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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杭州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立法法和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F就本條例的有關問題作一說明。
一、條例制定的必要性和經過
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推廣應用,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建設生態文明的必由之路。隨著城市建設的推進,建筑能源消耗在能源消耗總量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采取措施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倡導城市建筑綠色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杭州市政府制定的《杭州市建筑節能管理辦法》,經過多年的實踐,基本確立了我市建筑節能管理的基本制度,實施效果也已顯現。為了更好提升政府規章中行之有效的規定,并和國家、省新近制定的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銜接,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規,將我市的做法予以具體化,以與實際情況相符合。
條例是杭州市人大常委會2014年立法正式項目。2014年6月,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請的《杭州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會后,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將條例草案在杭州人大網登載,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同時,分別書面征求了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委員會、市人大代表及各區、縣(市)人大常委會的意見,還召開座談會,聽取決咨委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并赴余杭、富陽召開座談會,聽取職能部門、部分行政相對人的意見。8月上旬,法制委員會就相關內容進行了網上聽證,在此基礎上,8月14日法制委員會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形成條例草案修改稿,提請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二、條例的主要內容
《杭州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共六章四十三條,分總則、新建民用建筑節能、既有民用建筑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節能、法律責任、附則。
(一)關于民用建筑節能保障
我市鼓勵和支持民用建筑節能及利用。在資金保障上,條例鼓勵和支持通過科技創新不斷提高民用建筑節能水平,并要求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安排民用建筑節能資金,用于獎勵優于現行建筑節能標準的民用建筑示范項目,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和節能新技術在民用建筑中的推廣和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的研究、推廣和應用,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現代化的示范、推廣,建筑節能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建筑節能技術標準的研究與編制,建筑節能知識公益宣傳等建筑節能活動。
條例還通過應用示范和政策優惠來鼓勵和支持民用建筑節能及利用。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在民用建筑工程上的應用示范。獲得各類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的建設項目,可以在按照規定授予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榮譽時予以優先考慮。對利用可再生能源超過強制性標準規定要求,且符合資源利用相關要求的民用建筑項目,可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并按照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二)關于新建民用建筑節能管理
條例根據基本建設程序,對民用建筑項目的規劃、立項、設計、實施、驗收等環節分別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主體的節能義務和監管職責作了規定。
在建設階段,條例鼓勵新建民用建筑建設工程優先選用列入推廣目錄的節能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不得在民用建筑建設活動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嚴格控制使用列入限制使用目錄的高耗能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
在設計階段,條例要求建設單位應當在設計招標文件中明確新建民用建筑項目的節能標準,并納入委托設計合同。條例同時要求建筑面積超過一千平方米的新建民用建筑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完成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后,應當組織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節能評估,編制建筑節能登記表或者建筑節能評估報告。建筑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的單體建筑,總建筑面積超過兩萬平方米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公共建筑,總建筑面積超過五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筑應當委托民用建筑節能評估機構編制建筑節能評估報告。
在施工階段,條例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設置建筑節能施工篇(章),建筑節能施工篇(章)應當包含建設項目節能和施工過程節能的內容,并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查批準。
在監理階段,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委托工程監理單位實施工程監理的,應當將建筑節能要求納入監理合同。監理人員應當查驗進場建筑節能材料和設備,并按照規定見證取樣和驗收,未經監理人員驗收的建筑節能材料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在質量監督階段,條例要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加強現場建筑節能材料、設備以及重要部位的監督檢查,對建筑物的圍護結構和空調暖通系統等用能設備應當在主體結構驗收、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監督檢查,并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中提出專項監督意見。
(三)關于既有民用建筑改造
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涉及產權主體復雜,需要各行業主管部門統籌協調,條例根據我市現有管理體制作了規定。
在管理主體上,條例規定市、區、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經濟和信息化、教育、住房保障、商務、體育、衛生計生、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根據既有民用建筑統計信息編制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在具體實施上,條例規定對不符合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民用建筑應當逐步進行節能改造。居住建筑以及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在尊重建筑所有權人意愿的基礎上,可以結合擴建、改建,逐步實施節能改造。利用財政性資金改造的不符合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筑應當同步實施節能改造。
條例同時對改造費用進行了規定。公共機構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由同級人民政府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居住建筑和教育、文化、體育、衛生計生等以公益為目的公共建筑,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財政預算和所有權人共同負擔。其他民用建筑的節能改造費用由所有權人承擔。鼓勵社會資金投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投資者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與建筑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等受益人分享節能改造產生的收益。
(四)關于民用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節能
條例對民用建筑用能系統的運行節能進行專章規定。要求民用建筑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當對統一設計、安裝的建筑節能設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設施完好。發現建筑節能設施被損壞達不到節能標準的,應當及時予以修復或者更換。采用節能措施的民用建筑進行裝飾裝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還應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損壞建筑圍護結構保溫隔熱系統、建筑用能系統、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等建筑節能設施。
關鍵詞:節能建筑;工程造價;成本回報
隨著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日益深入人心,人們越來越傾向于在各個領域內貫徹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以期推動整個人類社會的健康發展。建筑界也不例外,出現了一批反映可持續發展思想的綠色建筑。然而,盡管人們已經認識到綠色建筑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意義,但總認為綠色建筑會增加一定的造價,因而對綠色建筑的發展持觀望態度,從而阻礙了綠色建筑的普及與推廣。針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認為有必要對綠色建筑增加的造價能否得到經濟回報和能否不增加綠色建筑造價這兩個問題進行探討。
1 研究的條件
1.1 時間段的選取
綠色建筑的經濟回報研究首先涉及如何選取時間段的問題。如果選取的時間段很短,就會發現綠色建筑增加的造價難以回報。如果選取較長的時間段進行研究,則會發現綠色建筑增加的造價很容易得到回報。而且選取的時間越長,這種經濟回報也越多。例如:有的國外學者以30年的周期來觀察建筑,發現用于建筑物建造和設計的初始投資只占總費用的2%,運行和維修費用占6%,而在建筑物內工作的人的工資卻占了92%。這一數字告訴我們:建筑物本身的初始投資占的比例就很少,更不用說為了使建筑綠色化而增加的那部分投資了。因此,如果能在建筑的初始階段適當增加一些投資,使之成為名符其實的綠色建筑,那么對于節省能源、節約資源、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將具有重要的意義。歐洲的節能實踐也說明了這一點,即用于住宅節能的投資一般在幾年內就能通過減少能耗而得到經濟回報。美國的節水經驗也證明用于節水措施的投資一般可以在1~3年內獲得回報。
1.2 研究范圍的選取
如何選取研究范圍也是個很關鍵的問題。我們是否僅僅把研究范圍集中在綠色建筑帶來的節能、節水、節電的經濟效益上?是否應該涉及因采用綠色建材而減少的住戶的醫療費用?是否應該涉及因改善室內環境質量而提高的工作效率和因良好的內部空氣質量而減少的法律訴訟費用等。大部分學者認為,這些都應該計算在綠色建筑的經濟回報內。
國外的最新研究表明:如果通過建筑的綠色化處理能獲得有效的通風、天然采光、良好的室內空氣質量和聲學環境,則往往可以提高6%~16%的勞動生產率,這一數字的經濟意義是非常巨大的:例如,美國內華達州的雷諾市郵局化了30萬美元進行建筑改造,在改造中采用了節能燈具、擴大了間接照明、改善了聲學效果,改造后全年節約能耗2.24萬美元,減少維護費3.0萬美元,總計5.24萬美元,預計6年后可收回投資,而且還提高了整個勞動生產率6個百分點,其經濟價值每年約40萬美元。因此從這一點上看,1年就可收回全部的改造投資。
2 初步研究結論
盡管關于綠色建筑的經濟回報研究尚處于探索階段,還存在很多不同的研究前提,但根據目前國內外的研究仍可以得出一些初步結論:
2.1 一次性投資
綠色建筑可能會比普通建筑增加一定的造價,但增加的數目隨著建筑的不同而不同,很難有確切的數字。按英國學者的研究結果,綠色建筑增加的造價約在5%~15%。
2.2 增加的投資額
如果從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健康效益、工作效率等諸多方面綜合考慮,則綠色建筑的投資增加額是完全值得的,也是可以很快回收的。從較長的時間段來看,綠色建筑增加的投資額也是不難回收的。如果選取的時間段很短,或僅從一次性投資的角度出發考慮,那么綠色建筑的投資回報就可能存在一定的問題了。
3 降低綠色建筑造價的方法
能否不增加投資而實現綠色建筑的問題早就有人提出,例如有人設想僅在關鍵部位采用一些綠色技術,有人設想采用較為低價的綠色技術,有人設想降低建筑物中不必要的裝飾費用和昂貴的高檔材料費用而平衡采用綠色技術的費用等??傊?,希望通過設計師的巧妙構思而盡量不增加額外的投資,從而加速綠色建筑的推廣。國外已經有一些設計師進行了嘗試并獲得一定的成功,因此這也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手段。
至于能否減少綠色技術的成本,這雖然已經超越了設計師本身職責的范疇,但其實也是個值得考慮的問題。就以綠色建材而言,盡管在一般情況下價格較高,但仍然存在著降低價格的可能因素,如:通過循環使用和重復使用廢棄資源、降低生產過程中的能耗、采用本地材料、因無污染而減少排污費等措施來降低生產成本, 同時還可以通過直接銷售、逐漸擴大生產規模等方法進一步降低成本。因此,生產廠商也應想方設法降低成本,以便共同推進綠色建筑的發展。
4 兩點思考
從嚴格的意義上講,綠色建筑的成本回報研究還涉及綠色建筑的評估標準和分級問題,這兩個問題對于研究綠色建筑的成本回報具有重要意義。
4.1 綠色建筑的評估標準
盡管人們對于綠色建筑都有樸素直觀的認識,但究竟怎樣的建筑才能稱得上是綠色建筑卻是個還在不斷深入探討的問題。這就涉及到綠色建筑的評估標準。
關于綠色建筑的評估標準,發達國家已經開展了不少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美國的LEED標準、荷蘭的Eco—Quantum標準、加拿大的BREEAM標準等。這些都是發達國家根據各自的國情而得出的研究成果,但目前基本上還沒有以法規的形式出現。
至于我國,雖然已經在“生態居住小區”(綠色居住小區)的評估標準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但尚未制訂出適合我國國情的完整的綠色建筑評估標準,因此從嚴格的意義上說,還無法對現有的建筑進行科學的評估,也無法鑒別
哪些是真正嚴格意義上的綠色建筑。
4.2 綠色建筑的分級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分等級的,例如,旅館就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二星等不同的等級,不同等級旅館的投資標準不同,客房租金也有很大的不同。那么綠色建筑是否也能分級呢?
這其實是個很有意義的構想,如果能實現對綠色建筑的分級,則一方面有利于在經濟上收回綠色建筑的成本,因為不同等級的綠色建筑可以有不同的售價、不同的租金;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鼓勵綠色建筑的發展,激勵設計師設計出層次更高的綠色建筑;同時也有利于結合不同開發商的具體情況及各地的經濟實力,分別采用不同等級標準的綠色建筑,從而使綠色建筑更有普及的意義。
國外已經開始嘗試進行綠色建筑的分級,雖然我國目前尚未進行這方面的工作,但綠色建筑的分級問題對于綠色建筑的經濟回報研究確實具有潛在的積極意義,應該引起重視。
5 結語
總之,盡管綠色建筑具有環境、生態、社會、健康等多方面的效益,但在市場經濟的情況下,仍須首先使人們認識到綠色建筑經濟回報的可能性,唯如此,才能大規模大范圍地推動綠色建筑的發展,否則將是比較困難的。隨著研究的深入,學者們會逐漸采取統一的研究前提,對于這一問題的研究亦會向縱深方向發展,研究成果亦將更具說服力。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綠色建筑是有經濟回報的,因而是值得推廣的。當然作為設計人員,則應當努力通過巧妙的構思而減少甚至不增加任何額外的費用。應該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下,綠色建筑一定會得到全面的普及,人類一定能逐步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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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理念;暖通空調系統;節能設計;實踐分析
近些年來,我國建筑行業不斷推進技術改革,提高建筑的環保性和節能性,其中對空調環保節能設計要求也不斷提高,但由于我國建筑行業發展不平衡,所以,還有待對建筑空調環保節能設計的研究和探析,尤其是綠色環保理念的應用,是建筑行業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國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
一、建筑空調系統運行管理現狀
當前我國建筑的空調系統主要應用兩種形式有:一是便于操作控制的變冷劑空調系統,該類空調系統控制技術使用了先進的技術,且系統組成簡單,可以直接使用;二是半集中式空調系統,該類空調系統相比上一種設備組成復雜,不具備完備的自動控制系統,需要專門技術人員進行系統的的管理。此系統在實際的運行中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空調節能意識要求更高。空調使用者更關注的是空調的節能意識,為了降低空調的使用成本,一般業主都對空空調系統進行嚴格的管理。
(二)空調運行管理者水平偏低。當前我國空調運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不是很高,有的運行管理人員具有設計和施工經驗,能較好地掌握空調系統的運行特點,而有的管理人員只會機械地開啟和關閉機組的運行,不會在部分負荷時進行相應地調節。
(三)空調系統運行管理無章可循。當前我國空調系統的運行管理相關規范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大多數空調系統的開關機有操作規程,空調系統其他部分負荷沒有相關的調節規范性,一般都是由工作經驗進行調節,稍不注意就會引起空調運行的故障,導致同一空調系統存在著不同的運行管理和調節控制方法,出現了空調能源的浪費。所以,當前暖通空調系統的節能是發展的方向,然而由于種種原因不能制定合理而規范的運行策略,依然達不到節能的效果。
二、綠色理念在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節能設計中的有效途徑和措施
(一)合理有效的選擇熱源。將新型能源積極應用到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節能設計工作之中,能夠減少一些大氣污染物的排放,主要是一些粉塵、顆粒物和二氧化硫物方面,這對于有效提升環境效益,改善環境質量具有良好的效果。在選擇熱源的時候,需要從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實際情況出發,根據節能設計的要求和標準進行全面篩選。
(二)積極使用一些清潔性和再生性的能源。在開展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節能設計工作時,需要積極采用一些清潔性和再生性的新型能源,提升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環保節能效果,促進低碳經濟的全面健康發展。在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節能設計過程中,使用一些清潔性和再生的能源,需要針對各項資源能源進行全面有效的優化和整合,減少資源浪費的情況,減少資源枯竭問題的出現,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三)有效減少和降低能量傳輸過程中的損耗。首先,在建筑暖通空調系統中需要積極選擇一些保溫性能較高的材料,這樣能夠將能源的使用情況進行有效控制,不斷提升能源的利用率。其次,還需要積極使用一些輸送能力較強的系統,積極發揮傳輸系統的作用和優勢,主要是負荷性和低流速方面,相應的還要充分結合空調系統自身的維護結構,減少能量損耗情況。再者,在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實際運行過程中,需要針對供水和回水溫差進行全面有效的控制,減少空調系統冷凍水比例超出一定范圍的情況。
(四)熱工性能方面的優化設計措施。積極開展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節能設計工作,提升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整體使用效果。在設計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過程中,充分應用綠色理念,需要將材料和設計方法進行全面有效的控制,科學的選擇一些合適的措施。以地板輻射采暖為例,在現階段建筑房屋中的應用程度較高,能起到良好的保暖效果,同時還具有較高的美觀效果。在使用地板輻射采暖的方式時,需要根據安裝的設計規范,有效計算和明確人們居住環境中地板的適宜溫度。
(五)充分利用采用有效的環境保護設計措施。在開展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節能設計工作的過程中,需要積極融入綠色理念,開展環境保護工作。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實際使用性能與環境和資源具有較為密切的關系。因而在設計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過程中,首先需要全面分析和研究建筑周的各項環境狀況,包括水文狀況、氣候條件、綠色植物種植情況。這些外在環境條件將會給建筑房屋提供一定的儲蓄水量,同時還能夠發揮庇蔭和防風抗沙的良好作用。其次,需要充分融入相應的環境保護理念,將自然環境出現災害的情況進行充分考慮,同時還需要預見到一些環境污染情況的出現,將其產生的危害和能夠采取的有效補救措施進行全面考慮。再者,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節能設計,還需要充分利用一些自然環境的優勢。
三、結語
綜上所述,建筑暖通空調系統還有待進一步研究和發展,在節能設計方面,積極采用綠色理念,顯著提高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節能環保效果,還要提高此系統的管理和運行技術,做好日常的節能措施,對暖通空調系統進行總體的優化設計,全面實現建筑暖通空調系統的環保性和節能性。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用建筑節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用建筑節能工作的領導,積極培育民用建筑節能服務市場,健全民用建筑節能服務體系,推動民用建筑節能技術的開發應用,做好民用建筑節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四條國家鼓勵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采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備太陽能利用條件的地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和扶持單位、個人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照明系統、供熱系統、采暖制冷系統等太陽能利用系統。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民用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民用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以及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民用建筑節能的有關工作。
第六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國家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指導下,編制全國民用建筑節能規劃,并與相關規劃相銜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民用建筑節能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國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節能標準體系。國家民用建筑節能標準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
國家鼓勵制定、采用優于國家民用建筑節能標準的地方民用建筑節能標準。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民用建筑節能資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節能的科學技術研究和標準制定、既有建筑圍護結構和供熱系統的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應用,以及民用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節能項目的推廣。
政府引導金融機構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應用,以及民用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等項目提供支持。
民用建筑節能項目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第九條國家積極推進供熱體制改革,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鼓勵發展集中供熱,逐步實行按照用熱量收費制度。
第十條對在民用建筑節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新建建筑節能
第十一條國家推廣使用民用建筑節能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國務院節能工作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布并及時更新推廣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錄。
國家限制進口或者禁止進口能源消耗高的技術、材料和設備。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不得在建筑活動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
第十二條編制城市詳細規劃、鎮詳細規劃,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的要求,確定建筑的布局、形狀和朝向。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對民用建筑進行規劃審查,應當就設計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征求同級建設主管部門的意見;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材料之日起10日內提出意見。征求意見時間不計算在規劃許可的期限內。
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十三條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
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其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
第十五條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監理。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進行查驗;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工程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不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施工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墻體、屋面的保溫工程施工時,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實施監理。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應當對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查驗;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第十八條實行集中供熱的建筑應當安裝供熱系統調控裝置、用熱計量裝置和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公共建筑還應當安裝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居住建筑安裝的用熱計量裝置應當滿足分戶計量的要求。
計量裝置應當依法檢定合格。
第十九條建筑的公共走廊、樓梯等部位,應當安裝、使用節能燈具和電氣控制裝置。
第二十條對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的建筑,建設單位應當選擇合適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熱水供應等;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標準進行設計。
建設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應當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第二十一條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應當對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進行測評和標識,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測評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應當安裝、使用節能設備。
本條例所稱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第二十二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
第二十三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溫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保溫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保溫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章既有建筑節能
第二十四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地理氣候條件等實際情況,有計劃、分步驟地實施分類改造。
本條例所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是指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筑的圍護結構、供熱系統、采暖制冷系統、照明設備和熱水供應設施等實施節能改造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既有建筑的建設年代、結構形式、用能系統、能源消耗指標、壽命周期等組織調查統計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明確節能改造的目標、范圍和要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中央國家機關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由有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制定節能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應當制定節能改造方案,經充分論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方可進行。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以節能改造的名義對前款規定的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
第二十七條居住建筑和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在尊重建筑所有權人意愿的基礎上,可以結合擴建、改建,逐步實施節能改造。
第二十八條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應當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優先采用遮陽、改善通風等低成本改造措施。
既有建筑圍護結構的改造和供熱系統的改造,應當同步進行。
第二十九條對實行集中供熱的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應當安裝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和用熱計量裝置;對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還應當安裝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用電分項計量裝置。
第三十條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的節能改造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使用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國家鼓勵社會資金投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第四章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節能
第三十一條建筑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當保證建筑用能系統的正常運行,不得人為損壞建筑圍護結構和用能系統。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節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建筑用能系統進行監測、維護,并定期將分項用電量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節能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建設主管部門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建筑重點用電單位及其年度用電限額。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電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和評價分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況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當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調查統計工作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條供熱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供熱單位應當改進技術裝備,實施計量管理,并對供熱系統進行監測、維護,提高供熱系統的效率,保證供熱系統的運行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供熱單位的能源消耗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和分析,并制定供熱單位能源消耗指標;對超過能源消耗指標的,應當要求供熱單位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設計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筑項目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
(二)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設計方案出具合格意見的;
(三)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筑項目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以節能改造的名義對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
(三)采購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
(四)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筑項目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民用建筑項目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設計單位未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未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施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民用建筑項目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進行查驗的;
(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
(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二)墻體、屋面的保溫工程施工時,未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實施監理的。
對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按照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簽字的,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在建筑采光方面,我們應充分利用太陽光,一方面讓太陽光射入室內,利用自然光來改善室內的照明;另一方面是燈具的選取,可采用節能型燈具,以此改進照明設備,更好的節約資源。在門窗節能方面,要充分考慮采光通風和熱損耗之間的平衡關系,一方面改善材料的保溫隔熱性能;另一方面是要提高門窗的密閉性能。目前有鋁合金斷熱型材、鋁木復合型材、鋼塑整體擠出型材等一些技術含量較高的節能產品,還將普通玻璃加工成中空玻璃、鍍膜玻璃、高強度LOW-E防火玻璃,都已成為建筑業使用的節能產品。在墻體節能方面,要充分考慮保溫隔熱的傳導性,一方面是保溫類型的選取,是內保溫、外保溫還是夾芯保溫;另一方面是保溫隔熱材料的選擇。薄抹灰聚苯板玻璃纖維網格布外墻外保溫技術體系,混凝土鋼絲網架聚苯板外墻外保溫技術體系和膠粉聚苯顆粒保溫砂漿料玻璃纖維網格布外墻外保溫技術體系等均在建筑中予以使用[1]。在墻體材料的選取上,已從磚過渡到砌塊,再到節能環保的新型墻體材料如粉煤灰砌塊,配合施工技術的提升,均使得墻體的節能有了大幅改善[2]。
2建筑節能現階段存在的問題
目前已有越來越多的節能建筑坐落在城市的各個角落,但跟同一時期建筑的總量相比較,數量上還有很大的差距。為何在節能政策下,實施起來并未達到預期的規模,主要是還存在一些需待解決的問題。
2.1建筑節能的相關規范、條例和設計標準需進
一步完善早在1978年,德國就修改過一次建筑節能標準,使得其后的建筑能耗比1978年前的老建筑減少了60%以上,美國則在近十年間出臺了10多個政策或計劃來推動節能[3]。于1986年開始我國才開始建筑的節能,目前我國使用的條例和設計標準有《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07)、《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134—2010)、《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75—2012)、《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等,在這些設計標準的宏觀引導下,我們還可制定適合本地區特有環境的相關條例。在實施的過程中對發現的有些問題無標準可對照時,也可將其日后修訂到新的標準當中,比如像改擴建建筑的節能措施等,并且對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節能要分開,不可一概而論,它們的規模和材料用量等方面都不一樣,要用不同的規范來設計。
2.2節能建筑的市場有待進一步拓展
消費者的身邊現在不乏有些建筑有比較好的節能性,但由于在設計、施工、材料等方面都采用了更先進的理念、技術、型材,使得造價成本提升,此成本的增加廣大民眾未必欣然的接受,老百姓會綜合計算每平方米增加的費用和日后使用過程中節約的使用成本上,哪個更劃算。譬如購買一個相當好的節能型燈泡若需好幾百塊甚至上千的時候,可能大多數人就不太會去選擇購買,寧可選普通的燈泡,這也是建筑節能目前遇到的尷尬問題,所以購買力度大打折扣。因此建筑節能的宣傳力度要加大,讓節能變成一種認知的行為,才會有更廣闊的市場發展空間。
2.3建筑節能要落在實處并非口號
【關鍵詞】建筑節能,現狀,目標
一、我國建筑節能形勢
我國人口密集,數量眾多,約占世界人口總量的20%,能源資源相對匱乏,石油僅占十分之一。我國能源需求量較大,能源需求增長速度遠遠大于能源生產增長速度,然而人均能源的資源占有量很低,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銳。燃煤、工廠等導致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今年上半年北方連續出現霧霾天氣,因此,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是解決我國環境污染、能源問題、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方針。近20多年來,在國民經濟持續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提高的條件下,大規模的房屋建設不斷擴大范圍。
我國的建筑節能開始于是20世紀80年代初,是伴隨著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開展的。在原國家經委、計委的大力支持下,建設部首先針對北方采暖地區的居住建筑集中采暖進行調研,主要對能耗情況調查、建筑節能技術及標準進行深度的研究。1986年執行第一階段《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86);1995年12月07日第二階段《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95),1996年07月01日施行。從2000年起建設部組織編制中部(夏熱冬冷地區)及南部地區(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從2003年起全國新建的居住建筑都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可依。從2002年起建設部組織編制《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于2004年年底完成,2005年04月04日,2005年07月01日實施。2007年07月03日,國務院法制辦全文公布《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草案)》征求意見。2008年7月23日,國務院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民用建筑節能條例》,2008年10月1日施行。建設部還陸續頒發了《建筑門窗節能性能標識試點工作實施細則》、《建筑門窗節能性能標識實驗室管理細則》、《建筑門窗節能性能標識試點工作管理辦法》。
以上表明,近年來,我國已開始認識到建筑節能的重要性,對建筑節能規范、政策、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善,建筑節能的意識不斷增強,建筑節能與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自然環境、社會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
二、建筑節能的范圍
中國建筑節能的范圍,現已與發達國家相一致。發達國家的建筑能耗,指建筑使用能耗,其中包括采暖、熱水供應、空調、照明、家用電器、炊事等方面的能耗。在國際上,它是與工業、農業、交通運輸能耗處于同等地位,都屬于民生能耗能,其所占全國總能耗的比例、各國有所差別,一般占到30%~40%左右。我國從實際條件出發,目前的建筑節能范圍主要集中于建筑采暖、空調和照明的節能,并與建筑的使用功能舒適度相結合。
三、建筑節能的途徑
對建筑物而言,節能的主要途徑是:一是減小建筑物外表面積,加強建筑物圍護結構保溫,以減少傳熱耗費熱量;二是提高門窗的氣密性,以減少空氣滲透耗熱量。三是盡量利用太陽輻射和建筑物內部獲取熱量,最終達到節約采暖能耗的目的。對采暖供熱系統來說,節能的主要途徑是:一是提高采暖供熱系統的規劃設計和管理運行水平,使鍋爐的運行效率達到最佳效果;二是加強管道的保溫,以提高室外管網的輸送效率;三是實施計量收費改革,以提高用戶行為節能的積極性。
四、建筑節能發展目標
1、居住建筑。居住建筑的節能目標是第一階段在當地1980~1981年住宅通用設計采暖能耗的基礎上節能30%;第二階段是在第一階段的基礎上再節能30%;第三階段是在第二階段的基礎上再節能30%;第四階段是在第三階段的基礎上再節能30%。
2、公共建筑?!豆步ㄖ澞茉O計標準》提出的50%節能目標,是有其比較基準的。即以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初期建造的公共建筑作為比較能耗的基礎,稱為“基準建筑(Baseline)”。
公建節能設計標準節能50%的目標是通過提高空調采暖設備和照明設備效率、改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來實現的。照明設備效率節能目標參數按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設計標準》確定。公建節能設計標準通過采用增強建筑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和提高采暖、空調設備能效比的節能措施,在保證相同的室內熱環境指標的前提下,與20世紀80年代建筑(未采取節能措施前)相比,采暖/空調(和照明)能耗應節約50%。該標準應用兩種途徑進行節能設計,一為規定性指標,如果建筑設計符合標準中對窗墻比、體形系數等參數的要求,設計者可以方便地查表得到圍護結構節能設計參數;另一種為性能化方法,如果建筑設計不能滿足上述規定的設計參數,需要進行所設計建筑的采暖空調(照明)能耗計算,直至符合對照建筑中的能耗限值。
通過編制標準過程中的計算、分析,按公建節能設計標準進行建筑設計,由于改善了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提高了空調采暖設備和照明設備效率,從北方至南方,圍護結構分擔節能率約25%~13%;空調采暖系統分擔節能率約20%~16%;照明設備分擔節能率約7%~18%。由此可見,自2005年執行公建節能設計標準后,全國總體節能率達到了50%。
五、結語
中國城市發展經歷了不同的歷史階段,我國的建筑節能發展雖然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是,建筑節能仍存在很多問題,如各地區的發展程度不同,節能的意識、標準參差不齊,采暖供熱系統利用率低,浪費資源現象較嚴重。
我國通過法律法規等相關條例文件等加強對新建建筑節能監督管理,各監管部門積極擔當責任,使新建建筑要嚴格執行各項節能指標。對于既有建筑物的節能繼續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加大建筑節能力度。針對大型公共建筑,特別是高耗能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問題,需增強科研實踐性,不斷提高資源利用率,在建筑節能中重視可再生能源大型規?;茝V和應用。積極促進建筑節能新型材料、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同時,穩步推動農村建筑節能建設工作。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節能市場;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TU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9-0007-02
目前,建筑耗能已與工業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為我國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戶”?,F在我國每年新建房屋20億平方米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筑;而既有的約430億平方米建筑中,只有4%采取了能源效率措施,單位建筑面積采暖能耗為發達國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根據測算,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中國建筑能耗將是現在的3倍以上。所以,應積極采取措施,積極促進建筑節能,降低建筑能耗,促進建筑業的可持續發展。
1 我國建筑節能市場存在的問題
1.1 從國家角度
1.1.1 對建筑節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
節能、煤炭、石油、天然氣和水電合稱為五大能源。推進建筑節能有利于節約能源,保護環境,保證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目前,雖然中央頒布了多項關于節能減排的政策,但地方政府為了地方利益,并未予以高度重視。中央出政策,地方出對策,將中央的政策變相的加以地方特色,節能政策只是表面工作,沒有切實落實。人們群眾是節能產品的主要消費者,由于還沒有形成對建筑節能重要性的基本認識,不了解建筑節能會帶來多方面的巨大效益。人們在購房時,不關注建筑能耗的高低,沒有對房屋節能性能進行選擇和監督,導致相當一部分缺乏社會責任、守法意識淡薄的開發商和供應商鉆了空子,同時也逃避政府的監督。
1.1.2 建筑節能標準修訂滯后
世界發達國家對建筑節能工作十分重視,并不斷地修訂建筑節能標準。例如,丹麥至今修改過6次,美、法、德等國也修訂過9次。而中國于1986年制訂第一部《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1995年修訂過1次;2001年制訂《采暖居住建筑節能檢驗標準》和《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2003年實施《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2006年《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征求意見稿)》。與國外相比,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修訂緩慢,且最新建筑節能標準中規定的維護結構傳熱系數、采暖供熱、通風換氣、空調制冷等方面的技術指標仍低于發達國家水平。
1.1.3 地方法規不健全
節能建筑的建造是要通過執行建設工程強制性條文的要求來實現的,由于國家還沒有頒布建筑節能方面專門的法律,地方也沒有相應法規,建筑工程達不到節能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只能依照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違反強制性條文相關條款進行監督管理。把建筑節能與建設工程其他強制性條文等同要求,造成建筑節能工作執法依據不足、行政監管力度不夠、管理手段不硬,這是節能建筑難以推廣的主要原因之一。
1.1.4 缺乏有效的經濟激勵政策
建造節能房的成本比普通住宅大約高出10%左右,每平方米售價要高出100至150元,增加了開發商開發的風險。同時,節能產品得不到消費者的認可。國政協委員、建設部科技司司長賴明分析說,我國建筑節能推廣工作問題很多,缺乏經濟激勵是主因。經濟激勵是需要大量的資金做后盾,政府應出臺相關鼓勵政策,引導市場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建筑節能工作的開展。
1.1.5 建筑節能技術缺乏有力的支持
對世界銀行以及美國、加拿大、俄羅斯等國的研究,市場力量對實現節能潛力的貢獻率僅20%左右。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技術對實現節能潛力的作用占50%,可見節能技術在建筑節能產業發展中的巨大作用。建筑節能的順利推進,需要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可行,而先進的技術是建立在經濟可承受能力基礎上的。我國節能產業起步晚,存在起點低、技術水平不高、模仿其他國家技術的問題。國家頒布的一系列節能標準,這些標準的實施需要大量成熟可行的技術和產品作為支撐,但國家在建筑節能技術開發和創新方面的支持力度很不夠。近年來,我國建設規模和總量增長比較快,但科技投入沒能同步跟進,導致建筑的科技進步滯后,對建筑發展的貢獻率一直不高。
1.1.6 缺乏有效的行政監管體系
有效的行政監管體系是保證建筑節能執行率的重要前提。雖然建設部先后批準了《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21項重要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但僅僅停留在書面上,沒有哪個項目因沒有達到節能標準受到處罰,該強制執行的并沒有強制執行。
1.2 從我國建筑體制方面
(1)我國建筑能耗采用的是集中供暖方式和付費方式。
我國北方采暖地區一般采取城鎮集中供熱的方式,按建筑面積計算采暖費,采暖費用由國家和單位負擔,用能多少與用戶利益并無直接關系。這使得用戶不會關心到底節約了多少能、在建筑節能方面的投入產出比是多少,建筑節能很難成為市場本身的需求。所以,消費者在購買住宅時不會關心建筑物本身是否節能。
(2)信息不對稱阻礙建筑節能市場的發展。
我國目前建筑市場中,建筑能效信息不對稱。房屋消費者在購房和使用過程中很難了解房屋的節能性能;建設單位在建筑的建造過程中也很難將掌握的建筑能效信息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缺乏有效的依據。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阻礙了建筑物節能成為市場營銷的重要內容之一。
(3)設計人員、施工人員的節能意識和水平不高。
設計人員在設計時建筑節能產品時,需要掌握更多的節能設計標準和規范,以便設計成滿足經濟、社會和環境發展需要的節能產品。施工人員在施工時,也需采用新技術、新措施,以滿足節能需要。但現在很多建筑師在建筑的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還采用傳統的節能思想、技術和措施,對新技術、新材料的使用了解不多,無法滿足現代建筑的節能要求,阻礙了建筑節能的發展。
2 推行建筑節能的指導思想
2.1 決策者的節能思想
隨著2006年8月6日《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2007年10月26日《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08年8月1日《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的,中國建筑節能的趨勢已經越來越明顯。開發商在項目的決策、設計和施工過程中應牢樹節能減排的思想,走在建筑節能的前列,才能在日趨激勵的市場中立于不敗之地。
2.2 設計的節能思想
現代建筑在設計時,除保證建筑的安全性、舒適性、智能化和生態環境因素外,還應注重能源的有效使用和節約。在圍護結構的設計中應通過墻體保溫、門窗及屋面節能等措施減少建筑的使用能耗;供暖設計要考慮初投資,運行成本和環境污染等因素,優化設計供暖,盡可能選擇能耗小、效率高、污染低、運行費用低的方案;空調設計中,盡量采用冷卻塔輔助冷卻地源熱泵技術、太陽能技術、變頻技術、冷熱能利用回收等技術節約能源。前期的節能設計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后期建筑物使用時的節能效果。
2.3 施工的節能思想
在施工過程中,合理地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最大限度地發揮各類機械和勞動力等施工資源的效率;采用合理先進的施工工藝,提高施工過程的節能;在施工過程中,堅持技術創新,實現集約化施工,不斷尋求質量、進度、成本與安全的最佳結合點;加強現場管理,促進施工工地節能工作的制度化、標準化。
3 推行建筑節能工作發展的建議
3.1 健全建筑節能標準和法規體系
針對建筑能耗不斷增加的實際情況,重點研究提高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配套的技術規范和圖集。同時,在國家對節約能源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抓緊制定適合當地實際的建筑節能政策法規體系,完善建筑節能管理條例,加大資源保護和節能的執法力度。3.2 制定相關經濟政策,鼓勵開發商建設節能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節能產品
由于在中國建筑節能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很多市場條件還不成熟,就需要政府加以引導和規范建筑節能市場。要使政府與市場有效結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的作用。采取適當的經濟激勵政策,對開發節能建筑的開發商進行減稅;對于購買建筑節能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補貼;同時,對于未達到節能標準的建筑物進行征稅。
3.3 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加強建筑節能技術創新力度,實行認證、認可和評定制度,規范引導建筑節能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隨著中國建筑節能進程的推進,對建筑節能的技術、產品的需求將會急劇增長,但目前的技術儲備卻完全不能適應這種形勢。為此,在強化建筑節能監管的同時,需要積極培育和規范建筑節能市場,保證建筑節能工程的質量。
一是通過迅速、準確的信息擴散,把需求信息傳送到企業和業主,使其充分把握市場的需求情況;二是制定相應的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引導企業形成創新能力;三是國家應該加大對建筑節能所涉及的基礎性研究的投入,如新型節能材料,太陽能、地源熱泵等新能源方式等等,要在國家的支持之下,進行科研攻關,形成原創能力,從整體上提高民族產業的競爭力;四是建立建筑節能產品、技術的認證、認可體系;五是建立節能建筑的評定體系。
3.4 完善行政監管制度
實施建筑節能的全過程閉合管理,強化建筑節能從項日立項、規劃、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能效檢測及竣工驗收、物業管理等全過程的監管,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堅決防止和糾正降低或取消節能技術措施的現象。切實建立起建筑節能獎懲制度,對出現違反建筑節能有關規定的項日,要依據有關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3.5 加快城鎮供熱體制改革
城鎮供熱體制改革必須與建筑節能工作同步進行,才能真正解決采暖地區能耗大、熱舒適性差的問題。首先,樹立熱能的商品化觀念。采暖補貼己經成為各個部門的嚴重負擔,目前需加強推進居民的熱能商品化觀念,政府的采暖補貼由“暗補”變“明補”,僅對中低收入家庭提供適當的采暖補貼。通過由公家買單變為由個人買單,從而激勵普通居民的節能行為。其次,提高熱的能效水平。需從整個城市的角度出發,整合供熱熱源,充分發揮熱電聯產、大型鍋爐效率高的優勢,提高熱源生產過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同時,需提高建筑物中墻體、門窗、屋頂等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性能,提高熱源消耗過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再次,實行計量收費。建筑物中應配套建設供熱采暖分戶計量系統,并安裝溫控裝置,住戶可根據需要自行調節室溫,使用多少熱量支付多少費用,以此來杜絕浪費熱能的現象。
3.6 加強宣傳,促進全體市民形成節能意識
各級政府部門應加大對建筑節能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廣人群眾認識到建筑節能的重要性、緊迫性、給社會和個人帶來的利益,最終形成“建筑節能,人人有責”的共識,使建筑節能活動成為人們的自覺行為。同時,從事建筑節能活動及相關管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對相關的從業人員進行建筑節能法律、法規、標準與專業技術等知識的繼續教育和培訓。
參考文獻
[1]張麗,王永慧.多項舉措共同推進建筑節能步伐[J].建筑經濟,2007,(9).
關鍵字:建筑節能 節能政策 可持續發展
Abstract: starting from the national initial emphasis on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energy saving materials constantly updated,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more simple, the construction effect is better and better, at the same time the state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state's emphasis on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as a starting point, combining the actual requirement of people's life at the same time, discusse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building energy conservation engineering in our country, and to improve the building energy conservation project overall effect in China.
Key words: building energy saving energy saving polic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圖分類號:TU201.5文獻標識碼:A
一、建筑節能的必要性
所謂建筑節能,它是指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盡可能降低常規能源的消耗量。建筑物運行期間,常規能源的消耗主要包括炊事能耗、家電或照明能耗、熱水供應能耗、采暖或空調能耗等(見圖1),而所耗能源主要包括熱能、電能及化石類燃料能源。國際方面往往把建筑能耗與交通運輸、農業、工業能耗并列起來(稱作民生能耗),其中建筑能耗約占總能耗的3/10~2/5。建筑用能具有量大面廣的特點,其關乎到國計民生的大事,因此建筑節能對國家全局具有深遠的影響??傮w而言,建筑節能作為減輕大氣污染 、改善建筑熱環境、發展建筑業的需要,加強對建筑節能工程現狀與未來發展的研究具有現實意義。
圖1 典型商業寫字樓分項耗電量及比例(左)、典型商場分項耗電量及比例(右)
(一)大氣污染的控制要求推行建筑節能。眾所周知,礦物燃燒所排放的硫氮氧化物及顆粒物嚴重影響著人體健康,同時易造成環境酸化,此外二氧化碳的不斷積累勢必引起地球氣候的重大變化,其中炊事用能與建筑采暖被稱作大氣污染的兩大主要因素。我國北方城市的降塵、懸浮顆粒、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均比南方城市高,其中采暖期較非采暖期高。據統計數據表明,我國建筑用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占全國用能排放總量的25%。
(二)建筑熱環境的改善要求推行建筑節能。社會的發展致使人們越來越要求建立起舒適的建筑熱環境。我國冬冷夏熱問題異常突出,其中北方地區的冬夏時長約255天,春秋時長約195天,因此舒適的熱環境要求能源的支持,而建筑熱環境改善的可行性要求以加速能源開發與節約能源為前提條件。
(三)建筑業的發展要求推行建筑節能。多年來各發達國家建筑業的發展經歷表明,隨著建筑技術的發展,建筑產品的發展與建筑節能的發展間的關系越來越緊密,此外建筑節能已成為建筑師不斷創新的新動力。
二、我國建筑節能工程的發展現狀與未來的發展趨勢
(一)我國建筑節能工程的發展現狀
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建筑節能工作的實施效果明顯較落后,因此建筑節能工作與能源發展所面臨的形勢異常嚴峻。本小節主要探討我國建筑節能工程的發展現狀,以期透過我國建筑節能工程的發展現狀,展望我國建筑節能工程未來的發展趨勢。
1.我國建筑能耗狀況。目前我國房屋建筑總量達到400億m2,其中建筑規模占據世界領先位置。2011年我國建筑能耗約占全國商品能源消費總量的20%,2013年我國建筑能耗所占比例迅速上升至29%。近年來空調建筑總量的迅速增加致使建筑能耗的增長速度比能源生產的增長速度高出許多。據2003年的新聞報道資料顯示,我國未來20年的建筑用能比例必定較2000年提高約10%,甚至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至35~40%。1986年我國建筑節能工作正式啟動,截至2013年,我國節能建筑總面積達10億 m2,但與我國房屋建筑總量相比,我國高能耗建筑所占比例依然相當大??傮w而言,我國建筑能耗現狀包括:建筑能耗所占比例越來越大、人均常規能源資源越來越少、高耗能建筑對國民經濟發展的阻礙作用越來越明顯。若想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全面推行建筑節能。
2.我國建筑節能政策。從1995年5月11日《建筑節能“九五”計劃與2010年規劃》的以來,我國相繼出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1998年1月1日),此乃指導全國節能的大法,具體對建筑節能進行明確規定,進而以法律形式對建筑節能進行約束;《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1999年10月)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未執行設計規范與節能標準的經濟處罰辦法進行嚴格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30日)對建筑節能工作的開展進行明確批示;《建設部建筑節能“十五”計劃綱要》(2002年6月)、《節約能源法》、《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
(二)我國建筑節能工程未來的發展趨勢
截止2013年,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盡管《建設部建筑節能“十五”計劃綱要》(2002年6月)明確指出我國“十五”期間與2002年~2012年建筑節能工作開展所面臨的形勢(即我國建筑節能工作與能源發展始終處在關鍵性的歷史時期;住房改革不斷深入、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建筑業不斷發展、供熱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建筑用能不斷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斷增加),但我國建筑節能的緊張并不理想,其中高耗能建筑的持續增多致使我國建筑節能與國外發達國家間的差距越來越大。由此可見,若想改善我國建筑節能的發展現狀,必須對相關經濟、政治、社會利益進行優化重組,由此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制度法規。針對上述發展要求,政府本身始終作為一切工作開展的主要角色而存在,即政府必須結合社會經濟的發展現狀及人民生活的實際需要,對各方利益進行權衡,同時根據可持續的、協調的、全面的發展觀對有關規則進行合理制定,此外采取措施確保所制定規則的有效落實。根據上述要求,各級政府必須切實提高對建筑節能的認識,積極轉變自身職能,同時把建筑節能添加到決策層的重要議程;各級政府必須積極組建設計研究與建筑節能的領導機構,深入落實建筑節能的研究設計工作,同時加強對編制建筑節能專項規劃的監督管理;各級政府必須積極編制經濟扶持政策,以確保建筑節能資金落實到位及新型建筑節能材料的推廣與使用,此外提高建筑節能重要作用的宣傳力度,由此實現建筑節能效果的提高、建筑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及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
結束語
建筑能耗對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及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具有直接性的影響,同時也對建筑熱環境的舒適程度、大氣的污染程度及建筑行業的深入發展具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因此把建筑節能看作全國建筑領域重要的戰略性任務進行落實非常必要,此外積極制定建筑節能的政策法規、加強建筑節能的科技開發、加強管理與監督及合作與協調非常必要。本文首先介紹了建筑節能的重要意義,其次結合我國建筑節能的發展現狀,展望了我國建筑節能未來的發展趨勢,同時從政府自身角度出發,提出“政府必須結合社會經濟的發展現狀及人民生活的實際需要,對各方利益進行權衡,同時根據可持續的、協調的、全面的發展觀對有關規則進行合理制定;必須切實提高對建筑節能的認識,積極轉變自身職能,同時把建筑節能添加到決策層的重要議程;必須積極組建設計研究與建筑節能的領導機構,深入落實建筑節能的研究設計工作,同時加強對編制建筑節能專項規劃的監督管理;必須積極編制經濟扶持政策,以確保建筑節能資金落實到位及新型建筑節能材料的推廣與使用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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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施工;節能工程;監督管理
Abstra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building energy conservation work, have a problem, especially in building energy-sav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there are some is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specifications, for various aspects, especially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need to take all kinds of means and measures to solve the various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energy conservation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Here ar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actual work and discussion about some solution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Energy-saving projects;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1 在建筑節能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實際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中,發現在以下幾方面存在較多問題。
1. 1 建設單位違規現象較為嚴重
1) 部分建設單位明示設計單位設計指定建筑節能產品。如外墻保溫材料、門窗、屋面保溫形式等,致使建筑節能整體節能效果下降。
2) 部分建設單位隨意變更設計,降低節能標準。有的建設單位為降低成本,不通過設計單位,不經過圖審機構,隨意變更設計,將雙層玻璃窗變為單層玻璃窗,將保溫板變為保溫漿料。有的為降低成本或施工方便,甚至取消部分節能分項項目,較多見的是取消屋面保溫層及陽臺底板、樓梯間的保溫項目。以上各種情況較多發生在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中。
3) 部分應進行專項設計的節能項目不進行設計而直接進行施工。此種情況一般發生在公共建筑中,如玻璃幕墻、外墻掛貼塊材的保溫層施工等,建設單位的隨意性較大。
1. 2 在設計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
1)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除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在前幾年的建筑工程節能設計中,有的設計單位在節能專篇設計中,明確注明了外墻保溫材料采用某品牌自控相變材料,致使很多項目采用了一種長期不能確定其保溫性能的建筑材料。
2) 部分設計單位違反規定,隨意接受建設單位的提議變更節能設計。
1. 3 施工單位不嚴格按規范標準施工
1) 部分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節能材料,以次充好。按照規定要求,節能材料進場需提品的動態檢驗報告( 一般不超過半年的有效期) 、產品的認證、備案資料,但有的項目卻存在陰陽報告,即報告是一種產品,實際使用的卻是另一種產品,加之部分監理把關不嚴,材料的見證取樣流于形式,致使部分項目使用的節能產品出現以次充好的現象( 這類現象在保溫層漿料、耐堿網布及抗裂砂漿中發現較多) 。
2) 施工工藝不符合標準規范要求。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有的施工單位偷工減料,不按規范規定及施工工藝標準要求施工,應當抹底層找平砂漿的不抹,應當分層施工的不分層施工,由于不按工藝標準施工,致使抹灰厚度不達設計要求,使保溫效果大打折扣。
3) 使用未經認證及備案的產品現象較為普遍。此種現象常發生在門窗制作、安裝中。按照規定,凡是涉及建筑節能的分項工程材料及產品均應通過產品的認證、備案及動態檢驗,但大部分地區在門窗制作安裝中均不按規定執行,形成了法不責眾的局面,而在門窗最后進行的節能性能測試中,也往往流于形式。這種現象的出現,有時與建設單位指定制作生產廠家有關,施工單位對產品把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好像事不關己,這就造成了對門窗節能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的失控狀態。
1. 4 部分節能材料性能模糊,長期得不到控制
2011 年以前保溫漿料作為外墻保溫材料大量使用,這與“十一五”推廣和限制使用公告中的規定不太明確有很大關系,公告中要求保溫漿料在寒冷和嚴寒地區不得用于外墻保溫,有的地區設計單位及建設單位根據此規定打球,使保溫漿料在工程中廣泛長期的用于外墻保溫。特別是相變材料,由于該產品施工工藝簡單,防火性能突出,受到了廣大建設、施工單位的青睞。但該材料用于外墻保溫與相變的理論相違背,且該種材料2006 年發明至今無與之相配套的國家標準及檢驗標準,長期一直使用的是企業標準來檢驗產品性能,檢驗試驗單位也只有北京某檢驗機構,給施工現場取樣試驗檢驗帶來很大的不便,特別是其中最主要的考核導熱系數的指標為當量導熱系數,致使該種產品的保溫性能及效果長期處于模糊狀態。
1. 5 分戶熱計量推廣難
說透了,分戶熱計量最主要的目的還是節能降耗,建筑物通過各種保溫節能措施,使建筑物的能耗大大降低,但由于各種政策的不配套,特別是供熱收費價格方面的政策不配套,廣大業主無法享受到節能降耗帶來的實惠,造成供熱費用照交,室內溫度不調,用戶靠開閉窗戶調節室內溫度來體現保溫節能效果的怪現象。這就造成了分戶熱計量的推廣難,有的建筑物按設計要求安裝了熱計量裝置,但只是一個擺設罷了。
2 對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管理的幾點建議
綜上幾點,針對存在的諸多問題,提出幾點有針對性的建議,以促進建筑節能工程監督管理工作。
2. 1 理順體制,明確監督管理職責
建筑節能監督管理是一項行政執法工作,因此必須以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監督管理的載體,而現在各地的監督管理模式不盡相同,有的地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民用建筑條例》分設管理機構,而分別管理很容易造成管理上職責不明、相互脫節,執法上不嚴不順,這一點在質量監督管理和專項驗收環節上較為嚴重。因此,應當理順管理體制,明確各自的管理職責,嚴格按照各自的管理職責行使監督管理職能。
2. 2 嚴格節能施工質量管理
節能施工質量管理就是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和《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以及與之配套的標準、規范,對工程項目從設計階段就嚴格管理。1) 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的建筑節能方面的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不隨意聽從建設單位的授意,對工程進行設計和變更,使違法違規現象消滅在最初階段。2) 在建設單位節能設計備案,領取施工許可證階段嚴格把關,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發施工許可證。3) 在施工階段加強施工監理的作用,一旦發現建設單位違規變更設計,施工單位違規使用節能材料及產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及時進行制止和處罰。4) 在驗收階段嚴格監督現場檢驗,包括門窗現場試驗、保溫層鉆芯取樣試驗、專項驗收程序等。
2. 3 嚴格節能材料及產品的認證備案,杜絕不合格材料在工程中使用
節能主管部門要在產品的認證備案階段嚴格把關,對限制使用和淘汰的產品做出明確規定,凡是與國家規定相違背的產品,一律禁止使用,避免打球現象發生。對節能門窗產品要嚴格認證制度,未經認證的生產廠家生產的產品,一律嚴禁使用。
2. 4 出臺熱計量相關政策,真正體現節能作用各地需盡快出臺與供熱計量相配套的措施,特別是在計量收費上充分體現節能降耗的好處,使廣大業主受益,真正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