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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科需要工作主動、細心、踏實,具備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具備一定的文字編寫能力。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行政審批科職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肯定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審批科職責11.負責接待來賓,接聽或轉接電話;
2.負責協助公司人員招聘、入職及離職手續辦理工作;
3.負責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
4.協助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維護工作秩序;
5.組織各類員工活動及團隊建設的工作;
6.各類通知、會議紀要等公文寫作及;
7.負責辦公室的環境維護,保證辦公設備安全及正常運轉;
8.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行政審批科職責21.負責公司云攬供應商的產品SKU匹配;
2.負責分銷商扣款處理和核對分銷商賠付表格;
3.負責外幣充值核賬;
4.簽收退件快遞并錄入ERP系統;
5.跟進系統下架產品;
6.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事務,
行政審批科職責31、前臺接待接洽工作:負責總機電話的接聽、轉接;負責來訪客戶的接待、基本咨詢和引見;
2、辦公室環境管理(跟進綠化和飲用水相關事宜);
3、前臺、會議室、接待室區域管理工作;
4、協助人力資源中心跟進招聘工作;
5、行政費用報銷與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6、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行政審批科職責41.1負責組織分公司各級人員月度計劃管理;
1.2負責分公司各項政策考核數據的核算;
1.3負責業務經理網點異動、備案、流水核對等工作;
1.5
負責對上級業務單元、職能部門的各項政策、制度、通知、紀要、信息傳遞及存檔。
行政審批科職責5面對區域市場,每日收集市場人員的報表并匯總負責給對口部門報送本區域各類銷售行政報表;
區域月度/季度/年度業績達成情況表和單品完成情況表的制作與分析;
協助業務主管辦理本區域業務的上、離、轉崗手續。
完成直接上級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負責區域辦事處行政事務的處理。
行政審批科職責61.日常接待、電話接聽、轉接及重要電話的記錄
2.負責快遞收發、文具采購、費用報銷、會議室管理、辦公室資產和設備管理等行政工作;
3.協助招投標部門對招標信息的收集,協助投標文件的制作及標書中涉及到的相關工作;
4.協助其他各項人事行政事務工作的執行;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務性工作。
行政審批科職責71、普通工作人員職位,協助上級執行一般的不需較多工作經驗的任務;
2、公司日常行政管理的運作(包括運送安排、郵件和固定的供給等等);
3、負責公司的檔案管理及各類文件、資料的鑒定及統計管理工作;
4、負責各類會務的安排工作;
5、協助行政主管對各項行政事務的安排及執行;
6、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事務性工作。
改革熱土宿遷,正在掀起一場新的革命。
2013年9月,宿遷市委、市政府按照“簡政、放權、去利”的原則,大刀闊斧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市級層面原有的193項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后僅保留57項,精簡率達70.5%,成為全國行政審批精簡力度最大、保留項目最少的地級市之一。
更讓外界意想不到的是,進入2014年,宿遷很快又在全國率先啟動資格資質去行政化改革,共涉及到43個部門、569項資格資質事項。市里不僅成立統一的考試鑒定中心,集中組織實施148項,還將其余421項全部下放給社會機構和行業協會。
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在實地調研之后認為,宿遷的做法全省沒有、全國首創,這項源于基層的改革創新了不起。“這些舉措,值得我們全省各市學習”。
逼出來的“自我革命”
宿遷為何要向行政審批制度“動刀”?
作為后發地區和江蘇省政府確定的全省區域協調發展綜合改革試點市,宿遷一直在積極尋找加速起跳、跨越發展的突破口。這些年來,盡管經濟增速在蘇北一直遙遙領先,但毋庸諱言,審批程序繁瑣、效率低下、管理不規范、隨意性比較大等問題仍然存在。“重審批、輕監管”、“以批代管”以及權責不一、監管不力等現象屢有發生,影響和制約了經濟社會發展。
宿遷市決策層清醒地認識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用腳投票”,單純依賴優惠政策,宿遷沒有出路。“必須真正通過自我革命、簡政放權,才能在區域競爭中以改革紅利贏得更大主動權。”時任市委書記藍紹敏說,宿遷的目標是通過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努力打造江蘇乃至全國行政審批項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過程最透明的地區,再造一個發展的黃金期。
2013年9月,宿遷市委、市政府正式啟動新一輪行政審批改革。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地方,是市級原有的193項行政審批事項,只保留57項,精簡率達70.5%。被壓減的136項審批權中,有33項交給社會組織,95項暫停行使,改為事后監管;8項下放到縣區。
當地一位官員告訴《決策》:“凡是市場能夠自我調節的事項堅決取消行政審批,凡是下級政府能夠履行的職能事項堅決下放。”
壓縮審批權,必然會觸動部門利益。從5月初開始醞釀,到9月初拿出清單,這項改革僅用了130天。除了市委、市政府層面的10多次專題討論,宿遷決定由市紀委、監察局牽頭,會同市法制辦、工商局等單位,針對梳理出的233項審批事項,與30多家審批單位進行多輪溝通。此外,還專門聘請國務院法制辦、省政府法制辦、南京大學等相關專家,對審批項目進行逐項評審。如此一來,既切中了宿遷行政審批之弊,也為后續改革預留了接口和空間。
與此同時,宿遷還出臺了“1+10”改革體系文件。“1”即《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總體方案》,“10”即《防止行政審批權力尋租暫行規定》、《關于服務保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等10項配套文件,從而增強了改革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不過,當時輿論多聚焦于“審批事項精簡”。在宿遷市市長王天琦看來,這僅僅是行政審批改革的一個方面,更深層的變革其實還體現在程序和實體上。“比如‘四證一體’改革,宿遷在江蘇省是第一家。”
所謂“四證”,是指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四證一體”改革,就是實行一窗受理、一表填報、內部流轉、統一發證。 “以前注冊公司,要跑工商、國稅、地稅、質監四部門,反復申報、程序繁雜,跑下來至少一個月,現在一個柜臺辦結,期限壓到3天。”市工商局登記注冊處顧藝中處長介紹說。
宿遷的改革者也認識到,簡政放權雖是改革重點,但絕不是一放了之、放任不管。只有放權、監管齊頭并進,才能產生最佳效應。
以往企業升放氫氣球,需經過市氣象局審批。這項權限被暫停后,氣象局職責由“許可”轉向“監管”。只要有氣球升空,氣象工作人員便“不請自來”,進行安全監管。企業很高興,政府很著急,這是實實在在的職能轉變。
在完成權力“減法”之后,市場活力的“加法”效應已經初步顯現。截至2014年8月,宿遷市辦理“零”出資申請5347件;暫停許可、調整管理方式或前置改后置申請5788件,月均新增私營企業1649家,較改革前增長41.75%,增幅位居江蘇全省前列。
繼續破除“隱形門檻”
首戰告捷,但改革者并未就此止步。他們發現一個隱性問題:資格資質類似于前置門檻的審批項目仍有569項。
其背后有三大驅動因素,即行政審批隱性化、政府職能低效化、利益關系復雜化。時任市委書記藍紹敏一針見血地說:“政府的手伸長了,行政權力往往容易和利益裹挾在一起,政府監管肯定會扭曲。不進行去行政化改革,實現社會主體活力最大化、投資便利化,將成一句空話。”
例如要開辦一家園林綠化公司,辦會計證要到財政部門,辦電工證要到安監局,考園藝工要到人社局,企業要跑很多部門。除具備這些證件外,持證人員還必須達到一定比例和數量,企業才能將行業準入證辦下來。
作為“兩資”去行政化的具體操刀者,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莉坦言在改革之初承受了巨大壓力。由于并無先例可循,同時存在試錯的可能,因此王天琦要求只做不說。
2014年1月,市領導要求43個市直部門上報各自的“兩資清單”,意在摸清底數,但這項工作卻一度擱淺。當地官員剖析說,資格資質考試、鑒定、發證,養活了一部分人,改革其實就是在革除各部門“利”的命。據不完全統計,僅2013年,資格資質考試認定就給全市各部門帶來2230萬元收入。
“后來王市長安排市紀委來推動這件事情。一般來講,市紀委不參與業務工作,后來一些部門被紀委查到了問題,通報出來,對其他部門有所震懾,所有項目才陸續報了上來。”這位官員透露。
張莉局長介紹說,“我自身要去利化,去政府的私利。”按照流程設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把全部義務都承擔下來,如報名、審查、考試等,但“利”并不享有,報名收費全部返還給各部門,各部門也因此支持改革。對此,有人形容,背上了一個“炸藥包”。
摸清底數之后,“兩資”去行政化改革開始進入操作階段。改革分三步走:放開考試培訓、放開考試鑒定、放開證書發放。而政府只負責監管,向社會機構及社會組織購買服務。
為此,宿遷建立了統一的考試鑒定中心,目前僅有92項資格資質類事項保留在政府手中,其余477項全部下放給了社會機構和行業協會。
誰來承接這些項目?張莉最初曾經一籌莫展。“全市應該成立的行業組織是78個,但目前僅有25個。即便是已經成立的行業組織,未必就具備承接項目的能力。換位思考,既然證是全國的證,我可以面向全國招標,讓全國范圍內的社會組織承擔。”
2014年4月,全球最大的考試鑒定機構――全美測評軟件系統有限公司(ATA公司)受邀入駐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并承接了307項資格資質考試。緊隨其后,可開展首席質量官等20多種資格資質培訓考試的江蘇方圓認證也已入駐,并舉辦了150人的首期班。
“方圓下發的培訓證,與雅思、新東方一樣,也具有全球影響力。這意味著改革的第三步已經破題。”張莉興奮地說。
按照她的設想,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下一步將輻射到整個蘇北乃至江蘇、淮海經濟區。宿遷的目標是,到2016年,實現市場主體數量倍增,培育行業組織達到100個,通過行業組織向社會發證15萬人,組織40萬人考試鑒定。“屆時,宿遷將會成為全國技能人才的輸送地。”
先行者的孤島之虞
對于宿遷的改革,外界一直抱有很高的期待。不過,眼下的“兩資”去行政化改革,卻似乎正面臨著孤島之虞。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13年5月、2014年6月,國務院總理曾兩次提及資格資質去行政化改革,但地方上卻鮮有回音。
在宿遷主政者看來,這項改革已經迫在眉睫。時任市委書記藍紹敏曾說:“行政審批的隱性化對市場主體的培育和經濟發展,有非常大的負面效應,如果不把它改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就不可能真正得到體現,社會主體的活力也不能得到真正激發。”
宿遷市委、市政府希望通過自身的嘗試,能夠在此領域成為全國試點,并獲得相應的政策傾斜。但以一市之力撬動全面改革,難度之大可以想見。
第一個難題,是現行政府認證的資格資質事項中,有70%以上屬于省級以上的權力,基層很難突破。目前,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放給ATA公司的369個考試鑒定項目,只將培訓和考試過程進行了下放,實際的發證權仍在政府手中,行業組織沒有發揮空間。
“權力未經上面授權,就沒辦法下放。國家級的證書,我們不能隨意授權,省級授權也是我們一項一項談下來的。中級以上證書,比如國家級資格證,目前部里沒有給我們授權,我們也不能下放。”張莉坦言。
從現實情況看,我國行業組織專業水平較低,力量薄弱。因此,即便是權力下放了,也很難找到合適的行業組織承接這項工作。安徽省宿州市政府法制辦一位官員告訴《決策》,前些年安徽省政府曾將幾項行政審批權限下放到市級,但由于市級缺乏相關力量,最后只得將權力重新收歸省里了。可見,如何把握好放權的進度,也在考驗著各級政府的默契程度。
第二個難題,是國家職業標準已經15年沒有修改、修訂,職業標準與生產生活實際脫鉤,很難適應形勢發展要求。有些考試項目多年無人觸碰,比如醬菜工人,這也為宿遷改革帶來了體制機制上的桎梏。
張莉認為,有的行業并非必須設立一個標準,一些日常生活實踐也并非必須提高到資質資格或者技能等級這個層面。“我們做過一個調研,80%的洗腳工都沒有證,但都忙著在翻臺。”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省級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8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根據省人民政府意見,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做好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與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相結合,把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與有關行政許可規定的清理工作相銜接,嚴格按照《通知》和《轉發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粵府〔*〕93號)的要求,繼續做好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工作。尤其是行政審批項目仍較多的地區和部門,應根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自覺地加大清理的力度,尚未開展此項改革的縣(市、區),應根據本《通知》精神,盡快開展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與改革工作。
二、認真做好轉移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工作。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機關之間相互轉移行政審批項目,以及轉移給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或中介組織的事項的移交和接收工作,防止管理脫節;暫不具備移交條件的,可設立過渡期,過渡期滿即進行移交,防止出現拖延現象。對國務院部門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省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接收工作,并依法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一、日照市規范優化行政審批行為工作情況
規范優化行政審批行為就是以方便公眾為出發點,以流程再造為中心,以“服務線”和“服務鏈”為紐帶,以扁平化組織模式為目標,打破傳統的職能分工管理模式,在信息技術和網絡支持下重新塑造政府服務流程。在此方面,日照市進行了積極探索。
(一)以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推進行政審批行為的規范優化。在編制完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基礎上,根據省編制的市縣通用目錄,對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進行調整規范,市級共有行政審批事項261項,均為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已全部清理完畢,為規范優化審批行為提供了項目清單。
(二)以職能整合推進行政審批行為的規范優化。按照“精簡、效能、統一、便民”的原則,推行“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建立健全“審批與監管分離”的新體制,推動政府部門在“三定方案”中將審批權限集中起來,設立行政服務科室,把行政服務科室和行政審批項目全部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做到行政審批事項進駐大廳到位,窗口充分授權到位,為實行公開透明審批、流程再造、提速提效夯實基礎。
(三)以標準化推進審批行為的規范優化。日照市自2007年被確立為省標準化試點以來,莒縣、東港區、嵐山區先后加入省標準化試點工作,形成了完善的省級行政服務標準化體系,實現了“事事有規范、崗崗有標準”。今年以來,組織各有關部門、單位編寫完善了行政審批業務手冊和服務指南,用標準的形式和制度的剛性,進一步規范審批權限和裁量權,這不僅是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審批行為規范優化工作的重要抓手。
(四)以公開透明推進審批行為的規范優化。繼續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各部門將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業務手冊、服務指南及行政審批的受理、進展情況、結果等有關信息在各級網上大廳、部門門戶網站和審批辦理場所公開,督導部門履行好告知義務,及時提供咨詢服務,確保申請人知情權。深化受理通知書制度,各部門對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要予以受理并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在3個工作日內審結,書面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五)以縮短審批時限推進審批行為的規范優化。繼續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涉及個人事項、注冊類事項原則上即時辦理;涉及企業和其他組織的項目類事項,進一步壓縮承諾辦理時限,承諾辦理時限限定在最高法定時限的50%以內,不得自行延長審批時限。
(六)以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推進審批行為的規范優化。為減輕企業和公民負擔,規范涉企中介收費行為,對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6月底市政府公布了《日照市市級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共保留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共46項,涉及16個部門,凡未納入《清單》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
(七)以信息技術應用推進行政審批行為的規范優化。日照市依托“日照市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積極搭建政府服務群眾的網絡平臺,開發啟用了基本建設“一表通”審批服務系統,實現了全過程網上辦理和全方位、全環節的信息共享,不僅優化審批環節60%,精簡申報材料38項,還壓縮承諾時限32%。加快推進市縣兩級政務服務網上大廳建設,制定了政務服務平臺建設規范、技術標準,2015年年底開通市、縣兩級網上行政審批大廳。
(八)以工作創新帶動行政審批行為的規范優化。日照市創新了并聯審批服務新模式,明確了并聯審批各階段牽頭責任部門,編制審批服務工作流程圖,取消無法定依據的前置條件,聯合審圖、聯合驗收工作扎實推進,“圓桌會議、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工作機制不斷健全。尤其是“基本建設一表通系統”,實現了包括從用地規劃許可到建設工程備案“兩個規劃、兩個審查、一個許可和一個備案”的一條龍辦理服務和全程資料共享。2014年6月,我市組織工商等5個部門單位實施“多證聯辦”,企業注冊登記的全部環節由7個工作日壓縮到2個工作日。2015年上半年組織工商等部門開展“多證合一”“一證三號”工作,實行“一口受理、一網運行、一窗發證”的高效工作機制,企業注冊登記的全部環節由2個工作日再次壓減為1個工作日。
(九)以試點先行帶動行政審批行為的規范優化。在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試點設立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原審批部門負責本部門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優化審批流程,建立“車間式流水線”串聯審批方式。建立完善統一的網上審批大廳,規范中介機構及收費管理,建立與各職能部門之間信息反饋機制,實行“信息共享”。在省級以上園區試點實施區域化評估評審,在建設項目進入功能園區前,將功能園區整體提前完成有關評估評審,形成整體評價,實現成果共享。
二、工作存在的問題
規范優化行政審批行為,對于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能、優化發展環境具有重要意義。但在具體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夠到位。一些部門對行政審批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部分中層干部沒有樹立起正確的權力觀,不愿意把手中的權力移交窗口辦理,該給窗口工作人員說明的不愿意說明,該前移到窗口的不愿意前移,把窗口當成單位的“收發室”和“咨詢臺”,實質授權不到位,造成窗口只能受理不能辦理,現場辦理能力不高。
(二)審批事項流程優化不夠徹底。有些審批項目辦事流程不夠優化,特別是涉及多部門的審批事項,缺乏聯動機制和牽頭辦理機制,“串聯”多、“并聯”少,單個部門審批時間雖然不長,但疊加起來就顯得過長。有的審批項目前置要件多、程序復雜,有些甚至互為前置,讓辦事的企業和群眾無所適從。
(三)中介組織的監管不夠規范。隨著行政審批改革的不斷深入,部門審批時限也大幅縮短,但法律法規對中介組織的評估時限沒有做出硬性規定。在實際工作中,過長的中介組織評估評審時間已成為行政審批流程的“體外梗阻”,致使企業和地方總體感覺是政府審批時間過長,效率較低。
(四)信息化程度還不高。目前,政務服務的電子化、信息化水平不高,不同單位之間的信息不能共享,網上辦事能力不強,申請人信息需要不斷重復提供,管理部門不能很好地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進管理組織,更好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三、進一步規范優化行政審批行為的建議
立足于“以實現內部流程創新到跨部門流程創新和建立批管分離體制”為重點,探索建立“審管分離”制度,真正實現“集中辦公、流水審批、各自促進、相互制約、合規高效”的一站式服務。
(一)加快轉變思想觀念。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切實提高對規范優化行政審批行為重要性的認識,緊緊圍繞“服務”二字開展工作,以“申請人需求”為目標,形成“部門圍繞窗口轉,窗口圍繞群眾轉”的良性工作機制。
(二)深化“清單管理”。對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清單管理”,不列入清單的審批事項一律停止審批,可以有效防止審批權隱藏等問題,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在編制完成行政審批權力清單、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中介服務收費清單的基礎上,制定完善投資項目清單、專項資金管理清單、政府補貼項目清單等,繼續深化清單管理,實施陽光運作。同時,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依據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及時對清單內容進行調整。
(三)規范優化行政審批事項流程。一是對單個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市、縣初審環節,合并單位內部科(處)室會簽環節,原則上實行“一次審核+一次核準”的“一審一核”審批制,堅決杜絕不同人員、不同機構的多次審查、核準,對重大審批事項提倡承辦、審核、決定三級審批制。積極探索下放、授權或委托所在地實施現場踏勘等環節,實行窗口首席代表組織實施專家論證、檢驗檢測等環節。推進實施首問負責辦理制、材料內部流轉制、同審同核制、并聯審批制,強化“一口辦理”能力。二是對涉及多個部門共同辦理的審批項目,要確定牽頭辦理窗口,各個不同辦理窗口之間實行內部流轉機制,減少“串聯”辦理環節,實行審批事項不同環節的同步辦理、并聯審批。三是對跨部門的審批事項,按照“首辦牽頭、傳遞相關、同步辦理、限時辦結”的并聯審批運行模式,推進部門間的平滑流轉。推進構建基本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積極探索社會管理、執法等領域和環節的的并聯辦理,逐步實現更多部門、更多環節的并聯。
(四)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場準入原則,進一步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大力培育中介服務機構,實現中介服務機構脫鉤,規范減少中介服務收費,加快制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監管辦法,進一步加強中介服務監管,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補足行政審批流程優化的“短板”。推進建立“中介超市”,對中介服務的類型進行科學劃分,優選中介機構,實行“網上進駐”、“掛牌入住”方式,建設區域統一、競爭公平、管理規范、監督有力、誠實守信、運行有序的的“中介超市”,讓企業選中介、中介組織規范執業和部門監管在一個統一平臺上運行。建立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相關信用狀況和考評結果定期向社會公示,形成市場開放、競爭有序、執業規范、收費合理、服務高效的中介市場秩序,促進中介機構服務提速降費,全面推進行政審批服務提速增效。
(五)推進網上審批大廳建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集行政權力運行、政務公開、公共服務、法制監督、效能監察等功能“五位一體”的市級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立全市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庫,建立完善市級網上行政審批大廳,形成以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政府責任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四個清單”為主要內容的行政權力網絡運行體系,實行“一口受理、全國通辦”的審批“云”服務方式,逐步推進除的所有審批事項依托網絡平臺運行,實現全市、全省乃至全國行政審批資源共享,最終達到“一口受理,全國通辦”,“讓群眾少跑腿,讓數據多跑路”的全程網上辦理。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314”總體部署,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原則,以建設人民滿意政府為目標,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法治政府、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為高質量完成“五個主題年”工作任務、建設好“五個”創造優良的發展軟環境,推動實現科學發展和跨越式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用好一個業務系統、優化一項審批項目、落實一名首席、開展一次法制宣傳等“四個一”活動,進一步創新服務方式,提高辦事效率,增強服務能力,確保“五個主題年”建設任務高質量完成。
三、主要任務
(一)用好一個業務系統。縣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已經建成投入運行并與市級監察平臺成功對接,實現了數據和視頻的互聯互通。用好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是打造廉潔、高效、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是有效監督行政權力依法行使的重要途徑,是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的重大創新,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防止公共權力濫用的有效手段,是優化投資環境、建設“五個”的迫切需要。為此,縣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按照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運行規范的要求,落實好專業人員,開展好技術培訓,全面、準確、完整、及時清理好審批服務項目和收費項目,將所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納入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受理和辦理,主動接受市、縣監督機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要認真梳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范審批行為,確保網上辦理流程與實際操作流程完全一致;要嚴格審批時限,并在規定期限內辦結,減少或杜絕超時辦件,實現網上審批系統的高效運行;要制定與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運行、管理、使用、安全相配套的各項制度,保障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的安全、高效、規范運行。
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完成時間:年10月底前
(二)優化一項審批項目。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51號)要求,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特別是審批項目流程和建設領域審批制度的改革。縣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至少要對一項審批服務項目進行精減審批材料、簡化辦事程序、壓縮審批時限、理順運行機制等優化工作(建設領域和涉企的重點部門要優化兩項或三項審批項目,具體任務詳見附表),不得以法律法規、上級規定為理由拒絕進行優化審批項目。特別是建設領域和涉企的有關審批職能部門更要把審批項目流程優化作為服務“五個主題年”建設的工作重點,切實抓緊、抓好、抓落實;要理順部門內部運行機制,按照“一個窗口對外、定崗定責、高效便民”原則,明確各個審批環節的標準、條件、時限和相應的責任,規范和簡化內部辦理程序;要積極推行“并聯審批+會審”的運行機制和聯合審圖、聯合踏勘、聯合驗收的“三個聯合”審批方式,變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要規范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規范制度,對自由裁量權幅度分檔設置、細化標準、嚴格程序,減少審批工作的隨意性;要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突出管理和服務重點,進一步改進服務方式,減少辦事環節,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完成時間:年9月底前
(三)落實一名首席。縣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認識,創新服務理念和服務方式,緊緊圍繞“五個主題年”建設工作要求,選拔一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正”的工作人員作為本部門的行政審批首席(審批業務量大的部門可分類落實首席),在明確行政審批首席責、權、利的基礎上,落實好行政審批首席“AB”角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制度,并對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和重點企業(特別是園區內的企業)的審批服務事項無償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務;首席在承辦審批業務時應及時與申請人聯系,主動到申請人所在地(單位)去完善材料或相關手續,真正體現“”的作用,不得要求申請人來回跑;首席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和工作職責、投訴及處理辦法等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網站、部門業務網站、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事大廳(分廳)、部門辦公地等進行公示。
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完成時間:年5月底前
(四)開展一次法制宣傳。縣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圍繞“弘揚法制精神,建設法治政府,服務科學發展”主題,積極開展與行政審批服務相關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縣政府法制辦、縣司法局、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管委辦在年8月牽頭組織各審批職能部門集中開展一次行政審批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普及法律知識,提高行政審批透明度,實現審批職能部門與申請人之間的有效互動,推進行政審批依法行政。縣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應將所有審批服務項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全面梳理,通過制作展板、課件、光盤、指南等方式,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行政審批法律法規,推動部門依法行政,引導企業守法經營。
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完成時間:年8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結合我市行政審批工作的實際,采取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實現“流程最優、效率最高、費用最少”的目標,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我市行政審批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行政審批流程優化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的原則。所有行政審批必需依法依規進行。
(二)并聯審批的原則。在不同的審批環節中,涉及到多個部門審批同一事項或者屬于前置審批事項的實行并聯審批。
(三)全程代辦的原則。涉及到企業注冊、招商引資或工業企業項目建設報建的(含項目備案、環境評估及規劃審批),一律由直通車服務窗口專人代辦審批的全過程。
(四)資料共享的原則。對并聯審批的各職能部門要求行政相對人提供的同一種資料實行共享。
(五)收費一單清的原則。在各個審批環節中,均一次性收取相關規費。由主辦窗口將所收規費填報收費審核表,經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對主辦單位的收費情況進行審核后,一次性繳入各相關部門的非稅賬戶。經濟開發區企業收費情況同時按照洪發〔〕3號文件執行。
三、實施方案
根據審批事項的不同性質,制定如下優化方案:
(一)不需前置審批的企業注冊階段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1.壓縮審批時限。不需前置審批的工業或非工業企業工商注冊審批流程每個環節的審批時限均為即收即時辦理。
2.實行資料共享。由工商局窗口啟動聯辦流程,一次性告知代辦人員所需提供的各類資料,資料備齊后進行受理,共享相關資料。
3.一次性收取行政規費。工商注冊階段一次性收取登記費、工本費后,由代辦人憑證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二)需前置審批的企業注冊階段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1.實行并聯審批。工商局窗口在進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時,經審查需前置審批的,發出前置審批通知單,相關審批窗口按照流程盡快完成本部門的審批工作,能夠辦理的書面通知工商局窗口予以辦理。同時啟動并聯審批流程,前置審批窗口收到并聯審批信息和代辦人遞交的申報資料后,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審批程序。
2.精簡申報資料。取消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由部門自行設定的前置申報資料。
3.縮短審批時限。通過對審批環節和時限調整,盡可能縮短審批時限。
(三)工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1.規范申報資料。一次性告知投資者需提交各窗口的資料清單,對分階段辦理的事項,要告知投資者分階段予以提交。代辦人員將投資者提交的原始資料及各審批環節的審批結果上傳到行政審批系統信息共享平臺,相關工作人員在信息共享平臺上存儲、打印本審批環節所需資料。
2.縮短審批時限。以轉讓方式獲取土地,依法采取招標方式確定施工隊伍的項目審批時限為34個工作日;以出讓方式獲取土地,依法采取招標方式確定施工隊伍的項目審批時限為60個工作日。
3.減免收費標準。工業項目審批中涉及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比照《洪湖市工業項目投資優惠政策》(洪政發〔〕4號)執行。
4.各階段一次性收費。工業項目分企業注冊、規劃審批、施工許可三階段一次性收取各項費用。
5.減少申報成本。盡量減少投資主體項目申請成本,備案類、核準類(本市級)項目申請報告書(或可研報告)由投資主體負責。
(四)非工業類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1.簡化程序。在規劃選址、施工許可審批環節中,盡力簡化規劃咨詢、地形測量、資質備案、招投標環節、安全技術監督等手續。
2.自主選擇。建設項目開辦過程中所需用水、用地、環保、消防、防雷等設施建設,由建設項目業主自行采購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設備,自主選擇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管理、安裝等過程。但本市外設計、施工、監理、安裝等單位必須到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聯合踏勘、驗收。建設項目實行一次性聯合踏勘,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組織相關部門按照要求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做好踏勘工作。踏勘時限為2個工作日,各部門不再單獨進行專項驗收。項目竣工后,依據建設單位的申請,由市行政服務中心會同各審批窗口啟動聯辦流程,建設、規劃、消防、環保、國土等部門驗收專班分別按照要求準時到指定地點開展單項驗收工作。驗收時限為3個工作日。
(五)便民項目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對于與市民生活、生產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項目,推行“即辦、聯辦、簡化申報資料、降低收費”等措施。
1.即辦。對于通過一定的內部審批程序優化能夠即時辦理的,一律實行隨到隨辦。
2.聯辦。對于涉及到兩個以上部門的,一律實行聯辦,共享資料、壓縮時限。
3.簡化。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申報資料。
4.降低費用。國家財政部、發改委公布取消和暫停收取的各類規費,一律停止征收。制定了優惠政策的,按優惠政策執行。
另外,各種證照的年檢、年審、變更、注銷等審批項目全部納入市行政服務中心監督管理。暫時沒有進入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便民項目,今后要納入電子監察系統統一監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項目協調制度。成立洪湖市行政審批項目協調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分別擔任組長和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一般項目辦理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協調,本市重點項目和重大事項由市領導協調。
(二)完善配套方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本方案制定本部門實施審批的具體辦法,對審批事項的內部流程予以優化明確,報市優經辦和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實施。
(三)整合內部職能。相關部門遵照“三集中、三到位”的硬性要求,按照準入、監管、服務職能相對分離的原則,對領導班子進行分工調整、對內部職能進行整合,將行政審批職能全部納入行政審批科。
(四)推進政務公開。行政審批中,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審批的環節一律取消。市行政服務中心將各類項目的審批流程申報材料、示范文本、辦理期限、審批結果等信息在辦公場所和中心網站上公示,方便企業和群眾查詢,接受社會監督。
(五)實行責任追究和組織措施。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優經辦要加大對本方案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執行不力的,要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實行問責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辦發〔〕6號)及其他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宜
(一)因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需要增加或減少審批事項和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督促各相關行政機關予以公示并執行。
(二)有關部門內部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三)涉及經濟開發區、府場經濟開發區和新灘新區的工業項目,審批權限按現行規定執行,但審批流程、審批時限和收費標準按本方案執行。
(四)本方案適用于市城區,各鄉鎮(辦事處、管理區)可參照執行。
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的精神,為適應WTO規則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市政府決定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現就開展第二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和總體要求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建設高效、廉潔的服務型政府。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秩序嚴密、制約有效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行政審批制度。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是:以制度創新為重點,切實轉變審批觀念,營造有競爭力的服務環境。不符合政企分開和政事分開原則、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以及實際上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的行政審批,堅決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場機制代替的行政審批,通過市場機制運作。對于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要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杜絕審批的隨意性,做到審批程序嚴、審批環節減少、審批效率明顯提高,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得到嚴格執行。
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和措施
各部門要根據《國務院轉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附后)中確定的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五項原則,按照國務院審改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貫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五項原則需要把握的幾個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幾個問題》)(文件附后)要求,切實做好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工作,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行政審批制度。
(一)進一步精減行政審批事項。
1、法律、行政法規對某一事項只是作出原則的管理規定(如加強管理、監、指導、負責、檢查等,下同)但沒有設定行政審批,而國務院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設定了行政審批事項的,應當提出取消或調整的建議。
2、法律、行政法規對某一事項只是作出原則的管理規定,但沒有設定行政審批,而本市地方性法規設定了行政審批事項的,按法定程序建議市人大予以中止執行或取消(地方性法規設定屬于地方性事務的行政審批除外)。
3、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對某一事項只是作出原則的管理規定,但沒有設定行政審批,而本市地方政府規章自行設定了行政審批事項的,應當予以取消。
4、市政府及各部門的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應當予以取消;僅僅根據領導講話、批示、指示等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應當予以取消。確實需要審批的,應當通過法定程序,報市政府批準,以市政府規章在法定權限內設定。
5、超載《幾個問題》第二(二)部分所列行政審批適用的14個事項范圍設定的審批事項,應當予以取消。
屬于《幾個問題》第二(二)部分所列行政審批適用的14個事項范圍設定的審批事項,凡是可以通過市場機制、中介組織、行業自律或者除審批之外的其他監管措施解決的,應當予以取消。
6、設立公司、其他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的前置性審批外,公司、其他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開業或者設立登記前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應當予以取消。
7、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和省政府決定規定需要審批的建設項目以及使用財政資金、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的項目外,對企業的投資等經營活動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應當予以取消。
8、有關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建設工程承包、政府采購和產權交易,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以及省、市政府決定另有規定的外,必須采取拍賣、公開招標投標等市場運作方式,相應的行政審批應當予以取消。
9、法律、法規已經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部門“三定”規定也要進行相應調整。部門“三定”規定已經取消、下放或劃出的行政審批事項,該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也應當取消、下放或劃出。
10、兩個以上的部門行政審批職能交叉或者重復的,應當合并成一項,由職能最直接的部門審批,該部門應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協商,共同研究決定后辦理。
11、依法科學、合理地劃分市、區(含各開發區管委會)、鎮(街道)政府的行政審批權。凡是能夠或已經由區級政府實施行政審批的事項,市政府不再審批。
12、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審批的事項,認為確實不適應本市經濟發展需要的,及時向上級提出停止實行的建議。
(二)提高行政審批的效能。
對繼續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嚴格規范,減少環節,提高行政審批的效能。
1、行政審批的內容、對象、條件、程序和時限,以及要求申報的有關材料,都要非常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并對外公布,實行行政審批政務公開。對技術性和專業性比較強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制定詳細的審批技術規范。
2、行政審批事項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和單位的,市政府可以確定由一個部門受理申請并轉告有關部門分別提出意見后統一辦理,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辦公、集中辦公。但是,對企業設立、工程建設、項目投資等有關事宜的行政審批,應當確定由一個部門受理申請并轉告有關部門分別提出意見后統一辦理,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辦公、集中辦公。
3、對在辦理公司、其他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時需要進行前置審批的項目,實行企業注冊登記網上并聯審批;對需要多個部門聯合審批的項目,可通過加快政府各部門的電子信息網絡建設,探索網上審批的新模式。
4、部門審批業務涉及內部幾個處室的,應實行“窗口式辦文”制度,由一個內設機構代表本部門統一對外。已實行“窗口式辦文”制度的,要不斷地改進和完善;切實提高辦事效率。
5、對關系國計民生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審批事項,積極推行社會聽證制度;對專業性和技術性比較強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專家審查(咨詢)制度。
(三)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約束行政審批權力。
1、注重后續監管和日常管理,正確處理好“放”與“管”的關系。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各部門和單位要制定監管制度、措施,積極履行對許可證對象的監管職責,對許可對象是否在行政許可證確定的范圍內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管。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各部門一方面要按照市里的統一規定制定嚴格的、可操作的行業監管措施,尤其是對重點事項和關鍵環節,要制定專門的監管辦法;另一方面,對需要完善的辦事程序應予完善,以免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出現管理上的漏洞。
2、行政審批機關應當建立行政審批責任制和重大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審批人員的審批責任和審批義務,對違法審批、審批嚴重失誤等情況,實行過錯責任追究。
3、加強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建立行政審批責任監督檢查制度。行政監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對審批部門領導和審批人員,實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審批責任檢查。要把行政審批列入績效考證和行風評議的內容,對違法違規審批的,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
4、行政審批機關應當保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對行政審批的監督權。相對人對行政審批提出異議的,該行政審批機關必須作出書面說明,并告知相對人有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行政審批機關要設立舉報電話,建立舉報、投訴處理制度。相對人對行政審批機關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的,行政審批機關應當依法及時核實、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以適應方式及時回復舉報人。
三、進一步探索制度創新切實轉變政府職能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制度創新為重點,進一步改進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大力推進企業設立、年檢、資質資格認定、公共資源配置類等行政審批事項的改革。
1、改革前置審批,方便企業登記,加強事后管理。凡是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原則的,一律取消或降為核準;實行“先照后證”辦法,將一些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對仍需前置審批的事項,由串聯審批改為工商牽頭受理的各部門并聯審批制度。積極探索推行告知承諾制度。對設立外商投資企業試行直接登記方式,歸并審批環節,由工商部門一口受理轉有關部門內部會審,再由工商部門辦結。
2、改革年檢形式,實行聯合年檢。全面清理年檢項目,凡是形式上是年檢,實際上是以收費為目的的項目一律取消。確實需要年檢的實行一門式聯合年檢;統一辦理、一次性收費,收費必須合理。
3、改革資質資格認定審批。區別情況、分類處理,對涉及易燃易爆、食品加工、化學危險品、壓力容器等特殊行業的法人資格認證,繼續由政府依法嚴格審批;對一些特種行業及司法、金融等從業人員資質資格考評和認定,向行業協會、中介機構轉移。規范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的運作規則。
4、改革公共資源配置類審批。可以市場化的,通過中介或采用招標、拍賣等方式推向市場。
5、全面清理行政收費項目。取消不合理消費,需要保留的收費項目開聽證會予以論證,并報市政府核準,切實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
6、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行網上審批。推進公務信息網建設,信息資源共享,啟動網上審批。努力做到能在網上審批、辦理的事項盡可能在網上辦結。加強網上監管的力度,實現行政效能監察的網絡化。
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法和步驟
結合政府機構改革,第二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區兩級政府同時進行,年底以前基本完成。
(一)方法
1、加強領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市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抽調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作機構。市政府各部門要確定一位領導分管,并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審改工作和上下聯系。
2、統一布置。召開全市審改工作會議統一布置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公告,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各部門要組織學習,深刻理解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審改工作精神,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收集有關資料,對照兄弟城市的先進經驗,將現有我市各部門、各區的行政審批項目及法律依據進行全面梳理。
3、自查自審。各部門、各區政府和管委會要嚴格要求按照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統一布置和要求,徹底清理并依法確定行政審批事項,做到該減必減。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減少環節,嚴格規范審批內容、條件、程序和時限。
4、論證聽證、核查審定。市、區兩級政府審改辦對各部門自查自報的材料逐項審查,反復研究,加強協調工作,提出保留和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召開專家論證會和社會各界人士參加的聽證會,核查審定初步方案。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影響較大的行政審批項目的初步處理意見,還要在網站、報紙上登載聽取廣大群眾的意見。
5、建章立制,實施審批責任制。積極推進審批方式的改革,外商投資項目審批服務中心和工程建設管理服務中心要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簡化審批環節;根據WTO透明度原則要求,深化政務公開,加強審批事項的規范運作,提高辦事效率,改變服務形象。健全審批過錯責任追究制,切實各項審批改革措施落實到位。
(二)步驟
具體分為兩個階段: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務政府、透明政府、廉潔政府,優化我縣發展環境,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結合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合理合法、提升效能、積極穩妥的原則,從創新體制、機制、運作方式入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達到“清理一批、規范一批、集中一批”、“時限再壓、環節再減”的工作成效,力爭全縣審批辦理時限在現有基礎上再壓縮20%;實施行政許可權職能歸并工作,推進行政許可權相對集中,許可和監管互動互促;完善行政服務體系,強化政府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實現行政管理手段和方式的創新。通過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和群眾滿意度,深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建設。
二、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清理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清理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和浙江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行政許可實施主體的公告》精神要求,認真做好新一輪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規范工作。
1、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通過市場機制、行業自律能夠解決的,或者通過質量認證、事后監管可以達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和調整;對一個審批事項需多部門、多環節審批的,原則上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職能由一個部門承擔和權責一致的要求進行調整,該取消的取消。經縣審改領導小組確認予以保留的審批事項,要制定詳細的操作規則和程序,包括設定依據、申報條件、流轉程序、法定時限以及申報所需提供的材料等,并以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完善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新增或修改的情況,對經浙江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定,由縣政府各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作進一步清理,確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統一規范。
3、規范行政事業收費管理。全面清理收費事項,統一公示收費主體、依據、標準、范圍,規范收費行為,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開展行政許可職能歸并工作。
按照杭州市行政機關內設機構行政許可職能歸并的試點要求,積極開展職能歸并工作。
1、開展職能歸并。要按照統一、精簡、效能的原則,開展部門行政審批許可職能歸并工作,在堅持編制數、內設機構數、中層領導職數原則上不變的前提下,調整內設機構職能,整合資源,設立行政許可科,使行政審批許可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
2、推進辦事集中。要按照“應進盡進”要求,加快推進部門行政許可科入駐行政審批中心,部門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全部納入窗口集中辦理,確保人員到位、授權到位,實現“一個領導分管、一個窗口對外,統一受理、統一辦理。”并積極推行“一審一核”辦事制度,減少環節,提高效率。辦件數量較少的部門鼓勵推行授權辦理制,將許可職能授權中心綜合窗口辦理。受客觀條件限制,暫時無法進駐中心且審批事項較多的部門,經縣政府同意,實行分中心辦理制(在部門內部設辦事大廳),分中心要與縣行政審批中心聯網,統一考核、監管。
3、加強審批督查。職能歸并后,要及時將部門行政許可項目、辦理流程、收費標準、辦理時限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要創新監督機制,運用信息網絡技術,建立電子監察制度,對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承辦、批準、辦結和告知等環節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審批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縣監察局、縣法制辦、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要通過專項檢查、工作抽查等方式,加大監管力度,鞏固改革成果。
(三)進一步完善審批制度。
1、深化部門并聯審批。
(1)深化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審批協調機制。凡已進中心的項目在審批過程中,涉及部門間職能交叉、互為前置的,由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代表縣政府牽頭協調、辦理。
(2)完善建設項目立項、建筑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并聯審批,推行建設項目竣工聯合驗收制度。
(3)進一步擴大并聯審批范圍,尤其是對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企業和群眾關注度高的辦理事項,要通過并聯審批、創新程序等方式進一步加快辦理速度,提高辦事效率。
2、完善網上審批。依托電子政務網絡改造建設,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加快推進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審批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各部門要加快網上審批平臺建設步伐,主動對接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主平臺。
3、完善許可與管理、執法互動。要創新辦法,建立健全許可與監管的互動機制,構建部門內部及跨部門的信息溝通、定期分析改進工作機制。許可職能部門(科室)要及時將許可事項通報監管部門(科室),由監管部門(科室)負責分析許可事項的質量及存在的問題,對不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審批項目或審批方式,要及時進行調整或創新。
(四)進一步完善政府服務體系。
進一步加強縣、鄉(鎮、街道)、村三級服務網絡建設,加強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硬件和軟件建設,增強市民服務協能,推進鄉鎮(街道)便民服務網點規范化建設,完善服務機制,提升服務水平。
三、工作步驟
(一)前期調研,制定方案(8月底前)。擬定和出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行政機關內設機構行政許可職能歸并工作方案,提交縣委、縣政府研究出臺。
(二)動員部署,全面清理(9月上旬)。各部門根據省公布行政許可事項和實施意見的要求對現有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逐項分析,提出擬取消、調整的意見。組織召開全縣動員大會,部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許可職能歸并工作,營造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濃厚氛圍。
(三)形成方案,審核批準(9月中旬-9月底)。各部門制定行政許可職能歸并方案和行政審批事項、收費項目調整方案,分別報縣編辦和審改辦,經審核后分別報縣編委會和審改領導小組審定。
(四)調整機構,組織實施(10上旬-10月中旬)。各部門要按照批準的機構調整和審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落實。調整完善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窗口設置。縣審改辦、縣編辦等要嚴格督查,及時協調解決方案實施中出現的問題。
(五)檢查驗收,總結提高(10月底前)。由縣審改辦牽頭組織驗收,并全面回顧本次審改工作,總結經驗,完善提高。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從“共建瀟灑*、共享品質生活”和打造服務、便民政府的高度,充分認識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保障工作經費,明確工作機構,建立責任制度,扎實開展工作。
一、繼續以解放思想為重點,積極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按照焉榮竹書記關于“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推進效能革命,努力把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國審批環節最少,服務意識最強、辦事效率最高的城市之一”和張建國市長“創特色、全國一流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指示精神,2011年中心將繼續強化與法制、監察部門的協調配合。一是進一步加強對審批事項的監管。在法制部門對各部門審批事項認定的基礎上,加強監管和梳理力度,切實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工作流程,強化政務公開,推動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更加規范高效透明運轉。二是積極推進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在鞏固“兩集中、兩到位”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針對重點部門、重點事項,努力實現“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門審批服務職能向審批科室集中,審批科室向審批服務中心集中,審批事項辦理網上審批大廳集中;審批事項進廳到位,授權窗口到位,審批事項辦理網上大廳運行監管到位。三是充分發揮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平臺作用。要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和工作任務,凡與企業、社會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均應逐步納入中心辦理,以審批中心為主要載體,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所有進駐中心的事項必須公開辦理主體、辦理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序、承諾時間、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辦事結果和監督渠道。
二、繼續以轉方式、樹形象為重點,發揮好服務推動作用。中心將立足審批實際,緊扣發展大局,自覺以服務發展為己任,充分發揮“服務”在推動全區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繼續在轉變服務方式上下功夫、做文章,扎實開展好預約服務、代辦服務、大項目跟蹤服務等一系列創新服務舉措。一是進一步完善投資項目代辦服務運行機制,提高代辦服務水平。積極做好對上爭取工作,在市審批中心的支持幫助下,進一步健全完善市區兩級建設類項目審批聯席會議機制,充分發揮市區兩級聯席機制在推動招商項目建設、優化發展環境、簡化建設類項目審批程序、加快項目審批進度,為確保我區項目帶動戰略的順利實施提供保障。二是做好并聯審批,提高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進一步發揮窗口部門間團結協作精神,在企業注冊、固定資產投資等審批過程中,要整合審批環節,逐步實行聯合辦理或并聯審批。
三、以網上大廳建設為重點,推進“三通一體化”進程。樹立“全區一盤棋”的思想,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加快推進”的總體思路,根據科技防腐領導小組總體部署和要求,強化措施,優化手段,與紀委、監察局、信息中心加強溝通協調,加快推進“一門通、一話通、一網通”的“三通一體化”進程。確保5月底前與全市審批系統實現對接。一是加快審批事項流程的梳理和再造。2月底前區審批中心、法制辦、監察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集中時間,集中地點,集中力量,對全區具有行政審批服務職能部門的相關網絡設備、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其工作流程進行清理;按照程序最簡、路徑最短、效率最高的要求,全面梳理優化再造審批服務流程,并據此具體應用需要,二是完成系統技術開發部署。4月底前,中心將配合監察局、信息中心會同軟件系統承建商進行系統總體設計、開發部署,確保系統滿足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上線運行、在線辦理的要求。三是人員培訓和系統試運行。區信息中心協調市信息中心全面測試系統功能的完備性,及時征求意見,發現解決問題。區審批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理論講解與上機操作相結合的方式,分期分批舉辦操作培訓,使工作人員盡快熟悉掌握系統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逐步適應網上在線辦理、管理監督和績效考核工作。四是實現與未進廳區級職能部門互聯互通。6月底前,按照“應進必進,不進為例外”的任務要求,將區級審批服務事項全部納入行政審批服務網上大廳和電子監察系統運行。各街鎮要結合實際,按要求盡快完成本級審批服務事項的清理和規范,加快實施硬件設施升級改造,逐步實現市、區、街鎮審批服務業務三級聯動和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