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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磷酰胺;腎病綜合征;不良反應;處理措施
腎病綜合征(NS)是一組以高脂血癥、大量蛋白尿、水腫、血漿蛋白小于30g/L為基本特征的綜合征,該癥的致病因素繁多,主要因素為腎小球基膜的通透性增強,可分為遺傳性、原發性及繼發性三類[1]。現代醫學認為其與機體免疫紊亂密切相關,因此治療時主要選擇免疫抑制劑,其療效雖滿意但容易引起各種不良反應。筆者特于2012年4月-2013年2月期間對我院收治的60例腎病綜合癥患者進行研究,取得滿意的臨床效果,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取2012年4月-2013年2月期間我院門診收入的腎病綜合征患者60例,患者均符合腎病綜合征的原發性診斷標準,18例患者有血脂增高。60例患者均經激素治療無效,腎臟功能正常。根據治療時是否輔以不良反應對癥處理分為研究組與對照組各30例。研究組男性18例,女性12例;年齡13-42歲,平均(34.1±2.3)歲;病程2-6個月,平均(3.3±1.4)個月。對照組男性17例,女性13例;年齡13-42歲,平均(33.5±2.1)歲;病程2-5個月,平均(3.2±0.8)個月。兩組患者在性別、年齡、病程等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兩組患者及其家屬均對研究過程知情,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1.2治療方法
對照組患者均給予由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環磷酰胺(國藥準字H32026196,2010-09-30)進行大劑量沖擊治療,根據患者情況每次取環磷酰胺0.4g-0.6g溶于500ml生理鹽水中,混勻后給予患者靜脈滴注,每次滴注至少持續2h,1次/d,連續應用兩天后間隔兩周再用。若患者尿蛋白轉陰可改為間隔1-3個月后用藥,在使用總量達150mg/kg時,每次用藥前均對患者腎、肝功能進行檢測,白細胞計數
1.3觀察指標
觀察兩組患者經治療后的不良反應情況。
1.4統計學處理
數據的收集與處理均由我院數據處理中心專門人員進行,保證數據真實性與科學性。初步數據錄入EXCEL(2003版)進行邏輯校對與分析,得出清潔數據采用四方表格法進行統計學分析,分析結果以p
2結果
2.1兩組患者治療后不良反應比較
兩組患者在完成治療后均發生不同程度不良反應。詳見表1.
表1兩組患者治療后不良反應比較(n;%)
注:兩組患者治療后在骨髓抑制、疼痛、藥物外漏、胃腸道反應、焦慮、膀胱炎等不良反應比較,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3結論
腎病綜合征患者接受常規激素治療后,若治療效果欠佳或者患者出現疾病反復發作、藥物依賴性強、耐受性不良等現象,則稱其為難治性腎病綜合征。尋找一個有效的治療方式,是臨床醫學當前的重要課題。臨床在對患者進行常規降脂、降壓、抗凝等治療的同時,常常聯合激素和細胞毒藥物進行治療,但目前臨床對藥物使用療程、劑量等并無準確定論[2]。
相關研究證實[3],環磷酰胺可明顯改善患者癥狀,對細胞增殖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藥物持久性強。但治療的同時其導致的不良反應也是不容忽視的。本組研究中對照組患者治療過程中出現胃腸道反應(30%)、疼痛(25%)、藥物外漏(20%)、焦慮(42.5%)、骨髓抑制(25%)、膀胱炎(20%)等不同
程度的不良反應。我院在治療前對研究組患者進行預防性治療,研究組患者出現胃腸道反應(7.5%)、疼痛(0)、藥物外漏(0)、焦慮(7.5%)、骨髓抑制(7.5%)、膀胱炎(2.5%)等,兩組在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比較,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綜上所述,環磷酰胺沖擊治療腎病綜合征的療效確切,但不良反應較多,且對臨床治療效果有較大影響,治療前應綜合考慮患者一般情況,對可能發生不良發應進行預防性處理治療,提高臨床治療效果,最大程度改善患者生存質量及生活水平,延長壽命。
參考文獻:
[1]劉建瓊,朱小利,原愛紅等.來氟米特治療頑固性局灶節段性腎小球硬化腎病綜合征患者的研究[J].中華急診醫學雜志,2013,22(3):310-313.
[2]吉雅菲.環磷酰胺沖擊聯合激素治療難治性腎病綜合征臨床觀察[J].中國實用醫藥,2011,06(34):167-168.
[3]龔廣欣.環磷酰胺沖擊聯合激素治療難治性腎病綜合征療效評價[J].中國實用醫藥,2013,8(3):180-181.
【中圖分類號】R47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019(2018)04-00-01
糖尿病是我國較為多見的慢性疾病類型,其中約有90%以上為2型糖尿病。糖尿病的病程較長,同時缺乏根治方法,是多種疾病的高風險因素,為患者的身體健康及生活質量均造成嚴重不良影響[1]。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及生活習慣會對糖尿病患者的血糖、血脂水平產生明顯影響,故采取有效的護理干預方法,幫助患者建立健康的生活習慣十分重要。此次研究將在本院2016年10月-2017年10月間收治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選擇100例為對象,分析綜合護理干預對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血脂水平及心腦血管事件的影響,現將結果做下述分析。
1 資料與方法
1.1 病例資料
在本院2016年10月-2017年10月間收治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選擇100例進行此次研究,對照組采取常規護理,觀察組則采取綜合護理干預,各50例。分組方法為隨機數字表法。所有患者均符合2型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均無其他重要臟器嚴重疾病,均知曉研究目的自愿參與。對照組:男性27例,女性23例。年齡:32-64歲,平均年齡為(52.5±3.9)歲。患病時間:7個月-12年,平均為(5.5±1.7)歲。觀察組:男性28例,女性22例。年齡:34-62歲,平均年齡為(52.4±3.7)歲。患病時間:6個月-11年,平均為(5.4±1.5)歲。組間對比差異不明顯(P>0.05),可比性良好。
1.2 方法
對照組實施常規護理服務,如遵醫囑給藥、病情監護、基礎宣教等。觀察組則實施綜合護理干預:①依據不同患者健康知識掌握程度的不同實施針對性宣教,側重宣教患者認識不正確或缺乏必要認知的知識點,主要宣教模式為使用宣傳欄、視頻、健康知識手冊、電話、微信以及面對面宣教等。②對患者的飲食情況進行調查評估,依據患者身體狀況制定更具針對性的飲食方案,監督患者嚴格按照食譜進行日常飲食,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或高脂肪、高鹽分的食物。叮囑患者遵循少食多餐原則,避免暴飲暴食。③對患者進行必要的用藥指導,叮囑患者定期進行血糖測試,若發現指數波動相對較大,則需要及時來院就診。依據患者具體情況調整用藥方案,叮囑患者遵醫囑正確服用藥物的重要意義,避免自行更換治療藥物、增減用藥量或用藥次數等情況的出現。④依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運動指導,依據患者身體情況制定合理的運動計劃,告知患者定期進行有氧運動的意義,同時也要注意保持運動強度、運動頻率的適度。
1.3 統計學處理
以統計學軟件SPSS19.0作為本次研究中各項數據組間對比的處理工具,計數資料使用χ2檢驗,計量資料用t檢驗,P
2 結果
2.1 兩組血糖、血脂水平的比較
對比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低密度脂蛋白(LDL)、血清總膽固醇(TC)、三酰甘油(TG)等指標,均提示差異明顯(P
2.2 兩組心腦血管事件發生率的比較
觀察組中未見心腦血管事件,對照組中5例出現心腦血管事件,對比發生率,提示差異明顯(P
3 討論
一、提升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水平
1.做好政務值班工作。進一步健全政務值班工作制度,提高值班人員綜合素質,嚴格執行各項規定,確保應急處置及時有效。加強政務值班工作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健全職責明確、定位清晰、運轉高效的政務值班體系。
2.規范值班信息報告工作。進一步嚴格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內容、格式、時限要求,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信息的篩選、研判,提高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規律的把握能力,杜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象。強化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把握突發事件的正確輿論導向。
二、加強應急防范處置能力建設
3.強化應急預案修訂與演練。指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全面啟動基層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制定年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指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專項和綜合演練,取得實戰經驗,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提高綜合預測預警水平。進一步加強預測預警能力建設,重點提升氣象災害、海洋災害、地質災害以及引發次生災害的預警能力。建立綜合預警機制,規范預警主體,理順程序,擴展渠道,提前部署安排相關防范措施,掌握減少風險和應對突發事件的主動權。嚴格落實各職能部門應對突發事件的職責任務,強化對各類隱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建立常態化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機制。
5.做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組織編寫《市“十二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使之與省、市級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相銜接,并有計劃分步推進實施。
三、努力建設高素質的應急隊伍
6.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以市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為核心,專業隊伍為骨干,志愿者隊伍為輔助的應急救援隊伍,著力強化重點行業、企業、基層單位應急隊伍建設。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應急演練和工作交流,不斷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
7.規范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的意見》(政辦發〔〕3號),加快推進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研究制定我市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實施意見,整合應急志愿力量,提高應急志愿者專業化服務水平。
8.發揮應急專家隊伍作用。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各自行業特點,積極做好應急管理專家組充實調整工作,充分發揮專家組成員的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作用。
四、積極推進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9.加快推進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推進各級應急平臺建設,完善專業子平臺功能,努力實現省、市、縣三級平臺互聯互通。
10.加強應急資源管理。加大應急保障投入,加強專業化應急物資庫建設,開發應急資源數據庫管理系統,建立區域聯動的應急保障網絡,完善各類應急資源的儲備、調用、配送、補償等管理機制。
11.進一步規范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繼續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建立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制度,統一建設標準,明確責任主體,建成一批“標識顯著、功能完善,集散方便、眾所周知”的應急避難場所。
五、深入開展應急宣教培訓工作
12.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利用全國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等主題日,組織開展各類宣傳活動。深入推進應急知識“五進”工程(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編制印發《市市民應急知識手冊》,普及相關應急常識,增強公眾的應急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13.強化應急培訓。將應急培訓納入各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體系,積極開展領導干部和應急業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著力提高其應急指揮能力和應急執行能力。指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自身實際,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專業培訓。
六、加大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力度
由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教導員分別兼任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大隊長、教導員。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接受縣應急管理委員會(下稱“縣應急委”和市綜合應急救援支隊的雙重領導。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兼任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第一教導員。管理體制上。
二、隊伍組成
同時整合縣公安局、武警中隊和各專業應急救援隊等機構人員力量組建。逐步建立起一支能夠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常態化備勤、正規化訓練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具體組成為:縣公安消防大隊消防官兵25人、縣武警中隊武警官兵10人、縣公安局民警20人、其他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聯絡員30人。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主要依托縣公安消防大隊。通過努力。
保持原有管理體制不變的前提下。納入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的調度、作戰、訓練體系;將應急設備制造企業和應急物資儲備單位,縣政府決定。將縣醫療、交通、森林、氣象、環境、防汛、礦山、農業、地災、畜牧、民政、通訊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納入應急救援體系;將應急志愿者隊伍,納入應急社會動員體系。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和部門專業應急救援隊,由縣應急委統一領導和調度,處置突發事件時,由縣應急委調度部門專業救援隊趕赴現場,處置突發事件現場,交由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進行指揮。
三、工作職責
一)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加強隊伍建設。做好應急救援備勤備戰。
2及時制定或修訂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訓練演練。
3除承擔消防工作以外。同時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非煤礦山事故遇險人員等生產安全事故;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危險化學品事故、礦山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和恐怖活動,包括防汛搶險、森林火災、地震災害遇險人員等自然災害。守護重要政治、軍事、經濟目標和其他重要目標;配合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等各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應急法律法規。自覺參加學習、教育和演練。不斷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能力。主動接受應急知識培訓。
5承擔應急搶險知識和技能培訓。指導并訓練部門專業救援隊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6堅決完成縣委、縣政府、縣應急委和上級要求的各項應急救援以及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縣級專業應急救援隊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加強隊伍建設。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2及時制定或修訂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訓練演練。
3承擔本系統、本行業的應急救援工作。
4堅決完成縣委、縣政府、縣應急委和上級要求的各項應急救援以及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四、隊伍管理
接受組建單位領導、管理、使用的同時。接受縣委、縣政府、縣應急委的統一領導、指揮、調度和使用。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指揮部設在縣政府應急辦。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原隸屬關系不變,常態(即非緊急狀態)下。接受縣政府應急辦的指導;非常態(即緊急狀態)下。經費渠道不變,運行機制不變。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的日常管理。不斷提高綜合應急救援隊員的應急處置能力。牽頭負責制定綜合應急救援大隊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崗位工作制度、教育學習制度、培訓演練制度、內務管理制度、裝備維護保養制度、安全保密制度、保險制度、獎優罰劣制度等)并督促各項制度的落實。
一、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一)強化基層應急體系建設。繼續推進鎮街、村(居)、企業、學校應急組織建設,整合基層應急工作力量,理順工作關系,在各鎮街、村(居)、學校以及礦山、危化品等重點企業建立應急管理機構,明確分管領導,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夯實應急管理的基礎工作。
(二)健全重要領域應急管理機制。針對我區突發事件發生的領域及頻率情況,進一步健全由林業、安監、公安、衛生、海漁等部門和單位牽頭的森林防火、安全生產、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海上搜救等五個重點領域的應急管理機制,完善預案、裝備、隊伍,明確配合協作規程,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二、加強值班和重要信息報告工作
(一)加強值守能力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加強政務值班工作的指示要求,健全應急值班工作制度,改善值班工作環境,配齊備足值班人員和設備,加大檢查指導力度,提升值班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推進值班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二)完善重要信息報告制度。完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制度,規范信息報告的主體、內容、時限和格式,建立緊急情況信息直報制度,確保信息報告的時效性、準確性。定期分析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重要信息報告情況,對遲報、漏報、瞞報重要信息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提升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保障能力
(一)加強應急預案管理。組織修訂《市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加強對各鎮街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急演練的指導,適時組織開展一次區級綜合性應急演練。
(二)提高預測預警水平。加強各鎮街、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能力,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預測水平。充分利用各類信息傳播資源,進一步擴展預警信息渠道。建立聯合氣象、林業、海洋以及安全生產預警信息模式,提高預警的權威性、準確性和廣泛性。
(三)做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組織協調安監、消防等部門和單位,對全區范圍內容易引發重大突發事件的重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和風險評估,建立健全風險隱患信息數據庫,跟蹤做好對隱患整改的督導工作。
(四)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完善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運常態化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物資普查登記;加大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力度,依據全區人口分布和流動情況,在各地分別規劃建設一批“標識明確、集散方便”的應急避難場所,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五)開展應急宣教培訓工作。與組織、人事部門合作,把應急管理常識列入公務員培訓計劃,在區委黨校組織的各類年度主題班次中,重點加強對各級黨員干部的應急管理知識培訓;結合安全生產年度培訓計劃,重點對基層應急管理骨干、企業負責人進行2次專題培訓,同時對高危行業的從業人員分18批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其熟悉和掌握相關突發事件處置救援和安全防護技能,提高在不同情況下實施救援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六)加強基層示范點建設。按照省里制定的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建設標準要求,每個鎮街要分別建設1處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發揮典型引領作用,推動全區基層應急管理工作上水平。
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協調安監、交通運輸、水務、海漁、衛生、民政、氣象、地震等部門和單位以及武裝部、公安消防部隊,加強綜合及專業應急隊伍建設。著力強化以區公安消防大隊為主體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由區武裝部牽頭組建的區級骨干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專業以及社會化救援隊伍充實人員、改善技術裝備,不斷增強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探索建立專業隊伍、預備隊伍、志愿者隊伍協調聯動機制,整合力量、配合聯動,提升救援能力。
(一)基本原則。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縣鄉級政府財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逐步加強和完善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
(二)建設目標。通過三年左右的努力,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基本建成,重點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得到全面加強;鄉鎮、街道、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建立,應急志愿服務進一步規范,基本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為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強基層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一)全面建設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縣級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隊伍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建立或確定“一專多能”的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相關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除承擔消防工作以外,同時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同時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各地要根據本行政區域特點和需要,制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方案,細化隊伍職責,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加強與專業隊伍互動演練,提高隊伍綜合應急能力。
(二)深入推進街道、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街道、鄉鎮要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人員的作用,在防范和應對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生產安全事故、環境突發事件、等方面發揮就近優勢,在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下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參與搶險救災、人員轉移安置、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各項保障,協助有關方面做好善后處置、物資發放等工作。同時發揮信息員作用,發現突發事件苗頭及時報告,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災情評估等工作,參與有關單位組織的隱患排查整改。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加強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嚴明組織紀律,經常性地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層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各地要在全面加強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同時,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基層防汛抗旱隊伍組建工作。水旱災害常發地區和重點流域的縣、鄉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農技人員、村民和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組建縣、鄉級防汛抗旱隊伍。防汛抗旱重點區域和重要地段的村委會,要組織本村村民和屬地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組建村防汛抗旱隊伍。基層防汛抗旱隊伍要在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有關培訓和演練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險和險情處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作用,合理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資、裝備調用機制。
(二)深入推進森林草原消防隊伍建設。縣鄉級人民政府、村委會、國有林(農)場、森工企業、自然保護區和森林草原風景區等,要組織本單位職工、社會相關人員建立森林草原消防隊伍。各有關方面要加強森林草原撲火裝備配套,開展防撲火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要建立基層森林草原消防隊伍與公安消防、當地駐軍、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聯動機制,滿足防撲火工作需要。地方政府要對基層森林草原消防隊伍裝備建設給予補助。
(三)加強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縣級氣象部門要組織村干部和有經驗的相關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并向相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臺風、強降雨、大風、沙塵暴、冰雹、雷電等極端天氣防范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社區、村鎮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制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地質災害應急隊伍的主要任務是參與各類地質災害的群防群控,開展防范知識宣傳,隱患和災情等信息報告,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容易受氣象、地質災害影響的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單位,要在氣象、地質部門的組織下,明確參與應急隊伍的人員及其職責,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培訓。氣象災害和地質災害基層應急隊伍工作經費,由地方政府給予保障。
(四)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煤礦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除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外,還應當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在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平時開展或協助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資質認定管理。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屬地縣、鄉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建立隊伍調運機制,組織隊伍參加社會化應急救援。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演練工作經費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在礦山、危險化學品工業集中的地方,當地政府可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五)推進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建設。縣級以下電力、供水、排水、燃氣、供熱、交通、市容環境等主管部門和基礎設施運營單位,要組織本區域有關企事業單位懂技術和有救援經驗的職工,分別組建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承擔相關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任務。重要基礎設施運營單位要組建本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要充分發揮設計、施工和運行維護人員在應急搶險中的作用,配備應急搶修的必要機具、運輸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安全防護、應急搶修和交通運輸保障能力。
(六)強化衛生應急隊伍建設。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特點,依托現有醫療衛生機構,組建衛生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城市醫療衛生機構要與縣級或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系,把幫助組建基層應急隊伍作為對口支援重要內容。衛生應急隊伍的裝備配備、培訓、演練和衛生應急處置等工作費用由地方政府給予支持。
(七)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縣級人民政府建立由當地獸醫、衛生、公安、工商、質檢和林業行政管理人員,動物防疫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人員,有關專家等組成的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具體承擔家禽和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任務。要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同時加強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置所需的設施設備建設及疫苗、藥品、試劑和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提高隊伍應急能力。
四、完善基層應急隊伍管理體制機制和保障制度
(一)進一步明確組織領導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推進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人民政府要對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行規劃,確定各街道、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數量和規模。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加強指導,加強對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督促檢查。公安、國土資源、交通、水利、林業、氣象、安全監管、環境、電力、通信、建設、衛生、農業等有關部門要明確推進本行業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指導推進基層應急隊伍組建工作。
(二)完善基層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各基層應急隊伍組成人員平時在各自單位工作,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集結到位,在當地政府或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基層應急管理機構安排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鄉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基層綜合隊伍、專業隊伍和志愿者隊伍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相關應急預案,完善工作制度,實現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同時,建立健全基層應急隊伍與其他各類應急隊伍及裝備統一調度、快速運送、合理調配、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經常性地組織各類隊伍開展聯合培訓和演練,形成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合力。
(三)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努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的社會化程度。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隊伍體系,加強知識培訓。鼓勵現有各類志愿者組織在工作范圍內充實和加強應急志愿服務內容,為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提供渠道。有關專業應急管理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納入應急救援隊伍。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紅十字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開展科普宣教和輔助救援工作。應急志愿者組建單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庫,并加強對志愿者的培訓和管理。地方政府根據情況對志愿者隊伍建設給予適當支持。
(一)基本原則。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政府財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加強應急隊伍組織體系和聯動機制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應急隊伍體系。
(二)建設目標。力爭通過兩年的努力,在全市基本建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應急隊伍體系。即到年底,建成市、縣、鄉三級及開發區(工業園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防汛抗旱、危險化學品(礦山)、氣象和地質災害、公共衛生、水上搜救、公用事業保障、森林消防、重大動物疫情、突發農業災害、突發事件信息員等重點領域的專業應急隊伍得到全面加強,重點企業單獨建立或聯合建立相應行業和領域的專項應急隊伍,應急志愿服務進一步規范,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為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設重點和任務要求
(一)全面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1.市、縣兩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分別由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建,以公安消防隊伍為依托,集公安、安監、衛生、民政、交通、環保、質監、建設、氣象、地震、民防及駐軍、武警等優勢專業力量,建立“一專多能”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相關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除承擔消防工作外,同時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協助有關專業應急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
2.鄉鎮(街道)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建。鄉鎮(街道)要整合現有力量,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基層警務人員、消防人員、醫務人員、保安員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人員的作用,組建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組織下,發揮在防范和應對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產安全事故、環境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就近優勢,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主要是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參與搶險救災、轉移安置人員、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各項保障;協助有關方面做好善后處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3.開發區(工業園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由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新區、市科教創業園區及各縣(區)開發區(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組建。集開發區(工業園區)公安、消防、環保、建設等專業部門人員、重點企業及單位技術人員和基干民兵,建立開發區(工業園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承擔開發區(工業園區)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任務。
(二)建立健全專業應急隊伍體系
在全面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同時,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突出重點、統籌規劃的原則,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設專業應急隊伍,具體由相關部門或單位牽頭負責組建。特別要有針對性地加強以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1.防汛抗旱隊伍。市、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牽頭負責,組織水利、農業、國土、氣象、交通、環保、衛生、水文等部門人員,以及基層民兵、預備役人員、水利技術人員、村(居)民等人員參加,針對水旱災害常發地區和重點流域,組建市、縣、鄉三級防汛抗旱隊伍。防汛抗旱重要地段的村(居)委會,組織本地村(居)民和屬地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組建村(居)抗旱防汛隊伍。對水庫河道以及洪災易發地段,縣、鄉、村防汛抗旱隊伍,要做好汛期的巡堤查險和險情處置,并加強平時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努力把隱患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汛抗旱隊伍要在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開展培訓演練,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2.危險化學品(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市、縣(區)安監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公安消防、經信、質監、交通、環保、衛生等部門人員,以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專業人員參加,組建危險化學品(礦山)市、縣兩級應急救援隊伍。同時,安監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大型礦山、重點危險化學品單位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除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外,要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在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平時開展或協助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3.氣象、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市、縣(區)氣象、國土資源部門分別牽頭負責,組織鄉鎮(街道)、村(居)干部和有經驗的相關人員組建氣象災害和地質災害應急隊伍。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會同國土資源部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收集并向相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臺風、強降雨、大風、沙塵暴、冰雹、雷電等極端天氣防范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當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制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地質災害應急隊伍的主要任務是參與各類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監測預警和群防群控,組織災害隱患點排查,劃分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開展防范知識宣傳,報告隱患和災情等信息,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容易受氣象、地質災害影響的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單位,要在氣象、國土資源部門的組織下,明確參與應急隊伍的人員及其職責,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培訓。
4.衛生應急隊伍。市、縣(區)衛生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根據本行政區域突發事件的類型和特點,依托現有醫療衛生機構組建市、縣、鄉三級衛生應急隊伍,完善專家庫,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核與輻射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組織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市醫療衛生機構要與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系,把幫助組建基層應急隊伍作為對口支援的重要內容。
5.水上搜救隊伍。市、縣(區)交通海事部門牽頭負責,整合水上搜救應急資源,組織公安、消防、安監、海洋漁業、衛生、環保、氣象等部門人員和專業技術力量,組建市、縣兩級水上搜救隊伍。水上搜救隊伍在當地水上搜救中心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水上搜救活動。在船舶、設施、航空器及其人員從事水上水下作業活動,發生或可能發生人員遇險、水域污染等突發事件時,搜尋救助遇險人員,控制、減輕水域污染等危害。
6.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市、縣(區)政府各主管部門協調轄區相關運營單位設計、施工、維護等專業技術人員,分別組建市、縣兩級8支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經信部門負責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組建通信保障應急隊伍,負責組織供電公司、供熱公司組建電力保障應急隊伍和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隊伍;水利部門負責協調環保、衛生、自來水公司等組建城市供水保障應急隊伍;建設部門負責組織相關運營企業組建城市排水保障應急隊伍、天然氣供應和管道泄漏應急隊伍;交通部門負責組建城市交通保障應急隊伍;城管(環衛)部門負責組建市容環境保障應急隊伍。8支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各負其責,必要時聯合行動,承擔相關領域突發事件搶險救援任務。
7.森林消防隊伍。市、縣(區)林業部門牽頭負責,針對森林防火任務重的地區、林(農)場、森林風景區等,組織轄區鄉鎮、村(居)委會、林(農)場干部職工,組建市、縣(區)、有關鄉鎮及重點林(農)場森林消防隊伍,并與公安消防、當地駐軍、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聯動機制。森林消防隊伍主要任務是開展森林火災的隱患排查、先期處置、信息報告工作,配合開展撲滅火和組織人員轉移安置、維護社會秩序等工作。
8.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市、縣(區)農業部門牽頭負責,組織畜牧獸醫、海洋漁業、衛生、公安、工商、質監、林業等部門管理人員、有關專家、動物防疫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人員,組建市、縣兩級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具體承擔畜禽、野生動物、水生動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任務。
9.突發農業災害應急隊伍。市、縣(區)農業部門牽頭負責,組織氣象、水利、林業、海洋漁業等部門管理人員、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組建突發性重大低溫凍害、農作物病蟲害防控應急隊伍。要加強基層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并做好防治藥械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10.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市、縣、鄉三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負責,依托現有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人員、村(居)委會干部、基干民兵、應急志愿者等組建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信息員隊伍主要任務是及時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參與隱患排查整改、預案制訂、應急處置和科普宣傳。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與統籌規劃。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是推進應急隊伍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建設方案,積極開展示范創建活動,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全面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要合理確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數量和規模,明確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強化隊伍資質認定管理,保持隊伍相對穩定,提高隊伍應急能力。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大對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力度,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落實應急隊伍建設規劃、管理制度、運行機制等。公安、國土、交通、建設、環保、水利、農業、林業、民政、衛生、安監、海洋漁業、氣象、電力、通信等有關部門要明確推進本行業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縣(區)工業園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及縣(區)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情況要報縣(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各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新區、市科教創業園區應急隊伍和市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情況要報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二)強化經費保障與裝備建設。各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等方式,拓寬應急救援隊伍經費渠道。危險化學品(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演練工作經費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在礦山、危險化學品工業集中的地方,當地政府應給予適當經費補助。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各應急隊伍建設物資儲備庫,按標準配置專業器械設施、設備和安全防護裝備,重點配備搶險救援特種器材設施,提升應急裝備水平。嚴格裝備管理維護制度,保證裝備處于良好狀態。建立大型專用設備統籌調用征用機制,實現應急資源共享。各企事業單位要有針對性地加強裝備建設,滿足應急需要。
為進一步落實省市“應急體系規范建設年”活動要求,切實把握應急管理的內在規律特點,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和系統化建設,切實做好我市應急管理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以建立健全我市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有效運行機制、體制為目標,貫徹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的方針,理順和完善應急管理工作體制、機制,促進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建設,大力推進我市應急體系規范化建設取得全面進步。
二、主要內容和目標
各鎮、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圍繞以下內容和目標任務,結合工作實際開展規范化建設活動:
(一)進一步規范應急領導和指揮機制。市應急委統一領導、協調指揮全市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為應急委的工作機構,市政府辦公室是應急委的辦事機構,應急辦承擔市應急委的日常工作。市政府成立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中心),市長任市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各分管副市長任副總指揮,同時按分工分別在相應專項應急指揮部兼任總指揮。應急辦綜合協調全市各級各部門(包括安監、防汛防旱、公安消防、森林防火、水上搜救中心、環保等專項應急指揮部),按照其法定職責明確在應急管理體系和突發事件應對處置中的分工,落實應急領導機構、工作機構、辦事機構、指揮場所。各級行政主要負責人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應急管理和突發事件處置第一責任人,各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各鎮、各街道、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保持機構、人員的數量和質量。
(二)進一步規范應急值守機制。嚴格應急值守制度,進一步規范應急值守信息記錄、值班臺賬、崗位要求等,確保應急值守工作規范有效運行。各鎮、各街道、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要進一步健全領導帶班、機關工作人員值守的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重點地區、重點部門和重點崗位實行主副班或雙人雙崗制度,配足配強值班人員和裝備,提高值班人員的綜合素質。各鎮、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將每月的應急值班名單在上月底提前報市應急辦備案,市應急辦要對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
(三)進一步規范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信息報送機制。建立應急信息十分鐘報告制度。各鎮(街道)、公安110、衛生120、消防119、12345和安監、環保、氣象、海事等各有關部門信息平臺必須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十分鐘(最遲不超過半小時)內,同時直報市各條線分管領導和市應急辦,市應急辦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10分鐘之內報兩辦主任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市應急辦負責對上級政府信息報送工作的扎口,其他各有關部門按審定的統一口徑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條線部門向上報告信息必須經市分管領導同意。建立健全應急辦和12345、網絡輿情、110、119、120、安監、環保、氣象、海事等部門信息平臺的信息互通會商機制,定期(每季度)研究會商預警信息,對全市公共安全趨勢作出分析和評估。
(四)進一步規范應急預案動態管理機制。各鎮、各街道、各學校、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運、經營單位、各國有企業預案制定率要保持100%。建立應急預案響應、啟動、執行、終止臺賬記錄制度,對預案執行全程跟蹤,保證應急預案執行的嚴肅性,提高預案的執行力。市每年組織1-2次群眾參與度高、應急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的綜合性演練活動。各鎮、各街道、各專項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應急演練,要及時將應急演練計劃和規模較大的演練方案、腳本及演練的評估情況報告市應急辦。要針對演練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不斷增強其針對性、操作性、實用性,做到職責明晰、簡明易行、一目了然,明確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該由誰來做、做什么、怎么做。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形勢變化和實踐經驗,抓緊對現有預案全部進行修訂完善,并將修訂完善后的預案報市應急辦審核后重新。
(五)進一步規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去年應急物資普查建檔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在應急物資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配備合理、儲備適量、管理有序、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要結合自身實際及時補充和更新應急物資數據庫,做到應急物資儲備數據準確,質量可靠,數量充足。對已確定的社會應急物資儲備數量進行動態管理,做到關鍵時刻可以拿得出,用得上。
(六)進一步規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健全應急辦、各鎮(街道)和各應急專項指揮部參加的應急聯席會議制度,對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處置工作定期(半年)研究。要“重心下移,重點前移”,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研判、早處置、早解決的原則,建立健全社會預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體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1)第一時間預警事件。充分發揮12345、網絡輿情、110、119、120和安監、環保、氣象、海事等部門信息平臺的作用,與應急辦形成聯動機制,第一時間發現和預警突發公共事件。(2)第一時間報告情況。接到突發事件預警或報警后,事發地鎮(街道)和各部門信息平臺必須在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十分鐘內,最遲不超過半小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應急辦,如遇特殊情況來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后及時以《專報信息》形式報送文字材料。(3)第一時間匯報領導。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市應急辦要立即對收到信息進行梳理匯總,按標準對突發事件分級分類,達到一般以上級別的,在10分鐘內向市黨政主要領導或其他相關市領導報告,同時通知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4)第一時間啟動預案。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分級分類標準,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上級請示調整響應級別。(5)第一時間控制局勢。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鎮(街道)和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預案立即組織應急隊伍,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及時開展人身救援、組織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等先期處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態發生。(6)第一時間組織協調應急處置。應急辦和有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第一時間組織協調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專家進行現場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
(七)進一步規范突發事件分析評估機制。各鎮、各街道、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評估分析報告工作,分析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總體情況,主要包括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經濟損失、與往年同期比較情況、發展趨勢,并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主要特點進行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法。各鎮、各街道每半年分析評估一次,各專項應急指揮部每季度分析評估一次,年底形成年度分析評估報告,定期及時報送市應急辦。
(八)進一步規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機制。根據《江蘇省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和《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標準(試行)》要求,確保年底前完成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的掛牌,切實做到機構、人員、經費、裝備、制度“五落實”。要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基層警務人員、保安員、醫務人員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的經驗人員的作用,加快建設鎮(街道)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結合具體實際,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設專業應急隊伍,重點加強防汛抗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衛生應急、水上搜救、公共事業保障、森林消防、重大動物疫情應急以及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建設。鼓勵現有各類志愿者組織在工作范圍內充實和加強應急志愿服務內容,為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提供渠道。有關專業應急管理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納入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開展科普宣教和輔助救援工作。年內建立應急專家庫,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做好突發事件分析研判工作,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調查評估。
(九)進一步規范應急宣傳教育機制。提高全民的憂患意識,普及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常識,是減少公共突發事件的發生概率及其造成損失的最有效、最經濟、最安全的辦法。要充分運用各種傳播手段,深入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教育部門要開設有關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的課程;有關部門要在各種招考和資格認證考試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的內容;新聞媒體應無償開展應急知識公益宣傳。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公眾整體參與度,進一步宣傳普及公共安全知識、災害知識和公眾自救互救知識,廣泛提高市民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減災等能力。
(十)進一步規范應急管理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要強化督查,全面落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嚴格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分工協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制度,確保應急管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負責,推進應急管理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嚴格情況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日常應急管理、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通過適當的形式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在日常應急管理、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未按規定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突發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導致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或者通報、報送、公布虛假信息,造成后果的;未按規定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者處置不當,造成后果的,根據情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三、考評辦法
為了檢驗活動開展的效果,市政府辦公室將對各鎮、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比。考核主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江陰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江陰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為依據。考核對象是:各鎮、各街道,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名單附后)。
考核辦法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由市應急辦組織實施。日常考核主要考核信息報送工作,以《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信息報告工作并進行量化考核的通知》為依據;年度考核由市應急辦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考核組,采取統一組織、分組互查、現場抽查、量化打分的方式進行考核(考核評分細則附后)。考核成績由市應急辦負責匯總,考核結果分別納入年度鎮(街道)機關工作綜合考核和市級機關工作目標績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及時將活動內容傳達到基層各單位和有關人員,各有關負責人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定落實措施和行動方案。
一、全年工作思路
1、規范保安員體系建設,強化安全管理技能。
2、結合省公司安全運作模式建立安防管理組織體系。
3、強化安防管理班組的職能,建立安防管理規定,加大獎罰懲處力度。
4、強化安防隊伍的培訓、考核、執行、檢查力度。
5、保安員隊伍日、周、月、季度例會,挖掘問題,查找隱患。
6、實施月、季、年終安防管理檢查,組織安防隊伍以模擬的形式的應急演練。
7、完善重點區域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著手建立和修訂區域《人員出入登記》、《車輛出入》、《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規范,并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調整和修訂。
二、全年工作計劃
一月份、
1、傳達省公司安保會議精神和具體工作,學習《部門安全保衛綜合治理責任書》。召開安全例會,把安全工作責任到人,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2、元旦期間組織各縣市分公司等部門聯合進行安保、消防、車輛檢查,確保事故隱患整改率達100%。
二月份、
1、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好春節期間主管領導巡查和值班;明確強調放假不放制度。
2、提醒各部門員工注意管好自家的門、窗、水、電、做好防火工作。
三月份、
1、各部門自查隱患,抽查各部門重點安全部位,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整改。
2、宣傳安防理念,貫徹公司安保綜治精神,營造人人重視安全,人人參與安全的良好氛圍。
3、做好春季防搶、防盜、防火、防爆、防突發事件,做好用電安全培訓等工作。
四月份、
1、由綜合部組織進行全區網絡、營業安全大檢查,抽查全區基站和機房。
2、對全區營業廳等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檢查。電源電線、投幣金柜使用、交接登記等。
五月份、
1、對全體員工進行防震、抗震知識、地震逃生自救知識的培訓。
2、各部門制定《防震臨震應急預案》。
3、檢查應急物資裝備。
六月份、
1、安全月宣傳,雨季前的防洪、防澇檢查。
2、車輛交通安全、基礎制度管理檢查。
七月份、
1、上半年部門綜治工作落實情況自查。
2、做好夏季用電的安全檢查工作。
3、部署暑期安防保衛工作。
八月份、
1、提醒各部門員工外出注意人身安全,財產安全。
2、進行安全專題講座,增強防范意識。
3、對各部門人員進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知識抽查。
九月份、
1、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2、邀請專業消防員培訓消防知識讓各部門所有員工都會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正確的撲火和自救逃生的方法。
十月份、
1、組織全體員工進行防盜綜合演練。
2、組織全體員工進行防火、自救、逃生綜合演練。
十一月份、
1、做好冬季防火防盜安全教育。
十二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