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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營業稅的納稅籌劃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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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稅的納稅籌劃

        第1篇: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關鍵詞] 營業稅建筑工程納稅籌劃

        一、利用計稅依據進行籌劃

        2009年1月1日新頒布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指出:“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性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庇纱?在建筑業務中,不管是由施工方提供材料還是由建設方提供材料,其營業額中都包括了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不含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在處理實際業務時,建筑企業應該盡量的讓承包的工程項目包工包料,原因有以下幾點:

        (1)如果是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建筑企業往往不能獲得相應的取費,因為間接費的取費標準要根據直接費進行計算取得,由建設方提供的材料沒有計入直接費,導致取費基數降低,從而計算的利潤、稅金等取費也低于預算標準。

        (2)稅法規定,除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之外,不管工程如何進行結算,建設方提供的材料和其他物資都應作為建筑施工企業的計稅依據征營業稅。如果承接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項目,施工企業對于建設方提供的材料和其他物資部分無形中增加了納稅人的營業額,增加了稅收負擔。

        (3)建設單位的一個工程項目需要使用各種不同的施工材料,不同的材料進貨渠道、價格等等都不相同,這也直接導致施工企業的材料有不同的計稅依據。建設方一般從市場上直接購買原材料,采購的成本必然比較高,從而形成一個比較高的計稅依據。而建筑施工企業因為長期的材料需求,一般都會有長期合作的供應商,其購進材料的價格也相對便宜,這樣既節省了材料費,也能降低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企業達到節稅的目的。

        案例:某建設單位甲建造一棟商業大樓,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出包給乙施工企業。工程承包總價款2000萬元,由甲建設單位提供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材料價款為1200萬元。工程結算后,乙施工企業應納營業稅額=(2000+1200)X3%=96(萬元)。

        若乙企業對該項工程進行納稅籌劃,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由乙企業購買材料,乙企業利用其業務優勢以1000萬元買到所需相同材料。這樣總包價為3000萬元,籌劃后乙企業應納營業稅額=3000×3%=90(萬元),可少納營業稅6萬元。

        二、對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籌劃

        在建筑業中,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的混合銷售行為普遍存在,當納稅人發生此類業務時,應盡可能的使企業符合分開納稅的四個條件:(1)納稅人必須是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和個人;(2)納稅人必須擁有安裝資質,即建設行政部門批準的資質;(3)應當具備簽訂的合法、有效的合同;(4)在簽訂的總包或分包合同中,應當注明建筑業業勞務的價款。當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時,納稅人發生的此類業務才可以繳納營業稅,否則將會對其收入全部征收增值稅。因此,在發生混合銷售行為時,盡可能的滿足上述條件,有效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

        三、對承包合同進行納稅籌劃

        根據稅法可知,建筑施工企業和建設單位之間承包合同的簽訂與否,適用的稅率是不一樣的。具體來說,如果兩者之間具備建筑承包合同,將按建筑業3%來繳稅,相反,如果沒有承包合同,將按服務業5%的稅率繳稅。由此可見,對同樣的業務,不同的處理稅率是不同的,這就給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帶來了良好的機會。因此,在簽訂建筑承包合同時,建筑企業應當盡可能的簽訂轉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盡可能的使企業使用較低的稅率。

        案例:甲建設單位有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單位承建。通過乙工程承包公司的組織安排,由施工企業丙承包了該項目。甲與丙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額為425萬元。此外,丙還支付給乙25萬元的服務費用。該項目乙承包公司應納營業稅額=25×5%=1.25(萬元)。

        若乙對該項目進行納稅籌劃,乙與甲直接簽訂承包合同,合同金額為425萬元,然后乙再把工程轉包給丙企業,與丙簽訂轉包合同,金額為400萬元。完工后,乙支付給丙價款400萬元?;I劃后乙承包企業應納營業稅額=(425―400)X3%=0.75(萬元)通過簽訂合同,乙工程承包公司節稅額=1.25―0.75=0.5(萬元)。

        四、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進行納稅籌劃

        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建造合同應該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如果能夠可靠地估計建造合同的結果,企業應該按照完工百分法確認當年的合同收入和費用,反映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并應根據收入計算相關稅金。不過在實際業務中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計算相當復雜,這也就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帶來了機會。稅法對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做出了以下具體規定:(1)對采用合同完工后進行一次性結算的工程項目,規定發包單位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2)對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進行結算、工程竣工后清算的工程項目,發包單位與施工單位與月份終了進行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為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3)對根據工程完工進度分為不同階段進行工程價款結算的工程項目,月份終了進行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為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4)采用其他方式進行價款結算的項目,結算工程價款的當天為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以上規定,企業應該盡量往后推遲工程結算時間,也就可以同時往后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而可以暫緩繳納稅款,讓企業獲得更多的流動資金,獲得了資金的時間價值。

        五、總結

        雖然國家正在不斷的對稅收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和完善,納稅籌劃的空間逐步減小,但是籌劃的可行性不會完全消失,合理的利用必然能為企業成本控制帶來良好的效益。

        參考文獻:

        第2篇: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關鍵詞:增值稅;籌劃;稅收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的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的一種流轉稅。因此,合理并合法進行增值稅納稅籌劃是符合我國當前稅法和基本國情的。

        一,開展企業增值稅納稅統籌是時展的必然要求

        1.企業增值稅納稅統籌可以減輕企業成本。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的目的在于通過減少稅負支出,以降低現金流出量。企業為了減輕稅負,在暫時無法擴大經營規模的前提下實現由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的轉換,必然會增加會計成本。例如,增設會計賬簿、培養或聘請有能力的會計人員等。

        2.利用增值稅減免政策進行納稅籌劃,符合增值稅的立法精神和稅務執法部門的意圖。企業在充分權衡資金成本與得失的前提下,應盡可能的利用這些稅收政策,做到既執行了稅收法規,又減輕了企業稅負。比如,稅法規定企業從農產品生產者手中購進免稅農產品可依據收購發票的lO%抵扣增值稅。除此之外,購進的免稅產品則不得抵扣進項稅。因此,納稅企業應對此予以關注,在購進商品時不僅要考慮價格,還要考慮進項稅能否抵扣。如果采購的是非農產品的免稅產品不但墊付了進項稅,而且墊付的增值稅額不能轉嫁,得不償失。納稅企業在發生這類業務時應吃透稅收政策,充分利用政策降低稅負。

        3.現行增值稅制中的稅額抵扣不徹底和所得稅制存在功能缺陷是納稅統籌的必然條件。首先,我國現行的增值稅制,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高新技術產業比一般加工產業的資本有機構成高,其無形資產和開發過程中的智力投入占高新技術產品成本的絕大部份,但這些投入,以及購進固定資產所含稅款不能抵扣,這就導致了高新技術企業稅收負擔偏重。顯然,這種生產型增值稅不利于高新技術企業適時進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妨礙企業技術裝備進步。更重要的是,它還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對高新技術產品的重復征稅。況且,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時,不能實行徹底退稅,從而削弱了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挫傷企業技術創新投入的積極性。其次,現行企業所得稅制都實行33%的比例稅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率為30%,地方所得稅稅率3%),但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稅收優惠條款多,實際執行差異甚大,造成內外資企業所得稅負不盡公平合理。例如,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至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但對新辦內資高科技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只能二年內減免企業所得稅。事實上,許多高科技企業是難以享受到這項稅收優惠。因為高科技項目從研究開發、批量生產,到開辟市場,其周期一般較長,大多要超過二年。另一方面,我國執行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也存在著一定的功能缺陷。具體表現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特區,區內企業和區外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不盡相同,其弊病越來越為明顯。在區內有些企業,并不是高新技術企業但也能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而某些區外的高新技術企業卻不能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支持。

        二、把握好企業增值稅納稅統籌方法是順應時展的前提條件

        1.利用納稅人身份進行稅收籌劃。在我國稅法上,對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盡管小規模納稅人不能享有稅款抵扣,但是企業交納的稅款支出,可以記入企業產品成本,使企業所得稅的稅負降低,而一般納稅人可以享有稅款抵扣。兩者互有利弊,這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企業可以通過選擇合并與分立的手段來進行增值稅稅收籌劃。

        2.利用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納稅籌劃。增值稅轉型后,直接受益人為納稅人,由于新購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準予抵扣,在固定資產購置價款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固定資產的成本減少,各期折舊額減少,各期利潤額增加。同時,企業的流動資金狀況也會得到明顯改善,由于消費型增值稅下,固定資產投資的進項稅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從而減少了企業的流動資金占用,也將有助于減少企業的資金成本,在目前企業流動資金普遍緊張,實際利率高企的情況下,企業的利潤也將因此得到提高。所以,增值稅轉型能夠降低企業設備投資的稅收負擔,促進企業進行固定資產投資,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調整。但對中小企業來說,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時仍要注意投資時機和方向,以最大程度上減少應納稅額。

        3.健全稅收優惠體制。眾所周知,市場的競爭,實質上是人才的競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進創新型國家的建設,說到底也是人才與技術的競爭。因此,稅收政策應推動包括學校教育、成人教育和員工培訓等多種形式教育的發展,制定鼓勵民間辦學、社會捐資辦學的稅收政策,對社會各界向教育培訓機構和科研機構的捐贈準許不受最高捐贈限額的限制。提高職工教育經費提取比例,鼓勵企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的稅收政策。同時,稅收優惠政策適度向個人傾斜,進一步修訂個人所得稅政策。在基礎扣除方面,充分考慮現代家庭對教育的投入因素,科技人員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等,鼓勵個人加大對教育的投資和多種途徑進行科技成果轉化。

        4.依靠關稅政策支持企業自主創新。運用進出口稅收政策支持企業建立技術研發中心,逐步從對進口整機設備的優惠,轉變到對國內企業開發具有自己知識產權產品、裝備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關鍵零部件的優惠上來;積極落實國務院關于發展國內制造業的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研究提出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相關進口稅收優惠政策;逐步縮小內外資企業在進口稅收優惠政策上的差距,利用進口稅收政策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將資金投入到高新技術、現代農業、環境保護等符合科學發展觀的領域中去;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加大對國家鼓勵產業的核心零部件制造領域的投瓷鼓勵外商投資的加工貿易企業,將技術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生產環節轉移到我國并轉型升級。

        5.利用合理的費用抵扣政策。稅法中對銷售額中的價外費用做出了嚴格的規定,以防止企業以各種名目的收費減少銷售額逃避納稅,但是有些費用是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的,因此企業在此方面多做文章。如果在利用運費進行籌劃時可以根據情況把自營運費轉成外購運費,把運費補貼收入轉成代墊運費。企業在進行上述納稅籌劃時必須堅持“成本效益”原則,納稅籌劃所取得的收益必須大于納稅籌劃的成本,否則是得不償失了。首先,必須考慮法律限制。稅收對某些納稅人的身份作了限定,如“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商業企業、企業性單位以及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無論財務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又如“小規模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在選擇納稅人身份進行稅務籌劃時,必須考慮到自己是否屬于簡潔限制轉換的范圍內。其次,必須考慮納稅人身份轉換對銷售情況的影響。納稅人身份轉換之后,產品的供銷情況會發生變化,這些變化不僅會對稅收產生影響,而且會對納稅人的經營利潤產生影響。例如當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后,由于不能再領購和刑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能有一部分需要專用發票抵扣的客戶轉向其他納稅人購貨。而小規模納稅人轉換為一般納稅人后,會因為可以刑具專用發票而增加一部分客戶,但同時銷售價格也可能提高,這又會導致推動部分客戶。第三,必須考慮納稅人身份轉換過程中的相關會計成本與收益。由小規模納稅人轉換為一般納稅人后,簡潔要求一般納稅人的會計核算必須準確、規范,故轉換后的會計核算成本將增加,例如增設會計賬簿、培養或聘請有能力的會計人員等。而一般納稅人轉換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在會計核算方面的要求降低,相應的成本可能會有所下降。這種成本與收益之間的平衡達到什么樣的水平時,才能進行身份轉換,也是需要考慮的。

        6.選擇企業的銷售方式。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企業不一定從事增值稅規定的項目,也不一定單一從事營業稅規定的項目,總要按照經營活動的需要兼營或者混合經營不同的稅種和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同時企業了了促進銷售采用折扣銷售的方式。這樣企業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進行籌劃。

        7.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政府為了調整國家的產業結構,制定了不少的優惠政策,如國家對農業生產者的優惠政策,國家對廢舊物資的優惠政策以及出口退稅政策等,只要企業運用得當就會降低稅負。

        第3篇: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關鍵詞:營改增;試點企業;納稅籌劃;方法研究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4-0-01

        營改增政策是我國十二五規劃期間頒布的一項結構性調整措施,已經成為當前熱門的財務話題,營改增政策有利于完善財稅制度,進一步優化消費、投資、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協調發展;可消除重復征稅,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促進企業的進一步發展。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與發展,企業面臨的競爭壓力日益激化,盈利空間越來越狹小,利潤越來越薄,各大企業紛紛開始從降低經營成本著手,提高企業的利潤。在營改增試點階段,對于各大試點企業而言,是降低納稅成本的大好時機,科學合理的納稅策劃策略可以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實現稅收成本的最小化,提高企業發展的能力。

        一、充分利用非試點地區與試點地區的稅收政策差異

        《關于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營改增試點地區的個人或單位提供廣告投放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廣告服務可暫時不用繳納增值稅;《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中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或單位如果在境外提供文化體育業(不包括播映)、建筑業等勞務可不用繳納營業稅。從上述規定中,可看出非試點地區的稅收政策與試點地區存在一定的差異,試點企業如果是承攬廣告投放地在中國共和國境外的廣告服務業務的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營改增”中的稅收優惠政策,在試點地區重新注冊一家公司,并以新注冊公司名義對外提供廣告服務業務,從而實現減稅的目的。比如上海未來廣告公司在2013年初想投資設立一家為境內環宇國際有限公司(增值稅,納稅身份為一般納稅人)提供境外廣告宣傳服務的子公司A,A公司的設立地可選擇在蘇州(試點地區)、長沙(非試點地區),選擇這兩個地方建立A公司都不會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有任何影響,如果每年預計可以從環宇國際有限公司獲得1200萬元的廣告服務收入,應如何籌劃納稅方案。

        ①若A公司設立在試點地區——蘇州,則根據營改增的相關政策,不用繳納增值稅,直接獲得1200萬元的廣告服務費用。②若A公司設立在非試點地區——長沙,則該公司提供的廣告服務收入應繳納一定的營業稅,收入為1200萬元,則應繳營業稅為60萬元,應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應為6萬元,應繳納稅合計為66萬元。因此A公司應設立在試點地區。

        籌劃總結:若子公司設立在“營改增”試點地區,應盡可能將納稅人身份轉化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進而減少增值稅稅額。

        二、合理選擇試點納稅人身份進行籌劃

        增值稅納稅人主要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兩種,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以及財政部的相關規定,若納稅人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500萬元則為一般納稅人,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提供的應稅服務,在現行的13%、17%兩檔增值稅稅率的基礎上新增了6%以及11%兩檔低稅率。因此不同的納稅人身份也會有不同的適用稅率以及計稅方法,試點企業則可以通過事前選擇合理的納稅人身份進行納稅籌劃。比如深圳試點地區有一家歐派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對外提供技術服務以及研發服務,增值稅適用稅率為6%,含稅年銷售額為689萬元,可抵扣進項稅額(購進研發專用材料)9萬元,則應該如何通過選擇納稅人身份進行納稅籌劃。該公司可應用兩個籌劃方案,①仍然保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身份,該種情況下應繳納增值稅為30萬元,應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為3萬元,應納稅合計為33萬元。②可拆分為A公司(提供400萬元應稅服務)和B公司(提供289萬元應稅服務),則A、B公司的含稅應稅服務收入均

        籌劃總結:“營改增”試點地區,從事現代服務業的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而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3%增值稅稅率,若一般納稅人的經營規模較小,可在“營改增”試點政策條件下,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情況通過業務拆分、機構分立合并、縮小稅基、新設公司等方式進行納稅人身份籌劃,將納稅身份轉化為小規模納稅人,則可以享受低稅率的優惠政策。

        三、選擇合理的供應商

        在企業生產供應鏈中,不同的產業會有不同的供應商,當企業在供應商手中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時常常會伴有增值稅,很多企業為了可以抵扣更多的進項稅額,常常會選擇可以提供增值稅發票的一般納稅人供應商合作,從而抵扣增值稅,減少稅負。營改增的政策改革,有低征高扣的優惠政策,同時可抵扣進項稅額的范圍也從成本領域擴大到了固定資產以及費用領域,因此企業可以選擇那些可以提供增值稅發票的供應商獲得高抵扣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比如車輛租賃費用按照17%的稅率抵扣進項稅,若外包運輸業務則可抵扣11%;貨代企業的倉庫租賃費屬于非應稅項目,但可以通過提供倉庫服務外包方式抵扣6%進項稅,獲得相應的低稅率稅額。

        綜上所述,在當前“營改增”政策改革試點階段,各大企業有很大納稅籌劃空間,籌劃人應熟練掌握自身企業的基本流程、性質以及當前的發展,認真研究、分析“營改增”試點的相關政策以及文件,準確分析企業經營業務,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編制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方案,減少企業賦稅負擔。

        參考文獻:

        第4篇: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一、“營改增”政策的解讀

        顧名思義,“營改增”就是營業稅取消而改成繳納增值稅。而增值稅也并不是對產品或服務的所有流轉過程進行繳納,只是針對相應的增值部分進行繳納即可。這樣意味著減少重復納稅的環節,有助于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對于大力發展我國現代服務業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因此,我國在各項準備工作做好以后,于2012年1月1日開始拉開試點的“營改增”改革序幕,并將上海作為首個試點地區,以后隨著經驗的積累選擇部分行業擴大試點范圍的推廣并逐步向全國展開,最終在十二五期間實現“營改增”在全部行業和全國范圍的推廣。就目前而言,“營改增”稅制已經推進到電信行業的實施,而只剩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為數不多的行業還未實施營改增新稅制。

        在試點期間,500萬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作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分水嶺,未超過500萬元則定性為小規模納稅人,超過則為一般納稅人。而作為一般納稅人可采用抵扣制即進項稅額抵扣銷項稅額。同時,試點階段對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區分為四檔稅率:即17%稅率、11%稅率、6%稅率和零稅率。對于小規模納稅人統一適用3 %的簡易計稅方法進行征收。

        二、“營改增”對企業的納稅影響

        由于增值稅具有“稅費和價格分離”的特點,進項稅額的扣除對企業實際稅負有著重要的影響,特別是對于下游企業的進項抵扣增加,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進而使更多企業享受稅制改革紅利。不過在試點階段,營改增對企業的納稅影響并不都是減輕稅負,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行業稅負增加,另一些行業稅負降低,這就需要以后進行微調。就減賦企業而言,“營改增”解決了重復征稅問題,并通過低稅率的實施及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之間的抵扣,不僅減少了企業的納稅額度,而且也降低了試點企業的納稅負擔,從而穩步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別是“營改增”中適用3 %稅率征稅的中小企業來說,大大擴寬了未來發展空間。而就增賦企業而言,“營改增”推行所出現的負稅增大的突出原因就是一些企業缺乏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索取渠道而導致繳納相對更多的稅費。

        三、“營改增”下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有效策略

        (一)合理選擇納稅人身份進行納稅籌劃

        增值稅的繳納并不單單是以一種身份進行稅務繳納,而是區分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以便進行不同的納稅籌劃。由于應稅服務年銷售額500萬元為兩者劃歸的標準,因此,對于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非企業單位,可通過稅負比較等方法進行納稅籌劃;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轉變為一般納稅人,則要求一般納稅人需要具備健全的會計核算制度。這樣,企業可以基于降低稅負的安排對納稅人身份進行自愿選擇,以達到納稅籌劃目的。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當期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計算應納稅額,而小規模納稅人則以其全部銷售額乘以征收率為應納稅額。這就意味著企業所在行業所抵扣的進項稅額的多少,如果趨多,則可以選擇一般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如果趨少,則可以選擇采取“分拆公司”而變成兩個小規模納稅人,從而達到降低企業稅負目的。換言之,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對經營結構和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并采用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法進行決策。

        (二)選擇合理供應商,盡量獲取高抵扣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由于一般納稅人扣除進項稅額趨多而小規模納稅人則很少進項稅額扣除,因此,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時,可以盡量選擇一般納稅人,以便獲得更多的進項稅額抵扣,當然可以選擇提供高抵扣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應商為合作伙伴。另外,進項稅額的抵扣范圍相對營改增以前有所擴大,從成本、費用和固定資產等領域都可進行抵扣,這樣,企業有必要進行稅務籌劃。例如,對于倉庫租賃費而言,可以通過外包方式來獲得進項稅額抵扣;對于較難取得的油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言,可以通過集中購買充值卡或記賬月結的方式來解決。

        (三)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

        1、不同地區間合理安排公司業務

        由于我國目前只是對于營改增進行試點推廣階段,也就意味著還有部分地區仍然實行營業稅,而增值稅和營業稅之間的差異較大,對于業務遍布全國各地或大部分地區的集團公司而言,就可能形成相同業務在試點地區征收增值稅而在其他地區仍征營業稅的局面。因此,有必要進行地區稅負權重衡量,以合理調配不同地區的業務來達到節稅目的。不過,這種方法并不能持久,隨著營改增在全國的推廣也會自然而然失效。

        2、合理并適時選擇外購增值稅應稅項目

        由于我國是采取逐漸推進的方式進行營改增稅率改革,這就必然會出現不同產品和服務所采取的營改增實施時間有所不同,對于改革難度較大的行業則會安排在后,對于改革難度不大的行業就會安排在前,這樣企業對于不太亟需的產品和服務可以延遲至試點之后予以采購,旨在最大限度地享受增值稅進項稅額可抵減的好處。當然,這一籌劃策略取決于企業是否擁有足夠多的銷項稅額作為抵減基數,否則,此方法短期效果不大。

        3、不同應稅項目分開核算現代服務業中

        對于從事服務業的企業而言,普遍存在兼營狀況。稅法規定:兼營增值稅不同項目的企業,不能分清明細核算,則從高適用稅率計征。如《試點方案》對物流業設置“交通運輸服務”和“物流輔助服務”兩類應稅服務項目,前者和后者分別按照11%稅率和6%稅率計征增值稅,如果企業不分開核算就會一律按照11%稅率計繳增值稅,使企業多繳稅負。因此對于兼營行為一定要分開核算。

        4、考慮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來通融資金

        營改增后,有形動產租賃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對承租人而言,采用有形動產租賃時,增值稅可抵減更多的進項稅額,相當于為承租方暫時節約一筆資金,同時也有利于出租方的業務拓展。

        (四)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為了有效減少營改增的改革阻力,推進營改增稅制在全國的普遍實施。我國作出試點過渡時期的特殊優惠政策規定:營改增后,對現行部分營業稅免稅政策繼續予以免征;對部分營業稅減免稅優惠,調整為即征即退政策。如果試點企業按照規定改征增值稅比原來繳納營業稅增加了稅負,將由財政部門給予定期補助。這樣,國家出臺稅收優惠政策的方針并沒有改變,如果由于實施營改增而加重稅負,符合條件的可以給予國家補助。因此,要求試點企業認真做好財務管理和整體的業務統籌工作,爭取利用稅收優惠來降低對企業的稅負影響。

        (五)提高企業自身財務人員技能和經營策劃能力

        在營改增下,基于企業的整個會計核算體系相比以前會有所變化,核算要求提高,會計科目也增多。這就必然要求負責財會工作的工作人員要注意學習國家相關財政政策,以便根據條文規定和所在企業狀況而采取相對應的策略,防止出現因核算失誤而導致偷稅風險,以便更好地為企業節省資金而增加現金流量。

        第5篇: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增值稅和營業稅是我國最為重要的兩大流轉稅稅種。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平行不交叉,增值稅范圍包括現實生活中的有形動產,而營業稅包括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我國原有的稅制結構已逐步顯示出其不合理性,進行“營改增”意義重大。一是減輕了企業稅負,有利于企業間公平競爭。這也是“營改增”的最主要目的?!盃I改增”之前,由于營業稅企業是營業額全額的納稅,稅負過重,存在重復征稅的情況,“營改增”后,因為存在進項稅抵扣制度,重復征稅現象消失,企業稅負降低;二是促進了出口,提高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由于“營改增”之前,營業稅納稅人出口產品不退稅,因此,提高了出口產品的國際市場價格,不利于出口企業參與國際競爭;采用增值稅制后,就能有效的避免上述問題。三是有助于優化增值稅制度,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盃I改增”之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主要是第三產業,如交通運輸業,而增值稅主要是第二產業,如加工制造業,而加工制造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之間往往存在業務交叉,相互之間屬于上下游產業,也就是說,當增值稅納稅人即加工企業從營業稅的納稅人即交通運輸企業購入運輸勞務時,無法進行購入勞務的進項稅額抵扣,存在著抵扣鏈條被人為中斷的問題。所以,將交通運輸業等行業納入到“營改增”的范圍,有助于解決抵扣鏈條中斷的問題。

        二、營改增下納稅籌劃的方法

        (一)選擇適當的納稅人進行籌劃

        根據目前“營改增”的稅收政策,納稅人的判定以應稅服務年銷售額500萬作為界線,超過500萬元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500萬元的為小規模納稅人。計稅方法上,前者適用一般的稅率17%,實行進項稅抵扣制度;后者則適用3%的簡易計稅辦法,不可以抵扣。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平衡點應如何把控呢?據測算,針對不同的行業類型,平衡點的標準會略有差異。

        以下題為例:某運輸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預計全年的含稅運輸收入為A萬元,假設進項稅為B萬元。該運輸單位應選擇何種計稅方法更有利呢?

        如果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當期應納增值稅M1=A÷1.11×11%-B。如果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應納增值稅M2=A÷1.03×3%。M1-M2=(A÷1.11×11%-B)-(A÷1.03×3%)=0.07A-B。

        當B÷A=0.07(0.07即7%為平衡點,即未來某期的進項稅與當期的含稅收入的比例),即在B=0.07A時,M1=M2,此時不論選擇何種計稅方法,其增值稅稅負一樣;當B÷A〈0.07,即B〈0.07A時,M1-M2〉0,應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即小規模納稅人;當B÷A〉0.07,即B〉0.07A時,M1-M2〈0,應選擇一般計稅方法即一般納稅人。同理,我們也可以推出其他行業的平衡點。

        由上述例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有形動產租賃業對應的平衡點分別為7%、2.75%和11.62%,大于平衡點應選擇一般納稅人;反之,應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二)轉變經營模式以適用不同的增值稅稅率

        按稅法規定: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即是納稅人將設備、車輛等使用權轉讓,定期收取租賃費的行為,稅率為17%。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都屬于此性質。它們的共同特點將船舶和飛機對外出租,而不配備操作人員,不負責租賃過程中設備的維護等。與之業務相似的“濕租”“程租”和“期租”等業務,同樣是出租船舶和飛機,但是配備操作人員,并負責設備的維護等業務,而此時的業務性質就屬于交通運輸業,稅率是11%,較之前者降低了6個百分點。因此,企業可靈活轉變經營模式,以適用較低的稅率,達到節稅的效果。

        (三)選擇不同的供貨商進行籌劃

        眾所周知,企業在進行商品和勞務的采購時,如果選擇一般納稅人,則可以取得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即企業的進貨成本就低,而相反,如果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企業無法進行稅額的抵扣,即采購的成本就高。所以,在商品和勞務的質量和價格處于同等的水平時,理性的企業應盡量向一般納稅人進行采購,以降低成本。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則采購方也是可以按3%抵扣進項稅的。需要注意的是,當小規模納稅為了吸引采購者而給予的價格折扣達到某一個臨界點時,企業可考慮向小規模納稅人進行采購。

        (四)兼營、混業銷售行為的籌劃

        根據財稅[2013]106號文件的規定,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兼營“營改增”業務,應分別核算銷售額,并按各自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計征。因此,企業“營改增”后兼營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營改增”應稅服務的, 在取得收人后,應盡量分別如實記賬,按各自的稅率計稅,以避免適用較高稅率計算增值稅,或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增加企業稅負。

        第6篇: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關鍵詞 納稅籌劃;原則;方法;內部稅收管理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我國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進入國際市場,參與國際化分工和進行國際化經營。企業生產經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復雜的國際政治、經濟和法律環境,各國政府也對經濟全球化和跨國企業國際化經營帶來的稅收征管方式方法進行不斷的調整。了解和把握國際稅收體制,加強稅收管理。進行必要的納稅籌劃。對于維護企業信譽、減少法律風險,降低稅務成本。鞏固和發展國際市場地位有著重要作用。筆者就國際化經營涉及的納稅籌劃問題談幾點看法。

        一、樹立科學的納稅籌劃觀念,依法開展稅收管理工作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照稅收法律法規,利用稅法提供的優惠條件,通過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排和籌劃。達到依法納稅、合法減輕稅務成本、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經營管理活動。

        納稅籌劃是公司管控和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企業和政府的利益分配,涉及相關法律責任和權利義務。直接影響企業成本和現金流量。納稅籌劃在公司管控和財務管理中的地位日益顯著和突出。

        隨著國際交流、國際貿易和國際資本流動的加快,企業面臨復雜多變的國際稅務體制,了解相關國家稅法。依法納稅,科學開展納稅籌劃。規避稅務法律風險,是企業在國際市場立足、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之一。

        二、正確把握納稅籌劃的原則,積極發揮納稅籌劃的作用

        正確把握納稅籌劃原則。科學認識納稅籌劃在生產經營中的地位,積極發揮納稅籌劃的作用??梢砸幈芊娠L險,降低稅務成本,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一)嚴格守法原則

        稅法是納稅籌劃的法律依據,納稅籌劃是企業在稅法框架內對各類經營、投資和融資活動的安排和籌劃。了解國際稅務管理體制,嚴格遵守經營和投資所在國有關稅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廈定稅法提供的籌劃空間。是開展納稅籌劃工作的前提。

        (二)整體利益最大化原則

        納稅籌劃是公司管控和財務管理的組成部分,在法律框架內服務于企業整體經營發展戰略。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和雙邊稅收協定。對投資地點、注冊類別、組織結構、經營規模、購銷活動、服務類型以及會計核算方法等環節進行必要的籌劃,使經營活動適合優惠的稅收征管辦法,可以減少整體稅負,爭取企業價值最大化。

        企業跨國經營。形成多層次的組織結構,從事多樣的經濟活動。適用不同的稅收征管方式方法。納稅籌劃體系的制定和納稅籌劃方案的選擇應有利于企業整體利益和現金流量。模擬計算不同組織結構和經濟交易對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整體影響,避免因局部利益而損害整體利益。

        (三)前瞻性原則

        納稅籌劃是對未來經濟活動和應納稅事項的規劃和安排,應提前做好相關調研工作,建立全面系統納稅籌劃體系??茖W地確立納稅籌劃目標,細致地制定納稅籌劃方案,合理安排經營、投資和融資活動。防患于未然。

        (四)動態管理原則

        國際經營環境風云變幻,國際資本流動和貿易交流形式多樣,各國稅收征管體制和政策不斷變化,跨國經營應充分考慮經濟、政治、跨國投資和稅收征管等經營環境的變化。有針對性地制定和適時調整納稅籌劃方案,進行動態的納稅籌劃管理。實時跟蹤稅收政策法規變動。及時做出適當調整。確保納稅籌劃目標的實現。

        三、比選納稅籌劃方法,降低整體稅負

        企業開展納稅籌劃,應在嚴格守法和整體利益最大化原則下,前瞻和動態地對于投資、融資和生產經營等經濟活動和納稅行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和籌劃,模擬計算,最終確定納稅籌劃方案和方法,降低稅務成本。

        (一)稅收環境調研

        跨國經營應做好納稅籌劃方案的前期調研工作,收集經營投資所在地和關聯方所在地的相關政治、經濟、法律以及行業狀況等與投資經營有關信息,模擬計算綜合稅負。分析稅務風險,為設計納稅籌劃方案做好準備工作。調研內容主要包括:稅收征管體系、稅法及變化趨勢;稅收優惠政策及各類減免稅措施;稅種、稅率、課稅對象、稅基和征收方法;鼓勵投資和再投資政策;避免雙重征收協定。

        (二)利用稅收政策

        跨國經營應了解和掌握目標市場和經營投資所在國的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利用減免稅、成本扣除、流轉稅抵扣以及虧損彌補等稅收政策。分析稅收政策之間存在的差異。評估差異對稅負的綜合影響。稅收政策差異主要表現為:不同國家稅收法規政策的差異;同一國家內不同地區、不同經營模式適用的法規政策的差異;同一經營主體對同一經濟行為適用法規政策的差異。

        (三)利用避稅地

        避稅地是指為了吸引外國資本流入,在一定區域和范圍內,允許和鼓勵國際投資,給予投資企業稅收減免待遇的國家或地區。

        通過在避稅地注冊公司,簽署有關經濟合同。進行中轉銷售、提供勞務或委托貸款等(轉移定價)。可以降低稅負或延遲納稅。在避稅地注冊公司前。應充分考慮企業長遠規劃、各類業務流程的配套。特別要深入評估避稅地公司不再享受其它雙(多)邊稅收優惠政策所產生的影響,可通過專業性中介服務機構協助設計實施方案。

        (四)轉移定價

        轉移定價是指關聯企業按內部協定價格相互提品、勞務或財產,通過影響關稅、增值稅、所得稅等,降低整體稅負。

        轉移定價有利于控制資金流動方向和速度、稅款交納時間、實現利潤轉移。轉移定價應參考經營和投資所在地市場價格,研究經營和投資所在地有關轉移定價的法律法規,調整幅度應適當。避免關聯交易審查風險。

        轉移定價具體形式包括:

        1 采購定價:經營和投資所在地經營主體按內部協議價格向關聯公司采購設備、機具和材料。通過影響關稅、增值稅,反向影響所得稅,降低整體稅負。

        2 租賃定價:經營和投資所在地經營主體按內部協議價格租賃關聯公司設備。避免或降低關稅、增值稅,通過調整租金價格,加快收回設備投資。

        3 總機構管理費分攤:公司總部分攤總機構管理費用,境外機構按照所在國的有關總機構管理費扣除的規定和程序,爭取稅前扣除。

        4 特許權和技術服務定價:通過簽署許可或技術服務協議,確定內部特許權和技術服務價格,比較所得稅與預扣所得稅率差。降低整體稅負。

        5 委托貸款:將自有資金或金融機構借款。按照適當的利率委托金融機構貸給境外機構。實現利息費用的稅前扣除。

        6 資產投資定價:以有價證券、實物資產、無形資產方式出資,在取得共同出資人、評估機構認可的前提下,通過適度價格調整,提前收回投資。

        四、針對不同經濟活動,制定相應的納稅籌劃方案

        (一)投資活動的納稅籌劃

        企業在跨國投資時,應充分了解和掌握投資所在國家的投資法律法規、稅法和稅收優惠政策,設計投資方案,確定居民和非居民身份。選擇投資地點,確定注冊類別,改造組織結構,進行稅收成本的模擬計算。權衡綜合稅負。選擇常設機構或非常設機構形式開展經營活動。

        常設機構主要有代表處(辦事處)、項目部、分公司、子公司、合資公司等形式。非常設機構主要有項目部形式。常設機構和非常設機構在經營地均需適用流轉稅法律。非常設機構需要通過預扣方式清繳所得稅;常設機構需要在經營和投資所在地進行所得稅申報,―般在年度內預交所得稅,年末進行匯算清繳。進行機構形式選擇時應綜合考慮投標主體和資質要求、市場戰略和經營風險、結算貨幣和資金流動、納稅方式和綜合稅負等。

        一般而言,如果投資適用優惠稅率,設立子公司進行獨立納稅將會減輕稅負;如果投資適用較高稅率。設立分公司進行匯總納稅將減少所得稅。投資企業開辦初期可能發生虧損,設立分公司與總公司匯總納稅可減少應稅所得。

        (二)資本并購中的納稅籌劃

        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國際資本并購來加速發展,擴大經營規模。并購環節主要涉及所得稅、流轉稅、資本稅。通過并購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取得稅收優惠;通過并購累計虧損的企業,可降低整體應稅所得;在一國范圍內。通過被兼并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減并購后企業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可降低增值稅稅負。

        (三)經營活動中的納稅籌劃

        1 合同簽訂環節的納稅籌劃。在合同中約定稅收條款,可以規避稅收政策變動風險;將一個整體項目按實施的業務環節、工作內容進行分割,拆分合同可實現預期利潤在不同含同之間分配,降低整體稅負。

        2 志行出口環節的納稅籌劃。出口環節主蔓涉及出口關稅和增值稅、出口退稅。出口企業應跟蹤出口退稅等政策變化。合理申報物資類別,取得必要的退稅申報材料,享受出口退稅政策。

        3 志行進口環節的納稅籌劃。進口分為。永久進口。和臨時進口,“永久進口”適用于商品購銷、生產耗用、不再出關的自用設備等情況,主要涉及進口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臨時進口適用于高價值成套設備、短期租用、采用永久進口稅費較高、需要加速收回設備投資等情況,主要涉及進口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和預扣稅。臨時進口可采用轉移定價中租賃定價形式,通過調整租金價格。提前收回設備投資。

        4 項目分包環節的納稅籌劃。分包形式分為對內分包和對外分包。對內分包指分包商在經營和投資所在地以總包商內部單位的名義完成分包工作;對外分包指分包商在經營和投資所在地以獨立經營主體身份開展經營活動,完成分包工作。分包主要涉及關稅、增值稅、營業稅和所得稅等。

        對外分包,分包費可稅前列支,并可取得進項增值稅用于抵扣;對內分包,可避免分包環節重復納稅,但首先應考慮分包費在經營和投資所在地稅前列支途徑和其他稅收成本。其次應考慮分包商境外所得在中國境內納稅問題。對內分包,分包商應積極配合總包商,共同做好納稅籌劃工作。

        5 特許權和技術服務環節的納稅籌劃。特許權和技術服務主要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專有技術、特許經營、工程設計和專家咨詢等,主要涉及預扣所得稅和所得稅。特許權和技術服務―般需要提供許可或服務協議、發票或結算單據、必要的資質證明等支持文件。簽署許可或技術服務協議,應規定許可或服務事項、期限、收費標準、工作量確認方法、結算幣種、支付方式等內容。

        6 列支總機構管理費環節的納稅籌劃。部分國家允許列支總機構管理費。列支總機構管理費―般應確定總機構管理費分攤依據。―般按境外機構營業收入占營業收總額的一定比例分攤。列支總機構管理費―般應提供總機構管理費分攤表和計算依據、會計師事務所鑒證報告等,部分國家還要求提供公證書、所在國駐華使館認證書等。

        7 利潤分配環節的納稅籌劃。稅后利潤形成后,在分配環節主要涉及紅利稅。可以利用鼓勵再投資優惠政策。進行利潤再投資,避免紅利稅;或通過其他適當的形式轉移利潤,減少可供分配利潤。

        8 會計核算活動的納稅籌劃。企業跨國經營。應充分了解投資所在國家的稅收法律和會計準則,遵循投資所在國的收入成本確認、資產計價折舊和費用預提攤銷的處理慣例,根據生產經營特點以及利潤和現金流量預測情況,選擇確定收入成本、資產計價、資產折舊、費用預提和費用攤銷的方法,合理合法地歸集所屬期間的成本費用,控制收入和費用確認的時間,調整應稅所得。

        9 存貨計價方法的籌劃。存貨計價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不同的方法計算的銷售成本不同,對應稅所得的影響不同。

        10 資產折舊方法的籌劃。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有直線折舊法和加速折舊法等。由于計算方法和折舊期限不同,對應稅所得的影響不同。

        11 合同結算方式的籌劃。通過購銷結算方式的選擇,控制成本和收入確認時間,合理歸屬財政年度,調節應稅所得。

        稅法規定有扣除限額的成本費用,應準確掌握其允許列支的限額,通過成本控制和會計科目選擇,爭取全額扣除。

        (四)融資環節的納稅籌劃

        融資分為內部融資、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主要涉及預扣所得稅和所得稅。一般來說,一定比例的負債支付的利息在一定的標準內,可作為費用列支,在計算應稅所得時予以扣除;權益資本籌資支付的股息不能作為費用列支和稅前扣除。

        如果允許內部融資利息稅前扣除,優先考慮總機構與境外分支機構直接簽署貸款協議;債權融資可采用轉移定價中委托貸款形式,委托貸款協議應明確規定委托期限、金額、利率、資金結算程序和費率,貸款利率應參照經營和投資所在地利率水平;股權融資應考慮相關資本稅、支付的股息不能稅前扣除。

        (五)匯總納稅環節的納稅籌劃

        匯總納稅可分為在同一國家內分支機構的匯總納稅和跨國匯總納稅。同一國家內跨區經營需要設立機構時,在分析稅收連帶責任可控的基礎上,應考慮匯算清繳,實現盈虧抵補,降低整體所得稅稅基??鐕鴧R算清繳時,境外繳納的所得稅可選擇“分國不分項”或“定率抵扣”的方法進行抵扣。“分國不分項”方法進行抵扣,應分國核算,及時取得境外完稅憑證,以便辦理國內抵扣手續。

        納稅籌劃貫穿經營活動全過程,各經營環節和經濟行為涉及的稅負相互影響,不能孤立地追求單一經營環節、單一稅種的稅負最低,應統籌經營活動和總體經營計劃,權衡各稅種的綜合影響,爭取整體稅負最低。

        有效的納稅籌劃,需要健全的內部稅收管理制度作為保障。設立稅務管理崗位,明確稅務管理的權限,規范稅務管理流程,建立全員參與機制,對于防范稅務法律風險,進行科學的納稅籌劃至關重要。應從公司整體綜合風險控制的角度進行納稅籌劃風險控制。堅持事前規劃、事中控制和事后評估,加強內部稅務管理,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嚴格遵照有關稅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正確計算各項應納稅額,規范使用和保管各類申報表、繳款書、發票,妥善準備申報材料、稅務申請和稅務批復,按照稅法規定的程序和時限,進行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

        二是建立內部納稅管理制度,制定相關的發票管理、合同管理、會計檔案管理、稅收文件管理等辦法,規范辦稅程序和涉稅事項處理流程。

        三是做好稅務信息管理,建立稅務政策信息數據庫,及時更新稅務信息,并向有關職能部門和運營項目通報。

        四是參與生產經營決策,提供相關稅務咨詢、建議和支持,進行必要的稅務成本預測和納稅籌劃方案設計。

        五是稅務人員應和會計人員充分溝通,分析稅收敏感費用和納稅籌劃事項的核算方法,確保正確納入相應的會計核算科目,減少成本費用核算中的稅務風險。

        六是建立與稅收管理機構的有效溝通機制,加強業務聯系與咨詢,積極爭取和企業相關的稅收優惠,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處罰和辦稅成本。

        第7篇: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關鍵詞:營改增 熱電企業 納稅籌劃 管理

        早在2013年,全國各地、各個行業就開始了營改增制度的試行,重復納稅的現象大幅度減小,對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營改增制度的實施對現代企業納稅籌劃產生的影響

        營改增制度實施以來,對現代企業的納稅籌劃產生的影響是非常明顯的,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營改增制度的實施,旨在減少重復征稅,對過高稅率進行適當的調節。營改增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提高企業生產經濟效益,降低將原來的增值稅率,并提出6%、11%低稅率,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納稅負擔。營改增制度的實施,可將購置的服務進行進項抵押,大大降低了增值稅繳納負擔,同時也促進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對于部分企業而言,實施了營改增制度以后,企業生產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而且還擴大了發展空間,市場競爭力也隨之提高。

        第二,營改增制度的實施,也給部分企業帶來了壓力,不但未能降低稅收,反而增加了稅費。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這些企業采用的是營業稅、增值稅同時繳納的方式,營改增以后,應對難度比較大。在此過程中,最為突顯的一個問題就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索取,因大部分企業沒有繳納增值稅,所以客戶也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然而,營改增之后,因缺乏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效手段,納稅比例調整后稅費增加,對給企業帶來了壓力。

        二、營改增后的熱電企業納稅籌劃與管理策略

        基于以上對營改增制度的實施對企業納稅籌劃產生的影響分析,筆者認為在當前營改增條件下,熱電企業也應當與時俱進,不斷調整納稅籌劃方法,加強納稅籌劃管理。

        (一)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合理的安排

        第一,不同區域合理安排業務。目前我國正處于營改增制度推行的關鍵階段,仍有部分地區還在實行營業稅,由于營業稅與增值稅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性,因此熱電企業應當對遍布各地的公司進行優化整合,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對地區稅負進行科學的權重衡量,優化調配不同區域的業務,從而實現節稅之目的。

        第二,合理外購增值稅應稅項目。當前國內采取的是逐漸推進的方式改革營改增稅率,因此必然會出現不同服務、產品營改增實施時間差異性,改革難度相對較大的一些行業、企業必然會安排在后續工作中施行。基于此,熱電企業對于那些不亟需的服務和產品可適當的延遲,以此來確保熱電企業能夠最大限度地享受增值稅進項稅額可抵減的益處。

        第三,不同應稅項目應當進行分開核算。對于熱電企業而言,依照當前的稅法,兼營增值稅存在區別的企業,如果無法分清明細核算,那么就要采取從高的適稅原則。比如,《試點方案》對物流業設置交通運輸、物流輔助服務應稅服務項目,前、后分別按11%、6%稅率進行計征增值稅;若企業不分開進行核算,則一律以11%為計稅標準進行計繳增值稅。這給熱電企業以警示,即對兼營行為應當分開進行核算。

        (二)加強進項稅額抵扣管控

        實踐中可以看到,營改增制度自試點以來,在全國范圍內逐漸展開,然而只是在有限范圍內效果非常的好,但因各地區、各行業之間的差異性比較大,稅額抵扣統一難度比較大。針對這一問題,企業應當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做好進項稅額抵扣管控。對于熱電企業而言也是如此,應當選擇增值稅專用發票,為獲取進項稅額抵扣,在選擇供應商時,以一般納稅人身份為宜,并為他們提供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一就可以實現增值稅抵扣之目的。隨著營改增制度的全面開展,進項稅額抵扣范圍也在不斷的擴大,成本逐漸擴大費用、企業固定資產層面上,所以企業應當通過合理的納稅籌劃,實現進項稅額抵扣。在此過程中,還應當嚴格區分進項稅,其中包括可抵扣、不可抵扣兩種。對于營業稅、增值稅而言,二者之間的核算方法差異比較大,需嚴格區分可抵扣、不可抵扣進項稅,這樣就可以對企業納稅風險進行有效的管控。比如,熱電企業購入的運營車輛,其進項稅額即可進行抵扣;熱電企業職工班車則不可作為抵扣進項。如果將二者聯用,就可以進行全額抵扣。

        (三)充分利用當前的稅收優惠政策

        本文所研究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充分利用過渡階段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的稅負。在營改增試點方案中,明確規定了一些優惠政策,即試點區域內企業可延續傳統的稅收政策,并且取消改革后解決重復征稅問題的相應政策;試點方案中還對營業稅免稅政策進行了規定,這樣可以確保營業稅優惠政策應用的連續性,值得強調的是營改增實施以后,原有的免稅營業稅變成了現在的增值稅部分,應當免稅;對于減免了營業稅的政策,應當及時進行調整,采取即征即退機制。因此,熱電企業應當充分應用過渡階段的優惠政策,減少企業稅收負擔。需要強調的是“營改增”并非一蹴而就的,只有進行有目的、有步驟以及全方位和分階段的推進落實,加之相關部門制定配套的措施,才能使“營改增”制度有效的落實到實處,才能提高企業納稅籌劃能力,從而減輕企業的稅負。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營改增”是“十二五”期間提出來的一項稅收改革機制,對現代企業的納稅籌措產生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在當前的形勢下,熱電企業應當深入研究營改增制度,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不斷調整和改進企業納稅籌劃方案,只有這樣才能保持與時俱進,才能促進熱電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第8篇: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關鍵詞:營改增;建筑行業;納稅籌劃

        自2011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正式開啟了稅制改革的大幕,建筑業營業稅改增值稅(以下“營改增”)是大勢所趨。就宏觀背景來看,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營改增”有利于消除重復征稅、完善稅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稅改對企業尤其是建筑企業造成的影響是值得關注的問題。在我國,建筑業的發展關系到國家經濟發展和長期穩定。我國建筑企業數量眾多,為了獲得項目,企業通常極力壓低報價。頻繁的人情往來,更加削弱了其薄弱的利潤,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數據計算,近年建筑業營業利潤率和資產報酬率維持在3%―4%的低水平。稅收制度的改變將對建筑企業產生很大影響。在我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大環境下,對建筑業進行“營改增”已經迫在眉睫。只有對第二產業中唯一征收營業稅的建筑業進行“營改增”,才能更好的促進建筑業自身的發展,實現深化財稅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本文研究將有助于建筑企業更好應對即將到來的“營改增”。

        1.“營改增”對建筑行業的影響

        1.1對建筑行業財務的影響

        (1)對資產的影響。在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中,營業稅屬于價內稅,而增值稅屬于價外稅。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由于建筑企業購置的原材料和機械設備等能夠通過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來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導致其存貨成本和固定資產科目的金額減少,造成資產總額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2)對稅負的影響。首先,建筑行業“營改增”后,企業期初投入的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就可以分期抵扣,促進企業積極改善自身財務狀況,優化內部資產結構;其次,企業從能開具增值稅發票的供貨商處進購新的材料、固定資產等,就可抵扣進項稅額,如果企業能將人力資源外包給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勞務公司,就能將人力資源進項稅額抵扣,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2)對利潤的影響。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營改增”后,由于增值稅價外稅的特性,改革前全額計入營業收入的金額在改革后是含有一部分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這意味著“營改增”將通過迫使企業降低營業價格,對企業營業利潤產生負的影響。

        1.2對建筑行業管理的影響

        (1)對建筑業稅務管理的影響。首先,“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納稅地點發生變化,由營業稅的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轉變為增值稅的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其次,建筑企業扣繳業務人發生變化:總承包和分包人都成為增值納一般納稅人。最后,建筑企業征收的稅率發生變化,由3%的營業稅稅率轉變為11%的增值稅稅率。

        (2)對建筑業運作方式的影響。首先,“營改增”影響建筑企業財務人員?!盃I改增”后會影響企業財務報表的數據結構,企業須積極組織相關財務人員學習增值稅的相關理論政策;其次,“營改增”影響建設單位預算編制。企業需要修改施工預算的編制,在新的定額標準下其內部定額編制也需要進行修改。

        2.營改增下建筑行業的納稅籌劃思路

        2.1靈活設置企業組織結構

        大型建筑企業各下屬公司一般作為獨立核算法人,則整個建筑企業不能進行增值稅的統一匯繳,部分進項稅額不能獲得抵扣。若把下屬公司設置為分公司,企業統一繳納增值稅,整個企業集團獲得的增值稅進項可全部獲得抵扣,避免增值稅稅負增加。

        此外,建筑企業一般提供配套運輸等服務,如果運輸部門以非獨立核算部門形式存在,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了獲得該部分進項,企業可將運輸板塊設置為獨立核算的子公司形式。

        鑒于以上分析,稅改后,出于節稅目的,企業需靈活設置企業組織結構。

        2.2規范和完善財務核算體系

        “營改增”后,建筑企業銷售貨物和提供建筑業勞務都應繳納增值稅,但兩者增值稅稅率不同。例如,某建筑企業對外提供建筑服務獲得不含稅收入10000元,銷售貨物獲得收入2000元。如果企業單獨核算,則分別適用不同稅率,繳納增值稅為1440元;如企業沒有單獨核算,從高適用17%稅率,繳納增值稅為2040元,稅負提高41.67%。

        因此,建筑企業應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對不同稅率的營業銷售收入分別進行核算。

        2.3加強指定分包、甲供材料的管理

        在建筑業中,甲供材料比較普遍。甲方開發商直接采購原材料,材料經銷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開發商,施工企業則只取得相應金額的結算單,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抵扣?!盃I改增”之后,建筑企業應積極與開發企業協商,要求開發企業指定的分包商、甲供材料供應商必須是一般納稅人,并向工程總包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避免稅負轉嫁。

        2.4審慎選擇分供方、出租房等納稅主體類型

        選擇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租賃商、勞務商等分供方時,選擇一般納稅人,并在合同中約定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同理,“營改增”后,建筑企業需要租賃設備時,要充分考慮出租方的納稅人分類,是否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情況,權衡利弊來確定最佳的租賃方案。

        2.5在營改增之前,合理選擇固定資產的配置方式

        由于施工機械、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在近期(預計2015年前),企業合理規劃采購設備計劃,暫時不要新增購買大型機械、設備,生產經營急需的固定資產盡量選擇租賃方式。

        2.6對過大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分期抵扣

        面對進項稅額太大的抵扣問題,建筑業“營改增”后,可以參考固定資產的折舊,對過大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期抵扣,一方面也是會計公允性原則的體現和要求,又一方面也減少了對我國財政收入的沖擊。但同時也對建筑企業財務人員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發票的整理和保管必須及時嚴格,做到有憑有據,有證可查。

        2.7學習并巧妙選擇利用現階段國家優惠政策

        由于“營改增”后大量行業的不適應狀況,國家出臺了很多輔措施,以平衡稅務關系。一是利用免稅政策,如2013年8月1日后,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每戶8000元限額減稅等。二是利用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企業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實驗的進口儀器設備都是可以免稅的。還有銷售自產貨物即征即退80%的3類農業剩余物為原料生產的纖維板等政策。這不僅可以提高建筑業的環保意識,而且可以提高生產能力和競爭力,有利于新材料、新工藝的發展。(作者單位:云南大學經濟學院)

        參考文獻:

        [1]姜明耀.增值稅“擴圍”改革對行業稅負的影響――基于投入產出表的分析[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11(02):11-16.

        [2]李建人.“營改增”的進行時與未來時[J].財經問題研究,2013(05):78-84.

        [3]傅多.“營改增”對建筑企業影響研究[D].重慶大學,2014.

        [4]歐陽恒茜.我國建筑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問題探析[D].西南財經大學,2014.

        [5]柯文林.我國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研究[D].廈門大學,2009.

        第9篇: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范文

        【關鍵詞】“營改增”;電信企業;納稅籌劃方案;中國移動公司

        當前受“營改增”政策的影響,中國移動公司的發展情況有所改變,出現很多稅負和利潤減少等問題,這些都是由于營改增政策在電信行業中的不斷深入,給電信企業的發展帶來不小影響。中國移動公司要想在“營改增”環境下更好發展,就必須要明確“營改增”政策對自身發展帶來的影響有哪些,明確問題的所在,在根據相應的問題制定合理的解決策略,這樣不僅能夠推動電信企業更好發展,還能更好的發揮“營改增”的重要作用,實現電信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目標。

        一、中國移動公司發展中“營改增”政策帶來的主要影響

        根據中國移動2013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的財務數據報表顯示:“營改增”后的半年里中國移動公司的營業收出現小幅度下降,但是營業利潤及凈利潤下降率分別達到了11.85%、10.79%;2015年上半年的營業收入出現了回轉,但在下半年間其收入又呈下降狀態,利潤整體仍然處于下滑趨勢。而2016年上半年收入及利潤有較大幅度的上升,這有可能是中國移動公司將要結束利潤連續下滑局面的信號。

        結合電信行業所處的環境分析,中國移動公司的收入及利潤下滑的主要原因就是“營改增”造成的。例如,在“營改增”政策全面實施以前,根據不同情況和活動項目向客戶提供無償贈送服務內容,其中政策規定,在業務銷售之后,可以附帶贈品或附帶其他電信服務項目,對于這樣的情況,是不會出現營業稅。但是在“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后,該政策卻發生了一定的轉變,納稅人在提供電信業服務時,給予用戶相應的贈品、識別卡或是電信終端等電信業服務時,應該獲取全部價款和相應的價外費用等,在根據相應的規定進行分別核算,在根據稅率技術形式計算出繳納增值稅的數值,但是給予用戶的贈送就會出現增值稅,從而降低銷售額,出現稅負現象不斷提升。

        二、營業成本降低空間有限,利潤提升困難

        電路租金及網路互聯支出等都是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這對降低企業成本是有利的,但除此之外,折舊、人工成本及銷售費用等均不得抵扣,所占比重達到50%左右。盡管網絡互連支出等費用只要得到合法的抵扣憑證,均可以抵扣,但是在實務中由于大部分商屬于個人,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梢?,雖然“營改增”雖擴大了抵扣范圍,但是營業成本降低的空間不大。

        三、在“營改增”后實施有效的納稅籌劃策略

        1.銷項稅額的納稅籌劃方案

        在電信企業中有很多視同銷售業務存在,例如,中國移動公司,根據季度或各種活動會推動不同的活動項目,包括捆綁銷售項目、交話費送手機項目以及辦理業務送自行車等銷售策略,在“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前,這樣的銷售形式并不會給稅收帶來影響,但是隨著政策的整改,此類的銷售策略也出現了額外稅收的問題,這會導致視同銷售行為出現繳納增值稅的現象,這樣不但會給企業收入情況帶來一定影響,也會給企業發展帶來較大問題。所以,中國移動公司必須要全面整理市場部門現行的相關套餐政策,將捆綁業務進行有效的進行優化和完善,并且要嚴格按照營改增要求,設計和符合企業未來發展的營銷策略,從而減少此類問題的出現,這樣才能讓中國移動公司在“營改增”環境下,更好的發展與進步。

        2.進項稅額的納稅籌劃方案

        電信行業在發展中也進行過相應整改工作,但因不同的因素導致一些基站站點在整合后并沒有做到統一命名,對于這樣的情況會導致進項稅發票名稱不能保持一致等現象,因此必須要將發票上的名稱進行統一,這樣才能櫧笠檔姆⒄溝於良好基礎。“營改增”政策后,電信企業對供應商、合作商的選擇上,要將門檻進行適當的調整,并找尋良好的合作商和供應商進行合作,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問題出現,更好的推動中國移動公司穩定發展。

        3.建立增值稅管控控制制度

        營改增政策實施以來,電信企業應該要合理的調整自身經營管理方法,根據“營改增”的具體要求,制定合理的發展戰略,從而更好的降低中國移動公司的稅負問題。以中國移動公司為例,要想讓其在營改增環境下更好發展,就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設增值稅管理控制系統,在制定合理的增值稅管理控制流程以及有效制度,進而對繳納稅款工作進行合理的規范,防止風險問題對中國移動公司發展帶來的影響。并且中國移動公司也要根據工作人員的實際水平,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讓工作人員更好的認識“營改增”政策,從而加深其工作意識,讓工作人員明確其重要性,這樣才能更好的促進中國移動公司更好發展,讓中國移動公司在“營改增”政策下穩定進步。

        四、結束語

        “營改增”政策對電信行業的發展帶來極大的影響,電信企業必須要明確“營改增”政策的重要性,并且要認識到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根據相應問題制定合理的解決策略,從而更好的發揮“營改增”政策的作用,更好的推動電信企業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高聰,孫偉. “營改增”后電信企業的納稅籌劃研究[J]. 經濟研究導刊,2015,03:87+89.

        [2]彭新媛. “營改增”背景下電信企業的納稅籌劃[J]. 財會月刊,2015,04: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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