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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編制目的
保障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公共事件(以下簡稱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方案》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方案》,制定本方案。
1.3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所導致的人員傷亡、生命威脅、健康危害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按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方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級管理。
(2)屬地管理,明確職責。突發公共事件由事件發生地的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領導和指揮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方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有關工作。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重視科研和技術。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工作制度。
(4)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事件要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有效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5)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借助現有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衛生行政部門與醫療機構之間,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與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6)平戰結合,常備不懈。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組建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制定各種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方案,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7)加強協作,公眾參與。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
2醫療衛生救援的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情況將醫療衛生救援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Ш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2.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一次事件出現重大人員傷亡,且危重人員多,或者核事故和突發放射事件、化學品泄漏事故導致大量人員傷亡。
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級)
(1)一次事件出現重大人員傷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5例的突發公共事件。
(2)跨市(州)的有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公共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3較大事件(Ⅲ級)
(1)一次事件出現較大人員傷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3例的突發公共事件。
(2)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級)
(1)一次事件出現一定數量人員傷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1例的突發公共事件。
(2)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3醫療衛生救援組織體系
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是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應急主責部門,要在同級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指揮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共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醫療衛生救援組織機構包括: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的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專家組和醫療衛生救援機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醫療衛生救援機構包括醫療急救中心(站)、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等應急醫療救治專業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
3.1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
市衛生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組織、協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領導、組織、協調、部署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市醫療緊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日常工作。
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承擔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組織、協調任務,并指定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3.2專家組
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應組建專家組,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支持。
3.3醫療衛生救援機構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任務。其中,各級醫療急救中心(站)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和傷員轉送。市醫療緊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的指令,負責救援和轉送傷病員所需醫務人員和救護車輛的統一調度;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及鄉鎮衛生院承擔突發公共事件傷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市、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各自職能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3.4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
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設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由現場的最高衛生行政部門的負責同志擔任指揮,統一指揮、協調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4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和終止
4.1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分級響應
4.1.1Ⅰ級響應
(1)I級響應的啟動
本市境內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按國家方案的規定,啟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Ⅰ級響應。
(2)I級響應行動
市衛生行政部門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市政府的指揮和領導下,組織、協調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4.1.2Ⅱ級響應
(1)Ⅱ級響應的啟動
本市境內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按省方案的規定,啟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Ⅱ級響應。
(2)Ⅱ級響應行動
市衛生行政部門在省衛生行政部門和市政府的指揮和領導下,組織、協調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4.1.3Ⅲ級響應
(1)Ⅲ級響應的啟動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啟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Ⅲ級響應:
①發生較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市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②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較大事件(Ⅲ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Ⅲ級響應行動
市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關于醫療衛生救援較大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處理情況。凡屬啟動市級應急方案的響應,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按相關規定啟動工作。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向省衛生廳報告醫療衛生救援較大事件的處理情況。接受省衛生廳對本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督導,必要時請求其組織專家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4.1.4Ⅳ級響應
(1)Ⅳ級響應的啟動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啟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Ⅳ級響應:
①發生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縣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②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Ⅳ級響應行動
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關于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救援機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同時向本級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處理情況。凡屬啟動縣級應急方案的響應,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按相關規定啟動工作。
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向市衛生局報告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的處理情況。市衛生局接到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報告后,要對事件發生地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進行督導,必要時應當快速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進行技術指導。
4.2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及指揮
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在接到市醫療緊急救援指揮中心或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的救援指令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情況全面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衛生救援的過程中,要注意現場確認(包括現場的劃分、現場的性質),并采取必要的自我防護措施,確保安全。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事發現場設置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主要或分管領導同志要親臨現場,靠前指揮,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決策效率,加快搶救進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要及時準確掌握現場情況,做好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工作,使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緊張有序地進行。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要接受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處置指揮機構的領導,加強與現場各救援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4.2.1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迅速護送危重傷病員出危險區,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志(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后續救治辨認或采取相應的措施。
4.2.2轉送傷員
當現場環境處于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盡快將傷病員轉送至醫療機構,并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癥者,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后再進行監護下轉運。
(2)認真填寫轉運卡提交接納的醫療機構,并報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匯總。
(3)在轉運中,醫護人員必須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并確保治療能持續進行。
(4)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5)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診、拒收傷病員。
4.3醫療救治
醫療機構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要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和搶救專班。
(2)必要時,動員輕病人出院或轉院,騰出住院空床。
(3)開設綠色通道,接診、接收轉運來的傷病員。
4.4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情況組織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有關專業機構和人員,開展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執法監督,大力開展衛生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4.5信息報告和
醫療急救中心(站)和其他醫療機構接到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后,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同時,隨時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承擔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有關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向本級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情況。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信息工作。
4.6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經本級政府或同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準,或經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可宣布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并將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的信息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5醫療衛生救援保障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醫療衛生救援機構和隊伍的建設,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遵循“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組建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制訂各種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方案,保證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5.1信息系統
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醫療機構與衛生行政部門之間,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與相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5.2急救機構
市醫療緊急救援指揮中心承擔全市醫療緊急救援的日常工作,并結合城區情況建立相適應的醫療急救站。各縣(市,含夷陵區)可根據轄區人口和醫療救治的需求,建立一個相應規模的醫療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網絡。
5.3應急隊伍
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組建綜合性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并根據需要建立特殊專業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如化學中毒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等)。市級不少于60人,縣級不少于30人。
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要保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隊伍的穩定,嚴格管理,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醫療衛生救援演練所需經費應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演練需要公眾參與的,必須報經本級政府同意。
5.4血液儲備
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衛生救援血液儲備建議,市中心血站負責儲備,緊急情況下,政府號召部隊官兵、大專院校學生、機關干部無償獻血。
5.5物資儲備
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藥品、醫療器械、設備、快速檢測器材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計劃建議。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醫藥儲備物資的動用,按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醫藥儲備應急方案》要求執行。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5.6經費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應由政府承擔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所必需的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工作。
自然災害導致的人員傷亡,各級財政按照有關規定承擔醫療救治費用或給予補助。
安全生產事故引起的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單位應向醫療急救中心(站)或相關醫療機構支付醫療衛生救援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有關部門應負責督促落實。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中發生的人員傷亡,由有關部門確定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醫療救治費用,有關部門應負責督促落實。各級財政可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或本級政府的決定對醫療救治費用給予補助。
各類保險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加人身、醫療、健康等保險的傷亡人員,做好理賠工作。
5.7交通運輸保障
各級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救護車輛、交通工具和通訊設備。
鐵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關部門,要保證醫療衛生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情況特別緊急時,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維護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治安秩序,保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科技部門制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研究方案,統一協調、解決檢測技術及藥物研發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
海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急需進口特殊藥品、試劑、器材的優先進關驗收工作。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
紅十字會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自然災害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做好相關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市內外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合法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軍分區后勤部負責協調軍隊有關部門,組織軍隊有關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6醫療衛生救援的公眾參與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知識普及的組織工作;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要擴大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宣傳教育;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宣傳資料的提供和師資培訓工作。在廣泛普及醫療衛生救援知識的基礎上逐步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業單位安全員和衛生員為骨干的群眾性救助網絡,經過培訓和演練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方案制定與修訂
本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政府辦公室實施,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方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方案,報市政府備案。
縣市區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方案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方案。
7.3方案解釋部門
本方案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一)急救專科人員的短缺。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其他突發事件難以預料,且發生快,造成原因多,且危害大,因此造成的疾病、創傷種類繁多、復雜,需要高素質的人才介入進行急救。但是目前我國國內醫院與應對救援配套的急救專科護士多為空白,尚未對急救專科護士進行深入研究。我國也尚未建立相關部門認可的培訓基地和統一的考核標準。因此,在這方面,我國處于一個相對較弱的局勢,相應的專科急救護理人員短缺。
(二)參與救援人員文憑程度偏低。在相關調查中顯示,參與應急救援的人員接受教育程度偏低,與國外存在較大差異。這使我國的應急救援水平偏低,可能會影響救援的質量。相關人員由于知識水平和工作經驗有限,對遇到的病種,創傷種類、病情的判斷可能不正確或不準確,造成搶救不及時而延誤救援時間耽誤病情。
(三)醫療器械裝備的不足。落后護理裝備的質量和先進性是檢測護理實踐和科研水平指標之一。在應急狀態下,先進的護理設備和足夠護理設備數量能夠保證護理救援的質量和數量。若裝備的數量和質量不能保證,可能會影響護理人員對所救援傷員的傷情判斷,限制處理措施的實施。而此方面國外已有較為先進的水平,例如將信息通訊技術整合到護理裝備中、自動化的現場救治和對衛勤指揮的加強,對救治水平的提高發揮了較重要的作用。(四)災害醫學教育缺乏。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教育水平的提高,相關的災害教育已經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與國際系統化的培訓水平比較還有一定差距。這使醫護人員在救援時可能由于缺乏相關背景的教育,使其在救助現場不能夠很好地發揮作用,達到盡可能救助生命的目的。另外,由于缺乏相關的教育,也使相關人員缺乏在應急救援狀態下的心理素質。護士可能缺乏靈活運用鼓勵性、安慰性的積極治療語言,缺乏使用肢體語言產生熟悉、信任、親切等感覺能力。
二、提高應急狀態下醫學護理效果的措施
在自然災害(如地震、泥石流、臺風、海嘯等)發生后,隨之而來的是對土地山河的破壞,可能會讓部分生命瞬間消失,并造成大量的人員受傷。與此同時,通訊、電力等基礎設施毀壞,與外界和周圍聯系中斷。社會型突發事件發生時,周圍群眾因恐懼或避免受傷而遠離現場。此時,災害區和周圍地區的護理人員就應發揮自身力量,首當其沖的投入到災害或突發事件的救援中去。
(一)醫護人員在應急狀態下的心態。在應急狀態下,醫護人員應具備的心態是牢記自己的責任與使命。在最短時間內參與到救助中去,全力以赴的搶救傷員,保證受災的人得到盡可能多的救助,以保證更多生命的保全。醫護人員的全身心投入,給群眾的不僅是一種帶頭作用,給普通百姓以精神支柱,更是弘揚了“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人道主義宗旨,詮釋了醫護人員的基本責任和使命。
(二)醫護人員的基本要求。在應急狀態下,除了要求醫護人員有強烈的責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外,對醫護人員還有在救助時的不分醫生護士,盡可能地應用自己的知識救助。普通的醫學工作中,醫護人員有明確的分工和分界,但在特殊的環境下,因各種原因(如病患分散、醫護人員有限等)導致不能按照常規普通的醫學工作處理。因此,在應急狀態下醫護人員要不分職位工種,根據自己掌握的知識技能,全力以赴的搶救傷員,使之獲得最大的救助。另外,要做好一個優秀的醫護人員,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優秀的護理技能是必不可少的。優秀的身體素質不僅僅要求身體健康,耐受力強,且在心理方面,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能夠在應急狀態下進行工作,制定出相應的應急方案,盡可能地解決應急狀態下遇到的困難。例如,在地震震區,水電缺失、藥品不足、醫療器械短缺、醫護人員不足的狀態下對病人做出較為正確的救助措施。有良好的救援知識技能,才能準確地為患者提供相應的檢查、實施救助措施,例如對體溫、血壓、呼吸頻率等生理指標參數的判斷或在這些生理指標參數缺失的情況下采取的救助措施。
(三)采用多種護理措施。穿插融合的護理模式在災害現場或突發事件現場,傷員除了有身體上的傷害,在經歷一場災難后,親人的罹難、自身的身體創傷使患者情緒改變,或悲觀失望,或對生命的渴望更甚,多種情緒交織,是患者情緒不穩定,一時低落不語,一時亢奮不安。此時,醫護人員不僅要及時對患者的創傷進行處理,減輕其病痛,盡可能地保護生命,保證生命質量,還要對患者進行心理安慰,陪伴患者,避免患者不必要的情緒舉動發生,而讓之前的救助失去意義。另外,對患者的護理要全面,飲食、藥療、檢測等要認真積極負責。
三、提高應急狀態下護理救援質量的對策
護理人員素質是將禮儀、道德、知識、文化修養等融合的整體。要提高救援質量,必須要提高護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一)增加急救護理人員數量,提高專業急救人員素質。急救護理隊伍的擴大,首先要加大急救知識的宣傳,廣泛的宣傳能夠讓人們更了解此領域的知識,提高群眾自救互救的能力。在災難頻發的今天,人們對災難的認識更多,但卻不夠全面。只有加大對急救知識的宣傳力度,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參與到急救隊伍中。在選拔急救人員時,要對相關的身體素質和業務素質加以考核,選拔適合急救的人員加入,壯大急救護理隊伍。
(二)將應急護理日常化,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在日常護理時,將應急護理與之結合,此舉有利于應急狀態下的生命救援與保護。在日常的診治護理過程中,醫生與護士相互熟悉對方的工作,避免在應急狀態下工作的不熟悉造成護理、診治的不正確、不準確。
(三)加強急救裝備建設和急救物資儲備。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對應急實踐的進一步研究,護理裝備的研發配備得到了提高,質量與數量也有了一定的保證。但由于各類條件的限制,仍使裝備有笨重、實用性不強等缺點。在配發應急裝備的同時應該讓護理人員熟悉了解裝備的使用方法、基本性能等。
(四)建立突發事件護理應急預案。制定完備的應急預案,并有科學的管理系統。在應急狀態下,科學的管理系統指揮應急預案的實施,能夠提高應急救援的質量。科學、合理的應急預案要在不斷的實踐中深入探索、持續改進,才能適應今后的各類突發事件。
關鍵詞: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控制措施
0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方式的變革,企業的管理手段也打破了傳統模式的限制,進行了更適合現代企業發展形勢的創新,通過加強內部控制有利于強化企業內部的各項職能,提升工作效率,節約發展成本,進而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在這種形勢下,把內部控制制度應用于醫院的財務會計管理中,是加強醫院各項管理措施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體系,深入改革模式,進而適應社會發展形勢的快速變化。
1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現狀
1.1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健全的控制制度是保證醫院財務會計工作質量和效率的基本保障,但是在當前的制度模式下,財務會計工作經常出現漏洞,說明在管理和控制制度上存在著較大的缺陷,沒有嚴格的規范和標準對財會人員的工作行為進行約束,導致其工作態度不嚴謹,工作方法落后,且工作積極性也不高,需要相關人員結合醫院的現狀進行相應完善[1]。
1.2缺乏風險意識
現代企業的市場競爭環境激烈,且各種經濟和政治形勢變化較快,要想保證穩定的發展就必須要具備足夠的風險意識,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才能夠減少風險發生的概率,并在風險發生的時候進行及時的處理,避免給醫院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財務人員普遍缺乏風險意識,安于現狀,不思進取。當問題發生的時候解決效率比較低下,嚴重影響醫院的各項職能的正常運轉。
1.3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
醫院的正常運轉需要有基本的醫療資產作為支撐,并且很多醫療設備和藥品都是非常昂貴的,如果沒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對其進行妥善保管和維護,很容易造成設備損壞、貴重藥品丟失等情況,不僅給醫院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會帶來一定的社會危害。在當前的管理制度下,醫院的設備醫療設備、藥品、耗材的物資審批、采購、驗收、入庫、保管、審計、報銷、領用等制度都不夠完善,尤其是在醫療器械采購和藥品儲備方面,很多采購人員貪圖便宜或者和采購方相互包庇,導致物資采購質量沒有保障,嚴重影響了醫院的社會形象和信譽,需要在后期的管理工作中嚴格控制[2]。
1.4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不高
首先是醫院的管理者對于財務人員的選拔工作不夠重視,認為只要有基本的會計知識和相應的工作經驗就可以勝任,但是并沒有對其實際的工作能力和職業素養進行考察,導致很多財務人員在其位不謀其政,嚴重浪費了醫院的資源。其次是缺乏對相關財務人員的技能培訓,財務人員要根據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不斷擴充自己的財務知識儲備,并學習先進的財務管理手段,以提升自己個人的工作能力,醫院也要定期組織財務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這才是完善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能力的根本。
1.5追蹤問責制度不健全
通過追蹤問責制可以提高財務人員工作的嚴謹性,并降低財務事故出現的概率,即使出現了問題,也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相關的負責人,大大減少問題的解決效率。但是在醫院的財務會計工作中,追蹤問責制的執行力度普遍不高,一出現問題,內部人員總是互相推卸責任,降低了事故處理的效率,給醫院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
2完善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措施
2.1健全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首先,在醫院的財務管理部門深入貫徹財務風險管理意識,提高相關人員對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這是做好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工作的基本。其次,制定科學合理的財務控制和管理計劃,對醫院的現有物資進行統一的核算和清查,并制定治療設備的維護制度,避免因為維護和檢修不及時,導致醫療設備不能正常運轉而給醫療工作造成的嚴重影響。最后,制定嚴格的財務會計工作規范和標準,讓相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有章可循,這樣能夠避免較大的財務問題[3]。并建立追蹤問責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嚴謹性。
2.2采取全面預算控制
為了提高對醫院日常運營成本的控制能力,需要編制年度和季度成本預算,并制定相應的財務預算管理計劃。比如季度的醫療器械購置計劃成本預算、基建預算、業務擴展預算等,預算的編制要根據醫院領導制定的年度或制度工作計劃,保證科學性和嚴謹性。在預算編制的過程中,要結合當前的市場經濟狀況,進行充分的調查和分析,并利用相關的預算編制軟件,提高其預算結果的精準度。同時建立成本預算超支應急方案,比如醫院因為臨時的緊急支出導致成本預算大大超出,那么就首先考慮是否能通過降低其他醫院活動的支出來彌補超支的部分,進而將整體的預算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
2.3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
對于醫院財務會計的內部控制工作,究根結底,還是對于相關財務人員的控制,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可以以此為出發點,首先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具體的方法可以使建立完善的人員選拔機制。對現有的財務人員進行重組、實行崗位責任制等,可以根據醫院的具體人力資源狀況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案。同時要結合財務人員當前的專業水平制定培訓計劃,以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創新能力。并注意加強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避免產生不良的工作作風[4]。
3結論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發現,在實際的醫院管理工作中,財務內部控制工作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醫院經濟活動、財務管理控制的核心。根據醫院當前的財務工作現狀和運營狀況,加強對財務會計內部的控制工作,能夠建立起完善的財務工作管理體系,提高財務人員的工作技能和職業素養,進而保證其工作質量和效率,避免在日常工作中出現較大的財務問題,維護醫院的正常運轉。
參考文獻:
[1]李潔.關于完善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思考[J].科技資訊,2014(25):134.
[2]陶金蘭.加強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思考[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4,17(12):19.
[3]鄭明瑞.關于完善公立醫院內部會計控制的思考[J].財務與會計,2012(12):55.
1總則
1.1目的和編制依據
1.2適用范圍
1.3事件等級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機構
2.2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及成員單位
2.3指揮部主要職責
2.4各工作組職責
3應急程序
3.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程序
3.2臨震應急的反應程序
3.3有感地震的應急反應程序
3.4地震謠傳應急處置反應程序
4應急結束
4.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4.2臨震應急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
4.4震后總結
5后期處置
5.1社會救助
5.2善后處置
6地震應急重點保障與準備
6.1通訊聯絡保障
6.2應急救助資金及裝備的準備
6.3避難場所的準備
7其他
7.1宣傳教育
7.2培訓
7.3獎懲
8附則
9附錄
1總則
1.1目的和編制依據
為了防御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地震應急工作順利進行,依據《青島市四方區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一)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二)臨震應急
(三)有感地震
(四)地震謠傳
1.3事件等級
Ⅰ級(紅色)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Ⅱ級(橙色)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臨震應急
Ⅲ級(黃色)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有感地震
Ⅳ級(藍色)一般突發公共事件——地震謠傳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機構
設立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在區委、區政府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轄區地震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
2.2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及成員單位
按照職責設立指揮部辦公室、搶險救災、社會交通治安、后勤保障、災民疏散安置5個工作組,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4名副主任、辦事處人武部部長擔任。成員單位由辦事處黨工委辦公室、辦事處辦公室、辦事處人武部、四方公安分局興隆路派出所、平安路派出所、湖島派出所、駐轄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注:此處注明單位名稱)領導各1名。
2.3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報告災情及救災應急方案和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2、建議區政府確定和宣布應急或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并視震情建議區政府決定在災區實行或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3、統一指揮本轄區地震應急、抗震救災工作,部署和監督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
4、指導搶險救災,協調解決地震應急和抗震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掌握災情、震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區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
5、統一把握震情、災情報道口徑;協調跨轄區抗震救災工作和臨震應急事項。
2.4各工作組職責
1、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辦事處城管科(興隆路47號)。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宗立祥
負責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震情、險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報告,傳達、貫徹、落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策;起草、整理指揮部的文件及文書檔案;組織有關會議和接待工作;督查領導批示、交辦和會議決定事項;宣傳防震、避震知識,鼓勵、動員群眾戰勝地震災害,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重建家園,安排指揮部值班及處理地震信息咨詢等事宜。
2、搶險救災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人武部部長:劉德華
負責災區搶險救災,組織災區干部群眾進行自救和互救;接收應急救援裝備;統一指揮、調度駐轄區廠礦企事業等單位的醫療機構,迅速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暴發流行。
3、社會交通治安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周承臣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要害部門的警衛、消防滅火以及實施特別管制措施等;協助市區有關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鐵路、公路、橋梁、港口等交通運輸設施及通信設施,保障交通及通信暢通。
4、后勤保障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袁濤
負責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的保障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定并組織實施抗震救災有關物資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嚴格執行抗震救災專項資金、物資的籌集、預算和支出管理辦法;管理抗震救災的捐贈事宜;管理使用物資、善款;負責指揮部辦公室財務管理。
5、災民疏散安置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矯學愛
負責設置災民疏散、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安置疏散災民;接收、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緊急救災物資種類、數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額;負責災害損失的統計和評估。
3應急程序
3.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Ⅰ級紅色)的應急反應程序
1、當我市發生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時,在獲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時間,總指揮、副總指揮應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抗震救災工作,并立即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2、立即啟動辦事處地震應急預案,指揮部辦公室在最短時間內將地震發生的信息及震情概況上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
3、指揮部辦公室負責:
(1)迅速了解匯總震情、災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及已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及時提出請求緊急支援的項目和內容;
(2)及時編制《震情災情快報》,供各級各部門領導參閱并作為宣傳部門報道依據;
(3)視震情提出向災區實施緊急支援的有關事宜。
(4)依據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授權,及時向公眾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工作,鼓勵、動員民眾戰勝地震災害,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重建家園;
4、搶險救災組負責
(1)迅速開展災區搶險救災,組織災區干部群眾進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
(2)迅速組織、調集搶險救災人員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協助區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統一指揮、調度駐轄區廠礦企事業等單位和部門的醫療機構,迅速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5、社會交通治安組負責
(1)組織民兵協助公安、交警維持社會治安,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社會治安,維護交通和社會秩序。
(2)協助市有關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水、電、通信線路、道路、水庫、碼頭、堤防等設施;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保障交通暢通,優先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3)協助市地震部門派出的現場工作隊盡快抵達震中區開展地震現場監測預報、宏觀考察、災情調查評估等工作。
(4)加強對政府機關、金融單位、救濟物資集散點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6、后勤保障組負責
(1)及時接收、安排、撥發搶險救災的補助資金和災區救濟補助資金,保障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和資金的管理。
(2)協助區有關部門及時調運糧食、食品(飲水)等相關物資,保證糧食、食品等物資供應;保證災區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盡快恢復商業經銷活動。
7、災民疏散安置組負責
(1)迅速安置疏散災民于疏散、避難場所。
(2)協助區有關部門開展震災損失調查與評估;對地震災區的震中位置、震害損失等情況進行核實、報告,調配災區房屋,供抗震救災人員和災民住用。
(3)協助區有關部門調配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轉移和安置災民,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統計災區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及時為災區發放救災款。
3.2臨震應急(Ⅱ級橙色)的反應程序
1、召開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通報震情,研究、布置本轄區的防震工作;
2、成立和派出防震監督檢查小組,赴臨震預報區檢查督促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3、遵照區政府指令采取臨震應急期社會治安管制措施;
4、按照市政府發出的避震疏散公告,向預報區居民避震撤離指令;
5、協助區有關部門和駐區電力、通訊、港務等單位對預報區內城市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6、協助公安部門加強預報區內社會治安管理,對黨政機關、金融等重要部位加強防衛,組織社會和企業治保力量加強大型、重點企業(商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7、協助區有關部門在預報區內廣泛宣傳防震、避震知識,及時平息地震謠傳、誤傳,維持社會安定;
8、協助區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前期準備工作。
3.3有感地震(Ⅲ級黃色)的應急反應程序
1、在獲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時間,總指揮、副總指揮應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待命,并立即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2、各組分管指揮立即通知本組成員單位,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待命,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3、指揮部辦公室應在最短時間內,將有感地震發生的信息及震情概況上報區政府和區地震局;
4、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授權,向社會地震信息,最大可能地穩定社會;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宣傳有關地震、防震知識,及時發現和平息地震謠言。
3.4地震謠傳應急(Ⅳ級藍色)處置反應程序
發生地震謠傳時,辦事處應立即上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區地震局,并會同區地震局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4應急結束
4.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當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揮部須對救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經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批準后,方可結束應急救援行動,并由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動員或調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4.2臨震應急
指揮部辦公室須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報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有關領導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并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
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得到批準后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4.4震后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辦公室需將應急處置的總結及時上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和區地震局,并將有關資料備案。
5后期處置
5.1社會救助
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轄區各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搶救人員。
5.2善后處置
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事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6地震應急重點保障與準備
6.1通訊聯絡保障
由辦事處武裝部負責。接受市通信管理局統一調度,在地震應急時,按照權限和職責分工,優先保障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區地震現場指揮部之間的通信聯絡,同時保障與上級政府之間的通信聯絡。
6.2應急救助資金及裝備的準備,由辦事處負責。
1、負責準備、接收搶險所需資金;
2、負責準備千斤頂、起重機械等救援器械;
3、負責準備橇棍、鉆、鋸、鎬、锨及手電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4、負責準備、接收救災帳篷、食品、衣被等物資;
5、協助區政府辦公室準備地震應急救助運輸車輛;
6、負責準備用于撲滅火災的消防器材;
6.3避難場所的準備
疏散、避難場所應設置明顯指示標志,本轄區疏散、避難場所位于:海云俺廣場(興隆路1號)
7其他
7.1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地震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轄區公民防范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7.2培訓
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公職人員應接受對突發地震災害相關知識的培訓,以增加公職人員應對突發地震災害的知識和能力。
7.3預案修訂
指揮部辦公室對本預案進行的修訂須報經區地震局的審核批準。
7.4獎懲
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地震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震情、災情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災害損失的;
6、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抗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2、阻撓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者占用場地的;
3、貪污、挪用、盜竊地震應急工作經費或者物資的;
4、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者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哄搶國家、集體或者公民的財產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公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應急工作的;
8、有對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和《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以創建省食品安全示范鎮工作為抓手,圍繞健全和完善“兩個鏈條、兩個體系、一個網絡”(兩個鏈條是指從設計到生產、從種植到消費鏈條;兩個體系是指追溯和追究體系;一個網絡是指構建信息平臺網)的目標,突出抓好全鎮范圍的“五小”(五小是指小商店、小農資店、小作坊、小餐飲店、小屠宰場)單位,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的落實、鞏固和深化。
(一)在全鎮農貿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的基礎上,全鎮的農藥、獸藥經營店100%納入監控范圍,杜絕銷售甲胺磷等國家禁售藥物;全面推行生產環節建立生產檔案、田間記錄、農業投入品使用臺帳等制度,強化農業投入品使用環節的監管,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收繳率達100%,違法使用禁用藥物案件查處率達100%;全年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平均合格率達96%以上,生豬“瘦肉精”檢測平均合格率達98%以上,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出口原料場、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及規模養殖場等禁用漁藥殘留抽檢合格率達95%以上,檢測不合格農產品100%得到依法及時處理;鎮級檢測機構全年抽檢蔬菜、生豬樣本數分別達到1.5萬、0.6萬份以上,蔬菜實時聯機檢測監控比例達30%以上,生豬抽檢比例達6%以上。
(二)在保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基礎上,100%落實獲證企業產品出廠檢驗;在保持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的基礎上,100%建立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
(三)繼續督促和完善全鎮范圍內的市場和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四)在徹底解決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基礎上,改善餐飲經營單位尤其是小型餐飲店的衛生狀況;在保持鎮中心區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原料進貨索證制度;在杜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行為的基礎上,嚴厲打擊餐飲單位經營果子貍等違禁野生動物行為;在保持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率達100%的基礎上,完善制度,分類監管,轉變成日常監管的主要手段。
(五)進一步落實藥械生產經營企業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圍繞健全和完善藥械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的目標,突出抓好藥械生產經營等環節的再整治再提高,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的繼續鞏固和深化。
(六)全鎮的進點屠宰率繼續保持100%的目標;屠宰企業100%取得有關證件和健全進貨索票索證制度和進貨、出廠檢驗制度;全鎮所有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所有市場、超市銷售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七)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重點做好新增企業的巡查建檔工作;對家具、玩具、服裝、油漆涂料、仿真飾品、汽車配件、絮用纖維制品、人造板、裝飾材料、洗滌用品等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摸清底數,100%建立質量檔案,備案的企業標準100%進行復審,屬于生產許可證和CCC認證管理的產品100%取證,新獲證產品100%監督抽查一次,實現對重點產品的質量動態監管。
(八)家具、玩具、服裝、油漆涂料、仿真飾品等重點產品出口企業100%簽訂《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法檢目錄內商品出口企業100%建立出口質量檔案,出口玩具生產企業100%實施產能核定,進口的不合格產品100%退貨或作銷毀處理,出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備案原料基地、出口農產品注冊種養場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務
(一)農產品(含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由鎮農業辦牽頭)
1、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蔬菜及畜禽生產質量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制,進一步落實農產品生產環節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監督抽查、農產品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不合格農產品處理及通報等相關監管制度,全面推行生產環節建立生產檔案、田間記錄、農業投入品使用臺帳等。逐步完善可追溯體系建設。以實施牲畜佩戴二維碼耳標制度為抓手,推進農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
2、加強投入品治理。加強對農藥經營門店,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的巡查和日常監督,以違禁藥物為主要檢查對象,組織開展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生產、銷售專項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甲胺磷等五種禁售農藥行為。
3、推行標準化生產。認真抓好無公害標準化生產知識和要求的宣傳和示范,指導和監督農產品生產者遵守投入品使用要求和規范。進一步規范生產者使用農業投入品的行為,推動清潔生產。加強對蔬菜生產基地、畜禽養殖場的巡查力度,加大對種植環節使用禁用、限用農藥,以及養殖環節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孔雀石綠等化學物質行為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4、完善檢測監督。繼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結合獸醫體制改革,加強全鎮動物衛生和疫病防控機構的建設,提高檢測隊伍的綜合素質,強化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量,規范和強化執法監督。鞏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和產地環境監測工作基礎,采取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繼續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督。加強對村級機構、產地監測點、農貿市場的檢查和指導,不斷擴大農產品的檢測覆蓋面,增加檢測頻次、檢測項目,確保完成年度檢測任務且各項質量安全指標符合整治目標要求。根據檢測結果及時查處不合格農產品,加強對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的跟蹤督查。加強信息管理,做好綜合分析及監測預警工作,并依法公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5、建立應急機制。進一步規范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和報告程序,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提供制度保障。
6、推進產銷聯建。繼續抓好供莞生豬定點基地的認定工作,確保全鎮基地供應達到16萬頭的規模。加大對基地的監測力度,與產地畜牧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協作,共同對定點基地生豬質量安全進行監控,對基地實施動態管理。會同經貿、財政部門著手研究制訂扶持獎勵政策,保障生豬的穩定供應,并著手開展生豬儲備的調研。擴大供莞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規模和數量,大力推動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與我鎮水產品市場建立合作關系。加強與蔬菜產區開展產銷合作研究,探索開展供莞蔬菜生產基地建設。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由鎮技監站牽頭)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體系,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問題,建立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的長效監管機制。對已經簽訂質量承諾書的小作坊,重點監管其是否按照承諾的要求進行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按照“監管、規范、引導、便民”的原則,學習佛山、中山等地的小作坊管理經驗,參考小作坊集中管理模式,推行豆制品等集中生產加工模式,引導小作坊集中生產加工。
2、保持專項整治高壓態勢和力度,全面查處無證生產銷售行為,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3、完善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健全并嚴格落實證后監管制度。
4、完善食品質量安全快速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健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制度。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由*工商分局牽頭)
1、全面推廣“信譽通”食品備案信息系統。利用電子網絡平臺,對食品經營戶進行電子化監管,要求銷售的食品必須具備可追溯性,促使經營者將購銷的食品信息進行備案,建立電子購銷臺賬。結合各村(社區)的實際情況,在全鎮范圍內的大型超市(商場)、食品批發經營戶進行推廣運行。
2、清理和規范食品等重點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一是在登記注冊工作中,堅持先證后照,申請材料應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嚴把食品等重點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經營范圍要嚴格按許可證的經營項目核定,許可證的經營期限屆滿未能續期或許可證經營項目被取消的,應限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二是清查登記注冊檔案,歷次登記注冊提交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前置審批許可證件是否有效。
3、開展對經營者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的要求,在經營者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引導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等自律制度,嚴格落實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責任。在鞏固鎮中心區范圍的市場和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主要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在農村食品市場、超市和食雜店推廣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帳制度。
4、開展食品安全樣板市場創建工作。要求在*年內選擇我鎮1-2個典型市場開展創建工作,按*市東城區友誼城綜合市場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建設一個高質量、高標準的樣板市場,以點帶面,推進市場食品安全管理整體進步。
5、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充分利用產品質量監測等手段,加大監測的后處理力度。特別是利用好國務院《特別規定》和《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加大對食品違法行為查處的力度與范圍,突出抓好節日性食品的價實不符、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切實保障各大節日食品消費安全。
6、加強豬肉市場監管。對銷售豬肉的集貿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從合法規范的定點生豬屠宰企業進貨,簽訂協議,實行“場廠掛鉤”、“協議準入”等制度,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豬肉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由鎮衛生防疫站牽頭)
1、加大對小餐飲監督檢查力度。研究制定相應的衛生許可和監管的科學管理方法,做好小餐飲單位衛生許可和監管的規范化工作,清查已經發放臨時許可證的小餐飲,及時跟蹤后續監管。實行分類監管,參照《廣東省小食店量化評分表》對小餐飲進行分級管理,形成長效監管機制。
2、創新食品衛生管理模式,實現餐飲消費規范化、信息化管理。促進餐飲業原料采購索證、餐飲經營安全承諾制度化;建立衛生監督信息、衛生安全信息公示平臺。
3、加大力度查處餐飲單位違法行為,大力整治重點地區餐飲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改善食街、市場、工業區周邊餐飲單位,學校、工廠企業食堂及其周邊小飲食店等場所的衛生狀況,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嚴厲打擊餐飲單位經營果子貍等違禁野生動物行為,確保群眾消費安全,防止動物源性傳染病流行。
4、加快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提高餐飲消費安全監管能力。積極爭取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加快推進全市衛生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辦公場所、人員、經費、裝備”等四到位的鎮級衛生監督機構。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員培訓,提高基層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實現衛生執法重心向基層一線下移,健全基層衛生監督執法網絡。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由鎮經貿辦牽頭)
1、繼續加大對違法經營藥品行為的整治力度,全面整治無證經營、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2、開展注射劑類藥品處方和生產工藝核查,完成大容量注射劑和其它靜脈給藥注射劑類藥品的處方和工藝核查工作。
3、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加強對藥品經營企業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企業經營行為,重點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
4、繼續深入開展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真實性核查,完成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委托的轄區內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真實性核查,以及第二類首次注冊臨床試驗資料的核查。
5、切實做好醫療器械質量體系運行有效性的監督工作。根據省局的統一部署,對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滿一年的生產企業進行質量體系復查。加強對生產高風險、高類別醫療器械企業的監督檢查。
6、推進特殊藥品監管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特藥監控網絡。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工作,聯合工商部門加大對違法廣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廣告。
7、進一步推動藥品生產質量受權人制度的實施,逐步在全市GMP認證企業中進行推廣。開展藥品生產質量受權人制度實施情況督導工作,對實施受權人制度的企業進行成效評估。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由鎮經貿辦牽頭)
1、進一步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定點屠宰場的業務指導,做好從業人員檢驗檢疫知識和屠宰加工技能的培訓。強化對開展代宰業務的定點屠宰場的監管。對新發現的違規生產經營的屠宰場加大處罰力度;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依法取締定點資格。
2、繼續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與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區重點整治區域進行經常性巡視檢查。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鄉村交匯處的私宰戶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黑窩點。對舉報投訴的違法行為,及時組織力量核查處理,切實做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
3、穩步推進生豬產銷聯建工作。從*年開始逐步實現入莞生豬全部從供莞生豬定點基地采購,切實保障我鎮生豬質量安全。加快供莞生豬定點基地認定進度,爭取在*年上半年完成在生豬產區建立年可上市16萬頭以上(即相當于我鎮年需生豬量兩倍左右)供莞生豬定點基地的任務。同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供莞生豬定點基地的管理和監控,并適時召開生豬產銷供需見面會,加強基地與我鎮生豬定點屠宰場、批發商、經銷商的交流和溝通,推進生豬產銷對接。
4、配合全市做好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化監管聯網系統。通過建立肉品流通跟蹤監管信息平臺,以信息化技術應用為手段,將生豬進場、檢疫、定點屠宰以及肉品流通、消費、監管等環節連接起來,從而對生豬從供莞生豬定點基地進入定點屠宰場到肉品進入終端消費的整個流程實行全面、動態監管,保障我鎮所有農貿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企業銷售和使用的肉品來源于定點屠宰場。
5、推進長效監管機制建設。配合市經貿局制定和頒布實施《*市生豬屠宰企業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我鎮定點屠宰場的管理和完善硬件設施建設。結合《*市生豬供應應急方案》,研究建立全鎮生豬凍肉儲備制度,以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動物疫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引發市場異常波動,保障我鎮生豬肉品的穩定供應。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產品整治(由鎮質監站牽頭)
1、對家具、玩具、服裝、油漆涂料、仿真飾品、汽車配件、絮用纖維制品、人造板、裝飾材料、洗滌用品等10類重點終端產品生產企業摸清底數、全覆蓋建檔,備案的企業標準必須進行復審,屬于生產許可證和CCC認證管理的產品必須取證,新獲證產品必須監督抽查一次,實施動態監管。要求企業對其產品全登記、檢驗全記錄,實現所有產品可追蹤溯源。
2、規范認證認可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非法認證、偽造、冒用質量認證等違法行為。
3、加大監督抽查頻次,嚴格抽查后處理,完善抽查結果科學分析評價體系,提高監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行為。
4、對屬于生產許可證和CCC認證管理的產品生產企業建立質量巡查制度和溯源體系。通過建立巡查制度,及時掌握產品質量情況,實施動態監管。通過建立索證索票、進貨登記、巡查記錄、檢驗記錄、產品流向記錄等,完善產品質量安全溯源體系。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由鎮外經辦牽頭)
1、實施全申報,充分掌握出口產品企業基本情況,特別對五類重點產品生產企業要全面摸清底數,建立動態質量檔案。對所有生產六類(五類重點產品和食品)重點產品的企業進行拉網式清查,掌握轄區內生產企業的數量、分布、生產條件、生產設備、產品質量歷史狀況和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等信息。同時,對六類重點產品進行一次全面的抽樣檢驗,掌握企業的產品質量現狀;根據清查和抽樣檢驗結果建立完整的生產企業質量檔案,并及時更新和完善;對進出口企業,要求全部登記備案,建立健全企業質量檔案,包括企業的出口相關資格證明、質量管理體系情況、生產和檢測能力、原輔材料供應商名錄、產品召回、通報、退運等情況。
2、加大對六類重點產品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嚴厲打擊和查處通過變更商品名稱和H.S編碼逃避檢驗檢疫監管等違法違規出口行為。對經查實違法的進出口經營企業、生產加工企業以及報檢企業要依法嚴懲,存在違規問題的堅決列入“違規企業名單”上網公布,暫停出口,視情況嚴重程度直至取消其報檢注冊登記;對發現問題的“綠色通道”企業,立即取消“綠色通道”待遇。
3、大力推廣應用檢驗檢疫監督管理電子化模式。按照全過程監管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質量監管鏈條,對出口產品生產全過程實行電子化監督管理。加大電子標簽技術的推廣應用步伐,穩步推進電子耳標、電子標識和電子鉛封等三種電子標簽在出口敏感和重點商品檢驗檢疫監管工作中的應用。
4、嚴格把關。對出口產品生產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嚴格一類企業的準入,做好二類企業的幫扶,狠抓三類企業的治理。對家庭作坊式企業,以及規模小、質量差、管理亂的生產企業制訂加嚴檢驗檢疫監管措施。堅持產地檢驗檢疫和口岸查驗的原則,對貨證不符、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貨物,一律不得進口和出口;對實施出口質量許可(注冊登記)的商品,未獲許可的不準出口;已獲許可的發現企業質量管理及產品安全控制體系存在問題的,立即暫停出口質量許可證書和注冊登記資格,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書和取消資格。
5、專項整治工作要與出口質量許可、注冊、登記備案和電子監管等管理要求緊密結合起來,嚴格有關準入門檻,逐一認真細致對照核實,發現問題,要舉一反三,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和完善有關管理制度,確保對出口生產企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切實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整治、早見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繼續發揮專項整治工作機構的作用
鎮、村兩級要保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各業務組機構不散、工作不斷、力度不減,繼續充分發揮其組織、領導和協調等作用。各專項牽頭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和整治對象的新變化、新特點,制定*年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確保專項整治繼續深入開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督促檢查,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鎮政府年中將對各村(社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年底將制定專項整治檢查驗收和考核辦法,組織驗收。
(二)攻堅克難,解決監管盲區難點
1、繼續完善普查建檔,實施分類監管。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將專項整治從鎮中心區向鄉村交匯處、村民小組拓展,進一步摸清監管和整治對象的數量、規模和分布等情況,重點是鄉村交匯處、村居、村民小組等地區的小商店(含小食雜店、小藥店)、小農資店、小作坊、小餐飲店、小屠宰場等小型經營單位情況,并根據普查情況,不斷完善分類監管措施,抓好區域性、行業性問題突出的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和重點環節的集中整治,尤其要抓好索證索票和臺帳制度的落實。
2、積極完善和推廣對“五小”單位的有效監管模式。如對小作坊推行工業園區集中監管模式;對小餐飲實行“一店一策”的監管方法;完善發放臨時衛生許可證的配套制度;對無證照經營行為,要充分發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的職能作用,推廣聯合執法的模式。
3、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針對無證無照生產經營、私屠濫宰監管難、違法藥品廣告泛濫以及商場、超市、士多超范圍經營藥品等問題,每月至少開展2次聯合大執法行動,各牽頭部門、村(社區)每月要組織開展2-3次專項整治行動,實現齊抓共管。
4、加大基層執法檢查力度,加強督促檢查,繼續保持并加大明查暗訪力度,不定期地開展質量安全專項抽查,確保專項整治成果不反彈。
(三)健全機制,構筑完整嚴密的質量監管體系
1、進一步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抓好質量安全責任分解,建立和落實好“地方政府對質量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追究。
2、健全動態監管機制。積極推進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檢驗檢疫電子監管、通關單聯網核查、藥品稽查信息平臺等信息化建設,推動生產涉及健康、安全、環保等食品和消費品的企業盡快加入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對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實現動態電子監管,提高技術保障能力;根據企業生產條件、管理水平、質量狀況、人員素質、遵紀守法等狀況,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加快建立日常巡查、駐點檢查、整改回訪、抽樣檢驗、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等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
3、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健全信息通報和工作協作、案件移交和反饋機制,做到信息共享、溝通及時、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加強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等方面的監測和研究,及時危險性評估結果和預警預測信息,增強風險管理的能力,促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預警機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和新聞制度的不斷完善。
4、健全基礎保障機制。建立健全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加大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檢驗檢測等經費投入,保障專項整治工作經費;加強技術基礎建設,以國家級質檢中心和檢驗檢疫重點實驗室建設為龍頭,加強各類質量信息、檢驗檢測、技術研發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5、建立健全企業自律發展機制。加大質量安全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培訓,提高企業質量法制意識;加強服務,幫助企業規范管理、改進工藝,推動企業創新技術和經營模式,扶持企業做強做大,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加強企業質量誠信體系建設。
6、積極發揮中介機構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中介機構在規范行業、促進產業、服務企業的作用,通過中介機構積極幫助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品牌培育、標準制訂和質量管理等工作,建立行業自律機制。
(四)建章立制,完善地方規章政策體系
1、研究制定《*鎮索證索票制度管理辦法》。
2、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緊密銜接的機制。
3、加強對各項措施如發放臨時衛生許可證等實施效果的跟蹤,不斷修改完善相關政策。
(五)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重質量、保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關鍵詞 電力工程;安全管理模式;原則
中圖分類號 F42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9671-(2012)101-0240-01
1 電力工程中應用新型安全管理模式的意義
我國電力工程由于缺乏對相關的安全措施的科學管理,因而近年來事故頻發,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對國家的經濟發展造成了極大的阻礙, 因而電力工程的安全運行不僅關乎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電力工程企業的經濟效益還關乎到國家的發展。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經濟體制發展越來越成熟,我國電力行業的競爭隨之進入白熱化的階段。電力工程企業如若想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爭取的一席之地,那么電力工程的安全性是其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只要保障施工的安全性,電力工程的開展才會更加的高效,才能保障施工過程中工程的質量,從而提升其市場競爭力。
加強對電力工程的安全管理是保證其施工安全性的有效途徑,安全管理工作貫穿于整個電力工程的始終,對電力工程的安全性有著全局性的指導作用。安全管理工作對工程的安全性能管理細化到每一項工作中,對其進行嚴格的考核。這就要求電力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須實現規范化、系統化和標準化的模式化管理。
2 電力工程安全管理模式應用中應堅持的原則
2.1 安全第一原則
安全與質量兩者對于電力工程的建設都是十分重要的,但二者擇一的話,安全依舊是重于質量,安全應當是放在第一的。而且安全與質量兩者之間并不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相反,兩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關系。電力工程的安全性能同時也是電力工程質量的一個重要的評判標準。
在工程施工現場,應當堅持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到位,不能因為工期緊張就忽略工程安全管理。雖然在施工現場進行各項安全措施的布設必然會耽誤施工進程,但是從長遠來看,這些舉措正是保障安全施工的必要環節,從而可以提高施工人員的工作效率,某些工程的工期反而會有所縮短。
2.2 創新原則
現今科技、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日新月異,安全生產管理也應當依據當前的形勢與之俱進,跟上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節拍。第一,要及時更新理論,以現代管理觀念適應市場化需求。第二,要將理論具化為相關的制度,從經營管理和構成模式方面進行改革創新,以制度創新保障企業最大利益的實現。第三,要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運用網絡結構和監控系統,充分發揮其優勢來幫助電力工程實現安全管理, 使電力安全事故的方式概率有效的降低。
2.3 安全評價原則
對電力工程進行安全評價不僅是對電力工程安全標準實現的有效的監督手段,同時也是促進我國安全生產管理與國際水平接軌的主要措施。傳統的安全管理主要是扮演事后諸葛的角色,在事故預見性和防范性上的表現差強人意。而安全性評價的執行原則正是以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其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措施,實行全方位、全體人員、全過程的安全管理,以系統工程這一科學的現代化管理方法對電力工程的安全性進行預測和評估,并相應的進行相關的調整和控制,將安全事故的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而且對工程進行安全性評價也是對當前工程的安全性能水平的科學診斷,可以為當前工程的安全管理的改進提供切實可靠的依據。
安全評價還要對企業全體人員進行思想層面的安全教育,對其進行針對于安全作用的業務培訓,提升全體員工對事故的及時處理能力和對安全隱患的防范能力。
3 如何建立新型安全管理模式
3.1 安全責任模式
我國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相關建筑工程必須遵守安全責任制。落實到電力工程的施工方面,即要進行針對環境管理和安全健康的安全責任制下發。其以各工種、各分區、各專業的相關負責人為責任人,以責任人對相關的項目安全承擔責任,施工單位和承建單位對相關責任分開承擔。建立區、組、人的三級目標安全管理,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3.2 安全監督模式
安全監督體系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負責制,以項目經理為相關責任人對工程的安全管理進行全面的監督。在項目經理組織下相關的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得以組建,該部門的人員挑選應當即少且精,其工作內容主要是對日常施工進行巡檢,檢查其安全性,并做好相關的安全巡檢的詳細記錄,對于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的向項目經理反應,使項目經理能夠及時對此提出解決措施,協凋安全施工與施工進度間的關系[4]。
在施工過程中,各施工單位還需針對安全問題召開定期會議,對施工過程中因環境變化而產生的安全問題進行有效解決,而且承建單位也需要組建相關的安全監督小組,對相關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檢查。
3.3 施工安全模式
施工機械安全、安全培訓教育和安全技術措施等構成了施工安全控制體系。其中,安全培訓教育在電力工程的安全工作中有著重要的作用,電力系統作業的安全系數與其它建筑工程相比明顯較低,施工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這樣不僅可以減少人為因素的安全事故而且還可以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作業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的合理性和施工技術完善是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表現。施工前需要嚴格檢查機械設備,對相應設備的使用在也需上崗證件,對機械設備進行針對安全性的保養工作,即施工機械安全。
3.4 應急管理模式
相應的應急預案和詳細的具體應急方案應當由工程項目部依據具體的施工環境和施工進程進行制定,應急組織應當組建、應急救援物資應當適量儲備,如救援設備、醫療器械和必要生活品等。向員工宣傳有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知識并加強安全模擬演習,使得員工在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的做出反應,在應急系統下,能最大可能的保障人身安全,并盡量的降低財產損失。
4 總結
安全管理模式是安全管理工作高效運行的科學決策保障,企業應當積極的將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與實際的電力工程相融合,從實際出發揮安全管理模式的最大效力,從而從源頭降低因安全管理不善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發生率。電力工程要積極的運用安全責任模式、安全監督模式、施工安全模式和應急管理模式,保障電力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高效的運行。
參考文獻
[1]陳麗紅.淺談新時期電力系統工程安全管理模式[J].自然科學版,2011,28,9.
[2]張仁彪.淺述電力建設中的五大安全管理體系[J].科技傳播,2011,9.
[3]程輝陽.淺論電力工程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J].經管空間,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