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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加工貿易;加工貿易轉移;環境保護;環境規制;環境成本化
[中圖分類號]F752.68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2-2880(2011)01-0026-03
一、我國加工貿易發展現狀
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到2010年的博鰲論壇和亞歐首腦會議,低碳經濟和綠色經濟成為熱點問題,環境問題的嚴峻性和緊迫性已經擺在我們面前。全球變暖、臭氧層的破壞、酸雨、淡水資源危機、土地荒漠化、森林銳減、生物多樣性的減少、大氣污染、資源短缺以及海洋污染這些全球性環境問題正日益威脅著人們的健康和生存。而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深入發展,世界貿易額在不斷擴大,貿易的發展更廣泛地影響著全世界的生產和生活,世界貿易在帶來經濟發展的同時,尋找加工貿易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對策成為時下熱點問題。
我國加工貿易是從東南沿海開始發展起來的,目前主要集中在廣東、江蘇、上海、山東、福建、浙江等沿海開放省市,這6個沿海省市加工貿易的進出口總額占我國總量的80%以上。在這些省份,逐漸形成了專業化集群產業,很多相關聯的產業都集中在這些地區。我國加工貿易發展區域之間較不平衡,中西部地區占比較少,但卻在緩慢上升。
據海關統計,廣東省的加工貿易總額從2002年的1583億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4036億美元,年增長率達26.1%,長三角和環渤海地區近年來日益成為加工貿易的熱點區域,長三角的加工貿易進出口總額從1995年占全國的16.5%上升到2009年的42.1%,其中上海、蘇州、寧波、杭州、南京等城市形成了眾多的企業集群,表現出極強的競爭力。而我國環渤海地區,從進出口的數據來看,增速非常快。如今加工貿易企業開始向北京、天津、山東、遼寧環渤海灣地區轉移。在貿易方式上,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的高新技術產品占84.08%。由此可以發現,近年來,我國加工貿易的區域選擇正在發生變化,出現了由珠三角向長三角和環渤海地區轉移的北上趨勢。
加工貿易逐漸向中西部地區轉移。隨著東部地區經濟高速發展,土地、勞動力等生產要素供給趨緊、企業商務成本不斷提高、資源環境約束加大等問題日益突出,產業升級壓力不斷增大。面對世界范圍的新技術革命的浪潮和發達國家的產業結構調整,長三角乃至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為適應世界經濟發展趨勢,應對經濟一體化,騰出空間有效承接新一輪產業轉移。隨著中西部地區交通運輸條件和進出口環境明顯改善,相關的要素發生新的變化,加工貿易新一輪產業布局調整向中西部地區梯度轉移已成趨勢。商務部已經在中部地區確定了九個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中部六省九個重點承接地。2007年12月,商務部、國家開發銀行共同下發了《關于支持中西部地區承接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工作的意見》,商務部授予新鄉、焦作、郴州、太原、南昌、贛州、合肥、蕪湖、武漢9個城市作為中西部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首批承接地,2008年4月又授予洛陽、鄭州、岳陽等22個城市作為第二批中西部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承接地。由開發銀行在三年內提供300億元政策性貸款對中西部重點承接地的重點項目予以支持, 10%以內的利率優惠。
二、我國環境污染現狀——以長三角、珠三角為例
1.長三角環境污染的現狀分析。占全國大約1%的國土面積和6%的人口的長三角,在2009年創造了全國大約20%的GDP,這里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地區之一,并將成為2015年全國率先實現小康社會的地區。同時長三角地區區域合作不斷加深,區域經濟一體化步伐加快,目前已發展成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但在城市化和工業化不斷發展的過程中,長三角的生態環境卻面臨嚴峻考驗,尤其是區域性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日益加重,而各地方政府現存的行政管理壁壘又為順利解決區域環境問題形成一定的障礙。從表2可以看出, 2008年長三角地區的工業廢水、廢氣排放總量和固體廢物排放情況,雖然從表中看出上海市的污染情況總量最輕,但這并不代表工業污染就該被輕視。
2.珠三角環境污染的現狀分析。珠江三角洲地區是我國著名的“魚米之鄉”,如今這一地區已被認為是全球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之一,也是人口最密集地區之一。但是,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該地區的自然環境也受到了巨大的破壞。如今,環境污染已成為影響該地區現代化進程的主要制約因素。2008年,整個珠三角工業廢氣排放量20510億標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113.6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141.99萬噸,煙塵排放量32.5萬噸,工業粉塵排放量20.1萬噸。工業煙塵去除率97.0%,工業粉塵去除率94.1%。2008年,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介于0.018毫克/立方米至0.120毫克/立方米之間。而國家年均標準為0.06毫克/立方米。從最近5年的數據可以看出,工業廢氣的排放一直處于增長狀態,其中二氧化硫連續兩年較少,而煙塵的排放總量也不容樂觀,因此,從廢氣的排放總量來看,珠三角的環境惡化現象很明顯。
三、促進加工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的對策
在不斷發展加工貿易的同時,我國東部地區產業結構加快升級,中西部地區仍然處于加工貿易的初級階段。同時,在環境規制、環境政策上,也有著顯著的地區差異,東部地區的環境政策使得污染減少明顯,環境治理朝著積極的方向發展,而中西部地區現有的環境政策不利于環境保護,正在成為加工貿易污染轉移的承受地。針對上述情況提出促進加工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制定漸進性的加工貿易政策
第一,中西部地區必須有選擇接受加工貿易的轉移,由于我國加工貿易仍處于國際產業價值鏈的低端,不能為了追求GDP增長,盲目復制東部地區過去的模式,全盤接受污染產業轉移,甚至不顧生態環境成本和自身承接能力弱的實際條件。第二,中西部地區要選擇適當的加工貿易產業,充分利用自身勞動力成本低、資源豐富等比較優勢,發展勞動密集型、低附加值的加工貿易企業,逐步帶動產業鏈的成熟和升級,同時,在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政策的前提下,淘汰污染密集型行業,控制污染排放總量。第三,加快制定產業轉移政策和生態規劃,提高地區政策的可操作性,在產業發展上,要提前做好區域的生態保護政策和區域規劃,吸取東部地區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訓,充分發揮政府的指導作用,確保環境和加工貿易協調發展。第四,提高本土企業參與的程度,在此次經濟危機中,由于東部沿海地區過多地依靠外商企業投資,受到了很大的外部沖擊,經濟的長期穩定性受到挑戰。因此,為了保持經濟更好更快的發展,可以引導當地企業參與加工貿易。
為了形成布局合理、比較優勢明顯、區域特點明顯的加工貿易發展格局,加工貿易的發展需兼顧東西,實行差別的政策。對于東部地區,培育出一批擁有核心競爭力、產業轉型和創新能力的企業。在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的政策調整上,東部地區在有利條件下,要為國內企業融入國際市場提供渠道,使我國形成符合國際市場要求的制造業平臺,特別是國內企業通過加工貿易的深加工結轉方式為跨國公司進行配套生產,使用外方提供的技術、營銷渠道實現 “借船出海”。同時,東部地區要加快優化出口結構,在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品的同時,也要大力發展優勢傳統產品,使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自有核心技術,把處在產業鏈低端的加工組裝環節向上下游兩端延伸,提高其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最后,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企業,占穩國際市場。因此在產業轉移中,東部地區更應該早謀劃、早行動、早落實,引導和鼓勵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幫助企業做大做強。
(二)遵循環境成本內在化的原則
從企業的生產來講,成本是主要的考慮因素,因此如果將環境成本內在化,產品的價格包含了環境成本,在環境成本中,主要包括了開采、生產、運輸、使用以及回收和處理商品以及由此帶來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所需的管理費用。貿易活動將有效解決環境問題。所謂環境成本內在化,指通過采取一定的措施,將環境成本加入到生產成本中去,從而體現資源的稀缺性,消除其外部不經濟。因此采取環境成本內在化的原則,對于環境保護和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對環境資源進行合理的定價是環境成本內部化的基礎。環境資源定價的影響因素包括:環境資源的稀缺性、可再生性、人們對潔凈環境的偏好程度,能夠使用環境資源給企業或消費者帶來的收益,環境破壞帶來的損失以及恢復環境的費用。現有的一些環境資源價格比較容易確定,如煤、石油等礦產資源;而空氣、水、森林等環境資源的價格卻較難確定。
對環境資源的產權進行界定,在資源環境合理定價的基礎上,如果資源環境的產權不清晰,由于不能確立合理的價格,使用者因此也無須付費,所以仍然存在環境成本外部化的問題。在產權不清晰的情況下,當私人的邊際收益大于私人的邊際成本時,在利潤最大化目標驅使下,就會出現私人對環境資源的過度開發,出現環境污染和退化現象。根據科斯的產權理論,環境資源的產權界定可以采取幾種方式:一是環境資源的產權屬于污染者;二是產權屬于受害者;三是產權屬于第三者。從理論角度來看,以上三種產權界定方式都有益于解決環境的污染問題。
(三)認真研究加工貿易的就業效應
加工貿易一直以來為我國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在解決當前我國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現狀,特別是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上,加工貿易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過程中,要充分研究加工貿易與就業市場的關系。目前,我國加工貿易提供的就業崗位有5000萬個左右,加上加工貿易配套產業,創造出了大量的工作機會,同時,加工貿易也為我國培養了大批熟練技術工人和適應國際化競爭的技術、管理人才。因此,雖然環境控制與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是必然趨勢,但必須從我國現狀出發,協調好相互的關系,選取加工貿易的就業效應和環境效應的均衡點,鼓勵加工出口企業申請社會責任認證,增強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識。不能在轉型升級的條件尚未成熟時,倉促地進行過于嚴苛的規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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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環境污染的主要表現
目前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問題比較突出,已經嚴重影響了國家文明建設的步伐和農民的生活。我國農村環境污染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環境污染。
2.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管理滯后產生的生活污染。
3.鄉鎮企業布局不合理、治理措施不得力所產生的工業污染。
4.畜牧養殖業所帶來的環境污染。
二、農村環境污染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目前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問題仍在加劇,產生了諸多負面影響,已經危及到了人群的生活和生命安全。
1.農村水環境質量惡化。
2.農民生活質量下降,發病率增高。
三、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產生的原因
我國目前環境污染問題形成的原因較多,有環境管理體系、有財政資金、有治理模式等等一系列的因素。
1.我國環境管理體系難以適應農村污染問題的治理。
2.財政資金短缺,導致污染治理不力。
3.農村污染治理的市場化機制尚未建立。
4.農村污染治理模式單一,套用工業污染的治理手段。
5.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管理手段落后。
6.農民的環保意識差。
四、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措施及建議
目前,農村環境污染主要包括:農藥、化肥、農業廢棄物和畜禽糞便等農業自身污染,以及工業污染排放、城市垃圾等外源污染兩個方面。對農業環境污染的綜合治理勢在必行,為此,提出以下農業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議。
1.完善農業環境保護法規,加大執法力度。
要加強農業可持續發展立法,完善有關法律制度。根據市場經濟運行規律和世貿組織規則,修訂相應的農業和環境法規,建立健全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實施保障體系,修訂和完善農業環境標準體系,嚴格依法行政,加強執法監督,切實保證可持續發展的各項法律制度得以實施。必要時可以出臺單獨的農業環境保護法及其實施辦法,以利加強農業生態保護、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
2.提高各級政府對農村環境污染的戰略認識。
各級政府和各級領導應當轉變觀念,把治理農業環境污染,保護農業生產環境,提高農產品安全性和市場競爭力,作為我國現代農業發展的長期戰略。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的重要措施。隨著重點流域和區域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任務越來越重,要求越來越高。當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是,防治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污染;綜合整治鄉鎮環境;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維護農村重要自然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確保農村經濟社會的健康、持續發展。
3.加大農村環保治理資金投入力度。
農業科研部門應當把發展農業清潔生產技術作為今后農業科研工作的一個重點領域,加強力量,增加投入,通過技術攻關、項目招標引進吸收等方式,盡快推出一些技術上成熟、經濟上可行、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好的技術項目,應用到農業生產中,各有關部門應當在政策引導、項目規劃、管理措施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證。同時,各級政府應通過政策引導,擴展農業環保資金的來源渠道,改變環保投資分配體制,提高投資效果。在支農資金或環境資金中劃出一定的比例專項用于農業環境的治理工作,也可以吸引和利用一些外國政府和國際機構的贈款和貸款,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業環境保護的投資增長機制。
4.明確農業環境保護的管理職責,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權限。
建議成立由各省(市)領導牽頭,政府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農業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農業環境治理的領導和協調工作,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權限。
5.發展生態農業。
堅持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發展生態農業是必由之路。必須樹立農業發展的科學生態觀。必須高度重視農業生態,并以新的全面、協調、和諧、可持續的農業生態觀為指導,促進農業的生態建設。
6.加強面源污染防治,改善水體和大氣環境質量。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監督,抓緊制定相關的法規和標準,嚴格控制養殖廢物的排放。對于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具有一定規模的養殖場(廠),必須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督促建設單位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對于“三河”、“三湖”等國家和地方明確劃定的重點流域和重點地區、以及大中城市周圍的中等以上規模的集約化養殖場(廠),必須進行限期治理。
7.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創建生態文明村鎮。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應積極開展村鎮環境規劃。凡1999年以后新建的縣城、鄉鎮和新村,必須編制環境規劃,并與城、鎮建設同時實施;對已有的縣城、鄉鎮和村莊,應結合城鎮改造逐步加以實施。要通過規劃、引導鄉鎮企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強污染集中控制、加速城鎮污染處理設施的建設。
8.加強農村環境隊伍建設,提高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水平。
1.1生物課程
課本多結合實際案例,并以課后題的形式,使學生在學習基礎知識的同時,理解資源節約及環境保護的措施與途徑。如在生物必修3[2]中立體農業有關內容,講述了立體農業,充分利用空間和資源,提高了經濟效益;對能量流動的實踐意義的詳細講解,明確其幫助人們科學規劃,設計人工生態系統,使能量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的意義,并結合合理放牧養蓄、合理利用秸稈制作沼氣池等生活實例加以說明;生態農業部分,運用生態學原理,在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思想指導下多級利用能源及資源,以北京大興區留民營村為例,說明生態農業對減少化肥用量、凈化環境,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積極作用;生態缸的制作與觀察,使學生在親自動手實驗的過程中,了解對資源高效利用、保護環境的重要性;恢復生態學,應用于鹽堿化草地、洪水破壞的地區的治理與恢復等;對河流生態系統受生活污水輕度污染的相關分析。同時,也有從宏觀角度,對生物圈內全人類所面臨的資源節約及環境保護的難題的介紹和我國應對策略的普及。
1.2化學課程
在化學必修書中,一是在化學必修1[3]中對自然界中碳、氮循環及硫轉化的具體知識的講解,并重點選取資源利用中有人類參與卻對環境污染較嚴重的一部分進行學習,如在氮循環中,人工固氮雖提高了農產品產量,但造成了溫室效應、水體污染、酸雨、光化學煙霧、水體富營養化等問題,在硫的轉化中造成的酸雨的形成及防治等問題,說明了在資源利用及環境保護方面我們仍存的欠缺與不足;二是在化學必修1中通過對海水的綜合利用、工業流程圖、選修化學反應原理中處理汽車尾氣、選取途徑增大化學反應程度,提高化學反應轉化率方面的重點學習,幫助學生樹立提高資源利用率的意識。
1.3物理課程
在物理選修3-2中交流電壓一部分提及的遠距離電能輸送中,采取減小輸電電流、提高輸電電壓的措施,以降低輸電線路中的消耗;同時利用輸電新技術:現代的直流輸電技術,無感抗和容抗,解決電網的同步問題,使我國“西電東輸”的全國聯網戰略目標前進了一大步。
1.4地理課程
在地理必修2的人類與地理環境的協調發展章節中,講解可持續發展的具體內容、實施的必然性,且選取河南某酒精廠的清潔生產實例,結合傳統與新模式的比較,讓學生在討論與思考中理解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的必要與優越性。而在地理必修3中,著重分析了地理環境、區域發展、自然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協調關系。以我國西北地區為例,分析荒漠化的防治問題;以亞馬遜熱帶雨林為例介紹森林的開發和保護。分別以我國山西省、美國田納西河流域為例詳細分析能源資源、流域的綜合利用,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讓學生思考如何聯系國情,借鑒國外經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并做好對可能帶來的后果的預防與解決措施,具有很大的實際意義。在區域聯系與區域協調發展章節中,以西氣東輸、東亞產業轉移為案例,從多角度討論資源調整的可實施性,擴充學生的知識儲備,開闊學生的視野,讓學生意識到資源節約及合理利用帶來的巨大效益。
1.5政治課程
在政治必修1[4]的“科學發展觀和小康社會的經濟建設”中,具體講解了經濟建設需增強發展協調性,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全面協調可持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并強調要加強能源資源節約與生態環境保護。
2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在高中課程中的設置意義與不足
2.1意義
通過對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人教版)的學習,廣大高中學生確實學習和體會到了資源節約及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對于樹立國策意識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再加上由于課本采取生活實例結合知識點的形式,學生容易理解這一內容的基礎知識,也具備了對生活中農業、工業生產運用的環節的合理性與科學性與否的知識儲備和思考能力,這些對學生以后應用于工作中,并為我國的資源節約及環境保護貢獻一份力量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2.2不足
雖然當前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相關內容的教學對學生資源節約意識及環境保護意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全面分析,我們學習的內容仍有少許欠缺與不足。由于使用對象--學生--這一特殊群體的局限,課本中關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知識只能停留在基本原理與大致解決方案的層面上,無法再進行進一步的解釋。整體來看,課本囊括了對于生態系統的理論知識及人類面臨的生態問題、環境的保護問題、涉及人類生產生活的資源利用問題等,對于學生初步把握有關知識有很大的幫助,且與生活聯系緊密,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但在學習過程中,結合目前嚴峻的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形勢要求,我認為列入上述內容還有些欠缺,應加大列入的篇幅,加大對此內容的重視程度。
3改革建議
3.1加大現有課程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知識的體現
3.1.1生物課本中應增大對應用于實際生活的生產模式的介紹,原先大部分只出現于課后知識鏈接或課后習題的部分,容易被學生忽略,雖然其中有很好的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的思想內涵,但不易引起學生重視,建議將這部分內容放到主要知識之中。
3.1.2化學課本中對化學反應的講解比較透徹到位,重視化學最根本的反應原理,而對于聯實際生產中的相關問題不如生物部分全面,建議增加對廢水、廢氣排放,工業流程中廢物利用、廢品回收等處理問題的有關知識。希望能具體探討對重金屬及復合材料的回收重利用及如何有效處理等問題,聯系諸如北京五環外的“垃圾村”的廢品大面積堆放且處理難的現狀,思考如何解決電子垃圾等處理問題,避免其產生的大量有毒化學物質污染環境、對人體造成傷害,此問題高中學生欠缺處理能力及經驗,但可作為相關鏈接或課后題,讓學生進行思考。
3.1.3我國目前面臨的最嚴重的霧霾現象不僅需要社會分析解決,也需要引起學生的關注與思考,因為學生正處于需要培養思考能力及關注社會、幫助社會的責任心的階段,為何會出現大范圍、長時間的霧霾,如何有效解決霧霾問題,怎樣能夠調整、避免以后出現霧霾甚至其他環境問題,思考現有階段有哪些缺陷,都是我們學生需要思索的問題,因此應將霧霾問題放入化學課本,使學習課本知識更為充實、有意義。
3.1.4生物圈中的資源大部分不可再生,且煤、石油等儲存量在逐漸減少,如何尋求新能源一直是人類面臨的重大難題,而目前應用廣泛且重要的核能源及核發電在物理課本中相關甚少,建議在物理課本中適當增加有關知識和內容,將更有利于學生將來投身于解決核能源的利用及核反應堆的處理等問題;同時,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風能的開發利用還相當落后,發展速度緩慢且技術比較落后,建議加入到物理課本中,作為閱讀拓展,提高學生對新能源的關注。
3.2將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知識進一步體現在重點課程中
在語文課本的說明文閱讀中希望增加關于節約資源與環境保護基本國策與基礎知識的介紹,在提高語文閱讀水平的同時加深對有關知識的理解。而目前文言文多是人物傳記,歷史史實等,可以適當增加先人天人合一的原始環境保護思想的有關文章,讓同學們增強環境保護與節約資源的自信心。而在歷史課本中,可以適當增加世界有關著名的環境公害事件原因及危害介紹的篇幅。在地理課本中,可以另外結合過去和現在的環境問題,介紹土壤環境污染及治理措施和典型案例。在英語課本中,希望適當有幾篇介紹西方發達國家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的好經驗、好做法的文章,以開闊同學們的視野,增強改善環境和節約資源的信心。在政治課本中,可以加入最新十會議中提出的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主要內涵的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內容。同時,在大多學校所開展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可鼓勵學生以“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為課題,在學校的幫助下,親自調查當地工廠等對資源的利用途徑,分析當地措施的完備與否,加強學生與社會的實際聯系,從而實實在在地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和環保意識,對課本中的基本知識和實際案例有更深入的了解;在一些學校開展的職業體驗活動中,可跟隨環境管理人員、環境監測人員、污水處理人員及節能資源管理人員,學習其工作的大致流程,拿出在課本學習中的疑惑向其請教,鞏固資源利用及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
4結語
一、前言
旅游作為一種復雜的社會經濟活動,與環境之間的作用關系是一個雙向的交互過程。一方面,環境資源決定旅游開發類型和程度,離開了環境資源,旅游開發無法進行;另一方面,環境的凈化與修復過程對旅游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環境的質量影響旅游者的旅游體驗,沒有良好的旅游環境,旅游活動難以開展。因此,旅游目的地在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考慮環境保護的問題,才能有效促進當地旅游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旅游目的地發展中環境保護問題的博弈分析
對于旅游者而言,旅游目的地的活動只是他們日常生活中一個短暫的階段,階段結束意味著旅游者與旅游目的地的關系中斷,因此旅游者是否對旅游目的地進行環境保護,取決于其環保意識。對于旅游目的地居民、旅游企業以及政府而言,是否對旅游目的地進行環境保護與其自身利益相關,因此他們作出決策時,不僅考慮自己對環境保護的支付與收益,也會衡量相關利益者的支付與收益。
(一)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間的博弈分析
假設旅游目的地有甲、乙兩戶居民,雙方均可以選擇保護或不保護。當雙方均選擇不保護時,雙方收益均為0;當雙方均選擇保護時,總收益為I,付出的總成本為C,雙方收益均為I/2-C/2;在博弈過程中,若甲選擇保護,乙選擇保護時收益為I/2-C/2,選擇不保護時收益為I/2,I/2-C/2
(二)旅游企業之間的博弈分析
假設旅游目的地有A、B兩家企業,雙方均可以選擇保護或不保護。當雙方均選擇不保護時,雙方收益均為I;當雙方選擇保護時,雙方收益均為R,因為保護環境的收益是建立在投資基礎上的,所以I>R。在博弈過程中,若A選擇保護,B選擇保護時收益為RB,選擇不保護時收益為IB,RB
(三)旅游企業與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間的博弈分析
旅游企業可以選擇保護或不保護,當旅游企業選擇不保護時,其收益為I;當旅游企業選擇保護時,其收益為P,因為保護環境的收益是建立在投資基礎上的,所以I>P。旅游目的地居民可以選擇參與保護和不參與保護,假設環境改善的總收益為G,保護環境的總成本為C,當旅游目的地居民在旅游企業保護環境的情況下,不管選擇何種行動,其收益均為G/n;當旅游目的地居民在旅游企業不保護環境的情況下,選擇參與保護時收益為G/n-C,此時保護環境的收益是短期的,付出的成本卻是長期的,G/n-C0。在博弈過程中,因為I>P,所以旅游企業會選擇不保護;在旅游企業選擇不保護的情況下,旅游目的地居民在選擇參與保護和選擇不參與保護的收益分別為G/n-C,[G-(I-P)]/n,兩者比較[G-(I-P)]/n >W/n-C,所以旅游目的地居民會選擇不參與保護。
(四)旅游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博弈分析
旅游企業與旅游目的地居民作出不保護環境的決策行為,若政府不加以干預,旅游目的地的環境破壞會愈加劇烈甚至會演變至不可修復的地步。旅游目的地居民不保護是一種不作為方式,不會進一步加劇旅游目的地環境的衰敗,但旅游企業在旅游目的地進行旅游開發的過程中不保護,對旅游目的地的消極影響是災難性的。因此,在此主要分析旅游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博弈。
P、Q分別為博弈雙方選擇對應策略的概率。在博弈過程中,當P1=1,P2=0時,P1>P2,旅游企業執行政府制定的相關規則,博弈提前結束;P1Q2,則這些控制手段是有效可信的,旅游企業在上階段很可能執行政府制定的相關規則,若Q2>Q1,則這些控制手段對旅游企業不起作用,雙方之間的博弈將繼續向下進行,導致旅游目的地環境的進一步惡化。
二、旅游目的地環境保護與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建議
(一)提高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從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間的博弈、旅游企業之間的博弈以及旅游企業和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間的博弈分析來看,為了達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旅游目的地居民和旅游企業均不會主動去保護環境。旅游目的地的環境保護需要旅游目的地居民、旅游企業、旅游者各方積極參與、協調發展。因此,在旅游目的地的環境保護過程中,需要加強社會公眾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提高社會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通過教育和培訓,讓社會公眾充分認識環境保護對旅游目的地發展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的主動性。此外,旅游目的地居民可以積極參與旅游開發管理,監督旅游企業在旅游開發過程中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旅游企業可以發展綠色旅游產品,自覺做好環境效應評估工作,盡可能降低旅游開發對旅游目的地壞境的污染和破壞。
(二)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能力
從旅游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博弈來看,若政府不采取強制性的措施,則旅游企業很有可能不會進行環境保護。因此,在旅游目的地的環境保護過程中,需要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管理能力,有效引導旅游企業的決策行為。首先,政府需要加強旅游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健全旅游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沒有法律法規的約束,旅游開發則會在滿足當前需求和考慮長遠發展之間產生難以調和的矛盾。其次,政府需要建立強有力的執法體系,提高執法力度,加強對旅游企業進行旅游目的地的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最后,政府需要貫徹“防先于治”的原則,提高對旅游企業在經濟和法律責任上的懲罰力度,促使旅游企業執行政府制定的相關規則,自覺進行旅游目的地的環境保護。
(三)重視科學技術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
在旅游開發的過程中,需要重視科學技術對旅游目的地環境保護的重要作用,加大旅游目的地環境保護方面的科學技術投入。一方面,旅游跨學科發展,因此可以從不同學科不同角度對旅游目的地的壞境保護問題進行深層次的科學研究,從而更加有效進行旅游環境的綜合保護和治理;另一方面,鼓勵可以降低資源消耗和減少環境污染的科學技術的開發和應用,促進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續發展。
(四)發展旅游新方式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環保問題的重要性日益顯現。我國的資源浪費問題以及生態失衡問題已經嚴重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對生活居民產生了危害影響。黨的十指出,應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把生態文明放在突出地位。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就是把可持續發展提升到綠色發展高度,為后人“乘涼”而“種樹”。
環保問題得到了國內學者的大量關注,目前已有較多的學者從環境保護支出效率、投入產出率等方面進行研究。譬如,朱浩等(2014)[1]從環境保護支出的角度研究了環境保護支出的效率,以及分析了對環境保護支出效率產生影響的因素。孫開,孫琳(2016)[2]基于投入產出率對環境保護支出效率進行了研究。金榮學,張迪(2012)[3]研究了針對省級政府的環境治理情況進行了分析。戚揚(2014)[4]從環境保護的財政投入角度分析了財政保障機制研究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張計超(2013)[5]針對促進環境保護的財政政策進行了研究和分析。李敦亮(2005)[6]從環境保護的財政政策角度研究了治理解決環境污染的主要政策手段。逯元堂(2011)[7]分析了財政環境保護的預算支出,并提出了優化建議。羅賢東(2012)[8]分析了財政預算對環境保護產生的影響。本文受到河南省政府招標決策課題(財政專項,2016BC326)的資助,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上從環境保護的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解決方法這幾個主要方面對河南省環境保護進行分析。
二、河南省環境保護的財政現狀
河南省財政環境保護支出情況如下圖:
如圖1所示,近10年,河南省的環境保護財政支出的規模總體呈現增大趨勢,但增速整體較為緩慢,從絕對規模來看,河南省財政環境保護支出從2007的60.92億元上升到2014年的119.95億元,年均增長10.55%,但主要增幅集中在2007至2010年,河南省財政環境保護支出增長率從2008到2011呈現逐年下降態勢,2011年以后有所上升,但沒有回蘇到之前的較高水平。從相對規模來看,河南省財政環境保護支出占河南省財政一般預算支出總額的比重逐年下降,從2007年的3.2567%下降到到2014年的1.9897%。由此可知,河南省政府逐步意識到了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全省公共財政對環保投入的力度不斷加強,財政的節能環保支出規模基本保持增長,但節能環保支出占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的比重并沒有得到持續的提升,比重較低的問題一直存在。
三、河南省在支持環境保護的財政投入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資金投入占比有所下降
如圖2所示通過與云南和山東相比較,盡管在環保支出方面,河南省的支出總額絕對值要大于云南省,但在環境保護支出占一般預算支出總額的比重上,河南省明顯低于云南省。從長期趨勢來看,河南省財政財政環境保護支出占財政一般預算的比重有所下降。與山東省相比,盡管山東省在前期對于環境支出的比重較低,但在加深對環保方面的重視后一直保持較高水平。總體來看,河南省對于環保方面的支出規劃依然需要完善。
(二)投入渠道分散,難以形成合力
有限的資金往往被分割在眾多的政府部門中,不僅職責不清,同時也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容易出現一個項目由多個部門管理,往往很難有效劃清各部門職責,多頭管理勢所難免,無法有效的進行統一的指揮、監督和協調。而同一個項目可以使用多項資金,會導致地方政府為爭取資金而進行尋租行為或利益博弈。
(三)投入結構和環節不合理
農業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投入過少,環保資金的有限投入,必然導致生態環境保護的乏力。在支出環節方面,大部分用于流通環節,用于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生產環節的資金相對較少。
(四)財政投入監督機制落后
財政支農管理體制落后,資金過于分散,而且資金監管不力,財政支農資金應當受財政審計紀檢等部門的監督考核,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往往重?對資金的分配,對其使用監管較差,缺乏科學的投資預算決策制度和資金追蹤反饋制度。
四、依據現狀、問題與經驗,提“十三五”財政資金保障機制
(一)完善環境保護財政資金支出的績效評價體系
環境保護以及環境質量的改善是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所以我省要實現資金的最大效用,為了使環境問題得到根本的好轉,僅僅靠擴大環境保護的財政資金支出并不能得到有效的解決,還要同時結合財政支出的績效考核體系促使效益發揮到最大,環境保護的財政資金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增強了資金使用單位的責任意識和績效觀念,防止單位濫用資金,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環境質量的改善及保護。
(二)構建嚴謹的環境保護的財政資金預算決算機制
財政投入是環境保護投資的重要來源之一,財政預算支出政策是加大政府環保投入的重要政策保障。隨著財政預算支出政策不斷完善,環境財政投入力度不斷加強,為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效的資金保障。
(三)加強環境保護的財政資金的監管機制
環保投資監管機制缺乏,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佳。目前,針對環保投資實施后的環境效益缺乏相應的監管機制,政府劃出資金用于環境質量改善,對于資金投入之后的污染治理設施以及運行的情況沒有進行有效的監管,導致了“年年造林不見林”的情況。因此,完善有效預算約束以及加強監督制度成為了加強環境保護的必要措施之一。
(四)堅持公開透明,建立財政資金流向網上公示機制
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人們愈來愈重視社會環境的質量。而我省每年對于環境污染治理投資額每年也成上升趨勢,環境污染治理投資額占GDP的比重也在隨之增加,環境質量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相對于每年的投資額來說改善的程度較小,原因之一在于資金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以及發揮到最大的效用,資金的去向在人們的腦子里始終是朦朧的、模糊不清的,建立網上公示機制,同步通過部門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渠道網上公示,有利于環境保護財政資金使用者以及財政資金下達者充分了解專項資金的流向,并在網上公示的同時應當標明資金使用用途、資金來源、使用資金金額以及相關負責任人等詳細情況以更好的實現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得透明化、公開化。
現階段,雖然礦山開采行業的發展極為迅速,但是,在環境保護上做的工作卻存在一定的不足,對此,作者主要提出幾點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建議,具體分析如下。
(一)培養綜合素質較高的礦山地質勘查隊伍
我國礦山資源極為豐富,礦山地質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也成為我國重要的發展行業之一,對提高我國綜合的經濟實力有著極大的作用。但是,在以往礦山地質資源開采的過程中,卻經常出現資源開采給環境帶來了極大的破壞,主要問題出現開采技術以及工藝設計的不合理。在這里作者建議應培養綜合素質較高的礦山地質勘察隊伍,礦山地質勘察是綜合多工種、多學科的一項極為復雜的工程,不僅需要勘察人員熟練的掌握工程學、地質學等知識,更需要工作人員經過野外實踐系統訓練,并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這樣才能根據礦山地質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設計合理的開采技術和工藝,從而將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從而有效的提高礦山地質開采效率。
(二)完善礦山地質環境管理法律法規
首先,應適當的提升礦山資源開采的準入門檻,轉變傳統的觀念,要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來對礦山資源開采隊伍的資質進行全面的審核,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能力、技術水平、企業生產規模、職工權益保護能力、環境治理能力、環境恢復能力等,都必須設立相應的指標,必須保證各項都能達到指標,才有資格獲得準入證,如果有任何一項不達標的話,都不得必批準查權以及開采權。其次,要結合礦山地質環境管理的實際情況,不斷的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礦山地質開采管理的力度,對一些違規開采、不正當開采的情況,必須給予一定的處罰,必要時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刑事責任,環境是我們賴以生存的根本,環境的破壞就是在破壞我們生存的空間,因此,對于礦山開采惡意破壞環境沒有按照規范要求施工的必須嚴懲。
(三)推行獎勵機制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為了提升礦產開采效率,降低對地質環境的污染,國家應通過獎勵機制來扶持施工企業積極投入新的開采技術和開采工藝,全面提升礦山開采效率,而且對降低環境污染也有著一定的作用。另外,要推行鼓勵政策,不斷的鼓勵相關科研部門對礦山開采設備、工藝的研制和開發,不斷的替換落后的裝備以及工藝,全面提升礦山開采的裝備以及工藝水平,一方面做到提升礦山資源開采的效率,減少資源浪費,另一方面要通過先進的裝備以及工藝來實現綠色礦山開采,降低對周邊環境的破壞,同時要做好環境治理和環境恢復的工作。
二、總結
20xx年世界環境日時間:20xx年6月5日1972年聯合國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召開了有113個國家參加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會議討論了保護全球環境的行動計劃,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會議建議聯合國大會將這次會議開幕的6月5日定為“世界環境保護日”。同年10月聯合國大會第27屆會議接受并通過了這一建議。每年的6月5日,世界各國都開展群眾性的環境保護宣傳紀念活動,以喚起全世界人民都來注意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自覺采取行動參與環境保護的共同努力,同時要求各國政府和聯合國系統為推進環境保護進程作出貢獻。
世界環境日基本介紹世界環境日為每年的6月5日,它的確立反映了世界各國人民對環境問題的認識和態度,表達了人類對美好環境的向往和追求。它是聯合國促進全球環境意識、提高政府對環境問題的注意并采取行動的主要媒介之一。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每年6月5日選擇一個成員國舉行“世界環境日”紀念活動,發表《環境現狀的年度報告書》及表彰“全球500佳”,并根據當年的世界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熱點,有針對性地制定“世界環境日”主題。
中國從1985年6月5日開始舉辦紀念世界環境日的活動,以“青年人口,環境”為主題 。自此之后,每年的6月5日全國各地都要舉辦紀念活動。1993年北京被選為舉辦慶祝活動的城市,其主題是“打破貧窮與環境的怪圈”。20xx年4月修訂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二條:每年6月5日為環境日。
世界環境日保護環境的方法防止污染
防止由生產和生活活動引起的環境污染、化學污染,包括防治工業生產排放的“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以及產生的噪聲、振動、惡臭和電磁微波輻射,交通運輸活動產生的有害氣體、液體、噪聲,海上船舶運輸排出的污染物,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品,城鎮生活排放的煙塵、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防止破壞
防止由建設和開發活動引起的環境破壞,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等工程建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農墾和圍湖造田活動、海上油田、海岸帶和沼澤地的開發、森林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環境的破壞和影響,新工業區、新城鎮的設置和建設等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關鍵詞:公民環境權利;環境保護;法律確認
公民的環境權利(或稱為公民環境權)是指公民擁有享有良好環境的權利,通常包括環境使用權、知情權、參與權和請求權。它區別于: (1)公民、集體或國家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權;(2)國家在環境保護過程中擁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權力;(3)私法上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所有權、人身權和相鄰權;(4)傳統人權理論中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在當今國際社會,公民的環境權利作為一項新興的基本人權而受到廣泛關注。本文試圖說明,我國現行環境保護法律體制存在倚重行政環境權力而輕視公民環境權利的弊端;為實現我國環境的有效保護,我國法律應當具體確認公民的環境權利;法律確認進路應兩路并行:與環境保護的公權力結合和與傳統私權利融合。
1環境保護中公民環境權利問題的提出
立法出于技術考慮,并不必然在法律規則中既對要素(假定條件、行為模式、法律后果)做出規定又對所要保護的權利內容進行宣稱。如我國《民法通則》(文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均為簡稱)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該規則就并未對國家、集體和公民享有財產權及其內容進行表述。一般地,這樣簡潔的表述在司法實踐中并不會產生理解上的困難,因為這樣的表述不言自明或者是在另外的法律條文中對所要保護的權利及其內容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在這些法律規則的背后,存在著一張清晰的權利譜系。然而在權利規定比較模糊的時候,法律規則實現對權利的保護則無疑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我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正面臨著這樣的問題。
關鍵詞:生態整治 法律 問題
一、我國生態整治恢復的立法現狀及存在的法律問題
我國生態整治恢復方面存在的法律問題
我國在環境整治方面的立法已經建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時代的變遷,一些法律沒有得到及時的完善,這些生態保護立法仍存在不少缺陷,和我國當前生態保護和經濟的發展不協調,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體系不健全
(1)法律領域存在真空??
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已經很多,但是在生態整治方面還存在一些空白,存在著真空,很多情況仍然是無法可依,如生態效益的補償、生態整治恢復的法律保障。出現問題只能是臨時出臺一些文件,沒有形成一個長效機制,對于我國生態整治來說非常不利。
(2)基本法律側重于防止污染?
由于歷史的原因很多法律不能適應當前的情況,例如現行《環境保護法》頒布于1989?年,那個年代的環境意識和現在的情況不能很好的結合,那個時期主要注重環境污染的防治和治理,對于環境的保護治理方面來說意識淡薄,雖然也有一些規定,但是僅僅只限于形式,例如,《環境保護法》第19?條規定,“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這種粗線條原則性規定,缺乏具體的規則指引,被執行的很少。
2、對生態恢復缺乏足夠的重視?
生態環境問題是涉及很多領域,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但是現行的法律缺少對生態環境問題和生態保護的重視,這和當前重視生態保護極其不符,同時,我們也應該注重民法、刑法、經濟法等相關法律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作用,從各自的角度對生態保護做出相應的規定。有些法律法規體現了生態保護的意識,但是不夠具體,針對性不強,仍然需要作出相應的細則。如新《刑法》對盜伐林木罪的處刑規定明顯缺乏對生態保護的重視。新《刑法》對盜伐林木罪的最高處刑,由原《刑法》按盜竊罪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降為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這種規定顯然給人們一種盜木比起其他的刑事犯法輕一些,給人們一個誤導信息,對于立法我們要深思熟慮,不能顧此失彼。同時,在其他法律中也存在這樣類似的問題,在此不再一一道來。
二、完善我國生態整治恢復法律體系的建議與對策??
1、加強法律意識,預防為主
法律的制定的目的不是在懲罰,而是側重預防,同樣,環境保護相應的法律制定也同樣是預防為主。宣傳法律,讓普通老百姓能夠了解相應的法律法規,首先知法才能懂法、守法。守法,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環境保護法,只有懂法的了這些法律法規才能更好地守法。通過各種手段,加強環境保護知識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環境意識尤其是環境法律意識。使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都能認識到保護環境事關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了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掌握依法保護環境的武器。環境問題是破壞容易治理難,有些環境甚至是如果破壞了就永久不能恢復了,產生不可估量的嚴重后果,所以加強環境保護意識,加大宣傳力度,防止危害環境的后果產生。
2、專家參與立法,提高立法質量,?
法律的建立都是一項比較大的系統工程,各個法律立的建立都需要相應的專家學者的參與,精通相關業務,在環境立法這個領域,由于需要相關的生態專業知識,不僅僅需要法律專家,更需要邀請一些生態專家參與立法,將更能把握立法的目的,充分調節好人與自然,發展與環保之間的關系,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體現人和自然和諧相處的觀念。
3、可持續發展觀知道法律的制定???
可持續發展觀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內容,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的發展,這是我們制定環境保護法律的指導思想。
環境保護有時和經濟的發展相矛盾,?我國目前現行的環境資源法律制度在解決環境、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三者協調統一的問題上顯得“力不從心”。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在解決這些方面是很有用的,以這種思想構建的法律制度,能從根本上防治污染和防止環境遭到破壞的法律制度。人類歷史和實踐證明,破壞環境,以環境為代價換來的發展都是不牢固的,甚至是得不償失,?經濟的發展不能以環境為代價,國外的前車之鑒已經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例子。因此,?以可持續發展思想作為我們環境保護立法的指導思想,?是確保經濟增長和生態保護協調發展的根本保障。
4、吸收國外先進經驗
外國在環境治理方面應該說是有好多好的經驗值得我們學習,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規和實施細則的制定,這對于我國環保法律的建立和完善有很大的幫助,積極維護我國的利益。
法律的制定有時不是很難的事情,關鍵是好的法律如何執行下去,這才是真正的意義所在,西方國家在環境執法、司法方面有許多可以借鑒的東西。例如《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規定了公民在環境方面的一般權利。《清潔水法》和《清潔大氣法》都規定允許公民對任何違反這兩個法律的人提起訴訟。在美國環境法中還有一項獨特的民事訴訟制度,該制度允許環境管理機關提起民事訴訟以實施環境法。我們都可以有選擇的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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