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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企業環境治理方案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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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環境治理方案

        第1篇: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關鍵詞】煤炭企業;環境成本;環境成本核算;環境成本控制

        環境奠定了人類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同時也不斷制約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煤炭行業是環境污染最嚴重的行業之一,其環境問題是伴隨著礦區的開發建設而產生的。煤炭是經濟發展過程中必不可少的能源之一,然而,煤炭資源的過度開采和浪費,礦區生態環境的急劇惡化和難以恢復治理,必然會嚴重影響煤炭行業的自我發展和人類的自身生存。因此,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選擇必須是加強環境成本核算,強化環境成本控制。

        一、企業環境成本的定義

        人們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背景下都廣泛使用著環境成本的概念,但由于沒有公認的環境會計準則對環境成本的定義、內容和分類提供統一的標準,因而到目前為止國內外會計學界對環境成本的認識存在著很多意見分歧。筆者認為環境成本是指企業為了預防、恢復或補償因其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或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而采取一系列措施的成本,以及因為耗費自然資源或生態資源所發生的實際成本。

        二、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的必要性

        (一)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

        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實行保護資源的基本國策,合理開發利用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當代人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不能以耗竭資源和環境污染的方式來取得。煤炭企業具有突出的行業特點,加強煤炭環境成本的核算和控制有利于促進企業關注環境問題,抑制企業短期行為,引導企業從長遠利益出發,加大環保投入;有利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把企業自身的發展和社會發展協調起來;有利于合理配置資源,降低社會成本,增強整個社會的發展潛力。而這些都是和可持續發展的內涵相符合的,同時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所要達到的目標。

        (二)煤炭企業環境成本的特征

        1.環境成本在煤炭成本中的比例較高。煤炭的生產過程,既是煤炭產品的生產過程,又是生態環境破壞、資源枯竭的過程。煤炭企業在產品生產過程中,既要支付產品生產本身的成本,又要支付環境破壞、資源枯竭方面的費用。

        2.煤炭企業環境支出比其他企業高。隨著煤炭生產的發展,煤炭資源越來越少、大范圍的地表塌陷、大量煤矸石的堆積,導致大量耕地被占用和破壞、大量廢水廢氣的排放,引起周邊耕地的劣化和空氣污染。因此煤炭企業因資源環境破壞而付出的代價和保護資源環境而支付的費用與其他行業相比更高。

        3.煤炭企業環境成本呈上升趨勢。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在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的同時,環境意識逐步強化,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完善,這必然導致煤炭企業環境保護的投入和支出的增加,致使企業環境成本構成內容和數額的逐步增加。另外,煤炭企業生產活動特點決定了煤炭環境成本隨著開采年限的延長不斷上升,為實現可持續發展而發生的成本、投資和付出的代價越來越大。

        三、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核算概述

        (一)環境成本的確認

        煤炭企業環境成本的確認條件有兩個:一是導致環境成本的事項已經發生;二是環境成本的金額能夠合理計量或者合理估計。

        企業在確認環境成本時,要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發生的環境成本支出或應承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支出都應作為當期的環境成本;凡是不屬于本期的環境成本支出,即使是當期已經支付,也不應該在本期進行確認。同時,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資本化支出和費用化支出的界限,凡環境支出的效益涉及幾個會計期間的,應當作為資本化支出;凡環境支出的效益僅涉及一個會計期間的,應當作為費用化支出。

        (二)環境成本的計量

        環境成本的計量單位主要是貨幣形式,但是由于環境本身的特點,又不能僅僅限于貨幣,可以輔之以實物、技術計量單位,如噸、立方米等物理量單位和污染濃度等化學量單位,從而使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對于企業的財務情況得出一個清晰的印象。

        (三)環境成本核算的科目設置

        筆者認為企業對環境成本的核算,應該在不改變現行會計核算結構的基礎上,增加新的環境會計科目,以及在現有科目下設置新的明細科目,從而使得環境成本單獨而清晰地反映出來,又不影響原有的整體會計核算。例如:

        1.設置專門的“環境成本”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業預防、維護、治理環境發生的各項支出和因環境污染而負擔的損失。在此一級科目下設置“生產經營內成本”、“管理成本”、“研發成本”、“采購和銷售環節成本”、“其他成本”等二級明細科目,還可根據煤炭企業環境成本的特點,設置“折舊費”、“排污費”、“綠化費”、“地面塌陷補償費”、“資源稅”、“環保教育費”等三級明細科目。

        2.在各類資產類和負債類科目明細下設置環境明細科目,主要用于輔助環境成本的核算:固定資產——環境資產、原材料——環境材料、無形資產——環境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環境支出等。

        四、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原則及方法

        企業環境成本核算不是終點,它的最終目的是對環境成本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從而使得企業的相關環境決策達到最優。環境成本控制是指企業通過對環境成本核算所提供環境成本信息的基本分析,采用一定的方法,對環境成本形成過程中有關因素加以控制,達到相關環境法規的要求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進而實現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最優目的的過程。

        (一)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應遵循的原則

        1.經濟性原則。對煤炭企業而言,環境成本控制行為不僅要實現經濟效益目標,同時還要實現一定的社會效益目標。但是隨著環境法規的日益嚴格,企業的環境成本逐步上升。如果煤炭企業對環境污染缺乏預防機制,或者預防機制不夠嚴格,那么企業將面臨著巨大的環境治理成本。因此,煤炭企業在進行環境保護時,也應該充分考慮環境保護成本投入的邊際收益,即每增加一單位的環境保護成本投入而減少的環境治理成本的成本量,尋找環境保護成本投入與環境治理成本之間的最佳結合點Q(如圖1所示)。2.預防為主原則。根據1-10-100法則,如果環境問題在產品設計、生產流程階段解決,只需付出1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內部解決(比如上升為內部失敗成本),則需要付出10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外部解決(比如上升到外部失敗成本),這時企業將付出100份的代價。1-10-100告訴我們,企業要控制環境成本的支出,就必須從源頭開始控制,比如從產品的設計、生產工藝的選擇、原材料的選擇等,盡可能將環境影響問題控制在污染產生之前,也就是預防控制的思想。

        3.全面控制原則。環境成本主要是由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所引起的,這種影響貫穿于企業的整個生產經營過程,包括從產品研究開發、材料采購、生產制造、銷售使用及回收處置等一系列過程。這就要求企業改變傳統的以“末端治理”為主導的環境成本控制方法,實施企業全過程的環境成本控制。

        (二)綜合利用生命周期法和作業成本法進行環境成本控制

        2.預防為主原則。根據1-10-100法則,如果環境問題在產品設計、生產流程階段解決,只需付出1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內部解決(比如上升為內部失敗成本),則需要付出10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外部解決(比如上升到外部失敗成本),這時企業將付出100份的代價。1-10-100告訴我們,企業要控制環境成本的支出,就必須從源頭開始控制,比如從產品的設計、生產工藝的選擇、原材料的選擇等,盡可能將環境影響問題控制在污染產生之前,也就是預防控制的思想。

        3.全面控制原則。環境成本主要是由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所引起的,這種影響貫穿于企業的整個生產經營過程,包括從產品研究開發、材料采購、生產制造、銷售使用及回收處置等一系列過程。這就要求企業改變傳統的以“末端治理”為主導的環境成本控制方法,實施企業全過程的環境成本控制。

        1.基于生命周期的環境成本控制。生命周期指的是一個產品(過程或作業)從“搖籃到墳墓”的過程,包括原料的取得和加工,生產運輸和銷售,使用、再使用和維護,回收和分解,以及最后的處置。企業傳統成本控制的范圍僅限于制造成本,產品生命周期成本控制擴大了企業傳統環境成本控制的范圍。

        煤炭企業實施產品生命周期法控制環境成本主要步驟為:

        第一步,將產品生命周期劃分為:設計階段、取得原料階段、生產加工階段、銷售階段、使用及廢棄階段;

        第二步,進行各個階段的成本計算;(每個階段可以劃分環境作業,對各個環境作業進行成本核算)

        第三步,提出各個階段的環境成本控制方案,并比較分析各種方案對整個生命周期環境成本的影響,即各方案產生的經濟效益及環境效益;

        第四步,選擇環境成本控制最優方案。

        2.基于作業成本的環境成本控制。作業成本法下的環境成本控制主要是對生命周期各階段計入產品成本部分的環境成本的控制。

        在傳統的會計領域里,環境成本通常是歸集在制造費用中,并采用傳統的分配標準,如直接人工、機器工時等將其分配到不同的產品或過程中去。由于成本的發生與費用分配標準之間缺乏直接的因果關系,結果往往導致成本信息的扭曲。作業成本法(ABC)即基于作業的成本計算法,是指以作業為間接費用歸集對象,通過資源動因的確定、計量,歸集資源費用到作業上,再通過作業動因的確認與計量,歸集作業成本到產品或顧客上去的間接費用分配方法。作業成本法為作業、經營過程、產品、服務、客戶等提供了一個更精確的分配間接成本和輔助資源的方法。

        作業成本法計算分配及控制環境成本的基本步驟:

        (1)確認和計量各類環境資源耗費;

        (2)定義環境作業,劃分環境作業中心;

        (3)將歸集的環境資源或投入的其他環境成本分配到每一個環境作業中心的成本庫中;

        (4)將各個環境作業中心的環境成本分配到產品;

        (5)以各作業中心為單位,采用具體措施對環境成本進行控制。例如,首先對各作業中心制定環境成本控制標準;其次根據企業下達的環境成本控制標準制定定額標準;最后,對各作業中心進行業績考評。

        五、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多采用傳統成本核算模式,沒有對環境事項進行單獨核算

        我國煤炭企業采用提取環境治理保證金、可持續發展基金、轉產發展基金等專項資金的方式用于環境保護及可持續發展,但由于各種因素的限制,還沒有對有關的環境事項進行專門的會計核算,而是將環境事項所發生的費用計入原煤成本和管理費用及營業外支出。這樣的核算方式雖然比較簡便,但是作為高污染行業,環境成本對企業具有較大的影響,沒有單獨反映環境成本,首先,企業管理層不能對環境成本進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因而不能準確把握環境成本對企業經營產生的風險,無法對環境成本進行有效的優化;其次,社會各監管部門無法從財務上清晰地了解企業各期的環境保護和治理情況,且不能對企業的環境治理資金進行有效的監管。

        (二)缺少專門的環境成本控制體系建設

        環境成本控制的目標是平衡環境對企業經濟效益和對環境效益的影響,然而我國大多數煤炭企業只是遵循環保法規和政府部門的要求,相應進行了污染減排、環境保護、生態建設,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環境效益,卻沒有進行單獨環境成本核算,更沒有建立系統的環境成本控制體系,不能有效控制環境成本。因此企業無法更好地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協調發展,這對可持續發展是不利的。

        六、完善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的對策建議

        (一)健全法律法規,制定環境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在我國,要想成功推行環境會計,必須制定環境會計法律法規。首先,應完善《會計法》,將環境會計核算、監督,以及環境信息披露列入《會計法》,以法律形式確定它的地位和作用;其次,盡快制定環境會計準則,在準則中明確規定環境會計要素,以及確認、計量和披露問題,使環境會計核算操作規范化;再次,建立環境會計制度,使環境會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會計人員掌握;另外,應強化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職能,對企業環境會計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實性進行審查與鑒定。

        2.預防為主原則。根據1-10-100法則,如果環境問題在產品設計、生產流程階段解決,只需付出1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內部解決(比如上升為內部失敗成本),則需要付出10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外部解決(比如上升到外部失敗成本),這時企業將付出100份的代價。1-10-100告訴我們,企業要控制環境成本的支出,就必須從源頭開始控制,比如從產品的設計、生產工藝的選擇、原材料的選擇等,盡可能將環境影響問題控制在污染產生之前,也就是預防控制的思想。

        3.全面控制原則。環境成本主要是由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所引起的,這種影響貫穿于企業的整個生產經營過程,包括從產品研究開發、材料采購、生產制造、銷售使用及回收處置等一系列過程。這就要求企業改變傳統的以“末端治理”為主導的環境成本控制方法,實施企業全過程的環境成本控制。

        (二)綜合利用生命周期法和作業成本法進行環境成本控制

        2.預防為主原則。根據1-10-100法則,如果環境問題在產品設計、生產流程階段解決,只需付出1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內部解決(比如上升為內部失敗成本),則需要付出10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外部解決(比如上升到外部失敗成本),這時企業將付出100份的代價。1-10-100告訴我們,企業要控制環境成本的支出,就必須從源頭開始控制,比如從產品的設計、生產工藝的選擇、原材料的選擇等,盡可能將環境影響問題控制在污染產生之前,也就是預防控制的思想。

        3.全面控制原則。環境成本主要是由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所引起的,這種影響貫穿于企業的整個生產經營過程,包括從產品研究開發、材料采購、生產制造、銷售使用及回收處置等一系列過程。這就要求企業改變傳統的以“末端治理”為主導的環境成本控制方法,實施企業全過程的環境成本控制。

        1.基于生命周期的環境成本控制。生命周期指的是一個產品(過程或作業)從“搖籃到墳墓”的過程,包括原料的取得和加工,生產運輸和銷售,使用、再使用和維護,回收和分解,以及最后的處置。企業傳統成本控制的范圍僅限于制造成本,產品生命周期成本控制擴大了企業傳統環境成本控制的范圍。

        煤炭企業實施產品生命周期法控制環境成本主要步驟為:

        第一步,將產品生命周期劃分為:設計階段、取得原料階段、生產加工階段、銷售階段、使用及廢棄階段;

        第二步,進行各個階段的成本計算;(每個階段可以劃分環境作業,對各個環境作業進行成本核算)

        第三步,提出各個階段的環境成本控制方案,并比較分析各種方案對整個生命周期環境成本的影響,即各方案產生的經濟效益及環境效益;

        第四步,選擇環境成本控制最優方案。

        2.基于作業成本的環境成本控制。作業成本法下的環境成本控制主要是對生命周期各階段計入產品成本部分的環境成本的控制。

        在傳統的會計領域里,環境成本通常是歸集在制造費用中,并采用傳統的分配標準,如直接人工、機器工時等將其分配到不同的產品或過程中去。由于成本的發生與費用分配標準之間缺乏直接的因果關系,結果往往導致成本信息的扭曲。作業成本法(ABC)即基于作業的成本計算法,是指以作業為間接費用歸集對象,通過資源動因的確定、計量,歸集資源費用到作業上,再通過作業動因的確認與計量,歸集作業成本到產品或顧客上去的間接費用分配方法。作業成本法為作業、經營過程、產品、服務、客戶等提供了一個更精確的分配間接成本和輔助資源的方法。

        作業成本法計算分配及控制環境成本的基本步驟:

        (1)確認和計量各類環境資源耗費;

        (2)定義環境作業,劃分環境作業中心;

        (3)將歸集的環境資源或投入的其他環境成本分配到每一個環境作業中心的成本庫中;

        (4)將各個環境作業中心的環境成本分配到產品;

        (5)以各作業中心為單位,采用具體措施對環境成本進行控制。例如,首先對各作業中心制定環境成本控制標準;其次根據企業下達的環境成本控制標準制定定額標準;最后,對各作業中心進行業績考評。

        (二)建立統一的環境成本控制中心

        煤炭企業大多規模龐大,組織機構層次多,要想環境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必須在企業內部建立一個統一的環境成本控制中心,從全局出發考慮問題,協調企業內部各部門的關系,對環境成本作出科學的規劃;對各部門的環境行為進行監督,從整體上對環境成本實施控制;避免各部門各自為政的無效行為,促使各部門在顧全大局的基礎上降低本部門內部的環境成本。

        (三)選擇恰當的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方法

        企業環境成本的發生貫穿于整個生產經營活動的始終,從開始的產品設計到最后的產品報廢回收,都有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因此,企業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也應該貫穿于整個生產經營過程,從事前的規劃、事中的監控到事后的處理,進行全過程的管理與控制;由于煤炭企業生產經營和成本核算的特點,即容易劃分作業,建議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采用生命周期法和作業成本法相結合的方式,從而更有利于環境成本的準確核算、全面控制。

        (四)提高文化控制對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影響

        企業文化作為一種無形的控制力量,控制效果比傳統控制手段更持久、更深刻。當文化控制實施效果良好時,全體員工具有共同的價值觀念和行為規范,控制成為一種內化的自覺行動,可以減少對傳統控制手段的使用,大幅降低成本。因此,將文化控制運用于企業環境成本控制之中能夠對其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濮津.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構成與變化規律分析[J].煤炭學報,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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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吳玉祥.環境成本會計方法研究[D].大連:東北財經大學,2004.

        [4]丁東杰.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研究[D].青島:山東科技大學,2007.

        [5]肖序.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研究[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7.

        [6]許家林,孟凡利,等.環境會計[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4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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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周薇,張婧.淺議企業環境成本控制[J].財會通訊,2007(6).

        [9]張天蔚,甄國紅.運用作業成本法核算企業環境成本[J].財會月刊,2008(3).

        第2篇: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1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循環經濟理論基礎

        i.1循環經濟與環境成本的概念內涵

        對于循環經濟(circulareconomy)的概念,不同的文獻有著不同的表述,但基本上達成共識的是循環經濟的三個主要的概念內涵:(1)循環經濟是一種物質閉環流動型經濟;(2)循環經濟要求遵循生態學規律把經濟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降低到盡可能小的程度;(3)循環經濟的根本是環境保護,在降低資源消耗的同時減少環境污染,最終實現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可以概括地說,循環經濟是指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遵循生態學規侓和減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環(recycle)的“3R”原則,在資源投入、產品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回收的全過程中,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是實現經濟和環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一種重要的實踐形式和經濟模式。

        關于環境成本的概念和分類,目前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標準。聯合國統計署(UNSO)在1993年的“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體系”(SEEA)中將環境成本分兩個層次:一是因為自然資源數量消耗和質量減退而造成的自然資源價值的減少;二是環保方面的實際支出,即為了防止環境污染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和為了改善環境、恢復自然資源的數量或質量而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政府間專家工作組(ISAR)于1998年通過的《環境會計和財務報告的立場公告》對環境成本定義為:本著對環境負責的原則,為管理企業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而采取的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的費用開支,以及因企業執行環境目標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該定義將企業對環境的負荷影響和預防措施支出作為環境成本的主要核算內容。日本環境省于2002年3月了的《環境會計指南》給出了環境保全成本的定義:即用于防止、控制或者避免環境負荷的產生,消除環境影響,對引起的環境危害進行補救或是有助于以上工作得以進行的以貨幣單位計量的投資和費用。國內學者祝立宏認為環境成本按與環境資產的關系可以分為:自然資源耗減費用、維持自然資源基本存量費用、生態資源保護費用和生態資源降級費用。王曉燕認為環境成本是指企業因預防和治理環境污染而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以及由此而承擔的各種損失。具體包括環境污染預防成本、環境污染治理成本、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成本及環境損失,其中環境損失是指企業承受的各類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損失。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環境成本的概念內涵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因預防和治理環境污染而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反映人們進行環境資源保護而付出的代價;二是因環境資源數量消耗及質量減退而造成的環境資源價值的降低,反映人們未能保全和恢復環境資源而造成的損失。環境成本的具體內容包括環境污染預防成本、環境污染治理成本、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成本及環境資源損失等。

        1.2環境成本控制的理論基礎

        循環經濟與環境成本控制的都是從價值的角度考慮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都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考慮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兩者的差異是其概念內涵的范圍大小不同,循環經濟是從價值的角度考慮資源的重復利用和是發展循環經濟的一個重要內容。環境效益主要體現為清新的空氣、健康舒適的人類生活環境,環境成本主要表現為企業為進行清潔生產及污染排放控制方面的費用開支。

        循環經濟中的利益主體主要包括社會、企業、公眾三方。社會的利益主要表現為發展循環經濟可以使整個社會的資源發揮最大效用,使人類對自然環境的污染達到最小,從而為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建立起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企業的利益主要表現在將廢棄物接受為生產要素后可得到的好處,以及從節約使用資源中得到的好處,這會增加企業的收益。受污染者的利益主要表現在如果企業不采用循環方案將廢棄物直接排放,受污染者的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等將受到損害。從這個角度來看,受污染者的利益是一個負值,是需要得到保護的一方。發展循環經濟不僅是企業的事情,也不僅是政府的事情,它是整個社會的事情,它需要企業的積極參與、政府的大力推動、公眾的熱情支持。在技術上可行的“循環”在實踐中不一定會變成“經濟”行為,推動循環經濟持續發展必須把利益當做連接各方的重要紐帶,協調好循環經濟各方的利益關系,使循環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有利可圖,使企業和個人對環境資源的外部效益內部化,使污染者承擔治理成本,使受害者得到補償。這樣,循環經濟才會真正成為一種自覺的經濟形態,而不是單純的、被動的。如果忽略了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各方主體的利益要求,循環經濟就很難真正“循環”起來。

        人類經濟活動中對于自然資源的使用通常可分為三種方式:一是線性經濟與末端治理相結合的傳統的“用完就扔”方式;二是僅僅讓再利用和再循環原則起作用的資源恢復方式;三是包括整個“3R”原則且強調避免廢物優先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方式。循環經濟強調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環境友好,遵循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的“3R”原則,要求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和環境代價,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做到生產和消費“污染排放最小化,廢物資源化和無害化”。所以只有第三種資源利用方式符合循環經濟的理念。所謂“零排放”是指無限地減少污染物和能源排放直至為零的活動:即利用清潔生產、“3R”原則及生態產業等技術,按照避免產生一循環利用一最終處置的廢棄物優先處理順序,實現對自然資源的完全循環利用,從而不給大氣、水體和土壤遺留任何廢棄物。從環境成本控制角度看,污染排放最小化以至零排放的循環經濟理念一方面直接減少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治理費用,另一方面減少環境資源因數量消耗或質量減退而造成的環境資源價值損失,由此實現企業環境成本的有效降低。

        2當前我國企業環境成本控制存在的問題分析

        循環經濟強調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環境友好,要求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因此循環經濟下的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無論從空間還是從時間來說,都應是以可持續發展戰略為基礎,將環境成本控制貫穿于產品存在的全過程。而傳統的成本控制只是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勞動耗費進行約束和調節,糾正偏差,以實現預定的成本目標,它沒有考慮對宏觀社會成本的考核,與循環經濟模式的要求相違背。具體表現在以下不足。

        2.1企業環境成本管理體制不健全

        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走過了一條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對企業環境污染的監管標準及其處罰力度相對比較寬松,加上地方政府出于地方財政稅收收益的考慮對企業環境污染的監督管理力度也不足,至今也未建立起企業環境污染的影響評價體系,無法對企業環境成本的進行測算。企業環境成本控制在實踐中大多采用事后處理法,體現的是末端治理理念,具體表現為在污染發生后企業設法予以清除,核算時把已經發生的有關環境支出確認為環境成本。這種方法并不改動原有生產工藝流程,只著眼于對現行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環境支出進行控制,對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影響不大。據統計調查分析,由于目前對企業業績的評價缺乏單獨的關于環境成本控制的考核指標,許多企業受短期利益行為驅使,采用事后處理法,不僅缺乏對環境污染的預防意識,而且對己經發生的環境污染治理也不積極,從而導致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環境治理支出巨大,不少企業甚至因此陷入財務危機。

        2.2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成本收益不匹配

        成本的經濟實質是價值耗費與補償的有機統一,而傳統會計所依賴的成本觀念,屬于狹義的成本概念,只核算微觀的經濟成本,對環境成本計量只考慮了如綠化費環境污染罰款等項目,對潛在的環境成本忽略不計。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環境成本,它忽略了對宏觀社會成本的考核,易使企業虛增收益,間接鼓勵企業以犧牲環境透支未來為代價謀取當前的經濟利益。另一方而,企業在成本控制中注重生產成本的管理,注重企業內部實際成本降低途徑的選擇,而忽視供應與銷售環節成本的發生,忽視企業環境成本管理;環境成本控制目標不明確,沒有具體的指標來保證目標的實現;環境保護意識差,企業很少主動考慮環境成本,不能預先積極地采取措施降低企業對環境的損害;大多企業在受到處罰時,才不得不控制環境成本(如在產品出口受到限制時,才想到要控制環境成本),這樣往往給企業造成較大的損失,從而限制了企業長遠發展,不能適應可持續發展戰略對自然資源消耗的成本補償要求。

        2.3企業環境成本信息披露不充分

        目前大多數企業的環境成本控制主要停留在對企業自身所產生的污染物“三廢”的處理上,不能把環境成本控制貫穿于產品生產的全過程;成本控制的范圍只是局限于企業內部實際發生的成本,而不包括存在于企業之外的環境成本。在企業成本核算中也沒有包括環境成本,對產品的設計、采購、消費等階段的環境成本均沒有考慮,更沒有將其納入成本控制范圍,因而企業成本控制范圍過于狹窄。同時,由于沒有考慮環境成本的隱蔽性和缺乏規范的成本確認和計量方法,直接影響了企業財務成果的真實披露,導致成本的可比性差,使得企業對環境支出的控制不力,成本上升。更重要的是,在企業會計準則中,未充分考慮環境責任和環境風險,對環境會計要素沒有給子確認。由于缺乏環境會計行為規范標準,也無法統一環境會計核算的對象及披露模式,對現實和潛在的環境責任及其面臨的環境風險等環境信息披露不充分,使投資者或潛在的投資者不能真正了解企業內在的風險。

        3基于循環經濟的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措施

        基于循環經濟的企業環境成本控制主要從四個環節入手:源頭上提高自然資源的價格,加工過程中增加環境補貼和稅收優惠,結果環節提高污染物的排放成本,從總體上加強環境評價與信息披露,降低循環經濟實施的交易成本。

        3.1提高自然資源的初始價格,促使資源循環利用

        目前我國自然資源的初始市場價格普遍偏低,致使企業節約資源和循環利用廢棄物的動力相對不足,阻礙了循環經濟在企業的推廣應用。如2012年江蘇工業用水的價格為每噸2.15元,循環利用廢水的成本為每噸2?3元,企業沒有循環利用廢水的經濟動力。過低的自然資源初始價格使得節約資源的投入產出效益不高,也使循環利用廢棄物和環境污染治理不具備技術經濟比較優勢,形成了所謂“循環不經濟”的現象,嚴重阻礙了循環經濟在企業的推廣應用。自然資源初始市場價格過低的根源主要在于三個方面:一是基礎礦產資源產權不清,管理混亂,國家投入的巨額資源勘探費用沒有得到合理補償,大量礦產資源被一些人利用各種途徑私挖亂采,造成礦產資源開采成本過低,回采率不高。二是國有礦產資源及水資源的資源使用費偏低,如煤炭資源稅每噸只有3?5元,占市場價格的比重不足3%,更有造成少數人低價甚至無償使用國有礦產資源。地下水和河流徑表水的取水費過低,如黃河上游的一些支流取水費每噸不足0.2元。三是資源開采企業以礦工惡劣的勞動條件和極低的工資待遇為代價換取資源產品的低成本和銷售暴利。因此,進一步理清和界定自然資源的產權,提高部分自然資源的稅收比率,制訂嚴格的維護礦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合理工資待遇的法律法規,通過這些措施提高自然資源的使用和開采成本,使自然資源的初始價格真正反映其價值,推動企業發展循環經濟,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

        3.2提高污染物排放成本,促進循環利用廢棄物

        我國發生環境污染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企業的環境成本被大量低估,沒有充分考慮環境成本要素構成并進行計量與核算,特別是沒有充分考慮企業廢棄物排放造成的環境污染的危害及其治理成本。這使得我國企業的產品低價格建立在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代價之上,也使得以保護環境為目標而循環利用廢棄物不具有經濟上的比較優勢。企業作為其產品的生產者,應當為其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廢棄及污染物排放負責,也應當為其產品在使用及報廢過程中可預見的廢棄及污染物排放負責。所以,在產品生產過程中,企業應控制和減少廢棄及污染物排放,對無法通過循環利用達到無公害利用的廢棄物,需要交納相應的排污費,將排放污染的外部環境成本內部化。廢棄及污染物排放形成的環境成本成為企業成本的組成部分,影響產品的價格形成,推動企業循環利用廢棄物以降低環境成本,提高循環利用廢棄物的比較經濟效益。因此,以產品制造商為環境成本控制的核心,實施產品生產者的環境責任延伸制度,使制造商對其產品在消費使用及報廢回收階段產生的環境污染承擔責任,迫使從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的角度企業增加生態設計和環保投入,以有效地進行循環利用和回收處理的方式設計和生產產品,從源頭預防污染產生。

        3.3建立企業環境影響評價體系,加強企業環境成本信息披露

        環境成本信息的分析和應用是指人們借助企業的環境成本數據,結合企業的環境負荷指標,及早發現企業所存在的環境問題,預測在環保方面進行努力所需付出的代價,為管理層在企業環境保護關鍵領域的決策提供支持。政府應加強和完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環境保護評價的指標體系,并將納入國有企業的業績評價指標體系中,實行環境保護指標一票否決制。政府主管部門應對企業環境污染影響及環境治理投入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價,防止企業將環境成本外部化,企業應建立環境成本核算方法體系,詳細核算企業在環境治理方面發生的成本費用及產生的環境改善結果,并對相關信息進行公開披露,進而申請獲得環境補貼和相關稅收政策優惠。當企業總體上獲得的環境收益(含環境補貼及稅收優惠等)大于環境投入時,企業便獲得了進行持續循環的環境治理投入的經濟動力,才能真正實現企業環境成本的有效控制。同時,政府主管機構應明確對企業關于環境管理責任的認定,聘請有關環境專家、管理專家各地的具體環境情況和經濟發展水平進行調研,明確企業應予關注的環境問題的范圍,以及進行企業環境管理的責任劃分,對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真實、詳細程度和披露方式進行規范。

        3.4開征環境保護稅,推行環境補貼政策

        征收環境保護稅是國際上進行環境保護普查采用的經濟手段,它通過強化納稅人的環保意識,引導企業和個人放棄或收斂破壞環境的生產活動和消費行為,同時將籌集的資金用于資源與環境保護的進一步投入,實現環境保護的目標。我國目前主要采用征收排污費等方式促進環境保護,且征收范圍和力度較小,是典型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思路,與國際上通行的環保稅收體系的還有很大差距。因此,改革和完善資源稅收政策,設計和開征專門的環境保護稅,按照誰污染誰繳稅的原則,對環境污染相關的課稅項目進行詳細的界定,對污染嚴重的行業和企業課以重稅,促使企業加大環保投入力度,是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關鍵措施。征收環境保護稅將會籌集到大量資金,為環境污染的治理和推行環境補貼政策提供資金保障。很多企業進行污染物處理和再生利用廢棄物是因為受制于環境保護法的約束,他們通過對廢棄物進行資源化處理,減少了廢棄物的排放,為社會帶來了環境效益,具有較高的正外部性,但很可能只具有很低的回報,甚至是負的經濟效益。這實際上是政府對企業環境成本計量與核算不準確以及環境治理責任歸屬劃分不適當帶來的政策缺失,企業應從產品全生命周期對其產品發生的環境影響負責,并將支付的環境治理費用體現在產品價格中,對企業在清潔生產和環境污染治理中的投資進行財政補貼,變環境污染治理費用為環境保護預防成本,建立一種良性的環境治理的價值鏈循環。政府通過收繳企業環境污染費及稅收調節等政策獲得社會環境治理的資金,再利用外部效益內部化的方式對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給予一定環境補貼和綜合的政策支持,如對從事廢棄物再生資源化的企業活動給予減免稅優惠,對資源節約使用和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的研究與開發給予財政支持、提供融資條件優惠和土地利用優惠等措施,以降低廢棄物再生資源化的成本,提高再生資源的價格比較優勢,最終實現整個社會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3.5政府搭建平臺,降低循環經濟的交易成本和市場開發成本

        由于企業循環利用廢棄物和環境污染治理具有良好的環境外部性效益,各國政府都通過各種措施推動這種外部性效益內部化,除了進行環境補貼和稅收優惠外,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政府利用自身資源搭建平臺,進行循環經濟的引導和服務,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政府通過綠色采購、同等條件下市場準人優先等政策,降低循環經濟企業產品的市場準入門檻,并且在政府采購中優先選擇循環經濟企業產品,保證其具有穩定的市場份額,從而降低企業循環利用資源和廢棄物的市場交易成本。二是政府投資興建發展區域循環經濟的基礎設施和網絡體系,為

        第3篇: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關鍵詞:環境財務成本 成本核算 賬戶設置 賬務處理

        堅持走全面可持續的科學發展道路,需要建立、推行科學合理的環境成本核算制度。將環境成本納入會計核算體系,不僅是企業有效履行社會責任的現實需要,更是經濟與社會科學發展的時代呼喚。然而,針對企業如何在操作層面進行環境成本核算會計處理這一現實問題卻鮮有學者涉及。

        一、企業環境財務成本核算的提出

        環境成本一般分為內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兩部分。前者是從企業的微觀角度來定義,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發生的與環境相關的資源損耗,其會計核算主體是企業,具有會計意義。后者是從全社會的宏觀角度來定義,是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發生的與環境相關的資源損耗,屬于經濟成本,社會各組織的微觀環境成本構成了該社會的宏觀環境成本,其會計核算主體是社會、國家,缺少會計意義的操作性,本文不予討論。

        內部環境成本可分為企業環境經濟成本和企業環境財務成本。前者指企業活動所導致的社會環境折耗,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環境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總和。其實質是企業經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包括貨幣和非貨幣性損失,例如因企業污染造成周圍環境質量的下降。后者指企業耗費在環境方面的支出,是企業承擔的影響其財務成果、與環境相關的直接和間接支出。根據目前會計準則的規定,環境經濟成本不計入企業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不對企業的財務成果產生影響,本文暫不探討。而環境財務成本能夠納入目前的財務會計系統,并分配到產品成本或作為期間費用抵減企業當期的利潤,因此企業進行環境財務成本的核算更有操作性和會計意義。

        二、企業環境財務成本的確認計量

        (一)成本構成

        從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企業的環境活動實踐來看,企業環境財務成本主要包括:排污費;綠化費;土地損失補償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環境管理機構經費支出;環境監測支出;罰款與賠付;廢物處理費;與本期經營活動有關的清理成本;環境恢復支出;政府環境管理機關勒令停產的停工損失;購置環保設施支出;降低污染和改善環境的研究與開發支出;在建工程執行我國《環境保護法》規定的“三同時”制度,發生的與環保有關的設計費用、施工材料費、有關人員工資等;已有環保設備進行更新;改造的費用及提取的折舊費;綠色產品標志認證費;環境稅金以及計提的環境設備減值準備。

        (二)成本確認

        企業環境財務成本確認是進行環境會計計量、記錄和報告的前提,也是企業處理環境交易和事項的前提。其成本確認同樣遵循基本會計原則,須滿足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應以相關的環境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環境資源的保護和耗費為中心,對企業在各會計期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的環境資源價值及環境成本予以確認。

        (三)成本計量

        環境財務成本的計量應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依據歷史成本原則、配比原則等會計原則將符合確認條件的環境財務成本進行計量、記錄、歸集。關于成本的具體計量模式、方法等,已有大量的研究和文獻,不再贅述。

        需要注意的是,其一,環境財務成本計量指標的多樣化。進行環境財務成本計量時應將傳統的貨幣計量與非貨幣計量結合,例如貨幣指標和實物量指標、質量指標結合應用。其二,環境財務成本具有多種計量屬性。將環境財務指標進行量化以貨幣表示,除了采用傳統的歷史成本計量屬性,還可以采用機會成本、邊際成本、現值和替代成本等。其三,環境財務成本應予以資本化或費用化。對于這一問題,國際相關組織均存在較大分歧,我國也尚未做出相關規定。FASB認為處理環境污染的成本通常應予以費用化,但如果符合下列任何一個標準,且其成本可以收回即可資本化:一是可延長企業擁有資產的壽命,改善其安全性或提高其效率的成本;二是減少或防止由以前經營活動引起,但尚未出現的環境污染成本,以及由未來經營活動引起的環境污染成本,包括之后發生的改善資產購置時狀況的成本;三是該項成本發生在當前持有待售資產的銷售準備過程中。ISAR認為如果企業環境成本直接或間接地與將通過以下方式流入企業的經濟利益有關,則應資本化:一是提高企業所擁有的其他資產的能力或改進其安全性、提高效率;二是減少或防止可能由今后經營活動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三是保護環境。

        如果將環境財務成本費用化,將直接影響當期損益;如果將環境財務成本資本化,則通過分期攤銷長期資產,將成本支出轉移到若干期間的費用中,從而對企業產生長期影響。筆者認為,首先應根據支出受益期的長短判定該項支出是否應資本化,一般以一年為基準。需要資本化支出的會計處理可參照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規定,例如購置環保設備或對其進行更新、改造的費用可參照固定資產的處理方法,記入“環境資產”賬戶下的“環保設備”明細科目;又如降低污染和改善環境的研究與開發支出可參照無形資產的處理方法,記入“環境資產”賬戶下的“環保技術”明細科目。

        三、賬戶設置

        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未對企業環境財務成本核算做出要求,更未設立核算賬戶。為了從操作層面解決企業的環境財務成本核算處理問題,根據環境成本基本理論,筆者認為,應設置“環境財務成本”基本賬戶。該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賬戶的借方核算企業本期環境財務成本的發生額和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由本期負擔的環境財務成本;期末,本期借方的累計發生數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結轉后無期末余額。

        賬戶下應設置以下二級科目。第一,費用支出。核算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與環保相關的支出,例如排污費、綠化費、廢物處理費、環境監測支出、環境管理機構經費支出、環境稅金和計提的環境設備減值準備等。第二,損失支出。核算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于違反環境法律法規引發環境污染而支付或被要求支付的意外損失,例如因環境污染而發生的罰款與賠付、政府環境管理機關勒令停產的停工損失等。第三,或有支出。核算企業預計可能發生的環保負債,例如因環境問題發生訴訟,企業可能需支付的賠償金、訴訟費等。第四,環境治理收益。核算企業在環境治理過程中產生的收益,例如廢棄物的處理收益、利用“三費”生產產品減免稅款等的收益。

        此外,企業還可視情況設置“環境資產”、“環境資產累計折耗”和“環境資產累計攤銷”三個資產類賬戶。“環境資產”賬戶主要核算環境財務成本中能夠形成企業環保資產的投資額,例如購置環保設施支出、降低污染和改善環境的研究與開發支出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可予以資本化的部分。該賬戶下可設置“環保設備”和“環保技術”兩個二級科目,分別單獨核算企業為保護環境而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環境資產累計折耗”和“環境資產累計攤銷”賬戶分別核算環保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和環保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四、賬務處理

        在上述賬戶設置的基礎上,結合當前的會計準則和財務會計系統,不同情形下企業發生的環境財務成本可進行如下處理。

        第一,發生與本期相關的環境支出,但未滿足資本化條件時,借記“環境財務成本――費用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應交稅費”、“累計折舊”等科目。

        第二,發生與本期不相關的環境支出,且未滿足資本化條件,如金額較小,可根據成本效益原則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其賬務處理與發生與本期相關的環境支出的處理方法相同;如金額較大,則分兩種情況處理。對于應由以后期間負擔的環境財務成本,例如企業在某種污染發生前,根據政府環保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擬定的治理預算方案支付治理費、土地損失補償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發生時,借記“長期待攤費用――環境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攤銷時,借記“環境財務成本――費用支出”科目,貸記“長期待攤費用――環境支出”科目;對于大額環境財務成本可以合理估計、事先預提,例如環境恢復支出等,預提時,借記“環境財務成本――費用支出”科目,貸記“預提費用――環境支出”科目,實際支付時,借記“預提費用――環境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第三,發生滿足資本化條件的環保支出時,借記“環境資產――環保設備或環保技術”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計提環保設備的折舊和環保技術的攤銷額時,借記“環境財務成本――費用支出”科目,貸記“環境資產累計折耗”或“環境資產累計攤銷”科目。

        第四,發生與環境有關的意外損失時,借記“環境財務成本――損失支出”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第五,預計可能發生與環境有關的環保負債時,借記“環境財務成本――或有支出"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環保負債”科目。

        第六,企業控制污染、保護環境而產生環境治理收益時,應沖減已發生的環境財務成本,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環境財務成本――環境治理收益”科目。

        第七,期末將“環境財務成本”所有二級科目進行結轉,借記“本年利潤”、“環境財務成本――環境治理收益”科目,貸記“環境財務成本――費用支出”、“環境財務成本――損失支出”以及“環境財務成本――或有支出”科目。

        參考文獻:

        1.陳良華等.環境會計的成本計量模式研究[J].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1).

        第4篇: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關鍵詞:績效審計 環境治理 評價指標

        一、引言

        根據審計署2008年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年規劃,審計署將著力構建績效審計評價及方法體系,2010年建立起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發展實際的績效審計方法體系。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已正式,己于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繼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修訂后,我國審計制度建設上的一次飛躍。新審計準則的一大特色就是開始注重績效審計,同時,對績效的關注點不僅是經濟效益,同時還要關注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即對環境保護、能源節約等。在這種情況下,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績效審計中引入量化評價指標,無疑對提高各級政府和企業保護環境的意識,推動環境治理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自覺加大對環境治理的投入有良好的引導作用。本文從學術角度對我國政府績效審計中引入環境治理評價指標及其可量化性進行探討,希望能夠引起國家和社會對環境治理問題的重視及早建立完善的環境治理評價體系,最終保護人民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創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環境。

        二、環境績效審計理論基礎

        ( 一 )環境績效審計的起源 環境績效審計是環境審計與績效審計的有機融合。環境績效審計借鑒了績效審計的應用理論和技術方法,將之應用于環境審計的實踐中,形成了環境績效審計,并發展出一套自己所獨有的理論和實務。環境審計始于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首先在美國和加拿大的一些企業中興起,于80年代擴展到歐洲,近年來亞洲太平洋地區和南美洲地區的國家也開始重視環境審計,這極大地推動了環境審計理論與實踐的發展。到20世紀90年代,西方先進國家已經完成傳統審計向績效審計為中心的轉變。環境問題作為可持續發展范疇的一部分也成為績效審計關注的內容之一,績效審計開始注重評價被審計單位的環境質量和環境責任,從而確保與環境相關的效益指標能夠公允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環境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確保環境項目能夠經濟、效益和有效地進行。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對政府環境治理方面進行審計試點。1998年審計署成立了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司,并在這一期間開展了一系列針對政府環境整治項目進行的審計(如“三河三湖”、“兩控區”、重點防護林建設工程的審計等)。但到目前為止,我國對政府環境治理的審計研究仍然處于起步階段,缺乏完善的環境治理的審計評價標準,國內環境審計落后于國際環境審計已是不爭的事實,這對我國開展環境治理工作十分不利。為此,審計署指出,“積極開展資源與環境審計,加強與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有關的資金、重點生態保護工程、重點流域(或區域)污染治理項目的審計和審計調查,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資源與環境審計模式”。

        ( 二 )環境績效審計的定義 績效審計最早見于美國20世紀40年代提出的“經營審計”概念。各國對于績效審計的稱謂不盡相同,但本質一樣。英國、加拿大稱為“現金價值審計”或“價值為本審計”,澳大利亞為“效率審計”,瑞典為“效果審計”、“全面審計’、或“綜合審計”,我國在《審計法》中稱為“效益審計”,我國香港地區稱為“衡工量值審計”。績效審計是以傳統的財務審計為基礎,但并不局限于對被審計單位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合規性發表審計意見,更多的是對資源耗用的效率和效果進行評價,從而更有效、更全面地滿足各方審計委托人的多層次需求。1986年,在悉尼召開的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第12屆會議發表了《關于績效審計、公營企業審計和審計質量的總聲明》,該聲明將公營部門的績效審計定義為:“除合規性審計,還有一種類型的審計,它涉及對公營部門管理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評價,這就是績效審計。” 國際商會(ICC)于1991年定義環境績效審計為對與環境有關的組織、管理和設備運行等進行系統地、有說服力地、周期性且客觀地評價,并通過環境管理和控制,監督和鑒證公司有關環境規范和管理方面的執行情況來達到保護環境的目標。1995年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簡稱INTOSAI)在《開羅宣言》中明確提出環境績效審計是審計組織依據一定的評價標準,對被審計單位在環境資源利用方面的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效果性(Effectiveness)(簡稱“3E”)所進行的審計。國內也有學者對環境績效審計做出定義。陳正興認為,環境績效審計是通過檢查被審計單位和項目的環境經濟活動,依照一定標準,評價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生態循環狀況和發展潛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對其效果與效率表示意見的行為。吳立群和王恩山認為,環境績效審計是由獨立的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環境管理活動進行綜合的、系統的審查、分析,并對照一定的標準評定環境管理的現狀和潛力,提出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的建議,促進其改善環境管理、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的一種審計活動。關于本文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涵義,即是指針對政府部門環境治理績效的專門性審計。而環境治理是使受到污染或破壞的生活環境或生態環境,在人為的強制、輔助以及環境的自凈能力作用下,恢復到與污染前相近的環境狀況過程。

        ( 三 )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主體、客體與內容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第12屆會議提出了公營部門績效審計的目標:為公營部門改善一切資源的管理打好基礎;使決策者、立法者和公眾所利用的公營部門管理成果方面的信息質量得到提高;促使公營部門管理人員采用一定的程序對績效做出報告;確定更適當的經濟責任。學者認為,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可分為總目標和具體目標,總目標與國家環境立法體系、政府績效審計、企業績效審計以及社會的環保意識相聯系,而具體目標則因達到總目標的具體要求而定。吳立群、王恩山將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分為根本目標、具體目標和分項目標三個層次,分項目標是對環境管理各步驟的績效情況進行審計評價,找出影響環境管理績效的消極因素,提出建設性的審計意見,從而促使環境管理工作的高效進行。審計學者們普遍認為,環境績效審計的主體分為政府審計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和社會審計組織三類,相互分工、相互協作,共同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業務。目前國外環境績效審計的主體是以政府審計部門和內部審計機構為主,一些機構對注冊會計師(社會審計組織)在環境績效審計中發揮的作用進行了研究。西方發達國家的審計都很重視環境績效審計,開展了大量的環境績效審計項目。政府環境治理將側重于通過發揮環境經濟政策資金配置的功能以實現環境保護各項目標。目前我國環境審計主要以客觀存在于政府、企業組織中已發生或將要發生的環境保護資金收支及相關的經濟活動為審計對象,側重資金使用的真實、合法性(毛金妹,2006)。按照職責范圍和權限大小劃分的,環境績效審計的客體主要包括:內部制定環保政策和措施的企業及具有環境影響的生產過程和經營過程;承擔具體管理和監督職能的各級環保部門;負責環保專項資金投入的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涉及環境保護的部門(李笑天、顧建新、陶榮慶,2007)。績效審計一般分為事前績效審計、事中績效審計和事后績效審計三種。環境績效審計與傳統審計不同,審計工作任務不集中安排在年終,而是根據審計資源情況,通過年度審計計劃靈活地安排審計項目,不同的項目使用不同的審計方法,基本程序是審計人員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和提出的實施方案,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ICOSAI于2001年的《從環境視角執行審計活動的指南》(Guidance on Conducting Audits Activities with An Environmental Perspective)中指出環境問題的績效審計包括:確保與環境相關的效益指數能夠公允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狀況;確保環境項目能夠經濟、效益和有效地執行。國外對環境績效審計的認識采取了更加廣闊的視角,促使他們在環境績效審計實踐上不斷突破。2004年INCOSAI的《環境審計與常規性審計》(Environmental Audit and Regularity Auditing)中,列示出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對政府執行環境法規情況的審計;對政府環境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的審計;對政府其他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審計;對環境管理系統的審計;對計劃的環境政策和環境項目進行評估。目前學術界對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也有不同理解。劉力云認為,環境績效審計包括:評價環境管理系統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確認企業在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中是否在保護環境、防止和治理污染方面做出了努力、環保政策和措施是否有效;環保部門工作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審查。陳正興認為,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包括環境決策行為審計、經營目標和計劃審計、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效能審計、內部控制系統審計、資源要素利用效益審計、資金利用效益審計等。李學柔和秦榮生認為,環境績效審計包括政府環境政策績效審計、政府環境項目效益審計和企業環境績效審計三部分。劉家蘭和王恩山認為,環境績效審計包括:評價環境法律、政策和制度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環境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工作效率審計;環境規劃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評價;對環境投資項目的績效審計。

        三、政府環境績效審計評價指標述評及建議

        ( 一 )政府環境績效審計評價指標述評 鑒于環境審計問題是龐大而深邃的學術領域,本文不可能對此問題的內涵、外延等各方面均作論述。對政府績效的審計中引入環境治理評價,關鍵的問題在于衡量政府在恢復和保護環境的過程中所達到的績效程度。一方面要衡量政府對環境的恢復和保護程度,另一方面還要衡量其所投入的社會資源的多少,這樣才是一個完整的績效衡量。本文指探討具體環境治理評價指標建立的相關問題。(1)環境治理評價指標。關于環境治理評價指標,理論界和實務界都有相關文獻論述。1993年,國際標準化組織成立了“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制定了針對世界上所有組織改進環境管理行為的統一標準—15014000標準。該標準的核心是建立職工和相關方參與的環境管理體系及其審計。該標準為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體系制定了原則和指南,做出了具體規范,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在1995年的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第十五屆大會上,與會各國就通過了一個有關環境審計問題的主題文件《開羅宣言》,不僅提出了環境審計的定義和重要性等,鼓勵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確定環境成本和環境責任,也提出要開發相關的技術標準。2001年初,INTOSAI所屬的環境審計工作小組(WGEA)向各成員印發了其工作成果《從環境視角進行審計活動的指南》,鼓勵各國最高審計機關建立完善合規合法性審計和績效審計的技術標準,并推薦參考ISO14000環境系列標準,但《指南》只是一般性指出最高審計機關可以采用實地調查、標準化問卷、統計抽樣等工具確立評價方法,具體的審計標準仍需各審計機關按照環境特點去制定。(2)環境績效評價指標。關于環境績效評價的指標,加拿大、日本、聯合國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都有相關法律和文獻作出一些具體的規定,建立了系統化的指標體系。加拿大列出了不同行業的環境績效指標,包括資源、公用事業、大小型制造業、零售業、交通業和其他服務業共七種行業十五個方面的環境績效指標,包括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對土地的破壞和恢復,采掘、使用和再生的資源,污染預防,固體廢物的管理,危險廢物的管理,能源的保護,空氣方案,水方案等。國際標準化組織的ISO14000系列標準,提出了ISO14031環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分為環境狀況指標、經營績效指標和管理績效指標。該體系考慮了環境管理體系的目標要求,提供了環境績效評價的綜合框架,并為指標的獲取和加工計算提供了指南。環境狀況指標,即反映對當地和區域性的環境狀況的影響,如污水排放對附近水域的影響,廢氣排放對當地空氣質量的影響等。經營績效指標,即反映有關組織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環境績效。管理績效指標,即反映管理當局為改善組織的環境績效所做的努力,其中包括方案和政策的實施、符合性、財務績效與社區的聯系等。這些都可以作為我們建立環境治理評價指標的參考。(3)環境審計評價體系。國內關于環境審計方面的學術成果也層出不窮。陳思維的《環境審計》(陳思維,1998)是較早的關于環境審計的專著,從環境審計的理論結構到環境因子影響評價均有論述,并對不同的環境影響因子提出了NPV、替代工程等方法,而且以水體污染、大氣污染、物種生態資源為例建立經濟損失測評模型,對其進行定量評價。劉長翠在《企業環境審計研究》(劉長翠,2005)一書中,對國內外有關環境審計方面的文獻進行了較為系統的歸納,并對環境審計的依據與標準提出了自己理解與思考,指明了未來的研究方向。《環境審計研究:歷史、《環境審計研究:回顧與評價》(李雪、楊智慧、王健姝,2002),現狀與未來——基于國內研究的實證分析與理論述評》(劉長翠、周芳,2005),《中國環境審計研究述評——基于國內1997-2008年研究的分析》(潘煜雙、李云,2010)等都對環境審計問題的文獻進行了回顧與評價。劉達朱、王本強、陳基湘在《政府環境審計的現狀、發展趨勢和技術方法》(劉達朱、王本強、陳基湘,2002)中提出了我國需對環境政策、環境部門部門活動的審計進行立法保護,政府環境審計的發展趨勢是增加績效審計,并且也從量化角度增強審計結果的可靠性。郝玉貴在《審計與政府績效評估機制研究》(郝玉貴,2010)中闡述了政府績效評估的動機引導與價值問題,并探討了在和諧理念下審計參與型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的構建。國外諸多學者如Cahill(1996)、Ammenberg(2001)等也對環境審計的定義及外部審計工作等提出了觀點。這些研究成果對建立健全相關環境評價體系有重要參考意義。

        ( 二 )政府環境治理評價指標的相關建議通過閱讀相關文獻,認識到建立政府績效的環境治理評價指標從理論上是可行的,而且也是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環境治理是利國利民的大事。環境審計的難點在于評價標準的建立,這是一項十分浩大繁瑣的系統工程,筆者謹從學術角度提出關于建立相關指標建議:(1)保持環境治理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完整性。所謂評價指標體系的完整性,是指在建立政府環境治理績效評價指標時,指標體系應當包括各級政府轄區內主要環境治理目標的相應指標。如常見的環境問題包括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污染,森林資源破壞,土地流失,土地荒漠化,物種生物資源破壞等。評價指標要保證其完整性,凡是關系國家和人民切身利益的指標必須體現評價指標體系中,并對每個環境因子的具體指標訂立國家標準,并通過人大進行立法保護,以確保法規的強制性和有效性。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分為國家級評價指標體系和地方級評價指標體系,國家級評價指標體系在全國通用,地方級評價指標體系由省人大或政府機關在國家評價指標體系下進行完善,制定更加具體和嚴格的指標體系。(2)進行指標評價時應采用的方法——基準評價法。在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完善后,需每年對各級政府轄區內的環境治理情進行績效審計,并根據指標進行打分,每個環境影響因子配以一定的權重,最后用綜合分數來衡量績效水平。我們提出并建議使用基準評價法。所謂基準評價法,是基于統計學上帕氏指數的一種方法,即把每個環境影響因子的權重作為同度量因素,把各級政府轄區內的年終測評得分作為報告期水平,以第一年的年終測評得分作為基期水平,這樣最后得出的帕氏指數便是最終測評結果。若指數大于1說明績效為正,若小于1則績效為負。每個轄區內主要環境問題不盡相同,所以采用這種方法可以更好的衡量不同轄區領導者的績效水平,也利于橫向比較和縱向比較。但權重等還需用專家德爾菲法等來確定。其他學者(郭陽生,2009)也有提出采用基于模糊數學的模糊綜合評價法等,都有值得借鑒考慮的方面。(3)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審計系統。隨著計算機以及網絡技術的發展和普及,計算機已經廣泛應用于我們企業經營管理、勞資財會、生產供應、產品銷售等各個方面,使得企業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企業的生產經營運作、工程建設流程、會計賬務處理等均具有了信息化的特點,所有這些都對我們審計部門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隨著會計電算化的日益普及,審計手段已經由傳統的手工查賬審計逐漸向計算機審計過渡。計算機審計在促進審計執法行為規范化的同時,也對自身的規范化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標從建立到實施再到最終的測評,需要輸入大量的數據存儲與分析,所以以前主要依靠人工計算的觀念必須予以轉變,應加大對計算機及相關軟件等信息系統的投入,以準確并簡便 的對指標進行核算。如比較常用的辦公軟件Excel等,統計分析軟件SAS等,或者專業的信息科技公司的專門化產品。這些產品不僅需要購置,還需對相關審計人員進行培訓,加大信息化投入也是完善我國績效審計的必然要求。

        參考文獻:

        [1]劉長翠:《企業環境審計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2]陳思維:《環境審計》,經濟管理出版社1998年版。

        [3]陳正興:《環境審計》,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年版。

        [4]郝玉貴:《審計與政府績效評估機制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年版。

        [5]劉達朱、王本強、陳基湘:《政府環境審計的現狀、發展趨勢和技術方法》,《審計研究》2002年第6期。

        [6]李雪、楊智慧、王健姝:《環境審計研究:回顧與評價》,《審計研究》2002年第4期。

        [7]郭陽生:《基于模糊數學角度的環境績效審計評價》,《當代經濟》2009年第12期。

        第5篇: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關鍵詞:環境檢測;環境治理;促進性引言

        我國要實現可持續發展之路就要做好環境保護和生態平衡,在治理環境的過程中極其重要的一點就是環境檢測,隨著環保概念的普及,越來越多的行業開始重視環境檢測,國家環保單位也提升了企業環境評估報告的標準,這就使得環境檢測慢慢的被重視起來。環境檢測是利用相關技術對環境進行檢測后,通過數據分析和對比合理進行環境治理。

        1.環境檢測在環境治理中的應用

        對環境進行檢測有兩個關鍵點需要進行注意,一是對樣品進行收集,在對樣品進行收集的時候,一定要結合周圍的環境情況來進行收集,在進行收集的過程中要有非常強的針對性,只有這樣才能讓樣品的收集變得更加合理。二就是要把環境檢測當成環境管理的一種手段,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對環境質量進行掌控,才能針對環境管理現狀來制定合理的環境管理措施,讓環境得到更好的保護。環境檢測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上:(1)環境質量評估環境檢測功能體系的建設能夠確保現有環境特點和數據信息能夠有效體現,確保在后續工作開展環境中具備良性延伸依據的同時,能夠依據完善的環境手段為后續城市經濟建設功能提供良好和完善的規范制定標準,同時為后續生態自然與經濟體系的協調提供良好的審核平臺,環境檢測職能能夠確定相應區域環境內部條件,從而依據動態信息的有效獲取確定實際質量問題和關鍵節點,以此作為參照數據為后續治理職能提供完善的管理參照同時,更能夠確保環境治理工作準確有效,這樣可以更快更高效的發現環境破壞的主要原因,對癥下藥,解決環境破壞問題。(2)環境監測環境檢測體系的有效構建,能夠針對地域環境進行整體協調,同時更能夠依據相應數據的實時條件確定地區條件,以便為環境變化提供完善的參照同時,能夠為企業功能體系的發展提供審核前提,從而確保經濟體系與生態體系能夠處于平衡。

        2.環境檢測在環境治理中的促進性作用

        環境檢測對于環境治理的促進作用,主要包含了制定環境管理標準,控制污染源排放,排污統計以及征收排污費和輔助環境管理等方面。(1)促進行業水平提升科學技術的發展使一個時生了實質性的變革,將傳統以人工為主的生產運作模式轉變為以科技、先進設備運作為主的生產模式,將21世紀發展成為科技時代,高新技術時代。在這一時代中,環境檢測設備作為高新技術產品,作為人類智慧的結晶,不斷向著科學化、現代化、高效化方向發展,不斷促進環境治理設備趨于科學化,大大提高了環境治理工作的科學化與高效化。環境檢測依托于各種檢測技術與相關實驗器材,為了提高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檢測行為規范性,提高檢測數據精度,相關領域的科學家不斷對環境檢測與治理設備進行改良創新,在繼承傳統設備優勢基礎上積極研發新的功能,克服傳統設備局限。在科學技術的推動下,再加上相關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使得環境治理水平不斷提升,為環境治理提供了技術支撐。(2)促進環境治理管理工作更積極環境檢測工作的貫徹能夠確保實際管理工作具備有效的數據基礎,利用相應信息條件確定實際環境污染狀況,以便后續工作開展過程中具備完善的統籌條件,從而真正將可持續化的概念與現有城市經濟建設環境相融合,并確保實際功能構建目標的積極性滿足發展要求,為后續環境污染的有效處理和工業環境的功能分析提供扎實基礎,真正將生態平衡與城市經濟建設的理念相協調,并為后續自然災害現象埋下扎實且完善的維護基礎,促進整體環境檢測職能的社會積極性。其次,在落實環境檢測工作中,應當秉承以現代企業經濟管理需求為核心展開工作,確定實際工業污染物排放滿足有效分析的條件同時,基于有效和完善的分析條件確定生態環境的影響。這樣才能夠真正基于環境檢測工作基于環境管理多元化的協調優勢,并在后續工作環境中提供穩定的數據管理條件,促進多元化的服務環境能夠被貫徹。(3)促進環境治理監測工作更完善在環境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人們的環保意識也不斷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重視,獲得了較快的發展。通過環境檢測技術手段與方法的應用,可以獲知充分的環境檢測數據指標,科學全面的評估企業的實際排放情況以及是否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對企業的污染種類進行確定,判斷國家規定標準下企業實際的“三廢”排放情況,實時監測,在環境治理工作中做好監測,隨時發現問題反映出來,使得環境治理更為高效。(4)促進環境治理技術的提高環境檢測使用各種先進性技術獲取數據并分析,結合數據更要展開科學合理化分析探討,將各方面知識內容系統結合起來,針對環境中污染因子成分進行準確檢測,隨后展開定量定性分析工作。在此期間需注意一點便是在進行樣本選擇時應盡可能保證科學合理性,做好樣本保存處理操作,并且定量定性檢測分析時也要做好數據處理。現階段,先進檢測技術已逐漸被廣泛應用到環境檢測工作中去,進而不但能有效提高環境檢測結果準確性,還能進一步加快環境治理工作效率,為環境治理取得更好的效果提供了充足技術保障。(5)促進環境治理科學性的提高由上文可知,當前環境檢測技術手段是越來越多樣,逐漸實現了全天候、自動化檢測目標。以下展開詳細闡述,以往環境檢測大多都是針對某一區域開展的,所采用的檢測技術相對落后,且檢測科學性無法保證,再加上外界因素的影響,都容易使環境檢測效率和質量大幅度下降。隨著社會進程的不斷加快,環境檢測技術手段也得到了創新性突破,開始逐漸向自動化檢測方向過渡轉變,并且檢測得到的數據信息還實現了全網絡化,在此基礎上借助多媒體信息技術可充分保證檢測報告編制的科學合理性,準確找出環境檢測動態信息,對檢測人員自身行為起到嚴格約束規范,從而可為環境治理科學性創造良好條件,將環境檢測的作用在環境治理中體現出來。

        結語

        第6篇: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摘要】本文提出了煤炭企業現行成本核算中存在的問題,在環境成本理論研究成果指導下,結合煤炭生產的行業特點,探討賦予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新的內涵,并對其構成內容進行了全面分析與規范。

        【關鍵詞】煤炭企業;環境成本;可持續發展

        煤炭企業在長期開采煤炭資源的過程中,常常出現地面塌陷、廢矸石占地、污水排放、掠奪式開采、礦難事故等不良現象,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枯竭和環境破壞。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環境狀況的不斷惡化,雖然環境成本開始受到人們的重視,并從宏觀層面上建立了一定的框架,但到目前為止,針對煤炭企業的環境成本還沒有達成共識,沒有形成全面完整的核算體系。因此筆者認為,在尋求人口、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相互協調的、既能滿足當代人需求而又不對滿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中,對煤炭企業環境成本進行全面分析與規范十分必要。這有助于解決煤炭企業環境成本補償不足,核算信息不完整,環境責任和法律責任得不到合理體現等一系列問題。

        一、煤炭企業現行成本核算現狀

        目前我國煤炭企業主要成本核算包括三大類:第一類是各項生產經營成本,包括各種原材料支出、人工薪酬、勘探費用、電力、折舊基金、環境監測費、排污費等;第二類是各項專項資金,如維檢費、安全保證金、植樹及綠化費、地下充填費、村莊搬遷費等;第三類是上繳國家的各項資源稅費。

        一方面,從實際情況來看煤炭企業的環境成本沒有單獨進行核算,并且綠化費、排污費、地下充填費、村莊搬遷費等這些環境費用在進行歸類時帶有較大隨意性,有的歸為產品成本,有的歸為管理費用,有的歸為營業外支出,有的則隱藏在其他費用或損失項目中。

        另一方面,從煤炭企業成本的核算范圍來看,環境成本補償不足,不能充分體現煤炭企業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下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因為只有部分內部環境成本(如監測費、排污費、綠化費等)和部分實際已經支出的外部環境整治費用(如地面塌陷賠償、村莊搬遷費用、地下充填費用等)納入企業成本核算范疇,而由于環境破壞而產生的機會成本基本上未予反映,如資源消耗成本、生態環境降級成本等。因此有必要在環境成本理論研究的指導下,全面分析煤炭礦區的環境成本,對其進行規范。

        二、環境成本理論研究成果

        從國內外目前環境成本理論研究的現狀來看,關于“環境成本”還沒有一個被廣泛接受的、被大多數人所公認的定義,不同學者和組織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不同的解釋,也從不同的側面進行了不同內容的研究。同時,人們在認識環境成本的過程中,也有一個從片面到全面、從表象到本質的不斷深化的過程。其中有代表性的觀點有以下幾種:

        聯合國統計署在1993年的《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體系》中,把環境成本界定為:(1)因自然資源數量消耗和質量減退而造成的經濟損失;(2)環保方面的實際支出。

        中南財經大學郭道揚教授以“生態環境成本”的學術思想為基礎,將環境成本界定為:(1)由于環境惡化而追加的治理生態環境的投入;(2)因重大責任事故導致生態環境惡化所造成的損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環境治理費用和罰款;(3)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擅自投資項目所造成的罰款;(4)環境治理無效率狀況下的投資損失和浪費。

        暨南大學羅國民教授認為,環境成本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所耗費的生態要素的價值以及為了恢復生態環境質量而產生的各種支出。

        東北財經大學喬世震教授認為,環境成本是與企業環境責任活動相關的責任成本。

        中國礦業大學朱學義教授則認為安全環境治理費用也應該納入環境成本會計的范圍,并建立“資本化”的長久措施,以改變目前安全欠賬多,出了事故再賠償的“應急”行為。

        綜合以上各種對環境成本的認識,從堅持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在于通過環境成本的足額補償,實現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達到使“生態環境”滿足未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結合煤炭生產的行業特點,賦予煤炭企業環境成本以新的“成本內涵”:就是指煤炭企業為滿足未來社會經濟發展對生態環境的需求,需要在目前進行生態環境補償而發生的價值消耗。具體成本構成包括:(1)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2)為實現一定環境目標而發生的各項預防性支出;(3)環境恢復與治理費用;(4)礦區安全環境成本;(5)其他環境相關費用。

        三、煤炭企業環境成本分析與規范

        (一)生態環境破壞損失

        生態環境破壞損失是指礦區由于煤炭的采掘而造成自然資源數量消耗和環境質量下降形成的損失,包括以下兩項:

        1.煤炭資源成本

        資源是有價值的,人類社會經濟活動使用和消耗自然資源必須支付成本,即付出代價,其數額應大于或等于資源自身的價值。對于煤炭企業來講,環境資源不僅是組織生產活動的潛在基礎,而且是一種生產要素,煤炭生產活動的開展是以資源的減少和生態環境系統的破壞為前提的。由于煤炭企業生產耗減、占用資源導致生態環境系統狀態發生變化和他人失去利用煤炭資源的機會,所以它是一種補償成本與機會成本相統一的環境成本。

        2.生態環境降級成本

        煤炭生產活動不僅占用和消耗煤炭資源,還會引起其他生態環境資源質量下降的損失,其價值表現為生態環境降級成本。在很多情況下,耗減和降級是同時發生的。如不合理開采礦產資源,一方面減少了礦產的儲量;另一方面破壞了未開發資源的開采條件,使其降級。例如在煤炭開采過程中,煤炭伴生資源(銅、鐵、硫等)、水資源、土地資源等的破壞;由于廢水、煤矸石等廢棄物的排放損害農作物,降低耕地的質量,殃及水生物;煤矸石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自燃,排放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氧化物和煙塵等有害氣體,影響礦區居民的身體健康等等。這些都是煤炭礦區生態環境降級成本。

        一直以來煤炭企業的生態環境破壞損失都沒有在成本中反映,因此對其加以測定和核算,可以為礦區“綠色GDP”的計算直接提供“負效應”數據。

        (二)預防性環境成本

        預防性環境成本是指煤炭企業為達到一定的環境目標,在環境問題發生之前所投入的費用,包括以下兩項:

        1.環境保護與污染預防成本

        環境保護與污染預防成本是指為保護和預防生態環境資源不受損害,避免環境污染和環境事故所發生的成本費用,屬于企業的主動支出。煤炭企業為了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環境污染和生態環境資源破壞的程度,就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就會產生環境保護與預防成本。

        2.環境管理和教育成本

        礦區環境管理和教育成本是指煤炭企業在從事環境保護的管理活動中所發生的成本。具體包括:(1)煤炭企業職工進行環境教育、培訓的成本;(2)煤炭企業環境管理機構的構筑、運作及體系認證的成本;(3)礦區環境負荷監測、記錄的成本;(4)煤炭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階段,為降低和控制環境負荷的研究開發和方案設計成本。

        (三)環境恢復和治理成本

        為恢復和治理被污染、破壞的生態環境資源而發生的成本費用就是礦區的環境恢復和治理成本。它包括:處理廢水、矸石等廢棄物產生的成本;凈化空氣、水源產生的成本;處理地表塌陷、河流改道、山體滑坡產生的成本等。

        (四)礦區環境安全成本

        目前,國內外的環境會計未將安全成本納入環境會計的范疇。朱學義教授則認為:“人類勞動的首要條件是安全,它是‘以人為本’的根本要求。人的安全環境應該成為環境會計的第一要素。”礦區環境安全成本可分為兩部分:礦區外部環境安全成本和煤礦內部安全成本。

        1.外部環境安全成本

        外部環境安全成本是指使煤礦的大氣環境、生活環境及地表景觀環境達到相應的安全標準而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具體包括為改善和美化煤礦環境進行綠化、降低粉塵、隔離噪音以及構建各類景觀設施等發生的各種費用。

        2.內部環境安全成本

        內部環境安全成本包括保證性安全成本和損失性安全成本。保證性安全成本是指為保證和提高安全生產水平而支出的費用,它由安全工程費用和安全預防費用構成;損失性安全成本是指因安全事故發生或安全水平不能滿足需要而影響生產所發生的損失,它主要包括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停產損失、恢復生產的費用、人員的傷亡治療賠償費用及各類罰款等。

        (五)其他環境成本

        其他環境成本是指除上述四類環境成本外,其他與環境相關的成本,包括以下內容:

        1.替代與轉產成本

        為尋找和研制代替煤炭資源的新資源,以及因煤炭資源枯竭進行停產、轉產而應予以補償的價值。世界各國都在投入大量的資金研究利用核能、太陽能、地熱、新的元素、礦物成分及各種替代物等,這種投入即為煤炭等不可再生資源的替代成本。另一方面,由于煤炭資源枯竭需要停產和轉產,對此也需要進行補償和投入,構成了替代與轉產成本的另一部分。

        2.不確定性環境成本

        第7篇: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環境會計是將環境問題與現代財務會計理論方法有機結合,以貨幣單位、實物單位計量或用文字說明等方式反映、記錄、報告、考核資源和環境成本與價值,評價企業環境經濟活動以及取得的環境效益對企業財務成果和社會價值形態的近期、長遠影響的一門新興會計學科。環境會計既然是會計的一個分支,是環境問題與會計理論方法相結合的產物,在會計基本假設、會計原則、會計確認、會計計量、會計記錄、會計報告等諸多方面必然與現代會計有著相同或相似之處。但是由于環境問題多樣性與資源利用的復雜性,必然帶來環境會計自身的特殊性。

        第一,核算內容的特征。環境會計的核算內容主要包括:(1 )企業對自然資源的消耗; (2)為治理污染改善環境而發生的成本費用;(3)因污染環境而對企業產生的損失(如對環境損害進行賠償、 由于違反環保規定而遭受罰款,向國家繳納的排污費及治理費等); (4)因治理污染或從事有關環境保護社會公益活動而產生的環境及社會收益;(5 )因資源閑置而產生的損失。環境會計核算內容主要有如下特性:(1)經濟業務的不確定性。 由于環境的污染以及資源的破壞是多個企業在長時間內共同作用的結果,所以企業對此所應承擔的責任是很難分清的,并且環境污染所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往往帶有間接性和潛在性,這種情況下確認環境成本和環境負債是非常困難的。(2 )環境經濟業務具有綜合性和長期性。 環境污染的產生和治理、 企業破壞環境的環境成本和社會成本、企業資源閑置損失及企業因對環境治理的貢獻而獲得的收益,這些環境經濟業務的計量、確認和揭示不僅需要會計學知識,而且需要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經濟科學的交叉滲透,由此決定了環境經濟業務的綜合性。環境經濟業務的長期性表現在,企業對于環境的投入具有短期內效益不明顯、受益時間長的特點,由于企業對環境資源的破壞而對企業產生的不利影響也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反映出來,企業對于所消耗的自然資源的計提需要相當長時間等。

        第二,成本計量的特性。會計計量是會計循環的重要內容之一,從理論上講,會計計量工作貫穿會計核算系統,從數據輸入到信息輸出的全過程,它包括選擇計量客體的計量屬性、選擇會計計量單位和確定會計計量模式三個計量要素。由于傳統會計沒能將環境帶來的經濟問題很好地納入會計核算體系,因此,在會計計量方面缺乏對環境會計對象的有效計量。資源與環境具有價值,應視為資本性質,這種資本的價值能向人造資本轉換,會計理論工作者應探索自然資本與人造資本間的轉換比率,并對其進行合理計量。傳統會計以貨幣為計量單位,而且經過長期的會計實踐,按照歷史成本進行計價,已經形成一套科學、完整的計量方法與計量體系。但是環境成本與環境收益大多難以形成一個交易價格,這使得會計計量困難重重。

        第三,報告形式的特性。環境會計報告既揭示財務信息(如環境治理投資)也揭示非財務信息(企業的環境目標及其執行情況,企業對于治理環境所采取的措施,企業對環境的污染程度、水平等)。報表中除數字信息外,增加了大量文字內容,表外披露信息增多。報告的使用者也不同于傳統會計,環境會計報告的使用者包括企業主管部門、投資者、社會公眾、工商管理部門、審計監督部門、企業內部等。

        第四,研究方法的多樣性。傳統會計研究主要運用政治經濟學和數學的基本理論方法,環境會計則需要涉及更為廣泛的學科領域。比如運用環境科學的知識,運用貨幣的時間價值論進行有關環境工程優化的評價與選擇;運用投入產出法對環境污染損失和環境治理中各種消耗進行計量研究;運用數理統計中回歸分析法和數學歸納法,對環境污染和環境治理工程費用進行近期的預測和決策。

        第五,會計目標的層次性與社會性。環境會計的目標可分為兩個層次:(1)基本目標。基于對環境宏觀管理的要求, 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和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和物質循環規律,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盡量提高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2)具體目標。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對自然資源的價值、自然資源的耗費、環境保護的支出、改善資源環境所帶來的收益等進行確認和計量,為政府環保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工商管理部門、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提供企業環境目標、環境政策、環境規劃等有關資料。環境會計的最終目標是為控制與協調經濟效益與環境資源的關系,實現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步最優化,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環境會計的社會性表現在:其一,環境會計運用其特有的理論與方法促使企業在經濟管理和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物質循環規律,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積極致力于環境治理工程,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努力提高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降低環境成本和社會成本。其二,環境會計試圖確認、計量和揭示會計主體一定時期的環境、社會效益,核算環境成本和社會成本,提供社會性環境會計信息。

        二、環境會計給傳統會計帶來的沖擊

        現行會計模式未考慮環境因素的影響,其理論基礎是小成本循環理論,會計循環過程及內容均不完整,若將環境因素納入現行會計模式中,必然給其帶來一系列的影響與問題。

        第一,會計基本假設的含義將發生變化。如果考慮環境給經濟帶來的影響,當企業發生與環境相關的經濟行為時,這種經濟行為對環境的影響肯定不限于企業內部本身,必然要涉及到企業外部的單位和個人。企業環境問題造成的外在不經濟性必須構成會計核算的對象,這時,企業顯然不再是原來意義上的會計主體。貨幣計量假設,以貨幣為價值尺度來計量會計主體的經濟行為,并假定幣值相對穩定。但是并非所有的環境信息都可以用貨幣來計量,環境信息有的可以用貨幣來計量,如企業實際的環保支出;有的難以用貨幣計量,如由于企業披露了保護環境和治理污染的信息,從而改變企業形象,投資者爭先購買其股票給企業帶來的收益;有的環境信息沒有必要用貨幣計量,如反映環保執行情況的環保指標等。

        第二,會計核算體系與報表體系均發生變化。將環境信息納入現行會計模式必將擴大會計要素的內涵及報表信息的內容。以大成本循環理論為基礎的環境會計的成本核算項目將增加傳統會計所沒有的自然資本要素,負債項目也相應地增加,所有者權益也要發生變化。資產負債表中增加環保資產或自然資產及其計提折舊的科目;同樣,企業采取治理環境措施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改善環境資源所獲得的收入等業務的核算擴展了收入和費用要素的內容,損益表中必然相應增加有關環保收入與費用的科目。由于環境因素計量的特殊性,一些難以計量的環境信息和沒有必要計量的環境信息必然將在報表外予以披露,這將豐富現行會計表外信息披露內容。表外環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有:與企業環境有關的環境問題類型,企業的環境保護措施及方案,一些環境指標及其執行情況,環保措施對目前的資本支出和損益的影響等。

        第8篇: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一、鋼鐵行業環境污染現狀

        鋼鐵工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同時也是污染物排放的重點行業。2013年鋼鐵行業的SO2、NOx和煙(粉)塵排放量分別為200萬t,54.3萬t和60.1萬t,其中SO2排放量占到工業源總排放量的10.5%,僅次于火電行業的排放量。而燒結工序則是這些污染物產生的主要來源,其排放的SO2、NOx和顆粒物等廢氣污染物分別占到了鋼鐵企業排放總量的70%,40%和35%以上,也因此成為鋼鐵企業大氣污染防治的一個最重要環節。“十二五”以來,在全國工業行業中,鋼鐵工業廢水和固體廢棄物的占比大幅下降,取得了顯著成效,給環境帶來了正效應;但是,SO2、煙粉塵等大氣污染物的占比卻大幅上升,給環境帶來了負效應。因此,在肯定并進一步治理鋼鐵工業廢水、固體廢棄物的同時,必須注意到鋼鐵工業企業在廢氣治理方面還需要大力加強。

        二、實現鋼鐵工業綠色轉型的具體措施

        環境保護工作已經成為了全世界工作的重點,因此,我國近年來制定了嚴格的環境保護條例,并在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中,對社會中的工廠生產情況施行了監督管理。面對當今社會的發展形勢,鋼鐵行業必須加快綠色轉型,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1、提高環保意識,環境與企業并存

        面對日益激烈的國內外經濟競爭,我國的很多地區以及企業進行了盲目的生產,只為了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沒有注重環境的保護工作。沒有按照相關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執行生產工作,為了節約成本,沒有建立完善的廢水、廢渣和廢氣等工業廢物的治理裝置,在節省企業環境投資建設的同時造成了社會責任感的缺失,造成了社會大眾生活環境的污染。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發展經濟,包庇當地企業污染環境的行為,沒有樹立正確的政府管理職能。為了提高鋼鐵工業和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意識,必須加強政府部門的環境保護監督工作,對于沒有按照規定施行生產的,應給予嚴厲的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從根本上確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在宣傳上,要對工作單位和政府管理部門進行多次講座活動,論述企業經濟與環境保護的利害關系,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提倡人人有責的監督精神,共同促進企業與環境的。

        2、循序漸進地展開環保技術生產

        鋼鐵工業的生產廠區較大,工作環境與工作流程比較復雜,在工作原料中就涉及到了較多的礦石原料,在生產制造的多個環節中都會存在排污節點,若沒有根據節點進行環境監督工作,就很難確定污染源和污染排放物的含量。因此,相關工作人員要針對鋼鐵工業的生產進行細致的排查和監督工作,測定每個排污節點進行工業三廢的含量,審核排放物是否符合其排放標準,對于超標的再次進行治理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總結工作經驗,設計環境監督和檢測方案,優化人員配置,提高環保工作職能。

        3、針對工業三廢進行具體治理

        在鋼鐵工業生產中,主要的污染源是廢水污染,硫化物和氮化物等氣體污染,以及鋼鐵廢渣等,針對具體的污染物化學組成,鋼鐵生產企業要掌握相應的工業治理辦法,提高廢棄物的治理技術,從根本上杜絕環境的污染。一是實現燒結煙氣的綜合治理。在脫硫的過程中,根據GB28662—2012對燒結機頭煙氣顆粒物、SO2、二惡英等多污染物的控制要求,采用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技術,對燒結煙氣進行深度綜合治理。二是強化各工序煙粉塵的治理。采用高頻軟穩電源改造、脫硫后濕煙氣濕式靜電除塵器、電袋復合除塵器、覆膜濾料高效除塵器等高效除塵設施對燒結、焦化、煉鐵、煉鋼等各工序產塵點進行全面改造,確保顆粒物的排放滿足新標準要求。三是加強水污染的治理。大力采用“三干”技術(干熄焦技術、轉爐干法除塵、高爐干法除塵),從源頭減少廢水的產生;對焦化工序產生的酚氰廢水、冷軋廢水等特種廢水進行獨立的處理,盡量不要進入全廠水處理系統;加大綜合污水處理力度,建設深度處理設施,盡量減少外排污水量。

        4、推進鋼鐵工業環境信息透明化,提高政府資金支持

        鋼鐵工業的綠色轉型要想進行順利的發展,就必須將環境信息透明化,采用媒體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形式促進企業環境治理工作。近年來,由于國家加強了環境保護的管理措施,鞍鋼、寶鋼等國家重點鋼鐵工業引領行業的發展,跑在了環境保護的最前列,利用創新的環境保護監督舉措,推動了鋼鐵工業綠色轉型生產的發展進程。其中創新的監督措施為:在社會上發表環境保護工作報告,將環境保護的治理明細和治理情況公布于社會,形成透明化環境管理;利用新聞媒體等對企業的發展狀況和環境治理狀況進行播報,既宣傳了企業文化,又形成了群眾監督的效應,為未來的環境治理擴大監督范圍,保證了鋼鐵行業綠色轉型的順利進行。近年來,由于鋼鐵行業過量的生產,導致了供過于求,不僅造成了資源的浪費,還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較多的鋼鐵企業在盲目的投資中沒有正視鋼鐵行業的風險,造成了后期的生產資金不足,對于環境治理的投資更是少之又少。針對目前的形式,政府應該加大資金投入支持,放寬相應的管理政策,鼓勵銀行對相關單位提供資金的支持,對于環境治理工作有良好表現的企業進行資金的獎勵,刺激企業的綠色轉型發展。

        5、推廣合同環境服務,鼓勵第三方經營

        較多的鋼鐵工業在生產過程中,既要保證經濟效益的提升,又要進行環境保護的資金投入和治理工作,不僅分散了企業的管理精力,也分散了財力的管理,較多的中小企業出現了混亂的管理現象。針對此類現狀,應該鼓勵第三方經營治理工作,共同推動鋼鐵企業的綠色轉型。第三方經營模式具有較大的優越性,不僅可以通過籌集資金的形式展開環境治理服務,而且由于第三方的治理設備與治理技術的先進化和統一化,對鋼鐵行業能形成規范的治理秩序,達到統一的治理標準,有利于政府監督工作高效的展開。另外,由于第三方有自己的團隊建設,鋼鐵生產企業可以減少環境管理工作人員,可以專心的投入到鋼鐵建設中。

        6、實施鋼材產品的市場環保準入

        第9篇: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在獲得“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稱號之后,我市繼續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的原則,加快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增強可持續發展動力,提升生態文明水平,以鞏固和深化“創模”成果為契機,實施“創模”鞏固提高計劃,強力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2012年市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鞏固提高行動計劃。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推進市“創模”鞏固提高工作,各項考核指標較有所提高,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二、工作進度安排

        (一)完成“創模”持續改進規劃編制工作

        按照《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規劃編制大綱》和《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第六階段)》、《關于進一步強化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示范帶頭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訂完善《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持續改進規劃》,組織相關專家對規劃進行評審,提請環保部進行最終評審。爭取6月底前通過環保部評審,報請市政府印發實施并掛網公示。

        (二)成立“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領導小組

        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第六階段)》要求,成立市“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創模”鞏固提高工作的領導和工作力度,明確責任分工,建立統一高效的指揮體系和工作機制,強化督辦考核。按照規劃和指標要求,制定“創模”目標責任書和各項工作計劃。

        (三)分解“創模”鞏固提高工作目標任務

        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與管理工作辦法》要求,根據《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持續改進規劃》制定《市“創模”持續改進規劃實施方案》,分解任務,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度要求和落實措施,與各責任單位簽訂“創模”鞏固提高工作目標責任書,將各部門的指標具體化,并要求各有關部門按照“創模”鞏固提高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

        (四)組織實施

        按照“創模”第六階段指標全面開展鞏固提高工作。(各單位具體任務分工詳見本文第四部分)

        (五)檔案整理和總結階段

        各有關部門對照“創模”第六階段指標和2012年工作計劃進行全面總結,完成2012年工作總結報告及年度檔案、資料和統計數據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報“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創模辦對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考核。

        三、機構設置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與管理工作辦法》要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簡稱“創模”)周期為5年,為做好我市創模復審工作,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創模”工作成果,鞏固提高我市環境質量,不斷提升環境管理水平,充分發揮環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任務及分工

        市環保局:

        1、編制《市“十二五”減排規劃》。制定并公布2012年總量控制和污染減排計劃或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將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完成啟元藥業、泰瑞制藥、伊品生物自備電廠爐外脫硫改造;實施電投西夏熱電有限公司脫硝改造和煙氣旁路取消;完成美潔紙業廢水處理工程提標改造項目;完成賽馬水泥2500噸/日熟料生產線低氮燃燒改造及賽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噸/日以上熟料生產線脫硝改造前期準備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區下達的總量控制和污染減排任務。

        2、完善以預防為主的環境風險管理制度。檢點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報告與應急處理制度執行情況,對重點風險源定期進行專項檢查;完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按照《市環保局應急裝備管理規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救援網絡體系;制定市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并開展2次演練;做好輻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繼續保持全區第一的水平。

        4、實施大氣聯防聯控行動計劃,深化工業顆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電、水泥、化工企業粉塵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對不達標企業實施限期治理;與市建設局聯合開展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治理;與城管局聯合開展道路揚塵治理;拆除禁煤區范圍內燃煤小鍋爐;嚴格執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辦法》,清理違建煤場,嚴格控制新建燃煤鍋爐;強化賀蘭山沿線采石場、采沙場的治理,降低區域揚塵污染。

        5、加大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鞏固永寧縣水環境治理成果,加大賀蘭縣水環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溝水質進一步改善。

        6、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農村污水設施7座,增加農村污水處理能力1000噸/日;建立和完善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體系,加大監察力度。

        7、進一步提高環境質量監測能力。建立完備的水質安全監測體系,加強飲用水源地水質全監測、全分析;完成黃河水質自動監測站項目建設;每半年開展1次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做好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的升級改造工作,具備監測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監測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和餐飲業油煙噪聲監管。針對市民投訴熱點,集中開展專項整治,打造餐飲環保達標街區,重復投訴率下降5%以上。

        9、對涉重金屬企業強化監督性監測和檢查力度。每兩年進行1次強制清潔生產審核;10月底前完成華夏電源有限公司污水處理擴建工程、靈武市制革廢水集中處理工程等4項重金屬綜合治理項目;建立涉重金屬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10、完善在線監控系統的建設,充分發揮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的作用。配齊污水處理廠進、出口氨氮在線監測設備及造紙企業氨氮在線監測設備。

        11、協調工信局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對10家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并進行公示,督點企業中高費方案的落實情況。

        12、協調公安交管部門深入實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強化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與區域限行制度,實施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推進高排放機動車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機動車尾氣監控平臺建設,建立公安、交通與環保部門的機動車共享數據庫;規范機動車檢測機構管理,并監督執行,對委托檢測機構的數據進行有效性審核。

        13、強化固體廢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回收網絡;繼續完善固廢信息管理與交易平臺,培育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與利用企業,提高工業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率,按時年度固體廢物信息公報;做好工業企業危險廢物監督管理。

        14、落實環境質量公告制度,定期各類應的環境信息。

        15、嚴把項目準入關。嚴格產業準入、空間準入與容量準入,嚴控“兩高一資”項目建設;堅持工業入園、居住入區,促進分散型中小企業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已超總量、超負荷的工業區,予以區域限批;建立新建項目與污染減排、淘汰落后產能相銜接的審批機制,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制度。

        16、按照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進一步開展市本級環境監察、監測、信息、宣教能力建設及兩縣一市環境監察、監測能力建設。

        17、充分發揮網絡、手機、微博等載體的作用開展“創模”宣傳。

        市發改委:

        制定清潔能源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

        市財政局:

        積極支持“創模”鞏固提高工作,保證“創模”鞏固提高工作正常經費和各項重點工程經費開支。

        市統計局:

        1、做好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單位GDP用水量、清潔能源使用率統計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圖。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節能計劃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健全完善社會能耗分析預警及調控預案管理系統,對重點用能企業實施實時能耗監測;對超過行業、企業標準的企業強制實施節能改造;實施重大節能技改項目20個;定期開展節能執法監察,加大對重點用能行業和企業的監督監察力度。

        2、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對10家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督點企業中高費方案的落實情況。

        3、繼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戶重點用能企業的能源審計評審。

        4、開展水煤漿替代燃煤技術試點工作。

        市水務局:

        1、督促落實2012年節水指標;完成6家節水型企業建設;封填自備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鄉景觀,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連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擴大和完善市區內交通禁鳴區域和路段。加強禁鳴區的管理,做好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實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強化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與區域限行制度。

        3、配合環保局完成機動車尾氣監控平臺建設。

        市園林局:

        提升城市園林綠化檔次和水平,高標準建設城市生態景觀林帶(綠地),新建及改造綠化面積500公頃。

        市建設局:

        1、加強第一、二、三、四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啟動第一、二、三、四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作,完成初設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處理廠的驗收,并投入正常運行。加快第六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

        3、制定中水利用規劃。完善城市中水管網建設,啟動第五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項目建設,在園林綠化、湖泊濕地及工業、熱電廠冷卻用水方面積極推廣中水使用,拓寬中水使用范圍,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強化新建建筑的節能監管。城鎮新建建筑執行65%節能標準達到100%;實施太陽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層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實施太陽能熱水系統,年內推廣應用面積240萬平方米,有力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

        市城管局:

        1、加強對垃圾填埋場的運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系統的建設。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進度。

        3、做好醫療垃圾的轉運和安全處置。

        4、加強全國衛生城市長效管理,加快城鄉環衛一體化建設,做好城鄉結合部及周邊地區環境衛生管理(市愛衛辦)。

        市衛生局:

        1、加強對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棄物院內收集、分類暫貯工作的監督管理,做到醫療廢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級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收集工作,負責對各級醫療機構內醫療廢棄物的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3、加強對全市各醫療機構醫療廢水的治理和監督管理,做到達標排放,并督促不能達標排放的醫院積極整改。對長期不能達標排放的醫療機構取消經營資質。

        市教育局:

        1、將環境教育納入全市中小學課程,采用統一的環境教育專題教材,保證每學年12課時以上,確保全市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開展綠色學校創建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作用,加大“創模”的宣傳力度。

        市房管局:

        1、進一步推進集中供熱,實施煤改氣工程,聯合環保局拆除小鍋爐。

        2、完成30萬平米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

        3、完成70萬平米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

        市農牧局:

        落實《關于印發“十二五”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農業減排工作,完成10家養殖企業(園區)畜禽糞便綜合利用項目,推進農業清潔化生產。

        市商務局:

        加快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示范城市建設。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回收網絡,建設再生資源回收信息平臺,完成西夏區社區再生資源回收站項目,穩步推進垃圾分類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開展“限塑”宣傳活動。

        2、配合環保局做好餐飲業油煙噪聲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開展2次督查,督辦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各責任單位“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進展。對工作不力的縣區和部門下達督查整改要求。

        三區兩縣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達的2012年總量控制任務;組織實施重點企業污染減排項目,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2、制定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并開展2次演練。檢點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報告與應急處理制度執行情況,對重點環境風險源定期進行檢查;完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按照《市環保局應急裝備管理規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救援網絡體系。

        3、制定2012年節能計劃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完成節能任務。

        4、加大環境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力度,提高環保投資指數。

        5、加大轄區水環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溝水質進一步改善。

        6、加大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察力度。

        7、嚴格產業準入、空間準入與容量準入,嚴控“兩高一資”項目建設;堅持工業入園、居住入區,促進分散型中小企業集聚。

        8、加強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按期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9、按照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開展環境監察、監測能力標準化建設。

        10、充分發揮網絡、手機、微博等載體的作用開展創模宣傳。

        11、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嚴格落實取水許可審批和全額收費制度。

        12、啟動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作,完成初設和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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