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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原則,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屠宰交易病死豬、病害豬、注水豬及肉品的不法行為,把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結合起來,切實規范生豬屠宰和肉食品流通市場秩序,讓城鄉居民吃上“放心肉”,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從2011年12月初開始,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私屠濫宰以及制售注水豬肉、注入其他物質豬肉和病害豬肉的違法行為,確保動物防疫監督與定點屠宰同步進行,達到生豬屠宰、流通、銷售各個環節監管有效、市場規范的目標,保證全縣定點屠宰率達100%,集貿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等環節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于定點屠宰企業。
三、工作職責
縣財辦: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生豬屠宰專項整治活動。監督定點屠宰廠(場)嚴格執行生豬入廠(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驗收不合格的生豬入廠(場);監督定點屠宰廠(場),尤其是以代宰為主的定點屠宰廠(場)嚴格執行屠宰操作、肉品品質檢驗和無害化處理制度,發現不執行相關規定的,按照《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報請泰安市人民政府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發現屠宰病死豬、病害豬、注水豬,以及經營其肉品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肅處罰。
縣畜牧局:負責生豬屠宰檢疫監管工作。加強屠宰檢疫管理,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駐廠(場)檢疫,保證生豬檢疫與屠宰同步實施,檢疫合格的,出具檢疫證明,加蓋檢疫印章;對檢疫不合格的生豬及產品,要監督定點屠宰廠(場)進行無害化處理,堅決杜絕檢疫不合格產品出廠(場)上市。動物檢疫員不得對非定點屠宰場(點)屠宰的生豬實施檢疫、蓋章和出具檢疫證明;不得對進入市場的私屠濫宰、無“兩章兩證”的豬肉進行補檢蓋章和發放合格證。負責依法查處病害豬、病死豬等生豬屠宰違法行為。
縣工商局:負責豬肉市場監管工作。加強對豬肉流通環節的監管力度,對豬肉銷售攤點尤其是集貿市場、社區超市、“放心肉店”,要嚴格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和建立臺賬制度,確保市場上所銷售的豬肉均經檢疫檢驗合格;依法打擊銷售病害豬肉、注水豬肉等不法行為。
縣衛生局、藥監局:負責各餐飲企業和單位豬肉來源的監管工作。督促賓館、飯店等餐飲企業和集體食堂等單位建立嚴格的豬肉購入登記制度,使用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豬肉并索要檢疫合格證或購肉憑證,保證用肉100%來自定點屠宰廠(場),確保用肉安全。依法查處賓館、飯店等餐飲企業和集體食堂等單位使用私宰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肉、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豬肉等違法行為。
縣質監局:負責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工作。加強對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嚴格進貨渠道;依法查處加工企業加工私宰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肉、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豬肉等違法行為。
縣公安局:負責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安全保障工作。積極配合行政執法部門打擊私屠濫宰行為,加大對暴力抗法以及制售有害肉食品造成惡劣后果等大案要案的偵破力度,依法快辦快結。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轄區內定點屠宰廠(場)和肉類經營戶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查處私屠濫宰以及制售注水豬肉、病死豬肉等違法行為。
四、時間安排
全縣專項整治行動自2011年12月初開始,至2012年2月底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召開專門會議,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動員部署,將目標責任落實到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明確分工,細化責任。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12月6日至2012年2月25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對縣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賓館、飯店、學校食堂和豬肉市場等環節進行全面檢查;對私屠濫宰以及制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和聯合打擊。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2月26日至2月28日)。各部門對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總結,由專項整治活動小組對各鄉鎮、各單位的整治情況及聯合執法情況,依據各自的職責進行現場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整治生豬屠宰違法行為、規范肉品市場供應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工作使命感和責任感,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大宣傳力度,認真宣傳這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大意義、工作重點及方法步驟,大力宣傳各級關于整治生豬屠宰違法行為的政策法規。對于查處的重點案件堅決予以曝光,通過輿論監督,促進整改落實。
一、質量驗收的目的
質量驗收的目的是掌握調查誤差,評估全市調查數據質量。
二、質量驗收的組織領導
殘疾人基本情況調查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制度,各級調查領導小組對調查數據質量負總責,調查辦主任為實際負責人,務必確保數據客觀、真實、準確、可靠。
質量驗收工作采取分級負責制,鄉鎮(街道)及以上調查辦公室都要建立質量驗收組,負責質量驗收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指定熟悉調查業務的骨干人員,在同級統計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對本級調查質量進行檢查、驗收,以及數據處理及評估分析。
成立市殘疾人基本情況調查質量驗收組,負責全市殘疾人基本情況調查質量驗收工作。
第一組:
第二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質量驗收的時間安排
市殘調辦受理各縣、區申請驗收的截止日期是3月25日。市級質量驗收總體時間安排在3月28日至4月20日。
四、質量驗收的方法步驟
市、縣(區)、鄉(街)三級驗收均采用隨機整片抽取調查樣本點的方法進行,各級驗收的調查樣本點不得重復。下一級驗收合格后,方可申報上一級核查驗收。
(一)對入戶調查的驗收。鄉鎮(街道)對所轄行政村或社區的驗收要不少于10個樣本點,各樣本點間的距離要盡量等距,每個點要成片且不少于50戶;縣級對每個鄉鎮(街道)至少驗收1個樣本點;市級對每個縣(區)驗收不少于1個村民組樣本點和1個居委會樣本點(其中對懷遠縣驗收不少于2個村民組樣本點)。每級驗收時,都要對樣本點的50戶逐戶回訪比對,重點檢查調查員的調查口徑掌握情況,特別是對疑似殘疾人篩查的尺度掌握是否準確,登記的殘疾人有無重、錯、漏,調查表各項內容填寫有無差錯。
(二)對編碼的驗收。縣級要對每個鄉鎮(街道)抽取不少于100份調查表進行編碼質量驗收;市級對每個縣(區)抽取不少于300份調查表進行驗收。檢查時,要注意編寫的數字代碼是否與項目圈定標準答案或填寫的數字一致,以及有無漏編項目。
(三)對數據錄入的驗收。數據錄入提倡以縣(區)為單位進行,對工作量過大的,也可安排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進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錄入的,縣級則要對每個鄉鎮(街道)抽取不少于100份調查表進行數據錄入比對;市級對每個縣(區)抽取不少于300份調查表進行驗收。檢查錄入的數字代碼是否與調查表編碼一致,以及有無漏錄入。
五、質量驗收的指標標準和各項指標計算方法
按照皖殘聯(2010)67號文件規定進行。
六、幾點要求
(一)繼續嚴把質量關。尚未完成現場調查或質量驗收的縣(區),務必戒驕戒躁,克服麻痹思想,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嚴把質量關,按質、按時把未完成的調查任務抓緊完成。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三零平臺”(全員信息采集零誤差、部門信息共享零時差、優質服務零距離)工作要求,堅持“摸實情、報實數”的工作理念,全面深入地實施開展人口計生信息質量提升工程,促進全縣人口計生工作上水平、上臺階。
二、工作目標
(一)全員人口信息準確率達到98%以上;
(二)出生漏報率控制在4%以內(出生兩個月以上未上報視為漏報。“兩個月”按月份計算,不按日期計算。);
(三)出生信息及時入庫率達到80%以上(出生一個月內上報視為及時,“一個月”按月份計算,不按日期計算。);
(四)全員人口信息入庫率達到98%以上。
三、工作方法
(一)求真務實,開展基礎信息核查
各鄉鎮要抓住外出務工人員春節返鄉探親的有利時機,開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基礎信息調查摸底,進一步補錄、修正全員人口信息數據。
(二)積極主動,拓寬信息采集渠道
1.村級專干上門上戶調查,變被動為主動收集資料。充分發揮基層基礎網絡的作用,調動中心戶長和組信息員的積極性,收集育齡對象婚、孕、育等信息。
2.鄉、村兩級要利用開展優質服務的時機收集育齡對象信息。
①結合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收集參檢對象婚姻與懷孕信息。
②結合群眾辦理生育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農村獨生子女中考加分等服務,核對有效證件、采集相關信息。
③結合育齡婦女參加生殖健康檢查、環孕檢等活動,采集相關信息。
將以上收集到的有關信息進行核對、梳理,比對全員人口信息,進行錄入修正。
3.加強縱向、橫向聯系。村專干要加強與其他村干部的橫向聯系,利用群眾辦理保險、合作醫療、上戶口、申請建房等需要村里出具證明的時機,采集信息。各村委會要縱向加強與鄉鎮派出所、衛生院(防疫站、婦產科、新農合直補窗口)以及民政、農醫辦等單位或部門的聯系,獲取本村育齡人群的身份證、婚育以及子女等有關信息資料。此外,各村還可利用每年新生入學機會查驗戶口等證件采集信息。
(三)加強配合,實現信息互通共享
各鄉級計生辦要加強與本轄區內衛生院婦產科、防疫科,派出所和農醫辦的聯系;縣人口計生委在繼續加強與四個縣級醫院、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統計局等聯系的基礎上,拓展與附近省市級醫院、縣農醫局以及縣疾控中心的聯系。通過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配合,實現人口計生工作齊抓共管、信息互通共享的目標。計生部門要在每月5日左右將以上各部門反饋的相關信息與PIS信息比對后進行錄入或修正。
四、核查方式
(一)部門共享、出生實名制平臺、流動人口平臺信息比對
每月5日左右將公安、衛生等部門反饋的信息,出生實名制平臺、流動人口平臺下載的信息與PIS系統信息進行比對。通過比對核查漏管、漏報、更改性別、更改出生政策屬性、信息誤差等情況。
每年4月份通過統計局反饋來的各鄉鎮人口數與PIS系統數據進行比對,核算各鄉級單位全員人口入庫率。
(二)PIS數據質量檢驗
每月5日左右進行一次PIS數據質量檢驗,核查漏管、漏報、更改性別、更改政策屬性、假環孕檢、假節育手術、假身份證號碼以及其它邏輯誤差等情況。
(三)上戶調查
不定期、不打招呼直接進村入戶調查,核查漏管、漏報、虛報、信息誤差等情況。
(四)電話核查
要求鄉鎮在PIS中新增育齡對象信息時,必須錄入該對象的有效聯系電話,縣人口計生委每個月固定兩天時間進行電話核查,著重查虛報出生。
五、有關情況的認定
政策內(外)生育的認定,依據《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條款進行認定。部分調查情況按統計口徑認定。凡部門資料或PIS系統反映已出生兩個月對象未錄入PIS認定為漏報,部門資料反映育齡對象結婚一個月內未錄入PIS認定為漏管
其它認定口徑如下:
(一)PIS數據邏輯錯誤有關情況認定
1.出生漏報和更改出生政策屬性的認定
妊娠史或環孕檢顯示懷孕超11月的、全員庫有出生而育婦庫無出生的,認定為漏報出生;全員庫出生性別為男育婦庫卻為女認定為更改性別(男改女);未到法定婚齡生第一胎PIS錄為政策內或政策內征收社會撫養費,認定為更改政策屬性(外改內)。
2.假結扎認定
剖腹產加結扎對象,出生與結扎同時不同地的;結扎一個月后又有懷孕記錄的、結扎后環孕檢有孕的,認定為假結扎。
3.假上環認定
上環后280天內有出生記錄認定為假上環。
4.假環孕檢認定
認定為假結扎以及假上環涉及到環孕檢信息的、環孕檢有孕卻無妊娠和出生記錄的、懷孕期間環孕檢為無孕的,認定為假環孕檢。
(二)PIS數據與科技科資料比對有關情況認定
PIS系統已上報結扎,但未同期向科技科上報的認定為假結扎;已向科技科上報結扎,同期PIS系統未錄入上報結扎的,不認定為假結扎,但認定為信息誤差。
(三)PIS數據與部門資料比對有關情況認定
1.有身份證號碼對象比對出生信息的認定
四個縣級醫院的出生證登記表以及出生實名制平臺上反映的出生信息,父母有PIS信息但兩個月未上報出生的認定為錄入地的漏報出生,父母無PIS信息的認定為部門信息登記的父母所在
地的漏管漏報;四個縣級醫院的出生證登記表的基礎信息與PIS數據有誤差認定為信息誤差。
2.無身份證號碼對象比對出生信息的認定
新農合資料反饋的相關出生信息,父母有PIS信息但兩個月未上報出生認定為PIS信息錄入地的漏報出生。因新農合資料只有育婦姓名與住院日期,而無其他相關信息,定性難度高,所以外嫁女以及無PIS信息對象兩個月未上報出生,各鄉鎮可將女方醫保證、結婚證以及女方丈夫戶口原件提供給縣人口計生委發規科,以便與PIS系統、出生實名制平臺、流動人口平臺上的相關信息核對,否則認定為報銷地漏管漏報。
六、有關要求
1.各鄉級計生辦要高度重視,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作出具體的安排部署,認真開展工作。
2.各鄉級計生辦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加強各業務口的銜接和配合,上報的信息要及時、準確、一致。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集中力量解決我區突出的揚塵污染問題。通過扎實有效的創建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改善我區環境空氣質量。
目標任務:*年6月底前,確保各類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到位,轄區二環以內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年底,轄區全部建成揚塵污染控制區。
二、創建主體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標準要求,加強創建組織領導,認真制定創建工作計劃,有序推進創建工作全面開展。
三、實施步驟和工作重點
根據*市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的要求,創建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部署工作、宣傳發動階段(*年10月至11月)
1、*年11月上旬,召開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動員大會,部署工作任務,動員全區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打好揚塵污染整治攻堅戰。區政府與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簽訂目標責任書(揚塵污染整治責任書或生態保護責任書)。
2、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存在的揚塵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分類建立臺帳,制定創建工作計劃。
3、加強揚塵污染整治的宣傳,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掀起揚塵污染污染整治宣傳。積極開展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培訓工作。
(二)重點整治、典型示范階段(*年12月至*年6月)
1、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要求,集中力量重點抓好建筑施工、拆遷施工、市政工程、堆場、道路、物料及渣土運輸、地面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完善全區揚塵污染源信息系統和揚塵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報制度。
3、建立健全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機制,逐步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數字化城管系統中,與12345熱線聯動,運用網格化管理,全面提高揚塵污染控制水平和應對揚塵污染快速機動反應能力和快速處置能力。
4、轄區二環路以內率先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標準并通過市級考核驗收。
5、在全區樹立各類揚塵污染防治示范點。
(三)全面推進,鞏固提高階段(
1、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及經驗,全面推進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工作。
2、鞏固創建成果,重點加強城鄉結合部的揚塵污染控制,提高全區揚塵污染控制水平,使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做到全覆蓋、精細化、常態化管理。
3、轄區繞城高速以內區域基本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要求。
(四)考核驗收、總結表彰階段(
1、*年10月,根據創建工作要求,各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對照創建考核指標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要逐項明確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自查結束后,區政府組織人員對各責任單位揚塵污染整治情況進行檢查。
2、*年10月至11月,迎接市政府的全面考核。
3、研究制定持續做好揚塵污染整治的方案,進一步鞏固創建工作成果。
四、運行機制和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1、成立以區長為組長、分管區長為副組長、有關區直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為成員的市中區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創建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統一組織協調和推進我區的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區建委主任楊先俊任辦公室主任,區環保局局長任建軍任辦公室副主任。
2、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定期參加創建辦組織召開的聯席會議。定期向創建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處理各區創建中存在的難點問題。
3、區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創建工作的要求,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創建工作的開展;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參加各街道辦事處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考核驗收工作;按職責分工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組織落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區建委負責組織數字城管對全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檢查;定期通報區域降塵情況及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揚塵污染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2)區環保局負責組織制定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考核辦法;負責建立全區降塵監測網絡;負責定期通報道路降塵監測情況;負責制定全區堆場和露天倉庫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監督落實。
(3)區監察局負責對區直各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落實本實施方案情況的督察。
(4)區市政公用局負責組織制定本局市政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5)區拆遷辦負責組織制定全區拆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6)區環衛局負責對全區道路保潔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杜絕因道路保潔質量不高或道路保潔方式不當而造成的揚塵污染。
(7)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全區各類工地揚塵污染監管方案,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城管科按執法權限開展工作。
(8)區園林局負責制定全區園林綠化施工的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監督落實;國土資源市中分局、區園林局負責組織制定閑置土地、地面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9)區重點工程辦公室負責協調市里重點市政工程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10)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本轄區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區屬各部門履行揚塵污染監管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對轄區內各類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向數字城管反映情況。
(二)工作機制及保障措施
為確保我區創建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建立區政府統一領導,區創建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各街道辦事處、責任單位分工負責,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上下協調聯動的創建工作機制。
1、建立目標責任制度。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考核指標》及有關實施方案的要求,區政府將創建工作任務分解到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街道辦事處要把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標任務;區直各責任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指導、配合各街道辦事處的創建工作。
2、建立區創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創建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制度。根據創建進展需要,聯席會議每季度、聯絡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及時聽取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創建進展情況匯報,通報督導檢查情況;傳達區領導對創建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落實的措施;針對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幫助協調解決,推廣創建工作先進經驗和做法。
3、建立協調督辦制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創建工作,督導創建工作落實;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區監察局牽頭,加強對區直各責任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創建工作的行政督察,監督創建工作落實。區創建辦要通過巡查、抽查和暗訪等形式加大創建督辦工作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創建進程中的問題。
4、建立揚塵污染監測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建立降塵監測評估網絡,根據市中區降塵監測網絡的監測結果,定期通報各街道辦事處降塵情況,為各街道辦事處創建提供數據支持。
5、建立公眾參與制度。接受公眾對揚塵污染的舉報和投訴;邀請環保志愿者對揚塵污染源進行暗查曝光;將公眾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的知曉率及滿意率作為考核驗收的重要指標。
一、監測內容
(一)風險監測。全年開展2大類風險監測,計劃抽檢400個樣品。
1、例行監測。一是配合省農業農村廳開展4次例行監測。主要從市內生產基地、養殖場、產地運輸車、水產品暫養池、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進行抽樣。其中,蔬菜、食用菌和水果在各監測地的生產基地、運輸車和批發市場抽樣,生產基地要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戶,農貿市場作為抽樣不足的補充;水產品在養殖場、運輸車(或暫養池)、批發市場抽樣,養殖場、運輸車(或暫養池)、批發市場樣品不足時可以在農貿市場補齊。二是配合市農業農村局開展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畜禽產品抽樣范圍為全市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屠宰企業、生鮮乳收購站及運輸車等。覆蓋試行畜產品合格證的生產經營主體,加強對重點產品、重點環節、重點區域的抽樣監測。畜禽產品監測品種包括豬肉、牛肉、羊肉、雞肉、雞蛋和生鮮乳。同時開展養殖環節瘦肉精檢測。
監測范圍、監測對象、監測品種、監測參數、抽樣數量、監測頻次和抽樣時間由省農業農村廳、市農業農村局分解任務。
2、專項監測。全年開展2次專項監測,計劃抽檢400個樣品。監測參數根據我市生產具體用藥情況確定。配合省農業農村廳主要對我市地產農產品的重點品種、重點生產季節、重點生產區域和重點生產主體開展專項監測,抽樣時間由省農業農村廳、市農業農村局分解任務。
(1)夏季露地蔬菜專項監測。5-7月份開始,以地產主要品種為主,按生產品種和面積抽樣,對全市主要蔬菜基地開展專項監測。計劃抽檢160個樣品。
(2)秋季蔬菜專項監測。9-10月份選擇主要鄉鎮蔬菜生產基地作為監測地點開展專項監測。計劃抽檢160個樣品。
3、速測篩查。
(1)在市轄區的農產品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超市、集貿市場抽取蔬菜、水果,計劃抽檢8700個樣品。其中18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檢400個樣品,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抽檢1500個樣品。
(2)水產品計劃抽檢20個樣品。
(二)監督抽查。根據例行監測和專項監測結果,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蔬菜、水果、食用菌開展監督抽查,為監管執法提供依據。全年計劃抽檢80個樣品。配合省農業農村廳全年開展3大類產品監督抽查,抽樣時間由省農業農村廳、市農業農村局分解任務。
(三)確證性檢測和應急監測。
1、確證性檢測。主要針對風險監測中出現的問題樣品在各類監測中問題異議樣品開展確證性檢測,確保監測結果準確公正。
2、應急監測。主要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對存在安全隱患農產品開展跟蹤檢測,監督排查等應急性監測。
二、監測參數
(一)農產品。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亞砜)、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樂果、敵敵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澳磷、殺螟硫磷、二嗪磷、馬拉硫磷、亞胺硫磷、伏殺硫磷、辛硫磷、氧樂果、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澳氰菊酯、聯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異菌脲、涕滅威(包括涕滅威砜、涕滅威亞砜)、滅多威、克百威(包括3-羥基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殺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靈、吡蟲啉、氟蟲腈(包括氟甲腈、氟蟲腈硫醚、氟蟲腈硯)、啶蟲脒.噠螨靈、苯醚甲環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烯酰嗎啉、蟲螨腈、咪鮮胺、嘧菌酯、二甲戊樂靈、噻蟲嗪、氟啶脲、滅幼脲、阿維菌素、除蟲脲、滅蠅胺、甲霜靈、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蟲苯甲酰胺、氯菊酯(異構體之和)、醚菊酯、蟲酰肼和吡唑醚菌酯共68種農藥參數。
(二)水產品。氯霉素、孔雀石綠(包括有色孔雀石綠和無色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謝物AOZ、呋喃它酮代謝物AMOZ、呋喃西林代謝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謝物AHD).氟喹諾酮類(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酰胺醇類(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磺胺類(包括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異囈唑、磺胺多辛、磺胺異嚦唑、磺胺喹嚦啉、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間二甲氧嘧啶、磺胺氯噠嗪和磺胺甲噻二唑等12種、氟喹諾酮類(包括恩諾沙星、環丙沙星)。
(三)畜產品。豬肉檢測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二甲氧嘧啶;牛、羊肉檢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禽蛋檢測三聚氰胺;禽肉檢測恩諾沙星、環丙沙星、沙拉沙星和達氟沙星。
三、承擔單位
市各鄉(鎮)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
四、結果運用
監測結果以檢驗報告的方式報送,同時報送總結分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監測結果總體概況。
2、監測基本情況。包括監測地區、監測環節、監測種類、抽樣數量、檢測參數等。
3、監測產品的生產、銷售和質量總體情況,生產中用藥情況和用藥趨勢。
4、監測結果分析。
①各監測地區結果比較。
②各監測環節結果比較。
③不同藥物(污染物)殘留檢出率(超標率)結果比較。
④不同品種(農產品)結果比較。
⑤監測發現的突出問題。
⑥不合格樣品的溯源情況。
⑦同口徑同比與環比情況。
⑧原因分析。
⑨對策、措施和建議。
監測結果將以通報、會商、檢驗報告、風險隱患通報單等方式向有關方面進行反饋。
五、保障措施
建立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日常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負責,開展日常監測信息收集與報送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協助做好監測有關工作,做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要與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工作協作機制,在進入超市、農貿市場和批發市場抽樣過程中,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共同進場抽樣。要建立健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名錄,全面掌握當地農產品生產基地信息,科學確定采樣地點和品種,提前做好采樣前期準備工作,按要求完成采樣任務。要加強對承擔監測任務質檢機構抽樣人員的工作監督,堅決杜絕集中采樣、不具代表性采樣等不規范采樣以及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堵疏結合、治扶并重的原則,堅決打擊消防器材產品假冒偽劣生產行為,促進企業按國家標準組織生產,規范消防器材行業管理,致力營造有利于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為實現我市“綠色崛起、科學跨越”,打造“幸福”提供強大的產業支撐。
二、總體目標
通過“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牢固樹立“質量第一、質量興業”的理念;進一步摸清底數,全面掌握全市消防器材產業現狀;進一步強化監督,嚴懲制假售假行為,規范生產經營秩序,促進消防器材產品質量提升,提高產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工作階段
此次活動分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三個階段進行。
1.大宣教階段(3月15日開始)。正確對待央視曝光事件,痛定思痛,以積極的姿態,全面開展消防器材產業產品質量安全大宣教活動。在宣傳內容上,及時跟蹤、滾動播報市委、市政府處置曝光企業的工作進展,達到以一儆百、高度警示的效果;全面拉開、深度報道全市面上產品質量排查整治的工作情況。在宣傳方式上,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今日》等多種載體,全方位、多角度的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要充分發揮企業家協會、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對企業主的教育,牢固樹立“質量第一、質量興業”的意識。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培訓,嚴格按規定的標準、工序等把好質量關,要利用宣傳櫥窗、簡報等各種形式,加大對產品質量與安全的宣傳。努力在政府層面形成高度重視、在部門層面形成高度監管、在企業層面形成高度自覺的抓產品質量、樹企業誠信的良好發展環境。
2.大排查階段(3月16—3月17日)。組織召開全市消防器材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迅速在全市拉開消防器材產品質量大排查活動。從公安局、消防大隊、經信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抽調70名干部,分成7個小組,每個組由一名科級領導帶隊,對全市消防器材生產企業和經營門店開展地毯式的大排查,以消防器材產品中直接關系人身財產安全的滅火器、消防應急燈具、消防自救呼吸器、消防水帶、消防栓、消防水槍、滅火器箱以及滅火器筒體、器頭、噴射軟管等產品作為重點,全面掌握產品原料進貨渠道、產品外銷情況、證照辦理情況、產品臺帳送檢情況及經營網點分布情況,進一步深挖潛在的各類問題。同時,要舉一反三,對全市的農產品、工業產品要開展一次全面大排查。
3.大整治階段(3月16日—3月31日)。按照發現問題決不放過的原則,全面開展大整治行動。立即停產查封五家央視曝光企業,勒令企業召回問題產品,問題沒有整改到位決不允許恢復生產。全面梳理大排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不同性質類別,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對無證生產的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對存在偷工減料的企業,責成嚴格按照標準化組織生產;對假冒商標的企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通過大整治行動,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依法生產、誠信經營的良好環境。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出實效,市里成立消防器材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委辦、市府辦、宣傳部、公安局、質監局、工商局、消防大隊和有關鄉鎮等有關領導為成員,并設立企業產品質量排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處置、企業生產常態監管、產品質量提升服務四個工作小組,分別牽頭組織實施市消防器材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確保整個活動落到實處。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環境質量,依據國家、省、市環境保護法律和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工作思路
圍繞縣城“三年大變樣”工作總體部署,以削減大氣、水污染物總量為主線,以火力發電、鋼鐵、水泥、鐵礦采選綜合整治為重點,堅持“應治必治、應拆盡拆、非拆即改”的原則,以實現節能減排為工作目標,力爭20*年我縣縣城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崗南水庫水質達到地表水二類要求,縣域內滹沱河各支流水質達到地表水三類要求。
二、主要工作目標
1、全縣二氧化硫排放量削減2.5%以上。
2、全縣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削減3%以上。
3、縣城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337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力爭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空氣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4、崗南水庫水質達到地表水二類要求。
5、縣域內滹沱河各支流水質達到地表水三類要求。
三、重點工作內容
(一)嚴格煤炭管制(附件1)
縣工業促進局牽頭,縣環保局配合,繼續開展優質低硫煤炭推廣工作,全縣推廣使用優質低硫煤炭15萬噸以上。
(二)二氧化硫和煙粉塵專項治理(附件2)
縣環保局負責,加強對燃煤電廠和鋼鐵企業煙塵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導,督導燃煤電廠和鋼鐵企業完成煙氣脫硫治理工作。加大對縣城建成區分散燃煤鍋爐的煙氣治理力度。
(三)整治建材行業粉塵污染(附件3)
1、水泥機立窯拆除。縣環保局負責,縣工促局、工商局、供電局配合,20*年6月底前拆除全縣所有水泥機立窯。
2、水泥粉磨站綜合治理。縣環保局負責,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縣所有水泥粉磨企業綜合治理工作,對達不到治理要求的粉磨站,全部予以關停。
(四)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附件4)
1、縣建設局負責,做好建設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建設施工工地要按規定采取設置圍檔、硬化地面、覆蓋物料、灑水、噴灑抑塵劑等措施。
2、縣建設局負責,做好拆遷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拆遷施工工地要按規定采取設置圍檔;機械拆除輔以持續加壓灑水或噴淋;爆破作業時建筑物內部灑水,在不同高度設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噴水降塵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3日內清運完畢;風力達4級以上時,應停止拆除作業。
3、縣建設局牽頭,縣交通局配合,做好交通道路揚塵治理工作。對渣土運輸,采取嚴格密閉或加蓬遮蓋措施。普及道路機械化灑水等措施,推廣道路機械化清掃。
4、縣環保局牽頭,縣建設局配合,做好堆場揚塵防治工作。對縣城建成區煤堆、料堆、灰堆實施嚴格的抑制揚塵措施。
(五)加強水污染源的監督管理(附件5)
1、縣環保局牽頭,安監、工商、電力部門配合,做好縣內涉水企業(主要指選礦、大理石)的污染防治、安全監察工作。
2、縣環保局負責,對重點水污染源進行每月不少于兩次的現場監察。
3、縣環保局負責,實行水質考核機制。將地面水水質考核斷面與排污企業直接掛鉤。
四、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縣環境質量達標攻堅領導小組,縣長李彥明任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韓學軍、縣人大及縣政協主管領導為副組長,縣環保局、縣發改局等12個部門為成員單位,進行總體調度,研究解決階段性重大問題。攻堅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委常委、副縣長韓學軍兼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仇進忠、縣環保局局長劉書文任副主任。辦公室負責督導檢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工作深入推進。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本系統環境質量達標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將工作進一步細化,責任進一步明確,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工作人員,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傳力度。廣泛開展宣傳活動,進一步加強環境政策、知識的宣傳,及時報道正面典型。對領導不力、工作不實、進展緩慢的部門、單位強化輿論監督,特別是對典型違法行為要堅決予以曝光,并跟蹤報道整改進度。調動全社會參與環保、監督環保的積極性,推動各項環保舉措落實到位。
(四)強化技術、資金支撐。縣環保局負責,加強與有關科研部門的合作,對我縣環境狀況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合理、有效指導全縣環境質量達標工作。縣財政局將有關建設任務列入本年度預算,落實資金保障。
一、工作范圍
區管轄范圍內災后農房重建項目。
二、工作內容
加強對農房的質量、安全、進度及施工現場管理的檢查,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月至少拉網式檢查不少于一次。
(一)質量檢查內容
1.建設單位執行招標投標、施工圖審查、合同備案、施工許可、工程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等法定程序情況。2.勘察、設計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參加地基驗槽、基礎、主體結構及有關重要部位工程質量驗收的情況。3.施工單位資質、項目監理、現場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上崗證、配備及到位情況,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審批及執行情況,施工現場操作技術規程及國家有關規范、標準的配置及實施情況,工程技術標準及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實施情況。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4.監理單位資質、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審批及執行情況,對材料、構配件、設備投入使用或安裝前進行審查情況,對分包單位的資質進行核查情況,見證取樣制度的實施情況,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情況。
(二)安全及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對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行為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1.建設單位是否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的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毗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2.建設單位是否為工程的安全生產提供作業環境和條件,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3.建設單位是否督促施工現場各方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4.建設單位是否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行為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1)是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的安全保證體系。(2)是否建立與承建工程相適應的現場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安全員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證上崗。(3)是否按照經審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4)是否組織施工現場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按規定對在建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的安全檢查,并對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5)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是否經培訓合格上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6)是否制定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事故后,是否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7)是否在工程開工前,根據施工過程中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點、面確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險點源,并制定監控辦法。監控辦法是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核批準實施。(8)凡是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是否在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30日內,持有關資料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進行登記。(9)深基坑、大型鋼結構吊裝、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按相關規定經專家論證、審查。并按經論證、審查合格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實施。(10)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實體和文明施工設施是否合符規范和標準要求。
一、指導思想
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畜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相結合,圍繞畜產品生產環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堅持標本兼治,強化執法監管,實行聯防聯控,全面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總體目標
加強對供滬畜產品生產基地監管,供滬生豬生產基地100%納入監管范圍,實現違禁獸藥等投入品監管面100%;實現生豬產地檢疫率、屠宰檢疫率100%,保障上海世博會期間我鎮供滬畜產品質量安全,確保不發生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加強監管
、加強供滬畜產品生產基地監管。建立生豬生產基地監管檔案,供滬畜產品生產基地要達到三有要求:一是有記錄,即按標準組織生產,建立健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檔案和生產記錄、銷售記錄;二是有檢測,即生產基地配備相應的檢測設備開展自檢工作;三是有標識,出欄生豬有耳標,要以瘦肉精等易發急性中毒的違禁藥物為重點,加強對供滬畜產品生產基地監管,由鎮畜牧獸醫站侯建軍、趙莊村動物防疫員孟哲,作為駐進滬生豬生產基地愛農畜牧有限公司的監管員,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工作檢查,督促落實生產記錄、用藥(料)管理、自律檢測等質量內控措施。
、加強投入品監管。配合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對獸藥、飼料等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堅決依法取締無證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確保不出現因投入品質量引起的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堅決杜絕使用禁用投入品行為。
、加強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管。對供滬生豬養殖基地進行備案登記,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實施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出具檢疫合格證明。
四、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在上海世博會期間我鎮供滬畜產品質量安全,決定成立供滬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全鎮供滬畜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工作;組長:高士宏,副組長:李寧、路慶臣、芮成武、楊俠,辦公室主任:侯建軍,成員:王玉彬、劉升德、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