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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實務;會計標準;企業;發展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企業的會計制度也在不斷的改革,但現階段我國的會計實務仍存在許多弊端。并且相關法律不完善,導致許多中小型企業會計實務中存在很多問題。作為一個會計工作者,本文就對當前企業會計實務現狀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做了簡要分析并提出幾點建議。
一、利息計提問題
在利息和稅率這類會計實務中,存在是否需要計提的問題。在企業剛創辦支出,或者年終時就會產生巨額的存款或者稅點。這些存款一般金額較大,但是這些存款在期末產生的利息到底應不應該計提,這一類賬目的計提與否會給公司的當期的資產帶來很大的變動。針對存款項目中所產生的巨額利息分為從以下兩個角度假設分析。
(一)計提利息
如果將存款中的利息計提,那么根據《會計制度規定》借方需與貸方平衡的原則,就不能明確的標示出貸方所需要的會計科目。其中很大一部分人認為此部分應記錄在“其他應收款”中,但是如果記錄在這一會計科目中就會影響到期末的壞賬計提基數,與此同時就會違背《會計制度規定》。這樣就存在很大的矛盾。其他一部分人則認為應該把這一部分計入到“應收利息”中,但是在應收利息這一會計科目中又不包括存款利息,這樣就讓會計工作人員很難決定將這一部分收入記錄在案。因此就會導致最終財務出現漏洞,影響企業經濟健康發展。
(二)不計提利息
如果此類賬款不計提的話,就會明顯的影響公司的財務,出現這樣的請款是有悖《會計制度規定》的,并且此類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因此針對這一會計實務問題應該完全根據該公司的記賬管理記錄并且計提該款項。切記不能違背《會計制度規定》。由于其他應收款中不包括定期存款這一項目,所以,有些公司將此款項在報表中列入其他應收款是不符合規定的。
二、成本費用中產生的各項問題
成本費用中的“營銷費用”會對這一會計科目有很大的影響,并且有可能在公司的流動資金中形成假象。舉個例子說明:某化妝品銷售公司的出差銷售人員,因為人員基本都在外地出差,不能及時的將發票等消費憑證及時的送回公司進行回單沖銷,這樣就會導致在這一時間段中公司財務出現虛高現象。進而也違背了當下的會計準則。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應如何解決此問題呢?
根據現階段最新的準則來看,該化妝品公司可以根據公司內部實際需要進行調節費用科目,但是如果增加了費用科目就要在年度預提費中適量調整為實際發生額。如果按照此方法操作就要會計人員和營銷人員都要嚴格遵照法律和公司制度進行核算和沖銷。并且公司應該制定嚴謹有效的制度用以規范工作人員。
三、收入含義不明確
本標題下的“收入”含義主要表現在利潤表中的商品銷售收入這一會計科目中。利潤表是反映一個公司某個階段內的會計報表。這類報表具有很強的代表性,是根據不同時期而產生的報表。比如房地產行業中的利潤報表就是表示房產給公司帶來的收益。但是房地長的黃金銷售階段在9、10月份,這也就表明這階段的利潤表浮動較大。而且就這一階段給公司帶來的利益也是最大的時刻。
根據1994年1月1日開始實行增值稅開始,利潤表中就不顯示稅前的金額,這也就是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公司的首日,開始就有很大一部分人持反對意見。因為不論是稅前還是稅后都是工作得來的收入,所以就應該顯示到報表中。所以建議在例如表中多加入一項“不含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也就是“不含增值稅的主營業務收入”。
四、會計制度不完善,理論超前,實務滯后
近些年來我國法律對會計部門的要求越來越高,進而產生了30多部與會計相關的法規制度。這些會計制度中從會計職能和會計工作者的素質等等都有明確的要求和規定,但是仍然有很多“空子”。我國是法律大國,本著依法治國的理念提高會計人員自身素質和道德修養是很有必要的。近年來,有很多會計人員沒有把持住自己導致出現財務紕漏,并且被繩之于法。為什么不可以防患于未然,一定要等到問題出現后才去解決呢。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會計制度的不斷改革,在新的會計制度中出現了很多方便快捷的備選方案,這樣雖然給會計工作者帶來了方便與快捷,但是也提高了會計工作者的自主能力,但是長此以往就會給沒有職業道德的會計人員機會,讓他們鉆空子,并且給審計和稅務檢查都帶來了很大的不便。所以我國相關法律部門應該及時頒布或者及時補充與時俱進的相關法律條文,嚴格把關會計審查。
由于我國早在幾千年以前就出現了會計工作,所以我們有著相當多的實踐經驗和十分超前的會計理論知識。隨著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近些年來我國更加注重教育研究會計理論,并沒有狠抓會計實務,導致出現理論和實踐不能有效地結合的“斷層現象”。在會計實務中的審核工作和監督力度相對較小,導致會計實務滯后。因此就更加應該雙管齊下,在研究會計理論的同時注重對會計實務的監督力度,進而促進我國經濟快速穩定的發展。
五、結語
當下會計實務逐步被大家熟知和關注,會計人員應該提高自身素質,嚴格遵循會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的標準,結合工作實踐,實際分析,做到活學活用。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經濟體制和當前會計實務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會計實務中存在的實質性問題是當務之急因此更應該完善法律制度,嚴格規范會計實務中的各項活動。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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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界定籌建期間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企業籌建期間與正常生產經營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的會計處理是不同的。那么,如何界定企業的籌建期間以及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有哪些,就成為企業對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進行正確會計處理的關鍵,但《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準則卻沒有對此做出明確說明。財政部辦公廳2002年5月22日下發的《對及相關會計準則執行情況全面調研的通知》中,對該進行了調研。但是對于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主要有哪些,判斷籌建期間結束、生產經營期間開始的主要依據是什么等問題,財政部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對于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下面談談筆者的看法。
關于籌建期的定義,財政部財法字[1999]第003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企業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下同)之日的期間。財政部1995年6月27日下發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籌建期財政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中規定,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為止期間,外資企業自我國有關部門批準成立之日起到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為止期間為籌建期。
《企業會計制度》對籌建期間所發生費用會計處理的相關規定、財政部下發的調研提綱以及上述相關文件對籌建期的定義,都有這么一層含義,即企業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下同)開始就是籌建期間的結束。那么,在實務中,如何判斷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是領取營業執照還是開始購買原材料,還是從開始生產產品或者開始銷售產品或是其他?《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準則均沒有對此做出說明。
顯然,企業領取營業執照不一定就開始生產經營,因為很多企業為開始生產經營要進行固定資產購建等活動。那么,領取營業執照以后,在什么條件下可認為企業籌建期間結束、生產經營開始呢?這可能很難有一個明確的答案。事實上,如果單純從“開始生產經營”字面上理解,由于企業性質和經營范圍的不同,不同企業籌建期的時間以及籌建期間所進行的活動的也是千差萬別的。如有的企業領取營業執照的當月就可開始生產或銷售;有的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后需很長時間籌備才可以開始生產;有的企業開始生產的當月就有銷售;有的企業開始生產后很長時間才有銷售。所以,從經濟業務的表現形式上看,很難有一個或幾個具體標準來作為判斷企業生產經營開始的依據。
因此,在會計實務中,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作為籌建期間結束的判斷依據是很籠統的,缺乏明確的標準,特別是對于一些特殊行業或需籌建很長時間才可以進行生產經營的企業,很難明確區分籌建期間結束、生產經營開始的界限。這就會使不同的會計人員對企業籌建期間界定不一致,從而造成會計信息缺乏可比性。
筆者認為,《企業會計制度》之所以規定將企業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歸集,然后才計入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損益,應該是從謹慎性原則和配比原則的角度考慮的。既然如此,不如明確將首次確認收入的時間作為會計實務中劃分企業籌建期間結束、生產經營開始的標志。這種劃分,不僅可以解決會計人員對企業何時開始生產經營缺乏明確判斷標準的問題,而且在實務中容易操作,符合收入與費用的配比原則。況且,將開辦費用在企業首次確認收入的當月就計入損益,對企業和稅務部門來說,都是能夠得到合理解釋的。當然,還有另外一種選擇,就是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做法,將開辦費用在發生時就計入當期費用,這樣就不會出現如何界定籌建期間的問題了。
二、在籌建期間發生哪些費用及如何處理
無論何種類型的企業,判斷企業籌建期間結束的時間,最早只能是企業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最遲只能是企業首次確認收入的當日。在這個期間范圍內,不論如何界定企業籌建期間,企業在籌建期間可能發生的所有支出都可以歸為以下幾種性質的費用:①為企業籌建所發生的籌建人員工資、差旅費、培訓費、咨詢調查費、交際應酬費、文件打印費、通訊費、開工典禮費等;②籌建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和匯兌損益;③企業生產經營發生的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生產性費用;④企業為開始生產經營做準備所發生的購買原材料等生產性費用;⑤企業在開始生產經營以前,為生產產品所發生的、開發費用和專利注冊費用;⑥企業在開始生產經營以前,發生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上述幾種不同性質的費用中,第①種性質的費用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管理費用性質相同,不會形成相應的資產。第②種性質的費用則可能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財務費用性質不完全相同,部分費用可能與相關資產的入賬價值有關,如將借款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第③種、第④種性質的費用與相關資產的入賬價值有關。第⑤種性質的費用中的研究、開發費用與資產價值無關,而專利注冊費用、律師費用則與所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價值有關。第⑥種性質的費用雖不是直接的支出,但按相關準則的規定,固定資產在購入的次月就要開始計提折舊,無形資產在購入的當月就要開始攤銷,那么這部分折舊和攤銷也會形成一種費用。
這幾種不同性質的費用是否都能按《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將所有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都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最明顯的錯誤是,它只規定了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那購買無形資產又應如何處理呢?
對于上述,筆者認為,有關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等具體準則對相應資產計價并沒有就企業籌建期間、生產經營期分別做出明確的規定(也沒這個必要)。那么,上述籌建期間與資產相關的費用就應根據相關具體準則的規定進行處理。對于第③種、第④種性質的費用,應根據具體準則的規定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對于第②種、第⑤種性質的費用,應按借款費用和無形資產準則中資本化的原則進行處理。對于第⑥種性質的費用,因企業尚未進行生產經營,因此也應作為企業的開辦費用進行處理。而只有不計入相應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匯兌損益及研究、開發費用才能與上述第①種性質的費用一樣,作為籌建期間的開辦費用進行處理。這也是與《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企業在籌建期內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除應計入有關財產物資價值者外,應當作為開辦費入賬”相符的。
所以,《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條中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是不嚴謹的,也是不符合相關會計準則規定的。對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應按上述不同性質的分類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三、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如何歸集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是核算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由此可見,“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的是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費用,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將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就屬于一次性攤銷,攤銷期限并未超過1年,但其卻規定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進行歸集核算,這與“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核算相矛盾。這可能是因為延續了原來的會計制度對開辦費用的攤銷期不少于5年而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核算的規定造成的。
[關鍵詞]2010年度;中級會計實務;考試題;問題商榷
一、2010年《中級會計實務》考試計算分析題第一小題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甲公司發生的有關業務資料如下:
(1)200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違約被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賠償違約金1000萬元。至2009年12月31日,該項訴訟尚未判決,甲公司經咨詢法律顧問后,認為很可能賠償的金額為700萬元。
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該項未決訴訟事項確認預計負債和營業外支出700萬元,并確認了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所得稅費用為175萬元。
(2)2010年3月5日,經法院判決,甲公司應賠償乙公司違約金500萬元。甲、乙公司均不再上訴。
其他相關資料:甲公司所得稅匯算清繳日為2010年2月28日;2009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010年3月31日;未來期間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據法院判決結果。編制甲公司調整2009年度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會計分錄。
(2)根據調整分錄的相關金額,填列答題紙(卡)指定位置的表格中財務報表相關項目。(減少數以“-”表示,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二、不同的解題方法
(一)采用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方法
1.編制調整分錄
(1)調整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7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支出) 200
(2)調整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5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50
(3)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0
(4)調整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
貸:盈余公積 15
2.調整會計報表
(二)采用增加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方法
1.編制調整分錄
(1)調整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7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支出) 200
(2)調整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5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50
(3)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0
(4)調整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
貸:盈余公積 15
2.調整會計報表
三、分析比較
第一種解題方法為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法。此方法這樣調稅的理由是:企業因或有負債而確認了一項預計負債。由于稅法規定與未決訴訟有關的損失,實際發生時才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實可除,所以在法院尚未判決之前。企業會發生一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700萬元。由于該判斷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后,并且判決數比原預計損失數少200萬元。企業可以將200萬元作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轉回處理。等到本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再將剩余的50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轉回。即: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本年度利潤總額-500萬元(轉回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者一般通過在活躍市場上購買或者出售具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金融資產來賺取差價。從而投資者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一般可以總結為在持有一段金融資產后,出售該資產,利用市場的差價來賺取差價。要辨別所持有的金融資產是否屬于交易性金融資產一般應滿足三個基本的特征。第一個特征:持有金融資產的時間的是短期的,在初始購買的時候,就有意圖要利用市價的變動來出售賺取相應的差價。第二個特征: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取得。且其存在于活躍的市場中。第三個特征: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在期末變動的時候,其變動的差額應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影響利潤表的損益項目。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顧名思義,它是指某一投資者將一種非衍生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且這個投資者具有能力和目標將這個固定的投資額持有至到期。若一旦在初始確認時候,這個金融資產就被認定為了除持有至到期投資之外的其他資產,那么這個資產就一定不能劃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同時,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對其賬上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投資意圖和能力進行從新的評價。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一般指的是在初始取得時候就被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這種資產的判定有四個特征。第一個特征:該金融資產可以是非金融衍生工具。第二個特征: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取得。且其存在于活躍的市場中。第三個特征:持有該金融資產的時間是不確定的,投資者持有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出售獲得相應的利潤。第四個特征: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在期末變動時候,其變動的差額應計資本公積,不影響利潤表的項目。
(四)應收賬款和貸款 在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應收賬款和貸款一般在市場上找不到報價。且其到期收到的金額是可以確定。應收賬款和貸款僅僅指非金融衍生資產。若一旦在初始確認時候,這個金融資產就被認定為了其他金融資產,那么這個資產就一定不能再劃分為應收賬款和貸款。若不是因為債務人的信用級別降低,而使得其投資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難以收回,那么這種非衍生金融資產就不能劃分為應收賬款和貸款。
二、金融資產相關理論
(一)契約理論 契約理論的產生主要是由于企業業主與經紀人之間所獲取的信息不一致。企業的管理者往往追求其自身利益的價值最大化,而忽略其公司的價值最大化。由于這種信息的不對稱,使得公司可能收到了損失,這也就是成本。成本也可以認為就是契約成本。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就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要想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就必須要降低這種契約成本。根據契約理論和金融資產類型的選擇上存在的關系,我國對金融資產類型的選擇上主要從契約理論的二個方面進行說明和研究。第一種就是所謂的債務契約。主要是指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沖突問題。因為股東的利益需求跟債權人的利益需求是有所不同的,債權人一般比較關注企業的償債能力,要看企業是否有能力支付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比較關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同時關注企業的資金的流動性或獲利性。債權人沒有辦法直接監督企業股東的行為。而只能通過和公司簽訂一些債務協議,來約束到公司的股東。當股東沒有按照債務協議的約定進行活動,那么債權人可以同過調高相應的借款利息率來增加其借款的成本。或者通過一些約束性條款,來對股東使用資金的范圍進行限制和規范。從而債務協議從一定層面承擔著間接約束股東的作用。所以,股東與債權人的關系是通過債務協議來體現的。這種關系要對會計計量的穩健性產生一定的要求。一個企業若會計處理具有穩健性,可以對股東的行為進行制約,使得債權人可以透過相應的會計資料來了解企業的股東。在一定程度上也減輕了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契約成本,最終達到公司的價值最大化。第二種契約就是企業的管理者契約。企業的管理者往往追求其自身利益的價值最大化,而忽略其公司的價值最大化。使得公司的股東和管理層也存在利益的不一致。從而產生一定的沖突。為了減少這個沖突,那么公司的激勵機制就必須要設置。這個激勵機制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激勵管理者的行為,從而使其目標朝著公司的目標的發展。這就形成了所謂的人激勵理論。但是由于企業股東與管理層之間所獲取的信息不完全一致。從而使得股東對管理者的激勵沒有達到減少其成本,反而可能會使得管理者自身的利益加大。主要是因為這種激勵一般是股權和股票的期權激勵。因此,會計的信息的真實和準確就會為解決管理者和股東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會計信息的經濟后果理論 由于企業在會計信息的選擇上,不同的會計主體會根據其不同的利益選擇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來獲取相應的會計信息。這種現象主要是由于在會計信息的背后,有不同的利益關系需求者。他們根據自己利益,選擇相應的會計信息,這也就是所謂的經濟后果理論。這些經過后果一般通過公司對金融資產類型的選擇上來體現。因為不同金融資產,其最終在會計上所反映的會計信息不同,對企業的利潤也不一樣。若是上市公司,其股價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投資者這時就會根據自己的利益選擇自己的投資方式。為了使得企業在市場中有一個良好的形象,得到公眾的認可,那么企業管理者必須根據企業的會計信息來選擇為企業將來的發展和投資做出理性的決策。
三、金融資產會計處理現狀
(一)金融資產類型的選擇存在問題 投資者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一般可以總結為在持有一段金融資產后,出售該資產,利用市場的差價來賺取差價。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一般指的是在初始取得時候就被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過比較分析,發現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概念有相似之處,實務中兩者區分還存在困難,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第一,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利用市場買賣的差價來賺取差價,獲得相應的利潤 ,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也是在購買后,某一時間出售來獲得利潤,兩者有相似之處;第二,根據現在會計準則,很難判斷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需要持有多長的時間。所以其可以在短期內出售或者長期持有再出售。同時交易性的金融資產的持有時間也只是說是短期,并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 。第三,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發行期限在現行的會計準則中并沒有明確的進行說明。如果企業在本來打算購買或者出售某個股票,但是由于經濟環境的不穩定,導致這個股票的價格上下波動,由此該企業可能暫時不會購買或者出售這個股票。
(二)金融資產會計處理過程復雜難懂 依據所得稅會計準則,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稅法是不認可的,稅法只認可購買金融資產的成本。而會計在處理上則是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計量,由此,稅法和會計的計稅基礎就會不一致,那么就會產生遞延所得稅。在期末進行所得稅核算的時候,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也是要進行調整和計算的,會計的會計處理就顯得比較復雜。另外,金融衍生工具也可以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去處理,這時候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復雜性,并且其也可能是一種未實現契約。與非融衍生工具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其會計處理更加的復雜。
(三)會計處理方法可能提供錯誤的信息 在上市公司中,對金融衍生品進行投資時候,可以認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這兩種資產的計量方法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在期末變動時候,其變動的差額應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影響利潤表的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在期末變動時候,其變動的差額應計資本公積,不影響利潤表的項目。
四、金融資產會計計量分析
(一)初始計量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初始的取得中,要注意支付對價中包含的交易費用和已宣告但尚未發現的股利的處理。對于交易費用應計入“投資收益”科目。對與已宣告但尚未發現的股利,應單獨計入“應收股利”來反映。在公司持有該金融資產的期間,其受到的現金股利應計入“投資收益”科目來進行反映。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是將手續費和資產成本一并作為入賬價值處理。其他初始計量同交易性金融資產。
(二)后續計量 在初始計量之后,在后期企業持有金融資產期間還會出現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對于交易性的金融資產和可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兩者的區別為(1)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在期末變動時候,其變動的差額應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影響利潤表的損益。(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在期末變動時候,其變動的差額應計“資本公積”,不影響利潤表的項目。但是可能要計提減值準備。
(三)金融資產減值 交易性金融資產根據準則的規定不存在減值準備。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則存在減值的可能。當公允價值下跌時候,應貸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當公允價值持續下跌時候,就應根據最新的公允價值與初始成本之間的差額計提資產減值。而原來已將計入資本公積的那一部分公允價值下降,應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剩下的一部分減值損失,應減少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當以后公允價值一旦上升,原來計入資產減值損失科目的余額應通過公允價值變動來進行處理,而不能直接沖減當期的損益。
五、金融資產會計處理改進
(一)統一為一種資產進行計量 由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定程度存在難以區分的問題,因為為了企業的大部分人都能看懂其處理方法,可以把企業金融資產都歸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來處理。這是因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方法比較簡單,通俗。不同的人員都能快速理解到企業的真實的財務狀況,并且也方便了企業的管理層了解企業的動態,快速的做出相應的決策。
(二)將交易性金融資產范圍變窄 由于我國的銀行和多數的企業都很少涉及衍生工具的交易,另外,我國的衍生工具跟歐美國家比,其起步較晚,很多衍生工具的交易制度還不完善。并且在目前,我國在金融資產的會計操作時候還沒有一個完整的會計體統,只有套期工具有相應的準則進行規范,而其他衍生工具也只是很籠統的歸到了交易性金融資產中。又由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定程度存在難以區分的問題。所以應把衍生工具從交易性金融資產中剝離出去。這樣就可以降低會計的處理難度,加大會計處理的效率。
(三)初始成本的確認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初始的取得中,準則規定,若成本中含有交易費用。這個交易費用應單獨計入“投資收益”科目;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是將手續費和資產成本一并作為入賬價值處理。筆者認為這樣的劃分尚有不足之處。這樣作并不能提供真實的會計信息,這是因為“投資收益“這個科目一般應反映企業投資金融資產的收益或者損失。而不能把手續費沖減投資收益,所以建議把交易費用一并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中。
(四)完善金融資產的準則 在我國經濟不斷的發展中,我國的(非)金融衍生資產的業務將呈現出越來越大的趨勢。但是,我國現有的一些金融資產會計準則已經不能滿足現有金融資產的快速發展。在實務中,我國對金融資產的計量和披露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其準則并不規范。由此,我國應在經濟的發展中,完善相應金融資產的會計準則,并可以吸取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準則改革經驗。依照我國特有的國情和體制,制定出適合我國發展的一套金融資產的會計準則。對于金融資產準則完善,將會對我國的金融資產會計的確認計量報告產生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輔導教材——
會計》,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3年版。
關鍵詞: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商業實質;公允價值
中圖分類號:F406.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2-0-01
一、新會計準則關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規定簡述
新會計準則規定了非貨幣資產交換的兩種情況:一是具有商業實質,二是換入或換出的資產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如果這兩者都滿足,那么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應支付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超過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部分列入當期損益。但如果有確鑿證據證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可靠,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當作為計量基礎;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涉及少量貨幣形式的補價收付,支付方和收入方,都要計算相關的當期損益。
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會計實務中存在的問題
1.不等價非貨幣換存在的規定不足
(1)認定標準的缺陷
有的時候,企業間為了達到特定的目的,如提前收回款項、戰略合作目的等等,往往進行不等價的非貨幣資產交換。非貨幣資產交換一般規定,涉及少量補價的,以補價低于整個資產交換金額比例的25%作為判定非貨幣資產交換業務的標準,即以等價交換為前提,支付方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等于收取方換入資產公允價值加上收到的補價。
(2)換入資產成本認定的缺陷
在不等價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加上支付補價,不一定和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相等,我國新會計準則對換入資產價值采用“出值定入值”的方法,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為計量標準,這樣的規定能起到有效防止舞弊的作用。然而在不等價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情況下,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補價往往不等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這樣就會造成雙方企業入賬和出賬的金額不等,造成了不合理的勾稽關系。
(3)非貨幣資產交換損益確認的缺陷
在非等價貨幣性資產交易情況下,由于雙方交換的資產公允價值并不一致,要產生一定的差價,對于這部分損益,因為這部分損益可以視為債務豁免、交易溢價等,所以與正常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混在一起確認是不合適的,這樣會誤導報表使用者對財報信息的解讀。
2.相關稅費處理規定尚存模糊之處
非貨幣性資產交易中,無論是換出資產,還是換入資產,都要發生一定的稅費支付,例如換入資產產生的增值稅、入庫費、運雜費;換出資產產生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然而準則對這些稅費是否應當計入換入資產的成本,并沒有做出詳細的規定。而且在補價占交換總資產的25%的分界線標準,并沒有規定是否應該包括增值稅,這在會計實務中,給會計人員帶來了職業判斷上的難題。
3.收入科目有待斟酌
新會計準則對非貨幣資產交換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規定,換出資產為存貨,視同銷售計入主營業務收入,同時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要計入投資收益。但是就存貨而言,非貨幣資產交換不屬于經常性業務,是否應列入主營業務收入計入損益,是有待斟酌的。
三、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會計準則的改進建議
1.對不等價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會計準則改進建議
(1)標準認定的改進
對于不等價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雙方企業計算補價比率的不同,造成對是否非貨幣資產交易認定的不同,這會造成雙方資產入賬價值的不統一和當期損益的計量口徑不一致,給報表使用人和投資者造成了財務信息的扭曲。所以,單純的定量標準不能作為是否非貨幣資產交易的判斷標準。對此,建議在不等價非貨幣資產交換的條件下,以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為基礎,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以實事求是的職業判斷來區分是非貨幣性還是貨幣性資產交換。
(2)改進換入資產成本的確定標準
在不等價非貨幣性資產交易的條件下,同時存在兩個價值,可以借鑒國際會計準則中關于不等價非貨幣性資產的相關規定,改變以出定入的計量方法,當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以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除非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有確鑿證據證明更可靠時,再用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基礎。這樣就能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更具準確性和相關性的使用信息。
(3)損益計量與確認的改進
對于不等價非貨幣資產交換的損益確認計量,應當參照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規定來進行,因為不等價非貨幣資產交換其實質是企業因為某些困難或戰略目的而做出的某些讓步或利益讓渡,類似于債務重組的情況。所以在不等價交換條件下,可以將交換損益區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資產損益。
2.完善相關稅費規定的改進
對于相關稅費的處理,在我國現行會計制度、市場條件和稅法體系下,建議遵循以下方法:第一,為取得換入資產而發生的相關稅費,除了抵扣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會計制度明確規定不能計入資產成本的稅費外,都應當計入換入資產的成本價值中去。其理由是這些稅費是為了取得換入資產而產生的必要支出,另外在我國現行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價格即公允價值往往包含著相關稅費,實踐中難以區分出其中的價外稅。第二,換出環節支付的相關稅費除了抵扣掉進項稅額后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外,其他稅費不應當計入換入資產的成本價值中去,因為這些稅費跟處置換出資產相關,應視同銷售行為,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
3.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收入科目進行統一規定
建議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不區分換出資產的類別,統一以營業外收支科目來核算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因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在市場貨幣經濟環境下一般不是經常性業務,而且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往往帶有一定的戰略目的,列入日常的視同銷售行為欠妥,列入營業外收支科目更科學。
4.對商業實質和公允價值判斷進行更深入明細的規定,并加強對會計處理的監管
商業實質用簡單的現金流衡量太過于簡單,應當還需考慮資產功能性、管理者意圖、交換特點、經濟影響等因素,我國會計準則應當對商業實質和公允價值判斷進行更深入明細的規定,同時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提高其職業判斷能力,同時加強對相關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的監管,來提高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財務處理的客觀公允性。
參考文獻:
[1]蓋地.《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解讀[J].財務與會計,2009(03):56-58.
關鍵詞:會計實務 電算化 問題 研究
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末,我國的會計電算化事業才真正的從開始發展,經過長時間的不斷發展,伴隨著經濟水平的增長,科學技術在會計行業應用的不斷加強,通用、方便的財務軟件得到了廣泛的推廣。其中的一些軟件中,有不少是企業自行開發的,不僅適用于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要求,同時也對相同行業的會計工作的發展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事物總是不斷向前發展的,又由于網絡的普及、電子商務在我國的不斷推廣、發展以及會計工作自身的特點,使得人們對會計電算化系統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這樣就要求我們加緊開發財務系統軟件,以適應企業和社會對會計發展的要求。但在當前的會計電算化實踐中,我們也會看到由于會計電算化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一些問題,使得會計電算化的發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以下文章就針對我們國家當前的會計電算化的實際應用中的問題,簡單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會計電算化的內涵
21世紀作為一個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時代,會計電算化正是在這種狀況下發展起來的。簡單而言,它就是一個運用電子計算機實現的會計信息系統,即將當代電子信息技術應用到會計實務中的簡稱。會計電算化將計算機和現代數據處理技術完美結合應用到會計工作中,它代替了之前的人工記賬、算賬、報賬,以及在后期用計算機智能系統完成對會計信息的分析、預測部分,從而在數據處理中實現自動化,將傳統手工統計的會計信息轉變為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算化會計信息。信息時代的到來將會使會計電算化的優勢更加凸現出來,比如,在會計電算化中的自動、準確性將會在會計中發揮巨大的優勢。
二、會計電算化在會計工作中應用中出現的問題
(一)從自身情況看,會計電算化涉及范圍狹小
在當前,由于我國的會計電算化還未達到一定的技術水平,在實踐中也僅僅實現了財務會計方面的電算化,并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會計電算化。我們知道,財務會計在實質上與管理會計數據具有很強的關聯性,管理會計的電算化理所當然可以運用財務會計電算化所供數據,再結合其他的會計資料的數據來形成一個比較完善的管理數據庫,從而更方便地為企業經營管理提供有用的依據。但是,由于管理會計自身的缺陷,使得它在企業中發展緩慢。
(二)從宏觀方面講,未能滿足企業各部門需要
在我國的很多企業,會計電算化的應用只是用來滿足企業會計核算的需要,這樣就使得企業的其他部門不能和財務部門形成有效的資源共享。我們知道,在一個企業中,各個部門是相互關聯的。然而,會計電算化在應用過程中,由于企業各部門應用不同軟件,再加上發展狀況的不均衡性使得各個軟件之間不能夠對同一會計數據進行分析、解讀,從而也就不能為企業提供更加綜合可靠的信息。
(三)從微觀方面講,會計軟件需要更新
作為一個企業的高層,為了在企業管理中做出有利于企業的發展的決策,自然就不能滿足于現有軟件所提供的信息。企業的發展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這樣反映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就是一個動態的系統,這就要求企業的會計軟件適應國家對會計發展的要求。此外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以及加強對人們消費心理的分析對企業發展起著關鍵的作用,然而當前的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還不能滿足需求。這就需要我們加快對會計軟件開發的智能化。
三、如何應對會計電算化實務中出現的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首先,企業在工作中應加大本身會計部門的建設力度,進一步建立、健全會計機制,不斷深化、改進會計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推動我國會計工作的改革。同時,企業對國外先進會計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進行了解,在實際工作中予以借鑒,根據我國目前的會計工作實際模式進行有針對性地學習。其次,我們應該加大對會計電算化人員的培訓力度,從而提高他們對會計電算化的了解,為會計電算化的發展奠定基礎。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可以培養大量能進行系統化操作的專門人才; 從另一方面講,在這些人員中或許會對管理會計有獨到的見解,從而為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的互促性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平臺。再者,公司應加大企業會計部門同其部門的溝通能力,將會計軟件應用聯系其他企業部門情況,最后,加大企業對智能會計軟件的投資從而增強其開發力度。
四、結束語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會計電算化事業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也已經認識到了會計電算化的重要性,因此會計電算化軟件也在不斷的向前發展,功能也在不斷地擴大。它的應用在當今以財務為中心的企業管理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促進了企業內部會計工作的優化。對上述會計電算化問題進行改善,有助于優化企業結構,節省會計人員的時間和精力,推動會計理論的不斷完善,促進企業不斷向前發展,從而更加有利于我國會計電算化事業向更深層次發展。
參考文獻:
[1]曾軍.對高職《會計電算化實務》課程實施項目教學的思考[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2011
【摘要】管理會計存在的目標包含為企業的經營者或管理者提供充分的管理信息、對企業的經營發展做出正確的判斷和規劃。目前企業正在由傳統會計向管理會計方向發展,在這個發展過程中需要在管理體系理念方面更加注重信息技術和數據的利用,同時也應該加強在理念和人才方面的培養,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轉變的順利實現。
【關鍵詞】管理會計;轉型
會計轉型的話題無論從理論研究領域還是企業生產經營領域都已經被廣泛接受,但對于會計究竟該如何轉型,轉型后的會計工作是何種工作形式尚無定論,雖然這個結論只能通過社會生產實踐才能得出,但是本文也將結合會計發展的現狀做出大膽的推斷。
一、管理會計的理論框架轉型
管理會計存在的目標可以從兩個角度進行闡述,首先是管理會計是為企業的經營者或管理者提供充分的管理信息;其次就是管理者通過對于信息的分析和運用對企業的經營發展做出正確的判斷和規劃。
(一)將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概念引入企業經營體系
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技術在目前的中國獲得了快速的發展,并且在世界范圍內都有非常強的話語權,雖然這方面的運用在電商等行業非常普遍,但是在企業經營方面還遠遠不夠。要將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概念引入企業經營,首先要清楚的是企業的經營體系的構建。
企業經營體系主要有幾個層面,首先是企業內部資源的配置,這也是一般企業都非常注重的,企業做什么業務、具體業務流程如何、到底由誰來完成這項業務等等;其次就是如何有限的提高資源配置的水平,這在企業內部又上升了一個層次,也就是管理層面,如何激勵員工,如何有效的對現有資源進行更加合理的配置和開發;再次就是宏觀的企業為誰盈利,企業內部如何控制等高層次管理問題。在這些企業經營體系中,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概念是可以實現深度融合的。這里的融合不是單單指的技術方面的融合,也就是簡單的技術運用,而是一種產業的融合。信息技術與互聯網的融合到管理中來,是將互聯網的及時、共享、無邊界的概念運用到管理會計中來,這是一種經營理念和文化的融合,在潛移默化中對企業的經營和管理中實現體系的磨合更新。
(二)保證信息在經營體系中的核心地位
企業管理的核心目標是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和資源配置合理基礎上的效用最大化,而實現資源配置和效用最大的前提是信息的對稱,一旦信息不對稱,那么資源的配置就肯定有不合理的情況,效用也就不能發揮到最大。這種信息的對稱也就強調了信息在市場資源配置和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市場主體之間信息對稱,這種對稱在現實中是很難實現的,但是企業內部管理則可以通過會計信息的統計和匯總來實現信息對稱。管理會計的目標是通過會計信息的有效供給來實現最終決策的準確及時,保證信息在企業經營中的核心地位就可以保證企業管理會計效果的最大實現,從而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在實現管理會計效用的過程中,主要是通過對于企業戰略決策、企業戰略執行、企業戰略評價等角度來實現。
二、管理會計實務的轉型及其應對
在信息技術如此發展的當下,傳統會計管理工作中的基礎性重復性工作已經找到了合理的解決方案,軟件可以輕而易舉的實現傳統會計中財務核算、記賬、財務報表匯總等等工作內容。相對于的財務人員也應該從傳統的財務人員角色進行轉變,由單純的記賬人員變為管理人員的參謀人員。
(一)計工作從財務會計工作向管理會計方向轉變
隨著管理會計越來越多的受到企業的重視,傳統的記賬會計時代已經在迅速的走向二線,管理會計對于經營管理的重要作用已經凸顯,因此在會計實務方面也要做類似的轉變。可以按照721的標準來描述管理會計的業務轉型。傳統的會計可以將70%的時間花在會計賬目核算和報表的出具上,常規的有應收應付、費用報銷、固定資產、工資核算、稅務申報等,20%的時間用來進行財務控制,主要控制風險,進行預算管理、現金管理、稅收籌劃、風險控制等,剩下的10%用來為決策提供數據支持,包括經營情況的分析、企業戰略規劃的數據支持、企業生產經營的成本分析;但是在管理會計的時代,企業會計需要花費10%的時間來處理財務數據,進行常規的財務核算等工作,20%的時間花在財務流程的重新規劃上,剩下的70%時間將全部用來提供決策支持。
(二)管理會計實務轉變的特點
由傳統會計向管理會計實現轉變,需要了解兩種不同會計管理方式的異同點,這里我們主要對兩者的特點進行對比。
傳統會計方面:首先是核算工業業務量非常大,傳統會計的應收應付、成本核算、費用報銷等工作都是傳統意義上的勞動密集型工作,需要長期的手工操作,同時也非常容易出錯;其次是會計工作重復單調,由于核算的工作業務量大,且處理的程序都大同小異,因此非常重復單調,對于人員的要求也相對比較低;再次是事后核算的性質使得會計人員沒用深入的參與到經營過程中去。
管理會計的特點:首先是信息技術將重復單調的工作替代,不再需要人工操作;其次是從事后核算走向了事前預判分析并作出決策支持;再次是會計不再是費用問題,而成為了一個可以帶來巨大效益的過程,也逐漸承擔了大量的經營風險。
(三)應該如何調整應對
管理會計對于傳統會計的替代帶來了巨大的變化,由此企業也應該相應的從理念角度和實踐角度實現轉變。
1.管理者實現理念革新。管理會計將給管理者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支持,也需要管理者從管理理念方面進行轉變,強化制度推進,在領導方面和制度方面給予強大的支持,企業主要管理者對于管理會計的重視能夠直接推進管理會計轉變的實現,同時強有力制度能夠保證管理會計功效的更好更持久的發揮。
2.強化人員配置,提升財務人員整體水平。管理會計轉變的過程中,財務人員的水平是關鍵核心內容,因此無論從財務人員培訓還是從財務人員自身都應該加強對專業業務能力的培養,同時加強對于企業經營的學習,這樣才能在技術支持的前提下更好的提供政策數據和政策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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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注冊會計師;非審計服務;協調策略
非審計服務是相對于審計服務而言的,是會計師事務所向客戶提供并收取一定費用的除審計服務以外的多種服務的總稱。它包括的內容非常廣泛,而且其內容會隨著注冊會計師服務市場的不斷開拓而逐漸豐富。因此,對于非審計服務的范圍究竟包括哪些具體內容,我們也沒有明確的答案。財務報表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曾經一直是注冊會計師提供的主要服務,但是隨著社會經濟和審計市場的發展,注冊會計師所提供的服務品種已經不僅僅限于財務報表審計了。同時審計市場競爭的加劇,導致會計師事物所紛紛采取低價競爭策略,使得傳統的審計服務進入微利時代,于是會計事物所采取新的策略,發展非審計業務,為客戶創造價值。非審計服務收入的增加,加深了注冊會計師對審計客戶的財務依存度。至此,同時提供非審計服務對審計獨立性是否有影響尚無定論,這個問題也一直是學術界和實務界爭論的焦點,本文就此再作小議。
一、非審計服務與審計服務的相互促進
現代非審計服務的產生是審計服務的一個自然衍生和拓展。非審計服務的出現滿足了客戶的需求,主要表現在
(一)由于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的作用,企業的經營規模越來越大、各種新管理方法、管理工具的應用,以及社會分工的高度專業化,使很多企業面臨生產經營過程的日益復雜;所以實施有效審計程序和出具審計報告有賴于多方專家的合理分工和集體合作。非審計服務的開展,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吸引并留住各類專家,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和非審計服務時可以充分利用本會計師事務所專家的工作,有利于降低對外部專家工作的倚賴性,同時能豐富會計師事務所專家的知識和技能,也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合理制定和運用質量控制的政策和程序。因此,由專業人士提供專業化的咨詢意見和建議,受到廣大的企業經營者們的歡迎。
(二)隨著信息技術和經濟的發展,各種信息以幾何級數的速度膨脹和傳播。在浩如煙海的信息中,快速地獲取信息或將信息向外成為企業經營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由專業的人員對某些信息進行驗證并提供合理的保證,對于信息的方和收集方來說,都是一件好事。一方面,它可以增加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的質量;另一方面,它減少了信息搜尋者的信息成本。鑒證正是為了滿足這類需求而出現的。
另外,從注冊會計師所處的環境來看,提供非審計服務又是一件必然的事情:首先,審計市場競爭的激烈導致對審計服務的監管也趨于嚴厲,造成了審計服務利潤率的下降,同時使審計風險上升,這促使注冊會計師不斷尋求擴展執業的領域,而非審計服務的利潤高,風險較小,大力發展非審計服務成為很多會計公司的發展策略;其次,長期從事審計使得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和相關的法規較為熟悉,并且由于接觸了大量的客戶,可以從不同企業的實踐中汲取經驗和教訓,可以向企業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這也是注冊會計師提供非審計服務的一個優勢。
而向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同時也使注冊會計師更加深入地了解客戶的經營情況、商業計劃和管理運作,這實質上會加強審計的有效性,對注冊會計師在提供審計服務時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也起到了促進的作用。
二、非審計服務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2002年安然事件、世通(WorldCom)事件以及隨后安達信的倒閉,再以后,普華永道、德勤會計師務所也相繼被曝光舞弊,審計從業人員的獨立性問題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在安然事件中負責安然公司審計工作的原“五大”之一——安達信,就是兼供審計和咨詢服務,咨詢服務的收入甚至高于審計收入,并且安然公司的許多高層管理人員,如首席財務官等都曾經是安達信的前雇員。社會公眾普遍認為,這些因素導致安達信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受到了損害。
從理論上進行分析,非審計服務的提供對審計獨立性及審計質量的影響,一直有著截然相反的兩種看法。部分學者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看法是:如果注冊會計師在向同一個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會提高注冊會計師對該審計客戶的經濟依賴性,注冊會計師會回避發表對自己不利的審計意見(但是非審計服務也可能造成客戶對注冊會計師的依賴,從而減少了其對審計獨立性的不利影響);另一部分學者及業內人士則認為,在現有的法律環境下,由于合伙制的事物所組織形式和沉重的民事責任條款等,使得注冊會計師承擔著相當嚴格的法律責任,非審計服務的提供不但不會影響審計獨立性,反而由于在非審計服務提供過程中得以深入了解審計客戶的實際經營方式和業務流程,由此帶來的“知識溢出”效應將進一步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Antle等,1997;Pitt和Birenbaum,1997)。也有學者認為,非審計服務的提供將有利于增加注冊會計師的聲譽資本投資,進而提升審計質量。
以上考慮的是實質上的獨立,莫茨和夏拉夫在其著名的《審計理論結構》一書中,曾經論及管理咨詢服務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當注冊會計師參與了管理咨詢,有關的委托人就會對他們的獨立性抱有重大的懷疑。”也就是說非審計服務對形式上的審計獨立性產生不利的影響。
總而言之,審計獨立性歸根到底是一種精神狀態,外界難以評價,因此同時提供兩種類型的服務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不容忽視。在解決獨立性問題時,也不可能完全不考慮非審計服務給注冊會計師行業帶來的利益。因此完全禁止注冊會計師從事非審計服務,并不是最理想的措施。制定有效的獨立性監管措施,應當是對這一領域進行規范和引導的一個可取的作法。
三、現時代非審計服務走向
在經歷21世紀初期的會計舞弊案件頻繁后,監管機構認為有必要對會計公司(事務所)同時向客戶提供審計和非審計服務作出一定的限制。比利時、法國、意大利等禁止注冊會計師向上市公司客戶同時提供非審計服務和審計服務,在安然事件后美國國會通過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of2002),禁止注冊會計師向審計客戶提供大部分類型的非審計服務。在我國,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漏規范問答第6號——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及其披漏》中則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按照財務審計費用和財務審計以外的其他費用進行披露。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了應對監管機構對同時審計和非審計服務這一做法的監管,近年來很多會計公司紛紛將非審計業務拆分,安永于2000年5月以124億美元的價格將管理咨詢業務賣給了法國的凱捷集團,組建了IT咨詢公司捷安永;畢馬威也于2000年成立了獨立的管理咨詢公司,并于20001年上市;普華永道也將管理咨詢業務賣給了國際商業機器公司(IBM),經過了IBM公司的經營,目前該公司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咨詢公司!
四、我國非審計服務市場的發展
與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已具有百余年的民間審計歷史相比,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行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其服務品種單一,審計服務居于絕對的主導地位,少量的非審計服務中大部分也都是傳統的服務,比如驗資、資產評估等。鑒于這種原因,我國并沒有明確出臺準則禁止注冊會計師從事非審計服務。我國審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學歷結構層次低,審計業務具有明顯的淡旺季現象,資源浪費,這些現狀直接導致了我國審計市場風險較高、競爭激烈、人才短缺,非審計服務在這時正是展露光芒、發揮積極作用的時候,開展非審計服務能夠開拓市場、增加收入、緩和競爭、規避風險、吸引人才,使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真正駛入良性的發展軌道。相反,如果我們采取限制或者禁止的策略,其結果將會使我國的審計市場的競爭將會愈加激烈,執業風險也會隨之加大,而事務所自身參與競爭的能力則會受到消弱,人才也將會大量流失。因此,限制或者禁止的策略對于本就弱小的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無異于“雪上加霜”,限制或者禁止非審計服務與其說是要提高審計獨立性,倒不如說是要限制或者禁止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發展,是要扼殺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本就脆弱的生命。所以與全球“禁非”熱潮相比,我們是“逆流而上”的策略,是要鼓勵和引導會計師事務所積極發展非審計服務的策略。但這里需要強調得是,鼓勵與引導并不是意味著任其自然發展。任其發展,中國的“安然”遲早會出現,中國的股市崩潰甚至經濟崩潰也并非危言聳聽之辭。
在鼓勵和引導會計師事務所發展非審計服務的同時,適當的規范與監管是非常必要的。在提供非審計服務必須確保審計獨立性,對于提供管理咨詢服務的審計客戶,審計和咨詢應由不同的部門和人員進行;鑒于目前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收入來源主要以審計業務為主,管理咨詢還屬于一個相對陌生的領域,因此事務所在發展管理咨詢業務時要量力而行,切不可冒進,以防資源分配失衡,既沒有發展好管理咨詢業務,又失去了審計業務方面的競爭力;會計師事務所還應妥善處理好從事審計與從事管理咨詢的員工及合伙人的利益分配問題,以免產生內部矛盾;另外應加強質量控制和風險控制。由于注冊會計師向審計客戶提供咨詢服務可能會增大審計風險,甚至導致審計失敗,因此事務所應進行適當的風險評估,選派可以勝任兩項服務的審計師,且執行嚴格的三級復核的質量控制制度,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重大的審計失誤。事務所亦可采用適當的風險控制,如在風險導向型審計中加大對業務風險估計,或是相應地提取更多的風險基金或投保責任險。
參考文獻
[1]張為國、邱呈芳.《后安然時代》.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2]王光遠、黃京菁.《審計學》.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
關鍵詞:審計失敗;激勵;懲罰;博弈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是指審計師在執行審計過程中,為了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喪失基本的執業獨立性要求,迎合被審計單位財務造假、歪曲提供會計信息的需要而做出的虛假鑒證或虛偽陳述,最終導致有預謀的“審計信息失真”行為。企業管理當局為了自身利益,通過披露不真實的財務報告信息,在財產所有者面前顯示良好的經營業績;而作為理性經濟人的審計師也必需得到最基本的自利要求的滿足(市場條件下一般假設理性經濟人是自利的)。在市場條件下,由于多方力量對比的懸殊,審計師一般處于買方市場,客戶可以在大量的事務所中選擇符合自己需求的事務所,決定審計師的聘請和辭退以及支付審計費的多少、決定審計師的工作條件和可以接近的信息等,這使得客戶處于一個有利的地位,當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競爭加劇時,力量的天平顯然對審計師不利,當管理當局與審計師之間的利益達到均衡時,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產生。審計師發表的不公正的審計結論,對報告使用者及決策制定者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或損失。本文借鑒經理人行為博弈模型,分析了審計失敗與激勵機制及懲罰力度之間的關系,為緩解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的發生,確保審計師發表干凈的審計意見提出了建議。
二、博弈模型
按照審計師發表不同審計意見對報告使用者產生作用的不同,可以將審計師的行為分為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行為:發表干凈的審計意見和發表不干凈的審計意見。干凈審計意見是指審計師遵循職業道德規范,嚴格按照審計程序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財務報告發表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不干凈審計意見是指審計師違背審計職業道德,為滿足自身利益的需求,發表的不符合實際狀態和情況的審計意見。
設審計師正常行為,發表干凈審計意見與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發表不干凈審計意見與報告使用效果π之間呈線性關系:
π=at-af+θ①
其中at為正常行為,審計師發表干凈審計意見,af為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審計師發表不干凈審計意見。θ為不確定因素對報告使用效果的影響,設其E[θ]為0。
對于審計師面對會計舞弊發表不公正審計意見,相關監管部門可以通過相應的懲罰措施加以監督和控制,設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被發現的概率為P,即一旦達成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會以P的概率被監管部門發現,并且給予一定的懲罰F(af),設懲罰力度與所發現的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水平成正比:
F(af)=Faf②
F為懲罰力度系數。將監督力度與懲罰國度的乘積PF定義為綜合監督懲罰力度。
監管部門對審計師行為進行監督控制,需要付出監督成本C(P)。設監督成本函數滿足P=0時,C(P)=0;P=1時,C(P)=C0/2>0,且C'(P)>0,C''(P)>0。其中C0為監督成本系數。設監督成本函數為:
C(P)=③
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會給審計師帶來一定的違規收入,設其違規收入Sf為:
Sf=Kaf④
K為違規收入系數,為了分析簡化K取1
假設審計師的報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固定工資,另一部分為與所審業務質量相掛鉤的激勵工資,即:
S0=ω+γπ⑤
ω為審計師的固定工資;γ為提成比例;π為報告使用效果予以數量化所代表的收入水平。
則審計師的總收入為:S=S0+Sf
審計師最大化其期望效用等價于最大化其期望實際總收入,即:
maxE[V]=E[S]-c(at)-c(af)⑥
c(at)=:c(af)=
c(at)為審計師正常審計的審計成本,b為正常成本系數;c(af)為達成會計舞弊與審計失敗所需的成本,bf為聯盟成本系數。
報告使用的期望效用為:
E[U]=E[π]-E[S0]-C(P)+PF(af)⑦
三、博弈分析
審計師行為選擇與監管部門監督博弈過程如下:
第一,監管部門與審計師簽訂相應的報酬激勵合同,并建立一定的監督懲罰機制,審計師熟悉這一監督懲罰機制的各種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