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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驗的法律依據及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3、《山西省農業機械化條例》
4、《農業機械實地安全檢驗辦法》
5、GB16151—2008《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6、GB7258—2004《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二、檢驗時間和方法步驟
結合我縣農時季節,今年年度安全技術檢驗工作從5月28日開始至6月3日結束。
1、預檢工作由各鄉(鎮)政府組織實施,農機管理員具體實施。
2、正檢工作由縣農機部門具體實施,市農機監理部門負責組織。
三、檢驗范圍和要求
(一)檢驗范圍
1、凡1月1日(包括1日)之前在農機監理機構登記注冊的農業機械,均要參加度的安全技術檢驗;1月2日起新注冊登記的,年檢與初檢合并進行,檢驗報表于11月中旬報送市農機監理所。
2、機動植保機械、機動脫粒機、飼料粉碎機、插秧機、鍘草機等農機具的免費安全實地檢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農業機械實地安全檢驗辦法》公告精神,今年對上述幾種機械要列入檢驗范圍,縣農機主管部門要做出具體安排,可以先重點抓好一至兩個鄉鎮農機具免費實地檢驗的試點工作,從而總結經驗,逐步推廣。
我縣免費安全實地檢驗暫定每兩年一次。
(二)檢驗要求
嚴格按國標GB16151—2008《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和農業部43號令《拖拉機登記規定》、農業部72號令《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農業部第11號令《關于修訂部分規章的決定》及其“四個業務工作規范”進行檢驗。
1、凡參檢的農業機械,除車容十分破舊確需噴漆的,原則上不強求噴漆。拖(掛)車馬槽左右兩側統一噴“遵章守紀”、“嚴禁載人”字樣。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為確保夜間行車安全須粘貼農機安全專用反光貼。凡參檢的農業機械一律使用移動檢測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重點對制動、轉向、燈光等安全設施嚴格檢驗。
2、有關“交強險”事宜。仍按農業部《關于修訂部分規章的決定》[2010]11號令執行。特別是對不上道路行駛、完全從事農田作業的拖拉機,在拖拉機所有人書面承諾完全從事農田作業的前提下,注冊登記和年度安全檢驗時可以不提交“交強險”憑證。
3、為方便農民、服務農民,今年檢審驗工作要采取深入基層、進村入戶、上門服務、現場辦公的工作方法。凡參加度檢驗的機車均要填寫《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檢驗表》,由兩名具有檢驗員資格的人員檢驗簽字。對年度檢驗合格的,在行駛證副證上加蓋檢驗合格章,有效期仍為一年,并簽發全國統一的合格證。
4、凡達報廢年限和標準的農業機械,一律不予檢驗,并下發“禁用與報廢告知書”,辦理機車報廢和注銷手續。
5、對未參加年度檢驗的或年檢不合格的機車,要下發“檢驗告知書”。
四、收費標準
1、收費項目和標準仍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核定農機安全技術檢驗等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行字[2006]99號)文件執行。
2、凡參加年檢的機車統一使用移動檢測設備進行檢驗,收費標準按使用檢測設備收費標準收費。要杜絕將檢測設備當擺設卻使用人工方式檢驗。嚴禁對檢驗不合格的機車在復檢時重復收費。
五、駕駛證審驗工作
凡2011年底前在我縣考取的農機駕駛證,均要參加年度審驗,審驗合格的在記分卡上加蓋年度審驗合格章。年積累記分達到12分的,須參加短期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加蓋年度審驗合格章。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是確保農機安全生產,確保“平安農機”創建取得實效的重要工作措施,同時又是農機“安全生產年”和“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農機檢驗工作已納入省、市、縣政府目標考核。各鄉鎮政府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積極支持農機部門開展工作,確保年度檢驗工作如期完成。
(二)嚴格檢驗標準,規范工作程序。縣農機部門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學習教育,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按章辦事,堅持安全技術標準和檢驗程序。嚴格執行“誰檢驗、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規定,做到人、機、牌、證四見面,嚴格把好檢驗、換證關。年度檢驗的同時繼續做好農機安全生產承諾書的簽訂工作,要對拖拉機所有人簽訂農機安全生產承諾書情況逐一核對,未簽訂的要補簽,做到無一漏簽。
(1)安全監理的基本方針。《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第一”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在處理保證安全與生產經營活動的關系上,要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優先考慮從業人員和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實行“安全優先”的原則。“預防為主”是指按照系統化、科學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千方百計地預防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綜合治理”是指在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全方位地研究事故的預防方法和根治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各種手段實施綜合管理,達到預防事故、確保安全的目的。
(2)安全監理的主要職責。根據《安全生產法》和農機相關法律法規的授權,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職責主要包括:機車登記管理、駕駛操作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機車安全技術檢驗、農機作業秩序與安全管理、農機事故處理和農機安全監理能力建設等。
(3)安全監理的具體任務。①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全面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②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按規定做好牌證核發工作和監督檢查,對其它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實施登記管理、安全技術指導;③負責農機事故處理工作;④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的考試考核;⑤負責農機事故統計報告與分析評估工作;⑥負責農業機械使用(生產、作業、運行)的安全管理及安全生產秩序監管,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查處、整治農機安全生產違章行為;⑦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組織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學習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向廣大農民群眾宣傳農機安全常識;⑧負責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及其駕駛人定期審驗,辦理變更、改裝、注銷、報廢登記和補領換牌證等業務;⑨負責農業機械牌證業務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農業機械登記業務檔案、駕駛操作人員檔案、農機事故檔案;⑩加強農機安全監管體系、監理裝備和隊伍建設,包括基層監管網絡建設,農機監理人員業務培訓考核和作風紀律建設和監理裝備建設。
2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基本成效
(1)法規標準體系基本形成。《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和《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繼頒布實施后,農業部先后頒布實施了《拖拉機登記規定》、《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等規章和《拖拉機登記工作規范》、《拖拉機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聯合收割機登記工作規范》、《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農業機械實地安全檢驗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國務院公布實施了《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全國有30個省(區、市)公布或修改了省級《農業機械管理條例》、《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農機事故處理辦法》等配套法規和規章。國家頒布了《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20多項農機安全方面的國家標準,《農業機械號牌》、《農業機械駕駛證》、《農業機械行駛證》等10多項農機安全方面的行業標準。我省相繼出臺了《湖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湖南省農業機械安全事故處理辦法》《湖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先后制定了《小型多功能拖拉機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6項農機安全方面的地方標準。農業機械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逐步完善,為做好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保障。
(2)監理機構體系基本健全。農機安全監理經過30多年的發展,隊伍不斷壯大、體系不斷完善。目前,全國共有縣級以上農機安全監理機構2900多個、農機安全監理人員達3.4萬人。不少地方采取在縣級以下設立農機安全監理派出機構,在鄉鎮及行政村設立農機安全員、農機安全協管員等形式,延伸安全管理網絡。有些地方還成立了由農機駕駛人員自愿參加的農機駕駛人協會、農機安全協會等社團組織,農機安全監管體系日臻完善。
(3)監理工作制度基本建立。農機安全監理系統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大力推行監理業務規范化建設,在規范業務范圍、業務流程、收費標準、服務項目和牌證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國統一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注冊和駕駛操作人員的考試、發證等業務管理工作;農業機械事故控制指標列入了全國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農機事故和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登記情況等納入法定統計范疇。農業部先后制定了《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建設規范》、《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制發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制度,使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規范管理的軌道。
近幾年,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農業生產的需要,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得到了迅猛發展,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但是,由于農業機械作業分散、分布面廣,大量無牌無證的拖拉機活躍于城鄉,超速超載、違法載人現象突出,存在著嚴重的安全事故隱患。為切實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農機化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促進法》及相關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確保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農機監理部門負責對拖拉機(含手扶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注冊登記、核發號牌、行駛證,定期安全技術檢驗、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處理農機事故;對農業機械的駕駛、操作人員進行考試、考核、核發駕駛證件等工作。各鄉、鎮、辦事處要提高對農機監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將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定期分析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農機交通安全問題,確保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依法監管,確保農機安全生產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所有人應當向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冊登記,領取號牌、行駛證以及拖拉機登記證書后方可使用。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內容變更、所有權轉移、報廢應辦理相應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應當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技術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駕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應當依法取得駕駛證,通過農機安全監理機關組織的考試、考核合格后,方可駕駛操作相應的農業機械。為了保證農業機械安全、優質、高效地為農業生產服務,預防農機事故發生,農機監理部門應加強農業機械的安全管理,加大對拖拉機違法載客、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大對在縣鄉道路上行駛的農業機械的監管力度,對制動、轉向和操縱機構有嚴重隱患的拖拉機要堅決制止其上路行駛,達到報廢標準的要強制報廢。認真開展創建“農機安全村”工作,以點帶面,逐步展開,從源頭抓好農機安全監督管理。
2009年,全市農機化發展進一步提速,農機裝備水平和作業水平大幅提升。在機具擁有量快速增長,安全監管任務日益繁重的情況下,全市各級農機監理機構共同努力,真抓實干,確保了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步好轉,各項目標任務順利推進。截止12月底,全市新注冊登記拖拉機8965臺,聯合收割機350臺,辦理農機駕駛證8571個。備案登記財政補貼各型農業機械51963臺,新增農機操作人員24905人;發生農機安全事故1起,死亡人數1人,直接經濟損失7.7萬元。未發生重特大農機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要求,結合我市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實際,現就2010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機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依法監理、科技興安”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全市農機化中心工作,以預防和減少農機安全事故、促進全市農機化事業又快又好發展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農機安全監理規范化水平為重點,加強裝備建設、改善監管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努力構建以源頭管理、執法監控、宣傳教育為主要內容的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促進農機安全生產。
二、目標任務
從抓好關鍵生產環節、重點農機具和重要農時季節的安全生產入手,進一步提高農機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駕駛(操作)水平,改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安全技術狀態,有效推進農機安全生產基礎管理與源頭管理的有機結合,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牌證核發率和年檢審率,進一步降低農機安全事故發生率,全面提升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水平,確保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年度考核目標的落實。具體目標任務如下:
——全年不發生重特大農業機械生產安全事故;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注冊登記和證照核發審驗率不低于95%;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年檢驗率分別不低于90%和95%;
——享受財政補貼的各型農業機械(不含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備案登記率達100%;
——繼續深入開展“創建平安農機,促進新農村建設”活動,本年度建成達到部頒標準的“平安農機示范鄉(鎮)”不少于35個、“平安農機示范村(居)”不少于300個。
三、重點舉措
(一)健全法規政策體系。一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二是修訂完善《*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及事故處理條例》;三是制訂和完善符合我市實際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安全檢驗實施細則;四是制定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及駕駛員考試工作規范、檢驗工作規范、檢驗員管理辦法、農機安全事故處理程序等,規范培訓、檢驗、考試、事故處理等農機監理行政執法行為;五是把落實農業機械化扶持政策與加強農機安全生產相結合,研究制定農機安全宣傳、培訓教育、保險等支持政策,鼓勵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安全的農業機械,引導農民遵規守法,安全致富;六是加強農機監理政策研究,結合實際工作不斷研究新問題、開拓新思路、提出新辦法,推進政策治本,充分發揮政策的調控作用,引導農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確保農機安全生產。
(二)落實安全責任制度。一是繼續與各區縣(自治縣)農機主管部門簽訂《農機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督促各區縣農機主管部門與各鄉鎮和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分別簽訂農機安全責任書或保證書;二是建立農機安全生產與農機化發展綜合決策機制,把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農機化發展規劃,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與農機化發展同規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三是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堅持“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把農機安全生產納入各級政府安全工作考評指標體系,完善考評制度和獎懲措施。完善農機安全生產問責制,嚴格執行農機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四是抓好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檢查,督促各區縣(自治縣)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履行農機生產安全監管職責。五是切實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定期分析農機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規范農機監理業務。一是抓好全市農機監理信息管理系統網絡版軟件的使用工作,實現農機監理信息網絡化管理,實行農機監理辦證業務網上審批制度;二是按照農業部“三令”、“四規范”的要求,嚴把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申領及牌證核發關;三是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等農機監理業務的行為。嚴禁跨行政區域發放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嚴禁繼續使用單機版軟件辦理農機監理業務;四是組織全市檢驗員、考試員和事故處理員業務培訓,提高檢驗員、考試員和事故處理員業務素質;五是切實加強農業機械事故統計工作;六是提高拖拉機駕駛培訓質量。督促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嚴格按照《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農業部41號令)的要求進行拖拉機駕駛培訓;七是加強對各區縣拖拉機駕駛員考試工作的督查,嚴格考試紀律,規范考試行為。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核發駕駛證。
(四)加大安全檢查力度。一是針對不同農時季節農機生產作業的特點,組織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深入田間、地頭、院壩等農機作業和轉移場所,加強對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性能、運行狀況的檢查和監控。現場為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辦理登記和安全技術性能檢驗手續,進一步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登記和檢驗率,堅決從源頭上杜絕未檢、漏檢、檢驗不合格或牌證不齊的聯合收割機參加機收作業的情況發生;二是積極協助安監、公安、交通等部門,維護農村公路交通秩序,嚴肅查處拖拉機無牌無證行駛、駕駛人員無證駕駛、違法載人、疲勞和酒后駕駛以及使用偽造、變造的拖拉機登記證書、牌證、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等違法行為,努力提高拖拉機牌證核發率,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三是加強年檢工作,提高年檢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維修保養、年度檢驗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作業質量、檢修質量、年度檢驗質量,確保年檢率分別達到90%及95%以上。同時,結合年檢工作的開展,加大清理報廢拖拉機工作力度。
(五)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各地要結合“五五”普法、“安全生產年”、“安全生產月”、“農業機械化教育培訓大行動”等活動,積極探索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新途徑,創新方式方法,大力宣傳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農機安全生產知識。一是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集市活動、宣傳欄和發放安全知識讀本、掛圖及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普及農機安全生產知識,提高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和農機生產參與者的安全生產意識,營造關愛生命、關注農機安全的社會氛圍;二是加強對農民機手操作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嚴禁違法違章使用插秧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
(六)加大創建工作力度。一是繼續將“平安農機”創建工作列入政府安全生產考核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到基層;二是積極爭取各級財政的支持,加大對創建工作的投入力度,通過設立專項資金、專項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政府牽頭協調,部門按職落實,社會共同參與”的創建機制。
11.駕駛報廢拖拉機上路行駛的,如何處理?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收繳拖拉機,強制報廢,并吊銷駕駛人的拖拉機駕駛證。
12.駕駛未經批準、擅自改裝農業機械的如何處理?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39條第一款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以100~200元罰款。
13.駕駛未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農業機械的如何處理?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100~3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暫扣15天駕駛證。
14.駕駛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未懸掛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如何處理?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4條第一款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20~50元罰款,可以暫扣農業機械。
15.未取得農業機械駕駛證或者被依法吊銷、暫扣駕駛證期間駕駛農業機械的如何處罰?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100~500元罰款。
16.駕駛與駕駛證上核準的準駕機型不符的農業機械的如何處罰?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4條第三款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50~100元罰款。
17.酒后駕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耕整機上路行駛的如何處罰?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4條第四款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200~500元罰款,可以并處暫扣15天駕駛證。
(二)農機維修行業管理
18.農機維修行業由哪個部門管理?
答:《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業機械維修行業管理工作,對農業機械維修經營者進行監督管理。
19.對從事農機維修的人員,有什么要求?
答:從事農機維修的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取得農業機械主管部門核發的《農業機械維修技術等級證書》,持證上崗。農業機械維修技術等級實行初級、中級、高級制。
20.什么是農機維修經營者?對農機維修經營者有何要求?
答:農機維修經營者是指從事農機維修的維修單位或者個人。農機維修經營者必須向農機部門申請,取得相應等級的《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取得營業執照后,方可營業。農機維修經營者必須按核定的技術等級,承攬相應的農機維修項目,并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自治區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標準,確保維修質量,對維修質量負責。在保修期內,對維修質量不合格的應當無償返修,因維修質量不合格,給委托方或者他人造成經濟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負責賠償。
21.申領《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應提供哪些資料?其等級如何劃分?
答:申領《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應當向縣級以上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資料:(1)農業機械維修申請表和資信證明;(2)農機維修場地使用證明文件;(3)主要儀器、機器設備清單;(4)主要從業人員的技術職稱證書和技術等級證書。農機維修經營者,根據其不同經營種類、項目、范圍和相應的設施、設備、資金、專業人員等經濟技術開業條件,劃分為一、二、 綜合維修和專項維修四類。
22.什么是一級綜合維修經營者?一級綜合維修經營者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為全面貫徹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15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扎實推進“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推進《條例》的全面施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和屬地管理原則,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扎實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安全隱患和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切實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隊伍建設(以下簡稱“三項建設”),進一步加大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力度,深入推進“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努力構建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事故,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大農機安全執法力度,使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得到有效監控;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促進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使農機事故得到遏制;加大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安全發展理念得到增強。通過加強農機安全生產“三項建設”,推進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化,進一步完善農機安全法制機制,增強農機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監管隊伍素質,使農機安全監管水平明顯提升,促進農機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三、加強領導,確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的活動得到落實
確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接合國務院、省、市、縣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文件精神要求,加強農機系統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領導小組,特設立縣農機局“安全生產年”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羅敏(縣農機局局長)
副組長:沈應春(縣農機局副局長)
何文(縣農機安全監理站站長)
成員:武成林王茂榮楊靖方雙全呂云周所柱黃喬穩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理站,由武成林負責日常具體事務。
三、工作重點
(一)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執法行動
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嚴格依法行政,切實履行好《條例》規定的各項法定職責,按照國務院要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查處農機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檢查各地農機化主管部門執行安全生產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安全技術標準等情況;查處農機安全監理機構違法違規發放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等行為;檢查農機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對已發生的農機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嚴厲打擊和查處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違法載客、超速超載、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保障農機安全生產。
(二)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治理行動
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來源:文秘站 )在準確把握《條例》精神實質的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治理行動,重點排查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農機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建立與落實情況;排查農業機械機庫棚、維修、儲油等設施安全情況;排查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登記、年度檢驗情況,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申領、換發、審驗情況。加大力度,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無牌行駛作業、不按時參加安全檢驗的現象進行整治,對駕駛操作人員無證駕駛的現象進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登記率、檢驗率,提高駕駛操作人員持證率,消除事故隱患。
(三)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
根據《通知》精神,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切實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要將《條例》的宣傳作為行動重中之重,結合“安全生產年”、“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對《條例》進行深入廣泛的宣傳,為《條例》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提高安全執法人員素質;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農機安全宣傳片,組織廣大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農民機手的安全意識。
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結合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制定宣傳計劃,繼續做好“六個一”的宣傳活動,即在每個鄉鎮組織一次“平安農機”宣傳教育活動,給每個農機手送一封創建“平安農機”倡議信,為廣大農機手和群眾放映一部“平安農機”教育警示片,向每個村送一套“平安農機”安全宣傳掛圖,給每個農機戶送一本“平安農機”知識手冊,在每個村及中小學校上一堂“平安農機”知識課。要把農機安全宣傳工作落到實處,切實增強農民群眾和農村中小 學生的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重視農機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法制機制建設
要深入貫徹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做好《條例》配套規章和地方法規規章的制定、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法規體系。要在貫徹落實gb16151-《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和gb725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國家標準的基礎上,制訂和完善農機安全技術標準,明確檢測和安全操作技術要求,規范培訓、檢驗、考試、事故處理等工作,提高農機安全監管水平。要積極爭取政府重視和支持,將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列入當地政府工作考核內容,形成一級抓一級、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將農機安全生產與農機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督促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導致重大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五)加強農機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
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積極主動與當地財政部門協調,貫徹《條例》有關“保障農業機械安全的財政投入”的規定,將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工作經費、人員經費、牌證費、檢驗費等納入財政預算,保障農業機械安全監管工作開展。要實施好《移動式拖拉機安全檢測裝備項目》,進一步帶動地方加大農機安全投入,切實推進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基礎設施和裝備建設,提高農業機械安全監管服務能力,努力改善執法手段,為切實履行好農業機械免費安全檢驗、操作人員培訓考試、宣傳教育、安全檢查、事故處理等監督服務職能,貫徹實施《條例》提供良好的物質裝備條件。要配合國家“金農”工程項目《全國農機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網絡監管審批軟件項目的啟動實施工作,加快推進全國農機安全監理信息網絡建設。
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完善相應的農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要落實農機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責任制,及時、妥善處理重大農機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機事故損失。
(六)加強農機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
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貫徹落實《條例》有關“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等規定,按照我部《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建設規范》要求,明確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承擔的公共安全管理職責,合理設置崗位,科學配備人員,保障工作經費;要進一步加強鄉村基層農機安全組織建設,明確鄉鎮負責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機構和人員;要建立健全與各類農機作業服務組織的安全生產聯系制度,整合社會資源,完善基層農機安全監管體系。
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監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加強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和法制觀念教育,提高履職能力。嚴格按照我部《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管理規范》規范監理人員管理,推行考試員、檢驗員、事故處理員資格考試、持證上崗制度。鼓勵農機監理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要結合農機安全監理系統實際,積極參與各地組織的政風行風評議活動,推進政務公開,推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促進農機安全監理人員進一步轉變作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年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把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與當地“三農”工作結合起來,與推進農業機械化工作結合起來,與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結合起來,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促進農機安全生產,保障農村社會和諧發展。
(二)細化方案,明確任務。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認真調查研究,制定具體的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進度安排,扎扎實實做好農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有關具體實施方案,請于4月10日前報我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要在做好日常安全監管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對重點地區、重要場所和重要農業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管和監控,特別是要突出抓好“三夏”、“三秋”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安全責任落實、違規異地發牌發證行為整治、偽造變造牌證及標志行為治理等工作重點,全面推進農機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開展。
(四)強化監督,大力整治。各鄉(鎮)農機站及農機安全監理站要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指導、監督檢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活動中出現的問題,穩定和改善農機安全生產形勢。要對活動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情況,對本地區活動進展情況進行專項抽查;對突出問題、重大事故隱患要掛牌督辦,逐項銷號;對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分析原因,研究對策,深化整治效果,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制度和辦法,著力構建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關鍵詞] 農業 機械管理 管理與維修
[中圖分類號] S22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4)10-0209-01
一、當前河南農業機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維修網點規模小且分散
目前河南的實際情況是,第一,雖然農業機械的維修網店眾多,但是大多規模小。是維修網點的分布很不均衡,其大多都是在一些農業發達的農業重鎮,在一些農業水平落后的地區基本沒有一些維修網點,即使是在一些農業稍有起色的地區,維修網點的分布也是極其分散的。第二,一些維修網點的維修人員專業技能不強,且大多數為一些在實踐中摸索、自學的修理工,缺乏在專業學校里的技能培訓與理論指導,在實際操作是全憑自我感覺與一些陳舊的經驗。這些問題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省的農業機械維修的順利發展。
2.村民對農業機械管理的觀念認識不足
考慮到現代農業機械的使用者的背景、文化水平與一些其他的因素,一般來說,大部分農業機械的操作都不是很繁瑣,結構上也較簡單,一般人通過一兩次的示范模仿就可以完成農業機械的獨立操作,這就出現了一些村民認為該機械可任意使用,不按說明書的操作規范來使用該機械,這不僅僅是忽視農業機械的壽命,更有可能造成村民的安全財產的損失。另一種情況是 一些村民憑著長期使用農業機械的經驗,在機械出現故障之后,擅自更換零部件而不是去維修站尋求專業幫助,沒有考慮到自身安全性與機械的使用壽命。這些都是部分村民對農業機械管理與維修的概念認識不清所造成的后果,同時這也將制約著農村機械維修與管理的順利發展,一些維修站點沒有客戶,會缺少資金發展下去,進而造成維修網點關閉,一旦機械發生重大的故障就無法得到妥善解決,從而影響整個農業機械化的發展。
3.農業機械零部件與整機供應短缺
在當前情形下,只有農業機械的生產企業在不斷的研發新的機械,不斷地推進農業化的發展,而在消費者與維修商的層面上來看,其仍然維持在固有的使用思想上,即壞了就修,不能修再買一個同型號的,沒有同型號的再買新的。雖然農業機械的研發企業將其新產品推廣至農村,但是沒有穩定的客源來購買新式的農業機械,新式的機械的銷量不佳,供應商便會減少其相關零部件與整機的生產,直接導致一些需要維修的機械沒有相關的零部件進行更換的尷尬情形。隨著市場化的不斷發展,假冒偽劣產品越來越多,在一些調查中我們發現極其個別的維修網點將一些山寨零部件當作正品來給農戶進行更換,以次充好,謀取暴利。這也嚴重影響了農業機械維修行業的正常發展。
二、現代形式下農業機械管理的發展之路
1.完善法律監管保障、形成市場機制
要想將農業機械化維修市場做大做強,其健康的市場運營環境是必不可少的。考慮到目前農戶們對農業機械化的認識的不足與機械化網絡所產生的矛盾,相關監察部門應首先在充分調查之后利用法律法規取締一些沒有運營資質、不專業的維修網點,對于一些違反法律的維修網點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停業整頓、罰款等,以國家規定的法律的絕對權利來凈化、規范整個農業機械維修市場。同時,應成立相關工會盡快制定標準的業務流程與監察監督人員,做到定期對各個維修網點進行突擊、例行檢查,以便于形成良好的市場運行機制。促進農業機械行業的又好又快發展。與此同時,應該對監察監督人員進行合理有效的編制,一旦出現重大情況,要能夠對其進行快速反應。主管部門應該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以促進農業機械管理行業的長期、健康的發展。還有,政府部門應該注意盡早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體系與責任追究制度,對于農業機械的從業人員進行定期的資格認證,提高其服務意識與服務水平。
2.農業機械安全事故處理
農機監理機構在處理農機事故時,必須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準確定性,公正處理。農機事故責任者對農機事故造成的損失,要承擔責任。事故發生以后,操作人員應當立即停車、停機,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并及時報告當地的農機監理機構。農機監理機構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人到現場,盡快解決并恢復秩序。當事人應準確報告經過,協助農機監理機構盡快解決問題。
3.促進農業機械維修站點的網絡化,維護維修網點的合法權益
在當今形式的發展下,農業機械維修與管理已經逐漸的走向了網絡化發展得道路。通過分析發現目前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網絡體系,但與維修站點的分布的情況類似,其規模不大,且分布分散,因而,建設農業機械維修站點的網絡化的下一步是利用政府給的相關政策資源,對個網點的維修人員進行專業技能的培訓,選拔優秀人員定期交流、比賽,這樣有利于整個維修行業的發展,也促進了維修站點網絡化的發展。網絡化布局是農業機械維修站點發展的基礎,在網絡化布局的基礎上,也要形成各級組織互相監督管理的模式。這樣有利于減少相關管理部門的人力財力投入,同時也能提升整個行業的管理意識。
4.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規劃
檢驗方法分為人工檢驗和自動檢驗。農業機械由于工作環境惡劣,設計缺陷等原因給檢驗標準的規范客觀帶來了一定難度,對此省機械所應加以規范引導。例如:拖拉機的發動機、車架號碼極易銹蝕,上一年度檢驗時還清晰完整的發動機、車架號碼,本年度檢驗時已變剝蝕嚴重、字跡模糊不清,必須重新打制號碼。那么重新打制的號碼由誰定制,打制在何位,省機械所應定制統一規范的打制格式。又如:由于生產廠家沒有設計安裝號牌的的地方,目前在用的拖拉機號牌安裝都呈無序狀態,不符合檢驗標準中有關號牌安裝的相關規定。對此省有關部門應責令拖拉機生產廠家設計和制造前號牌安裝位置。
三、總結
我省的農業機械的維修管理的現代化、規范化之路任重而道遠,盡管各方面正在努力,但仍存在較大問題,但我相信,只要精誠合作,我省的農業機械化之路一定會越走越寬闊!
參考文獻
[1]馮蘭新.加強農機維修工作管理,提高農機服務質量[J].新疆農機化,2011,1(1):50-52.
交通警察執勤主要在國、省、縣級公路,市區等,農機進不了城,也上不了高速,出入縣鄉、村級道路為主,交警警力觸及不到,這一區間農機管理法律法規賦予的是源頭管理的權利,顯得相對薄弱,就要有一支正規執法隊伍來管理,成立公安、農機聯合執法中隊既使農機執法正規化、經常化,又能改變農機路面監管的缺失現象。從天長市農機部門和公安部門聯合成立公安農機執法中隊一年前后對照,當地農業機械上牌率上升8個百分點,持證率提高近5個百分點,年檢率則提升了12個百分點,拖拉機違法載人、超載超限現象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2健全鄉鎮、村農機安全監管網絡
農民農閑進城務工,農忙生產“急、短、快”;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村土地新的流轉模式,興辦農機大院、農業、農機合作社成為必然,如何適應這些變化,扎實開展農機管理,建立健全鄉鎮、村農機安全監管網絡已相當迫切。以某鎮已鍵全農機安全監管網絡與某鎮未建立此網絡為例,前者農業機械分門別類建立了到組的臺賬,農業機械注冊、持證、年度檢審等情況一目了然,在鎮、村、組三級安全監管員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提醒下,農機安全生產意識深入人心,農機“三率”也較高;后者只有一本籠統的臺賬,農機上牌率僅為72%,持證率64%,年檢率也只有80%,而且在田檢路查中感覺此地駕駛、操作的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因此,如果村組設安全員,農機大院、合作社有專管員,鄉鎮根據擁有量配備監管員,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分片有負責人,層層落實,齊抓共管局面一定會形成,而且與農機安全生產示范創建相吻合。
3純農田作業小型農業機械實行登記備案
從某鎮調查顯示,300余臺14.7千瓦以下小拖拉機已基本退出運輸市場,從事農田作業,牌證納管率不足30%,甚至有空白的村民組,目前農田作業機械牌證管理免費發放還未實行,如果由村安全員統一標準入戶免費進行檢驗,統一格式登記備案,其中穿插安全常識的講授,再由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錄入建立電子檔,統一制作發放備查卡片,既使農田作業機械在作業區間移動有了“身份證”,又使小農機安全監管有源可尋,如此低成本運作切實可行,農機戶又能接受。
4降低農業機械駕使、操作人員申辦證件成本
為何上牌率與持證率總不均衡,在日常與機手接觸中就不愿持證原因多人多次交流,經費嫌高、時間嫌長仍是主要因素。農機手中大部份農閑外出務工,農忙回來又很急,而申領農機駕駛、操作證件按流程要一個多月,時間上產生沖突;培訓、考試費用加起來1千多元民,機手較難接受;在田檢路查中有些機手駕駛、操作技能很熟就是不愿領證,也有上述因素。可以試行在不降低考試質量的前提下,采用社會化報考,既可減少辦證時間、降低領證成本,從而調動機手辦證積極性,提高持證率。
5對于超長期使用的農業機械制定強制報廢時限
目前,在用的農業機械十年以上不在少數,某地抽查210臺農田作業機械中:收獲機械58臺中有21臺、大型拖拉機45臺中有19臺、小型拖拉機107臺中有42臺使用超過10年,這部份機械缺乏保養,車況差,修理不專業,私自改裝,湊合用等情況也大有存在,大大降低了農業機械安全生產性能,造成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油耗高效率低的弊端也顯而易見,所以限時報廢,應盡快落實,為提高擁機戶更新的積極性,配套農機以舊換新的政策,不僅加快老舊機具淘汰,提高農機現代化水平,又使安全高效的農機作業為農業增收出力。
6增加經費投入,使用先進監管設備
由于經費困難,不少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檢驗方式還未使用檢測設備,送檢下鄉的工作車也未配備,檢測質量難以用標準來規范,使得農機檢驗流于形式。某市8縣(區)無一家擁有正規檢測設備、流動檢測車,僅兩家有簡易檢測裝置,其他都還是人工檢驗,與農業機械現代化建設不相適應,各級農機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改變現狀,以農機安全技術檢驗,促農機安全生產。
7對接公安采集信息,擴大農機違法處置覆蓋面
關鍵詞:農機 監理 地位 作用 問題措施
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已進入前所未有的盛世。中央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農業機械更是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發展,農機在農業生產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農業機械的迅速發展,農機監理工作面臨新的挑戰,農機監理部門應當重新設定思路,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本著“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原則,保證農機化事業的健康發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1、農機監理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農機監理工作是農機主管部門(農機監理站)依照國家和地方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農業機械及其操作使用人員進行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進行注冊登記、發放號牌、行駛證,對登記后的農業機械進行定期檢驗,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發放檢驗合格標志,并對達到報廢年限的農業機械根據國家有關報廢制度,督促其報廢;對農業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工作,考核合格人員發給相應的駕駛證或操作證。
農機監理工作關系到農機的安全生產,關系到廣大農業機械擁有者的切身利益,在協調農機田間作業、道路運輸、跨區作業,提高農機作業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協調供需、安全生產中起到其它組織不可替代的作用;農機部門對機手的培訓,使機手有了一技之長,成為農村先進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的帶頭人和示范者(新機械的推廣應用者),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者,對農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極大地促進作用。
2、現階段農機監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法律依據不健全、不配套
《道交法》及其他法規雖然對農機監理執法對象有所界定,但對執法范圍的界定為鄉村道路和田間場院,這只是農機作業場所的很小一部分,拖拉機要上路搞運輸,收割機上路跨區作業,事故多發的正是上路的機械。上路的農業機械交警不愿管,農機無法管,造成管理上的空白區。
(2)各級政府對農機監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投入不夠致使各級農機監理部門事業經費不足,監理裝備落后,辦公手段落后,效率低下,制約了監理工作的開展。
(3)監理人員配備不夠,特別是鄉鎮農機管理人員不固定、不專職,加之鄉鎮農機管理人員屬鄉鎮領導,工作以當地政府中心工作為主,直接制約了農機監理工作的開展。
(4)農機監理隊伍人員思想素質高低不一,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法律意識淡薄,專業知識匱乏,執法行為不規范,執法紀律不嚴明,重罰款輕服務。
(5)農機監理管理范圍不到位。農機監理僅僅對農用拖拉機、收割機及其駕駛員實施安全管理和培訓,而其他大部分農業機械屬于脫管,比如脫粒機、柴油機、排灌機械、農副產品加工機械等,事故率高發,對這些機械應加強管理。
3、現階段搞好農機監理工作的對策
(1)完善法規,明確農機監理機構執法主體地位。
(2)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法律法規與條例,使政府加強對農機監理工作重視,爭取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