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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病簡單的說就是由于打呼嚕嚴重,鼾聲響亮且時而間斷,睡覺時可能會引起呼吸暫停,容易引起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中風等,嚴重的甚至會導致夜間猝死。
陳先生面臨兩種解決辦法,一是住院開刀治療,一是佩戴呼吸機在家中完成治療。陳先生選擇了后者。
在某著名三甲醫院呼吸科主任肖毅看來,后者的確是目前有效的一種療法。通過呼吸機在家進行治療,能大大減低這種病帶來的各種風險,而且也能節省患者的時間和成本。
陳先生搬回了飛利浦偉康的呼吸機。呼吸機的設計很人性化,他戴上后不覺得有不適感,而且作用十分明顯,早上起來都感到睡眠質量很高。
陳先生的案例正好代表了目前整個醫療領域的一個新趨勢—往家庭醫療方向發展。一些疾病尤其是慢性病,不可能都讓醫生隨時在床邊完成護理,這時候家庭初級醫療保健就成了關鍵。
實際上,家庭醫療的興起,帶來的重大意義還不止于此。在目前看病難、看病貴,醫療資源不均衡和緊張的情況下,家庭醫療保健和社區醫療的推廣,一方面可以解決患者就醫難題,另一方面還可以緩解大醫院的壓力,讓醫療資源投入到更加急需的地方。
“在歐美市場,家庭醫療的理念已經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可。在中國,雖然國情不一樣,但家庭醫療的發展和整個醫改一定是交織在一起。推動家庭醫療的發展,能對醫改有非常大的正向作用。而且能讓最需要的人,即患者得到很多的利處。當然,最終也會使整個市場發生深刻的變化。”一位長期從事醫療方面投資的資深人士說。
解決之道
在中國醫療健康領域,有兩個值得關注的現象。一是人口老齡化,一是慢性病快速增長。針對這些問題,社會各界都積極應對。大力發展家庭醫療和保健系統是其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原因不言自明。通過觀念的改變,把家庭健康和家庭醫療變成常態,這樣能良好的預防老齡化和慢性病帶來的各種問題;而且通過有效的治療和護理手段,讓疾病在第一時間就能在家中得到治療,節省了時間和成本,緩解醫療系統的資源壓力。
不妨想象一下家庭醫療帶來的便利和好處。傳統的醫療模式是,病人與醫院是直線聯系。但往往因為醫療資源緊張,病人會在醫院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看病難”不可避免。
而通過家庭醫療,當病人出現緊急的情況時,能事先在家中做一些初級護理和治療,節省了門診、場地、醫師、交通等各項費用,減輕患者痛苦。如果需要送往醫院,也能讓就診更為順暢,大大節省時間。而相應地,醫院也能把醫療資源投入到更加急切需要的地方去。
創新與挑戰
醫療開始向家庭化發展,意味著一場醫療行業的流程再造,各個環節的新目標都是更加效率,更加人性化。
首先是技術的創新,要做到的就是醫療器械的更加人文化和智能化。在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員蘇穎看來,這體現在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收集病人數據,并進行自動診斷,提醒相關人員注意。
飛利浦偉康呼吸機就是這樣的創新。通過完善的產品線和服務,飛利浦提供了睡眠監測中心一體化解決方案。從睡眠診斷到睡眠治療,再到家用呼吸治療。飛利浦不光提供了儀器器械產品,還有針對患者的教育視頻、疾病知識手冊、教育類的App。而在人文關懷方面,又有人性化的造訪系統、體驗中心科學造訪流程和OSA俱樂部。這一切都是為了給患者帶來一個全新的關懷系統。“我們不僅是專注創新,提品、方案,我們更會傾聽顧客的聲音,然后去滿足他們的需求。”飛利浦醫療大中華區家庭醫療業務高級總監陳小穗說。
關鍵詞:養老保險制度完全積累個人帳戶公營管理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上許多國家紛紛進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90年代以后各轉軌國家也各自推出了新的養老保險制度。這些改革措施或思路都借鑒了現代經濟學的新的發展成果,大多數在本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它們的經驗無疑對于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
國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要點
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20世紀的一大社會進步。然而,經過幾十年的運行,這一制度暴露出不少問題,主要體現在對本國經濟增長的負面作用和社保機構自身的財務危機上。20世紀70年代,各國已經開始醞釀要改革這一制度。
(一)智利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智利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具體的行動可以認為始于1981年的智利改革。當時智利的社會保障制度以現收現付制為基礎,廣泛地覆蓋了養老金、撫恤金、疾病補助和津貼。隨著人口老齡化階段的到來,加上原有體制存在的不公平所導致的效率低下,社保機構的財務狀況呈不斷惡化之勢,到20世紀70年代已經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政府決心對原有制度進行徹底改革。經過政府的努力,1980年智利通過改革法案,1981年新體制正式實施。其具體內容包括:政府強制性規定公私單位的所有雇員都必須參加養老保險,每人每月將不少于工資10%的資金存入自己的個人帳戶,形成養老基金;政府的養老基金監管局只負責規范與監督基金的管理,而不具體參與實際管理事務。私營性質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AFP)是法定的經營管理者。基金所有者有權選擇和更換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這迫使各個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在價格和服務方面展開競爭。政府對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標準、財務狀況、資產結構進行監管,并要求其交納風險準備金;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嚴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獨立化的原則來進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購買政府債券、企業證券和民營化的公共設施;基金所有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可以從自己選擇繳費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領取養老金,或者將積累的養老金連本帶利轉向人壽保險公司以支取年金。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功。
(二)轉軌國家養老金改革方案實施
許多轉軌國家認為,智利的完全基金化的強制性定額繳款體制對于它們并不合適,因為這一體制存在兩個缺陷:該體制沒有真正分散風險,比如,一旦出現持續的惡性通貨膨脹,或者資本市場出現大的波動,完全積累的基金制將可能破產。更何況轉軌國家的資本市場還不完善;由于存在轉軌成本,智利模式難以在具有龐大的現收現付體制的國家內實施。
1994年,世界銀行關于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提出了一個“三支柱”方案。這一方案對于轉軌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的重建產生了決定性影響。該方案的主要內容是養老金的來源應該多元化,具體來說就是要通過現收現付支柱、強制性基金化支柱和自愿的輔支柱(即個人的商業保險部分)這三個支柱來保障個人未來得到穩定的養老金。贊成該方案的人士認為,由于該體系的每一個支柱分別是通過勞動市場、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來組織和運行,因此是暴露在不同類型的風險之下,這樣,體系內總的風險得到了有效的分散。
從1998年開始,轉軌國家開始紛紛按照三支柱方案來設計本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盡管各國在具體的操作方案和制度的側重點上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別。這些轉軌國家養老金改革方案的基本特征是引入基金化支柱,該支柱將與經過改革的現收現付支柱并存。它們力求形成一種包含了代際聯系的優點和強制性長期個人儲蓄的優點的混合制度。
我國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緊迫性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緊迫性來自以下方面:我國人口老齡化階段的迅速來到。由于我國從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特殊的人口政策,2030年我國的退休人員將達到高峰期,根據估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將比世界上其他大國來得都要快;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加速發展期,城市人口的增加在今后的一段時期內會非常迅速,而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主要覆蓋的是城市人口,這意味著加入到這一制度中的人口會越來越多;經濟體制轉軌的需要。目前許多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障還多少依賴于原來所在的國有企業,這加重了國有企業的負擔,不利于下一步國有企業的徹底改革;宏觀經濟發展的需要。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取向
本文以養老資金的財務機制和養老基金的管理方式兩個方面討論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取向
(一)養老資金的財務機制
對于我國養老資金的財務機制,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存在三種觀點:主張實行完全的現收現付制,認為該制度管理成本低,互濟色彩鮮明;主張部分積累制,實際就是統帳結合,該制度與世界銀行的“三支柱”方案本質上是相同的;主張完全積累制,即社會統籌的部分也要進入到個人帳戶。對于第一種觀點,除了前面講到的人口老齡化和城市化原因使之不可行外,還有一個微觀層面的問題,即如果提高繳費率來緩解支付壓力的話,無疑要增加企業的成本,最終導致國內企業的虧損面大大提高。
目前,比較主流的觀點是部分積累制,根據這一觀點,社會統籌部分通過現收現付制來提供最低養老保障,而個人帳戶方面通過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基金積累則既有利于提高社會儲蓄率,又有利于激勵個人的工作積極性。因此,該觀點似乎最為合理。但是,國內外學者中對此都有不同看法。費爾德斯坦認為,考慮到我國目前實際上資本的邊際產出大于工資總額的增長率,因此,將現收現付制部分改為基金制,將大大降低政府的財政負擔。郭樹清則是國內強烈主張完全積累制的代表人物,其理由是:完全的個人帳戶制使得養老保險的享用與貢獻完全掛鉤,可以徹底打破“福利大鍋飯”;完整的個人帳戶打消了人們的其他幻想,有利于繳費的順利進行;政府難以擠占;制度透明度高,管理成本低;可以取得最好的積累和增值效果;由于城市化進程加速,不搞個人帳戶,政府的養老保險負債會越背越大。他認為,為了體現基本養老金的互濟性,可以拿出統籌部分繳費的30%-50%平均化后再記入個人帳戶。筆者認為,完全積累制應該是兼顧公正與效率的最好制度。特別是,轉軌國家所擔心的完全積累制不能分散風險的擔憂,可以通過現代金融工程來設計收益和風險水平固定的金融產品來化解。
(二)養老基金的管理方式
不管是部分積累制還是完全積累制,都面臨個人帳戶中積累的資金如何管理的問題。世界上實行個人帳戶制的國家在資金管理方面存在兩種方式,一是前面講過的智利的私營管理模式,一是新加坡的公營管理模式。對于智利的私營管理模式的具體運做方式及優點,前文已經提及,但是,斯蒂格利茨對私人管理個人帳戶提出了兩點疑慮:私人管理基金對資本市場的發展水平要求較高,而許多國家都滿足不了這一條件,即使資本市場狀況良好,也會存在管理成本過高的問題;不能為個人提供充分的保險以避免通貨膨脹這種風險,而定額給付制可能更好。
新加坡的公營管理模式具體為:所有雇員和雇主每月按雇員薪金的一定比例繳納公積金到中央公積金局設立的個人帳戶,基金由中央公積金局統一管理;中央公積金局按政府規定的利率付給利息,基本上相當于其國內主要銀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略高。長期以來,新加坡的個人公積金管理一直非常成功。但是對于這一公營模式也存在詬病,包括:中央公積金局將該筆巨額資金交給新加坡財政部,由財政部進行投資,政府投資難免會降低投資效率;政府掌握這筆資金的使用權進行公共項目投資,這有悖于自由市場經濟的原則。
客觀地講,兩種模式的優劣很難區別,筆者認為,考慮到我國目前資本市場尚不完善,而且私人投資管理水平和私人信用尚有欠缺,因此,至少在今后一段時期內,選擇公營模式可能更符合國內的情形。當然,對于具體負責運營的公共投資管理機構,政府應該通過立法來保證其經營的獨立性,同時對于其權限和責任,包括投資領域給予明確化。
除了養老保險制度本身的改革之外,配套政策的實施也是非常重要的。簡言之,這些政策應該包括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同步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的改革、修改公司法和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條款,以及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立法。
關于體制轉軌而發生的隱性債務問題,最重要的一點是政府已經明確表示愿意承擔其補償問題的解決。總體上看,減持國有股權和出售其他國有資產,或者直接劃撥國有股權應該是進行債務補償的最有效的、也是最合理的籌資渠道。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發展,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期。通過借鑒國外的改革經驗和考慮國內的實際情況,本文認為,我國應該建立完全積累型的個人帳戶制,社會統籌和企業與個人繳納的資金都應該進入到個人帳戶,同時,現階段應該選擇公營管理模式來對積累的資金進行投資管理。當然,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同時,相關配套政策的實施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兼顧公正與效率的養老保險制度對于我國在今后20年的戰略機遇期內實現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一定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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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退賬單
為什么要延遲退休年齡?當前,在我國社保體系中,養老保險面臨的難題較多,養老金缺口巨大是最關鍵的問題。有專家測算,如果延遲退休,本該拿養老金的人不僅不拿錢,還要繼續繳納養老金,這樣一來,退休年齡每延長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可增長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
具體到個人來講,有關人士估算,按目前我國的人均壽命72歲計算,如果在65歲退休,只能享受7年的養老金,在此情況下,一個月收入4000元左右的普通企業職工,繳納社保費用和領取養老金的差額能夠達到40多萬。
這筆賬一算出來,正在按時按量繳納養老金的人們顯得有些急躁,原因簡單直白,他們擔心“有命交錢,沒命領錢”。
帶著退休后的余壽能不能把一生繳納的養老金拿回來的問題,記者走訪了某業內專家,在聽完演算過程后,這位專家首先對計算方式提出質疑,并表示自己曾經計算過這個問題,得到的結論是“應該收得回來”,記者進一步詢問計算細節時,他說,“假設某企業員工,20歲上班,50歲退休,等于繳納了30年養老金,繳納方式是自己交社會平均工資的8%,企業交20%。退休后還有22年余壽,這期間每月可以拿到28%,按照時間和比例計算,是可以拿回來的。”在陳述計算的過程中,記者意識到,這位專家的假設依然停留在延遲退休年齡之前的狀態,而且將計算對象更換為女性。
由此來看前文中那位有關人士的估算,雖然現實差額未必那樣嚴重,但事實大抵如此:個體的差額相對增大,總體的差額相對減小。
實質目的
延遲退休年齡又為了什么?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點到為止地表示,“這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說明碎片化和多軌制的退休制度引發的社會不公正已經成為深化制度改革的重要障礙。”
針對延遲退休年齡的具體原因,他認為,是我國國民壽命預期長了。如果和世界上其他國家進行橫向比較,我國的退休年齡比不少發達國家都低。鄭秉文說,“一個社會如果要永續,國民進入勞動力市場和提供勞動供給的時間應該隨著其壽命預期的變化而改變。如今的現實情況是,國民的壽命延長后,勞動的時間沒有改變,那么退休后的時間變長了,社會財富創造量沒變但是消費增多了,這樣的國情如何和發達國家PK?”
從另一個不容小覷的我國正面對的社會現實的角度考慮,延遲退休年齡,是考慮到應對將來人口老齡化的更大壓力,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維持下去首要基本條件是保持收支平衡,即繳費的人和錢,足以支付退休的人領取的養老金。前不久,一位北京大學相關領域教授預測,參考老人撫養比,在2000年平均10個工作的人撫養一位老人,到了2050年我國將達到人口老齡化峰值,屆時將是3.5個人撫養一位老人,所以繳費壓力會愈來愈突出,如果到那時再去想辦法化解壓力就來不及了,那么應該從現在開始逐步延長人們繳費時間,并適度縮短領取時間,以確保收支平衡。
于是,延遲退休年齡的目的客觀上指向了—解決“缺錢”。
決策考量
除了上一種解決缺錢的決策考量,學理上,至少還有另一種選擇:做實空賬。
據了解,相關主管部委曾竭力主張做實空賬的選擇,并要求中央財政掏出真金白銀。這的確屬民生之舉,但難擺脫部門利益之嫌。況且,現實體制下的確拿不出如此巨量財政資金。這一主張至今未被采納。
鄭秉文則解釋稱,“在目前歷史階段下,空賬反而是劃得來的。如果要做實個人賬戶,意味著政府要承擔巨額的轉型成本;空賬填滿后,其投資收益率要達到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率的14%才有意義。”
所以,即便做實個人賬戶,如果沒有良好的保值增值渠道,這筆資金也將是自然貶值狀態。對于目前另一大熱議的養老金入市的問題,鄭秉文說:“養老金保值增值的好方法就是入市,放在銀行里吃活期利息是不負責任。要進行多元化的資產配置,但只能是一小部分投放于股市,股票要長期持有,國外兩百年的股市經驗性數據告訴我們,每二十五年、三十年的平均回報是年均7%,好于銀行利息。”顯然,未來可能的入市取向和規模都與熱議群體有著巨大的差別。
正是在上述兩大因素下,決策立場自然決定空賬取向,但要縮減空賬差額,便討論延遲退休年齡。
學術藥方
橫看成嶺側成峰,只是利益主體的站位表像。
破解養老金缺錢的現實難題,理想化的學術解決方案是怎樣的呢?
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就業與社保中心主任楊燕綏看來,目前,我國的養老金制度嚴重“碎片化”,這種弊端在居民、用人單位、養老基金、國家財政四個層面均有表現。
繳費不均。最直觀的表現就是目前公共部門人員不繳費,企業職工繳費,公共部門養老金待遇高于企業職工2倍到3倍。
費率高、費基亂。目前養老保險費率為28%,其中單位占20%。高費率導致逃費基現象,用人單位以薪酬分類、濫福利等手段蠶食費基,加之對困難企業的減免政策,2000年至2010年間的實際征繳率(包括稅務代征和社保計征)僅為20%。
公共治理混亂。養老基金社會統籌支付水平缺乏標準,個人賬戶基金投資無路。
監督缺位。從國家財政角度來看,目前是根據政府部門當期預算決定政府的養老金支付占財政支出的比重,然而這個過程缺乏立法機關監督,于是出現了社保部門混賬支付養老金,中央財政補貼不斷增加的問題。
成立于1975年,力麗集團從紙印花廠跨足合纖、紡織、貿易、建設、環工、休閑及科技等事業,朝多元化發展;2007年更以品牌“力寶龍”整合集團的兩大纖維領域,成為集合上中下游的紡織事業體。
力寶龍集團業務部副總經理張春景說:“掌握技術、以人為本,集團從創辦人郭木生總裁到郭紹儀董事長,經營事業的理念始終秉持穩健踏實的精神,不亂投資、不好高騖遠,穩定中追求成長。”
實現從“搖籃到搖籃”的概念
南進、西進,不如上進!一路走來面對經營的壓力,力麗集團從不以外移制造來降低生產成本,而是致力于開發新環保布料,積極在寶特瓶回收纖維上取得商業先機。
綜觀集團發展,從產品轉型切入工業用塑料領域,導入自動化,讓尼龍產能成為全球第二大,加工絲名列前茅,張春景指出:“正因為堅持多元化經營,才讓集團業績不斷成長。”此外,不斷思考創新,積極朝環保布料發展,才能開拓新的商機與無限可能。
集團的產品不斷推陳出新,從最早開發的超細纖維,到第二代強調吸濕排汗、抗紫外線、抗菌防霉等多功能性纖維,再到符合環保概念的回收寶特瓶的品牌紗RePET、使用RePET搭配特殊紗種的鞋材,以及可縮減染整生產環節的素材Ecoya等,都是力寶龍致力于保護環境與自然生態的標志性產品,可減少大量能源與化學品消耗、降低二氧化碳與廢水排放量,落實可持續經營的理念。近年力寶龍的環保政策為追求產品環境化設計與產品完美的生命周期,更進一步規劃EcoFlying Plan,以實現產品“搖籃到搖籃”的概念。
萌芽到成長,以信用為前提
回顧企業最初的發展,創辦人、總裁郭木生出生于物資匱乏的臺灣日據時代,自幼家境清貧,弟妹眾多。身為長子為了承擔家計,16歲時即在臺灣二林鎮的布店擔任學徒,從打掃、開店、認布料做起,親力親為。婚后,郭木生在二林市場內經營“興隆布莊”,由于認真實在,生意因此日益興隆。
1975年郭木生因緣際會在親友的支持下,于臺灣土城設立“力鵬”熱轉印花廠,直接跨入生產行列,當時適逢印花需求量激增,1978年再成立另一家印花廠“力穩”。來年,由于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對印花布需求非常大,讓象征力麗集團的“老鷹”商標曾一度占中國大陸進口臺灣印花布達七成之多。之后,因為用于印花的加工絲不夠使用,造成市場的布料供應不足,且供貨商的質量良莠不齊,因此,1979年再次集資成立“力麗”,專營長纖加工絲(假捻)生產,以滿足印花坯布原料所需。此后,力麗在臺灣中壢工業區設立中壢假捻一、二廠,以及設立彰化化纖總廠,1996年力寶龍成為世界第一個擁有自動化系統的假捻廠。而專攻織造及染整的“力鵬”,則在彰化設立紡織廠、尼龍廠,以及在楊梅設立汽電共生廠,此后也跟著投入自動化生產。
一路走來,郭木生始終兢兢業業地在本業努力,讓力麗與力鵬陸續上市,之后更回到故鄉彰化芳苑工業區,購買土地、興建廠房,為更多當地人提供就業機會。當時,這個小而美的企業團隊除因高度事業心與凝聚力之外,更因懂得用人,吸引了更多專業紡織人才到力麗集團就職。
談到創辦人的經營理念,張春景表示,集團始終秉持著“勤儉、篤實、積極、創新”的理念多元化發展,他說:“創辦人始終堅持以信用為前提,做生意向來說一不二,堅持誠、正、信、實。”而這種誠信精神延續至今,成為企業文化的重要精神指標,影響集團發展甚巨,也織就創辦人不凡的人生。
成功哲學:深耕本業找藍海
在郭木生的觀念里,最穩健的賺錢方法就是在本業中持續求新求變,企業才能永續發展,他常說:“做久比做大還厲害。”能堅持到最后的人,才是最可能成功的人。
堅持“深耕本業”,郭木生不只賣產品,還為同行供應原料,為客戶提供垂直整合式的服務,以及定制化的解決方案。例如,客戶不會織布,力麗就輔導織布;客戶不會染整,力鵬就輔導染整。擁有別人沒有的全方位技術,也正是集團的核心競爭力所在,不只賣產品,更賣技術與服務。
接棒后的郭紹儀董事長傳承了父親的觀念和作法,持續汰換機器、擴建工廠、追求環保與可持續性,掌握趨勢、持續創新,用心帶領員工大步向前邁進。
齊力提升競爭優勢
為了提升競爭優勢,力寶龍不斷精進管理、提升質量與產能、降低耗損與成本。尤其改善節能一直是重要的年度目標,張春景說:“我們要求各部門通過頭腦風暴,提出改進設備節能的方案,此措施不但間接降低生產成本,更鼓勵員工動腦筋思考,挑戰創新。”
除了借由整合研發體系的價值鏈,依市場需求持續改善產品質量與研發新產品外,力寶龍更積極結合高科技、跨領域發展,全方位滿足客戶需求。在管理方面,更靈活應用六個標準差持續改善方案,突破質量障礙,落實部門協同合作,提升質量與成本優勢,創造核心競爭力。
“雖然現階段集團擁有完整的紡織生產流程與技術優勢,但人才養成依舊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張春景如是說。為培育人才,力寶龍集團積極建構系統化的教育訓練,設立從新人引導與培養、任職督導、實習培訓管理訓練、專業訓練到干部的完整管理課程等。力寶龍也通過內部輪調制度,培養員工第二專長,以達到適才適所、人盡其用的企業宗旨。張春景強調,集團用人的準則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認為有好員工才能有好企業。成立以來,集團始終秉承在故鄉發展,優先錄用當地人的企業文化,并興辦學校以回饋鄉里。
每年,集團更制定年度經營方針,例如:1988年的“奮斗年”、1989年的“自強年”、2014年的“啟沃年”、2015年的“蓄能年”,到2016年的“齊力年”,精神內涵為“迎接貿易新挑戰,齊心應變拓宏圖;開啟動能新思維,無限創意展先機”。
張春景指出,力寶龍營運方針強調協同研發,共創產業藍海;未來事業體開發產品將朝民用、工業用、建筑用,以及專攻日本市場的家飾用發展,2016年紡織事業將增加先染針織,并全面進化質量,深耕營運動能;優化品牌渠道,廣納社群商機;致力節能減碳,維系綠色家園。
持續提升迎接新挑戰
在全球化競爭趨勢下,臺灣紡織業不光是要維持技術優勢,更要積極通過管理及人才持續提升,以創造更有價值的競爭力,以應對快速變化的市場。
【關鍵詞】西安;移動醫療;架構
一、移動醫療
互聯網正向各行各業滲透,改變著傳統行業的形式,醫藥衛生健康行業也無法避免互聯網的沖擊,移動互聯網的出現,智能手機的普及,移動醫療也開始進入大眾的生活,很多國內外的公司開始了實踐,對移動醫療的商業模式進了一定的探索和嘗試,移動醫療前景廣闊,但還沒有得到全面推廣,本文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結合西安市的實際情況,對構建西安移動醫療體系提出一些對策。
二、移動醫療對西安市醫療的影響
通過移動醫療體系的構建,對西安市醫療領域將起到下列作用:(1)通過移動醫療體系,患者可以隨時隨地與醫生進行交流,患者就不必去醫院排隊掛號,為的患者的病情及時得到救治提供便利。(2)西安市醫療資源分布不均衡,對于比較偏遠地區的人們,有了移動醫療,使他們能夠方便地享受到大醫療的醫療,所以說移動醫療是實現公平就醫、資源共享的一個很好的途徑。(3)移動醫療可以網絡整合醫院和醫生的信息,讓患者在家能過網絡可以了解每個領域的專家資料和相關信息,繼而比較方便而且快速地找到適合自己的醫生。(4)患者可以通過移動醫療建立起個人電子病歷,方便記錄和管理自己就醫方面的信息,可以很好地成為“個人醫療小助手”。
三、借鑒國內外成功的案例,西安市移動醫療體系架構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構建
(一)通信公司。通信公司和急救中心、各大醫院簽署醫療信息化項目合作協議,共同打造覆蓋急救指揮中心、急救車輛、醫護人員以及接診醫院的全方位立體化醫療信息協同平臺。這個平臺的建設,可以借鑒美國圣地亞哥911急救中心的信息化體系。更好地解決院前急救和院內銜接的信息化問題。
加強與衛生系統、醫師協會、醫院協會等單位的合作,進一步推進西安醫療服務信息化水平,讓醫療服務信息化的先進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二)醫院。移動醫療系統不是桌面系統的簡單搬家,而是要發揮無線的技術優勢,多方面拓寬現有醫院的功能,或者彌補原有系統的不足。比如,通過“移動醫生應用”,醫生可以隨時隨地了解患者病情,并同步做出診斷結果和治療方案。即使醫生不在醫院,也可以根據系統信息申請診斷報告、下醫囑。而通過“移動護士應用”,也可以提高護理質量和工作效率。以最基本的測量體溫為例,原先需要三名護士才能完成的工作,在使用“移動護士應用”后只要一名護士就能完成。
為社區衛生服務量身打造了信息化解決方案——“健康互動”項目,該項目一期功能涵蓋婦幼保健、疫苗提醒、慢病管理、病患關懷和內部辦公等,可以通過短信、彩信等方式健康提示,促進醫患交流。
在美國,醫護人員隨身攜帶EDA在病區中查房,通過EDA醫護人員可以隨時調閱病人的歷史資料和病患數據,方便了解病情和實施檢查報告;醫生可以通過條碼技術識別病人、藥品和標本,在澳大利亞,所有醫院都已經建立了移動臨床信息系統,所有藥品都進行了RFID認證,通過移動終端可以快速的進行病人識別和藥物分發。
(三)政府。政府出面建立“醫療信息協同平臺”,實現急救信息多方共享。北京市999急救中心辦公室主任蒙芹介紹:當有患者撥打999急救電話時,指揮中心會通過現場大屏幕調動就近的車輛,并在搶救和轉運途中選擇綜合條件最優的醫院。與此同時,急救車上的醫護人員可將患者的信息遠程發回指揮中心,并可接受從指揮中心發來的遠程指導。而即將接收患者的醫院此時也已接到相關信息,在患者到達前即可完成血庫、手術臺等相關準備工作,最大限度地贏取搶救時間。西安市可以借鑒北京市的這種做法。
和美國、日本扥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移動醫療領域相對落后。在發達國家移動醫療應用主要分為面向醫院醫生的B2B模式和直接面向用戶B2C模式。主要分為遠程醫療、疾病管理和藥物管理。我國有相關法律規定,醫生只能在醫院內行醫,外出行醫必須經過醫院批準。醫生通過移動醫療APP對病人進行診斷,是否涉嫌院外行醫呢?這些都需要政府出臺相應的法律條款進行規范,譬如:只要持有行醫資格證,并掛靠在醫院或者個人診所,就可以進行行醫;持有行醫資格證的醫生可以通過移動醫療APP進行健康咨詢等等。還有過醫療APP診斷,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和糾紛,怎么解決?目前醫療監管機構還沒有介入到移動醫療APP的監管之中,但是只要看病的次數增多,糾紛增多,風險上升,醫療監管部門必須會監管深入到移動醫療領域。
(四)患者。我國的醫療發展水平和國際相比相對滯后,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以及環境污染帶來的慢性病人群增長等情況,以及看病難、看病貴已經成為了一個社會問題,這些都為國內移動醫療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各個年齡層人群對健康的不同需求也促進了移動醫療發展。我國移動終端設備的普及,為我國移動醫療的發展提供了軟硬件支持。比如,春雨掌上醫生包括自診和問診兩部分。在問診環節,用戶可以通過語音、圖文等方式,向五千多名來自全國的三甲醫院醫生提問。患者也可以先通過社區醫院的初步診斷向全國的大醫院進行醫療求助,這樣也可以充分利用基層的醫療設施和大醫院豐富的醫療資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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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作者:嚴妍
【摘要】 目的 探討內科住院患者全天在院率下降原因及對策,為開展針對性護理、醫院管理及相關人員提供參考依據。方法 自行制定量表,按便利抽樣原則對筆者所在科室2010年10月~2011年10月755例住院患者進行問卷調查,總結分析有效問卷706份,并進行統計學分析。結果 本科患者全天在院率僅為58%。原因主要為病情病種的因素、反感住院環境(包括環境選擇權、健康權、安寧權、審美權不能得到滿足)、工作壓力、家庭照護的需要和調整、醫保自付費用比例及其他因素。結論 加強人文護理,修正適應新形勢下的護理管理思路,改善住院環境,尊重患者及家屬環境權及選擇權,引起醫保決策領導者重視,對于提升住院患者在院率,提高醫療環節質量意義重大。
【關鍵詞】 全天在院率; 住院環境; 人文護理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06.052
近幾年來,醫院內科住院患者全天在院率下降,這在二級醫院尤為明顯。它既不利于醫護人員對于患者病情的觀察、診療和護理,擾亂了病區的工作安排,又不利于臨床管理而成為新形勢下潛在醫療隱患,甚至成為糾紛和沖突的誘因。本文調查分析了筆者所在科室2010年10月~2011年10月706例有效問卷,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2010年10月~2011年10月入住本科755例患者,病種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入選條件:意識清楚,可獨立完成問卷(或由直系家屬)填寫;研究人員說明研究目的后,愿意配合本調查的住院患者。見表1。
1.2 研究工具 自行設計調查問卷,內容包括住院患者的一般情況,是否能全天在院,不能全天在院的原因分為4個條目,每個條目又有4個選項,可以單選,也可多選。
1.3 調查方法 對住院患者入住3 d后發放問卷調查,調查前說明研究目的,取得知情同意,現場回收問卷。發放問卷755份,收回750份,有效706份,有效率為94%。
1.4 統計學處理 將有效調研數據錄入Excel,應用SPSS 13.0軟件包建立數據庫并進行統計描述和分析。
2 結果
42%患者不選擇全天在院,相關影響因素及排序見表2。
3 原因分析
3.1 疾病因素 為排序首要因素,習慣中醫診治以中老年人居多。筆者所在科室收治病種為消化和呼吸系統疾病。表1示,地理因素決定筆者所在醫院內科住院患者多為附近居民。疾病譜的改變、慢性病人數逐年遞增、醫保住院醫療政策相比在門診慢性病看病諸多限制中明顯具有的優勢,再加上市場經濟沖擊對醫生收治住院患者導向作用,從而使因慢性病反復發病,病情又相對穩定的這部分患者不選擇全天在院。
3.2 反感住院環境因素 表2條目中排序的2均可列入。公民的環境權是公民在自己的生存空間,有對自己生命健康不受環境污染而引起直接或間接損害以及合理利用環境資源以滿足生活的需要的權利[1]。醫院環境中,患者同樣擁有環境權。臨床實踐中,住院患者往往無權選擇病房。如筆者所在科室設定床位40張,長期住院患者約50人,病區過道加床,大部分患者要經歷從加床到正規床位轉換。但輸液結束,一部分患者不再留住病房,從而使得上下午病房住院在院率形成鮮明對比。住院期間,因患者聚集而帶來交叉感染;吸煙患者、家屬甚至個別醫師使呼吸系統患者被動接受二手煙;內科住院患者的痛苦聲,各種儀器設備報警聲,對于其他患者無疑是惡性刺激。還有醫務人員工作行為欠規范,如診療時接私人電話、高聲喊叫、矛盾糾紛處理、辦公區呼叫鈴聲、電話鈴聲等,患者安寧權無法保障。長期臥床患者,個人生活習慣及作息時間相互干擾,隱私散失也成為許多患者反感住院的一個重要因素。公立醫院主要強調治病救人功能,無法提供更多更舒適人文環境給患者,患者審美權不能滿足。時代進步使患者重視住院生活質量提升,渴望與人溝通,展現自我價值。同一病室病友之間交流因個人性格、疾病干擾、交流習慣、在院率下降等因素影響,筆者觀察鮮有暢通。現行醫療體制下,醫生的溝通有限,護士對于具體治療、病情溝通無法做到醫生權威性、護理質控對于心理施護成效無法納入有效考核指標,諸多因素使患者在院期望值下降。因此,融入更多人文因素對于疾病康復、在院率提升至關重要。有人提出創建患者俱樂部這種濃厚人文色彩的環境,秉持以人為本服務理念,能使住院患者充分感受溫暖,也使醫院品牌形象得到很好塑造與傳播[2],筆者認為值得嘗試。
3.3 工作壓力 現代生活快節奏、高壓力容易致病,內科住院患者中表1分析示,50歲以下工作人群占住院患者比例為18%。減少經濟損失,在健康和工作之間獲得平衡,是擺在內科住院患者和醫師面前一項選擇。患者因為工作而選擇調整治療時間,全天在院將失去工作使得他們不得如此選擇。此條目占24%。
3.4 家庭照護的需要和調整 內科患者年齡結構多集中在老年人,她(他)們多在家庭中承擔主體角色,或身為照護者撫育隔代為子女減輕負擔,或照顧自己上面父母公婆,或長期疾病需要家人時刻照護,隨著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傳統家庭照護仍是人們首要選擇,為了兼顧家庭照護,而不能選擇全天在院。此條目占20%。
3.5 其他因素 個人因素如減壓、身心調護的需求、從眾心理,同一病房內行為相互影響等而選擇不全天在院,此項比例為2%。
4 對策
提升內科住院患者全天在院率,提高醫療環節質量,是內科護理管理面臨的新課題。
4.1 針對滿足患者醫療環境權,要加強心理護理能力培訓。人的需求90%表現為隱形,善于觀察和溝通,才能了解到患者的隱形需求,更好地提高護理服務質量[3]。實踐中護士正確評估患者的需求、尊重滿足有特殊需求的患者,及時信息交流,確保醫、護、患有效溝通。設立入院出院調查表反饋評價機制,激勵護士加強與患者及家屬溝通。對于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同時尊重他們的選擇以適應內科護理單元新的人文管理模式。
4.2 爭取領導支持,完善醫院及科室的硬件設施,減少臨時加床,尊重并給予患者及家屬更多病床選擇權。嚴格執行醫院消毒隔離制度。設定吸煙區,嚴禁病區內吸煙。減少患者之間噪音干擾,及時調解患者之間的不和諧因素。規范醫護人員工作行為,尊重患者隱私權。物品擺放遵循姑息護理理念[4],以患者為中心。護理人員有義務為患者創造溫馨、舒適、自然、寬敞的病房環境。加強醫、護、患及患者之間交流,給予患者展示平臺,運用多種形式豐富其住院文化生活。條件成熟時報請領導,劃出空間成立內科病區俱樂部。
4.3 充分理解患者工作壓力,告知其壓力與疾病關系,指導其調整并正確化解壓力,為其調整最佳治療時間,最大程度兼顧治療與工作。此部分護理重點是做好治療交接、病情觀察。
4.4 對于因家庭照護的需要而不能全天在院患者,護士在與其和家屬充分溝通后,尋求最佳解決方案,有預見性給予相關應急指導以取得安全合作。對于個別因素采取針對性護理,盡量說服其在院,以求最佳療效和管理。
5 討論
5.1 病員請假制度 此制度在臨床實踐中實施有難度,現行護士對于請假外出患者一般會讓患者取得床位醫生同意,未有視為自主行為。但萬一風險發生責任如何擔當無法確定。
5.2 病區正常工作程序受干擾 醫生查房時間不見患者,護士單獨值班期間不時出現常規治療。如患者對治療護理有質疑,在挑戰傳統住院制度,方便患者的同時將面臨如何有效處理矛盾糾紛。
5.3 不利于護理管理及醫保管理 非治療時間尋呼鈴聲對于其他患者安寧權是種侵犯,同時易造成特權疑惑,醫保部門住院在院的要求執行力打折。新一輪醫改后,醫保慢性病患者就診制度設計能否更合理,這些有待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和商榷。
參 考 文 獻
[1] 向佐群,范花香.芻議住院患者環境權[D].生態文明與環境資源法――2009年全國環境資源法學研討會(年會)論文集,2009,8: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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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全民公費醫療;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醫保碎片化;社會醫療保險;再福利化
〔中圖分類號〕C91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4769(2017)01-0102-08
在當今中國,一個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已經建立起來,但這一體系與運轉良好的目標還有很長的距離。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三大社會醫療保險組成。近一兩年來,在中央政府的部署下,很多地方開始強力推進城鄉一體化,后兩個保險已經合并為城鄉居民醫保。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運轉不良的根源在于三個(或兩個)醫療保險的諸多制度細節,如統籌層次、籌資模式、繳費年限、給付結構和行政管理等,呈現高度地方化,而地方差異的復雜性導致了整個醫保體系的碎片化。醫保碎片化不僅有損于醫保體系的公平,而且也有損于效率。
直面碎片化,既有文獻提出的以及各級政府普遍實施的各種就事論事、零零碎碎的制度微調已經無濟于事。中國醫療保障體系亟待從碎片化到一體化的系統性改革。建立一個個人繳費水平統一、政府補貼水平統一、給付結構統一的準全民公費醫療制度,以取代現行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是一個合意且可行的社會政策選擇。
一、準全民公費醫療的制度框架:從碎片化到一體化
以全民公費醫療為制度基礎重建中國醫保,并非將既有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推倒重來,實際上是另一種新的漸進主義改革思路。新思路的要領,是將城鎮職工醫保并入城鄉居民醫保,以推進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一體化,而零碎性、微調式的舊思路,則是立足于維持城鎮職工醫保的制度框架不變。
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需要鞏固與發展,這是醫保界的共識,但對于如何鞏固、如何發展,卻沒有共識。比較主流的意見,是在維持既定制度框架不變的前提下,對三大社會醫療保險所面臨的問題進行小幅漸進式調整,以克服制度不調的現象。具體而言,在很多研究者以及主管醫保的政府官員看來,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目前最大的問題在于社會醫療保險的“泛福利化”,即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無論是否經歷著城鄉一體化的過程,都出現了民眾繳費水平漲幅遠低于政府補貼水平漲幅的趨勢,從而導致城鄉居民醫保演變成了準全民公費醫療。〔1〕對這一主流人群來說,醫保改革與發展的方向是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去福利化”,具體措施不僅要提高城鄉居民醫保中百姓的繳費水平,降低政府財政補貼的相對水平〔2〕,而且也要在城鎮職工醫保中廢止退休者免于繳費的政策。然而,在福利國家水平依然不高的大環境中,推動基本醫療保障“去福利化”,無論是其政策原則,還是其具體措施(如大幅提高參保者繳費水平和讓退休者重新繳費),都會因遭遇強烈民意反彈而步履維艱,甚至不具有操作性。〔3〕城鄉居民醫保多年來民眾繳費水平漲幅遠低于政府補貼水平漲幅的趨勢本身,就證明了這一點。
醫療保障的改革與發展應該另辟蹊徑了。筆者曾經在2012年提出過建立全民健康保險的構想,但沒有任何回響。〔4〕從國際經驗來看,全民健康保險就是“準全民公費醫療”。延續并拓展筆者既有的思路,本文進一步提出,主管醫保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從“去福利化”轉向“再福利化”,將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改造為一個以普惠型福利模式為主軸的社會保障制度。新轉型路徑既清晰也簡單,即中止城鎮職工醫保的運作,以既有的城鄉居民醫保為制度基礎,建立一體化的準全民公費醫療。簡言之,中國醫保的改革與發展之道,可以概括為五個字,即“職工變居民”。
具體而言,準全民公費醫療的新制度架構如下:
1.目標定位:面向所有國民,無論老幼、性別和工作,均以居民身份參加醫保。
2.參保登記:所有國民(無民事行為能力者由其監護人)在每年年初的法定期限內到居住地所在社區的社會保障事務所(或其他行使類似職能的機構如村委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而搬遷之后也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在新居住地社區重新登記。對逾期繳費者設立“待遇等待期”。
3.籌資機制:所有參保者繳納定額年參保費,而政府為所有參保者提供定額年醫保補貼。在新制度實施的初始階段,個人參保費可確定為200元,政府補貼費可確定為1000元。個人參保費和政府補貼費均隨人均GDP指數化。現行醫療救助制度的受益者免繳個人參保費,其個人參保費由政府財政支付。城鄉醫療救助受益人以及既有享受免繳費待遇的城鎮職工醫保退休參保者,只登記免繳費。
4.給付結構:現行城鎮職工醫保的給付結構適用于所有參保者(國民),而給付結構調整(如醫保目錄的更新等)常規化、制度化。
5.行政管理:國家設立全民健康保險總局或全民公費醫療總局,并在各省設立公立獨立法人“健保中心”,負責籌資和支付的組織,中短期內的工作重心是大力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
對于上述制度架構,一個最容易產生的疑問是,既然采用全民公費醫療制度,為何要設立百姓參保登記繳費的行政環節?為何不干脆在籌資環節實行全免費,使醫保籌資全部來源于一般稅收?為何一定要在全民公費醫療前面加一個“準”字?
準全民公費醫療(或全民健康保險)與全民公費醫療模式的主要差別在于籌資機制,前者的部分籌資來源于參保者繳費,而后者的籌資來源于一般稅收,因此民眾無需再為醫保繳費。在實施全民公費醫療的發達國家,民眾無需繳費,但必須在初級衛生保健提供者那里登記,方能享受公M醫療。初級衛生保健提供者一般是全科醫生,他們面向社區,要么單獨執業,要么聯合執業,又稱“家庭醫生”。
筆者針對中國情況所建議的準全民公費醫療,其籌資來源既包括個人繳費也包括一般稅收。新醫保體系設定了民眾年定額參保繳費的游戲規則,并非出于籌資本身的需要(因為民眾繳費水平遠低于政府補貼水平,其在籌資上發揮的作用有限),而是旨在建立參保者登記制度,而這一點對于新醫保體系的行政運作,是至關重要的。
首先,參加全民公費醫療或全民健康保險,既是國民應該享有的權利,也是國民必須履行的義務,設立民眾繳費的制度有助于強化民眾的健康和醫保意識,而等待期制度的設立是為了防范民眾的逆向選擇(即自我感覺身體好的民眾平時選擇不繳費,而在生病之后再繳費);其次,繳費實施地點的明晰化可為醫保支付管理者統籌醫保基金的地區配置,即所謂“錢隨著人走”,帶來扎實的數據基礎;最后,如下文將會詳述,參保者繳費登記制度,也能為醫保關系的跨地區轉移接續帶來便利。
二、醫保再福利化:合乎民意的制度選擇
醫保再福利化意味著原本在中國只有少數人才能享受的公費醫療轉型為一項普惠型福利項目,這一改革之所以具有合意性和可操作性,首先在于其民意高歡迎度。多年來,就中國的醫改而言,對廣大民眾和大眾媒體最具有撩撥效應的辭藻,非“全民免費醫療”所屬。2009-2010年間,陜西省神木縣曾因推行“全民免費醫療”制度而名動天下,一時間,“神木模式”蜚聲神州,引發各路媒體一陣喧囂。〔5〕2013年10月,民眾曾為一則俄羅斯堅持全民免費醫療原則不動搖的新聞所撩撥。當月8日,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主辦的中國廣播網刊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稱“俄羅斯衛生部長近日在一個醫療媒體論壇上宣布,保證俄羅斯公民將永遠在俄羅斯聯邦內能夠免費享受醫療服務,而且保證醫療服務項目每年都會增加。這意味著,俄羅斯公民在公費醫療上享受同等待遇,任何人都不會因沒有錢而被醫院拒之門外,急需動手術的病人也不必以繳費為手術的前提條件”。〔6〕其實,在相關報道中,“全民免費醫療”這個表述具有誤導性,正確的表述應該是“全民公費醫療”。
眾所周知,新醫改發軔于2005年以來興起的新一輪醫療體制改革方向的爭論。盡管爭議點較多,但爭論者畢竟達成了一項共識,即新醫改的突破口在于醫療保障體制的健全,也就是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的醫療保障,即“全民醫療保障”,簡稱“全民醫保”。然而,這一共識缺乏實質性內容。關鍵在于,無論從理論上探討,還是從人類歷史的實踐經驗中觀察,建立醫療保障體系有多種制度選擇。那么,中國新醫改所確定的“全民醫保”,究竟應該選擇何種制度,或者說哪些制度的組合呢?具體而言,中國全民醫保的主干性制度安排,究竟是全民公費醫療,還是社會醫療保險?在有關新醫改的大爭論中,對這一關鍵性問題,并沒有達成共識。國家“新醫改方案”最終選擇了以社會醫療保險為主軸推進全民醫保的戰略方向,但這一選擇似乎并未讓爭論塵埃落定。
我們知道,在世界上,凡是實現全民醫保的國家,除了一兩個孤例(如瑞士和新加坡)之外,其醫保制度主干要么是全民公費醫療,要么是社會醫療保險。相當一部分國家,從社會醫療保險起步,逐步走向了全民公費醫療或全民健康保險。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中,一半實行全民公費醫療或準全民公費醫療,而另一半實行社會醫療保險。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國家和地區的全民醫保體系并非由單一的制度來支撐,而是以某一種制度作為主干,以其他制度作為補充。〔7〕
對于中國人來說,公費醫療體制并不陌生,也令很多人向往,但卻有些聲名不佳。眾所周知,中國公費醫療只覆蓋了少數人,顯然有欠公平性;同時,由于制度缺陷所導致的浪費,以及特權人士的濫用,現行公費醫療體制在受益面非常狹窄的情形下卻占用了相當大比例的公共衛生經費。于是,公費醫療成為輿論批評的對象,也成為改革的對象,并入城鎮職工醫保,成為公費醫療制度改革的大方向。這樣一來,在中國,很多人有意回避“公費醫療”這個字眼,而全民公費醫療通常被稱為“全民免費醫療”。神木的經驗也體現了這一點。無論是神木模式的創建者還是其贊揚者,都竭力回避“公費醫療”這個令人厭煩的字眼,也不愿使用“全民醫療保險”這種中性字眼,卻都刻意使用“免費醫療”這個容易引起轟動效應的字眼。〔8〕
簡言之,無論是從國際比較所獲得的啟示,還是中國民意觀察所傳遞的訊息,全民公費醫療其實未嘗不能成為中國建立全民醫保的一項制度選擇。但是,究竟是否應該選擇全民公費醫療,不應該僅僅基于國際經驗,也不應該僅僅基于中國民意,而應該基于對制度選擇收益與成本權衡的理性分析。收益主要體現在職工現金收入增加、企業社保負擔減輕、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諸多老大難問題可望迎刃而解,成本主要體現在政府財政支出的增加以及制度轉型過程中的一些技術性難題。
三、醫保再福利化的社會經濟收益
就收益而言,本文所提議的醫保制度轉型,對于當今中國經濟領域正在開展的供給側改革,有短期推動效應。由于新制度中止了城鎮職工醫保,那么所有企業將免除基本工資6%-8%的醫保繳費,這對正在全國范圍內推進的企業社保減負來說,是一項實質性的推進措施。①同時,新醫保制度可以有效增加職工的收入。截止到2014年底,城鎮職工醫保共有2.1億職工參保者,7255萬退休參保者,職工參保者的人均繳費水平大約在850元,退休參保者免予繳費。〔9〕在新體制下,原城鎮職工醫保的職工參保者的醫保繳費將降為200元,2億多職工的現金收入必然有所增加,而這部分新增現金收入有可能轉化為消費。
①正在實施中的企業社保減負措施,集中在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率的降低,但減負空間最多不過3%,其效果顯然是杯水車薪。
當然,醫保制度選擇的依據不應僅僅基于其短期效應,而應該考察其中長期影響。實際上,醫保再福利化之利恰在于能夠一勞永逸地解決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中長期難以克服的諸多老大難問題,從而為醫保奠定一個可持續性發展的制度基礎。諸多醫保碎片化問題,將隨著準全民公費醫療制度的建立一一自動化解。而與之相對,基于F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所試圖推進的醫保去福利化,既不可能解決醫保碎片化問題,也不可能實現醫保的可持續性發展。
首先,新制度的建立意味著三險合一的達成,城鄉分割的問題自然就迎刃而解了;而在既有體制下,即便政府自上而下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二險合一,都困難重重,進展緩慢,直到2106年底才大功告成。但是,從二險合一到三險合一,還是遙遙無期。
第二,新制度并不會百分之百地消除逆向選擇問題,但會減輕政府推動醫保全民覆蓋的行政壓力,這其中社區服務機構以及寄宿學生所在的學校(包括高等院校)可以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
第三,流動人口、靈活就業人員以及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在新體制中不再成為特殊的問題;而在既有體制下,無論是政府還是學者,都不得不為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流動人口以及靈活就業人員單設醫保制度而殫精竭慮,而各種方案的實施效果無論從公平還是效率的角度來看都不理想。
第四,在新制度下,醫保統籌層次過低的問題得到解決。省級統籌可以實現,這樣在每一個省級行政區,都可建立單一付費者醫保體系。而在既有體制下,政府自2009年以來努力多年,至今也尚未實現地級市統籌的目標。
第五,新醫保體系消除了人均醫保籌資的地方差異性,也自然消除了醫保給付結構的地方差異性。繳費水平劃一、給付結構劃一,這符合醫保公平性的一般原則。如世界銀行的一份報告所說,醫保“籌資的一般原則是:國民依照其財富多寡(或支付能力高低)來繳費,而病人則根據其需要接受醫療服務”。〔10〕在新體系中民眾繳費水平劃一是否公平,乍看起來或許是一個值得商榷的議題。一般認為,公平的繳費水平應具有累進性,可是這種做法就中國醫保改革的現狀而言是不經濟的,也是沒有必要的:一來,由于新制度擬議的繳費水平并不高,再設定累進性費率,將極大地增加行政成本;二來,新制度的主要籌資來源是一般稅收,其累進性與否取決于稅收體制的累進性。在醫保繳費水平上推進累進性,遠不如在一般稅收的稅制中推進累進性重要,而推進稅收體系的累進性本來就是稅制改革與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如果一般稅收具有累進性,那么新醫保體系的籌資也就具有了累進性。參保繳費水平即便劃一不會對新醫保體系籌資的累進性有實質性的負面影響,但卻能極大地減少行政成本,有利于體系的良好運轉。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均隨經濟發展水平而指數化,也能確保醫保體系財務的可持續性,而舊體系中時常因個人繳費水平提高而引發的爭議自然也就消弭殆盡了。
第六,退休者免繳費規則,為城鎮職工醫保埋下了老齡化危機的引信,是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不具有可持續性發展的制度性根源之一。2016年初,“研究實行職工退休人員醫保繳費參保政策”這一政策導向甫一露頭,不僅社會反對之聲綿延不絕,而且也在體制內引致不同意見,尤其是在當年的兩會上激起爭議,致使這一政策宣示未能載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11〕事實上,在既有體制下,即便退休者繳費政策推出,由于繳費水平不可能較高,因此對于城鎮職工醫保老齡化危機的緩解,到頭來還是杯水車薪,無濟于事。問題的解決,歸根結底,還是需要政府財政增加投入。既然如此,研究并制定退休者繳費政策,即便達成最佳境況也只能是事倍功半,正常情況下極有可能是勞而無功。與其如此,不如推進“職工變居民”,便可輕易擺脫退休者繳費這一棘手的政策議題。
至于既有享受免予繳費的退休職工醫保參保者(俗稱“老人”),可以在新的準全民公費醫療中繼續享受免繳費政策。對于既有未退休職工醫保參保者(俗稱“中人”)來說,可以設定參加新制度的兩個選項,即要么依照老辦法繼續繳費至醫保繳費年限后在新制度下享受免繳費政策,要么直接進入新制度。對于所有尚未入職或從未參加過城鎮職工醫保的國民來說,自然是“新人新辦法”。對于城鎮職工醫保的退休參保者以及臨近退休的參保者順利過渡到新體系之中,政府需要支付一定的轉型成本。
第七,醫保再福利化轉型可以讓令人困擾多年的醫保個人賬戶問題和基金累計結余問題徹底終結,而在既有體制下這兩個問題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沒有哪怕是較為理想的解決方案。在新制度下,準全民公費醫療是一個現收現付制度,當年籌資基本上全部用于當年支付,而籌資標準的指數化確保了醫療保障給付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截止到2014年,城鎮職工醫保共有2.8億參保者,共累計結余9449.8億元,其中統籌基金5537.2億元,個人賬戶3912.6億元。〔12〕這樣,城鎮職工醫保統籌基金人均累計結余達1977.6元,個人賬戶人均累計結余達1397.4億元。對于這些沉淀資金在新體系中的使用,可以有多種方式,對于這一技術性問題,本文限于篇幅,暫不詳述。
第八,在既有體制下,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在給付結構上極為復雜的地方差異性,不僅本身有損于社會公平,而且還對醫保體系的運作,尤其是對醫保異地結算和醫保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即醫保可攜帶性),造成了極大的障礙。隨著醫保再福利化轉型,這些問題均可迎刃而解。
給付結構地方差異性的消失以及省級統籌的實現,為醫保異地結算提供了極大的行政便利。由于實行省級統籌,全民醫保制度下的省內異地就醫根本沒有問題。如果參保者跨省就醫,而且患者通過本省醫療機構進行跨省轉診轉院,那么本省醫療機構實際上可扮演跨省就醫的“守門人”職能。即便不設立轉診轉院制度,任何一個省的健保局可以同跨省醫療機構直接建立契約化支付關系,例如,天津、河北、內蒙古、山西、山東、遼寧等地的全民健保局都可以同協和醫院建立醫保支付關系。而且,跨省醫保支付服務也可以外包給第三方管理公司,讓后者與醫療機構打交道,@就是國際上通行的醫療保險第三方管理(third-party administration, TPA)模式。〔13〕第三方管理模式的開拓,不僅將極大地促進健康保險的專業化,而且還能催生一個全新的服務行業。
在既有體制中,醫保可攜帶性是一個長期以來難以解決的棘手問題。除了參保者“累計繳費年限”接續的問題之外,所謂“轉移接續問題”中還涉及到不同地方城鎮職工醫保經費如何轉移接續的問題。目前,當參保者工作地點發生跨統籌地區變動之后,只有個人賬戶可以移轉,而統籌基金的移轉則比登天還難。在新體系中,這個問題解決起來要輕松許多。任何國民如果在省內遷居,什么事情都沒有;如果跨省遷居,那么參保者原所在的省健保局可將其個人繳費和中央財政補貼的資金化為12份,根據參保者在本省實際居住的月份,將剩余金額轉給遷移后所屬的省健保局。因此,準全民公費醫療或全民健康保險是一個具有高度“可攜帶性”特征的制度,即醫保待遇可以隨著參保者的遷徙而全國漫游。這就要求,所有參保者在跨省遷居之后,在一個月內及時在新常住地的社區服務中心重新注冊醫保關系。毫無疑問,醫保關系注冊與居住證簽發這兩項公共服務通過社區服務中心的平臺整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共服務整體性的改善。
此外,醫保再福利化轉型也能為醫保經辦的公共管理改革帶來新的契機。新全民健保經辦機構完全可以從行政化向法人化轉型。為了推進這一轉型,全民健保總局從設立之初,就可模仿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建立理事會制度。全民健保總局在各省設立的分局,可以經由現城鎮醫保和新農合經辦機構整合而成。設置在北京的總局負責所有與醫保支付相關的政策性事務,并對各地健保局進行業務指導,而各省的全民健保局則扮演支付者的角色。這意味著,一個以省為單位的單一付費者體系建立起來了。實際上,從全民醫保的全球經驗來看,只要是在地域遼闊的大國(例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亞),以省(州)為單位的單一付費者體系是最為常見的制度安排。〔14〕
四、醫保再福利化的轉型成本
任何選擇都既有益處也有成本,醫保再福利化這一制度選擇也不例外。從既有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轉型為準全民公費醫療,必將面臨一些挑戰,政府與民眾也必須共同面對這些挑戰,而直面這些挑戰并不是無成本的。挑戰主要集中在三點:其一是新制度的財務可負擔性;其二,各地醫療服務費用和品質差別較大,因此均等化的籌資水平必然帶來不均等的醫療服務水平和醫療保障水平;其三,目前有些地區的醫療保障籌資水平和保障水平超越了我們擬議中的全民醫保水平,那么如何將這些地區的醫療保障制度與未來的全民醫保制度銜接。
第一項挑戰可以簡稱為“財務問題”,其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現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者在既有體系中的繳費水平,從每人年50元到1000元不等,而新體系中初始參保繳費水平定為每人年200元。這意味著,相當一部分民眾的醫保繳費水平將有所提高。但考慮到每人年200元的參保登記費對絕大多數國民來說是完全可負擔的,且新醫保體系的給付水平將比既有城鄉居民醫保的待遇提高很多,加之全民公費醫療的民眾歡迎度,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水平的提高并不是不可行的。
①三類醫療救助對象的人口數據,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編《2015中國民政統計年鑒》,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5年,59、62、70頁。
二是政府財政支出的可負擔性。依照前文給出的制度框架,新醫保體系需要的財政支出基本上由三部分組成:(1)全體國民的醫保補貼,簡便起見,國民總人口按14億計算,共計14000億元(1000元×14億);(2)醫療救助受益者的參保費,依照2014年底的統計數據計算,城鎮低保對象1877.0萬人,農村5207.2萬人,優撫對象917.3萬人,因此醫療救助對象共計0.8億①,需要財政支付其豁免的參保費160億元(200元×0.8億);(3)既有城鎮職工醫保退休參保者的參保費,依照2014年底的統計數據計算,城鎮職工醫保退休參保者共計7254.8萬人,考慮到新增退休者、老齡化以及計算簡便化的因素,我們可按0.8億來計算,這樣供需財政支付160億元。因此,新體系所需政府財政支出共計14320億元。同樣以2014年的數據來測算,這筆開支占當年中國政府財政預算總支出(計151785.6億元)的比重為9.4%。鑒于隨人均GDP的增長而指數化,加之第三項支出會隨著轉型進程的延續而逐步減少,再考慮到其他一些未加細算的支出,準全民公費醫療所需政府補貼在未來大體會穩定在政府財政總支出的9.5%上下。
值得注意的是,這部分支出并非全部是新增支出。2014年,政府財政預算內衛生支出中用于醫療保障的支出總額為4958.5億元,占政府財政總支出的比重為3.3%。〔15〕這意味著,建立準全民公費醫療,需要政府財政新增的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為6.1%(9.4%-3.3%)。
用大約6%的新增財政總支出建立一個穩固的醫療保障體系,是否構成財政可負擔性問題,完全取決于政府施政的理念。在中國推進供給側改革以實現經濟發展模式轉型的大背景下,政府財政支出的流向是否應該從產業政策的實施轉為社會基礎設施的建設,是一項重大的經濟政策選擇,也是社會政策選擇。事實上,只要有一個小角度的轉向,中國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大轉型就可以實現。筆者曾經也基于財務可負擔性對全民公費醫療在中國的可行性提出過質疑〔16〕,這一質疑的基礎建立在既有公共財政體制以及經濟發展模式沒有出現重大轉型的前提之上,現在看起來,這一基礎非常脆弱,早已不合時宜。實際上,中國的公共財政極有必要也有可能從以促進經濟發展為中心的模式轉型為以促進公共服務為中心的模式,而隨著公共財政大轉型的推進,以全民公費醫療為主干建立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制度選擇,也就變得現實可行了。
第二項挑戰可以簡稱為“均等化問題”。從技術上乍看,這一挑戰似乎是比較嚴重的。譬如說,如果北京健保局和河北健保局所管轄居民的醫保籌資水平都一樣,那么北京居民所能享受的醫療保障水平可能不會高,因為北京醫療機構的平均費用水平與河北相比顯然要高出很多。
但是,這一挑戰是否嚴重,其實是一個認識的問題。其一,新體系初始階段的非均等性際上有助于醫療資源的重新配置,即優質醫療資源向人口集中的大省流動,在一段時間之后醫療資源配置的均等化有望實現,因此表面看起來近期的“麻煩事”也許能在未來變成“大好事”。例如,隨著河北健保局支付能力的大幅度提高,北京的知名醫療機構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到河北諸城市開設分院,形成連鎖式的醫聯體。如此,長期困擾醫療供給側的資源配置失衡的老大難問題,也有了新的契機得到緩解。
[關鍵詞]農村信息化 基層政府 服務
當前,我國城市信息化建設迅速發展,城市居民能夠方便、快捷、低成本獲取政府提供的信息和服務,而農村信息化建設是相對滯后的。鄉鎮和村是新農村信息化建設的主要對象,這個層次數量多、地域廣,組織管理和服務的難度確實是比較大的。許多鄉鎮干部深感農村信息化的滯后,阻礙了農村勞動力素質的提高,遲滯了農村的經濟社會建設步伐。因此,認清農村鄉鎮信息化建設的現狀,把握農村鄉鎮信息化建設進程,提升基層干部信息處理能力,對于推進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目前農村信息化建設仍存在“四低”問題
在各級政府對農村信息化建設的重視和大力投入下,我國農村已構建了較完善的信息化組織體系,建立了初具規模的農村信息服務網絡平臺,已基本實現100%行政村通電話、100%鄉鎮能上網的“雙百”目標,極大促進了農村互聯網的發展。隨著農村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推進,我國農村信息服務領域得到進一步拓展,信息技術在農民生活消費、農業生產管理、農業科學技術、農業經營管理、農業市場流通和農業資源環境方面的應用越來越廣,讓農民享受到了信息技術發展所帶來的便捷。但從整體上看,農村鄉鎮信息化建設仍存在”四低”問題。
1、信息網絡覆蓋仍較低。據相關調查數據顯示,我國互聯網發展重心從“廣泛”轉向“深入”,第3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達6.32億,其中,手機網民規模5.27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46.9%。但到目前為止,我國農村非網民人口仍有4.5億,在農村新增學生網民中10歲以下人群占比僅為16.1%,遠低于城市新增學生網民中54.2%的占比。特別是互聯網在農村村組的普及率更低。如我們了解到湖南的一個鄉鎮現有桌面互聯網用戶僅95戶,集鎮一塊含機關事業單位用戶為24戶,村組農民用戶61戶,按住戶統計,在村組的普及率不足3%,光纖僅接至鄉集鎮。傳統媒介電視在該鄉全面普及,但信號接收則是五花八門,有自裝天線、村村通設備和村民自建的小范圍閉路電視,信息獲取量有限,管理不便。一村一個的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終端站點,因無操作人員或維護跟不上等原因,基本上成擺設。保證信息網絡的全面覆蓋,是農村信息化建設必須解決的基本問題。
2、信息服務效益低。當前,廣播電視雖然入村入戶,但指導農業生產和生活、針對性較強的有效信息遠不能滿足農民的需要。主流網站如網易、搜狐、新浪等專門針對三農的版塊較少。農信通等平臺在提供市場信息、農業技術指導等方面的作用不強、互動性也不夠。總之,在市場對資源配置的作用下,社會提供的信息服務還是側重于主流受眾城市,而政府對于農村提供公共信息服務仍較缺失,使農業和農村信息化步伐是滯后的,使得農民獲取全面、可靠、針對性強、實用信息的方式較少,在邁向信息社會的過程中,農村農民與城市居民的差距仍然較大。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即便是有些使用互聯網的農戶,也以搜索新聞和玩游戲為主,只有較少的農民和農業專業戶以及農村合作組織的管理者使用互聯網了解農村農業信息及運用電子商務銷售農產品、購買農業生產資料和日用品。農村信息化對于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的新的支撐作用體現不夠。因此,搭建全面、可靠、適應農業生產發展及農民生活需求的信息服務平臺,是發揮農村信息化作用的根木保障。
3、信息處理效率低。鄉鎮干部在對群眾工作處理過程中有大量數據、信息需要采集、處理、傳輸、保存、利用。這些重復性、事務性的工作對于做好農村群眾工作非常重要。同時,在基層群眾工作中,由于對基層民情信息的掌握難完整、難集中(各種信息分散在不同工作職責人員的頭腦中、登記在不同的業務臺賬中、零散記錄在工作筆記中),難更新, 使得鄉鎮干部在做基層群眾工作時,無法有效掌握真實民情,上下級之間、干部與群眾之間溝通不暢、難以達成統一共識,從而導致群眾工作不易做深做細做實,以至于花了時間費了力氣卻取不到良好實效。傳統的工作方式對這些基層民情信息、重復的事務工作處理效率低,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即達不到黨和政府對鄉鎮干部工作的要求,而且也容易出現紕漏,極大的影響了基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這一現狀與新時期黨的群眾路線要求極其不協調。
4.信息受眾水平低。現在有些偏遠地區或年齡大一點的鄉鎮干部自己不會用計算機,也很少上網,不會借助電腦處理日常事務信息,更談不上通過網絡學習農業技術知識以及網上銷售農產品和購買生活用品,像這樣的基層干部又怎么能在農村工作中承擔推進農業信息化、為農民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呢?同時,農村信息化系統網絡管理、網站開發、信息采編、信息化項目的實施缺乏既懂信息技術又懂農業技術的復合型人才,部分村對農業信息化工作重視不夠,兼職農村信息員的積極性不高,制約了農村信息化工作的推進。此外,由于農村中大多數有文化、高素質的年輕人大量外出打工,人口老齡化現象十分嚴重。留在家的老人、婦女普遍文化水平低,見識少,對電腦的需求較低,這樣的家庭一般沒有購買電腦并安裝寬帶。信息的接受還只停留在通過觀看電視被動接收農業科教知識上,且吸納新知識和學習新技能的能力差,加上長期傳統農業下形成的思維定勢,使農民對農村信息化的作用普遍認識不夠,這些都會對在農民中推廣使用計算機,推進農村信息化工作增加了難度。
二、提升基層政府服務水平的有效途徑
做好農村群眾工作,為農民提供無處不在的服務,是鄉鎮基層政府的重要任務,也是推動農村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農村基層工作基礎性、政策性、實踐性強,這就決定了農村工作體系必須全局化、層級化、自動化。從領導研究政策到基層落實執行,基層工作網絡離不開全局化、層級化、自動化、上下聯動的信息支撐。我們的鄉鎮干部在做群眾工作、為群眾服務時,如果沒有高效的信息處理能力,沒有一套行之有效落實到位的管理辦法,就不能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不能快速高效地抓住工作問題處理的關鍵點,致使基層工作處理效率低、效果差,也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導致問題潛伏或惡化,影響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安定。在農村信息化的進程中基層政府要在以下幾方面下功夫:
1.要打造鄉鎮高效服務的網絡平臺。這就要求我們鄉鎮政府即要重視促進基層工作的信息化建設的投入、網絡平臺的建設,同時提升信息服務與提高共享水平。首先要做好農村信息網絡覆蓋。要在農村實現寬帶、數字電視、移動網絡等信息、網絡的全面覆蓋。農村信息網絡建設的制約主要在農村用戶少,建設成本大,運行維護成本高,收益率低,導致企業主體在農村網絡建設投入積極性不太高。我們鄉鎮政府應重視農村信息化建設所需設置的基本投入,整合資源,努力實現農村信息網絡覆蓋與城市的逐步同步。其二,做好農村信息和信息化工具的推廣應用。在加大投入完善農村信息、服務站點建設的基礎上,更應重視規范站點正常運行、提高利用效益。要解決現在一些鄉鎮各涉農部門之間信息溝通不夠,受部門職能的限制。現在的管理體制鄉鎮一級為農服務部門就有農業站、林業站、畜牧站、民政辦等多個,信息容易出現分散管理、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效率低下的現象。如民政辦采集的低保、五保戶信息不能被農辦采集貧困戶(包含低保、五保戶)信息所用,在信息化推廣中,要避免造成信息采集、利用的重復浪費。同時,應加強對農戶購買信息工具的補貼力度,降低農村互聯網用戶收費標準,減輕農民使用信息工具、獲取信息資源的經濟成本,提高農民應用信息網絡技術的積極性。此外,要多方聯動,提升信息平臺建設水平。各涉農部門應聯合建立一個更貼近農村生產、銷售、生活的高質量的“三農”綜合信息網站。政府引導并鼓勵企業先期投入,主導建設關于農村氣候、土壤性質、農作物與畜禽水產品特性、農業技術、政策法律等涵蓋“三農”各方面的基礎數據庫,并由各級政府組織專業人員提供市場分析、政策法律咨詢、農業生產技術等“三農”問題解答,將鄉鎮網絡平臺打造為服務功能完善、服務內容豐富,基層干部管理方便、農民時時受益的好平臺。
關鍵詞:養老服務;行為人模型;智慧養老;合作機制
中圖分類號:D6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7408(2017)05-0013-07
引言
自20世紀末以來,我國老齡人口快速增長,至2015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多達2.2億人,占總人口的16.1%,[1]明顯超出老齡化國際通行標準,由此,養老服務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隨著養老服務需求量激增,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質量、供給效率和個性化需求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傳統家庭養老、社區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模式顯得力不從心,養老模式亟待創新。在“互聯網+公共服務”的背景下,智慧城市的建設使多主體參與的智慧養老新模式成為可能。智慧養老是利用互網、物聯感知技術、移動通訊、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將老年人與家庭、社區、養老機構、醫療康復機構與政府管理部門聯系起來,而構成的有機的多元養老服務網絡。在新模式下,老年人和養老服務供給主體間形成廣泛的信息集成、互動與共享,各類供給主體通過數據分析對老年人進行需求預測,從而精確調度社會資源,完成優化匹配的養老供需對接,為老年人提供快速、便捷、精準的養老服務。
目前,學界對智慧養老模式進行了諸多研究:首先,在概念界定方面,強調信息技術介入養老服務過程和多元主體合作供給,認為智慧養老圍繞老年人的各項生活服務,通過現代技術實現與老年人及多元主體的智能交互,從而調動各種養老資源,協調各類養老相關方的行動,全面提升養老服務的效率和老年人的生活質量。[2]其次,在養老服務供給主體方面,從老年人有效照護、居家養老服務鏈等角度闡釋了由政府、社區、老年人、社會組織和行業企業等構成的養老服務網絡。[3]再次,在養老服務供給機制方面,認為養老服務供給機制包括行政計劃機制、市場機制、社會或志愿機制。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信息技術成為解決養老服務困境的重要手段。但現有研究多集中于探討智慧養老實現的技術路徑,對智慧養老服務的多元供給主體及合作機制缺乏深度研究。事實上,技術只是為多元主體合作網絡的實現提供了有效手段,然而技術與管理模式互動的核心在于管理的主體,即多元主體間高效持續的合作行動才是能真正實現智慧養老服務的解決方案。因此,本文基于行為人模式,著重關注智慧養老多主體間的合作行動模式。通過剖析各主體的利益追求,闡釋各主體間的博弈與互惠關系,以期探尋智慧養老模式下促成多元主體高效合作的機制條件,從而提升多元主體的合作水平,提高科技介入養老服務過程的成效,促進智慧養老新模式的推廣和發展。
一、智慧養老服務集體合作的行為人模型及其構建環境
1.智慧養老集體合作的行為人模型。行為人模型是基于行為人對周邊環境的感知能力及其相互影響拓撲結構(網絡)的假設的信息處理算法,通過分析說明集體合作中行為人的類型及其相互影響,演化出宏觀層次模式的微觀層次機制。[4]157根據智慧養老服務中各主體的決策和互動過程,本文構建出智慧養老多元合作的行為人模型(如圖1所示)。
智慧養老多元合作行為人模型中,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社區居委會和老年人是主要的行為主體,他們在互動博弈中演化出集體合作供給養老服務的局面。這種集體合作的演化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對合作的解釋,要考慮行為人所在的宏觀社會環境和個體環境。[4]157-200政策法律環境、市場行業環境、文化意識環境和信息技術環境構成養老服務的社會環境,智慧養老服務主體的存在及互動過程依賴于社會環境,社會環境的優化反過來促進各主體增進互動,個人互動環境的具體特征也對集體合作的結果有重要影響,[5]因而各個主體的策略選擇既是對宏觀環境的把握,也是對自身偏好、動機和資源稟賦等個體行為環境的遵從。在與其他主體和環境的互動中,各個主體從彼此身上、環境反饋、經驗知識的累積中逐步形成完整的行動策略,在實踐中演變出合作與競爭并存的博弈格局。人是社會性動物,特定環境下的基本規范影響人們對互惠的態度,[6]69在自利或其他復雜目的驅動下逐漸形成的社會規范是合作網絡的劑,通過對集體環境中各主體的特定類型行為給予內部評價或矯正,[7]促使各主體持續調整行動策略,弱化分歧,增進共識,在增加合作收益的同時,將合作約束在法律和普適的社會情理范圍內,促成各主體間持續高效的合作行動。
2.智慧養老服務集體合作的社會環境。一是政策法律環境。政等法律環境對行為主體的選擇有深遠影響。目前,我國已相繼頒布《關于開展國家智能養老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的通知》(民辦函〔2014〕222號)《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等政策,明確提出“促進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并將智慧養老服務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國家層面的政策出臺和對相關法律的完善體現了政府對智慧養老模式的認可和支持,也為企業和社會組織的投資、社區服務的發展及老年人的選擇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政策保障。二是市場行業環境。市場行業環境通過影響智慧養老服務與智能產品的生產和銷售過程進而影響參與主體的積極性。目前,養老服務市場雖然提供有智能終端產品和智能化養老服務,但有效供給不足,表現為在產品價格定位與老年人收入層次錯位,高比例的高價位產品市場使老年人不得不服從預算約束減少購買。智慧養老作為新興產業,其市場秩序是否成熟,也影響其他投資主體的進入時間和投入水平。三是文化意識環境。文化意識環境對老年人養老方式的選擇和其他主體的參與過程有深刻的影響。智慧養老是以開放的社會關系為基礎的多主體供給模式,需要老年人轉變以子女照護為主要形式的傳統家庭養老觀念。同時智慧養老模式的突出特點是老年人社會支持關系的突然擴展和感觸式智能設備的嵌入,這一定程度上給老年人造成隱私的公開和“強外界依賴”的心理暗示,進而影響老年人的行為選擇。四是信息技術環境。與智慧養老密切相關的各種硬件環境和應用平臺環境直接影響該模式的推廣進程。目前,老年人風險識別、感應技術、信息平臺建設已有相當的積累,智能家居技術應用也日漸成熟,新興智能科技與電視、電話等現有終端設備的交互程度、與專業養老服務的深度對接程度,與社區、老年人、專業服務機構的參與度密切相關,進而影響合作模型中的行為選擇。
二、智慧養老模式中自主行為人的合作條件
廣義人類行為理論將人類視為在已知環境的約束和條件下盡力做好的適應性生物,[6]99-188但人類行為不僅是對環境的順應,還與人類自身及相互關系有關。近年來的行為學實驗表明,人類事實上是條件合作者,人們根據對其他合作方在不同條件下合作水平的預期來確定自己的合作和投入水平,并且這種條件合作行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穩定性。[8]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在研究中發現,社會困境中的合作,還取決于個體微觀環境的具體特征,例如偏好、動機等,并且人們不可能擁有決策問題的完整信息,也無法評估所有可能的選擇,通常是根據已知的部分信息進行決策。[4]200總之,人們總是在個體特性和有限理性的約束下努力發現與自身、其他合作者以及社會環境相平衡的行動策略,并試圖以合作的方式實現較優收益。在智慧養老模式中,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社區居委會是智慧養老服務的供給者,老年人是養老服務的需求者和享有者,盡管主體角色不同,但都是通過互動尋求更優的合作伙伴和條件,以最大限度實現組織或群體目標。因此,本文認為,包括老年人在內的所有行為人都是基于有限理性的條件合作者,并且,行為人的偏好、動機、資源稟賦不同,期望的合作條件也不同(如表1所示),這些差異影響著各自的決策。
1.政府。政府是社會公共權力的象征和載體,代表和實現社會公共利益是其最顯著的組織特征。但是由多個理性個體和集體構成的政府,內部存在復雜的個人利益和部門利益,自利的價值取向常常與公共價值追求并存,復雜的組織偏好致使政府決策并不總是有利于公益,公共服務的過度供給和供給不足常常并存。當然,這種復雜偏好的存在并不阻礙政府參與智慧養老服務,政府期望通過推動養老服務在供給結構、技術路徑上的深刻變革,更好地履行政府職能,滿足老年人需求,維護社會安定。讓渡養老服務的生產過程和部分管理職能,變政府主導的單一供給為多元主體合作供給,變勞動密集型的傳統養老模式為技術密集型的智慧養老模式,不僅為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有限責任政府提供現實可行的途徑,還為整合社會資源,智能化回應老年人的需求奠定了基礎,因此,政府不僅是智慧養老服務的供給者,往往還是這一新模式的發起者。政府掌握核心養老資源,能夠迅速發起智慧養老服務項目,獲得普遍的社會信任;能夠有效宣傳智慧養老模式,對新模式的推廣實施發揮引導和支持作用。但是,政府在準確把握老年人需求、智能技術應用、靈活供給等方面存在明顯不足,政府資源的投入需要其他社會主體的承接與配合。目前,智能科技產品和服務市場初步形成,社會組織迅速發展,老年人消費能力明顯提升,這些使政府能夠利用社會力量,取長補短,成為智慧養老模式的積極推動者。
2.企業。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理性經濟人,企業要獲得長遠發展,社會價值是其不可忽視的戰略選擇。因此,很多企業追求多樣性策略,在追逐經濟利益的同時也關注社會價值的提升。目前,市場上涌現出的很多科技和服務企業專注于智慧養老產品研發和服務供給,這些企業在新興領域追求經濟利潤的同時也為化解養老難題貢獻了社會力量。當然,這種多樣性策略仍然改變不了企業參與的基本動機,即占領老年消費市場,開拓新的贏利點。目前老年人逐漸成為具有一定消費能力的社會群體,智慧養老具有巨大的市場潛力,成為企業投資的熱點方向。軟件開發商、制造類企業憑借技術優勢,為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的建設、智能終端產品的研發提供技術支持,房地產、保險等金融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服務類企業則利用服務優勢,為老年人提供高質量、個性化的養老服務。并且,企業能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策略,確保養老服務供需有效對接。然而,智慧養老服務的初始研發和資金投入量大,回報周期長,具有投資風險,且地區性政策尚不明朗,老年人接受力也存在較大差異,企業投資智慧養老服務要承擔相當的市場風險。因此,企業能否持續投入,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老年人的接受能力、行業秩序等多方面因素影響。
3.社會組織。社會組織作為公共服務供給的主體之一,在柔性配置資源,促進政社互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我國社會組織大都籌資能力有限,多通過低價有償服務或與政府合作的方式維持日常運作。在智慧養老模式中,社會組織通常作為政府項目的承接方供給養老服務,這種參與方式不僅順應其服務社會的組織偏好,更是其獲得政府資源和社會發展空間的關鍵途徑,因而成為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服務供給的重要動機。社會組織在智慧養老服務供給中具有政府和企業沒有的優勢。智慧養老服務要求壓縮服務供需間的時空距離,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養老服務,而社會組織普遍植根于社區,貼近老年群體,能第一時間開展服務,滿足老年人需求。同時,社會組織在社區和老年人生活中嵌入較深,在提供日常照料、精神娛樂服務方面具有天然優勢,能夠彌補政府和企業的缺陷。此外,志愿組織的加入,有助于弘揚公益和互助的社會精神,為依托“硬技術”的智慧養老模式增添了幾分溫暖。當然解決公共事務問題不能僅局限在政府與市場之間做單項或雙項選擇題。[9]在完善的扶持政策、良好的社會環境、積極的宣傳引導下,社會組織應努力與其他主體實現互惠合作,平等參與智慧養老。
4.社區居委會。社區是大多數居家老人除家庭外接觸最多、最熟悉的社環境,社區居委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基層組織,在居委會的領導下,社區提供的公共服務已深入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隨著智慧養老模式的推廣,居委會渴望在新模式中嘗試承擔更多的服務職能,進一步發揮資源優勢以提高自我管理和服務的水平。社區居委會成員大都源于社區,擁有較高的社區聲望,能夠從老年人的角度宣傳智慧養老模式和國家政策,提高老年人對新模式的接受度。同時,智慧養老服務云平臺的基層管理落在社區層面,通常由居委會負責,這使居委會成為智慧養老合作網絡中的“聯絡者”,成為各主體間互通的橋梁。此外,居委會是基層自治組織,能夠代表老年人反映服務中的問題,協調服務中的沖突。但是,目前我國社區居委會普遍正式成員數量少,且年齡偏大,很多社區工作者不熟悉互聯網操作,對智慧養老服務知之甚少,再加上社區工作經費不足,使社區居委會難以完全發揮其在智慧養老服務中的優勢。增加對社區居委會的人、財、物投入,才能有效激發社區活力,發揮社區在智慧養老服務體系中的價值。
5.老年人。在智慧養老模式中,老年人不僅是服務的接受者,還是重要的參與者,但是,老年人無法完全掌握智慧養老服務過程的全部信息,只能根據可獲得的部分信息來選擇養老服務的方式和服務主體,因而也是有限理性人。老年人希望通過這種新型養老模式為自己提供更及時有效的養老服務,使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智慧養老服務過程的特點是“一元需求+云平臺+多元供給”,這種模式將老年人作為與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社區居委會平等的主體納入合作網絡而不是僅作為服務過程的終結點,是對老年人的尊重。同時,老年人服務質量評價可以為供給主體改進服務流程提供方向與思路。當然,老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特點,在智慧養老服務體系中仍處于弱勢,一是能力弱勢,老年人在使用智能終端、服務監督評價及支付方面往往能力不足;二是信息弱勢,老年人對養老服務各供給主體的信息、服務標準、價格水平的了解度不夠,在整個體系中處于信息劣勢;三是信任慣性,老年人大都經歷計劃經濟時代,對政府和家庭有更多的信任,對企業和社會組織往往持懷疑態度,這種信任慣性不利于多元供給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因此,增加老年人對智慧養老服務的接受度,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的共同努力,政府和社會應擴大宣傳,增加支付補貼,企業應提高老年產品的適老性,逐步降低價格,各主體提高養老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才能使老年人真正接受智慧養老并成為多元合作治理中的一元。
三、智慧養老模式中行為人的博弈與互惠
在智慧養老合作網絡中,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社區居委會和老年人既彼此獨立又相互關聯,既有利益共同點,又有矛盾與沖突,各主體間形成復雜的博弈與互惠關系(如圖2所示)。
1.政府與企業的博弈與互惠。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企業是私人利益的代表,二者具有明顯的異質性,這種異質性在合作博弈中體現為各種利益沖突。實施智慧養老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供給職能,回應公共訴求的體現,企業投資智慧養老服務,是在精確的成本―收益分析之后做出的決策。價值目標的差異導致政府和企業考慮問題的層次和視野不同,政府關注智慧養老服務的供給公平和社會效益,企業希望投資開創新的消費市場,獲得更多利潤,因此政府頒布的政策通常著眼長遠,希望通過較少的成本投入,依靠市場活力發展智慧養老服務,而企業則關注眼前的稅收政策和利好信息以降低初始投資成本。此外,個別地方政府在與企業合作中自我意識過強,忽視市場規律,忽略企業利益,阻礙了政府與企業的長期合作。當然,政府和企業之間既有利益博弈,也有互惠合作。近年來,政府出臺一系列政策,鼓勵企業進入智慧養老領域,推動養老服務多元合作格局的形成,企業的加入帶來豐富的智能終端產品和先進的平臺服務技術,同時資金和人力資源也會快速流入,加速傳統養老模式的轉型升級。而企業則在政府的引導和支持下進入養老市場,獲得新的利潤增長空間,同時,參與養老服務的供給,有利于樹立負責任的企業形象,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
2.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博弈與互惠。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是將社會組織納入智慧養老合作網絡的重要方式,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對社會組織存在認知偏差,從根本上并不信任社會組織,甚至為完成上級政府購買的任務,只選擇那些與政府有行政隸屬關系的社會組織,以致對平等的合作機會的爭取成為民間組織和政府博弈的一個方面。在讓渡養老服務的生產過程后,政府多通過社會組織提供的服務結果報告判斷服務效果,部分社會組織利用政府監管空隙,在承接養老服務項目后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務,謊報服務效果來賺取政府補貼和經費支持,致使老年人需求得不到滿足。在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博弈中,雙方力量對比懸殊,加上很多社會組織依賴政府補貼和資助,博弈的一個結果可能是政府與社會組織合謀,基層政府把與社會組織的合作視為政治任務,社會組織把與政府的合作當作維持生存和贏利的主要手段,最終以犧牲老年人利益為代價獲得各自利益。當然政府和社會組織之間也有互惠關系,政府通過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可以有效彌補政府在老年人需求中的信息劣勢,更好地完成公共服務供給目標,而社會組織價值的發揮,為政府激勵第三部門發展、培育公民精神提供了良好的契機。社會組織則通過與政府合作,能夠利用政府聲譽擴大社會基礎,增進與老年人之間的互信,能更好地發揮自身優勢,實現社會價值。
3.老年人與企業和社會組織的博弈與互惠。企業和社會組織都是智慧養老服務的供給方,除社會組織提供的部分志愿服務外,企業和社會組織通過有償服務維持生存,老年人不僅要為服務付費,還需要購買智能終端設備,老年人對于低價位的期望與服務和產品的高成本是老年人與服務供給方的一個利益矛盾。智慧養老服務的實現需要老年人能熟練使用智能設備需求信息、自主選擇服務主體并合理評價服務質量,盡管企業在智能產品設計中注重老年人的生活習慣和生理特征,但是老年人普遍生理機能下降,學習能力降低,導致產品使用困難,老年人的接受能力和養老服務智慧化在實踐中也存在矛盾。并且,智慧養老服務過程中的信息安全也是老年人普遍關注的問題。此外,老年人往往對社會組織持不信任態度,這種不信任阻礙社會組織發揮其提供靈活性、個性化服務的組織優勢。老年人與企業和社會組織的關系可以看作是需求與供給的互動,老年人通過智能終端傳遞服務滿意度,表達意見和建議,這些信息通過服務平臺直接傳達至企業和社會組織,他們根據老年人的評價和意見及時改進服務,提高市場競爭力。對老年人來說,智能化、靈活性的養老服務供給無疑更高效便捷,使老年人的生活更有保障。同時,這種信息化的養老模式更加尊重老年人的感受和意見,賦予老年人更多的自主選擇權,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尊嚴。
4.老年人與社區居委會的博弈與互惠。在智慧養老合作網絡中,老年人與社區居委會的聯系最為密切。老年人希望在社^不僅能得到起居照料和醫護保健服務,還能參與豐富的社區娛樂活動、享受社區帶來的精神慰藉。但是,社區居委會受資源和能力限制,往往只能提供基本生活幫助和醫護服務,無法滿足老年人多樣化的服務需求,而且服務質量也時常低于老年人預期,使老年人對社區居委會產生不滿。隨著智慧養老模式的開展,養老服務的提供主體增多,但很多老年人仍習慣依賴社區服務,在可以自主選擇服務主體的項目時仍傾向于選擇社區來提供。然而,社區居委會和工作人員除了提供基本養老服務外,還要負責收集、錄入、更新和維護老年電子檔案中的基本信息,在老年人需求后參與服務主體的初級篩選,協助醫療、安保部門開展應急服務等事項,社區職責的增加和老年人對社區服務的依賴之間的矛盾在實踐中有所體現。當然,智慧養老賦予社區居委會更多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機會,社區居委會能夠充分利用其信息優勢和老年人的信任,在提供服務的同時參與平臺管理和信息維護,而老年人則可以通過社區了解智慧養老的服務流程和具體標準,也可以通過社區與其他主體取得聯系,為智慧養老的推廣奠定了社會基礎。
5.智慧養老主體合作中的g接互惠。智慧養老模式不僅將政府作為養老服務的供給主體之一,還為政府實施宏觀管理提供了決策依據。政府管理人員通過云平臺獲取智慧養老模式實施的基本情況,根據的服務需求數量、類型,掌握老年人的真實需求,根據服務評價了解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從而及時發現問題,調整政策。在智慧養老實踐中,地方政府通過發放消費券或消費補貼的方式促進智能終端設備的推廣和使用,不僅降低老年人使用智能設備的成本,而且賦予老年人極大的自主性,在促進智慧養老模式推廣的同時,提高了老年群體對政府的信任和擁護。企業與社會組織在提供智慧養老服務的同時能增進互動,增加資源流通,有助于形成新的伙伴關系,企業借助社會組織深入消費群體,挖掘市場需求的同時樹立社會形象,社會組織通過與企業的合作獲得資金、技術指導等發展資源。此外,智慧養老服務的開展直接推動企業、社會組織與社區建立聯系,社區在未來可以依托這種聯系獲得企業和社會組織更多的投入與支持,有助于促進社區的發展。
四、優化智慧養老模式合作機制的建議
基于對智慧養老模式中自主行為人的合作環境、主體類型及博弈互動過程的分析,本文認為,可以從優化集體合作的決策環境、優化合作互動的空間結構、優化集體合作的社會規范三個方面優化改進智慧養老模式的合作機制。
1.優化集體合作的決策環境。第一,營造系統完善的政策法律環境。地方政府應領會國家戰略部署,加強與上級政府的溝通,通過實地調研掌握本地區智慧養老服務的開展情況,制定符合地區實際的政策法規,同時,加緊出臺與智慧養老實踐密切相關的配套政策,形成統一銜接的制度體系。例如建立公開平等的行業準入制度、客觀公正的等級評價等制度,提高養老服務的規范性和統一性。此外,還應頒布專門性法律法規,劃定各主體的權利與職責,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使智慧養老服務有法可依。第二,營造供求平衡、健康有序的市場行業環境。建立智能終端設備價格調節機制,培育有層次的終端產品品牌體系,通過服務等級評價機制形成星級服務企業體系,同時,加強新型養老模式的宣傳,通過開展新模式試點,增加新聞媒體的聚焦報道,逐步培育老年人的消費信心。此外,建立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調控機制,在市場經濟較發達、智慧養老模式發展較好的地區,政府應有步驟地減少直接干預,釋放市場活力,在市場經濟較薄弱、智慧養老模式試點推廣地區,政府在主導發展的同時要培育市場協調力量,如協助成立智慧養老行業協會開展自主管理。第三,形成開放包容、助老敬老的社會氛圍。增加宣傳社會關系擴展帶來的養老服務效益,減少老年人對脫離家庭成員陪護的擔憂。同時,智能科技的功能設計中增加老年人與家庭成員的互動渠道,尊重老年人的私人生活,弱化被“監視”的感覺。此外,社會要增加對老年人生財富和智慧的認可,鼓勵老年人為智慧養老服務的改進做出貢獻。第四,營造平衡發展、互動開放的信息技術環境。鼓勵企業開展科技創新互動,中西部地區要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平臺,降低智慧養老服務的實施成本。同時,智能產品和服務平臺要實現與專業養老服務供給方的有效銜接,借助專業養老服務機構準確判斷老年人的潛在需求。此外,加強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老年家庭聯網入戶,使老年人享受高度智能化的養老服務。
2.改進合作互動的空間結構。智慧養老模式中的自主行為人要在博弈互動中不斷調試行動策略,優化合作互動的空間結構,使智慧養老合作網絡既能適應宏觀環境,又能滿足各主體的利益訴求。
政府首先要尊重主體和利益多元的合作格局,把自身當作和企業、社會組織等服務主體平等的參與者,尊重其他主體的合理利益,信任服務外包中的合作伙伴。其次,完善聽證、聯席會議等民主制度,政策制定中要充分聽取其他供給主體和老年人的利益訴求,使政策更得民心,更有實效。再次,提高合同管理能力,選拔專業人才參與合同制定,在合同落實中要加強政府監管,既要關注陳述性報告,也要切實聽取老年人的反饋。
企業作為智慧養老技術創新的前沿陣地,首先,在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加速實現規模化生產,通過行業內部合作、技術創新等方式降低成本,使智能產品的價位更符合市場需求。其次,增加市場調研,深入研究老年人的消費習慣和反饋意見,不斷更新智能終端設備,使其更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再次,企業從業人員要自覺遵守職業道德,不竊取、不傳播老年人的個人信息。
社會組織要改變現有的博弈局面,首先要拓寬籌資渠道,努力吸收社會資本,減少對政府扶持的依賴。其次,注重引進專業養老服務人才、工具和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水平,成為政府可信任的合作伙伴。再次,社會組織要努力融入社區,增加與老年人的溝通互動,樹立“鄰家助手”的組織形象,增加老年人對社會組織的信任。
社區居委會首先要積極申請政府和社會的經費支持,引進專業人員從事養老服務與平臺的操作與管理,增加社區服務的活動經費,為老年人提供娛樂和文化服務。其次,積極組織社區內部老年人開展互助養老,培育老年人自我服務的社區氛圍。再次,充分利用自身在合作網絡中的地位優勢,增加與其他主體的互動,提高社區服務能力同時為社區發展創造更多的機會。
老年人要轉變轉變思想觀念,堅持活到老學到老,努力學習智能終端設備的佩戴、充電和簡單維護,以及獲取和評價智慧養老服務。同時,老年人對現有服務主體要持有包容心態,積極提供改進意見,幫助服務供給主體優化服務過程,提高服務水平。
3.加強集體合作的社會規范。互動中逐漸形成的社會規范能夠有效約束各主體的行為,督促各主體遵守自己制定或外部權力機構施加的規則,使合作網絡更加穩固。第一,建立成本補償機制。為彌補智慧養老服務初期市場風險對社會投資的影響,應建立合理的成本補償機制以有效減少風險損失,增加投資安全感。首先,實施企業投資成本補償,對投資智慧養老領域的科技、金融、服務和制造企業給予成本補償,例如,規定投資后未達成規模效應時,給予企業信貸貼息或政府購買作為補償。其次,實施社區養老資源補償,根據社區老年人口數量增加社區經費,允許社區聘用專業人才從事信息平臺管理,緩解社區居委會資源不足與職能增加的矛盾。再次,實施老年人支付補償,通過發放消費券讓老年人以較低成本自主選擇購買智能終端產品,或由政府出資免費培訓智能產品使用技能,提高老年人對智慧養老服務的接受度。第二,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平等互惠的利益共享機制有助于維持智慧養老合作局面的長期穩定。首先,樹立平等共贏的合作理念,智慧養老模式的所有參與主體都有平等的收益權,制定利益分享規則時要兼顧各個主體,尤其是社會組織和老年人等談判能力較弱的群體。其次,協商制定合理的利益分享規則,這種利益分享規則可以包括基本利益分享和額外激勵,以保證收益所得能夠合理地用于支付服務主體的成本和再投資。再次,設計有效的激勵政策,激發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例如,政府設置專門獎項用于獎勵對智慧養老服務有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對企業研發的創新智能產品,在申請專利、商標注冊等方面給予政策便利等。第三,建立懲罰機制。智慧養老模式的運行,不僅需要防范性規范來激勵合作,而且需要懲罰性規范來矯正背叛。首先,建立“市場競爭+政府監管+委員會監督”的監管體系,市場競爭是指養老服務供給主體通過市場競爭實現優勝劣汰;政府監管是指政府作為最終責任人,應加強對合作方的監管,對服務不達標的合作方要及時終止合同;委員會監督是指建立智慧養老服務合作委員會監督日常活動,當某一主體背叛合作規范時,委員會內其他權益受損的主體可以實施聯合懲罰。其次,建立懲罰公示制度和退出機制,例如,設置智慧養老服務黑名單,將服務質量差或侵權違規的組織納入黑名單予以公示,這些企業或組織將自動退出智慧養老服務體系。再次,加大司法規范約束,對政府行為的監管往往是合作網絡的薄弱環節,而政府通常對自身的違規行為又難以主動實施懲罰,因此,要通過司法規范政府行為,防止政府不作為或亂作為。第四,建立技術約束機制。首先,增加智能技術應用的道德約束,加強對企業技術研發人員和智慧養老云平臺操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培訓,樹立信息安全與智慧服務同等重要的理念。同時,將信息安全納入智慧養老服務云平臺系統管理體系,定期備份數據,確保系統安全性。其次,增添技術約束的行業法規,在智慧養老行業法規中明確智能技術使用的程序、范圍和用途,依法處置違法竊取、惡意公開、倒賣信息、擾亂平臺工作秩序的人員。再次,開放智能技術應用市場,智能產品的應用要充分尊重市場規律和老年人的自主選擇,通過市場競爭凈化服務環境。總之,智慧養老模式的實施既要依靠技術創新,也要依靠制度機制的約束,確保智能技術用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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