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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對事業單位職能進行準確定位
現有事業單位主要組建于計劃經濟時期,主要特點是政府職責范圍缺乏明確的界限,使事業單位承擔了市場經濟條件下本應由多種組織形式承擔的社會事業職責,其服務既有公益性,又有私益性,這種職能上的多元化是事業單位許多弊端的深層次根源,使事業單位陷入體制的重重包圍之中,左沖右突,還是在沉郁低唱“敢問路在何方?”。這種職能定位的模糊也直接導致了事業單位改革始終停留在微觀領域的淺層次施行業務性改革,較之行政體制改革、企業改革慢了一拍、乃至二拍。近些年來,圍繞究竟該如何定位事業單位職能的爭論一直沒有停止過。由于職能定位的混沌,中央機構編制部門對事業單位的定義也一改再改,最新、最權威的定義是,中央編辦在今年4月15日出臺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的表述。所謂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社會福利、救助減災、公用設施管理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不管對事業單位如何定義,但有一點還是形成了基本共識,那就是事業單位是公益性的社會服務組織。要建立健全現代事業法人制度,首要的就是要對照公益性社會服務組織這一事業單位基本的職能定位,對事業單位進行全面清理,合理劃分和界定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職責。對完全履行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該認定為行政機構的要認定為行政機構;對完全履行競爭性經營開發職能的事業單位,該轉為企業的要轉為企業。對一時難以劃分的行政職責,可以作為過渡,按審批權限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或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核后報黨委或政府批準,通過授權的方式交由事業單位承擔。經批準設立的履行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應辦理法人登記,并依法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作為其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的依據,其執法范圍應當以證書記載的“宗旨和業務范圍”為準。
二、要規范事業單位的管理
現在我們仍然習慣把事業單位當作行政機關的附屬物,事無巨細,都由主管部門說了算。對事業單位的管理一直套用行政機關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事業單位中官本位、鐵飯碗、大鍋飯等消極現象日益凸現出來。事業單位拿著國家的錢養了不少的閑人,培訓了不少的懶人,造成了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同時,日趨嚴重的行政化傾向使得事業單位的服務職能弱化,束縛了事業單位中人的進步,阻礙了事業單位的發展。要建立現代事業單位法人制度,很關鍵的一點就是要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要求和事業單位發展需要的管理體制。首先,要轉變對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主管部門(舉辦單位)對事業單位的管理要由微觀具體事務管理轉向宏觀綜合管理上來,從過去以行政命令、指令性計劃為主的直接管理轉到運用法律、經濟手段為主的間接管理上來。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管理職責主要是政策引導,管好領導班子(或只管法定代表人),監管國有資產,并切實采取措施,保障事業單位的獨立運作權,使其能夠自主決定本單位的發展規劃,獨立開展活動,并承擔民事權利義務。其次,要賦予事業單位法人相應的人事管理權。要使事業單位法人享有充分的用人自,在按規定的程序審批后,可自主選人用人;要結合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逐步形成人員能進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要擴大事業單位內部的工資分配自,逐步建立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制度,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第三,要規范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對職能單一、規模過小、服務對象單一的事業單位進行撤并,使合并后的事業單位具備法人條件。要精簡鄉鎮站所,將設置過多、過散的站所,尤其是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站所歸并成綜合性的“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等,使其具備法人條件。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在審批成立新的事業單位時,應當把該單位能否具備法人條件作為審批的重要依據,不得再批準成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
三、要建立獨立法人財產制度
現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一大弊端是,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名義上屬于全民所有,但由于多元、多環節地對產權共同負責,實際上誰也不能對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在事業單位財產所有權主體虛置的情況下,不同權利主體之間的權、責、利關系處于混沌狀態,于是在事業單位資產、資金管理過程中,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成本最大化,只負盈不負虧,無節制的職務消費,過高而又盲目的投資饑渴等等非理司空見慣。建立健全現代事業法人制度,最基本的是建立獨立事業法人財產制度。首先,要明確事業單位的產權。要對事業單位的資產進行認真清理,明確產權關系,落實與其宗旨和業務范圍相適應并可獨立支配的法人財產。對沒有與其開展業務活動相適應的資產的事業單位,財政或主管部門要劃撥或授予相適應的資產,作為法人的開辦資金。事業單位開辦資金數額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其次,賦予事業單位獨立核算權。要切實落實事業單位的財務自。事業單位非法人過渡為法人后,一般應配會計、出納,獨立建帳。如因單位規模小不能配備專門財務人員的,可以實行財務制,由主管部門或委托中介機構帳目,但財產、經費的使用權在事業單位,且帳目要單立。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以試行事業單位會計委派制。第三,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要主動與其業務主管機關和財政部門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凡涉及到國有資產產權轉移的,必須辦理有關產權轉移手續。各地要逐步建立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查制度,把審查結論作為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重要依據。
【關鍵詞】誠信社會;食品企業自律;國家食品監管
國務院總理于2011年10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制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把誠信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抓緊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誠信系統,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p>
會議對制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作了重點部署,指出良好的社會信用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前提,是每個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成員立足于社會的必要條件。誠信缺失、不講信用,不僅危害經濟社會發展,破壞市場和社會秩序,而且損害社會公正,損害群眾利益,妨礙民族和社會文明進步。當前社會誠信缺失問題依然相當突出,商業欺詐、制假售假、虛報冒領、學術不端等現象屢禁不止,人民群眾十分不滿。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社會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完善制度、加強教育,努力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使誠實守信者得到保護、作假失信者受到懲戒,為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改革和發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誠信系統,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一、食品企業自律
食品企業自律應該是根據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建立一套與其經濟發展實際需要相契合的、完整的社會誠信概念框架。應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參照國際誠信標準和慣例及一些先進國家的有益經驗,形成或制定企業自愿遵守的自律規范,從而達到食品企業自律的有誠信的社會風氣,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市場全球化程度的不斷擴大,在大部分企業自律的情況下,國家食品監管也要職能到位來保障和監管以促進經濟發展,逐步實現食品企業監管自律化,才能真正發揮國家食品監管的作用和實現國家食品監管的真正到位。要從體制建設入手保證食品企業自律,抓緊建立和完善食品企業自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配套的制度和機制,不應僅靠一些治標措施更不能不加區分地照搬國際上發達國家的企業自律制度。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中國經濟全球化的實踐,使食品企業自律的問題進一步復雜。企業自律是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建立誠信社會的基礎。
1.食品企業自律應具有的特點。在食品企業監管自律化的基礎上,吸納一些發達國家食品監管的思想和方法。對企業自律方法及方法背后所體現的自律思想,在考慮我國經濟環境要求的前提下,吸收國際上普遍認可的自律思路,使我國的企業自律方面與其它各國保持協同健康發展。例如,(a)加快誠信立法和制度建設。從國家層面制定《誠信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制定信用信息標準和技術規范,建立異議處理、投訴辦理和侵權責任追究制度。(b)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政府及其部門在社會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中要起示范帶頭作用,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政務公開,提高決策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升公信力。(c)大力培養社會誠信意識。加強誠信教育,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識,強化責任、激勵和約束,確立人無信不立的理念,不斷提高全民道德素質,激發民族創新精神,增強國家競爭力。
在借鑒、吸收以英、美為代表的企業自律的特色的同時,也要關注歐洲大陸國家企業自律的特色,因為我國總體經濟環境與法、德具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因而我國企業自律的程度要高于英、美等國。對我國實務中尚未出現,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將會出現的經濟現象,其企業自律規則的形成和制定,在考慮我國經濟環境的具體特征的基礎上,采用國際上多數國家所應用的國際慣例,將有助于我國企業自律的規范的形成。
2.國際間企業誠信慣例特點。(1)通用性。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通用,建設覆蓋全國乃至全世界的誠信系統。在實現全行業內信用信息互聯互通的基礎上,大力推動信用信息在全互聯互通,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對失信行為的監督和約束作用。(2)效益性。若不依此慣例行事則使效益減少或無效益。(3)穩定性。即不受某個國家和地區政策調整和經濟周期波動的影響。(4)準法律性。雖不是法律,但受到各國的法律保護,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加強監管,完善信用服務市場體系。規范發展信用服務機構和評級機構,有序推進信用服務產品創新。制定信用服務機構基本行為準則,嚴格誠信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準入標準,依法查處提供虛假信息、侵犯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行為。(5)重復性。可以重復多次地反復被應用。
3.開展企業自律和國家監管的國際間協作。企業自律和國家監管是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可操作性,技術性使國家監管具有國際通用性特點:推進行業、部門和地方誠信建設,各個行業、部門和地方管理部門要通過建立信用信息系統,依法依規有效采集、整合和應用個人、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信用信息。各地區要對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的信用信息進行整合,形成統一平臺,實現對失信行為的協同監管。當前,尤其要結合市場主體準入、納稅、合同履行、產品質量、食品藥品安全和社會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針對性地加強各領域的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健全信用檔案,盡快改善各行業、各部門、各地區的信用環境等,都是世界各國普遍接受和正在實施的誠信原則。各國之間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等的交流日趨頻繁,各民族交往日漸增多,為企業自律和國家監管的誠信社會建立創造了外部環境。
【關鍵詞】 目標工作量法; 高校; 績效工資
中圖分類號:F2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36-0114-05
一、前言
自2006年起,我國對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進行改革,隨著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作為基本工資的改革的完成,實施績效工資成為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并于2010年開始了高校的績效工資改革。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提出,國家將建立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補貼,績效工資管理的重要意義愈發凸顯。
高??冃ЧべY的管理涉及兩個方面:一是上級主管部門對績效工資總量或人均績效工資的核定;二是高校內部對績效工資的分配。在績效工資實施的初期,這兩個方面都不盡如人意。例如,第一個方面,2009年,第一次核定的全國高校人均績效工資水平為3.59萬元,并提出適當的年均增長率。2012年廣西區20所直屬高校人均績效工資核定水平為51 628元/人,人均實際發放水平為60 455元/人,人均實際發放水平超出核定水平17%,而自2011年以來,廣西區直屬高校的績效工資核定水平一直未見調整,導致各高校在分配績效工資以期充分調動人員積極性上捉襟見肘。對于第二個方面,績效工資作為工資分配中活的部分,高??梢栽谝幎ǖ目偭亢捅壤齼茸灾鞣峙?。如何制定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選擇合理的考核標準是實施績效工資的前提。而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是實施績效工資的關鍵環節。本文主要針對第二個方面即高校內部績效工資的分配問題,試圖從高校的績效評價和考核出發,以目標工作量為分配標準,在高校內部進行績效工資分配,從而構建一種新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法即目標工作量法。
二、高?,F行績效工資的組成、分配方式及存在的問題
(一)高?,F行績效工資的組成
高校現行績效工資包括基礎性績效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A性績效工資主要考慮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以及不同類別的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及貢獻的大小等因素。政府部門對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專業技術職務和行政職務的等級設置了明確的發放標準,高校只需要按照既定的標準按月發放,這部分是剛性的,從高校內部來說,它并不能真正起到以業績為導向的作用??冃ЧべY改革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部分比較復雜,主要包括:通過津補貼項目合并而來的原崗位津貼、專項補貼、課酬以及各種形式的績效獎。對于獎勵性績效工資來說,高??梢酝ㄟ^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和合理的分配標準,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
(二)高校現行績效工資的分配方式
由于政府對事業單位沒有推行成本核算,高校長期以來實行的財務管理體制、業績考核制度和標準又是多種多樣,因此,高??冃ЧべY的分配方式也呈現多樣化的特點。概括起來,根據分配主體的不同,多數高校主要分為以下兩大類:一是實行高校集中財務核算的單位,在學校層面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及教學、科研工作量定額,據此分配績效工資;二是實行二級財務核算的單位,學校把績效工資按照一定的標準,比如按學校已核定的編制數分配給二級學院,二級學院再根據既定的考核方案及教學、科研工作量定額分配績效工資??己朔桨讣胺峙涠~的不同,又可劃分為很多不同的形式。
(三)高校現行績效工資分配存在的問題
高校實行績效工資,對原來津補貼的項目進行了歸并,高校教師的薪酬構成得到進一步規范。高校對獎勵性績效工資可以自主制定具體的分配辦法,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效率,確保分配的公平性,也有利于高校在競爭中不斷尋求適合自身的發展方式。但現行高??冃ЧべY分配上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績效考核標準難以確定。由于高校教師從事的教學和科研活動的特殊性,短期內績效難以充分量化,而且對各崗位、專業的教師采取統一的考核標準也有失公允。二是績效工資標準制定存在缺陷。目前,政府對高校沒有指導性的績效工資設計模式或辦法,有的高校沿襲了以前的工資標準和分配制度,甚至只是把原來的崗位津貼改稱績效工資,即舊瓶裝新酒。三是高校現有的績效工資結構存在弊端?;A性績效工資占總的績效工資比例約為50%,其構成仍然主要以職務等級為基礎,并沒有真正與崗位職責、業績貢獻掛鉤。四是高校目前績效工資的導向作用存在問題。績效工資分配主要以自然年度或學年度為周期,并沒與高校長期的戰略相聯系,不利于高校長期戰略目標的實現,也不利于高校教師長期的發展。有的高校由于在分配模式的設計上不科學,比如,生師比的因素被忽略,導致二級教學單位不愿引進新教師以確?,F有教師的待遇。
三、目標工作量法及其前提
(一)目標工作量法的概念
要解決高校現行績效工資分配存在的問題,許多學者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嘗試,本文主要嘗試構建一種新的績效工資分配方式――目標工作量法。目標工作量分配法是指把高校的長期戰略目標按項目細化成年度目標,再按照一定的標準分解到不同的部門,形成部門的目標工作量,以此為基礎,對全校的績效工資總量在部門之間和部門內部進行分配。這種分配辦法有利于克服現行績效工資分配中存在的問題,表現在:一是站在高校戰略的高度,把績效工資的分配和高校戰略目標聯系起來,高校戰略目標往往體現了市場需求。這樣,績效工資分配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有利于高校核心競爭力的形成,有利于優化高校資源配置。二是把績效工資的分配和各部門的目標工作量聯系起來,有利于強化部門責任制,保證高校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三是通過目標工作量把高校、二級單位及個人聯系起來,三者利益兼顧,保證業績獎勵與貢獻大小掛鉤,有利于調動部門和員工個人的積極性,最終促成高校目標的實現。
(二)目標工作量法實施的前提
1.將長期戰略目標分解成明確的年度任務
高校有自身的使命和愿景,為實現其使命,應該制定明確的長期戰略目標,它可以是一個五年規劃,也可以是一個十年或更長期的規劃。績效評價指標應該與長期戰略目標相聯系。目前,績效考核割裂和學校長期戰略目標的聯系,不是個別學校存在的問題,而是絕大多數高校的通病。缺乏與長期戰略目標的聯系,績效考核自然也就無法反映長期戰略目標的要求了。長期戰略目標通過分解,可以細化為具體的項目和年度目標,成為每個職能部門或二級學院的任務。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高校確定到2020年要在某個領域確立領先地位,那么就需要確定需要優先發展哪些學科、專業,要成立哪些科研團隊,這就是完成所謂的頂層設計,為了實現其戰略目標,該校要制定一個長遠的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比如,到2020年領軍人物要有多少人,正高要達到多少人,博士要有多少人。人事處在每個年度就必須有一個具體目標,引進多少博士、教授,培養多少博士,晉升多少教授。這些內容應該在年度績效考核中體現出來。
高校必須有明確的戰略規劃,并且對其戰略目標可以按照一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分解,二級單位及職能部門應能清晰地接受分解的任務。這是實施目標工作量法的首要前提。
2.要有合理的工作量定額
工作量定額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對企業如此,對高校亦如此。績效工資,起源于西方,它和計件工資聯系,也和員工的崗位相關,根據員工崗位的責任層次、技術等級、勞動強度、業績大小等因素,在基本薪酬的基礎上進行浮動。績效工資的實施要求高校要對每一類崗位制定科學合理的定額。但高校的教學、科研工作量定額的確定存在很大的困難。首先,教師的教學和科研活動本身并不直接帶來經濟效益,難以量化,比如,一個教授,應該規定其一年完成多少教學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就是一件困難的事,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定額,同一高校在不同時期定額也會不同。其次,不同類別之間工作量定額的差異難以明確,比如,一個教授和一個講師在教學和科研工作量定額如何拉開差距,教授應該多上課還是應該多做科研,還是二者都應該多。定額的科學、合理對績效工資的實施很重要,因為它有明顯的導向作用,比如,強調科研工作便會造成重科研、輕教學的局面,再如,科研工作量的要求往往以論文和課題來衡量,論文則以數量以及發表的刊物等級來衡量,這就出現了高校教師為了完成規定的科研工作量定額拼湊論文,造成虛假的學術繁榮。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量主要體現在崗位職責中,主要是定性的,對其工作量進行量化會更麻煩。
在使用目標工作量法時,教師的工作量定額每年可以根據當年應安排的課時確定,兼以在不同的類別之間進行平衡。因此,這里所說的定額不是一個常數,在不同的年份,可以有不同的標準。舉個簡單的例子,某高校有10 000名學生,專任教師為500名,2014年,全校理論課時為160 000個,則每個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定額可以定為320個。倘若2015年,全校理論課時為150 000個,則每個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定額可以相應調整為300個。
3.建立院系二級分配的財務體制
績效工資的核算,在確定年度工作任務和合理的定額后,應建立院系二級核算的財務體制,這實質上是給二級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自??冃ЧべY的目的就是要打破平均主義,按勞取酬,多勞多得。不同的群體之間,不同的部門之間,績效工資要合理拉開距離。在規模較大的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既不能整齊劃一,也做不到絕對的公平。學校按照總的績效分配方案把績效工資切塊分到院系二級單位,且只需制定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性意見,二級單位制定具體的方案并進行分配。目前,高校在績效工資分配時,都體現了向教學一線傾斜的特點。在使用目標工作量法時,存在兩個問題需要解決:一是績效工資總量在各個二級單位之間的分配是否合適,即對于創收能力不同的二級單位如何調節其績效工資控制數;二是二級單位具體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在全校范圍內如何平衡。這是在實行二級核算時要兼顧公平和效率的問題。
四、目標工作量法的實施步驟
(一)計算全年的目標工作總量
對高校來說,全年目標工作總量的確定是與高校的職能以及戰略目標聯系在一起的。高校的職能包括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以及文化傳承四個方面。經過對高校長期戰略目標的分解,可以確定高校發展所需要的年度目標工作總量。除了長期戰略目標的分解外,還需考慮其他的因素,比如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例如,重慶科技學院在確定全年的目標工作量時,就把重慶市分配的科研任務納入目標工作總量。學科、專業建設是根據長期規劃分解得到的年度目標來確定。教學目標工作量可以根據年度教學大綱、學生人數等確定。學生工作、安全穩定工作等根據年度黨政工作重點來確定。
在確定年度目標工作總量以后,應合理確定各大類目標工作量占目標工作總量的權重,比如,桂林航天工業學院對教學單位績效考評的權重設置為:教學評估業績占40%;科研與教研業績占30%;學生工作業績占15%;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業績占10%;安全文明穩定工作業績占5%。
(二)計算二級單位應完成的目標工作量
二級單位應完成的目標工作量的確定,實質上就是把全校的年度目標工作總量分配給各個院系。我們需要找到一個合理的標準。教學工作可以用目標課時即理論課時所占比重來計算;科研工作可以把學校全年應完成的目標科研工作總量折算成一個分值,用各二級單位結構科研工作量(不同類別的教師按規定的定額計算出來的科研工作量)占全校結構科研工作量的比重為分配率進行分配;學科、專業建設以及實驗室建設是以各單位具體的項目占全??傮w目標項目的比重來計算;學生管理、黨建以及安全文明穩定等工作大多是定性的,可以各院系學生人數(或教職工黨員人數)占全校學生人數(或教職工黨員總人數)的比重作為分配率。
(三)計算績效工資總額及分塊績效工資
高校的績效工資總額(Y)是確定的,因為上級主管部門對每個高校人均績效工資水平有規定的控制標準,而且學校的教職工人數是已知的。基礎性績效工資(Y1)是可以計算出來的,因為上級主管部門對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不同的專業技術和行政級別有規定的標準,由此可以推出全??煞峙涞莫剟钚钥冃ЧべY總量(Y2)。按照廣西自治區的規定,高?;A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可以為1■1,推導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一定會和基礎性績效工資絕對構成1■1,但這應該不是主要的問題,關鍵是不能突破規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高校可以把全部績效工資讓二級學院進行分配,也可以只把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二級學院分配。
按照確定的權重,把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到教學、科研及其他各大類工作,形成分塊績效工資。根據各部門目標工作量占全校目標工作總量的比重計算各部門的目標績效工資總額。
(四)按實際工作量進行調整
年末,對二級單位的實際工作量進行統計,得出各二級單位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根據實際工作量與目標工作量之比值重新計算各部門實際應發的績效工資。通過這一步驟的實施發現,和以往的績效工資發放形式相比,它有明顯的不同,表現在:一是目標績效工資是二級單位通過努力才能達到的目標值;二是它具有可控制性,目標績效工資在年初就確定了,二級單位在實施的過程中,可以通過采取某些辦法達到預定的目標,從而獲得目標績效工資,通過對比分析,各部門可以明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積極尋找原因;三是符合預算管理的要求,只要分配的標準和定額確定下來,目標績效工資就是明確而具體的了,可以克服高校在年末臨時切塊的弊端。圖1完整表示了目標工作量法分配績效工資的程序。
現以一個簡化的例子來說明目標工作量法的操作。
某高校人均績效工資核定標準為70 000元/年,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所比例為1■1,基礎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按月直接發放到教師的工資卡中。現在教職工500人,其中:專任教師450人,行政人員50人,學生人數為10 000人,學校分為A、B、C三個二級學院,學生人數分別為2 000人、3 500人、4 500人,教師人數分別為100人、150人、200人。學校決定2014年用目標工作法分配績效工資。通過對學校未來五年規劃定位的研究,學校確定了2014年各項工作目標。學科、專業建設目標工作量根據學校的頂層設計確定,三個二級學院的學科、專業建設目標工作量比為1■2■3,學生工作以及安全文明穩定工作確定了應達到的工作目標?,F按以上要求分步說明目標工作量法的操作。
1.確定全年的目標工作量
根據學校的未來五年規劃及年度教學計劃等工作重點可以確定,全年的目標教學工作量是160 000理論課時,全??蒲?、學科、專業建設、實驗室建設目標工作量為15 000分(A、B、C三個學院分別所占比例為1■2■3)。學生工作、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安全文明穩定工作大多是定性的,為了量化,學校制定了打分的細則。學校規定,教學、科研、學科和專業建設、學生工作、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安全文明穩定工作五個方面在目標工作量上所占的比重分別為40%、30%、15%、10%和5%。
2.計算二級學院的目標工作量
將全校各項工作的目標值按比例分配到各個二級單位,相應的分值組成如表1所示。
(1)目標教學工作量。教學工作量的分配按各學院的年度教學大綱規定的理論課時進行分配。經統計,A、B、C三個學院的理論課時分別為35 000個、55 000個、70 000個。
(2)目標科研、學科、專業和實驗室建設工作量。根據學校未來五年規劃關于學科、專業建設以及學校申報的課題、項目情況,確定2014年科研分總值為
15 000分, A、B、C三個學院分配得到的目標科研分為2 500分、5 000分、7 500分。
(3)學生工作目標工作量??偡种禐?0 000分,按各學院的學生人數權重進行分配,A、B、C三個學院分配得到的學生目標工作量為2 000分、3 500分、
4 500分。
(4)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工作量??偡譃?00分,按各學院的學生比重分配,A、B、C三個學院分配得到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工作量為20分、35分、45分。
(5)安全文明穩定工作目標工作量。總分為100分,按各學院的學生比重分配,A、B、C三個學院分配得到的全文明穩定工作目標工作量為20分、35分、45分。
3.計算績效工資總額及分塊績效工資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在學校內部的構成情況如表2所示。
(1)全??冃ЧべY總額為:70 000元/人*500人=35 000 000元。
(2)行政人員績效工資。按人均績效工資的90%計算為:70 000元/人*50人*90%=3 150 000元。
(3)二級學院績效工資總額為:35 000 000-
3 150 000=31 850 000元。
(4)二級學院績效工資。學?;A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為1■1?;A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發放,假如教學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合計為
16 500 000元,則二級學院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為:
31 850 000-16 500 000=15 350 000元。
(5)分塊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五塊工作設定的權重分配:
教學工作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5 350 000
*40%=6 140 000元;
科研、學科和專業建設工作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5 350 000*30%=4 605 000元;
學生工作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5 350 000
*15%=2 302 500元;
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5 350 000*10%=1 535 000元;
安全文明穩定工作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為:
15 350 000*5%=767 500元。
4.計算二級學院的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
先把分塊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二級學院在五個方面的目標工作量進行分配,再進行加總得到各二級學院的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見表3。
5.年末,根據實際工作量進行調整
根據學校對二級學院的績效考核指標,對A、B、C三個學院五個方面的業績進行打分,確定其最終業績,算出其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再對目標獎勵性績效工資進行調整。
6.二級學院根據其內部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對教師個人進行分配。
五、結語
目標工作量法的有效實施需要高校有明確的戰略規劃,有健全的二級財務管理體制,有完善的規章制度作為基礎,尤其在對各二級學院教師數量的管理上,要實行編制管理,以防止二級學院為了部門利益而不按目標工作量要求進行教師、資源配備的行為。二級學院在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上應該有最終的分配權。目標工作量法能促進二級學院目標保持學校總體戰略目標的一致性,保證學校在績效工資分配上保持總體上的公平性,有利于高校實現其戰略目標,形成其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 袁東,徐兆銘.高??冃ЧべY改革研究[J].中國高??萍寂c產業化,2011(5):44-45.
[2] 彭宏輝.高等學??冃ЧべY改革的問題與對策[J].浙江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3):111-114.
[3] 夏茂林,馮文全.關于高校實行教師績效工資制度的理性思考[J].教育與經濟,2010(3):39-43.
[4] 楊秋紅.高校的績效工資制度研究[J].商場現代化,2010(18):95-96.
[5] 安曉敏.高校教師績效激勵薪酬體系構建研究[J].人力資源管理(學術版),2010(4):27-28.
[6] Kaplan,R. S.,& Norton,D. P.The Strategy Map: Guide to Aligning Intangible Assets. Strategy & Leadership.2004,32(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