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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務一體化; 農村; 水管理; 水務市場
Abstract: The integrated management of water supply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rural water management study.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importance of rural water management can make a comprehensive, coordinated and sustainable reform of the water affairs.Key words: water affairs; rural areas; water management; water market
中圖分類號:G812.4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水務是指以水循環為機理、以水資源統一管理為核心的所有涉水事務。水務一體化管理是指對所有涉水事物的統籌協調和統一管理,即對區域的防洪、排澇、抗旱、城鄉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污水處理及回用、水土保持、城市節水、農田水利、農村水電等城鄉水務實行統籌規劃、統一管理。全球最大的水危機是水管理危機,我們必須更高效的管水、用水。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的概念已然成為大勢所趨,然而由于遠離城市,農村的水務管理仍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1 加強農村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必要性
“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突出了農村社會在整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是解決城鄉發展不協調和構建新型城鄉關系的必然要求。同樣,研究城市水務一體化管理,離不開對農村水務管理的研究,農村地區占有大部分的面積,相應的水務工作內容繁雜,正確認識農村水務管理的重要性,才能使水務一體化全面、協調和可持續。
1.1 加強農村水務一體化管理是水資源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我國干旱及半干旱地區的面積約占全國總面積的一半,主要分布在我國的西北、內蒙古、華北及青藏高原的絕大部分地區。這些地區的地表水資源比較缺乏,城市的高速發展普遍大量開采地下水資源,過量開采,引起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造成地面下沉、海水入侵等不良后果,使生態環境惡化。至于同一河流上、同一水源地內,由于不能統籌兼顧,使各種水利設施的布置雜亂無章,破壞合理的水循環而釀成的種種災難在國內外更是常見。因此在考慮城市需水的同時必須兼顧農村的水利設施,農村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中就必須樹立與貫徹“三水(大氣水、地表水、地下水)”統觀統管的思想和措施,只有統籌兼顧的實行水務管理一體化,才能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1.2 加強農村水務一體化管理是提高水務工作效益的需要
由于城鄉發展的不平衡,農村水利設施重建輕管,以往的農村水務工作難免失之片面,比如打井不管供水、供水不管排水、管農業的不管水資源、管節水的不管農作物。這就造成了全都負責、可全都不負責的局面,只有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明確職能,統籌建設管理,合理調配,在充分利用水資源的同時又不破壞水資源環境,從而降低水資源利用成本、提高水務管理效益。比如機井管理,機井建設使用管理和水資源管理的有機結合將是節水、節能、合理利用地下水的有效途徑。
2002年新修訂實行的《水法》規定“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后,有利于克服部門職能交叉、政出多門、辦事效率低下的弊端,有利于制訂統一的水務規劃,使水資源綜合規劃與水源、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有機結合,有利于統一制定合理的水價,明確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和供水排水價格政策,統一征收有關規費,加大征管力度。同時也能更好的發揮水務工程的經濟效益,區分公益性項目與經營性項目,確定不同的投資機制與運營模式,推進水務工程建設、運營、維護、管理的市場化進程,使水務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2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在城鄉水務一體化改革的過程中暴露出一些問題,需要高度重視。
2.1 相應管理體制還沒有理順
主要表現為上下、左右、內部不協調,分工不明確的問題。很多工程項目的實施涉及到多個部門,工作協調難度加大,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無形中給各方造成很多損失。同時,水務一體化改革要打破水務管理上原有的條塊分割,要重新調整相關涉水部門的管理職能,會觸及到一些部門的既有利益,如何理順水利、農業、城建、環保、衛生等部門的分工合作關系,這是一個困難的過程,需在實踐中不斷摸索調整。
2.2 相關政策法規體系還沒有完善
一些過去的行政法規和政策已經不能適應現狀,急需修訂完善,同時,新的形勢還要求制定新的政策法規體系來保證改革與發展的有序進行。一個新項目的提出,往往是有時間安排的,既需要從上到下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來保障,也需要制定的政策能夠及時和有可操作性。比如,個別政策法規中,只是定性的說明若干部門的責任,而沒有定量的要求,就很難有約束性,很容易造成重復建設。
2.3 水務市場管理和運行還有待提高
在水務市場管理方面,水務行政部門與水務企業之間的關系還沒有完全理順,水務市場監管還比較薄弱,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在改革過程中,一些地區政府機構職能發生調整和變化,導致水務基礎設施政府投資主體缺位問題更加明顯,原有的投資渠道沒有了,新的投資渠道又沒有建立起來。水務基礎設施對社會資金、外資以及金融資本等吸引力不強,市場化機制不健全,水務市場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格局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水利工程項目的具體實施缺少市場經濟的靈活性。中央的政策往往是統領性的,而地方簡單的將中央政策加以延伸,導致實際上往往一個省或一個市都只有一個標準,更加導致基層縣級水務管理工作受省、市政策制約,市場經濟靈活性不能得到體現,基層水務工作在上級條條框框中疲于奔命。
2.4 農村水務管理技術和管理隊伍還有待提高
水務管理改革的進行,需要從事水務工作的人員在各個環節管理實踐中不斷的發現問題和改革完善,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而目前水務管理實踐當中普遍存在管理人才缺乏,管理現代化程度不高,公眾參與管理和監督不夠等等。農村基層水務管理方式普遍仍然是農民群眾和集體自發的管理模式,系統的現代化的農村水務管理體系尤為缺失。要實現水務一體化管理,需要進一步完善農村基層水務管理隊伍,這樣才能使農村水務管理工作得到不斷實踐和總結。
3 深化水務一體化改革的措施建議
應該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按照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治水思路,完善體制,創新機制,開拓進取,因地制宜地開展水務一體化改革工作。
3.1 內部職能的轉變是水務一體化管理的關鍵
以水資源統一管理為核心,根據現有的法規和技術標準及市場規則和企業服務標準,把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宏觀調控,公共服務和監督企事業單位運行方面來,對各類水事活動實施統一規劃,統一調度,統一管理,將農村納入到統一管理范圍,逐步建立投資主體多元化,產業發展市場化,行業監管法制化的運行機制,實現水務政務公開、公正、公平,樹立水務新形象,為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3.2 加強部門協調,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
城鄉水務一體化改革涉及面廣,難度大,在改革過程中積極爭取有關方面的理解、支持,勇于探索和嘗試,及時總結改革經驗,加快推廣行之有效的水務管理模式,才能不斷理順城鄉水務管理體制,實現“一龍管水,團結治水”的好局面。注重城鄉水系綜合整治和水網建設工作,加強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的一體化建設和管理,對城鄉防洪、水源、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與回用以及農村水利、水土保持、農村水電等統籌兼顧,綜合治理,協調并進。
3.3 加強水務基礎性工作,保障各項政策法規的制定和落實
要進行必要的觀測調查,做好了這些基本工作,就為研究水,進而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對水資源應做出科學的考察評價,進行統一規劃。特別是要對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現狀,對水質、地層等方面進行考察研究,為科學統一規劃和開發利用保護好水資源提供依據。積極開展節約用水、供水、排水、防洪、農田水利、水污染防治等專業規劃的編制,逐步形成比較完整的水務規劃體系,為水務建設和發展奠定基礎。要通過完善政策法規體系,保障和規范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確保水務市場公平競爭,有序發展。
3.4 推動水務市場產業化發展
隨著水務一體化的不斷推進和完善,水務市場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為保證水務市場的健康發展,必須要建立健全水務市場管理和運行機制。水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水務市場,在水權配置和統一規劃的前提下開放水市場,通過開展水務特許經營,確立城市水務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對投資者的投資實力、技術水平、管理機制、管理人才有明確的規定;統一內外資進入城市水務行業的待遇和政策;加大對水務企業服務質量的監管,監察水量、水質、水壓、水價等主要指標,查處違法行為。加大對水利經營的扶持力度,引導水利企業利用水務一體化改革的優勢,挖掘潛力,加快發展。
中圖分類號:TS95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背 景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用戶自來水對飲用水的質量和服務要求不斷提升,對供排水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近些年,我們的新水廠不斷建設,新管網不斷延伸,而自來水行業卻是一個沒有競爭的行業,只有靠自律才能使行業不斷進步,為此浙江省水協在全國范圍率先推行浙江省現代化營業所(分公司)并出臺了評價標準和實施細則。浙江省現代化營業所的創建工作就是以實際行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快構建和諧浙江、數字浙江,將數字自來水推向深入。創建現代化營業所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正確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工作質量,使各項工作走在前列,使用戶滿意。尤其是在海寧全面實現城鄉水務一體化后,通過海寧市區營業所浙江省現代化營業所的創建,摸索在轄區各水務營業所推行星級現代化營業所工作,以進一步加強現場管理與基礎管理,提升供水服務社會形象,不斷運用先進的供水技術,改善市民用水條件,真正實現城鄉供水的“同網、同質、同價、同服務”的管理目標。通過創建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員工素質,強化管理能力,真正實現將創建工作作為一條提升執行力的途徑,作為一個展現企業文化的載體,確保“讓全市人民喝上放心、安全的自來水”的工作目標。
海寧水務現狀
海寧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是經海寧市國資委授權,從事城鄉飲用水資源開發、供排水設施建設營運管理及國有資本經營的國有獨資企業。集團機關設有辦公室、投資部、企管部、人力資源部、財務核算中心五個職能部門,集團下屬企業共有11家,其中全資公司6家,控股公司3家、參股公司2家,水務營業所13個,共同承擔著海寧市境內水務項目和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工作。
海寧市自來水有限公司隸屬于海寧集團是海寧市從事自來水供給服務和管道建設任務的企業,負責為海寧市東片近16萬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的生產、生活用自來水供給服務。目前,公司內部設有七個管理部門,一個飲用水分公司,一個搶修中心,八個營業所。
星級水務營業所的摸索
海寧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于07年底正式提出創建現代化營業所的目標。在創建的過程中,我們對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現代化營業所評價標準》,不斷改進提升工資服務方式,修訂完善了標準文件,改善了辦公條件、基礎設施和服務環境,規范了業務行為,理順了管理環節,提升了企業形象。
經過2008年上半年的啟動準備階段,制訂創建計劃,建立領導機構 ,宣貫創建標準,簽訂創建承諾書。08年下半年-2010年底的攻堅實施階段,明確工作職責,分解創建任務;制訂工作標準,理順工作流程;保障資金投入,加快信息化系統建設;嚴格績效考核,確保創建質量;邀請專家輔導,修正創建工作偏差;營造創建氛圍,交流“創現”工作。2011年的整改提高階段,開展自查,落實整改,補充完善制度,進一步提升管理。2011年11月16日,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市區營業所經過三年多的共同努力順利通過了浙江省現代化營業所創建專家組對必備條件、基礎管理、營銷管理、管網運行、現代化技術應用等方面的155個項目深入細致的審核,并對現場數據進行抽查。
三、星級水務營業所的實踐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全員參與,有效保障創建工作的開展
對于創建星級現代化營業所,從水務集團到公司的各級領導非常重視,從上到下齊抓共管,各部門、各所負責人根據各自的計劃明確分工,責任到人,認真開展改進工作。
(二)結合“創現”編制“創星”標準,完善制度修改ISO雙體系
根據《浙江省城市供水現代化營業所(分公司)評價標準(試行)》及《浙江省城市供水現代化營業所(分公司)評價標準實施細則》,結合海寧水務城鄉一體化供水后的實際情況和公司總體發展思路,為提升營業管理水平,全面實現全市城鄉“同網、同質、同價、同服務”的管理目標,公司起草了兩星、三星、四星、五星級現代化水務營業所的“創星”標準。
為了使整個“創星”工作更有實用性,避免各所為創建而做“兩張皮”的務虛工作,年初對鄉鎮營業所納入ISO質量環境雙體系運行管理僅一年的2011版標準文件實施了修訂改版。
(三)加大基礎宣貫培訓,營造“創星”氛圍,為創建工作奠定基礎
公司通過內部《供水簡報》和辦公自動化將創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創建的進展狀況及時進行報道,充分利用各所黑板報、宣傳櫥窗及辦公自動化系統頁面進行倡導和指導,經常組織相關人員討論創建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組織各所分管和“創星”人員進行《星級現代化營業所評價標準評價細則》的專題培訓考試。
(四)分階段實施,自愿申報,咨詢提升,檢查考評,授牌獎勵,形成“比學趕超”的新氣象。
作為海寧水務星級現代化營業所創建工作的第一年歷程大致分為:啟動準備階段(2012年第一季度)制訂標準和創建計劃,建立領導機構 ,宣貫創建標準,簽訂創建承諾書。
(五)強化必備條件,產銷差率、漏損率和計量管理等指標得到有效控制
作為必備條件之一的產銷差率、漏損率是各所“創星”的重中之重。公司下屬各營業所注重從強化計量管理著手,提高購水售水計量準確度;從強化管道材料和施工質量著手,保證供水管網合格完好;從強化管網巡查(采用巡更棒)著手,落實管網設施巡查并制止野蠻施工損壞供水管網;從保證搶修及時率著手,減少供水管網的漏損。
(六)利用GIS思路設備設施動態管理和停水、搶修運行操作規范性大幅提升
今年年初公司實施“創星”工作后,各所在學習理解標準和考核條款基礎上,結合設備完好率要求,利用GIS管網地理信息管理思路,在管網設施掛牌、維護、保養、屬性等動態管理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各所能嚴格按規程標準實施區域停水申報、踏勘、審批、通告、施工、設備檢查和記錄,按規定實施分類排污、水質檢測、水質公告,暗管檢漏自報率達到90%以上,管網搶修及時率為100%。
四、“創星” 探索與實踐的亮點和體會
(一)創建工作亮點
1、建立健全的供水營銷管理體系
2、形成規范的用戶檔案管理制度
3、維護供用雙方公平的合法權益
4、強化用戶至上的誠信服務理念
5、應用先進的信息技術管理手段
6、持續改善的經濟效益得到保障
(二)創建工作體會
1、領導重視是抓好創建工作的前提
2、建章立制是抓好創建工作的基礎
3、全員參與是抓好創建工作的保證
4、持續改進是抓好創建工作的關鍵
5、強化考核是抓好創建工作的保障
(三)存在不足
通過一段時間的施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海寧水司整個“創星”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不足,有待在接下來的摸索中不斷改進個提升:
1、由于當前公司下屬各水務營業所正處于管網更新建設的高峰期,各所大部分的精力放在日常管網維護和二、三級管網及污水工程建設上,造成了普遍出現“重工程項目,輕基礎管理”的現象。
2、在海寧水務全面實現城鄉一體化供排水后,歸并的人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整體隊伍老化,管理相對落后。
3、在開展“創星”過程中,部分工作還存在務虛、應付、不實等情況的存在。
4、由于有些員工和管理人員的認識不夠或粗心大意,質量記錄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有待加強。
GIS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和辦公自動化運用逐步進一步深化完善,尤其是各所在
統籌城鄉生態環境保護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突出不僅影響到城鄉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而且會影響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改變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落后狀況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任務。在生態環境保護中,應把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擺上同等重要的地位,促進城鄉環境質量全面改善。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農業和農村不僅為全社會提供了糧食和肉、蛋、奶等農產品,而且是國家的生態屏障,因此,生態文明必然首先基于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改善。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農業功能不斷拓展,除了傳統的食品供給等經濟功能外,其生態維護和生物能源等多重功能也在不斷凸顯。
城市環境和農村環境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不可分割。農村和城市都處在地球生態系統中,當地球生態系統出現問題時,不僅影響城市,也會影響農村。例如,由于目前氣候變化的原因,城市和農村的生態環境都發生了改變。在一些地方,城市的發展污染了農村的河流和土壤,農村又因為土壤等被污染只能為城市提供劣質的農產品。城鄉之間的環境問題相互制約,不僅降低了人們的生活質量,而且造成了經濟發展的不可持續。雖然一些地方的GDP看似增長了,但其污染治理的成本更高。因此,只有統籌城鄉生態環境保護,實現城鄉生態環境良性互動,才能不斷地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實現可持續發展。
我國城鄉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差距大,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由于公共財政長期忽視對農村的投入,造成村莊公共設施短缺,道路、供水、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等欠賬嚴重,農村人居環境面貌落后。根據原建設部的相關統計,2007年我國城市用水普及率為89.7%,城市燃氣普及率為81%,污水處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均達到一定水平,而在2006年底,鄉政府駐地用水普及率為60%,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則較低。
農村生態環境形勢總體上比較嚴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日益突出。畜禽糞便、水產養殖和不合理使用農藥、化肥等造成污染加重,農產品質量安全不容忽視。在我國廣大農村,鄉鎮企業污染較為普遍,小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缺乏。全國仍有近2.5億農村居民喝不上干凈的水;農村每年產生的90多億噸生活污水基本上是任意排放,2.8億噸生活垃圾也是隨意傾倒;化肥年施用量達到4700多萬噸,有效利用率不到35%;我國單位農田使用的農藥比發達國家多出30%~50%,造成土壤和水體污染加劇。一些地方亂采濫挖、毀林開荒、超載放牧等行為屢禁不止。農業生態系統退化、植被破壞、土地退化嚴重,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根據2007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全國的水土流失面積為356萬平方公里,占國土總面積的37.08%。耕地質量退化趨勢加重,退化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的40%以上。
統籌城鄉生態環境保護的對策
我國正處在城鄉統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時期,從工農和城鄉關系看,總體上處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發展階段。要統籌城鄉生態環境保護,應該增加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發展生物質能源。
構建城鄉一體化生態環境保護格局。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制度建設,“盡快在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一體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從資源配置上看,要有效推進公共資源均等化,統一規劃城鄉生態環境保護,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力度。中央集中的排污費等專項資金應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從生產要素流動看,工業下鄉必須符合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要控制污染企業向中西部轉移、向農村轉移。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滿足人們安全消費的要求。
【關鍵詞】農村飲用水 城鄉一體化 飲用水
一. 農村飲用水安全背景研究及意義
農村飲用水是指農村居民可及時、方便地獲得足量、潔凈且足以負擔的生活飲用水。在工業文明的影響之下,經濟、社會、科技的迅猛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的提高,人們的日常生活和生產建設過程中的用水需求量也在不斷的增加,地球水資源的有限性再加上無節制的用水量導致了水資源的不斷減少。人類向環境排放的污染越來越多,化肥農藥的不合理使用,生活垃圾的的處理不當,綜合全球氣候變化等原因,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了嚴重的水資源污染,人類不得不在法律上尋求解決飲用水的解決方法。武漢市是湖北省的中心城市,作為一個城市和鄉村相結合的城市,也有其獨特的特點存在。武漢市是以工業為主的城市,工業仍然在不斷快速發展,用水量不斷增加,與此同時,也帶來了水資源的枯竭和污染。武漢市人口密集,外來人口眾多,一直以來,人們更關注的是城市居民的飲用水安全,而忽視了作為武漢的邊緣地帶農村居民的生活飲用水的安全,由于農村居民居住地的分散,管制的成本相對較高,成本和收益無法成正比,政府、社會、公眾也不會集中力量去管制農村居民的生活飲用水問題。但近些年來,在倡導城鄉一體化的背景之下,人們逐漸將焦點集中到農村居民的生活運用水之上。
二. 農村飲用水安全研究現狀
近年來,人們逐漸將視線轉移到農村飲用水的安全研究上來,本文首先通過對知網中的關于農村飲用水研究的趨勢進行分析,了解研究農村飲用水安全和現狀進行研究的必要性。以“農村飲用水”為關鍵詞進行檢索,通過對知網上關于農村飲用水的論文數量來看,在2014年之前,關于農村飲用水的論文量幾乎為零,而到了2015年,論文量達到了十多篇,這也說明了人們已經開始注重研究農村飲用水安全的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農村飲用水安全已經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 武漢市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實證調查分析
武漢市江夏區衛東村位于法泗鎮西北部,緊鄰咸寧市嘉魚縣紅光鎮,金水河橫貫全村,東北距紙坊街50公里,西北距金水閘30公里。這里的水資源是十分充沛的,也是漁米之鄉之地。但近年來,由于整個武漢市的不斷發展,工廠的大量興起,加上各地環保的呼聲越來越高,許多對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向郊區外遷,農村的水資源破壞的也越來越厲害。雖然鄉鎮建立了自來水廠,但供水的范圍只維持在街、鄉鎮政府所在地居民用水,遠離政府所在地的村委會(組)村民普遍吃不上自來水,僅靠就地挖井和塘、堰、溝、渠取水使用,少數地方還存在人畜共飲的現象,水質含鐵、錳、氨、氮指標超高,達不到飲用水標準,制約著當地經濟發展和廣大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基于此情況,我們小組進行了實地調查研究,主要采取問卷調查以及走訪的形式,對江夏區衛東村的村民飲用水情況進行具體探討及分析,問卷的發放以戶為單位,共發出問卷323份,有效問卷297份,以下是對問卷及走訪情況的數據分析。
(一) 飲用水安全情況分析
如圖1,從調查結果上來看,38.81%的居民的生活飲用水來源于自家水井,飲用地下水;43.28%的居民生活飲用水來自于自來水廠,主要原因在于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居民遷居村鎮上;10.45%的居民井水和自來水兼用;但在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仍有7.46%居民的飲用水來源于河流水庫。此結果說明了飲用自來水的比例會逐漸擴大,但前提是農村居民的生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如圖2,按照國家的相關標準,進行區間劃分,大體上可以劃分為兩個等級:一是可獲得水量不低于20-40L為飲用水量基本安全;二是可獲得水量在40L-60L之間為飲用水量安全。從調查結果上來看,仍有40.3%居民的飲用水量在20L以下,未達到安全標準;29.85%居民的飲水量為基本安全;只有7.46%居民的飲用水量為安全的。說明了武漢市農村地區的生活飲用水量還存在很大的問題。
如圖3,取水方便程度是按照人力往返時間作為劃分依據,可分為兩個等級:取水往返時間在10分鐘以內為安全;取水往返時間在10―20分鐘內為基本安全;由上圖可得知,83.58%居民取水的往返時間都在10分鐘以內,8.96%居民的取水往返時間在10―20分鐘以內,只有不到10%居民的取水往返時間在20分鐘以上。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武漢市農村居民的取水水源都比較近,取水比較方便。
如圖4,供水保證率是指在多年供水中,能夠充分滿足居民飲用水量的年數所出現的概率。供水保證率≥95%為 安全,足以保證農村居民人口飲用水水量;供水保證率在大于等于90%小于95%的區間為基本安全,基本可以保障農村居民日常生產生活飲用水。從調查中結果上來看,遠沒有達到95%以上的比例,即使有68.97%的居民認為水量很充足;但在降水量小的季節,供水量也會存在不充足的情況。
如圖5,農村飲用水的水質安全可以從多方面來考慮,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為原生性水質問題,也就是自然水源存在高氯、高氟、高鹽等水質安全問題;二是人為造成的水源污染。從調查結果上來看,有37.93%的居民認為水質干凈;一半比例以上(55.17%)的居民表示有時會出現水質問題,給生活帶來不便;仍有6.9%的居民認為水質不干凈,健康受到威脅。
(二) 居民對飲用水的認知
如圖6,47.76%的居民認為山泉水和自家水井的水最為安全,25.37%的居民認為經過自來水廠處理過的自來水最安全,22.39%的居民認為經過凈水機凈化過得水最安全,4.48%小部分的居民認為桶裝水最安全。農村居民長久以來形成的傳統思想,自然而然會認為從山上流 下來的水甘甜、干凈,反而覺得添加了化學劑漂白粉的自來水不安全。而且由于農村經濟條件的限制,使用凈水機和桶裝水的家庭很少。
如圖7,就目前來看,大多數居民對自家的飲用水還是很放心的,13.43%的居民認為很安全,80.6%的八成居民認為還算安全,只有5.97%的居民認為不安全。農村的居民一般以觀看水的顏色和聞水的氣味來區別水質的情況,因此,只要水的顏色沒變,沒有奇怪的氣味,就認為水是安全的。
如圖8,55.22%的居民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去關注飲用水的安全,一旦出現了問題,就會去關注水質情況;34.33%的居民會經常去關注飲用水的安全,這部分人主要集中于農村有知識、有文化并對網絡、信息敏感度高的人群;10.45%的居民基本不會關注,除了對自家水放心外,還有信息閉塞等原因。
如圖9,在發生水質問題的情況下,38.81%居民會選擇停止使用,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20.9%的居民選擇先用一段時間,等看水質會不會變好;37.31%居民會選擇購買桶裝水使用;只有小比例2.99%的居民認為問題不大,像平常一樣的去使用。說明了現在農村居民對飲用水要求較高,對自身健康狀況也重視起來。
(三) 實證原因分析
如圖10,造成農村飲用水污染的來源多樣,包括工業廢水、生活垃圾污染、自來水廠自身原因,其它部分包括農村的養殖業糞便污染、農村種植業化肥農藥等污染。由于農村生活方式的特殊性,沒有專門的垃圾回收廠和垃圾處理廠,而且農村居民基本沒有垃圾分類的認識存在,農村垃圾污染情況嚴重,92.54%的居民認為飲用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垃圾的污染,68.66%的居民認為工業廢水的排放造成了飲用水的污染,也有67.16%的居民認為自來水廠的水質處理不干凈,這主要是和居民的飲用水來源有關。
如圖11,70.15%的居民表示會遵守國家出臺的有關飲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規,在調查的過程中,問及到知道哪些法律法規之時,基本上回答不知道,但說明只要是法律法規就會遵守;26.87%的居民表示會偶爾遵守,只有很小比例2.99%的居民表示不會去遵守。這些數據說明了農村社會居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但同時也說明了國家法律的普及程度不夠。
四.武漢市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成因分析
(一)工業污染轉移,水質破壞嚴重
隨著“城鄉一體化”概念的提出,武漢市作為一個發展迅速的城市,貫徹城鄉一體化的過程也是相當之快,加上武漢這兩年的霧霾情況嚴重,各政府當局也對城市污染治理越來越重視,一些高污染的企業、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漸向農村轉移,這些企業往往存在著分散經營、小規模經營和粗放經營的共同特點,鄉鎮企業也主要是一些造紙廠、冶煉廠、機械化工等。這些企業在生產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工業廢水、廢氣、廢渣以及一些無法再循環利用的固體廢物等,但由于企業自身能力的有限性,資金不足、技術落后、企業管理不力以及企業認為“天高皇帝遠”無法甚至不會去承擔污水處理的責任。企業缺少完善的治理污染的設施,因而這些廢水、廢氣、廢渣直接排泄出去,之后在雨水和大氣環流的自然作用之下,其中的有害物質便滲透進土壤或直接通過地表徑流流入河流湖泊,造成了水源的污染,威脅了居民的身體健康。
(二)農村面源污染嚴重,造成飲用水源的污染
農村面源污染是指農村生活和農業生產活動中,溶解的或固體的污染物,如農田中的土粒、磷素、氮素、農藥重金屬、農村禽畜糞便與生活垃圾等有機或無機物質,從非特定的地域,在降水和徑流沖刷作用下,通過農田地表徑流,農用排水和地下滲漏,使大量污染進入收納水體(河流、湖泊、水庫、海灣)所引起的污染。就目前對農村飲用水的調查表明,農業污水已經成為了嚴重的污染源,一方面,農村是以種植業的為主的,農藥為農民進行田間管理提供了方便,提高了農作物的增收率,但與此同時,這些含有毒性的農藥也通過雨水的沖刷進入了土壤、河流,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也以河流、井水作為主要的生活用水,另一方面,隨著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的大量農戶做起了禽畜養殖業,禽畜糞便的處理變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這些大量的糞便大多都堆積在畜棚的旁邊,氣味十分難聞,不僅造成了空氣的污染,也嚴重影響了農村環境的美觀,而且,這些糞便會招致蚊蠅昆蟲、細菌等大量滋生,帶來疾病。這些養殖業的發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但同時也造成了飲用水源的污染,威脅到農村居民的健康。
(三)飲用水基礎設施落后,缺少完善的水質檢測制度
基礎設施主要包括集中供水設施、排水系統以及垃圾處理系統等,但這些基礎設施不完備,甚至好多基本發揮不了作用,農村的主要供水設施是以水井的形式存在的,并沒有像城市那樣擁有集中的自來水供水系統,也就造成了不能集中供水,不能集中進行水質檢測。而且,農村的住戶分散,建設完備的排污設施需要很大的成本,在成本效益不成正比的情況下,該基礎設施很難建立起來,因此,農村居民大量的生活污水就會隨意排放,污染水源。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科學技術水平與城市還存在巨大的差距,農民很少進行甚至不會進行水質檢測,因為在大多數村民的心中,普遍認為地下水、山上的水很干凈,反而在他們心中經過漂白粉處理的自來水不干凈,所以也不會有飲用水經常檢測的意識存在。即使有一些公司下鄉來進行水質檢測,但其目的大多數是為了推銷公司的凈水設備,并沒有進行具體詳細的數據分析,也就無法形成完善的水質檢測制度。
(四)政府監管不力,忽視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
《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農業、漁業等部門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在各自的指責范圍內,對有關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從規定表面上看,這種安排似乎是合理的,各個部門分工協作,相互配合。但理想與現實還是存在巨大的差距,農村的水源點比較散落,政府控制也依托于行政機構,鄉鎮政府級別太低,很多職能也只是賦予給縣級政府,因此,農村飲用水問題長期被忽視。
五. 武漢市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完善建議
(一)細化國家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省特點的政府規章
現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雖然很多,但專門關于農村飲用水的法律法規還是十分少的,而且就目前的法律法規講,關于評估飲用水的安全標準也是很低的,調控能力不足。因此,應在科學認知的基礎上,細化現存的法律法規,制定更嚴格的政府規章,調整水質標準,并根據各地農村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手段,將本省的標準與國家社會標準接軌。
(二)加強農村飲用水制度建設
主要的農村飲用水制度包括: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制度、水質保護制度以及水量保障制度。針對現在的飲用水源“重城市、輕農村”這種現狀,應當轉變此觀念,甚至在進行水源規劃時,將視線轉移到農村的水源保護上來,并建立全套的農村水源監測制度和檢測制度。按照飲用水源優先保護原則,可以將水源保護與流域保護相結合,并建立集中供水設施,有利于水質監督保護,對農村的水質定期進行檢查,避免突發事件帶來的措手不及。水量的保障也是十分重要的,應完善水源涵養保護制度以及飲用水備用水源制度,防止出現水質問題時,農村缺水無水的情況。
(三)提升政府執政監管能力,優化監管模式
農村的分散式特點,農村飲用水的保障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因此在監管上就會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農村是一個熟人社會,實行的是村民自治制度該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為了讓村民內部自主處理內部事務,充分發揮該制度的作用,有利于溝通村民利益需求與政府管理的渠道,并在村規民約當中,攝入一些關于飲用水安全的法律規定。在監管模式上,增加鼓勵機制,如此一來,可以降低環境執法成本,企業與居民也可以自覺維護環境,保護農村飲用水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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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城鎮建設;城鄉經濟發展
一、小城鎮建設對城鄉經濟發展的必要性
(一)小城鎮建設有利于農業產業化的推進農業產業化是指以農業增收、農業增效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為紐帶,打造一體化組織,對具有比較優勢的農產品實施區域化布局、規模化和專業化生產、社會化服務,形成供、產、銷一條龍,農、工、貿、科一體化經營小城鎮建設對農業產業化的推進作用體現在: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緩解人地矛盾。
(二)小城鎮建設可以促進農村工業化的發展鄉鎮工業是我國農村工業化的主體。農村改革的推行使農民釋放了長久受壓抑的生產積極性,農產品產量迅速上升。由于戶籍管理制度的存在以及農民傳統的求安求穩保守思想的存在,“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就地發展非農產業”。
(三)小城鎮是深入農村腹地,傳播城市文明和輻射農村經濟的橋頭堡小城鎮向處于廣闊農村腹地的農民傳播了城市的思想觀念、技術信息、管理經驗、生活方式等,成為廣大農民接觸現代城市文明的媒介。
(四)小城鎮的發展加強了城鄉之間的聯系,開啟了城鄉交融的大門
二、國外小城鎮建設經驗借鑒
(一)美國的小城鎮建設的經驗第一,重視規劃的作用。第二,重視基礎設施建設,美國小城鎮建設資金由聯邦政府、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共同承擔,聯邦政府負責投資建設連接城鎮間地高速公路,小城鎮的供水廠、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等是由州和小城鎮政府負責籌資建設,開發商負責小城鎮內社區內的交通、水電、通訊等生活配套設施的建設資金。第三,重視環境建設。第四,重視城鎮特色,追求個性,重視城鎮特色是美國城鎮建設的特點之一,無論走到哪里,都能看到不同面貌和特色的小城鎮,那種千城一面、萬鎮雷同的現象是見不到的。第五,重視建設管理,所謂“三分建設,七分管理“,一個好的城鎮更需要好的管理。美國的城市建設管理經驗主要有兩點:一是擁有健全完善的規章制度;二是依法辦事,違法必究的管理作風。
(二)德國的小城鎮建設經驗德國的村鎮建設經驗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政府高度重視村鎮改造和建設;二是優先考慮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設施的建設,為改造村鎮的居住環境,提高村鎮居民生活的舒適度,政府十分注重基礎設施、社會服務社會設施的建設和各種公益事業的健全完善,且這些建設資金大部分來源于國家補貼和鄉鎮的稅收;三是注重單體設計與整體景觀協調;四是重視環境建設和保護古建筑。
(三)英國的小城鎮建設的經驗英國小城鎮建設經驗集中體現在幾次規劃運動中,包括霍華德的田園城市運動,新城建設運動,米爾頓?凱恩斯城建設、農村中心村的建設等,集中體現了規劃在小城鎮建設發展中的作用。
縱觀各國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歷程,雖然理論和做法各具特色,但都具有以下幾點共同之處: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重視規劃的權威性和按規劃實施建設;重視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服務設施建設;重視人文環境的繼承和生態環境的保護。
三、我國小城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戶籍制度方面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國以戶籍區分城鎮和農村人口,實行兩種不同的制度,人為造成城鄉分割,限制了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由于戶籍制度的限制,我國目前有近億農村流動勞務人口成為亦工亦農又非工非農的兩棲人口,他們雖然在職業上發生了變化,但并未完全實現空間上的轉移,阻礙了小城鎮的發展。
(二)土地方面的問題在我國目前的土地征用和管理制度下,國家(中央和地方政府)是集體農地的唯一購買者和土地使用權初級市場的唯一供給者,農民和集體無權進入土地市場。有關資料顯示,目前在城市建設征用農用地的過程中,多數地方征地收入分配的大致比例是:農民得5%10%,集體得25%30%,政府及其機構得60%70%。政府在自身利益驅使下,人為抬高土地的利用成本,增加了鄉鎮企業和農村人口向小城鎮集聚的成本。
(三)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問題目前,小城鎮的就業、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明顯滯后,并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以及不同類型的企業職工都分別享受國家和企業承擔的保障待遇,而城鎮的其他勞動者包括已進入城鎮并且有穩定的住所和職業的農民都與社會保障無緣,這不利于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和勞動力的合理流動,直接影響了城鎮化進程。
(四)投融資制度方面的問題小城鎮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然而在現行財政體制下。鎮政府并不是一級完整的預決算財政,各種費用由縣級政府各部門直接收取,一般不返還給鎮財政。在部分地方,道路建設被轉嫁給了村委會,教育、水、電都依靠群體集資,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業和農民得進鎮成本。
(五)政府管理體制方面的問題實施城鎮管理職能的相應權限大部分集中于縣級管理部門,造成鎮政府難以有效組織實施適合各自城鎮特點的城鎮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并且鎮政府還沒有形成獨立的一級財政預算,它只是作為縣級財政的一個支出單位。縣直各部門伸向鄉鎮的站、所派出機構基本沒有決策權,鄉鎮完成一個項目需要經過很多關卡審批,短則需要半月,長則半年一年。
四、解決中國城鄉經濟發展的對策
(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是前提
(二)增強小城鎮可持續發展能力是最終目的
(三)深化小城鎮綜合配套改革是重要內容
(四)努力提高小城鎮管理水平是根本保障國外小城鎮的發展經驗告訴我們,城鎮“三分在建,七分在管”。而我國小城鎮發展的現狀卻是很多城鎮“重建輕管”,“有硬件,無軟件”。因此,抓好小城鎮建設的同時,必須提高小城鎮的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一、充分認識加強城鄉規劃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上世紀九十年代后期以來,我省先后實施城市化發展戰略、城鄉一體化發展綱要,城鄉建設和發展邁出重大步伐,取得明顯成效。城鄉規劃在其中發揮了積極的指導、調控和布局作用。但是,城鄉規劃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難以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主要表現在,城鄉規劃依然存在體制性分割問題,規劃編制還適應不了城鄉結構快速演變和一體化發展的需要,規劃的實施和監管體系還不健全,城鄉建設中違反法律法規、違反規劃要求的現象還時有發生。這些問題必須盡快得到解決。
城鄉規劃是指導和調控城鄉建設發展的基本手段,也是一項基本的公共政策,其核心任務是配置城鄉空間資源。在新形勢下,城鄉規劃更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城鄉、區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加強城鄉規劃工作,有利于轉變城鄉建設和發展模式,增強城鄉綜合承載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加快全面小康社會建設;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有效保護生態環境,集約利用土地、空間及其他稀缺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有利于協調各方利益,維護社會公正,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二、進一步明確城鄉規劃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今后一個時期,加強城鄉規劃工作,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略目標,按照統籌城鄉發展、提升城市化、建設新農村、促進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完善城鄉規劃編制體系,提高城鄉規劃編制水平,健全城鄉規劃決策機制,強化城鄉規劃實施監管,加快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空間規劃管治制度,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在城鄉建設中的戰略導向、統籌協調和空間資源配置作用。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堅持以下指導方針:
(一)堅持以人為本。深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加強和改進城鄉規劃工作,優化城鄉空間布局,提高城鄉建設的質量和水平,切實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堅持城鄉統籌。統籌安排城市和村鎮建設,統籌安排人民生活、產業發展和資源環境保護,統籌安排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布局,努力實現城鄉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
(三)堅持集約發展。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依據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建設標準,力爭以最小的資源消耗、環境代價取得最大的經濟社會效益,為子孫后代的發展留有余地。
(四)堅持依法管治。依法開展城鄉規劃編制,嚴格執行城鄉規劃各項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城鄉規劃工作的透明度,切實加強城鄉規劃監管,確保城鄉規劃得到有效實施。
爭取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指導,充分體現主體功能區劃要求,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其他規劃相協調,城鄉全覆蓋的城鄉規劃編制體系,基本形成層級明確、管治有效的城鄉規劃決策、實施和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比較完備的城鄉規劃法規與標準規范體系。
三、完善城鄉規劃編制體系
(一)以全省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群規劃為指導,強化城鄉規劃的跨行政區協調。要根據《*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抓緊修編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發揮其對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修編的指導作用。省域城鎮體系規劃,要著重協調好大中城市、城市群以及城鎮密集地區的城鄉空間發展布局,協調好城鎮建設、產業發展、耕地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關系,明確城鎮規模、區域性生態綠地布局、區域性基礎設施布局等重大問題。充分發揮環杭州灣等城市群規劃對跨行政區城鄉規劃的協調整合作用,落實好區域性重大基礎設施控制用地、線性基礎設施廊道、區域性生態綠地等。
(二)加強和改進設區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要根據人口、資源情況和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性質。要堅持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增強城市輻射功能,提高服務農村的水平。要統籌城鄉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改善城市水環境和大氣環境,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及城市周邊地區的污染控制,嚴防污染由城市向農村轉移。要高度重視人居環境規劃設計,體現城市特色,改善人民群眾居住和生活條件。要把節地、節水、節能、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落實到城市總體規劃工作的各個環節,把防范和抵御各種災害的措施落到實處,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與此同時,設區市政府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城鄉規劃編制及實施的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重點銜接協調好事關整個區域建設和發展的區域性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布局、資源環境保護布局等重大問題。
(三)全面推行縣市域總體規劃的編制。縣市域總體規劃是按照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將整個縣市行政區域作為規劃區進行統籌規劃,實現城鄉規劃的全覆蓋。這是打破規劃城鄉分割的根本途徑。我省人多地少,城鎮分布密集,相互關聯度大,加快編制縣市域總體規劃對于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具有突出重要的意義。要在試點的基礎上,加快推進這項工作。今后,縣市都要按照這一要求,將城市規劃區擴展到整個行政區,將城市總體規劃拓展為縣市域總體規劃。編制縣市域總體規劃以后,可以不再單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要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指導,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統籌布局城鄉居民點、產業發展空間、生態保護空間、農田保護空間和區域基礎設施廊道,統籌布局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實現城鄉規劃在縣市域范圍內的全覆蓋。要在規劃中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把城鎮建設用地的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的減少掛鉤,努力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要重視建制鎮特別是中心鎮的布局和建設,充分發揮其在聯接城鄉中的節點作用。縣市域總體規劃或者按照縣市域總體規劃要求修編的城市總體規劃,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一批保留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浙政辦發〔2005〕79號)規定,經省政府批準后實施。
(四)認真做好鄉鎮和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縣市要以縣市域總體規劃為依據,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深化完善鄉鎮和村莊規劃。積極改革鄉鎮規劃編制方式,逐步建立縣市直接編制縣市域分區規劃的體制。編制縣市域分區規劃后,除中心鎮外,一般鄉鎮原則上不再編制鄉鎮總體規劃。要結合實施“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加快中心村和保留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促進農村居民點的合理布局。鄉鎮和村莊規劃的編制,要落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本要求,注重與自然環境的有機融合,突出鄉土特色和民族特色,嚴格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村落、古建筑。
(五)切實加強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專業規劃的編制。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科學編制近期建設規劃,明確近期發展方向和建設重點,并逐年編制年度項目建設計劃,切實增強城鄉建設的計劃性和項目安排的系統性。要加快編制城市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細化城市用地布局,增強規劃的可操作性。加強城市交通專業規劃編制工作,科學確定城市道路網絡布局和城市停車場等靜態交通系統,強化各類交通要素的動態管理,加快完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提升城市交通功能。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積極有序地引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加快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進一步協調好地下管線的管位布局和建設時序,提高基礎設施建設的系統性和運營的安全性。要加快推進城鄉一體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專業規劃編制。當前,要抓緊組織編制城鄉一體的供水排水、公共交通、垃圾處置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設施專業規劃。
(六)進一步加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編制。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快各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等的保護規劃編制,進一步明確自然與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的強制性規定,對合理利用資源提出引導性和控制性要求,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保護規劃要劃定核心保護范圍,確定保護重點,落實保護措施。保護規劃未經批準的,不得進行各類項目建設。經批準的保護規劃,不得隨意調整,不得隨意縮小保護范圍。
四、提高城鄉規劃編制水平
(一)加強城鄉規劃修編的前期工作。要加強現行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總結成功經驗,查找主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有針對性地改進城鄉規劃的修編和實施工作。要加強與各類規劃的協調和銜接,深入開展城鄉規劃修編前的專題研究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影響和制約城鄉發展的人口、土地、水資源、能源和環境等基本要素的研究。通過研究論證區域或城市的人口、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預測城鄉人口發展規模,確定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能源消耗與各項環境指標,為規劃修編提供科學依據。要充分發揮各部門和各類科研機構在城鄉規劃修編前期研究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切實提高前期研究的深度和水平。
(二)完善城鄉規劃的主要內容。各類城鄉規劃編制都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要科學確定城鄉生態環境、土地、水資源、能源、自然和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等方面的綜合目標,在城鄉規劃中劃定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適宜建設區范圍。要根據保護資源與環境、保障公共安全與基礎設施有效運行的要求,分別劃定“藍線”(水系保護范圍)、“綠線”(綠地保護范圍)、“紫線”(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范圍)、“黃線”(基礎設施用地保護范圍)。資源環境保護、區域協調發展、風景名勝管理、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公共安全等涉及城鄉發展長期保障的內容,應當確定為城鄉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要加強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研究,制定嚴格的空間管治措施。
(三)積極轉變城鄉規劃修編方式。要按照“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的要求,積極轉變城鄉規劃修編方式,確保城鄉規劃修編既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和城鄉規劃的專業要求,又體現地方特色。積極運用市場競爭機制,特別是概念規劃以及城市設計、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等,應面向市場,通過招標選擇規劃設計單位。在規劃修編的各個階段,要充分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要采取新聞宣傳、網上公示、模型展覽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廣大群眾的意見,擴大公眾參與。
五、依法建立科學民主的城鄉規劃決策機制
(一)嚴格執行城鄉規劃修編和調整程序。城鄉規劃由各級政府提出并組織編制,由同級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實施。修編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當地政府應當就修編的必要性充分征求同級人大常委會和政協的意見,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經原批準機關認定后方可開展。
未經認定,擅自組織修編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的,要追究組織單位和編制單位的責任。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的調整也必須依法進行,涉及調整規劃強制性內容的,當地政府必須就調整的必要性組織專家論證,將論證結果進行公示,提出專題報告,經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后方可開展。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就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的局部調整工作提出規范意見。鄉鎮規劃、村莊規劃以及各類專業規劃、詳細規劃的修編和調整,也要進一步規范程序。
(二)完善城鄉規劃審批制度。進一步加強規劃綱要和規劃成果的審查工作。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必須首先制定規劃綱要。要通過對規劃綱要的嚴格審查,保證規劃修編的科學性和規范性。綱要審查的重點是規劃前期研究工作、編制思路和方法,以及規劃提出的重大項目方案等。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綱要通過審查后,方可開展規劃成果的編制工作。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成果須依法經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審查同意后方可依法上報審批。城鄉規劃成果,由規劃批準機關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審查。充分發揮城市(鄉)規劃委員會以及相應的專家咨詢組織在規劃決策審批中的先期審查和咨詢作用,提高規劃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平。城市(鄉)規劃委員會的組成,要確定一定比例的專家學者和公眾代表。
六、強化城鄉規劃實施監管
(一)嚴格落實城鄉規劃的空間管治要求。各類專門性規劃必須服從城鄉規劃的統一要求,體現城鄉規劃的基本原則。凡是已經納入城鄉規劃的“藍線”、“綠線”、“紫線”、“黃線”管治空間,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依法加強控制,不得另作他用。確因重大項目實施需要進行調整的,首先必須按規定程序調整相應的規劃,按照一級規劃、一級事權的原則,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各類開發區(園區)的設立,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近期建設地段以及政府儲備的土地和擬向社會供應的土地,必須先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土地市場供應的規劃管理依據。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地段不得出讓、轉讓和開發建設。
(二)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許可管理。各類建設項目報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前,必須按項目建設程序,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項目選址意見。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和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的重點保護區等特殊保護區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的選址,須經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后,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各市縣政府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和市縣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特殊保護區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由同級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未按規定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當地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加強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論證和評估工作,提高項目選址的科學性、合理性。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的有效期為一年,需延期的應當辦理延期手續。省有關部門要制定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許可管理的規范意見。
(三)加強建設項目許可后規劃監管。各類建設項目必須按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實施建設,項目竣工后的實測建筑面積必須控制在合理的誤差范圍之內。合理誤差范圍之內的超出面積應按原出讓時的樓面地價補交土地出讓金,超出合理誤差范圍的建筑面積應按竣工時的樓面市場評估地價加倍補交土地出讓金。合理誤差范圍由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如超出面積部分嚴重影響城鄉規劃實施,要依法予以拆除。建設工程應當按照規劃許可的用途使用,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管,及時查處違反規劃要求的行為。工商部門進行工商登記時,要認真核對注冊場所是否符合規劃許可的用途,涉及建筑物用途改變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到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先行辦理建筑物用途變更手續。建設用地轉讓過程中需要進行分割和改變規劃控制指標的,必須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重新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各類建設項目竣工后,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未出具竣工驗收規劃確認書的,有關部門不得核發房屋產權證明等文件。
(四)健全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機制。各級政府都要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城鄉規劃工作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各市、縣(市)人民政府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就城鄉規劃實施情況向同級人大常委會作出報告,同時報上級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要把城鄉規劃實施作為政府層級監督和效能監察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對城鄉規劃執法和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城鄉規劃實施工作進行日常監督,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的實施辦法由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監察部門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開展效能監察,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深入實施“陽光規劃”,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建設項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違法案件查處公布等制度,切實提高城鄉規劃工作的透明度,鼓勵社會公眾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監督城鄉規劃的實施。
七、加強城鄉規劃工作的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行政首長是做好城鄉規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不斷提高對城鄉規劃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把這方面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要建立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部門分工抓落實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落實機制。加強各級城鄉規劃管理機構建設,其人員編制要適應城鄉規劃管理的實際需要。城鄉規劃經費要納入政府財政預算。
(二)依法理順城鄉規劃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在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事權。各級政府法定的城鄉規劃行政管理權不得下放。各市、縣(市)政府對所轄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城鄉規劃工作要實行統一管理,如確有必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在市轄區和開發區(園區)設置直屬派出機構。規劃行政管理權已經下放或者變相下放給市轄區和各類開發區(園區)的,當地政府要盡快糾正,廢止有關文件,納入統一規劃管理。加強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障。要積極推廣一些地區在所轄行政區域內分片設立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所的成功經驗,切實加強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
(三)加強城鄉規劃法制建設和標準規范建設。加快推進城鄉規劃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切實加大城鄉規劃執法力度,加強執法監察機構建設,確保各項法律法規和各類城鄉規劃落到實處。適應我省提升城市化、建設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制定和完善城鄉規劃建設的地方性標準規范。各市縣也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技術規定。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地方政府;政府職能轉變
2012年召開的黨的“十”,明確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的戰略思想,2012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更是把“新型城鎮化”提到了新的歷史高度,認為新型城鎮化是中國經濟新的增長點。推進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的發展,促進中國經濟的新增長,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推動作用,如何更好地實現這一強有力的推動作用,就必須實由政府全面主導型向政府引導型的轉變。
一、新型城鎮化的內涵
實現城鎮化的發展,“是社會化、市場化大生產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城鎮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效,極大程度上推動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然而,在取得成績的同時,這樣一種傳統的粗放式城鎮化發展存在“重量不重質”的問題,如農民未能成為市民的“半城市化”問題、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偽城市化”問題、發展不均衡的城鎮化問題、房地產化的城鎮化問題、城鎮化發展的“三高”問題等。針對這樣一種現實窘境,黨的十正式把新型城鎮化的改革方案納入決策議程。十以后,對新型城鎮化發展政策作出了多方面的探討,并在具體行動中予以落實。總理多次講話中,也著重談到了新型城鎮化的問題,認為新型城鎮化是拉動內需的新引擎,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必須和農業現代化相輔相成、必須保護農民的利益等。
新型城鎮化是相對于傳統城鎮化而提出的現實命題,一般來說,所謂的新型城鎮化是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方針,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推進’的原則,以人口城鎮化為核心內容,以信息化、農業產業化和新型工業化為動力,以‘內涵增長’為發展方式,以‘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為機制保障,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建設城鄉一體的城市中國。”新型城鎮化以提升城鎮化的質量為關鍵,以實現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優化城市群格局、各方面協調發展為路徑,積極完善新型城鎮功能,提高宜居生活水平為價值旨歸,在政府強有力的引導下實現城鄉一體化、實現農村和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居住環境的均等待遇。新型城鎮化相比較與傳統城鎮化,表現出新的特征,為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認為,新型城鎮化主要應側重解決六個方面的突破,即“從城市優先發展的城鎮化向城鄉互補協調發展的城鎮化;從高能耗的城鎮化向低能耗的城鎮化;從數量增長型的城鎮化轉向為質量提高型的城鎮化;從高環境沖擊型的城鎮化向低環境沖擊型的城鎮化;從放任式機動化的城鎮化向集約式機動化的城鎮化;從少數人先富的城鎮化轉向社會和諧的城鎮化。”
二、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轉變地方政府職能的必要性
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固然離不開中央政府財政和智力支持,但主要的執行者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新型城鎮化的集中場域,所以,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適應新型城鎮化的基本要求,就必須實現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所謂地方政府職能是指:“一個國家的地方行政機關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在行使行政權力的過程中所承擔的職責和功能。”地方政府職能轉變也就意味著在新的背景下,對政府職能的重新定位。在新城鎮化的新要求下,地方政府的傳統職能已嚴重制約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因此,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轉變地方政府職能顯得尤為迫切和必要。
第一,政府全面主導型城鎮化發展模式弊端凸顯。在傳統城鎮化進程中,地方政府在城鎮規劃、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多是行政式管理,管理要么缺位、要么越位、要么大搞形象工程,是一種政府全面主導性的城鎮化發展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弊端:
首先,規劃缺乏科學性。地方政府的政府體系是仍是傳統的金字塔模式,政府全面主導城鎮化建設。政府與地方企業、社會組織之間缺少緊密的協調機制,企業也好,社會組織也好是在政府的統一支配下,政府以“指示”、“意見”等行政命令形式來要求企業進行企業活動。這種政府主導下的城鎮建設也有一定的合理之處,但會帶來很大的問題。地方官員的升遷考核標準多是以其在地方的發展政績來衡量的。那么不可避免會出現,地方政府的城鎮規劃會受到政績和利益的驅使,規劃表現為盲目性,夸大發展目標,跟風冒進,追求眼前利益。政府職能在城鎮建設中出現蛻變誰的官大誰就有話語權,即使是規劃不科學,脫離當地現實條件,下級也要執行。
其次,粗放式擴張。地方政府不切實際的盲目擴城,大搞新城區、生態園、開發區占用大量耕地,對老城區反復拆建浪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而效果卻不佳。政府主導城鎮化發展,為了自身政績、面子形象需要,大搞擴張。最能反映這種擴張的就是城市建設用地過快增長,農民可耕地減少必然會產生農民與政府在耕地上的矛盾。為了形象面子,許多城鎮加寬馬路,擴大廣場,而民眾關心的住房建設卻相對遲緩,引發民眾不滿,也損害了政府在民眾中的形象。
再次,社會管理職能的缺失。許多地方政府多致力于經濟管理職能,對于社會管理忽視較多。首先表現在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素質偏低,文化程度低甚至還有不少文盲,政府鼓勵農村勞動力外出,但是缺少系統的教育培訓與引導,農村大量勞動力涌向城市,由于缺少技能在城市難以生存,勢必會影響城市的穩定。其次,城鄉收入差距過大,城市居民的收入、享受的社會保障要遠高于鄉村居民,這種貧富差距會造成農村居民的仇富心理,不利于城鎮化的建設。結果導致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也出現了交通擁堵、生態破壞、利益分配不均等種種問題,嚴重制約了城鎮化的發展。
最后,城鎮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在城鎮化建設中政府片面強調GDP的增長,不考慮當地的環境承載力。盲目擴建鄉鎮企業,甚至是一些重污染企業,征用大量耕地,大肆抽取地下水,使得人地矛盾升級,犧牲農業用水來滿足工業用水,造成供水緊張。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環保部門對企業的濫排濫放置若罔聞,污染嚴重,以青山綠水為代價換來GDP增長。
第二,政府引導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必然要求。針對政府主導型城鎮化發展出現了諸多問題和弊端,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新型發展模式成為城鎮化發展的必然。實現地方政府職能由傳統的政府主導向政府引導的過渡成為新城鎮化發展的必然要求。新型城鎮化要求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新型城鎮化的要求與舊型城鎮化有了本質區別,新型城鎮化對舊型城鎮化有了本質的突破表現在:由傳統的粗放工業化向新型的集約工業化發展,不僅重視物的發展更重視人的發展;由傳統的輕環境向重生態的轉變;由輕視社會矛盾向重視社會和諧的轉變,以實現現代文明為發展目標;由傳統的低效的城鎮功能向高效完善的城鎮轉化。新型城鎮化對政府的政績觀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摒棄了過去的“黑色GDP”,轉向以“綠色GDP”來考核官員政績。正是這些新的要求,傳統的政府主導模式已經難以適應新的要求,這就要求政府必須轉變職能,由主導型向引導型職能的轉變,這種職能的轉變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實現的,傳統模式可謂是根深蒂固,這種轉變是一個不斷摸索,不斷改進,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過激。
三、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路徑選擇
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實現地方政府職能轉變,主要是實現一種由政府主導型的發展模式向政府引導型的發展模式的轉變。
第一,完善地方政府的投融資職能。地方政府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是資金問題。地方政府的投融資職能主要有投資職能和融資職能。一般來說,地方政府的投資范圍主要是公益性項目、基礎性項目以及少數競爭性項目。按照新型城鎮化的基本要求,地方政府的投資應該向專業的基礎設施運營方過渡,可以通過公開招標、政府外包的方式進行城鎮化建設的運營管理。政府的主要職能應該定位于搞好宏觀規劃、樹立新型城鎮化“最大內需所在和結構調整的重要依托”的觀念,應該重點圍繞各城鎮重點支柱產業、新興產業等進行投資與支持。政府的投資是解決資金問題的重要方式,同時通過地方政府融資渠道,也是有效緩解資金壓力的不錯選擇。地方政府融資渠道除了中央直接投資、地方財政、投資資金的盈利、國有資產的獲利外,還應該擴大融資渠道。應在政府財政的引導下,以中長期信貸為支持,創新融資工具,加強市場規則建設擴大資本市場,發貨BT模式的作用。進一步健全金融體系,逐步形成市政債券、民間融資、投資公司融資、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等多元融資結構。
第二,擴大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擴大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首先要明確政府公共服務領域職責,地方政府應首先明確在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等方面的職責。其次,完善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和服務體系,保證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到位,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廣泛參與的服務體系。最后,立足于人人享有、城鄉均等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建立適合國情的公共服務模式。地方公共服務體系要與當地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要以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為主題,使得服務體系與經濟發展相協調。同時,地方政府在擴大公共服務的范圍時,也可充分發揮BOT模式的積極作用。
第三,加強地方政府的監督職能。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各種問題,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實現主導型職能向引導型職能過程中,加大城鎮化假設的監管力度。首先是城鎮化建設的資金運作監督,地方政府應該建立城鎮化專項資金并完善監督機制,保證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合理分配合理使用,監督資金是否是真正用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上了。其次,要根據中央指示精神,對地方的新型城鎮進行有特色建設的監管。最后,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地方政府還要充分協調干預。在城鎮化建設中,當民眾利益收到侵害,資源利用鋪張浪費,環境污染,土地征用沖突,利益分配不均,等等社會問題時,地方政府應該運用法律手段,必要的行政手段進行協調干預,避免沖突保障經濟、社會、生態各方面協調和諧發展。
第四,積極培育多中心自主治理模式。新型城鎮化建設,固然離不開政府的引導,但是還需要充分發揮社會和公民的主體作用。多中心治理理論是由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奧斯特里姆提出來的,認為”在治道變革中,打破了單中心的政府服務模式,構建政府、市場和社會三維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因此,在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應該轉變地方政府單中心服務模式,積極培育多中心治理模式,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在社會管理服務方面的作用。
新型城鎮化,是為了適應我國城鄉一體化發展要求、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而提出來的發展戰略,旨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過程中,尋找新的經濟發展的刺激點。地方政府作為新型城鎮化政府職能轉變的集中發生域,實現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不僅是有效解決傳統政府主導型城鎮化建設的必要手段,同時也是有效建設新型城鎮的化的必然要求。實現地方政府由主導型職能向引導型職能的轉變,對推動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有著不可小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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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河北 ;水生態;地方經濟發展
[DOI]10.13939/ki.zgsc.2015.43.172
在國民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群眾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的情況下,經過不懈努力,河北環境保護工作取得很大進展,但水環境嚴峻形勢總體上仍沒有根本改變。主要是污染物排放量超過水環境承載能力,河道水污染,湖泊富營養化,生態破壞嚴重,生物多樣性減少,生態系統功能退化,制約河北經濟社會發展,危害人民健康,影響社會和環境安全。實施生態修復不僅是還生態環境的欠賬,更有助于進一步擴大和優化河北生態空間,從而在京津冀協同發展過程中強化生態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
1 河北水生態存在的突出問題
1.1 水資源稟賦差、配置工程體系不完善
河北省水資源嚴重不足,水資源總量205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量不足300立方米,畝均水資源量約200立方米,屬典型的資源性缺水省份,水資源嚴重短缺仍然是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瓶頸。
1.2 水土資源保護滯后
水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未得到有效遏制。河北省仍存在大量水土流失,平原、古河道、沿海等區域也存在水土流失危害,治理任務艱巨;平原河道缺乏維系河流健康的基本水量;城市水系水網建設有待進一步規范;地下水超采嚴重,超采區面積達4萬平方公里,部分地區出現了地面沉降等環境地質問題;監測河段水質超Ⅳ類以上占53%,水污染防治任務艱巨。為實現“碧水、藍天、綠地”的目標,河北省面臨的生態省建設和水環境治理的任務十分艱巨,必須下大力氣全面推進水環境治理工作。
1.3 水資源利用方式比較粗放
河北省工業結構偏重,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周邊先進地區有較大差距,高耗水行業的節水亟須加強;城市供水管網老化,節水器具普及率不高;農業用水比例高,尚有近半數灌溉面積未實施節水灌溉,部分節水工程標準偏低;結構性節水工作有待加強。
1.4 水利發展的機制不健全,水利綜合服務能力不強
城鄉水務一體化有待進一步推進;高效的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尚未建立,水利法規體系不夠健全;水利投入不足、籌資結構單一,缺乏穩定增長的機制;農村水利建設新機制尚未形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不到位;水文、水資源監測監控能力不足;水價改革進展較慢,良性機制尚未建立;公共服務與應急處理能力有待加強。
2 河北水生態面臨的環境形勢分析
近幾年來,河北經濟正處于蓬勃發展時期,但也暴露出一系列的生態環境問題,讓我們不得不高度重視水生態問題。如何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水生態保護的關系?究竟是把節約保護和開發利用哪個放在首要位置上?面對日益嚴峻的生態環境破壞,我們要很好地兼顧生態、資源與環境的最大承載力,尋求一種和諧發展的道路,從而實現水生態保護與經濟良性發展雙贏的局面。
2.1 國家政策對河北水生態提出了更高要求
河北省委七屆六次全會作出了構筑環首都綠色經濟圈、壯大沿海經濟隆起帶、打造冀中南經濟區、培育一批千億元級工業聚集區和大型企業集團“四個一”發展戰略,著力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保障糧食安全,實施城鄉統籌、建設生態省。國家和河北省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給本省水利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增強防災減災能力要求越來越迫切,對強化水資源節約保護工作越來越繁重,對加快扭轉農業主要“靠天吃飯”的局面任務越來越艱巨。
2.2 產業格局給水生態環境帶來了挑戰
長期以來,河北省的產業格局主要以重工業為主,鋼鐵、化工、建材、造紙、電力等行業存在嚴重的資源消耗,工業廢水成了主要的水生態污染源。河北是污染大戶,已經成了全國范圍內有目共睹的事實,河北唐山的鋼鐵企業每年兩會上都會被問及環境污染問題,時代不同了,寧可影響了GDP也要堅持砍掉鋼鐵的污染,也要治理已經到了“水深火熱”的環境。因為今天的經濟發展不僅要百姓生活得富足,也要青山綠水,也要環境的健康。
2.3 水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存在著一定的矛盾性
經濟高速增長、能源資源大量消費產生了大量污染物。在資源耗竭、生態退化、環境污染的背景下,經濟成就不再那么令人欣喜。兩者相比,中國的生態環境保護能力遠遠低于我們發展經濟的能力。這種高度的不對稱性為今后發展的可持續性提出了嚴重警告。
3 保護河北水生態,促進經濟發展的對策
未來河北省面臨水資源短缺狀況不斷加劇、水資源分布不均問題更為突出、水生態環境惡化壓力加大、水資源嚴重短缺仍然是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瓶頸,面對現實,為了實現省內經濟更好發展,水生態的環境保護勢在必行。構成社會的三要素即政府、企業和公眾,在水生態文明建設中,需要三者相互支持,共同發力。3.1 政府層面要采取有效的宏觀調控手段
3.1.1 制定相應的宏觀政策及法律法規
要制定配套法規,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和調動廣大群眾投入生態修復的積極性,為實現水生態修復創造良好條件。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約束,保證重點河湖的生態水量。根據需要實施白洋淀等重要湖淀濕地應急補水,開展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試點,全面開展地下水超采區治理,逐步修復一畝泉、百泉泉群等生態環境。
3.1.2 廣泛征集各方意見,完善水生態機制
政府需廣泛聽取各方意見,重視頂層的系統性和可持續性的設計,把水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結合起來;建立生態治理補償機制,甚至進行生態立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構建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要求大力推進水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加強行業能力建設,提高創新能力,全面提升水利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3.1.3 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要開創與多行業合作模式,政府主導的水生態治理項目,可根據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改造成適宜人居、游玩、產業集群等功能性的水生態區域,合理引入諸如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甚至創新服務業的相關行業,采取有效轉換方式引入社會資本更多參與水生態保護。
3.2 企業要以身作則,做好水生態保護
3.2.1 轉變觀念
要轉變觀念,加強宣傳,提高認識,引導和教育廣大職工轉變觀念,充分認識遏制生態環境惡化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特別是在處理水生態方面可能需要一定的經濟投入,要求企業要不惜經濟代價,把生態治理放在首位。
3.2.2 加強企業間合作,突破發展的瓶頸
水生態保護是高門檻、難度大的系統工程,要求人們要采取聯合解決方案加以應對。要講究綜合治理,技術集成,因為生態治理是一門高于任何學科的綜合性的、系統性的工程。水生態保護企業應緊密合作,利用各自優勢組成聯盟,通過彼此技術產品創新共享和產業鏈合作,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瓶頸。
3.2.3 實施重點區域水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要集中資金、重點防治、生態修復、預防為主、強化監督,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加強水生態保護隊伍建設,區域水環境的統一規劃與合理調度;實施節水戰略,有效減少污染;積極實施開源工程;加強污水治理,推進污水資源化;加強基礎技術工作,提高水環境管理的科學含量。
3.3 公眾方面
公眾通過各種形式的活動要加強了解、認知水生態保護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最終喚醒公眾的參與意識;注重對少兒的教育引導,以各種兒童喜好的活動形式在寓教于樂中培養少兒的水生態保護意識;環保公益組織聯合、公眾人物、媒體、學術機構廣泛聯合,保證水生態保護理念的有效傳播。
4 結 論
總之,水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這是河北省需要迫切解決的任務,同時也是河北省可持續發展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我們要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保護并改善水生態環境,從而抓住國家京津冀一體化協同發展的機遇,更好地發展河北綠色經濟。
參考文獻:
【關鍵詞】安置房代建制管理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20世紀80年代前,我國一般建設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組成籌建機構,自行管理;重大建設工程則從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工程建設指揮部,進行管理。這兩種形式均針對一個特定的工程項目而組建臨時管理機構,很多人員不具備工程管理的知識和經驗,只能邊干邊學,工程建成后,管理機構和人員就得解散,當有新的工程時再重新組建。因此,帶來諸如建設單位無須承擔經濟風險、工程管理經驗不能承襲升華、教訓不斷重復發生、投資“三超”及工期延長現象普遍等問題,使得建設工程管理水平長期得不到提高。改革開放后,我國在基本建設和建筑業領域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工程項目管理開始走專業化、科學化、社會化的道路。2004年《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規定業主可以委托項目管理企業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要求改進建設實施方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管理。
代建制含義
代建制是指項目業主(使用單位)通過招標的方式,選擇社會專業化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項目管理單位(代建單位),建設單位全權負責工程項目的投資管理和建設組織實施工作(或提供咨詢服務)。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項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單位的一種項目管理模式。
目前代建制模式一是業主選擇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商、供貨商并分別簽訂合同,委托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即PM(Project Management)模式。二是業主與代建單位簽訂項目管理合同,由后者與業主選擇的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商、供貨商分別簽訂合同。三是業主與代建單位簽訂項目管理合同,由后者自主選擇施工承包商和供貨商并簽訂合同,但不負責設計工作。代建單位通常保證項目費用不超過一定限額(即總價承包或限額承包),并保證按時完工。 三. 安置房代建項目市場的特點和現狀
安置是指對受項目影響的人員進行生產或生活的安排,以使其能從項目中受益。拆遷安置房是配合城市改建項目、保障拆遷安置居民住房而定向開發的商品房。拆遷安置房項目是指在一定時間、費用和質量要求下,完成拆遷安置房建設并移交的一次性任務集。對于這些任務的管理,即是拆遷項目管理。拆遷安置房項目屬于房地產項目,而房地產項目是工程建設項目中的一種類型。與一般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比,拆遷安置房項目具有以下特征:(1)安置房建設與拆遷工作具有極強的并行工程特點,需要對關鍵時間節點進行嚴格設計和控制;(2)拆遷安置項目具有極強的政策性, 往往包涵一定的政治意義,因此,應該從“形象工程”的高度對項目加以定位,把好項目質量關;(3)拆遷安置項目是系統工程,項目范圍中除拆遷和安置等子項目以外,公共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等內容也需要認真策劃;(4)拆遷安置項目屬于長生命周期項目,具有從規劃、設計、實施、交付到物管全部過程,因此,前期物業管理也需要納入項目整體管理范疇。由此可以看出,拆遷安置房項目不僅具有工程項目的基本特征,而且有其特定的特征。只有正確理解其主要特征,才能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才能按要求達到拆遷安置房項目的預期總目標。
安置房項目一般體量大、綜合性高,且工期緊,對工程的質量要求也比一般商品房要高。但是,以往由于在項目管理方式上存在問題,政府投資的安置房建設項目“三超”現象比較普遍,腐敗事件時有發生,容易產生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已經意識到對安置房建設項目管理方式進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并開展了積極探索,實行安置房項目代建制就是其中普遍采用的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近年來,國家加快了示范小城鎮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一系列關于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步伐。在這種形勢下,必然要建造大量的安置房以滿足城市快速發展的需求。比如在“十二五”期間,天津濱海新區將規劃建設20個“安靜居住小區”,這是《天津市濱海新區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披露的發展目標。近年來,僅行政區擬建的安置房項目就有30個,總建筑面積達302萬平方米,其中由某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承擔的代建面積就近80萬平方米。另一方面,政府與被拆遷人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中通常會約定安置過渡費的發放,且過渡費通常會隨著安置房的建設周期延長而呈上升趨勢,為減少這部分費用開支,也會要求代建單位將安置房的建設工期盡量縮短。
四.如何做好安置房項目代建的管理 1. 安置房項目代建管理重點分析 ① 投融資管理:項目投融資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項目投資得不到良好控制,實施項目必然虧損;如果項目的資金鏈斷裂,項目必然處于停工狀態,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② 工期管理:工期管理關系到整個工程目標實現問題,如果不能制訂科學合理的施工計劃并采取相應的趕工措施,工期目標將不能得到實現。特別要考慮安置房項目的特殊性,拆建安置對象在過渡期常常需要租房安置,一旦安置房項目建設工期延誤常會造成安置過渡費巨額增加,甚至發生社會不穩現象。 ③ 質量及使用功能管理:質量和使用功能是工程建設的根本。沒有良好的工程質量并滿足設計使用功能,會導致后期投訴量及維修成本增加。代建單位不能收到預期的經濟效益,甚至造成企業信譽下降,因此安置房的質量要求在某種程度上甚至超過商品房,故在項目實施階段一定要注意著重加強工序管理以保證工程質量。
④ 各方面關系的溝通和協調:安置房代建項目許多前期手續及各種政府許可手續都需要項目代建方協助或辦理,根據國內目前的狀況,項目開工所需前期手續相當復雜,還要處理方方面面的關系(如規劃、環衛、交通、公安、市政及地方協調等),如果處理不好這些關系,工程很難順利進行。另外還有項目后配套如供電、供水、燃氣等專業性、壟斷行業的工作需溝通協調,否則會增加投資并延誤工期。同時代建單位也要加強并做好與建設單位的聯系與溝通。 ⑤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責任重于泰山。所有建設工程都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管理方針,加強安全管理工作。2. 安置房項目代建管理難點分析 ⑴ 項目投融資管理難點 ① 安置房項目工程款的支付通常比較拖沓。工程所需資金往往靠代建單位自找出路方能解決。目前國家又緊縮銀根,對融資帶來極大的壓力,因此在代建單位選擇上不僅需考慮其自身的資金實力,還需考慮其是否有良好的融資平臺。 ② 市場價格波動給投資管理帶來的困難。國內材料設備價格具有相對的不穩定性,尤其是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國外金融市場的波動也時刻影響到國內市場,這種不穩定性也給投資控制帶來難度。 ③ 工期過短給投資控制帶來的困難。安置房項目一般建設工期緊,體量大,同時受政府對工期要求過高,且項目施工常常要經歷冬雨季節、春節休假和農忙等,無形中是縮短了有效的施工時間,在短時間內完成項目施工,就要付出更多的代價,例如搶工費、措施費等。 ④ 行業管理給投資控制帶來的困難:按照國內建筑工程的施工慣例,很多專業工程的施工承包具有壟斷性,如供電、供水、供熱、消防、燃氣等,由于這些行業的壟斷性,很難引進競爭機制,給降低投資工作帶來困難。 ⑵ 與相關部門關系協調的困難 與政府相關部門關系協調的困難。項目代建工作,項目代建人負責除立項審批,施工圖紙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以外的所有工作。從項目報建手續開始直至項目移交,這些過程中很多手續需要和政府部門打交道(如建委、規劃局、人防辦、防雷辦、供水、供熱、供電等部門),到這些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或多或少都存在關系疏通的問題,且代建單位本身不是建設單位主體,辦理項目手續比建設單位直接辦理更加困難。 ⑶ 工期管理的困難 ① 與各方關系協調給工期管理帶來的困難。項目的各種報建手續是影響工程是否能夠順利進行的關鍵。如果不能處理好與政府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各種許可很難批準,尤其是施工許可、用電許可等,工程也就無法開展。 ② 材料設備采購給工期管理帶來的困難。為了節約投資,各種材料、設備的采購必須經過招標引進競爭才能使價格得到控制。因招標過程中的發標、評標、定標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段才能完成,如果計劃不周,會造成材料、設備供貨不能按計劃進行,從而造成工期的拖延。 ③ 安置房項目因政府面對百姓拆遷及安置的壓力較大,往往對代建單位提出遠少于定額工期的工期要求,這就需要代建單位更好地組織好施工組織設計,在關鍵線路上加大投入及加強管理。 ④ 后期配套工程與項目建安施工交叉作業時可能產生的矛盾等。
⑷ 代建單位與建設單位關系處理的困難
代建單位與建設單位雖然是被委托與委托的合同關系,但在項目管理過程中加強與建設單位的溝通并盡量滿足其提出的合理要求,對于代建單位是尤為重要的。現實生活中,有許多由于二者的關系處理不當給項目的順利開展造成了較大影響的案例。因此,代建單位一定要克服實際困難,靈活處理好這方面的關系,避免不必要的“內耗”,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五.結束語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土地集約化程度越來越高,安置房的建設也開始朝著快速、大型、高品質方向發展,成為了我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當前政治與經濟制度構架和社會發展水平下,一定要有創新“代建制”的思想,發現自身在當前的不足與錯誤,不斷地汲取國外先進與成熟的工程項目管理經驗,并結合我國現在的國情,逐步改革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走出一條“透明管理保質量,精心安排保工期”的安置房代建的健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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