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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茶文化,中國和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的創始人,是春秋時期的孔子。他的思想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今天,2000多年前,它仍然對中國人的行為習慣、思維和生活方式產生著深遠的影響。儒家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對茶文化精神的傳承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國是茶的故鄉。飲茶的歷史很長,但在最初的時期,人們對茶的需求只是為了解渴、解毒、治病。在漢晉時期,一些人開始將茶與精神文化聯系起來。到了唐代,茶與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世界的關系越來越密切。在以陸羽、白居易和焦然為代表的眾多茶人的努力下,茶文化已經形成,世界上第一本茶書《茶經》的出版標志著茶文化的形成[1]。陸羽本人傾向于儒家思想。正是儒家的積極理念促使他周游全國,認真學習,記錄自己的積累《茶經》編纂多年,促進了茶葉的發展,為后世做出了巨大貢獻,可見儒家思想不僅影響了中國茶文化的形成,而且在中國茶文化中也蘊涵著儒家思想。在儒家,和諧是程度,和諧是適當的,和諧是適當的,一切都很好。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喜歡和追求《和為貴》、《和諧》、《和美》和《祥和》。《論語》提到“禮儀之邦,你受尊重,先王道斯美”。這句話表達了儀式的基本含義,決定了“儀式”的社會功能。一個社會是由各個層次組成的,協調社會各個層次之間的關系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因此,“和諧”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和”是萬物之源,體現在自然、社會、生活等方面。“和”是春秋時期儒家思想中拯救社會的一條好途徑。儒家思想注重人性的和諧以及個人與社會的和諧。這一儒家思想在秦漢和宋明時期不斷得到加強,并深深地進入人們的頭腦,在其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在茶道的“和諧”主要指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與尊重,人與環境、人與工具之間的和諧,以及事物之間的協調。茶,作為一種飲料和客觀物質,已經演變成一種生活方式。并且從生活方式到精神層面,它已經演變成文化,深深扎根于對傳統文化“和諧”的記憶中,成為中國獨特的文化傳統[2]。茶的“和平”文化需要人們內心的平靜。茶文化類似于儒家的思想,茶藝術文化類似于儒學的“和諧”和“和美”的思想有共同之處。因此,茶自然成為儒學思想的傳承載體。由于茶藝術是一門高貴典雅的藝術,熱愛茶道的人自然會受到影響。因此,在茶道,茶道人被要求端莊典雅,看起來平和,茶道一氣呵成。應o茶文化博大精深,儀式眾多,因此無論是煮茶、煮茶還是品茶,都要求茶道人必須展示茶道的動作要領,充分理解和體驗茶文化的魅力,向人們展示美麗的視覺和寧靜的氛圍R
“和諧”體現了茶道的最高境界,充分體現了學者們對儒家思想的深刻欽佩和對茶協會的強烈響應。儒家重視“儀式”,這是一種理想的生活狀態。如果每個人都能按照禮儀精神對待他人,整個社會就會處于一種非常和諧的狀態,這就是儒家重視禮儀的原因。禮儀的基本精神清楚地寫在《禮記》中:“有禮貌的人自尊心很低,尊重他人。”可以看出,禮儀是讓人們處理與他人的關系以謙遜的精神,貶低自己,尊重他人。禮儀是對人的尊重,而不是對富人和窮人的水平的尊重。一方面,禮儀可以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也可以調節自己的情緒,從而做到開朗、寬宏大量、大方。由于儒家的倡導和重視,中國人也特別注重禮儀,言行規范禮貌。因此,中國自古就被稱為“禮儀之邦”,是一個講究禮儀的文化大國。從古代孔融讓梨,到現代林秀貞對孤寡老人的愛,再到全國勞動模范郭明義的愛與奉獻,都充分體現了傳統社會文化禮儀在中國古代的延續與不斷創新與發展。可以說,主人和客人的禮貌以及老人和孩子之間的和諧是傳統茶道的一部分,也是中國儒家思想的一個組成部分。
在茶道的“儀式”是秩序、尊重、仁慈和友誼。“客來敬茶”是中華的優良傳統美德。金代王蒙的《茶湯敬客》、恒溫的《茶果宴客》和陸納的《茶果待客》都流傳至今。客人來到門口,喝了一杯茶,這不僅表達了以茶會友和續誼的真誠心情,也表達了他們對客人的尊重。“客來敬茶”的禮儀深深扎根于我國人民的心中。主人家提供茶水以示禮貌和文明。喝茶的地方干凈整潔。精選的茶具干凈衛生。茶也是家里的上品無論是茶道人的禮儀,茶道中的禮儀,還是茶道的過程,如開水、煮茶、買茶、品茶,每一步都體現了一種禮儀和每個人的風格。甚至客人舉杯的順序也很特別,比如先端茶向誰舉杯等等。茶道中的儀式不僅是一種儀式,更是社會治理的縮影,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仁愛、和諧和相互尊重。
儒家文化的禮儀在中國茶道得到充分體現。在孔子看來,禮儀應該是一種行為準則,從天子到普通人,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用自己的正直和道德去影響人們,用禮儀來規范和規范他們的行為。茶使人頭腦清醒,因此中華茶文化也吸收了“儀式”的精神。茶道強調儀式,類似于儒家[4]。
。古往今來,有志之士始終提倡節儉,廉潔。他們贊美誠實的良好道德,獻身于正義事業,不向邪惡勢力低頭。由于其深厚的文化內涵,歷代文人都選擇了茶,這是一種干凈優質的飲料。茶在保持整體性、啟發性、雅志等方面的作用從古到今,清茶一杯都具有深遠的意義。東晉貴族很奢侈,把它當作一種時尚。當時,儒家理論的實踐者繼承了晏子精致節儉的飲神,用茶來保持清潔,以抵制同時期的奢侈[5]。儒家非常重視茶的高貴和干凈的品質,將茶視為自省、靈感和生命。幫助其他人維護“本我”,并在浮躁的社會中塑造自己的個性。在古代,,“茶宴地區”緊隨著迄今為止演變的“茶話會”。一杯綠茶將在大都市舉行各種活動,如慶祝和表彰、歡迎新老、接待、討論和友誼。一杯茶配上適量的水果小吃,既莊重又清淡。其中,儒家一直倡導的是繼承的清廉作風。
在茶道的“誠信”不僅是古代清官的誠信行為,也是現代人崇尚誠信的高尚表現。通過飲用清茶,禮儀茶中的人們可以更好地看到、審視和反省自己,了解自己,反省自己,了解他人。這樣更方便生活在禮儀茶中的人們設身處地,了解他人的困難和痛苦,從而使自己對人和社會更加寬容,對他人和社會的心和事更加和諧寬容。一個干凈的人意味著正直。“茶香縹緲清茶杯”影響深遠,吸引了無數學者對其進行研究和解讀。從中國歷史上茶的發展來看,茶不僅是一種消暑解渴的飲品,更是飲茶者精神境界的體現。清茶讓人們反思和提升自己,在卷曲的茶香中體會生命之美,尋找淡泊寧靜和幸福的生活。喝茶能讓人安靜,在喧鬧的市場上也能找到保持安靜的好方法。茶是大自然賜予人類的財富。茶是茶樹的精華。綠茶散發出香氣,散發出獨特的生命力。茶樹生長在群山深處,被群山所覆蓋。他們崇尚天地之義,樸實正直。通過飲茶和品茶,我們逐漸了解茶的本質,并將茶與人們的道德修養聯系起來。在喝茶的過程中,我們陶冶情操,陶冶情操,提高品質,感受生活。
大多數人將茶與人格相提并論,稱之為茶德比仁愛,它體現了儒家追求冷漠、誠實和優雅的紳士性格。茶道的“廉價”就是這樣,在品茶中尋找淡泊寧靜。茶道也是茶德。它用茶來滋養性和誠實。茶道人們向往茶的清凈高貴,向往茶的紳士風度,向往茶的優雅氣質和清淡紳士風度,
的儒家文化在先秦百家爭鳴中散發出燦爛的生命力。儒家理念的創始人孔子在當今世界備受尊敬,他所創造的文化影響深遠。中國茶文化是中國寶貴的傳統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儒家思想與中國茶的融合與結晶是中國茶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眾多專家學者對其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挖掘。研究儒家思想與中國茶文化,有助于挖掘中國傳統文化的內在精髓,有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外來文化的交流。弘揚中華茶文化,復興中華的茶藝術[6]。因此,儒家思想在茶文化中的體現具有重要意義。
[1]王芳,黃毅彪,中國茶文化中的儒家思想[J.三明學院雜志,2016,(01).
[2]牛玉芬,“和諧”文化與中國茶道[J].青島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01):47-49.
[3]吳玉冰茶的醫療本質與原因[D]湖南中醫藥大學,2010.
[4]方雯嵐.從精神到形式——儒家茶道的創造[J]農業考古學,2008,(05):68-71.
儒家思想,也稱為儒教或儒學,由孔子創立,最初指的是司儀,后來逐步發展為以尊卑等級的仁為核心的思想體系,儒家的學說簡稱儒學,是中國影響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國古代的主流意識。
儒家維護“禮治”,提倡“德治”,重視“人治”。
孔子把“仁”作為最高道德原則、道德標準和道德境界。他第一個把整體的道德規范集于一體,形成了以“仁”為核心的倫理思想結構,它包括孝、悌、忠、恕、禮、知、勇、恭、寬、信、敏、惠等內容。“仁”是儒家學說的核心,它對中華文化和社會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二、 高中語文教學中儒家思想的體現
韓愈在《師說》中強調:“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傳道”是古往今來以一貫之的教育思想 。在中國教育史中,占主導地位的儒家學者一直貫徹著人格培養精神。因為儒家著重于人際關系的和諧發展,十分關注人的存在,十分強調“為仁由己”“君子求諸己”“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正心”“誠意”“修身”“慎獨”等觀念,從而有力地突顯了人們在道德學問和人生志向方面自主自強的重要意義,可以說,儒家學者在開創了中國“語文”的教學體制的同時,即把“語文”教學與學生人格培養緊緊地聯系在一起了。所以,縱使時代變遷,儒家傳統思想在當代高中語文教學中仍有體現:
1、 高中語文教材內容
高中語文教材中直接選錄了不少《論語》、《孟子》、《荀子》和《學記》中的篇章,而教材中其他諸多的文言作品也滲透著儒家思想。
如《述而》“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為政》“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公治長》“敏而好學,不恥下問”等等,還有人教版必修三《荀子•勸學》中“學不可以已”,“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舍,金石可鏤。”……人教版必修一《名著導讀》中《論語》提到:“‘仁’絕不只是個人的修養問題,它也是人與人的相處之道。”要達到“仁”,就要做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這些高中語文教材中的作品,不僅從教育學習的角度傳授給學生以文化知識,培養他們的學習能力;而且還從倫理道德的角度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積極的人生態度。
2、 教學方法
作為一名高中語文教師,對儒家的教育方法感受最深。它的因材施教的思想、教學相長的思想,它的啟發式、積漸式方法等等至今應用廣泛,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孔子首次提出“有教無類”,認為世界上一切人都享有受教育的的權利。這也時刻提醒我們,用愛來關注學生,平等地對待學生。在六年的教書生涯中,我也能始終做到不以成績好壞另眼看待學生,總是耐心的回答學生的提問,特別關注學習有問題的學生。儒學認為:教師在教書育人的過程中應該“誨人不倦”,“循循善誘”,“因材施教”。 特別是“因材施教”的思想,對現代教育影響尤為深遠。《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提到高中語文課程要“注重語文應用、審美與探究能力的培養,促進學生均衡而有個性地發展。”這個個性其實就是儒家的“人治”主義,就是重視人的特殊化、個性化。而要做到學生的個性化發展,必須要因材施教,從學生和教材兩方面出發,教材必須符合學生的年齡、心理特點,同時考慮學生的個性特點和個性差異,適合學生的知識水平和接受能力,使每個學生的才能品行獲得最大發展。
3、 高考試題
作為高中教學的指揮棒――高考試卷,從近幾年試題的選文來看,也深刻反映出儒學的影響。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遼寧卷)第一卷閱讀題的現代文閱讀《文化遺產的壽命》剖析了儒家思想,選擇題“2 下列關于孔子思想和儒家學說的理解,不符合原文內容的一項”也特別關注儒家學說。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全國Ⅱ)第一卷的第二大題《經典是這樣鑄成的――編輯.流傳小史》也關注了儒家經典――《論語》。
浙江省的高中語文新課程有一個特點:要求學生研讀儒家經典《論語》。2009年浙江新高考試題中,考查了對《論語》片段的理解,要求“根據孔子與子貢的對話,概況出一條教學原則,并加以評析。”這些考題的出現提升了高考語文卷的品位,為新高考語文試卷也注入了更多的文化內涵。
三、 語文教學的價值取向與儒家思想的價值取向密切相關
雖然說儒家思想一開始出現是維護封建君主專制統治的理論基礎,為統治階級服務,但是不可否認儒家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內核,屬于全人類的文化遺產寶庫。儒家的內在精神是內仁外禮、培養人才、教化民眾,從而實現整個社會的高度文明與和諧。而《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中明確指出:“高中語文課程要充分發揮其促進學生發展的獨特功能,使全體高中學生獲得應該具備的語文素養,并為學生的不同發展傾向提供更大的學習空間;要為造就時代所需要的多方面人才,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強民族創造力和凝聚力發揮發揮應有的作用。”這一點和儒家思想的價值取向是一致的。
基于此,作為一名高中語文教師,就更應具備儒學觀念,時刻準備把儒家教育滲透進語文教學中。在提高學生對語文學習的興趣的同時,讓學生樂意地去汲取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營養,提高自身修養,增強民族自豪感。
關鍵詞:儒家思想;高中語文教材;人格養成
【中圖分類號】G633.3
儒家文化自其創立以來,在其發展的兩千多年歷史長河中,歷代儒家通過多種形式的努力與繼承,使其不僅成為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正統文化,更加成為中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族精神的重要體現。《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和《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實驗)》中都有明確表述:“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儒家思想代表的是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的精髓,是對高中學生進行人文性教育的重要來源之一。
現行蘇教版高中語文必修教材將大量的儒家文化經典編選其中,對于傳承儒家文化傳統,培養學生人文素養具有重要意義。其中收錄了大量古詩文,整套必修教材中編排的古詩文約占課文總數的38%,必修一4篇;必修二4篇;必修三
8篇;必修四12篇;必修五8篇;課文總數為95篇。
一、作品分析
“我們閱讀傳統經典,不僅是為了獲取知識,也是為了一個悠久文化的傳承與發展。這或許是尋求一個完善、獨立的自我與品格的最好途徑。” 依照當今的社會現實,儒家思想文化中所蘊含的豐富的人文精神對于培養學生人文素養,彌補社會道德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愛國主義
春秋戰國乃為亂世,儒家文化誕生于亂世,那么自其出生就不可避免地帶有憂患的色彩。孔子主張的“入世”并不僅僅在于在社會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更加強調的是“救世”。“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孔孟以‘君子有終身之憂’為思想基調,強調君子要憂國、憂民、憂禮樂之失傳、憂文明之失散” ,他們的憂患意識對古代文化產生了深刻影響,古往今來的有志之士創作了一批又一批愛國作品。
蘇教版高中語文必修教材中體現愛國主義精神的課文有:《燭之武退秦師》、《離騷》、《永遇樂?京口北故亭懷古》、《五人墓碑記》、《指南錄后序》等。以《五人墓碑記》為例,課文講述了明末時期東林黨人和蘇州人民不畏不怕犧牲敢于同魏忠賢這類奸佞之流進行斗爭的英勇事跡,歌頌了其中五人“慷慨大義,蹈死不顧”的英雄氣概,高度評價了他們“激于義而死”的崇高精神,肯定了其斗爭的重大意義和不朽功績,揭示出“明生死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題。
愛國主義并不是近現代的產物,古已有之,屬于我國傳統思想文化中最重要的內容。這是一種對祖國和民族的深深眷戀,是日積月累在普通老百姓心中種下的掛念國家、濟世救民的果實。儒家文化教會我們,任何時候任何地方任何人都有義務為自己的國家和人民付出。
(二)美好品德
《論語?雍也》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孔子此言有三層涵義:第一層是說“中庸”是一種道德;第二層是說“中庸”是最高的道德;第三層是說老百姓中很少有能做到“中庸”的。中庸之道之所以是“德”,并且是“至德”,因為它是“以人為本”的,是以平衡人際關系為手段,置社會于安定和平的。
“仁”,既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各種道德規范的總綱。具體來說,“仁”包括忠、恕、孝、悌、信、恭、敬、智、儉、良、恥等所有道德范疇,是對各種善品質的總概括。而“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也”,意思是說,“孝悌”是“仁”最基本的內容。孟子也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有了孝悌,才有后來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長幼有序”。親情是一種十分偉大的感情,一個人只有先愛自己的父母親人,才能將這種愛作用于他人和社會,實現“博愛”。所謂國家,有“家”才有“國”,在這一層面上看,“孝”是“忠”的基礎,“忠”是對“孝”的發展。《孝經》說:“君子之事親孝,故忠移于君”,家庭和睦在先,之后才能君臣和睦,促進社會的健康發展。如果說孝悌觀念是規范家庭成員行為的基本理念,原則是“長幼有序,尊卑有等”,那么這又體現了“禮”,這就是孔子所說的:“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蘇教版高中語文必修教材中許多篇目都是關于道德文化的,如:《項脊軒志》、《陳情表》、《廉頗藺相如傳》等。以《陳情表》為例,這是西晉李密寫給晉武帝的奏章。文章敘述了祖母在艱難環境下對自己的養育之恩和自己應當竭盡全力報養祖母的大孝之義。在感謝朝廷知遇之恩同時,又真情傾訴了難以從命的苦衷。真情流露,委婉暢達,感動了千千萬萬的讀者,更有“讀李密《陳情表》不流淚者不孝”的說法。
(三)仁政與民本思想
治國以禮,為政以德是儒家思想對君王提出的要求,民本思想是對仁政思想的補充。早在兩千多年前,孟子就主張君王須以仁愛之心治理天下,他提出:“民為本,社稷次之,君為輕”、“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民貴君輕”等思想,將“愛民”看成是政治的最高準則。
教材中體現仁政與民本思想的課文有《季氏將罰顓臾》、《寡人之于國也》等。以《寡人之于國也》為例,這是表現孟子“仁政”思想的文章,論述了如何通過實行“仁政”以“王道”來統一天下的問題。只有實行仁政,才能得民心,得天下。本文氣勢宏達,說理切剩闡明了孟子的治國之策,大力宣揚了他的仁政思想。
(四)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在儒家思想中的內涵并不能簡簡單單用我們今天所說的人與自然和宇宙的合一來詮釋,它是儒家思想在生命哲學領域的中心思想。儒家認為,生命來源于天,即天命。在孔子奠定的生命哲學中,最根本的就是天命,天道。人需要對天對自然懷有敬畏之心,這是生命的根本。生命生生不息,不斷傳承與輪回,我們需要對天保持敬畏,與大自然和諧相處。
教材中就有不少關于生命、人生的經典文章與詩歌,如:《赤壁賦》、《念奴嬌?赤壁懷古》、《滕王閣序》、《琵琶行》、《錦瑟》等。以《錦瑟》為例,辭藻華麗,情思纏綿,意象迷離,含義深邈,但對于詩歌主題歷來存在爭論。一般認為這是作者李商隱追憶似水流年,感嘆悲歡離合,相思夢想都幻滅,所得只是眼淚和迷惘的悵然之作。
(五)“學思”并重
孔子認為人的認識能力先天就有差別,所受的教育也必須不同,體現出其因材施教的思想。孔子重視學知,認為“生而知之”僅是一種虛設,現實生活中是不存在的,需要通過學習才能獲得知識。在學習上,他強調四個方面:
一要實事求是。《論語?子罕》:“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意思是,不要自己不懂卻憑空造作,不要武斷專橫,不要頑固不化,不要自以為是。二要多方面學習。《論語?述而》:“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將“多聞”、“多見”和“擇善而從之”作為獲得知識的重要途徑,他自己也“入太廟,每事問”。三要思考功夫。《論語?為政》:“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孔子認為學習和思考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學思須并重。四要觸類旁通。孔子提出“聞一知十”,“上學而下達”等學習方法,在積累豐富的感性知識基礎上發揮理性的能動作用。此外,在言與行的關系上,孔子提出“敏于事而慎于言”,說話要慎重,但做事要敏捷,言行一致。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蘇教版必修一《勸學》篇就典型體現出儒家對學習的重視。文章圍繞“學不可以已”這一中心論點,先后闡述了學習的重要性,學習的作用,學習的方法和態度。
二、結語
隨著時代的飛速發展,西方的快餐文化日益沖擊著我國的傳統文化。高中生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關鍵時期,如果引導不當,就容易滋生出崇洋、摒棄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情緒,譬如圣誕節熱熱鬧鬧,重陽節卻無人問津的現象屢見不鮮。因此,蘇教版高中語文教材中對儒家經典文本的收錄十分必要。一方面,能夠潛移默化地塑造學生的心靈,提高其文化品位,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和社會中自覺規范自己的言行,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儒家思想作為我國優秀傳統思想文化的精髓,將被世代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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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人類認識自己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思辨過程。這也正如一個人從孩童到成年,嬰幼兒不知道自己是誰一樣,但有些人一輩子也不知道自己是誰。這種情況,不是認知出了問題,而是做人出了問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把學會求知、學會做事、學會共處、學會做人作為21世紀教育的四大支柱,這四大支柱是互相聯系、不可分割的,但最是基礎、最根本的還是學會做人。
中華傳統文化,特別是儒家文化,對于如何做人的論述,不僅使我們耳熟能詳,而且感悟頗深。儒家思想在教育目的方面,就是培養個人良好的德行,養成儒家追求的理想人格,孔子要求學生能以“仁”為核心,以“禮”為形式,做到“入則孝、出則悌、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這可能就是我們所說的以人為本,德育為先。儒家集大成者,亞圣孟子認為,人有與生俱來的“惻隱之心、羞恥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即仁、義、禮、智之四端。這應是對儒家“性善論”的最好詮釋。同為儒之大家的荀子先把人贊賞了一番,他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而人有氣有知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接著又反駁了孔子和孟子,指出了人性向惡的一面,說道:“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逸”。荀子主張“性惡論”,他認為人性皆惡,其善者“偽”。孔子告訴我們人得接受教育,孟子告訴我們人可以接受教育,荀子則強調人必須接受教育。儒家思想從不同側面告訴我們,人是環境的產物,無論人性善或惡,都是可以教化的,是可以改變的。直到如今,這些思想仍閃爍著智慧的光芒。
縱觀歷史,從文化典籍到家教故事,從顏氏家訓到各類家書,無不包括深刻的做人道理,并使我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在家庭教育越來越受到重視,而問題卻越來越多的情勢下,面對“亂花漸欲迷人眼”的家教讀物,看看“橫看成嶺側成峰”的孩子,如果你有“無可奈何花落去”的失落與迷茫,那最好的辦法就是教孩子做人。
蘇格拉底的名言是“美德即知識”。意思是說,一個真正有知識的人,他的靈魂一定是智慧的。著名心理學家皮亞杰的道德認知理論,認為人的認知水平和道德水準具有平行發展的關系。道德高尚的人大都是學識淵博的人,反之,知識淺薄、思想偏激,則很難成為道德高尚的人,但知識不等于道德,人要成其為人的制約因素很多,所以學會做人是大學問。在價值多元化的今天,靠什么去書寫人生?在競爭日趨激烈的職場,靠什么與人競爭?最重要的就是要靠學會做人。
關鍵詞:儒學 法律思想 司法實踐
一、儒學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
(一)對法律指導思想的影響
先秦時儒家的法律思想基本繼承和發展了西周以來“禮制”和周公的“明德慎罰”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維護禮治,重視人治的法律觀點。最為重要的是孔子提出了“仁”的觀點,基于此呼吁“為政在人”“德主刑輔”的觀點。隨著歷史的發展,儒學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其“德主刑輔”的法律指導思想一直保留著,從漢朝“大德小刑”到唐朝“德刑并用,以德為主”再到明清“明刑弼教”,中國的法律精神自然和諧,以人為本是沒有變化的,這也是其區別于西方法律思想的鮮明特征。
(二)對法律制定的影響
1.在刑法上
中國傳統法律步入封建社會尤其是在儒家思想占統治地位后,根據德主刑輔的原則,刑法原則基本上秉承了“恤刑慎殺”的指導思想。表現最為明顯的就是廢除肉刑,這是儒家人治對法律的具體影響。此外,刑名的減少,封建制五刑的確立和不斷完善,以及加役流,死刑復審的創立無不閃耀著當政者以民為本的儒學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對古代刑法的另一個重要影響是其家庭本位的觀點對使古代法律倫理化。孔子從“親親”的家庭主義原則出發,提出了“父子相隱”,這不僅是引禮入法的表現,也深深影響了后世的刑法適用與訴訟。從以后的封建法典中,我們可以看到一系列帶有明顯親情原則的刑法規定,如“親親相隱”“存留養親”“寬縱復仇”。此外,這種法律思想還體現在男尊女卑對法律適用的影響以及愛護老幼的人本色彩。
2.在民事法律中
中國古代的民事法律一向不發達,這與儒家主張的息訟有很大關系,但儒學還是深刻的作用著傳統民法的發展。孟子是儒家學派中對法律與經濟關系把握最好的。他提出的“薄稅產”“制民之產”,告誡統治者不要暴斂,重賦。后世的明君都把其作為民事的基本原則和富國之策。
儒家思想畢竟是與封建大一統相適應的,在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中也要維護封建統治者的利益。具體到土地所有制度上就是堅決貫徹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制定嚴格的戶籍賦稅制度。本著重農抑商的原則,在商業發展中也有大量限制。即使在封建社會最為發達開放的唐朝,集市也只能在固定的地點,固定的時間開放。在婚姻繼承制度上,女人的地位也低于男人,這種狀況一直沒有改變。
3.關于行事法律
中國的官僚制度是封建法律的特色,其本身卻飽含了儒家的特色。從選官制度看,漢代舉孝廉強烈的體現了儒家重孝對社會的影u向,而魏晉的九品中正制也是儒家重門第,區分,維護封建等級制的表現,隋唐后科舉的出現不僅體現了儒家“為政在人”的思想,科舉其本身也促進了儒學的發展,鞏固了儒學的統治,因為國家以儒學考生,舉人都是因儒學而致世。而在為官之上,儒學影響也頗大。舉例來說,官員的品級不論多大,父母去世都要棄官守喪,否則有悖倫常,遭人譴責。連明朝首輔張居正也不例外,其不為父守喪雖有皇帝奪情,也不免他人非難。
(三)對法律解釋和司法實踐
1.在法律解釋上
儒學并不是一開始就獲得統治地位的,其在法律上的確立經歷了很多過程,而其中法律解釋的發展發揮了關鍵作用。我們知道一種學說成為法律思想,不單單是一部法律就能達到的,它必須通過解釋使大多數人了解,接受,并通過此使法律更好的適用于實踐。儒學在漢代確立后,就是通過以經斷律和以經注律使儒學法律化,再經過后世納禮入律最終到《唐律》一準乎禮,法律的儒家化告成。
2.在司法實踐中
儒學對司法實踐影響的最大體現就是《春秋決獄》,將儒家經典直接作為律文案例指導實踐。此外,儒家思想講究天人合一,運用到司法實踐中,從刑獄時令到災異赦宥,都有濃厚的對自然與和諧的考慮。另外,秉承儒家一貫的等級觀念,封建法律大多都規定了特權制度,在司法實踐中也遵循著不平等的原則。而且行政與司法不分,這也是中國傳統法律的一大特色。
二、儒學對中國傳統法律影響的利弊
儒家思想對中國封建法律的積極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它向來主張“禮主刑輔”,使法律與思想教育,道德感化緊密結合,并且儒家主張阿“禮樂刑政”并舉,這些對我們今天建設自己的法律體系都有深刻影響。而且儒家一直教導人們經世致用,有一種“天下為公”的無私精神和“先憂后樂”的奉獻精神,這些都是我們應當繼承的瑰寶。
關鍵詞:儒家思想;自然法;禮;天道;義;理性
中國古代有沒有自然法思想,作為法學研究中的一個重要問題,長期以來都受到學者的關注。夏勇教授曾言:“如果把自然法觀念界定為一種關于外在于或超越于人類實在法,但可以通過人類理性去認識和把握的客觀法則和永恒法則的理念,那么,中國古代就是有自然法思想的”。
登特列夫曾謂:“自然法被認為是對與錯的終極標準,是正直的生活或合于自然的生活之模范”,同時借巴克爵士的口說出“自然法觀念的起源,可以歸諸人類心靈之一項古老而無法取消的活動,這個活動促使心靈形成一個永恒不變的正義觀念……這種正義被認為是更高的或終極的法律,出自宇宙之本性——出自上帝之存有以及人之理性”,“理想的社會模式與實際的法律體制之間,存在著一種差別或明顯對比,前者是自然法所表現的,后者則是我們在人間世中所面對的。”這揭示了自然法理論的特征,即(一)自然法代表了一種永恒的存在,不因時間、空間的殊異而變化;(二)自然法以正義為核心價值,追求善和公正;(三)除自然法外,在人世間存在實定法,二者對立存在;其中自然法具有更高地位,實定法應與自然法一致,符合其價值追求。(四)自然法來自人的理性,人類通過理性可以認識自然法及其核心價值。
我們可以認為,只要具有以上特征的法學思想,我們都可以將其歸入自然法思想的行列。鑒于儒家思想在中國歷史中長期處于支配地位,在討論中國古代有無自然法思想時,儒家思想更具有代表性。
一、自然法是恒久的法
登特列夫稱贊:“自然法的頭一個偉大成就見于法律的固有領域……乃是與大自然相符合的正理,是普遍適用的,不變而永存的”,體現了自然法所具有的恒久性。
反觀儒家思想,關于這一點論述頗多。第一,儒家認為存在一種高于一切具體存在的“規律”,即道或理(常)。《周易》:形而上者之謂道,形而下者之謂器;宋明理學以理為宇宙本體,先于天地萬物而存在,“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不因為時間和空間的變化而有所損益。第二,儒家倡導“天人合一”,主張“人道本于天道”,“以人事解釋自然界(擬人論),再拿這個人事化的自然界來做人世間的模范”。《周易·系辭》開篇就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將人世間的尊卑差等觀念投射于原本沒有尊卑之分的天地之上。第三,儒家視野中的自然法,在人世中的具體表現為“禮”,“禮本于天”,是與先定的宇宙倫理秩序一致的道德準則和規范。荀子云:“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禮。”因為人世中存在著貴賤分殊,所以禮作為人間秩序的代表也就必須富有差別性。禮代表著“常”——即萬世不易的規則,即社會的貴賤之分與家族中親疏、尊卑之異,這兩種差異同為維護社會秩序所不可缺少,“儒家心目中的社會秩序,即上述兩種社會差異的總和”,因此我們可以說,禮背后所代表的社會等級差異正是儒家所倡導和孜孜以求的亙古秩序。
有學者認為禮是“在特定的歷史傳統中逐漸形成的慣例性規范,亦即并非永恒的、決定性的,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以此否定禮的恒久性,并進而否定儒家的自然法思想。不可否認,孔子曾說:“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從下”,禮也確實“并非體現宇宙秩序的永恒之法,而是隨時間和環境變化而變化的行為規范”。但這并不能否認禮作為永恒秩序的代表。因為在儒家思想中,禮本身有兩個層面,一為禮儀,二為禮義。前者是人們根據天道制定出來的具體行為規則,“內容有多寡豐陋繁簡以及儀式上的種種差異”,在特定社會中表現為特定的風俗;后者則是禮的更深層含義,通過禮顯示每個人的特殊名位,彰顯尊卑之別,“禮者,理之不可易者也”,這其中所蘊含的亙古不變的“天道”才是禮的本義,我們也正是在禮義的層面上論證儒家自然法思想的。
二、自然法之核心價值
正義是自然法傳統的價值追求,“人類關于正義的思想演化同人類假設的‘自然法’的存在及其存在的重要意義的各種探究之間關系極為深厚”。西方自羅馬法以來的自然法傳統認為,“一套法律意圖以自身固有價值作為其存在基礎,而不是以其強制力為基礎”,將自然法“視為實現永遠公平與善良的事物之一種不歇的努力”。雖然正義概念的含義、標準等具體內容隨著時代變遷而有所不同,但卻一直是自然法的最高價值目標和追求。
在儒家傳統思想中,有“四德”(仁、義、禮、智)或“五常”(仁、義、禮、智、信)之說,代表儒學核心價值。其中的義,便是儒家正義觀。儒家倫理側重人的內在德性,體現在社會中,則成為倫理關系中一項重要原則,即正義原則。《中庸》有言:“義者,宜也。”朱熹解釋為:“宜者,分別事理,各有所宜也”,即恰當之意。“義”的實質也就是人們所應遵循的行為準則,體現為正義的原則。《論語·衛靈公》:“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遜以出之,信以成之。’”此處“義以為質,禮以行之”是“攝禮歸義”的理論。“質”既實質,君子以禮“行義”。換言之,“禮依于義而成立,義是禮的實質,禮是義的表現”,禮的核心價值體現在義中。“義”既為“為事之宜的義”,也就可以用來確定個人或集團間應有的分際,作為鞏固秩序和加強個人自制的價值標的而存在。如果離開了“義”這一核心價值,禮也就只剩下“禮儀”,成為徒有其表的繁文縟節,失去其作為價值標準的作用。
三、自然法與實定法的關系
自然法的思想通常“包含了這樣一種觀念:即存在一整套超越政治的原則,這些原則支持、保證了‘實在法’。”西方自然法思想中,自然法和實定法關系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除自然法之外,還存在著實定法,二者對立;實定法由某種權威制定,具有強制力。其二,在兩者的對立關系中,自然法具有更高的地位,實定法應與自然法一致,符合其核心價值;違反自然法價值的實定法不能稱為真正的法。
儒家思想崇尚禮的作用,倡導“為國以禮”,以“復禮”——恢復社會中尊卑親疏的差別性秩序為最終目標。同時又承認除此之外還存在律、刑書等實定法,認為“是由最高統治者制定的,人們必須服從的準則”。孔子就曾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認為刑和禮是兩種不同的規范,對刑(實定法)和禮(自然法)的關系進行了初步論述。前者由統治者制定和實施,對人的行為具有強制力,如果不遵從,會受到懲罰;后者則代表著一種道德的個體自律和指引作用,并非由官方機構制定而是圣人順應天道揭示出來的,沒有強制性。儒家的這些主張,都肯定了自然法和實定法的區別,并認為實定法由統治者制定和實施,對人的行為具有強制性。
儒家學者認為禮(自然法)的地位高于律法(實定法),“尊德禮而卑刑罰”,律法必須符合自然法。周公曾依禮制法,統一臣民的思想與行為,指導國家的運營和法制的建設。荀子曾說:“有良法而亂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亂者,自古及今,未嘗聞也”。儒家主張法(實定法)應該遵循禮(自然法)的價值,必須體現親疏、貴賤,否則就難以長久的通行于世。為了能夠更好的規范人的行為,保證社會尊卑秩序的正常運轉,儒家主張以禮入法、禮法結合。因為在儒家看來,“禮者禁于將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禮記》卷二《禮察》),實定法立足于事后的懲罰補救,欠缺使人主動為善的力量,只能以威嚇的力量禁人為惡;而自然法卻能“絕惡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大戴禮記》卷二《禮察》),在源頭上消除人們為惡的動機。
四、自然法來源于人的理性
斯多葛學派認為,整個宇宙由一種實質構成,這種實質就是理性,自然法就是理性法。“人作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本質上就是一種理性動物。在服從理性命令的過程中,人乃是根據符合其自身本性的法則安排其生活的。”他們將理性看做是法律和正義的基礎。阿奎那認為,上帝賦予人類以理性,可憑這一能力認識永恒法的部分內容,并形成自然法,也肯定了理性之于人認識自然法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代以降,啟蒙思想家認為,理性的力量普遍適用于所有人,“把理性視為價值之終極準則”。
儒家的“良知”學說與西方理性大抵相同。孟子首倡,經王陽明發展到極致,認為“良知良能”是認識自然法的能力。孟子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盡心上》)無須后天學習和思考,就可 “知”,是“我固有之”的理性。“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孟子·離婁下》)思是人心的官能,構成人區別于其他生物的本質,與西方“人是理性的動物”如出一轍,也就是能夠認識到天道的本質,保證了通過理性認識自然法的可能性。
儒家倡導“天人合一”,人的良知良能與天有內在和本質的同一性。人們只要發揮思的能力,就能知曉自身之性,孟子講:“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在認識自身的基礎上,就能認識“天”,達至天人合一,也就是說,認識自身的過程,就是認識自然法的過程,就是體察天道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體現了自然法實際上根源于人的理性,理性認識自身就是認識自然法。
質言之,良知是這樣一種既普遍又內在的理性,是天地萬物所蘊含的天道之根源。作為天道,它具有恒久性和至上性,是衡量是非的價值標準;作為理性,它有能體現人類自我認識的屬性和能力,構成人類有別于其他生物的本質和正義判斷的條件。
中國古代的儒家思想,提出天道這一恒久性觀念,落實在人世中表現為“禮”;“禮”以義為核心價值,是一切行為價值判斷的最終標準;承認在“禮”之外還存在“法”、“律”等具有強制力的制定法形式,并在此基礎上主張禮法合一,賦予制定法更多禮的內涵;同時賦予人以“思”的能力,成為認識天道和自然法的來源,這些內容足以使我們相信中國古代有自然法的思想,只是與西方的自然法思想并不完全一致,帶有本民族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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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關鍵詞:韓愈;道統;道統論;儒學復興
中圖分類號:G40-09 文獻標識碼:A
一、韓愈的道統論的基本內涵
韓愈在《原道》中以儒家之道區別于佛老之道,以儒家道統對抗佛家法統,建構了道統論。因而,我們可以從“道”與“統”兩方面理解道統。“道”主要是理論與精神因素,具有超越性與普遍性的特征;“統”主要是歷史因素,具有時間性與連續性的特征。韓愈說:“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蔫之謂道,足乎己無待于外之謂德。”①“道”也稱為“先王之道教”。在他看來,“道”首先是作為儒家思想本質和理論硬核的仁義道德,其實質是具有普遍意義的道德原則,即以仁義為本的天下公言。因而,“道”超越一切具體知識特別是異端思想,處于優先于一切的根本性地位,提供了一切合理性與合法性的根據與本源。“道”不僅是以仁義為核心的精神價值,也包括儒家的典章制度、社會階層與分工、倫理秩序、社會風俗,“這實際是韓愈所了解的整個儒家文化——社會秩序”。就經驗層面而言,道體現于社會各個方面,發揮著巨大作用;就超驗層面而言,道存乎古今、貫通天人。自古至今,道的傳承有一歷史過程,這便是統。即“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以是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軻之死,不得其傳蔫。”②圣與道合一,所謂的道統就是儒家思想的歷史傳承譜系。韓愈的道統說據陳寅恪先生講,一是由孟子篇章所啟發,二是由禪宗祖統說摹襲得來①。其真正目的并不在于單純確立一種人物的外在譜系,而在于借此梳理思想的內在傳承,通過道統的構建使儒家思想(道)具有連續性、普遍性、根本性和超越性,從而能夠凌駕一切異端思想,成為絕對真理與唯一權威而重現占據思想文化領域的主流,最終實現儒學的復興。
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解讀韓愈的道統論。
首先,我們看韓愈的儒家文化立場。韓愈辨名析理著力闡述孔孟之道體現著他理智上對于儒家思想及精神價值的理解,他虛構歷史,以圣人史觀盛贊先王之教,體現著他情感上對古圣先賢的景仰,合而論之即是對儒家文化認同與堅守。魏晉南北朝以來,佛教的長期壓力與道教的興盛,加上儒學的長期衰落,士人階層與普通民眾發生了嚴重的文化認同危機,以至于出現這種局面:“老者曰:孔子,吾師之弟子也。佛者曰:孔子,吾師亦嘗云爾。不惟舉之其口,而又筆之于其書。噫!后人雖欲聞仁義道德之說,其孰從而求之?”③對文化思想界的這種混亂狀況,韓愈挺身而出撥亂反正,打起儒家的大旗,并重新明確規定其內容,以正人心排佛老尊儒學,堅定了儒學文化立場,明確了士人階層與普通階層的文化歸屬。
其次,我們看韓愈的正統觀念。正統觀念主要是指在儒家內部存在多個學派時,某些儒者特別是具有道統觀念者認為自己得到了先王之道的真傳,視自己為儒門正統,而把其他學派視為旁門乃至異端。因而道統首先意味著對儒學本質的理解和對其內在精神的把握,在儒學內部起著劃分學派——“判教”的作用,甚至說道統保證了儒學學脈的“純正”與一以貫之。正統觀念是儒家文化立場的內在要求與進一步延伸。荀子與楊雄“擇蔫而不精,語蔫而不詳” ,既沒有正確把握孔孟之道的實質,也沒有充分闡釋先王之教的本真精神,因而不能列入道統。韓愈自命:“天下欲使茲人有知乎,則吾之命不可期;知欲使茲人有知乎,非我其誰哉?”。
再者,我們看韓愈的衛道精神。反擊佛老與捍衛、弘揚孔孟之道是一事的兩面,但后者更為根本。韓愈在《原道》中歷數佛老對政治經濟造成的嚴重危害后指出先王之教面臨嚴重威脅——“不塞不流,不止不行”②,提出“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③的激進措施,期望通過這些措施打擊并禁絕佛老的異端思想。韓愈一生以積極排佛而著稱,為此差點送了性命,真正做到了他所說的:“使其道由愈粗傳,雖滅死而萬萬無限”④,是儒家真正的衛道勇士。
最后,我們看韓愈的弘道精神。衛道精神與弘道精神相輔相存,同構成儒者的現實生命。韓愈具有強烈的擔當意識,以傳承道統弘揚儒學為自己義不容辭的文化使命與歷史責任,為此不遺余力、不惜代價。孔子說:“人能弘道” ④。孟子一生“正人心,息邪說,拒行,放詞” ⑤,積極弘揚先王之道極有功于圣門。在佛老盛行,儒學衰微之際,韓愈積極弘揚孔孟之道,是對傳統儒家弘道精神的全面繼承與努力實踐。
道統的四個方面緊密相連,相互融通。韓愈的道統論通過這四個方面完成了對儒家仁義道德的形而上學論證,使道最終具有了超越一切的至上地位和普遍價值,道統傳承譜系為儒學的重建與復興提供了重要內容。
二、道統論的歷史依據與理論根據
農耕時代的生存背景使中國古代一直重視歷史,同時,中國古典哲學又具有解釋學的傳統,新思想往往借助詮釋傳統而開出。想要重新確立思想的地位和權威一般而言必須從歷史深處尋求歷史淵源的支持和經典文本特別是儒學經典的依據,否則,其合理性與合法性將會面臨巨大的懷疑與嚴峻的挑戰⑥。道統論的合理性與合法性的根據即來源于對歷史的重構與對儒家經典與精神重新詮釋。
韓愈說:“轉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身;欲先正其身,現誠其意。然則,古之所謂正心而誠意者,將以有為也。”⑦一方面他將儒家之道的修心詮釋為有為以駁斥佛老之法追求修心而忘記社會責任的空寂無為思想,在注重實用理性、強調經世觀念的古代中國很容易得到認可與支持;重要要的是從中所挖掘出來的歷史資源提供了一個溝通內在心靈培養與外在國家秩序治理的思路,以前由外而內的思維路徑被整個變成由內而外的理性自覺,一切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根據由“宇宙天地”轉向“心靈性情” 。這種轉向意味著中國哲學開始由宇宙論轉向形上學、心性論,正是這種轉向,修心與治世溝通了,內圣與外王統一起來。同樣,韓愈對孟子的推崇也與此相關。從學理上看孟子主張向內反求諸己,由內在心性培養外在政治推衍④,這與《大學》運思途徑一致,可以為道統論提供理論依據。同時,孟子在《盡心下》中的類似的道統觀念啟發了韓愈的思路,提供了道統論的歷史淵源。孟子的核心思想是“仁義”,與韓愈所理解的道的精神實質相同。孟子積極拒斥異端與韓愈性情相同。因而,在韓愈看來,只有孟子真正繼承了孔子“仁”的思想與精神,是先王之道的真傳、儒門正宗。通過排列古圣先賢譜系,將孟子列入道統,再一句“柯之死,不得其傳蔫”便將歷史接續到當下,確立了他本人的合法性地位。因為在古代中國,一種新思想必須同時具有古老經典的依據與思想歷史的傳承譜系 ,超時空的道必須在時空中落空才具有合理性與合法性、獲得普遍認同。
三、道統論與儒學復興
自魏晉南北朝以來,佛教、道教一直處于興盛狀態,而長期處于意識形態主流的儒學卻一直在衰落,并且隋唐之際的儒學衰落遠勝于魏晉之際,儒學危機是不爭的事實。儒學復興運動作為危機的產物是這一時期思想文化發展總的趨勢,而新儒學是其最重要結果。韓愈作為先驅人物以道統論掀開了儒學復興運動的序幕。
儒學復興首先要與佛老異端思想劃分界限,明確并強化儒家文化認同,道統論發揮了這一功能。
精神文化的發展有其內在與外在的邏輯與時代課題,新儒學作為復興運動的產物,其形態和特質是思想的內部淵源與外部挑戰的相應性②。韓愈在積極應對異端挑戰時既努力挖掘歷史資源又盡量吸收當下的東西,在道統構建上他沿襲了古代“尊王攘夷”的思路與策略。在大漢族中心主義影響下,尊王攘夷的觀念在士人階層與普通民眾心理中根深蒂固,華夷之辯是士人們經常談論的話題,再加上自魏晉南北朝以來,異族對于中原長期統治與殘酷蹂躪,特別是安史之亂距韓愈又不久,那份痛苦的歷史記憶在大眾心中久久不能散去。“直至安史之亂后,由于安史為西胡雜種,尊王攘夷的思想始于文士之間抬頭”③,此時,韓愈將佛老思想斥為狄夷之法,反對“狄夷之法加諸于先王之教之上” ④,很容易在士人與大眾心理上獲得普遍認同與廣泛支持。
在中國儒學發展史上,道統論一方面繼承了傳統儒學思想,另一方面作為儒家復興先驅之作,道統論直接開啟了宋明理學。正如陳寅恪先生所說:“退之者,唐代文化學術史上承前啟后,轉舊為新關捩點之人物也。” ⑤總體而言,韓愈以仁義為核心,比較正確地理解并繼承了儒學的核心思想與精神實質。他通過《原道》等著作從世界觀、人性論、倫理學、歷史觀等對儒學理論的多方面探究構成他繼承并復興儒學的重要內容,而最顯著的便是道統論。他立道統排佛老興儒學,為儒學復興樹立起了鮮明的標志,并結合孔孟的仁義與《大學》的修齊治平的思想予以論證,尤其是對《大學》的重視,對后來宋明新儒學的意義十分重大。今天,現代新儒學依然在試圖重建道統,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于,不論是韓愈所處的時代還是宋明之時,乃至今天,一個共同的思想文化背景就是儒學復興,而道統論是儒學復興的一面大旗幟⑥。
陳寅恪先生在《論韓愈》一文中指出了韓愈的重大作用:“建立道統證明傳統之淵源”、“直指人倫章句之繁瑣”、“排斥佛老匡救政俗只弊害”、“呵詆釋迦申明夷夏之大防”、“改進文體廣收宣傳之功效”、“獎掖后進期望學說之流傳” 六個方面。陳先生這種儒學本位主義的評價曾受到過嚴厲批判,但是如果我們認同自身的傳統,以理智的心態面對歷史,以同情的理解面對韓愈及其道統論,那么我們會承認,韓愈建立儒家道統勇敢地捍衛儒學、積極地弘揚儒學,在民族文化特別是儒家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傳統與發揚上厥功至偉,宋明時期儒學的復興是其直接的明證。
韓愈已經遠去一千多年,那個時代的一切成為一種歷史的沉積與記憶。我們發現,韓愈所為也是那一個時代士人共同的行為選擇與價值趨向,道
[關鍵詞] 儒家商業倫理商業活動價值
商品交換活動總是在一定的價值觀念指導下進行的。中國古代儒家所倡導的仁者愛人、先義后利、中貴和、誠信為本等商業倫理思想,在現代商業活動中仍具有重要價值。
一、仁愛至上
“仁愛”是儒家學說中最具特色的內容,也是其倫理思想的基本原則。孔子對“仁”作了大量論述。“樊遲問仁。子曰:‘愛人’。”(《論語?顏淵》。下引此書只注篇名)“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已欲達而達人。”(《雍也》)在儒家思想中,仁具有多種內涵,其核心和主要內容是愛人。孟子說:“仁者愛人”(《孟子?離婁下》)仁愛作為儒家倫理的一般道德原則,其出發點是“親親之愛”,但又不限于親親之愛,而是從親親之愛出發,推己及人,把“愛人”推及到全體社會成員,即“泛愛眾,而親仁。”(《學而》)以這樣的態度對待人,自然就會形成協調和諧的人際關系。
儒家“仁愛至上”的精神對于現代商業活動具有重要啟示。首先,企業領導者和管理者對內要善待員工,尊重人、信任人、愛護人。知人善任,以信任來換取員工對企業的忠誠,使員工和企業同呼吸,共命運,最終換來企業的業績。其次,對外應當樹立“消費者第一”的理念。市場主體應為消費者提供質量過硬的產品和服務,在消費者滿意中獲得企業的利潤。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生產以社會分工為前提,是為滿足他人、滿足社會的需要而生產的,因而生產的是使用價值,只有產品對別人有用有利,適銷對路,才能實現生產經營者的利益。因此,企業在交換中應考慮對方的利益,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自己的利益。
二、先義后利
“義”是指人的道德價值;“利”是指人的功利價值或物質利益。在如何處理義與利的關系上,儒家提出了“先義后利”和“以義取利”的思想。孔子一再強調“見利思義”(《憲問》);“見得思義”(《季氏》)。在孔子看來,一個是否有“義”是一個原則性的大問題。孔子并非一概地否定對“利”的追求,只不過認為在富貴利祿面前,不能喪失道德良心,而只能循義而求之。
儒家“先義后利”的思想,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從事生產和經營賺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但一定要先義后利,以義取利。在義和利發生矛盾時,必須讓利盡義。當今國內外所有業績卓著的企業,都是反對“見利忘義”,主張“先義后利”的。這不僅體現在它們一般都重視做善事和促進地區與全社會繁榮上,還更主要體現在它們的生產和經營活動都十分注意不損害消費者和社會的利益。但也有少數企業,“見利忘義”,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顧道德,不惜損害他人的利益。“以不義得之,必以不義失之,未有茍得而能長也”(黃石公《素書注》)。只有遵循先義后利、見利思義、義利兩全的道德準則,才能使企業在義利兩全中實現發展目標。
三、尚中貴和
“中”就是“中庸之道”。孔子說:“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中庸》)“和”就是“以和為貴”。孔子說:“禮之用,和為貴。”(《學而》)孟子在此基礎上提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孫丑下》)《中庸》說:“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尚中貴和”的理念對于現代商品交換活動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三個層面上。一是應注重不同經營者之間的互利合作,尋找共同生財之道,所謂“有錢大家賺”。提倡既競爭又合作,反對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你死我活,相互吞并。二是應提倡對顧客的和氣態度,處處為顧客著想,樹立“顧客是上帝”的服務意識。三是應注重企業內部的人際和諧。要求領導設身處地為員工著想,關心他們的喜怒哀樂和身心健康,合情合理地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滿足他們的合理要求;員工應體諒企業的困難,增強對企業的支持意識;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員工之間應互助合作,克服本位主義,樹立全局觀念,增強彼此之間的協作意識等。
四、誠信為本
誠信是儒家重要的道德范疇之一。在孔子看來,“信”是一個人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據,是一個人事業成功的重要保證。他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小車無,其可以行之哉?”(《為政》)他還大力主張“謹而信”,“與朋友交,言而有信”(《學而》),提倡“以信交友”。因為“信則人任焉。”(《陽貨》)孔子還提倡以信治國、取信于民。他說:“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學而》);“足食、足兵、民信之矣”(《顏淵》);“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子路》)。
誠信作為一條重要的道德原則,既是人立身處世、自我修養的基本原則,也是人們進行市場交易活動的基本原則。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我國商界逐漸形成了“誠信為本”的商業倫理。“人無信不立,店無信不開”,“誠招天下客,信攬四方財”。司馬遷把商人分為“義商”和“奸商”兩類。“義商”恪守誠信無欺、公平交易的原則,深知“黃金有價,信譽無價”。“奸商”則作偽欺詐,牟取暴利,唯利是圖,到手為快,不知“信義”為何物。
關鍵詞:仁愛;誠信;道德建設
儒家思想是我國傳統思想的主干,它源遠流長,內容豐富,體系博大,義理宏深。儒家思想從一定角度反映了我們民族的道德取向,體現了我們民族創造精神文明的智慧,且經歷了長期社會實踐的反復檢驗,成為代代相傳的寶貴財富。儒家思想的合理內核對于當代大學生理想信念教育,弘揚和培育其中華民族精神,仍具有重要的現實價值。
一、儒家仁愛思想及其內涵
“仁”是儒家思想道德體系的核心范疇,在《論語》中提到“仁”的有58章,“仁”字出現109次(其中一處“仁”作“人”講,另有三處系重復)。“仁”的主張是“仁者愛人”。孔子認為,要實現“愛人”,還要遵循“忠恕”之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要求。其基本內涵表現為克己復禮、推己及人、無求生害仁、為政以德。孔子曰:“為政以德,譬如此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在孔子看來,實施仁的推及要建立在兩個原則和前提之上,一是人道的原則,即把別人看成和自己一樣的人,尊重別人的人格,二是理性的原則,也就是說,要建立在人類共同的是非、善惡、美丑這樣的基礎之上。上述儒家仁愛觀在兩千余年的封建社會中被歷代統治者所提倡,成為國學中具有超時代性的進步觀。
二、以“仁者愛人”思想熏陶大學生典型培育
儒家仁愛思想是調節各方面利益關系的道德手段。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提倡廣泛的理解和體貼他人,以愛人之心調節與和諧社會人際關系,穩定社會秩序。儒家所倡導的敬德保民、厚德仁民思想,這是非常了不起的“人權”意識。盡管“保民”的動機是維護封建專制,“仁民”的措施也往往落空,但“人”的生命價值卻由此獲得承認和尊重,并受到“禮”、“法”的保護。這不僅完全可以作為現代人權的邏輯起點,而且他較之于西方所謂天賦人權更現實、更直接、更樸素、更加通俗和更容易為人們所理解。從這樣的邏輯前提出發,對于社會大眾來說,人權既不神秘,也不深奧。它一目了然地告訴人們,作為個體,我們每一個人自己所需要的生存、自由、平等、安全、人格、尊嚴等權利,別人也都是需要的。如果人們在自己的行為過程中,能夠設身處地以維護、捍衛自己權利的態度來維護、捍衛他人的權利。那么,苦難的世界就會成為真正美好的人間。
仁愛思想對于當代大學生典型的挖掘和培養具有積極地指導意義。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以德育人,培養德才兼備的現代化人才。以學生為主體,以學生的個性發展為前提,面向全體學生使其得到全面發展。“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儒家文化尚德、重德、注重德教,“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禮記?大學》)。孔子主張“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君子納于言而敏于行”,使得人們在實踐中具有“仁”的自覺性,進而將理性自覺與主觀能動性緊密的結合起來,由“仁”到“知”。思想政治教育者在實施教育的過程中,就要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各類社會實踐,培養和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和奉獻精神,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實效。學習不僅指理論知識的獲得,而且還包括個人道德的修養,特別是當今大學生要在學習時不能光啃書本上的知識,要勤于思考,將自己所學的知識內化為心靈的倫理道德,然后外化為社會實踐活動。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于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子路》)強調了學貴能用,這告誡當今大學生在面對激烈的社會競爭時,要努力完善自己,將學到的知識運用于社會實踐,多去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增長才干,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
儒家文化與思想政治教育結合便具有現實性。這一系列思想是我們進行大學生先進典型培育的深厚文化土壤,只有汲取仁學思想中的精髓,發揮傳統文化的魅力,才能有的放矢的做好典型培養,進而以優秀模范典型示范帶動普通學生踐行優秀傳統文化。
三、儒家誠信思想及其內涵
誠信是儒學中又一重要觀念。儒家把誠信視為修身的基礎,言行的出發點,事業成功的保證,并提升為道德核心。故稱人不可不忠信,背棄誠信,則被人鄙視、譴責,遵守誠信與否,成為社會上衡量人與事的尺度。在中國的傳統道德中,“信”是五常之一,是君子處理人際關系的精神紐帶。“誠,五常之本,百行之源”。“誠”具有最高的道德境界。古人早已看到了誠信對于個人、國家所具有的重要意義:“民無信不立”,“思誠者,人之道也。”君主行忠信,可以保一身;君主行忠信,可以保一國。在社會交際中,孔子認為與人相處要表里一致,反對與人交往中的“巧言、令色、足恭”和“匿怨而友其人”,并以此為恥。孔子還主張“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以誠信為道德準則,做到言行一致,用于當今的生活中,同樣可建構一種和諧的人際關系。“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這同樣也是人際交往中的一種科學而積極的交往方式,心胸開闊,以誠待人。交友方面,君子“尊賢而客眾,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認為既要尊敬賢人,同時也容得下一般的人,稱贊有才德之人,同情沒有能力的人,要求人不要自傲,要和人相容相處,這和今天提倡的平易近人、寬容諒解是一致的。這都是人際交往中的以誠為信,以誠待人。
四、以誠信思想熏陶大學生典型培育
受市場經濟的影響,大學校園早已不能獨善其身。部分大學生價值取向、道德判斷標準喪失,是非不明,榮辱不分,善惡不辨,美丑不分,行為失范的現象時時可見。誠信是無價的。儒家歷來以“誠”為立身、立業、立國之本,并且重視“誠信”的實踐,強調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儒家誠信思想在引領大學生先進典型上至少給我了我們以下三方面的提示:第一、“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兩千多年前的圣人叮嚀,應該成為當今第一號的警世名言。“信”首先要求在人際交往中要守信用,表里如一,所謂“與朋友交,言而有信”。“信則人任焉”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真誠的交往和相互的信任與尊重。信要求人的行為保持一貫性,不能朝三暮四,翻云覆雨。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正在不斷完善,信用制度、信用體制正在建立,因而大學生應自覺遵守法律和道德,以道德信用自律。第二、誠信引導大學生追求真、善、美。“講信修睦,修己及人”的思想,啟示我們要信守“誠實守信”傳統職業美德。更有后世的儒家思想家把“誠”當作人生的最高理想,將其描繪成一種至靜至靈的神秘的人生境界。誠信觀在培養中華民族樸實寬厚、信守如一的性格上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誠信居于大學生價值觀培養的核心地位,儒家歷來重視“誠信”的實踐,強調言行一致、知行合一。“誠信”之德,是個人立身之本,是國家立國之本。儒家認為誠是德行的基礎,至誠則眾德自備,其他的道德規范都必須建立在誠的基礎上,符合誠的要求。構建大學校園良好的誠信關系是一項長期而緊迫的任務。我們要堅持繼承優良傳統與弘揚時代精神相結合。要繼承中華民族幾千年形成的傳統美德,在大學校園后大力宣傳和弘揚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淡泊名利、無私奉獻、務求實效等時代精神。學校作為學生誠信教育的主陣地,要以開展誠信教育為抓手,要將誠信教育要與傳統美德教育相結合,充分挖掘和利用傳統美德中有關誠信內容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等,通過誦讀、故事會、表演等形式,調動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在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活動中,使學生感受、體會誠信是做人的根本。
“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新道德建設倡議,綜觀其內容,充分涵蓋了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尤其吸收、借鑒了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精華,充分體現了傳統文化與當代價值的完善結合,為繼承優秀文化傳統做出榜樣。綜合上述,我們對儒學中具有的仁愛、誠信觀念進行的重新認識,對發揚其優秀傳統,服務為道德之本、行為之源,培育當代大學生模范典型具有普遍的借鑒和啟發價值。
參考文獻:
[1]黃釗.儒家德育學說論綱.武漢:武漢大學出社,2006.1
[2]吳立群.儒家仁學思想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建構.船山學刊,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