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城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精神,按照全國“四五”普法規劃和《青島市**—**年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規劃》確定的“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的目標要求,緊緊圍繞四方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務經濟發展為重點,深入開展以領導干部為重點的法制宣傳教育,為促進建管行業的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為建設“繁榮四方、平安四方、文明四方”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學習任務
(一)認真開展憲法修正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宣傳教育。一是廣泛宣傳憲法修正案的重要內容和意義,熟悉修正的章節和內容,樹立憲法權威,增強公民的維憲意識。二是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宣傳教育工作。聯系單位工作實際,通過舉辦學習班、法制講座等有效形式,加強對行政許可法宣傳教育的力度,積極推進依法行政,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圍繞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增強誠信理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當前建筑市場、土地市場、集貿市場存在的不規范、漏洞多的實際情況,認真開展《土地管理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有效地增強廣大消費者、市場經營、監管人員依法消費、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意識。
(三)認真開展青島市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結合城市建設和管理重點工作,根據不同時段、不同對象,向社會大力宣傳《青島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辦法》、《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青島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青島市全民義務植樹辦法》、《青島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定》等我市近年來出臺的城市建設管理法律法規,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
(四)重點抓好領導干部普法教育。認真制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計劃;堅持領導干部學法制度,每季度至少要安排一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堅持機關“學法日”制度,加強考核,提高出勤率和學習效果,年內舉辦建管局科級以上干部法律知識講座2次,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積極做好今年的國家公職人員《行政許可法》及相關法律知識考試工作。
三、保障措施
【關鍵詞】如何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
城管執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在我國城市管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執法部門承擔著越來越多的城市管理和執法任務。近年來,關于城管的負面新聞接連不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面臨的形勢則更為復雜。如何改變目前城市綜合執法現狀,既滿足人民群眾對城市綜合管理水平的期望,又不導致執法人員與管理相對人暴力沖突,構建更加和諧的社會成為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工作急需解決的問題。
1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1.1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管理相對人不配合
在執法過程中,管理相對人不配合執法現象經常出現,更有甚者暴力抗法。在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過程中負面報道中,很多是因為暴力抗法后執法者出現的暴力執法現象。
1.2 城市綜合執法缺少強制力
執法強制力是保障執法效能的關鍵條件,但是在城市綜合執法工作中,并沒有相應的強制手段作保證,這就造成一系列社會問題,如行政相對人不配合執法,由于強制性保障的缺失,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往往不具有強制性,若進行過度管理,則會出現一些暴力抗法和暴力執法的行為。
1.3 執法方式單一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實現城市和諧發展。在人們思想觀念開放化的今天,尤其在構建人文城市的環境下,城市管理的方式應當適應于人們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原則。但是現實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式相當單一,僅僅停留在“罰款”管理上,這就不免會使人產生抵觸心理,從而起不到城市管理的目的。
1.4 執法成效低下
執法成效低下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存在的重要問題。行政執法是為了促進城市發展,維護人民利益,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觀的原因,造成此目標很難實現。其一,城市管理的范圍較廣,且內容較多,這就增加了行政執法的難度,影響了執法成效。其二,在執法過程中,一些執法人員受到被管理者的言語威脅,甚至是行為威脅,但是由于缺乏相應的安全保障制度或是措施,使得很多城管無法正常行使自身職能,這就影響了執法工作成效。
2 問題原因分析
2.1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管理相對人建設法規知識及法律意識淡薄
綜合執法管理相對人建設法規知識及法律意識淡薄是導致相對管理人不配合執法、執法不暢及暴力抗法的主要內因。
2.2 執法法制不健全
現階段我國缺乏專門而獨立的城管法律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之間的沖突性較強,缺乏統一性,如一些地方政府從本地區利益出發,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規,而受地域保護觀念的影響,其中的一些法規與中央制定的法律具有一定沖突性;很多地區僅僅依靠地方性的法規作為執法依據,而沒有國家正式法律的支持;一些法律仍舊停留在十幾年前,這就與現代社會的經濟發展要求不適應,進而影響了執法效能的發揮。
2.3 執法模式滯后
市場經濟的發展,必定要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模式與現代經濟相適應,但是,很多地方仍舊堅持傳統的管理模式,從而造成執法效力不高。其主要體現在:管理停留在“見面管理”上,信息滯后,管理被動;政府管理缺位,權責不明,多頭管理;管理粗放,常利用運動式、突擊式管理;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造成事發后推諉責任。
2.4 執法人員素質較低
執法實施的過程,歸根結底是執法人員發揮其職能的過程,這就需要執法人員具備強硬的城市管理專業技能,但是,現階段仍存在違規執法、暴力執法的行為,這集中反映出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較低,其主要體現在:執法專業性缺失,在執法過程中,僅僅認識到自己要執法,而并沒有認識到如何執法;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較低,還有一些城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經受不住經濟誘惑,往往出現、、暴力執法等行為。
3 解決問題的途徑
3.1 加大建設法規知識的社會普及教育
加大建設法規知識的社會普及教育,使管理相對人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文明素質,改變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偏見看法,遵守社會秩序和公德,積極配合執法,構建良好和諧的社會關系。
3.2 更新執法方式,堅持人本管理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城管要改變原來單一的執法方式,從服務民眾的角度出發,全面更新觀念,轉變行為,切實做到服務于城市發展和人民利益。其一,加強溝通。在執法過程中,要以教育和溝通方式為主,向被管理者宣傳城市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知識,在提升意識的基礎上,實現民眾與城管的協作,禁止采用強制性的暴力執法行為。其二,設置場所。針對一些無照經營的游商,在適當的地方設置專賣區、解,并規范其經營,這既能實現管理之目的,又保護了民眾利益。
3.3 加強執法監督,提升執法效力
一方面,加強內部監督,設置專門的監督管理機構,對執法者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根據執法人員的行為表現給予不同層次的獎勵或是懲罰,以有效規范執法者行為。另一方面,充分運用網絡公共平臺、信箱等,調動社會群體參與到執法監督中,并公示典型現象,以此實現城市管理的有效性。
3.4 提升人員素質,強化執法專業性
摘 要 與公路建設相比,我國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相對滯后,不少地方在認識上對公路路政管理遠沒有像公路建設那樣重視。因此,我國噬待需要使路政管理工作迅速走上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以此來進一步規范和不斷提高路政執法人員隊伍的素質,從而促進我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本文就試著談談路政管理與經濟提升協調發展的措施以供各相關單位參閱。
關鍵詞 路政管理 經濟提升 協調發展
一、我國公路運作的現狀
與我國各地區對于公路建設相比,不少地方并沒有把路政管理工作提上去,因此造成國家路產不能有效持續地助飛地區經濟發展。而且,路政管理工作和服務經濟發展的需要也產生了一定的矛盾。具體表現為以下三點:
1.毀壞路產
損壞掉路面、綠化帶等道路基礎設施,污染路面,并肇事逃逸。路政管理工作由于多種原因限制,不可能完全做到現場發現并抓獲肇事者。即使現場發現,由于管理職能的限制,只能暫扣工具或車輛,無法對人采取進一步的措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人為故意的問題。
2.侵犯路權
違章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近年來跨越公路及在建筑控制區內架設、埋設電線、通信線路、通信光纜甚至出租通信管道的現象較為普遍,同時,各類企業也趁機而入,紛紛在路邊建設廠房占用綠地,嚴重影響了公路基礎建設與發展。
3.超限運輸
隨著經濟的發展,廣大車主片面追求短期經濟效益,而在我國許多重要路段并未設置治超點,使得超限運輸車輛越來越多地駛向公路,造成公路路面、橋梁的使用壽命、養護周期縮短,公路通行能力降低等危害,也給交通部門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更嚴重阻礙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
二、我國路政管理的現狀
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和交通部2號令《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公路交通法律法規相繼頒布實施,使得我國的路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隨著我國路政執法機構的日益完善,路政執法行為的進一步規范以及路政執法人員隊伍素質的不斷提高,對公路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發揮了重要作用,從而保護了路產不受侵占和路權的完整。從而有效的帶動了道路沿線地區的經濟發展。
三、我國經濟發展現狀
自我國實施改革開放偉大政策以來,我國經濟經常保持每年兩位數的持續增長,令世界為之震撼。可是,如果用銀行系統的不良貸款比例來觀察中國經濟時,我國卻變成了最沒有效率的經濟體。這種情況正是由于我國持續“粗放型”的發展模式造成的。我國的經濟發展多數建立在犧牲環境,破壞基礎設施的基礎上。我國改革開放進行了30年,經濟確實是增長了6倍,可是資源的消耗卻增長了幾十倍。如果算上生態成本,我國令人驕傲的經濟增長將為負值。所謂的“先進生產力”,正是揮霍本已面臨枯竭的生態資源而拼出來的。這樣的經濟增長既無法持久,也對世界和后代子孫貽禍無窮。僅以道路資源為例,我們經濟發展的同時總是伴隨著車輛超載,道路設施破壞,綠化帶損壞等等惡劣現象。
四、路政管理與經濟提升協調發展
公路路政管理是公路養護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公路事業的迅速發展,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如何把握住歷史機遇,以各個公路法規為武器,有目標、有計劃、有步驟、有實效地加強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綜合運用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管理好公路,使公路更好地為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已成為一個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傊?,在新形勢下,既要維護公路正常高效運作,又要利用公路資源服務經濟發展,就必須從外在環境和自身因素兩個方面進行完善,“內因決定外因”因此,在得到社會各界廣泛理解和幫助的同時,必須下大力氣在完善健全各類相關法律條文、各項管理條例以及規章制度和法定辦事程序,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上邊,切實公正有效地加強考核評議工作,使各項管理規定和程序貫徹發揮作用,從而保證我國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這樣才能保障公路完整、安全、暢通的運作,才能更好地為沿線區域的經濟發展服務。
五、路政管理與經濟協調發展矛盾的原因及對策
1.路政管理與經濟協調發展矛盾的原因
宣傳不夠,道路管理的相關部門平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較小,從而導致許多企業和居民并不知道什么事項需要審批、到什么部門審批、審批需要走什么程序,甚至部分群眾根本就不知道路政執法到底是管什么的,因此很容易發生侵犯路權、破壞道路基礎設施的惡劣事件。
多方聯動機制不夠健全和完善。在我國,公路管理工作是有多個部門協同管理監督的。由于與公安、交警、城管等相關管理部門的協調溝通不夠,聯合處理相關案件的機制法規條例不夠健全,加上路政執法職能的局限性,導致對部分案件的處理效果社會上并不認可。比如:對肇事逃逸車輛的追查、毀壞路產現場對當事人的人身、對占用公路或公路用地擺攤設點的控制和清理等。
2.路政管理與經濟協調發展矛盾的對策
相關部門必須定期舉行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等有關文件的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愛護公路基礎設施。以此延長公路的使用,養護周期,從而使公路更好地服務我國經濟提升與社會發展。
加強多方聯動機制,完善和健全相關法律條文;公安、交警、城管等相關部門平時多加強溝通協調,保持高層對話;多舉行聯合查處行動,以此來提升契合度。
結束語:我國現在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的高效提升對我國來說依然是至關重要的,要高效發展經濟,公路等社會資源就要充分利用,因此,我國必須加強提升路政管理工作的質量,切實保障公路完整、安全、暢通,延長公路的使用及養護周期,使之能更久更好地為沿線區域的經濟發展服務。
參考文獻:
[1]王進思.公路路政管理學.機械工業出版社.2007.02.01.
第二條凡在本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從事街頭食品加工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街頭食品是指食品加工經營者在城區街頭或其它公共場所臨時加工經營的直接入口食品(主要指早餐攤、夜排檔、相對固定或流動的食品攤點加工經營的食品)。
第四條城區街頭食品衛生綜合管理工作由區城管局負責,衛生、工商、建設、**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加強街頭食品衛生的管理。
第五條街頭食品經營攤點實行總量控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眾、相對集中、分類管理原則進行設置。
街頭食品攤點的布點方案納入城區臨時攤點設置布點方案。
第六條街頭食品攤點的經營場所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周圍環境清潔,25米內無非水沖式廁所、污水坑塘、開放式垃圾堆、畜禽養殖或銷售市場等污染源;
(二)供應濕式點心、飯菜的須有供水點,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排水通暢;
(三)各類攤點有相應統一樣式的食品加工和售貨亭棚,并符合衛生要求;
(四)使用餐(飲)具的(不含一次性餐飲具),應有相應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
(五)有密閉的垃圾、廢物收集設施;
(六)符合城市管理的其他相關規定。
第七條街頭食品攤點加工和售貨亭棚的統一樣式,由城管部門統一設計制作。
第八條街頭食品經營權取得及其管理按《**區城區臨時占道攤點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取得街頭食品攤點經營權后,街頭食品經營者憑城區臨時占道證向衛生、工商部門申請辦理臨時衛生許可證和臨時營業執照。
第十條為方便經營者辦理申報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建設、城管、衛生、工商等部門應建立聯合辦公等長效工作機制。
第十一條街頭食品加工經營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持有城區臨時占道證、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臨時衛生許可證和臨時營業執照,并做到亮證、定點、定時經營;
(二)遵守食品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嚴格執行餐具、用具、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潔等衛生管理制度。接觸食品的工具、容器、包裝材料、工作臺面以及貨架、櫥、柜必須清潔、無毒無害;
(三)食品與食品輔料必須新鮮、潔凈、無毒、無害,符合衛生標準;
(四)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有清潔外罩或覆蓋物,出售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取貨,并附帶清潔無毒的包裝材料,防止食品污染;
(五)食品包裝材料應無害無毒,符合國家標準;
(六)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上崗,保持個人衛生及營業場所和周邊區域的環境衛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污物;
(七)愛護公共財產和公用設施;
(八)不得違章占道經營,不得亂建、亂搭或亂扔廢棄物;
(九)依法繳納有關稅費。
第十二條禁止出售下列食品:
(一)瘟疫禽畜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品制品;
(二)霉爛變質、污穢不潔或含有有毒物質(包括污染毒質)的食品;
(三)摻雜使假、偽造或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
(四)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容器、廢舊書報等盛裝的食品;
(五)不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
(六)區政府或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為防病需要,規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十三條衛生部門負責街頭食品衛生的下列管理工作:
(一)審查發放從業人員的健康合格證、臨時衛生許可證;
(二)對食品制作、銷售情況進行衛生監督;
(三)開展技術指導,必要時對食品、餐具等開展采樣檢驗,對是否符合食品衛生規定標準作出評價;
(四)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的教育培訓;
(五)對食品污染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六)協同城管部門取締無證食品經營攤點;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工商部門負責街頭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下列管理工作:
(一)對符合條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憑臨時衛生許可證,核發營業執照;
(二)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對街頭食品進行感觀檢查,查處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要求的食品及假冒偽劣食品;
(三)對食品經營場所進行監督檢查;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五條城管部門負責街頭食品衛生的下列管理工作:
(一)對城區街頭食品衛生進行綜合管理,協調各職能部門聯合執法;
(二)制定、實施街頭食品經營攤點設置布點方案;
(三)對街頭食品攤點經營權實施許可;
(四)取締無證街頭食品經營攤點;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六條對未經批準擅自占道設攤經營、亂搭、亂建和不履行環境衛生責任區清掃義務或者亂倒亂扔垃圾的,由區城管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七條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有關食品衛生具體規定的,由衛生、工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一)執法對象的人身權或財產權受到侵害較為普遍
城市行政管理是城市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城市行政管理的目標應該是實現城市的有序、健康發展。但是城市行政管理目的的實現決不能建立在違法行政管理基礎上。城市行政管理執法活動中對執法對象人身權和財產權的侵犯都是違法行政管理的典型表現,這種侵害有時甚至表現為暴力侵害。在執法實踐中我們不難發現一些執法人員對執法的對象態度惡劣、侮辱執法對象的人格的現象,不時地在新聞媒體上還會發現執法對象的人身受到執法主體的暴力侵犯這樣的新聞。執法對象的合法生產資料被查扣或者沒收甚至直接予以破壞則更是常見。
(二)執法主體的執法手段變味與立法目的脫離
任何一部法律的出臺都離不開立法目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規也同樣有自身的立法目的。即城市管理要追求使城市得以有序、合法的、和諧的發展,立法目的的實現離不開執法活動。執法實踐中執法手段的運用要始終以立法目的的實現為中心。而現實中的執法手段往往與立法目的脫離。主要表現有以下兩種形式:第一,部分城管人員在執法時一律采用強制手段迫使執法對象停止經營。對執法對象的生產資料一律扣留、沒收或者直接破壞,以追求其短期執法目標的實現。第二,一些地方的城管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標,一味收繳罰款,對相關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既不加以引導也不加以制止,繳了罰款違法行為就可以繼續。不管是第一種手段還是第二種手段,都不能實現上述立法目的,甚至阻礙立法目的的實現。執法活動與立法目的脫節是現行城市行政執法活動的又一特征。
(三)執法主體的執法活動中不注重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作為規范行政權,體現法治形式合理性的行為過程,是實現行政法治的重要前提,行政程序具有極其重要的法律地位。我國法律法規對行政執法以及行政處罰等行政管理活動的程序要求較為嚴格,相關執法主體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程序與效率往往是兩個很難兼顧的法律價值,通常行政執法主體以犧牲程序價值來追求更高的行政管理效率價值。殊不知犧牲程序性要求的同時更有可能犧牲的是公平和公正。《行政處罰法》要求執法機關做到“三公開”,即依據公開、身份公開、處罰公開。但由于部門利益、管理不善和監察機制的缺失,在當前的城管工作普遍沒有做到“三公開”?!缎姓幜P法》的規定,執法機關應當告知和保障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聽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等權利,執法實踐中這些權利得不到保障也較為普遍。這些都為行政執法活動中違法行為的出現埋下了隱患。行政程序得不到應有重視是現行城市行政管理綜合執法活動的另一個顯著特征?,F行城市行政管理活動的上述特征,有的本身就是違法行政行為,有的則為違法行政行為的萌芽提供了溫床。如執法手段與立法目的脫離可能會導致執法機構或執法人員為實現短期目標而不擇手段,甚至暴力侵犯執法對象的人身及財產;不注重行政程序會導致隨意執法、任意執法等違法行政行為。違法行政管理行為是引起執法矛盾的重要因素。近期在城市拆遷過程中不斷出現的惡性案件就是最好的例證??梢哉f,城市行政管理綜合執法中的矛盾是和城市行政管理綜合執法一起誕生的。接下來針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中的矛盾形成的深層次原因進行分析。
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中矛盾的形成原因
城管執法中的違法行為問題,實際上是當今紛繁復雜的社會發展過程中各種社會矛盾的集中體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從客觀上看,城管執法機關更是被推向了矛盾的風口浪尖上。通過深入的剖析,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中矛盾的成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執法依據的不確定性
任何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行為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必須符合職權法定原則。職權法定原則是指各級政府所有職能部門的行政職權都必須由法律、法規授權做出規定。我國目前沒有一部統一的行政法典,行政法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法律規定的內容一般較為籠統,可操作性不強,而根據法律制定得相關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則具體的多,可操作性較強。我國現行行政法體系中作為法律配套的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較少。缺少確定的可操作性強的執法依據,執法主體在實際的城市行政管理活動中可能是無法可依,部分地方政府會自行出臺相關非規范性法律文件如行政命令作為城市行政管理的依據。但是往往這些非規范性法律文件自身是否合法都是個疑問,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出現行政執法活動中的矛盾則不可避免。
(二)部分行政執法機構、執法人員不懂法或知法不守法
作為行政執法的主體,應當首先做到懂法、守法,只有自身做到懂法并模范守法才能在城市管理過程中正確公正地執法。恰恰相反,現實中執法主體自身不懂法,或者知法不守的行為并不鮮見。由于執法主體自身的法律知識和守法意識的欠缺,執法對象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變成了必然。權益被侵犯的執法對象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過程必然會與執法主體發生沖突。
(三)城市行政管理與個人生存權的沖突
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和社會轉軌時期,經濟發展不平衡帶來了城鄉差異,大量的農村人口、城郊失地人口流入城市;大量的企業改制和房屋拆遷問題又導致了大批下崗職工、房屋拆遷戶的涌現。這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城市居民以及流入城市的大量農村勞動人口構成了城市的弱勢群體,他們大多文化水平低、知識技能單一、謀生能力不強。無法從事一些綜合性的、高技術含量的職業,只能從事一些最簡單的商品買賣活動,維系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在得不到國家社會保障救濟的情況下,攤販經濟幾乎成了他們生存的最后希望。然而現代高速發展的城市追求的更多的是市容、市貌等外在形象以及投資環境等。因此,城市行政管理利益與個體生存權益之間的碰撞便不可避免。
(四)城市的公共服務不能完全滿足社會發展需要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人民對生活質量追求的也不斷增高,城市公共服務的發展速度緩慢,無法跟上城市發展和人們追求高質量生活的腳步。社會有較大需求,政府又不能滿足。這就為一些在經營形式或方式上違反法律規范的小商小販的出現提供了條件。比如,為方便民眾生活需求,政府應當在繁華社區修建作為配套設施的集貿市場,但是,在追求土地利益的最大化的背景下,一些公益公用項目可能會被商業開發項目代替。經營場所的缺失造就了不法商販的出現。城市公用交通設施的不健全給黑摩的、黑出租、無牌無保障的其他交通工具的出現創造了條件。為了生存,小商販們不得不違法違規經營,做起了“走鬼”,與城管行政執法人員展開了“游擊戰”。
(五)部分行政相對人素質不高
從暴力抗法的行政相對人的構成來看,他們大多來自社會的下層,因此他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法制觀念也相對較弱。他們往往意識不到自身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仍停留在“我又沒有殺人放火,不就擺擺攤子,有嘛影響”的錯誤認識,這正是為何屢次再犯,屢禁不止的一大原因。暴力抗法后,他們大多也認識不到已經觸犯刑律。面對城管人員的執法,他們會誤把城管人員的正常執法行為當成是針對他們個人的個人行為,所以有的會采取暴力的手段進行“私力救濟”,希望能搶回被罰沒的財物;有的以為武力可以起到威懾作用,使執法人員放棄執法而得以逃避處罰;有的因為一時之氣,基于報復的心態而對執法人員進行人身攻擊。
三、化解城市行政管理綜合執法活動中的矛盾一些建議
(一)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為城市行政執法活動提供科學依據
依法行政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城管執法不能僅靠“政府令”來實施。對于我國這樣一個城市化水平并不高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城管工作是一門新興學科,加快立法進度才能改變城管工作缺乏法律依據的現象。盡快制定行政法典,完善行政法律法規體系。針對行政執法實踐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制定相關配套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制定適應自身條件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真正實現城市行政執法活動有法可依。另外還要對現行部分地區存在的與法律法規不符的非規范性法律文件進行清理,盡力確保執法依據的科學性。同時,還應當提高立法水平,認真研究城管工作的規律和發展趨勢,使法律法規既便于執行,又有一定的超前性。當然在進行城管立法時,應當確立立法價值應服從倫理正當性的原則,必須堅持弱勢群體生存權優先的原則。城市管理針對的主要是弱勢群體,如:下崗職工、失地農民和其他種種原因而生活困窘的城鄉下層民眾等等;因此我們在立法中針對利益沖突的衡量與取舍時,應該考慮到上述這些因素,盡量為弱勢群體的利益多做考慮,與市容市貌的整齊整潔、道路的通暢等相比,生存權應該給予優先考慮。
(二)加強對市民進行法制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質
城市行政管理活動目標的實現和行政相對人以及社會公眾的參與是分不開的。公民文明意識的提升,為更好的實現城市行政管理目標的實現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重視城市居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其法制意識,提高文明素質,使廣大居民盡可能的理解和支持城管執法工作。要通過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執法主體、執法程序、處罰標準、違法事實、違法依據、處罰內容公開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規范城市行政執法程序,確立程序價值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意見》(中府〔*〕1號),提高我市服務業發展水平,結合我市實際,現就促進服務業品牌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調動社會各界力量,著力營造有利于我市服務業品牌發展的社會氛圍;突出重點、點面結合、分步推進,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的服務業品牌建設機制,擴大我市服務業企業、產品、商標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促進我市服務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總體目標
至2010年,在服務業領域培育3-5件國家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30件市級知名商標(商號),發展一批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區域服務業品牌;初步形成服務業品牌建設、發展、保護的良好機制,形成有利于服務業品牌發展的良好環境;各鎮區均擁有發揮行業龍頭作用的知名服務企業,品牌建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顯著增強,市場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三、主要任務
(一)提高服務業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品牌意識,增強其品牌運作能力。加強對服務業企業創牌的教育和培訓工作,使其充分認識品牌建設對于拓展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作用,增強品牌經營意識;鼓勵服務業企業引進先進服務技術、服務標準、服務規范和管理模式,創新服務產品,促進規模經營;引導服務企業建立現代商標管理制度,加強商標注冊、宣傳和保護工作。
(二)加強服務業品牌建設基礎工作,深入推動服務品牌建設。編制全市服務業品牌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服務業品牌的儲備和培育機制,各鎮區結合本鎮區服務業發展特點做好品牌建設規劃實施工作;加快推進商貿物流、餐飲服務、旅游等領域的標準化試點工作,對暫不能實行標準化的服務行業,廣泛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制度。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服務業品牌建設的良好氛圍。在《中山日報》等媒體開設服務業品牌建設專欄,充分發揮媒體的導向作用,加強對服務業品牌的宣傳;從*年開始連續3年開展“全市十大服務業品牌”評選活動,充分展示我市優秀服務業企業的良好形象。加強對《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強化對商標注冊、商標使用、商標管理等方面的指導和服務;加強行政執法力度,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服務業品牌侵權行為,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
(四)突出重點,有序推進服務業品牌建設工作。重點支持商貿物流、文化旅游、餐飲服務、房地產、商務服務、信息服務、社區服務等領域的創牌活動,精心選擇市場潛力大、技術含量高、競爭能力強的服務業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對象,不斷充實和擴大服務業品牌建設隊伍。鼓勵具有自主品牌的服務業企業以服務商標、商號為紐帶,開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加盟經營等現代經營方式,推進網絡化和品牌化運作;引導服務企業實施商標、商號、域名的同名注冊,保持企業品牌與商號的一致性、整體性,增強企業品牌綜合競爭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服務業創牌和品牌推廣活動的資金支持。對我市服務業企業在境內外進行商標注冊所繳納的行政性收費給予全額補貼;對馳(著)名商標、知名商號、獲市十大服務業品牌稱號的企業采取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加盟經營等方式新設的經營網點,按照《中山市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支持。
(二)提高對品牌企業的服務水平。對市級以上品牌服務業企業的技術引進、科研立項、申請國家政策性資金等方面,市相關職能部門優先給予支持。市級以上品牌服務業企業需組團到國外進行考察、洽談、交流、培訓的,可優先辦理出國審批手續。
(三)加強品牌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人才政策,鼓勵服務企業培養和引進品牌經營、服務創新等方面的高級人才。引導企業經營者增強品牌意識,充分發揮其在品牌創造、品牌經營、品牌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勵和支持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大專院校組織開展品牌知識、品牌經營和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高企業創牌能力和品牌運作水平。
(四)建立健全品牌保護機制。依法嚴厲打擊無證經營、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有效遏制企業商標、域名被惡意搶注等現象。嚴禁一切亂評比、亂認定活動,除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有關部委或省政府及市政府授權外,任何部門不得組織服務業品牌評價活動,進一步促進品牌評價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堅持創牌與保牌并舉,鼓勵企業成立商標、商號和名牌保護自律組織,充分發揮相關部門職能作用,形成企業自我保護、政府依法保護和司法維權保護三位一體、相互結合的保護體系。
值此國慶、中秋兩大節日來臨之際,城管系統全體員工以誠摯的心情向廣大市民致以節日的問候,同時向多年來關心、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廣大市民表示深深地謝意!
為了精心塑造文明整潔的城市形象,我市以迎接兩個文明建設經驗交流會為契機,開展了大規模的市容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在廣大市民的積極響應、廣泛參與和大力配合下,城市面貌發生了顯著變化:環境整潔優美,市場井然有序,街道寬闊通暢,車輛停放整齊,市民談吐文明。這標志著我市的環境衛生工作進入到更高階段的新起點,更需要我們每一位市民發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主人翁精神,進一步做好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為此,特向廣大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培養良好的道德風尚,養成良好的衛生意識,自覺摒棄不文明不衛生行為,做講文明愛清潔的好市民。做到不隨地吐痰、隨處便溺,不亂扔果皮、紙屑、食品包裝袋等廢棄物;做到生活垃圾入池,污水入井,不亂潑亂倒;保持街道車輛擺放整齊,不亂搭建、亂堆放、亂涂畫、亂張貼;愛護花草樹木和市政設施;臨街工商戶要自覺履行門前五包責任制(即包環境衛生,包綠化美化,包公用設施,包管理秩序,包積雪清運),保持門前整潔衛生。
二、市容環境衛生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千家萬戶。它不僅需要各級各部門和每一市民的積極參與,更需要社會各方面的監督。我們每一位市民要認真履行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義務,積極對破壞城市環境,損毀公用設施,擾亂城市秩序等現象和行為進行勸阻、舉報和制止,構建一個有力的監督機制,營造一個講文明、革陋習、樹新風、塑形象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我們要積極宣傳環境衛生有關規定,讓文明衛生環保知識家喻戶曉,老少皆知;我們要身體力行,用自身的模范行為帶動身邊的人,形成人人參與,個個出力的良好的輿論氛圍。
尊敬的市民,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養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像愛護自己的家庭一樣愛護我們的城市,像維護自己的形象一樣維護城市形象,為創造和諧、優美、文明、整潔的生活環境而共同努力。
一、努力完成清違任務,打造全面“無違建街道”
以北京市政府“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為契機,根據區政府下達的“三年任務兩年完”的工作任務,按照《 街道社區違法建設防控治理工作方案》, 街道城管隊將進一步推動轄區違法建設防控治理工作,深入開展違法建設治理專項行動,力爭在2019年基本完成轄區內違法建設治理任務,率先在海淀區打造全面“無違建街道”
城管隊在承擔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過程中,將緊密聯合各社區,每月組織各社區書記和違法建設巡查員召開社區違法建設治理例會,指導各社區開展相關工作,并不定期組織開展違法建設治理專題培訓班,就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及注意事項等對各社區治理違法建設責任小組進行培訓。在執法過程中,全面體現“柔性執法為民生”原則,前期做到逐戶協調溝通,講解政策法規,做好耐心細致的居民動員工作;違建拆除時,做好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積極安撫居民情緒,引導正確輿論導向;違建拆除后,密切關注思想動向,傾聽合理訴求,力求圓滿完成轄區違建清零工作。
二、深入推進轄區再生資源回收集中處置管理工作
對廢品進行科學處理及分類以達到再次循環利用的標準,對保護街道日常環境、節約能源和帶動社會效益具有關鍵作用。
當前, 街道轄區內現有無照廢品回收攤點70余家。由于缺乏長效管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廢品造成了嚴峻的安全與環境問題,亟待城管隊伍“花大力,出重拳”。當前,街道廢品回收主要面臨三大亂象:
一是“搭建亂”,廢品回收點多為自發搭建,占道經營,堵塞通道,具有明顯的無序化,嚴重影響市容市貌與街道正常秩序;
二是“處置亂”,廢品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現存各回收站點難以實現規?;途G色化處置,形成了巨大的、潛在的二次污染源;
三是“管理亂”,回收點多為自行管理,缺乏統一標準與監管措施,各類廢品亂堆亂放,造成了嚴重的消防與環境安全隱患;
對此,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海淀區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與街道相關工作部署, 街道城管隊將繼續扎實推進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的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改善街道環境秩序與居民生活質量,實現轄區二次資源的高效管理與集中處置。2019年工作部署如下:
(一)整合資源、統一管理。深入走訪摸排,整合轄區廢品回收硬件資源,對再生資源回收集中處置的“七個統一”等實施過程進行監管,對廢品回收站點行為進行規范,保障街道日常秩序與環境衛生。
(二)嚴格把控,加強整治。聯合相關部門執法,定期開展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整治行動,針對無證經營、違收危險品、占道經營等情況進行專項整治,嚴格取締非法回收網點,進一步規范網點經營。
(三)加強宣傳,全民監督。建立健全違規廢品回收點監察舉報機制,聯合社區居委會等部門,推動實現轄區廢品回收全民監督,構建廢品高效處置與監管聯動網絡。
(四)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配合街道再生資源回收集中管控戰略部署,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下轄的廢品回收網點布局進行積極調配與積極反饋,推動實現轄區再生資源回收品的合理存儲、安全消納。
三、推行“城管+”工作模式下的門前三包精細化管理
街道城管隊以執法力量下沉為契機,結合轄區實際,一直將“門前三包”管理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不斷加強執法力度和處罰力度,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但我們也認識到治理門前三包的工作與新要求、新期待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比如:部分商家、經營戶等責任單位認識不到位、內容了解不清、實施不全面、執行標準不高等問題,門前亂堆物料、亂擺攤點、亂設廣告等破壞市容環境的現象依然存在,城管執法與物業、沿街單位、商戶之間的協調監管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整合聯動、齊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2019年,我們將繼續認真落實“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工作要求,積極探索“城管+”工作模式,力求破解“門前三包”履約難題,實現門前三包精細化管理。
(一)城管+商戶,明確自治責任。19年,針對“門前三包”問題高發的沿街商戶, 街道城管隊將首先采取調研走訪征求意見建議的方式,與商戶共同梳理門前三包責任制的實施現狀及缺口,了解商戶需求,同時調動商戶參與積極性; 其次,為了提高商戶自主自律意識, 街道城管隊將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加強門前三包宣傳工作;再次,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臺賬管理,通過地毯式檢查,不斷更新和完善基礎臺賬,并確保門前三包責任書簽約率達到100%,做到隨變隨簽,實時建立“三包”數據庫,為門前三包管理的規范化、精細化提供數據支持。
(二)城管+門責員,強化督查能力。在實施精細化管理過程中, 街道城管隊一直致力于實現從隊員到門責員、保安的實名責任制管理,目前啟用的門責員為51名,按照“定人、定崗、定則”的工作要求,明確每名門責員的責任區及商戶,層層壓實責任,做到“不漏一店”,為了更好的輔助城管隊做好門前三包日常管理,2019年 街道城管隊將通過“三統一”的方式,繼續強化落實門前三包管理員機制,不斷提高門責員隊伍的督查能力:一是統一思想認識,通過觀看影視資料及文字材料,幫助門責員更加直觀了解城管執法日常工作;二是統一培訓,通過定期講解相關法律法規,使門責員知曉管理權限,正確識別“違規”形態,可在規范管理時更加得心應手;三是統一執法,針對不配合、不改正、問題反復商戶進行統一執法,強化執法力度,督查整改落實,不斷提高其督查能力和積極性。
(三)城管+公眾,提高關注程度。公眾參與城市管理是保障城市秩序的重要途徑。2019年, 街道城管隊將通過強化門前三包群防群治、鼓勵和吸納公眾參與監督的方式,提高社區居民對門前三包工作的關注度和認可度。在鼓勵公眾監督的過程中,城管隊將加強與居民科、各社區居委會等部門的聯系,發動群眾力量,注重對群眾意見的收集,并保證更加快速、高效的處理居民關于門前三包的各類投訴及建議。為吸納更多的公眾參與,也將創新在城管公眾體驗日等活動中,邀請社區居民走進城管執法,通過講解門前三包法律法規、觀摩門前三包執法過程等方式,增強居民對于門前三包管理的認同和支持,呼吁群眾齊抓共管,監督、支持“門前三包”工作。
四、第一時間響應、第一時間落實,真正做到“接訴即辦”
為更好發揮12345熱線的“哨聲源”作用,認真落實街道關于處理“接訴即辦”相關工作部署, 街道城管隊自2019年1月1日起,共接到接訴即辦單142起,截止2月28日,已全部辦結,可見,處理舉報問題在城管隊日常工作中占有較大比重,這不僅是服務百姓的重要平臺,也肩負著樹立城管形象的責任,更是城市管理工作集眾智的一種方式,為力求做到響應率、解決率、滿意率達到100%,19年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責任,速響應。將結合城管隊現有值班值守安排,整合更加合理的值守力量,研究制定“接訴即辦”受理值班工作制度,明確7*24小時值守的工作安排及應急處置流程,加強對隊員溝通能力的培養,并有計劃的進行業務知識、工作技巧、服務理念等方面的培訓,明確辦理人員與責任分工,不壓件、不拖延,不超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二)查問題,堵漏洞。接到舉報后,迅速到達舉報現場,查找問題根源并做出合理處置方案,城管各項法規多而細,作為處理人員,更應對城管法規理解透徹,并做到活學活用,做到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并及時反饋訴求人,確保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回音。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來,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強城市管理工作作為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綜合功能、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尤其在城區市政基礎設施薄弱、市民城市意識不強、樹城市形象與擴大就業保民生壓力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況下,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負重擔當,克難攻堅,做了大量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注重宣傳引導,公眾的文明意識逐漸提升。區政府堅持把宣傳教育引導作為抓好城市管理的前提,一是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流動宣傳車、辦櫥窗、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廣泛開展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近年來,共印發《致巴城市民一封信》、《致經營業主一封信》、《城管知識二十問》、《居民環境衛生公約》共計5萬余份。二是以開展”七進”(進機關、進校園、進家庭、進社區、進村社、進景區)活動和”五、十、百、千”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為載體,不斷增強全民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自覺性。三是以城市管理及執法工作的正反典型案例,倡導文明次序,抵制和糾正陋習。通過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城市管理的良好輿論氛圍逐步形成,公眾參與支持城市管理的意識逐漸增強。近四年來,無一起因城管執法而引起的群訪事件發生,實現了城管執法零。
(二)注重部門配合,城市環境逐漸優化。在構建大城管工作格局中,相關職能部門協作配合,積極參與,城市經營秩序逐漸優化。一是加大了治理力度。按照嚴管區、一般控制區、開放區三種管理模式,組織城管職能部門開展了集中整治,解決了市民反映較強烈的川劇團片區、街心花園四周的騎門攤,草壩街、通佛路、路等主干道的占道經營等老大難問題。開展了城區農貿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對城區原防疫站門口、職業中學對面、印盒路等7個臨時自發形成的農貿市場進行了整體搬遷,在南壩水井灣、二環路等設置臨時菜市,對原肖家巷市場、北門市場重新進行劃線定點。為規范停車次序,解決車輛亂停亂放、行人亂穿馬路的現象,區政府成立了區車輛管理中隊,加大對各類車輛亂停亂放的管理力度,增設了人車隔離帶和交通標志,增設了摩托車、自行車停放點239處和3個貨運停車場,并在社區、居委會中聘請了60名交通勸導員專門治理行人亂穿亂行現象。開展聯合執法,加大了對違章違規搭建的整治力度,拆除了南池路、江南濱河路等處違章搭建遮陽雨棚5000余平方米,在科技園依法拆除了違法建筑5.8萬平方米。二是推進城市風貌塑造。按照整體美觀、結構安全、畫面清晰、邊框精致的要求,重點從戶外廣告、門市店招改造入手,組織專業人員對老城區破損、陳舊的戶外廣告進行了全面清理拆除,打造了西外街、東城街及鐘鼓樓步行街的店招廣告示范街,完成了回風大道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的升級改造。三是完善經營功能分區。對部分小街小巷及便民開放區域實行劃區、限時、分類管理,先后規劃設置了24處水果、花卉、小吃、百貨、夜市、鹵菜等臨時經營區,設置臨時經營攤位余個,解決了2500余名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問題。
(三)注重建設投,市政基礎設施逐漸改善。一是加強對草壩街、回民巷支道、南池北路、鐘鼓樓街等江南片區69條75千米街道進行了集中整治改造,維護和新增鋪設雨污管網36千米。完成了江南濱河路3500米后期河堤工程建設,完成了濱河路路面硬化17500平方米。二是加強了公園綠地、河堤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風景林地等的建設和管護,城區綠化覆蓋面積達到340公頃,綠化覆蓋率達到了35.9%.。三是加強了光亮光景工程建設。在老城區建永久性路燈4822盞,簡易路燈385盞、建led數碼管3800米,led燈帶1600米,在江南濱河路、街心花園等處建立了光彩設施,光亮設施已覆蓋了江南城區主干道和濱河路沿岸,在部分小街小巷增設了夜間照明路燈。
(四)注重發揮街道作用,社區自治管理逐漸加強。城區街道辦事處認真落實城市管理轄區負責制,動員和組織全體干部職工主動開展城管集中整治活動,積極引導或發揮社區居民自治作用。一是積極探索社區管理城市方式。如西城街道辦事處建立了定地點、定人員、定守護的“三定”守護機制,建立了自管自治機制,形成了以自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自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起了共駐共建、居民監督機制、聯責聯效機制。東城街道辦事處建立了領導分社區掛包督導對隊伍、市政執法人員為主體的綜合執法隊伍、社區干部或市政協管員為主體的維護隊伍、以公益性崗位或部分志愿者組成的清掃保潔隊伍等四支隊伍。小區管理落實了業主負責人、樓院長責任。二是積極參與城市管理。西城街道辦事處組織轄區居民重點對小街小巷攤點隨街亂擺、亂停亂掛亂搭、小廣告、污水、噪音等影響居民生活環境的現象進行了有效地整治;東城街道辦事處先后對轄區內的四個農貿市場進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并多方籌資10多萬元購置垃圾車、制作廣告欄、提供公益性崗位;回風街道辦事處堅持政府統一規劃、業主抽選攤位、嚴格功能分區的辦法,成功搬遷了3個農貿市場。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我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對滯后的問題比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設效益的發揮,影響了城市化總體水平。
(一)對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社會支持參與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還沒有真正在全社會形成共識,特別是在當前城市面貌“一年一變樣、三年大變樣”的新形勢下,城市建設戰線長、任務重、壓力大,政府及其部門正全力以赴推進、集中力量攻堅,尚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去研究和推進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滯后于城市建設,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同時,由于宣傳教育等諸多方面的原因,社會公眾對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對城市管理認知度和支持度、參與度不高,以自我為中心、我行我素的現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體制不順,管理職能交叉分散。雖然我區采用了“8+1”城市管理機制,但“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落實”的城市管理體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體制上存在條塊縱橫,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部門分散執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現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市場管理、噪聲和環境污染及車輛管理等職能,相應地分散在建設、城管、工商、環保、公安等部門,職能過于分散,又沒有綜合的職能機構予以牽總協調,工作難以銜接,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和扯皮的現象時有發生,削弱了管理權威,使城市管理整體功能難以得到最大發揮。
(三)規劃控制及配套設施建設滯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難度。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加快,巴城人口逐年劇增,江南老城區的規劃由于受諸多因素的限制,詳細規劃滯后,加之受體制的影響,在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亂搭亂建、違規建設、無序開發的問題非常突出,進一步加大了城市拆遷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難度。另外,我區集貿市場、公廁、停車場、垃圾轉運站等配套設施建設總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導致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與民生之間的矛盾突出。占道經營、亂行亂走、亂停亂、亂搭亂建、亂排亂放、建筑工地亂象等問題屢禁不止,嚴重影響和制約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老城區部分建成區排污管網設計不合理、管網陳舊,下水道經常堵塞,依靠社區治理難;回風片開發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排污管網建設卻一直滯后,社會反響強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機構職能有待加強,執法難較突出。由于歷史欠帳多,我區的市政基礎設施普遍存在簡陋老化、數量不足等問題。隨著城市的擴容,城區市政設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運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維護費沒有同步增加,遠遠不能適應現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機構的職能有待加強,目前區城管局盡管有行政執法人員49人,協助執法人員220人,但我區城市建設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識不強,增加了管理難度,相應增大了城市管理壓力,城管任務艱巨。同時因其執法主體資格不合法,行政處罰權該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執法難問題比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體系需進一步完善。我區城市管理執法目前主要依據的是國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規,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制度辦法,缺乏針對性和操作性,特別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營造全民參與氛圍。要切實加大對城市管理的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廣大市民的道德意識和綜合素質。要充分發揮市民自治作用,積極引導市民加強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平臺加強對市民的城管相關法律法規教育,不斷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環境意識、社會公德意識,提高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使廣大市民和企、事業單位積極支持理解并自覺參與到城市管理中去,強力推進“除陋習、樹新風”活動,努力增強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責任感,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提升現行“8+1”城管工作模式,積極探索職能部門之間雙邊或多邊聯合執法和委托執法,探索職能部門適當地有針對性地將相關管理職能委托與街道辦事處,切實增強條塊管理的互補性。按照“管理、服務、執法”三位一體的“大城管”格局,進一步加強城管機構職能和社區在管理城市中的職能,全面整合現有城管資源,著力完善城市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協調,在條塊之間、部門之間建立有效的聯系溝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報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體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建議區人民政府盡快制定《巴城江南老城區城市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