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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一直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不但關系到百姓生命財產切身利益的大事,而且與整個社會和國家和諧穩定密切相關。俗話說,安全生產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 隨著國家《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條例》等安全管理核心法規已經出臺的基礎上,近年來又出臺《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別是《國務院關于近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等法律、法規的相繼頒布實施,在法律的角度上規范和約束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行為,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建筑工程項目中安全生產形勢總體上不容樂觀,安全生產形勢更是十分嚴峻,事故發生數和死亡數居高不下,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失,被列為三大高危行業之一。下面就建筑施工安全的問題,淺析其根本原因和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一、引起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一)、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安全責任不夠明確
工程建設涉及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采購以及供應單位等。安全責任不夠明確,或者知道安全責任而沒有得到切實履行,根本原則是責任主要領導不夠重視。主要表現在安全機構設置不健全,安全人員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實,資金不到位,任意壓縮約定工期,無證上崗,無施工方案,無審批,安全交底不履行,安全檢查不執行,安全隱患不整改,越級或無資質承包,違法分包等等。特別在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情況下,一些施工單位沒有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放在首位,往往專注于追求低成本,高利潤,而忽視了勞動者的條件、安全保護和環境的改善,甚至以犧牲勞動者的生命為代價。
(二)、建筑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
雖然國家對安全生產費的支出按照規定標準提取,有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但有的施工企業的中標價比成本價還低很多,有的工程業主甚至還要求墊資施工,為了能有微薄的利潤,有的施工企業只好從減少安全投入上做文章。所以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在資金投入上包括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培訓、安全技術資料、安全意外保險等落實不到實處或投入不足,不能滿足安全條件的需要。
(三)、安全生產把關不嚴
l.施工現場設施不齊全或滯后,安全條件惡劣。2.施工安全用品不合格。3.施工安全設施沒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測。4.施工安全檢查或巡查不嚴格或流于形式。5.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隱患整改落實不到位。6.施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沒逐級交底.針對性不強,不具體,不明確,不履行書面簽字記錄。7.安全危險源沒建立檔案,無控制、處理方法。8.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不健全,一些施工單位根本沒有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得不到及時救助和處理。
(四)、安全生產監督力度不夠
目前,許多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僅僅停留在突擊性的安全檢查上,而缺少日常的具體監督管理和強制性措施。
1.安全監督管理隊伍素質差.法律法規常識不熟悉,原則性不強。2.監督管理任務不明確。3.監督管理手段不強硬。4.對違法違規行為不按規定嚴格執行處罰,造成有法不依的混亂局面。
二、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項目安全工作要緊緊圍繞“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這個主題,按照進一步完善形式、豐富內容、增強實效、突出效果的要求,開展豐富多彩、貼近生產、貼近生活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安全生產的濃厚氛圍。同時“以人為本”建機制,就要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在倡導“以人為本,健康至上”的當今社會,各級領導只要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與應急預案機制,通過加強對職工的培訓來提高全員安全生產素質等一系列措施,就能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完善的激勵機制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前提
業主或建筑施工單位可以通過設計適當的工作環境、行為規范以及一系列外部獎勵、懲罰形式,來激發、引導、保持和規范其組織成員的行為,以便有效地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系統活動,這就是所謂的“勵人”。換言之,就是企業和管理者通過施加外部刺激,對員工行為背后的動機產生作用,使員工按照組織希望的方式采取行動,從而達到個人努力與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的一致和統一。總而言之,要保證安全生產必須保證各部門員工所實施的行為符合規定,從而要使員工采取企業所希望的行為。
(二)、培訓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礎
目前,在建筑施工行業里國家(政府)本應作為人力資本的第一投資人,但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其教育、培訓僅限于特種作業人員。而施工企業第一線的占絕大多數的生產工人,基本上民工組成;未受過系統的專業教育,文化素質低,不具備相應的勞動技能和安全知識。因此,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施工企業作為人力資本的第二投資人及其利潤的受益者,首先要將安全教育納入企業全員培訓計劃,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編制符合培訓對象的培訓目的的教材,做好各級有關業務部門培訓工作,對企業內部人員特別是第一線的生產工人進行再投資;其次要指導各項目經理部履行國家有關法規、落實地方及企業安全管理規定與制度,培養增強員工安全意識,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奠定基礎。最后要在企業形成崇尚科學,按科學規律辦事的風氣,克服僥幸心理,杜絕冒險蠻干,倡導“安全是福、違章是禍”、“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等思想,使尊章守紀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三)、實現有效溝通是安全生產管理的保證
多數是指工地專職安全員與施工員之間的溝通、施工班組長之間的溝通。這種溝通彌補了其他溝通的不足,能減少沖突,使各工序之間、各工種之間在工作上能密切配合,防止意外事故的產生。為了增進友誼,實現有效溝通,項目經理部要盡量多組織一些文娛活動,培訓員工的團隊合作精神。
(四)、加強各類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從根本上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改善管理缺陷,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產安全事故。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由于施工階段、施工工藝、施工環境常發生改變,作業人員流動性大,工種多,高處作業和交叉作業多,定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能極大地促進施工現場安全生產。
首先建立安全生產排查組織機構。工程項目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組應由項目負責人牽頭,由工程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其次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確排點,落實責任分工,制定隱患排查檢查表。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賬,逐一登記。一般事故隱患應按照五定原則,立即組織隱患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填報重大事故隱患登記表,及時報送企業主管部門。
(五)、項目各層面對安全生產負起責任
建設單位應單獨列支并及時足額支付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理費、檢測費等保證質量安全的專項經費。
監理單位應該走出安全生產不在監理職責范圍之內的誤區,認真履行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職責,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在監理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違章作業,應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并及時、如實向業主和有關部門反映施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本規定所稱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需要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使用等措施進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結合事故隱患風險評估組織認定。對重大事故隱患不能直接認定或者存在異議的,由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評估或者邀請有關專家通過論證確認。
第四條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和群眾廣泛參與和屬地管轄、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主治和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的排查治理工作機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及時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民主管理和監督,引導職工增強排查治理的意識和能力,及時查找和消除事故隱患。
第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事故隱患,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要認真進行查證,如屬實,應當對舉報人員給予獎勵。
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他業務部門具體負責業務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并督促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他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從業人員負責本崗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方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并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
建設工程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分包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工作信息。
第十條 經營場所管理單位應當保證市場具備安全條件,與經營者簽訂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協議,明確各自管理責任,定期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工作信息。
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各自承擔本單位管理或使用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對共用部分,由管理或者使用單位共同協商,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或委托相關單位統一管理,由統一管理單位負責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下列責任: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對本單位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管理情況等進行風險評估,確定本單位應當重點防范、監控的事故風險,提出事故隱患辨識標準;
(二)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建立資金專項使用制度;
(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包括安全檢查、風險評估、隱患治理、建檔監控、信息報告、資金保障、獎懲和舉報獎勵等內容;
(四)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技能列入本單位安全培訓課程,使從業人員明確崗位責任,掌握排查治理的內容、方法和要求;
(五)建立專家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邀請本單位以外的專家進行安全檢查。對已取得安全標準化一、二、三級證書的生產經營單位,分別按照每年不少于一、二、三次的頻次開展專家安全檢查;
(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賬,工作臺賬應當包括:各類安全檢查,風險評估(評價)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記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報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信息報表;
(七)根據安全檢查性質,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各類安全檢查表(卡),從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班組,到每個作業崗位,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方法和要求,并做好檢查記錄;
(八)建立健全并落實崗位自查、班組巡查、車間(分廠、區隊)周查、單位月查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作業場所、在用設備及其安全設施、有關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從業人員遵章守紀情況、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及其相關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安全管理部門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指導和監督各業務部門、車間(分廠、區隊)排查、辨識和治理事故隱患,并對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立項審核、評估認定、登記建檔、督導督辦和驗收確認;
(三)查處未按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單位及其責任人員。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各業務部門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臺賬;
(二)制定業務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辨識、治理、驗收等具體工作標準;
(三)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四)按時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隱患。
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所屬車間(分廠、區隊)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臺賬;
(二)加強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及其相關裝置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有效運行;
(三)及時排查并消除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
(四)按時報告事故隱患及其排查治理情況。
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各班組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二)落實交接班制度,重點交接清楚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現場安全狀況和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等;
(三)對照安全檢查表,對作業環境、安全設施、生產系統、措施落實和作業人員的情緒狀態、健康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排查治理作業現場動態事故隱患;
(四)加強現場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監測儀器儀表等安全裝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五)及時排查并消除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
(六)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及其排查治理情況。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作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清楚本崗位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
(二)上崗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三)杜絕違章、違法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四)及時查找、消除并報告事故隱患和險情;
(五)身體欠佳或者情緒異常及時向班組長報告;
(六)掌握作業過程中出現問題時應當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并同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一)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者修改時;
(二)作業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時;
(三)發生事故或者險情時;
(四)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時。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現事故隱患,應當根據事故隱患性質,及時實施治理。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和防控措施。
第十九條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并實施治理,治理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隱患的影響范圍和程度;
(二)治理的目標、任務和時限;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治理資金和物資的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五)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六)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及時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設施、設備和裝置,應當加強監護,防止事故發生。
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單位或公眾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告知相關單位,采取適當方式加以明示,并加強對治理工作的協調。
第二十一條 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情況時,應當及時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措施。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畢后,應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邀請有關專家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驗收和確認。
對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治理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應當報請實施掛牌督辦的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驗收。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落實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信息報送等工作制度和體系;
(二)督促檢查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情況,并定期進行通報;
(三)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依法及時關閉逾期仍未治理或者拒不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保障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排查治理監管監察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導督辦工作經費。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督管理,并落實下列職責:
(一)擬定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性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定期統計、分析和上報排查治理情況;
(二)協調和指導行業監管部門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
(三)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河南省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豫政〔2019〕41號,以下簡稱《治理責任追究規定》)以及本規定的責任人員應當追究行政責任的,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建議;
(四)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實施獎勵。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并落實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分析評估、信息報送、舉報獎勵等工作制度;
(二)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依法查處未按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
(三)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并承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四)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送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做好檢查記錄,形成書面意見,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及時治理并登記建檔。
發現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并反饋結果。
第二十七條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掛牌督辦按照屬地、分類和分級原則,由生產經營單位、行業監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分別實施。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生產經營單位能夠自行完成的,由本單位實施掛牌督辦;需要有關部門協調才能完成的,由有關部門實施掛牌督辦;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才能完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掛牌督辦。
第二十八條 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實施掛牌督辦的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依據治理方案和職責分工,擬就掛牌督辦事項,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通知書。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畢后,在生產經營單位提出復查申請之日起10日內,受理申請的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邀請相關專家組織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按規定程序核銷重大事故隱患,恢復生產經營,并在媒體上公告治理結果。
第二十九條 對已取得許可證照的生產經營單位,在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負責督辦的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對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應當及時提請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相關許可證照。
第四章 罰 則
第三十條 對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排查、認定、報告和治理事故隱患的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經治理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拒不治理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第三十一條 對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排查治理或者拒不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的、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未按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治理責任追究規定》文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一條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三條各縣(市、區)、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制度要求,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有關部門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條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生產活動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班組檢查、日常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經常化。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檔案臺賬制度、監控和應急管理制度、掛牌制度、限期整改銷號制度、專項資金使用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統計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報告和舉報獎勵等制度,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及生產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確保不留空檔,不留死角。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組織自查。
生產經營單位應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崗位、班組、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
(四)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訂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制訂整改方案,由主要負責人及時組織實施,并報送有關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第六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
(一)市、縣有關部門應當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地方人民政府。
(二)市、縣有關部門對企業上報和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賬,對企業制訂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三)市、縣有關部門應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主要負責人和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由本部門掛牌督辦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隱患。
對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協調多個部門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市、縣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應當召開會議,提出由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并指定責任部門跟蹤督促整改。
(四)市、縣有關部門應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執法人員,定期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查處。
第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0日前向有關部門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二)有關部門在下一季度15日內,應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本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三)有關部門應當每季度總結本行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向所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下級部門通報工作情況,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
第八條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排查或檢查發現的3日內進行公示。
(二)縣級以上有關部門應及時將本行政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分級管理與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掛牌督辦并向社會公告。原則上,市級有關部門每半年公告一次,縣級有關部門每季度公告一次。
(三)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第九條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一)各級有關部門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責任人,督促企業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
(二)督促整改的責任人應當每周至少深入現場一次,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企業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并徹底消除。
(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整改單位應向督辦單位提出復產驗收申請。接受申請的部門應當在10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對責令停產整改的企業或責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設施設備核查驗收合格并經驗收人員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四)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各級有關部門應及時摘牌銷號,將有關檔案或臺賬整理后歸檔管理。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按照晉城市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要求辦理。
第十一條各級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關鍵詞】交通事故;致因理論;治理措施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私家車擁有量及人們出行頻率與日俱增,給道路交通運輸工作帶來巨大壓力,使得交通管理工作與車輛、行人的矛盾日益凸顯;尤其是近幾十年,我國處于高速公路交通建設的集中建設期,在交通管理上尚有不足,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屢有發生且有明顯上升趨勢,交通事故頻頻發生,給國家以及群眾不僅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人身安全的威脅,還影響了我國的安全形象。因此,急需加強交通安全形勢分析及管理措施的實施。
1.事故致因理論
所謂事故致因理論,簡單地分析就是闡明危險如何轉變成事故的理論,主要分析事故的成因、發展及事故后果。根據事故致因可知事故的發生是人和物兩大系列軌跡交叉的結果。因此,防止事故發生的基本原理就是使人和物的運動軌跡中斷,使二者不能交叉。具體的說:如果排除了機械設備或處理危險物質過程中的隱患,消除了物的不安全狀態,就砍斷了物的系列連鎖;如果加強了對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訓練,進行科學的安全管理,從生理心理和操作上控制住不安全行為的產生,就砍斷了人的系列的連鎖。這樣人和物兩系列軌跡則不會相交,傷害事故就可以得到避免。
人和物兩大軌跡又可分為人、物、環境和管理因素,因此,要避免事故的發生,必須克服人的不安全行為、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改善作業環境和改進安全管理水平。
2.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當前存在的問題
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道路交通科學規劃工作有待加強。由于歷史等各方面原因,一些城市缺乏科學規劃,道路建設滯后,公交分擔率低,道路、停車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注重短期建設,忽視長期影響,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不進行交通影響評價,造成一些道路交通擁堵“瓶頸”和安全隱患路段。
(2)安全隱患還比較突出。有的載貨汽車側后防護裝置被非法改裝,強度大大減弱;“大噸小標”現象雖有所遏制,但依然存在。一些臨水、鄰崖、坡陡、彎急路段,事故多發。一些交通運輸企業掛靠經營問題突出,不履行對駕駛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職責,駕駛人聘用把關不嚴。據統計,在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0%是由營運車輛及其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
(3)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薄弱。農村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無牌無證、違法載人現象普遍,事故多發。農村公路標準低,安全防護設施落后。2003年以來發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在農村公路的54%。
(4)管理水平和執法能力仍有待提高。道路交通科學管理的理念、機制、手段、方法,以及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還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交警警力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特別是農村和高速公路警力不足問題更加嚴重。
(5)公民交通安全意識有待強化。機動車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仍很突出,自行車、行人遵守交通規則意識淡薄。近年來因機動車未禮讓行人導致事故致死人數年均增長5%。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責任和義務還沒有得到很好地落實,尚未形成全社會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格局,特別是公益宣傳相對較少。
3.消除和減少交通事故的措施
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對安全不斷增加的需求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有關必須堅持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為中心,狠抓各項預防措施的落實,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更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根據事故致因理論可知,交通事故的預防必須從人、車輛、道路環境和管理等方面入手,消除各個環節的安全隱患,從而達到預防或消除事故的目的。
(1)提高駕駛人員的素質
駕駛人員應該有良好的道德品質,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事故作為一種警示,時刻提高自身的意識。
駕駛員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嚴禁超速行駛、違法超車等;在行車過程中,駕駛員一定要有充足的睡眠、注意力集中,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駕駛等違章行為。
行人一定要走人行橫道、地下通道、天橋;不翻越護欄、橫穿和斜穿路口;任意橫穿機動車道,翻越中間隔離帶。
(2)提高車輛安全性
車輛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損害后果與車輛性能是分不開的,建立完善的汽車安全檢測制度和基于檢測的車輛維修制度;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和主動、被動安全性能研究,避免不合格的機動車參與交通;嚴格執行機動車年檢和報廢制度,對主要部件存在嚴重缺陷的車輛,經修理仍達不到技術要求的,以及已達到使用年限的車輛,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報廢制度,避免因車況不良而造成事故發生和環境污染的增加。
(3)完善道路交通設施
道路是交通運輸的基礎設施,是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完善交通管理設施,改善交通環境,增加交通標志、信號燈和隔離設施等,建立起有助于通行的交通條件,把道路的危險性降到最低,保障出行人員的安全;對于高速公路主要是加強路面巡查和路況自動化監控措施的應用,控制超速和強行超車;在大霧和雨雪天氣要進行路面疏導和控制車速,防止超高、超寬、超長、超重等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對彎道和交叉路口等事故多發路段進行警示、警告。
(4)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交管部門還應該定期開展技能培訓課程、對駕駛員進行分批的學習法律法規政策,從實處提高駕駛人員的駕駛技能和法律意識,對于實際發生的典型案例在培訓中讓大家得到共鳴,使他們自覺的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提高叫交巡警的整體執法水平,增強交通科學技術管理水平,落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社會化管理交通的各種措施,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在管理立法規劃等方面的合作。
4.結語
通過我國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嚴峻形勢的分析,結合事故致因理論的原理,從人、車輛、道路環境和管理等方面分析了我國交通事故頻發的原因,并提出了相應的防治措施,為建立安全、健康、快速運行的交通環境,形成科學、健全和行之有效的道路安全管理體制提供了借鑒。
參考文獻
[1]戴曉明.試論當前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預防.科技創新與應用,2013,14
[2]胡曉娟,胡毅夫.國內道路交通安全現狀、原因及防治對策.工業安全與環保,2009,35(10).
[3]姜亦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勢及管理措施分析.財經界,2013,12.
【關鍵詞】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預防措施
與一般建筑工程施工比較,水利工程施工存在更多、更大安全隱患,主要有:一是工程規模較大,施工單位多,往往現場工地分散,工地之間的距離較大,交通聯系多有不便,系統的安全管理難度大。二是涉及施工對象紛繁復雜,單項管理形式多變,如有的涉及土石方爆破工程,接觸炸藥雷管,具有爆破安全問題;基坑開挖處理時基坑邊坡的安全支撐;大型機械設施的使用,更應保證架設及使用期間的安全;有的隧洞涉及引水發電,導致隧洞施工時洞室開挖、襯砌、封堵的安全問題。三是施工難度大,技術復雜,易造成安全隱患,如隧洞洞身鋼筋混凝土襯砌,特別是封堵段的混凝土襯砌,采用泵送混凝土,模板系統的安全和懸空大體積混凝土立模、扎筋、混凝土澆筑施工安全問題等。四是施工現場均為"敞開式"施工,無法進行有效的封閉隔離。對施工對象、工地設備、材料、人員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難度。五是民工文化層次較低,加之分配工種多變,使其安全適應和應變能力相對較差,增加了安全隱患,如曾發生的民工從腳手架上墜落、鋼筋穿過胸腔,多系民工缺乏安全常識所致。
1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1.1 施工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從事水利工程建筑施工的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其中包括了農民工隊伍,由于沒有接受過正規的培訓,在工程安全專業知識方面比較匱乏,缺少一定的安全意識。特別是在遇到緊急危險的情況時,不能及時的進行防范和自救。
1.2 設施與施工設備不完善
安全事故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施工機械質量沒有達到規定的標準,例如起重設備的鋼索、纜繩不符合國家制定的行業要求、信號裝置不靈敏等,這些都為施工的安全性埋下了隱患。還有一些升降機在組裝之后,沒有進行調試與驗收就直接使用,進行載重的時候可能出現重物下落或發生其它事故,威脅施工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和造成財產損失。
1.3 設備操作不規范
我國很多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都是設備操作人員違反規定進行操作,或者違章作業造成地,這不僅威脅了自身的安全,也嚴重影響到施工現場其他人員的安全。此外,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在很多內容的規范與管理上仍然無章可循,這樣既不利于執法人員查處,也無法呈現法律的強制性與約束性。
1.4 技術措施存在的問題。
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存在針對性差的問題,缺乏工程具體概況、施工方法、場地環境和施工不利因素的針對性,在技術管理上未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來消除危險,保證施工安全。
2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預防的有效措施
2.1 強化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有效預防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首先要從觀念上強化安全意識。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單位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無論是項目經理,還是施工人員,都要始終堅持"安全至上"的原則,在工地內部制定內容全面、符合實際、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嚴格貫徹落實。同時,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員要權責分明,責任到人,在日常的管理過程中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并逐級監督,將安全與績效掛鉤。與此同時,要嚴格審查特種行業施工人員上崗資格,確保特殊工種的崗位安全。
2.2 嚴格管理,確保施工安全
由于水利工程的施工周期比較長、難度較大、施工環境復雜,安全管理是一個持續性的工作。在安全事故預防過程中,各個部門要明確各自的職責范圍,明確管理的內容,例如施工人員的管理、施工設備的管理、施工環境的管理等,各個部門要統籌協調,相互配合,定期進行安全工作匯報交流,將各自負責的安全管理內容進行總結,對為工程安全做出貢獻的員工進行獎勵,對忽視安全問題或者由于個人原因導致生產事故的員工進行處罰。同時,可以聯合水利工程質檢機構進行監督,強化行業監管,這也是政府與社會共同管理的有效途徑。
2.3 采用先進技術,提高安全性能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的過程中,老舊機械存在很多安全問題,傳統的施工技術也會引發很多安全事故。隨著我國生產技術的不斷發展,水利工程施工技術也要與時俱進,要選擇先進的施工技術及工藝,引進先進的機械設備,逐步實現施工的自動化與現代化,減少復雜繁瑣的人工操作,實現機械化施工。另外,要加強對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各環節的安全監控管理,對水利工程的隱蔽工程部位要進行實時監控,清楚了解工程的環境狀況,提前做好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
2.4 現場抓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作業現場是安全管理最終落實點,也是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最終發生的地點,必須嚴格把握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安全施工。主要做到:
(1)建立和健全各類現場作業管理制度。如責任制、抽查制、安全交底、防火及安全用電制;機具和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紀律等,設專職安全檢查員監督實施,發現任何安全事故隱患和苗頭以及違章操作,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嚴肅查處。
(2)嚴格各類人員無證上崗,嚴禁非專業人員從事專業工種,嚴禁非電氣人員安裝維修電器電路,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高空懸垂、危險作業場地和易燃易爆品堆場,避免發生各類意外傷害。
(3)各工序交替、工種更換、作業面交付等環節,應包括安全交接;應特別交代安全控制的"預警點"和"關鍵點",防止因情況不明或情況陌生而造成的安全隱患。
(4)趕工作業特別容易發生事故,深夜班作業及連班作業極度易引起因施工人員的疲倦、深夜瞌睡而導致的安全事故,一般應盡量予以避免;工程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加班加點作業,安全員應在做好準備工作的基礎上,加強監督巡視,時刻控制現場作業狀態,嚴格防范事故發生。
(5)水利工程往往工程規模較大,施工作業點廣,易爆易燃材料使用量多,容易發生火災,必須建立以項目經理、安全員為領導的消防隊伍,平時進行必要的滅火知識培訓演練,在木工車間、機修車間、發電房、食堂、倉庫等易發生火災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泡沫、干粉)等消防設施,做到有備無患。
(6)每天完工后各施工作業班組認真清理現場,并經安全檢查人員驗收,方可離場,防止留下各類安全隱患。
(7)安全專職或兼職人員接受相應系統急救、設備和器材的使用培訓及藥物準備,以備急用。
結束語
在水利建設施工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安全隱患問題,對安全的問題的解決是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隊伍的監督管理,杜絕突發的安全事故發生。
參考文獻:
[1] 劉曉兵.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與預防措施分析[J]. 建筑安全. 2013(09)
【關鍵詞】 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成因;預防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是水利施工企業的生命,是維持建筑事業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和必要保證。水利建設施工行業應當高度重視,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建設主管機構和建筑單位應統一思想,始終樹立“施工安全無小事”的理念,把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為最主要的工作來抓。
一、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形成原因
(一)、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較低。
部分水利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與安全生產的要求不適應,職責不明、責任不清、粗放經營、管理低效。一些企業沒有形成一整套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往往采用事后處理方式,對安全生產不能采取預控措施。雖然安全生產投入是生產的必要成本,但是由于不能為企業或者承者帶來立竿見影的經濟利益,致使部分施工企業忽視安全生產的投入。另一方面由于安全事故帶有偶然性,因此,一些企業對改善現場安全生產條件、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提高安全生產技術、加大投入積極性不高,甚至存在僥幸心理。
(二)、企業對員工的教育培訓有待提高。
目前由于用工制度的改革變化,建筑業從業人員80%左右為農民工或臨時工。他們都是一些包工頭組織進入施工企業,缺乏必要的施工培訓和經驗。施工企業對員工的教育需要一定的時間,從業人員掌握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也需一定的時間,而水利工程建設一旦開工往往工期十分緊張,若超工期可能增加汛期施工難度,還面臨違約、索賠等情況,因此導致安全教育與生產在時間上相互抵觸。另一方面,農民工流動性大,企業不愿意投入過多的成本對其進行教育培訓。
(三)、技術措施存在的問題。
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存在針對性差的問題,缺乏工程具體概況、施工方法、場地環境和施工不利因素的針對性,在技術管理上未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來消除危險,保證施工安全。
(四)、施工機具質量不合格。
如起重機使用了不符合規定的鋼索、纜繩,信號聯系裝置不靈敏可靠,升降機組裝后未進行驗收并進行空載、動載和超載試驗,很容易造成吊斗和重物落下,砸傷地面施工人員;安全網質量差,不能有效攔截高空墜物,造成地面人員傷亡。
二、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一)、利用施工組織設計交底進行安全施工技術教育
為了使工程建設施工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得以落實,應在項目施工前編制《安全防護手冊》作為安全規范,發給全體職工進行認真學習,并利用施工組織設計或項目施工技術交底,進行本項目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針對工程項目特點,提出本項目應特別強調的安全隱患及應對措施,通過對安全技術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員和每一位工人對工程施工總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這將給施工中落實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奠定基礎。
(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不斷增強施工全過程、全方位、全員的安全意識。
施工生產過程中,在保證安全與實現施工進度、工程成本及其他各項目標的關系上,要始終把從業人員和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放到首位。絕不能冒生命危險搶工期、搶進度,絕不能靠減安全投入談效益、談成本。這是施工企業現場安全管理的核心,具體說,施工企業各級領導、建造師(項目經理)、作業人員都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安全問題,只有牢牢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觀念,推行施工現場標準化、正規化,規范安全管理和保證體系,不斷提高全員安全生產范意識,才能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根本上保證安全施工。
(三)、現場抓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作業現場是安全管理最終落實點,也是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最終發生的地點,必須嚴格把握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安全施工。主要做到:
1)建立和健全各類現場作業管理制度。如責任制、抽查制、安全交底、防火及安全用電制;機具和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紀律等,設專職安全檢查員監督實施,發現任何安全事故隱患和苗頭以及違章操作,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嚴肅查處。
2)嚴格各類人員無證上崗,嚴禁非專業人員從事專業工種,嚴禁非電氣人員安裝維修電器電路,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高空懸垂、危險作業場地和易燃易爆品堆場,避免發生各類意外傷害。
3)各工序交替、工種更換、作業面交付等環節,應包括安全交接;應特別交代安全控制的“預警點”和“關鍵點”,防止因情況不明或情況陌生而造成的安全隱患。
4)趕工作業特別容易發生事故,深夜班作業及連班作業極度易引起因施工人員的疲倦、深夜瞌睡而導致的安全事故,一般應盡量予以避免;工程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加班加點作業,安全員應在做好準備工作的基礎上,加強監督巡視,時刻控制現場作業狀態,嚴格防范事故發生。
5)水利工程往往工程規模較大,施工作業點廣,易爆易燃材料使用量多,容易發生火災,必須建立以項目經理、安全員為領導的消防隊伍,平時進行必要的滅火知識培訓演練,在木工車間、機修車間、發電房、食堂、倉庫等易發生火災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泡沫、干粉)等消防設施,做到有備無患。
6)每天完工后各施工作業班組認真清理現場,并經安全檢查人員驗收,方可離場,防止留下各類安全隱患。
7)安全專職或兼職人員接受相應系統急救、設備和器材的使用培訓及藥物準備,以備急用。
三、總結
在水利建設施工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安全隱患問題,對安全的問題的解決是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隊伍的監督管理,杜絕突發的安全事故發生。
參考文獻
【關鍵詞】發電廠;安全管理;故障分析;處理措施
引 言
發電廠在電網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發電廠的運行安全與可靠,是電網健康運行的前提,才能為社會和廣大用戶提供良好、穩定的電能。因此,有關管理人員應在電力工作中嚴格按照規定操作,不斷對發電廠運行安全管理進行完善和改革,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在當前,一些發電廠在運行中面臨著人員和設備都較多的情況下,極易引發各種安全事故,從而造成人員的傷亡,給電廠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所以,要做好發電廠運行安全管理的預防措施,才能使發電廠在運行過程中保證安全可靠。
1、發電廠運行安全管理故障分析
在發電廠運行過程中,如果正常運行時,通常不會有太多的故障發生,不會產生許多事故。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出現故障和事故,其產生的影響會更加惡劣,給發電企業帶來較多的經濟損失以及造成人員傷亡,同時間接對國民經濟造成一定的沖擊。據有關部門統計數據發現,許多發電廠發生的故障和事故,基本上都是由于人為因素造成。例如,大多因為操作設備時出現失誤、管理上的錯誤以及指揮上出現錯誤等情況。這些人為造成的故障和事故,在現實工作中應努力避免。此外,發電廠事故發生的原因還有一些客觀原因,主要是設備本身所造成的,設備在長期的運行過程中,沒有得到及時或定期的保養和維護,造成設備長期超負荷運行,或者出現了設備老化現象,最終造成設備出現損壞,從而使發電廠發生故障和事故。在對發電廠發電的長期運行和管理中,出現發電事故的原因一般都和工作人員密切相關,工作人員要認真處理問題,加強工作責任心,使工作效率提高上去,減少事故發生率。
例如,某市電業局下屬的一個變電所要安裝調相機,工作人員把兩個換輪組的A組空滑輪吊到廠房中的自制梁固定,然后就開始安裝動滑輪。這時,班長甲讓非起重工乙系好起吊走繩扣,同時在扣內傳入木方。乙按班長甲的話照辦,結果在起吊的動滑輪上升一定程度后就出現折斷下落。造成人員從高處墜落,其中一名人員因抓住旁邊的一鋼材而保住性命,其他兩名工人均摔傷死亡。其中負責指揮的一名工作人員墜落到調相機的平臺上。這則案例中工作人員不重視安全管理規程,違反操作規程讓非起重工起吊走繩,從而造成慘重的事故。
2、發電站的安全管理
發電廠工作的特殊性,原因在于設備的種類和數量非常之多,設備的布局也非常復雜,一旦出現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在工作中,要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認真操作各種設備,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對工作人員要加強專業知識的培訓和工作經驗的交流,使工作人員具有專業素養以及豐富的實際經驗。從而使發電工作在運行和管理上達到安全和穩定。在實際操作中,發電廠的管理人員要保持對設備運行的警惕,及時發現設備中的問題,加強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同時還應對事故作出合理的判斷。就在日常的工作中,要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學習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識,注重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此外,要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不斷把知識應用于實際工作中,提高對事故的處理能力。
其次,要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不僅需要對電力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教育的培訓工作,而且要求有關管理人員能夠處理一些安全問題,對各種設備的操作一定要熟練掌握,同時還要求對一些技術和方法進行專業化的考核。因此,工作人員要加強對自身安全責任意識的提高,把安全意識作為重點,保證電力運行的正常。
然后,對發電技術以及設備保養和維護能力應受到重視,管理和操作人員要在發電生產中,加強對發電技術的重視,同時維護設備和保養設備,才能保證發電生產的運行正常。要加強發電設備的絕緣性能的檢查,可以通過超聲波進行檢查,運用色譜來分析,從而確定發電設備的絕緣性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避免在發電運行中出現設備故障。此外,要運用高科技以及先進的管理技術來提高發電運行安全管理,對發電設備要進行日常巡檢工作,對一些需要保養和維護的設備,要及時做好工作要求,對設備的運行狀態要做好嚴格的監控管理,使發電運行安全可靠。
最后,還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管理職責。在發電生產中,有關安全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落實問題,運用科學的安全規則進行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讓工作人員有一個安全、規范的操作方法。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有關人員還應加強對現場管理的控制和監督工作,對容易發生安全隱患的地方要進行檢查,消除一些安全隱患。在具體的生產管理過程中,為了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可以適當運用一些激勵措施,使工作人員提高安全生產的意識和維護安全的責任心。從提高發電廠安全生產的效率來說,工作人員不僅要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能力,而且要對工作人員進行細化工作責任,明確分工,同時實行有效的監管能力,使安全生產得到保證。
3、發電廠運行安全管理故障的處理措施
對發電廠運行安全故障在處理和防范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及時對事故進行處理。在預防發電運行管理故障中,要做到幾點。
要重視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準則,對一些安全管理中的條例,要做到嚴格遵守。從根本上防范電力生產中的故障。特別是在現場工作和實際操作中,對每一條的規定都要重視起來,不能流于形式上的重視。建立起嚴格的賞罰制度,對工作人員要調動起積極性,促使工作人員認真對待工作,嚴格安全操作,把安全生產的管理理念,帶到日常工作當中。
要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和考核,通過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準則和各種管理條例之后,不僅要嚴格遵守,而且要建立一種有效措施,對實際工作進行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考核。要組織工作人員參加一些安全生產的知識小組競賽,考核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形成安全管理無處不在,人人都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要加強對監督工作力度和考察制度的深入推廣,使工作人員對安全生產的理念深入人心,從而防范故障和事故的發生,提高安全生產的效率。
最后,要建立起一整套的應急預警系統。發電工作是一項嚴肅和認真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員嚴格標準和規范化進行操作。在各種突發事件或者是特殊情況下,仍舊不可避免的發生一些事故,這時在電廠生產工作中要建立起一種緊急預防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的發生率。在日常生產工作中,電廠可通過應急系統進行預演模擬,使工作人員在演練中提高對事故的預防能力。建立的這種一整套應急預警系統,能夠有效提高工作的效率,減少事故發生。
4、結語
在發電廠的運行管理中,一定要重視安全生產管理,防止事故發生,要全力保證發電廠的安全管理和正常運行,使電網能夠運行良好。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嚴格操作規范,認真對待生產管理,提高安全意識,才能有效地預防事故發生,從而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率,使發電生產的效率提高上去。
參考文獻:
[1]梁洪秋. 發電廠運行的安全管理及故障處理分析[J]. 科技傳播, 2013, (11).
[關鍵詞]煤礦生產;安全生產;安全隱患;治理方法
中圖分類號:D6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25-0045-01
煤炭是一種重要的能源,它的開采與運用對于經濟發展而言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在煤礦生產中,安全生產是永恒的主體,而且其也是煤礦企業發展與進步的生命線。煤礦生產中安全事故的發生不僅會對煤礦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影響,還可能導致人員傷亡,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與痛苦。因此,在煤礦生產中,采取有效的方法對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工作。而在煤礦生產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中,只有充分了解了隱患的形成因素,才能夠有針對性的進行排查與治理。
一、 煤礦生產中安全事故隱患的形成因素
(一) 從業人員方面
在煤礦生產中,人由始至終貫穿于各個環節,其中不管是管理人員還是作業人員,任何一個環節中的任何一個人不按規章制度進行操作都可能為煤礦生產帶來安全隱患,由此可見,人在煤礦生產中是造成安全事故隱患的重要潛在因素。但是,人往往在實際工作中容易麻痹、大意,例如,作業人員為了省事不按規范的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總是抱有僥幸心理,認為一點小小的動作不會發生什么大問題,而有的管理人員也沒有進行嚴查管理,無意中放任了從業人員這些不以為然的“小動作”,為煤礦生產埋下重大的安全隱患,甚至可能會形成無法挽回的后果。煤礦生產無小事,任何事情都不能掉以輕心、不以為然,而人是這個過程中的主要執行者,是形成安全隱患最大的影響因素。
(二)生產設備方面
在煤礦生產中,大功率、高性能的機械設備的應用已經越來越廣泛,但是煤礦生產基本為井下作業,機械的一些故障可能不易被察覺,而且使用一段時間后沒有及時進行保養與維護,導致機械處于“亞健康”的狀態,有時甚至超負荷工作,這些情況均會形成安全隱患。
(三)自然環境方面
對煤礦生產的井下作業具有威脅的自然因素包括水、火、瓦斯、粉塵和頂板。因為自然環境影響而造成的隱患分為長期患和短期患。其中長期患包括煤粉塵爆炸、瓦斯突涌、起火、頂板壓力等等;短期患包括涌水異常、煤塵超標等。不管是哪種隱患都可能引發致命的事故。
二、關于排查治理煤礦生產中安全事故隱患的分析
(一)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步驟
煤礦生產中,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主要就是為了預防發生安全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因此,煤礦企業應該根據實際的生產情況制定一套完善的排查制度,以確保能及時發現隱患并進行處理。首先,將制定的排查制度落到實處,最好具體到共組偶崗位,隱患排查應采用定期和日常安全檢查為主,可以輔以專項檢查、重要部分檢查等針對性較強的檢查方式開展排查工作;然后將排查出來的隱患進行登記并建檔,建檔時一定要按照危害程度和專業類別進行歸類,并且嚴格遵循“四定”原則(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處罰),將工作落到實處;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專職安全員進行復查驗收,確認無誤后則可將當初歸檔的隱患銷號;最后應定期召開隱患排查治理的分析總結會,對煤礦生產的安全狀況,本階段隱患排查工作的總結以及下階段的規劃等,通過分析總結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便于下階段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加強安全事故隱患防治的策略
為了保證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除了安全隱患的排查,從根本上防治、減少安全隱患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根據安全事故隱患的形成因為,筆者提出了以下幾點防治策略:?提高從業人員綜合素質;煤礦企業應該以人為本,針對從業人員綜合素質參差不齊的情況制定出完善的培訓與管理計劃,做好入職培訓、崗中考核等,同時要加強全體人員專業技術以及防范性、預見性、應急能力等方面的培訓,并加強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及隱患處理能力。?加強設備的管理力度;首先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的設備,確保設備間的配套,保證設備能充分發揮效率,最重要的是要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維護及檢修,確保設備的利用率、效率得以充分發揮。?加強環境因素的安全防控;針對環境因素引起的短期隱患可以設置應急設施、警示、安全知識培訓等方法加強作業人員對生產安全的認識以及應急能力,長期隱患則可以設置監測預警儀器、優化開采方案等方式提升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水平。
參考文獻:
[1] 王龍康. 煤礦安全隱患層次分析與預警方法研究[D].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15.
【關鍵詞】煤礦井下運輸事故,原因,安全管理
白水煤礦是一個有著百年開采歷史的老礦,現今礦井面臨資源枯竭、生產布局分散、運輸戰線長等困難,機電運輸設備狀況好壞直接關系到煤礦安全生產。據統計有關,我國煤礦的礦井運輸事故占礦井事故總數的28%左右,因此,設法減少礦井運輸事故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工作。
一、事故原因
1、運輸事故直接原因。通過對近兩年煤礦運輸事故案例分析,煤礦運輸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一是違反“行車不行人”的規定;二是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平巷運輸超拉超帶、開快車;三是違章超限拉礦車;四是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提升運輸設備;五是不按作業規程規定使用斜井防跑車裝置。
2、導致運輸事故頻發的安全隱患。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對使用的的運輸設備檢查沒有明確的制度規定或規定不符合生產實際。二是勞動力管理混亂。井下生產活動安排不合理,對平行作業隊組工作進展情況失控;作業人員的具體任務和分工不明確;從業人員流動性大,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調換頻繁,安排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非本工種人員上崗作業。三是不認真執行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責任意識不強。下井帶班人員空崗、漏崗或不到作業地點檢查、協調和指揮生產;對違章現象熟視無睹,不加制止,有的帶頭違章登車作業。四是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從業人員對作業規程的學習、掌握不認真、不全面,未真正做到應知應會,對操作規程理解程度不一;企業不認真對職工進行權利、義務教育,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差,不能真正在思想和行動上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多數企業對新工人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教育針對性不強。五是設備日常檢查維護不夠。對平巷機車、斜井絞車、防跑車等斜井安全設施裝置檢查不認真、不細致、不到位。
二、安全管理
1、深刻吸取礦井運輸事故教訓,提高對加強運輸管理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完善機構,落實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是抓好基層隊伍建設。二是加強現場管理。
2、加強用工管理,科學安排崗位人員,杜絕違章指揮。一是礦井運輸技術性較強,把業務好、責任心強的人充實到崗位中;二是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用企業安全生產效益留住人,減少人員流失,穩定從業人員隊伍,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隊伍;三是加強作業場所勞動組織管理,做到人員任務具體、分工明確。
3、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抓好日常安全教育,樹立良好的工作習慣,規范職工行為。一是強化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保證培訓時間和培訓內容,了解和掌握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規章制度、權利和義務、安全職責和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等知識;二是強化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的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三是強化日常安全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利用班前、班后等時間開展安全常識教育,認真貫徹學習礦井運輸各工種操作規程,教育從業人員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充分發揮擋車裝置、阻車裝置應有的作用,為搞好安全生產打下堅實的基礎,減少和杜絕運輸事故的發生;四是強化對特種作業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培訓,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上崗作業。
4、加強電機車責任管理制度的匯編。把制度制成牌板懸掛在車廠或電機車的作業點。制度包括:包機責任制、檢修責任制、設備完好責任制、注意事項等。制度中最重要的是交接班制度,明確接班司機必須向交班司機詳細了解列車運行、信號、線路狀況,并對電機車認真檢查,內容包括:司機室的頂棚和門是否完好、連接器是否完好、手閘及撒沙裝置是否靈活有效、照明燈及紅尾燈是否明亮、喇叭和警鈴音響是否清晰洪亮、通訊裝置是否正常、控制器換向手把是否靈活、閉鎖是否可靠、集電弓起落是否靈活。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當班區隊領導匯報,檢查情況應記入交接班記錄簿中。
5、加強區隊日常電機車運輸安全管理。落實以上的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明確檢修時間和檢修任務及檢修項目;安排專人定期檢查線路中的隱患(包括軌道完好、頂板完好、清理落石);區隊干部應多下運輸線路現場,不要記錄中只有上班產量,在沒有別的內容。可以想一下,如果只在班前會上安排工作任務,現場不檢查考核,結果會怎樣?因此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要加強軌道鋪設質量管理和維護。嚴格輔助運輸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對礦用機車、礦用鋼軌等運輸設備進行升級換代。嚴把運輸軌道的敷設質量關,徹底解決軌道質量不合格。二是要加強斜井支護管理和維護。一些礦井要徹底解決主要斜井多數架棚缺少撐木、構件不全等問題。三是要加強人機車、礦車、小絞車和鋼絲繩的檢查維修,保持完好,降低事故率。四是要加強阻車器、擋車器等防跑車裝置的檢查和維護,確保靈活可靠。
6、深入現場抓管理,嚴格執行隱患排查制度,促進安全生產。嚴格執行礦規定的干部入井制度,能夠深入井下生產一線,做好生產協調、現場質量標注化達標、安全監督,對安全隱患、違章行為不講情面嚴格處理。每次入井走一路、查一路、記一路,現場能處理的看著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限期并跟蹤落實整改,為礦井運輸安全生產盡自己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