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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研究
一、內蒙古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現狀
為推動自治區信用體系建設,自治區政府早在2003年印發了《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并于2007年頒布了《自治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體規劃》,對推進政府信用、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建設作了總體安排,明確了三年主要工作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2014年自治區結合國務院印發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自治區政府印發了《自治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4-2015年行動計劃》。為加強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和應用,同時,與自治區質監局標準化院合作,從技術、數據、管理等3個方面展開了自治區信用信息平臺的標準規范建立工作,并將以地方標準的形式確定下來,為自治區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和相關工作的推進提供標準依據。有力地推動自治區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包頭市達茂旗為例,達茂旗作為內蒙古西部邊遠地區傳統農牧業大旗,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公布結果顯示,全旗總人口數達到11.4萬,農牧民人口為7.5萬,占比65.8%。2015年末農牧業實現增加值達到15.38億元,農牧民人均純收達到11784元,年增長達到7.7%。截止2016年6月末已建立農牧戶信用檔案26550戶,占全部農戶98.02%,被評定為信用戶的農牧戶為23900戶,占已建立信用檔案農牧戶數的88.23%,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以初見成效。
二、比較分析與發達省份的差距
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與國內發達的省份相比,差距很大。嚴重影響內蒙古地區的信用體系建設。
(一)黨政統籌協調、各方聯動是關鍵。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需要依靠地方黨委政府以權威姿態統籌協調引導各方參加,打破各自為政格局,形成合力統籌推動。
(二)建立健全信用激勵約束機制是根本。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是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形成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機制,發揮信用制度在改善金融服務、優化經濟社會環境、促進社會管理的作用。
(三)建立征信共享平臺是基礎。征信共享平臺為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和社會各方查詢了解信用狀況提供渠道,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形成信用激勵約束“一張網”。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問題與缺陷
(一)信用體系的社會化程度不夠,缺乏良好的法治環境。從信用本身來說,信用體系不僅僅是信貸的誠信程度,還包括自然人各方面的信用狀況,內蒙古作為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要想建立好信用環境必須先在法治環境上下功夫,要把信用體系建立起來,最急需的是要加快信用法制建設,使信用方面問題有法可依。所以,信用體系建設是一個社會的系統工程,包括社會各方面的信用程度,這也就要求信用體系建設中不但要維護金融信用環境,還要維護公眾認知的誠信。也就是要求信用體系建設從社會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設。
(二)農村信用信息處于零散、分割狀態,沒有得到有效整合。
隨著內蒙古農村經濟的發展及城鎮化程度的不斷提高,農牧民外出務工增加,農村民營企業增加,與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信貸關系增加,農村信用范圍有所擴大。但這些信息主要分散在工商、稅務、電信、金融機構等部門,大多沒有得到有效整合,使部分農牧戶始終游離于信用體系之外。以包頭市達茂旗達茂旗基層鄉鎮白彥敖包蘇木為例,該蘇木原有農牧戶100多戶,而現在除外出打工和經商的農牧戶,當地只剩農牧戶20余戶,使得農牧戶信息采集難以達到全面完整。同時絕大部分農牧戶對涉及自身隱私如家庭資產、收支和健康狀況等的指標較為敏感,不愿填報或少填報,涉及信用、工商、保險等信息難以獲得。
(三)農村信用體系處于建設初期,缺乏長期規劃和持續推動力。
一方面,由于內蒙古地區信用產品的推廣使用起步較晚,還處于建設初期,對于信用意識和信用行為的記錄還不具備普遍的關注。另一方面,受地區經濟發展落后等因素影響,地區整體信用意識不高。大多數農牧戶小農思想根深蒂固,逃廢債務、合同違約、商品交易主體之間失信現象依然屢見不鮮,甚至為了逃避信用記錄的制約,一些人不愿意參與信用信息征集、評級等業務,或者消極對待信息征集,提供虛假信息,金融機構與農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狀態影響了金融機構對農戶的效益分析,貸款風險預測也無法正常進行。
對策措施及建議
(一)完善激勵制度,構建政策制度的激勵約束機制。
為確保內蒙古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穩步推進,應完善相關法律體系,盡快修訂完善或制定《擔保法》、《征信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使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好依,同時要完善好相關制度體系,進一步加強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征集方面的制度約束和適時激勵,保護征信系統的安全規范高效運行;加強與工商、稅務和司法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搭建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各類社會征信機構發展,形成完善的社會信用服務體系。
(二)以政府主導強力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一方面,內蒙古地區在法律規定下,要明確“政府主導,央行推動、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企業公民自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思路。以“政府主導”為切入點,由人民銀行、銀監部門、金融機構、工商、稅務、公安、法院、教育等部門參加,定期召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轄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情況。另一方面,要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基層政府考核內容,加大對創建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考核力度。努力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制約;事事守信,路路暢通”的社會氛圍。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是: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征信體系為載體,以信用評價為手段,以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央行參謀、部門聯動”的組織領導工作機制為保障,以優化升級“農村信用體系管理信息系統”為平臺,以“農戶+專業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農村產業鏈條為依托,以試驗區建設為突破,加大政府組織推動和農村信用宣傳力度,不斷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倡導誠實守信的文明風尚,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探索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與擴大農村信貸支持的有效方式,促進我市農村經繁榮和農民增收,大力支持和推動我市新農村建設。
主要目標是:力爭到年底,實現四個目標:一是建立各級組織領導機制并切實發揮作用,政策、資金、人力、信息資源得到有效整合;二是建成全市統一、功能完備的農村征信服務平臺,科學有效地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等農村經組織的信用評定,在一定范圍內實現農村信用信息共享;三是組織建成與各地農村特色產業鏈條相配套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金融扶持模式,有效加快涉農貸款發放;四是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爭取將我市列為“省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驗區”,并建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長效機制,推動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不斷改善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系統化、特色化、長效化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由政府組織領導,人民銀行推動,金融機構配合,農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經組織積極參與,做到組織到位、推動有力、管理有序、各負其責。
(二)統一標準。制訂統一的農戶、專業合作社、農村企業等農村經主體為信息主體的信用信息檔案標準,建設統一的農村征信服務平臺,啟動信用信息共享。
(三)重點突破。本著多方受益,既有利于金融機構控制風險,又有利于緩解“三農”融資難的原則,著重推進信用鎮、信用村、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戶創建活動,切實使農戶得到實惠,農村及農村各類經組織得到發展,確保工作開展的持續性。
三、組織機構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發改局局長、人民銀行市支行行長任副組長,財政局、農業局、林業局、團市委、涉農各金融機構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信用體系建設日常工作。
(一)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創建規劃;審定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對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調、研究和決策;對各階段的目標任務進行安排和部署;推動信用信息產品在社會各個領域的應用,將經主體信用狀況與行政管理、公共服務等有機結合,推動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
(二)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人民銀行市支行:組織、指導涉農金融機構,設計信用信息指標和評分標準,并將信用檔案和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數據庫對接,推進電子化信用檔案和農村征信服務平臺建設,建立農村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根據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需求和現有設施情況,指導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創新信貸產品,增加農村信貸投入。
2、發改局、財政局、農業局、林業局、團市委:協同人民銀行建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做好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拓展工作,積極支持和協調金融機構做好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和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息采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村青年信用示范戶創建工作,逐步實現各行政事業單位掌握的信用信息共享;引導和促進農村金融機構拓寬融資渠道,切實解決農村發展中資金緊缺的問題;協調解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的資金配套問題。積極出臺技術服務、資金支持等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戶、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青年信用示范戶發展,建立信用正向激勵機制。
3、涉農金融機構:充分利用現有信貸業務系統優勢,負責全面征集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企業等農村經主體的信用檔案,確保將所有農戶及各類農村經組織信貸信息及時納入農村征信服務平臺,并保證信貸信息的連續性和準確性。
(三)各鎮(街道、經開發區)的主要職責:負責全面組織和推動本轄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對轄區內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行詳細規劃,分步實施。
四、時間安排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于份啟動,年底進行試點總結,具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宣傳啟動階段。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成立市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細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任務,廣泛開展多層次的宣傳動員,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市有關部門、人民銀行及涉農金融機構共同開展調查研究,探討、設計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及農村企業的信用檔案參考指標和評價參考標準。
(二)組織實施階段。人民銀行具體組織涉農金融機構征集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檔案。涉農金融機構按照“先增量、后存量、鎖定有貸戶、挖掘潛力戶、最終實現全采集”的思路統籌安排,首先將全部新增貸款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檔案納入農村信用共享平臺。對存量貸款戶要制定計劃,分期分批錄入,逐步完善農戶信用檔案。各鎮(街道、經開發區)協助轄區金融機構網點開展對所有符合標準農戶的信息采集工作,實現全覆蓋。推廣農村征信服務平臺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制定配套辦法和措施,依托農戶信用評分結果發放農戶貸款;建立信用村、信用鎮的信用檔案。
(三)總結考評階段。涉農金融機構為信用戶授牌,市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為信用村、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鎮授牌,團市委和人民銀行為農村青年信用示范戶授牌。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數據庫和評分系統,拓展農村金融機構和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對評價結果的應用范圍,加大金融創新力度和信貸資金支持力度,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內涵,提高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社會效應。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緊密結合“三農”特點,以普及信用知識、提高信用意識為重點,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廣泛宣傳開展農村信用創建的意義、重要性及目標要求,提高全市各方面參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大對“守信典范”與“失信典型”的宣傳與公示力度,對信用創建活動中產生的“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和“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宣傳表彰;選擇3—5個具有代表性的信用鎮和信用戶,作為全市信用建設示范樣板予以大力宣傳,對“失信典型”向社會公示,引導農村經主體增強信用意識,培養良好的信用行為。
(二)大力推進電子信用檔案建設。各涉農金融機構要積極依托網點、人員和業務管理系統,突出抓好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農村中小企業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和電子信用檔案建設;要針對農戶貸款率不高、農戶信息收集難等情況,積極組織人員開展“走村進戶”下基層活動,力爭掌握第一手農戶信用資料;要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制和數據定期更新機制,實行數據動態管理,確保數據質量。人民銀行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對各涉農金融機構電子信用檔案建設的督促、指導和協調。各鎮(街道、經開發區)、村要安排人員協助涉農金融機構開展走訪活動,加大信用信息收集力度,確保年底轄區內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建檔率達到80%以上的目標要求。
(三)完善農村信用評價體系。人民銀行要加強征信業務指導,聯合涉農金融機構共同建立健全農戶信用等級評定辦法,完善信用評分系統,規范評定流程,提高其科學性、公正性和合理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村經組織的特點,設計客觀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標體系,探索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新型經組織信用評級機制。要充分依托農戶信用電子檔案和農村征信服務平臺,結合產業政策、相關部門工作意見和內部授信規定對農戶信用進行評分,進一步發揮信用評價結果在信貸決策中的作用。
(四)全面開展信用示范創建工作。制定信用農戶、信用村、信用鎮評定辦法,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評定工作。各涉農金融機構要積極參與,構建鎮、村、戶三級信用評級評價體系。重點培養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村青年信用示范戶,發揮示范戶的示范效應和帶動作用,逐步提高農村和農戶的整體信用意識。加大農村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力度,引導農村中小企業建立健全內部信用管理和財務制度,完善農村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參與第三方外部信用評級。對信用好、有市場、有效益的農村中小企業,各涉農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支持。
(五)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要充分利用信用評價結果,針對農戶,涉農金融機構要根據不同信用等級,通過簡化貸款手續,在貸款額度、期限上滿足生產周期和農戶的需求,實行利率優惠等激勵手段,使信用客戶享有信貸傾斜政策和快捷、優質的金融服務。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同市農業局聯合召開“銀社對接·金融支農”聯席會議,探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采集和信用評級,并對參加合作社的廣大農戶、農村個體工商戶開展信用評分,大力推動農村信用評價工作。涉農金融機構要建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實際相適應的信用培植、信用評價和金融扶持模式,并據此實施信貸業務創新,使信用等級較高的鏈條參與者享受信貸便利,進而支持農業產業鏈條做大做強。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健全機制、科學規劃,穩步推進、全面鋪開,改善服務、支農惠農”為原則,進一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實現農村信用信息共享,健全農村信用信息采集及評價機制,建立相配套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及支農惠農的框架體系,改善轄內農村區域金融生態環境,促進涉農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入,實現我縣農村信用與經濟良性互動、農村經濟與金融協調發展,確保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人行引導、多方參與、穩步推進、支農惠農”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思路,依托涉農金融機構,為農戶、農村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建立電子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合農村經濟主體特點的信用評價體系;通過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三級信用創建活動與農戶信用評級結果有機結合,鼓勵農民通過累積信用記錄解決貸款難問題。在此基礎上,繼續加大對農村地區的信用宣傳力度,拓展農村信用宣傳的廣度與深度,鼓勵和引導涉農金融機構開展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創新,構建完善多層次擔保體系,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和農村普惠金融示范縣建設。到2015年底達到以下五個目標:
(一)完善農村信用評分體系,做好農村信用檔案建檔工作。到2015年底農戶、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農村企業等農村新型經濟組織信用信息征集要占全縣總戶數的95%,實現涉農部門的農戶信息大整合。
(二)穩步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到2015年底建立信用檔案戶數35000戶,評定信用村70個,信用鄉鎮5個。
(三)構建多層次農村擔保體系,爭取到2015年成立3家農戶擔保機構和200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設立1個農業擔保基金,逐步滿足農村信貸融資需要。
(四)加大農村信用宣傳力度。在農村地區營造良好的“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信用氛圍,為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營造有利的社會環境。
(五)全面實施普惠金融工程,以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為著力點,改善農村金融基礎建設,提高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資金投入,進一步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加大金融供給力度,加快構建“基礎金融不出村、綜合金融不出鄉鎮”的服務體系。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農戶信息征集和標識工作。涉農金融機構要積極依托農戶信用電子檔案,充分結合各自內部授信規定對農戶信用進行評分,完善農戶信息征集與信用評分體系,對農戶信用狀況進行科學評價,按分值確定農戶信用等級,發揮現有的農戶信息征集系統功能,按已有貸款、有效信貸需求、無效信貸需求以及無信貸需求,對所有農戶進行標識,實行差異化金融服務,實現農戶信息共享,從而為涉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農建立一個基礎平臺。
(二)推進農村合作專業組織及農村企業電子信用檔案建設。充分利用政府相關部門掌握的信息,創建工作載體,組織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企業等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的信息采集和評級機制。由鎮、村干部協助涉農金融機構開展走訪活動,加大信息收集力度。
(三)穩步推進信用村鎮建設。積極引導涉農金融機構將“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三級信用創建活動與農戶信用評價結果有機結合。同時,積極落實信用村、信用鄉鎮優惠措施:一是擴大信用村、信用戶的貸款授信額度;二是信用戶貸款利率可比非信用戶的貸款利率優惠;三是擴大信用鄉鎮所在地的信用社的貸款審批權限;四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解決信用鄉鎮農戶資金需求;五是簡化貸款審批手續。
(四)健全完善信用激勵約束機制。一方面,加強溝通協調,由縣政府、縣農辦、縣財政局等部門出臺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相配套的資金支持與補助、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推動信用信息產品在農村領域的普及與應用、涉農金融機構要大力扶持信用農戶的生產經營活動,對信用戶、信用村貸款以及信用促進會、小額信貸促進會推介擔保的農戶貸款實行授信額度及利率優惠。另一方面,要嚴厲打擊不守信用行為,除拒絕給予授信或提高授信條件外,積極爭取政府支持,由政法部門介入加以打擊,大力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如與縣計生局、金融機構、公積金中心聯手,對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對象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納入征信工作管理。金融機構可以拒絕受理其信用、抵押、住房等各種貸款和信用卡辦理、貸款擔保等金融業務,實行信用懲戒。與法院聯手,通過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了解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情況,通過采集送達催收單,與拖欠人所在單位負責人交換意見等辦法,督促拖欠人按時歸還拖欠貸款。
(五)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積極鼓勵涉農金融機構依托農戶信息征集系統推進金融產品創新,將農戶信用評價結果引入生源地助學貸款、農村青年創業貸款、二女結扎戶小額貼息貸款、巾幗扶貧貼息貸款、林業小額貼息貸款等,在縣擴大“農戶+征信+信貸”的業務模式。大力發展小額信用貸款,推廣農戶聯保貸款,提高惠農卡的覆蓋面,不斷擴大信用貸款的覆蓋面。
(六)完善農村擔保體系建設。健全農村各種類型的擔保組織,完善“三農”信貸擔保服務,發揮縣小額信貸促進會在解決農戶貸款擔保難方面的積極作用,完善“農戶+自然人+促進會+擔保基金”、“促進會+擔保基金”、“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保基金+促進會”、“農業產權+促進會+擔保基金”、“小額信貸促進會擔保+土地承包經營權反擔保”等促進會擔保方式,積極為農戶、小微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提供貸款推介、擔保服務。推廣農業企業擔保公司貸款、村級農民擔保公司貸款、農業企業聯保貸款、農業專業合作社和農業龍頭企業保證貸款,解決農村信貸擔保難的瓶頸制約。
(七)培育農村企業和農戶的信用意識。一是加強金融機構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聯動,充分發揮政府相關部門在信用體系建設的主導作用,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二是注意做好對鄉村兩級干部的誠信宣傳工作,大力推動其帶頭講誠信、守誠信,養成良好守信踐約的精神風貌,并協助信用社做好誠信宣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組織金融機構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在農村開展信用知識系列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教育廣大農民重視積累自身的信用記錄,自覺保護自身的信用信息,并將這些良好信用記錄積極運用到日常生產與生活中,努力把農戶培養成為有較強信用意識和市場意識、較高生產技能和一定管理能力的現代農業經營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縣政府辦、發改局、人行、農辦、扶貧辦、財政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統計局、林業局、國土局、房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有關部門要落實責任,做好人員和經費等各項保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我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工作職責。有關部門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具體職責為:
1、縣發改局、人民銀行牽頭負責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建立“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價機制,指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入,鼓勵和支持農村金融業務創新。
2、縣農辦、財政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統計局、林業局、國土局、房管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圍繞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將本部門掌握的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企業等相關信息資料,及時提供給采集的責任銀行,推動農村信用評價結果在支農資金、農業項目開發等方面應用。縣財政局要建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為全縣農戶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做好財政保障。
3、各責任銀行機構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具體的農戶信用檔案采集和評價工作計劃,按季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采集進度。要充分利用信用評價結果,不斷提高對建檔農戶的信貸支持。積極創新信貸產品,不斷拓寬支農服務范圍,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要會同鄉鎮、村組做好農戶信用信息采集人員的技術培訓。
關鍵詞:農村金融;農戶信用;征信;信用評價
文章編號:1003-4625(2008)12-0048-04中圖分類號:F830.6文獻標識碼:A
Abstract: This paper takes the design, experimental unit and operation style of peasant household credit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evaluation system in Shangqiu city as an example, introduces the necessity and practice of peasant household credit information collection, establishes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index system and evaluation model, and makes some proposals on improving peasant household credit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evaluation.
Key Words: Rural Finance; Peasant Household Credit; Credit Checking; Credit Evaluation
農戶信用征集與評價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地區信用基礎薄弱,缺乏系統規范的信用信息積累,抵押擔保物匱乏,融資服務體系缺失,已經影響到金融資源在農村地區的聚集和優化配置。近年來各地組織開展的評定“信用戶、信用村和信用鄉(鎮)”活動取得了可喜成績,但由于我國尚未建立運作規范、標準統一的農戶信用評價體系,農戶信用信息的征集與評價工作也未得到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的有效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金融的發展。為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農戶信用采集與評價體系的有效途徑,本文以河南省商丘市近年來的實踐為例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議。
一、建立農戶信用征集與評價體系的必要性
我國農村人口占絕大多數,農村信用體系的完善不僅關系金融機構的穩健運營,更關系我國誠信社會構建。農村信用體系的核心內容包括農戶信用信息征集與農戶信用評價體系。農戶信用征集系統包括建立科學規范的農戶信用指標體系和各種數據元的采集標準,確定農戶信息的采集渠道、采集內容等。農戶信用評價系統是以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元為依據,按照特定的評價模型測算農戶的基本信用水平,為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決策等提供信用支持。
建立農戶信用征集與評價系統既是農村金融業風險防范建設的需要,也是對我國農戶信用行為的理性歸納。農戶信貸最大的特點是點多面廣,總金額大但單戶金額小。按照目前農村信用社的放貸模式,信貸員在接到貸款申請后要逐戶進行調查,逐筆進行審核,煩瑣的手續不但使得農戶貸款放貸成本較大,也影響了農戶申請貸款的積極性。根據數理統計學原理,在大量的隨機現象里,各個個體的偶然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抵消、相互補償,而對于數量巨大但個體相互獨立的農戶,發生失信的概率具有穩定在某一數值范圍的特征。因此,只要通過對大量個體數據的觀察,按照特定的風險控制模型篩選出能夠滿足目標的群體特性,就可以為涉農金融機構防范信貸風險提供決策參考。
同時,涉農金融機構的快速發展也呼喚農戶信用制度的盡快建立。隨著農村合作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支持“三農”為主的農村合作金融事業得以快速發展,而農業銀行“服務三農、商業運作”的理念正在破題,農村地區的郵政儲蓄銀行亟待開辟新的陣地。但由于缺乏完整的農戶信用檔案,農戶無法“取信”于金融機構,資金供求雙方建立信貸交易合約的幾率不高,效率低下。通過農戶信用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可以提高涉農金融機構貸前調查的效率,使農戶及時得到信貸支持,同時有利于培植一批優良客戶,拓寬貸款渠道;另一方面還可加強涉農金融機構與農戶的聯系,形成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
二、商丘市農戶信用采集與評價的基本情況
商丘市農戶信用采集與評價可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始于“農村信用工程”建設。2004年,商丘市按照“政府主導、央行參謀、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全面實施“農村信用工程”建設,擬定了“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審條件和評審標準,邁出了農戶信用信息采集與評定的關鍵一步。一是組織信貸人員深入到各村委會,對農戶逐戶進行調查摸底,建立起農戶經濟資信檔案卡;二是農戶資信評審小組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對農戶按“AAA級、AA級、A級、B級”四個等級進行資信評估,納入農戶經濟檔案;三是根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不同的授信貸款額度,按照“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管理辦法提供信貸支持。截至2008年6月底,全市農信社共評定信用戶9.75萬戶,建立農戶信用檔案11.1萬戶,信用村503個,信用鄉(鎮)4個,對信用戶的貸款累計投放達到15.9億元。
“農村信用工程”建設不但使廣大農村信用戶得到了穩定的資金支持、增加了經營收益,而且對周邊鄉、村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帶動作用,促進了區域經濟的發展。但同時也要看到其局限性,一是信息采集的標準與信用評價標準不規范,主觀因素較多;二是信用檔案大多為紙質文件形式,難以有效共享,也不利于信息的加工與挖掘;三是相對全市300多萬戶農戶,農戶信用建檔率偏低,不利于金融機構發掘更多的優質客戶。
第二階段是農戶信用信息征集的電子化階段。2007年,為進一步探索農戶信用采集與評價體系,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開發了“農戶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建立了農戶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通過采集農戶信用信息,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農戶信用狀況,實現了農戶信息的電子化。其主要做法:首先制定農戶信用信息指標體系。在“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標準的基礎上,廣泛征求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農戶和專家意見,建立了一套包涵七大類66項指標既相對科學而又實用可行的指標體系。其次是開發了基于網絡的農戶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包含資料錄入、鄉鎮管理、評級授信、信息查詢、機構管理、用戶管理、信用報告、資料更新、統計分析、個人征信系統接口等十個功能模塊。該系統以錄入農戶的各種基本信息為基礎,采取自動評分,根據分值評定信用等級,再根據各項相關指標結合等級綜合評出其信用額度,為農信社信貸業務開展提供信息參考。
為開展好農戶信用征集工作,首先在轄內的永城市和民權縣進行試點,共發放50多萬份農戶信用信息采集表,采集農戶信息近40萬戶,錄入系統4萬多戶。通過試點,證實農戶信用征集系統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可依托的平臺和保障機制,推動了農村金融機構貸款營銷機制的變革,也為央行履行貨幣政策等職能提供了基礎信息平臺。這項工作的開展得到了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的肯定,并在河南省內進行大力推廣。
三、農戶信用征集與評價的運作機制
(一)農戶信用信息征集機制
根據當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特點,人民銀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在取得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對信用采集指標體系、評價體系及管理辦法等作了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決定在全轄開展農戶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農戶信用信息分為集中采集與分散采集兩部分。在建設初期以集中采集為主,即由農村金融機構信貸人員主動深入到農戶,通過發放信息采集表,按農戶自愿的原則,以家庭為單位填報,經農戶所在村委會確認、蓋章,戶主和采集人簽字后,信貸人員進行核實,并將符合規定內容的信息采集表及時上報人民銀行,人民銀行負責集中將農戶信用信息錄入到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分散采集則是農戶在與農村金融機構發生金融交易信息后,由金融部門將交易信息直接登錄上報到農戶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
農戶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流程圖如圖1如示,在這一模式中,基層人民銀行擔負集中采集的信息錄入工作,負責農戶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系統管理與維護,待條件成熟后將有關信息報送到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采用這一模式,其原因之一是符合當前我國個人征信系統建設的基本規劃,二是打破了農戶信用由農村信用社獨家承辦的弊端,為農戶信用信息共享奠定了網絡基礎和平臺,三是為農戶信用評價的規范化、市場化預留了空間。
圖1農戶信用信息征集流程圖
(二)農戶信用征集的指標體系
表1農戶信用征集基本指標體系
農戶信用征集的內容是以農戶家庭為單位的基本信息及相關信用信息,包括農戶家庭基本信息、農戶信貸信息以及反映農戶信用狀況的其他信息,各類信息的類別構成農戶信用指標體系,所征集的數據則構成指標體系數據元。指標體系建立,要按照概率論原理,對影響信貸資產質量的因素進行排列,選取與信用關系最為密切的若干指標組成。其基本原則:一是能為農貸決策提供相對正確的依據,即風險概率在允許的范圍內;二是具有可行性,即指標要求的信息資料大部分群體都能夠收集到;三是設置要合理,即不能為了縮小誤差范圍而過多地設置指標,也不能為了便于收集而過量地縮減指標數量。
通過對200戶信貸案例的分析,并廣泛征求農村金融機構信貸人員的意見后,農戶信用指標體系共分七大類,具體如表1所示。
(三)農戶信用評價模型
在評價算法模型上,BP神經網絡是20世紀80年代后期迅速發展的人工智能技術,它可以模擬人腦的某些智能行為如知覺、靈感和形象思維等,具有結構簡單、可操作性強、能模擬任意的非線性輸入輸出關系等優點。因此,在當前農戶信用信息采集缺乏規范標準和信息來源渠道單一的情況下,利用BP神經網絡算法進行農戶信用評價顯得尤為重要。BP神經網絡由輸入層i、隱含層j、輸出層k及各層之間的節點連接權所組成,其拓撲結構如圖2所示。
圖2BP神經網絡算法模型拓撲圖
在圖2中,采用的是一種具有多輸入單輸出的三層BP神經網絡模型,i11―i54分別是輸入點(評價指標數目),j01―j07分別代表隱含節點數目,k為最終輸出值。其計算方法是:
式中,xi是節點i的輸入節點,si是節點i的系數值,yj是第j個輸出節點的輸出值,k表示最終輸出結果,v為基數,ω表示上一輸入節點到輸出節點的權值。
BP網絡神經算法是一個不斷反復的迭代過程,每一輪將各連接權值調整一遍,并修正學習系數,這樣一輪一輪迭代下去,直到期望輸出與計算輸出的誤差小于某一個容許值,從而建立一個綜合的評分模型。為了便于計算并確保各項輸出值的相對穩定,我們依據實際計算結果選取一個相對合理和固定的ω權值,如財產權數、聯保權數、負債權數、保險權數等,單項調整權數最小幅度為±0.01,最高幅度±0.3。如,聯保權數,將參加聯保農戶的權數值設定為0.1,將沒有參加聯保的農戶權數值設定為0。模型將11項調整權數匯總的總權數與分值系數相加參與授信額度的確定。
此外,還特別引入了基數v和系數s的概念。基數特指授信的基礎,它是農戶收入中可用于歸還貸款的部分,是由總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歸還其他借貸支出等計算得出,該數值的大小通過系數對授信的額度起決定性作用。如系數同為1,A農戶的基數5000元,則A農戶貸款授信的額度應當為5000元,B農戶的基數10000元,則B農戶貸款授信的額度也應當為10000元。
其最終的輸出結果轉換為百分制,代表農戶信用水平,據此確定農戶信用等級,各等級標準如表2。
表2農戶信用等級劃分
四、幾點建議
農戶信用征集與評價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加快農戶信用征集為核心,以完善信用評價體系為手段,以培育農村信用文化為支撐,以健全農村融資服務體系為保障,逐步形成農村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對此,建議如下:
(一)加快信用立法,為農村信用信息征集提供法律保障。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信用立法的建設,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還沒有一項法律或法規為農村信用活動提供直接依據。通過對農村信用體系立法,規范農村信用信息采集的職責與范圍,強化違約責任追究,提高失信成本,建立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守信者,打擊失信方的信用規則,使信用體系建設有法可依。
(二)農戶信用信息征集與評價作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內容,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和協調配合。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村地區對農戶信用征集與評價的認識,并逐步接受,積極參與。二是將農戶信用征集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密切結合起來,借助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權威性、政策性和影響力,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積極作用,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政策和輿論氛圍。三是中國人民銀行要與涉農金融機構最高一級法人加強溝通,使其能夠自上而下重視農戶信用評價工作,在資金、技術、設備及人員上對基層涉農金融機構給予支持。
(三)建立農戶信用激勵機制,推進農戶信用評價的應用。引導涉農金融機構充分運用對農戶信用評價結果,及時發現優質農戶,對其生產和經營進行信貸扶持,以更好地支持“三農”,促進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同時,涉農金融機構要做好農村金融產品的創新工作,積極利用農戶信用信息和評價信息,完善“公司+農戶”、“協會+農戶”、“農戶聯保”、“大聯保體”等貸款模式,提供全方位、立體式的金融服務,不斷提高農戶信用征集與評價體系的成效。
(四)構建失信懲戒與信用風險補償機制。建立農戶信用體系的目的是為減少乃至杜絕失信行為,但僅靠農戶信用評價系統還不能完全擔負這一重任,必須建立多種信用協同機制。一是司法和政府有關部門應依法行使職權,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打擊賴賬戶,維護金融債權。二是涉農金融機構要根據農戶真實、完整的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對失信者采取聯合懲罰行動。三是探索建立農村信用聯保組織,實施民間懲戒,如在農村成立信用擔保協會,變個體信用為集體信用,對農戶的信用行為引入更多的信用約束。四是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如地方政府出資設立信用風險補償基金,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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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押農村信用社;支付體系;資金結算
中圖分類號:F830.59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4392(2008)07-0029-03
一、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體系及發展情況
(一)結算體系正向現代化支付體系靠攏
近年來,農村信用社逐步暢通農村信用社匯路,不斷改善其支付結算手段。通過網絡系統改造,2007年10月24日,農村信用社已實現存取款業務全市通存通兌,異地匯款實現系統聯網,發展的新型銀行借記卡-金牛卡通過在內部員工試發行后,已于2008年5月12日在全市范圍內使用。目前,農村信用社異地資金匯劃主要通過三種渠道:一是通過特約電子匯兌匯劃。部分縣聯社、農信社相繼參加了特約電子匯兌業務,成為農信社支付結算的重要渠道;二是通過其他銀行匯劃系統辦理業務,成為農信社支付結算的輔助渠道;三是通過大、小額支付系統匯劃。大、小額支付系統,匯劃款項快捷方便,支持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向現代化支付體系靠攏。而且跨地區及統一結算渠道逐步暢通,2007年10月,實現全區存取款業務通存通兌。
(二)支付結算基礎保障得到加強和鞏固
網點分布漸趨合理,農村信用社共有營業網點232個,其中農村107個,城鎮116個,結算網點遍布全市55個縣(市)鄉(鎮),員工2969 人。隨著農村信用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其實收資本增加,業務經營水平和盈利能力得到改善。已分三批完成了全市7家農村信用聯社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的發行工作,共計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3.51億元,占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的21.57%,7家農村信用聯社已有5家順利掛牌開業,成為統一法人金融機構。截至2007年,全轄農村信用社股金余額比2002年末增加21505.83萬元,不良貸款余額降幅達47.91%。巴彥淖爾市農村信用社作為全市城鄉分布最廣泛的金融機構,成為巴彥淖爾市農村支付結算的主要金融機構。
(三)主結算業務發展速度相對提高
存貸款業務作為其主要結算業務,近年來隨著結算渠道的暢通,市場份額不斷增加。截至2007末,全市農村信用社開立個人儲蓄賬戶35.5萬戶,各項存款余額621065萬元,占全市金融機構市場份額的25%。其中儲蓄存款余額552148萬元,居全市各金融機構第1位,占全市金融機構市場份額34%;各項貸款余額466501萬元,貸款規模居全市各金融機構第1位,占全市金融機構市場份額25%。
(四)業務品種已有所變化
巴彥淖爾市信用聯社依據農牧區生產的特點,不斷豐富自身的業務品種。存款類產品發展齊全,主要有活期儲蓄存款、單位活期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儲蓄、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本取息定期儲蓄、整存零取定期儲蓄、定活兩便定期儲蓄和單位定期存款等;貸款類產品更適合農村牧區特點,開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各類貼息貸款、各類抵押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等。而且結算方式逐步向非現金結算方式轉變,非現金結算占比逐步提高,截至2007年末,農村地區通過農村信用社辦理的現金結算金額31.5億元,非現金結算金額19.4億元,其中通過現代匯付系統辦理的資金額16.7億元。百名農牧民使用結算工具調查也顯示,開立賬戶2個以上的已占到34%;年存取現金次數10次以下(含)的占78%;匯款等非現金結算年使用次數5次以上的占23%。
二、資金結算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適合農牧區經濟發展的新型支付結算工具發展緩慢
農村信用社所提供的服務產品仍然以傳統存、貸、匯服務手段為主,缺乏服務品種創新,電子化建設水平還比較落后,鄉鎮結算資金在途時間長,資金到賬不及時。同時,非現金結算工具發展相對較慢,存、貸、匯等現金結算占全部結算的85%以上,銀行匯票、本票、銀行卡等結算方式使用少,支付結算票據化程度低,網上銀行、項目理財等現代銀行業的創新業務基本未延伸至農村信用社的農牧區網點,銀行自助設施農村牧區尚屬空白。而農村經濟對農村信用社服務的需求趨向多樣化、多層次,農村信用社能夠提供的金融工具單一、服務品種少的現狀很難滿足農民和農村發展的需要。
(二)農村信用社結算基礎設施建設缺乏支持和保障
隨著商業銀行改革的深化,支付系統較完善的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基本退出農村市場,工、中、建在農村的網點全部撤消,農業銀行已縮減至1個,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成為農牧區金融服務的中堅力量,而農村信用社在農牧區機構網點數占全部農村金融機構的80.14%,居主導地位。目前農村信用社的分布呈現鄉鎮分布多,自然村分布少的特點,受管理體制和經營規模的影響,農村信用社的支付環境相對落后,基礎設施較為薄弱,電子化設備、網絡設施建設落后,農村信用社人均占有支付用電子設備0.13臺,每萬名農村居民擁有支付用電子設備3.94臺,缺乏推廣新型結算工具的政策條件和外部環境。百名農牧民使用結算工具調查顯示,認為農村信用社結算環節多且結算效率低的占76%;希望農村信用社發展與城鎮銀行一樣的占63%,希望業務品種更多的占23%,希望提高效率的占11%;年平均到城鎮辦理業務次數5次以上(含)的占64%。
(三)農牧民支付結算工具及資金結算方式使用偏好的環境未得到改變
由于現金結算簡單和方便,因此在農村牧區日常交易中,農產品交易方式都使用現金交易,農牧民也普遍樂于接受。在百名農牧民日常交易結算方式的抽樣調查中,72%的農牧民選擇“現金”為日常主要交易方式,原因調查中,有69%的農牧民選擇“現金比較方便”,而且100%的農牧戶習慣于使用現金結算,而匯款等非現金結算年使用次數5次以下(含)的占到77%。在對農村信用社依賴度調查中,67%的農牧民通過農村信用社辦理結算業務,22%的農牧民有一半結算業務須到農村信用社辦理。同時,因農村金融機構網點少,宣傳難以深入,造成農牧民對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難以適應,在對“銀行卡結算方式”的調查中,85%的農牧民表示,因看過電視、廣播經常報導銀行卡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的案例,對這種“看不見的現金”的交易方式存在較多擔心。
(四)現行支付結算管理制度束縛了農牧區非現金結算工具的推廣
一是收費制度制約了支付結算工具的推廣使用。各金融機構對非現金結算普遍實行收費制度,如轉賬手續費、跨行交易手續費、結算賬戶銀行卡年費等,對農村地區使用者來說,結算業務量較小,相對而言結算手續費偏高,為節省費用,更愿意使用現金交易,而不愿使用其他支付結算工具;二是現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現行現金管理制度更多的關注企事業單位,對農村牧區個體工商戶資金管理涉及較少,因其面廣量大、經營靈活、運作快速等方面的特殊性,目前對這類賬戶尚沒有形成規范嚴格的管理模式,客觀上為農村牧區個體工商戶大量使用現金進行交易創造了條件。三是農村支付結算體系不健全和支付系統覆蓋面不廣,相比現金結算,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和結算方式環節相對較多,且手續復雜?熏客觀上束縛了農牧區非現金結算工具的開展。
三、加快農村信用社資金結算體系建設的建議
(一)加快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拓展現代化支付體系在農村牧區的輻射范圍
一是發揮好農村信用社在農村牧區支付結算服務中的主導作用。多渠道解決農村信用社基層網點對接大小額支付系統的問題,暢通基層農村信用社匯路,盡可能創造條件使農村信用社全部對接大、小額支付系統,使其盡快得到安全、高效、多層次和低成本的現代化支付清算服務。二是農村信用社發揮其點多面廣的優勢,依托現代化支付系統,改進結算方式,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服務功能,完善配套設施,不斷提升服務手段和服務能力。三是擴大資金清算對象范圍,農村信用社資金清算組織堅持市場化原則,通過平等競爭,吸納其他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參與資金清算,以提高農村地區資金清算效率,改善農村支付結算環境。
(二)提升經營理念,創新服務手段
一是加大非現金結算工具和結算知識的宣傳。農村信用社針對農民金融知識知之甚少的實際,深度宣傳支付結算工具使用常識和操作技巧,培養農牧民使用支付結算工具的意識。通過上門服務、利用農牧區廣播和電視臺等多種形式,向農村廣泛宣傳結算業務知識。二是積極鼓勵農村支付工具和結算方式創新,加快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電子支付工具的業務發展,不斷完善農村電子支付的交易規則,提高電子支付的安全性,消除農牧民使用的后顧之憂,為農牧區提供更多更安全更方便快捷的支付結算工具和支付結算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農牧區不同層次群體的結算需要。三是加快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積極開發和推廣對農村地區適銷對路的金融產品。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農村支付結算服務中的主導作用,立足“三農”,創新金融產品,從推動金牛卡等銀行卡特色服務入手,引導農民牧民減少現金使用。
關鍵詞:產業優勢;“三農”經濟;貨幣政策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7年5月10日
為了貫徹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推動“三農”經濟發展,加快城鄉經濟產業結構建設,更好地迎接“三農”經濟所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充分發揮“三農”經濟資源優勢,打造現代農業產業發展結構,為金融系統構建奠定扎實的實踐基礎,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經濟發展進步。
一、國家涉農政策論述
(一)貨幣政策和金融服務。合理運用政策手段推動“三農”金融發展,各大銀行對于農業經濟采取支持和鼓勵的態度,其重點表現在涉農金融的差別存款準備金率政策上。農村信用社推出了比大型商業銀行低6個百分點的存款準備金率,對于那些涉農貸款比例高、資產規模小的農村信用社將會再降1個百分點,其他銀行也推出了相應的優惠政策。根據近年來我國推出的銀行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各大銀行還提供了越來越多的農村金融服務,并不斷加大支農政策體系建設。積極探索金融與財政結合的農業政策體系建設,完善農業金融機構政策補貼。
(二)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發展進程。隨著金融機構改革的不斷加快,我國實施的內部機制和產權制度改革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效,政府部門和中央銀行分別采用不同方法進行農業政策扶持。當前我國用于“三農”經濟的資金不斷增加,這極大地提升了涉農金融體系建設,推動了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建設。
(三)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和產品創新。由人民銀行所下發的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意見和建議,并在部分省市進行試點工作研究,并逐步建立了證監會、銀監會和保監會,大力推動農業產業基礎設置建設,拓展城鎮農業經濟業務,規范農村金融產品、服務方式,開創經濟新思路。
(四)縣域支付系統。縣域支付體系建設極大地改善了農村支付環境,樹立了正確的農村支付總體思路、目標和指導思想,支付體系的建設極大地提升了縣域金融機構的安全性和支付效率,銀行業務的開展應因地制宜不斷加快支付工具的普及工作,支付工作的運用有利于促進銀行結算賬戶的設立和管理。
(五)農村信用體系現狀。近年來,各大銀行和金融機構一直在不斷加強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設、加大知識宣傳力度、個人征信系統和擴大企業農村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努力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目前,很多已經建立信用檔案的農戶獲得了銀行信貸支持,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有利于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獲得金融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的逐漸加快,它對于金融資金和服務需求越來越大。由于“三農”經濟條件發展存在諸多限制,而涉農金融現狀并不理想,沒有達到服務的全覆蓋。我們必須從涉農金融機構和經濟可持續發展原則入手,不斷進行經濟發展引導,以此彌補部分地區金融服務中存在的空白。縣域金融配套政策仍未完善,它需要健全的涉農金融法律基礎,加強農村信用環境建設有利于涉農經濟發展。考慮到金融產品涉農性存在的不足,傳統涉農金融機構服務主要集中在“存、貸、匯”等業務,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三農”經濟存在的問題,全面提升經濟金融規模效益。
二、財稅支持下的“三農”經濟發展政策
(一)財稅政策對“三農”經濟的支持。財稅政策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的兩個階段是以改革開放為界進行劃分,財稅政策目的和運用就是要努力提升我國農業經濟,趕追發達國家經濟發展情況,實現國家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積累,實現“三農”經濟到工業和城市建設的資金流通。自改革開放后,國家財政實施的支持極大地推動了“三農”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資金扶持過渡到政策支持。政策支持與資金支持是“十一五”期間“三農”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社會市場經濟體制極大地實現了國家財政上的調整,更好地適應經濟發展,使其在經濟發展中遙遙領先,處于不敗之地。財稅政策效果主要體現在經濟可持續發展矛盾,我國要認識到當前的問題,直接推動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改革開放有利于“三農”政策的貫徹落實,滿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國城鄉經濟發展極為有限,各項問題也較為突出,我國各地區人民生活水平有著較大的差異,財政調整能力有限,不能達到理想目標,存在缺位和越位等方面問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容易激發社會矛盾,財稅政策改革極大地影響了我國“三農”經濟發展,與工業擴大形成了鮮明對比;我國農業經濟結構調整力度不足,“三農”經濟發展已有數年,但實際收效甚微,國家財政方面的制度并不完善,在系統性和配套性方面急需改進。財稅政策尚未形成長效機制,覆蓋面積有限,“三農”經濟投資環境需要改善。
(三)以政策組合加快“三農”經濟建設。持續開展農村金融機構改革,充分發揮財稅作用,建立有效的農村信用支持,擴大農村資本占有率,利用各種融資手段,提升農信資本實力,建立健全農業金融機構的風險防范體系,做好全面改革準備。結合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優勢,利用郵政面廣點多的特點開放縣域貸款更好地為城鄉發展而服務。
加大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力度,擴大金融抵押擔保范圍,靈活運用各種信用模式,鼓勵農業相結合的金融業務的開展,鼓勵城鄉合作。實行涉農金融機構貨幣政策支持,加大存款準備金率政策扶持,調整支農貸款政策,拓寬業務范圍,增加涉農金融機構的利益空間,提升其盈利能力。構建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發展環境,形成農村征信體系,完善信用評價體系,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優化金融消費服務。
推出城鄉財稅一體化發展政策,采取城鄉結合方式,優先解決農民生活問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城鄉一體化管理,發揮稅收彌補作用,實現農民與社會其他成員地位上的平等。通過財稅政策,規范轉移支付制度,緩解地區發展矛盾,實施貧困地區優先補助,加強貧困縣“造血”功能,合理規劃稅收應用,發揮稅收在“三農”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引導外部資源向“三農”轉移,增加農業內部積累,加快農村城市化發展進程,實施農產品補貼政策,完善市場體系建設,保證農民利益。實現農業產業化結構升級,擴大“三農”經濟發展規模,以農副產品資源優勢為依托,創新農業生產和經營機制,提高農業的M織化程度,逐步使農業產業走向規模化、集約化、市場化。大力推進工業化,延伸農業產業鏈,培育特色產業,提高產品附加值和競爭力。支持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通過加大財政對科技研發的投入力度,減免稅收和財政貼息等優惠政策,吸引信貸資金和其他社會資金流向涉農企業。運用財政資金對重點技術推廣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扶持,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做好“三農”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各種投資風險防范,建立風險補償基金,將地方預算納入其中,結合各種風險因素開展金融機構貸款損失補償,實現金融風險轉移。
三、結語
“三農”經濟發展是推動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重要舉措,只有不斷改進“三農”經濟發展環境,完善相關經濟發展機制,加快農業機制建設,建立“三農”經濟發展長效機制,才能更好地滿足人民生活需求,縮短各地區之間的經濟差異,完成社會歷史交托的偉大民族振興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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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濤.宏觀經濟先高后穩應把握投資機會――訪工銀瑞信首席經濟學家陳超[J].大眾理財顧問,2010.2.
一、當前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存在的主要問題
金融產品從廣義上講,包括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務兩種形式。金融產品創新就是根據金融市場需求,設計出新的合理的可實現的金融商品,再以優質服務加以推廣。即通過設計新的金融產品使原金融產品解決不了的金融問題得到創造性的解決。隨著近幾年我國農村經濟呈現出貨幣化、市場化、產業化和城鎮化新的趨勢和特征,對金融產品和服務要求越來越高,農村經濟主體對資金需求面更加廣泛。農村金融需求呈現出多面性,既有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流通體系建設、特色資源開發等中高端客戶的綜合性金融需求,也有農民、農民工、個體工商戶和農村小企業等低端客戶的基礎性金融需求。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出現以下現狀:
(一)信貸產品種類增多,但業務拓展不夠平衡
農村金融機構近年來在涉農信貸產品創新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不斷推出多種涉農信貸創新產品。如農發行通過向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發放糧食合同收購貸款,將信貸支持由原有的面向糧食收購環節向生產環節延伸,較好地滿足了農戶購買種子、化肥、農機具等資金需要,并為農村的小規模基礎設施建設融資;郵儲早在2005年12月,就被銀監會批準在福建、湖北和陜西三省試辦定期存單小額質押貸款業務,走出了郵政儲蓄支持“三農”的第一步。2007年3月20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在北京宣布成立,成立后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將向城鄉居民提供小額信貸、消費信貸、投資理財、企業結算等更豐富的金融服務;農村信用社結合新農村建設需求不斷創新小額農貸業務運作模式。一些金融機構還先后推出農民住房貸款、文明信用農戶貸款、林權抵押貸款等新型信貸產品20余種。盡管涉農信貸產品日益增多,但產品創新在實施主體和市場范圍等方面存在一定反差。如從創新主體看,農村信用社因地制宜推出數量可觀的信貸產品,而其余幾家銀行產品種類相對匱乏;從市場范圍看,眾多涉農信貸產品尚處于試點階段,未能在全國大面積推廣,影響到產品投放的規模效果。
(二)擔保抵押愈加豐富,但應用范圍有待拓寬
農業屬于弱質產業,農村有效抵押物不足,為此各金融機構在創新擔保方式、擴展擔保范圍上進行了一些有益嘗試。在創新抵押方式方面,部分農信社嘗試開辦了林權抵押、草場(荒坡)等依法可流轉交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對水產業開辦了水域灘涂抵押貸款。并且湖北農信社正在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中的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上的房產用來抵押貸款。農行等機構可接受大型農機具、農副產品、商鋪、牲畜等財產抵押。在創新質押方式方面,對生產加工型涉農企業開辦了訂單、倉單、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對流通型商貿農業龍頭企業可開辦匯票、本票、債券質押貸款;對知名度高、品牌價值大的企事業可用其依法可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作擔保開辦權利質押貸款。在創新保證方式方面,一些金融機構開辦了聯保貸款、農機具生產廠家保證貸款、信用共同體貸款、公司+專業合作社+農戶、龍頭企業+基地農戶+信用社貸款等多種保證貸款。貸款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推進,雖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戶和企業小額貸款資金需求,但由于抵質押物品受自然風險、市場價格波動、技術風險等客觀因素影響較大,加之政府政策配套措施滯后,使其應用范圍受到限制,同時信用戶、信用企業、信用村的評定面不寬,授信貸款額度相對偏低,難以滿足廣大農民在向農業企業轉化過程中的較高層次資金需求。
(三)風險分散愈益關注,但配套建設跟進不力
各金融機構以信貸為紐帶,通過支持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實現風險共擔。一是通過各類基金擔保組織的有效擔保,發揮乘數效應,有效降低信貸風險。二是在種植基地、禽畜養殖基地等種養殖業的密集區域,引導業主組成各類專業協會,形成共擔貸款風險的行業集群擔保機制。三是依托龍頭企業,通過“公司+基地+農戶貸款”等模式轉移信貸風險。四是積極探索“訂單信貸+訂單農業”的信貸模式。此類舉措的推行,對于分散信貸風險發揮了一定程度的積極作用,但由于相關配套體系建設跟進乏力,尤其是地方政府、保險機構、銀行與借款人之間仍未形成風險利益共同體,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以及農業保險的介入程度十分有限,客觀上抑制了農業信貸風險的有效轉移。(四)民間金融支農力度大,但發展不規范農村非正規金融包括民間自由借貸和合作基金會,合作基金會被取締,之后民間金融撐起了非正規金融支持農業發展的大梁。農村民間金融指農業企業之間或農民之間的借貸行為,農村民間金融主要在我國農村大量存在。目前,農村金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農村資金大量流入城市,農民貸款難問題比較突出。有研究甚至指出,中國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就是非正規金融,例如IFAT(2001)的研究報告指出,中國農民來自非正規金融市場的貸款大約是來自正規金融市場的4倍。過去幾年,農業融資渠道主要有中國農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基金會和民間借貸等。現在,農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貸款權、貸款數量相對減少;農村信用社存款增幅下降,而郵政儲蓄業務發展很快,從農村中抽走資金;大部分農村合作基金會已停止開展業務,所以農民生產生活資金需求靠民間借貸滿足,農村民間金融作為對信貸金融的補充形式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應看到農業民間金融的特點,利率由雙方決定,因而利率在時間上和地區上存在較大差別,民間金融的年利率普遍在20%以上,有的達到50%,甚至更高。
二、創新農村金融產品、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對策
(一)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加快建立健全適應“三農”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是推進農村金融產品與服務方式創新、緩解農民貸款難的內在基礎。為此,應進一步深化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改革,培育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一是要盡快恢復農業銀行的農村陣地;二是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環境改善和勞動力素質改善上的主導作用,商業性金融才可能跟進,才可能最終形成保水于田的良性循環。目前農村經濟基礎薄弱,需要國家財政扶持,也需要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將小額農貸、扶貧貼息、教育助學、科技信貸、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等金融產品由政策性金融機構承擔。其他金融產品按市場化運作;三是全面實施農村信用社商業化運作,避免因政策性、商業性混淆不清帶來的弊病;四是郵政儲蓄其資金主要來源于農村,網點也主要在農村,組建郵政儲蓄銀行后要避免成為官辦或純官方性質的銀行,要大膽吸收民營資本,業務重點放在農村,服務對象也應落在民營經濟;五是支持民間資本到農村投資,開辦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六是支持外資到農村投資,設立村鎮銀行和貸款子公司。
(二)構建多層次的農業擔保體系
要圍繞信貸需求積極進行擔保機制創新,推進和完善多元化的農村信貸擔保體系建設,鼓勵政府及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出資組建新的農村擔保機構。為破解擔保抵押品不足羈絆,原則上凡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能夠有效控制、可用于貸款擔保的各類動產和不動產都可用于貸款擔保,同時跟進完善政策審批、抵押登記、價值評估、權證交易等配套服務,拓寬農村金融機構產品的創新空間。鑒于土地流轉對于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重要意義,在現行法律和政策已經明確允許土地合理流轉和適度集中的同時,建議在法律層面進一步明確農村土地的融資權,允許農民通過對耕地、宅基地等農村土地設定抵押,為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的深層推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證。
(三)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一方面,要加快農村信用環境建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快建設農村企業及個人征信系統,全面開展創建信用鎮、村、組活動,規范農村信用秩序。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中介信息反饋體系。制定合適的高標準的會計、審計信息披露標準,鼓勵扶持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化中介機構的發展,嚴格行業準入和行業管理。
(四)提高人力資源可用效率
高度重視金融創新人力資源的開發,要加強對現有金融從業人員的知識培訓和提高,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創新意識和素質;要創新用人機制,吸引、開發和留住人才;要注重建立人才流動的競爭機制,充分發揮人才的使用效能。在業務推廣實踐中,基層員工應主動了解農民對金融產品的服務的需求信息,及時加以反饋并研究開發,同時應特別注意地域性和適應性。考慮到農村小額融資需求已逐步由簡單的生產生活需求向擴大再生產、高層次消費需求轉變,基層農村金融機構應及時對原有農村小額貸款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和完善,確保農村金融服務需求的無縫對接。
(一)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建設日趨健全。農村金融主體的培育和建設是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的基礎。近年來,廣西“引銀入桂”、“引金入桂”力度不斷加大,豐富農村金融主體、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取得積極成效。廣西縣域金融服務逐步形成了以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主要涉農金融機構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為輔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截至2016年,廣西成立了農村商業銀行26家、農村合作銀行16家、農村信用社49家、村鎮銀行37家、農村資金互助社3家。(二)涉農貸款規模穩步擴大并保持較快增長。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三農政策扶持力度,人民銀行開展涉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實施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的考核,引導金融機構加強信貸管理、改善信貸結構、增加信貸投入,逐步形成農村地區的資金洼地效應。2016年末,廣西全口徑涉農貸款余額6765億元,占同期各項貸款余額的32.8%,占比較2007年末提高7.5個百分點。總體來說,目前廣西涉農貸款的增長基本滿足農業經濟發展速度要求,在扶持農村經濟發展,增加信貸資金供給,尋求金融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的契合點方面取得明顯成效。(三)適應農村金融需求變化,加快農村信貸結構調整。與傳統小農經濟比較,近年來農村地區信貸需求發生明顯變化,從小農經濟擴大到農業產業化、從農戶經營擴大到農村企業、從農業生產領域擴大到農村消費領域。一是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的金融支持力度。2016年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余額1301億元,同比增長15.8%,占涉農貸款比重達到19%。二是涉農企業貸款增長較快。2016年末廣西農村企業貸款和城市企業涉農貸款為60%,個人涉農貸款和涉農非企業組織貸款分別占37.1%和2.8%。三是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戶消費貸款高速增長。2016年末,廣西農戶消費貸款余額825.6億元,占農戶貸款的36.7%,比2007年末提高23.8個百分點。(四)農村金融環境建設得到明顯改善。一方面,加強農村支付體系建設、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將非現金支付資源向農村進行有效配置,促進城鄉金融資源均等化。近年來陸續推出惠農卡小額提現業務,是全國首批開通農民工銀行卡的特色服務,首批開展銀行卡助農取款和汽車移動金融服務試點地區之一。目前人民銀行大小額支付系統、農信銀資金清算系統等現代化支付系統對縣域地區銀行業服務網點的覆蓋率達到100%,金融機構網點在鄉鎮實現全覆蓋,截至2016年末,廣西農村地區累計發卡8447萬張。另一方面,扎實推進縣域信用體系建設,消除資金供求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農村地區金融需求滿足度的提高。大力培植“信用縣”、“信用鎮”、“信用村”、“信用企業”“信用戶”等信用主體,營造良好的縣域經濟金融運行新秩序。2016年末,廣西已有信用縣4個、信用鎮318個,信用村4257個,已為541萬農戶建立了信用檔案。
正視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一)農村經濟的弱質性易導致農村資金外流嚴重。2016年末縣域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比62.5%,同比提高1.4個百分點,但仍低于全區17.4個百分點。縣域金融機構資金系統內上存、基金和理財業務向縣及縣以下的農村地區推廣,都對農村資金形成一定“虹吸效應”。一方面農戶生產效率較低、貸款零散,管理成本高,另一方面以規模化種養殖、特色農業產業以及農副產品加工為主的涉農經濟周期長、風險高,信貸資金風險與收益不對稱,在同等條件下商業銀行優先滿足大項目和大企業的貸款需求。(二)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缺失。商業銀行集中統一信貸管理機制與農村經濟“點多、面廣、小額、流動”的資金需求不盡相符。金融服務品種少、貸款額度小、貸款期限短、貸款手續繁瑣為農戶集中反映的問題。農村金融產品創新步伐相對滯后,以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為主的信貸模式,尚未解決農村地區抵押物普遍缺失的問題。(三)農村地區融資成本高居不下。由于農村金融經營風險高于城市業務,貸款回收率、貸款收益性不確定性高,農村地區融資利率水平都處于高位運行。調查顯示:調查農戶從農村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利率上浮10%—30%、30%—40%、40%—50%及50%以上的比例分別為16.3%、15.1%、14.3%、9.1%,利率未上浮的僅占6.6%。有73.1%的農戶認為“銀行利率過高”,認為“利率比較適度”的比例僅15%。(四)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欠佳。與城市相比較,縣域金融債權缺乏保護,行政力量介入更為普遍,金融法治環境欠佳,銀行債權保護面臨手段少、難度大、效果差的困境。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相對滯后,縣域和農村地區可供抵押財產有限,部分造成商業銀行對縣域和三農經濟的“慎貸”、“懼貸”心理。
對策及建議
一是農村金融服務主體不足。前些年,國有商業銀行為加快商業化進程,將經營重點轉向城市,大量撤并農村地區機構網點。據統計,全省撤銷縣以下網點數量達到243個,占總數的11%,且多為鄉鎮網點。城市信用社、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風險處置,也使農村金融機構網點大量減少。這幾年,國家有針對性地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整個農村金融機構網點發展雖呈回升之勢,但與城市相比仍顯薄弱。目前,全省城市平均萬人擁有銀行業機構1.51家,農村地區萬人擁有銀行業機構只有0.89家,僅為城市水平的59%。城鄉之間金融資源配置落差較大,農村地區金融服務便利度遠低于城市水平。
二是農村信貸資金投入不夠。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出于強化風險管理和追求利益考慮,貸款審批權限普遍上收,基層銀行貸款審批權限小,縣域企業和農業貸款的準入門檻過高。有些銀行規定只能對資產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發放貸款,并且只對信用評級A以上的企業發放新增貸款,使縣域內貸款都集中到經營效益好、規模大的少數大企業,眾多的中小企業由于沒有抵押、擔保而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一些涉農金融機構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業務方向也開始偏離農業和農村。因此,農村地區金融資金的“供血”明顯不足,難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不強。就全省來看,不良資產較高的銀行都是“農”字號的,這一方面,是由于農業作為公認的弱質產業,具有高成本、低效益、高風險的特征,金融機構支持農業,本身的風險系數就大;另一方面,縣域企業存活期短,逃廢債多,信用環境亟待改善。今后農村金融網點數量將不斷增多,這就給我們改善信用環境提出了更高要求,防控農村金融機構風險的任務將越來越艱巨。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發展,河北省農村正面臨著跨越式發展的重大機遇,加強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快構建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非常必要,應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涉農信貸投放。農發行要按照職能定位,在加強糧棉油收購信貸資金供應的同時,加大政策性支農力度,重點支持農業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大市場營銷力度,切實擔負起農村政策性金融的職能。農業銀行要進一步增強金融支農的責任感,調整經營定位,使經營重心向下延伸,強化縣域金融服務。適當降低信貸準入門檻,簡化審批程序,積極為農村種養殖業、農產品加工企業、新民居建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解決其信貸資金需求。郵政儲蓄銀行要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功能,擴大小額信用貸款品種和覆蓋范圍,積極開展農戶抵押、質押貸款和信用、消費貸款,逐步引導郵儲資金大量回流農村。各個國有商業銀行要加強縣域支行的功能,適當下放審批權限,激勵其將縣域內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
二是完善農村緊急風險保障機制。加快建立多層次政策保障體系。探索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鼓勵現有商業保險公司開辦農村和農業保險業務,引進經營農險的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形成多種形式、多條渠道的農業保險體系。設置農業信貸風險補償制度,保障農村信貸資金安全。同時,建立農民基本保險制度,以完善的農業保險機制,增強農業投資者的信心。加強農貸擔保體系建設,鼓勵民營企業設立商業性或互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農業貸款擔保基金,對支農貸款進行擔保,解決農業貸款風險補償和農民貸款抵押擔保難問題。鼓勵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互保、互助。
三是加快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步伐。盡管這幾年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明顯進展,但整體上仍是大而不強。全省資產規模較大,但縣級聯社作為一級法人,普遍規模偏小,資產質量不高。作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農村信用社必須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提升支農服務功能。加快縣級聯社股份制改造步伐,鼓勵符合條件的縣級聯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同時,支持條件較好的市組建市級農商行。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拓展服務功能。不斷改善資產質量,推進縣級聯社加快消化歷史包袱,穩步增強資本實力,提高金融支農的能力和水平,近兩年內要爭取消滅歷史虧損掛賬。
四是積極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切實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鼓勵和吸引境內外銀行到河北農村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并制定扶持措施。鼓勵各城商行積極向縣域增設機構,“十二五”期間城商行設立縣域分支機構要覆蓋全省50%以上的縣(市、區)。積極穩妥地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力爭每個縣都組建1~2家,參與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激發市場活力。
五是著力優化農村金融發展環境。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繼續實施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工程,逐步提高農村企業的信用意識,同時堅決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環境氛圍,建立正向激勵機制。針對農戶和農村企業貸款特點,創新考核方式,將責任追究與業績獎勵相結合,充分調動信貸人員服務“三農”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快農村支付結算環境建設,全面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現代化水平。
六是切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針對農業的基礎地位和弱質特性,各級政府應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財稅扶持政策,對農業貸款、農業保險給予一定的定向補貼,建立財政出資的農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用于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使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要加大推廣張北等縣的經驗做法。同時,完善農業擔保體系,引導更多的金融資源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