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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financial markets, there exist more serious information asymmetries,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opportunism behavior of market main body, in the absence of moral restriction of external supervision, will cause the discreditable behavior occurs, information economics mechanism which is the cause of credit risk. Our country is a special transition economy countries, in the transition process, between the bank and the enterprise, the enterprise and the enterprise, there is no credit relationship in the real sense, it is composed of previously existing "triangle debts", debt-to-equity swap enterprise, enterprise debts, certificate. Dishonesty phenomenon, the basic order will seriously damage the normal movement of market economy, thus to establish the credit system is an important safeguard financial stability.
Keywords: financial; credit system; system construction; problem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F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前言:
基于我國經濟金融化程度越來越高、市場化發展不斷深化及金融化趨勢不斷發展的形勢下,有一個問題不容忽視,那就是在金融市場高速發展的同時,金融風險也在不停的積累,其中一個重要表現就是信用風險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這對于要建立一個健康運行的金融生態來說,顯然是一個很嚴重的障礙和制約,在征信國家,信用管理行業的產品和服務深入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企業和個人的信用意識強烈,注重維護信用,有著明確的信用市場需求。因此,征信國家的對外信譽較好,信用交易的范圍和規模很大,可以獲得更高的經濟福利,信用與金融體系、銀行體系聯系密切,經濟與金融體系中處處存在著信用,信用是經濟金融運行的平臺。發達金融體系的基礎是健全的信用體系。對于現代化的經濟,沒有一個健全的信用體系和現代化的金融體系是難以健康、快速、穩定地成長的。
歷經幾十年的中國的改革是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信用在我國經濟中的作用日益突顯。然而,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信用缺失問題和現象隨處可見,尤其是銀行體系中的大量不良資產的積累、資本市場中劣質上市公司的充斥,嚴重制約了信用功能的發揮,大大提高了市場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場效率和經濟的活力,惡化了市場信用環境和市場秩序,直接影響到市場體系的完善和資源配置效率。在我國目前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進程中,還存在著許多制約因素。
1. 急需出臺相關法律
中國目前尚無一部調整各種所有制企業的《破產法》。新破產法由于在國企要不要破產這個問題上存在爭議,遲遲未能出臺。同時,現行的《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與信用相關的法律對失信懲罰的力度太輕。
2. 建立健全信用中介體系
信用中介不能僅僅發展征信公司,還需要建立更多相關的金融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擔保中介機構、資質認證機構、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鑒證機構。而在西方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一般都有較為健全的社會信用制度,不僅有一套針對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而且公民個人擁有一個終身的社會安全號,通過這個無法偽造的安全號碼,每個擁有一份資信公司保存的信用紀錄,任何銀行、公司或業務對象都可以付費查詢。一旦信用等級出現有不良記錄,就會造成政治、經濟活動和生活、工作上的極大困難,所以西方人把信用看得和自己的生命同等重要。在這一方面可以看出,我國遠不及發達國家。
二、信用體系對金融經濟穩定的重要性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信用是一個經濟體系正常運行的基本保證,信用問題的存在會阻礙信用行為的發生、阻礙市場規模的擴大,進而限制社會分工,導致經濟運行的低效率。
1. 建立信用體系是金融經濟穩定的需要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日益擴展和復雜化的市場關系逐步構建起彼此相聯、互相制約的信用關系。這種信用關系作為一種獨立的經濟關系得到充分發展,并維系著錯綜復雜的市場交換關系,支持并促成規范的市場秩序。可見,沒有信用,就沒有市場存在的基礎。同時,信用具有貨幣屬性,能夠實現一定的經濟政策功能,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
2.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是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需要
企業是社會信用活動中最活躍的層次,是巨大的信用需求者和供給者。企業進行轉產改制和科技創新,需要通過銀行信貸、證券市場操作和債券的發行等方式籌集大量的生產發展和技術改造資金。但由于信用缺失行為大量存在,使銀行不敢輕易放貸,企業難以通過正常的信用渠道獲取生產發展資金。因此,要擴大市場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就必須加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3.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是防范金融風險和深化金融改革的需要
防范金融風險,必須加強信用制度建設,金融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而信用風險是目前我國最大金融風險。我國的金融風險主要是在經濟轉型過程中,銀行信用規模快速擴張,信用制度不規范、不健全造成的。加強信用制度建設,通過增強借款人償還能力和提高償還意愿,促進借款人提高履約水平,能夠降低銀行業信用風險,從而維護金融安全,保證國家經濟安全。
三、如何推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目前我們的金融市場信用風險之所以累計的如此嚴重,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制度約束的缺失和無效,制度的缺失表現在失信懲戒法律的空白,制度的無效表現在有些制度執行不力,二是我們的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的規制必須以信用制度建設作為突破口,事實上,一些金融工具和制度本身的創新也為信用風險的規避提供了新的途徑,也就是第三方擔保制度,因此,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于打擊失信行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廣大群眾的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總之,在大力推進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面臨著
諸多突出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采取有效地措施,以便更好的推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
1. 培育現代信用服務體系,加快信用服務行業國家標準化
建設,形成完整、科學的信用標準體系
信用服務業具有智力密集、技術密集、專業化程度高、市場集中度高的特點,承擔著信用信息收集、加工、處理和傳遞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風險、促進信用交易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要加大誠實守信的宣傳教育力度,培育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尚。要鼓勵擴大信用產品使用范圍,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支持信用服務市場發展。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依法提供信用信息,鼓勵信用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滿足全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需求。
2. 要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組織領導。完備的法律法規是社會
信用體系建設的制度保障
信息公開是信用信息服務業即征信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可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競爭,有利于公共服務和監管,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在這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四個關系:一是規范與發展的關系。既要規范信用機構和征信行為,還要適應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需要,促進信用業健康發展。二是征信與保護隱私的關系。發展征信業務必須建立在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和企業商業秘密的基礎上,注意平衡信息披露和信息保護的關系。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在隱私保護、信用征集等許多方面要區別對待,各有側重。三是信用活動與其監管的關系。必須明確哪些機構或行為需要監管、誰來監管以及如何監管等問題。四是注意銜接配套,注意與現行法律法規相互銜接配套。
關鍵詞:信息資源建設;利用;問題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G27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7712 (2013) 08-0000-01
我國的檔案網站信息資源建設已初具規模,其總量在逐年的增加,現階段檔案文獻數據庫的建設也在逐漸的加強中,但由于資金與人才和技術等多方因素,我國的檔案網站信息資源建設過程中,依然存在較多的問題,影響檔案信息資源的有效利用。
一、存在問題
(一)可用資源匱乏
1.現階段的檔案品種門類內容載體比較單一。在日常工作中,檔案人員主要是圍繞紙質文書檔案來展開,卻忽略了其它種類與載體的檔案資源,使其它種類載體的檔案在收集環節被忽略,致使其很難形成其它種類載體的檔案,在源頭造成館藏品種的單一匱乏。
2.檔案信息內容的片面性。換句話來說檔案信息就是檔案內容以及表述檔案信息的文字、圖像、聲音以及其他,不能不說是片面的。
3.存在著普遍的狹隘性。檔案作為社會的記錄物,其來源非常的廣泛,包含涉及各個行業,內容十分豐富。但大部分的檔案類信息網站上絕大部分是官方現行文件,卻很難看到諸如經濟、歷史、人物、風俗、科技、軍事等內容,只是檔案內容的豐富特性無法體現。
4.檔案形式科學性欠佳。我國現有檔案館藏,紙質檔案占很大的比例,想將其放到網上,就需要對其進行數字轉換處理,形成數字化的檔案信息資源。但很多檔案網站只是通過拍攝成像技術,將紙質檔案轉化成照片檔案上傳,這對于那些非文本類的檔案資源,其信息根本就不能正常讀取,對網絡用戶的使用造成一定的困擾,影響網上檔案資源的利用率。
(二)現階段檔案網站深層開發少
1.目錄信息多,全文內容較少。目前各上線檔案網站上所提供的檔案信息大多是專題目錄、開放檔案目錄、全宗目錄等目錄級數據,檔案全文能提供的卻很少。這也就意味著,即使能找到所需數字化檔案的有關資料,但其真正的需求卻無法得到滿足,而必須再到檔案館進行查詢。
2.概要介紹類信息比較多,真正深加工產品資源少。名不符實,空有其表。
(三)檔案信息網站特色不突出
第一,網站項目設置雷同,缺少特色與個性,各類檔案網站類目設置基本相同、特色內容不夠豐富,不能給網站到訪者很深的印象
第二,網站特色檔案信息資料少。特色檔案欄目分別要求以不同的級別、類型和方式提供了具有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的檔案信息,以此來顯示本館館藏的不同之處,加強訪問者對該館的感性認知。如果網站缺少了這些特色內容的支持,將會使每一個網站看上去都差不多沒什么太大的區別。
(四)網站技術平臺不統一,信息單一現象嚴重
每個檔案館網站建設時采用的后臺技術是相對獨立的,由于網站技術平臺的不統一性,在線檔案資源獲取模式太過單一,使現有檔案網站實現資源共享平臺和統一資源檢索存在障礙,很難實現在線檔案資源的整合模式。
(五)檢索工具專業性太強而使用介紹信息過少
第一,檢索工具用戶界面專業性太強。在線查閱檔案信息的用戶類型是多樣化不可靠的,但檔案信息網雖面對所有專業非專業人員開放,也設置有“檔案查詢指南”等,但是只是介紹了網上可檢索查閱的內容,卻沒有向使用者解釋諸如“責任人”、“檔號”等一些專有名詞,以及如何才能查找自己所需要的得到信息的方式方法,這也就限制了非專業從業人員對檔案網絡資源的獲取與利用。
第二,檢索工具介紹信息過少。對于檔案檢索,網站通過提供相應的檢索工具來實現。要實現檔案的真正價值和公用,應該取決于檔案信息被利用的程度。檢索工具的種類和作用各不相同,要想利用好檢索工具, 就必須有效充分的利用檢索查詢工具,找尋到有用提示信息,得到需要的完整檔案信息。這都需要檢索工具的使用介紹功能來進行,但現階段檔案信息網站上卻很少有這方面的信息服務。
二、優化解決對策
就當前我國檔案信息資源網站的現狀,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改進。
(一)依托自身有利資源,豐富充實網站
檔案從業人員應該本著分步驟實施、優先利用的原則,對一些珍貴的檔案資源優先進行數字化的轉換,整合采集文件目錄數據,逐步建立形成專門的檔案信息資源數據庫。建設一批特色信息資源,凸顯網站優勢。
(二)保證資源質量提供高質服務
檔案網站信息資源建設本著方便于民、服務于民、尊重于民的宗旨,提供可用、可信的實時檔案信息,站在用戶角度,研究用戶需求,真正實現檔案信息大眾化,為廣大用戶提供高質量的信息服務。
(三)整合資源,共建共享信息資源
應當盡快建立規范統一檔案網站信息資源體系,形成全國檔案網站的帶頭規模效應。真正豐富和充實網站信息資源容量,整合檔案網站信息資源,真正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
(四)提高檢索工具的易用性,方便快捷實現查詢目的
現階段檔案管理人員應深入開發研究網站內容導航檢索工具,為網站到訪用戶提供多功能多渠道檢索通道,真正實現高效方便快速檢索功能,有效的使用網站信息資源。
(五)增強網站到訪用戶信任度,增強粘合度
增強用戶信任度提高服務質量,是檔案信息資源利用發展的必然趨勢。通過服務,增強用戶的信任和依賴程度,使檔案網絡信息資源成為用戶獲取檔案信息的首選途徑。
(六)提高人才培養,增強業務素質
【關鍵詞】 信用 社會信用體系 金融風險 信用風險
【中圖分類號】 F832.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962(2012)10(a)-0162-01
1 信用及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準則,是一個企業正常運行的前提條件,是一個國家繁榮富強的基礎性因素,也是世界各國人民進行溝通和交流的必然要求。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和我國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社會信用顯得尤為重要。所謂信用是指建立在對受信人信任的基礎上、使后者無須付現即可獲得商品、服務和貨幣的能力。[2]信用是伴隨著商品交換一起的,是與商品經濟存在緊密聯系并反映一定社會生產關系的哲學范疇。
2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金融風險防范中的重要作用
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例如,當前惡意拖欠和逃廢銀行債務、非法集資等現象仍然時有發生,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于打擊失信行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會經濟秩序,保護群眾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并真正使失信者“一處失信,寸步難行”。可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以下兩點作用:1:建設完備的信用體系是依法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保證2: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是防范金融風險的基礎
3 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狀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背景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萌芽于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之后,我國社會信用建設逐步推進并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是起步階段,代表性標志是信用評級機構的穩步發展,涌現出中誠信、大公和遠東等一批資信評估公司。第二階段是發展階段,代表性標志是信用擔保機構的快速發展,涌現出中投保、濟南、銅陵、鎮江、深圳等300 多家信用擔保機構。第三階段是進一步完善階段,地區社會信用體系、政府信用披露系統、社會信用中介機構、行業協會信用體系同時起步并協調發展。
經過十余年的不斷探索和實踐,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取得進展和突破。但是,相對與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與西方發達國家150多年征信制度的歷史相比,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尚處在起步階段,社會成員的信用觀念淡薄,信用制度和法規基礎薄弱,征信行業的發展還處在初期,存在著許多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
1:社會普遍缺乏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規范
2:國家信用管理體系機制不健全
3:征信數據未納入有效管理
4:信用評估中介機構不規范且權威性不夠
4 加強信用體系建設,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措施
信用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存在的基礎和必備理念,已經越被大眾所認可。因而,如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的構建,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主義市場濟,防范金融風險具有舉足輕重用。
4.1 加快對信用管理的立法工作
由于我國尚處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受發展階段所限市場發育狀況和社會信用環境都很不理想。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單純靠市場的力量來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政府應在借鑒各國建立國家信用體系的經驗基礎上,采取有效措施,爭取在較短的時期內,以較低的成本初步建立國家信用管理體系,為社會信用體系能自行運營和發展奠定基礎,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當前,應積極推進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信用資料數據庫和實現信用資料的開放,并對信用資料的公開、合法、正當的收集與使用通過立法的形式做出明確界定。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律體系。[3]三是理順監管體制。
4.2 發揮政府在信用制度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政府是國家的人,是公共權力的執行者,也是法律法規的制定者,是信用的關鍵,整個社會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來推動和發展的。同時政府要注重為信用產品的應用創造市場需求,從多方面、多渠道采取措施,鼓勵企業和個人使用信用信息產品,增強企業和個人的信用需求,利用多種手段引導市場交易者進行或者利用信用評級,加強信用行業管理, 監督其合法運行,在全社會范圍內強化信用建設對經濟發展重要性的認識。
4.3 建設征信數據庫,發展信用中介機構
我國應學習和借鑒西方國家先進經驗,奉行“超脫、公正、獨立”的原則,高起點、高標準地扶持、培育專業的資信評估機構;完善信用評估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評估準則、方法和管理辦法。
4.4 引導企業加強信用管理
在市場經濟下,企業是信用風險的主要承擔者之一,因此引導企業加強信用管理就成為有效發揮信用功能、防范信用風險的必然選擇。可考慮從以下兩方面引導企業加強信用管理:一是引導企業加強自我信用控制能力;二是提高信用風險防范能力。
4.5 加快建立個人信用制度
從目前我國信用缺失嚴重的現狀來看,培育社會信用文化, 樹立人們誠實守信的觀念,首要的問題是建立個人基本信用制度,即實行個人信用實碼制及全社會個人信用計算機聯網查詢系統,從制度上約束個人違背信用行為的發生。通過對信用文化的相關制度建設,逐步在全社會樹立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的信用文化,塑造精神文明的新氣象。
一、晉寧縣農村信用體系現狀分析
田東縣是一個農業大縣,全縣27.9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3.1 萬,占全縣人口的82.8%,因此,實現“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繁榮”已成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問題。近年來,特別是晉寧縣被定為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縣以來,縣委、縣政府、縣各金融機構高度重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在全縣宣傳反映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支農、惠農的工作成效,廣大農村營造了“誠信守信光榮”的良好信用環境。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啟動后,晉寧縣開始建立農戶信用信息檔案,并在全縣開展了農戶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村(鎮)創建工作,目前農戶信用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通過采集農戶信用信息后,我縣將會對采信農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凡被評定為信用農戶的都將發放信用證,并給予農戶相應的授信額度,不需抵押擔保農戶便可得到貸款,進一步提高了農戶貸款的滿足率。目前信用農戶、信用村鎮的信用評定工作正在向全縣進行開展中。經過農村信用系統建設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進行研究討論后,我縣目前確定了授信規模:信用評分在90分以上的信用戶額度為15萬元,80分~90分的授信額度為10萬元,70分~80分的授信額度為5萬元。
由于此項工作得到了晉寧縣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為了配合兩個試點村(中誼村、漢營村)的試點工作順利進行,2012年5月5日,晉寧縣政府下發《晉寧縣人民政府關于撥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貸款第一批擔保資金的批復》(晉政復〔2012〕166號),同意撥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貸款第一批擔保資金100萬元,從財政周轉基金中給予安排。存入“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但保資金專戶”。此舉是繼2011年10月縣委書記蔡德生同志帶隊考察廣東省云浮市郁南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2011年12月隆重召開晉寧縣社會食用體系建設動員大會的又一重要舉措。第一批擔保資金100萬元將主要用于對“信用戶”授信貸款的風險保證金。
二、晉寧縣農村信用體系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不斷深入,農村信用體系已經有了一定成果,但目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仍處于建設初期,開放度還比較低。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信用體系建設發展不平衡,相當多地方的群眾信用意識還比較淡泊。信用評定工作建設剛剛起步,信用鄉鎮,信用戶的評定還處在重點試點推廣階段,目前信用鄉鎮的評定只在條件比較好的在昆陽街道辦事處、晉城鎮等鄉鎮而在條件較差的山區農民信用意識相對較低,信用建設意識較為淡泊,導致信用體系建設進程受阻。通過對我縣的涉農金融機構進行調查,農村惡意逃避債務的行為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農村信用環境優化任重道遠。
二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度較慢。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的快與慢,是關系到破解“三農”貸款難的關鍵。從目前的情況看,晉寧縣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是進度慢,需要采集的數據信息較多,一些要素并不真正需要,影響了工作進度。二是農戶信用信息采集成本高,在信息采集過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資金與采集效率不對稱。三是目前農村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人員在業務工作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信息采集工作相沖突時,信息采集人員首先考慮的是完成自身的業務工作,在經費補助不足的情況下,信息采集人員的積極性不高,影響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進度。四是全縣農戶信用信息采集由于是由縣農行、信用社和各村委會信息采集小組同時進行,存在重復采集、信息不能共享等問題。
三是各職能部門支持和配合不夠。晉寧縣自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以來,出臺了《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開展創建“誠信晉寧”活動,以規范農村金融秩序,構建信用支農的新機制。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從工作的推進來看,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量大,面臨的困難和需要解決的問題還很多;各職能部門缺少密切的支持和配合,宣傳面還不夠深入,一些工作處于停滯狀態。
四是擔保方式有待進一步探索和充實。自農村體系建設工作開始以來,晉寧縣縣委、縣政府就高度重視,今天5月份更是重拳出擊,經縣委、縣政府的批準,由政府出資,下撥了第一批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貸款擔保資金100萬元,用于承擔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2個試點村(中誼村、漢營村)農戶進行信用貸款的風險,但由于擔保資金較少,而試點村農戶對資金的需求較大,導致試點工作的協作銀行(富滇銀行)為規避風險,遲遲不能將兩個試點村的信用貸款進行發放,影響了工作進展。
三、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對策
農村信用體系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探索和建設農村信用體系,創建文明守信的和諧農村,對于實現金融良性互動和可持續發展,加快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農戶信用評級工作
農戶信用評級工作是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工作,要在信用評定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嚴格按照《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加強評選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作用,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并根據政府主導、銀農聯動、各方配合的要求,共同構建“鄉鎮政府、村委會、涉農銀行機構、農戶”四位一體的農村信用服務體系。做好職責分工,明確各主要涉農銀行機構和鄉鎮政府、村民委的職責劃分。評級工作的主體,要切實抓好評級的具體工作,努力完成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目標。
(二)加大宣傳力度,推行誠信教育
在廣大農村推行誠信教育,培養信用觀念。要把強化誠信意識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要廣泛宣傳道德規范,大力提倡誠實守信,培養人們的誠信美德。大力營造以講誠信為榮,以不守誠信為恥的濃厚的輿論環境。綜合運用廣播、電視、標語、報紙等公共輿論工具,進行長期和固定的大量的宣傳,建立信用及金融知識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充分調動農村金融機構、基層政府組織等各方資源,形成宣傳合力;要采用符合農村地區特點和形式多樣的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比如組織山歌隊,宣傳隊,文藝隊,如結合家電下鄉;文化、法律、科技、衛生下鄉等活動,到返鄉農民工較多的車站宣傳,在鄉鎮集市、在民間大小節日進行宣傳。使誠信、信用意識深入人心,形成“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濃厚氛圍。
(三)探索建立統一的具有農村特色的信用評價體系
完善的誠信信息系統是金融信用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是建立金融市場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工作。必須采用統一標準開展信用信息采集,避免出現多套體系、多頭采集、重復建設的情況,推進企業和農戶征信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實現農村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四)充分發揮農業生產協會、農村農民合作社的作用
晉寧縣農村農業經濟有許多行業協會如蔬菜協會、花卉協會、農民合作社等,發動和利用各協會、各互助社參與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協助政府部門研究制定信用標準,參與信用征信和評價,甚至負責某些具體的事務性工作。
(五)建立信用獎懲制度
信用獎懲機制是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守信者進行保護,對失信者進行懲罰,發揮社會監督和約束的制度保障。金融行政主管部門或金融機構要通過建立信用獎懲機制,加強與有關行政司法管理部門如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的橫向聯系,對于失信者進行經濟和名譽處罰;對誠實守信的農戶給予鼓勵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大正面宣傳力度,使金融信貸市場形成誠實光榮和守信受益的良好環境。
(六)加快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有效解決農村經濟融資抵押難的問題
一是政府應出臺鼓勵支持信用擔保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大力發展信用擔保機構的同時,建議政府堅持法制化、規范化的發展方向,鼓勵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積極拓展符合農村特點的擔保業務,設立農業擔保機構,鼓勵現有商業性擔保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
二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農村經濟特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擴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申請貸款可用于擔保抵押的財產范圍,探索發展、林權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大型農用設備等擔保方式,規范發展應收賬款、股權、倉單、存單等權力質押方式。
三是允許鼓勵保險公司介入,按照合理負擔的原則,為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提供風險保險。縣政府結合自身財力實際,適時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和獎勵機制。
中國人民銀行晉寧縣支行調研組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 融資 信用保障體系
改革開放以來,在市場經濟大潮和經濟全球化的形勢下,科技型中小企業依靠自身決策靈活、建設周期短、管理成本少等優勢,得到快速發展。同時,科技型中小企業也是具有活力和前景的企業,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對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就業問題的解決有直接的推動作用。
然而,融資難問題成為制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問題,許多中小企業無法獲得銀行貸款,這極大地限制了其可持續發展。信用保障體系的不完善是造成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企業信用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貫徹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信用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獲得資金的前提,完善的信用保障體系有利于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不斷深入發展和規模的擴大,提高企業競爭力。所以,如何構建融資信用保障體系,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問題。
1 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概況
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率較高,當研發后的產品獲得成功時,能迅速占有優勢,而后企業為了進一步擴大規模并回收成本,需要保持技術上的領先性而不被市場淘汰,就要有更多的資本支撐,所以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資金是不過或缺的生產要素,然而,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較小、發展不成熟等原因,使其在融資上處于弱勢狀態,融資問題成為制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大難題。
目前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問題表現:一是直接融資渠道狹窄,間接渠道主要指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時,存在信貸配給問題,銀行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時條件苛刻,易產生惜貸問題。二是融資結構不合理,科技型中小企業主要是依賴銀行等間接融資融資,直接融資比例較低。三是融資體系不完善等。針對這些問題產生的原因,要從整個融資體系的角度出發,從內外兩方面找原因,如下表1所示。
2 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存在的問題
經過多年的探索,我國的信用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信用保障體系也不斷完善。但是信用體系在取得成就、帶來益處的同時,與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差距仍舊較大,其自身也存在一些問題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信用擔保體系不完善
(1)擔保機構管理分散,發展不足。由于多數擔保機構缺乏先進的管理體系,使其在社會信用經濟中發揮的作用很有限,難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求。許多銀行也因為擔保機構自身實力弱的問題,不容易獲得銀行的信任,難以發揮擔保的作用。雖然政策性擔保機構是依靠各地政府出資提供擔保資金,但是地方財政規模小,缺乏后續資金補償制度,容易造成擔保資金不足,也限制了其擔保能力。
(2)缺乏風險分散機制。目前我國在銀行和信用擔保機構之間缺乏一個完善的風險分散機制,避險能力弱,在同銀行談判的過程中往往處于劣勢地位。由于未簽訂擔保合作協議,很多擔保機構也達不到享受國家風險補償政策的要求,金融機構會轉移所有責任到擔保機構上,這就增加了擔保機構的壓力,代償風險一旦發生,擔保機構將無法彌補。
2.2 信用評級體系落后
(1)制度欠缺。1992年以后,獨立于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之外的評級機構開始出現[1]。雖然全國性評級公司已有了較為成熟的信用評價體系,但一套公正、客觀、全面的專門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體系并沒有真正形成,對資信評級機構的運作制度、業務范圍也沒有正式的制度規定,評級報告得不到社會廣泛的認可,評估成本高,使許多科技型中小企業不愿申請信用評級。
(2)有失偏頗,公正性不夠。由于我國的評估業對信用的采集、評價等都分布在不同的職能部門,沒有統一的標準,不同的職能部門也只能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評估,從單一方面進行評價,而不能全面反映企業整體信用水平,從而有失偏頗。
(3)缺少科學先進的評價指標,評價結果共享難。指標在不同行業或一個企業的不同時間段,無法進行比較[2]。另外,由于受到保密原則的約束,評價結果不對外公布,這就限制了企業信用信息的共享,阻礙了企業信用信息的傳播。
2.3 法律政策缺失
完善的法律法規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障體系建設的保障,法律對市場各參與方都具有強制性作用,能保障各方的利益。但是法律和政策并不健全,存在缺陷。
(1)政策上主要表現為國家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夠。與大型企業相比,科技型中小企業得到國家和政府在項目、資金上的支持難度比較大[3]。
(2)法律的不健全是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的一大問題。在市場經濟發展不成熟的條件下,法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體系的建設尤為重要。雖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更加注重法制建設,但是針對信用經濟方面的法律保障作用并不明顯,許多信用核心法律并未制定,只有《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等少數法律涉及信用管理,法律的規定也比較籠統、零散,不能適應各種信用問題的出現[4]。
2.4 信用意識與觀念淡薄
當前,雖然科技型中小企業中也有不少守信的企業,但是整體信用水平仍處于低態,未形成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信用文化,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觀念淡薄。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多數人重利輕信,市場各參與方普遍忽視對信用意識和基本道德觀念的培養,許多中小企業為了擴大再生產,在發展的過程中急功近利,致使失信行為的產生和企業信用文化缺失,導致中小企業信用水平降低,嚴重的直接造成資金流失。
3 信用體系不完善的原因分析
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體系的困難重重,為了更好的進行信用體系建設,有必要對信用缺失現象進行分析,具體分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3.1 政府法律政策的因素
政府在構建企業信用保障體系中發揮著關鍵的作用,政府方面影響信用體系建設的因素主要:一是政府的失信懲罰機制不健全,缺乏相應的處罰規定,對一些逃避債務、失信的企業行為,缺乏剛性約束,對信用好的企業也沒有獎勵和促進措施,這就難以促進企業堅持誠實守信原則。二是缺乏全國的相關信用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法制的不健全主要表現在:信用立法不完備、法律訴訟成本高、司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不到位等,這些方面存在的缺陷間接地維護了違約者的利益,鼓勵了企業的失信行為。
3.2 企業自身的原因
一方面是我國中小企業員工素質較低,由于長期受封建傳統道德觀念的影響,人們對信用的重視程度較低,而且每個人有不同的教育背景,素質參差不齊,有許多企業家缺乏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理念,忽視企業信用文化建設,因而企業信用文化意識較低[5]。另一方面是沒有專門的信用管理職能部門,企業內部尚未確立信用管理制度,所以很難形成科學的信用管理體系。
4 加強融資信用體系建設以解決融資難問題的具體措施
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信用體系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在提高全社會信用意識的基礎上,加強信用機制作用的發揮,并利用法律、法規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信用體系的建設。
4.1 加強企業內部信用管理
(1)提高企業人員誠信意識,從思想上進行轉變。借助大眾媒體的工具,大力宣傳信用意識的積極作用,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使大眾能自覺樹立誠信意識,同時要發揮其監督功效,支持、鼓勵守信企業,懲戒毀約等不守信行為。企業還要把信用觀念加入到企業理念中,加強內部誠信教育,在企業內部形成良好的信用氛圍,提升企業形象。
(2)制定企業內部信用管理規范。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基礎是規范的內部信用管理,要引導企業加強信用管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第一,建立獨立的企業信用管理部門,建立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分析調查客戶信息,并及時掌握國家政策、銀行信用貸款狀況等,保護自身利益。第二,要提高風險防范控制能力。信用風險無處不在,制定企業內部信用管理規范,增加剛性約束,使企業保持良好的信用度。
(3)加快企業產權制改革,明確產權。明確法人信用的法律責任,把責任落實到具體負責人,避免出現互相推諉責任的現象,明確的產權形式是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前提。
4.2 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
(1)完善信用擔保和風險分攤機制。許多大型商業銀行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實力弱,沒有可供抵押的資產,而不愿意給其貸款,這就需要發揮信用擔保機構這個第三方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體系是世界各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普遍做法[6],對融資進行信用擔保是解決融資和銀行惜貸問題的有效措施。為了降低風險,要建立擔保風險分攤機制,把風險進行分攤。例如,日本的擔保機構和銀行就對風險進行分攤,擔保機構承擔70%,其余的風險由銀行承擔[7]。由此,對我國來說,我們要借鑒日本的做法,使擔保機構、政府、銀行等共同承擔融資風險。同時要完善再擔保機制,建立區域型再擔保機構,對擔保機構進行風險再分散[8]。
(2)加大對擔保機構的政策和資金的支持力度,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政策性擔保機構資金的來源主要是財政收入,在此基礎上,政府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可增加商業銀行對企業的投資信心,也可刺激其他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投資。
(3)學習先進的評級技術,健全征信系統。一方面,對相同的業務,各地區的評級機構可相互聯合,加強彼此之間的聯系,提高整體信用評級質量,保證其權威性和科學性。另一方面,建立完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9],投資者可通過數據庫了解到融資企業的詳細信用信息,很大程度上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幫助。
4.3 建立健全信用體系法律法規
信用除了需要道德的約束外,還需要有強制性的法律和法規,要盡快完善立法,依靠法律維護正常的企業信用關系。目前,我國針對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規還處于空白狀態,要盡快制定《我國企業信用法》,進一步完善《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措施,使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做到有法可依。同時實行信用獎懲制度,對企業實行分類監管,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要對企業信用采取激勵機制。二要建立信用預警機制。三要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對失信者采取監管措施,實行嚴重失信者淘汰機制[10]。
5 結語
本文主要從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體系建設的視角出發進行研究,認為要完善信用體系,要注重信用意識的培養,從信用擔保和評價體系及相關法律法規方面進行建設,以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但不管怎樣,解決其融資難問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長期摸索前進,而如何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障體系更是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還需要我們的不斷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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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貨物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失信懲戒
招投標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信用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招投標制度建設的核心內容之一。《招標投標法》頒布實施以來,招標投標辦法逐步被社會接受和認同,被各行各業廣泛采用,取得很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但因慣性使然,在招標投標活動中仍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的現象,如圍標、串標、弄虛作假、中標后不兌現承諾等。這些現象歸根結底反映出的都是企業的誠信問題。隨著改革的深入,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開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起決定性作用,信用在市場中的重要性逐步顯現。因此,彰顯和保證貨物招投標的公平公正性,探討建立貨物招投標信用體系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南京貨物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的意義
1.南京貨物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是一種探索
2002年,南京市政府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建設信用南京城,做誠信南京人”工作的意見》,提出通過加快誠信道德體系建設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務、商務和社會誠信建設。此后,在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行業信用體系和信用服務體系建設上進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重要進展。目前建設工程、交通行業等由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信用評價結果已在招標投標中得到采用,對招投標行業的信用體系建設起到促進作用。但建設工程和交通工程招投標涉及的企業主要是本行業內的施工類企業,貨物招標投標中更多的是制造商、零售(貿易)類企業,因數量龐大、類型多樣、企業管理水平參差不齊,信用管理難度較大,目前還不具備全部進入招投標信用監管的條件。如果把這部分企業的信用全部納入到招標投標信用管理體系中去,會有效擴大招投標企業信用管理范圍,有利于提升整個招標投標市場企業信用度。從建立社會信用體系角度看,貨物招投標體系只是冰山一角,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一部分。
2.南京建立貨物招標投標信用體系條件具備
建立招標投標信用體系首先要有政策支持和保障。南京建設貨物招標投標信用體系的政策保障條件已基本成熟。2007年9月,江蘇省先后頒布實施了《江蘇省企業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備案辦法(試行)》《關于建設政府部門對企業失信行為聯動懲戒機制的意見》,對全省行政區域內企業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使用及監督管理作出規范。強調要在各類招標項目中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把企業信用信息查詢報告作為信用信息,有效地降低了招標風險。
2013年省政府辦公廳又頒發了《江蘇省行政管理中實行信用報告信用承諾和信用審查的辦法》《江蘇省社會法人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公用事業單位在行政管理方面實施信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信用報告、信用承諾、信用審查等。信用管理制度對失信企業、企業法人失信行為等進行了分類并制定了懲戒措施。
2013 年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2013年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明確提出要推進政府部門示范應用信用信息和產品,要求相關單位制定信用產品在工程(貨物)項目招標投標中的應用措施,完善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并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期限。
3.南京貨物招標投標市場呼喚信用體系建設
南京貨物招標投標活動已開展多年
運行比較正常,但也存在不少問題。(1)貨物招標投標活動中投訴投標人失信比重較大。對近10年貨物招標投標投訴情況分析表明,投標人弄虛作假中標比例較高,約占總比例的20%。弄虛作假花樣繁多,比如,在資格條件、檢測報告、產品數據上弄虛作假;其中串標、圍標最多,約占12%,包括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或圍標、投標人與機構串通投標。這還不含中標后不兌現承諾及未被發現曝光出來的中標項目。企業的失信行為不僅給國家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嚴重制約和影響了招投標市場的正常發展,造成社會資源的嚴重浪費,更是對公平公正誠信底線的公開挑戰。例如,投標人串通投標抬高標的額,使中標價比工程實際造價高出一倍甚至更多。在設備招標投標中一經發現利用假檢測報告參與投標并中標,一定作取消中標資格處理,原項目需重新招標。這一過程不僅對其他投標單位造成不公平,重新招標也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新形勢下更需要研究如何加強貨物招投標信用體系、行業誠信建設,嚴厲打擊和制裁虛假和違法行為的方法和手段。
(2)企業期待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環境。由于失信成本較低,守信又得不到鼓勵,許多企業競相選擇用失信行為來非法獲取標的。不僅使嚴肅的招標投標的競爭機制流于形式,非法獲利也使企業在提高自身競爭力上失去動力。在經濟學中這是一個低效率的納什均衡。如果投標企業在信息不對稱的招投標市場中,都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則做出選擇,不惜失信甚至違法犯罪,最終陷入不講信用的惡性循環中, 就會形成效率低下的納什均衡[1]。絕大多數企業對弄虛作假和失信行為是不齒的,他們希望在一個公平公正、高效的競爭環境中發展,憑自己的硬實力名正言順地參與競爭并奪標,用自己的誠信行為演繹企業的精彩,提升企業的聲譽,獲取企業的正當利益。
(3)招標人希望選擇信用良好的中標企業。招標人作為項目的發起者、設備材料的采購主體,不僅希望中標單位報價合理,更希望中標單位能按承諾供應高質量貨物,并能享受到良好的售后服務。但在招標投標實踐中,中標單位違約情況較普遍。有的甚至以低價中標,實際供貨時以次充好或不履行當初的承諾。或中標后不踐約而使標的重新招標。這么做不僅嚴重影響了招標項目質量、進度,也占用了招標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成本。近年來,招標人意識到考察了解投標企業信用狀況的重要性,在招標項目資格、評標辦法中增設了投標企業信用條件。但目前由于對投標企業信用沒有權威評估標準,招標人設定的信用條件很不規范,甚至與《招標投標法》要求相悖。招標人希望能有規范的投標企業信用評估標準作參考判斷依據,在誠實信用的招標投標環境獲得雙贏。
二、招標投標信用建設的嘗試和探索
我國提出和推廣信用建設較遲,目前在理論研究和制度建設上尚處于探索階段,無完善的體系模式可借鑒。一些地區勇于嘗試,積極探索,積累了較多實踐經驗。各地信用建設模式大體可分為政府主導模式和市場化模式兩種。
1.政府主導模式
政府主導模式。信用評價的主體為政府相關部門,比如,招投標監管部門、資質管理部門等。企業的信用等級由相關監督部門根據了解掌握的企業財務狀況、業績、從業人員、不良行為記錄等作出綜合評價。企業只能被動接受政府部門的信用評級結果,無法主動改變或提升自己的信用等級。在交易中,如果采購人在參與資格上設定了信用等級條件,未達此信用等級的企業將被拒之門外。這種模式以蘇州市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比較典型。
主要做法是,由建設部門牽頭建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以建筑市場掌握的各方責任主體資質(資格)管理信息數據庫為基礎,建立信用檔案管理系統;以網絡監管系統為主要載體,建立信用信息記錄系統;以“蘇州市建設領域信用信息網”為窗口,建立信用信息系統。由蘇州市招標辦對招標機構公示考核結果,招標人將結果作為自選委托招標機構信用資料的參考依據。在投標資格審查階段,蘇州市招標辦提供投標企業信用檔案及財務狀況、業績、從業人員和不良行為記錄,供招標人查詢或咨詢。
2.市場化模式
市場化模式信用評價的主體為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息的采集、評價均由信用服務機構實現。該機構為招標人提供投標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在交易中投標企業需向信用服務機構購買信用調查報告或資信評級報告,采購人通過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調查報告或咨詢評級報告了解對方的信用情況。政府部門的主要作用是通過立法,制定相應的“游戲”規則,對征信、資信評級、信用交易等進行規范管理。浙江省的市場化模式比較典型。2008年,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信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機構聯合發出《關于在全省重點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應用企業信用報告的通知》,要求在全省重點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推行由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企業信用報告制度。實施五年來,行政區域內投標企業信用狀況明顯提升,AA級企業由原來的70%上升到79%,BBB以下的企業數量明顯下降。
三、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1.招投標信用體系不夠完善
政府主導模式的不足表現在:一是由于受行政成本因素影響,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收集企業資質、執行建設程序、投標、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工程造價計價、科技進步、建筑節能等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記錄,綜合評判企業的信用度和信用等級。所設定的企業信用評價指標不可能細化到工程建設的各個方面,難免掛一漏萬,影響企業信用評價的全面性。二是評價依據主要是企業生產經營中所公開的信息,對大部分沒有公開記錄的信息難以收集,對收集到的信息難以甄別,影響評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三是這種模式忽略了項目業主對相關企業的主觀評價。
市場化模式的主要問題表現在政府部門監管和指導的滯后,市場信用服務機構以贏利為主要目的,水平參差不齊,導致一些企業用金錢左右或影響無良機構評價和定級,信用評級報告質量和真實性無法得到保證[2]。
2.信用服務市場需求與供給雙重不足,遲滯了信用體系建設步伐
目前, 以信用服務機構為評價主體的市場模式下,企業不具有通過使用信用信息產品達到減少交易風險、降低交易成本的意識。有些企業甚至盲目認為購買信用信息增加了成本。由于認識不足,導致社會對信用產品的需求不旺,限制了信用評價服務機構的發展。從信用服務供給上看, 國內有實力提供高質量信用產品的機構極少,信用市場規模小,經營分散,行業整體水平不高。信用服務機構沒有能力建立一套完整、科學的信用調查和評價體系, 從而難以向社會提供高質量的企業信用評價報告,影響了社會對信用產品的信任,陷入信用需求雙方互相制約的惡性循環。
3.法規缺失,獎懲措施不能有效實施
對企業的不良行為,目前都只采用曝光、與資質資格升級掛鉤、進行招投標的標前提示等手段予以懲戒。但這些措施在法律層面缺乏支持。國家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遏制市場各方主體的失信行為。行政監督機構也缺乏相應的監督手段和措施,在企業隱私保護與信用信息曝光關系上,法律上還是一片空白,急需通過完善信用法律法規加以解決。
四、建設南京貨物招標投標信用體系的實踐
1.完善政策法規,落實監管責任
建設南京貨物招標投標信用體系,需要完善的政策法規引導和保障。在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2013年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中,明確市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辦公室(簡稱市貨招辦,下同)為“深化工程領域和招投標領域信用治理”的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和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出了《關于在全市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活動中實行企業信用報告制度的通知》,明確在全市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中實行企業信用報告制度,并由市貨招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督查。2013年市貨招辦積極推進貨物招投標的信用體系建設,在信用產品的應用、信用服務機構的管理、招標投標失信懲戒機制等方面開展調查研究,并將研究成果應用于招標投標實踐。
2.建立信用評價標準,科學規范信用評價
要使社會全面、客觀、便捷地了解企業的信用狀況,就必須建立一套客觀、公正、統一的評價標準。市貨招辦根據貨物招標的實際情況和近年來的實踐,建立了南京貨物招投標領域信用評價標準指標體系,評價標準指標采集主要遵循四個原則:一是信用信息的有效期限原則,對采集的信用信息規定合理期限;二是信用信息的量化原則,能量化的全部量化;三是評價結果自動生成原則,采用數字化技術自動合成結果,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四是市場化原則,評價采用市場化模式,將最終的評判權交給市場。最大限度地保證了信用評價標準指標的科學性、合理性,有效規范和引導了信用服務機構的信用評級工作。
3.加快引導和培育信用產品市場
信用產品市場的主體是招標人和參與競標人,即信用產品的供求雙方[3]。引導和培育市場的關鍵點在于滿足雙方對信用信息的需求。其中規范和管理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信用服務行為至關重要。企業信用報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這個服務機構必須按市貨招辦制定的投標企業信用評價指導標準,作為招標投標領域投標企業信用評級依據,統一評級內容和標準。同時又要按信用信息評價指標,收集投標企業的相關信用信息,以保證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權威性、合法性。
市貨招辦在引導和培育信用市場中的作用,一是為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提供企業信用評價的規范性文件。目前企業信用評價指導性標準已出臺了材料設備制造類、批發零售(貿易)類、施工類三個行業標準,基本涵蓋貨物招標中可能涉及的各種企業類型。二是制定市場活動規則,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制定出臺企業信用報告中信用等級標準,招標人可對照標準設定準入等級門檻。明確規定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中必須使用規范的信用報告,明確規定企業信用等級列入資格審查條件和評標因素等。同時,制定了對守信企業的激勵機制,對信用等級高的企業招標中給予加分獎勵,招標人可優先選擇信用等級高的企業。
4.鼓勵信用服務機構有序發展
我國信用制度建設起步較晚, 信用服務機構的發展也處于初始階段,存在運作不夠規范、信用評價標準雜亂、信用中介機構發展空間窄、定位不準確等諸多問題。信用服務機構的健康發展是培育信用市場的關鍵因素。南京貨物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中采取政府引導、吸引社會多元化投資、市場化運作等多種方式積極培育信用服務中介機構。對進入南京信用市場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做出須經有關部門備案;機構人員、資質、條件設施要達到專業化信用評級機構要求;信用服務企業自身的業務流程、信息采集、信用評級、信息、檔案管理要符合相關管理要求;所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必須公示等準入前置條件規定。以規范準入條件、控制發展速度、有序推進發展形成信用服務業的良好競爭,鼓勵發展高質量信用服務機構,提高行業服務能力和水平。
5.建立健全招標投標失信懲戒機制
貨物招標投標活動中失信懲戒機制是保障活動正常健康開展的重要措施。市貨招辦在建立貨物招標投標體系中,重視并建立完善的失信懲戒機制。通過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充分運用網絡信息傳播的獨特優勢,宣傳誠實守信的先進典型,加大對嚴重失信行為的打擊和懲戒力度,強化對重點項目和招標投標中突出問題和重點問題的信用監管。使失信行為個體間的矛盾上升為失信者與全社會的矛盾,依靠市場經濟內生的力量,實現全社會對失信者的聯防懲戒[4]。利用失信懲戒機制威懾失信者,使其提高失信成本,從而促使投標企業重視企業信用,規范企業信用行為,誠實參與招投標活動,促進公平、高效、誠信的招投標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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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信用 農村信用體系 信用建設
一、農村信用體系的涵義
隨后人類根據時代、背景以及學科的不同,賦予了信用多種多樣意義。可以從幾個層面來對信用做出理解: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是指借貸雙方的關系;從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有兩層含義,一是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關系,但凡“契約”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是當時交割的,存在時滯,就存在信用;第二層含義是指雙方當事人按照“契約”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肩負的義務;而在信用創造學派的眼中,信用即為貨幣,貨幣就是信用,信用創造貨幣,信用形成資本。筆者認為農村信用體系大體是指金融機構,借貸者以及農村基層政府三者間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的金融環境,其中農村中小企業為主要借貸者。
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相對于我國城鎮的信用體系,農村信用體系顯然有許多更不完善的地方,其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信用體系的建設缺少法律的保障和制約
主要集中體現在立法不健全和執法力度低兩個方面,我國不僅缺少關于農村信用的具體法律法規以及各項失信行為的詳細懲罰措施,而且對失信行為的制裁不足,不僅使失信行為難以從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滋長了一些個人和企業的惡意失信,從而加大了信用風險。
(二)缺少信用綜合管理機構和信用數據庫的建設
目前我國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基本上覆蓋到了全國,總體而言農村地區已納入到征信體系當中。但是在收集、整理、核準、評估、查詢信用信息等方面難度較大。這是由于目前農民的經營形式多,許多農戶存在多種經營,半數的農戶存在人口臨時流動。最終導致農戶信用信息原始資料調查采集困難且信息多變而且真偽較難辨別。
(三)農村信用中介機構建設的不完善
雖然在部分發達地區的農村金融機構較為多樣,類型更為豐富,但事實上目前在我國大部分農村只設有農村信用社這一單一的金融機構來作為信用中介。農戶貸款渠道選擇性單一,只能在當地農村信用社貸款,發生異地貸款的可能性很少。除此之外,一些社會中介機構的自身信用就較差,經常提供虛假錯位信息和不真實的評估審計等等,往往會誤導廣大農民和鄉鎮企業,加大信貸風險。
(四)農戶自身認知的局限性
根據農業普查結果,我國大多數農民對于金融知識的了解甚少甚至一些農戶缺乏基本金融常識。調查顯示,在一些地區,僅有大約十分之一的農戶對于網上、電話、手機銀行等存在了解,但大部分都未操作過;約一半的農民不會使用ATM機;72%左右的農民不知道信用卡的功能,甚至有一部分農戶不知信用卡為何物,更別提一些金融衍生產品,信貸款種類和政策了。最為重要的一點是許多農民自身根本沒有學習和了解的欲望。
(五)農村金融信息提供服務滯后
農村現有的信息提供服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農民對于金融知識的了解,但是仍然無法與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相同步。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現有的金融信息交流渠道不暢,信息利用率不高,信息資源配置不完善,信息網絡化進程較慢。筆者在進行調研中發現,絕大部分農戶不會去當地金融機構或者上網主動了解金融知識,而金融機構也很少有主動為農戶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的。
三、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措施
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為完善其建設發展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快征信立法,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我國的法律中并沒有為農村信用體系提供直接依據的法律法規基礎,而征信立法可以依法規范金融機構、農戶、鄉鎮企業,政府等金融市場參與者的行為,為信用參與者提供透明、統一、穩定的指導標準,保障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社會信用活動健康有序的發展。
(二)建立統一的農村信用信息系統平臺,提高信息整體質量
以人行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平臺征信系統為依托,加快農村個人征信系統建設。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研發一套完善的農村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采集模式,建立獨立的農村信用信息數據庫,包括金融信貸信息、稅務、司法判決、交通、電信、水電費等一切與企業及個人有關的信用交易信息,構建起涵蓋農牧戶全部信息的共享系統。把征集范圍擴展到每一個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使每個公民都能有自己的信用檔案并且農戶信用檔案要符合科學性和實用性
(三)建立符合農戶特點的評價體系
農戶信用評價就是在農戶信用檔案的基礎之上,運用數學、運籌學、計量經濟學等定量分析工具,加入專家分析判斷,提煉信用評價標準,以簡明的符號或分值標識農戶償債能力和意愿。農戶信用評價是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開展農村信貸活動的前提條件,只有通過其的全面推廣,才能改善農村的金融生態環境,達到在信貸風險的前提下,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四)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
一方面我國農村的信用擔保機制的建設仍處于起步階段,關于擔保行為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建設尚不完全,擔保機構和擔保組織發展緩慢,擔保的方式范圍和作用有限;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的農業生產集約化程度較低,仍然以小農經濟為主體,抵御風險的能力較弱,我國的鄉鎮企業自身規模較小,收到資金流動不足、資產狀況不佳等因素的影響,發展也受到一定的制約。為了農村經濟發展,增加廣大農戶的收入,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要求我們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推動擔保機構的市場化公司化。成立農戶聯保協會,推動農戶自保聯保的形式。擴大擔保機構的服務范圍,鼓勵社會資金進入農村市場。發揮政府的作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的建設。
(五)發揮基層政府的引導作用
因為目前,與我國農村現狀相適應的農村信用體系還沒有建設起來,我國農村市場仍處于計劃經濟的陰影之下,所以政府在此時必須發揮引導作用。首先,基層政府必須做好自身信用的建設工作,取得農民對于基層政府的信任,以便進一步展開工作;此外,基層政府要加強在農村地區的宣傳教育,提高農戶對于農村信用體系的認識,為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最后,政府既要借鑒國外先進的制度經驗,又要結合國情,引進培養專業人才,研究制定出符合自身地區狀況的的農村信用體系,包括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具體措施細則等等。
(六)提高農民的自身素養,加強其對金融知識的了解
政府要加強農村地區的基礎教育,加大財政教育投入,提高師資力量;拓寬金融知識傳播渠道。創新金融知識傳播載體。合理布局農村金融網點。加快培養農村金融知識宣傳隊伍。加強督促檢查,制定獎懲措施。
四、建設我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意義
(一)推動農村地區經濟發展
當前,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的發展正處于一個結構大調整時期,由小農經濟向集約經濟過渡,由自然繁育向現代生物技術轉變,但是農村經濟的轉型和調整受農村資金流動性不足的制約較大。推動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能夠引進社會資金,保證農業生產的資金供給,幫助農戶和鄉鎮企業發展技術,改善產業結構,提高收入,推動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夯實農村長遠發展的基礎。
(二)有利于農村市場經濟的建設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但是當前由于農戶的受教育程度較低,金融知識薄弱,信用觀念淡薄,并且法律法規不完善,懲罰力度不大,農戶失信成本較小,導致農村市場經濟中惡意違約失信逃債的現象較為普遍,這嚴重擾亂了農村市場秩序,阻礙其經濟發展。推動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有利于通過規范農村經濟主體的行為,規范農村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其順利運行。
(三)有利于農村精神建設
中國有悠久的信用文化,而現代農村中長期存在的失信行為不僅與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相悖,而且會滋長不良風氣,不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不能對經濟和政治建設起到有益作用。因此,推動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大力弘揚誠實守信的誠信觀,在農村普及信用、征信、失信知識教育,對凈化農村風氣,提高農戶知識素養,具有大力的推動作用。
關鍵詞:中小企業;信用;融資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7年2月7日
一、問題的提出
2015年下半年,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頒布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指導下,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全面推進中小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指出:“中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地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抓手和重要組成部分,是助力中小(微)企業、農戶融資發展的有效手段”。也就是說,征信作為兼顧專業性和獨立性而存在的客體機構,通過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收集、記錄以及合理評估、判斷企業和個人的相關信息,進而幫助個人和企業形成各自的信用檔案,這種檔案有助于我們合理評價其履行信用責任的能力,因此可以說它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內容。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在近些年中逐漸成為了大家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中小企業作為我國市場經濟和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主體,它的穩健成長對于我國整體經濟運行的穩定性來說具有不可忽視的感染力。中小企業存在著經營穩定性差、信用觀念不強、可供抵押的實物資產少、發展規劃不明確、資信度不高等問題,嚴重阻礙了其直接和間接融資渠道。這導致他們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民間資本,流動性不足問題越來越突出。通過廣大學者的研究發現,信用信息的不完善是目前決定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資金輸入的最主要因素。由此可見,我國當前急迫需要利用企業征信系統,尤其是中小企業征信體系的完善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并讓該系統成為中小企業發展瓶頸的突破口。那么,如何通過中小企業征信體系的完善來有效解決其融資難題,將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問題。
二、我國中小企業征信體系發展現狀
(一)全國企業征信系統。央行作為我國征信業發展的監督、管理單位,同時也兼顧著征信的責任。央行最初是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組織建立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隨著后續發展逐步形成了電子化的三級聯網運行系統,再經過一系列升級改造后,于2006年完成了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征信系統的構建。同時,我國央行開始在國內部分省市試征集中小企業信用信息,通^對試點問題的改進最終在企業的基礎數據庫中建立了中小企業這一單獨的部分。根據國家文件,2013年央行將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合并并改稱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近十年間,全國企業系統的覆蓋范圍不斷擴展,截至2014年底,我國企業征信系統接入機構數1,724家,其中接入小微型金融機構1,179家。截至2015年底,該系統共收錄了全國超過2,100萬戶企業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其中的1/4存在著信貸記錄,全年日均查詢次數達到24萬。2016年末,我國基本建成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一步實現了企業信息互聯互通。
(二)我國征信服務機構。目前,我國的征信機構主要分為三大類:首先,以政府牽頭的信用信息服務機構,這類機構是政府為響應國家號召而設立的征信機構;其次,社會征信機構,這類機構規模上并不大,且其發展水平在各地區表現不一,主要擔任企業信用服務的職能;最后是信用評級公司,納入我國央行統計范疇之內的信用評級公司的數目已超過了70個。從業務和規模上來看,我國征信業逐步呈現一種多頭壟斷的局面,少數幾家征信機構,比如金誠國際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國際企業信用咨詢有限公司、美國鄧白氏上海咨詢有限公司等,他們的業務覆蓋范圍達到了全國市場的絕大部分,而其余的征信企業根本無法與它們相比。
(三)企業征信法律法規。近些年以來,我國政府通過依次頒布多部相關法律法規來推進征信行業達到并維持其運行上的高效發展,比如2012年國務院頒布并于2016進一步完善的《征信業管理條例》,2013年央行頒布實施的《征信機構管理辦法》,以及2015年頒布的《企業征信服務機構自律公約》。雖然我國在企業征信的法律體系建設上一直向前邁進,但是目前我國依然缺乏對于小微企業來說更具針對性的法律法規,相關體系的建設和健全仍然需要引起關注。
三、我國中小企業征信體系發展困境
(一)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1、信用觀念薄弱。從當前情況來看,我國中小企業中屢屢出現缺乏誠信、不守信用的現象。一方面中小企業大多以追求經濟效益為主,而忽略了信用問題,一些企業中甚至存在著許多逃債、偷稅、漏稅、弄虛作假的情況,因此信用信息的披露可能會因此給他們帶來許多麻煩;另一方面中小企業本身規模較小、所面臨的破產危機較大,他們會擔心信用信息的披露會外泄商業機密,使企業在競爭中處于弱勢地位。這些因素都導致他們不會主動上報信用信息,為我國的征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礙。
2、缺乏內部信用管理機制。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根源實際上在于信息的不對稱,也就是說,投資者不能清楚地了解小企業自身以及其融資項目的具體信息。由于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對于信用的重視度明顯不足,僅有個別企業設置了單獨、專業化的信用管理部門。在他們的財務資料中也存在著要素不全、數據缺失、財務報表不平衡等問題,這些都導致了小企業先天的信息缺失。還有許多企業中連最基本的財務制度都是不健全的,這加大了征信工作中信息收集的難度。
(二)中小企業征信監管力度不足
1、法律基礎薄弱。本文在前面也提到截止到目前,我國最新頒布的一些法律法規,其中上升到法律和行政法規層面的僅有《征信業管理條例》一部,而其余兩部――《征信機構管理辦法》和《企業征信服務機構自律公約》均屬于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范疇,約束力較小。并且,這些文件的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國征信業的建設提供了很好的指導作用,推進了我國企業征信系統的發展,然而他們并沒有對中小企業的征信體系建設做出任何具有針對性的規定。此外,盡管《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法律中對于企業誠信做出了一定約束,但是仍然沒有專門用于中小企業信用的有效規定。所以,目前我國在中小企業信用和征信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面幾乎是空白的,使得我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構建過程缺乏真實有力的法律支持。
2、監管體系不健全。一方面現在我國的政府部門在征信機構設立時一般按照信息咨詢企業的標準對其進行工商登記注冊和管理,在市場準入上未能對征信機構的技術水平、準入資格和行業標準等實行必要的監督和管理。這就使得現有的征信公司間水平差距較大,各個公司良莠不齊,進而導致征信機構缺乏信譽,降低了公眾對征信行業整體的認可程度;另一方面在行業規范層面,我國目前僅采取分市場監管模式對企業的信用進行初步評級,沒有對企業的信用登記、信用擔保以及信用治理等給出明確的監管主體和監管標準。
(三)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的協調統一難度大。企業經營涉及到許多政府部門,包括工商、稅務、法院、財政、技術監督等多個單位,同時也涉及到許多非政府部門,包括銀行、電信等多個單位。各個機構部門都有自己獨有的信用信息系統,采取的信息采集標準也不盡相同,且為保護客戶權益,這些信息通常不便于公開。這就導致我國目前亟待一個全國通用的信用信息平臺。此外,除了央行設立的全國性的征信系統,各個地方政府也都牽頭建立了許多不同的征信系統,信息的重疊導致了資源的大量浪費,同時造成使用者信息查詢的不便。
四、健全我國中小企業征信體系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內部信用機制。健全我國中小企業征信體系的構建,首先要從中小企業自身入手,通過加大宣傳、推廣、定期培訓等方式提高中小企業中內部人T的誠信意識,還可以通過政府鼓勵政策來正向引導中小企業積極自主申報企業信用信息。另外,還需要加強中小企業內部的信用監督治理機制,推進中小企業財務機制的構建與發展,同時可單獨建立一個信用信息監管部門,大力培育相關優秀人才,從而提高信息質量。
(二)完善中小企業征信的相關法律體系和監管體系。需要明確的是,目前限制我國中小企業征信系統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就是缺乏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監管環境。為保障未來中小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一是要從征信數據公開、使用和保護的角度對其進行法律強制力約束;二是加強“第三方征信”法律制度的建設;三是建立健全失信懲罰措施。在監管體系方面,加大包括銀行、工商部門、社區、公用事業收費單位、勞動部門、司法部門在內的其他部門在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建設中的監督作用。
(三)構建協調統一的中小企業征信共享平臺。首先,政府要進一步發揮其引導作用,通過規定統一的、系統的征信標準來協調和整合全國各部門、各機構所搜集的征信數據,建立全國通用的中小企業征信共享平臺;其次,通過更加完善的優惠政策來鼓勵更多的中小企業積極響應號召,加入到征信系統的構建中來。目前,“互聯網+”大數據征信成為熱點,逐步實現央行征信系統與網絡資源的對接,用大數據的科學方法計算互聯網中數量繁多的變量,能將更多其他的有用信息也歸入征信系統之內,對這一平臺的應用將帶領我們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征信共享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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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發展以及在農村經濟中活動的日趨活躍,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主體,與其相適應的信用體系建設相對緩慢,嚴重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一)相關立法建設步伐滯后,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體系建設無法可依。
我國的征信體系建設起步較晚,征信立法工作也進展緩慢。目前,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沒有一項法律或法規為征信業務活動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據,特別是近年來快速發展起來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個特殊的經濟主體,其信用活動和信用體系建設更是無法可依。2007年國家頒布實施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明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濟主體地位,這為進一步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掃清了制度障礙。然而,由于該法未就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經營活動等過程中的信用行為做出創新性規定,致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級評價、信用信息共享和管理等問題無法明確,使參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各方職責不清,甚至是相互推諉,嚴重影響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進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二)政府主導推動作用不足,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展緩慢。
近年來,人民銀行各基層機構緊緊依靠地方政府,組織各涉農金融機構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地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序開展,也取得了積極的成效,對當地農村經濟活動提供了較強的信用支持。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涉及的領域和部門較多,無法僅依靠幾個部門來完成,此項工作的系統性和復雜性決定了地方政府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主導地位,而目前地方黨政部門對此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和投入規模都不夠,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缺乏系統性和可持續發展理念,沒有系統性、長遠性規劃,特別是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具有實質推動作用的關鍵性工作,地方政府主導推動作用明顯不足。這就導致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所涉及的相關部門無法統一思想認識,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展緩慢,特別是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這種快速發展的新型農村經濟組織來說,相應信用體系建設更無法及時配套跟進。
(三)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缺位,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活動無所適從。
隨著農業生產方式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體系建設成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內容,而現有的農村信用體系基本上是以農戶為主線,開展了農戶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信用等級評價工作,而沒有把當前快速發展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這個新興農村經濟主體納入到農村信用體系的征信主體范圍,使農民專業合作社處于征信真空,在信用活動中無所適從,從而嚴重制約了其籌融資活動和經濟交易行為。同時,現有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沒有全局性建設規劃,基本上由農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機構獨立開展,這就難免導致建設工作的片面性,信用體系建設和征信對象選擇都以農村信用社自身利益和業務發展需要為基本原則,由于沒有充分認識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對促進自身農村金融業務發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征信對象仍然是以農戶為主,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其它經濟組織很少,而且征集和積累的征信主體相關信息僅限農村信用社內部掌握,其他機構和經濟主體既難以共享又難以認可。這種片面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使農民專業合作社被排除在農村信用體系之外。
(四)信用短缺的剛性約束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信用建設的瓶頸。
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目前處于起步階段,信用活動較少,信用信息的不對稱程度較高,加之初創時期經營模式不規范、管理粗放等因素影響,形成了自身信用短缺,直接制約著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信用短缺的主要表現為:第一,信用程度受自身建設拖累。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目前運行機制不完善、財務管理能力差等原因,為了自身利益,財務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財務信息失真的風險較高,導致信用程度會受到自身建設的拖累。第二,逃廢債務的高風險使信用短缺程度被放大。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缺少必要的金融知識和信用意識,當其財務狀況不佳、信用觀念不強時,它們逃廢債務的風險會較高,而其信用短缺程度因這種高風險被相對放大。第三,運行管理模式不完善使信用程度大打折扣。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監管體制不完善,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管理模式不規范,資金來源、流向無法有效監控,財務報表數據真實性低,使其信用程度被大打折扣。信用短缺加大了資金供需雙方交易的信息成本,并且這種信用短缺是剛性的,道德風險加大,也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信用建設的瓶頸因素。
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體系建設的幾點建議
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體系建設,可以有效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能力,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的培育,使其自身信用建設和外部信用環境建設形成良性循環,進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體系建設可以促進整個農村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進一步推動現代農業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一)加快農村信用法律體系建設,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法律體系建設滯后是當前征信工作的最大掣肘因素,因此,加快征信立法建設是當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當務之急。應進一步加快征信立法建設,明確信息征集主體,規范信息征集及使用行為和范圍,為信息征集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通過農村征信的法律、法規和行為標準的建立,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責任,使其信息的征集、管理、信用等級的評價和失信行為的懲戒有法可依,以解決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體系建設中的征信主體確定、信用行為監督和信用等級評價等相關問題,進而推動農村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
(二)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到農村信用體系之中。
地方政府應充分認識到農村信用體系在推動區域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視程度并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制定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全局性長遠規劃和工作機制,積極發揮政府的主導推動作用,協調和推動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共同維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明確各方職責,形成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完善的整體工作思路,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興農村經濟組織及時納入到農村信用體系之中,并逐步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完善工作推向深入。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體系建設可以借鑒農村信用社對農戶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的做法,先由農業銀行負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和信用等級評價等工作,然后在條件成熟時,在地方政府的主導推動下實現與農村信用社等涉農金融機構共享整個農村信用體系征信主體的信用信息,逐步建成比較完善的與區域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農村信用體系。
(三)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建設,提高信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