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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基建;施工階段;委托審計;探析
根據教育部教財(2007)29號文件《教育部關于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意見》,全國高校陸續開展基建工程全過程審計。由于多數高校內審部門缺少工程專業審計人員,缺乏工程審計經驗,不足以獨立完成全過程審計任務。因此,大多數高校采取由高校委托社會中介機構的模式進行基建工程的全過程審計,發揮其專業性強、經驗豐富、人員水平高的特點,對基建工程實施階段涉及工程造價控制的內容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或咨詢意見。施工階段做為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階段,重視和加強該階段的委托審計工作,對合理控制工程造價,順利實現建設目標任務有非常重要的促進意義。
一、工程施工階段委托審計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高校基建工程的委托審計大多數為竣工結算審計,對影響工程造價較大的施工階段委托審計介入較少,且在監督審計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1.審計責、權、利模糊不清
在工程施工階段,中介機構對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備供應單位等各責任主體來說是個新成員,各方管理職能和權限如果沒有明確界定,各方責、權、利關系模糊不清,容易造成審計不到位或審計越位情況。在施工過程中,中介機構要經常到施工現場實際了解工程進展,核對工程量,對施工中的變更簽證、進度款支付額、設備材料價款等發表審核意見,各責任主體對中介機構的工作不完全理解和支持,甚至抵觸。有時參建各方什么事情都問中介機構審計人員,有時建設單位先讓中介機構表態后自己再簽署意見,使原本工程建設各方的責、權、利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導致中介機構介入工程管理越來越深,加大審計風險,造成審計越位,甚至因為中介機構介入到日常的工程管理,產生矛盾,造成利益沖突。
2.委托審計功能單一,僅限于控制工程造價
在施工階段,大多數高校要求中介機構依據施工合同、招標文件等對工程變更簽證、進度款支付、設備材料認價等出具審核意見并簽字確認,這種審計模式僅是對工程造價進行控制。實際上,高校和委托監理單位本身都有合理控制工程造價的職責,同一事項往往委托監理單位審一遍、高校核一遍、中介機構再審一遍;市場詢價過程中,各方對價格了解的渠道不同,設備材料供應商報價也會因詢價對象、詢價時間、采購數量、付款方式等有所差別,有的監理和高校會認為審價都是中介機構的事情,直接將審核工作推給中介機構,增加了其工作任務,另外還存在中介機構從中獲利的可能,加大了審計風險。
3.沒有完善的規章制度,缺少對中介機構的監督
在工程審計的實踐過程中,中介機構大多數情況下僅僅是對送審資料發表審核意見,有時候不能完全掌握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使中介機構和高校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在這種情況下,還要求建設工程中任何事情都經審計同意的,使中介機構承擔著重大責任和風險,需有相關的審計法規來支撐,目前這方面的法規政策相對滯后,中介機構在實施中難以對建設項目作出共性的評價和判斷,審計風險增大、審計質量難以提高。同時,有些高校對中介機構盲目信任,認為將審計委托給中介機構就萬事大吉,任由中介機構審計,缺乏對中介機構的必要管理。實際上,現在社會上的中介機構繁多,水平良莠不齊,若高校不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很有可能會導致審計質量不高,產生審計風險。
4.對中介機構監控不力,審計質量不高
由于中介機構良莠不齊,審計人員素質各不相同,在審計過程中往往存在以下幾種問題:①在審計過程中受利益驅使,中介機構與施工單位串通,違反審計原則,給高校造成經濟損失。②爭議存在較大的地方(損害學校利益),不經高校業主代表現場認定,私自拍板定案。③有些高校的某些基建管理人員,受利益驅使,與施工單位、供貨單位等串通,不堅持審計原則,向中介機構強加自己的主觀意志,造成審計結果的偏差,產生經濟風險。由于以上3點原因,產生審計漏洞,致使委托審計質量不高,給高校帶來經濟損失。
二、工程施工階段委托審計應把握的幾點
施工階段的委托審計,高校可以通過中介機構的跟蹤審計,及時了解工程建設進展,及時發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促進各責任主體認真履行職責,相互配合,科學決策,科學管理,達到嚴控工程造價,合理使用建設資金,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建設工期,規范各責任主體行為的目的。在實際的監督管理工作中,應把握好以下幾點:
1.科學合理地定位委托審計的職能
在工程施工階段進行全過程委托跟蹤審計后,中介機構本著既參與審計監督又不能越位的原則,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替高校把關。在施工階段,中介機構主要應履行以下職責:①嚴格審核工程變更和經濟簽證,合理控制工程造價;②對參與工程建設的各責任主體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③對工程建設提供咨詢和建議,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益和效率。在委托審計的實踐過程中,一是要全面履行自己的審計自責,不可偏廢,不能只重視工程造價控制,而忽視委托審計的監督、咨詢作用;另外要嚴格自身的角色定位,以服務工程管理為目標,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需通過高校或上級監管機構去解決,切不可越粗代庖。
工程施工過程成本控制,是在滿足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前提下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把工程成本的發生控制在批準的限額以內,取得好的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由于工程項目在施工和管理過程中存在許多可變因素,給工程成本帶來諸多的不確定性。因此本文從施工成本管理的幾個要點,淺談了房地產施工過程成本控制的管理要點。
關鍵詞:工程施工 成本控制 成本管理
工程成本的控制是一個全過程的控制,既是靜態的管理又是一個動態的控制。重點事前、強化事中、完善事后的三控制過程。施工階段是整個項目實施階段的重要階段。施工階段節約投資的可能性很小,但浪費投資的可能性卻很大,本文提出了房地產施工階段成本管理的幾個要點。
一、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
1、抓好合同管理,就是在合同執行期間密切注意我方履行合同的進展效果。
各種合同條款在形成之前應由工程、設計、營銷、前期、法務、財務、成本及審計等業務部門參與定稿,使各項條款的內容清楚、嚴謹、無漏洞。
合同要注意風險防范:合同風險防范應從工期問題、價款問題、工程質量問、工程簽證問題等方面來預防。
2、加大動態成本控制,就是以合約規劃為基礎,招標采購為落實,資金計劃為控制的手段形成全過程動態的合同管理;
一是設計變更、工程變更的動態成本控制
設計變更及工程變更下達前,應進行成本預估,同時報批。變更后導致成本增加或減少的應直接計入動態成本,從而反映動態成本的總額變化。
對動態成本變化的原因進行分析,同時記錄。產生原因一般有: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市場價格、無效成本、預估偏差、結算調整、政府政策。
二是合同結算動態成本控制
項目合同結算辦理時,統計該合同已結算但未計入動態成本的金額,計入該合同動態成本中。該部分成本首先扣減合同規劃余量,扣減之外的成本計入動態成本增加額。若合同規劃余量在結算完成后仍然有結余的,調整該合同規劃余量為零。若確定科目所有成本均已發生后,將科目規劃余量調整為零。
三是動態成本預警控制
建立動態成本預警與控機制,對合同簽訂、設計變更、工程變更、合同結算等對增加超過一定數量金額,則啟動預警;合同的付款流程暫停,成本部門書面報告,并分析原因和提出控制措施;經各部門討論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后執行。
成本部每月上報支付情況和成本已發生情況;編制月度的工程款計劃、支付現金流表。
對動態成本變化的原因進行分析,尋找重點問題和普遍現象,并相應采取對策。對于下列原因突出或普遍發生時,可采取的對策;如設計提升品質的變化、現場簽證突出、市場價格的波動。
3、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如《付款管理規定》《工程進度與付款臺帳》《工程預結算管理規定》《采購管理規定》《合同管理規定》《供方管理規定》《甲供材料供應明細臺帳》等。
二、變更成本控制
1、變更的成本管理控制主要把握原則和流程
1.1控制的流程:設計變更的提出方式原因分析消除原因、盡量避免影響分析優化方案變更業務辦理審批與發放、溝通與合同和現場的接軌辦理有關手續 成本動態、錄入軟件實施結果的確認結果的處理支付、結算與索賠后評估。
1.2控制的原則:
(1)權力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管理實行嚴格的權限規定,不在權限范圍之內的簽字一律無效。
(2)時間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及其結算實行嚴格的時間限制,禁止事后補辦。
(3)一單一算原則:一個設計變更單應編制一份審批單、通知單,且對應一個工程合同。
(4)一月一清原則:每月25日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就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前已完工且手續完備的設計變更,核清造價并簽字確認,報成本合約部作為結算依據。
(5)完工確認原則:當設計變更完工后,建設單位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單位工程師必須在完工后5日內簽字確認,如屬隱蔽工程,必須在其覆蓋之前簽字確認。
(6)原件結算原則:設計變更的結算必須要有齊備的、有效的原件作為結算依據。
(7)二級審核原則:設計變更的造價結算要經過合約成本部和跟蹤審計二級的審核。
(8)法律約束原則:***萬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工程合同的同時,應與施工單位另行簽訂《關于設計變更竣工圖編制的協議》,作為合同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雙方執行;**萬以下的工程變更需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2、變更、簽證分歧的處理
2.1甲乙雙方對核實的結果無爭議的,甲方成本部的經辦人可以出審核意見。
2.2 甲乙雙方對核實的結果還存在一般性爭議的或甲乙雙方對核實的結果存在原則性爭議的,成本部的經辦人需請示成本部經理,由成本部經理和乙方縮小分歧,如能與乙方協商一致,成本部可以出審核意見上報公司總經理。
2.3如還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甲方成本部的經辦人在審核意見中要將分岐造價的數額填寫完整,并將具體分歧的內容列表統計及匯總。同時成本部經理需請示公司總經理和集團相關職能部門,由公司總經理與乙方協商,在相應欄目上簽上最終估算的造價數額或意見。
2.4如還不能徹底消化分歧,由甲方公司成本部負責與乙方一同請造價管理站調解;或仲裁委員會仲裁。
三、結算成本控制
工程決算環節的成本控制難點在于有關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可以來自合作方、第三方和自己的調研,應嚴格按流程,防止出現不規范或不負責的實際操作。結算主要分為:甲供材料的結算、甲供設備的結算和工程結算。
(1)結算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結算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是審核結算工作的重要基礎,竣工結算主要是審核工程量;現場完成情況與結算資料、竣工資料相吻合由為關鍵。在施工過程中就要堅持深入現場掌握工程動態,了解工程是否按圖紙和工程變更施工,沒做的部分是否有變更通知,在變更的基礎上是否又有變更。嚴格按結算管理流程對供應商提供的資料進行全面對比和審查,復核其有效性與真實性。
(2)審核工程量的方法及結算步驟
嚴格審核結算工程量,全部采用全面審查法;在決算時不能只是對圖紙和工程變更的進行審核,還要進行細致認真深入現場核對,確保工程決算的質量。
結算步驟:一是初審竣工資料、結算資料;二是查結算資料,會簽結算資料,初審結算;三是復核結算,化解結算分歧,進行結算定案。
總結
房地產企業項目經營目的是產品、成本、品質、利潤的平衡,而非某一個極端,四者合理平衡才能獲得最大的價值。
企業的管理模式和經營的策略是不斷的變化,就給實際支出的施工階段成本管理提出動態要求;通過施工階段合同管理、變更成本、結算成本的管理,使創新成本管理多元化,識別那些能引起產品增值和成本降低的關鍵因素,為成本控制的核心目標。市場經濟是無情,加強成本管理創新,增強戰略管理活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1] 王海龍.加強施工企業成本管理的思路.中鐵十六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鐵路工程造價管理.
[2] 劉莉莉.淺談施工企業成本管理.遼寧省交通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3年01期.2003-01-21.
[3] 席向陽. 施工企業成本管理應戰略化.北京民商律師博客.2008-11-12.
關鍵詞:工程變更內容審批
工程變更也就是合同變更,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指對合同中的工作內容作出修改,或者追加或取消某一項工作。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工程變更是合同變更的表現形式。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將對施工進度和工程造價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應盡量減少工程變更,如果必須進行工程變更,則要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和合同規定的程序進行。現就工程變更的實施和操作談談自己的認識。
1工程變更的定義和分類
凡對合同文件、設計圖紙(含已批準的施工圖)涉及的各種工程的形式、位置、尺寸、數量、質量及標準進行修改和改變,均稱為工程變更。
廣義上的工程變更,是指構成合同文件的任何組成部分的變更,并不局限于設計變更所特指的與施工圖紙有關的部分。既包括工程進展中形式的變更、工程數量的增減或工程質量要求及標準方面的變動;同時又包括合同條件的修改。工程變更按其性質和費用影響,一般可分為三類:
1.1 第一類變更(重大變更)
包括改變技術標準和設計方案的變動:如道路結構的變更、排水管道的材質變更、重大防護設施及其它特殊設計的變更。其變更涉及費用在十萬元以上。
1.2第二類變更(重要變更)
包括不屬于第一類范圍的較大變更:如標高、位置和尺寸變動;變動工程性質、數量和類型等。其變更涉及費用在五萬元至十萬元之間。
1.3 第三類變更(一般變更)
變更原設計圖紙中明顯的差錯、碰、漏;不降低原設計標準下的配件材料代換和現場必須立即決定的局部修改等。其變更涉及費用低于五萬元。
2工程變更的提出
工程變更可以由承包商提出,也可能由業主或設計方提出,有時工程相鄰地段的第三方、監理工程師也會提出工程變更。
2.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變更: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變更,一種情況是工程遇到不可預見的地質條件或地下障礙,另一種情況可能是承包商為了節約工程成本或受施工設備限制為方便其施工條件,加快工程施工進度。這種提出,一般都會涉及費用的增加或引起索賠。FIDIC合同條件特別強調,沒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承包商不得作任何變更。
2.2業主方提出的變更:業主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提出變更。業主提出變更多數是應當地政府的要求,或者工程使用性質改變。要看業主提出的工程變更內容是否超出合同限定的范圍。若屬于新增工程,則不能作為工程變更,只能另外簽署合同,除非承包商同意作為變更。同樣也需要提出變更原因、設計圖紙和有關計算書。
2.3設計方提出的變更:設計單位對原設計有新的考慮或為進一步完善設計等會提出變更設計。設計方提出的變更設計,應經業主同意或授權。
2.4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根據施工現場的地形、地質、水文、材料、運距、施工條件、施工難易程度及臨時發生的各種問題各方面的原因,綜合考慮認為需要,也可提出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提出的變更,如屬業主授權的范圍,可直接下達變更指令,報業主備案;否則,應與業主協商或申請授權。
2.5工程相鄰地段的第三方提出的變更:有時工程相鄰地段的第三方由于自己的需要,也會提出變更要求,例如當地政府和群眾提出的變更設計。工程相鄰地段的第三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可劃分為業主提出變更的范疇。
3 工程變更的審批
3.1工程變更的審批原則
3.1.1變更設計必須遵守設計任務書和初步設計審批的原則,變更后的工程不能降低使用標準。
3.1.2變更項目要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設計規范,在技術上必須可行,同時還必須可靠。
3.1.3變更設計必須在合同條款的約束下進行,任何變更不能使合同失效。變更后的單價仍執行合同中已有的單價,如合同中無此單價或因變更帶來的影響和變化,應按合同條款進行估價。使變更后的工程費用較之整體工程要合理。
3.1.4變更后的施工工藝不宜復雜,一般不應由于變更后的施工技術方案影響工期。
3.2工程變更的申報審批程序
3.2.1 業主指令的變更:業主指令的變更,由總監理工程師直接下達變更令,駐地監理監督執行。如涉及設計變更要由設計代表作變更設計圖紙。
3.2.2監理工程師根據有關規定對工程進行的變更: 監理工程師決定根據有關規定對工程進行變更時,向承包人發出意向通知書,內容主要包括:變更的工程項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內容;變更的原因、依據及有關的文件、圖紙、資料;要求承包人據此安排變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訂的事宜;要求承包人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此項變更給其費用帶來影響的估價報告。
3.2.3承包商提出的變更:承包商應按程序提出變更申請,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執行。具體的申報審批程序如下:
1)承包商申請:先由承包商提出申請及內容報告,包括變更的理由、變更的方案和數量、以及單價和費用、報駐地辦審批。
2)駐地監理審核:駐地監理接到承包商變更申請后及時進行調查、分析,收集相關資料,審核其變更內容、技術方案及變更的工程數量、簽批意見后上報監理辦合同或計量工程師。
3)合同工程師的審查和核實:由合同工程師根據駐地監理簽批的工程變更申報資料,按圖紙、規范等審查其提出的工程變更的技術方案是否合理,并組織有關人員復核變更的工程量。對于變更工程量的核定一般程序是承包商先提供工程變更數量的計算資料,包括圖紙及計算公式。駐地監理對承包商提供的變更工程數量先進行核實簽認,合同工程師再對工程變更數量進行核實簽認后上報總監辦合同部核定單價和費用。
4)總監辦審核單價和費用:總監辦合同部根據駐地監理和合同工程師的審核意見,對承包商提出的申報單價進行審核,通過單價分析確定建議的單價和費用。簽批意見后上報總監理工程師。
5)總監理審核:總監理審核后,報業主審批。
6)業主的審批:業主審批,然后下發工程變更批文,包括對工程數量的確認和對工程單價的審批。
7)簽發“工程變更令”:在變更資料齊全,變更費用確定之后,征得業主審批同意,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簽發“工程變更令”,然后監督執行。
4 變更單價的確定
關鍵詞:建設工程,設計監理,要點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design supervision, the main task of the supervision of engineering design,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design of the main categories and work supervision key are analyzed, and the design of the key points and the personal experiences of supervision.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esign management, main points
中圖分類號: S6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實行設計監理的必要性
設計是一個商業運作過程。無論是采用招標、議標或行政命令確認的設計單位,其都將負責從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到施工階段變更設計的全過程。設計質量的好壞和設計進度的快慢對建設項目質量優劣、成本控制、及時開工等起決定的作用。
2、工程設計監理的主要任務
設計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進行工程設計監理,工作任務主要有三項;一是對設計成果質量進行控制,依據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范、規程、法規,減少設計中的錯誤和遺漏,提高設計質量;二是對設計工作進度進行控制。督促設計單位按設計合同規定提供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三是協調業主與設計單位的關系。按照公平、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及設計合同文件為準繩,協調、處理好雙方發生的矛盾和糾紛。其中最主要的任務是設計成果質量控制和設計工作進度控制。設計監理工作應從編制《設計招標文件》開始,到完成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階段的變更設計的全過程。其主要內容大致包括:(1)參與編制《設計招標文件》;(2)參加招標,選擇設計單位,委托設計任務,簽訂設計合同;(3)評議設計方案,審查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變更設計;(4)審查概預算,工程數量,合同單價;(5)其他。
3、設計監理的主要類別及工作重點分析
根據不同類型與重點,分析認為:
3、1工程勘察監理
主要包括:(1)協助業主編審勘察任務書。主要審查勘察工作計劃,勘察范圍要求、提交成果的內容和時間。(2)審查勘察單位的勘察綱要。審查勘察綱要是否符合合同規定,能否實現合同要求,即對其方案的合理性、手段有效性、設備的適用性、試驗的必要性、進度的時間性進行審核。(3)進度控制:監督勘察單位人員、設備是否按計劃進場;根據實際勘察速度預測勘察進度,必要時應及時通知勘察單位予以調整。(4)質量控制:監督是否按勘察綱要實施勘察工作。督查勘察項目是否完全;勘察點線有無偏、錯、漏;鉆探深度、取樣位置及樣品保護是否得當;檢查試驗條件是否具備,試驗項目是否齊全,試驗操作是否規范等。(5)審查勘察報告。檢查勘察報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實用性,以及對設計施工要求的滿足程度。(6)審核勘察費的結算。根據勘察進度,按合同規定簽發支付費用通知。(7)簽發補勘通知書。(8)協調勘察工作與設計、施工的配合。
3、2初步設計階段
主要包括:(1)結合工程項目特點,收集設計監理所需要的技術資料;(2)協助業主擬訂設計委托合同或設計任務書;(3)審查設計單位提交的設計大綱,專業大綱和項目計劃;(4)配合設計單位開展技術經濟分析,參與設計方案的比選工作,促進方案優化設計;(5)參與主要設備、材料的選型,審核主要設備材料清單;(6)設計進度控制。核查設計力量是否切實保障,項目工作計劃是否切實執行;(7)審核工程概算,控制工程投資。工程初設概算投資一般應控制在可研階段投資估算范圍之內,如果突破概算投資,最多不超出可研階段投資估算10%;(8)設計質量控制,審核工程項目設計圖紙,審查設計成果文件,必要時抽查設計計算書,提出設計監理審查報告;(9)根據合同規定,簽發支付勘察設計費通知;(10)業主委托的其他相關業務。
3、3招標設計階段
招標階段業主聘請了招標機構,負責施工招標管理工作。由招標編寫招標文件商務部分內容,由設計單位編寫招標文件技術規范內容。設計監理主要工作是幫助業主審查招標文件。(1)配合業主和設計單位,擬訂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方案;(2)協助業主準備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條件;(3)協助業主審查招標委托合同文件;(4)審查施工招標文件及招標圖紙,審查設備采購標書文件,提出審查意見;(5)協助業主組織現場勘察與答疑會。
3、4施工圖設計階段
主要包括:(1)審核施工圖階段設計大綱,施工圖設計的內容和范圍是否符合設計合同要求;(2)主持編制供圖計劃,協調設計出圖與工程施工用圖的矛盾,設計單位有計劃供圖,滿足工程施工需要;(3)審核施工圖紙質量。審核施工圖是否符合相應規程規范要求,審查設計計算方法及采用參數是否正確,圖面表達是否準確、清楚,各專業施工圖是否協調一致,對設計圖紙提出設計監理審核意見;(4)審查主要設備、材料性能及數量清單;(5)審核設計變更,對重大的設計變更提出變更設計的審查意見和建議;(6)督促設計單位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圖紙,按計劃供圖,保證施工用圖;(7)檢查設計單位人員投入情況,包括人員素質、數量等;(8)檢查設計單位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措施落實情況;(9)協調設計單位、業主、施工單位的關系;(10)根據合同規定,簽發支付設計費通知。
4、設計監理中的要點
4、1廣泛調研
設計監理工程師要廣泛調查、深入調研,全面領會業主的意圖,明確設計的質量與標準。在設計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對設計進行全過程的監督與審核,進行方案審查、中期審查、專業設計審查、階段審查和終期審查,所有工程設計圖紙、計算書及其他資料等經過設計單位自查和監理工程師審查后,然后再送有關主管方面進行審查(消防、防震等)。通過各項審查后交業主,進行工程建設的其他階段工作。
4、2有序開展
設計監理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依法依合同進行設計方案、設計質量、設計進度進行監督和審核,并就其中可能影響工程的功能、質量、投資等方面的細節問題提出質疑,對有重大爭議的問題提出方案論證討論,在必要的情況下,某些特殊問題可以委托其他高水平科研院所進行專題研究,并根據研究成果要求設計單位和相關師依規范和設計任務書作出科學可行的修改。
4、3協調關系
應設法協調好各專業設計師之間的關系,協調好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之間的關系,協調好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的關系,協調好設計單位與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關系,為設計和后續的工程施工的順利進展打下基礎。
總之,加強設計的監理,改變并完善現有的設計機制,強化設計的監督與控制,是監理事業發展的一大趨勢。只有通過對設計進行監理,才能使項目設計方案經濟、結構優化、工藝成熟、設備優良,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成本控制,并且可以減少施工階段的設計變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進度和投資。
參考文獻
1、李春剛。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設計監理工作[J],China's Foreign Trade,2011年14期
關鍵詞:直流輸電工程;工程現場;造價管理
中圖分類號:F407.9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0-000-01
什么是工程造價?目前有兩種理解觀點,一種觀點是:從廣義上講,工程造價是指建設一項工程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總和;狹義上講,是指工程價格,即為建設一項目工程,交易活動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裝工程的價格。另一種觀點:一是指完成一個建設項目所需費用的總和,這實際上是指建設項目的建設成本,也就是對建設項目的資金投入。二是指發包工程的承包價。以上兩種觀點,雖然在理解上不盡相同,但對工程造價的實質看法是一致的,就是指項目的總投資。造價管理是一項技術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它貫穿于在建工程投資決策、項目設計、招標投標、工程施工和竣工結算各階段,而我目前所指的工程現場的工程造價管理,僅僅只是這其中一部份,主要包括工程竣工結算、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工程進度款管理等三個方面。
一、工程前期造價管理工作
1.落實人員。根據相關制度和管理手冊要求設立業主項目部專職造價人員,組織造價專責參加理論培訓和實踐培訓,通過工程造價專業資格考試和實務練習,取得執業資格證書,不斷提高造價專責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
2.完善制度和規定。收集國家和公司相關的基建通用制度,完成《直流輸電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策劃》,編制《直流輸電工程進度款申報、支付手續辦理操作流程》。通過制度和規定規范了參建單位各自的行為,確保直流輸電工程造價管理目標順利實施。
3.積極參與合同談判。重點把關合同專用條款中涉及合同結算、變更簽證、工程款支付等條款,對合同約定的各種因素和措詞提出合理化建議,促使工程結算和工程進度款支付的合同依據得到有效規范。
4.重視建設管理交底。充分運用直流輸電工程建設管理交底,詳細介B工程竣工結算、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工程進度款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職責,直流管控系統的運用,加強宣慣和培訓,使得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參建人員對國家和公司的各項基建管理要求增強了解,為后階段造價管理工作的開展打下良好的開端。
5.搭建交流平臺。成立技經工作組,利用互聯網現代化通訊手段建立技經工作微信群,方便及時、暢通反映問題,解決問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二、工程建設期造價工作全過程管控
1.重視工程量審核。工程量計算準確與否,直接影響工程結算的準確性,也影響工程進度款申報的及時和正確性,為了保證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業主項目部每月在工程現場組織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召開施工圖工程量集中審核會,對已到圖紙進行集中審核,對以往圖紙有變化或存在異議的工程量進行校核。會議審核通過的圖紙工程量需進行四方簽字確認,大大提高了施工圖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及時性。
2.嚴把工程進度款管理。直流輸電工程進度款管理是采用“本月申報、下月支付”的工程資金預算管理原則。每筆工程進度款支付應扣除工程預付款和工程質保金,確保每一筆工程進度款的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累計支付嚴禁超過原合同虛擬總價的85%,避免發生合同超付風險。經設計、監理、業主審定后的工程量方可作為工程進度款申報依據,施工單位按照工程量審定口徑和實際完成進度申報工程進度款,監理、業主依次審核,各單位各司其責,重點審核報審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計算單價與合同單價一致性、支付申請與資金計劃的符合性、申報金額與工程實際形象進度的一致性。施工單位在完成申報、審核流程并提供相關的技撐資料和合法、合規、真實有效的票據,才能確保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對未按要求辦理導致資金超付、錯付,將依照合同考核規定對責任造成單位在資信評價中提出考評意見,納入工程過程考核。
3.規范簽證及變更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變更和簽證是不可避免,但要進行合理的控制,特別要防止在施工圖設計中產生的漏洞,因此,必須加強設計變更管理,盡可能把設計變更控制在設計階段的初期,尤其對影響工程造價的重大設計變更,要用先算賬后變更的辦法解決,使工程造價工作得到有效的控制。規范變更、簽證的支撐性資料,通過《直流輸電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策劃》和建設管理交底,明確變更簽證所需基礎資料如隱蔽記錄簽證、費用計算表等所需的支撐性資料。定期開展變更管理審核會,檢查變更辦理情況,對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閉環。每月上報工程簽證變更臺帳,辦理變更情況月度通報,對變更辦理嚴重滯后的單位,發出工作聯系單,跟蹤后續整改,若下月情況依舊的單位,納入工程過程考核。
水利工程具有工期長、技術復雜、不可復制等特性,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受到地形地質條件變化、設計深度、技術標準改變、施工方法或工藝的改變、建設期政策方針的變化等多種因素影響,發生合同變更是常見的現象。從合同一方提出變更建議書,監理、發包人審核批準,再到監理人發出變更指令,最后到承包人執行指令,整個過程就是一個各方博弈的過程。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變更處理往往比較滯后,甚至多集中在工程建設的尾工期進行處理,而水利工程一般工期較長,變更事項拖得越久,資料的收集也越加不便,難以真實還原當時的現場實際,一方面給審核工作帶來不便,同時也給投資控制帶來一定風險。本文從政府監管的角度出發,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使得在對待變更問題上“發包人給合理的錢、承包人拿放心的錢”,重點闡述在對變更項目處理審核過程中需要關注的內容以及開展審核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期為政府監管部門或相關審計單位提供借鑒。
2變更處理相對滯后的原因
造成變更處理相對滯后的原因有多個方面。?在工程建設期,各方的工作重心都放在保質量、搶進度上,忽視對合同的管理;?在施工階段可能存在承包人不敢索賠,發包人暗示不讓索賠的局面,工程進入收尾階段,合同雙方利益博弈劇烈,承包人提出的索賠意愿強烈;?專職合同管理人員少,合同管理人員變動頻繁,建設期間承包人保存證據材料意識差,在報送變更項目時,提交資料不充分導致變更處理周期長;?承包人考慮競標或對施工預判有所偏差,投標報價偏低,在工程尾工階段,有可能因自身原因的虧損,想從變更項目中進行彌補,對發包人處理的有些變更未達到心理預期而采取不認可、不簽字,導致變更難以處理;?監理單位未能履行好管理職責,在程序審批、工程量審核和合同變更價款支付方面,發揮作用有限。
3變更項目審核的內容
變更項目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變更的理由是否成立,定性是否準確,依據是否充分,材料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規,手續是否齊全,計量是否真實,定價是否合理。
3.1變更定性審核
定性審核的重點為變更描述是否準確,變更定性分析是否合規。主要是依據《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GF—2000—0208)中39.1款“變更的范圍和內容”中的七條約定,確定該事項是否可以定性為變更,籠統來說就是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是否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和調整,它是判斷合同變更是否成立的關鍵。在審核的過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變更描述是否準確;?變更的依據是否充分,支撐材料是否齊全;?變更定性分析是否合理;?變更指示的內容是否完善等。
3.2變更程序審核
程序審核的重點是審批程序是否合規、合同程序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在審核過程中主要依據《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GF—2000—0208)中39條有關規定,梳理該變更事項從頭至尾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程序。此外,還應關注以下幾方面內容:?上報和批復的變更資料是否齊全;?變更指示中是否明確變更依據、變更內容、變更計量方法、變更定價原則、變更對工期的影響等;?是否有先實施后批復行為,即變更項目已實施但尚未按程序報批;?該變更項目是否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和備案;?各參建單位有無逆程序補充變更資料的行為;?變更審批過程中對技術經濟方案、變更報價是否做到有理有據;?實際實施內容與批復的內容是否一致等。
3.3變更計量審核
計量審核時,把握好計量的依據是關鍵,哪些是計量的第一手資料,哪些只能作為佐證資料,哪些資料是有效資料,要做到心中有數。如:合同文件、技術條款、工程量清單是計量的直接依據,變更指令及修訂的工程量清單、施工組織設計、有關計量的補充協議是工程變更后計量的依據,施工圖紙是工程計量中幾何尺寸和工程數量的依據,建管、監理、施工單位現場工程量聯合簽證單是結算支付的依據。在審核過程中關注以下幾方面的內容:?變更工程量的計量方式、原則是否符合合同約定;?計量的依據資料是否充分;?計量方法是否正確、結果是否準確無誤,有無漏計和錯計;?計量是否真實可靠,計量的過程中是否存在重復計量或隱蔽工程量虛報等。
3.4變更定價審核
單價審核的重點是變更定價是否合理。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格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GF—2000—0208)中39.2款“變更的處理原則”給出了單價或合價確定三原則,即:?《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作的項目時,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或合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項目時,則可在合理的范圍內參考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作為變更估價的基礎,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協商確定變更后的單價或合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可供參考,則應由監理人、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新的單價或合價。按照以上單價或合價的確定原則,除第一種情況外,均需重新確定變更項目的單價或合價,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合同中無適用于變更項目的單價,但有類似項目可參考的,按照與合同單價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確定新的單價或價格,但其確定的單價只有在原單價合理的情況下才會相對合理,當原單價有不平衡報價時,該方法欠妥,這也是一些承包商投標報價時的策略。比如對沒有工程量只填報單價的項目、估計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項目、實施可能性大的暫定項目等,在總價基本確定的前提下投標報價時,提高單價,反之降低,這是通過變更謀取利益的一種常見方式。?變更項目在合同中無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可供參考時,以定額為基礎,重新編制變更項目單價;無定額可采用或參考的項目,一般是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分析核定,或者承包人和監理人通過現場工藝試驗,核定其工作消耗量。?此外對于一些較小的變更項目,以計日工為依據確定單價。在單價的審核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方面:?變更定價是否符合合同計價原則;?組價時套用的定額子目是否合理準確;?組價的內容與施工方案是否一致等。
4變更項目審核的方式方法
變更項目審核工作的開展,一般是根據選定的變更項目類型,組建合理的審核小組,深入工程一線開展工作,現場工作結束后,及時形成審核報告,并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4.1審核前準備工作
選擇有代表性的、變更存在爭議的項目,組建審核組時,最好選擇一些熟悉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員和造價專業人員,將擬開展審核的變更項目通知各參建單位,在審核小組進駐現場前準備好待核查資料,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變更申請單、變更指示、監理單位審核材料、變更項目相關的施工日志和監理日志及驗收資料、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現場簽證工程量、變更單價組價過程等,同時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合理分工,安排好工作行程,確保審核工作的順利開展。
4.2實施階段
審核小組進駐現場之后,主要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踏勘、溝通交流等方式開展工作,具體包括:?召開進場工作會,聽取相關單位簡要匯報變更項目處理情況,初步了解審核項目,同時向各單位明確目標,落實各方責任。?審核組開展現場工作,主要圍繞變更定性、程序、計量、定價四個方面。在熟悉變更資料的基礎上,對照合同文件,找出與變更項目相關的條款,分析變更項目理由和依據的充分性,確定該變更是否成立;根據變更處理的有關規定,評價變更項目的處理程序是否合規;通過現場踏勘,復核施工圖紙上的工程量,抽查施工記錄及監理日志和旁站記錄,檢查實際結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實可靠;依據暫估價三原則,參考定額和相關施工組織設計,認真復核組價的過程是否正確,定價是否合理。?及時對檢查工作情況進行匯總總結,形成審核工作記錄表,同時留存相關問題的佐證材料。
4.3審核成果
現場工作結束后,審核小組應盡快形成變更項目檢查報告,召開意見交流會,通報審核情況,同參建各方充分交換意見,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指導意見及建議,必要時對審核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
5結語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主體責任
(一)市政府成立項目管理領導小組。為保證項目的依法、規范、有序實施,確保按期保質完成項目建設任務,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市紀委(監察)、檢察、審計、國土、財政等部門以及各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項目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類矛盾協調以及項目建設的指導和督查。
(二)市國土資源局成立項目日常管理機構。市國土資源局作為項目管理的牽頭部門,抽調專門人員組建項目日常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包干到人,在市項目管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切實承擔項目管理的主體責任。根據“省級以上投資土地整治項目”管理各環節的規范性要求,加強對全市項目實施全程跟蹤管理和指導督查。
(三)項目所在鎮政府成立項目管理辦公室。各項目所在鎮政府切實履行項目實施的“屬地主體”責任,精心組織人員,設立項目管理辦公室,具體抓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權屬調整、各類矛盾協調處理、項目組織實施以及項目所在村組農戶的社會穩定工作,并做好與市國土資源局的溝通對接工作,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
二、規范項目實施,細化過程監管
進一步強化、規范制度建設,以制度推進項目實施,實施項目全過程制度化監管。項目實施管理要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公告制、合同制等各項制度。
(一)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項目法人為市土地復墾整理中心,項目法人可以委托項目所在鎮政府或具有資質的專業化項目管理咨詢機構共同管理。項目法人應履行以下職責:組織編制項目方案;建立健全項目實施管理制度;項目公告,包括項目建設情況、補償安置方案等;組織招投標;簽訂相關合同;組織項目實施;組織完工結算,編制項目財務決算,申請項目驗收;辦理工程移交等。
(二)嚴格招投標管理。項目實施招投標工作由項目法人具體組織實施。項目法人通過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并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的相關規定。市招投標中心加強項目招投標各個環節審查與指導,項目所在鎮政府、市財政局等部門積極支持配合項目法人的招投標工作,確保招投標活動每個環節合法、規范、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格落實工程監理制度。為確保工程質量,必須進一步強化監理管理。一是選擇確定監理單位。批復文件指定監理單位的,項目法人應與批復文件指定的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批復文件未指定監理單位的,由市項目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市國土、財政等部門從省國土資源廳招標的監理庫中選擇確定,項目法人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二是實行監理人員壓證制。根據項目監理工作量合理確定監理人數,確保每個項目不少于3名監理人員(總監1人,現場監理不少于2人)。現場總監與監理要具備相應的從業執業資格證書。監理期間,監理人員須將監理證書原件上交項目法人進行壓證管理。三是加強監理人員管理。對監理人員不按規范履行監理職責的,項目法人要及時向監理單位出具書面整改通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及時提請相關部門取消其監理資格。
(四)加強對施工單位管理。施工單位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約定,按期保質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各項目所在鎮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插手工程施工,確保“誰中標,誰實施”。一是對項目經理實行考勤制。施工單位要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等項目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名單報項目法人,施工過程中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變更項目經理。施工單位項目部組成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將執業資格證書交由項目法人保存。項目法人以及項目所在鎮負責對項目經理出勤率進行考核,項目經理每月要在施工現場工作不少于22天。二是嚴禁違規轉分包。嚴禁施工單位擅自轉分包,施工單位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五)強化項目實施管理。項目法人負責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管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實施進度、質量等內容進行跟蹤檢查。
1、檢查規劃執行情況。項目規劃方案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增減規劃工程內容,不得隨意變更,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的,項目決算審計和驗收不予通過。確需變更的,要嚴格按照程序對照相關文件要求履行變更報批手續,不得“先上車后買票”。
2、檢查新增耕地到位情況。新增耕地是項目驗收的一項關鍵性指標,必須按照規劃新增耕地內容全面實施到位,項目法人和項目所在鎮政府負責跟蹤檢查,確保新增耕數量、質量達標。
3、檢查工程到位情況。項目法人負責對項目實施情況跟蹤管理,檢查閘、站、橋、涵等各項工程到位情況,確保按規劃實施到位。
4、檢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履職情況。項目法人在項目監管過程中要及時對監理、施工等單位履職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責令及時整改。
5、檢查收集檔案資料。項目法人督促項目建設各方及時記載、收集、整理項目資料,項目檔案資料收集整理要與項目實施進度同步進行,按照業主、監理和施工三類分別整理成冊歸檔。
6、項目延期與撤銷。項目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按期完成或繼續實施的,可按規定申請延期實施或撤銷。申請延期的,應在項目計劃完成之日3個月前提出,延期不超過1年且只能申請1次;申請撤銷的,應全額退回已下達資金。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無法繼續實施的,可申請審計清算,結余資金按原渠道返還。凡未申請延期、撤銷、清算而逾期實施的,將作注銷處理。
(六)耕地質量評定。市農委負責對實施后土地整治項目區耕地質量、新增耕地質量進行監測評定,并出具耕地質量監測評定報告,對監測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項目法人責令相關單位及時整改,直至質量達標為準。
三、嚴格資金管理,執行專款專用
(一)實行項目資金報賬制。設立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整治項目專戶,土地復墾整理中心為項目核算單位。項目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項目法人根據項目進度填寫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報財政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根據審核意見,撥付項目資金,各相關部門和主體嚴格規范項目資金管理。
(二)工程計量審定。工程量計量支付分四步:第一,監理單位審查已完成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審核已完成工程數量及價格,確定已完成工程款支付數額,并對應付工程支付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第二,由項目法人聯合項目所在鎮政府對上報的工程計量進行現場抽查核對,確定支付工程款;第三,財政部門審核撥付項目資金。工程計量支付要確保工程量真實準確,嚴禁多報、虛報工程量,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三)執行質保金制度。項目驗收后,財政部門應預留不少于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證期滿后根據工程質量情況撥付。工程質量保證期原則上不少于5年。項目節余資金應在驗收后3個月內按原渠道返還。
(四)加強項目跟蹤審計。財政部門負責組織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對項目預算、資金使用、工程結算、財務決算等全過程進行跟蹤審計,杜絕不規范使用項目資金的現象發生。
(五)其他。資金管理的其他規定按照省財政廳印發的相關文件執行。
四、項目竣工驗收與后續管護工作
(一)竣工驗收:
1、初驗。項目法人應在完成項目建設任務、竣工測量、土地權屬調整、耕地質量評定、決算審計、檔案資料整理、實施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向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提請初驗。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受理申請7個工作日內會同市紀委、審計、農委、水利等部門組織初驗,并形成初驗報告后報請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驗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驗收認定為不合格:(1)未完成規劃設計確定的建設任務;(2)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設備使用困難或無法使用;(3)耕地質量不符合要求;(4)存在資金截留、挪用等現象且未及時整改到位;(5)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終驗。省國土資源廳受理申請1個月內會同省財政廳、市財政局和市國土資源局組織驗收,并形成驗收結果。驗收結果通過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確認;公示有異議的,開展調查與核實,并作出相應處理。
(二)后期管護。項目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市國土資源局與項目所在鎮人民政府辦理移交手續,簽訂移交協議,落實管護責任。項目所在鎮國土資源所(分局)負責項目后續管護督查工作,跟蹤督查的年限不少于5年。
五、強化監督跟進,嚴肅責任追究
(一)建立項目紀檢督查跟進機制。由市紀委(監察)牽頭,市審計、公安、國土、財政等部門以及項目所在鎮政府全力支持與配合,建立項目管理督查跟進機制,將項目實施與管理過程中的廉政、履職、社會穩定風險點列入重點督查范圍,結合項目實施進展情況,持續跟進,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保證項目的規范、保質、按時、順利實施。
(二)嚴格項目建設責任追究。市政府與項目所在鎮簽訂項目建設目標責任狀,市紀委加大對項目所在鎮履職情況的督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程進度緩慢、群眾矛盾激化、項目實施不到位或項目驗收不合格,將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將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因項目所在鎮直接責任造成項目超期實施或影響項目竣工驗收的,三年內停止安排所在鎮新上項目。
要做好現場監理工作,首要條件是建立和健全現場監理機構,除了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足額配備相應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外,還應配備具有相應法律知識、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和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登記、審查等監督管理。特別針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合同無臺賬的普遍問題,應加強改進,建立合同臺賬,并對臺賬進行定期的統計和檢查。
2積極參與施工招標文件編制和施工合同談判
監理單位積極參與施工招標文件編制和施工合同談判,對了解簽訂合同雙方和合同內容都有好處,也為今后的合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是掌握合同管理的最好辦法。施工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為監理單位已確定,因此,監理單位有條件也有義務參與工程施工招標和合同談判活動。監理單位是具備相應資質’專業且有相應經驗的單位’在前期積極參加招標文件編制和合同制訂、談判,盡可能減少合同內容錯、漏,力求合同全面、準確、嚴密并具有可操作性,這樣既有利于合同的執行,又有利于監理單位實施合同管理,更可進一步減少合同履行過程中糾紛和爭端的發生。
3增強法律和合同意識,熟悉和理解合同內容
根據有關規定,當合同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應以法律和法規為準,即法律和法規效力高于合同。因此,增強監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學習并理解相關法律、法規,掌握法律、法規和合同之間的關系,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熟悉掌握并充分理解合同條款,這是監理工程師開展合同管理工作的前提。如果對合同不熟悉或理解不夠透徹往往會嚴重影響監理工作質量,甚至使監理工作陷人被動局面。因此,在現場監理機構成立后’應盡快組織監理人員認真學習、熟悉相關合同,充分了解合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并認真分析合同內容風險,為全面開展監理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此外,由于施工合同涉及內容較多,無論合同制訂得多么詳細,都不可能全面預見和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在合同談判、簽訂階段難免會出現疏漏、錯誤、不完善或者容易產生歧義的地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現上述問題,監理單位應及時提醒和告知合同雙方,及時組織對存在的合同問題進行研究分析’并促成合同雙方通過補充協議或會議紀要等形式予以完善和補充,盡量避免和減少日后出現不必要的爭議和糾紛。
4嚴格執行合同,督促和協調合同各方履行義務
監理與業主雖然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但其身份應為“獨立、公正的第三方”。在監理活動中,監理單位應站在公正的立場,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科學地分析和處理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做到以法律為準繩、以合同為依據,根據監理合同賦予的權力,率先垂范、不偏不倚,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的基礎上,獨立、公正地提出處理意見和決定,嚴格按合同約定處理工程監理事務。工程建設合同詳細規定雙方所承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明確了合同雙方的法律和經濟關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雙方都有權利用合同來維護自己正當合理的經濟利益。在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和爭端時,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但無論采用何種方式,都必須以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為依據。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起到溝通橋梁的作用,督促和協調合同各方嚴格依據合同履行各自應盡的義務。
5及時、謹慎、正確處理變更、違約和索賠事項
由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T.期長、地質情況復雜、施工條件多變,施工過程的動態規律必然會出現因設計調整、施工工序和方法改變、設備與材料價格波動等原因造成的一系列合同變更。合同項目變更往往會引起合同雙方的爭議,因此,監理單位應特別慎重對待合同變更問題。在變更情況發生后,監理單位應及時對變更事項進行審核認定,并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對變更項目進行申報,同時做好變更基礎資料的收集準備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原則及時審核處理變更事項。避免因申報、審核超過時效,原始依據收集不足難以溯源等原因帶來不必要的爭議和造成各方損失。違約和索賠處理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工程建設中,合同雙方的經濟利益目標是不同的,業主單位希望盡可能用更省的投資完成工程建設,而施工單位則會利用一切機會盡可能獲得更多的報酬。雖然在國內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工程索賠行為并不多見,遇到索賠事宜,合同雙方會首先考慮用友好協商的辦法,采取彌補的方式解決,但是基于維護己方利益,當協商不成后,作為最后的減少風險損失的手段,也會采取索賠方式。當索賠事項發生時,監理單位應該認真對待,不回避、不推遲,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條款,有理有據對索賠事項進行分析和判斷,并及時做出審核意見。無論是發包方還是承包方的索賠,監理工程師都應該本著公平、公正、獨立的原則予以處理。
6加強監理隊伍自身建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建設監理制已經成為工程建設基本制度,法律賦予了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施工進行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及合同管理的職責。同時,工程建設監理本身也是一種委托服務的合同關系,能否服務好工程建設,否能讓施工合同雙方都滿意,除了有一個良好寬松的社會環境,還必須有規范和過硬的業務能力,否則監理單位難以在工程實施中樹立威信,也難以讓施工合同雙方滿意,更難以承擔起法律賦予的建設監理的責任。因此,加強監理隊伍自身建設必須從監理人員的思想素質、專業素質、道德水平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培養和鍛煉,這樣才能夠真正規范監理行為,才能管理好合同,服務好工程建設。
7結語
【關鍵詞】消防可靠運行設計施工管理監督
1精心設計,合理布局,按規定選擇合適的消防產品是確保消防系統可靠運行的先導
1.1設計人員資格的確認。設計人員必須是經消防監督部門考核并獲得合格證者,不僅要全面掌握國家現行有關建筑防火設計規范,還要熟悉、了解各生產消防產品廠家所提供的經國家質量監督檢測單位認可的產品功能、特點及產品更新情況。設計時,要針對不同用戶特點、場所環境,合理選用消防產品,既要維護用戶權益,又要體現設計者的職業道德,以取得最大社會效益。
1.2制訂最佳設計方案,設計人員要根據建筑物分類,明確消防系統設計內容,并結合用戶設計要求和基本建設結構,建筑裝飾材料的耐火性能,防火區域的劃分和各防火區內房間的用途,電纜井、管道井、電梯井及疏散通道、避難場所的布置,一般客梯、貨梯及消防電梯的配置及管理方式,各類機房、庫房、變配電室等重要防火部位的布置、性質和用途。全面了解建筑物內用電設備布局和各類室內放置易燃物的性質,分析在火災初級階段可能出現的情況,明確火災參數(煙霧、溫度和光)中的主要方面,了解有關專業消防設施及其要求,如空調系統和送風機、排風機等設備設置,正壓送風機、排煙風機及送風閥、排煙閥的設置及其控制要求,防火卷簾門、防火門和防火閥設置及其控制要求,對供配電系統的控制及其與防火分區的配合,消防電源配置等,各專業人員要根據上述要求,集思廣益,達到規范和使用要求,制訂出最佳設計方案。
1.3將建筑平面布置圖、系統圖、接線圖、安裝圖等及時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簽署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后,才能成為有法律效果的施工圖。
1.4火災探測器是系統中早期探測火災信號功能的關鍵部件,探測器的品種規格繁多,設置的范圍又點多面廣。因此在設計中要針對不同的使用場所,選擇合適的探測器。
1.5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的消防設計如需變更,應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未經核準的,不得更改。
2精心施工,嚴格按圖、按有關消防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從施工準備到每一工序,都應認真操作,一絲不茍,精益求精,并著重控制以下幾個方面
2.1從事消防工程安裝調試、維修保養業務單位,必須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統一頒發的《消防工程許可證》,在憑證核定的范圍內承接消防施工業務,不得超越允許范圍承接工程業務,也不得許可證租借、轉讓、掛靠。
2.2施工單位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圖紙,若確需修改,應征得設計人員同意,并出具設計變更聯系單后,才能實施,并將聯系單內容在設計圖中標注清楚。
2.3應嚴格按照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的設計圖紙及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中內容,認真組織編寫消防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其內容至少應包括:質量目標,施工組織網絡、人員、資金、設備等資源配置,施工方案,調試方案,質量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施工進度安排及所依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等,并在安裝、調試全過程中進行有效控制。
2.4嚴格消防產品的采購和到貨產品的驗證。必須按設計要求,做到所使用的消防產品和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并在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鑒定批準或認可范圍內采購。到貨產品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對其規格、數量、質量進行驗證,凡不符合要求的應予以退貨。
施工單位應當對消防工程中選用的消防產品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實行不少于一年的保修。
2.5施工過程中,尤其應注意對隱蔽工程的驗收,對埋入混凝土中的管線及吊頂內的管線和設施,在混凝土澆搗前和吊頂封閉前都要進行由建設方(監理)、施工單位有關人員一起進行檢查驗收并辦理書面手續。
2.6要把握好調試全過程。(1)對各單位要認真檢查,如對探測器、報警控制器、風機、泵等消防設施進行外觀和性能檢查,以保證不使有故障的或功能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設備、產品存在消防系統內。(2)對照有關消防施工及驗收規范,分別對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按調試步驟逐一進行調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有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也應按相應的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調試。確保各系統運作暢通,功能符合設計要求。
2.7要重視消防系統各類資料的積累、整理,以提供竣工驗收和交工,這些資料至少應包括:(1)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審批文件、竣工圖及設計變更聯系單;(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中間驗收記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等;(3)系統試壓、沖洗記錄,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4)系統調試記錄;(5)系統聯動試驗記錄;(6)系統主要材料、設備和組件的合格證明或現場檢查驗證資料;(7)各類施工記錄及質量評定記錄。
3重視消防系統的管理,是消防系統可靠運行的重要環節
使用單位應深刻領會《消防法》,并嚴格執行。工程未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使用;其次,應充分認識到消防系統驗收合格只是系統可以開始運行的標志,系統運行是專業性極強,責任重大的工作為了使消防系統可靠運行,使用單位還應特別注意以下幾條:
3.1在消防工程驗收之前,使用單位必須配備好管理、維護、操作人員,這些人員都應經過專門培訓,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組織考試合格,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的操作規程。
3.2各使用單位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
3.3制定定期檢查驗收程序,組織定期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3.5對重點防火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
4充分發揮監督和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作用,是消防系統可靠運行的有力保障
在施工過程中,各施工企業除了自檢外,監理人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全過程監理,重點監理是否執行了有關消防法規、有關消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實際的施工質量公安消防工程監督機構重點是對圖紙進行審核,消防產品的采購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以及最終測試和竣工驗收。
監理和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在監督中還應著重把好下列幾道關:
4.1監理單位人員應對從預埋開始到竣工驗收,包括工程資料進行監理,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整改,確保消防工程的施工質量以及系統功能的形成。
4.2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是國家授權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機構,從消防工程的設計開始就介入監督工作。各建設單位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并出具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未經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
4.3在進行消防工程驗收前,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對消防設施先進行施工質量復查,其復查結果應符合有關規范規定,對復查時提出的問題,應督促整改,未作整改的,不得進行功能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