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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農業是中國農業發展的基本方向,人多地少、農戶經營規模小以及生產經營方式比較粗放的狀況是中國現代農業的嚴重制約因素。現代農業發展不得不把目光投諸于高效的管理上,尋求多樣的農業經營方式和科學的農業經營方式,以提高單位面積的農業生產量。
一、現代農業主要的經營模式
1、農科工貿現代一體化經營
農科工貿現代一體化經營是現代農業經營模式中的超高級形態,以產權和合約為紐帶,實現“農、科、工、貿”一體化,避免銜接環節過多而產生的效率低下的情況,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其通常是由涉農的“農、科、工、貿”集團聯合經營,以“強強聯手”的形式壟斷市場。
2、家庭業主經營型
家庭業主經營型主要包括家庭范圍內的生產經營、農戶承包小型的生產進行經營等幾種形態,是現代農業經營模式的初級形態。其將現代企業的經營制度運用于農業經營管理中,引入“法人”機制,以家庭成員業主為擬制法人,從而確保家庭生產團體間具有相對獨立的各種權利能力。該種經營模式靈活性、自主性比較大,但家庭成員必須要承擔一定的市場風險。
3、聯合協作經營型
聯合協作經營型是現代型農業經營模式由初級形態向中級形態的過渡形態,其協作方式主要有“公司加農戶”和“中介組織加農戶”2 種類型。協作雙方以契約、合約為合作紐帶,
如公司向農戶提供一定的生產資料、技術,或中介組織向農戶提供市場信息、銷售網絡等等,農戶則直接作用于土地。該種經營模式以優勢互補為前提,分工明確,各自獲得相應的比較收益。
4、股份合作經營型
股份合作經營型是現代農業經營制度的中級形態,被廣泛的運用于農村的農業經營中。其采用投資者(農戶)以入股的方式共同生產經營,除資金以外,土地、生產技術等生產要素也可以入股。該種經營模式真正地實現了農民當家作主,不僅能夠激發農民生產的積極性,而且還能夠廣泛地吸收外來技術和資本,提高生產效率。
5、現代股份公司經營型
現代股份公司經營型是現代農業經營模式的高級形態,具有現代企業組織的典型特征,如企業法人化、獨立經紀人地位等。該種經營模式更注重科學、高效的農業發展方式,以調
整農業結構、引進先進生產技術、培育新品種等手段來提高利潤。
二、現代農業經營模式創新
隨著耕地資源的不斷減少以及農村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已經成為近年來政府工作的重心。規模化經營、集約化經營、企業化經營是深化我國當今農業經營模式的主要目標。
1、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和扶持力度
現階段農業生產力水平低下,農民發展現代農業的意識薄弱,單純依靠農民現有力量是不可能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地方政府要加強對農業發展的宏觀調控,從宏觀層面把握現代農業的發展趨勢,制定農產品質量、價格等各項有利于現代農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加強農業區劃與規劃工作,當好現代農業發展的引導者、規劃者和組織者,并通過法律、經濟以及行政手段引導和督促農業生產者注意生態環境的保護等,為農業經營組織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農業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和大量投入,如政府可設立農業研發和項目開發基金,建立農業規模經營風險基金制度,對農業規模經營實行特產稅,發放低息貸款等,從財力與技術上給予支持,維護現代農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目前市場導向的多元化、競爭性的農村金融體系尚未建立起來,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配套的金融政策沒有跟上來,從事現代農業的農戶和涉農企業的多層次、多樣化的金融需求難以滿足。
2、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完善市場機制
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是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前提和基礎。增強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是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內容。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重要依托。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是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有效形式。大力發展農業生產業是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必然要求。完善多方共贏的利益聯結機制,強化龍頭企業與專合組織在經營模式創新實踐中的核心作用。鼓勵進行多種生產經營模式探索,為經營模式的創新實踐增添路徑。
3、加快農地流轉,積極發展農業規模化、專業化和服務社會化
引導農民自發聯合,將分散的土地集聚起來,由農業專業大戶帶領農戶經營,通過統一布局、統一種植、統一管理、統一銷售的形式將有限的資源進行整合,實現“1+1>2”的效果,達到共同致富的目的。鼓勵農民開展生產聯合,以入股的形式參與到合作生產中來,如向合作社提供一定的生產技術、有效的市場信息等,通過分紅利的方式分發農民的既得利益。規模化經營有利于農業走向規范化、標準化,不僅能夠增強對市場風險的抵御能力,還能夠形成優勢產業,帶動整個鄉鎮的發展。在確保不變的情況下,實現農業企業化,充分地挖掘其經濟效益。以完善市場機制為目標,建立準確、及時的市場信息傳遞機制,從而拓寬農產信息渠道,實現農業向高度商品化轉變。企業化的經營模式引進了現代企業制度,進而打破了以家庭為組織單位的經營模式,不僅能夠提高生產的效益,還可以有效地強化農民的市場意識、風險意識、科技意識。
4、強化科技推廣和人才培養
引進現代管理科學和農業科學技術手段,適當借鑒國外的耕作制度和經營理念,以尋求最有效的生產經營方式,如澳大利亞的輪耕套作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持土壤的肥力;美國高度發達的機械化農業等等。以技術為現代農業發展的支撐點,促進我國農業經營方式的轉型升級,實現農業生產工業化、市場化。國家要注重培養農業人才,鼓勵大學生下基層、下農村。要在農村積極開展農民培訓活動,提升農民的生產水平和素質,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結語
構建生態型、增收型農業已經成為現代農業的主要發展目標。從家庭業主經營模式到農業一體化經營模式,現代農業經營形態趨向專業化、規模化,逐漸走向成熟。農業技術參與到土地資源、勞動力以及資金的管理中,使得資源配置更加高效、合理、生產要素間的流動更加順暢。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土地流轉;農業規模經營;租佃制;模式
一、引言
當前,有部分學者認為,中國不需要依賴耕作上的“橫向一體化”(即大農場)及其規模經濟效益來實現農業的現代化經營,而是需要“縱向一體化”來整合生產、加工和銷售(黃宗智,2010)。但是,相當多數的學者都認為土地流轉和適度的規模經營是中國農業現代化的基本前提(光,2010)。本文采用的是后一種觀點。需要關心的問題是,土地由誰來流轉,流轉的形式是什么,流轉后由誰來經營,經營的項目是什么以及土地規模經營的效益如何。因此,本文研究的中心任務是以鳳陽縣為例子,考察目前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是如何實施的,那些做法獲得了成功,形成什么樣的模式,還存在著什么樣的問題,下一步的發展還需解決何種問題?
二、鳳陽縣土地流轉的現狀
鳳陽地處安徽省東北部、淮河中游南岸,江淮分水嶺地區,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發祥地,“小崗精神”的誕生地。國土面積1949.5平方公里,總體呈“兩山一水七分田”格局。轄15個鄉鎮和3個省級工業園區,198個行政村、25個農村社區,總人口78.2萬,其中農業人口65.66萬。全縣土地總面積292.02萬畝,其中農用地220.16萬畝,建設用地40.39萬畝,未利用地31.47萬畝。其中農用地占土地總面積的75.39%;在農用地中,耕地面積161萬畝,占農用地面積的73%,其中基本農田保護面積146萬畝。全縣承包耕地面積108萬畝,其中,有效灌溉面積86.92萬畝,旱澇保收面積64.74萬畝。改革開放后,和其他傳統農區一樣,鳳陽縣大批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或創業,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多為“386199”部隊,即婦女、老人和兒童留守在家維持著土地耕種,特別是由于農村土地分散、零亂,不少農戶因此逐步放松了對離家偏遠土地的經營管理,致使在少部分地方出現了土地廣種薄收現象,甚至開始出現土地拋荒等新的難題。為了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促進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鳳陽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鳳陽縣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獎補辦法》,鼓勵經營者通過土地流轉發展現代農業。《辦法》規定,對新受讓流轉土地50畝以上,且合同期限5年以上、已經營滿1年的經營者,每畝一次性給予100元的獎勵,特別是對糧食種植大戶予以重獎,對單季種植糧食作物100畝以上的農戶,給予0.5萬元獎勵,單季種植糧食作物500畝以上的農戶,給予1萬元獎勵。另外,對通過土地流轉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發展現代農業、特色農業的經營者,也按照相應標準予以獎補。二是金融產品支持。通過規范的土地流轉,增強了金融機構向土地經營者融資的信心,加大了對現代農業發展融資的力度。如:縣郵政儲蓄銀行在服務產品開發中,將金融服務農業經營大戶作為工作重點,通過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農業專業合作社等搭橋牽線,為一大批農業經營大戶提供了發展產業的信貸支持。
三、鳳陽縣土地流轉和農業規模經營的模式
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實際上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因為只有實行土地流轉,才能實現土地相對集中,擴大農業的規模經營。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關系可以做進一步的細分,一種土地流轉方式,可能意味著規模經營的項目、主體和效益的不同,因此而形成不同的模式。目前,鳳陽縣在土地流轉以及規模經營上主要形成了以下幾種模式:
1、農戶間自發流轉,形成規模經營的傳統農業項目大戶
隨著大批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或創業,一些家庭從事農業生產的機會成本上升,產生了流轉的意愿。一部分惜土地、知市場、善經營、懂技術的農村能人,就抓住這一機會,以流轉的方式將這些土地集中經營,發展規模生產。一般這種流轉方式都是自發形成的,由流出方和流入方口頭約定,即使有流轉協議的,也是條款不齊全,權利義務不明確,當事人大多私下協商,不到發包方進行備案,只有少數的流轉合同是規范和完整的。一般是流出農戶出租土地給流入農戶,每年都會獲得租金(也有沒有租金的,比如幫親戚代耕代種)。土地流轉的期限一般比較短,單次流轉的規模小、總的流轉范圍大。流轉后形成的經營大戶主要經營傳統的農業項目。經營大戶在經營時,主要采用的技術是用于替代勞動的機械技術。糧食直補和農資補貼由原土地承包戶領取,流轉補貼則歸經營大戶所有。一般來說,這種規模經營傳統農業項目,特別是種植糧食作物的方式并沒有顯著的提高生產效率,比如糧食的單產并沒有顯著提升。經營大戶主要是以量取勝,靠多耕種土地來取得更多的收益。目前,鳳陽縣50畝以上規模種植大戶達399戶,畜牧規模化養殖大戶達371個。大廟鎮高陳村農民周慶發,將村民不想耕種的120畝遠離村莊土地統一流轉到自己手中進行規模種植。總鋪鎮小王村種糧大戶尤國友,流轉了小尤村民組等3個村莊的土地統一經營,面積達1400畝。
2、政府介入土地流轉,由公司(合作社)來經營新型農產品
在這種模式中,政府在土地流轉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公司(合作社)除了少數是和一家一戶簽訂流轉合同外,大多數是由村集體組織在中間扮演重要角色,有的村組織提供土地信息平臺,作為農戶和公司(合作社)之間的橋梁,收取一點的中介費用,更多的村組織以行政力量,加上說服示范,先將承包給農戶的土地集中起來,再由公司(合作社)與村組織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把土地租給公司(合作社)使用。公司(合作社)一般將地租先交給村集體組織,村里再將一部分地租發放給各個承包農戶,村組織自身還留部分作為公共使用。這些土地流轉合同期限一般比較長,單次流轉的土地規模大、合同形式規范、完整。公司(合作社)流轉到土地后,規模經營具有高附加價值的新型農產品。這種規模經營方式專業化程度高、科技含量高和市場化程度高,是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目前,這種發展模式已經在鳳陽縣有了一定的發展。金小崗農林科技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流轉土地1200畝土地用于美國大櫻桃、藍莓種植;安徽富禾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總鋪鎮流轉土地1000畝,建立了安徽省最大的藍莓育苗和生產基地;鳳陽縣官塘鎮輝源農業專業合作社在官塘鎮流轉土地1400余畝,發展萬壽菊規模生產;府城鎮大王府蔬菜合作社流轉土地300畝,連片發展冬暖式大棚蔬菜;大廟鎮東陵村合作社流轉土地800畝,發展無公害蔬菜與苗木花卉生產;小溪河鎮黃張合作社流轉土地300畝種植黃桃、葛根、藍莓;武店鎮新科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流轉土地700余畝用于中藥材規模種植。其中,以在小崗村的“金小崗”農林科技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最為典型。鳳陽金小崗農林科技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項目由山東泰安市圣田農林科技開發有限公司2012年5月在小崗投資興建。金小崗公司是從鎮政府租賃的土地,公司不直接對接農戶,支付農民土地的租賃費用為每畝一年700斤二級粳稻,按照國家糧食收購保護價折算的資金,并隨著國家保護價的調整而調整。農民在土地流轉之后,還可到公司來打工,一天工錢有60元到100元不等。目前,公司已流轉土地2300畝。公司流轉土地后以有機大櫻桃、藍莓和櫻花三大產品為主導,綠化苗木和旅游、生產、觀光相結合的生產新模式,計劃總投資2.5億元,用3年時間在小崗村建設1萬余畝現代組培中心、美國大櫻桃、藍莓、櫻花苗木及農業科研基地。
四、對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不同模式的分析
不同的農業經營主體選擇不同的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模式主要是因為其面臨成本和收益結構的不同。一般的農民對傳統農業生產、加工和銷售更為熟悉,特別是糧食作物。而對新型的農業產品并不熟悉,新的農業生產技術、新的加工方法和新的銷售渠道,這就是說農民對新農業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存在著巨大的信息費用。一般的家庭農場在傳統的農業產品領域中才具有比較優勢。但是,傳統的農業產品的經濟效益并不高,特別是糧食作物,往往會出現增產不增收的情況。主要的原因在于傳統農產品有兩個基本的特性:一是收入彈性低;二是價格彈性低。也就是說,當收入增加時,對這些農產品的增加并不多;而當這些農產品供給增加時,價格卻下降很多。所以,從事傳統的農業生產的家庭農場,若是想擴大經營,一般就會考慮費用比較低的土地流轉方法來實現規模經營。但是,土地是否要流出的決策不是由單個農民做出的,而是一個家庭決策的結果。一般來說,年輕的勞動力在外務工,收入要比從事農業生產的收入要高得多,他們也更加熟悉和留戀城市生活,因此,他們從事農業生產的機會成本更高,流轉土地的意愿更強。傳統農產品的低收益決定了家庭農場一般會采用土地流轉費用最低的流轉方式。這就是為什么家庭農場擴大規模經營往往采用的是自發流轉的形式。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親戚間的代耕代種。親戚間的代耕代種不會改變原來經營的項目,土地流轉的規模也不大,除了采用一些替代勞動的機械技術以外,生產經營方式基本上是粗放的,以量取勝。而公司(合作社)一般來說資金雄厚、技術先進,在新的農產品生產上更具有優勢,所以公司(合作社)一般會選擇生產具有高附加值的農業產品。這些高附加值的農業產品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高附加值的經濟作物;二是作為工業原料的農業產品。作為工業原料的農業產品由于工業的用途能夠很好的擺脫增產不增收的困境。而這些經濟作物具有季節性影響較弱、現代科技較為可控、附加價值較高等特點,既能夠實現工廠化的生產,需求彈性又較高,從而也能有效的解決增產不增收的問題,帶來比較高的收益。
五、“小地主、大佃農”是實現規模經營的一條可取路徑
一、成長經濟、規模經濟和適度規模經營
下面對成長經濟與規模經濟、適度規模經濟與規模經濟的概念和含義作一說明。
(一)成長經濟與規模經濟
所謂“成長經濟”,簡單而言,可以認為是不同于“規模經濟”的一種經濟,即是由于其成長導致的原來沒有利用好的資源更好地被利用的一種“經濟性”成長理論認為,生產過程的“輸入”并不是資源本身,而是“資源產生的服務”。西方農業生產經濟學從微觀經濟研究出發,把農業資源稱作“農業生產資源”,認為一切農產品都是由各種生產資源耦合而成的。并把資源分為土地、勞動、資本和管理。因而農業企業或以家庭為主體的農業經營單位也不例外。
規模經濟,是指長期平均總成本隨產量增加而減少的特性,即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收益,是一種有效且均衡的經濟狀態。規模限制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在完全競爭市場中的市場經營主體模型中,限制被假定為隨著單個產品的額外數量被生產出來后。生產單個產品的成本上升,一般認為是由管理局限(規模太大導致管理成本越大)帶來的;二是在壟斷競爭市場中的市場經營主體模型中,這一限制會通過收入隨著更多產品的出售降低而只能得到部分實現,一般認為是由市場局限(導致銷售收入降低)帶來的;三是除了以上兩種情況,由于不確定性前景(由于搜尋信息的成本和彌補風險的需要)給規模帶來的限制。對于我國農業而言,主要是第三種情形造成的。
成長經濟不同于規模經濟。成長經濟是一種內部經濟,“成長僅為在給定條件下的規模的調整規模只是成長過程中的副產品,沒有‘最適宜’的。”
無論在什么時候成長經濟的獲得都是一個過程,是過程均衡;規模經濟是一種狀態,是結果均衡,是成長經濟的副產品。這一過程使內部不斷涌現出未經使用過的生產或使原有資源的生產得到充分利用。成長經濟可以是規模經濟,也可以不是規模經濟,成長經濟可以存在于任何規模的生產經營主體--企業或農戶中。因而存在一個悖論:成長經濟與最有效地利用社會的資源是一致的。但過去成長的結果--任何時候所達到的規模--可能并不具有相應的優勢。
(二)適度規模經營與規模經濟
一般來說,經濟活動中之所以要求規模經濟主要有兩種原因:一是分工協作。當產量足夠大時,人們可以采用專門化設備與工具來提高效率,可以更好地在勞動者中實行分工,從而有利于改善勞動熟練程度與積累經驗。這實際上是對原有資源內部重新配置以達到對資源的生產的充分利用。二是生產過程中使用了不可分投入。不可分的投入品有一定的最大生產能力,這是一種“最小公倍數”理論的應用,即如果充分利用不可分性的生產資源,經營單位的最低產量應是最小單位中達到最大產出的最小公倍數。在不可分投入品生產能力利用不足的情況下,擴大生產規模可能產生規模經濟,以實現要素的均衡。實際上對于不同的經濟活動來說,最佳規模是不同的。所謂適度規模經營也不一定是規模經濟,伴隨適度規模經營的應該是成長經濟而不是規模經濟。成長是一個過程,因而規模應該是“適應性”的。適度規模經營首先應該是成長經濟,通過成長經濟達到規模經濟。
二、農業經濟成長:基于資源貢獻的分析
我國農業成長經濟可以看成是在穩定的基本經營制度和已有的土地規模下,由于農業投入(主要是資金和科技)的增加,使農業內部資源使用效率(土地生產率、勞動生產率等)提高,從而使農業經濟增長或農戶收入增加而導致的經濟性。這些“經濟性”包括許多農業資源生產的“免費”的利用:土地撂荒減少、土地生產率提高、農業人力資本提高、農戶儲蓄轉化為生產性投資增加、農業資源重新配置和農業投資方向的改變等。在我國農業人均耕地少,農村勞動力富余且勞動力(數量的增減)對農業增長幾乎沒有影響的情況下,現階段影響我國農業經濟成長的主要是土地、資金投入和科技進步。
(一)土地制度與農業成長
關于土地制度對農村經濟發展乃至農民收入的影響,多年來是一個學術界比較關注的問題。在所發表的文獻中,大體有兩種對立的意見,一種認為目前的土地制度與其他各種可能采用的改革方案(例如耕地私有制或永佃制)比較,對于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不會有顯著差別。另一種觀點認為目前的農地制度有缺陷,非改革不能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舒爾茨指出,“在解釋農業生產的增長量和增長率的差別時。土地的差別是最不重要的,物質資本的質的差別是相當重要的,而農民的能力的差別是最重要的。”這里所指的土地差別主要是土地質量的差別。但也包括土地制度的差別。這一點與林毅夫的研究結論相仿,“家庭農場是發展中國家農業增長的更為適當的制度,我國的未來改革應該加強剛剛建立起來的農戶制度的地位。”但根據《中國農村經濟形式分析與預測》,2003~2006年,我國農業耕地對農業經濟增長的貢獻分別為-3.34%、-1.2%、-0.5%、-0.4%,貢獻率逐年提高,主要是政府的耕地保護政策,農村撂荒地的減少使然,但要注意的是一直處于一種負貢獻狀態,這固然與耕地面積的減少(比如退耕還林、建設用地增加)有關,也可能與土地規模過小或者說與有關。因而現行的地權制度對農業經濟成長有不利趨向,適度規模確實是當前農村土地制度研究中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應當創造一個維持農戶適度經營規模的經濟環境,防止農業經營規模小型化傾向。
(二)資金投入與農業經濟成長
據《中國農村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2003~2006年農業資金投入對農業產值增長的貢獻分別為5.0%、6.5%、5.7%、2.6%。農業資金投入對農業產出的增長影響很大,這主要是財政投入或惠農支出增加,刺激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農業要素投入增加使然。但2006年出現大幅度的回落,說明農戶儲蓄轉化為生產性投資有減少的傾向,也說明財政投入方向和結構需要調整,應主要提供有利的可得的廉價的新的生產要素。舒爾茨認為把農業改造為一個比較廉價的經濟增長源泉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依靠政權的命令方式,還有一種方式主要以經濟刺激為基礎的市場方式,但“如果市場方式為了增加可供農民使用的資本量而僅僅局限于減少資本市場的不完全性的方法和措施,那么,它就不會成功最重要的是投資于農民使用時有利可圖的新農業要素的供給。”一旦提供了有利的新農業要素,農民很容易從內部儲蓄獲得所需要的大部分資本。
(三)科技進步與農業經濟成長
“適用于一個貧窮社會的現代農業要素首先應該依靠現有的科學與技術知識來進行‘生產’。”根據《中國農村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2003~2006年農業生產效率對農業經濟增長的貢獻分別為:1.74%,2.4%,3.8%,3.4%,整體來看呈上升趨勢。農業科技進步的貢獻率“九五”期間為45.2%,2007年已達48%,預計2020年達63%。“‘技術變化’這一概念在實質上至少是一種生產要素增加、減少或改變的結果。”舊技術進步等同于全要素生產率,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實際上是一種增長余值,它表明如果扣除農業資金和耕地貢獻,農業經濟是否還有一個額外的增長率。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在我國農戶耕地供給固定(穩定,規模既定)甚至減少(撂荒、建設用地擠占)且其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為負、農業勞動力大量富余且其增減對農業增長幾乎沒有影響的情況下,由于農業資金投入和技術進步對農業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正,尤其技術進步的貢獻呈絕對上升趨勢,說明現行的土地帶制度和土地規模對農業發展盡管有不利趨向,但阻礙作用不大。正是由于農業內部資源對生產貢獻的不平衡驅動,農業經濟成長仍有很大的空間,農戶經濟是成長經濟。只要有效供給農業科技,農業資源中未使用的生產就會被有效利用,而這種利用一定程度上具有“免費”的性質,有其“經濟性”。
三、提高農業科技有效供給的具體措施
在穩定的農地制度、土地的生存和保障功能地位沒有根本性變化,以及農業投入尤其是農業科技投入具有正的而且較大的貢獻下,應該承認農業實際上是一種成長經濟,地權流轉“欲速不達”。黨的十七大提出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2008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根據農業生產需要進一步明確農業科技進步的主攻方向,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積極探索農業科技成果進村入戶的有效機制和辦法,大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也就是說,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農業科技供給不能唯“高新”是用,必須從我國農業生產的初級資源--耕地和勞動力的現狀以及農業生產急需和經營單位需求能力實際出發,探索農業科技成果進村入戶的有效機制和辦法,即找到并獲得在生態上適應、經濟上可行與資源稟賦相一致的農業技術及與之相適應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和辦法,有效供給可得性、適用性、實用性和便利性技術,促進農業經濟成長。當農戶發現科技投入的成本高于規模擴張的成本,或增加科技投入帶來的收益低于規模擴張帶來的收益時,農戶愿意以有利有償的原則自發加快地權流轉,達到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經濟進一步成長,如此循環而已。
(一)從我國農業人多地少、小規模經營的基本國情出發,大力供給可分性農業生產技術
一國的土地和勞動力的比例,對該國農業技術變革的實際模式,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人口的增長,以及經濟增長和收入增加帶來了糧食間接需求的持續擴張。盡管目前糧食供需基本平衡,但很難避免長期短缺的趨勢。為確保糧食安全,我國必須大力供給農業可分性技術,促進農戶經濟成長。
農業生產技術的可分性是指技術可以分散的小規模的使用。可分性農業技術包括農業生物、化學技術和部分小型機械技術以及大型農業機械。生化技術主要是替代土地、彌補土地不足的缺陷,促進農作物生長、提高單產和總產。但兩者又有一定的區別,利用生物技術不僅能增加農作物產量,更重要的是無污染農業。化學技術可能造成生態破壞,要注意有效利用。而小型機械技術,主要是替代勞動,它符合下“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模式,因其小。對農戶而言是一種可得性而且是便利性工具。當然對一些大農場,應實行機械化大農業,發揮不可分性技術生產的規模效應。
(二)從我國推進城市化的實際出發,大力供給市場園藝農業生產技術,促進農業多樣化、專業化經營
市場園藝農業是為城市提供蔬菜、水果等商業性的農業。有時也稱為商品園藝業。這種農業的興起和發展與城鎮化的速度加快有關,一般在一些大城市的周圍發展起來,為市民提供必需的食物。從事商品園藝業的農民實行的是專業化、集約化生產蔬菜、水果、葡萄等,但不飼養牲畜。
一般來說園藝農業是一種勞動密集型農業,由于我國正在推進城鎮化進程,城市需求增加,失地農民增多,就業形勢較為嚴峻:而且這種市場園藝農業可以是一種簡易的設施園藝農業,如農業地膜、大棚種植、防雨棚栽培等,技術成本不高,操作簡單,比較適合我國國情,能促進農業經濟成長。當然在有條件的地方也要研究和發展高級設施園藝農業,比如無水、無土栽培等。
(三)從我國農業生產的比較優勢出發,改造傳統生產技術供給現代科學管理,變比較優勢為強勢
我國農業生產的比較優勢,就是適合勞動密集型生產而不適合機械化生產的農產品。這些產品的生產一般具有我國區域優勢,或是具有傳統生產優勢,具有很強的國際競爭力。比如在蠶桑繭、烤煙、蘋果、甜菜等勞動密集型的經濟作物和牛奶、淡水魚等勞動密集型的水畜產品生產上都存在著優勢,這些產品的國內資源成本系數大多低于0.85,表明我國通過生產上述產品每創造1美元的外匯收入所消耗的國內資源成本均低于85美分。尤其是對于勞動密集使用并且勞動無法由機械替代的果蔬和水畜產品,它們生產的國內資源成本系數大多低于0.7,比較優勢顯著。
但由于缺乏對傳統生產技術的改造和疏于科學管理,加上國際貿易歧視性壁壘,這一優勢難以保持。必須加大對農民投資。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提高其傳統經營經驗與現代科學技術的協整能力,大力發展綠色農業,變優勢為強勢,促進農業經濟成長。
(四)以政府公共供給為主。以農戶需求為龍頭,以農業科技中介機構為中試和推廣環節,提高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率
我國的農業生產主要是以家庭為基本生產單位。全國有2.3億多農戶,每戶平均規模不到0.533公頃。此外,雖然我國也有一些大型農場,但多為國營農場,農業企業才剛剛起步。由于主要農業生產單位(農戶)規模小,農業生產技術又具有較強的相似性和公共性,而且農業與國家的食物安全緊密相關,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市場價格的波動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社會穩定,因而農業科技應以政府公共提供為主。同時應大力發展民營科技企業,有學者研究認為農業科研投入的回報率大大高于商業銀行的收益率。
農戶抗風險能力低,農戶的科技“試錯”的代價大,因而農業科技的研發必須以農戶需求為龍頭,提供可得性、適用性、實用性技術。創新科技供給機制,積極探索農業科技成果進村入戶的有效機制和辦法,實現潛在生產力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比如科技入股,建立風險共擔和利潤共享機制,同時要大力建設農業科技推廣中介機構和應用示范基地,如農業科技示范園,增強技術的示范性,提高農戶應用新技術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經濟成長。
(五)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積極推廣節能環保型農業生產技術,實現技術的經濟效率和生態效率的雙提高
我國長期以來,由于受溫飽問題的影響,加上農戶分散經營和集體經營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戶追求技術使用的經濟效率而忽視技術使用的生態功能,農業發展可持續能力差,
為了迅速脫貧致富,我國農業幾乎丟掉了原先精耕細作和施用有機肥的傳統,種植和養畜分開,大量使用化肥。向土地投放的廄肥和草料大為減少,土地不再精耕細作,土壤的腐殖質受到破壞:廣泛使用農藥和除草劑等化學制劑,農業生態平衡受到破壞:農業灌溉設施“只用不建、只建不養”,傳統的漫灌使水資源浪費較為嚴重。因此,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應該“開發和推廣節約、替代、循環利用的先進適用技術,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護土地和水資源,建設科學合理的能源資源利用體系,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促進農業經濟成長。但一定要注意是“適用”的技術,比如沼氣的應用和推廣,而不是發達國家所謂的“精準農業生產技術”。當然,“3S”(GIS、GPS和RS)技術,應該是未來我國農業要學習和應用的技術。
四、選擇性供給農業科技與適度規模經營
有效供給農業科學技術,其目的是在現有農業生產資源狀態下,充分發揮資源未盡的“生產”,促進農業經濟或農戶經濟的成長。隨著農業經濟成長,必然受到諸如農業經營管理能力低、資源耦合性差以及技術規模效益差等的影響,成長空間縮小,因而生產性資源重新整合尤其是地權流轉不可避免。當前,為加快地權自愿有償流轉,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必須選擇性供給農業科技:一要增加不可分性農業技術供給,二要加大對農民投資。
(一)選擇性供給農業生產技術尤其是增加不可分性技術投入,發揮規模效益,實現更大的“利差”誘導地權流轉
農業科技投入品的可分性和不可分性對農業經營規模的要求是不同的。農業科技投入從這個角度可分解為兩類:第一類為機械動力性質的資本投入品,如各類農用機械,其實質作用在于替代勞動。第二類資本投入品屬于農業生化性質,如化肥農藥、良種和農用薄膜等,其實質作用在于替代土地。農業生化類科技產品投入都具有良好的可分性,可以分散和小規模利用,但機械類科技投入具有一定的不可分性,對生產規模有直接的要求。當然要注意假不可分性,比如以發展小型機械或出租機械服務的情況下,機械類資本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可分的。
對于能適合大型機械化耕作、經濟發展水平較好的區域,要加強政策引導,加快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集中,規模增大,就可以獲得不可分性科技產品的規模效益,降低因小規模經營而產生的成本,使凈收益大于參與土地集中的農戶單獨生產的收益之和,并且使參與地權流動的農戶能分得一份“剩余”,農業就會走上適度規模經營的道路。對于能適合農業機械化耕作但經濟水平不高的區域,要大力發展農機合作組織,扶持發展農機大戶,組織農機跨區作業,探索小規模分散經營與農業機械大規模集中作業矛盾的解決機制,比如,以聯合收割機跨區域收割為代表的農機跨區作業為解決這個難題找到了一條重要的途徑。通過跨區作業,在生產方式上實現了規模化經營。最終將產生示范效應,誘使地權向農業機械等不可分性技術的所有者轉移,實現適度規模經營。
(二)加大對農民投資,提高其傳統經營經驗和現代科技的協整能力,培育新型農民,通過農民的“自我篩選”,實現適度規模經營
現代農業是農業發展的一個新階段,是用現代科學技術武裝的,用現代工業提供的物質手段裝備的,以現代經營理念和組織方式經營的,高生產效率和效益的規模化、集約化、市場化和社會化農業。現代農業的基本要點: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現代產業體系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形式推進農業,用現展理念引領農業,用培養新型農民發展農業。首先,現代農業是集約化的農業,要求生產要素聚集,相應的管理要素也更加復雜,一家一戶精耕細作的小農生產方式已經無法適應這種需要,必須搞規模經營。其次,現代農業還是標準化農業,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安全追溯體系的建立都要求一定的規模,一家一戶很難做,成本很高,根本做不下去。
二、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家庭經營是最基本經營形式
從世界范圍看,家庭經營仍是最普遍的農業經營形式。無論是以大中規模農場為主體的歐美國家,還是以小規模農戶為主體的東亞國家和地區,都呈現出以家庭農場為主體,多種規模經營形式共同發展的特點。符合世界農業發展的一般規律,我國農業經營也將呈現出規模農戶與傳統承包農戶長期并存的態勢。“我國家庭經營蘊藏著巨大的潛力,不存在生產力水平提高以后改變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的問題,家庭經營現在是、將來也是我國農業最基本的經營形式。”農業規模經營,其實質不是對家庭經營的否定,而是通過改善家庭經營的資源配置及其外部環境,實現生產環節的專業化、社會化。現階段,我國不可能短時間內實現所有農戶的土地規模擴張,只可能是部分具有經營能力的農戶實現土地的規模經營,而多數農戶仍是小規模經營。
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要高度關注農民的利益保護
一方面,不能用簡單的行政干預手段來推進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從根本上看,土地流轉是路徑而不是目的。推進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的過程不能演變成為其他利益主體對農民土地權益的剝奪過程,更不能成為大規模的農民被動擠出過程;另一方面,應更加重視保護農民的主體地位,更多支持通過保底分紅等方式流轉土地的新探索,更穩定持久地保障農民的土地收益權。
四、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不是越大越好 重在適度
農業的生產特點和資源條件決定了經營規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必需適度。農業經營規模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還必須與農業經營組織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相適應。之所以強調“適度”,就是為了避免出現土地規模的盲目擴張。適度規模經營的核心在于經營者的收益均等,即保障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收入可以與從事二、三產業的收入相當。為此我們要合理確定土地經營規模。現階段,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于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應當給予重點扶持。
五、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要充分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
首先,有序流轉土地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前提是農民想流轉。土地承載了農民太多的希望和辛勞,是衣食來源,也是精神寄托,是生產方式,也是生活方式。想讓農民流轉,就得讓他們知道流轉的好處在哪里。
其次、有序流轉土地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支撐是農民敢流轉。自從2011年開始至今,全國已在1611個縣(市、區)、15.3萬個村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這項工作真正讓農民吃上了“定心丸”。土地集體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是引導土地有序流轉的重要基礎,而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則是農戶土地承包權益的保證,也是調處承包糾紛、開展抵押擔保、落實征地補償的重要依據。
六、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實現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的現實保障
首先,由于規模經營,生產要素集聚,便于采用先進技術和優良品種,提高勞動生產率,使得從事第一產業的農民收入增加。其次,規模經營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包括直接生產成本和間接生產成本,減少了農民的生產支出。而那些將自己承包地流轉出去的農民既可獲得土地租金又可以在土地流入方務工獲得工資性收入。第三,規模經營的推進為大量剩余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提供了條件,有利于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第四,規模經營還促進了農業勞動者素質的提高。規模經營是生產要素集中后的綜合管理,要求從業者有更高的農業生產技藝、更高的管理水平,一批農業勞動者將在規模化的現代農業發展過程中成長起來。
(一)轉變我國農業發展方式必須要堅持依法治農
對于我國而言,農業生產長期呈現一種開放式的循環特征,突出表現就是收入高、產出高、代價高,這使得我國農村的生態環境遭到了嚴重破壞,也使得水土資源的開發過度。想要解決這些問題,不能只依靠市場的自我調節機制,也不能靠政府的宏觀調控,必須要運用多種綜合手段,而最根本就是要依靠法律手段。因此,只有正確、及時地利用法律手段對農業適度規模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規范的引導和調整,才能保障和促進資源的高效利用,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促進循環農業的發展,最終提高我國農業發展的綜合效益。
(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要堅持依法治農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方略的提出并載入憲法,是黨的領導方式和治理國家方式的重大發展。堅持依法治農是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當前,我國正在加快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各種新舊矛盾、困難交織出現,各種農業違法行為時有發生,農業生態環境惡化,農業經濟發展長效機制尚未建立等。近年來的實踐告訴我們,這些問題的解決,僅靠行政管理手段不行,單靠市場自我調節也不行,必須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最重要、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法制。對于農業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復雜的社會關系,必須及時運用法律手段加以調整、引導和規范,才能保障農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三)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必須要有法律基礎做保障
適度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只是一味地追求經營規模,更重要的是要把握好經營的“度”。規模經營如果缺乏必要的經濟、社會、技術條件做基礎,必然會降低效率,也無法實現規模經濟的目的,并且有可能使得農業生產的成本過高。適度規模經營不是粗放式經營而是集約化、高效化的經營方式,如何實現有效率、有效益的最佳配置模式,除了從經濟、政策角度的考量,還需考慮到法制層面的約束。在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部門表現出了較強的規模偏好。具體表現在,一是以行政的手段推動土地向規模經營農戶集中,人為地規定年度土地流轉目標或規模經營農場發展目標,并較強烈地追求大規模,在個別地方已經出現上千公頃的經營規模,盡管是極少的個案,但從中可見政府的價值偏好和可能出現的趨勢,以及其中可能蘊藏的風險。因此,如何運用法制手段對“過度追求規模”而可能導致的風險結果,也是我們應當研究和考慮的層面。
二、堅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法制原則
(一)公平原則
增收增效,提高生活水平是我們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目的。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急需我們解決農村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尤其土地流轉的法制化規范從另一個方面意味著每一個社會公民都有權利享受社會發展成果,及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項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也有承擔責任的義務。我國目前正在建設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法治社會,這就要求我們努力實現農村公民和城鎮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強調公平分享的準則。但是,在一些地方行政力量干預土地流轉的案例時有發生。在面對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時,一些基層政府以服從集體利益、服從大局意識為理由,強制推行不公平的統一標準,對一些土地流轉大戶吃拿卡要,設置生產資料等方面的高門檻,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破壞了正常的生產秩序,阻礙了我國全面建設和諧社會小康社會的進程。目前,國家正在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這種推進不僅是農村發展面貌上的推進,更是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制度完善、法治制度健全的推進。其中,最根本最牽扯到農民利益的就是土地規模經營中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規范化,使之適應現代農業的發展,實現城鄉公民在法律上享受到同樣的協調與平衡。
(二)政府干預原則
目前,土地規模化經營過程中經常可以看到政府的影子。從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來看,政府干預無論在宏觀和微觀情況下都有實施。但是,對于農村市場來說,政府干預是一把雙刃劍,適度的有效的干預可以促進農業現代化,無序的惡意的干預將嚴重損害農民的積極性,阻礙農業現代化進程。因此,政府干預必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農村市場需要良好的外部環境,土地規模化經營應該有市場來引導,土地的流轉應該有明確的法律規范,以法治為前提。政府對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引導也應該依法引導,減少甚至避免隨意性、非法性的政府干預。事實上,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政府應該發揚經濟民主的原則,只對農村市場溢出效應和失敗現象加以管控,宣揚土地流轉法治,實現公益性和共益性的統合。
(三)因地制宜原則
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有著不同的發展階段、土地資源稟賦,土地本身也有種類不同的品種和經營性質,這就要求我們各個地方對該地區的土地流轉要因地制宜,制定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法規制度。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國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實行,土地使用權被細分到每個農戶,我國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就必須進行土地流轉。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我國對土地流轉缺少相應的法律保障。因此,制定與各地相適應的法律法規,規范土地流轉過程中相關各方的行為,并提出土地流轉的標準,是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必由之路。
三、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法制對策
(一)完善農業科技創新與教育發展的法律制度
近期《科技技術進步法》和《農業技術推廣法》等法律的頒布奠定了我國在農業科學技術創新與發展方面的法律體系。但是,其可操作性還需要進一步考量,細節性的動作還需要制定,還有一些區域適應性需要解決。從國際上看,我國應該仿效農業生產大國,盡快制定實行《推進農業科學技術進步法》,在我國農業科技創新方面突出政府的引導作用,強調農業企業在科技創新方面的主體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尤其銀行機構對創新性農業生產企業的信貸傾斜,引導廣大社會團體關注支持農業科技創新,農業生產方式的創新,鼓勵廣大大中專學生回流農村做新型農民,多渠道、多層次、多角度的支持農業科研體制創新、科學技術創新,通過創立扶持基金、打造低息信貸,大幅度增加在科技創新、教育方面的經費,形成一個相對完善的長效機制。在人才和教育方面,我國應同時加強理論性的科研教育和操作性的職業教育,以及復合型人才,推進農業科學技術更快地轉化成生產力,經受自然環境和市場的考驗。在實際操作中,我國形成了省市兩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信貸、物流、科技、基礎設施等方面均給予了支持措施,加快了農村合作經濟、農業產業化組織的發展步伐。一些農業大專院校和職業院校也培養了大批新型農民和農業產業化的一線工作者。這一切的成果要繼續發散生命力就需要加強立法,使農業產業化、土地適度規模化經營等有法可依、依法發展。
(二)進一步加強農業社會服務的法律制度
我國于20世紀90年代初就頒布了《關于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但是,由于長期的二元體制,我國農村在公共服務提供還很薄弱,尤其我國實行的是,分田到戶、分田到人,在農業社會化服務方面受眾較為分散,公共服務的普及程度不高,水平也存在千差萬別,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還不健全,運轉還不順暢,與世界先進水平還有很大差距。具體而言,我國亟需建立國家層面的產品流通制度,使各個形態的農業組織所生產的產品能夠走得出去,所需要的生產物資和原料能夠進得來,建立服務于現代農業的物流企業、電子商務企業,適應我國不斷深化的適度規模化經營趨勢。引導物流市場的多元化、開放性,培育各層次的市場主體,服務不同層次農業組織,構建開放、有序、競爭的農業產品流通體系。打破城市市場對農業產品流通的準入門檻,開通農產品進城的綠色通道,堅決打擊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共同培育成本低廉、門檻較低、質量較高、運作有效的流動運營網絡。
(三)重視推行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
長期以來,固定的傳統農業生產模式是我國農業生產的常態,只追求農業經濟的發展速度,忽略了農業發展過程中的資源有序開發和環境保護,導致我國土地沙漠化日益嚴重、水土流失大幅度增加,從而土壤結構破壞,肥力日益低下。在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施過程中,要注意農業規模化組織對環境和土地的保護,做到可持續發展,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綠色農業。
關鍵詞:農業循環經濟;農業營銷模式;中原地區
中圖分類號:F30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0439-8114(2014)10-2478-04
The Multi-layer Agriculture Marketing Development Pattern of Circular Economy Framework――Based on Central Plains
CHEN Xiang
(Huanghuai University,Zhumadian 463000,Henan,China)
Abstact:Central plains are the main agricultural areas, and agricultural marketing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he regional agricultural economy.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agricultural circular economy index system of the central plains,the author located the regional agricultural recycling economy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and focus,considering the regional agricultural recycling economy development barriers and pitfalls as well, and designed its core framework with two key innovations for the central plains agricultural marketing.
Key words:agricultural circular economy; agricultural marketing model; central plains
中原地區是中國重要的農業主產區,同時也是人口密集區域,因人均資源占有量少而嚴重制約著區內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原地區傳統農業發展模式時間較長,在此基礎上也衍生了應對傳統農業發展模式的農業營銷方式,但隨著生態破壞愈演愈烈,資源環境更加脆弱,中原地區開始在農業產業逐步引入循環經濟。未來中原地區農業營銷將逐步由傳統農業營銷模式向循環經濟農業營銷模式過渡。因此,結合中原地區農業循環經濟特征建立地方農業循環經濟評價體系,并在挖掘中原地區現有農業營銷模式的基礎上,以此指標體系為基礎探索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下中原農業營銷的新路徑。
1中原地區農業營銷必要性研究
河南作為農業大省卻并非農業強省,與農業營銷不到位有很大的關系。探討河南地區農業營銷模式具有其自身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1)開拓營銷模式有利于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實現自身農業資源的充分利用。三大產業中,中國農業產業營銷力度最為薄弱,這直接導致了農業產品附加值較低,不具有其他兩大產業相當的品牌價值和品牌效應。因此,尋找適合地區的農業營銷模式,能夠通過逐步建立適應自身產品的營銷手段,提升產品價值,實現農業資源的充分開發和利用,提高區域內農業從業人員收入。
2)有利于利用市場充分調整省內農業發展層次和農產品結構。營銷是與生產和消費均密切聯系的流通環節,通過有效的營銷手段能夠充分了解市場需求和熱點,從而實現以消費引導生產,改變農業單一的產品結構促使農業發展適合市場化進程。
3)增強農業產品在全國市場中的競爭力。通過農業營銷手段充分將區域內農產品推出區域市場走向全國。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市場,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都對農產品有了更新的要求,不僅僅滿足于飽暖,而是對優質特色農產品具有了更強的需求。因此,能夠通過營銷手段將具有區域特色的農產品推向全國,實現資源優勢、市場優勢和產品優勢的有效融合,最終實現農產品在全國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才是實現農業經濟發展、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的有效途徑。
4)當今社會追求人與社會的和諧平等發展,因此以營銷帶動生產,最終能夠倒逼農業發展的生態化水平和可持續性的提高。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化肥、農藥的大量使用對耕地以及農產品均造成了一定的污染。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對綠色農業產品的追求,其消費理念逐漸通過營銷影響到上游供給端,從而推動了中國特色農業和生態農業的發展。
2中原地區農業循環經濟模式選擇和評價體系建立
2.1循環經濟模式
循環經濟是美國經濟學家Kenneth Boulding在20世紀60年代首次提出的。其關鍵在于人與自然資源的系統內,通過科學技術使資源在投入、企業生產和產品消費直至廢棄的過程中,將傳統的要依賴資源消耗的經濟循環運轉起來,創造新的生產能力。循環經濟的發展有利于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破壞,能夠在更加健康的環境下促進經濟的發展,是持續經濟的一種踐行模式。在這一概念上,循環經濟即生態經濟,是在人類重新認識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經濟之間的關系后,尋求平衡運行的一種經濟模式。
當前循環經濟按照循環范圍,大致可以分為以下4種類型:第一類為企業內部循環經濟。其基本特征在于以“清潔”為特征開展資源和能源的綜合利用,通過各環節工藝間的物料循環延長生產物資使用鏈條,減少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的同時,也減少廢棄物的排放,提高投入―產出比。第二類為區域生態工業園模式。其關鍵在于形成產業間的耦合關系,通過企業間的物質、能量和信息的集成使一家企業的廢棄物成為另一家企業的原料和能源,建立生態園內的工業系統。第三類為社會廢棄物的回收再利用,即建立社會廢舊物資回收系統,實現消費過程后的能量和物質循環。最后一類為社會循環經濟體系,該體系是最大的循環經濟體系,也是當今許多國家和地區經濟追求的發展體系,該體系以建設循環經濟社會為目標,全面限制自然資源和能源的消耗,將環境和生態負擔降到最低。
上述四類循環經濟模式除在范圍上具有差異外,其自身的特性也決定了不同區域、不同行業在選擇上述模式時需要考慮其適用性問題。第一類企業內部循環經濟是將企業作為循環經濟的發展起點,其受到企業技術、信息以及成本效益等因素的制約,因此,更適用于那些能夠與外界進行有效物料交流的企業進行構筑,建立企業內外的物料循環。第二類區域生態園模式大多需要政府等外力進行組織和整合,而對于企業而言,其必須將廢料處理等后端部門放到和銷售部門同等的重視程度上,因此,要求企業間建立超越門戶界限的管理形式,保證資源的優化利用。第三類社會廢物回收系統并未做前端控制,而是強調廢棄物產生后的回收,因此需要與前兩類循環模式相結合。第四類循環經濟是前三類相結合的理想模式,但受制于多環節的參與配合程度。
2.2中原地區農業經濟體系綜合評價
首先利用回歸模型尋找農業GDP與系列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指標的關系系數,然后利用BPEIR(行為-壓力-效果-沖擊-反應模型)和Dephi法建立農業循環經濟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對中原地區農業經濟體系進行綜合評價。建立的指標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①農業經濟發展指標,包括糧食單產、禽畜商品率;②非自然資源投入指標,包括化肥使用率、農膜使用率以及農機投入率;③自然資源投入指標,包括復種指數;④生態安全指標,包括森林草場覆蓋率、有效灌溉率以及人均耕地面積。在此基礎上建立評價模型如下:
Y=a0+a1×x1+a2×x2+a3×x3+a4×x4+a5×x5+a6×x6+a7×x7+a8×x8+a9×x9+ε
由表1回歸分析結果可以看出,除人均耕種面積外,其余指標均與農業GDP間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因此,可以利用上述系數比例構建中原地區農業循環經濟評價模型,其中上述指標中有正向指標和負向指標,正向指標即對循環經濟具有正向影響的指標,負向指標即對循環經濟發展不利的指標。選取1985~2012年中原地區上述指標數據進行擬合,以1985年數據為基礎進行標準化,其中正向指標為該年度指標/基準年度(1985年)指標,負向指標為基準年度(1985年)指標/該年度指標。在此基礎上,可計算出1985~2012年中原地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綜合評價情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中原地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突出方面在于農業經濟自身的發展,即產業化水平的提高成為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依托。此外,非自然資源(包括化肥、農藥等)的投入有減少跡象,說明中原地區更重視農藥、農機以及農膜的使用效率,而不是單單追求簡單覆蓋。因此,生態環境指標較基期1985年大幅上漲,且進入2000年之后具有加速上漲趨勢。
3中原地區循環經濟農業營銷壁壘
營銷活動是個人或組織進行的以交換和創造產品或價值為核心的流通活動。市場營銷活動是以市場為起點,向上銜接生產環節,向下對接消費群體的中間流通環節,因此其模式和發展趨勢需與上下游均進行有效的銜接。
中原地區農業以傳統農業為主,其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發展經驗和品牌認知。因此中原地區農業營銷手段以傳統模式為主,營銷方式較為成熟。但由于固守傳統,因此未能突出區域內農業特色和發展趨勢。因此,從新型農業和農業循環經濟角度來看,農業營銷手段仍有著越來越明顯的缺陷和不足。
1)固守傳統,新型農業意識薄弱,因此未能形成有效的配套營銷手段。中原地區由于具有較長的農業發展史,因此其重生產和輕銷售的理念仍大量存在。很多地區雖然已經開展循環經濟,但農業經濟發展仍然以擴大生產、擴大規模、提高單產水平為主要目標,而不注重產銷結合、產融一體。因此,盡管中原地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已經經歷了一段時間,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實際上尚未形成自己的農業循環經濟品牌,更遑論拓展和保護了。
2)循環經濟產業鏈各環節上利益主體關系不夠協調。農業循環經濟往往涉及上下游幾個子產業,甚至可能橫跨多個行政區。而由于循環經濟強調整體而非部分,但區域的特殊屬性和經營歷史決定了各地農業經濟考核以區域內為主,因此各個行政區域和循環經濟各環節為追求本環節的利益最大化往往忽視整體利益而產生沖突。
3)生產經濟規模較小、產業化水平仍然較低,導致農業循環經濟往往限定在一家一戶范圍內,難以形成規模效應,不利于營銷手段的使用和推廣。盡管近些年來農業產業化水平不斷提高,但 “公司+農戶”或“公司+示范基地+農戶”的產業化組織力量仍然較為薄弱。這就直接導致生產銷售產業一體化水平較低,計劃-生產-銷售銜接難以緊密,龍頭企業難以形成,輻射帶動能力薄弱。未能形成循環經濟集群為現代化的農業市場營銷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4中原地區農業營銷模式新框架梳理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中原地區循環經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其發展特色和當前的發展階段決定了在營銷框架的建設以及營銷手段的選擇上,必須以尊重上述特征和壁壘為前提,在此基礎上,提出中原地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下農業營銷的新框架和新思路。
1)建立產業化營銷思路。循環經濟模式下的農業營銷與傳統營銷思路不同,傳統營銷主要關注對特定商品或產品的推廣和銷售。但基于對中原地區循環經濟發展的推動力和特征的量化分析可以看出,產業化是推動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必須把握“產業化”的抓手,才能充分享受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紅利,適應產品特征。同時,建立以產業化為思路的農業營銷框架,也有利于避免當前中原地區農業營銷各自為戰難以形成規模化效應的弊端。以產業化模式建設農業循環經濟,并以此為基礎進行推廣,方能發揮事半功倍的效果。
2)建立整體品牌意識,樹立以循環經濟全產業鏈為基礎進行營銷的觀念,而非單一產品營銷。告別傳統農業中因以單一農戶為中心,難以形成具有影響力的品牌效應的困境,通過發展循環經濟產業鏈,樹立循環經濟品牌,拒絕營銷標的單一化,從而實現循環經濟產業鏈條上各環節間的優劣勢互補,降低營銷失敗風險。同時,發展從產品到休閑農業觀光的循環經濟鏈條,通過農業循環經濟的推廣,也有利于推動產融結合實現金融反哺農業循環經濟。在樹立循環經濟品牌意識的過程中,要注意強調產品特色,關注農業循環經濟本身為消費者帶來的消費體驗,這種體驗不僅限于綠色產品帶來的健康,同時也要強調循環經濟產業鏈上的可參與性。
3)把握循環經濟營銷的著眼點,循環經濟營銷不等于綠色農業,不等于非自然資源投入(農藥、化肥和農膜等)營銷的退出。農業循環經濟以資源環境生態建設為指導思想,但并非以降低非自然資源投入為目的。通過對中原地區循環經濟特征的發展可以看出,在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中,非自然資源投入水平的確在不斷降低,但并非完全退出市場,同時更加要求非自然資源利用率的提高。因此,針對農業產業鏈上非自然資源產品的營銷應以生態性和貢獻率為著眼點。
在上述營銷框架下,要積極實現農業營銷的“兩重創新”:第一重,具有前瞻性的營銷服務創新。農業循環經濟仍然受自然環境和交通等因素的制約,因此,其發展中仍然具有不確定性。同時,市場需求的不斷變動要求營銷服務根據市場做出正確的預測。第二重,建立具有輔助監督作用的營銷管理創新,創建全循環經濟產業鏈的營銷網絡導向系統,對農業循環經濟品牌實現統一、規范的全產業鏈管理。營銷創新的前提是科技創新和質量體系的創新。因此,要求營銷要協助生產檢查農業環境生態安全,重視市場、農產品和營銷策略以及營銷組合的創新。如在循環經濟模式的設計階段,可以廣泛采用具有生態化和節約資源意義的綠色設計,如減量設計、可回收設計以及循環利用設計等。在生產階段,要協助生產部門進行產、運、儲存、銷售等各環節的嚴格管理,提高全環節技術含量。只有充分控制前段的營銷管理,才能將循環經濟消費理念推向市場,樹立品牌形象,創造品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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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戶經營模式
大戶經營,是指部分無力經營或外出就業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下,將土地流轉給種植能手、農機大戶等經營主體進行規模經營。種植能手和農機大戶可利用其在資金、技術和農業機械方面的優勢,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此種經營模式靈活性強,有利于農民的利益的提高,但其土地流轉行為具有短期性和不穩定性,無法形成土地流轉主體的長期收益機制。從各地的農地規模經營的經驗來看,在一些非農產業發達和農地資源條件優越的地方,此種經營模式取得了較好的成效。非農產業的發展為農業勞動力的轉移創造了條件,帶來了農戶流轉出土地使用權的迫切需要。同時,優越的農地資源有利于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生產方式的展開,使得農地規模經營有利可圖,增加了種植能手、農機大戶等擴大經營規模的積極性。
股份制經營模式
農地股份制經營最早在廣東南海市展開,是在穩制、分權、放活的原則下,農戶自愿聯合起來,將土地使用權按照公平的市場價格折價入股,由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專業的土地經營者進行統一的生產管理,農民組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共同體,以土地承包合同為依據,按股權分享土地經營收益。農地股份合作制度作為農地經營實踐的產物,實行按股分紅與按勞分配的結合,實現了農地價值形態與實物形態的分離,體現了公平與效率、激勵與約束的有效結合,有利于耕地集約化和標準化經營的長期展開,能有效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優化上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生產效率,促進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轉。由于各地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農地股份制經營應先在農村經濟較發達、農業勞動力轉移較快的地區逐步開展,農村經濟欠發達地區可以結合具體農業項目在部分地區進行農業股份制試點,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漸展開。
農業合作組織經營模式
農業合作組織經營主要有專業協會和專業合作社經營兩種類型,主要采用“合作組織+基地+農戶”的運行方式。一方面,農業合作組織可以通過轉讓、轉包、租賃和入股等土地流轉方式從不愿經營或無力經營的農戶手中獲得土地經營權,或通過“以服務換經營權”的方式,從兼業農戶手中獲得土地部分的生產經營權,對土地實行規模經營,加大農業先進科學技術和機械應用,通過農業生產資源的優化組合來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另一方面,農業合作組織還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為農戶提供代耕、代收、代育等方面的有償服務,有效組織農戶進行集體生產,形成區域內的規模經營。農業合作組織經營作為一種較靈活的經營方式,其適應性較強,經濟欠發達地區可利用其擺脫農戶在市場中的弱勢地位,調動農民生產的積極性,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企業經營模式
一、國外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簡述
目前,世界上已經有美國、加拿大、日本、德國、法國等一些發達國家和印度、菲律賓等發展中國家開辦了各種形式的農業保險,這些國家舉辦農業保險有著不同的背景和目的,也形成了不同的發展模式,我們根據其特點和法律制度,把它們分為以下幾類:
1. 美國、加拿大模式——政府主導參與型
政府主導參與型模式就是,以國家專業保險機構為主導,對政策性農業保險進行宏觀管理和進行直接或間接經營,重點以農作物為主,并逐漸向養殖業方向擴展,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代表。這種模式有健全的不斷完善的農作物保險的法律法規為依托,建立了政府主辦下的農業保險公司來提供農作物的直接保險和再保險。這種經營是政策性的,但農民是自愿投保,對投保的農作物僅支付純保費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補貼。政府認購農業保險公司一定數額的資本股份,并負擔一切經營管理費用,對資本存款收入和財產免征一切賦稅。除政府的農業保險公司以外,其他私營、聯合股份公司、保險互助會等也都可以在政府農業保險的框架下經營農業保險。
2. 日本模式——政府支持下的相互會社模式
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主要是日本。其特點主要是:首先,國家通過對關系國計民生的和對農民收入影響較大的主要農作物(水稻、小麥等)和飼養動物實行法定強制保險,其他實行自愿保險;其次農業保險結構層次主要分為三級,最基層的為村一級的農業共濟組織,由參與農業共濟組織的農民組成,主要負責經營本地的農業保險,同時依法向上一級的農業共濟組織聯合會分保,府縣一級的農業共濟組織聯合會則接受下級共濟組織的分保,并提供防災防損的指導工作,同時再在中央政府級設立農業共濟組織再保險特別會計處,接受下一級的再保險,并接受政府的緊急援助資金、保費補貼和管理補貼。政府的主要職責不是經營保險而是監督和指導。
3. 西歐模式——政府資助的商業保險模式
這種模式是一些西歐的發達國家如德國、法國、西班牙、荷蘭等采用的模式。主要特點是,全國沒有統一的農業保險制度和體系,政府一般不經營農業保險。農業保險主要由私營保險公司、保險相互會社或保險合作社經營。投保是自愿的,農民自己支付保費,有的國家也支持私營保險公司舉辦農業保險,同時為了減輕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的負擔,也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
4. 亞洲發展中國家模式——政府重點選擇性扶持模式
政府重點選擇性扶持模式以一些亞洲的發展中國家如泰國、菲律賓、孟加拉國等為代表。這種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特點主要表現在:①大多數國家的農業保險主要由農業保險專門機構或國家保險公司提供;②由于多是試驗,主要承保的是農作物而很少承保飼養動物。農作物也一般選擇本國的主要糧食作物,目的是保證農業經濟的穩定;③參與保險的形式大多數是強制保險,并且這些強制保險一般都與農業生產貸款相聯系。
二、我國各地對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有益探索
在恢復農業保險的20多年中,我國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保險機構等在發展農業保險的過程中進行了符合我國國情的有益探索,這些組織模式對構建我國農業保險體系有很大的借鑒意義。
1. 商業保險公司的準商業性經營模式
商業保險公司的準商業性經營是中國人保這20多年在農業保險試驗過程中采用的主要模式,商業性是指農業保險在人保內部單獨核算,人保公司對該部分業務自負盈虧。準商業性是指人保是國有公司,經營農業保險有點對農業的政策性味道,同時政府對人保經營的這部分業務進行了補貼和支持。
人保的這種經營模式優點很明顯,人保是一家全國性的大公司,財力相對雄厚,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術優勢,經營網點遍布全國,抗風險的能力強,而且人保的信譽好,農民比較信任。但人保的經營模式也面臨著很大的問題,由商業保險公司來經營風險大,利潤小甚至沒有利潤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難以調和商業保險公司贏利性和農業保險的準公益性之間的矛盾。缺乏地方政府的支持,商業保險公司在農業保險的推廣和經營上也會出現很多實際困難。
進入2010年,××縣工商局立足監管服務職能,采取五項措施,大力實施“興企助農”工程,推進農資連鎖發展,保障農業生產安全。
一是積極引導,構建農資連鎖經營網絡。以供銷系統“新網工程”為依托,大力培育發展“三農”服務農資連鎖經營模式;以龍頭農資銷售企業為依托,培育“企業+農戶(會員)+訂單農業”農資連鎖經營模式;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依托,培育集約化配送農資連鎖經營模式;以郵政物流為依托,培育發展“郵政三農”農資物流配送經營模式;逐步形成四種農資連鎖經營模式為主、其它渠道連鎖經營并存、公平競爭、相互促進的農資市場安全流通格局。
二是簡化手續,規范農資連鎖經營行為。在縣行政服務大廳和各工商所設立專門窗口,開通綠色通道,簡化登記手續,對申辦農資連鎖經營的,優先受理、核準、發照;對農資連鎖企業設立的配送中心和門店,只要持有總部的相關文件和登記材料,即可直接到所在地工商所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同時發揮服務職能,指導和幫助農資連鎖企業建立統一店面標志、統一配送方式、統一銷售價格、統一營銷策略、統一質量監督、統一制度規范的“六統一”經營管理模式,進一步推動農資連鎖經營向規范化、規模化發展。
三是健全制度,促進農資連鎖經營有序發展。嚴格溯源管理,對在縣內設立連鎖經營的農資總部銷售的農資商品,按照不同生產廠家,根據生產批次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產品質量合格證書、質量檢驗報告、生產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證件實行備案登記。加強連鎖經營制度的管理,建立健全進貨索證索票、進銷貨臺賬、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制度,切實履行農資質量安全第一人責任。建立農資經營信用保證體系,對農資連鎖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引導其誠信、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