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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十七大“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十七屆三中全會“積極開展社會調查、社會實踐活動”等政策的不斷推出,也伴隨大學生日益緊張和嚴峻的就業形勢的到來,自主創業成為很多畢業生的選擇。1988年5月舉辦的清華首屆創業計劃大賽,正式拉開了我國學生創業的序幕。隨后,不少高校也適時推出創業教育,以期培養大學生創業的意識、創業的精神和創業的能力。以2002年4月教育部確定9所高校為創業教育試點院校為標志,我國的創業教育進入政府引導下的多元化發展階段。各試點院校開始了各具特色的創業教育實踐探索。但總體來說,我國高校的創業教育還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教育理念,還是教育課程內容的設置,或是教育方法上,都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從近些年的實踐結果看,對大學生創業的引導和指導上,成效并不十分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大學生創業教育并沒有系統法律教育理論和培訓體系。就目前的現狀來看,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尚存在不少問題。
1.大學生創業實用法律教育內容的缺失。
目前,許多高校對大學生創業實用法律教育的必要性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相當一部分高校對大學生的創業教育或大學生創業教材關注金融、企管、財會、市場營銷等關乎創業精神、創業能力和創業品質等方面的知識傳遞。與創業有關的法律知識的闕如,導致不少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欠缺法律知識,缺少法律意識,不僅在創業中可能遭受法律風險,而且還可能招致創業的失敗。
2.大學生創業實用法律教育系統性的缺乏。
我國目前的大學生創業教育可以說只是處在起步階段,還沒有形成系統完善的創業教育理論和培訓體系。作為創業教育的理論支持和實踐保障的大學生創業實用法律教育就更為零散和薄弱。在大學就業指導的課程中,涉及創業指導的內容缺乏體系完整的創業法律教育課程。非法律專業的大學生一般都被安排學習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但在授課時,法律部門的內容并不占主要地位,其內容也多為各個部門法的簡單介紹,基本與就業或創業熱點無涉。對于即將深入社會進行實業操作的大學生來講,此門課程無論是理論高度,還是實際運用性遠遠無法指導大學生如何應對紛繁復雜的社會實踐。
二、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的意義和作用
對于初出茅廬,既缺市場經驗,又缺乏創業資本的大學畢業生來說,創業的難度與風險顯然很高。這里的風險不僅包括創業項目選擇的風險,而且也包括創業是否成功的風險,更包括創業的全過程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前兩項風險有時是可預見卻無法控制的,但法律風險卻有可能通過事先的知悉預防和事中的得當處理完全可以避免。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就是在傳授基本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幫助大學生樹立創業法律思想觀念、擁有健康的創業法律心理和具備較高的創業法律認知,進而塑造大學生理性的創業法律意識,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對人才素質的要求。①創業法律教育不僅可以指導學生在校期間規避風險,也可以對學生真正走入社會后的獨立創業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開設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有著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1.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是大學生融入現代法治社會的必備素養。現代社會,法律在社會政治、社會管理和社會成員日常生活中的主導作用,成為規范國家、政黨、政府、社會組織和全體公民行為的主要模式。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規則的普遍化又使得學習法律成為人的社會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個人將不得不像學習勞動技能、生活經驗、道德規范那樣學習法律。”②“作為創業者,如果懂法就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他人侵害,更為重要的是,現代社會的任何創業行為,都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依照法律程序,得到法律的認可。”③
2.大學生創業實用法律教育有利于大學生培養大學生較高的創業法律認知,增強大學生守法意識和用法能力。大學生要想成功創業,具備與創業目標直接聯系的專業知識體系(如電子技術、生物工程、計算機科學、航天技術等)和創業知識體系(商品和服務的供求關系、營銷策略、市場需求等)對確定創業目標至關重要。但另一方面,創業者更須按照市場規則來運作,在很多市場規則被確立為國家法律的情況下,法律知識也是創業者必須了解和掌握并伴隨創業過程的始終,包括: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工商注冊登記、合同的簽訂、知識產權的保護、稅收法律等。凡是沒有經過法律許可或者法律不予認可的創業行為則是非法的行為,不僅不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擔法律責任。實施創業法律教育不僅是傳授基本法律知識,更可以使即將創業的大學生提升學習掌握和運用法律的能力以及培養其法律思維和法律意識。
3.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有助于大學生創業者規范行為、提升競爭力。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的另一個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的用法能力。法律賦予當事人許多權利救濟手段,企業應充分合理地行使相關權利,放棄相關權利就等于放棄了維護利益的可能性或無法實現利益的最大化。④在加強依法治國的今天,法律規則已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學生創業領域也不例外。加強創業法律教育,有助于強化大學生法律觀念,更好地尊重和遵從法律。與此同時,也可以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權利更好地爭取和維護潛在的法律利益。
三、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的設計
創業教育中法律課程的設置應該更好的體現創新型人才培養的特點,對學生的具體創業計劃給予針對性的法律知識培訓。那么,如何從整體化的思想的角度整合相關的法律資源,歸納出具有普遍適用價值的創業實用法律,形成系統性與層次性并用的創業法律課程體系,發揮創業教育在實踐中的應有的效果,實現教學與實踐的合一,筆者認為主要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
1.建立健全創業法律教育教學體系。
體系是實體生存的根本,完整有效的規格體系往往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學生創業的法律教育課教學中,可以將創業精神與法律意識融合培養;可以通過結合創業的特點來構建符合市場需求的法律知識體系,形成一套系統的教學計劃與課程設計、采用公選課程與核心課程相結合的方式對本科生、研究生進行針對性的教育體系。而這一切的基礎在于專門的關于創業法律教育的教材的編寫和出版。此教材應突出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體現更多的參與特性,以鼓勵、促使學生主動思考、親身體驗為主,在編寫思想和體例上都與以往的以基礎理論為主的教材相區別,應成為一門有創意、實用性強的創業基礎性的法律讀本,適合高校的各學科學生學習。由于大學自身學科特色及學生所學專業及個人興趣所在的不同,導致學生創業項目各異,因此創業法律教育的教材內容要多總結歸納各種共性法律問題,至少應涵蓋創業主體資格、企業的經營管理、企業的市場規制、權利的維護和救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方面的內容。
2.建立具有創業素養的師資隊伍。
創業者或是大學生創業者并不是一類獨立的法律關系主體,他們是民事主體中的一個特殊群體。與創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紛繁復雜,由非法學專業的教師講授難免有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之弊。所以,欲建立一支良好的具有創業素養的法律教師隊伍,最有效和最便捷的方式是依托于高校的法學院或法律系的專職教師,從其篩選具有相應社會經驗和深諳企業創業運作之道的教師作為任課教師。與此同時,吸收社會上一些既有創業經驗又有一定法律學術背景的資深人士從事兼職教學和研究,并配合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題講座來實現開展創業法律教育的目標。
關鍵詞:大學生;法律信仰;現狀;培養
作為一種精神現象,法律信仰是法律認知、法律情感和法律意志的有機統一體。大學生作為國家培養的高素質人才,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力量,大學生法律信仰的教育和培養,對推進和落實我國依法治國方略有重要意義。
一、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的現狀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以下簡稱“基礎課”)是高校培養大學生法制觀的主要課程。為了把握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現狀,結合“基礎課”法制教學內容,筆者從法律信仰的知、情、意方面對某學院非法律專業的300名學生進行了隨機抽樣問卷調查。通過分析發現:1、多數學生有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但總體對法律認知粗淺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前提和基礎,是衡量大學生是否具備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的基本標準。在“你對我國法律體系的認知”情況的調查中,23%的人選擇“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調節的法律關系”,31%的被調查者選擇“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但不了解具體部門法所調整的法律關系”,28%的同學選擇“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不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另有18%的同學認為自己“既不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也不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調查顯示,當代大學生具有一定的法律認知基礎,但對法律的認知總體粗淺和模糊。2、部分學生法律情感淡漠,缺乏對法律正義性和權威性的信任“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1]大學生只有從內心深處認同法律的精神,才會形成對法律的信仰。在對法律精神的理解上,有68%的學生認為“法律的公平正義只是相對的,法律是死的,而解釋法律的人是活的。”有18%的被調查者認為“只要自己不違法不犯罪,法律與己無關。”在對法律權威性的調查中,有28%人認為“法律是有錢有權人的法律”,有42%的被調查者認為我國是“人治大于法治”;在對法律正義性的調查中,32%被調查者認為“中國的法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43%的大學生“對我國司法公信力持懷疑態度。”調查顯示,部分大學生法律情感比較淡漠,對法律的正義性和權威性持懷疑態度。3、多數學生有一定的守法護法意識,但法律意志總體薄弱法律意志是法律信仰的最高層次。法律能夠被信仰,不僅主體要具備一定的法律認知和對法律價值的認同情感,更要有強烈的守法護法意識和品質。調查中發現,當代大學生有一定的守法護法意識。在問到“當你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時,你會通過何種途徑解決”時,有79%的被調查者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11%的人認為“找關系自行解決,”另有11%選擇“視情況而定,再選具體途徑解決。”調查表明,當代大學生守法護法觀念增強,多數有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意識,但守法護法意志不堅定,特別是在守法護法實踐中,容易出現“知”和“行”分離現象。
二、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
1、歷史因素:
傳統法律文化影響一個民族長期積淀下來的人文精神奠定了這個國家的治理模式和傳統[2]。由于我國經歷了漫長的封建社會,長久的封建人治現象所構建的“權大于法”的法律文化觀念,潛移默化地滲透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的各個領域,也制約著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形成。在傳統法律文化以“皇權至上”為特征的價值體系中,人們在權力和法律面前往往會出現“權大于法”的錯誤認識,這種權力本位的傳統法律文化也影響著當代大學生的思維,使大學生對法律權威產生質疑而不信仰法律。
2、社會因素:
社會法制不健全當前我國法制體系不夠健全,法治質量不高的現實狀況也影響著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形成。在立法方面,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化改革,立法的過度膨脹使法律價值很難轉化為主體價值所追求的目標。當代大學生學業繁重,對許多法律尤其是最新立法無暇顧及和消化吸收,容易產生冷漠情緒,也很難對法律形成信仰。在法律運行方面,當前我國各領域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也導致大學生對法律權威產生質疑,不利于其法律信仰的培養。
3、教育因素:
高校法制教育不力當前對我國非法律專業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課程主要是“基礎課”,而“基礎課”承擔對大學生進行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和法制觀的教育任務。高校的“基礎課”設置54學時,而法制觀教育課時不足三分之一。而在近年來的實際教學中,筆者發現不少“基礎課”教師在法律部分的教學存兩大問題:一是教師授課時間不足導致授課速度過快。部分教師隨意延長人生觀和道德觀授課時間,而把法制觀教學內容的課時縮短,有個別教師僅6個學時就完成了法制觀的全部教學內容。這樣的教學速度導致的教學效果可想而知,在“你認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對你樹立法律信仰有多大意義”的調查中,有42%的被調查者承認“授課老師法律部分上課速度過快,自己聽得一知半解而覺得無聊。”二是教師培訓缺失導致授課效果不佳。“基礎課”教材從“05方案”實施以來,已經歷經了三次修訂,每次修訂的一個基本特點就是內容愈來愈精,而高校針對歷次修訂版的新內容對教師組織培訓的人數和次數卻有限。許多教師在集體備課時坦言,法律部分理不清其中的脈絡線索,更不知道如何組織教學。在實際的教學中往往有兩類極端,一類是法學專業教師把“基礎課”法律部分按照法學專業課程授課,拼命講法理講條文;另一類是非法學專業教師把法律部分授課時間壓縮,甚至一筆帶過,讓學生課后自學,而對于公共課讓學生自學就等于讓學生不學而已。總而言之,無論是上述哪種類型,都不符合“基礎課”對大學生法制觀培養的目標,也不利于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形成。
4、主體因素:
自身特點和認知錯位法律信仰作為主體對象的心理信念,只有達到主體自身的認知和認同才能形成,而當代大學生特有的身心特點決定了大學生尚不能完全形成法律信仰的主觀條件。首先,當代大學生思想活躍卻不成熟,在面對法律問題和現象時容易沖動,意氣用事。其次,大學生生活閱歷不深,容易受不良社會風氣影響而導致人生觀錯位。再次,部分大學生忽視自身法律素質的培養。當代大學生就業壓力增大,使得平時僅注重專業課而忽視公共課的學習,思想觀念上對學校法制教育課的錯位認知,影響著他們學習法律知識的興趣,也很難培養起他們對法律的信仰。
三、培養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幾點思考
1、樹立法律權威,優化法治大環境
法律權威是大學生樹立法律信仰的前提。首先,要提高立法質量。正如亞里士多德指出:“法治是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遵守,而所遵守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3]其次,要推進依法執政。法律的權威不僅取決于法律內容的科學公正合理,也取決于執政黨是否依法執政,法律能否得到嚴格和公正實施。再次,要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的公信力直接影響到法律是否有權威和能否被人們所信仰。最后,要推進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進程,使大學生感受到法治教育是大學教育體系中的重要內容,提升大學生對法律的敬畏和尊重。
2、培養法治思維,提升崇尚法律的情感
“法律從其規則到本質都必須契合人們的精神需求和人文關懷,科學公正地體現權力制約與權利保障的平衡,才可能喚起人們對法律的認同、依賴和信仰。”[4]法律思維實質上是一種法律權利義務思維,權利是法律的內核。大學生如果沒有對權利的要求,也就產生不了對法律的需求和渴望,更談不上對法律的認同和崇尚。因此,在高校培養大學生法治思維過程中,要注重通過向大學生傳播現代法治精神,提高大學生的權利意識,激發大學生崇尚法律的情感。只有真正感悟了法律所體現的價值和精神,才能用法治思維方式去思索問題,并最終形成對法律的信仰。
3、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增強“基礎課”法制教育實效性
“基礎課”是高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主課程,但如前所析,普遍高校“基礎課”學時有限,分給法制教育部分的授課時間是少而又少,而且針對新版教材的師資培訓缺失。為有效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情感,“基礎課”必須從以下方面入手來提高法制教育的實效性。首先,高校針對每次新版教材要加大對“基礎課”教師的培訓。若授課教師對新增的教學內容一知半解或理不清思路,則很難讓學生親近法律、認同法律和形成法律信仰。其次,教師在育人理念上要認清培養大學生法治觀的重要性,保障“基礎課”法制教育部分的授課時數。再次,教師要善于探索創新教學方式方法,增強“基礎課”法制教育部分的趣味性和實效性,以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的認同感等。
參考文獻:
[1](美)伯爾曼•法律與宗教[M].梁治平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3.
[2]劉端端•論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的構建[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8):194.
[3]胡天生•大學生法律信仰探討[J].當代青年研究,20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