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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政[]8號)、《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省試點工作市實施方案》(政[]43號),進一步促進我區科學技術進步和科技成果轉化,提升我區自主創新能力,區政府設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創新資金”)。為加強創新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科技創新資金是用于支持和鼓勵我區開展技術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高技術創新能力的政府資金。創新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遵循誠實申請、擇優支持、科學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三條區人民政府負責創新資金的審批。區科技局具體負責創新資金項目的受理、組織評審、監督實施。區財政局設立科技創新資金專戶,具體負責創新資金的管理,對資金的運作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參與創新資金項目的驗收。
第二章創新資金的來源和用途
第四條科技創新資金由區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萬元,并逐年增加,其增幅不低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年度預算執行中,據實列支。
第五條創新資金的使用范圍
(一)高新技術產品研發、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二)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
(三)產學研合作和科技平臺建設
(四)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從事發明創造和科技成果申報
(五)引導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省、市科技項目
(六)獎勵自主創新企業和優秀科技人才。
第三章創新資金的支持條件與方式
第六條根據企事業單位、個人技術創新活動的不同內容和項目所處的不同階段,創新資金分別以無償資助和獎勵的方式予以支持。創新資金支持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區登記注冊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繳納稅款。
(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并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等規定及時編制會計報表,足額提取研發經費并開展研發活動。
(三)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無知識產權糾紛。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技術人員數占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0%,直接從事研發的科技人員數占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企業每年用于技術創新的研發經費不低于銷售額的5%(投產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六)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并有較強的創新意識。
(七)其他符合創新資金資助、獎勵條件的。
第七條無償資助項目
(一)對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項目中產品研發及中試階段給予必要的資助,創新產品和創新技術必須獲得省以上科技成果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項目總投資一般應在1000萬元以上,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鼓勵科技成果轉化,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到我區創辦企業進行成果轉化、企業引進科技成果進行開發且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定資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三)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鼓勵企業加大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研發投入和產業化實施,對具有核心技術的發明專利,其產品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定資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四)積極鼓勵專利實施及產業化,對我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獲得授權的專利申請費用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國內發明專利5000元/件;實用新型專利1200元/件;外觀設計專利800元/件;國外發明專利10000元/件。對企事業單位、個人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費用給予預付,標準為:2000元/件,預付款在專利權人獲得專利資助時比除。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2萬元、1萬元的補助。
(五)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省科技項目,對成功申報國家、省科技項目的,按項目批準額度的5%給予配套,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符合申報條件已被省、市批準上報但沒有被國家、省立項的項目,對項目編報費,給予每個項目5000元資助。
第八條獎勵項目
(一)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力度,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經復審重新獲得的不再給予獎勵)
(二)鼓勵企業開展新產品研發,對被認定為國家重點新產品的給予3萬元獎勵,被認定為高新技術產品的給予1萬元獎勵。
(三)鼓勵企業、科技人員申報科技成果,對獲得省以上成果的,視產業帶動效果,給予1-5萬元的獎勵。
(四)大力培育創新型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對新認定國家級創新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省級創新型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市級創新型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
(五)大力支持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省、市級工程建設中心的,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市級科技服務中心的,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業孵化器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批準為省、市級創新型園區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批準為省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給予10萬元獎勵。
(六)鼓勵企業主持制定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對獲得認可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七)積極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基地)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的獎勵。
(八)加大對科技創新的表彰力度,每兩年評選一次科學技術進步獎、突出貢獻獎。根據科技成果的技術水平和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授予區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由區政府頒發證書、獎狀和獎金。獎金分別為:10000元、6000元、3000元。其中一等獎不超過二項,二等獎不超過三項,三等獎不超過五項。
突出貢獻獎:對獲得國家、省、市級科技獎勵(獲國家科技成果、省科技成果獎三等獎以上、市科技成果一等獎)的單位(或個人),授予區科技進步突出貢獻獎,獎金10000元。
第四章創新資金的申報、審查與審批
第九條項目申報
(一)符合創新資金申報條件的單位,向區科技局提出申報。每個科技創新項目只能申報一次創新資金支持。
(二)創新資金的申報為每年的12月份進行。
(三)申請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區科技創新資金項目申請書
2、企事業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審計報告
3、可以說明項目技術創新情況的證明文件及與項目有關的其它有效參考材料(如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民營科技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國家重點新產品認定證書,技術報告、專利證書、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授權證書、技術合作協議等)。
第十條項目審查與審批
(一)區科技局在收到申報材料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審查,確定申報項目是否屬于申報范圍,是否滿足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完備,材料格式是否正確等。
(二)對初步確定的項目,區科技局在科技工作網等有關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扶持項目及資金安排計劃,報區人民政府批準。
(三)區科技局對通過立項審查的項目下達文件通知。并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創新資金項目合同書。
第十一條資金和項目的管理與監督
(一)符合獎勵資助條件的創新資金項目,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后,財政予以撥付。
(二)區財政局設立科技創新資金專戶,加強資金管理。
(三)創新資金項目由區科技局、財政局負責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督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及項目完成的質量情況。承擔項目的單位應按要求如實報送信息調查表。
(四)承擔創新資金項目的單位如有嚴重違約行為,如擅自改變使用范圍、利用虛假材料和憑證騙取資金、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區財政局、科技局將根據合同有關條款中止合同,并收回全部專項資金。同時,取消該其三年內申請創新資金支持的資格,并終止其它財政資金支持。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關鍵詞】申報項目;獲取國家扶持資金
企業要想更好的發展,資金的籌集至關重要,因此我國各類企業都在積極地進行不同渠道的融資,根據自身企業的發展特點,通過不同的方式爭取得到國家的資金扶持。本文將會從實際出發,結合所在企業特點,分析企業如何才能更好的申報項目,從而獲得國家的扶持資金,得到更好的發展。
年產120萬噸礦渣粉項目由武鋼金資公司和新加坡昂國集團共同投資新建,也是成立的合資公司武漢武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新公司)的一期項目。項目自2011年5月20日開工,于2011年12月31日順利完工并投產,總投資約1.45億元。主要建設內容是建設礦渣卸料及輸送、礦渣儲存及輸送、礦渣粉磨及廢氣處理、礦渣粉儲存及汽車散裝系統,中央控制室及總配電站、空壓機站、總平面工程及給排水工程等。自項目建設期至投產后,金資公司先后申報到國家、省、市的各項政策扶持,累計獲得3000余萬元,如國家發改委項目補助1000萬元、湖北省工業轉型升級及技術改造貼息扶持資金500萬元、武漢市循環經濟專項資金164萬元等,在資金申報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在項目申報的過程中,總結自身項目及其競爭項目申報資金的優劣性,分析其他項目失敗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項目本身沒有競爭性;二是好項目選錯扶持資金;三是沒有充分地理解扶持資金的申報關鍵點,項目閃光點沒有體現凸現出來。如果企業要想避免非項目自身原因導致的失敗,提高申請政府扶持資金的成功率,盡可能多的爭取到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扶持資金,企業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通過政府各部委的網站、或直接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與有關人員交談、或通過專業人士以及中介機構等去了解和把握,需要做到對國家支持專項計劃、政策與配套資金的申請辦法、時間、申報材料的編寫、注意事項、申報流程及申報要領等有一個較全面的宏觀了解。
第二、選擇適當的申報項目。眾所周知,一個項目(課題)一般都經歷研發、中試、小規模、成果轉化、產業化、技改幾個階段。一個企業都經歷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這幾個企業生命周期中的階段。但是對于一個特定的企業來說,它所擁有的技術也并非一種,其產品也是有很多種,因此企業可以根據其不同的產品、技術階段來定位企業的生命周期中所處的階段。如果將企業的技術、產品等眾多因素進行組合,會有很多種組合方案,每一個組合方案也都具有自己特點和特性。這對于某一個具體的政府扶持資金來說,企業要從這些具有各自特性的技術、產品以及定位不同方案中做出選擇,以最有優勢的方案來申報國家某一扶持資金,這樣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申報扶持資金的成功率。如果企業選擇的方案不能有效的挖掘公司申報扶持資金最大優勢,甚至會出現好項目連初審都沒有通過的慘重失敗。
第三,提前做好前期必要地準備工作。除了需要全面詳細了解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的優劣勢和發展潛力,分析企業的財務發展狀況,把企業內在價值展示出來之外,還需要注重公司無形資產的累積,譬如專利證書、商標、著作權;產品的測試和鑒定報告;科技成果鑒定報告;申請科技進步獎;良好企業信用等級;用戶使用報告;出口創匯企業評選情況;IS09000質量體系認定證書;高新技術項目(企業)或軟件企業認定證書等,這些報告或證書都可以作為申報項目的旁證材料,有的甚至是項目要求不可缺少的附件。因為各部委從公布開始申報至結束申報的整個周期往往只有兩至三周時間,所以一定需要提前準備。
第四,需要有高質量地申報材料。根據申報的基金或者國家政策扶持計劃項目的要求,準備真實、準確、嚴謹、高質量的申報材料,使其能展示出公司的技術、實力等方面的優勢,使評委們能在較短時間內抓住其關注點,并能充分的理解、正確把握企業的申報材料所提供的信息點。
國家扶持資金和政策扶持計劃項目的申報都是需要企業上報各種各樣的材料,這些申報材料中主要編寫的材料是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這些申報材料往往在申報國家扶持資金和政策扶持計劃項目過程中起著很關鍵的作用。國家政府扶持資金部門聘請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實際大多都是對申報編寫材料的內容進行評審。材料內容的清晰、質量往往影響項目評審專家的評分,一般來說每個品種的扶持資金都有評審分數的要求,高于某一分數,項目才可能進入資金審批部門的審議。這樣扶持資金申報材料編寫是很關鍵的,它的質量高低也是項目能否獲得政策扶持資金的一個關鍵因素。
1系統設計
崗位申報和審核系統是基于b/s模式,采用SqlServer2008做數據庫,利用jsp網站開發技術開發的。系統主要由兩個子系統組成,一個是申報子系統,一個是審核子系統。系統功能圖見圖1所示。前者主要完成申報人基本信息的錄入,包括個人的基本情況、個人的職務演變和學習工作經歷;申報崗位和崗位級別的選擇;科研情況的錄入,包括科研榮譽、科研獎項、項目、教材、論文、專利、競賽等;申報人提交前對所錄入信息的瀏覽和修改;申報人提交并審核后查看審核結果以及生成申報表格功能。后者主要包括人員和權限管理,各類崗位的聘用條件管理,審核情況統計,對申報人提交材料的審核以及生成申報表供學校進行評審的功能。在崗位申報和審核系統中,針對不同的學校可能在某些細節上要求有所不同,為了使系統更靈活及更易擴展,在數據庫的設計方面盡可能使表簡單,通過表與表建立關系來達到獲取數據的目的。
2系統實現
現就此系統而言,闡述各主要功能的具體實現以及使用的關鍵技術。在申報子系統中,當申報人登錄以后,如果未填寫信息則跳到填報個人基本信息頁面,否則顯示個人的基本信息,如果申報已經提交,則所上報信息不能修改,否則可以對這些信息進行修改。在這一功能的實現上,除了對一些必填項或者填寫規則(比如身份證號碼的格式要求)的檢測之外,沒有特殊的需要處理。個人信息填報之后,轉到崗位類別和等級的選擇頁面,進行選擇后跳入科研條件的錄入頁面,這里的信息尤為復雜。首先,根據申報人選擇的崗位類別和等級,導入各科研項目的聘用條件。選擇的崗位類別和等級不同,科研項目各欄目的選項不同,比如教授二級崗位的聘用條件跟教授三級崗位的聘用條件是不一樣。采用下拉列表這種方式,不僅比文本輸入要快,而且不易出錯。其次,在這里做了一個必要的過濾。將截算日期,以及各類崗位的聘職年限以及科研類型及數目寫入配置文件,通過系統的計算,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給出提示,以此來減輕工作人員的工作量,減少出錯的可能性。比如,申報教授三級崗位時要求聘為正高職滿9年,且必須在榮譽、獲獎或項目中有一項,或聘為正高職滿6年,且必須在榮譽、獲獎或項目中有2項,才可以申報成功。另外,下次申報時,不必修改程序代碼只需在配置文件重新配置即可投入使用。待審核結果出來之后,申報人可以隨時查看自己的審核結果,有那些結果通過那些不通過,以做到及時修補。
在審核子系統中,涉及到人員管理,該系統中的人員包括普通人員(申報人)、系統管理員、審核工作人員。系統管理員主要負責對權限的分配,因為不同材料是由不同的審核部門審核的。比如所獲的科研榮譽是由科技處審核,而教材則由教務處審核等。在個人填寫科研材料時,相關信息入庫的時候已經分配給不同的部門供審核。系統管理員可以增加、刪除、修改各部門的審核工作人員。而各部門的審核人員也只能查看到自己所分管的審核任務。
審核子系統中另一功能是聘用條件管理,因為聘用條件之多而且可能會隨著時間變化而變化,所以不宜用直接寫在代碼的方法來管理。在數據庫中建立一單獨的表來維護顯得比較方便簡單,管理員可以隨時通過聘用條件管理界面進行條件的增加、修改和刪除。再者,條件往往限制很多,比如在申報教授3級崗位的聘用條件就有一項,省級教學成果獎一、二等獎且一等獎總排名前三、二等獎排名第1才可以,在級別、獲獎等級、排名都有嚴格要求。如果通過申報人直接輸入文本難免出現不易覺察的錯誤。而通過這種方式,當申報人的崗位類型級別確定后,他可選擇的科研項目就都列出來了。比如申報教授3級崗位,當選擇級別為省級,獎項是教學成果獎時,等級只會出現一、二等級,選擇一等獎個人排名只會出現第1、第2和第3,而選擇二等獎只會出現第一。審核子系統的審核模塊是審核工作人員登錄系統之后對所負責申報材料核實的過程。這一過程設計比較簡單,工作人員對真實的材料予以通過,有問題的材料予以不通過,同時可以進行備注說明理由。待審核結束后,管理員可以對有需要修改材料的申報者發給重新提交的權限,申報人員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工作人員重新審核。為了查看審核進度,管理員只要通過審核情況統計頁面即可了解到審核進度,而無需像傳統的方式詢問各部門來了解審核進度。經過一輪審核后,有可能原來符合條件的變成不符合條件,為此在生成申報表格時同樣增加了對是否符合聘任條件申報者的檢測。最后生成申報表格的人員即可進入學校評審階段。
3總結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科技創新戰略要求,大力推進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和創新創業環境建設,強化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不斷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全面保增長、全面達小康提供科技支撐。
二、主要目標
1.全縣高新技術產業投資30億元,同比增長30%;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確保185億元,力爭200億元,同比增長25%,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全縣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28%。
2.培植認定高新技術企業3家;申報認定民營科技企業30家,累計達到190家,實現年技工貿總收入250億,同比增長23%;培植認定省以上高新技術產品15個。
3.培植專利大戶5家,申請專利超1000件,授權專利400件,開展專利培訓500人次。
4.申報國家、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不少于100項,獲準立項不少于40項,爭取上級科技撥款不少于600萬元,科技專項貸款9000萬元。
5.開展“百家企業高校行”和縣級產學研合作活動不少于8次,引進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30項,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2項,吸引柔性科技人才300名。
6.力爭新建20家市級、5家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7.申報省、市級科技進步獎15項,評定縣級科技進步獎25項。
8.培植認定市以上農業科技企業3家,開展星火技術培訓1500人。
9.建立省級院士工作站1家,新增科技孵化器面積力爭達10萬平方米。
10.全縣科技服務業收入達到2億元。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創新載體建設
1.推進創新企業建設。對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企業提高技術含量和市場競爭能力,主動搶占產業鏈的高端增值環節,走高效集約發展道路。圍繞高新技術新興產業領域,重點在太陽能光伏、風電裝備、半導體照明、汽車電子等領域著力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活躍、技術水平和規模效益位于行業領先水平的科技成長型企業。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技術開發、人才引進、科技投入等問題,努力使企業盡快成為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中堅力量。通過精心培育,確保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增幅不低于25%,高新技術產值占規模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28%以上。爭取全縣新認定高新技術產品15個,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3家。
2.推進研發機構建設。按照“有科技人員、有研發經費和設備、有研發課題、有技術依托單位、有激勵措施”的“五有”要求,引導全縣所有企業建立健全研發機構,使研發機構成為科技要素聚集與科技成果開發的平臺、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努力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性技術瓶頸,擺脫束縛產業發展的技術障礙,增強產品研發能力,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規模化。確保全縣年銷售億元以上制造業企業全部建立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爭取新增省級工程技術中心5家。
3.推進創新平臺建設。加快科技創業園和科技孵化器建設,努力使科技創業園成為區域創新的技術源、輻射源和動力源,使科技孵化器成為高科技企業成長和新興產業培育的搖籃。年內新建成一個科技創業園,孵化面積10萬平方米。加快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整合集成科技資源,培育扶持機械電子、風電裝備、精細化工三大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增強骨干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加快農業(海洋)科技園區建設,強化農業技術創新,以優勢資源開發為重點,培育和壯大科技型企業。加強各類農業(海洋)科技計劃的集成,積極組織星火培訓,示范實施農業信息化項目。加快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充分發揮生產力促進中心等一批科技中介機構的作用,積極開展咨詢服務、技術交易等工作,加快做大科技服務業。大力推進服務農業科技創新的科技服務超市和便利店建設,年內建成3家。
(二)增強產業競爭實力
4.提升產業發展層次。要按照“傳統產業品牌化、優勢產業高端化、新興產業規模化”的要求,著力推進高新技術改造紡織服裝、食品加工等傳統產業,提升產品檔次,增強市場競爭力;著力加快石油機械等制造業優勢產業的發展,加強核心部件、關鍵材料的研發制造,推動其不斷向規模和高端攀升;著力推動汽車電子、太陽能光伏、風電裝備、半導體照明等新興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逐步形成規模優勢,不斷提高貢獻份額。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重點加快金融、現代物流、科技、信息等生產服務業發展,著力培育和引進一批服務外包企業,不斷提高服務業在GDP中的占比。大力發展現代農(漁)業,加強現代農(漁)業示范區、優質糧食產業基地的建設,大力發展設施農業,形成一批規模大、水平高、帶動力強的高效農業基地,逐步形成“一鎮一品”的農業優勢特色產業。
5.提升項目實施水平。重點圍繞國家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全縣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確立的發展領域,積極實施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通過政府科學技術資金的引導投入,進一步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投入機制,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進高新技術重點產品群、產業鏈的形成和壯大,促進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傳統產業高新技術化的發展步伐。積極做好擬申報項目的標準制訂、產品檢測、專利申請、科技查新、成果鑒定等前期基礎性工作,認真編制項目申報材料,確保項目申報材料質量。圍繞省科技廳“工程”組織項目申報,全年申報各級各類項目不少于100項、立項不少于40項,爭取上級科技撥款不少于600萬元、科技專項貸款9000萬元。要以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為龍頭,提升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的層次,優化產業結構。通過實施一批民生科技項目,建立科技引導和推動社會事業發展的示范體系,促進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協調發展,使科技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
6.提升科技招商實效。縣“四大載體”是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要積極其發揮在招商引資方面的優勢,將科技工作與招商工作有機結合,大力引進技術含量高、投資規模大、帶動作用強的高新技術人才、項目和企業,努力建設創新型園區,成為自主知識產權、自有品牌的集聚區。全縣力爭新引進科技項目占新引進項目總數的29%以上。
(三)培育科技創新源頭
7.加強產學研合作。有針對性地征集、一批層次高、有前瞻性的技術需求項目和科技成果信息。要圍繞全縣優勢產業,繼續組織企業開展“科技取經萬里行”活動,組織企業到中西部地區、高校院所、部隊院校尋找重大科技成果,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組織國內著名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專家來*舉辦科技論壇、科技成果信息會,開展科技服務。要開拓新的產學研合作渠道,擴大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建立更多高層面的產學研合作聯合體。力爭全年組織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30項,吸引柔性科技人才300名,并建成縣科技成果轉化中心1個。要積極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加大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組織力度,充分發揮國際科技合作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引導作用,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2項。
8.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要以創建省知識產權區域示范縣為契機,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認真開展科技計劃項目的專利申請、科技成果鑒定和科技進步獎申報工作,尊重科技人員的勞動成果。力爭專利申請量超1000件、授權量超400件,發明專利申請量占專利申請總量比達25%。繼續抓好專利示范企業、專利規模企業和專利大戶企業的培育和服務工作,培植專利大戶5家、專利示范企業10家。實施專利申請資助政策,不斷提升企業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促進專利成果項目的轉化、實施和產業化。
9.加強創新人才培養。大力培養面向產業的高素質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使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既出成果、又出人才。采取企業、學校、委托培養、外出進修培訓等多種渠道和形式,重點培養全縣優勢產業、新興產業的技術創新緊缺型人才,在全縣建設好具有較強創新意識和創新管理水平的企業家隊伍、具有較強科技研發能力的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和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技術工人隊伍。全年培訓創新管理人才5批、500名。要不拘一格引進人才,千方百計引進有科技成果、有創新能力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加大申報省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的組織力度,力爭有2人(或團隊)以上獲省資助。建立多種形式的“人才驛站”,更多的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以全職、兼職或短期工作的方式,參與全縣重要項目的開發。建立“企業院士工作站”,力爭重點引進1名院士,5名海內外博士及創新團隊。
(四)優化科技創新環境
10.強化科技工作組織。要以國家科技進步縣考核為抓手,繼續開展科技興縣功臣評選以及鎮、區“創新杯”競賽活動,堅持實行正常的科教興縣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科技工作會議、季度工作例會、重點工作推進會、科技統計月報等制度,及時通報情況,交流工作,加強溝通,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和科技網站、刊物的作用,大力宣傳科技政策、信息和先進典型,努力營造濃厚的科技創新氛圍。
一、2013年上半年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1、較好地發揮了科技創新的引導、咨詢、協調和服務等作用。緊緊圍繞打造礦產品精深加工基地、新型建材生產基地、新型食品加工基地建設,認真開展企業科技創新資源調研,引導和扶持企業技術創新,以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2、較好地完成了中央扶持政策的配合對接工作。圍繞蘇區發展振興、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重點扶貧攻堅計劃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機遇,全力做好了配合和策應。向縣政府報送了《縣科技創新情況調查報告》、《區區域扶貧攻堅科技服務規劃編制》、《依靠科技實施可持續發展調研報告》等材料,為我縣爭取政策支持、資金補助積極發揮部門職能作用。
3、向上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和相關獎項取得較好成效。①2月份為公司、公司組織編制項目編制項目材料,向科技部申報了“科技富民強縣”計劃項目—米粉產業化關鍵技術集成示范與推廣,以較高的分值通過省科技廳組織的專家初審和答辯。我局于3月下旬前往科技部農村科技司基層科技處、財政部科教文衛司科技處聯絡,取得較好效果。科技部經專家評審于近日批準立項,項目資金約200萬元,這是科技局有史以來爭取資金最高的一個項目,該項目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我縣米粉產業的發展,有利于擴大米粉品牌的影響力,為農民增收、財政增長添磚加瓦。②3月,為種業公司編制項目申報材料,向科技部申報“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優質高產晚秈“中優洲481”繁育與示范,市科技局已向省科技廳報送和推薦,待省廳組織專家初審。③為廣根農作物種子研究開發公司向省科技廳報送“科技開發與產業化項目”---米粉專用稻金優L2的選育與產業化,經省廳組織專家評審,科技廳已批準立項,該項目的實施將得到省級種業專家的指導,為獲得科技成果提供鑒定、批準、授權等系列服務,有利于我縣種業發展。該項目的前期工作得到市科技局的支持,組織專家測產,形成報告向省科技廳申請省級科技成果鑒定。縣科技局將該項目成果于3月向市科技局推薦2013年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經評審委員會5月7日組織評審,獲得83分,農業類9個項目排位第二名,獲得科技進步二等獎,添補了多年來我縣無此殊榮的空白。④為寶葫蘆公司分公司申報省科技廳“星火計劃”項目--高效油茶林示范推廣。⑤為公司產學研結合研發的保鮮米粉申報2013年度省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經省專家審定,省科技廳予以下達,引導和支持我縣自主研發新產品。為該項目申請國家專利給予協助和協調,國家知識產權局已下達“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近期有望授權,這將添補我縣近幾年無發明專利的良空白。⑥磊石菌業專業合作社的“竹蓀系列保健食品開發”、宏盛畜牧養殖有限公司的系種豬引進及全自動系統養殖模式研究、縣人民醫院的“自擬松解湯促進創宮產術后腸功能恢復的臨床研究等多個項目向市科技局申報2013年計劃項目。
4、縣本級科技計劃項目啟動實施。為了集中使用科技三項經費,不撒胡椒面,而重點扶持項目企業,根據縣財政預算安排的要求,今年縣本級科技計劃項目主要是醬干生產技術改造、品牌打造和專利扶持,已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制訂了項目實施方案。通過縣本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使企業感受到本級政府的關心和支持,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培育科技型企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科技進步。
5、完成相關工作。①以市科技局在“三送”掛點為契機,在“三送”、新農村建設點共同開展了科技下鄉,舉辦了生豬養殖、烤煙生產等實用技術培訓班,提高了農民的生產技術。②4月下旬組織公司、公司、種業公司等企業參加省科技廳舉辦的科技項目申報業務培訓班,增強了企業申報科技項目的意識,提高了項目申報水平。③做好了2013年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第二批申報的準備工作,項目課題為公司的保鮮米粉新產品開發試制。④做好了科技宣傳、科技信息、技術市場、民營科技等各項工作。⑤協助縣委統戰部做好省科技廳在鎮上增民族村掛點五年規劃的實施推進工作,得到省廳掛點領導的表揚,支持民族村發展的力度進一步加大。⑥“三送”新農村建設工作成效明顯,投入一萬元,組織村里義務投勞修筑灌溉水渠一條,解決了長期以來該區域缺水耕作的問題。征地拆遷工作進展順利。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以中央支持等原蘇區發展振興出臺的《若干意見》為動力,加強與上級科技部門聯系,充分利用科技政策資源,加強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自主創新,加大企業申報項目力度,爭取更多和更大的科技項目落戶。
2、認真組織實施科技部立項的科技富民強縣項目,大規模地開展米粉產業化關鍵技術集成示范,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務體系,示范推廣米粉專用稻綠色無公害栽培技術,嚴格按照項目實施方案的進度安排完成各項任務,確保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理檢查取得較好成績。以提高米粉科技生產水平,促進米粉產業發展。
3、跟蹤科技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和創新基金項目。
4、認真組織實施縣本級科技計劃項目,加強項目實施管理,提高項目實施水平。
誠信企業評選方案
楚雄州“十佳誠信企業”評比
活動組織方案
根據楚雄州委辦公室《關于開展“誠信楚雄”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精神,為推動我州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企業誠信意識、樹立誠實守信的良好商業道德風尚,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在全州企業中開展“十佳誠信企業”評比活動,根據活動要求及我州實際,制定本組織方案。
一、評審組織機構
為使活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設立楚雄州“誠信楚雄十佳企業評選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組委會)組委會由州經貿委、州精神文明辦公室、財政、州工商局、州技術監督局、州醫藥管理局、州發展計劃委員會(物價)、州國稅局、州地稅局、州公安局、州人民銀行及各專業銀行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負責活動的組織、評審、認定工作。組委會下設評審委員會和辦公室。
1、組委會人員名單
名譽主任:州委常委、宣傳部長
主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副主任:州委宣傳部副部長
州精神文明辦公室主任
州經貿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長
成員: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州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州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州國稅局副局長
州地稅局副局長
州人民銀行副行長
州財政局副局長
州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2、辦公室組成人員
辦公室主任:
成員:
辦公室職責:負責接收登記申報材料;分類審核材料的真實性;整理并向評審委移交參評企業申報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報;負責有關工作銜接及協調具體事務,辦公室設在州經貿委。
3、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任:州經貿委主任、工程師
成員:州工商局副局長、州消協會長
州鄉鎮企業局副局長、工程師
州地稅局稅務副局長、經濟師
州工商銀行高級會計師
州農業銀行高級經濟師
中大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
秘書組
職責:本著“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負責對辦公室提出的申報材料組織評審;根據評審辦法,客觀、公平評審;根據評審條件進行量化評價;經評價后進行認定。
二、參評范圍
在楚雄州轄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集體、非公有制經濟等各種所有制的工商企業(含省屬、中央屬企業)均可參加評選。
三、報名辦法
1、通過楚雄州電視臺、《楚雄日報》刊發公告,各縣(市)宣傳部、經貿局、鄉鎮企業局組織動員企業積極參與。
2、參評企業填報《楚雄州“十佳誠信企業”申請表》,向縣經貿局申請報名,縣(市)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初評后,提出初評意見,每縣市推薦1至3戶企業到州組委會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州“十佳誠信企業”申請表》和縣(市)初評推薦意見;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
③申請報告(說明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及誠信情況);
④20xx年—20xx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及經營情況表;
⑤有關部門頒發的信用資格證書復印件及當地稅務機關的完稅情況證明;
⑥當地工商、質量監督、藥監、安全、環保等部門無重大違法案件處罰的證明材料;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
報名地點:各縣(市)經貿局
楚雄州經貿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號)
聯系電話:組委會辦公室31224643123647
五、評選辦法
1、企業向縣(市)以上初評小組提出申請,(省州屬企業直接向州組委會申請報名;
2、由縣(市)經貿局牽頭,組成初評小組,進行評審,推薦1—3戶企業到州組委會辦公室報名;
3、組委會召集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評,確定30戶左右企業進行調查;
4、在調查的基礎上,按照有關項目量化評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為“楚雄州十佳誠信企業”進行表彰獎勵。
六、宣傳及表彰獎勵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誠信企業”稱號;
2、發給獎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廣場召開授牌表彰大會;
4、配合表彰大會,在桃源湖廣場舉行千名經營者“誠信”簽字活動和文藝演出,使表彰活動宣傳更具廣泛性;
5、楚雄電視臺、楚雄日報、楚雄電臺設專題進行跟蹤報道。
七、評價指標體系
㈠歷史及現狀:對市場的適應程度和信用狀況
1、人力資源。
A:吸引人才的能力,員工大專以上學歷比。B:例維持人才的能力、員工流動率。C:發展人才的能力,培訓投入率;
2、財務能力。
A:獲利能力:銷售凈利率、資產凈利率、權益凈利率;
B:償債能力: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
C:資產運用能力:總資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 貨周轉率;
D:公司實力:資產、銷售額、市場份額、產品產銷率;
3、社會責任感。
A:對國家社會的貢獻;
B:環保意識:是否達標。
4、公司形象。
A:企業整體形象、企業美譽度、品牌價值;B:產品質量形象,通過或達到類似ISO9000認證。
5、管理水平。
A:信息化建設水平,計算機信息系統;B:組織機構效率:人均銷售額、人均利潤額;C:管理制度合理性。
㈡未來發展
1、發展潛力:行業發展前景、銷售增長率情況;
2、企業自身發展素質及能力:企業文化、銷售增長率、資產增長率、市場份額增長率;
3、創新能力。
A:技術創新,研發投入率、專利數,省州科技獎獲得情況;B:管理創新實績。
八、宣傳報道
1、活動開展前,在楚雄日報、楚雄電視臺以公告等方式宣傳,并報道活動組織情況,對評選過程全程跟蹤報道,評選結果在電視臺、楚雄日報、電臺公布,可以商業運作冠于品牌名稱或開展頒獎活動等形式擴大影響。
2、楚雄州電視臺對“十佳誠信企業”制作專題節目長期播放或送省臺選播。
九、經費預算
1、宣傳費:10000元。其中:電視臺7000元/5次,報紙3000元/6次;
2、十佳企業獎金:3000元×10戶=30000元;
3、評審費、10000元
4、會議費:5000元;
5、辦公經費:5000元;
五項合計60000元,鑒于我州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參評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商業運作吸收贊助解決20xx0元,請州級財政撥補解決40000元。
附件:一、楚雄州“十佳誠信企業”申請表;
二、楚雄州“十佳誠信企業”量化評分表;
楚雄州經濟貿易委員會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楚雄州“十佳誠信企業”申請表
申請單位:(蓋章)申請日期年月日
填表說明:1、企業榮譽記錄:重大獎勵,馳名、著名和重點保護商標資料,企業或其法定代表人榮譽記錄。2、企業不良記錄:偷、逃、騙、抗稅,制假、販假、安全事故,出具虛假資信證明材料,惡意逃廢債務,利用合同詐騙等違法情況,以及具有違法行為受行政處罰記錄。3、有關數據計算以20xx年為報告期。
附件:考察變量的說明與計算
對指標每一個參考變量都設計具體的計算方法或公式。根據參考變量的要求來收集數據,將收集到的數據按照計算方法或公式進行處理,得到基本數據。以下是部分參考變量舉例說明:
(1)維持人才能力相對應的考察變量為員工流動率。
員工流動率的計算公式是:
員工流動率=年離職人數/((年初雇用人數+年末雇用人數)/2)×100%
通常認為員工流動率過高或過低都不好,它的合理范圍應該為5-10。偏離這一范圍越遠,說明公司公司維持員工的能力越弱。
(2)與獲利能力相對應的考察變量為銷售凈利率、資產凈利率、權益凈利率。
這些考察變量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凈利率=年凈利潤/年銷售收入×100%
資產凈利率=年凈利潤/((年初資產總額+年末資產總額)/2)×100%
權益凈利率=年凈利潤/((年初權益總額+年末權益總額)/2)×100%
這幾個比率的值越高,說明公司的獲利能力也越強。
(3)與對國家社會貢獻相對應的考察變量為社會貢獻率、向教育慈善機構捐款額。
這兩個指標的值越大,說明企業對國家社會的貢獻越大。
其中社會貢獻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社會貢獻率=企業年社會貢獻總額/((年初資產總額+年末資產總額)/2)x100%
式中企業社會貢獻總額是指企業為國家或社會創造或支付的價值總額,包括工資、勞保退休統籌及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凈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有關銷售稅金及附加、所得稅及有關費用和凈利潤等。社會貢獻率表示企業每一單位資產對國家和社會所做的貢獻。
(4)與企業整體形象相對應的考察變量為企業美譽度、品牌價值、罰項支出比率。
企業美譽度是指公眾對企業的認同,可以以每百人中對企業表示認同的人數來衡量。此處我們以第一輪問卷調查中所得到的企業得票率數據來衡量。
品牌價值是指權威機構對公司品牌價值的評定結果。
這兩個指標的值越高,說明企業的整體形象越好。
罰項支出比率罰項的計算公式如下:
支出比率=年罰項支出總額/企業年收入總額×100%
罰項支出總額指企業支付的各種罰金、罰款、罰息、滯納金、賠償費、訴訟費等。通常這一比率越高,企業形象受到的負面影響也越大。
(5)與信息化建設水平相對應的考察變量為企業是否依靠IT技術建立起自己的SCM、ERP、CRM系統以及系統運行狀況如何。SCM系統指(6)企業的供應鏈管理系統,(7)ERP系統指(8)企業的企業資源管理系統,(9)CRM系統是指(10)企業的客戶關系管理系統。
(11)與技術創新相對應的考察變量為研發投入率和授權專利數。
研發投入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研發投入率=企業年研發投入總額/企業年銷售收入總額x100%
第二條省人民政府設立省科學技術獎,每年度評審一次。省科學技術獎分為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和*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省科學技術最高獎和*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不分等級。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三個等級。
省科學技術最高獎每年授獎人數不超過2名。*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每年授獎數量不限。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每年授獎項目總數不超過500項。
第三條省科學技術獎勵貫徹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自主創新以及產學研結合、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注重科學技術水平和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狀況;注重科學技術對解決*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做出的貢獻和取得的效益。
省科學技術獎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管理,求真務實,注重實效,嚴格評審標準,不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非法干涉,堅決防止弄虛作假。
第四條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管理工作。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設立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其組成人員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依據本辦法的規定負責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工作。
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下設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獎勵辦)。省獎勵辦設在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聘請高等院校、科研單位、企業等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下設若干個省科學技術獎學科(專業)評審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評審工作。
第七條評審專家及工作人員在評審工作中不得與申報單位、申報人單獨接觸,不得透露參評項目的技術內容及評審情況。
與被評審的個人、項目或者組織有近親屬關系或者利害關系的專家應當回避。
第八條省科學技術最高獎授予下列個人:
(一)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進科學技術發展中有重大貢獻的;
(二)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取得重大技術發明、技術創新,創造了巨大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第九條省自然科學獎授予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個人。
前款所稱重大科學發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前人尚未發現或者尚未闡明;
(二)具有重大科學價值;
(三)得到國內外自然科學界公認。
第十條省技術發明獎授予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的個人。
前款所稱重大技術發明,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發明專利;
(二)實施后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或者社會效益。
第十一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在實施技術開發與推廣、社會公益、重大工程、管理科學等項目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
(一)在實施技術開發與推廣項目中,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與推廣,實現科學技術成果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
(二)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長期從事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獲得重大科技成果,創造顯著社會效益的;
(三)在實施重大工程項目中,在技術和系統管理方面有重大創新,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
(四)在實施管理科學項目中,明顯提高了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已獲顯著社會效益或者經濟效益的。
前款第三項重大工程類項目的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僅授予組織。
第十二條*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授予對*省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一)在與*省個人或者組織進行合作研究、開發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對*省科技、經濟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二)在向*省個人或者組織傳授先進科學技術,提出重要科技發展建議與對策,培養科技或者管理人才等方面成效特別顯著,推進*省科技事業發展的;
(三)在促進*省與其他國家或者國際組織的科技交流與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
(四)在*省的獨資、合資企業以及其他組織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活動,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第十三條省科學技術獎由下列單位或者個人推薦:
(一)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機構;
(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
(三)經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四條申報省科學技術獎的科技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
(一)對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二)對科技成果的完成單位或者完成人有爭議的;
(三)同一技術內容的項目在同一年度同時申報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
(四)已經獲得國家或者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的。
第十五條省科學技術獎的申報、推薦、評審和授獎等活動,應當逐步采用計算機網絡技術進行管理。
第十六條申報省科學技術獎的,應當按照行政隸屬關系向具有推薦資格的單位(個人)提交《*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并提供真實、可靠的材料。
申報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科技成果應當經過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組織的科學技術成果評價。單位申報的,應當在申報前在本單位公示。
第十七條推薦單位(個人)應當對省科學技術獎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將符合條件的報送省獎勵辦。
省獎勵辦應當對推薦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按照學科(專業)分組,并在省級媒體上公告。
第十八條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組負責對本學科(專業)范圍內推薦的項目、個人或者組織進行初評,將初評結果報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
第十九條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對初評結果進行審查,提出擬授獎人選、項目、組織的獎勵建議。
第二十條省獎勵辦應當將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提出的獎勵建議在省級媒體上公示,公示期為30日。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公示的項目、個人或者組織有異議的,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省獎勵辦提出。省獎勵辦應當將公示情況及異議處理結果向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報告。
第二十一條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負責對獎勵建議進行審議,對異議處理結果作出最終裁定,提出獎勵意見。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獎勵意見進行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二條省科學技術最高獎報請省長簽署并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由省人民政府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報請省長簽署并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牌。
第二十三條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的獎金為每人100萬元。
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獎金分別為10萬元、5萬元、2萬元。
省人民政府將根據科技、經濟發展的需要,適時提高省科學技術獎的獎勵經費和獎金數額。
省科學技術獎的獎勵經費列入省級財政預算。
第二十四條省科學技術獎獎金應當按照完成人的貢獻大小分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五條獲得省科學技術最高獎人員和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首位人員,按照規定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授予省勞動模范或者省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第二十六條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防、國家安全的特殊情況,可以設立部門科學技術獎,獎勵范圍僅限于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等保密的科技成果。具體辦法由省有關部門制定,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備案。省政府其他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不得設立部門科學技術獎。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科學技術獎。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獎勵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二十七條鼓勵社會力量設立面向社會的科學技術獎。社會力量設立面向社會的科學技術獎,應當在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不得在獎勵活動中收取任何費用。
社會力量設立面向社會的科學技術獎的管理辦法,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八條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省科學技術獎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撤銷獎勵,追回榮譽證書、獎金和獎牌。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由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推薦單位(個人)提供虛假材料,協助他人騙取省科學技術獎勵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暫停或者取消其推薦資格。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參與省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的專家和有關工作人員,在評審活動中有弄虛作假或者與申報單位、申報人單獨接觸,透露參評項目的技術內容及評審情況等行為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暫停或者取消其評審資格,對有關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社會力量未經登記,擅自設立面向社會的科學技術獎,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予以取締。
第一條為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促進高技能人才評審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和正常化,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2號)以及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若干意見》(浙勞社培〔2006〕122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一級)職業任職資格的技能勞動者。
本辦法適用于大中型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和直接認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是指依據國家職業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企業生產服務實際,對企業職工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完成工作任務和技術攻關的能力狀況進行考核鑒定,確定技能水平的辦法。
本辦法所指的直接認定是指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對企業生產實踐中確有絕招絕活、業績突出、貢獻較大,已被行業或企業公認達到技師、高級技師水平的,直接授予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直接認定不適用于高級工(三級)的評價。
第四條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和直接認定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思想品德:重點考評職業道德、勞動態度等;
(二)工作能力:以職業能力為導向,考核實際操作能力、解決關鍵生產技術難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傳授技藝能力等;
(三)培訓提高:參加相關業務或技能培訓情況,學習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情況;
(四)工作業績:為單位創造效益和突出貢獻情況,獲得各項先進榮譽稱號和參加競賽獲獎情況。
第二章分工與權限
第五條市屬企業高級工的評價工作由市及義烏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第六條有技師發證權限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市屬大中型企業技師評價和直接認定工作;無技師發證權限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負責市屬大中型企業技師評價和直接認定工作。
第七條高級技師的企業評價和直接認定,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或委托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省部屬企業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評價工作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三章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
第八條企業開展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應向隸屬市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工作方案。方案應包括:鑒定職業(工種)、鑒定級別、鑒定工作安排、考評人員配備、鑒定方式、試題來源以及有關事項說明。
第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對提交的工作方案進行審核,同意后由企業組織職工進行申報,申報條件應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第十條開展高技能人才評價包括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核、論文答辯和綜合評審。其中,高級工評價不進行論文答辯和綜合評審。
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條件的,可免考理論知識。
第十一條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核)按下列方式進行鑒定:
(一)對社會通用性強的職業(工種)的鑒定,由相應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依據國家職業標準,按照職業技能社會化考評的方式確定相應的理論知識和技能鑒定內容。對已經建立國家或省級題庫的職業,可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對題庫中抽取的試卷內容進行30%左右的調整;對尚未建立國家和省級題庫的職業,可由企業根據國家職業標準,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崗位要求,組織專家命題,并經相應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后使用。
(二)對非通用職業(工種)特別是企業生產(經營)特有或特定條件下的職業(工種)的鑒定,由企業依據國家職業標準或行業鑒定規范,結合崗位實際要求,組織專家編制鑒定大綱和鑒定要素細目以及鑒定考核試題,經相應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后使用。理論考試應結合崗位實際,可由企業實行定期統一考試;操作技能考核可采取現場作業評定法、產品抽樣評定法、模擬、仿真操作評定法和典型工件加工評定法等方式進行。
(三)倡導企業按職業功能分析法,開發相應的鑒定模塊,采用模塊式考核方式。其模塊可按主輔結構劃分為基礎性模塊、主體性模塊、輔模塊或基本技能模塊、崗位技能模塊、日常技能模塊;也可按職業領域或工序劃分模塊,如維護、修理、安裝、調試等模塊;生產線各崗位之間聯動關系密切的企業可采用獨立操作型、助手配合型、模擬口述型等模塊;也可以根據本企業特點,靈活劃分為各種考核模塊,以全面真實評價職工的綜合能力。
第十二條考評員、專家組人選由企業提出,經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后委派。
必要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選派質量督導員對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進行督導。
第十三條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核)各占100分,分別達到60分為合格,其中之一有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論文答辯和綜合評審。考試(核)成績兩年內本企業開展的高技能人才評審時有效。
綜合評審由參加評審的專家投票決定,同意票占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為通過。
論文答辯成績是綜合評審時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考評合格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職業資格證書。
第四章直接認定
第十五條直接認定由市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綜合管理,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直接認定評審機構的設立:
(一)直接認定評審委員會。由市以上勞動保障部門設立,由相關職業(工種)專家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一般為7-15人,其中專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主任由市以上勞動保障部門主管領導擔任。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各專家考評組的工作;
2、召開評審會,對符合技師(高級技師)資格條件并完成考評程序的人員進行評審。
(二)專家考評組。專家考評組由市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組建或委托相關部門(行業)、大型企業、院校組建,主要由相關職業(專業)的高級工程師、高級技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和高級講師組成,一般為3-7人,在考評前15天組成。考評組的專家評委可根據每次考評職業(工種)的不同而作適當調整。其主要職責是:
1、審核申報參加評審人員的材料,包括職業資格、工作業績、技術能力以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對參加評審人員進行現場技能操作考核或組織面試;
3、確定參加評審資格人員名單。
第十七條申報直接認定為技師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能解決本職業高難度技術操作和工藝難題,在技術改造、工藝革新、技術攻關等方面有較大突破或較大成果(年創造直接經濟效益在50萬元以上,須由企業提供有效證明)的主要參與者。
(二)與申報職業(工種)相關項目獲省以上科技成果(發明創造)四等獎以上、市以上三等獎兩項以上,或獲國家專利兩項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第十八條申報直接認定為高級技師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能解決本職業高難度技術操作和工藝難題,在技術改造、工藝革新、技術攻關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年創造直接經濟效益80萬元以上,須由企業提供有效證明)的主要參與者。
(二)與申報職業(工種)相關項目獲省以上技術創新、發明、創造、推廣、應用二等獎以上或市一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第十九條參加直接認定申報者應提交技師(高級技師)資格直接認定申報表、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身份證、各項獲獎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技術業務工作總結或在生產實踐中解決重大復雜技術難題的方案、單位綜合推薦材料等。
第二十條直接認定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企業組織。企業根據年度直接認定工作要求,組織并推薦符合條件者參加直接認定。
行業特有職業(工種)須經市以上行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二)專家考評。專家考評組按本辦法第四條的內容,對申報材料、能力和業績情況進行審核考評。根據審核情況由專家考評組進行投票,同意票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員報直接認定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三)資格確認。結合審報材料及專家考評組考評情況,由直接認定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實行票決制,同意票率在50%以上的為通過。通過評審的申報者由相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被聘為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人員,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補貼。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政策今年3月,12333人力社保熱線共受理來電總量263873人次。其中自動服務總量149492人次;人工服務總量114381人次,人工服務總量比去年同期減少11251人次,降低8.96%。按照咨詢內容分析,本月咨詢排名前五位依次為:咨詢醫療保險方面的問題17960個,占總數的15.63%;咨詢社會保障卡方面的問題17372個,占總數的15.12%;咨詢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方面的問題14041個,占總數的12.22%;咨詢養老保險方面的問題13265個,占總數的11.54%;咨詢勞動關系方面的問題7591個,占總數的6.61%。本月受理社會保險信息自助查詢服務5134人次;受理監察投訴、舉報案件15件,已反饋處理去向的2件。本期12333人力社保熱線專家就本市居住證積分政策相關問題給予解答。
規范居住證積分辦理,維護用人單位和積分申請人的正當權益,進一步落實天津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保障境內來津人員合法權益,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近年來市人力社保部門在市發改委的牽頭組織下,聯合市公安局、市教委等部門,出臺了《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居住證積分的相關問題。那么,居住證積分該如何申請?積分又如何計算呢?現專家給予解答。
問:居住證積分申請條件有哪些?
答:居住證持有人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積分:
(一)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20xx年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政策注釋1.積分申請由用人單位負責。用人單位是指:在津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
2.用人單位名稱變更的,在申報積分申請時,應提供相關行政部門出具的企業變更名稱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積分申請由申請人現勞動關系所在用人單位進行申報,在該用人單位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費滿一年以上。
一年以上是指,自申報當月的上月向前數12個月,且期間無中斷、補繳、漏繳等情況。
問:積分申請時間和方式是什么?
答:(一)積分申請由用人單位負責,并書面委托本單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于每年的1月至4月和7月至10月收集匯總本單位申請人相關材料后,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
(二)積分申請人應當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準備相應材料,交本人所在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登錄積分聯辦系統完成注冊、填寫申請人信息后,對申請人的申報指導分值進行初步測評。經初步測評達到規定分值的,用人單位應當制作本單位積分申請人名冊,通過登錄積分聯辦系統預約受理時間,按照預約的時間到積分受理點辦理相關手續。
(三)用人單位只有1名申請人的,該申請人可以持用人單位的委托書按照本細則的規定直接申報。
(四)用人單位提交本單位積分申請材料的截止日期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
(五)需要落戶在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屬單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業單位和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負責申報。
(六)積分申請人未在預約日或限定的時間內按規定提供必備材料的,不予受理積分申請;未提供加分項材料的,不予確認相應分值。
問:積分申報材料有哪些?
答:用人單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居住證積分,應當提交下列必要材料:
(一)經辦人身份證明及用人單位委托書;
(二)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和積分申請人名冊;
(三)積分聯辦系統自動生成的預約憑證;
(四)申請人在本單位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費證明(申請人按照個人參保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計算積分);
(五)用人單位還應當攜帶申請人根據本人實際情況提供的與《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相對應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和畢業證書;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4.結婚證、配偶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證明;
5.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項證書、榮譽稱號及表彰決定;
6.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立一二三等功的證書、立功受獎登記表及退出現役登記表;
7.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申請人生育或者收養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審批證明或收養證明;
9.申請人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10.頒證日期在3個月內的中國發明專利登記簿副本;
11.申請人交件之日前1個月內的簡版個人信用報告;
12.對于申請積分人數5人及以上的用人單位,積分申請受理服務窗口應當要求其提供個人收入全員全額申報明細和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申請人數在5人以內的,積分申請受理服務窗口可以視情要求其提供上述憑證。
注釋:
(1)年滿50周歲的女性積分申請人,從事管理崗工作的,應提交勞動合同原件、用人單位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2)積分申請人提交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外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應填寫《國家職業資格證申請復核表》,由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進行復核。復核形式由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確定。復核合格的,予以確認積分;未按規定參加復核或復核不合格的,不予確認積分。
(3)積分申請人申請確認職業(工種)緊缺程度積分的,其經確認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上所標明的職業(工種)應當與當年人力社保部門公布的天津市《職業市場需求程度及培訓成本目錄》中的行業、職業(工種)名稱一致,且與所在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批準經營范圍、本人當前工作崗位職責相符。同時,本人需提供《崗位承諾書》,用人單位需提供《崗位證明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經核實后,可按照相應的緊缺程度確認積分。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確認緊缺程度積分。如受理申請之日尚未公布當年天津市《職業市場需求程度及培訓成本目錄》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錄為準。
(4)積分申請人應按規定提交簡版個人信用報告。積分申請人填注個人信息應完整、真實、準確。因填注信息不完整、真實、準確,造成積分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積分不予確認的,由積分申請人承擔相應責任。
(5)積分申請申報時提交技術職稱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獎勵證書等原件的,積分申請人(經辦人)應在入戶名單公示后6個月內,攜帶身份證、材料接收憑證,到原交件窗口取回相應材料。逾期不取回的,積分窗口不再承擔保管責任。
問:居住證積分如何計算?
答:(一)總積分為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負積分之和。同一指標的積分不重復計算,只計算該單項指標的最高分。
(二)積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累計扣減。
(三)積分申請人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6年的,積分申請人配偶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1年的,可以按照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規定的分值計算積分。
(四)社會保險積分按照繳費每滿1年,養老保險積4分、其他險種各積2分計算,五項保險每滿1年積12分;也可分險種單獨計分。申請人積分時社會保險繳費不足整年的,積分可按險種分值計算到月后再行累加。
(五)個人繳費窗口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予計算積分。積分申請人補繳的社會保險費不計算積分;但是年齡不超過35周歲,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申請人,按規定補繳的社會保險費除外。補繳社會保險費計算積分的,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的12月31日為計算補繳截止時間,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計算補繳截止時間。
(六)由國務院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自公布后的次期起不再計算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