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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氣象水文預測
突發性、災害性氣候事件有增多趨勢。隨著全球變暖,從氣候變化情況看。氣候變化越來越復雜,區域性集中降雨、干旱、低溫、沙塵暴等極端天氣事件頻發,應對突發性氣候事件難度增大。
全省降水總趨勢較常年偏多12成。空間分布上,據省氣象部門預測:2010年夏季。沈陽、鐵嶺、撫順地區偏多23成,向陽地區偏少1成,其他地區偏多12成。時間分布上,6月份偏多1成,7月份接近終年,8月份偏多2成。7月至8月,將有一個臺風或熱帶氣旋北上直接或間接影響我省,遼河干流中上游可能出現區域性洪澇,影響鐵嶺、撫順、沈陽地區。
(二)防洪綜合減災能力評估
縣防洪抗旱減災綜合能力還不足。一是穿堤建筑物、河道兌岸險工、砂基砂堤段較多;二是一些新建工程未經大水考驗;三是排水站長期帶病運行,1.從工程情況看。水工建筑物年久失修、老化,排水能力逐年降低;四是縣城排澇規范偏低,排水水網梗阻較多,極易形成大面積積水;五是抗旱綜合能力不強。現有抗旱工程設施年久失修、老化壞損嚴重,抗旱手段單一,資金投入低。
基層干部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經驗缺乏,2.從人力和物力上看。群眾自救互救、自我維護能力差;防汛搶險、救生隊伍缺乏主力人員;防汛抗旱經費籌集困難,物資器材貯藏品種單一、更新滯后,救生設施手段落后。各級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滯后,辦公、通訊設施落后,缺乏完善的防汛工情數據庫和決策支持系統。
應急管理環節單薄,3.從機制上看。聯動機制不強。防汛抗旱應急管理水平低,嚴重制約高效、有序、科學地組織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多年干旱少水,4.從思想上看。干部群眾防災抗災意識較為淡薄,普遍存在麻痹僥幸心理;個別群眾毀堤平溝種地,致使農田排水系統不暢,遇強降雨極易導致局部內澇;私設道口、傾倒垃圾、侵占河道、毀堤種地、亂采亂挖等妨礙工程設施運行平安等違法行為仍時有發生。
縣今年的防汛形勢仍然嚴竣。各鎮場區、各部門必需充分認識防汛工作中存在有利因素,上述情況標明。統一思想,形成共識,樹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寧可備而不來,不可來而不備”思想,切實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把防汛形勢估計得嚴峻些,把工程隱患估計得充分些,把應急建設準備得扎實些;要立足于早分析、早檢查、早準備、早動員、早部署,從細、從實、從嚴”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思想上、組織上、物資上、技術上、預案上全面做好防汛防旱工作,隨時迎戰可能發生的水旱災害。
二、防汛抗旱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平安;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確保遼河、渾河、繞陽河三條大河及十一條中小河流度汛平安,努力保證縣城排澇平安,做到規范內洪水不決堤,城鎮不受淹;確保主要交通干道、企業、重點產糧區安全,做到規范內暴雨農田不澇地、交通不受阻、企業不停產,通訊、供水供電不中斷;確保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努力滿足生產、生態用水需要。遇超標準洪水,采取應急措施,科學調度,奮力搶險,努力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防汛抗旱主要任務
各鎮場區、各部門要明確各自工作重點。根據分級管理原則。
(一)省屬三條大河:遼河、渾河、繞陽河的防洪調度由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上述河流流經的鎮場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日常防洪準備和抗洪搶險等工作。具體防洪任務:遼河保證流量5000立方米/秒;渾河保證流量4000立方米/秒;繞陽河保證流量1770立方米/秒。如發生超標準洪水。堅決服從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指揮、調度,確保重點堤段平安。各鎮場區及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在主汛前做出易淹地區群眾平安轉移方案,做好避險準備。
(二)小柳河、外遼河、舊繞陽河、遼繞運河、賀家排干等回水支流防汛工作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
(三)農田除澇:遇現有工程除澇設計標準的降雨不澇地。
(四)城區防洪:如遇暴雨、大風時。確保社會穩定。其他有防洪任務的鎮場要落實切實可行的度汛措施,確保城鎮平安。
(五)抗旱保糧食安全:本著有汛防汛、有旱抗旱的原則。要認真做好抗旱的思想與物資準備工作。有抗旱設施和水源的地區,要保證遇設計保證率的旱情正常灌溉。水利條件好的地區,要保證3050天無雨不旱。水利條件差的地區,力求大旱時人畜飲用水不發生困難。
四、防汛抗旱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傳。
依法動員組織社會資源做好防汛抗旱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各鎮場區、各部門要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組織領導。通過編制預案簡本、科普讀物、影像資料、知識講座、培訓教材、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重點面向社區、鎮村、企業、學校、醫院、敬老院、暴雨中心區、重要經濟目標、人口密集區,深層次、全方位地開展防汛抗旱宣傳,使公眾掌握逃險避險基本知識,增強群眾自我維護意識,形成全民防災抗災的良好氛圍。
(二)落實責任。
逐級落實以行政主要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印發的地方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工程建設、汛前準備、隊伍組織、工程管理、防洪調度、搶險救災等各個環節。并貫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過程。要落實汛期平安管理責任制,建立巡查制度,及時巡查排險。各類險工險段要逐一落實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搶險責任人、平安監督責任人,不留遺漏和空缺,并按有關規定上報省、市水利部門。各級防汛抗旱責任人要真正肩負起防汛抗旱保平安的職責。
接受社會監督。1.各鎮場區行政主要領導為外地區防汛抗旱第一責任人。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要張貼公布或現場插牌標記。
鎮場區領導包村組、包責任段、包重點險工險段、包排水站等崗位責任制。2.實行縣級領導及縣直各部門領導包鎮場區。
3.城鎮防汛工作按部門、行業、區域落實包片責任制。
4.各行業、部門、企事單位主要領導為本行業、部門、企事業單位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責任人。
5.重點險工實行“五落實”責任制(即:落實險工地點;落實險工性質;落實險工搶險措施;落實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落實工程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
(三)嚴格檢查。
也是各級防汛責任人依法承當的首要職責。各鎮場區、各部門要及早落實,汛前、汛中檢查是保證平安度汛的首要舉措。扎實開展好汛前檢查工作。檢查對象要全,做到橫向到底、縱向到邊”一處不漏。檢查內容要細,包括思想發動、組織準備、責任制落實、工程平安、經費布置、器材儲藏、隊伍組建、預案落實以及清障等,要檢查到位。檢查效果要實,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要逐一登記,明確責任人,限期處置到位,不留隱患。對重要防洪工程要按照“誰檢查,誰負責”原則,實行汛前檢查責任卡制度,確保檢查質量。
認真檢查各類險工險區的防汛責任人、搶險物資、搶險隊伍、躲險避險安排等登記備案工作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1.加強重點河流上的排水閘站、砂基砂堤段、兌岸險工等關鍵部位排查。要及時提出處置意見,落實整改措施,完全消除隱患,確保每一個工程、每一個環節不出紕漏。亟待解決的問題必需及時處置,汛前不能處置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度汛措施。
現場備足備齊搶險物料;做好宣傳與督察,2.加強中小河道單薄堤段、道口等處巡查。嚴防群眾隨意在堤身堆積柴垛、傾倒垃圾、破堤開口、毀堤毀溝毀林種地,主汛前要將四級溝道與堤身違法耕種作物完全清除,堅持溝道暢通,恢復堤身原貌與植被。
特別是暴雨中心區、低洼易澇區的敬老院、學校、商店及人群集中的公共場所,3.各鎮場區要對老房、危房、險房進行排查登記。要切實加強防洪平安責任的落實和督察,制定搶修措施和撤離安排方案,杜絕發生防汛平安事故。城建、綜合行政執法等有關部門要注意防范發生房屋、樹木、燈箱廣告牌等倒塌傷人意外情況。
(四)夯實基礎。
強化業務服務功能。各鎮場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防汛抗旱搶險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培訓,1.完善公共保證體系。加強政府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責。要完善以公共財政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資體制,各級財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預算內資金要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而逐步增加。要加強防汛抗旱隊伍組織建設,強化服務功能,提高技術裝備,發揮抗洪搶險和應急抗旱生力軍作用。
落實防洪除澇措施。6月30日前,2.加強排灌水站檢修。各鎮場區要完成排水站檢修、試轉工作。要認真做好排(灌)水站穿堤入口水工建筑物及防洪閘的檢查與維修,抓緊做好隱患處置,建立健全排水閘站值班制度。堅持“定人、定位、定任務、定時間”原則,做好排水溝道的清淤除障,全面整治田間排水溝道,打通所有埂阻,達到溝溝相通,溝河相連,并制定出易澇區超標準暴雨排澇預案。重點澇區要儲備必要的機動排水機泵、輸水管帶、油料等物資以備急需之用,確保雨后田間無積水、糧田不受淹。要以雨為令,鎮村干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排查積水情況,隨時開車排水。各站、閘要安排專人日夜值班看管防盜,確保汛期每臺機械正常運轉。
提高應急管理能力。各鎮場區、各部門要按照《防洪法》遼寧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遼寧省抗旱預案》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規定,3.強化預案管理。不時完善防汛抗旱應急管理機制。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進一步提高預案質量,狠抓預案宣傳和演練,重點防范區要設置警示牌,對預案中的預警、預報方式、避險路線以及災民轉移、安頓、救護、物資保證等具體措施,及時告之公眾,提高社會公眾自我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要建立健全應急響應機制,形成管理規范、協調有序、權責明確、步伐一致的聯動機制,全面提高統一指揮、協調有序、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工程狀況和應急管理工作要求,及時編制、修訂完善適合外地區的防御洪水方案》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超標準洪水防御方案》等預案。城區指揮部要編制《城區防洪排澇應急預案》民政部門制定《自然災害救助方案》人武部制定《民兵搶險預案》供電部門制定《電力供應預案》交通部門制定《水毀公路搶護預案》和《渡口應急搶險預案》衛生部門制定《醫療救護應急預案》教育部門制定《中小學防洪預案及重點地區學生躲險、避險方案》氣象部門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電信部門要對各種通訊設備進行全面檢修,制定應急情況調度方案;城建部門制定《居民應急供水預案》確保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糧食、農業等其他部門和各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完善本部門、本單位的相應預案。各部門、單位的預案要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組建搶險救災隊伍。依照滿足防大汛、搶大險的需要和“誰受益,4.備足防汛物資。誰負擔”原則,積極做好各類防汛物資的補充和更新,集中定點存儲或就近聯系供貨商代為貯存。對市場代儲的器材,要依照市場規律,完備手續,保證供應。采用號活樹方法貯藏木樁的地區要嚴格劃好地塊、統一編號。各類物資要登記造冊、合理擺放、專人負責,6月30日前必需全部落實到位,要落實運輸工具,制定科學合理的物資調運預案,確保汛期搶險器材能及時送達出險地點。易受洪水威脅的鎮場區要購置必要的防汛搶險應急救生設施,應對突發性洪水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轉移。防汛器材、車輛、船只等物資器材,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動用。要落實好各類搶險救援隊伍和專用搶險車輛。
受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直接領導。各鎮場區要按要求組織落實本級群眾和專業搶險隊伍(詳見附件31搶險隊:縣人武部在各鎮場區和城鎮基干民兵中組織120人以上的防汛應急突擊搶險分隊。
負責汛期鄉村社會治安和搶險現場秩序維護。2治安巡邏隊:由縣公安局確定人員。
負責汛期救護。3救護醫療隊:由縣衛生局組織落實30人以上的救護防疫隊伍。
統一排號調動。縣交通局、城建局準備80輛搶險運輸車和10臺挖掘設備,4防汛搶險車輛:縣交巡警大隊負責從縣機關事業單位中抽調20臺越野吉普車。農機局負責組織50臺供運輸或牽引用的拖拉機,隨時聽從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調度使用。縣公安局和衛生局分別落實治安巡邏車、救護車。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也要抽調必要的搶險車輛備急需之用。
落實召集人及聯系方式。針對農村青壯年外出打工增多的實際,巡查隊、醫療隊要統一登記備案。對防汛人員逐一登記造冊,不能掛空名,要切實將一、二、三線群眾防汛搶險突擊隊、預備隊落實到位。安排好集結地點、通信聯絡方式及交通運輸方案,適時組織搶險隊伍演練,增強實戰經驗。承辦單位要將落實的防汛車輛和搶險人員數量、存放地點、負責人和調用順序等情況,于7月10日前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公辦室備案
落實查險整修任務。各鎮場區要加強巡堤檢查,5.加強堤防檢查。對降雨過程中出現的雨沖溝、較大塌陷、脫坡等情況,要做到及時發現并修復。要合理安排堤頂預備土、整修雨沖溝、灌洞穴、打壩草等工作。堤頂、險工、道口處要準備一定數量的搶險備用土,不準以舊翻新,統一放置于背肩側后整平。各鎮場區要以水為令,出現水情后迅速組織巡堤隊伍打好壩草。
確保信息渠道疏通。氣象、水文部門要切實做好洪水災害預警預報,6.加強觀測預警。提高時效性和準確性,保證超標準暴雨洪水信息及時準確上報。要特別加強對極端災害性天氣事件的監測預報,不時提高預報精度、災害預報的超前性、預見性,延長預見期,及時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為群眾及時準確掌握預報效果、提前平安轉移提供優質服務;要根據洪澇災害發生發展情況,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加密防汛會商頻次,增強決策科學性。要及時了解掌握防汛突發險情災情信息,努力提高險情災情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保證突發險情災情信息報送。農業、民政等部門依照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印發的防汛抗旱突發險情災情演講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建立健全突發險情災情信息管理和演講工作制度,明確工作順序,理順報送機制,保證防汛抗旱突發險情災情信息第一時間報送到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縣直有關單位協作,7.加強城區防洪、落實應對措施。縣城防洪任務由縣城建局與臺東區、臺南區、臺西區、臺北區承擔。確保城區防洪排澇平安。要立足于防大雨、排大澇、抗大災,落實防御暴雨措施,編制切實可行的排澇預案,全力做好城區排澇各項準備工作。要做好低洼學校、住宅區等關鍵區域的危房、險房排查,暫不能維修加固的危房要制定應急方案,落實躲險措施,杜絕造成人員傷亡事件發生;要定期清理疏通城區易受淹區域下水道,特別注意城鄉結合部位轉為暗溝的干溝,以及因鄉村改造拆遷引起排水溝道堵塞、排水流向改變等突出問題,確保城區下水道疏通。排水維護人員要做到以雨為令、降雨到崗”及時清除雨水井箅上的阻水物,降雨量大時可打開排水井蓋加速排出積水,并派專人看護好井口、井蓋,積水排除后要立即蓋好。各泵站在大雨降臨前要抽升排空管道。低洼地帶要配備臨時機泵、發電機組和油料,及時進行強排路面較深積水。
狠抓日常工作管理。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緊緊圍繞“組織、籌劃、監督、指導、協調、指揮”工作職能,8.加強能力建設。建章立制,切實加強能力建設。要強化信息管理,努力提高信息采集、整理、上報質量和時效性;及時掌握突發性重要汛情、工情、險情和災情的發生和發展動態,做出符合實際的分析和判斷,并及時統計上報;要適時參謀,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領導提出顧問意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全面做好災害防范。保證各類抗旱機械正常運行和溝渠暢通。要堅持計劃用水、節約用水,9.防汛抗旱齊抓。合理利用河道、方塘、井窯水資源。旱情嚴重時,要努力發掘地下水。依照“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和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抗旱原則,統一指揮、統一開機、統一用水、統一負擔,首先保證居民生活用水,其次保證高產高效經濟作物和水稻等農作物生長用水。水源緊缺地區,要因地制宜種植耐旱高效作物,盡量減少干旱缺水的影響。要加快抗旱服務組織建設,建立完善社會化服務機制,引導、扶持單位和個人興辦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加強防汛值班值守。入汛后各鎮場區主要領導、各級防汛辦公室負責人要堅持通信疏通,10.嚴肅工作紀律。確保發生突發險情災情反應迅速,處置突發洪水災害事件及時。要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演講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帶班主要領導要親自上崗帶班,做好隨時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工作。及時準確向社會通報汛情、災情和抗災救災工作情況,為防汛抗洪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嚴格失密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向外界透露有關防汛工作的任何信息。
(五)加強執法。
重點整治河道內建房、違法排放和河道內阻水林木等問題。堅決依法清除河道內行洪障礙,各鎮場區要對河道清障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已廢除的套堤絕不允許再恢復。如發生較大量級洪水,嚴禁搶修套堤。如遇危及大堤平安等重大險情時,各鎮場區要無條件執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命令,隨時拆扒套堤,確保護岸工程和大堤安全。如因清障不力或清障后再恢復,以及搶修套堤、民堤導致護岸等治河工程損毀,或危及大堤平安的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六)明確職責。
涉及面廣,防汛抗旱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情況復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鎮場區、各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防汛抗災一盤棋思想,各負其責、齊心協力,共同應對。鎮場區之間、部門之間要顧全大局,密切配合,團結抗災,堅決執行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調度指令,積極主動做好防汛抗旱各項準備工作。
加強防洪工程檢查和管理,1.縣水利局:負責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各類防汛預案,為領導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2.縣人武部、武警中隊、消防中隊:負責縣防汛抗旱搶險隊伍的組織和搶險救援工作。
確保供水、供氣平安;落實城區危房、險房、低洼積水帶排查,3.縣城建局:負責汛期建筑施工平安及城區防汛工作。定期檢修、更新泵站、排水管網等設施,及時搶排積水。
保證防洪排澇、搶險救災的電力供應。4.縣供電局:負責電力設施運行平安;負責水毀電力設施搶修;負責緊急狀況時提供臨時供電設施。
指導各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5.縣教育局:負責全縣中小學的平安度汛和抗洪搶險工作。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6.縣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汛期各有關單位、生產企業落實防汛的各項平安措施。
及時向縣領導、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及成員和鎮場區領導提供天氣預報和即時降水短信。7.縣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和預測預報工作。
根據洪水變化及時、全面制定并上報防汛預警預報信息,8.縣水文局:負責水情測報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9.縣公安局:負責汛期搶險救災的治安管理和平安捍衛工作;緊急情況下協助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險區群眾轉移和搶險物資調運。
確保抗洪搶險人員和物資的及時運輸。10.縣交警大隊:負責組織搶險運輸隊和車輛調動工作。
11.縣發改局、財政局:負責防汛搶險、水毀修復資金的籌集、調撥工作。
確保汛期交通疏通。12.縣交通局:負責汛期搶險救災車輛的籌集調用;負責水毀公路、橋梁搶修。
優先保證防汛物資的供應和儲運,13.縣經信局、供銷聯社、商業局:負責組織、協調工業企業生產防汛物資。并協調交通部門組織調運。
14.縣民政局:負責組織核查并上報災情;組織災民轉移安頓、救濟和災后重建工作。
負責組織派出醫療隊,15.縣衛生局:負責抗洪搶險醫療及災區防疫工作;發生重大洪澇災害時。并做好災區疫情防控工作。
負責洪澇干旱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等工作。16.縣農經局:掌握農業洪澇干旱受災情況。
制定和落實儲糧點的防洪、平安轉移方案。組織貯藏一定數量的防搶險用麻袋。17.縣糧食局:負責組織災區糧食供應。
及時協助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向公眾暴雨、臺風等緊急警報及防汛、抗洪、抗臺通知。18.縣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負責開展防汛搶險等工作的宣傳報道。
保證搶險用地。19.縣國土局:依法優先料理防汛抗旱排澇工程征地手續。
做好抗災機具技術服務,20.縣農機局:負責組織抗旱排澇農用機具的貯藏和維修。協調農機油料供應。
緊急防汛期負責防洪搶險所需木材砍伐手續的操持。21.縣林業局:負責林業防災減災工作。
優先保證防汛油料供應。22.縣石油公司:負責所轄油庫及設施的防洪平安。
及時安排信貸資金,23.中國人民銀行支行:負責協調各金融部門依照國家信貸政策。協助農戶、養殖戶、遭災企業盡快恢復生產。
暴雨來臨之前督促投保單位做好防范工作,24.中保財險支公司、中國人壽平安支公司、太保財險:及時做好投保單位受災損失理賠工作。減輕損失。
做好汛期通訊保證工作;負責通訊設施的維護和搶修;緊急狀況時提供臨時通訊設施,25.聯通、電信、移動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平安。確保通訊疏通。
積極提供有利條件,26.其他有關部門要根據防汛搶險需要。完成各自承當的防汛搶險任務。
協助解決物資、資金等問題。27.縣直各包鎮場區部門和單位要經常與所包鎮場區溝通情況。
對汛前準備、防汛責任、防汛紀律等落實情況進行督查,28.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監察等部門要深入一線。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對違反國家有關防洪法律,,破壞防洪設施,阻礙防洪搶險,偷盜防洪器材等違法違紀行為要依法從嚴查處。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切實做好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中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建立科學、統一、快速、協調、高效、具有操作性較強的防汛抗旱應急處置機制,確保責任落實、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組織有力,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高效的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云南省防洪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縣實際,特編制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水旱災害處置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防搶結合、減輕危害”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2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實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旱機制,分級負責,以轄區屬地為主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3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城鄉統籌,兼顧一般,服從大局,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4抗旱用水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限度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的抗旱工作原則。
1.2.5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干群結合,全民結合的工作原則。
1.3適用范圍
1.3.1本防汛抗旱預案適用于*縣范圍內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災害中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1.3.2水旱災害包括洪澇災害、山洪災害、山地災害、干旱災害,以及供水危機和由洪水、地震以及其他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河道沖毀、水電站沖毀、山體滑坡、交通和水利設施被毀等自然災害或發生的重大險情。
1.4組織實施
*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依據該防汛抗旱預案組織實施,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全縣水旱災害的搶險救災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縣武裝部部長、縣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大隊、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建設局、縣環保局、縣交通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縣廣電局、縣氣象局、縣供銷社、縣物資公司、縣電信公司、縣供電公司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單位負責人和、武警部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
2.1.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部)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指部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1.2縣防指部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縣的水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江河流域干流的防御洪水預案和洪水調度方案。負責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對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縣的重要河道(河域)、水庫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全縣的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2.1.3縣防指部成員單位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一章、第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2.1.3.1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負責轄區內的集鎮、河道(險段)、水庫、滑坡泥石流(預發地段)的檢查監測,對危急嚴重地段、病險地段等,要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縣防指部辦公室綜合全縣的情況后,報指揮部領導決策。各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及防范措施、應急方案等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上報水毀工程,動員災區各方力量恢復水毀工程;負責轄區內的水旱災情調查、了解、上報工作,做到準確、急時、不謊報、漏報。對發生水旱災情不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必須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責任制、災情匯報制、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成員部門職責制等;組織動員全鄉鎮各部門和民兵進行搶險救災、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各項工作。
2.1.3.2縣水利局職責:負責對轄區內河道、水庫實行統一調控和調度。研究、分析特大暴雨、特大洪峰流量。制定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施方案和措施,提供縣防指部領導決策;負責對轄區內水毀水利工程的勘測、設計、上報,并組織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協調解決水毀工程修復及抗旱經費和物資的準備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水庫、河道進行汛前、汛中、汛后的檢查。在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縣防指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加大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力度。
2.1.3.3水庫管理人員職責:堅決執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的水庫運行計劃;認真做好雨情、水情、樞紐工程的巡檢和監測、上報險情等各項工作;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災情和降雨及蓄水匯報制、水庫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水庫巡檢和監測制等;堅持按時上報降雨量、水位、蓄水量(從5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上報三次即每月8、18、28日、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月上報二次即每月14、28日)。如有重、特大險情應及時上報。
2.1.3.4縣農業局職責:負責協助配合調查、了解、分析轄區內水旱災害、災情,并提供收集的水旱災情數據供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組織災后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工作;對災區生產自救實行優惠政策,組織調配災區籽種、農膜、肥料等物資的供應工作;對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服務和技術指導工作。
2.1.3.5縣建設局職責:負責制定城市防洪度汛預案;對危害城市居民安全的病險地段進行清淤除障;制定規劃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的堆放和管理制度;嚴禁亂拉亂倒、阻塞河道、污染環境、危及安全;組織有關單位對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堆放或排放在河道內的不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排澇工作。
2.1.3.6縣發改局職責:負責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抗旱救災和水毀工程恢復等資金和物資的計劃安排;擬制防汛抗旱經費計劃。
2.1.3.7財政局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經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負責對災區的生產自救、恢復生產、抗旱和水毀工程恢復等搶險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對災區傷亡居民的安撫、醫療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對災區傳染病防治資金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
2.1.3.8縣供銷社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儲備和調運;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農藥、化肥等物資的調撥供應;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所需應急物資的采購、運輸、調配等供應工作。
2.1.3.9縣物資公司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準備、儲備、調撥和運輸工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各種物資的年度計劃和調運工作。
2.1.3.10縣交通局職責:負責組織搶修災區水毀公路、橋涵,確保交通暢通;協助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的調運工作;組織災區災民的遷安輸送工作。
2.1.3.11縣民政局職責:負責組織對水旱災區的調查、了解、分析災情、正確評估水旱災害所造成的各方面的經濟損失,為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協助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全縣水旱災情情況的綜合上報工作;組織水旱災區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的救濟,指導水旱災區恢復生產自救工作;組織因災害造成死亡的安撫,后事處理工作。
2.1.3.12縣供電公司職責:負責調配防汛抗旱、抗旱提水、排澇、搶險救災的用電供應;組織災區水毀電力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力設施;組織災民新居的電力設施建設,為重建家園提供電源保證。
2.1.3.13縣氣象局職責:負責提供防汛抗旱長、中、短期重要天氣預報、氣象情況、各種氣象分析材料。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提供科學的氣象資料;在防汛期間(5月1日-10月31日),提供重要天氣預報,供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如遇重大災害性氣象預報,要及時向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報告,并電傳縣委辦、政府辦、防汛辦。
2.1.3.14縣電信公司職責:負責準確、及時地向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傳遞有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各類災情的電信通訊信息;確保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期間的電信通訊暢通;組織災區水毀電信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信通訊設施正常運行;承辦有關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電話會議。
2.1.3.15縣衛生局職責:負責組織水旱災區搶險救災藥品、器械的準備、儲備、調運;組織醫療隊伍對災區的傷員實施救治,制定災后防治疾病、傳染病方案,并負責實施;組織醫務人員監督檢查災后的防治工作,并對災區的環境衛生進行消毒處理等工作。
2.1.3.16縣公安局職責:負責組織公安干警做好水旱災區的搶險救災、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秋序、維護各種設施安全,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嚴厲打擊在災區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及時處理違法犯罪分子,做好到災區工作期間有關人員的護送安全警衛工作。
2.1.3.17縣人武部職責:負責組織人民戰士和民兵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守護重點工程、維護災區秩序、保護災區的各種設備和設施;搶救災民的財產和裝御、運輸、押運各種救災物品。
2.1.3.18縣武警中隊職責:負責組織武警參加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調動武警保護災區災民的財產及各種公共設施的安全。
2.1.3.19縣廣電局職責:負責搞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災區的實況攝影、錄像;實地采訪各種災情,并通過電視、廣播進行宣傳報道;報道典范、導向,大力宣傳報道搶險救災中的先進典型,及時整理錄像、圖片等資料報縣委、政府決策。
2.1.3.20縣宣傳部職責:負責做好全縣的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并及時協調和指導新聞媒體認真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2.1.3.21縣國土資源局職責:負責對全縣地質災害的預防、監測、災害;并指導、監督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和地質災害的防治;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
2.1.3.22縣經貿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水旱災區電力供應;加強對水旱災區的商品流通管理;協調組織對災民的商品籌措和供應工作。
2.1.3.23縣環保局職責:負責對洪旱災害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對洪旱災害發生后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恢復及治理工作;對洪旱災害防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洪旱災區水質污染的監測、水質化驗、環境衛生等工作。
2.1.3.24縣林業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防洪搶險木材的供應;并組織對災區的植樹造林建設和管理工作。
2.1.3.25縣安監局職責: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切實加強對水電站、礦山、采石和采沙場及其它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促檢查。
2.2組織體系
縣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領導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防汛辦)。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水利部門所屬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城市防洪管理部門等,由管理單位或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組織,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重點水利水電工程及重點企業根據需要可成立防汛指揮機構。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所轄區內的防洪抗旱、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信息包括:長期、中期、短期天氣預報,雨情、水情及旱情預報信息。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水旱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預測情況,為預防預警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1.2工情信息
工情信息包括:險情的部位、險情的類別、險情的發展、險情的蔓延、險情的危害、險情的搶救措施、險情的搶護方案等。
3.1.2.1水庫工程信息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期限制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對大壩、溢洪道、輸水隧洞或輸水涵洞等關鍵或重點部位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密監測,在此期間每日10時和20時必須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關鍵或重點設施的運行狀況。當水庫出現險情時及有可能導致發生洪水災害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有力措施處置險情;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的有關單位或部門報告,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的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險情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2.2堤防工程信息
當河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加強堤防工程的監測,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隱患,在此期間每日10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堤防設施的運行狀況。當堤防建筑物出現險情而又有可能發生決口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單位或部門報告上游發生險情情況,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發展趨勢、有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3洪澇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受災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水電設施等的損失。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主動掌握信息,全面收集受災面積情況。特大、重大災情第一次在2小時內將初步掌握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后搶險救災期間一日一報,必要時按上級的要求加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包括:旱災發生的時間、受旱的范圍、受旱的程度、受旱的人口;以及對農林牧漁、農村人畜飲水、城鎮供水、鄉鎮企業、生態環境等所造成的影響;氣象部門應提供天氣氣象信息;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隨時掌握旱情的發展變化、蓄水、供水、缺水情況;鄉鎮人民政府及時上報旱情;加強對旱情的監測工作。
3.1.5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3.3.3條之規定的級別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對應的響應級別和時限要求,及時向上級防汛辦報告相關信息。
3.2預防預警機制
3.2.1預防預警準備
3.2.1.1思想準備:加大對水旱災害的宣傳力度,增強全民對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防洪抗旱意識,認真做到“防大汛、抗大洪、防大旱、抗大災、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
3.2.1.2組織準備:各級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明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職責,落實防洪抗旱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人;落實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隊伍;落實山洪災害重點區域的監測人員和制度;加強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專業機動隊伍和搶險隊伍組織的建設。
3.2.1.3工程準備:對水毀工程,要按時完成水毀工程的修復和重點工程的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水庫、堤防、閘門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進行應急除險加固。
3.2.1.4預案準備:修訂或制定完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洪水調度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有山洪災害的地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國土資源局、氣象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
3.2.1.5物資準備: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儲備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資,合理配置防汛抗旱物資的種類。
3.2.1.6通信準備:確保在防汛抗旱期間,預防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充分利用通信網絡,保證旱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命令的及時傳遞。
3.2.1.7防汛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的原則。在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對未經審批嚴重影響防洪的工程,必須依法強行撤除。
3.2.1.8防洪資金準備: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修復。
3.2.2洪水預警
根據河道氣象水文預報、水庫實測工情及洪水調度方案,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預案確定的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范圍,并向社會。
3.2.3山洪災害預警
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聯系,信息共享,提高預防預報水平,及時的向社會預警預報。對山洪災害隱患點,要制定預案、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防御責任,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監測措施,汛期落實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必須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預兆,立即向周邊村莊群眾預警,山洪災害威脅區應實行快速轉移,并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防災抗災和搶險救災。
3.2.4干旱災害預警
3.2.4.1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干旱所造成的危害,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落實干旱災害預警措施。
3.2.4.2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建立健全干旱監測網絡和旱災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水情、旱情,并及時向上一級上報水情、旱情,實時監測干旱發展蔓延趨勢,并根據不同的旱災等級,提出相應的抗災救災對策,為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2.5預警信息
依據云南省《總體預案》3.2.2條之規定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及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預警信息程序應上報縣防指辦公室,并由防指辦公室會商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3.3.1.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的工程技術人員,研究制定所轄區的城鎮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干旱風險圖。
3.3.1.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御洪水方案
3.3.2.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河道)洪水調洪或分洪方案。
3.3.2.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及洪水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視其各種預報洪水,提出分區分段洪水調度的具體措施。
3.3.2.3各種防御江河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根據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并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照洪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災害范圍,應急響應的級別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共四級。
4.1.2每年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并根據災情的不同情況啟動相關的應急程序。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汛期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1.3縣防指部負責金沙江和牛欄江兩江河干流、金沙江二級支流、重要水庫、重點防洪城鎮等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超設計標準洪水的調度,督促指導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做好設計標準內的洪水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洪水調度由所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
4.1.4水旱災害發生后,如遇“特別重大洪災、重大洪災、較大洪災”、“特大干旱、嚴重干旱、重度干旱”。由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防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如遇“一般洪災”、“中度干旱”。由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直接影響到臨近鄉鎮或村鎮區域的,在報告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受災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向臨近鄉鎮人民政府或向下游鄉鎮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并及時組織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減災和抗災救災等工作。
4.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級應急響應:
4.2.1.1縣境內重要江河發生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2.1.2縣境內重要中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2.1.3大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2.1.4發生死亡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2.1.5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2.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大于45天;
4.2.1.7受旱面積達30萬畝以上。
4.2.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2.2.1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宣布正式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緊急啟動本預案、抗旱預案,做出防御特大洪水、特大干旱的工作部署,并將災情情況上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必要時報請市人民政府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和搶災救災工作。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總體預案》的有關規定派工作組赴災區第一線慰問、指導抗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指部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認真做好汛期重點工程的調控調度和抗旱用水調度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親自帶班,每天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縣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并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通報縣防指部成員單位,并向市防汛辦報告。
4.2.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緊急啟動相關的防洪抗旱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主持會議會商,動員和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統一調度,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2.2.2.3發生洪災、旱災、山地災害的,按照以受災鄉鎮人民政府為屬地的搶險救災原則,成立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抗洪救災、抗旱救災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到災區參與組織指揮抗洪、抗旱工作,或按照部門職責駐災區幫助災區災民做好抗洪、抗旱和災后重建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應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級應急響應:
4.3.1.1縣重要江河發生3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3.1.2縣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3.1.3中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3.1.4發生死亡10-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3.1.5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3.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31-45天。
4.3.1.7受旱面積達20萬畝以上。
4.3.2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3.2.1由縣防指部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抗旱搶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的《總體預案》有關規定級別派出相關領導率工作組、專家組赴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縣防指部,并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3.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宣布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精心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防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力度,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水旱災情情況。
4.4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級應急響應:
4.4.1.1重要江河發生2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4.1.2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4.1.3小(—)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4.1.4發生死亡5-1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4.1.5直接經濟損失0.50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4.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21-30天。
4.4.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上。
4.4.2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4.2.1由縣防指部副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領導,縣防指部視其情況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縣防指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4.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或災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5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級應急響應:
4.5.1.1重要江河發生1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5.1.2重要小(二)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5.1.3小(二)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5.1.4發生死亡3人以下的山洪災害;
4.5.1.5直接經濟損失0.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5.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10-20天。
4.5.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下。
4.5.2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5.2.1由縣防指部副指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指揮長,縣防指部派出工作組,到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
4.5.2.2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轉移和安置工作,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的抗災力度,減輕災害損失,隨時向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6.1江河洪水
4.6.1.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縣、鄉鎮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認真組織好專業和群眾防汛搶險隊伍巡堤查險,嚴密監防,必須適時動用部隊、武警、公安參加重要堤防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發搶險。
4.6.1.2當江河洪水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有防洪任務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必要時報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洪調度主要包括: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啟節制閘門泄洪,清除溢洪道障礙物,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6.2山洪災害
4.6.2.1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災區現場,加強觀測、監控,并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進一步惡化。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4.6.2.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的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坡動態趨勢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必須及時發出警報,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及時轉移時,應立即通知有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4.6.2.3發生山洪災害后,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災,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級人民政府請求救助。
4.6.2.4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召集有關專家研究處理方案,并盡快組織實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4.6.3堤防決口、水庫潰壩
4.6.3.1當堤防決口、水庫潰壩出現前期預兆時,工程管理單位必須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救災,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盡可能控制險情,為下游搶險應急轉移贏得時間。
4.6.3.2堤防決口、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首先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發出預警信息,其次是啟動工程應急預案,必須要求相關單位無條件的及時迅速落實,特別是組織受影響的群眾轉移,要盡可能的減少損失。
4.6.3.3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水庫潰壩時要全力采取措施延長潰壩、垮壩時間,為下游群眾轉移,減少損失贏得時間。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領導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6.4干旱災害
4.6.4.1特大干旱
4.6.4.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對抗旱工作實行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蔓延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1.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啟動有關抗旱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正式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救災措施,例“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1.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1.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4.6.4.1.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及調度工作;科學的、合理的調配現有水資源,堅決執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統一部署、集中財力、物力和人力做好抗旱救災工作;
4.6.4.1.6啟動各項抗旱救災應急措施,“應急開源節流、應急限制水量、應急調度水源、應急送水供水、應急各種救災物資的調配”;全民動員,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發揚抗旱抗災精神,做好抗旱救災工作;認真做好旱情災情的分析、評估、抗旱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認真處理好災區災民的生產和生活,確保災區災民安定團結,社會穩定。
4.6.4.2嚴重干旱措施
4.6.4.2.1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2.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2.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2.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
4.6.4.2.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工作。
4.6.4.2.6科學、合理的調度水源和管理好供水水源;認真做好抗旱救災的宣傳和報道工作。
4.6.4.3中度干旱措施
4.6.4.3.1必須高度重視旱情蔓延變化情況,加大旱情監測力度,認真分析旱情情況。
4.6.4.3.2認真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適時組織和動員災區人民及抗旱隊伍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4.6.4.3.3認真做好旱情情況信息和抗旱抗災救災情況的和通報工作。
4.6.4.3.4隨時掌握災區抗旱水量供求變化情況,切實加強對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統一調配工作;根據旱情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周密安排和部署。
4.6.4.4輕度干旱措施
4.6.4.4.1隨時掌握旱情的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旱情的監測、預報工作。
4.6.4.4.2認真做好水庫、小水池、小塘壩、小水窖、小水渠等現有水工程的管理工作,正常供水。
4.6.4.4.3隨時掌握各方面的供水及用水需求情況,認真做好災情上報工作。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必須立即上報,若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必須及時上報基本情況,同時要抓緊了解詳細情況,隨后進行補報詳情。
4.7.3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災指揮機構采用和的洪水災害、工程搶險救災等信息,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展開調查,對調查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解決。
4.8指揮和調度
4.8.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上崗到位,成立臨時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并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根據災區災情情況,必須及時收集、掌握有關的災情信息,進行預測事態的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并按照預案規定的處置程序,立即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理措施。盡可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8.2若發生重大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必須及時上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災區現場加強領導、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還可成立前線搶險救災指揮部。
4.9搶險救災
4.9.1出現或發生水旱災害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災害的級別情況,迅速開展對災害進行嚴密的監控、觀測,并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
4.9.2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災情的具體情況,按照應急預案立即作出緊密處置措施,提供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決策。
4.9.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迅速調集各部門的物力和人力,并派出有關技術力量支持,認真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災區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4.9.4在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必須按照部門各自的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統一指揮,各單位或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4.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10.1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高度重視應急搶險人員的安全,要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和消毒藥品,以便應急使用。
4.10.2搶險人員進入災區和撤出災區現場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災情情況作出撤離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區的現場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
4.10.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和命令,及時災情通告,防止人和牲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4對災區轉移的群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妥善安置災區人民群眾,保證災區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
4.10.5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災民的健康狀況,落實各種預防疾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到災區第一線,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1.1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災害的級別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發展。
4.11.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或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力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4.12新聞報道
4.12.1新聞報道必須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12.2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單位公開報道的汛情、水情、旱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動態情況,必須經相應級別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核。
4.12.3地方新聞報道由各地方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當地黨委宣傳部門共同商定宣傳報道內容和意見。
4.13應急結束
4.13.1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其汛情、水情、旱情情況,宣布結束緊急防洪期。
4.13.2依據有關緊急防洪期的規定,對征用、調用的防洪搶險物資、機械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防洪期結束后必須及時歸還,如果造成損失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4.13.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配合當地鄉鎮人民政府進一步恢復災區的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地減少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對實施緊急處理的事件,要做出專項的工作總結和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和教訓。
5.應急保障措施
5.1通信與通信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地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防汛搶險救災信息暢通。重點堤防和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防洪搶險救災通信設施。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協助配合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實際需要,并將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有關的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發生重大災情或險情時,通信部門必須啟動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動一切力量搶修災害損壞的通信設施,確保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通信暢通。必要時,調用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抗洪撿救災的通信和災區現場指揮搶險救災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特大、重大緊急情況下,必須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等媒介以及手機發送短信息等手段信息,及時通知災區的人民群眾迅速撤離,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災區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5.2.1.1對重點江河堤防的險工險段、水庫和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必須提前編制工程防洪搶險救災應急預案,以備在特大或重大緊急情況下有一套可操作性的搶險施展決策,當發生災情或險情后,應當立即派工作組或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災區現場,研究優化搶險除險實施方案,并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5.2.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醫療藥品,必須滿足搶險急需使用。
5.2.2應急隊伍保障
5.2.2.1防汛隊伍
5.2.2.1.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武裝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主要力量。
5.2.2.1.2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和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5.2.2.1.3調度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的程序:一是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三是同級其他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協商調動。
5.2.2.1.4調動部隊參加防汛搶險程序: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武警參加的搶險救災,應通過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部隊、武警成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在緊急情況下,部隊、武警可以邊行動邊報告,地方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申請調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或程度、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5.2.2.2抗旱隊伍
5.2.2.2.1在發生干旱期間,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組織和動員全社會公眾力量投入到抗旱搶險救災、抗旱減災等工作。
5.2.2.2.2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生干旱時期直接為受旱災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抗旱保苗、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供電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應急搶險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優先保證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的供電保障。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特大、重大洪水時用于各種抗洪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等的保障。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進行緊急救治、防疫等工作保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警戒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
5.2.7物資保障
5.2.7.1物資儲備
5.2.7.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重要水庫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必須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當各級的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需要時,應及時進行補充,必要時可通過媒介向社會公開收購和籌集。
5.2.7.1.2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儲備的縣級防汛物資,主要用于解決遭受特大洪水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補助或重點支持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救生物資應急保障。
5.2.7.1.3縣級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主要用于攔擋洪水、導滲堵漏、堵口復堤等抗洪搶險應急的物種;用于救助、轉移被洪水圍困的群眾及抗洪搶險人員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搶險施工、查險排險的小型搶險機具;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及數額,可根據當地抗洪搶險的實際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儲備足夠的品種和數量。
5.2.7.1.4抗旱物資、水源儲備:干旱頻繁發生的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機具等物資。缺水的城鎮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嚴重的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5.2.7.2物資管理調撥:縣級防汛抗旱物資調撥程序,由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向縣防指部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縣防指部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后方可調撥。
5.2.8資金保障
5.2.8.1縣財政安排防汛抗旱、水毀修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以上水旱災害的鄉鎮進行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和水利工程修復補助。地方人民政府本級財政應當從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一般級水旱災害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及水利工程修復補助。
5.2.8.2縣級水利建設基金的30-50%專項用于江河應急治理、城鎮防洪工程建設和防汛抗旱指揮系統非工程設施建設。
5.2.9社會動員保障
5.2.9.1防汛抗旱工作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抗旱的責任。
5.2.9.2防汛抗旱期間,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各種新聞媒介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情況,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認真做好動員工作,組織全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5.2.9.3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切實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認真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
5.3技術保障
5.3.1建設縣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5.3.1.1逐步建立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計算機傳輸網絡系統,逐步提高信息傳輸質量和速度。
5.3.1.2逐步建立縣內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河段的洪水預報、重要水庫防洪調度、城鎮防洪的洪水預報、洪水調度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5.3.1.3逐步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江大河、重點防洪工程、重點水利工作、水庫等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本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3.1.4逐步建立與市防辦、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之間的防汛抗旱工作異地會商信息網絡系統。
5.3.1.5逐步建立全縣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采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縣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5.4.1公眾信息交流
5.4.1.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
5.4.1.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本地區域的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5.4.2培訓
5.4.2.1培訓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省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
5.4.2.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5.4.2.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5.4.3演習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6.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基本生活的保障、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社會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的生活救助。必須及時調配救災物資和救災資金,認真組織安置災民,做好災民的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房屋倒塌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實實在在地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對因災造成死亡,死難者的后事處理。
6.1.2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藥器材和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害受傷病人,對災區有污染源的地方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和蔓延。
6.1.3災區當地人民政府積極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搶險物質補充
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中,物質消耗量增大的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必須及時組織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水利部門認真組織對防洪安全、水庫安全、城鎮供水安全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有防洪任務的工程必須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完成修復任務。
6.3.2遭受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以及防洪專用設備,涉及的各有關部門應盡快組織修復。
6.4災后重建
凡涉及的各有關部門必須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照原標準進行恢復和重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提高標準恢復和重建。
6.5防汛抗洪工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一年防汛抗洪工作中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必須進行認真的、定性的、定量的工作總結、分析、評估和評價。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總結經驗,找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修訂
該預案由縣防指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負責對預案的修訂,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有不實際的和在特殊情況下進行修訂,一般為五年修訂一次,修訂后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召集有關部門、相關部門的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后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各種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城鎮應急供水方案等,經管理單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編制,并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7.2獎勵與處罰
7.2.1獎勵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7.2.2處罰
對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防洪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防指部組織有關單位負責編制,并負責解釋。
一、防汛工作意見
依照《防洪法》要求,健全行政首長負責制,嚴格落實防汛責任,按照以冬修、防汛、抗旱三位一體的責任制,對防汛工作的全過程負責。為了切實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特成立“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長:
常務副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各單位要認真抓好防汛工作“三落實”,把防汛工作落到實處。
1、思想落實。要進一步抓好《防洪法》的學習宣傳工作,強化全民的防洪意識。由于近幾年來我區沒有發生大的洪澇災害,一些干部群眾很容易產生麻痹松懈思想,我們必須清醒看到防汛抗旱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在任何時候都要兢兢業業,扎扎實實地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2、組織落實。各村委會主任為本轄區防汛責任人。要盡快落實本轄區內的圩堤、水庫山塘、機電設施等專人管理責任制。嚴格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掌握雨情水情變化。
3、物資落實。圩堤要備足硪砂20立方米、塊石10立方米、編織袋600只。各小(二)型水庫、水產養殖場按每座10立方米砂石料,600只編織袋的防汛備料標準做好備料,定點定位集中存放,做到“寧可備而不用,也不可用而無備”。確保防汛時通訊的暢通和運輸車輛的到位。
二、水利工程度汛方案
三、防汛目標任務
1、防洪工作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確保不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故。
2、切實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做到任務到人,措施到人,責任到人。
3、遇設防標準以內洪水時,確保轄區內各類水庫不垮壩。
4、當發生保證水位以內洪水時,確保圩堤(境內)不潰決;當發生超過保證水位時,力保以上圩堤不潰決。
5、城市和交通干線等各類國家重要設施,有防洪工程保護的,當發生設防標準內洪水時,確保不受淹;無防洪保護工程或尚未形成防護保護圈的,有安全可行的撤退轉移措施。
6、確保不發生大面積農田內澇。
按照屬地管理和一崗雙責的原則,我鎮充分認識到抓好防汛搶險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為加強防洪搶險工作,鎮政府進一步調整充實了防汛搞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年初工作分工中進行了明確;各辦事處、村(社區)也相應的在換屆選舉后新的一年工作中對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調整充實,成立了相應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做到人員到位,責任落實,措施可行,行動有力。
二、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制
結合全鎮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和各種專項整治和檢查活動,針對全鎮范圍內的重點防汛成員單位和地段、設施,與各辦事處、村(社區),油灌口兩客船等責任人和企業業主簽字了2014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和水上安全責任書。做到了責任到人,任務明確,嚴格檢查考核,有效的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搞好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從而使汛期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落到了實處,形成了各負其責,相互協調,互相監督,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我鎮在汛期到來之前,充分結合的實際,充分利用資料、路牌、傳單、標語、黑板報、巖標、中心廣場電子顯示屏等媒介進行廣泛的宣傳防汛知識,大力宣傳防汛抗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公眾場所開設相關咨詢,開展防洪抗汛咨詢活動一次。全鎮書寫宣傳標語37余條,發放宣傳單頁6000余份,出動宣傳車輛6臺次,加強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為防汛抗旱工作打下了基礎。
四、開展防汛安全大檢查,強化安全隱患整治力度
我們針對全鎮防洪防汛設施多,河道長等特點,在汛前全部進行了檢查,制定了鎮村兩級防汛預案,并對各辦事處、村(社區)汛前安全生產及度汛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安排:(一)各辦事處、村(社區)、防汛重點企業、單位,防汛抗旱機構是否健全,人員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二)學習要經常化、制度化、實用化;(三)隱患排查是否到位,整治是否及時;有無“無違”行為。對查出的隱患要做到人員、責任、措施、資金、時限“五落實”,當場能整改的在排查過程中及時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簽定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責任書,限時、限期治理整改;(四)防汛工作預案進一步完善和制定。針對防汛工作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和修訂好本轄區域內的防汛預案、地質災害預案,增強操作性,重點對防汛組織機構人員、物質儲備、渡汛方案、防洪搶險隊伍和應急處理等進行準備和完善,對發現的防汛工作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已層層簽訂了責任書,明確了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科學合理調度運行,完善了沿河應急機制,加強了河道和堤防的檢查,并進一步制定完善了防洪搶險預案,同時對全鎮范圍內的溝渠、河道、閘涵等重點部位和重點防汛設施開展了全面的汛前檢查,共檢查船只2艘,地質災害點15處、檢查企業防汛安全12家、檢點河段15處,重點防汛橋梁7處,水庫3個和其它塘庫堰10處。在開展汛前安全大檢查的同時充實了防洪搶險應急隊伍37人,義務搶險隊伍200人,及完善相關物資物料貯備,確保了安全渡汛。
(一)負責水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二)組織制訂全縣水利發展規劃和計劃,并負責監督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水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并負責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制度;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和防治水害的監督管理;依法實施全縣水政監察;協調處理部門間和鄉(鎮)際間的水事糾紛。
(四)按照國家和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組織全縣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監測河道、湖泊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組織指導全縣河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河口灘涂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全縣河流、湖泊的綜合治理和開發;指導管理全縣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組織編制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審查、報批,并按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
(六)負責水利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水利施工隊伍的資質初審工作;對全縣水利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監理。
(七)負責全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負責縣屬水利工程的調度運用。
(八)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供水、節水灌溉、人畜飲水等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主管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定水土保持規劃、措施并組織實施。
(十)負責水利建設的計劃安排及其資金的使用與管理;監督、檢查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一)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全縣水利科技、教育發展規劃;歸口管理全縣水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水利隊伍的教育、培訓和建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系;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息、檔案、保衛、信仿、衛生、計劃生育、黨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水利行業教育發展規劃和職工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水行業政策研究和全縣水利宣傳工作。
貫徹實施財政、稅收、價格、信貸政策;監督管理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水利經濟的規劃、計劃及組織實施工作。
(二)基本建設科
負責全縣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全縣水利施工隊伍的資質初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水利基本建設的質量標準,指導重點工程的縣級初步驗收;指導水利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科(水利工程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水法規及水政監察,監督檢查全縣水利執法工作;研究制訂水利工作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城鄉地表水和地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與保護;組織全縣水資源的調查、評價、監測并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水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工作;主管全縣節約用水、計劃用水和城市供水水資源規劃工作;協調處理水行政執法和水資源開發利用方面的水事水污染防治糾紛;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流、湖泊的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溝渠、行洪區)堤防、涵閘(包括水工橋梁)、排灌站(包括灌區)、機井等水工程的管理保護;對全縣河道和水工程的防洪安全進行行業管理;負責水利工程的調度運用。
(四)規劃計劃科(科技科)
按照國家、省、市和縣頒布的水利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參與大中型和縣重點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立項、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勘測設計前期工作的管理;負責全縣水利工程投資計劃的研究制訂工作;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綜合負責全縣水利業務技術工作;協調、指導、處理水利重大技術問題;負責全縣水利科技推廣工作;編制并實施水利科技規劃、年度計劃;負責縣水利學會日常工作。
(五)城鄉水利科
負責全縣農田基本建設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全縣農田排灌、節水灌溉實施及土壤墑情測報網絡的管理工作;主管全縣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協調處理縣(區)間、鄉(鎮)間的水事糾紛;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定水土保持規劃、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水土流失監測和綜合防治。
一、牢固樹立防大汛、搶大險、抗大旱的思想意識,深刻認識今年全市防汛抗旱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
發生大災的可能性大。一是極端氣候明顯。近幾年來我市許多地方突發暴雨,一)今年的氣候復雜多變。不只次數多,而且強度大,去年的7.16洪災導致全市多處出現險情,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富平安,極大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去冬今春的繼續干旱,進一步標明氣候的復雜多變,發生極端天氣氣候的趨勢十分明顯。二是流域性大洪水重現的機率增大。嘉陵江有近20年未發生過大洪水,據省水文部門預測,今年嘉陵江上游最大洪水趨勢為中高洪水,而且不排除發生區域性大范圍暴雨洪水的可能。
給今年防汛工作帶來許多新的有利影響。一是險工險段多。汶川特大地震和暴雨洪水使全市水庫、堤防等受損嚴重,二)近年來的嚴重自然災害。還形成了多處堰塞湖。目前,震損水庫的修復、堤防加固、堰塞湖治理尚未全部竣工,即使整治完工的工程也要面臨汛期的考驗,能否平安度汛,任務仍然艱巨。二是地震造成了山體松動和森林環境的破壞,完全恢復還需要一個較長期的過程。土壤對水的儲蓄、涵養能力下降,植被的保水、固土能力減弱,一旦發生暴雨,容易迸發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災害。
干旱威脅不容忽視。資源性、季節性、工程性缺水是市主要矛盾之一,三)從我市水情和抗旱能力看。目前全市還有相當局部地區群眾未達到平安飲水規范,尤其是遙遠山區缺水問題十分突出,骨干型水利工程少、分布不均,平安飲水工程密度小,帶動和影響面小,一遇干旱極易發生飲水困難。
市水旱災害發生頻繁,總之。防汛抗旱減災任務尤為艱巨。各級各部門務必堅持清醒的頭腦,克服麻痹僥幸思想,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防汛抗旱工作要求上來,牢固樹立防大汛、搶大險、抗大旱的思想意識,切實增強防汛減災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通過艱苦不懈的努力,把各類災害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扎實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項重點工作,鎖定“防汛保安全、減災保發展”目標
(一)做好汛期檢查和汛情預測預報。各縣區要加強防汛檢查。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督促其限期搞好除險工作。汛期內,各級各部門要及時、準確地演講當地雨情、水情和災情,不得遲報、誤報和瞞報。氣象水文部門要搞好汛期的氣象水文服務,突出抓好災害性、轉折性、關鍵性天氣和汛情的監測預報,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準確、科學的決策依據。
(二)落實好各類水庫度汛預案。一是加快病險和震損水庫修復整治的進度。要按照“一庫一策”要求,落實應急度汛方案,確保平安運行。二是落實水庫平安管理責任制,完善水庫平安巡查制度和領導監管責任制,明確水庫管理平安責任第一責任人。高水位和暴雨天氣時,巡查人員要加強巡查,一旦發現隱患和險情,要及時采取措施,果斷啟動防汛預案。三是嚴格執行水庫控制運用計劃,各類水庫必需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的指揮和監督,嚴禁汛期擅自超蓄。
(三)搞好重點河道清障工作。目前。為了趕進度,個別工程擋土墻、護岸建設滯后,一些工程建設現場管理差,存在亂堆亂棄現象,任意擠占河道、溪溝,嚴重危及行洪平安和河勢穩定,存在極大防汛平安隱患。各地要結合防汛檢查的情況,開展專項治理,主汛期前消除隱患,確保平安度汛。對城區防汛,各級水務、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度汛方案,對城鎮河道、排洪渠道內亂倒垃圾和棄渣棄土的要依法嚴肅處置,限期整改到位。
(四)準備好防汛物資和搶險隊伍。要依照防大汛、搶大險的要求準備搶險物資。調配合理,備齊備足,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重點水庫、堰塞湖、堤壩、險工險段的搶險物資,要抓緊運抵現場,以備搶險急需。對已儲備的物料,要加強管理,規范堆放,不得挪作它用,確保一旦需要,能調得出、用得上。要高度重視防汛通訊建設,確保一旦出險,信息能夠及時傳送。要加強和空虛防汛搶險隊伍,明確人員職責分工,分層次開展技術培訓、進行實戰演習,提高搶險技術水平。要進一步加強軍民聯防、警民聯防,互通信息,并肩防汛,共同構筑防汛抗洪的中流砥柱。
(五)做好抗旱各項準備工作。要堅持防汛抗旱兩手抓。加強抗旱準備工作,做到主動抗旱、科學抗旱。一方面要繼續大力發展避旱農業,及時調整產業結構,發展避旱作物,廣泛應用節水抗旱新技術,提高抗御旱災的科學技術含量,最大限度挽回農業損失;一方面要積極主動防旱抗旱,提早做好抗大旱的準備。要根據氣象預報和工程狀況,確保平安的前提下,做好水庫、塘壩的蓄水保水工作;大力發展抗旱服務組織,發揮專業抗旱隊伍的突擊隊和先鋒隊作用,通過抗旱服務,為農戶排憂解難,以減輕干旱災害的損失;抓緊水毀灌溉設施的修復和抗旱機具的維修頤養,務必做到一旦需要,就能充分發揮抗旱減災作用;發生旱情要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原則,處置好生活、生產用水和生態用水的矛盾,合理調度,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優先確保人民生活用水平安。
三、細化工作措施,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平安度汛
(一)加強領導。并抓好各自分管領域、分管部門、分管行業的防汛工作。要圍繞行政首長負責制,健全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形成多級防汛指揮網絡,為防汛搶險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進一步健全職責,確保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一旦發生洪災,各級領導要及時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根據預案有力有序地組織指揮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降低災害帶來的影響和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富平安。
尊敬的各位領導:
正當我鄉積極組織抗旱防汛工作之際,有幸迎來各位領導一行帶著對黃花人民的關心和厚愛,蒞臨我鄉檢查指導工作。在此,我代表鄉黨委、政府以及廣大干部群眾對各位領導的到來,表示最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下面,我就XX基本情況和今年以來的抗旱防汛工作情況作如下匯報,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基本情況
二、抗旱防汛工作情況
由于我鄉受特殊的地理和氣候條件的影響,導致鄉域內日照多,降雨少等明顯特點。滑坡、泥石流等時有發生,防不勝防。旱災年年發生,春旱比較突出,伏旱次之。頻繁的旱災嚴重影響和制約著黃花社會經濟的發展。
(一)當前旱情汛情形勢
1、旱情方面
2、汛情方面
“久旱必有大汛”,根據過去幾年和近幾年經驗教訓,后季降水必會偏多,防汛形勢不容樂觀。我們從現在開始,對全鄉防汛險段和易發生泥石流、滑坡地段逐個排查登記,設置明顯標志牌,制定應急預案,為下一步防汛工作做好準備。
(二)已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面對嚴峻的抗旱防汛形勢,市、縣相繼召開專題會議后,鄉上及時召開全鄉抗旱防汛工作會議,認真傳達了市、縣抗旱防汛工作會議精神,總結近年抗旱防汛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對2007年防汛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布署,及時組織動員各村委會、鄉直各單位要立即行動起來,積極、主動、務實地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開展好抗旱防汛救災的各項工作,確保我鄉抗旱防汛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一是建立健全指揮機構,層層落實防汛抗旱職責,鄉上成立了鄉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鄉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各村社、鄉水站、農電站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各村也相應成立了各自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層層靠實責任,形成了有組織、有物資保障的抗旱防汛工作格局。
四是作好汛前安全檢查。我鄉多次組織技術人員對村社及工程點進行隱患排查,督促清除,確保安全。經排查,涼水泉黑石溝舊村莊改造點有水災隱患,為此,鄉上及時指派專人與村社干部緊密配合,開挖排洪渠600米,解除了群眾的后顧之憂。高莊子山地新農村建設點,新建塘壩容量偏大,很有可能造成決堤,鄉上及時督促該村動用機械4臺,利用3天時間進行了補修,消除了隱患。真正做到了防洪、蓄水兩不誤,安全、生產兩手抓。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防洪抗旱手段單一,防洪抗旱資金嚴重不足,防汛抗旱所需物資儲備明顯不足。
二是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亟待完善。部分村社對發生的旱情、汛情反映遲鈍,信息上報不及時、統計數據不準確、情況反映不規范。
三是防汛工程設施脆弱,防洪減災體系不完善。
四是抗旱基礎仍然薄弱。缺乏水源是塬區農業水利化和救災的根本癥結。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抗旱方面
一是要提高認識,逐步實現由被動抗旱向主動抗旱的轉變。面對我縣十分嚴酷的自然條件,我們一定會把抗旱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堅持以防為主、防抗并舉,積極探索適合我鄉實際情況的有效抗旱模式,制定較為完善的抗旱減災工作方案,建立快速、準確的旱情監測體系,以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動性、時效性和針對性,增強抗旱應變能力。
二是要堅持科技抗旱不放松,著力提高抗旱工作質量和效益。合理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擴大耐旱低耗水作物種植比例,綜合運用地膜覆蓋、增施有機肥料、生物微肥和抗旱劑等農業、生物、化學措施,提高農產品產量,保證糧食安全。
四是要加強示范引導,提高農民群眾抗旱工作水平。農民群眾是抗旱生產的主體,今后,我們將充分發揮職能部門專業抗旱服務組織的引導作用,通過建立示范基地、開展抗旱培訓和科普宣傳等工作,形成全民抗旱的濃厚氛圍,提高和促進全鄉抗旱工作的科學化水平,最大程度地減輕和消除旱災損失。
(二)防洪方面
縣委、縣政府決定召開這次全縣防汛防滑抗旱減災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市防汛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分析當前全縣防汛工作形勢,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防汛防滑抗旱減災工作。剛才,*同志通報了今年的天氣預測情況,*同志對今年的防汛抗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了具體安排,我完全同意。請大家認真貫徹落實。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切實增強做好防汛防滑抗旱減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年,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立足安全度汛,未雨綢繆,提早動手,堅持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一起抓,加快水毀修復和各項預案編制,細化落實各項防汛措施,人努力加上天幫忙,全年安全平穩度汛,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安全穩定的外部環境。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仍應清醒地認識到,雖然近幾年我縣未遭受較大的暴雨洪水災害,但從我縣所處地理位置和防汛工作的實際來看,今年防汛形勢不容樂觀。一是我縣地形復雜、局地強對流天氣多,決定了我縣是一個山洪和山地災害頻繁發生的地區,加之近年來工程建設的增多,一些地方的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山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的成因增大。二是根據以往歷史經驗,“大旱之后,必有大澇”,今年我縣發生大洪水的可能性較大,剛才氣象部門對今年汛期天氣作了預測,分析表明,今年我縣降雨量多,江河水位較常年偏高,發生區域性暴雨洪災的機率較大。三是防洪工程體系薄弱。目前僅縣城設防標準達三十年一遇防洪標準,其它大多數集鎮所在地防洪標準較低,一旦出現特大洪水,后果不堪設想。四是病險庫塘和地質災害點的潛在威脅比較嚴重。全縣庫塘眾多,大部分建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土法上馬,年久失修,難以抗御洪澇災害的侵襲。雖然近年來,我們加大項目爭取,積極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項目和資金十分有限,全縣仍有相當一部分病險庫塘還未全面實施工程性除險加固措施,加之全縣地質災害點較多,據國土部門排查,全縣登記在冊的滑坡點達295處,這些始終是我們防汛工作中的最大隱患。五是十天高速公路等在建工程多,棄碴等大量擠占河道,給河道行洪安全帶來很大影響。六是村組防汛能力有限,很多暴雨高值頻區山大溝深,交通不便,群眾居住分散,給有效預警預報帶來較大難度。七是防汛工作責任有待進一步增強。由于近幾年我縣防汛形勢相對平穩,部分同志對防汛工作產生了麻痹松懈情緒,對可能發生的汛情、險情缺乏應有思想準備、物資準備和應對措施。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防汛工作的扎實開展,必須采取得力措施,切實予以改進和加強。
防汛工作,關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關乎現代化建設的成果。扎實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既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也是實施“四大”突破,推進“三化”進程,加快建設富強和諧漢陰的客觀要求。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防汛工作的嚴峻性、復雜性和突發性,牢固樹立水患意識和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的思想,居安思危,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強化措施,早部署、早安排,確保安全度汛,為實施率先突破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突出重點,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今年防汛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突出“病險庫塘、山洪地質災害、危房校舍、江河沿岸村鎮院落”四大防范重點,堅持以人為本,依法防洪,科學防汛,扎實做好各項防災抗災工作,做到一般汛情堤防不決口,庫塘不垮壩,無重大財產損失;出現超標準洪水,發生山洪、泥石流,盡力做到不死人,最大程度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在具體工作中應牢牢把握以下幾點:一是要突出以人為本這個核心。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和核心內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時時處處圍繞確保群眾的生命安全來思考核心問題、研究應對措施,盡力避免因災造成人員傷亡;二是要樹立防汛抗旱也是發展的觀念。發展是第一要務,建設和諧社會,要求經濟和社會必須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而經濟和社會發展越快,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往往就會越大。重大洪澇災害的發生往往使某個區域或某些流域內群眾數十年的積累和建設成果瞬間付之東流,同時因人員傷亡給人們帶來難以愈合的心靈創傷,給整個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帶來不利因素。因此,要牢固樹立“發展需要防汛抗旱,防汛抗旱也是發展”的觀念,進一步增強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動性;三是要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我縣暴雨洪災頻發又伴隨著“十年九旱”的災害規律,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做到防汛抗旱兩手齊抓、統籌應對,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通過科學預測,精心調度,最大限度地利用雨洪資源,既保平安,又奪豐收。為切實把防汛工作落到實處,必須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宣傳工作。實踐證明,落實慎密的防汛預案,提前主動做好災害防范工作,是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降低災害損失的有效措施。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立足實際,突出病險庫塘、走山滑坡、危房校舍、江河沿岸村鎮院落四大防范重點,科學制定嚴密的“防、搶、撤”預案。預案必須針對轄區內重點防汛防滑部位的隱患排查情況進行修編,充分體現和推廣“鄉自為戰、村級自救、預警到戶、責任到人”的工作模式和思路,按照“方便、易懂、可操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細化。并要不斷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加強預案演練和評估工作,及時修訂、完善預案,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要做到防、搶、撤等各個環節銜接緊密,責任落實到人;二是要做到預警責任人、預警方式、撤離線路、安置地點明確,科學合理,群眾知曉;三是要明確警示、撤離信號,采取專業監測與群眾觀測相結合的辦法,做到早預報、早預防,早轉移;四是各類防災抗災預案和群眾轉移方案要突出重點部位的聯防自救和搶險救護功能。同時,要加大對預案、方案的宣傳力度,《遷安明白卡》要發放到戶,防災責任包幫等防、搶、撤措施要落實到人,做好應急演練,確保遇險遇災忙而不亂,有序應對。要強化預案的約束力和執行力,將預案落實情況作為責任追究的依據,確保預案落到實處。
(二)切實做好物資儲備和搶險隊伍建設。各鄉鎮要按照縣防汛指揮部下達的防汛經費、物資儲備要求,足額預算,及時補充更新防汛物料,做到“配置合理、足額儲備、定點為主、適當代儲”,做到品種、數量齊備。財政部門要積極落實防汛部門必要的辦公經費和物料購儲經費。在這里要強調的是各級一定要有“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的思想,對企業代儲的物資一定要簽訂合同,給予必要的訂金,并經常過問查看代儲物資儲備情況,保證用時所需。抗洪搶險隊伍是抗洪救災的主力軍,各鄉鎮、各村都應組織抗洪搶險應急隊伍,并努力組建半專業化搶險施工隊,將責任落實到人頭、到地段,并加強培訓,適時組織搶險演習,提高搶險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整體聯動能力。縣水利部門要落實好專業技術隊伍和2支以上專業搶險施工隊,確保緊急汛情出現時能夠拿得出,用得上。駐軍官兵、公安干警歷來都是防汛搶險的重要力量,一定要加強銜接溝通,靈通信息,做好軍民聯防、協同作戰。
(三)加強預報預警體系建設。氣象部門要充分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加強對中短期天氣、水情、雨情的預測預報工作,特別要加強對極端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力度,提高災害預報超前性、準確性,延長預見期,為防汛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在預警方面,縣防汛辦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防汛預警平臺及時預警信號,把天氣、水情、雨情及時傳遞到千家萬戶,并要大力加強預警系統和設施建設,特別是縣城、集鎮、中小河流、水庫,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和人口密集區的預警體系建設,完善相關機制,為及時轉移安置群眾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對雨情、雨量測報設施和傳真機、防汛值班電話、報警器材等,各鄉鎮要及時檢修,并按照小鄉2人,大鄉3人的要求落實固定防汛專業人員,確保防汛業務正常開展。今年水利部門要繼續加大各鄉鎮雨量測報人員的業務培訓,保證工作所需。汛期,縣電視臺、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按照防汛指揮部的指令,及時準確重要天氣預報、重大汛情預警提示等信息,為防汛減災工作扎實開展提供有力支持。喜河電站要立即對下游放水預警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修,汛期要積極配合地方防汛工作,搞好洪水錯鋒,確保下游防洪安全。
(四)突出抓好庫塘安全度汛工作。一是要嚴格執行水庫度汛計劃,正確處理興利與防洪保安關系。在汛期,水庫蓄水要滿足防洪需要,水庫在正常天氣情況下,水位必須嚴控在汛限水位以下,病險水庫要一律空庫度汛,任何部門不得擅自關閘蓄水。二是強化水庫安全管理,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縣政府制定的《漢陰縣小型水庫管理暫行辦法》,按分級負責的原則逐庫落實相關責任人以及防汛責任。三是水利部門要及時成立水庫調庫專家組和工程搶險專家組,切實做好水庫防汛調度,定期對全縣水庫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及時提出調洪措施,對出現險情的水庫實行專家駐庫,現場指揮搶險排除,指導水庫安全度汛。四是加快在建工程進度。縣水利部門要切實抓好漩渦茨溝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施工管理,及時解決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嚴把工程質量和進度關,確保早日完工。同時要進一步做好一城四鎮堤防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加大向上爭取匯報力度,確保項目早日批復下達。五是認真做好水庫下游群眾的安全防范工作。各鄉鎮要逐庫落實包抓領導、監測責任人和報警責任人,對水庫下游威脅區的群眾要逐戶下發遷安明白卡,加強對水庫日常監測,特別是重要天氣期間要加大巡庫監測的密度和頻次,一有異常情況,迅速啟動預案,及時組織群眾撤離,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五)依法加強河道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防洪、河道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加強河道管理,確保汛期河道行洪暢通。堅決制止在河道亂挖、亂占、亂倒棄物行為,對在河道內的違規建筑、設置的行洪障礙要限期無條件拆除,主汛期河道內所有的采金、采砂船只和作業設備必須全部撤離河道,對逾期不撤離的,水利、交通、國土、公安、安監部門要依法采取強制撤離措施,保障行洪安全。十天高速漢陰段各項目部要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及時做好河道清障,迅速制定安全度汛方案,確保公路建設和安全度汛兩不誤。交通部門要切實加強航運管理,汛期各類船只必須配齊救生器具,嚴禁超員超載,一旦有洪水發生,各類船只必須盡快撤離主河道,停放在安全地帶,確保不出問題。
(六)統籌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工作。一是各鄉鎮要根據當地水源情況和旱情發展趨勢,進一步細化完善抗旱預案,合理調配地表水、地下水和工程蓄水,統籌安排城鄉生活、工業、農業和生態用水。二是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中長期用水計劃,努力實現區域內水資源的優化配置。抓緊對現有小水庫、小塘壩、小水池等蓄水工程進行清淤擴容、除險加固,增加蓄水能力。三是要抓好中小型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做好攔、蓄、引、調、提,為全面抗旱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證。四是全面做好節約用水工作。各鄉鎮各部門要把節約水資源放在突出位置,因地制宜,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等抗旱節水技術。對水利設施不足,又沒有充足地表水源的地方,要重點解決好人畜飲水困難問題。五是要做好抗旱設備的儲備工作。各鄉鎮都要儲備一些常用的抗旱設備,水利、農業等部門要加大節水器材、耐旱籽種的應用推廣工作,提早做好抗旱準備工作;縣人影辦要加快人工增雨裝備建設,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做好人工增雨作業。
(七)科學做好防滑工作。我縣是典型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做好防滑等地質災害防御是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各級各部門的共同責任。對已排查出的地質災害點,國土部門要督促各鄉鎮科學編制“防、搶、撤”預案,遷安明白卡要逐戶發放到位,并強化宣傳,確保人人知曉。要切實提高群眾群測群防能力,指導群眾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嚴密監測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隱患點的變化,加大監測信息報告頻率,對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進行公告警示,努力提高地質災害發生的預報預警水平。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對滑坡點我們既要重視降雨期間的監測,更要注重雨停后的監測;既要重視已排查出的滑坡點的監測,更要注重施工、采礦等易發地段的監控預防,避免出現不必要的事故。國土部門要加強農戶建房和重點項目建設選址的指導,盡量避開地址災害威脅區,同時更要注重防止因新建工程中不當施工產生新的地質災害點,各鄉鎮和發展計劃、民政、扶貧等部門要結合農民安居工程,加快地質災害威脅區住戶的搬遷步伐,確保群眾生命安全。安監部門要及時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制訂完善度汛預案,全面落實尾礦庫度汛措施,確保不出問題。
(八)切實做好防雷減災工作。汛期也是雷擊事故高發期。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防雷知識宣傳,切實提高全社會防雷減災意識,盡量減少雷擊事故。縣氣象、城建、安監、計劃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認真執行防雷工程設計審核、審批制度,著力解決新建建(構)筑物、易燃易爆場所不經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就進行施工,不經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就投入使用的突出問題。要進一步加強防雷減災應急預案的修定和完善,確保雷電災害發生后,及時高效地妥善處置災情。
(九)切實抓好防汛安全大檢查。防汛安全大檢查是發現隱患,堵塞漏洞的重要環節。會后,縣水利部門要及時制訂防汛安全大檢查方案提交縣政府審定。各鄉鎮要由分管領導親自帶隊,抽調得力人員,對本鄉鎮防汛準備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做到不漏一處,特別是對病險庫塘、地質災害點、危房校舍、江河沿岸村鎮院落等重點要進行全面檢查,查防汛預案是否編制完善并落實到位、防汛保安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防洪避險措施是否到位、防汛安全隱患是否得到有效處置。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分清輕重緩急,逐一排隊,逐一制訂和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堅持推行防汛安全檢查責任制度,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檢查責任,確保檢查成效,堅決杜絕走過場。對檢查不認真,導致重大隱患和問題未及時查究整改的,要堅決追究檢查責任人的責任。
三、夯實責任,強化措施,確保安全度汛
(一)要全面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做好防汛抗洪搶險工作,組織領導和指揮調度是關鍵。各鄉鎮長是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防汛抗旱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主要職責是確定工作部署,搞好思想發動,組建指揮機構,制定防汛抗旱預案,各鄉鎮、各部門要提早落實本轄區、本系統內重點度汛部位的包抓責任領導,水庫、城鎮的度汛責任人名單要向社會公布。在這次會議上,縣政府與各鄉鎮政府簽訂防汛責任狀,可以說,責任狀就是軍令狀,必須認真執行,出了問題,就要實施責任追究。各鄉鎮也要與各村簽訂防汛責任狀,把本轄區內防汛重點部位的包防責任人公諸于眾,接受群眾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要堅持部門分工負責制。防汛工作涉及面廣,各級各部門務必從大局出發,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團結一致,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縣防汛辦要嚴格督點部位和區域防搶撤預案、防汛搶險物資落實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情況;氣象、水利部門要密切注意天氣、水情變化,及時準確地通報信息,為抗洪搶險搶抓主動權;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救災預案,做好救災物資準備;交通部門要在做好自身防汛工作的同時,為抗洪搶險提供及時便捷的交通運輸服務;電力、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要力保汛期的電力供應和通訊暢通;公安部門要依法打擊破壞防洪設施的行為,維護汛期社會治安穩定;衛生部門要調集藥品、醫療器械,做好應急準備,嚴密監測水質,防止各種疫情發生。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都要自覺服務于防汛工作大局,切實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做到政令暢通,共同打好防汛抗旱總體戰,確保安全度汛。
(三)要堅決實行責任事故追究制。汛期,各鄉鎮和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切實堅持24小時值班帶班制度,值班人員、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主動掌握防汛相關信息,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嚴禁脫崗行為發生,確保電話、傳真機正常使用,信息聯絡暢通。汛期,各鄉鎮、防指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防汛抗旱的領導要盡量避免外出,確需外出時要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各鄉鎮、防指各成員單位的主要領導的手機在汛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各級防汛責任人及防汛物資保管員、搶險隊員的通訊工具汛期內一律不得關機,確保工作聯系暢通。在防汛抗旱中,凡因安排不到位、責任不明確、反應不及時、指揮不果斷、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堅決追究責任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對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任務和指令推諉扯皮或頂著不辦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行政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責任。縣委辦、政府辦、監察局、防汛辦要不定期抽查各鄉鎮和部門領導帶班、值班情況,對值班期間擅離職守,信息傳遞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堅決給予嚴肅處理。
縣委、縣政府決定召開這次全縣防汛防滑抗旱減災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市防汛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分析當前全縣防汛工作形勢,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防汛防滑抗旱減災工作。剛才,__同志通報了今年的天氣預測情況,__同志對今年的防汛抗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了具體安排,我完全同意。請大家認真貫徹落實。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切實增強做好防汛防滑抗旱減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__年,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立足安全度汛,未雨綢繆,提早動手,堅持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一起抓,加快水毀修復和各項預案編制,細化落實各項防汛措施,人努力加上天幫忙,全年安全平穩度汛,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安全穩定的外部環境。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仍應清醒地認識到,雖然近幾年我縣未遭受較大的暴雨洪水災害,但從我縣所處地理位置和防汛工作的實際來看,今年防汛形勢不容樂觀。一是我縣地形復雜、局地強對流天氣多,決定了我縣是一個山洪和山地災害頻繁發生的地區,加之近年來工程建設的增多,一些地方的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山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的成因增大。二是根據以往歷史經驗,“大旱之后,必有大澇”,今年我縣發生大洪水的可能性較大,剛才氣象部門對今年汛期天氣作了預測,分析表明,今年我縣降雨量多,江河水位較常年偏高,發生區域性暴雨洪災的機率較大。三是防洪工程體系薄弱。目前僅縣城設防標準達三十年一遇防洪標準,其它大多數集鎮所在地防洪標準較低,一旦出現特大洪水,后果不堪設想。四是病險庫塘和地質災害點的潛在威脅比較嚴重。全縣庫塘眾多,大部分建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土法上馬,年久失修,難以抗御洪澇災害的侵襲。雖然近年來,我們加大項目爭取,積極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項目和資金十分有限,全縣仍有相當一部分病險庫塘還未全面實施工程性除險加固措施,加之全縣地質災害點較多,據國土部門排查,全縣登記在冊的滑坡點達295處,這些始終是我們防汛工作中的最大隱患。五是十天高速公路等在建工程多,棄碴等大量擠占河道,給河道行洪安全帶來很大影響。六是村組防汛能力有限,很多暴雨高值頻區山大溝深,交通不便,群眾居住分散,給有效預警預報帶來較大難度。七是防汛工作責任有待進一步增強。由于近幾年我縣防汛形勢相對平穩,部分同志對防汛工作產生了麻痹松懈情緒,對可能發生的汛情、險情缺乏應有思想準備、物資準備和應對措施。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防汛工作的扎實開展,必須采取得力措施,切實予以改進和加強。
防汛工作,關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關乎現代化建設的成果。扎實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既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也是實施“四大”突破,推進“三化”進程,加快建設富強和諧漢陰的客觀要求。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防汛工作的嚴峻性、復雜性和突發性,牢固樹立水患意識和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的思想,居安思危,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強化措施,早部署、早安排,確保安全度汛,為實施率先突破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突出重點,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今年防汛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突出“病險庫塘、山洪地質災害、危房校舍、江河沿岸村鎮院落”四大防范重點,堅持以人為本,依法防洪,科學防汛,扎實做好各項防災抗災工作,做到一般汛情堤防不決口,庫塘不垮壩,無重大財產損失;出現超標準洪水,發生山洪、泥石流,盡力做到不死人,最大程度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在具體工作中應牢牢把握以下幾點:一是要突出以人為本這個核心。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和核心內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時時處處圍繞確保群眾的生命安全來思考核心問題、研究應對措施,盡力避免因災造成人員傷亡;二是要樹立防汛抗旱也是發展的觀念。發展是第一要務,建設和諧社會,要求經濟和社會必須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而經濟和社會發展越快,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往往就會越大。重大洪澇災害的發生往往使某個區域或某些流域內群眾數十年的積累和建設成果瞬間付之東流,同時因人員傷亡給人們帶來難以愈合的心靈創傷,給整個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帶來不利因素。因此,要牢固樹立“發展需要防汛抗旱,防汛抗旱也是發展”的觀念,進一步增強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動性;三是要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我縣暴雨洪災頻發又伴隨著“十年九旱”的災害規律,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做到防汛抗旱兩手齊抓、統籌應對,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通過科學預測,精心調度,最大限度地利用雨洪資源,既保平安,又奪豐收。為切實把防汛工作落到實處,必須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宣傳工作。實踐證明,落實慎密的防汛預案,提前主動做好災害防范工作,是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降低災害損失的有效措施。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立足實際,突出病險庫塘、走山滑坡、危房校舍、江河沿岸村鎮院落四大防范重點,科學制定嚴密的“防、搶、撤”預案。預案必須針對轄區內重點防汛防滑部位的隱患排查情況進行修編,充分體現和推廣“鄉自為戰、村級自救、預警到戶、責任到人”的工作模式和思路,按照“方便、易懂、可操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細化。并要不斷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加強預案演練和評估工作,及時修訂、完善預案,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要做到防、搶、撤等各個環節銜接緊密,責任落實到人;二是要做到預警責任人、預警方式、撤離線路、安置地點明確,科學合理,群眾知曉;三是要明確警示、撤離信號,采取專業監測與群眾觀測相結合的辦法,做到早預報、早預防,早轉移;四是各類防災抗災預案和群眾轉移方案要突出重點部位的聯防自救和搶險救護功能。同時,要加大對預案、方案的宣傳力度,《遷安明白卡》要發放到戶,防災責任包幫等防、搶、撤措施要落實到人,做好應急演練,確保遇險遇災忙而不亂,有序應對。要強化預案的約束力和執行力,將預案落實情況作為責任追究的依據,確保預案落到實處。
(二)切實做好物資儲備和搶險隊伍建設。各鄉鎮要按照縣防汛指揮部下達的防汛經費、物資儲備要求,足額預算,及時補充更新防汛物料,做到“配置合理、足額儲備、定點為主、適當代儲”,做到品種、數量齊備。財政部門要積極落實防汛部門必要的辦公經費和物料購儲經費。在這里要強調的是各級一定要有“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的思想,對 企業代儲的物資一定要簽訂合同,給予必要的訂金,并經常過問查看代儲物資儲備情況,保證用時所需。抗洪搶險隊伍是抗洪救災的主力軍,各鄉鎮、各村都應組織抗洪搶險應急隊伍,并努力組建半專業化搶險施工隊,將責任落實到人頭、到地段,并加強培訓,適時組織搶險演習,提高搶險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整體聯動能力。縣水利部門要落實好專業技術隊伍和2支以上專業搶險施工隊,確保緊急汛情出現時能夠拿得出,用得上。駐軍官兵、公安干警歷來都是防汛搶險的重要力量,一定要加強銜接溝通,靈通信息,做好軍民聯防、協同作戰。
(三)加強預報預警體系建設。氣象部門要充分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加強對中短期天氣、水情、雨情的預測預報工作,特別要加強對極端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力度,提高災害預報超前性、準確性,延長預見期,為防汛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在預警方面,縣防汛辦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防汛預警平臺及時預警信號,把天氣、水情、雨情及時傳遞到千家萬戶,并要大力加強預警系統和設施建設,特別是縣城、集鎮、中小河流、水庫,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和人口密集區的預警體系建設,完善相關機制,為及時轉移安置群眾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對雨情、雨量測報設施和傳真機、防汛值班電話、報警器材等,各鄉鎮要及時檢修,并按照小鄉2人,大鄉3人的要求落實固定防汛專業人員,確保防汛業務正常開展。今年水利部門要繼續加大各鄉鎮雨量測報人員的業務培訓,保證工作所需。汛期,縣電視臺、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按照防汛指揮部的指令,及時準確重要天氣預報、重大汛情預警提示等信息,為防汛減災工作扎實開展提供有力支持。喜河電站要立即對下游放水預警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修,汛期要積極配合地方防汛工作,搞好洪水錯鋒,確保下游防洪安全。
(四)突出抓好庫塘安全度汛工作。一是要嚴格執行水庫度汛計劃,正確處理興利與防洪保安關系。在汛期,水庫蓄水要滿足防洪需要,水庫在正常天氣情況下,水位必須嚴控在汛限水位以下,病險水庫要一律空庫度汛,任何部門不得擅自關閘蓄水。二是強化水庫安全管理,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縣政府制定的《漢陰縣小型水庫管理暫行辦法》,按分級負責的原則逐庫落實相關責任人以及防汛責任。三是水利部門要及時成立水庫調庫專家組和工程搶險專家組,切實做好水庫防汛調度,定期對全縣水庫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及時提出調洪措施,對出現險情的水庫實行專家駐庫,現場指揮搶險排除,指導水庫安全度汛。四是加快在建工程進度。縣水利部門要切實抓好漩渦茨溝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施工管理,及時解決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嚴把工程質量和進度關,確保早日完工。同時要進一步做好一城四鎮堤防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加大向上爭取匯報力度,確保項目早日批復下達。五是認真做好水庫下游群眾的安全防范工作。各鄉鎮要逐庫落實包抓領導、監測責任人和報警責任人,對水庫下游威脅區的群眾要逐戶下發遷安明白卡,加強對水庫日常監測,特別是重要天氣期間要加大巡庫監測的密度和頻次,一有異常情況,迅速啟動預案,及時組織群眾撤離,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五)依法加強河道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防洪、河道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加強河道管理,確保汛期河道行洪暢通。堅決制止在河道亂挖、亂占、亂倒棄物行為,對在河道內的違規建筑、設置的行洪障礙要限期無條件拆除,主汛期河道內所有的采金、采砂船只和作業設備必須全部撤離河道,對逾期不撤離的,水利、交通、國土、公安、安監部門要依法采取強制撤離措施,保障行洪安全。十天高速漢陰段各項目部要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及時做好河道清障,迅速制定安全度汛方案,確保公路建設和安全度汛兩不誤。交通部門要切實加強航運管理,汛期各類船只必須配齊救生器具,嚴禁超員超載,一旦有洪水發生,各類船只必須盡快撤離主河道,停放在安全地帶,確保不出問題。
(六)統籌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工作。一是各鄉鎮要根據當地水源情況和旱情發展趨勢,進一步細化完善抗旱預案,合理調配地表水、地下水和工程蓄水,統籌安排城鄉生活、工業、農業和生態用水。二是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中長期用水計劃,努力實現區域內水資源的優化配置。抓緊對現有小水庫、小塘壩、小水池等蓄水工程進行清淤擴容、除險加固,增加蓄水能力。三是要抓好中小型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做好攔、蓄、引、調、提,為全面抗旱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證。四是全面做好節約用水工作。各鄉鎮各部門要把節約水資源放在突出位置,因地制宜,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等抗旱節水技術。對水利設施不足,又沒有充足地表水源的地方,要重點解決好人畜飲水困難問題。五是要做好抗旱設備的儲備工作。各鄉鎮都要儲備一些常用的抗旱設備,水利、農業等部門要加大節水器材、耐旱籽種的應用推廣工作,提早做好抗旱準備工作;縣人影辦要加快人工增雨裝備建設,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做好人工增雨作業。
(七)科學做好防滑工作。我縣是典型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做好防滑等地質災害防御是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各級各部門的共同責任。對已排查出的地質災害點,國土部門要督促各鄉鎮科學編制“防、搶、撤”預案,遷安明白卡要逐戶發放到位,并強化宣傳,確保人人知曉。要切實提高群眾群測群防能力,指導群眾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嚴密監測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隱患點的變化,加大監測信息報告頻率,對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進行 公告警示,努力提高地質災害發生的預報預警水平。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對滑坡點我們既要重視降雨期間的監測,更要注重雨停后的監測;既要重視已排查出的滑坡點的監測,更要注重施工、采礦等易發地段的監控預防,避免出現不必要的事故。國土部門要加強農戶建房和重點項目建設選址的指導,盡量避開地址災害威脅區,同時更要注重防止因新建工程中不當施工產生新的地質災害點,各鄉鎮和發展計劃、民政、扶貧等部門要結合農民安居工程,加快地質災害威脅區住戶的搬遷步伐,確保群眾生命安全。安監部門要及時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制訂完善度汛預案,全面落實尾礦庫度汛措施,確保不出問題。
(八)切實做好防雷減災工作。汛期也是雷擊事故高發期。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防雷知識宣傳,切實提高全社會防雷減災意識,盡量減少雷擊事故。縣氣象、城建、安監、計劃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認真執行防雷工程設計審核、審批制度,著力解決新建建(構)筑物、易燃易爆場所不經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就進行施工,不經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就投入使用的突出問題。要進一步加強防雷減災應急預案的修定和完善,確保雷電災害發生后,及時高效地妥善處置災情。
(九)切實抓好防汛安全大檢查。防汛安全大檢查是發現隱患,堵塞漏洞的重要環節。會后,縣水利部門要及時制訂防汛安全大檢查方案提交縣政府審定。各鄉鎮要由分管領導親自帶隊,抽調得力人員,對本鄉鎮防汛準備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做到不漏一處,特別是對病險庫塘、地質災害點、危房校舍、江河沿岸村鎮院落等重點要進行全面檢查,查防汛預案是否編制完善并落實到位、防汛保安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防洪避險措施是否到位、防汛安全隱患是否得到有效處置。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分清輕重緩急,逐一排隊,逐一制訂和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堅持推行防汛安全檢查責任制度,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檢查責任,確保檢查成效,堅決杜絕走過場。對檢查不認真,導致重大隱患和問題未及時查究整改的,要堅決追究檢查責任人的責任。
三、夯實責任,強化措施,確保安全度汛
(一)要全面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做好防汛抗洪搶險工作,組織領導和指揮調度是關鍵。各鄉鎮長是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防汛抗旱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主要職責是確定工作部署,搞好思想發動,組建指揮機構,制定防汛抗旱預案,各鄉鎮、各部門要提早落實本轄區、本系統內重點度汛部位的包抓責任領導,水庫、城鎮的度汛責任人名單要向社會公布。在這次會議上,縣政府與各鄉鎮政府簽訂防汛責任狀,可以說,責任狀就是軍令狀,必須認真執行,出了問題,就要實施責任追究。各鄉鎮也要與各村簽訂防汛責任狀,把本轄區內防汛重點部位的包防責任人公諸于眾,接受群眾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要堅持部門分工負責制。防汛工作涉及面廣,各級各部門務必從大局出發,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團結一致,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縣防汛辦要嚴格督點部位和區域防搶撤預案、防汛搶險物資落實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情況;氣象、水利部門要密切注意天氣、水情變化,及時準確地通報信息,為抗洪搶險搶抓主動權;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救災預案,做好救災物資準備;交通部門要在做好自身防汛工作的同時,為抗洪搶險提供及時便捷的交通運輸服務;電力、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要力保汛期的電力供應和通訊暢通;公安部門要依法打擊破壞防洪設施的行為,維護汛期社會治安穩定;衛生部門要調集藥品、醫療器械,做好應急準備,嚴密監測水質,防止各種疫情發生。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都要自覺服務于防汛工作大局,切實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做到政令暢通,共同打好防汛抗旱總體戰,確保安全度汛。
(三)要堅決實行責任事故追究制。汛期,各鄉鎮和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切實堅持24小時值班帶班制度,值班人員、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主動掌握防汛相關信息,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嚴禁脫崗行為發生,確保電話、傳真機正常使用,信息聯絡暢通。汛期,各鄉鎮、防指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防汛抗旱的領導要盡量避免外出,確需外出時要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各鄉鎮、防指各成員單位的主要領導的手機在汛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各級防汛責任人及防汛物資保管員、搶險隊員的通訊工具汛期內一律不得關機,確保工作聯系暢通。在防汛抗旱中,凡因安排不到位、責任不明確、反應不及時、指揮不果斷、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堅決追究責任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對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任務和指令推諉扯皮或頂著不辦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行政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責任。縣委辦、政府辦、監察局、防汛辦要不定期抽查各鄉鎮和部門領導帶班、值班情況,對值班期間擅離職守,信息傳遞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堅決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