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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是人員密集的場所,公共場所衛生狀況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公共場所的數量大幅增加,服務內容、經營形式趨于多樣,對傳染病預防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現在正值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進入攻堅階段,而目前公共場所中“五小”類經營單位占相當大比例,一方面經營單位的衛生設施簡陋,另一方面從業衛生知識缺乏,操作技能不熟練,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出現兩難。后續的長效管理如何建立,如何有效分配衛生監督力量,都是我們亟待解決的問題。
為了改善我市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推行規范化管理,提高我市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水平,我市從現在開始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行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加強領導,精心策劃
為在全市推行好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我市加強領導,進一步明確職責,已成立了__市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為具體操作規范和標準,有序開展工作。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首先選擇在住宿業推行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待鞏固和完善后再逐步推廣到美容美發業、洗浴(桑拿)場所和游泳場所(館)、歌舞娛樂場所、商場等其他公共衛生場所。重點從公共場所的衛生設施設備建設、日常衛生管理入手,進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場所經營者的法制意識和安全衛生意識,建立起公共場所衛生管理信用體系和衛生監督長效機制。
制定標準,廣泛宣傳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分為培訓、宣傳動員、檢查評價、衛生信譽等級的確定、公示、效果評估等6個階段。目前,全市各縣(區)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已組織衛生監督員集中學習了《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掌握了現場監督量化標準和要求,統一了評分標準和評審辦法,同時完成了總體目標中住宿業等重點制定行業的摸底調查工作,把全市住宿業按照經營場所性質、規模和面積大小等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并按行業發放了《住宿業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等表格。
此外,還通過培訓宣傳了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目的、意義,評審程序和要求。
由于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是一種新的監督模式,為了把這項工作做好,我市組織開展了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的培訓。采用集中統一培訓、以會代訓等形式,組織有關的單位負責人召開專項工作會議,集中培訓。培訓班通過宣講量化分級管理的意義,提高培訓班學員對搞好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鼓勵企業加大硬件設施的投入。為使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家喻戶曉,使消費者參與,還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量化分級管理,向社會廣而告之,動員社會力量加強監督,營造良好的氛圍。例如,向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送達開展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的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其開(來源:文秘站 )展自查自糾,依法規范經營行為。同時還設定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評查內容,更好地爭取管理相對人的理解和支持,主動投入到創a級的活動中。
動態監管,嚴格評審程序
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評級及監督頻次分別為:總得分在90分以上的,衛生狀況為優秀,衛生信譽度為a級,監督頻次不少于1次/2年;總得分在70~89分的,衛生狀況為良好,衛生信譽度為b級,監督頻次不少于1次/年;總得分在60~69分的,衛生狀況為一般,衛生信譽度為c級,監督頻次不少于2次/年;總得分低于60分的,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處理。評定后,今年將在住宿業使用衛生信譽度等級公示標識(笑臉、平臉、苦臉),使市民一目了然。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其他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以下簡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和有關衛生標準的要求。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保證本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新風應當直接來自室外,嚴禁從機房、樓道及天棚吊頂等處間接吸取新風。
新風口應當遠離建筑物的排風口、開放式冷卻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設置防護網和初效過濾器。
送風口和回風口應當設置防鼠裝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風口表面清潔。
第五條空調機房內應保持清潔、干燥,嚴禁存放無關物品。
第六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具備下列設施:
(一)應急關閉回風和新風的裝置;
(二)控制空調系統分區域運行的裝置;
(三)空氣凈化消毒裝置;
(四)供風管系統清洗、消毒用的可開閉窗口。
第七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進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已投入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每兩年對其進行一次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后方可繼續運行。
衛生學評價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的規定。
第八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持清潔、無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開放式冷卻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氣過濾網、過濾器和凈化器等每六個月檢查或更換一次;
(三)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風管系統的清洗應當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
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的專業機構應當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設備、技術力量,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的要求。
第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做好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檢查、檢測和維護,并建立專門檔案。
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衛生學評價報告書;
(二)清洗、消毒及其資料記錄;
(三)經常性衛生檢查及維護記錄;
(四)空調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記錄;
(五)空調系統竣工圖;
(六)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第十條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生空氣傳播性疾病后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應急處理的責任人;
(二)不同送風區域隔離控制措施、最大新風量或全新風運行方案、空調系統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停用后應采取的其他通風與調溫措施。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立即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檢測、評價合格后,方可運行:
(一)冷卻水、冷凝水中檢出嗜肺軍團菌;
(二)空調送風中檢出嗜肺軍團菌、b-溶血性鏈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風管積塵中檢出致病微生物;
(四)風管內表面細菌總數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單位;
(五)風管內表面真菌總數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單位;
(六)風管內表面積塵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衛生學評價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況。
第十二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啟動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方可繼續運行:
(一)采用全新風方式運行的;
(二)裝有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并保證該裝置有效運行的;
(三)風機盤管加新風的空調系統,能確保各房間獨立通風的。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立即停用,進行衛生學評價,并依照衛生學評價報告采取繼續停用、部分運行或其它通風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每周對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下列設備或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換。
(一)開放式冷卻塔;
(二)過濾網、過濾器、凈化器、風口;
(三)空氣處理機組;
(四)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
空調系統的冷凝水和冷卻水以及更換下來的部件在處置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第十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并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對公共場所及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處理。消毒處理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公共場所實施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以下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一)公共場所經營者執行本辦法的情況;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專業清洗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的情況;
(三)衛生學評價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的情況。
第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責令改進;經責令仍不改進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采取暫停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行、要求進行消毒處理等控制措施:
(一)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經檢測,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存在重大隱患的。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公共場所經營者,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風管系統清洗規范》由衛生部制定并。
第十九條本辦法的術語含義如下: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風管系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中用于處理和輸送空氣的風管、風口、空氣處理機組及其它部分。
空氣傳播性疾病:以空氣為主要傳播途徑的疾病。
【關鍵詞】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監督
1 公共場所范圍與空氣質量監測指標
公共場所是供公眾從事社會生活的各種場所。公眾是指不同性別、年齡、職業、民族或國籍、不同健康狀況、不同人際從屬關系的個體組成的流動人群。公共場所是提供公眾進行工作、學習、經濟、文化、社交、娛樂、體育、參觀、醫療、衛生、休息、旅游和滿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場所及其設施的總稱。例如賓館、洗浴場所、美容美發場所、影劇院、圖書博物館、體育健身房、歌舞廳、超市商場、候診室候車室、食堂飯店等。
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的重要根據是我國標準室內空氣質量。綜合各個大型公共場所的特點功能明確監測使用的指標:例如空氣的溫濕度、大小流速、新風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以吸入的顆粒物、二氧化氮、笨、甲醛、揮發性物質、總數菌落等。
2 影響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的因素
評價公共場所空氣質量一般選擇微小氣候與空氣清潔程度。微小氣候主要包括溫濕度、氣流速度、熱輻射等因素。這些因素對人體產生了綜合作用。其中溫濕度帶來了極為顯著的影響。人體是通過輻射、傳導與皮膚出汗向附近空氣進行散熱。較高或者較低的氣溫會促使人感到較熱與較冷。人體較熱時會造成散熱不良進一步出現舒張血管、增速脈搏,甚至會出現頭暈等系列癥狀。溫度較低時,人體就會降低代謝功能,呼吸與脈搏也會緩慢,促使皮膚較緊,呼吸道減弱了抵抗能力。控制公共場所溫度指標包含了出于保護身體健康而編制的保證熱舒適感的最佳溫度。另外,考慮到對稱的熱輻射以及分布均勻的溫度時空,對垂直、水平溫差以及晝夜溫度也提出了相關的要求。
溫度也顯著影響了人體健康。濕度較大則會對人體散熱蒸發產生抑制,使人感到不舒服。冬天溫度較低,熱傳導加速則會使人感覺寒冷。當室內溫度較低時可吸入塵在空氣中中增加了濃度,對空氣質量造成影響。溫度降低人的呼吸道粘膜將會散失很多水分,降低了防御能力,容易患感冒等疾病。影響人體舒適感的重要因素還有室內氣流大小。最佳的風速不但有利于換氣通風與凈化空氣,并且還能很好的刺激人體皮膚,有利于調節體溫。
此外,影響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的因素還包括:一是大量人員流動,人均占有空間極小;二是吸煙和食品制作產生的煙霧加重了空氣污染的程度;三是近些年來經濟迅速發展,公共場所雖然安裝了中央空調,但是缺少凈化消毒空氣的設備。在建設大部分公共場所的過程中忽略了通風設備。通過監測可知,這些公共場所的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全部超出了國家標準,環境中存在著較低的空氣氧分壓。人們長時間滯留在這種環境中會出現乏力、胸悶以及心慌等現象。
綜合分析,公共場所日益凸顯了空氣污染問題。為了對人們的身心健康積極保護,迫切需要積極宣傳教育,提升人們的環境意識。目前人們已經初步認識到大氣和水污染,可是對于公共場所空氣污染還是缺乏認識,因此需要利用各種形式宣傳公共場所空氣污染對人體產生的危害。在對公共場所進行改擴建時應當注意配置相關的通風設施,并且應當由衛生部門實施衛生評價,以便保證公共場所空氣質量。促使人們認識到良好的空氣質量更加有利于身心健康。此外,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和場所空氣質量監測,提升公共場所管理者的素質。
3 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監督方法
(一)建立公共場所監測監督部門
1建立公共場所監測質檢實驗室
監測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的重要保證便是監測儀器,只有構建質檢實驗室,修改編制監測公共場所的各種規范、標準,檢測公共場所監測儀器質量,積極認證公共場所監測水平,徹底確保公共場所監測質量。
2補充修訂目前的規范
雖然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對現場規范監測發揮了關鍵作用,可是有些地方還是缺乏較強的操作性,實際監測過程中還是沒有考慮到一些情況,有必要對其實行補充與修訂,詳細規定監測點的位置、高度、時間、數量等,使監測現場更加規范,可以獲得更加準確的數據。
(二)安裝公共場所自動監測設備
1自動監測空氣質量裝置的安裝需要獲得國家衛生部門認可。2每月自檢至少一次,產生非正常運行或者事故狀況,應當確保及時檢查,并且儲存相關的檢查資料。3根據空氣質量自動監測裝置的操作說明、養護制度要求實行管理工作,同時設置臺賬。4及時呈報監測數據,為空氣質量自動監測裝置申報有關的年檢和驗收等工作。
(三)制定相關技術正確使用中央空調
在目前無法改進中央空調的情況下,需要制定相關的技術要求:1制定預防空調通風系統方案和控制介空氣疾病傳播。2強化新風系統,加強空氣在室內的流通。3保證清潔的空調機房與新風口附近環境,新風的引入需要達到衛生標準。4定期清洗消毒空調系統,運行空調系統之前必須更換與清洗過濾器和過濾網。5及時消毒清洗冷卻塔和冷卻水系統。6將空氣消毒除菌設備安裝在中央空調通風系統內部。
(四)處罰有關違法規定的措施
1拒絕上報或者謊報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數據。2無法正常使用或者自行改變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裝置,同時獲得的監測數據與現實情況嚴重不符。3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設備產生故障沒有立即上報,沒有經過批準自行停止使用或者采取對應的方法。4缺乏一定的條件造成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工作不能開展或者無法運行自動監測設備。5對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拒絕及阻撓或者在被檢查過程中造假。
4 結束語
近些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不斷深入開展公共場所監測監督工作,人們逐漸開始提高了公共衛生意識,開始重視室內空氣質量,由于公共場所環境污染帶來的各類疾病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工作,所以,全社會普遍關注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提高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確保人類身體健康,需要從根本做起,對各種室內建筑、裝飾、使用工具所引發的空氣污染嚴格進行控制,盡可能減少污染產生的根源,同時增加監督監測工作的強度,編制更加實際有效的監測監督標準,為人們制造一個清新美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
量化分級管理為了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在公共場所中的實施效果,探討高效衛生監督管理寫作論文模式,我們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寧夏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指南》和評分標準評價體系。于2004~2007年在不斷探討論證的基礎上,先后在自治區、固原市、吳忠市和石嘴山市旅店業、游泳等公共場所開展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及推廣工作。
1對象和方法1·1對象分別在經濟發達的自治區直管企業銀川市、中等發達地區吳忠市、石嘴山市和欠發達地區固原市,共選擇公共場所量化分級試點企業98家,其中旅店業47家、洗浴場所19家、美容美發店24家、游泳場所8家。1·2方法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旅店業衛生標準》GB9663-1996[1]等標準制定寧夏旅店業、美容美發、桑拿洗浴、游泳場所量化評分調查表。通過基線調查、宣傳動員和培訓、準備階段、自查整改和現場指導、評估等階段完成調查評估。1·3評分標準得分為總分的90%以上者,評為A級;得分為總分的70%~89%者,評為B級;得分為總分的60%~69%者,評為C級;得分為低于60%以下者,評為D級。1·4資料處理匯總整理調查評分表評分結果,用SPSS11·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2結果和成效分析2·1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評價情況本次共對自治區及吳忠、石嘴山、固原市98個公共場所(包括旅店業、游泳洗浴場所、美容美發)進行量化分級評分。其中信譽度A級31家,占31·62%;B級37家,占37·76%;C級23家,占23·47%;D級8家,占8·16%。其中旅店業、游泳場所信譽度A級所占比重較大(31·62%、25·34%),洗浴場所(7·15%)和美容美發業(6·07%)較少。2·2比較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和實施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后各項指標得分均有所提高。各項衛生管理指標測評得分率經x2檢驗,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1)。(表1)表1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監督項目量化企業數①1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監督所(銀川750004)2寧夏回族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3公共場所各類指標得分前后測評結果比較實施量化后各項指標評分均明顯高于量化測評前(P<0·01)。尤其在產品索證、衛生設施、專用消毒設施設備添置方面提高最為突出;而建筑和布局、公共用品用具衛生相對較弱,與更改建筑布局難度較大,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衛生日常工作量大,企業較難堅持有關。(表2)
論文關鍵詞 公共場所 控煙 經營者
隨著大眾對吸煙危害的認識深化,以及對健康的日益關注,公共場所吸煙控制,越來越成為公眾關注的問題。2014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征求對《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的修改意見,這無疑是公共場所控煙工作的一大進步,但就目前而言,公共場所控煙的立法與執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一、 法律問題
(一)法律體系不完善
法律體系不完善,包括兩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是國家沒有相對應的法律,甚至連有關公共場所衛生的法律都沒有,只有一些條例,適用時難免繁瑣混亂,而公共衛生關系民眾日常生活與健康,意義不可謂不重大,理應有權威、統一的法律來支撐,而公共場所控制吸煙作為公共衛生的重要部分,理應體現在法律之中。
另外,在此送審稿出臺之前,我國已多部有關于此方面的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但這些規范之間互相不協調,與現在的送審稿之間也多有不統一之處。如上海和杭州的有關公共場所控煙的地方性法規都規定了餐廳、賓館等部分公共場所的室內可以設立吸煙區域,這與衛生部于2011年公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及現在的送審稿中的“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條款相悖,適用時難免會出現問題。
由此可見,公共場所控煙缺乏上位的法律,相關規范之間互不協調,法律體系還有待完善。
(二)范圍界定不清晰
公共場所控煙,顧名思義,針對的范圍應該是公共場所。但是何為公共場所,現有的規范中并沒有統一的認識。
如1987年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列舉了28類“公共場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商場(店)、書店、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此中并沒有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機關單位等明顯應列入的場所,顯然是很不完善的。
2009年《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同樣通過列舉的方式定義了“公共場所”,將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辦事場所等列入,定義更為完善具體,相對更好操作。
而在《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中,一方面,對公共場所只做了非常籠統的定義:公眾可以進出或者使用的場所、工作期間使用的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另一方面,通過禁止性規定,實質上將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也納入公共場所范圍,這在以往的規范中是沒有的。送審稿的規定太過籠統,實質上不利于民眾以及執法人員真正區分何為公共場所。
現在送審稿的模糊定義,相關規范各不相同的定義,使得公共場所的范圍界定十分不清晰,令人困惑,難以對人的行為產生真正的指導和預防意義,難以實現條例設置的初衷。
(三)經營者作用難發揮
吸煙行為發生頻率大、速度快、范圍廣、場所多,如果只靠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無疑是鞭長莫及,難以應對。所以說公共場所控煙,關鍵其實不在行政機關監督,而在于經營者負起責任。但是縱觀現有規范,雖然看似規定了經營者的責任,但是其作用難以發揮。
一方面,只規定了經營者的責任,對經營者的監測不夠。以送審稿為例,其規定了“鼓勵場所經營者、管理者采用煙霧報警、濃度監測、視頻圖像采集等技術手段,加強對本場所的管理”,對于安裝監測設施只停留在“鼓勵”階段。可想而知,對于餐廳、賓館等公共場所經營者而言,取悅于消費者遠比控煙更重要,如果沒有安裝監測裝置,再加上行政部門時間與人員有限,也不可能時時刻刻前來監督,可謂是“天高皇帝遠”,他們真的會冒著冒犯消費者的風險,老老實實地履行法條中規定的控煙勸阻行為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就如同與環境相關的排污行為,如果不對每個排污口都進行監測,恐怕偷偷排污、瞞而不報者大有人在,治理排污、總量控制只能是一紙空談。同樣的道理,如果不對每個公共場所安排監測設施進行監測,經營者的責任就難以得到真正有效的履行。
另一方面,即使經營者有心去做,他們所能做的也達不到控制的力度。還是以送審稿為例,經營者面對吸煙的人,可以“勸阻”,勸阻不聽可以強制其離開。但是吸煙行為發生頻率大,速度快,來不來得及一一勸阻且不說,等勸不成,強制其離開了,恐怕一支煙也抽完了,損害后果也已經造成了,抽煙的人也沒有什么實質性的損失,下回還照抽不誤,那么這樣的控制究竟有什么實質性的作用?處罰是一種較好的控制方式,但是送審稿中,只有相關行政機關有處罰權,“天高皇帝遠”的行政機關,每天面對如此多的場所如此多抽煙的人,恐怕也難以一一應對,對公共場所吸煙行為的真正控制,還是困難重重。
可見,對于經營者而言,雖然規定了責任,但是一沒有對履行責任的有效監測機制,二沒有賦予履行責任的有效手段,經營者的作用難以真正發揮。
二、解決建議
針對以上法律問題,筆者試提出以下幾點解決建議:
(一)推動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方面,推動有關公共衛生法律的出臺,并在法律中設條款甚至專章來規定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問題,使得這一問題有更權威、統一的規范。
另一方面,各地方應加強對有關這一問題的地方性法規的審查、修改、制定工作,使之與最終出臺的關于公共場所控煙的條例相互協調。
另外,各部門可針對最終出臺的條例出臺更細致的實施細則,而各地方也可針對最終出臺的條例,結合本區域的實際情況,出臺更細致的相關規定。這樣,才能使有關公共場所控煙的各種位階的法律規范形成一個互相協調、互相銜接的體系,真正地發揮作用。
(二)以列舉+概括的模式明確范圍
針對“公共場所”范圍界定不明,各規范的定義互不協調的問題,建議可以通過修改條例,或是出臺實施細則,通過列舉+概括的立法模式,對公共場所進行一個更明確的范圍界定。試設計如下:
本條例所稱公共場所,是指以下幾類場所以及其他公眾可以進出或者使用的場所、工作期間使用的場所、公共交通工具。
(一)托兒所、幼兒園、大中小學及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教學場所;(二)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三) 體育場館;(四) 圖書館、影劇院、音樂廳、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科技館、檔案館等各類公共文化場館;(五) 國家機關提供公共服務的辦事場所;(六) 公用事業、金融機構的營業場所;(七) 商場、超市等商業營業場所;(八) 歌舞廳、游藝廳等娛樂場所;(九) 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座以上的餐飲場所;(十) 賓館、旅館等住宿場所;(十一) 電梯及其等候區域;(十二) 公共汽車和電車、出租汽車、軌道交通車輛、客渡輪等公共交通工具內及其售票室、等候室和設置在室內的站臺;(十三) 機場、鐵路客運站、港口客運站;(十四) 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十五)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
通過列舉+概括的模式,既確認了哪些場所是經營場所,給公民和經營者、執法者以行政指南,同時又給公共場所的界定預留了空間,執法人員在具體裁量時,如果遇到新型的、未列入條款的但又明顯應該屬于公共場所的場所,可以通過“以及其他公眾可以進出或者使用的場所、工作期間使用的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的規定找到裁量的依據,使得對公共場所的界定可以隨時與不斷變化的社會生活對接。
(三) 強化經營者責任
一方面,強制要求符合“公共場所”定義的各經營者必須安裝相關監測設施并申報備案,定期報送監測數據,有關部門定期抽查監測視頻,強化對經營者履責情況的監管。甚至依靠科技手段,參照交警和環保的電子監測執法,實現實時、遠程監管。
另一方面,可以創新執法方式。我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因此,可以出臺規章,允許有關的行政部門通過委托執法,將這方面行政處罰的職能委托給醫院、學校等符合條件的組織,使得相關經營者不需要報告行政部門就可以自己代為執法,大大加強了監管力度,對公共場所吸煙行為起到更大的控制和預防作用。還可通過定期報送視頻,由行政部門對視頻中屢教不改的吸煙者進行處罰,使得吸煙者不再抱有僥幸心理,執法能夠真正落到實處。
新一輪創建國家文明城市以來,區衛生監督所強化日常監管,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公共場所的衛生環境,在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成立文明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責任制;成立以硯臨河為界的現場整治一組和二組,對整治工作任務進行分解,明確工作內容、工作要求、推進進度。
二、緊盯重點問題,突出整治實效
一是加強經營性公共場所整治。出動衛生監督員500余人次,車輛100余輛次,對全區552戶公共場所單位進行集中整治,對拒不整改的商戶,堅決立案查處,2019年我們立案查處6戶,處罰金額8500元,通過以抓反復、防回潮為重點,努力建立健全衛生監督長效工作機制。
二是著力打造亮點路段。重點打造健康東路、東三街和千島湖路的78戶公共場所,在多次整治下,亮點路段公共場所許可證與健康證持證率達到100%,消毒設施配備均符合要求,達到創建全部標準。
三是努力提高鄉鎮持證率。開展鄉鎮公共場所單位的專項整治,查找不能及時發放證的原因,改檢測報告為承諾制,解決了發放許可證的堵點,由衛生監督協管人員統一收集資料到行政審批局辦理,既方便了群眾辦事,又確保衛生許可證持證率達到了100%。
三、創新工作模式,強化普法教育
在日常監督過程中,我們主動添加商戶的微信,建立公共場所管理微信群,商戶遇到困難可以在群里直接詢問解決;同時將上級精神與相關政策及時發在群里,對商戶定期進行線上培訓以及“普法”教育,通過提高商戶的健康從業和合法經營意識。
今年是文明城市創建的決勝之年,區衛生監督所將深刻學習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動員全所力量,做好今年的創建驗收工作。
一是摸清底數,精準發力。由于公共場所每年都很多新增以及關閉的情況,我們將加強與行政審批局聯系,摸清底數,在4月15前對新增的單位進行監督平臺錄入,并按照文明城市測評標準規范整治到位。
1 資料與方法
1.1 資料來源
資料來自于自2010―2015年寶山區對60家使用集中空調的大型商場超市、寫字樓、賓館的監督抽檢資料。
1.2 方法
按照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監督所監督抽檢要求,每年抽查使用集中空調的公共場所10家左右,被抽查數占總數的10%左右,采取隨機抽查的原則,按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GB/T 17220―1998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規范》[2]要求,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病原微生物、送風系統、風管內表面、冷卻水相關指標項目進行采樣和檢測,其中病原微生物包括嗜肺軍團菌、β-溶血性鏈球菌;送風系統包括可吸入顆粒物、細菌總數、真菌總數;風管內表面包括積塵量、細菌總數、真菌總數,冷卻水的檢測指標為嗜肺軍團菌。根據《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規范》判斷檢測結果是否合格。并對歷年合格率和不同項目指標的合格率進行比較和衛生統計學分析。
2 結果
2.1 2010―2015年不同行業公共場所集中空調監督抽檢情況
不同行業公共場所集中空調監督抽檢合格率從2010年的81.0%上升至2015年的99.2%,總體呈上升趨勢。對比6年的抽檢結果,2013年以后的合格率要明顯高于2010年(χ2=4.40~30.63,P均
2.2 2010―2015年公共場所集中空調不同項目監督抽檢情況
病原微生物檢測指標超標以嗜肺軍團菌為主,送風系統檢測指標超標中細菌總數超標排首位,真菌總數次之,風管內表面檢測指標超標以積塵量超標排首位,細菌總數次之,冷卻水檢測指標超標主要為嗜肺軍團菌。對比病原微生物5年的抽檢結果,2011年的合格率與其他年份比較,2013年的合格率要明顯低于2011年(χ2=3.91,P
3 討論
對寶山區2010―2015年大型商場超市、寫字樓、賓館使用集中空調場所的衛生監督資料顯示,抽檢合格率從2010年的81.0%上升至2015年的99.2%,呈上升趨勢,場所的衛生狀況總體處于可控狀態。潘穎等[3]研究顯示,北京市豐臺區7家大型商場超市的集中空調衛生狀況合格率為71.9%~87.9%,與本研究2011年和2012年的結果相近。江思力等[4]研究結果顯示,廣州市商務大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送風中細菌總數合格率為48.00%、真菌總數為66.00%,與本研究2010年和2011年的結果相近。這主要緣于國家和本市出臺了針對使用集中空調場所的相關規定和衛生標準,一直以來,本市衛生行政部門將使用集中空調場所作為重點的公共場所進行監管,每年對這些場所開展監督檢查和抽檢。寶山區衛生監督機構按市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每年對使用集中空調場所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并對大型商場超市、寫字樓、賓館等使用集中空調頻率較高的公共場所開展監督抽檢。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是目前公共建筑中常見的通風設施。不少研究表明,空調系統污染能增加人對致病微生物的室內暴露,引起傳染性呼吸道疾病、不良建筑綜合征、呼吸道過敏和哮喘、SARS、軍團病等[5-7],空調通風系統污染對室內空氣質量的影響極大,已成為室內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8],軍團菌的暴發與流行多與環境水體中軍團菌的大量繁殖與存在有關,集中空調冷卻塔是軍團菌繁殖的主要場所[9]。近年來,我國也曾發生過多次集中空調冷卻塔水冷熱管道水引起的軍團菌病病例的發生[10]。作為集中空調使用單位必須加強管理,制定和完善相關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公共場所及其他場所進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特別是對空調重點部位如冷卻塔、空氣處理機組、加熱器進行徹底清洗,并請取得資質的衛生技術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對集中空調使用單位的監督與管理,必須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維護衛生法律的嚴肅性,保障公眾獲得室內潔凈安全空氣的健康權益[11],對單位責任人開展衛生法規的宣傳與培訓,強化經營者的法律意識,明確經營者是公共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讓公共場所經營者認識到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污染危害的嚴重性。同時結合日常工作,通過印發宣傳資料、滾動播放的公示屏、新聞媒體等形式,向社會各界、廣大消費者宣傳集中空調相關衛生法規規范與標準要求,普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相關l生知識與要求[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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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重隊伍建設,抓好行風工作
我所寓監督于服務之中,不斷提高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能力。一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以提高素質、改進作風為重點,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加強隊伍紀律作風建設,通過來信來訪或主動訪談監督對象來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執法公正,監督服務到位,真正做到執政為民。
二、加強自身學習,提高個人素質
為適應衛生監督執法工作需要,我們采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的辦法,加強了所內監督員的業務學習培訓:一是今年3月我們對所內全員22人進行了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培訓,進一步提高了監督員的法律法規知識。二是我們根據國家衛生部和省衛生廳關于衛生監督體系能力建設項目的要求,先后5批10人次赴長沙學習,進一步掌握業務知識,提高業務能力。同時有也學到了兄弟縣市先進的經驗和做法,開闊了視野,明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為做好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打下了基礎。
三、嚴格許可程序,規范許可管理
我所根據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賦于的相關職責,加強了衛生行政許可管理工作,要求執法人員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規范具體行政行為。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衛生行政許可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等,無索、拿、卡、要,無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現象,衛生許可證的發放運作程序規范,衛生行政執法水平不斷提高。一年來共受理衛生許可586宗,辦結衛生許可582宗。
四、以迎接“國衛”復查驗收工作為工作重心,全面提升餐飲單位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衛生質量
從年初至6月底,衛生監督人員思想高度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上來,對餐飲單位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進行拉網式的監督檢查,督促其進行整改,確保了“國衛”復查驗收順利過關。
(一)開展了衛生證件專項整治工作。
衛生監督人員拉網式地監督檢查各餐飲單位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情況,督促各餐飲單位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改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辦理衛生證件等,確保了餐飲單位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持有效衛生許可證率100%,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培訓合格證率98%以上,“五病”調離率100%。
(二)認真監督檢查,提高衛生質量
監督檢查了餐飲單位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是否建立相應的崗位責任制及各項衛生制度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了各餐飲單位豬肉、食品添加劑等原輔料材料索證和臺帳建立情況,嚴防私宰肉、病害豬肉等不合格肉品進入餐飲環節;食品、肉食品加工衛生狀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儲存情況;食品及原料是否過期變質;食品加工制作、貯存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餐飲單位企業餐(炊)具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公眾用品消毒設施是否正常使用,餐(炊)具和公眾用品是否嚴格消毒等。促進了各餐飲單位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內部衛生管理方面的提升。
(三)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根據所在區域,將全縣的餐飲單位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劃成三片,指派專職衛生監督人員監管,對其衛生設施運行、衛生制度、“三防一消”措施的落實、從業人員健康情況、衛生知識知曉率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進行動態監管。并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技術指導,幫其整改提高,從而全面提升了餐飲單位和公共場所從業單位衛生質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強綜合執法,統籌兼顧,日常監督和專項整治相結合,極力提高監管水平
(一)食品衛生
在日常監督中,衛生監督員多次到餐飲單位進行現場指導,幫助經營戶找出不足并立即整改,建立健全各項衛生制度和自查制度,并具體落實每一項工作。進一步強化了從采購進貨到食品加工,從食品售賣到剩余飯菜的處理,從餐具消毒到庫房管理,從滅鼠滅蟑到餐后垃圾處理等管理工作,從細微之處入手全面規劃餐飲行業秩序,上半年共實施監督2936戶次。并抓住工作重點,極力開展各種專項整治。
1、“3•15”健康維權衛生監督專項行動
“3•15”前后,縣衛生監督所根據上級相關部署,高度重視,以宣傳普及衛生法規和衛生知識,指導健康消費,嚴歷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為重點,認真組織開展了“3•15”健康維權系列法規宣傳與咨詢活動。衛生監督人員現場和宣傳講解醫療執業、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行政許可、食品相關法規和衛生知識,現場詳解了保健食品的管理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對如何科學合理選擇保健食品進行了具體指導。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300余份,制作懸掛橫幅1條,接受群眾衛生知識咨詢500余人次。同時在活動期間加強了衛生監督執法檢查,先后出動執法人員80余人次,車輛10余臺,收繳假冒偽劣食品50余公斤,并予以當場集中銷毀,深受廣大群眾的贊許。
2、“衛監一號”行動
按照上級要求,自年12月下旬至年4月中旬,縣衛生監督所扎實開展了“衛監一號”行動,按照“先大后小,以大帶小,逐步覆蓋”的原則對縣城263家餐飲單位進行了檢查,共出動車輛98余臺次,衛生監督人員634人次,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進行重點執法檢查,整頓規范違法為,嚴厲查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下發了衛生監督意見書383份,明確要求各餐飲單位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嚴禁經營含有非食用物質的食品,嚴禁濫用食品添加劑;發放承諾書324份,縣政府整治文件263份,要求各餐飲單位認真執行縣政府文件精神,加強自律,嚴格按照承諾書做好各項工作。重點對落實進貨驗證驗票、索證索票、購銷臺帳等制度進行了檢查整治,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清理整頓,指導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劑快速追查溯源機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督促各各餐飲督促各各餐飲單位進一步完善臺賬和公示欄。元旦至正月十五期間,為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過上歡樂祥和的假期,衛生監督員深入各承辦大型聚餐活動的餐飲單位進行指導監督,并要求各承辦大型聚餐活動的餐飲單位到縣衛生監督所申報。通過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我縣元旦至正月十五期間的餐飲衛生安全,無一例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縣衛生局組織衛生監督人員和衛生監測人員確定了全縣食品安全抽驗監測計劃,確定了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單位、銷售含有食品添加劑的流通、餐飲單位為監測重點單位,確定了對一些重點品種進行抽驗監測。監督人員在檢查各從業單位時按檢查情況填寫現場檢查表278份,如實地反映了檢查情況。
(二)學校衛生
1、學校食品衛生和飲用水安全專項檢查
為切實加強中小學校食品和飲用水安全工作,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杜絕食源性疾患的發生,衛生監督員4月起對全縣所有學校食堂(含幼兒園)衛生設施、餐飲設施、自備水源或二次供水及學校副食店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提出監督意見150余條。此次檢查,各學校充分認識學校衛生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提高學校領導和食品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營造了良好的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的氛圍。
2、高考學校衛生監督檢查情況
6月1日至8日,我所衛生監督員對學校食堂、周邊副食店及餐飲店進行了為期5天的監督檢查,以食品、飲用水為監督重點。嚴格審查每餐使用的食品原料、調輔料制作及餐飲具消毒過程,對食堂操作過程進行全程衛生監督指導。同時,加大對考場周邊餐飲單位及副食點的衛生監督,共檢查學校周邊副食店6家,飲食店6家。對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經營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50余條。高考期間,我所還安排了2名衛生監督員每天對學校進行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衛生監督,為高考的考生筑起了一道健康防線。
(三)傳染病防治
為切實控制手足口病疫情,杜絕甲型H1N1流感進入我縣,落實好衛生監督工作職責,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我所及時制訂防控預案,成立了以所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組織衛生監督員對轄區內的中小學校、托幼機構、醫療機構進行了一輪督導檢查,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好傳染病報告制度、建立健全發熱門診等,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154份,出動監督員240余人次,出動車輛30余臺次,為預防手足口病的蔓延、杜絕甲型H1N1流感進入我縣作出了積極貢獻。
(四)職業衛生
1、加強宣傳教育,增強防護意識。為了讓安全生產的概念深入人心,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我局在6月初抽調衛生監督人員,參加了由市衛生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送法下鄉活動,共發放宣傳材料800余份,接受咨詢200余人。派出人員分組深入到鎮街人員密集型企業、危險化學品企業等現場,幫助企業查找職業病危害和危險因素。通過現場咨詢、問題解答、贈送法律法規書籍、宣傳畫等宣傳資料給企業等方式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送到企業,促進企業知法、懂法、守法意識起到了重要作用。通過上述一系列活動,勞動者及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意識得到提高,增強了對《職業病防治法》的了解和認識,對職業病防治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普法教育起到積極作用。
2、強化職業衛生現場監督。縣衛生監督所監督人員深入水泥、煤礦等廠礦企業進行了現場監督檢查,并提出了現場監督意見80余條,提高了廠礦企業法人和廣大工人的法律意識。
(五)醫療市場
為了保障全縣人民的看病就醫安全,按照整頓和規范相結合的原則,把集中整頓和日常監管有機結合起來,重拳打擊非法行醫行為。截至目前,共出動醫療市場監督執法人員510人次,立案34起,結案32起,罰款6。7萬元。通過醫療市場監督工作,進一步規范了我縣醫療市場管理,依法嚴懲了非法行醫等違法犯罪活動,規范了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了醫療質量,使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1、今年3月至6月,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以打擊非法行醫,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出租科室、外包科室,對性病治療市場治理整頓的監督檢查等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工作。
2、4月,對農村醫療市場進行了重點監督。對全縣村衛生室的房屋、人員執業資格、基本醫療設備等進行了全面監督。
3、加強放射診療管理,保證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開展放射衛生監督檢查,督促各醫療衛生單位健全各種放射防護設施,積極申辦或校驗<<放射診療許可證>>等。
(六)公共場所衛生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衛生監督人員將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做為年度重點工作內容之一,積極推進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工作。通過衛生監督人員扎實有效的工作,提高了我縣公共場所經營者的自身管理水平,提高了公共場所衛生整體水平,減少了群體性健康損害事件的發生,保護了公眾身體健康。
1、領導重視,極力推進。為切實做好我縣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工作,確保順利進行,我縣衛生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謀劃,制定并下發了<<嘉禾縣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工作方案>>,對全縣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縣衛生局副局長兼縣衛生監督所所長劉高同志為組長、縣衛生局法監督股及縣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嘉禾縣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實施工作。
目的了解浙江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疾控機構)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資源配置現狀及能力。方法對浙江省79家疾控機構的檢驗資質、檢驗檢測能力、儀器設備和人員等方面進行問卷調查。結果79家疾控機構實驗室均通過省級實驗室資質認定,公共場所衛生檢驗項目平均開展率為8553%,計量認證通過率7975%;公共場所監測儀器設備1857件,平均每單位配置2351件,18種監測儀器設備平均配置率為7180%;從事公共場所檢驗檢測工作人員1000人,其中初級職稱311人,中級職稱449人,高級職稱240人。結論浙江省疾控機構公共場所檢測項目的計量認證通過率有待提高,公共場所檢測儀器設備裝備及檢驗能力總體水平較低且發展不均衡,公共場所衛生檢測實驗室建設需進一步加強。
關鍵詞: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驗能力;問卷調查
公共場所檢驗檢測作為疾控機構的主要工作任務之一。各級疾控機構在衛生檢驗檢測方面投入大量的人財物,設施設備得到很大改善,衛生檢驗技術水平迅速提高[1]。根據衛生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要求,為加強公共場所檢驗檢測專業技術能力,規范開展工作,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門于2013年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疾控機構公共場所衛生檢驗能力水平調查,以了解各級疾控機構公共場所衛生檢驗監測資源配置現狀及其能力水平。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對浙江省79家疾控機構的公共場所檢驗檢測資源配置和檢驗能力情況進行調查。
1、2方法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單位基本信息、公共場所檢驗項目計量認證情況、實驗室認可情況、儀器設備種類數量、檢測與評價等技術人員結構和相應的資質,其中檢驗項目限定為公共場所相關衛生指標5類46項:室內環境衛生指標13項(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臭氧、氨、可吸入顆粒物、細菌總數、新風量、溫度、濕度、風速、照度和噪聲);顧客用品用具衛生指標4項(細菌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游泳場所和公共浴室水質衛生指標5項(余氯、水溫、尿素、細菌總數和大腸菌群);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評價指標17項(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鐵、錳、鋅、鋁、消毒劑余量、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菌、氨氮、亞硝酸鹽氮和耗氧量);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指標7項(積塵量、新風量、可吸入顆粒物、細菌總數、真菌總數、嗜肺軍團菌和β-溶血性鏈球菌)。
1、3統計分析利用Excel2003軟件建立數據庫,采用SPSS110統計軟件對資料進行描述性分析。
2結果
2、1檢驗檢測資質及能力浙江省疾控機構包括省級1家、市級11家和縣級92家,本次調查79家,其中省級1家、市級11家和縣級67家。除省級實驗室通過國家級實驗室資質認定外,其余均通過省級實驗室資質認定,但其中有5家縣級疾控機構實驗室資質認定資格到期尚未進行復評。調查顯示,各級疾控機構公共場所衛生檢驗必須開展的46項指標項目平均開展率8553%,計量認證通過率7975%。省級機構項目開展率和計量認證通過率分別為10000%和9348%,市級分別為9881%和9684%,縣級分別為8313%和7674%。79家疾控機構共計未通過計量認證的項目為733項次,主要為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指標和室內環境衛生指標,分別占5553%和3452%。前10位主要是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指標7項(積塵量、新風量、可吸入顆粒物、細菌總數、真菌總數、嗜肺軍團菌和β-溶血性鏈球菌)、室內環境衛生指標3項(臭氧、可吸入顆粒物和新風量)。以上10項指標的計量認證缺項率均在5155%~7722%。本次調查發現,公共場所常用指標如溫濕度、風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也有一定比例未通過計量認證。
2、2儀器設備配置79家疾控機構對公共場所46個常用的衛生監測項目所涉及的18種監測儀器設備共配置1857件,每家單位平均配置2351件,其中空氣質量檢測儀器平均每單位配置1930件,水質監測儀器平均每單位配置420件。上述18種監測儀器設備的平均配置率為7180%,有6種儀器設備的配置率<70%,為定量采樣機器人、皮托管、微壓計、尿素檢測儀、臭氧檢測儀和可吸入顆粒物分析儀,見表2。調查顯示,僅3家市級疾控機構完全配置了上述監測儀器,有7家疾控機構的儀器設備缺少10種以上,占總數的886%(7/79),省級缺少1種現場檢測儀器,即尿素檢測儀。
2、3人員配置79家疾控機構從事公共場所檢驗工作人員共1000人,其中初級職稱311人,中級職稱449人和高級職稱240人。以平均每單位人數計,市級疾控機構的高級和中級職稱檢驗人員明顯多于其他機構。所從事的專業崗位類別,各級疾控機構分布較均勻,各類崗位均有專職人員,主要分布在現場監測、理化和微生物檢驗崗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785人,占7850%。
3討論
本次調查顯示,經過近幾年疾控體系建設,浙江省各級疾控機構實驗室均通過省級及以上實驗室資質認定,相應的儀器設備和檢驗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由于投入少、各地在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方面開展的日常工作項目較少,有部分公共場所衛生指標未通過實驗室認可和計量認證,與《省、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建設指導意見》[2]中提出的按照基本功能必須裝備的儀器設備以及檢驗能力的要求仍差距較大。各級疾控機構公共場所衛生檢驗必須開展的46項指標項目平均開展率8553%,計量認證通過率7975%,有10項指標的計量認證缺項率均在50%以上。儀器設備配置方面,18種監測儀器設備的平均配置率為7180%,與2002年廣東省調查結果70%相近[3]。79家疾控機構中僅3家市級配置了公共場所衛生指標的所有監測儀器,省級機構有1種現場儀器缺少,有7家(886%)疾控機構缺少10種以上公共場所檢測的必備儀器,尤其集中空調系統衛生監測儀器缺少明顯。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仍存在衛生問題[4-5],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檢驗檢測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綜上所述,浙江省疾控機構的公共場所檢驗檢測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公共場所衛生檢測實驗室建設任重而道遠。為進一步提高浙江省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能力,建議如下:在公共場所衛生監測工作的能力建設方面,各級疾控機構應避免從單純的經濟效益方面考慮,盡快完善公共場所檢驗檢測項目的實驗室認可,做到公共場所檢驗檢測指標實驗室認可和計量認證全覆蓋,以便依法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測,保障公共場所衛生監測的科學性、完整性,提高社會公信力;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測儀器配置的科學性,提高公共場所各項主要衛生指標,特別是集中空調系統和空氣衛生質量項目的檢驗檢測能力;上級機構應加強培訓,規范基層專業監測人員對現場監測工作的開展,包括儀器的使用、保養和維護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測工作的領導和督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出適合各類公共場所監督監測的具體內容,便于各級疾控機構開展具體的現場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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