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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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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

        第1篇: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關鍵詞]礦山開采;地質災害;恢復治理

        0引言

        礦山的建設生產有力地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和社會進步,但同時也對當地地質環境與土地資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響[1-2],為了更好地實現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促進礦山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應及時防治地質災害隱患、修復被破壞的水土環境、復墾被破壞的土地[3-5]。

        1礦山地質環境問題

        根據多年的調查分析,礦山開采主要會產生5個方面的問題:①礦山開采塌陷導致的地面塌陷、地裂縫地質災害,并伴生崩塌、滑坡地質災害;②礦渣堆放產生的地面壓占及污染問題;③礦山開采導致含水層破壞,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用水;④礦井水污染問題;⑤礦區植被破壞問題。

        2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措施

        (1)預防措施。按照“統一規劃、源頭控制、防治結合”的原則,根據礦區特點、生產方式與工藝,在生產過程中,采取合理的預防與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發生。預防措施主要包括保護性開采、留設保護煤柱、提前搬遷等,通過這些措施的實施,可以避免和減緩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為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創造良好的基礎條件。(2)地質災害治理措施。對于危害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治理,減輕或消除礦山地質災害危害。(3)礦渣綜合利用措施。礦渣的堆放不僅會壓占土地,造成原生植被的破壞,而且會對周邊土壤造成污染。因此,應大力推行礦渣綜合利用技術。例如,煤矸石主要利用方向有煤矸石發電、煤矸石生產建筑材料、利用煤矸石生產氯化鋁和聚合氯化鋁等高附加值產品、用煤矸石復墾塌陷區及修路等。通過綜合利用礦渣,做到礦渣零堆放,減緩礦山地質環境破壞。(4)飲用水工程措施。礦山的開采會破壞地下含水層,導致含水層結構破壞、水位下降、水質變差,當涉及到周邊居民生活用水的含水層被破壞時,會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在開采影響居民飲用水含水層前,應提前布局飲用水工程,如利用深井或水庫作為水源,布置管道引水工程。(5)礦井水處理措施。礦區內礦井水直接排出會污染周圍環境,礦井需設置井下水處理站,礦井井下排水經處理后可作為場地生產消防用水水源及井下生產防塵灑水水源。(6)植被恢復措施。礦山開采一般不會造成植被大面積死亡,因此礦區植被恢復措施一般為植被補植。植被應選擇適合當地生態環境的種類,例如在山西多選側柏,因其較耐寒、耐干旱、耐貧瘠、可在微酸性至微堿性土壤上生長,且整體存活率、環境適應度和觀賞度較好。

        3恢復治理效果

        以山西某礦為例,該礦多年來花費了大量精力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主要采取了地裂縫充填、崩塌治理、農村道路修復、河道堆積物清理、村莊搬遷、植被恢復、供水工程建設、礦井水處理及監測等措施。通過多年治理消除了礦區內大部分地質災害,避免了礦區內村民住房遭到破壞,解決了周邊居民飲水問題,礦山地質環境得到明顯地改善,緩解了礦山生產與周邊居民的矛盾。

        4結論

        (1)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應按照“統一規劃、源頭控制、防治結合”的原則,根據礦區特點、生產方式與工藝,在生產過程中采取合理的預防與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發生。(2)地質災害治理是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重中之重,應及時消除地質災害隱患,保證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3)通過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可使礦山地質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緩解礦山生產與周邊居民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趙禹.煤礦采煤沉陷區土地復墾技術的實踐研究[J].山東煤炭科技,2020(10):190-197.

        [2]牛磊,趙志芳,曾詩卉.生態文明建設背景下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研究綜述[J].科技資訊,2018(9):34-35.

        [3]張夏,苑泉.礦山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研究[J].技術與市場,2020,27(12):175-176.

        [4]武強,劉宏磊,陳奇,等.礦山環境修復治理模式理論與實踐[J].煤炭學報,2017,42(5):1085-1092.

        第2篇: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規范》(DZ/T223—2009),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范圍應包括礦區范圍、礦業活動影響范圍和可能影響礦業活動的不良地質因素存在的范圍。通過分析影響因素并結合礦區實際情況,對礦山進行現狀評估。根據露天采場、排土場、工業廣場及礦區公路的4項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及現狀評估結果,將二采區劃分為3個區:環境影響嚴重區(Ⅰ)、環境影響較嚴重區(Ⅱ)和環境影響一般區(Ⅲ)。由表1可知,現狀條件下礦山二采區開采活動壓覆、破壞土地總面積為74140m2(露天采場破壞土地面積34000m2,排土場破壞土地面積40140m2),對土地資源的占用、破壞比較輕,但是對地形地貌景觀影響破壞相當嚴重;工業廣場破壞土地面積約3170m2,對土地資源占用、破壞比較輕,對地形地貌景觀影響破壞相當嚴重;礦區公路占地面積750m2,對土地資源占用、破壞比較輕;礦山開采對含水層影響及破壞比較輕。

        2地質環境影響預測分析

        2.1礦山地質災害露天采場礦床屬于工程地質條件簡單類型,開采破壞了巖體的完整性,在構造發育地段有巖石崩塌掉塊的可能,引發崩塌地質災害的可能性中等,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排土場位置較高,匯水面積很小,不會形成泥石流的物源,但西部邊坡較高,滑坡隱患威脅露天采場的正常生產,引發滑坡地質災害可能性中等,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適用期內工業廣場的面積不會增加,其建設未引發或加劇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引發或加劇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小,地質災害危險性小;二采區位于礦區東部,其中400m礦區公路一側開挖山體,出現較大的高陡邊坡,且坡面上浮石較多,存在發生小型崩塌地質災害隱患,發生崩塌地質災害可能性中等,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

        2.2地形地貌景觀與土地資源的影響和破壞適用期內露天采場仍采用組合臺階式采礦方法,預測面積116080m2,現已嚴重破壞了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觀,治理難度較大,占用、破壞荒地面積0.1~0.2km2,對土地資源的影響和破壞較嚴重;排土場面積將增大到117370m2,采礦廢石的堆集嚴重破壞了植被,壓占土地,對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和破壞嚴重,治理難度較大,占用、破壞荒地面積0.1~0.2km2,對土地資源的影響和破壞較嚴重;工業廣場面積不會增加,建設場地由廢石充填溝谷而成,充填高度一般為1~4m,對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和破壞程度較大,其恢復治理難度較小,占用、破壞荒地小于0.1km2,對土地資源的影響和破壞較輕;礦區道路不會增加,預測評估其對地形地貌影響和破壞較嚴重,占用、破壞荒地面積小于0.1km2,對土地資源的影響和破壞較輕。

        2.3含水層影響及破壞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在采場外設防洪溝,采場內設截水溝,自流排水。根據礦區水文地質資料,疏干排水對礦區周圍主要充水含水層破壞較小。礦床開采不產生有毒、有害物質,水質與當地農業生產抽取的地下水基本一致,礦山開采對該區域水資源影響較輕。預測適用期內礦山開采對含水層影響及破壞較輕。根據上述對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預測及評估結果,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嚴重區的主要問題是對地形地貌景觀的影響和破壞嚴重,土地資源破壞程度嚴重。二采區露天采場發生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為中等,災害危險性為中等。地下采場巖石移動范圍發生地面塌陷地質災害的可能性比較大,地質災害危險性比較大。部分排土場邊坡較高,發生滑坡地質災害的可能性中等,地質災害危險性為中等。該部分道路發生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為中等,災害危險性為中等。環境影響較嚴重區對地形地貌景觀的影響和破壞比較嚴重,對土地資源破壞比較輕,對含水層的影響和破壞比較輕。礦山地質環境影響一般區治理期內不進行開采活動,可能受到礦山采礦工程的影響輕微,預測評估該部分區域礦山環境影響較輕。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預測評估見表2。

        3礦山地質環境防治工程

        3.1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分區及措施根據預測評估分區,將治理分區分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一般防治區(表3)。嚴格控制資源的開發,以便減少對地質環境的擾動和破壞,最大程度地降低或者避免資源開發產生環境問題。目前礦山出現的環境問題,通過采用治理工程和生物工程等措施進行恢復處理,盡量避免礦山環境破壞或將其消除在礦山建設、生產過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對不可避免占用、破壞土地植被資源,通過各種恢復治理措施,達到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目的。具體措施如下:(1)露天采場防治區。在開采境界范圍設置圍欄,錨固邊坡,在開采平臺砌筑干砌石擋墻、排水溝,并進行覆土、整平及恢復植被。露天采場防護網總長1601m,采用混凝土柱刺網,混凝土柱間距為10m。圍欄間隔50m設立明顯警示標志,標明“崩塌、滑坡危險區,禁止靠近”,共需混凝土立柱160根,警示牌30塊。(2)排土場防治區。對排土場邊坡及所有排土場臺面進行覆土、整平并恢復植被。對排土場的高陡邊坡(邊坡角大于30°)進行削坡,坡度控制為30°;排土場施行梯級堆放,沿排土場等高線每20~25m設一寬4m的平臺,內傾3°~5°,起防沖作用;將上部高低不平的平臺用推土機推平,在排土場下游修建擋土墻。擋土墻墻基為漿砌毛石,基座寬2m,基礎深1.2m,留排水孔;墻體為漿砌毛石,高2.5m,橫截面呈梯形,墻體上部寬1m,下部寬1.6m。共需削坡2100m3,挖方1312m3,漿砌毛石墻身2132m3,漿砌毛石基礎1312m3。(3)工業場地防治區。對高陡邊坡進行削坡,對路面進行覆土、整平及恢復植被。工業廣場占地3170m2,周長225m,按照間距3m種植松樹,共需種植75株。樹坑規格0.6m×0.6m×0.6m,土石方量為16.2m3。(4)礦區道路防治區(重點防治區)。部分礦區道路開挖山體3~10m,形成高陡邊坡,適用期進行削坡治理,工程量為400m3。礦區道路兩側種植松樹,間距為3m,共需植樹267株,樹坑規格為0.6m×0.6m×0.6m,土石方量為57.67m3。(5)礦區公路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礦區公路應采用灑水等措施降低粉塵,道路兩側種植松樹綠化。礦區范圍較嚴重區道路長150m,按照間距3m種植松樹,共100株。樹坑規格0.6m×0.6m×0.6m,土石方量為21.6m3。恢復治理后期主要對露天采場開采臺面和部分礦區公路(嚴重區)臺面進行砌筑干砌石擋墻、覆土、整平、植樹綠化及邊坡種植爬山虎;對排土場平臺及邊坡進行覆土、整平及植樹綠化,對露天采場邊坡、礦區公路(嚴重區)邊坡及排土場進行監測,出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前期沒有成活的樹木進行補種。二采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布置見圖1。

        3.2礦山地質環境監測(1)地質災害監測包括崩塌、滑坡監測與地面塌陷及伴生地裂縫監測。絕對位移監測選用高精度的測角、測距光學儀器和光電測量儀器;采用常規的兩方向或三方向前方交會法進行測量,在崩塌、滑坡裂縫兩側設埋樁,用鋼尺定時測量裂縫變化情況,進行相對位移監測;采用地面人工觀察,定期巡視,對露天采場、排土場的邊坡位置、形態、密實度進行監測,每半個月進行一次,進入雨季要特別關注天氣變化,增加監測次數。(2)含水層破壞監測包括地表水監測、地下水監測。根據礦山所在水系地表水流向及納污水體的有關功能要求,對水污染源和控制點進行監測,主要為工業廣場生活污水與生產廢水排放總口,監測生活污水與生產廢水的水量、水質變化情況;地下水監測設置6個監測點,分別對第四系孔隙和基巖裂隙含水層水位、水量、水質的動態變化情況進行監測,每組含水層的監測點在沉陷區內外各布置1個。采用人工定期監測,以掌握該地區的地下水的動態變化情況,了解礦山開采對地下水資源及水質的影響狀況。(3)地形地貌景觀及土地資源監測主要通過現場實地調查和勘測,采用GPS定位并結合工程地形圖、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全站儀、水平儀、測距儀等工具,填表記錄水土保持措施實施情況。

        4結論

        第3篇: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關鍵詞:采石場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防護

        中圖分類號:TD1 文獻標識碼: A

        隨著我國礦業的快速發展,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重要物質保障的同時,積累了大量的地質環境問題。為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減少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必須有效地防治礦山地質災害,搞好礦山地質環境的評估,制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的有效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1礦山基本情況

        評估區位于剝蝕構造低山駝脊谷地地貌區,礦區附近山頂海拔一般為+725.0~+846.0m,切割深度一般為100~300m。礦區內最高標高為811.5m,最低標高700m,地形北東部高,南西部低。山體坡度一般為20°~30°,地形坡度中等。礦區及周邊出露地層主要為第四系殘坡積層(Q)及志留紀中粒、粗中粒斑狀堇青二長花崗巖(Sγc2)。

        采石場設計開采方式:露天開采,開采標高:+810m~+750m;采礦場最終邊坡角:54°;設計礦山服務年限:6年;開采方法:采用安全小平臺、傾斜中深孔崩礦的采礦方法,機械作業,分段自上而下由南西向北東推進的采礦方式。

        2礦山地質環境評估

        本礦區總面積0.0812km2,礦山建設規模設計為年采礦石1.0萬噸,屬小型礦山。依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規范》(DZ/T0223-2011)確定本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精度分級為二級;采礦場影響程度屬于較嚴重區,評估范圍內除較嚴重區外的其它地區屬于較輕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分區劃分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三個區。

        3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分區

        重點防治區(A):主要為采礦場,防治區面積為0.9156hm2,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嚴重區,預測礦山開采引發、礦山建設工程本身遭受危巖崩塌地質災害、礦山開采加劇危巖崩塌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中等,危險性大。預測采礦活動對地下含水層影響或破壞較輕;對原生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和破壞程度較嚴重;采礦活動破壞林地面積為0.9156hm2,對土地資源影響和破壞程度為較輕。建議礦山開采過程應嚴格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進行分級放坡開采,對現狀危巖進行清除,對崩塌地質災害進行工程防治,再進行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治理和恢復。

        次重點防治區(B):主要為廢石場與表土場及其泥石流可能影響的范圍,防治區面積為4.1244hm2,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較嚴重區,預測礦山開采引發、礦山建設工程本身遭受滑坡地質災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險性中等;廢石、表土堆放引發泥石流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險性小。預測采礦活動對地下含水層影響或破壞較輕;對原生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和破壞程度較嚴重;采礦活動破壞林地面積為0.8156hm2,對土地資源影響和破壞程度為較輕。對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進行工程防治,再進行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治理和恢復。

        一般防治區(C):評估區內除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外的其它區域均為一般防治區,防治區面積共13.36hm2,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較輕區。預測工程建設引發和遭受崩塌、滑坡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險性小。采礦活動對地下含水層影響或破壞較輕;對地形地貌景觀、土地資源影響和破壞程度為較輕。因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較輕,工程防護主要為監測。

        4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原則、目標和任務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恢復治理,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依靠科技進步,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綠色礦業”、“因地制宜,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目標是通過采取一定的保護及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因采礦活動引發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和地質災害,減少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和破壞,減輕對地形地貌景觀及含水層的影響和破壞,最大限度保護和修復礦山地質環境,努力創建綠色礦山,使礦業經濟科學、和諧、持續發展。

        5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部署

        第一階段(生產期):對危巖體進行清除,在擬建廢石場下方修筑攔渣墻;在擬建表土場下方修筑擋土墻;對礦業活動可能引發危巖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地段進行監測;及時清除坡面危巖體;對建好的攔渣墻、擋土墻進行穩定性監測;對地形地貌破壞情況進行監測,工期約6年。

        第二階段(治理期):平整平臺,清理邊坡石方,開挖截排水溝,砌筑儲土槽擋墻,拆除擋土墻及建筑物,種植爬山虎、毛竹和草,工期約1年。

        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的對象主要為露天采礦場的邊坡、攔渣墻、擋土墻、地形地貌,監測內容為采礦場邊坡的穩定性、攔渣墻(擋土墻)穩定性、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

        6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本礦山可能引發或加劇、遭受的地質災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本方案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措施為:攔渣墻(擋土墻)+清除危巖+監測。本方案設計在擬建廢石場底部設計重力式攔渣墻。礦山開采對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程度為較嚴重,礦山開采過程中盡量減少新增破壞面積,對具備恢復治理條件的破壞區域及時采取恢復治理措施,使礦區的地質環境得到基本恢復。其主要破壞區域為采礦場、廢石場、表土場,治理的主要措施為平整平臺,清理邊坡石方,開挖截排水溝,砌筑儲土槽擋墻,種植爬山虎、毛竹和草。

        礦山開采時破壞土地類型主要為有林地、灌木林,考慮到恢復治理工程的可實施性,并與周邊環境相適應,將破壞單元恢復治理為有林地和其它草地。

        圖1礦區某剖面治理效果圖

        圖2表土場某剖面治理效果圖圖3廢石場某剖面治理效果圖

        7結論與建議

        本礦山評估區重要程度屬較重要區,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為中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分區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開采過程中,開采應與恢復治理同步進行,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和破壞;同時加強和開展礦區地質災害監測工作。

        參考文獻:

        [1]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規范》(DZ/T0223-2011)

        [2]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要求與驗收規范》(GB45/T701-2010);

        [3]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國土資發[2004]69號)

        第4篇: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一、*年全市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我市地質環境條件、工程建設活動的強度,結合汛期氣象趨勢,預測今年我市地質災害多發時段主要集中在5月—10月的汛期。尤其是今年,突發性降雨量偏大,當降雨量達到一定強度時,極易誘發泥石流、堆積層滑坡、露天采礦的邊坡滑坡、露天開采的掌子面、廢棄礦點及施工現場的崩塌、礦山采空區塌陷等地質災害。6月—9月為主汛期,強降水過程較多,由此引發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

        二、全市主要地質災害發生區域

        (一)泥石流。全市泥石流易發區面積較大,主要在以下三個地段。

        1、*區沿山泥石流易發區:主要是*區*等7個鄉(鎮)。以砂石泥石流為主,夾帶有少量的大塊巖石,固體物質豐富,暴發頻繁,危害嚴重。暴雨災害突發性強,成災快,山區溝道交匯處洪積扇部位堆積物多,預測由此而引發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

        2、*、*沿山泥石流易發區:主要是*縣踏實鄉、*市*鎮、*地區。以砂石泥石流為主,夾帶有少量的大塊巖石,固體物質豐富,暴發頻繁,危害嚴重。暴雨災害突發性強,成災快,山區溝道交匯處洪積扇部位堆積物多,預測暴發性泥石流的危害性增大。

        3、*地區泥石流易發區:主要是金塔縣天倉*、白山堂銅礦、M739鐵礦、紫山子煤礦,肅北縣金廟溝、牛圈子礦區。由于第四系地層松散,植被稀少,堆積物多,遇到暴雨將引發泥石流,礦區采空區周圍可能發生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二)滑坡、崩塌。我市的滑坡、崩塌主要發生在阿克塞紅柳溝礦區。受采礦規模不斷擴大的影響,礦區范圍邊坡陡立,遇暴雨發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較大。

        (三)地面塌陷。地面塌陷災害主要發生在金塔縣紫山子、肅北縣金廟溝、牛圈子等礦區。

        (四)地裂縫。我市地裂縫易于發生的區域主要是礦區、水庫周邊地區。

        三、主要預防區段

        根據近幾年我市地質災害發生情況,選擇部分重點地段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作為市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見附件1)。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轄區的實際情況,確定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并加強監測。

        四、地質災害威脅對象、范圍

        我市地質災害危害范圍較廣,各縣(市、區)的縣城、村鎮、鐵路、公路、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天然氣輸氣管道、輸電線路、通訊光纜、礦山企業等,均易受到地質災害的危害。

        五、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根據地質災害的形成特點和主要誘發因素,確定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重點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與大雨、暴雨同步。根據我市的降水特點,確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為5月—10月。

        (二)滑坡、崩塌、地裂縫。降水誘發的滑坡、崩塌、地裂縫等災害具有稍滯后于降水的特點,6月—9月為主要防范期;人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裂縫等地質災害情況比較復雜,必須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我市已發生的地面塌陷災害基本為地下采礦引起的,其發生、發展與采礦的強度、開采規模、開采形式、采空區的大小有關,該類災害必須全年防范。礦區要加強監測與預報、預警工作。

        六、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各縣(市、區)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不懈地抓好《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確保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政府主要領導要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國土、水利、氣象、建設、交通、鐵路、通訊、電力、旅游、農牧、林業、環保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將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具體責任人,并公布于眾,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二)抓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在查清地質災害現狀的基礎上,組織國土、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加快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報批與工作。

        (三)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力量,協助地質災害多發區的鄉(鎮)人民政府建立群測群防體系。要組織專門技術力量,開展地質災害知識的科普教育,加強對群測群防工作的指導,提高群眾的防災水平和自救能力。

        (四)加強部門合作,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市、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密切配合,積極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對所轄區域內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和影響程度作出預報,使政府能夠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災工作,有效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廣播電視部門要適當增加廣播電視播放地質災害氣象預報的時間,使人民群眾及時了解地質災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五)加強汛前險情巡查工作。在汛期來臨之際,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及時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點的排查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進行巡查。山區要重點巡查具有潛在重大危害的滑坡和泥石流隱患點;礦區要重點巡查地面塌陷、地裂縫、尾礦壩和廢渣堆積場等可能因暴雨誘發泥石流的隱患點;公路、鐵路沿線要重點巡查高邊坡滑坡災害隱患點;水庫周邊地區要重點巡查地裂縫隱患點;旅游區要重點巡查可能威脅游客生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對查出的隱患點,要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向受威脅的單位、群眾發放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災減災措施。

        (六)堅持汛期值班、災情速報制度。各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要切實負起責任,隨時掌握地質災害險情,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汛期要實行地質災害值班制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一旦出現災情,要盡快趕赴現場,協助當地政府組織防災救災工作。同時,要按照災情速報制度,立即將災情上報各有關部門。發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當地政府應立即組織應急調查,確認險情,并啟動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七)開展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與治理工作。對穩定性差、危害性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及時組織勘查治理,消除隱患。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政府組織治理;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

        (八)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各縣(市、區)要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關于“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規定,在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建設用地審批階段把好地質災害防治關,為建設項目的施工和運行安全提供保障。

        (九)加強礦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礦區存在的地質災害隱患及環境地質問題,國土資源、安監、環保等部門要互相配合,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檢查,督促并監督采礦權人認真執行《*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制定防災減災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實做好礦山企業地質生態環境恢復工作。

        第5篇: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在我國,隨著大工業生產的迅速推進,一些老工業基地日益呈現出資源枯竭的態勢,大量礦井廢棄和關停則是在此宏觀態勢下微觀放映,廢棄礦山所引發的的地質環境災害對生態環境和社會經濟的危害也到了不容忽視的地步,對其進行系統研究顯得尤為必要。

        1 廢棄礦山引發的環境地質災害的類型分析

        廢棄礦山所引發的環境地質災害是多個方面的,但這些不同的災害現象都是相伴而生,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對廢棄礦山引發的環境地質災害進行類型化分析是探尋治本之策的前提。

        1.1 礦內污水觸發水污染

        礦井關閉后一般會引發區域內大范圍的地下水污染和地表水污染,依據礦井的監測資料進行研究發現,上述后果是因為礦井關閉后其以前的排水系統也自然廢止,從而使得地下采空區內含有很多有毒有害成分的污染水和不同含水層的水相互滲透融合,從而引發潔凈水深度和廣度均極為龐大的污染。另外,礦區因礦井關閉,有毒地下水因得不到正常的疏導,就會自動上溢至地表漫流,引發地表水域的污染。廢棄的煤礦和金屬礦及有關矸石堆對河流、湖泊和水庫造成有害的影響,這些都是因為廢礦渣中所含酸性污染物質造成的。

        1.2 地下水外溢淹沒礦區

        礦井報廢使得地下水失去既定的人為疏導排出路徑,水位上升溢出可以導致礦區大面積的被淹沒。如1999年,陜西省就因為對沿河幾十處的小煤窯強制關閉而引發災害,其中原因正是小煤窯中的污水上漲導致河流下游地下水位抬升,涌出地表后,使得大片農田被淹,形成了大塊的沼澤地,造成嚴重的水域環境災害。

        1.3 地面崩塌以及伴生的毒氣外泄

        廢棄礦區地下部分有著因礦產開采形成的大面積的采空區,礦井關閉后,地下采空區缺乏必要的維護,地下構造遭受很大的破壞,經過一段時間后就會產生大面積的地面開裂、塌陷。由于礦物在密閉高壓作用下會產生許多有害氣體,這些有毒物質也會從地面裂縫中逸出,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

        1.4 廢棄礦井污水入侵威脅臨近生產礦井安全

        廢棄礦井所產生的廢水往往會漫流進入其他正常運行的礦井,對其他礦井的正常生產和人員安全造成極大的惡劣影響。近年來比較著名的案例是江蘇徐州礦務局、湖南資興礦務局的廢棄礦的案例,2000年兩礦在關閉礦井后,境內污染的地下水也隨機停止疏導排泄,不斷增加的廢棄礦水涌入相鄰的生產礦井內,對安全生產造成極大的威脅。

        2 廢棄礦山環境地質災害的成因

        眾所周知,廢棄礦山所引發的環境地質災害的影響面積大,并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強,且往往潛伏期較長。故而,對其地質災害形成的技術原因和人為原因進行研究顯得非常必要。

        2.1 開采技術原因

        采礦活動往往都會對地下水和地表水系統造成影響,從而對開采區及其周邊區域內的水文地質和地下水層系統的運行產生極大的作用力。礦山開采過程會對煤巖層進行極大的破壞,含有多種化學成分地下水從巷道、井壁及采空區等多種渠道滲入礦井與煤系巖層接觸,從而融合其中的各種成份,在此過程中,許多物理、化學反應理所當然在其中發生。成分復雜的礦井水在礦井關閉后,由于既有的正常排水渠道消失,富含有毒元素的污染水就會進一步污染其他未污染的地下水層系統,當地表開裂或塌陷后,酸性礦井水就會漫溢而出,對地表水域環境造成極大的污染。

        2.2 開發過程中追求經濟效益,環境意識不強

        在礦產資源的開發過程中,企業主往往過分注重經濟利益,對公共利益漠然對之,引發“公地悲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由于國家監管不到位,在利益的驅逐下,很多地區引發采礦熱,個體礦山企業和鄉鎮村集體礦山企業對礦產資源進行無序開采,所采用的開采技術也極為落后。開采過程中沒有對今后的地質環境破壞進行必要的評估,缺乏配套的礦山治理措施,從而為引發今后大規模的地質環境災害留下隱患。

        2.3 缺乏關閉礦井治理的良性措施

        我國許多礦山企業都是建立于計劃經濟時代,一般都是國家產權,企業的盈利很大的份額都要上繳國家財政,而政府并沒有合理留置安排足夠的礦山治理資金。開采的同時沒有注重治理,一旦礦區資源枯竭,企業難以為繼,也就根本沒有經費采取對礦山環境地質災害進行防治的經費。礦井關閉缺乏必要的預測評估的前置階段,對礦井關閉后的風險識別、預測、防范的技術系統和資金來源也就不可能形成系統的方案,也缺乏礦山恢復的一整套機制,在這樣的前提下對礦井進行關閉,對其所隱藏的危害視而不見,任其滋長,從而就為造成大規模的環境地質災害埋下伏筆。

        2.4 地表復雜的自然地理環境

        礦區地表地形一般均為山地、高原地區,地形地貌與地質構造都比較復雜,地面往往多高山陡坡,地質構造多斷層,在自然的風化侵蝕作用下,巖體結構破碎隨之而生。由于生產需要以及環保措施的缺位,礦區往往植被稀疏,水土流失比較嚴重。在汛期暴雨的相互作用下,關閉礦井采空區容易引發區域內發生嚴重的塌陷,還會發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從而引發地下污水上溢,造成綜合性的地質環境災害。

        3 廢棄礦山環境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對廢棄礦山環境地質災害進行類型化分析,并對其產生的成因和機理進行系統的研究之后,結合我國廢棄礦井區域的各種自然條件,如水文、地質以及氣候環境等進行考量,基于我國學術界的研究現狀,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可以對我國廢棄礦井引發的地質災害形成如下防治建議。

        3.1 構建廢棄礦山風險評價與預報系統

        對于既存廢棄礦井的相關環境進行合理的技術考量是預防災害的必要舉措。廢棄礦井的風險評價與預報系統的構建需要考慮以下一些技術問題,包括地下水流及其動態的動力學評價與預報,具體工作有流體動力學觀測,滲透介質參數試驗。另外一項比較重要的技術工作是評價采礦擾動對介質滲透性的影響,該項評價主要通過水文地球化學進行動態監測與預報來實現,主要進行以下技術性的任務,如水質遷移機理與強度,現場示蹤試驗,地下水自凈可能性,含水系統環境中物理化學狀態變化規律。

        3.2 構建廢棄礦山風險識別系統

        對于風險的識別與分析首先有必要建立系統管理資料的數據庫,對于數據庫所應包括的資料,技術領域一般要采集如下一些數據,即廢棄礦井的空間物理形態,含水層的水力特征,以及氣候、降水、土壤、植被等地質與相關環境數據。;廢棄礦井所含的危險因素主要存在于兩個領域,一是人力活動即采礦過程中所遺留的危險因素,二是客觀自然地理環境因素。對于人力活動所形成的危險進行評估預測必須是全面的,即包括環境的、經濟的的因素,也應該把社會的、人文的因素考慮在內。

        3.3 采用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不應僅僅關注事后的治理,更應注重礦井關閉前的預防。一是要建立廢棄礦井治理基金,保障治理經費的來源充足;二是要合理利用一些先進的防治技術,目前國內外已有的治理地下水污染措施包括:在礦井內充填凈化污水的特殊材料;打造水平孔預排老空污水;采用注水井構筑“水力壩”來阻隔污染的大面積擴散;通過將小煤窯與國營大井溝通等方法來截斷潔凈水與污水的聯系等。

        第6篇: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礦山環境地質指礦區地質環境現狀,以及礦山建設和采選過程中人為因素與地質環境之間的相互影響,并由此產生的地質環境破壞和污染等問題的總稱。因礦山的建設和采選而引起的環境問題種類主要有環境污染、資源破壞和地質災害。

        1、環境污染。(1)水環境受到破壞。礦山廢水嚴重污染環境,金屬礦山生產運行時產生的浮選尾礦漿、尾礦和廢石淋浴液、生產廢水以及廠區生活污水以pH值低且含有大量可溶性離子、重金屬及有毒、有害元素等為特征,排放后破壞礦區的水均衡系統,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礦區水環境質量變壞。(2)礦山廢棄物污染環境。礦山開采時形成的廢渣、廢石、棄土堆積在采區附近占壓土地和植被,使原有的地貌環境、水文地質條件受到破壞,易導致水土流失,也對泥石流的發生起到相當的作用。而在另一方面,礦山中巖石大多重金屬離子含量較高,礦山廢棄物的亂堆亂放,巖石中的有害元素長期受陽光、雨水和空氣的作用析出,污染環境。

        2、資源破壞。(1)礦產資源的浪費。某些地方受經濟利益驅動盲目審批,無償獲證,使那些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企業持證開采,浪費和破壞了礦產資源,既造成了環境污染,也損害了生態環境,而且由于礦業產業集中程度低,科技含量不高,經營規模松散,導致礦產資源流失。(2)土地資源的破壞。礦山的建設和生產造成對土地資源的占用和破壞,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除盡量少占或不占良田外,要積極開展造地復田,在復墾的土地上種植莊稼,發展森林和建設村莊,適應人民群眾改善生活和生態環境的需要。

        3、地質災害。地質災害按照災害發生的時間快慢可將其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突變性地質災害,如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流失等。另一類為緩變性地質災害,如沙漠化、荒漠化、地面沉降等。與礦山較密切的主要有:(1)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地下巖石的應力發生改變,以前的巖石應力均衡被破壞,以及礦石廢渣的亂堆亂放,易造成邊坡的不穩固,在外力誘發下,極易產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災害。(2)土地荒漠化。土地的荒漠化和沙漠化的形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區內地下水的過度開采,造成水資源的減少,河流的干涸,植被的消失是其產生的主要原因,但礦山的不合理開采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某些礦山由于排水,疏干了附近的地表水,淺層地下水長期得不到補充恢復,影響植物生長,破壞了周圍的生態環境,最終使礦區土地石化和沙化。(3)礦震。我國許多礦山出現采礦所誘發的地震,這已成為礦山主要環境問題之一。

        二、防治措施與對策

        礦產資源的開發與開采,總伴隨著地質環境的破壞與改造,而礦山不合理的開采,必將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占壓和毀損、次生地質災害、礦山廢水和重金屬污染,從而對當地的經濟發展和人類自身造成危害。而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已作為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礦區生態環境脆弱,承載能力低,遭受嚴重干擾和破壞后,很難在短時間內恢復,建議對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采取如下措施和對策。

        1、系統開展地質環境調查與研究,加強區內地質環境監測。地質環境調查是發現地質環境因素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以調查礦區的內、外力地質作用為主,掌握礦區乃至附近區域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發生規律,提供防治對策。加強區內地質環境監測,建立礦山環境監測網,并將其作為國家監測網的一部分,對區內的地質災害活動規律進行全面了解,為治理提供依據。

        2、建立政府引導的市場運作機制,治理區內環境。老礦山大部分在計劃經濟時期建立,礦山建設初期對環保投入嚴重不足,沒有及時對礦山生態環境進行恢復治理。而現在,大部分礦山企業負擔重,經濟效益較差,難以承擔多年累積造成的礦山生態環境破壞的經濟責任。因此,應積極爭取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資,多方位籌集資金,加大恢復治理環境的力度。

        3、堅持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礦區大多自然環境較差,環境破壞后難以恢復,對于礦山堆放的尾礦、棄土、棄石等可能會導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災害的地方,應盡快進行治理。必須堅持開發與環保并行,決不以犧牲環保為代價,要避免先污染后治理,走以預防為主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之路。

        4、加強礦山前期論證及落實地質環境保證金制度。必須將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作為新頒及換發采礦許可證的主要評審依據。對于新建礦山廠址的選擇也應首先進行環境地質勘探,提出環境地質報告,才能進行廠址的建設設計。

        5、加強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推進礦山“清潔生產”,發展綠色礦業。鼓勵采用先進的采、選、冶工藝,開發低廢、無污染的礦山清潔生產技術,實現礦山廢棄物的減量化和資源化。加強調查和充實礦山生態環境的基礎數據和資料,制定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科技發展計劃。加強礦山開采導致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防御和治理的研究;開發礦山“三廢”高效處理與資源化的技術體系和工藝設備,以及科學高效的礦山生態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和預警系統,走一條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綠色礦業”之路。

        第7篇: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一、我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我區地形條件相對復雜,地形起伏較大,表層風化嚴重,在降水、震動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劇的人為活動影響下容易產生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房屋斑裂、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我區鎮村、村已發現房屋斑裂、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我區南部丘陵由于部分村民濫采濫挖地表粘土,容易造成邊坡崩塌。另外,已關閉的礦山開采企業,也存在發生地質災害的隱患。

        二、地質災害危險區、易發區和隱患區的劃定

        鑒于地質災害具有突發性強、來勢猛、預測防治難等特點,為加強監測與防治,把礦山企業較集中的鎮村、村劃為地質災害“危險區”;公路段以南至界以北的區域,鋁土礦、璞泰粘土礦、天三立粘土礦、蘇李粘土礦、楊古粘土礦礦區范圍劃為地質災害“易發區”;原寶石礦采空區、原南郊鎮賈黃粘土礦區劃為地質災害“隱患區”。

        三、主要災害點的分布、影響范圍、威脅對象及防治對策

        (一)鎮村采空塌陷。村位于鎮西南部,處于煤礦采空區范圍內,有居民302戶865人。幾年來,該村已有30余戶村民房屋墻壁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斑裂和地面裂縫,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防治對策:

        1、鎮政府要明確監測人員,強化監測巡查,發現險情迅速上報;

        2、對危房設置警示牌;

        3、鎮政府要做好房屋斑裂較重村民的避險工作。

        (二)鎮村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地裂縫。村位于鎮東南部,有居民430余戶1270余人。2008年4月份以來,由于地下采礦導致該村出現房屋斑裂、地面緩慢下沉和裂縫等地質災害,地面沉降帶穿過該村,趨向由南向北延伸,并向東西輻射。該村的所有房屋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響,出現了斑裂現象,最大裂紋寬度達到了10厘米左右,在鎮政府的組織下,已對房屋斑裂較重不適合居住的10余戶村民進行了搬遷避讓。到目前為止,村村民的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和地裂縫等地質災害一直持續緩慢發展變化。為徹底消除地質災害對村民生命財產的威脅,鎮政府正在加快推進村新村建設,新村居民樓已建至3層,年底將完成整體搬遷任務。

        防治對策:

        1、鎮政府要明確監測人員,強化監測巡查,發現險情迅速上報;

        2、對危房設置警示牌;

        3、對房屋出現大面積斑裂,影響村民安全的,鎮政府要采取措施,實施搬遷避讓;

        4、鎮政府要安排人員駐村晝夜值班,隨時監測塌陷區及周邊房屋的變化情況,發現災情加重,應立即采取避讓措施,并上報有關部門;

        5、鎮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推進村整體搬遷工作,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搬遷任務,消除地質災害對村民生命財產的威脅。

        (三)區域亂采濫挖地表粘土。公路段以南至界以北的區域,歷史上由于部分村民亂采濫挖地表粘土,對山體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毀壞,形成了大小不等的礦坑、陡坡,威脅到周邊從事生產和其他活動的人民群眾人身安全。

        防治對策:

        1、鎮政府要做好區域和已毀山體的綜合治理;

        2、在易發區內設立“嚴禁亂采濫挖、預防地質災害”等警示牌;

        3、在汛期到來之前進行削坡、護坡、平整和綠化;

        4、鎮政府要協調有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并取締私采濫挖礦產資源違法行為,避免形成新的山體損毀。

        (四)持證礦山生產企業。現有從事地下開采作業的鋁土礦、璞泰粘土礦、天三立粘土礦、蘇李粘土礦、楊古粘土礦,歷經多年的地下開采形成了大量的地下采空區,容易造成地面塌陷,威脅到周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防治對策:

        1、各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生產;

        2、要依法合理、規范開采,不超層、不越界;

        3、隨時注意礦區、回采區的地質結構變化情況,出現險情要及時報告并及時治理。

        (五)已關閉礦山企業礦區。已關閉的原鎮華琦石英礦、后坡石英礦、下沙石英礦、彭陽石英礦,南郊鎮賈黃粘土礦、皇住玄武巖礦,歷經多年開采形成了多處礦坑、陡坡,關閉后回填治理不徹底,威脅到周邊從事生產和其他活動的人民群眾人身安全。

        防治對策:

        1、鎮、南郊鎮政府要繼續做好關閉礦山企業開采區域的綜合治理;

        2、堅決制止已關閉礦山企業的非法開采;

        3、在前期治理的基礎上,要在汛期到來之前繼續進行回填、削坡、護坡、復墾和綠化。

        四、組織領導及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區長任組長、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鎮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將防治任務逐級明確到人,確保發生地質災害時,能夠及時進行搶險救災。

        (二)廣泛宣傳,提高防災意識。各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地質災害防治科普知識,努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防災、治災、減災意識,盡最大可能地防止、減輕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三)建立健全汛期群測群防體系。群測群防是一項持續性的工作,只有長久堅持、持之以恒,才能使它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各鎮政府是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單位,要認真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將災害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具體責任人,切實做到任務到人,形成群測群防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鎮、南郊鎮政府要組建地質災害搶險應急分隊,一旦出現險情立即出動,確保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實施搶險救災,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第8篇: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關鍵詞】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恢復:治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X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158(2013)04-0063-01

        1 深入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調查

        實行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制度。進一步健全并實行政府主導、礦山企業配合、社會參與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制度,對礦產資源開發區域的地質環境背景、開發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工礦廢棄地狀況、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情況等,開展定期、不定期的調查評價工作,查清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分析存在問題及其變化趨勢,評價和劃分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區域,提出改善礦山地質環境的對策建議,為因地制宜地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提供依據。重點開展礦產資源集中開發區和生態脆弱地區的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評價。礦山企業要依法加強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制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土地復墾與綜合治理方案。

        建立和完善礦山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和礦山地質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加強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特別是基層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建設,建立重點區域和重點礦山的地質環境監測網絡,建立重點礦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體系,及時預報信息,開發應用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形成礦山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報告制度。

        2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措施

        2.1新建礦山

        必須符合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準入條件,即必須具備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礦山環境影響報告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報告,并依法繳存礦山環境治理號恢復保證金。經審查,若采礦活動對環境影響和破壞較大或遭破壞后難以恢復治理,則實行環境一票否決制。嚴格實施“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落實礦山環境保護和修復責任制。礦山在建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大中型新建礦山應建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測機構。禁止在國家和省、市、縣劃定的禁止勘查區和禁止開采區內勘查和開采礦產資源。

        2.2改、擴建礦山

        堅持礦產資源開發與地質環境保護并重的原則,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責任制,按有關規定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恢復保證金。礦山在改、擴建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礦業“三廢”排放總量應有效控制并達標排放。大中型礦山應建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測機構。

        2.3生產礦山

        礦山應編制地質環境保護專項規劃,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責任制。礦業固體廢棄物、廢水及廢氣應按相關標準和規定處理達標后排放;礦山對礦業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應積極治理。礦山生產中必須做到邊生產、邊恢復(治理)。對治理不力、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應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直至吊銷采礦許可證。

        2.4閉坑礦山

        嚴格礦山閉坑報告的審查和報批制度。礦山應做好礦業固體廢棄物、廢水的污染整治,并限期做好礦山土地復墾和因采礦誘發的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對礦山損毀的土地要因地制宜恢復。對未達到閉坑要求的采礦權人,不再授予新的采礦權。

        3 加快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3.1多渠道投資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

        按照不同類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責任區別對待,充分調動多元經濟成分投入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積極性,加快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進程。對于新建和生產礦山,全面實施四川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對有重大貢獻的國有礦山,采取政府扶持和企業分擔等方式,合力做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對已關閉和無主礦山,各級政府應采取有力措施,通過競爭出讓復墾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權等方式,鼓勵多元化投資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礦山地質環境重點保護區。包括四川大熊貓棲息地(德陽區)、九頂山、龍門山地質公園、鎣華山等8個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古跡保護區和地質公園,總面積近809.72平方千米。區內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有關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的管理規定,加強礦山環境保護。

        礦山地質環境重點預防區。主要包括什邡、綿竹、廣漢、旌陽區的綿遠河、石亭江、鴨子河等沿江區域礦山,以采砂、采石為主。所有采砂、采石都必須符合《德陽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和《德陽市旱地采砂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重點加強部門協調,落實開采砂石資源及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管理職責和程序,嚴格執行新建砂石廠的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度,加大已建砂石廠的整合改造力度,對已造成環境破壞的采礦區域進行河道疏浚、修筑堤堰、填坑、覆地、復墾等恢復治理工程。

        3.2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措施

        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嚴格審查新建礦山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落實生產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嚴格實施邊開采,邊治理恢復,避免新增礦山地質環境,破壞事件和地質災害。

        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整治的主要內容包括:

        (1)對礦山損毀土地進行復墾;對礦山“三廢”進行綜合治理、綜合利用;對采礦活動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塌陷等次生地質災害及水源枯竭、水質惡化、水土流失等地質環境問題加強預防、監測,及時組織處理;對露天礦坑、廢石場、尾礦庫、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進行穩定化處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等。

        經過對全市221個礦山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資料進行分析,初步篩選出馬槽灘磷礦區河西礦段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區、井田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區、王家坪磷礦區燕子巖礦段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區等9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重點工程。主要開展滑坡、崩塌、危巖、泥石流、塌陷等工程治理,進行植樹種草恢復礦山生態環境,計劃在2015年完成。2015年至2020年再開展6-10個礦山地質環境的恢復治理和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工作。要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穩妥的推進礦山環境的工程治理工作。

        (2)積極推進礦區土地復墾

        建立礦區土地復墾監管和監測制度。新建礦山沒有土地復墾方案不予受理采礦權申請。加強生產礦山對損毀土地的復墾。實行并完善礦山損毀土地復墾的鼓勵政策,引導和鼓勵各方力量從事礦區土地復墾,擴大投資主體范圍,加快礦山廢棄地的復墾。明晰礦山復墾土地的產權,在優先安排農業利用的前提下,鼓勵多用途使用。

        第9篇:礦區地質災害的治理范文

        關鍵詞:礦山地質工程;災害類型;危害;防治措施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近年來,由于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對于礦產資源的使用量也逐漸增加,這就為礦產開采企業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然而,在開采的過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使得礦山地質工程的災害頻出,給人們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因此,進一步分析礦山地質工程災害類型,并針對其危害,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對于礦山地質工程的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礦山地質工程地質災害類型

        1、礦山工程巖土體變形引起的災害

        礦山巖土體變形引起的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面塌陷、采礦邊緣滑坡或失穩、礦坑中巖爆現象等。礦山工程中發生地面塌陷現象主要是由于開采過程中開采方式引起。在礦山資源開采過程中,礦柱不足或者是受到破壞,都會導致礦區地面塌陷,在地勢較為平緩的礦區,這種現象更為明顯。另外,需要回填的采空區沒有合理的進行回填處理,也會造成塌陷現象的發生。采礦過程中,如果沒有嚴格的按照采礦規范進行,就容易導致采礦區邊緣失穩或滑坡現象,這類現象一般在建材礦山中較為常見。礦山礦產資源開采完畢后,由于地殼運動的影響,礦山中圍巖會被壓縮,這樣就很容易在應力的作用下發生爆裂,這些巖體爆裂產生的碎片,會帶來巨大的地質災害。

        2、因地下水位改變而引起的地質災害

        2.1 礦坑突水、涌水的現象

        坑道突水是指在一種和工程、采礦活動有關的礦坑中突然被水淹沒而進一步導致更大破壞的誘發性地質災害。大量的突水意思就是,在淹沒坑道、井巷的同時,因為水的大量涌入使得圍巖失去平衡成對相近礦體的沖擊破壞。更嚴重的還會對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還會導致工程直接報廢,帶來巨大利潤消失的。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在不斷地掘進采礦過程中會出現揭穿或溝通,可能會穿破了具有富水和導水結構的山石,或者碰到暴雨、山洪等暴發水源,使得地下水、地表水大量的水分一下子涌入坑道【1】。

        2.2 砂土液化指的是飽含水分的松軟土粉、砂石,由于受到震動,瞬間變成液體的現象。飽含水分的砂土受震動瞬間變成液體,原因主要是震動使得這些飽含水分的砂土更加密實,它們之間的水壓力增大,在震動荷載的作用下,當水壓上升到一定程度后,就會使飽含水分的砂土瞬間變成液態。在不同的地址下,砂土液化產生的影響力也不同。比如一個地區,土質中含有的沉積顆粒較大,那么一旦發生砂土液化現象,就會產生噴水冒沙現象,這主要因為這個區域發生砂土液化時,土層中的水壓力增大,促使砂石空隙間的水壓力比土層的強度還大,這樣就會使地下水帶著砂土一起沖出地表。

        3、其他因素引起的礦山地質災害

        除了上訴的礦山地質災害類型外,瓦斯爆炸、礦山火災以及地熱都是較為較為常見的礦山地質災害。瓦斯爆炸以及礦山火災在煤礦企業中較為常見,這主要是由于煤炭資源地下開采過程中,通風不暢,瓦斯凝聚發生爆炸,對礦井工人的生命造成損傷,給礦山開采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火災也是礦山資源開采過程中危害極大的地質災害,對環境的破壞極大。地熱是由于礦山資源的過度開采,開采的深度不斷加深引起的,這對于礦工的勞動力以及礦山安全生產都造成嚴重的影響。

        二、礦山開采引起的環境地質問題

        1、地面塌陷及地裂縫

        大多礦區開采歷史悠久,近幾年隨著采礦機械的日新月異,新增采空區面積越來越多,這些采空區隨時都可能冒落,產生地面塌陷及地裂縫。這些地面裂縫比較多,通常情況下,多為長數百到上千米,呈平行狀密集式排列,垂向深度相對而言比較大,主要是張剪性破裂,方向性比較好,裂面光滑平直,和下方煤層頂板相貫穿。這些裂隙把地表切割的支離破碎,致使大部分地下水被截流,而淺層地下水也出現日趨枯竭的情況,最終導致植被退化【2】。

        2、滑坡、不穩定斜坡

        在礦區,滑坡和不穩定斜坡的出現誘因有如下三類:第一類比較常見,主要是由于采礦者將礦渣置于比較高而陡的坡地,一旦礦渣累計過多,在發生短時間強降雨的時候便很容易形成滑坡;第二類是因為大規模的礦產開采而使礦區局部的巖體應力產生了變動,一旦有強降雨的觸發,或者重力變化和類似的因素影響,便很容易造成巖土體滑動,形成滑坡;第三類是在某些露天開采的礦區里,礦區的上半部分土體已經逐步風化,而此時如果采面過于陡峭,便會很容易由于在強降雨或者自身重力、以及開采時的爆破力的影響下松動崩塌,形成滑坡。

        三、加強礦山地質工程災害的防治措施

        1、加大立法,健全體系

        國家需要不斷完善立法體系,嚴格控制和管理礦山開采,同時還應該進行立法來管理開采者的技術能力以及環境生態恢復能力,促進礦山開采的法律化。而且,礦山開采需要進一步完善其管理體系,從根本上減少礦山地質災害現象的發生。此外,立法的過程中要將環境、經濟同時考慮在內,促進環境與經濟的共贏,走向可持續發展之路【3】。

        2、因地制宜開采,做到綜合治理

        礦質災害的類型不同,治理方法也不同,所以就需要因地制宜,對于不同類型礦山、礦質災害,進行針對性的防護和治理。

        2.1 治理滑坡的方法包括通過支擋或者鉚固以及邊坡的加固等等,來改變區域地形,進而防止滑坡;而對于某些比較特殊的危險地區,則應著重修正邊坡的形狀和尺寸比例。例如減少邊坡的高度以及降低邊坡角度,使邊坡巖體內的應力狀態得到改變,從而保持邊坡穩定,減少滑坡風險。

        2.2 在水土保持工程中,應該建立一套綜合的防護系統,既能防止水蝕,也能防止風蝕,通過以林草等植被使礦山土壤得到固結,從而在最大限度上避免水土的流失。應采取恢復植被、修建蓄排水工程和攔擋工程等綜合防治措施。

        2.3 對于泥石流的防治策略可以通過兩個方面進行,一是攔擋,二是疏導。在礦區中泥石流發生幾率偏大的地區,結合其具體的地形條件,在合適的地段構建攔截壩,從而攔擋可能構成泥石流的松散固體物質。同時選擇合理區域構筑溝渠等排泄公事,使以及形成的泥石流可以通過這些溝渠順利排走。

        2.4 采礦區容易發生突水災害,這種災害的避免和防止可以分為兩個類別,一是地面防水策略,二是井下防水策略。對于第一種情況,采礦區的地面防水,其原理是通過斷開大氣降水,達到避免來自地表的水涌入采礦區。地面風水的實際策略包括構建地面防洪溝、對礦井的塌陷坑進行有效封堵、對礦區的地勢低洼處積水進行排除或疏導、通過墊高河床達到河流流向的變化等。對礦區中一些年代較舊的坑洞,應該對其實施封閉處理,達到避免雨水灌入的目標。

        3、加強對重點防治區的防治

        在重點防治區,防治地質災害的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邊坡的參數進行合理的設計,并加強監測,適當的做擋墻,穩固礦區邊坡。在開采中如果出現變形開裂等現象,需要做專門的地質工程勘察。二是對于礦山中原有的災害發生區域,做好相應的預防工作,盡可能的消除安全隱患;三是科學合理的設計礦山渣場棄渣的方量、邊坡的坡度等,并做好相應的擋墻、攔渣等,避免泥石流災害的發生,嚴禁隨意棄渣。四是在礦產資源坑道開采過程中,必須做好坑道中的支護工作,邊支護邊開采,避免礦頂塌陷、冒頂等災害發生。

        結束語

        綜上所述,礦區地質災害對于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及施工工程都有著重要的危害,所以在進行礦區開采的過程中,需要高度重視礦區災害防治的重要性,充分了解礦區地質災害的類型,并加強地質災害的防范,保證其質量。

        參考文獻:

        [1]趙會國. 礦山地質工程災害類型與防治措施綜述[J]. 江西建材,2014,04:231.

        [2]馬越平. 礦山地質災害類型與防治措施初探[J]. 西部資源,2012,0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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