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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非營利組織 會計 目標 問題
一、非營利組織定義
按照美國會計理論界公認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明確提出的標準,凡具備以下三個特征的,均應歸屬于政府單位與非營利組織,并應遵循有關的會計規則:(1)資財供應者提供的各種資源既不指望返還,也不期望取得經濟利益上的回報;(2)對外提供服務或商品不以營利或獲取某種營利等價物作為目的;(3)不存在可以出售、轉讓、贖賣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資財的明確的所有者利益。
我國的非營利組織可以定義為:不以營利為目的,資財供應者不圖回報,其剩余資財不存在明確的所有者權益的單位。在過去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的非營利組織有全額預算管理、差額預算管理及自收自支預算管理三種形式。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發展,非營利組織逐步走向市場,國家對非營利組織的管理已逐步由行政的直接管理轉向宏觀調控的間接管理。目前,推行全額預算管理的非營利組織正在向差額預算管理非營利組織轉化,差額預算管理非營利組織在向自收自支管理非營利組織轉化,而有條件的自收自支預算管理非營利組織已逐步過渡到企業化管理。
上述變化對非營利組織會計研究提出了新的任務,而研究非營利組織會計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明確非營利組織會計目標。
二、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的目標
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的目標可歸納為: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求,滿足預算管理和有關方面了解單位財務狀況及收支情況的需要,有利于單位內部管理。
根據我國目前情況來看地,在一些單位中,一部分有著西方政府會計的性質,有很大一部分與西方的非政府會計的非營利組織會計相同,借鑒國外的經驗,結合我國非營利組織的實際和未來的發展,將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目標具體化,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向社會信息使用者提供反映單位資產的規模、構成、流動性,負債的規模、構成、償債能力,凈資產的規模、構成及其變動情況方面的信息,用來評價財務狀況。
2、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單位收入、支出及支出差額的形成、數額方面信息,以及評價收支情況及業務活動的效率。
3、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事業單位現金流入、流出及其增減變動凈額方面的信息,以于預計現金流量前景和持續運作的能力。
4、向出資人和捐資人提供凈資產及其變動情況、對出資和捐資使用情況的專門信息,以助于他們作出是否繼續出資或捐資的決策和評價凈資產的保全情況、持續服務的能力以及經營責任的履行情況。
5、提供單位預算與計劃、業務活動種類、規模及發展情況的信息以利于會計信息者評價業務活動的成績和進行社會、經濟的決策分析。
三、非營利組織會計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
(一)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的確認問題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的確認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采用應計制確認。對某些收入,如財產稅、車船牌照使用稅、政府間補助收入和下級上繳收入等,以及某些支出,如退休養老金等,應采用應計制確認。
2.應確認或有負債。隨著《國家賠償法》的實施,非營利組織將會面臨許多潛在的債務問題,確認或有負債迫在眉睫。
3.應確認尚未到期的債務。現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只確認當期實際收支的債務,對尚未到期的債務(包括政府債券和國外借款等)均未予以確認,這不利于強化非營利組織的受托責任,也不便于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國家債務情況。 4.應確認屬于國家和政府的權利。非營利組織會計對許多屬于國家和政府的權利均未予以確認、記錄和報告,如上級政府應補助款、下級政府應上繳款、我國政府在國際組織中的權益,以及權益屬于國家而委托非營利組織管理的國有資產產權等。國有資產產權及其變動情況尤其應在非營利組織會計中予以記錄和報告,這是保護國有資產的一種有效方法。
(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核算問題 非營利組織在日常業務核算中,大多采用收付實現制確認收支,這一核算基礎雖能正確反映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但不能為非營利組織內部管理提供有效的會計信息。目前,我國非營利組織的全面改革已經啟動,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設想,非營利組織“除教育單位和極少數需要由財政撥款的單位外,其他單位每年減少財政撥款1/3,爭取三年基本達到自負盈虧”。可以預計,我國非營利組織在近三年內將發生巨大的變化,市場觀念、競爭觀念做益觀念等將全面進入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核算基礎也將由以考核預算收支為主的收付實現制會計基礎,逐漸轉向以考核經濟效益為主的權責發生制會計基礎。
關鍵詞:事業單位會計;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
作者簡介:徐國民(1953―),男,河南鄭州人,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副教授,主要從事會計學研究。
中圖分類號:F2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06)05-0077-03
收稿日期:2006-03―18
一、事業單位會計改革的原因
(一)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與財政預算的改革要求不相適應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自1998年1月1日實施以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財政預算管理改革不斷深化,財政預算管理改革對事業單位會計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購兩個方面。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要求財政對事業單位供給的資金按照支付的管理要求和購買標準特點,區分為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中的財政性資金的撥付程序是在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之前,按照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層層轉撥設計的,沒有對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怎樣進行會計核算做出規范;政府采購制度要求事業單位每年要按照《政府采購目錄》的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凡符合《政府采購目錄》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必須實行集中采購,財政總預算會計將集中采購的財政性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事業單位只是按照采購合同驗收貨物、工程或服務的質量和數量。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也沒有對政府采購業務怎樣進行會計核算做出規范。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與財政預算的改革要求不相適應是事業單位會計改革的直接原因。
(二)西方國家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的影響
隨著國際交流的日益頻繁,專家學者對西方國家的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的推介越來越多。我國現行的預算會計制度體系以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為三大主干,2005年1月1日我國在民間非營利組織中實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我國的預算會計和西方的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有什么區別和聯系?我國的事業單位會計與西方國家的非營利組織會計有什么區別和聯系?我國的事業單位會計與我國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有什么區別和聯系?對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如何命名和定位?這些也是事業單位會計改革中必須解決好的重要前提。
(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從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實施以來的情況看,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本身也存在缺陷,如事業單位會計的準則不夠完善、缺少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購經濟業務的會計核算規定、會計要素中的凈資產應分為基金和結余兩個要素等。這些同樣是事業單位會計改革中必須解決好的問題。
二、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改革應研究解決的幾個主要問題
(一)建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中的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會計信息使用者及其要求發生了很大變化,原有的預算會計體系顯得越來越不適應,應對其重新規劃,建立我國的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是國際上通行的稱謂,其體系應分為政府會計和非營利組織會計兩大部分。政府會計是指核算、反映和監督一級政府及其構成單位在使用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過程中財務收支活動的會計。政府會計的范圍應包括核算、反映和監督一級政府的整體性的政府總會計(類似于財政總預算會計)和核算、反映和監督一級政府所屬單位的行政單位會計。非營利組織會計是核算、反映和監督介于政府與企業之間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單位財務收支活動的會計。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包括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登記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宮觀、清真寺、教堂等)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我國事業單位在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的劃分中,將其劃分為政府單位還是劃分為非營利組織是必須解決的一個難點問題。
美國研究非營利組織專家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教授萊斯特?薩拉蒙指出,非營利組織有6個特征:組織性、民間性、非營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事業單位是我國獨有的名稱,國外沒有與其對等的概念,是我國計劃經濟時期作為政府舉辦的各類非物質生產社會組織的代名詞,最早出現于1955年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的《關于1954年國家決算和1955年國家預算的報告》中。1998年國務院頒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2條指出:“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綜上所述,我國的事業單位與西方國家非營利組織的差別主要是:我國的事業單位是國有的,西方國家的非營利組織是民間的。我們認為應當把我國的事業單位定位于與民間非營利組織相對應的國有非營利組織。其原因有三個:一是符合我國國情。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幾乎包攬所有事業,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國家已將一些科研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但還有大量的國有事業單位存在,把我國的事業單位定位于國有非營利組織是合乎邏輯的;二是要著眼改革。我國目前的事業單位中一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如中國證監會、中國紡織總會、保監會、計生委等,隨著改革的深入應轉為行政單位,有一些應轉為企業,還會有一些應轉為民辦,剩下的就是國有非營利組織。這也是我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的一個特色。在沒有對事業單位作合理劃分轉變之前,應全部作為國有非營利組織,這樣會給下一步事業單位劃分轉變的改革打下基礎或留下余地;三是有利于克服當前事業單位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的壟斷營利傾向。至此,我國的非營利組織會計應包括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
(二)建立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
1.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目標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第11條規定,“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適應預算管理和有關方面了解事業單位財務狀況及收支情況的需要,并有利于事業單位加強內部經營管理”。根據上述資料和國有非營利組織的性質,筆者認為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目標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反映預算資金使用的合規性,滿足財政預算管理的
需要。由于國有非營利組織的國有性和非營利性,獲得和使用預算資金是經常性的業務活動,預算資金必須按規定使用,滿足財政預算管理的需要;第二,反映財務狀況及收支情況,滿足政府管理和內部管理需要。反映資產、負債、基金靜態指標和收入、支出、結余動態指標是財務會計的基本職責,也是加強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和單位內部管理的基本指標;第三,反映受托責任履行及其與經濟資源之間的關系,滿足有關方面評價運營業績的需要。因為國有非營利組織受托責任履行情況與其經濟能力和責任意識、管理水平、技術基礎等服務能力密切相關,隨著國有非營利組織服務對象民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的增強,對國有非營利組織運營業績經常做出評價將成為一種正常社會現象。
2.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一般原則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包括:客觀性、相關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時性、明晰性、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配比性、專款專用、實際成本、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結合共11條。筆者認為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除了應保留事業單位會計11條一般原則外,還應增加謹慎性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謹慎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對尚未取得的收益,不得估計入賬,對可能發生的費用、損失,應按國家規定估計入賬。企業會計是采用謹慎性原則的,例如計提各種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允許采取加速折舊法等。國有非營利組織與企業同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中,盡管可以按照預算獲得一些財政補助收入,但主要靠業務活動取得業務收入維持其運轉,也應采用謹慎的方法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和固定資產折舊。
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是指會計核算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要求企業會計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進行會計核算,是為了防止企業為達到不正當目的而不按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找到借口。
(三)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購經濟業務的會計核算
根據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會計相關業務核算的經驗,設計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購經濟業務的會計核算方法如下:
1.增設資產類“財政授權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限額”和“預付政府采購款”科目
“財政授權用款額度”科目核算國有非營利組織在財政下達的授權限額內支付的款項。借方登記財政下達的限額數,貸方登記限額使用減少數,借方余額反映尚未使用的限額數。
“財政應返還限額”科目核算年終財政注銷的財政應返還國有非營利組織的限額。借方登記注銷限額數,貸方登記恢復限額或使用限額數,借方余額反映已注銷未恢復或待使用數。
“預付政府采購款”科目核算根據集中采購政府采購資金安排,將本單位自籌資金轉入財政部門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尚未結清轉列支出的款項。借方登記自籌資金轉入財政部門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數,貸方登記獲得貨物、工程或服務時收到財產物資或轉列支出數,借方余額反映已轉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尚未結清轉列支出數。 2.會計分錄舉例 (1)財政直接支付的會計核算 收到財政部門(財政資金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及有關原始憑證記賬時,會計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材料等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直接支付
(2)財政授權支付的會計核算
收到財政部門(財政資金授權支付額度通知書)記賬時,會計分錄為 借:財政授權用款額度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授權支付
從“財政授權用款額度”中提取現金記賬時,會計分錄為
借:現金
貸:財政授權用款額度
從“財政授權用款額度”中將款項轉賬支付給供應商記賬時,會計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等
貸:財政授權用款額度
(3)自籌資金用于財政集中采購的會計核算
根據(政府采購資金入賬通知書)和銀行付款憑證,將自籌資金轉入財政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時,會計分錄為借:預付政府采購款 貸:銀行存款根據《政府采購資金入賬通知書》記賬時,財政直接支付的部分會計分錄同(1),自籌資金部分的會計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材料等
貸:預付政府采購款
(4)年終“財政授權用款額度”注銷和恢復的會計核算
①年終注銷限額
財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會計分錄為
借:財政應返還限額――財政直接支付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直接支付
財政授權支付部分的會計分錄為
借:財政應返還限額――財政授權支付
貸:財政授權用款額度
②下年度恢復限額
財政直接支付部分,不需要對恢復限額進行賬務處理;財政授權支付部分會計分錄為
借:財政授權用款額度
貸:財政應返還限額――財政授權支付
③下年度支用上年結余用款額
財政授權支付部分,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財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會計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等
貸:財政應返還限額――財政直接支付
(四)將凈資產會計要素分為基金和結余兩個會計要素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對“凈資產”這一要素規定有不妥之處,在將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改革為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過程中,應將其區分為“基金”和“結余”兩個會計要素。
1.“凈資產”要素的不妥之處
(1)概念不清。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的差額,只是一個數量概念,不能說明會計要素的性質。從字面上看,凈資產似乎是資產的一部分,不能直觀地體現會計主體全部資產減去負債后的資金來源。
(2)要素名稱與其涵蓋的一部分會計科目名稱含義不相關。現行事業單位會計科目表的凈資產要素類下面設置了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結余分配等科目。其中結余科目的含義與“凈資產”要素不相關。
(3)凈資產要素所包含的項目將存量指標和流量指標混在一起不科學。從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凈資產包含的內容看,既有基金項目、歷年累計結余項目,又有當年發生的結余,既有存量指標(余數指標、靜態指標),又有流量指標(發生額指標、動態指標),不同類別的項目放在一個要素內不便于指標的分析利用。
(4)凈資產要素動靜項目混合使資產負債表失去明晰性。由于凈資產要素既有靜態存量指標、又有流量指標,使資產負債表只能按照“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的會計等式進行設計和編制,致使資產負債表項目與收入支出表項目中的收入、支出相互重復,有悖會計常理,十分費解。
2.將“凈資產”要素分解為“基金”和“結余”兩個要素的理由
(1)從基金要素看,調整后有以下優點:第一,基金一詞在會計上一般指資金來源且不包括負債,并表示對資源使用的限制,其含義符合這一會計要素質的規定性。第二,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設置了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等科目,把這些基金科目歸納為一個基金要素順理成章,可將這些會計科目直接過渡為國有非營利組織會計的會計科目。第三,基金一詞在會計上使用已久,會計人員容易理解和掌握。同時也與國際慣例保持一致。
(2)從結余要素來看,調整后有以下好處:第一,結余是本期發生額指標,基金是期末余額指標,按其性質理應分設會計要素。第二,即使會計只在年末結算結余,但結余在會計年度的任何一個時點上都客觀存在,且為各方所關注,將其單獨規定為一個會計要素,有利于加強收支及其結余的財務管理。
(3)從會計等式看,這樣調整才能得到改進。要素調整后的會計等式可列示如下:①資產=負債+基金為資產負債等式,是編制資產負債表的依據;②收入―支出:結余為收入支出等式,是編制收入支出表的依據;③資產:負債+基金+(收入―支出)為總等式,是據以分析各要素之間聯系的依據。
一、《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主要特點
(一)突出反映民間性和非營利性的財務活動特征首先,民間非營利組織本身突出民間性和非贏利性。民間非營利組織既不是政府機構也不是企業,它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具有公益特性的公共服務組織。盡管民間非營利組織所提供的社會服務與國有非營利事業單位有許多相同或相似之處,但作為民間非利利組織,它更突出民間性或非政府性的特點、其次,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來源突出民間性。一方面,民間非營利組織不隸屬于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是獨立運營管理的社會組織;另一方面,民間非營利組織不依靠政府撥款創辦和開展運營活動,主要依靠社會捐贈、會員繳納會費和提供服務收取的收入來維持運營活動的支出。
(二)突出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與財務報告規范的基本要求《制度》針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基本特點和財務會計規范的需要,從會計與財務報告的基本原則到會計要素設置、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鞋、財務會計報告格式和應提供信息的內容等都作了詳細規定。這些規定反映了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活動規律、特點及會計與財務報告的規范要求,有利于加強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和資源提供者及利益相關人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評價和決策。
(三)借鑒國外非營利組織會計慣例,反映了《制度》與國外非營利組織會計趨同之勢,有利于國際間交流一方面,民間非營利組織基本采用企業會計準則予以規范。另一方面,《制度》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提供組織層面的整體財務報表,并通過區分非限定性凈資產和限定性凈資產反映資源提供者對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資源的限定情況,同時通過業務活動表反映不同用途的財務資源的收支情況,而沒有對組織內部的基金會計核算提出具體要求。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主要區別
其主要區別如表1所示:
三、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與企業會計、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內容的主要區別
會計核算內容的主要區別如表2所示。
一、中美非營利組織會計主體比較
(一)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主體在美國,非營利組織的報告主體是整個組織,而其會計主體卻是各類基金。美國非營利組織采用基金模式,對每一種受托資源分別建立基金,并分別核算與報告。每一個基金都是一個會計主體,有多少個基金,就有多少個會計主體。按照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GASB)在《政府會計與財務報告準則匯編》中的解釋,所謂基金是指按照特定的法規、限制條件或期限,為從事某種活動或完成某種目的所分離形成的,依靠一套自身平衡的科目來記錄現金及其他財務資源,以及相關負債和剩余權益(基金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一個財務與會計主體。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的主體為三類基金,會計核算時以這三類基金為主體核算基金的資產以及相關負債和由業務收入、費用、利得、損失引起的各類凈資產的變動情況。
(二)中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主體我國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四條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事業單位自身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紀錄和反映事業單位自身的各項經濟活動”。這句話有兩層含義:一是會計記賬主體為事業單位;二是會計報告主體為事業單位自身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實際上,從我國實踐來看,1997年開始全面實施預算會計改革就己經具有按基金模式進行管理和核算的意義。《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十八條規定對于國家指定用途的資金,應當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并單獨核算反映。實際上。目前我國許多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主體已是變相的基金會計模式,我國所說的專用撥款即是變相的基金,如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財政補助或上級補助的專款如“科技三項費用”、“教育費附加”、“醫療費”等需單獨核算。只是這些基金的分類不夠細化,也不夠規范,與基金會計模式的要求不同,因此需要對非營利組織的資金按一定標準重新分類,這是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改革的一個關鍵,這方面可以借鑒美國的一些做法。
二、中美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比較
(一)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于1985年12月的論財務會計概念第六輯《財務報表的各種要素》指出:“財務報表的各種要素是構筑財務報表的材料――就是財務報表所包含的各類項目”。同時,FASB對會計要素作了十種分類:即資產、負債、業益、業主投資、派給業主款、全面收益、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同時指出除去業主投資、派給業主款、全面收益外,其他七個要素適用于非營利組織,且對非營利組織而言,業益應稱為凈資產,即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業務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七個。因為不以營利為目的,所以業益與利潤要素就失去了意義,但作為出資者要了解資金的來源,以及評估非營利組織管理當局的管理績效,這七大會計要素卻是必備的。
(二)中國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將會計要素劃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人、支出”五類,這五大要素構成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基礎,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事業單位財務報告。比較兩國的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少了一項溢余或損失,或者結余這一會計要素;但在會計制度中又規定“結余分配”“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等會計科目;在收入支出表中也有“結余”一欄。也就是說,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既承認“結余”這一事實,又不確定“結余”這一會計要素,不及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恰當、合理。
三、中美非營利組織會計確認基礎比較
(一)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確認基礎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GASB)規定非營利組織會計采用應計制會計基礎或修正的應計制會計基礎,據以衡量財務狀況及其執行結果。其規定:“(1)政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應當按照修正的應計制基礎確認。收入應當在可以取得并且可以計量的會計期間內確認;支出如果可以計量的話,應當在基金負債發生的會計期間內確認,但這不包括普通長期負債上的未到期利息,普通長期負債上的未到期利息應當在到期時確認。(2)權益基金的收入和費用應當按照應計制基礎確認。收入應當在已經取得并且可以計量的會計期間內確認。(3)信貸基金的收入和費用或支出應當按照與基金會計計量目標相一致的會計基礎確認。不可消耗信托基金、養老信托基金以及投資信托基金應當按照應計制基礎處理;可消耗信托基金應當按照修正的應計會計基礎處理。”
(二)中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確認基礎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十六條規定:“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核算可采用權責發生制”。收付實現制具有簡便易行、可直觀反映預算執行情況、人工成本低等優點。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收復實現制體現出不適應性。
四、中美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比較
(一)中美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種類比較美國的州及地方政府財務報表通常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及基金余額變動表,職能費用表,現金流量表。我國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四十四條規定:“會計報表是反映事業單位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資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收支情況說明書等”。從會計報表的種類看:資產負債表是兩國非營利組織會計共同要求編制的會計報表,但兩國的會計主體不同導致其各項目的分類不同,美國非營利組織按照基金項目進行分類,而我國則按照會計要素的類別進行分類;收支余額表和收人支出表雖然名稱不同,但其反映的基本內容是一致的;美國非營利組織已經編制了現金流量表,而我國尚未要求編制。現金流量表能提供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形成和使用情況,對分析單位財務資源的形成與運用有著重要意義。因此,該表已經成為與會計主體有利害關系的各方了解現金變動及支付能力的重要報表。我國事業單位的會計主表中也應增加一張現金流量表。
(二)中美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結構比較從會計報告的結構看:我國的資產負債表采用“科目余額表”的結構形式,將靜態要素(資產、負債和凈資產)和動態要素(收入、支出)集中在一張資產負債表予以反映,這不符合國際慣例;我國事業單位的會計報告的結構還比較單一,還沒有按功能分類(是否限制用途)的會計報告結構。使會計報告的會計信息量不足,不利于會計報告的使用者進行決策分析。因為中美兩國在編制會計報表的理論依據即會計等式有不同,從而導致會計報表具有不同的結構:美國非營利組織資產負債表的理論依據是“資產=負債+基金余額或凈資產”,報表的左方是資產,右方是負債和基金余額或凈資產,報表中不包括收入與支出項目;而我國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的理論依據則是“資產+支出=負債+掙資產+收入’這一會計等式,報表的左方是資產部類(包括資產和支出),報表的右方是負債部類(包括負債、凈資產和收入);我國事業單位會計的收入支出表和基建投資表相當于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的收支余額表和職能費用表,美國還要求編制現金流量表,而我國對此無要求,在這方面不及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的全面、系統。
(三)中美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編制方式比較從會計報告的編制方式看,西方非營利組織主要采取合并會計報告的方式;而我國事業單位在編制本單位或者本系統的會計報告時,主要采取匯總方式。合并的方式是將經濟業務實質相同的業務進行合并而匯總只是一種簡單的加總,并沒有考慮到經濟業務的具體情況。匯總的編制方式有時會產生實質與內容不符,從而不能正確反映非營利組織的業績和受托責任,不能充分反映本單位經濟業務實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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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非營利組織; 非營利組織會計; 比較
非營利組織是指不具有物質產品生產和國家事務管理職能,主要以精神產品或各種服務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組織機構。非營利組織被稱為“第三部門”,與政府和企業并列,是現代市場經濟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美國,非營利組織分為公立非營利組織和私立非營利組織,包括教育組織、健康和福利組織、宗教組織、慈善組織等。在我國,與之相對應的單位一般稱之為事業單位,包括教育、文化、科研、交通、衛生、社會福利等社會服務單位。
一、中美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比較
(一)中美非營利組織的會計主體比較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是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時采取的立場以及在空間范圍上的界定。美國非營利組織將整個組織作為報告主體,而將每一個基金作為一個會計主體,采用基金會計模式核算。所謂基金在,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政府會計與財務報告準則匯編》中解釋到“按照特定的法規、限制條件或期限,為從事某種活動或完成某種目的所分離形成的,依靠一套自身平衡的科目來記錄現金及其他財務資源,以及相關負債和剩余權益(基金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一個財務與會計主體”。美國基金劃分為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暫時限定用途基金和限定用途基金。各類基金之間相互獨立,各自形成一套自動平衡賬戶,記錄相關資產以及凈資產的信息。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主體為事業單位自身,報告主體為事業單位自身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采用的是預算會計模式。我國2012年2月修訂通過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稱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五條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進行會計核算。”根據行政隸屬和經費申報關系,事業單位會計組織系統分為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三級,各級之間實行獨立會計核算,負責組織管理本單位的全部會計工作。基層單位向上級單位或主管會計單位申報經費,并發生預算管理關系。美國會計主體模式能夠很好地管理各類基金,控制和檢查限定資源的使用是否符合捐贈人及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國事業單位現存在的變相基金分類不夠細化,也不夠規范,需要對非營利組織的資金按照一定的標準重新分類。
(二)中美非營利組織會計確認基礎比較
收入和支出應以什么標準、在什么時候以及如何記錄和如何在會計報表中報告是會計確認基礎所要解決的問題。會計確認基礎可分為應計制(權責發生制)、現金制(收付實現制)和修正應計制(修正權責發生制和修正收付實現制)。在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以應計制和修正應計制作為會計確認基礎。其中應計制以應收應付作為確認本期收入和費用的標準,不可預計應計的收入則按照修正權責發生制,在收入可以計量和可以利用時予以確認。可以利用是指預計可以在當期或當期之后不久就可以收到,從而可以用來償付當期負債。應計制基于交易或事項的實質而不是現金的收付。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基本采用現金制,我國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九條規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由財政部在會計制度中具體規定。”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中引入了應計制原則,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成本核算等方面采用應計制。美國采用的應計制增加所提供信息的相關性、及時性、完整性和可比性。與美國相比,現金制雖然操作簡單,但是不能客觀、完整地反映會計主體的真實情況,會計信息使用者無法充分獲得對其決策有用的信息,而且同一會計主體兩種會計基礎并存,造成會計信息的混亂。
(三)中美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比較
根據交易和其他事項的經濟特征,將其分成幾個大類,這些大類作為財務報表的要素,即會計要素。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財務會計概念公告》指出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業務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七類,這些大類構筑財務報表所包含的各類項目。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對七要素的內容沒有進行統一分類,而是根據各非營利組織所提供的服務和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我國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費用,這些要素構成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基礎,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事業單位財務報告。我國事業單位會計要素中沒有設置結余這一要素,而在凈資產要素下設有結余。這說明我國的事業單位會計雖然承認“結余”這一事實,但不確定“結余”這一會計要素,這樣設置和美國相比不是很恰當合理,不夠具體和細化,而且不利于不同報表使用者獲取各自需要的會計信息。
(四)中美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比較
財務報告是提供財務信息的載體,為各利益相關者提供決策有用的財務信息,是會計工作的核心,非營利組織也不例外。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第117號公告鼓勵非營利組織編制和公布相關、可理解、可比的、通用的、體現整體組織觀的財務報告,包括財務狀況變動表、業務活動情況表、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告附注。自愿保健組織和福利組織必須同時提供職能費用表。資產負債表反映組織資產、負債和凈資產及其關系,從會計報告結構上看,美國非營利組織依據“資產=負債+基金余額或凈資產”理論,采用“報告式資產負債表”格式,采取合并方式編制;附注中可以有相關的文字圖表說明。我國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三十九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事業單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會計信息的文件。”會計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費用表和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我國事業單位資產負債依據的是“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理論,采用“科目余額表”方式,簡單匯總編制,而且,沒有要求編制現金流量表,不能反映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形成和使用情況,資產負債表不符合國際慣例,不能充分反映本單位經濟業務實質,而且附注的說明不及美國詳細、系統。
二、對改進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的啟示
(一)對改進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主體的啟示
目前,我國事業單位會計采用預算會計模式,而美國非營利組織會計采用的基金會計模式更能滿足各方對會計信息的要求,強化各類基金的管理。借鑒美國的先進經驗,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也應以基金為會計主體,以整個組織為報告主體。結合我國非營利組織資產、負債、收入結構的特點,可以將我國非營利組織的會計主體大致分為三類:一般預算基金、限定用途基金(必要時分為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暫時限定用途基金)和非限定用途基金。其中一般單位預算核算的重點為支出有無按規定進行及其使用效果或效益如何,可包括財政預算撥款、上級補助收入以及由此形成的資產、凈資產、收入、支出和基金結余情況。受資金提供者所附條件的限制,依據時間因素劃分永久限定用途基金和暫時限定用途基金。我國非營利組織若以基金為會計主體,采用基金會計模式,將使各項預算資金的界限更為清楚,有利于非營利組織的財務資源管理。
(二)對改進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的啟示
我國應采用逐步擴展的方式分步推進非營利組織會計的核算基礎,逐步由修正的應計制向完全的應計制過渡。現我國非營利組織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對于經營活動采用權責發生制。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收付實現制過于簡單,不能真實地反映資產的價值,無法準確記錄和反映“隱性債務”,而且會造成某些年度間收支項目的不配比。這樣一來,對于同一會計主體,同一類別的會計事項,采用兩種相悖的確認標準,勢必造成會計信息的混亂,削弱其相關性,會計信息的使用價值降低。鑒于美國非營利組織經驗,應逐步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便更好地反映會計主體財務狀況,為報告使用者提供更為綜合完整的財務信息,使非營利組織的資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控制和管理。
(三)對完善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的啟示
我國應增設“結余”要素。五要素論認為結余最終要轉入凈資產,僅反映非營利組織在一定會計期間內資產及其增值情況,其經濟意義不大。筆者認為六要素論反映了收入支出與結余之間的耦合關系,尤其對于現在受托責任履行情況下有重要意義。我國《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結轉和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凈資產表示的是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這一數量概念,并不能表現非營利組織擁有或控制的經濟資源在具體用途上的限制。增加結余這一要素使得資產負債表有一個更合理的劃分,能正確反映非營利組織增收節支的結果和運用資金的成績,也會更加有利于利益相關者了解、利用財務信息。
(四)對完善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報告體系的啟示
我國應完善非營利組織財務報告體系,改進相關報表格式。首先,非營利組織應增加設置現金流量表。我國非營利組織逐步采用修正應計制以后,實際發生的現金收支情況與收入支出表中的收支將不完全一樣,為了有效揭示非營利組織資金周轉運作情況,更好地控制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使用情況,應增設現金流量表。其次,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主體改為基金后,對于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的格式應有所改進。資產負債表應依據“資產=負債+基金余額或凈資產”理論,與美國一樣采用“報告式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也應該按照基金分類來核算收入、支出與結余,還應完善會計報表附注,充實附注揭示的內容,注重圖表和文字的結合,側重非財務信息的披露,幫助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報表主表的理解;充實財務情況說明,對非營利組織的宗旨、結構、章程、人員配置、業務活動基本情況、年度計劃、其他重大影響事項等情況作出說明。
三、結束語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面對充滿挑戰和競爭的21世紀,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更應該吸收國外先進的科研成果,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發展和完善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建立中國特色的非營利組織會計,建立政府會計、非營利組織會計和企業會計“三足鼎立”的會計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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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濟越來越發展,要求會計體系越來越完善,作為會計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為核算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的財政收支情況發揮著重要作用,美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發展較為完善,本文因此將中美兩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概念、會計核算基礎、會計目標、會計報告進行了初步的比較,找出中美兩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的異同點,并找出美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合理完善的方面,論文最后提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政府會計;非營利組織會計;經營責任觀;現金制;應計制
政府會計的提法并未出現在我國正式文件中,在我國與之相對應的是預算會計。預算會計的管理與改革問題目前頗受關注,我國將實現會計的國際化作為我國會計改革的重要目標,這也是我國會計發展的方向。由于西方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起步早,到目前為止發展較為完善,我國在不斷發展和完善預算會計與非營利組織會計的過程中,不可避免要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美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發展比較完善并且一直走在世界前列,所以,比較中美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的異同具有重要意義。
一、中美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概念的比較
(一)中美政府會計概念
政府會計是指主要用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政府和政府單位財務收支活動及其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的會計體系。各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制度和管理體制不同,其政府會計的內涵也有一定的區別。
我國是一個以公有制為主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我國的政府會計包括政府財政會計和政府行政單位會計。政府財政會計是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對財政總預算執行情況和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資金活動進行核算與監督的專業會計,也稱作財政總預算會計,適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機關;
美國政府會計分為聯邦政府會計與州和地方政府會計兩類。聯邦政府會計與州和地方政府會計是各自獨立的兩個會計體系,聯邦政府會計主要對聯邦政府各部門各機構的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報告;州和地方政府會計主要對州和地方各級政府所屬部門和機構的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
(二)中美非營利組織會計概念
非營利社會組織是指那些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開展各種公益性或互益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間組織。非營利組織的概念現在被廣泛使用,已成為一個有固定含義的國際化、全球化的概念,它實際上反映著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種基本社會組織形式。
在我國,非營利組織主要指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登記的,不直接進行物資資料生產和流通,主要以精神產品或勞務的形式向社會提供服務的組織和單位。表現為各種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形式,在教育、文化、科學技術、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社區服務、扶貧等領域為社會公益提供服務。這些非營利公益機構大多是事業單位。國外沒有事業單位的說法。
在美國,非營利部門中每年有超過100萬個組織得到數億美元的基金,這些基金一般來自于稅收或資助。這些非營利部門多種多樣,既可以包括免稅或應納稅的組織,也可以包括慈善機構、共同受益機構、公共慈善團體和私人基金。既有政府性的非營利機構,也有民間非營利組織。它們的共同特點在于沒有所有者,依靠捐贈、會費、服務費而不是營利作為他們的收入來源。
二、中美兩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基礎的比較
會計基礎也稱記賬基礎,是指用以計算、記錄和編制一定期間費用成本、收入成果等會計事項的基本原則和方法。會計基礎有兩類,即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權責發生制又稱應計制,是以應收應付為標準來計算確定本期收益和費用的一種方法。收付實現制又稱現金制,是以實際收付作為確定本期收益和費用的標準。下面闡述中國兩國對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基礎的選擇。兩國會計基礎的比較分析如下:
1、相同點及原因
中美兩國在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中均采用了應計制和現金制會計基礎,而不是單一的會計基礎。中國的政府會計以及美國用以處理政府普通的政府基金都不以營利為目的,不需要考慮用其本身的活動去達成資本保全。政府考慮的是整個社會的整體利益,而不是通過直接的交換關系取得營利。因此中國的政府會計和美國政府基金會計都采用了現金制基礎。
2、不同點及原因
美國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基礎從總體上講以應計制為主兼有現金制。中國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基礎從總體上講以現金制為主兼有應計制。美國政府會計和大部分非營利組織明確規定了以應計制或修正的應計制為會計基礎,規模較小的非營利組織可采用現金制或修正的現金制為會計基礎。中國政府會計和部分公立事業單位以現金制為會計基礎,實行內部成本核算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民間非營利組織則采用應計制為會計基礎。
三、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
(一)中國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基礎的改進
中國政府及非營利組織現有的會計基礎是收付實現制為主兼有權責發生制。這一會計基礎目前正面臨著整個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沖擊。由于實行收付實現制,政府財務報告提供的信息不完整,透明度不夠。如財政支出中只反映當期實際的還本付息數,但不能計提利息支出,政府的負債只反映當期本金數,沒有反映應由本期負擔,以后年度償付的利息數。此外,收付實現制對政府及非營利組織面臨的或有負債及潛在的債務未予以充分披露,造成負債的失真,不利于政府防范和化解財政風險。現行政府正大力推行政府行政管理改革,對政府會計核算提出了更高的目標,要求在政府會計中不僅要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擁有的經濟資源和承擔的債務,還應能核算和反映公共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情況,提供公共部門的績效考核指標,在傳統的收付實現制基礎下難以實現這一目標。只有改進會計基礎,改革政府會計的計量和確認標準,才能提供更有用的信息。
(二)完善財務報告體系。
政府財務報告是政府Q策和公眾了解政府績效的重要信息來源。不僅反映預算收支,還要反映政府的資產和負債情況,不僅反映當年預算政策的執行結果,還反映了以往決策累計的財務效應,由此應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會計財務報告體系,主要包括管理層的闡述與說明、政府財務報告、預算會計報告、附注、其他補充信息、審計報告。其中,政府財務報告具體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現金流量表、基建投資報表、附表等。預算會計報告具體包括預算收支匯總表,預算收入報表,預算支出報表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報表等。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
「關鍵詞民問非營利組織 會計制度 會計處理
2004年8月18日,財政部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要求適用的民間非營利組織①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該制度。這一制度的,填補了我國會計規范的一項空白,對于規范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行為,提高其會計信息質量和透明度,實現與相關法規的協調,促進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健康,將起到積極作用(陸建橋,2004)。本文擬對該制度中規范的,關于捐贈、政府補助、受托業務、文物文化資產、資產減值會計、凈資產的分類與列報、收人的確認、費用的確認與列報等民間非營利組織特有或者特殊的交易或者事項的會計處理的背景、理由及其意義,作一闡述。
一、關于捐贈(包括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
在民間非營利組織中,捐贈(包括政府補助)往往是其重要的資金來源,因此,對各種捐贈業務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就顯得十分重要,它也涉及到一些基本的會計概念。
(一)對于取得的捐贈,應當確認為收入還是凈資產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是捐贈,但對于接受的捐贈應當確認為收人還是凈資產則有不同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我國現行會計制度將企業接受的捐贈作為“資本公積”處理,其實質是將捐贈直接作為“凈資產”確認,因此,民間非營利組織也應當和企業一樣,將接受的捐贈確認為凈資產。
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如果將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的捐贈作為凈資產確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很大一部分收入將無法在業務活動表中反映出來,既不利于真實、完整地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業務活動情況,也不利于衡量管理者的經營業績。另外,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的捐贈符合收入的定義,即它是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業務活動中取得的,最終會導致凈資產的增加,因此,應當將其確認為收入。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采納了上述第二種觀點,即民間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捐贈應當確認為收入,在業務活動表中予以反映,以完整地反映其收入來源和業務活動開展情況。
(二)對于取得的捐贈,是否應當區分無條件捐贈和附條件捐贈分別進行處理
民間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捐贈,根據捐贈合同或者協議是否附有對捐贈資產的使用設置限制條件,通常可以區分為無條件捐贈和附條件捐贈。對于無條件的捐贈,國際上一般都規定應當在收到捐贈時確認收入。但是,對于附條件的捐贈,則有不同看法:
一種意見認為,對于附條件的捐贈,在所附條件滿足之前不能確認收人。按照這一意見,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收到附條件捐贈時,應當首先將其計入“遞延收入(或者遞延收益)”,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負債反映。比如,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政府補助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規定,對于政府補助,只有在合理保證企業將滿足所附條件和補助能夠收到時,才能夠予以確認;政府補助應當在與其擬補償的相關成本相配比的期間內,系統地確認為收益;政府補助不應當直接貸記股東權益。按照這一規定,收到的政府補助將被確認為負債,計人“遞延收入”,然后,分期攤銷,計人有關會計期間的收入。
另一種意見認為,將附條件的捐贈確認為“遞延收入”,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負債反映,不符合負債的定義和確認條件,因為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收到捐贈資產時,盡管對于捐贈資產存在使用方面的限制,但是并不存在需要償還捐贈資產或者相應資金的現時義務,所以,不應當將收人遞延,確認為負債。對于附條件的捐贈,只要民間非營利組織已經取得了捐贈資產的控制權,導致了凈資產的增加,民間非營利組織就應當將其確認為當期收入。
考慮到上述第一種觀點在會計基本概念上站不住腳,而且容易導致收入確認和計量上的主觀隨意性,再加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經作出決議,否定了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的做法,準備取消這一準則或者以新的準則取而代之。而第二種觀點將是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擬選用的,也是澳大利亞等國的做法。所以,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選擇了第二種觀點,即對于無條件的捐贈或政府補助,應當在捐贈或政府補助收到時確認收入;對于附條件的捐贈或政府補助,應當在取得捐贈資產或政府補助資產控制權時確認收人。與此同時,制度又規定,當民間非營利組織存在需要償還全部或者部分捐贈資產(或者政府補助資產)或者相應金額的現時義務時,則應當就需要償還的金額同時確認一項負債和費用。
二、關于受托業務的會計處理
在民間非營利組織實務中,通常還從事不少受托業務,尤其是一些基金會、慈善組織等。這些受托業務有時在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業務總量中還占有不小的份額。
民間非營利組織所從事的受托業務,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只是從委托方收到受托資產,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將資產轉贈給指定的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或者按照有關規定將資產轉交給指定的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行為。民間非營利組織本身只是在交易過程中起中介作用,無權改變受托資產的用途或者受益人。
顯然,受托業務與接受捐贈業務有本質上的差別。在接受捐贈業務中,民間非營利組織獲得了捐贈資產,并擁有了捐贈資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在受托交易業務中,資產并不是捐贈給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它是委托人捐贈給指定的組織和個人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本身并沒有導致凈資產的增加。同時,資產轉給指定的組織和個人時,通常也不是以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名義贈予受贈人的,它仍然是以委托人的名義贈予受贈人的。因此,民間非營利組織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當將受托交易業務與捐贈業務相區分。在實務中,不少民間非營利組織將受托業務視同捐贈處理,實際上虛增了捐贈收入和凈資產,不利于如實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績效。
因此,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從事受托業務而獲得受托資產時,不應當確認收入,因為受托交易不會增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但是,在對受托交易進行具體會計處理時,則有不同觀點:一種意見認為,既然民間非營利組織對于受托交易只是起中介作用,民間非營利組織只是受委托人之托將受托資產轉贈或者轉交給指定的組織或者個人,因此主張不在財務報告中反映這一事項,即對于受托交易事項,既不予確認和計量,也不必披露。
另一種意見認為,對于受托交易事項,可以不予確認和計量,但是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披露,以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開展的業務活動情況。
第三種意見則認為,僅僅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受托交易事項是不夠的,因為受托交易資產一旦進入民間非營利組織,就屬于已經被民間非營利組織所控制的資源,而且民間非營利組織有義務將該資產轉交給受贈人。所以,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受托資產和受托負債,以全面反映其資產負債狀況,這樣也有助于在會計報表中綜合反映其業務開展情況。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采納了第三種意見。即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對受托資產進行確認和計量,并且在確認一項受托資產時,應當同時確認一項受托負債。考慮到該項交易的特殊性,制度還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所確認的受托資產和受托負債。
三、關于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
在會計實務中,民間非營利組織一般是參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的,所以固定資產并不計提折舊。但是,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一方面無法反映固定資產的損耗情況,導致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固定資產金額沒有反映其實際價值,進而導致資產價值和凈資產價值的高估;另一方面,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也使得民間非營利組織每期業務活動表中的成本、費用低估,不利于如實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經營業績。
基于上述理由,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在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固定資產的成本,這樣一方面可以提高民間非營利組織資產負債表和業務活動表信息的質量,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強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產管理和成本管理。
四、關于文物文化資產的會計處理
在會計實務中,不少民間非營利組織擁有大量的品和文物等,比如基金會接受捐贈的字畫和其他藝術品、博物館的藝術品及文物收藏和寺廟擁有的歷史文物等,主要用于展覽、或等目的,通常不對外捐贈或銷售。對于這些歷史文物、藝術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歷史價值并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應當如何進行核算?過去一直沒有明確。從實務情況來看,大量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并沒有將其納入表內核算,有些甚至連基本的實物登記和管理制度都沒有,導致這些文物文化資產管理上的混亂。
應該講,上述文物文化資產是符合固定資產定義的,因此從全面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產和加強這些組織的資產管理的角度,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制度》規定,對于用于展覽、或等目的的文物、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歷史價值并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應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并要求單設“文物文化資產”科目進行核算,在資產負債表的固定資產大類下單列項目予以列報。但考慮到這些資產的價值一般并不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少,也就是說,它們一般不存在象其他固定資產那樣的損耗,所以,我國《民問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對于文物文化資產,不必計提折舊。
五、關于資產減值會計
在會計實務中,民間非營利組織一般參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所以,對于所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一般都不予確認。這一會計處理原則已經導致許多民間非營利組織的一些長期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繼續掛賬,無法得到及時處理;市價超跌的投資或者可收回金額嚴重低于賬面價值的存貨等繼續以賬面價值計價,資產價值高估。
為此,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起草和征求意見過程中,大家普遍認為應當允許民間非營利組織對所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予以確認和計量,以如實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產價值情況。尤其是捐贈人、債權人等資金提供者和會計信息使用者都希望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資產負債表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以方便其如實評價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狀況。基于此,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短期投資、應收款項、存貨、長期投資等資產是否發生了減值進行檢查,如果這些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并計人當期費用。
考慮到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其他長期資產,在一般情況下發生減值的可能性較小,而且其減值損失的計量也相對比較困難,所以,該制度在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和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外,原則上不要求計提減值準備,但是如果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發生了重大減值,則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
六、關于凈資產的分類與列報
由于民間非營利組織一般既沒有所有權屬于出資者的投入資本,也沒有針對出資者的分配,所以,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來源基本上都為其所獲得的收入扣減相應的費用后的余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這種組織特征決定了它對于凈資產的分類與列報與有明顯不同。
既然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主要來自于收入減去費用后的余額,而在構成民間非營利組織收人來源的相關資產中,則又因其使用是否受到限制而在性質上有所不同。所以,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按照其資產的使用是否受到限制進行分類有助于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較為有用的信息,有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據以判斷在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中,有多少屬于其使用受到資產提供者等限制的,有多少屬于不受限制的,是民間非營利組織可以自由支配和使用的。
從國際上看,西方成熟市場國家一般也是采用這種分類。但是分類方式則略有不同。比如美國將凈資產分為三類:永久限定性凈資產、暫時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英國則將凈資產僅僅分為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兩類。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只將凈資產分為兩類,即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沒有對限定性凈資產再進一步區分永久限定性凈資產和暫時限定性凈資產的理由主要有三點:
一是在制度中很難對“永久限定性”和“暫時限定性”的概念進行嚴格界定,我國現行有關合同、協議等法規中,也沒有這些術語,所以,沒有法律上的嚴格界定可資。
二是在實際操作中,會計人員有時很難判斷凈資產的使用屬于永久限定性的,還是暫時限定性的,從而會導致實務中對于永久限定性凈資產和暫時限定性凈資產的分類帶有一定的主觀隨意性,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三是所謂永久限定實際上也是相對的,出資人等可能改變或撤消對資產的限定。
七、關于收入的確認原則
關于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的確認問題,從國際上來看,一般是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區分為交換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換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兩類。
所謂交換交易,是指按照等價交換原則所從事的交易,即當某一主體取得資產、獲得服務或者解除債務時,需要向交易對方支付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現金,或者提供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貨物、服務等的交易。如按照等價交換原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均屬于交換交易。
非交換交易是指除交換交易之外的交易,在非交換交易中,某一主體取得資產、獲得服務或者解除債務時,不必向交易對方支付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現金,或者提供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貨物、服務等,或者某一主體在對外提供貨物、服務等時,沒有收到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現金、貨物等。如接受捐贈、政府補助等,均屬于非交換交易。
無論從美國等國的會計準則,還是有關國際準則來看,對于因交換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均采用與企業相同交易一致的確認原則,如《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一收入》和我國的收入會計準則等。對于非交換交易(如捐贈、政府補助等),則一般按照交易的資源是否導致實體增加了資產或者減少了負債(即是否導致實體增加了凈資產)來確認收入。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借鑒了國際上的這一通行做法,在規范收入確認原則時,亦區分交換交易和非交換交易進行規范。對于交換交易形成的收入的確認原則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收入》相一致;對于非交換交易形成的收人,則應當在符合以下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1.與交易相關的含有經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的資源能夠流人民間非營利組織并為其所控制,或者相關的債務能夠得到解除;
2.交易能夠引起凈資產的增加;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八、關于費用的確認與列報
由于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核算基礎為權責發生制,而且業務活動表的主要功能是用以評價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經營績效,所以,該制度要求在對費用的會計核算中,應當嚴格區分業務活動成本和期間費用,將兩者分別列報。其中,業務活動成本,是指用于歸集民間非營利組織為了實現其業務活動目標、開展其項目活動或者提供服務所發生的費用。在民間非營利組織所從事的項目、業務或者服務種類比較多的情況下,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業務活動成本”項目下分別項目、服務或者業務大類進行核算和列報,以反映更加充分的成本信息,也有利于將成本信息與相關收入信息相比較,更好地考察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績效。
對于民間非營利組織發生的為了組織、管理其業務活動和為了籌集業務活動所需資金所發生的費用,該制度規定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分別計人管理費用和籌資費用,對于當期所發生的除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和籌資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也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單列“其他費用”項目進行核算和列報。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在制定過程中,充分吸收了我國企業會計改革的成果,并借鑒了相關國際慣例和財務會計的最新進展,引入了一些較新的會計理念和會計處理規定,比如區分捐贈和受托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區分交換交易與非交換交易規范收入確認原則、分別凈資產的限定性與非限定性進行列報等。這些會計規定,不僅對于規范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行為,而且對于豐富我國會計、完善我國會計標準建設均富有積極意義。
主要參考
西方非營利組織的概念是從美國的會計理論中借鑒過來的。按照美國會計理論界公認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明確提出的標準,凡是具備以下三個特征的,均應歸屬于非營利組織,并應遵循有關的會計規則:
(1)資財供應者提供的各種資源既不指望返還,也不期望取得經濟利益上的回報。
(2)對外提供服務或商品不以營利或獲取某種營利等價物作為目的。
(3)不存在可以出售、轉讓、贖買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資財明確的所有者利益。
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將事業單位會計定義為:以事業單位實際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反映和監督事業單位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的專業會計,是預算會計的一個組成部分。與西方非營利組織會計概念相比,我國的事業單位會計概念能直觀地體現會計管理和預算管理的聯系,簡潔明了,概念與內涵一致。《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僅僅適用于國有事業單位,對于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則適用于《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首先,西方非營利組織通常采用權責發生制。以西方會計界較為公認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第93號公告《非營利組織折舊的確認》要求,非營利組織的大部分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非營利組織收到資源提供者規定在將來期間方可使用的資源時,不能將其確認為收入,應確認為遞延收入。收到限定用途的資源時,不能馬上確認為收入,要等到這部分資源滿足其所附限制條件時才可確認為收入。
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核算可采用權責發生制。收付實現制具有簡便易行、可直觀反映預算執行情況、人工成本低等優點。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收付實現制的局限性也日益顯現。
其次,西方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比起企業會計準則和政府會計準則要簡單得多。西方對非營利組織會計報告卻比較重視。以美國為例,1993年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公布的第117號公告《非營利組織財務報表》,對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報告作了比較詳細的說明。其內容有:
(1)鼓勵非營利組織編制和公布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現金流量表。
(2)在資產負債表中對資產、負債和基金余額按照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暫時限定用途基金、未限定用途基金分類列示。
(3)收入支出表按照資產負債表中劃分的各類基金來報告與其相關的收入、費用、結余。
(4)現金流量表可以按直接法和間接法編制。
(5)鼓勵非營利組織對那些不要求進行會計確認的事項做出揭示等。
[關鍵詞]預算會計;不足;對策
[DOI]10.13939/ki.zgsc.2015.16.021
1 預算會計概況
1.1 預算會計的定義
一般而言,會計按照其核算和監督的對象以及其適應范圍進行劃分,可以將其分為企業會計(即營利性會計)和預算會計(即政府、事業單位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可見,所謂預算會計就是用于核算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非營利組織的預算資金流動過程和結果的一種會計體系。預算會計是以政府、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組織預算管理為中心,以促進社會經濟和事業的發展為目的。
1.2 預算會計的特點
與企業會計相比較,預算會計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預算會計具有非營利性;二是以政府、事業單位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監督為基礎,以預算收支為主要核算內容;三是專款專用;四是它的基礎是對收入或支出的確認與記錄。
1.3 預算會計的重要性
預算會計作為一種非營利性的預算會計體系,是為國家預算管理工作和國家系統、全面、完整地反映其預算及其執行情況、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服務的,為政府、事業和非營利性組織進行相關的政治的、經濟和社會的決策提供信息保障。
2我國現階段預算會計存在的不足
2.1 不能夠真實、全面地反映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組織的債權債務信息
近幾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發行了大量的國債,同時也從世界銀行和西方發達國家銀行等借入或者買入了許多外債。一般而言,這些債務都要求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清晰、明確地體現出來,但是,目前我國的預算會計只是以收入實現制為核算的基礎,財政支出報告中沒有明確表現出當期的利息支出和負擔數量金額,也沒有計算和表明出以后年度需要償還的利息數。我國當前的這種預算會計核算方式存在的缺陷,導致不能夠真實、全面地反映我國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組織的債權債務信息,這樣對于相關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組織監控自身的財政風險是十分不利的。
2.2 真實、準確反映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組織資金的收支和采購新業務欠缺
我國現階段實行財政集中支付制度,導致許多財政資金流向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比如現在我國的一些事業單位用于購買物資和發放工資的財政資金是由當地財政部門通過統一賬戶直接撥付給事業單位,這就導致各事業單位開展會計核算是十分不利的。又比如,在我國當前施行收付實現制的條件下,一些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組織只能夠在當地財政部門實際撥款后,按照撥款金額確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政支出,但是假如在年末采購一些必需的物資時,一些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者非營利性組織就很有可能存在一些款項還沒有付清情況,這時這些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者非營利性組織就形成資金結余,導致這種預算會計處理方式就沒有辦法準確、真實地反映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者非營利性組織的業務進展情況。
2.3 核算科目存在設置不完整性
總體上來說,近年來,我國很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者非營利性組織的預算會計核算科目有了很大程度的改進和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目前我國很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者非營利性組織進行會計核算的核算科目顯得單一,過于簡單,不能滿足自身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這就要求增設新的會計核算的核算科目;另一方面,我國目前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者非營利性組織目前仍然按以前的標準分類進行會計科目設置,這就導致很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者非營利性組織的資金流入和流出沒有得到合理、有效地預算控制。
2.4 預算制度不完善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市場化程度的不斷加快,雖然目前我國不斷對金融體制加以完善和改革,但是仍然存在預算制度不完善、存在制度空白等缺陷。比較起西方一些發達國家,我國的預算會計制度建設和發展速度是比較遲緩的,我國于1998年才出臺了針對事業單位試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規范、全面的預算會計基本準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預算會計的發展與規范。
3 解決現階段我國預算會計存在不足的對策
3.1 向權責發生制的核算方式轉變
由于當前我國運用的預算會計不能夠真實、全面地反映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組織的債權債務信息,在此,建議我國的預算會計逐漸向權責發生制的核算方式轉變,即收入只在提供服務時才確認,如果是接受服務則確認為當期費用,并將其列為負債反映,這種核算方式就可以真實地反映出真實的財務狀況。向權責發生制的核算方式轉變時,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相關的法規與制度,為權責發生制的實施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資產和負債都應該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核算,尤其是在負債方面,對所有可確認和可計量的負債項目都應該按照權責發生制正確、真實地反映出來。
3.2 重新構造預算會計核算體系
由于我國現階段實行財政集中支付制度,帶來的真實、準確反映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組織資金的收支和采購新業務欠缺等問題,建議我國預算會計體系的改革學習西方一些成功經驗做法的國家,比如可以將我國預算會計體系設置成為政府會計體系和非營利組織會計,其中政府會計包括財政總預算會計和行政單位會計。另外,政府預算會計也應該準確反映出政府相關部門的收入和支出,要準確、及時編制預算,并按照年度所有因素和相關收入支出來進行準確核算。
3.3 改革和完善預算會計科目
針對上面我國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者非營利性組織預算會計科目核算存在設計過于簡單、“一刀切”的問題,我國今后在預算會計科目的改革上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改革。第一,可以將核算一級科目改為按部門、單位或者非營利性組織來設置,從而有效體現出他們的維持性收入和支出,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設置二級、三級核算會計科目,從而準確、具體地反映出預算會計的核算實質。第二,在編制預算會計時,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組織應該盡可能地結合自身特點、性質和未來發展規劃,來對預算會計科目進行設置。
3.4 加強會計預算制度建設,加快建成一部規范、全面的預算會計基本準則
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預算會計基本準則,影響了我國預算會計的發展與規范,因此,從我國長遠發展來看,為了完善我國的會計法規體系,促進我國預算會計的發展與規范,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建議我國政府相關部門應該盡快制定預算會計基本準則,加快建成一部規范、全面的預算會計基本準則的進程,并且爭取盡快規范我國政府預算會計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