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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近期,我省及周邊地區動物疫病防控形勢較為嚴峻。面對當前形勢,我們必須高度重視、提高警覺,充分認識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前謀劃,牢牢把握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主動權。嚴格按照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要求,規范、科學、切實做好今年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強化措施,突出重點
(一)加大投入,確保防疫經費落實到位
建立以多級財政資金投入為主,整合部門項目資金、專項經費投入為輔的工作經費投入機制。各鄉(鎮、社區)要將不低于10000元的動物防疫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將上級撥付的專項工作經費及時兌現給防疫員,為開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資金和物資保障。
(二)科學組織,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1.繼續鞏固重大動物疫病常年程序化免疫工作成果
今年在總結去年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我區將繼續推行重大動物疫病常年程序化免疫工作模式。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業務部門保免疫質量”原則,各鄉(鎮)、社區服務中心要對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切實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新城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保證免疫密度達到應免數的100%,并于2016年4月15日、10月20日前完成春秋季階段性普免任務,同時上報工作情況匯報材料至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2.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病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區級動物防疫部門要在往年基礎上健全重大動物疫病風險監測評估制度,加大免疫抗體監測力度,提高監測技術科學性,繼續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監測工作,為評估免疫工作成效提供可靠依據。全區規模養殖場(戶)監測工作要全覆蓋,對監測不合格的群體及時查找原因并整改,確保群體免疫合格率保持在85%以上,適時開展重大動物疫情風險評估,充分發揮監測的預警預報作用,提高全區動物疫病防控整體水平。
3.加強培訓宣傳,強化動物疫情報告
一是各鄉(鎮)、社區服務中心加強對防疫、協檢人員進行技術培訓,確保人員到位,保證免疫、檢疫、溯源體系建設、能繁母豬保險投保工作質量。進一步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宣傳,提高群眾主動配合防疫的意識,切實做到群防群控。二是嚴格疫情報告制度,各鄉(鎮)、社區服務中心發現疫情或可疑疫情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上報,同時配合區農業局等相關部門按“早、快、嚴、小”的原則依法及時、果斷處理,防止疫情傳播和擴散。
4.做好痕跡管理,夯實基礎工作
進一步完善全面啟動獸醫痕跡化管理工作,規范各種工作記錄,各鄉(鎮)、社區服務中心要指導村級防疫員如實填寫《村級防疫員考核記實手冊》,并時時進行監督檢查,切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有據可查,促進動物防疫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精細化。
5.加強工作信息報告
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對工作進展實行月報告制度,各鄉(鎮)、社區服務中心要明確專人負責工作信息收集、統計及上報工作,按照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規范、真實填寫相關報表,并于每月24日17:00前報告至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強化督查,落實責任
1.建立動物防疫工作目標考核機制,科學評價工作成效
區農業局進一步探索建立工作目標考核管理機制,逐步完善區動物防疫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評分細則,切實按照該辦法對各鄉(鎮)、社區服務中心動物防疫相關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逐項檢查評分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區委、區政府納入區級綜合目標考核。通過考核,進一步完善責任明確、目標細化、要求具體、激勵創新的工作機制。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目前,我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在全國各地仍有發生,防控任務也很艱巨。鎮政府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各村(居)委會務必要統一思想,進一步提高認識,深刻領會組織開展這次春季集中行動的重要性和責任感,做到萬無一失,確保各項免疫密度達到100%。
二﹑明確目標和要求,精心組織和部署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這次春季防疫集中行動的總體目標和要求是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為防疫工作重點,兼顧其它多發的疫病;通過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為期60天的春防集中行動,能有效防止幾種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和幾種動物疫病的免疫抗體水平達到規定的標準,確保實現區指揮部年初下達的重大疫病防控目標。
(二)時間安排
我鎮年春季防疫集中行動時間基本按全區統一要求:從3月初至4月30日結束。
第一階段(3月1日至3月10日)動員部署階段:制定春防行動方案,開會部署春防工作。做好畜禽飼養摸底調查及防疫物資的調撥與分發等各項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3月11日至4月20日)具體實施階段,各村(居)委會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免疫消毒監測檢疫監督及檔案登記工作并配合協助獸醫做好相關防控措施。
第三階段(4月21日至4月30日)自查整改階段,各村(居)委會按照要求開展自查自糾活動,重點配合區畜牧局做好免疫抗體監測工作,查漏補缺,及時強化薄弱環節,整改存在的問題。
三﹑狠抓落實,確保防疫工作落實到位
(一)嚴格執行強制免疫制度,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
今年春防的強制免疫疫病范圍仍是4種: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強制免疫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領導到位﹑責任到人﹑疫苗到員﹑檔案到戶﹑標識到畜﹑效果達標。各村(居)一定要把“政府保密度,部門保質量”的要求落實到這次春防行動上來。
(二)組織開展一次春季消毒滅源活動
各村(居)要將消毒滅源作為一項基礎工作來抓。一是要督促畜禽飼養場﹑養殖農戶建立健全消毒滅源制度,完善消毒設施,定期開展消毒滅源。二是在春防集中防疫行動期間,各村統一時間﹑統一標準﹑統一行動,組織開展一次消毒滅源活動。三是消毒工作要規范化﹑制度化,消毒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切實達到消除病源﹑有效阻斷疫病傳播途徑的目的。
四﹑疫情監測和報告工作
一是開展好疫情的監測工作,切實掌握流行規律和疫情動態。二是要切實建立疫情舉報和核查機制,充分發揮村級動物協防員的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五﹑加強領導,落實保障,確保春防行動順利推進
各村要切實抓好春季集中防疫行動的組織領導,落實好人員﹑經費﹑物資等各項保障措施,確保春防工作順利推進。
第一﹑要強化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春防行動由政府統一部署,由各村協助農技綜合站具體組織實施。
為切實落實省州關于做好動物防疫工作的要求,確保有病不流行、有疫不成災,為我縣畜牧產業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現就我縣20*年秋季動物防疫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目標,全面完成秋季動物防疫工作任務
1、強化基礎免疫,確保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密度。嚴格按照省州“春秋集中免疫,月月及時補針”的要求,建立申報登記補針和每月10-15日的集中補針日制度。今年秋防工作統一于9月20號全面開針,10月底結束。在防疫普防期間必須堅持“七統一”(即統一計劃、統一疫苗物資供應、統一免疫時間、統一操作規程、統一防疫標準、統一收費標準、統一檢查驗收)、“四集中”(即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時間)、“三同步”(即免疫注射、標識佩戴、建立免疫檔案三同步)和“1+1”(一名鄉村干部帶一名防疫員)的防疫工作模式,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畜、畜不漏針、針不漏苗”,達到高密度、高質量、高效果的要求。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雞新城疫、羊痘等六種一類動物疫病要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應免動物的免疫密度必須達到100%。同時,搞好其它重點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計劃免疫,切實做好豬鏈球菌病、豬肺疫、豬丹毒、偽狂犬病、傳染性牛支原體肺炎、犬狂犬病等疫病的綜合防控工作。
2、強化疫苗管理,確保防疫質量。一是切實加強生物制品管理,嚴把質量關,所有防疫疫苗必須由縣畜牧局統一在國家指定的廠家采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采購、銷售。各鄉鎮要充分利用專用冷鏈室、物資保管室等,做到“苗不離冰、冰不離苗”,確保疫苗生物效價。二是過期失效苗要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私自亂丟亂放。三是建立動物防疫疫苗、物資進出庫登記制度和領用登記制度,做到“閑時集中,防時領用,妥善保管”。
3、強化抗體檢測,確保免疫效果。在秋防工作結束后,縣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要組織技術專班,按照“以標識為基礎,抗體檢測為重點”的要求,對各鄉鎮畜禽進行抗體監測,科學評判各鄉鎮動物防疫水平和防疫質量。家畜家禽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或超過70%為合格,對合格的鄉鎮予以表彰,對不合格的鄉鎮將通報批評并責令補免。同時,堅持村級防疫員報酬與績效掛鉤的原則,繼續實行防疫密度與防疫質量相結合的考核辦法,抗體監測結果將作為兌現報酬的重要依據。
二、綜合防治,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1、強化檢疫把關,確保動物防疫監督到位。一是按照“執法主體在縣、服務工作在鄉”的原則,動物產地檢疫依法委托鄉鎮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實施,全面實行防檢統一、防疫監督的機制。嚴格把好動物產地和屠宰、市場、運輸各環節檢疫關,對逃避或抗拒檢疫的、販買販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要依法從重處理,嚴防動物疫病的發生、傳播和擴散,確保畜產品衛生安全。二是要切實加強屠工管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牽頭,由公安、工商、商務、畜牧、衛生等相關單位組成專班,對轄區內從事動物屠宰的人員摸底登記,全面整頓,將取得合法資格的屠工納入轄區內產地防疫協助員隊伍進行規范管理;屠工必須憑標識和產地檢疫證明屠宰牲畜,嚴禁私屠亂宰,對違規違紀的屠工依法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強化疫病監測,確保疫情信息及時準確。針對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縣畜牧局和各鄉鎮要按照重大動物疫情報告規范,不斷完善疫情監測網絡和報告制度,采取有效的防范、預報、預警措施,切實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和報告工作,特別是對種畜禽場、規模養殖場、養殖大戶和曾流行過重大動物疫病的地方要重點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要進一步完善動物疫情監測網絡,建立村級動物疫情觀察員制度,把動物防疫監測網絡延伸到村、到戶,提高疫情報告的準確性和時效性。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濫報、謊報、瞞報動物疫情,禁止在公共網絡及其他各種媒體擅自疫情信息。
3、強化畜禽標識管理,建立動物防疫和疫病可追溯制度。
畜禽標識是畜禽身份證,各鄉鎮、縣畜牧局要嚴格按照《畜牧法》和《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強制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養殖小區、養殖場(大戶)等畜禽養殖檔案,完善散養戶防疫檔案。繼續實行耳標、免疫證、免疫檔案“三位一體”的免疫標識制度,免疫動物的標識率必須達到100%。
4、強化執法監督,確保違法案件查處到位。進一步加大新《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全民防疫意識,嚴格依法辦事,強化執法監督。公安、畜牧、工商、商務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動物防疫、檢疫、獸藥、飼料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嚴厲查處無證經營獸藥、經營使用違禁獸藥、私屠亂宰等違法行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三、強化措施,保障動物防疫工作有序開展
1、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防疫責任落實。各鄉鎮要站在維護廣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嚴格按照國務院“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動物疫病防治工作負總責,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的要求,認真落實動物防疫和畜產品安全責任制,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工作方針,組織工作專班,深入防疫工作第一線,強化督辦檢查,抓好協調配合,確保動物防疫工作整體推進、落實到位、如期完成。對因不作為或亂作為造成疫情擴散蔓延,引起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為重點,統籌兼顧狂犬病、雞新城疫、豬流行性腹瀉、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病、奶牛布病結核病等動物疫病防控。通過統一時間,統一標準、統一行動、統一檢查的形式,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為期45天的秋防集中行動,全面落實消毒、監測、監管等各項防控措施,確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運行疫病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耳標佩帶率、免疫證發放率、免疫建檔率達到100%,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率100%,切實提高綜合防控水平,確保全年防控目標實現。
全鎮秋季防疫集中行動從9月15日起開始,至10月15日結束。
第一階段:9月15日至9月25日,動員部署階段。各地研究制度秋防行動方案,部署秋防工作,做好畜禽飼養情況摸底調查、疫苗、消毒藥等所需防疫物資的采購與發放以及技術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9月26日至10月6日,具體實施階段。各地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免疫、消毒、監測、檢疫監督等防控措施。
第三階段:10月7日至10月15日,自查整改階段。各地對照鎮指揮部有關要求開展自查自糾活動,查漏補缺,強化薄弱環節,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自查整改結束后,按要求提交秋季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申請驗收報告。10月中旬鎮指揮部將對各村重大動物疫病秋季集中防疫行動實施情況檢查驗收,以做好迎接國家、省、市、縣對我鎮秋季防疫工作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㈠全面落實國家強制免疫政策,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
按照國家強制免疫計劃要求,繼續實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強制免疫,通過健全落實免疫申請驗收、每月補免周、免疫告知、免疫分類管理和飛行檢查等五項制度,按照“疫苗質量、注射質量、佩標建檔、信息上傳、效果評價”五到位要求,全力推進強制免疫工作,切實把免疫工作落實到村、到場、到戶、到人,切實做到“應免盡免、五不漏(不漏鄉、不漏村、不漏戶、不漏畜禽、不漏針)”。秋防結束后,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要保持在80%以上。
㈡加大消毒滅源力度,嚴防病原擴散各地要將消毒滅源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
,在原有消毒次數的基礎上,統一開展2次以上集中消毒行動。要預防消毒和應急消毒緊密結合、面上消毒和重點環節消毒緊密結合,做到“劑型選擇、藥物配制、消毒范圍、消毒頻次、滅源效果”五到位。督促指導畜禽飼養場、屠宰、加工、流通和交易等環節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設施,定期開展消毒滅源工作。
㈢強化疫情監測和報告,及時掌握商情動態
各村要按照我鎮2015年動物疫病監測工作計劃要求,建立定期與不定期、定點與面上、病原學與血清學監測流調和商情報告制度,擴大監督范圍,增加監測頻次,及時分析監測結果,切實掌握商情發生與流行態勢,提高預警預報能力,切實做到“監測病種、監測范圍、監測頻次、監測手段、結果處理”五到位。要嚴格執行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范,科學、準確診斷疫情,及時、準確報告疫情。要充分發揮村級動物防疫員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疫情舉報與核查機制,及時排查各類可疑疫情。近期,要迅速對規模養殖場1次重大動物疫情排查,排查情況要畜主簽字確認。排查異常情況的,要及時上報并采樣及時檢測診斷。
㈣切實加強檢疫監督工作,強化流通環節監管
要加強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落實動物檢疫申報制度,加強工作,做到“檢疫項目、檢疫程序、檢疫標準、檢疫處理、檢疫記錄”五到位,動物產地檢疫達到90%,屠宰檢疫達到100%。大力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流通環節牲畜耳標佩帶率達到100%。加大畜禽準調、途中檢查、調入報檢和隔離觀察等制度的落實力度,加強跨省引進種畜禽的檢疫監管,嚴防外來疫情傳入。要嚴格執行病死畜禽“四不一處理”規定,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㈤強化應急管理,提高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置能力
要健全各級重大動物疫情指揮機構,加強應急隊伍培訓。要加強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應急值守,重點加強全國兩會的應急值守,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各類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準備工作,切實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水平。一旦發生疫情,要迅速啟動預案,及時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堅決果斷撲滅疫情,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㈥加強培訓與宣傳引導,增強群防群控水平
要通過下發防治知識宣傳單、免疫通知書、知識講座、送科技下鄉等形式,通過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新聞媒體,大力加強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和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養殖場戶防疫主體意識,改善防疫條件,完善防疫制度。要結合秋防行動,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培訓,加大防控技術進場入戶力度。
鎮成立秋季集中防疫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胡明擔任,副組長農技站長鄧鵬,成員:樂歡慶、黃文輝、黃娟、樂平安以及各村委會主任,各村要認真落實人員、經費、物資等各項保障措施,確保秋防集中行動順利推進。
***區農業林業水利局
今年是十二五謀劃養殖業發展的頭一年、在市、區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市、區有關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做到思想統一,堅持科學發展理念,加快推進十二五養殖業現代化發展。著力抓好食品安全源頭監管,扎實做好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確保養殖業穩步提升。現將我區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今年上半年生豬出欄2.56萬頭,較去年同期2.51萬頭增加1.95%,目前存欄3.83萬頭,較去年同期3.86萬頭減少0.8%。其中母豬存欄0.075萬頭,奶牛存欄0.034萬頭,上市鮮奶260噸,家禽出籠1.2萬羽較去年同期1.4萬羽減少16%,存籠13.8萬羽(其中鵪鶉13萬羽,雞0.8萬羽、 上市蛋品4噸。養魚水面450畝,鮮魚起水155噸。
二、生產形勢
今年養殖業經濟效益基本穩定。生豬方面,去年年底直到今年二月中旬,肥豬出欄價都還保持在每百斤780元左右。二月下旬開始,受市場價格變化、產業扶持政策等系列因素,三月份有所回落,四月底肥豬出欄價跌至每百斤735元左右。受五號病疫情影響,和周邊國家疫情影響,五月中旬肥豬出欄價在750元一百斤。五月底至六月中旬肥豬出欄價漲到870元一百斤,在肥豬價格上升的同時,仔豬價格也比較高,仔豬20斤左右每斤18-20元,大一點的架子豬每斤只有12-15元。肉雞批發價每斤7.5左右,飼料市場價格仍然保持較高價位,混合料毎噸2700元左右、玉米每噸2450元,麥夫每噸1850元左右,豆粕每噸3600元左右。鮮魚價格每斤5.5元左右、與去年同期相比。總體說今年上半年養殖業經濟效益比較好。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今年區委、區政府對重大動物疫病工作高度重視,把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作為社會穩定的政治任務來抓,圍繞“力爭不發生,確保不流行”防控目標,保障全區養殖業穩步提升,創建品牌、打造亮點,堅持走品種優良化、生產標準化、基地規模化、防疫科學化、環境生態化、為民服務化的發展路子,促進農民增收作出重要貢獻。春節剛過,區及時召開了全區春季動物防疫工作會議,傳達貫徹了農業部、省、市防控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電話會議精神,并對全區春季動物防疫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與東岸鄉涉農鄉鎮簽訂了2011年防疫工作責任狀,按照“地方各級政府對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負責人”的要求,切實落實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每年一度對防疫員進行簽訂工作目標責任狀,和實行考核績效工資制,對企業、養殖大戶都簽訂責任制。建立健全責任體系,有效保證了春季動物防疫、O型口蹄疫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我區加大宣傳工作,對我區每個養殖戶送去了宣傳資料,共印發宣傳資料2000多份。
四、強化督查,規范指導
為保障動物防疫工作落到實處,我區經常對全區的防疫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及時掌握防疫進度,了解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反饋給各鄉鎮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并實行“回頭看”制度。對好的經驗和做法以簡報形式在全鄉推廣,同時切實開展免疫抗體監督和疫情監控,了解掌握免疫效果和疫情動態,及時發生疫情預警。今年5月13日我局組織東岸鄉、東屯渡、馬王堆農辦、區工商局、東岸鄉食安辦對***區轄區內開展嚴厲打擊在畜禽水產品養殖中非法添加行為專項整治活動。檢查共分3個組,分別對省畜牧研究所奶牛場、普瑞納飼料公司、優蜜及各中小型加工企業進行了檢查。檢點內容是奶牛及奶制品的生產加工環節,添加劑使用情況;水產品養殖者建立生產記錄、用藥記錄、銷售記錄;飼料原料、添加劑、藥物添加劑使用情況,生產設備、檢查化驗室設備使用配置情況;獸藥GMP執行情況、產品銷售記錄。檢查結果顯示大部分企業都嚴格按照行業規范進行生產經營,有部分企業規章制度及生產臺賬不規范,檢查組對其提出整改要求。
五、強化監督,科學管理
重點加強規模場戶、農貿市場、獸藥市場進行監督監管工作。一是健全監管網絡。建立落實責任機制,專業戶采取由防疫站監督防疫,制定免疫程序并要求做好記錄,以確保專業戶免疫密度達100%。二是建立動物防疫責任公示牌,每個重點專業戶在醒目位置將防疫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免疫程序公示上墻,進一步將責任明確到人。三是加強資料的管理,要求每個養殖戶都必須有免疫檔案,并做到填寫規范;防疫人員必須規范填寫好防疫登記表;防疫站規范建好各種防疫檔案,四是強化消毒監管,要求所有專業戶規范建好消毒池,常年保留有效消毒液,并做好經常性的環境消毒工作。五是強化封閉式飼養的監管,教育專業戶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加強對畜禽舍的通風,養殖場禁止外人進出,真正做到封閉式飼養。六是加強對畜禽及其產品交易市場的監管,七是加強對交易市場的監管,嚴禁從疫區調入牛豬,對離開飼養池、進入流通環節的牛、豬,嚴格查驗免疫證明,對不明豬群進入進行嚴密監控。禁止外來豬及其產品進入我區。市區及各鄉鎮農貿市場都明確專人監管,對上市的畜禽及其產品憑證進場,憑證交易,并填寫好監管記錄,做好畜禽進場登記,實行畜禽及其產品的責任可追溯制度。
六、加強獸藥管理和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市、區食安委建設食品安全,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區農林水利局在去年的基礎上制訂并印發了《***區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整治工作的重點品種,區域,內容以及整治時間安排等。同時明確責任人員,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2、周密組織實施,有序推進措施。在轄區內涉農單位,以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生產銷售為重點環節,以畜禽水產品養殖為重點領域,以生產基地、規模養殖場和獸藥經營者為重點單位,集中打擊生產、銷售禁用獸藥,飼料添加劑和化學物質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加強對“瘦肉精”“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的監督監管,杜絕在飼料中添加違禁藥品,和濫用獸藥的行為發生。進一步規范農業生產用藥和農資生產經營行為。促進建立和健全服務、管理、監督、處罰等農產品質量安全長效機制。逐步走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3、加大執法力度,保障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今年來,區(鄉)動物防疫站先后5次組織執法人員到各街、鄉、村開展獸藥、飼料經營市場清理整頓,出動執法人員50人次,其中,督查獸藥經營門店10多戶,督查飼料生產、經營門店12戶,經過檢查,各經營戶均未經營假冒偽劣產品。
4、開展生豬“瘦肉精”專項整治。為進一步把住源頭,加大對生豬源頭食品中違禁藥物的監管力度,保證我區肉食品質量安全,我區購買了“瘦肉精”快速檢查試劑1000份。組織各涉農鄉、鎮、農辦和動物防疫站開展了生豬“瘦肉精”專項檢測,對14個村,7個生豬養殖場進行了生豬尿液“瘦肉精”的抽檢,到目前為止,共檢測440批次,沒有檢出陽性。
5、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工作。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區東岸鄉食品安全辦,動物防疫站,張公嶺工商所,區衛生監督局和區質量監督局在馬坡嶺農資市場聯合主辦的“***區東岸鄉2011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咨詢活動”。圍繞“食品安全與消費”為主題,針對消費者所關注的各種問題進行現場解答與接受投訴,并及時反饋給駐地活動現場的各政府職能部門。以宣傳養殖業法律法規和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為重點,以提高公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維護消費者權益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目的。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七、完善預案,及時處置
根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了《重大疫情應急預案》,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按照職能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做好物資儲備、資金安排和應急小分隊建立等工作。目前已儲備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疫苗、消毒粉、消毒水、防護服,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春防進度實行周報,隨時掌握防疫情況。嚴格要求各鄉鎮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報告,及時處置,保證信息暢通。
八、強化疫情處置,加強輿論引導
我區嚴格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規定和有關技術規范,科學規范處置疫情,一旦發生突發疫情,立即封鎖疫點疫區,嚴格實行撲殺措施,堅決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確保不發生擴散蔓延。在輿論引導方面,我區切實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嚴格按照逐級上報的疫情報告原則,防止出現惡意炒作,減少負面影響。對病死豬處理方面,我區一律采取深埋的無害化處理方式。
九、下段工作思路
1、繼續做好動物防疫工作。確保牲畜五號病、豬瘟、藍耳病免疫率100%,家禽禽流感免疫率100%,力爭家禽雞新城疫、鴨瘟免疫率100%,力爭犬類動物狂犬病免疫率100%,繼續抓好“三位一體”免疫管理工作。搞好高溫季節重大動物疫病查源滅源工作。
一、明確責任目標,健全動物防疫責任制
各縣(市、區)要站在講政治、講全局和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和僥幸心理,認真落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24字防控方針,加大防控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地開展動物防疫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負總責、部門各施其職”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動物防疫工作機制。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總責的前題下,畜牧獸醫水產(農業)局主管轄區內的動物防疫工作,制定動物防疫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做到動物防疫工作年度有計劃、部署和措施,逐級落實動物防疫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到各項工作不大意、不疏忽、不放松,常抓不懈。
二、狠抓免疫工作,確保動物免疫質量
免疫是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的有效措施,也是我市今年動物防疫工作的核心內容。各縣(市、區)務必高度重視,把免疫工作放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首位,扎實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等四種疫病的強制免疫和雞新城疫、狂犬病等疫病的全面免疫工作,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業務部門保免疫質量”的要求,切實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
1、動物免疫總體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四種強制免疫率必須達到100%,全面落實雞新城疫、狂犬病的免疫。豬、禽和大牲畜病死率分別控制在5%、13%、1%以下,規模豬場免疫耳標佩帶率達100%,農戶散養的生豬也要全面實施免疫標識管理,出欄生豬的免疫標識佩戴率達100%。
2、免疫記錄和檔案要求。全面推行《動物免疫證》入戶,扎實做好畜禽標識佩戴工作,免疫檔案要按畜主、免疫時間、地點,免疫動物種類、數量,疫苗種類、用量、廠家、批號、防疫員、反應情況、畜主簽名等進行登記建檔(電子表格),村、鄉匯總表要有領導簽字和公章,專業戶和飼養場歸屬地村管理,縣(市、區)免疫檔案以自然村為單位掌握到戶,并將村以上匯總表上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3、動物免疫組織形式。堅持春秋兩季集中免疫和常年免疫月月補針相結合的原則,做好轄區的動物防疫工作。春季防疫時間為3-4月份,秋季防疫時間為9-11月份;組織形式以鄉鎮為單位,由鄉鎮領導牽頭、村委帶隊,逐村逐戶進行拉網式集中免疫。集中免疫過程中,要堅決杜絕“三漏免”和“三不免”現象(即“戶主不在漏免、畜禽放出去漏免、防疫員本身沒有到戶漏免”和“怕應激反應不免、怕影響肉品質量不免、怕影響產蛋不免”)。要堅持集中免疫和每月補免日制度,確保應免盡免,不留空當。加強規模化飼養場的管理,指導中小型飼養場和專業戶建立科學規范的免疫程序。
三、開展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及時掌握動物疫情動態
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是掌握疫情動態的重要手段。各縣(市、區)要把這兩項工作作為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的重要內容,按照我局制定的監測方案和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方案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密切監視疫情動態,嚴防疫情發生或蔓延。一要抓好集中監測工作。抓住重點時期、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的集中監測工作,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分析、評估、上報。二要抓好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制定本轄區流行病學調查實施方案,確定流行病學調查工作負責人,組建流行病學調查工作隊,按時報送流行病學調查信息,切實做好轄區內緊急流行病學調查和定點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在定點流行病學調查工作中,如有發現可疑疫病,要加強跟蹤監測,拔點滅源。三要開展A型口蹄疫的監測工作。切實加強對牛、羊等家畜的疫病監測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疫病監測任務。四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要進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做到責任明確、人員到位、信息暢通。五要規范疫情報告與核查。要認真落實疫情報告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不履行疫情報告職責,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六要果斷處置疫情。嚴格舉報疫情核查工作,健全村級動物疫情巡查制度,一旦發現畜禽出現群體發病或死亡的,要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認真排查,按照“早、快、嚴”的原則果斷處置,不要猶豫不決,不要心存僥幸,不能貽誤隔離、消毒等防控最佳時機。同時,要及時落實補償資金,解除群眾的疑慮,避免帶來后遺癥和負面影響。七要推行養殖過程的生物安全措施。要積極推行科學養殖、健康養殖模式,減少人和畜禽接觸機會,降低動物病原感染人的幾率。規模養殖場要堅決實行封閉式飼養,禽舍必須加強防鳥設施,嚴禁多種家禽特別是水禽和雞混養,禁止無關人員進出,并定期做好消毒滅源工作,有效防止疫情發生。
四、加強奶牛管理,落實“兩病”檢測措施
加強對規模奶牛場的管理,從奶牛場防疫的基礎條件、奶牛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等方面規范奶牛場管理工作,加大動物防疫監督力度。按要求,每半年進行一次布魯氏桿菌病和結核病的檢測,檢測出的陽性牛一律無害化處理,并按規定立即上報。各縣(市、區)要組織人員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奶牛結核病、布魯氏桿菌病檢測和口蹄疫百分百免疫的任務,促進奶牛養殖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高鮮奶產量,確保乳制品質量安全。
五、建設追溯體系,提升動物疫病防控水平
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是新形勢下規范和強化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的一項新舉措。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下大力氣做好這項工作。一要提高家畜的耳標佩戴率。要轉變觀念,端正態度,加強宣傳,積極引導,大力推進,切實提高家畜耳標的佩戴率。二要規范耳標的網絡化管理。及時在網絡上做好耳標的申請、審核、審批、簽收工作,特別是對已經收到的耳標進行網絡簽收和發放,真正實現耳標的網絡化管理。三要提高追溯設備的使用率。已配備追溯設備的縣(市、區)要及時對追溯設備進行網絡注冊登記,并加強對設備持有人的技術培訓,完善防疫、檢疫和監督制度,切實發揮追溯設備的有效作用。四要提高規模豬場標識及生產防疫信息報送比例。要結合能繁母豬補貼、保險及生豬良種補貼、生豬標準化養殖場建設等政策,積極指導年出欄量1000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做好標識及生產防疫信息報送工作,完善可追溯體系建設。
六、狠抓應急管理,完善疫病防控應急機制
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機制。一要注意健全應急指揮機構和應急隊伍。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和補充人員,確保發生疫情時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能迅速反應,及時應對。二要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時制定有關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并組織學習,牢牢掌握。三要積極開展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演練。通過演練對應急預案內容進行再學習,提高應對突發動物疫情的處置能力。四要設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儲備金。對于強制撲殺動物、銷毀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或因依法強制免疫造成動物應激死亡的,要及時給予補償。五要加強應急防疫物資儲備。對儲備的疫苗、消毒藥品、防護用品等應急防疫物資,過期的要及時更換,保證質量。
記者:請余主任簡要介紹一下四川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情況?
余主任:近年來,四川省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面臨諸多機遇和挑戰:現代畜牧業深化試點和提質擴面促進生產方式快速轉型升級,進入高基數、高成本階段;獸醫體制改革、動物疫病防治中長期規劃及國家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戰略,為我們提供了強大的政策支持和項目保障;動物疫情形勢日益嚴峻、復雜,動物疫病呈現疫源分布廣、毒株變異快、外疫威脅大等新特點,國內外新病毒不斷出現、交替流行,傳統病毒、變異病毒以及不同亞型病毒同時存在。這些對處于變革期的四川省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針對四川省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防疫面積廣(居全國第五)、生豬飼養量大(居全國第一)、發展不均衡等特點,我們抓重點、攻難點,著力創新防控策略和機制,堅持依法治疫和科學防控,以扎實推進基礎免疫、建立健全疫情分析會商和預警機制提升動物疫病科學防控水平,以狠抓萬人培訓行動計劃和免疫操作規范年活動提升免疫質量,實現了防控方式由經驗防控向科學防控轉變、培訓對象由系統內部培訓為主向行業培訓轉變、防疫物資管理模式由分散管理向統籌管理轉變,確保了全省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穩定控制和畜產品質量安全與有效供給,取得了自“5.12”汶川特大地震后連續五年四川省重大動物疫病基本清凈無疫的顯著成效。
記者:畜牧業是一個具有疫病風險的產業,國內外無數實踐證明,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與流行已成為畜牧業發展的主要威脅,可以說畜牧業效益在規模成敗在防疫。請您談談構建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著力點在哪里?
余主任:按照農業部“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和《四川省動物疫病防治中長期規劃(2013-2020年)》的要求,我本文由收集整理們著力創新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機制,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強化動物防疫政策法規和各項措施,以“嚴”、“實”、“力”為著力點和突破口,扎實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考核獎懲和督促檢查“嚴”:嚴格制定落實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績效評論和獎懲制度,加強組織領導、督促指導和責任落實,切實強化全省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重點工作。二是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實”:扎實開展“預防為主”和提高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及預警預報能力為重點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深化動物免疫操作規范活動及基層動物防疫工作標準化建設,及時有效地消除疫情隱患。三是綜合防控措施“力”:采取強有力的綜合防控措施,積極應對嚴峻復雜的動物疫病防控形勢,加強部門配合、齊抓共管,與時俱進完善綜合防控措施,努力實現《規劃》提出的免疫無疫和凈化疫病目標,保障我省現代畜牧業健康發展和公共衛生安全。
記者:對于養殖戶來說,疫病的快速傳播造成嚴重經濟損害,讓他們避之猶恐不及,也令疫病防控成為養殖過程中的一個工作重點。請你談談在事前“防”與事后“控”的治理過程中主要采取哪些手段?
余主任:一是責任落實:堅持預防為主方針,嚴格落實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省、市、縣、鄉政府和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層層簽訂雙向目標責任書,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到基層,落實到人頭。二是經費落實:積極爭取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及項目建設資金,保障全省動物防疫工作順利開展。重點落實好強制免疫疫苗、監測診斷、應急儲備與處置、冷鏈、基層動物防疫標準化建設和村防疫員補貼等經費。三是制度落實:堅持“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者承擔第一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以鄉(鎮)為單位,由政府組織,采取整村推進、逐戶過關的方式,做實動物強制免疫及戴標、建檔、消毒等預防工作。四是督查到位:堅持實行由省局領導帶隊定點聯系、分片包干的防控督查責任制,認真組織開展春、秋防督查工作,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當地限期整改,保證全省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質量和效果。五是應急處置。健全完善應急預案,一旦發現或發生疫情,要嚴格按照“早、快、嚴、小”和無害化處理的原則,就地撲滅疫情、不留隱患。
記者:當前四川動物疫病防控還存在哪些問題.重點是什么?
余主任:目前,四川省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特點是防疫面積廣,飼養量大、發展不均衡、工作任務繁重;防控重點是規模養殖場(小區)、難點是散養戶。主要問題有四點:一是基層動物防疫基礎設施仍然薄弱、防疫配套政策仍不健全,特別是村級防疫員管理體制的不完善增加了基層防疫工作難度;二是四川省畜禽存欄量大、外銷量大,動物疫情傳播的機率大,防控工作任務十分艱巨,防疫形勢依然嚴竣;三是四川屬西部省份,經濟欠發達、發展不均衡,各級財政較為困難,地方動物疫病防控運行經費不足、疫苗配套經費負擔過重;四是受人員力量、執法經費、執法設施設備等影響,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仍較薄弱。
記者:在加強應急值班方面做了哪些具體工作?
余主任:一是修訂完善了四川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實施辦法,建立完善了重大動物疫病分病種的應急預案,制訂下發了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值班工作暫行規定;二是組建了省、市、縣三級畜牧獸醫部門防控應急預備隊和專家組,每年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三是明確規定了動物疫情報告人和值班電話,規范了疫情報告的受理和處置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專人值班制度;四是加強了應急物質儲備管理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明確要求省、市、縣三級儲備足量的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無害化處理設施等應急物資,強化省、市、縣三級獸醫實驗室建設,開展了動物疫情集中監測、日常監測、應急監測、定期巡查、信息收集、分析會商等預警預報工作。
記者:近年來四川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主要取得哪些成效,取得哪些突破?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貫徹實施《條例》為主線,以開展“動物疫病科學防控推進年”活動為載體,著力構建科學防控體系,著力完善科學防控制度,著力夯實防控產業基礎,著力提升防控技術水平,著力完善長效防控機制,著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我縣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推進動物防疫事業科學發展,有效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二、總體目標
1、科學防控理念全面確立。各級政府對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獸醫主管部門及動物防疫機構守土有責的理念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主體履行法定義務的自覺性顯著提高。
2、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動物產品安全監測體系基本建成,基層動物防疫隊伍明顯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和經費保障水平明顯提高。
3、防控基礎有效夯實。畜禽養殖主體防疫能力明顯提高,執業獸醫制度和動物防疫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效推進。
4、防控機制科學完善。《條例》各項配套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動物防疫工作效率和執行力明顯提高,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情監測、檢疫監督、應急管理、人畜共患病防控等措施全面落實,確保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確保不發生重大畜產品安全事件。
三、主要內容和工作重點
我縣開展動物疫病科學防控推進年活動,重點要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經費保障,健全機構隊伍
1、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深化完善我縣農業“三位一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在各鎮(街、開發區)農業公共服務中心配備1名畜牧獸醫監管人員和3-6名動物防疫檢疫工作人員,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積極探索鎮街動物診療所或診療合作社等社會化服務示范點建設,使我縣的日常免疫工作由鎮街畜牧獸醫站負責向社會服務組織過渡和發展。同時,為進一步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組織和監管,縣畜牧獸醫局要全力爭取單位機構升格和參公管理。
2、加強動物防疫經費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依法將動物防疫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強制免疫經費、應急處置和撲殺補助經費、疫情監測和檢疫監督經費、動物防疫培訓和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及時足額到位。將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縣級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在今年年初縣動物疫病監控實驗室通過省級考核的基礎上,6月底前全面完成縣動物疫病監控中心建設,年底前全面啟動實施我縣第二批鄉鎮獸醫站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切實加強動物疫病和畜產品安全監測、動物檢疫監督、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動物疫病追溯和信息化管理體系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科學防控手段和能力。
(二)加強《條例》配套規章建設,著力完善科學防控制度
加強調研和座談,按照省、市農業部門的要求,確保在7月份前依法制訂出臺《條例》縣級配套制度。
(三)加快產業升級,著力提升科學防控基礎
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實施規模化、標準化、生態化養殖,全面提高養殖主體防控水平和能力。深入推進生態畜牧業建設,改善養殖環境,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場防疫規范化建設,把養殖場防疫規范化建設與實施畜牧業生產扶持項目緊密結合起來,以養殖場(戶)、合作社、新型產業主體為主導,推進畜禽養殖場防疫規范化建設,確保近三年已實施國家和省級標準化養殖項目的飼養場在年底前全部達到防疫規范化要求。
(四)強化防疫技術支撐,著力提升科學防控技術水平
1、扎實開展動物疫病監測,提高實驗室監測診斷能力。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2011年縣主要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將任務逐月落實到各鎮(街、開發區),重點加強對自免場的監測。縣農業部門將加大免疫抗體的飛行監測力度,對各鎮(街、開發區)及飼養場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免疫抗體飛行監測。及時分析研究監測調查結果,全面評估主要動物疫病免疫質量、病原分布和流行趨勢,科學指導開展防控工作。對免疫不達標單位、空白場(戶)通報所在鎮(街、開發區),責令整改,并上報省、市有關部門。加大高風險場所跟蹤檢測力度,對不合格的區域和場所,實施連續飛行檢測。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嚴格奶牛場防疫監管,全面執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管場、健康證管奶、戶口簿管牛”的奶牛“二證一簿”管理制度。以獸醫實驗室考核為契機,加強實驗室能力建設,規范實驗室檢測行為,拓展監測項目,提高檢測準確性,為科學防控提供技術支持。
2、加強防疫技術培訓。對動物防疫檢疫人員、養殖場人員開展各種形式的培訓,開展動物防檢疫人員的技能大比武活動,選拔并組織優秀選手參加上級比武,組織實施好我縣的職業獸醫的考試工作。
(五)加大專項防控行動力度,著力完善長效防控機制
1.認真組織開展春季和秋季防控行動。堅持和完善規模養殖場程序化免疫和散養畜禽集中免疫為主、月月補針的工作機制,確保畜禽應免盡免,不留空白。全面實施畜禽飼養場免疫程序、免疫密度和質量報告制度,及時掌握免疫進展動態,認真總結防控工作成功經驗,及時研判疫情態勢。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的基礎上,適時組織開展高溫季節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冬季禽流感、口蹄疫集中補免行動。
2.加強防控工作督查。進一步完善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評估制度、工作考核和監督檢查制度,加強防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強化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通報和督促整改力度。切實加強強制免疫疫苗管理,強化飼養場、養殖密集區等重點場所監管。全面實施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評估制度,制定完善強制免疫疫苗管理辦法。
3.完善應急處理體系。6月底前,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成立應急預備隊,建立應急值班制度,明確鎮街應急處理人員,加強應急預備隊培訓,按照要求儲備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督促飼養場、屠宰場和動物交易市場制定應急工作方案。
(六)規范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著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規范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加強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實現檢疫申報布點全覆蓋,全面實施申報檢疫制度,規范檢疫申報單格式和填報,做到每次檢疫出證有申報單且檔案完整。加強動物檢疫證章標志管理,規范證章標志領購、發放、使用臺賬。嚴把畜禽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關,選拔參加上級屠宰檢疫大比武參賽選手,規范蜜蜂檢疫,理順水生動物種苗檢疫機制。實施城市或縣內分銷動物及產品憑證制度,實施跨城市、縣分銷調運動物重新申報檢疫制度和動物產品換證制度,推進動物及其產品可追溯管理。
2.嚴格動物防疫許可管理。按規定條件嚴格審查新辦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分步推進老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對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逐一書面告知管理相對人整改,加強已核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場所的后續監管。加強種用乳用動物檢疫管理,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到位率100%。依法做好職業獸醫注冊登記,加強動物診療許可管理,年底前全縣動物診療機構實現持證診療。
3.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突出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屠宰加工場、動物專業交易市場防疫監管,建立風險信息告知整改制度。突出強化養殖環節病死動物以及染病或疑似染病動物的無害化處理監管,健全違法棄置在河道、水庫等公共場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責任制,協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源頭監管,落實巡查打撈措施,嚴防河道發生漂浮死豬事件。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案件查處程序,提高辦案質量,加大對出售、屠宰、加工、運輸病死動物和病死動物產品等嚴重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的違法行為查處,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年度辦理一般程序案件不少于5件。
四、組織保障
第一條為明確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工作(以下簡稱防控工作)職責,促進防控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450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省政府令第129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制度的通知》(政發〔2007〕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以下簡稱責任制度),是指對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工作人員履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職責進行分解落實,并對因工作失職、瀆職而導致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的有關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的制度。
第二章防控工作職責
第三條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動物疫病防治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為動物防疫工作第一責任人,政府分管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規定職責的直接責任人;動物和動物產品飼養、屠宰、加工、經營等場所的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以下簡稱場所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為該場所動物防疫監管直接責任人。
第四條畜禽飼養場(戶)養殖規模達到以下標準之一的,應落實場所監管責任人:
1、年出欄生豬100頭以上;
2、年出欄肉牛10頭以上;
3、年出欄羊100頭以上;
4、年出欄家禽2000羽以上;
5、蛋禽存欄500羽以上;
6、奶牛存欄5頭以上;
7、種畜禽場;
8、動物屠宰場(廠);
9、動物及其產品交易市場;
10、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
11、散養為主的行政村。
第五條場所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實行分級管理
1、對年出欄生豬1000頭以上,或出欄肉牛50頭以上,或出欄羊2001萬羽以上,或奶牛存欄20頭以上,或蛋禽存欄5000羽以上的,由縣農業局確定場所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
2、除上述以外,符合本制度第四條規定的畜禽飼養場(戶)及其他規模畜禽飼養場(戶)、散養為主的行政村,由所在地鄉鎮政府落實場所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
3、屠宰場(廠)、動物及其產品交易(經營)場所、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分別由經貿部門、工商部門、林業部門落實場所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
第六條各鎮鄉政府應按照縣政府和縣防治動物疫病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強制免疫、疫情測報等工作,了解和掌握轄區內畜禽養殖情況,完成年度強制免疫計劃任務,應免疫動物的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率要達到100%;建立相對穩定的鄉村防疫測報員隊伍;落實強制免疫、鄉村疫情測報、無害化處理所需要的工作經費;落實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和無害化處理場所;建立完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制,落實每個行政村的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
第七條農業部門負責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按照國家和省市的要求,擬訂年度動物強制免疫計劃,并報縣政府或動防指揮部批準后監督實施;制定動物防疫操作技術方案,每年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防疫技術培訓;每季度組織開展防疫監督巡查、免疫密度評估、免疫效果監測,做好從省外調入動物及其產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確保轄區內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負責動物產地檢疫、屠宰檢疫、防疫監督、疫情監測(診斷)與報告等工作,及時掌握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和工作動態;做好應急防疫物資儲備,開展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教育從業人員做好動物防疫工作,督促養殖單位建立和完善養殖及免疫檔案,負責養殖環節動物防疫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協同衛生部門開展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落實較大規模飼養場、養殖小區的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
第八條工商部門負責市場規劃和布局,督促經營動物及其產品的商品交易市場、超市等單位建立健全動物防疫制度(掛牌經營、索證驗證、場所消毒等制度),落實防疫措施;監管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資格和行為;關閉疫區動物及其產品交易市場(經營點);依法查處違法經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落實動物及其產品交易市場的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
第九條衛生部門協同農業部門開展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做好職業人群的公共衛生知識宣傳;負責疫區內人員防護的技術指導,開展高危人群的預防和醫學觀察
第十條財政部門將動物疫病的監測、預防、控制、撲滅、強制免疫及免疫反應補助經費以及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等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及時撥付;保障防疫設施建設、應急物資儲備、無害化處理等經費及時足額到位;加強對動物防疫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一條經貿部門落實定點屠宰廠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完善動物防疫條件,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加強屠宰從業人員的管理。
第十二條公安部門協助做好疫點、疫區封鎖、強制撲殺以及公路臨時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置和檢查工作;必要時,協助做好強制免疫、強制撲殺等行政執法工作。
第十三條林業部門負責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督促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單位和經營場所執行動物防疫制度,落實防疫監管責任人和防疫措施。
第十四條交通部門負責督促運輸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運動物及其產品;協助做好疫點、疫區的封鎖以及公路臨時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置和檢查工作。
第十五條水務部門負責河道漂浮病死畜禽的打撈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第十六條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級政府及有關單位在預防、控制、撲滅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中的履行職責情況,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十七條其他各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防控工作職責。
第十八條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場所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工作人員或受委托履行動物防疫監管職責的人員擔任。其職責是:督促所監管的場所業主完善動物防疫設施條件,落實免疫、消毒、隔離等防疫措施;建立免疫檔案、經銷臺賬等防疫記錄,執行動物檢疫、畜禽標識等制度;定期對監管場所進行檢查,督促業主整改所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政府或有關部門書面報告監管中發現的問題。
第三章責任追究范圍
第十九條鄉鎮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導致重大動物疫情發生的,應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1.不按照規定要求組織開展強制免疫工作或免疫密度未達到規定要求的;
2.未建立完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制,未落實相應場所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致使防控職責不清、防疫監管措施不到位的;
3.未建立鄉村疫情監測報告體系,致使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重大動物疫情的,或不落實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和無害化處理場所,延誤疫情處置的。
第二十條農業主管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導致重大動物疫情發生的,應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1.不及時向當地政府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建議,或不擬訂年度強制免疫計劃,或擬訂的強制免疫計劃不符合國家和省的要求,使本地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標不明確、任務不落實的;
2.不按規定開展防疫督查巡查、免疫密度評估、免疫效果監測工作,導致沒有及時發現免疫空白,或免疫效果明顯低于規定要求的;
3.不組織開展從省外調入動物及其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或檢疫和防疫監督措施不落實的;
4.不及時掌握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或者不及時匯報存在的問題,造成防控工作責任不落實,監管措施不到位的;
5.在重大動物疫情報告期間,不采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而導致動物疫情擴散的;或不及時劃定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不及時向本級政府提出應急處置建議的;或對動物撲殺、銷毀不進行技術指導或者指導不力,或不組織實施檢驗檢疫、消毒、無害化處理和緊急免疫接種的。
第二十一條有關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導致重大動物疫情發生的,應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1.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本部門職責,導致動物強制免疫、疫情監測、檢疫監督、流通防疫監管等防控措施不落實或者無法落實的;
2.不履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職責,導致疫情擴散蔓延的。
第二十二條場所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導致重大動物疫情發生的,應追究場所動物防疫監管責任人的責任。
1.不按規定檢查、督促業主完善動物防疫設施條件,落實強制免疫、消毒等防疫措施的;
2.沒有及時發現防疫隱患,或不按規定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局面匯報監管中發現的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