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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履職審計 評價 量化 探討
一、量化計分的意見
探索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以下簡稱履職審計)評價量化方法,對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履職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履職審計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促進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
履職審計評價是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重點、難點、焦點,如果能采用一種用分數“說話”的評價機制,必將有力地促進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具體體現為三個方面:一是量化計分能夠避免審計者的主觀隨意性,使不同的審計者對同一問題評價按照量化計分的方法得出的結論具有一致性。二是量化計分給被審計人用分數“說話”,人人平等的感受,減少被審計人與審計人之間磨擦。三是量化計分的評價統一了管理層、審計人和被審計人評價的標準,審計結論具有公允性。
(二)有效地為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直觀的決策參考依據
履職審計的最終目的,是考察被審計人在任期內履職情況,并以此給被審計人一個直觀的、明確的結論。這也是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最為關注的。如果通過履職審計,不能為黨委正確使用干部提供直觀明了的決策參考依據,就會降低黨委對履職審計的關注度,履職審計就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甚至會“穿新鞋走老路”(相對于離任審計),失去其本來意義。
(三)有助于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履職審計評價結論與被審計人的榮辱升遷密切相關,備受被審計人的關注,加上履職審計正處于探索之中,因此,存在較大的審計風險。只有尋找一種客觀的評價方法,客觀地進行審計評價,公正、公允地出具審計評價意見,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四)有助于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忠實履責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的方法來量化政績,使領導干部任期的履職情況直觀明了地反映出來,有助于領導干部全面、客觀地了解自己,從而有效地克服重形式、輕實質,虛作假為、飄浮的工作作風,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能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自覺遵守財經法紀和規章制度。
二、量化計分的原則
實行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原則:
(一)重要性原則
任何事情都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履職審計也應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特別是設置審計評價指標和分值時,要重點突出,不能平均分配,對于一些重點問題、關鍵問題分值分配應適當傾斜。
(二)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要求審計人員進行履職審計評價時,摒棄個人好惡、杜絕感情用事,以審計的事實為依據,不附加任何主觀成份,不使自己的結論依附或屈從于持反對意見的人的影響和壓力,按照客觀事實的本來面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職責情況作出符合客觀實際的審計評價。
(三)謹慎性原則
履職審計評價應堅持:審計評價緊緊圍繞被審計人履職情況進行,與被審計人職責不相關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在審計范圍內進行,審計未涉及或者不屬于審計范圍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查明的事實進行,審計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和法規制度進行,責任不清或者沒有評價依據的事項不評價。
(四)歷史性原則
履職審計實務需要針對已發生的情況,對被審計領導的履職責任進行責任認定和評價,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堅持歷史性原則,歷史性的問題應放在歷史的環境和條件下去考察。如果脫離當時、當地的經濟環境和歷史條件,就會導致審計結論失去客觀性、公正性。堅持歷史性原則,就要正確區別“四個責任”:現任領導責任和前任領導責任、主面責任和客觀責任、故意違紀責任和預違紀責任、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
三、量化評價的基本要求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根據履職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和評價
《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是履職審計的行為規范,內部審計準則是衡量審計工作質量的基本尺度。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所依據數據和資料必須是真實、全面、可靠的,而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是確保審計質量和審計評價依據的數據資料真實可靠的關鍵。
(二)合理設置評價指標和分值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核心是科學、合理地確定履職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各級行可根據審計對象和審計內容的不同,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評價指標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可以單位領導、部門負責人、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情況分類別設置,毋需一概而論。
(三)綜合評分,確保評價結論客觀公正
為謹慎起見,在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進行打分時,開有分管行領導、內審部門負責人及審計組全體人員參加的審計評價會議,審計組匯報審計情況,提出對每項審計評價指標扣分、加分的初步意見,會議成員各自發表意見,集體打分,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通過集體打分,綜合評定分值以保證審計評價結論的公正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四)按分值劃分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按百分制進行考核,根據評價內容分項確定分數,依據審計結果確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分履行職責好、履行職責較好、基本履行職責、失職四個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90分(含90分)以上的,為履行職責好;
80分(含80分)至89分的,為履行職責較好;
60分(含60分)至79分的,為基本履行職責;
60分以下的,為失職。
綜合評價要特別關注一些特殊情況:對于領導干部履職審計中發現的領導干部本人失職、瀆職行為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均評價為不稱職,內審部門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出行政處分建議,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和計分方法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的規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履職責任認定為三類,按輕重依次為:一是領導責任;二是主管責任;三是直接責任。因此,在設置評價指標及其分值時,對每一項指標分值的設定應以領導干部所承擔的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為基礎進行設定,同時對其所承擔的直接責任事項進行加分和扣分。對特殊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如提供的資料或賬目不齊全,或提供虛假賬目和資料的,從其所得總分中酌情扣分。
領導干部履職審計評價具體內容和計分辦法
(一)金融法規、方針政策、上級行決定貫徹落實情況(20分)
1、未及時轉發或傳達上級行的有關文件,扣1-2分;
2、未嚴格執行上級行的有關決定,扣1-2分;
3、未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扣1-2分;
4、所制定的措施、辦法有與法律法規和上級行的規定相沖突的情況,扣1-3分;
5、貫徹和落實上級行精神取得明顯成效,被上級行通報表揚的,加3-5分。
(二)組織參與決策的情況(30分)
1、重大事項未實行集體研究決策,扣1-5分;
2、未建立明確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扣1-3分;
3、決策過程有關記錄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真實,扣1-5分;
4、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后果的,扣5分。
(三)內部控制管理情況(30分)
1、本單位、部門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業務流程及應急處置預案等不健全,扣1-2分;
2、各項審核、審批權限不明確,扣1-2分;
3、崗位職責分工和不相容職責分離制度執行不嚴格,扣1-3分;
4、內控機制不健全,扣5分;
5、對發現的問題糾正和處理不及時,扣3分;
6、內部管理方法有創意,得到上級行肯定并在系統內推廣的,加3-5分。
(四)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情況(20分)
1、未嚴格履行有關審核、審批職責,扣1-2分;
2、未按規定開展調查研究,扣1-5分;
3、對重大突發事件未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扣5分;
4、本單位、部門及所管理的單位各項主要業務出現重大業務差錯,扣5分;
5、對嚴重或突出的風險問題未及時處理或報告,扣5分。
以上四項總分100分,對負有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的按上述標準計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按上述標準的2倍扣分。每個分項得分最少為0分,最多得該項滿分。
五、幾點體會
我鄉市鄉兩級人大代表中,共有黨政領導干部6名,這6名黨政領導干部代表平常都能自覺以普通代表身份積極參加代表小組活動,深入走進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室,積極履職到位,主動為民代言,切實推動了我鄉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鄉積極探索人大代表履職考核評價機制,出臺了一系列新的管理辦法。代表日常活動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考勤結果直接影響代表年度考核。建立了專門的代表小組活動辦法,提出了小組活動的主要任務和目標要求。在“兩走訪”(即人大代表中的黨政領導干部代表走訪其他的市鄉人大代表、其他的市鄉人大代表走訪本選區的選民)工作上做了重點部署,原則上要求每名代表全年走訪不得低于10次,并詳細填寫代表走訪登記冊。探索開展了代表履職報告工作,實行代表履職檔案管理。以上工作,我們的黨政領導干部代表率先垂范、樹立標桿,在人大代表中起到模范帶頭和促進作用。
二、取得的成績
以民為本,做建言獻策的表率。我鄉黨政干部代表堅持作群眾的代言人,通過“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室”平臺,深入開展黨政領導干部代表接訪活動,認真傾聽群眾意見,并及時準確地將群眾反映的意愿,形成代表建議或提案。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真正成為人民群眾的貼心人
關注民生,做聯系群眾的表率。我鄉黨政干部代表堅持把“知民情、集民意、化民怨、順民心”作為工作的立足點,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情關心群眾疾苦、真心集中群眾智慧。黨政干部代表帶頭進村入戶,與群眾拉家常、問冷暖,幫民興業,助推民富。通過積極主動地組織和參加代表小組活動,推動各項強農惠民政策落地,支持群眾發展產業脫貧致富,有效增進了干群關系,凝聚了發展力量。特別是在脫貧攻堅的浪潮中,全鄉黨政干部代表更是率先垂范,做群眾致富的“引路人”。
真抓實干,做排憂解難的表率。人大代表不僅要為民代言、為民謀利,更要腳踏實地為民干事。我鄉黨政干部代表堅持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事情做起,切實解決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保障問題。近年來,我鄉黨政干部代表聚焦就業、就醫、上學、出行、住房、養老、文化生活等各類民生保障問題,為群眾破解了一道又一道難題。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人大代表的積極性未被充分調動。近年來,我們極探索代表工作的新舉措,強化代表學習培訓,建立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室,推行選民評議代表,公開曬代表履職等,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對照法律要求和群眾期盼,還是存在一些差距。
二是代表素質參差不齊,部分代表政治素質低,缺乏政治熱情,行權履職意識淡薄。
一、以學習為先導,致力于“學習型”機關建設
近年來,縣政協機關把學習作為加強機關建設的先導性工作來抓,不斷拓展學習渠道,創新學習載體,營造學習氛圍。建立健全了機關學習和委員學習制度,通過機關定期學習、常委會學習、專委會學習、舉辦委員培訓班、常委研討班、邀請省政協領導舉行政協理論報告會、參加全國政協的學習培訓和參加省委黨校文秘班的學習培訓等各種形式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和全體政協委員認真學習政治理論、人民政協基本知識以及履職必備相關業務知識。在加強理論學習的同時,強調結合工作實際和自身履職需要加強針對性學習。通過學習,進一步提升了機關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履職水平。縣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堅持參加機關的學習并率先垂范,結合工作需要,不斷研究政協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全體班子成員都有理論探討文章見諸報刊,如曾志毅主席、符垂榮副主席、熊長春副主席撰寫的《在創新中提高履職水平》、《關于參政議政的認識與思考》、《實現新時期統戰工作新作為》等,均在《光華時報》、《__政協》上發表。
二、以發揮委員主體作用為抓手,致力于“創新型”機關建設。創新是人民政協工作永葆生機和活力的源泉。近年來,縣政協機關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一系列工作新機制:為有效規范和約束委員的履職行為,出臺了《關于政協委員權利義務和履職盡責的暫行辦法》;為量化委員履職的基本要求,出臺了《關于在縣政協委員中開展履行職能“四個一”活動的意見》;為強化委員履職的考核工作,建立了委員履職檔案;為激發委員履職熱情,開展了委員述職活動等等。這一系列創新舉措的推出極大的激發了委員們的履職熱情,委員發揮主體作用和參與政協各類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大大提高,撰寫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數量和質量也逐年提升,參政議政的能力也逐步增強。正是由于在創新工作機制上的大膽探索和成功實踐,縣政協榮幸地參加了全國政協和省政協召開的地方政協工作座談會,《開展委員述職活動,激發委員履職活力》等經驗材料在會上進行了交流,受到了全國政協領導和省政協領導的高度關注和一致好評。
三、以和諧求合力,致力于“和諧型”機關建設
營造和諧,是人民政協的本質要求。近年來,我們堅持用共同理想凝聚人力,用和諧理念增進團結,促進了各方面的和諧合作。一是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關心支持。注重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溝通。胡書記、周縣長多次走訪政協機關,就政協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近年來,胡書記、周縣長對政協報送的各種報告、送閱件、重點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共批示了38件。縣政府逐年增加了縣政協工作經費,使縣政協辦公條件大為改善,為政協組織更好地履職創造了有利條件。二是增進了政協機關內部的和諧。強調機關工作人員的主人翁意識。凡是機關的大事都廣泛征求全體人員的意見,使每個人都有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的機會。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注重人文關懷。加強了與委員的聯系和溝通。制定了《關于縣政協主席會議成員聯系常委、常委聯系委員的制度》。通過這樣一個三級聯系網絡與委員保持經常性的聯系與溝通,及時了解委員思想動態和工作生活情況,督促委員認真落實常委會的工作任務要求,廣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力所能及地為委員排憂解難,增進感情交流。有效地增進了政協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重視老干部工作。逐年增加了縣政協老委員聯誼會、機關老年體協、老年支部的活動經費,積極支持他們開展各項文體活動。組織機關老干部赴井岡山、韶山、長江三峽等地學習考察,既開闊了視野,也愉悅了心情。堅持年終慰問老干部制度。機關老干部工作受到老干部們的一致好評。
四、以履職為民為重點,致力于“作為型”機關建設
有為有位是我們開展工作一貫堅持的理念。工作中,我們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有關新建發展目標和工作大局,認真履行職能,建言獻策,得到了黨政領導、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一是以提高調研質量為支點在建言獻策上求作為。近年來,機關各專門委員會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中心精選調研課題,嚴密組織調研,加強科學論證,發揮委員智力優勢,共形成有關義務教育、發展特色農業、加強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發展民營經濟、繁榮群眾文化藝術、城鄉客運、農村安全飲水、縣城交通 秩序、發展旅游業等調研報告32個,大部分調研報告被縣委辦《領導參閱》刊發,有12篇調研報告被省、市、縣評為優秀調研報告。所提意見建議為縣委、縣政府有關工作科學決策起到了積極的參考作用。二是以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為切入點,在民主監督上求作為。近年來,縣政協機關通過召開提案辦理座談會、縣政協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邀請提案承辦部門主要領導召開提案辦理工作匯報會等形式強化提案辦理的落實工作,共辦理提案843件,提案所提意見建議大多數被承辦部門采納,產生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加大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近年來,共整理報送《社情民意信息專刊》108期,內容涉及教育、衛生、住房、交通和環境保護等諸多民生問題,通過領導批辦,促成了一批民生問題的解決。三是以為民辦實事為重點,在提高政協影響力上求作為。通過“百名委員幫百戶”、“春蕾計劃”、“希望工程”、“賑災義演”、“助殘幫困”、“送科技、衛生、文化下鄉”等系列活動,組織和推動廣大政協委員,為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獻愛心,為和諧新建聚人心,極大地提高了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的美譽度。四是以加大宣傳工作為著力點,在營造政協組織新形象上求作為。密切與各新聞媒體的聯系,拓寬宣傳報道渠道,積極展示縣委、縣政府關心支持政協工作的亮點,展示我縣政協的履職成果,展示委員的風采。近年來,在《人民日報》、《人民政協報》、《中國政協》等國家級媒體上稿8篇,在《__日報》、《光華時報》等省級媒體上稿129篇,在《__日報》、《__政協》等市級媒體上稿78篇,向全社會展示了政協組織履職為民的新形象,進一步擴大了縣政協的社會影響力。
完善體制,明確職責。安全生產管理的人、財、物統一由各村負責,業務上的指導和培訓由鎮安全辦負責。安全干部的專兼職及任用調配情況,要上報安全辦備案,以保持基層安全生產管理隊伍的穩定。各村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安全生產與發展的關系,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衡量本地區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志,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強化責任,明確職責,落實措施,努力實現基層安全工作持續穩定發展。要嚴格落實上級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人員保障,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安全干部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監管知識,及時參加上級政府部門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建設。各村要組織安全干部定期培訓,逐步提高基層安全干部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按照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嚴格安全干部的選拔標準,把政治思想過硬且具備較強業務素質、較高專業知識和良好職業道德的人員充實到基層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年齡建議在50周歲以下。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辦要指導各村的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建設。各職能部門可根據各村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對相關制度和臺賬資料進行細化完善。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對本村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管理責任。村黨總支書記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對本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村有實業公司的要同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村、有關公司每年與本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2.建立健全各項基本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各村每季度開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傳達和布置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通報本區域內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應有針對性地對村民,居民和企業負責人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法制宣傳和安全常識教育,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自防自救和應急處理能力。三是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應每季度對本區域內重點領域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每月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四是建立隱患排查報告制度。應定期組織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治理,并做好排查登記,按照“五到位”的要求,狠抓隱患整改,嚴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屬地安全監管機構。五是建立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制度。應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六是建立考核獎懲制度。應加強對相關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情況的考核,把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工作效果、工作能力作為考核獎懲的基本內容,督促相關人員落實責任。3.建立健全基礎工作臺帳制度。應落實人員負責安全生產文書資料與檔案管理工作,按文書資料與檔案的標準化管理要求,做好各類文件資料的收發歸檔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臺賬。一是建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情況臺賬。主要內容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數、從業人員數、有無職業危害、生產經營場所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詳見附表2)。二是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名稱、隱患類別、隱患內容、隱患整改責任單位、責任人、完成期限及復查驗收情況等(詳見附表3)。三是建立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情況臺帳。主要內容包括:檢查單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發現的主要問題、復查時間、整改落實情況等(詳見附表4)。
履職考核及責任追究
要進一步加強對各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考核,強調過程考核。安全生產工作要納入村主要領導年終考核獎勵的專項考核內容,安全生產考核分值比重占總的分值不低于5%。年底除常規考核外,由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獎勵,對于全年無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安全考核為優秀的重點村獎勵2萬元,一般村1.5萬元,城市化村1萬元,。對于雖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但安全履職考核為不合格的村,由鎮安委會領導對村主要領導進行警示談話。對于發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安全事故的,經市或區事故調查組認定為履職不到位的實行年終考核一票否決。責任追究由事故調查組裁定。對履職到位而發生事故的按照《村級組織及有關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產履職考核細則》扣分。鎮成立由安委辦牽頭,紀檢部門、安全辦有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小組按照《村級組織及有關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產履職考核細則》對各村進行考核。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國家治理; 實現路徑;
一、經濟責任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職能定位
(一) 促進用人制度完善, 確保選拔陽光公開
經濟責任審計在領導干部的選拔、考核、任免中嚴格把關, 對確保黨的干部政策的貫徹執行具有重要意義, 對干部隊伍建設具有導向作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不斷完善, 可以為黨政機關組織部門考察和選拔領導干部提供依據和參考。
(二) 監督權力規范運行, 著力打擊腐敗行為
由于國家管理結構存在的固有缺陷和公共權力所導致的市場效應, 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約束機制, 作為理性人的領導干部很有可能會出于自身需要來利用市場監管和國家資源的配置權力謀取不當的經濟利益, 導致權力尋租等危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為發生。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可以通過對其任期內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價從而達到監督和規范權力運行的效果, 尤其是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打擊腐敗行為。
(三) 推動干部責任落實, 實現工作高效透明
從問責的角度看,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見得和追究責任的審計機制。它從目標責任入手, 確定領導干部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并對其履行情況進行評價。這種機制強化了受托經濟責任的有效履行, 進而維護了國家的經濟安全, 提升了國家治理效率。
二、當前經濟責任審計服務國家治理的障礙分析
(一) 經濟責任審計中責任界定缺乏明晰性, 覆蓋范圍不全面
在目前的經濟責任審計中, 領導干部的責任界定相對模糊是一個最突出的問題, 尤其是黨政責任、前任與繼任的責任、集體與個人的責任、故意與過失的責任和主觀與客觀的責任難以合理劃分和界定, 從而派生出集體擔責為個人行為護盾, 個人違紀演變為集體違紀等多種治理亂象, 致使問責不公, 監督失實。
(二) 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存在滯后性, 評價缺乏科學性和公正性
當前我國的經濟責任審計多為離任審計, 介入滯后, 往往只強調事后問責, 缺乏事前約束和事中監管。
(三) 經濟責任審計問責不到位, 沒有形成合力監督
目前來看, 我國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并不到位, 其結果既沒有全面運用, 也沒有做到充分運用, 具體表現為審計結果只在審計內部體系傳達, 組織和紀檢等部門知識用作簡單的參考, 在干部考核評價中的分量并不足, 沒有有效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作用, 對于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和履職評價并沒有實質性效果, 人為地造成了監督脫節。
三、經濟責任審計服務國家治理的實現路徑
經濟責任審計是服務國家治理目標的必然要求, 基于公共受托經濟責任觀的分析, 經濟責任審計服務國家治理的路徑應該從以下四個方面實現:
(一) 全面覆蓋, 合理確定監督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首先要確定領導干部的目標經濟責任。目標經濟責任的確定是對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能否及時有效地履行目標經濟責任, 是領導干部是否履職盡責的一個重要表現。確定目標經濟責任, 就是要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決策事項中所承擔的責任進行充分分析和判斷, 決策過程中是否出現了違背社會和經濟發展規律和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在具體經濟項目建設中, 是否出現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招商引資是否公平公開, 是否兌現了上任之初的承諾等等。堅持以領導干部的目標經濟責任為導向, 經濟責任審計更能突出審計重點, 為責任政府的建立和國家治理目標的實現提供保證。
(二) 及時, 科學建立評價體系
對于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審計報告要體現以科學公正的評價體系為基礎的報告內容。經濟責任審計的認定結果事關被審計領導干部的任用和選拔, 也關系到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效果。審計結果要及時對外公告。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讓社會公眾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進行有效監督, 對被審計對象具有極強的震懾力, 讓權力運行接受群眾的全天候監督。在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情況下, 盡可能公布更多的審計結果;審計公告內容也要進一步豐富, 既要深刻指出問題, 也要推廣優秀的經驗和做法, 提供借鑒學習的平臺。對于公告后的群眾反饋, 要及時作出反應, 進一步開展調查, 完善審計結果。
(三) 齊抓共管, 強化責任追究機制
經濟責任審計要強化領導干部責任追究。如果僅有科學的制度規范安排, 而不注重問責力度, 經濟責任審計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客體與一般類型的審計不同, 是領導干部個人, 極具針對性, 更應加強對其本人經濟責任的判斷和追究, 從權力源頭上遏制行政權力的濫用, 保證行政職權和經濟責任的實時掛鉤。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領導干部存在的問題, 應當按照權責一致原則, 充分考慮其發生的歷史背景和實際過程來確定, 同時嚴格落實終身問責制度, 必要時移送紀檢和司法機關進一步追責。
(四) 跟蹤回訪, 促進行政制度完善
逐步制定和完善審計跟蹤回訪制度。提升領導干部履職盡責能力。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對干部個人的專項審計, 其結果勢必會對其本人有深刻的影響。由于經濟責任審計通常發生在領導干部離任之時, 審計報告的內容對于其下一步任職和工作的開展將會起到一個重要的參考作用。在未來的經濟事項決策和執行中, 領導干部本人出于對其自身形象和政績的考慮, 也會避免出現在其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生過的失誤和問題, 從而讓政治合格型干部向經濟管理型干部轉變, 財盲加法盲的領導干部向懂法與守法的理財型領導干部轉變, 做到慎用財權, 用好財權, 從而科學決策和布局, 整體提升國家的治理水平, 更好地履行其受托經濟責任。
參考文獻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快型發展,推進富民強市”這一主線,以深入開展“曬舉措、賽干勁”活動為載體,通過公開承諾,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群眾的評議監督,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增強素質能力、提高執行力,確保政令暢通,行政高效,服務優質,群眾滿意,努力建設作風硬、工作實、素質高、服務優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
二、公述民評的對象
(一)科(局)級領導干部。
(二)全市具有執法、審批、管理(服務)職能的市級機關部門、市直屬單位的中層干部;各鎮、街道負有公共管理(服務)職能的中層干部;(詳見附件1)
(三)村(社區)干部。
三、公述民評的內容
評議內容主要包括工作作風、依法行政、工作效能、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五個方面。具體評議內容如下:
(一)工作作風方面。工作中有無不負責任、作風飄浮、故意刁難群眾等問題;是否主動、熱情、文明、規范服務,為企業、基層和群眾排憂解難;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現象;是否圍繞“曬舉措、賽干勁”創新服務舉措,努力提高群眾滿意度。
(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依法辦事、照章辦事,規范執法、文明執法;是否存在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等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做到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做到服務過程陽光、透明。
(三)工作效能方面。是否存在辦事拖拉、推諉扯皮、效率低下、執行不力、政令不暢等問題;是否落實首問責任、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是否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是否與崗位相適應等情況。
(四)工作實績方面。是否高質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是否能結合“曬舉措、賽干勁”各項承諾事項,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且成效顯著,并在單位或本系統處于領先位次。
(五)廉潔自律方面。是否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是否遵守效能建設“四條禁令”;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問題;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是否存在、等現象。
四、公述民評的步驟
(一)科(局)級領導干部結合年終考評工作進行。
(二)中層干部的公述民評活動。各單位根據內設機構和下屬單位工作職能,確定本單位公述民評的對象范圍,按照公開履職承諾、公開述職述廉、公開民主評議、公開測評結果、公開整改措施五步驟進行。
1.公開履職承諾。各單位要將評議對象的崗位名稱、工作職責、服務承諾、“曬舉措、賽干勁”活動承諾事項及個人相片、身份等情況,通過服務窗口(公示欄)、網站、媒體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公示。
2.公開述職述廉。各單位組織召開公開述職述廉會議,并邀請管理(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代表、各類監督員參加。評議對象要按照工作職責與服務承諾,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撰寫述職述廉報告,特別要對“曬舉措、賽干勁”活動承諾事項完成情況作出詳盡報告,在會上進行述職述廉。
3.公開民主評議。在評議對象公開述職述廉的基礎上,參會代表可針對評議對象的作風效率、政策法規執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曬舉措、賽干勁”活動承諾事項完成等情況進行詢問或質詢。測評可通過向參會人員發放測評表(附件2),以投票方式進行,也可通過網絡等形式,開展公眾測評。
4.公開評議結果。在民主評議后,各單位要匯總評議對象的民主評議得分、日常考核得分情況(附件3),經綜合分析,將評議結果反饋被評議對象,并通過適當途徑向社會公開。
5.公開整改措施。評議對象根據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和評議情況,制定具體的整改計劃,承諾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達到的效果,并通過適當途徑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各評議單位于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年公述民評活動。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各窗口負責人的公述民評活動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組織,不參加本單位的該項活動。
(三)村(社區)干部的公述民評活動,由各鎮、街道統一組織,參照中層干部評議步驟,結合“雙述雙評”等活動進行。
五、公述民評的方式
公述民評采用百分制評議,由民主評議(80分)、日常考評(20分)和激勵性加分三部分組成。
(一)民主評議(80分)
包括服務對象評議、所在單位評議和社會各界評議三部分,按權重分別計算,三項之和為民主評議總得分。
1.服務對象評議。抽取服務對象進行評議,基礎分為35分。
2.所在單位評議。組織所在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評議,基礎分為15分。
3.社會各界評議。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各類監督員等進行評議,基礎分為20分。社會群眾、網絡等公眾評議,基礎分為10分。
(二)日常考評(20分)
采取倒扣分制的方式,對存在下列問題的扣除相應分值,直至本項基礎分扣完為止。
1.凡服務對象投訴、反映的問題,經查實的,每起扣5分;
2.對群眾反映的合理意見或投訴,未及時整改或處理不到位的,每件扣5分;
3.本人被追究效能責任的,每起扣5分;
4.履行職責引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且確屬履職不當,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件扣10分;
5.所分管的工作人員,被追究效能責任的,每人次扣2分;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追究的每人次扣10分;
6.其它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酌情扣分。
(三)激勵性加分(申請表見附件2)
評議對象或其所負責部門本年度內受到本市、、省和全國表彰的,分別給予1分、2分、5分、10分的激勵性加分(同一獎項就高加分,不重復加分)。
六、公述民評結果運用
(一)科(局)級領導干部公述民評情況,作為年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各單位在中層干部公述民評的基礎上,于2012年12月20日前向市作風效能執行力辦擇優推薦1名最優秀中層干部,填寫推薦表(詳見附件4),并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市作風效能執行力辦將會同市委組織部,評選出2012年“十佳優秀科(室)長”。
(三)村(社區)干部通過公述民評活動評選出優秀村(社區)干部,由各鎮、街道進行表彰。
七、公述民評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組織開展公述民評活動,是深化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和執行力的有力舉措,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領導、落實責任,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一、健全完善現有常委會審議形式
從議事規則相關表述和實際操作來看,全體會議審議是常委會審議的主要形式,有關制度規定比較完備,組成人員和工作機構比較重視,相關制度落實也比較到位。如常委會議事規則對全體會議審議發言時間的規定、有關地方國家機關負責人到會回答詢問的規定、組成人員請假的規定等等。
相較而言,問題比較集中的是分組會議審議。一是各方對分組會議審議重視不夠,沒有認識到分組會議審議也是常委會審議的重要形式,和全體會議審議具有同樣
的效力。實行分組會議審議,主要是為了讓組成人員有更充分的發言時間、討論得更加充分,但實際上,分組會議審議的請假率、缺席率要高于全體會議審議的請假率、缺席率。分組會議審議時請假手續的不規范、出席情況缺乏考核說明,有關工作機構對分組會議審議也缺乏足夠的重視。
二是由于諸多原因導致組成人員在分組會議審議時發言較為隨意,準備不夠充分。一方面是相關制度規則缺失或落實不到位,相較全體會議,分組會議組織確實缺乏一系列的規則約束或相關制度規則落實在分組會議時有自動回避的特點。另一方面,相較全體會議,分組會議審議缺乏有效的外在壓力和無形的監督約束,比如全體會議,出席領導多,會場氛圍莊嚴肅穆,發言影響面廣,還會涉及新聞報道等問題,特別是部分省市人大現場直播開通后,會形成較大的壓力,迫使發言人員認真準備,組成人員積極發言,但分組會議審議不存在這些外在的壓力氛圍。
三是分組會議審議發言記錄處理尚有待完善,影響到審議意見的準確表達。第一,相較全體會議審議時使用專業速錄,分組會議審議因為會場分散,多由機關干部進行記錄,記錄發言的完整性有待提高。在記錄過程中,機關干部由于不能全部記錄,往往會對發言進行整理歸納,但在準確性方面仍有待提高。第二,相較全體會議審議時發言者的意見能夠直接到達與會人員,分組會議審議發言往往只能達到本組成員,再加上缺乏簡報等信息載體,使各組之間的信息難以勾連。第三,由于分組會議組成人員發言較多且較為分散,在整理后的審議意見中難以充分體現,讓組成人員主觀認為分組審議發言的影響力要小于全體會議審議發言,也是影響組成人員分組審議發言水平的重要原因。
改變分組會議審議存在的這些不足,要求我們一是切實增強對分組會議審議重要性的認識,把分組審議看作人大監督、決策形成過程的重要環節。二是完善分組會議審議相關的制度安排,比如將分組會議的出席請假情況納入常委會會議整體的出席請假制度中來,對分組會議審議的發言組織也要有相應的制度規范。三是做好分組會議審議發言的記錄、整理和反饋。對分組會議審議也要建立專門的速錄隊伍,以便準確反映發言內容;嘗試恢復簡報制度,使各組人員發言能夠互通共享;有關委員會在整理形成審議意見后,不要怕煩不要怕累,對各組人員的發言要及時反饋說明。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準確反映組成人員審議發言內容,同時也會促使組成人員切實提高發言質量。
提高分組會議審議質量,還可以從分組形式本身發掘資源。比如目前分組名單較為固定,就要考慮在分配組成人員的時候注重各委員會駐會成員在各組的平均分配;在組織審議前視察、調研的時候,注意吸收各組均有委員參與,以確保審議時各組都有對議題比較熟悉的委員,保證討論的全面深入。
二、充分合理運用現有常委會審議形式
作為常委會審議的不同形式,全體會議審議和分組會議審議各有長處,而且經過較長時間的探索和磨合,目前已經形成了一些較為固定的做法。如關于法規案各個環節的審議形式,《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給予了明確規定:地方性法規草案一審時,首先通過全體會議聽取報告,而后由分組會議進行審議,但也可召開聯組會議或者全體會議對法規草案中的主要問題進行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二審時,首先通過全體會議聽取有關審議結果的報告,而后由全體會議或者分組會議對法規草案修改稿進行審議。如果是一審一表決,則是在全體會議上聽取報告,而后通過全體會議或者分組會議進行審議,經由法制委統一審議后再召開全體會議進行表決。關于監督工作,則多采取全體會議審議的形式,根據有關委員會要求,有時也采取分組會議審議。關于人事任免案,一般是局級及以上干部采用分組會議審議的形式,處級干部(主要是“兩院”部分干部)則在全體會議上聽取報告后直接審議交付表決。
由上可見,在基本厘清全體會議審議和分組會議審議適用范圍的基礎上,還存在一些模糊的空間,這也是適用何種審議方式爭論的焦點所在,即“根據需要,可以召開分組會議”中的“需要”究竟作何解?全體會議審議的特點是比較嚴肅認真,每位發言者都可將自己的觀點和主張迅速地、直接地、準確地傳遞給出席會議的成員乃至場外公眾,影響力大;組成人員也會更認真的準備,發言質量和水平也更高;同時有利于組織政府部門負責人回答詢問及組織公民旁聽。但不足是由于會期限制,不能保證每位組成人員都有發言機會,討論深度受到限制。分組會議審議的特點是發言時間整體相對延長,組成人員的發言機會也相對增加,可以討論得更加充分;但現在組織工作略顯不足,過程較為松散,發言較為隨意;同時審議發言局限于小組范圍內,不利于信息交流和凝聚共識,另外委員的意見經過歸納整理也容易部分失真。
由此可見,適用全體會議審議還是分組會議審議,關鍵看是傾向于審議的影響力、嚴肅性還是審議能夠更加深入、充分。對于社會關注度高、事關民生的議題,比較適合全體會議來審議;對于專業性強、涉及面較廣的議題,比如計劃、預算報告的審議,比較適用分組會議來審議。對于同一議題多次審議以及爭議較大的,比如法規二審,建議多用分組會議審議,以提高審議的質量;對于監督事項,如專項工作監督和執法檢查報告,建議多采用全體會議審議,以提高監督實效性和威懾力,客觀上也有利于委員會結合前期調研組織委員發言,引發討論深度。
三、關于常委會審議形式的一點思考
關于常委會審議形式的爭論,表面來看,主要是全體會議審議和分組會議審議形式之間的爭論,但其實質是有限的會期安排和保證每個組成人員充分發言之間的矛盾,根本反映的是對常委會履職形式和功能的定位。如果要保證常委會審議質量(避免分組會議審議的不足),大可以延長全體會議審議的時間,這樣既能保障審議發言質量,也能保證審議時間,而且影響力更大,實際上西方議會就是通過全體會議的形式對所有議案進行審議,即使會議受到不合理的拖延(1957年美國眾議院斯特羅姆議員就單項議題發言時間長達24小時)。現在之所以出現矛盾,就在于對會期設定了限制,在不給予充分審議時間的前提下,才有了全體會議審議還是分組會議審議的爭論。主張分組會議審議者,不否認分組會議審議存在的諸多不足,但看中的就是每個組成人員都有充分發言的機會,保證了審議的普遍參與。
從長遠來看,常委會充分履職的需要最終會突破對會期的限制,但在現有格局下,我們還是可以做一些創新和調整,比如適當延長常委會會期。退一步來講,即使通過全體會議的形式來保證每個組成人員都有發言的機會(考慮到發言內容的重復性和分組會議審議時組成人員的表現,并不是所有組成人員都會發言),實際增長的會期往往只會多出1~2天,對常委會各項工作并不會帶來太大影響,而且效率會大大提高(組成人員討論的互動性更強、更為直接,效果更好;詢問回答的有效性;減少了諸多事務性工作)。或者將分組會議審議和全體會議審議結合起來,全體會議審議可以搞的比較短,但也給各組成人員之間一個互動的機會。實際上,部分區縣人大常委會在這方面已經進行了探索。
如黃浦區人大在2010年第三十三次常委會會議上,就對審議形式進行了探索性改革。通常的區人大常委會,往往只安排半天時間,通過全體會議形式對所有議題進行審議。在此次會議上,黃浦區人大延長會議時間達一天,用了大部分時間對一項執法檢查報告進行審議,相當于延長了一倍的會期。在審議形式上,采用分組會議審議+全體會議審議的形式,首先通過分組會議形式進行審議,再召開全體會議聽取關于各組分組審議情況的報告,而后由組成人員進行補充發言,氛圍很熱烈,發言很積極。據悉,黃浦區人大還將于近期開展類似探索以切實提高常委會履職實效。
關鍵詞:持續監管 高管人員 任職資格管理
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是“管法人”的重要環節,是銀行業監管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管好銀行業機構必須管好高管。從上世紀90年代
抓好高管“軟件”管理,一是要將高管人員年度考核制度化,并將年度考核結果作為高管人員是否稱職、是否留任或升遷的重要依據。二是要細化年度考核內容,量化年度考核指標,將一些難以把握和準確定性、定量的模糊概念從考核指標體系中剔除,代之以明確的、易于把握的指標。如高管是否有違規經營行為,違規經營是一次、兩次還是多次,是一般性違規還是重大違規行為。三是可以引入黃牌警告制度。本著教育為主、“治病救人”的方針,對一般性違規高管人員實行黃牌警告,輔之以戒免談話,指出其違規性質,責其整改,并將黃牌警告載入高管檔案。四是考核后應將有關情況及時與被監管機構上級主管部門對接,對持續性“軟件”管理中表現優異的,要及時提拔,對表現差的要及時調整。
三、高管管理應堅持考察歷史記錄與考察現實表現相結合,重在考察現實表現
高管人員管理從時間順序上講分為歷史記錄和現實表現兩個方面的考察,歷史記錄表明高管人員過去從業的情況,現實表現則代表當前高管人員履職的狀態。做好高管管理必須要考察歷史記錄,是否有重大違規、是否在履職中有重大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同時,高管管理還須著重在高管的現實表現中去考察是否履職到位、是否對過去的違規情況有所糾正。我國干部管理原則中重要的一條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時,高管管理的歷史記錄應分清什么是原則性的問題,什么是非原則性的問題。以筆者之見,未上升到任職資格處理的歷史記錄應是非原則性的問題,上升到任職資格處理即取消任職資格一定年限的也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屬于平時一貫表現良好、只因一時疏忽導致工作失誤而被取消任職資格一定年限的,應給一定機會讓這些高管能夠重新證明自己,而不應“一棍子打死”。
在參考歷史記錄基礎上,高管現實表現考察至為重要。其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員肩負著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革和發展的管理重任,其現實表現關系到銀行業的榮辱興衰。監管當局應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強培訓。經常性地組織高管人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經濟、金融、法律、法規知識;二是要強化監管。對高管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告誡提醒,從而引起重視,不犯低級錯誤,少犯錯誤。對問題嚴重的要按程序及時做出任職資格處理;三是要把監管當局現實考察情況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考察情況結合起來,建立監管當局與銀行(信用社)董事會(理事會)、上級行溝通協調機制。監管當局要及時向銀行(信用社)董事會(理事會)、上級行通報高管考察情況,同時,銀行(信用社)董事會(理事會)、上級行也應將高管中重大變動情況及時與監管當局溝通,從而起到全方位考察之效;四是考察高管現實表現應結合其業績和群眾評議結果全面評價,而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方面。高管的業績主要通過其經營管理所取得的效果來展現,而群眾評議結果則是本單位職工對高管工作的滿意度。一般來說,二者往往是一致的,但特殊情況下也可能出現背離。監管當局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公正、公平地結合多方面情況全面評價高管。
四、高管管理應堅持現場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側重于非現場監管
現場與非現場監管是高管管理的兩種方式,現場監管是年度中間對高管人員的動態考核、約見談話、任職資格處理等監管行為的總稱;而非現場監管是監管者通過收集分析各種信息對高管人員是否認真履職作出的判斷。這兩種監管方式對高管管理都十分必要,缺一不可。但現場監管是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管方式,而非現場監管則是日常性的監管,在當前有限監管資源條件下,非現場監管更為嚴重。
作為高管非現場監管,應逐步建立一套成熟的體系和機制,一是要建立較為全面的高管人員檔案資料,包括(1)個人情況:即家庭現有財產狀況、子女就業就讀情況、是否有出國護照、住房變化情況、個人負債情況等等。(2)履職情況:即經營業績、風險狀況、案件情況、合規性經營情況等等。(3)歷年評價:即任期內監管當局考核情況、群眾評議情況、上級評議情況等等。(4)任職資格處理情況。二是完善高管人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上述高管人員個人情況中若有重大事項變動,要及時向高管所在單位上級和當地監管部門報告,并作為一項制度長期堅持下來。三是監管當局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即發現個人重大事項中的疑點問題,有權責成高管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了解情況并及時報告監管當局;發現在履職過程中出現合規性問題、經營風險問題和案件隱患,要及時約見該高管人員談話;對監管當局動態考核和群眾民主測評意見也應及時與當事人交換意見。四是探索對高管人員履職等級評定制度。可以按照優秀、良好、一般、差的標準,根據高管人員履職中的合規性、案件治理、業務發展、經營業績等方面的情況,對高管人員進行評價,并將評級情況反饋到高管所在單位的上級行或董(理)事會。規定對評定為“一般”及以下的高管人員限制提拔,對評定為“差”的限期調整。
綜上所述,高管人員管理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管“法人”的重要環節,抓好此項工作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無疑是一項的費省效弘的工程。持續有效地監管好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高管人員,對于保持銀行業穩健經營,防范與化解風險,保護存款人利益,促進經濟、金融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抓好高管“軟件”管理,一是要將高管人員年度考核制度化,并將年度考核結果作為高管人員是否稱職、是否留任或升遷的重要依據。二是要細化年度考核內容,量化年度考核指標,將一些難以把握和準確定性、定量的模糊概念從考核指標體系中剔除,代之以明確的、易于把握的指標。如高管是否有違規經營行為,違規經營是一次、兩次還是多次,是一般性違規還是重大違規行為。三是可以引入黃牌警告制度。本著教育為主、“治病救人”的方針,對一般性違規高管人員實行黃牌警告,輔之以戒免談話,指出其違規性質,責其整改,并將黃牌警告載入高管檔案。四是考核后應將有關情況及時與被監管機構上級主管部門對接,對持續性“軟件”管理中表現優異的,要及時提拔,對表現差的要及時調整。
三、高管管理應堅持考察歷史記錄與考察現實表現相結合,重在考察現實表現
高管人員管理從時間順序上講分為歷史記錄和現實表現兩個方面的考察,歷史記錄表明高管人員過去從業的情況,現實表現則代表當前高管人員履職的狀態。做好高管管理必須要考察歷史記錄,是否有重大違規、是否在履職中有重大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同時,高管管理還須著重在高管的現實表現中去考察是否履職到位、是否對過去的違規情況有所糾正。我國干部管理原則中重要的一條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時,高管管理的歷史記錄應分清什么是原則性的問題,什么是非原則性的問題。以筆者之見,未上升到任職資格處理的歷史記錄應是非原則性的問題,上升到任職資格處理即取消任職資格一定年限的也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屬于平時一貫表現良好、只因一時疏忽導致工作失誤而被取消任職資格一定年限的,應給一定機會讓這些高管能夠重新證明自己,而不應“一棍子打死”。
在參考歷史記錄基礎上,高管現實表現考察至為重要。其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員肩負著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革和發展的管理重任,其現實表現關系到銀行業的榮辱興衰。監管當局應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強培訓。經常性地組織高管人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經濟、金融、法律、法規知識;二是要強化監管。對高管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告誡提醒,從而引起重視,不犯低級錯誤,少犯錯誤。對問題嚴重的要按程序及時做出任職資格處理;三是要把監管當局現實考察情況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考察情況結合起來,建立監管當局與銀行(信用社)董事會(理事會)、上級行溝通協調機制。監管當局要及時向銀行(信用社)董事會(理事會)、上級行通報高管考察情況,同時,銀行(信用社)董事會(理事會)、上級行也應將高管中重大變動情況及時與監管當局溝通,從而起到全方位考察之效;四是考察高管現實表現應結合其業績和群眾評議結果全面評價,而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方面。高管的業績主要通過其經營管理所取得的效果來展現,而群眾評議結果則是本單位職工對高管工作的滿意度。一般來說,二者往往是一致的,但特殊情況下也可能出現背離。監管當局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公正、公平地結合多方面情況全面評價高管。
四、高管管理應堅持現場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側重于非現場監管
現場與非現場監管是高管管理的兩種方式,現場監管是年度中間對高管人員的動態考核、約見談話、任職資格處理等監管行為的總稱;而非現場監管是監管者通過收集分析各種信息對高管人員是否認真履職作出的判斷。這兩種監管方式對高管管理都十分必要,缺一不可。但現場監管是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管方式,而非現場監管則是日常性的監管,在當前有限監管資源條件下,非現場監管更為嚴重。
這次會議,主要是總結市人大“解放思想,改進作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第二階段的工作,安排部署第三階段的任務,動員大家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推動教育活動向深向實發展。下面,我根據全市的統一部署,結合人大的實際,講三點意見。
一、教育活動深入推進,第二階段的工作成效明顯
教育活動進入第二階段以來,常委會和機關兩級黨組按照市委和市委教育活動領導小組的總體要求,著眼全市大局,立足人大本職,強化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運籌,各項工作扎實開展,富有成效。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領導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籌劃。征求意見、查擺分析是整個教育活動的關鍵環節,常委會和機關兩級黨組對此高度重視。全市教育活動轉段動員會議結束以后,我們立即召開會議傳達市里的會議精神,對機關教育活動第一階段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對第二階段的任務進行了安排部署。每進行一步,都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明確任務,細化措施,做到走上步、看下步,環環緊扣,有條不紊。每周一的常委會主任會都將教育活動列為重要內容,聽取匯報,重點強調,督查落實。特別是常委會的領導同志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帶頭落實市委的指示要求,帶頭征求群眾意見,帶頭開展談心活動,帶頭進行自我剖析,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充分發揮了表率作用,影響和帶動了這一階段工作的扎實有效開展。
(二)堅持開門納諫,深刻查擺分析。人大兩級黨組把征求意見、查擺分析作為提升思想境界,推動依法履職,服務科學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必要前提,緊抓不放,多措并舉。一方面,廣泛征求社會各層面的意見建議,召開了市人大離任老領導座談會、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談會,向“一府兩院”、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區人大發放了調查問卷,廣泛發動機關干部職工積極建言獻策。另一方面,縣級以上領導干部深入進行自查,廣泛開展談心交心活動,相互之間,上下之間溝通思想,交換意見,加深了解,增進團結,達成共識,在此基礎上,人人撰寫出了個人查擺分析材料。常委會和機關兩級黨組分別召開了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班子集體和領導成員在學風、思想作風、領導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深刻查擺,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問題找得準,原因分析得透,措施制定得實,成果體現得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秋波在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民主生活會報告上專門作出重要批示,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三)注重邊查邊改,力促依法履職。查擺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推動工作。我們始終堅持邊查邊改,務求實效。根據自己查、別人幫、上級點,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分析,逐條研究了整改意見,特別是根據張秋波書記的指示精神,確定了“抓教育、辦實事、促和諧、爭一流”的總體思路,突出了“三個狠下功夫”。
一是在提升思想境界上狠下功夫。根據新的形勢任務要求,特別是通過組織科級以上干部遠學煙臺、近學濱州,跳出東營看東營,走出人大看人大,實地體驗,接受教育,我們在觀念思路上進行了重新審視,準確定位。在如何帶頭解放思想,把握發展大局;如何與市委的決策部署同步合拍,依法推進;如何破舊克滿,創新實干;如何增強法制理念,監督改善發展環境;如何堅持以人為本,維護民權民利等一系列體現人大履職為民的重大問題上,形成了共識,堅定了信心。
二是在弘揚新風正氣上狠下功夫。在這方面,我們注重做到“三個堅持”:第一,堅持緊緊依靠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多措并舉搭建常委會聯系代表、代表聯系選民的平臺,健全完善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定期走訪聯系代表制度,規范和加強了閉會期間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見。召開重要會議、開展重大活動都有計劃地吸收有關方面代表參加,擴大公民的有序參與,廣泛聽取和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主動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依靠民主的力量提高依法履職水平,集中群眾的智慧推動“一府兩院”工作的深入開展。第二,堅持求真務實,大興調研之風。始終把調研作為實施科學決策、增強監督實效的有效手段,作為提高依法履職能力的重要保證,貫穿于人大工作全過程。每次常委會議召開前,有關專門委員會都按照職責分工,圍繞確定的議題,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了解真實情況,發現存在問題,提出合理建議,監督支持“一府兩院”改進工作。同時,根據市委階段性重點部署,適時組織開展視察調研和執法檢查,積極為市委決策出主意,當參謀。第三,堅持用制度規范言行,靠機制激發活力。特別是根據新出臺的《監督法》,對10多個規范性文件進行了修訂完善,在重大事項的決定、監督重點和方式的選擇、代表聯系和活動渠道的拓寬、和申訴控告案件的受理與督辦、常委會審議意見和代表議案建議的落實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進舉措;健全完善了嚴格的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四環節工作法”,加強工作調度,加快工作節奏,狠抓工作落實,提高辦事效率,確保了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運轉。
三是在增強履職實效上狠下功夫。我們始終把握教育活動要解決問題、推動工作這個根本要求,努力做好人大依法履職與推動科學發展、促進和諧穩定、維護民權民利有機結合的文章。前段時間,我們圍繞新農村建設、經濟園區發展、市場物價管理、生態環境保護、上學看病就業、“打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等一系列重大問題,通過聽取匯報、視察調研等多種手段依法推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委教育活動辦公室來我們機關組織民主測評,滿意率達100%。
第二階段工作總的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是對有些問題的剖析還不夠深刻;邊整邊改的力度不夠大;個別同志存有厭倦浮躁情緒,等等。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認真加以解決。
二、把握教育活動根本要求,扎實有效地做好第三階段的工作
從現在開始,教育活動將轉入制訂措施、集中整改階段,歷時1個月。關于這一階段的工作,機關教育活動辦公室已印發了具體的實施意見。希望大家按照要求,抓好落實。在這里,我重點強調以下幾點:
(一)要以更開闊的理念境界認識整改。隨著教育活動的不斷深化和實踐的逐步推進,尤其是到煙臺、濱州學習考察后,更加充分認識到觀念境界、思路舉措、精神狀態、工作作風、體制機制、政策環境,對一個部門的工作、對一個地區的發展所產生的重大影響;更加深刻體會到市委決定在全市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集中開展這次教育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整個教育活動來看,思想認識要再深化。最近,秋波書記在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教育活動交流會上突出強調,教育活動深層次的意義在于“四個必將”,也就是必將為東營的長遠發展打開廣闊的思想通道;必將為東營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必將為東營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必將為東營的長遠發展提供有力的作風保障。我們要認真領會秋波書記對教育活動重大意義的深刻闡釋,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來,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緊密結合人大工作的實際,不斷把教育活動引向深入。就這一階段的工作而言,整改思路要明晰。制訂措施、集中整改是整個教育活動的關鍵環節,這個階段是鞏固和擴大前兩階段成果,集中精力解決問題的階段。這一階段的工作抓得實不實、做得好不好,直接決定整個教育活動的成敗。要始終必須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飽滿的政治熱情、良好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作風,扎扎實實搞好集中整改,認認真真解決突出問題,推動人大更好地依法履職,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要以更有效的辦法措施抓好整改。這一階段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干部群眾高度關注。我們一定要把這個關鍵環節的工作抓細抓實、抓出成效。一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確保重點突出。要針對查找的突出問題,制定切合實際、操作性強的整改方案,切實明確整改的目標、重點、責任和時限。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問題的輕重緩急和難易程度,既考慮必要性,又考慮可行性,不提過高的目標和口號。二要嚴格落實整改責任,確保履職到位。要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職責明確、操作性強的整改工作責任制,對每項整改措施都落實到具體委室和個人。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對整改落實負全責,班子成員要結合分管工作抓好整改。要實行整改工作公開承諾、整改情況定期通報、整改成效全程督查等制度,務求整改任務落到實處。三要集中抓好整改,確保見到實效。要按照確定的整改任務、責任分工、完成時間,列出進度表,逐項抓落實。要把近期整改、中期整改、長期整改有機結合起來,對具備整改條件的,馬上進行整改;對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問題,列出進度表,限期搞好整改;對那些應該解決但由于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向干部群眾說明情況,積極采取措施逐步解決。
(三)要以更高的標準要求檢驗整改。整改工作質量高低、成效大小,檢驗的標準在于是否解決問題、改進工作,推動發展,群眾滿意。因此,我們在整改問題上必須要有大思路、高標準、嚴要求,堅持謀大局、議大事、抓重點,不能在一些瑣碎小事上下氣力、費功夫。整改的重點要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緊密結合人大依法履職的實際,突出做到“三個更加貼近”。一是依法履職要更加貼近科學發展。要圍繞黃河三角洲開發總戰略的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諧社會構建、廣利河綜合治理、“三路兩港一場”建設、市場物價等重大問題以及突破縣域經濟、突破市屬經濟、突破大產業大項目、突破大企業集團、突破旅游業等六大發展關鍵,通過多種形式,大力依法推動。近期,我們將對廣利河治理、旅游業發展情況分別進行專題視察,幫助各有關方面總結經驗,正視問題,強化措施,積極推動市委中心工作的深入開展。二是依法履職要更加貼近和諧穩定。要在前段對“打黑除惡”等項工作聽取匯報、視察調研的基礎上,繼續采取有效措施,針對市委關注、群眾關心的社會治安、村居換屆等問題,查民情,聽民聲,集民智,問計于代表,問計于群眾,問計于社會,為市委科學決策當好參謀。尤其要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深入研究探討新形勢下暢通民主渠道,依法接訪處訪,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和諧穩定的意見和措施。三是依法履職要更加貼近民生。牢固樹立宗旨觀念,切實關注民生,堅持把群眾意愿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要求,把群眾評判作為第一標準,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各種熱點難點問題,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要繼續圍繞群眾普遍關注的子女上學、就業保障、建筑秩序整治、食品藥品監管、傳染病防治、環境污染治理等問題,適時列入常委會會議的重要議題,聽取審議市政府的匯報,提出改進提高的意見和建議,督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謀利益,得實惠,讓群眾真正共享發展帶來的成果。
在切實解決具體問題的同時,堅持當前與長遠、繼承與創新、系統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努力把這次教育活動中的一些好經驗、好做法上升到制度層面,制訂更多更能體現時代特征的規范性要求。要針對市委提出的六個方面突出問題和干部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要探索研究和健全完善領導干部理論學習機制、科學決策機制、作風建設機制、機關效能建設機制、聯系基層服務群眾機制、干部任免和監督機制,鞏固和擴大教育活動成果。真正以整改的實際效果取信于民,讓群眾滿意。
三、切實加強領導,確保第三階段工作規范有效進行
第三階段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干部群眾更加關注,必須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各項措施,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重質量,求實效。
要堅持領導帶頭。認真落實市委要求,從領導干部做起,帶頭搞好整改,帶頭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對確定的整改事項,務必落實責任,加快推進,一抓到底。
要狠抓措施落實。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各個環節的工作環環緊扣,有序推進。教育活動辦公室要超前服務,當好參謀,搞好上下左右的聯系協調,充分發揮好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