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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在征兵工作中認真落實全市征兵工作會議的主要精神和大學黨委要求,緊緊圍繞確保新兵質量這個核心,保質保量的完成了本年度征兵工作。在征兵工作過程中,我部在以往的經驗基礎上,采取了適應新要求的新作法,主要有以下幾點經驗:
第一、加大宣傳力度,明確征兵意義。
我部充分利用校園網絡、校園廣播、宣傳欄、板報等宣傳工具以及國防教育課等多形式、多陣地對大學生進行廣泛宣傳教育,明確在校大學生服兵役的重要意義,明確應征入伍是每個適齡公民應盡的義務。這種全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各學院密切配合,把好征兵入口關。
我部在接到征兵任務后,及時把大學黨委常委的會議這精神傳達到各學院,請各學院再做進一步深入宣傳工作,使征兵工作的有關精神傳達到每一位在校大學生。同時,要求各學院統計并對報名的大學生進行初步的了解,在報名學生中首先把好第一關,把平時各個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擇優報到武裝部。
第三、集體談心,排難解疑,把好入伍思想關。
對體檢合格的應征大學生,由征兵領導小組組織了集體座談。一方面了解學生本人的真實入伍動機,另一方面為大學生解答各種相關疑問,宣傳我國及我校在大學生入伍方面的相關政策規定,介紹部隊生活。通過談話,使這些大學生明確了入伍的意義,認識到了自己的法定義務,端正了入伍動機,改變了某些同學認為大學生當兵是特殊兵的看法,并解決了大學生心中關于退伍后及部隊生活中的很多疑問,首先使應征大學生做到思想入伍。
第四、個別了解,層層深入,把好征兵質量關。
為了確保把品學兼優的學生送入部隊,為確保每位要求入伍的學生入伍出于自覺、自愿,并得到所在學院、家長的多方認可,我們進一步深入到各學院和學生中走訪。向要求入伍學生的輔導員、任課教師、同班同學、同宿舍同學、同校老鄉等了解他們在校學習情況、在班級的工作情況、同學相處情況、家庭情況等等。分別與要求入伍的學生本人談心,更進一步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及工作學習等各方面情況,做到對學校的征兵工作負責、對部隊兵源負責、對學生本人負責。
第五、和生源地人武部互相配合,把好入伍政審函調關。
通過電話、通訊等方式和應征大學生家鄉所在地的人武部、派出所取得聯系,了解學生入學前和就讀返鄉期間的表現情況,同時郵去協查函,調查了解應征學生父母及其主要家庭成員的政治表現情況。在各生源地人武部的大力幫助下,我們按時圓滿的完成了入伍前的政審函調工作,做到了細致、準確,嚴肅、審慎。
第六、多方復查,優中擇優,為部隊輸送優秀兵員。
協查函返回后,再次深入到各學院團委和學工辦,對應征同學的情況作了全面細致的復核,由帶班輔導員和學工辦主任對其在校期間的平時表現給予評定,確定為應征對象,他們是:**等六名同學。做到了為部隊輸送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第七,領導重視,關懷入微,服務到位。
一、領導重視是做好民兵整組工作的前提和保證
街道武裝部認真貫徹上級的各項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及時向黨工委書記匯報今年我街道民兵整組任務、工作方法、時間要求,調整了民兵組織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在全街道民兵組織整頓工作會議上對整組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將優秀青年、特別是最近幾年退伍的退伍軍人選調到民兵組織中去,同時要求派出所對每個基干民兵進行嚴格政治審查,確保民兵組織隊伍的純潔性。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大力支持下,民兵組織整頓工作圓滿完成。
二、宣傳發動是做好民兵整組工作的關鍵
各村委會結合各自整組任務,充分利用調查摸底的有利時機,采取張貼標語、專題板報等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開展宣傳發動工作,整組期間,共張貼標語近200張。通過宣傳,全街道廣大適齡青年積極參加民兵組織,同時使全體基干民兵進一步端正思想,提高對民兵組織的認識,認清了加強民兵組織建設的現實意義,理清了建立民兵組織與經濟發展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并且認識到民兵組織建設在整個武裝力量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了一個關心、支持民兵組織調整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科學編組是做好民兵整組工作的落腳點
本著有利于領導、有利于提高質量、有利于執行任務的原則進行科學編組。街道今年普通民兵編組1435人,基干民兵69人,其中應急力量30人,專業力量39人。在做好編組的同時,配優配強民兵干部,將年齡偏大、業務能力比較弱的民兵干部調整出民兵組織,將年富力強、政治思想好、業務能力強的村干部調整到民兵組織負責人的崗位上,及時做好出隊人員的思想工作,健全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
四、選優配強是做好民兵整組工作的根本
一:完善病房設施,加強病房管理:
icu是危重病人進行搶救和嚴密監測的場所,要求病房環境合理、簡潔、方便,利于觀察和搶救,病房的搶救設施齊全,在原有icu病房的簡陋條件和設施下,在院領導的支持下,完善了各項設施和儀器,一年當中,增設了3臺呼吸機,6臺注射泵,2臺輸液泵,以及各種醫療用品.并安裝了熱水器,室內開水供應設施,以及各種生活設施,以優質的病房條件服務于患者,方便的工作條件利于醫護人員,使得icu的病房條件在本市以及周邊地區處于領先水平.完善的設施離不開有效的管理,這一年中制定了:icu貴重儀器管理制度,貴重藥品管理制度,病房消毒措施.做到物品定點定位放置,固定了儀器管理人員,藥品管理人員和物資管理人員.一年來,有效的病房管理保證了icu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icu在本院屬新興的一門學科,收集全院各科室以及外院的危重病人,機構龐雜,醫療護理任務繁重,而我科的護理人員均年齡較輕,資歷淺,工作責任心不夠強,且icu護士人員流動較大,因此制訂一套嚴格周密,切實可行的制度常規,以保證icu的護理工作正常運轉,本年度在原有2005年icu護理工作試行草案中,不斷完善和修改草案,增加了各項護理操作常規,急救藥品毒麻藥品每日每班清點制,無菌物品管理制度,護士培訓計劃,消毒隔離制度等,制定的同時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各項制度常規保證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從而使icu秩序井然,忙而不亂,其工作效能得以充分發揮.
三:提高護理人員業務素質,加強自身建設:
由于icu的工作性質及嚴格要求,護士始終處于病人治療及觀察的第一線.因此,護理人員的素質如何,將直接關系到icu的工作效率.這一年來,icu護士的培訓工作是我工作之重點,在icu護士的后續教育中,我采取了在職培訓,外出進修,自學與考核相結合等辦法,并結合醫療定期舉辦科內業務講座及參加護理查房,嚴格按照2006年icu護士培訓計劃>進行培訓并考核,2006年度先后輸送兩名護理人員到上海北京進修,全科護理人員均參加了護理專科或本科的在職教育,一年的培訓使得icu護士能勝任日常工作,大多數護士成為icu熟練人才.
2018年在縣人武部和鄉政府的領導下,本人時刻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恪盡職守,嚴格執行征兵命令,狠抓工作任務的落實,圓滿完成了新兵征集任務。現將2018年的征兵工作總結如下:
1、積極爭取鄉黨委、政府的支持。征兵是一項政治任務,需要各鄉直部門、各村的大力協作。我鄉成立了由趙世陽鄉長擔任組長的征兵工作領導小組和鄉武裝部長王超擔任主任的鄉征兵辦公室,專門負責抓征兵工作。鄉黨委書記經常過問征兵工作的進展,并要求各村一定要把今年的征兵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本村的征兵工作。在征兵過程中,鄉派出所、民政所、衛生院等單位也給予了大力的支持,使征兵工作順利展開。在新兵啟運前,我鄉還組織了一個小型的新兵歡送會,會上我鄉鄉長鼓勵新兵安心服役,在部隊鍛煉提升自己,會后我們與新兵一起合影留念。
2、廣泛深入宣傳發動,提高適齡青年的報名率。我們充分利用廣播、張貼宣傳提綱、標語、板報、宣傳車等各種形式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同時,我積極與縣一中的溝通聯系,了解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基礎信息,及早通過電話、信息等通訊工具,了解他們的參軍意愿。各村委會及時聯系外出務工適齡青年、在外讀書大學生,把征兵政策宣傳到位,動員在外的適齡青年回鄉參加應征體檢。在全鄉范圍內形成了“一人參軍,全家光榮”的社會氛圍,為征兵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3、嚴格執行征兵的有關規定,確保兵員質量關。我自始至終認真做好目測、初審及病史調查工作,消除政審不合格的適齡青年。積極協助鄉衛生院搞好初檢,并嚴格按上級的要求和征兵的條件規定做好征集對象的政審工作,配合教育部門嚴格把好文化關。在把好體檢、政審、文化關的同時,把好定兵關,做到集體討論,全面衡量,擇優定兵,從而使今年的兵員無論是在政治、身體還是文化素質上都達到了要求。
總之,今年的征兵工作,我們能夠按縣征兵辦的部署和要求去進行,較好的完成了征兵任務。今年我鄉參軍入伍5人,其中大學生3人,團員2人,新兵質量明顯提高,我鄉作為一個只有8000人左右的小鄉,應征入伍青年達到了很大的比例。今后我將繼續努力,爭取明年做得更好!
第二條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征兵及其相關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征兵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每個公民的神圣職責,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榮義務。
被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及其家屬,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和人民政府的優待。
第四條本縣的征兵工作在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武裝部的領導下,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組織實施。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街鎮鄉,應當根據縣人民政府的部署,辦理本單位和本地區的征兵工作。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市和本縣有關征兵工作規定,公開征集條件和程序,設立舉報信箱和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條各地區和各單位應當向廣大青年進行愛國主義、革命英雄主義和依法服兵役的教育,認真做好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勵他們為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應征。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兵役機關應加強對接兵干部的管理,積極發揮接兵干部的作用。
第八條對在征兵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和縣兵役機關及以上單位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章平時準備
第九條縣兵役機關按照規定,在每年6月30日以前,組織對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以下簡稱適齡公民)進行兵役登記,確定其服兵役能力。
街鎮鄉人民武裝部或者縣兵役機關確定的工作機構,具體承辦本地區、本單位的兵役登記工作,基層公安、衛生、教育、勞動、工商等機構應予以配合。
第十條兵役登記前,縣人民武裝部兵役登記通告,街鎮鄉人民武裝部應掌握本地區適齡公民數量及分布情況。
兵役登記期間,街鎮鄉和適齡公民較多的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兵役登記站。兵役登記工作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適齡公民進行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身份審查后辦理兵役登記手續,依法確定其應服兵役、緩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
兵役登記工作應當在1個月內完成。
第十一條兵役登記應當由適齡公民本人按照縣兵役機關的安排,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記站進行兵役登記。因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往登記的,可書面委托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代為登記。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兵役登記的,應查明原因限期予以補登。
對往年已經兵役登記的適齡公民,在兵役登記期間,基層單位進行核對,掌握變動情況,不再重復登記。
第十二條經兵役登記和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由縣兵役機關發給兵役證。
兵役證由應征公民自行保管。遺失、損壞兵役證的,應及時向縣兵役機關申請補發。
應征公民在外出務工、就業、就學、申請出境時,應向有關部門或單位出示兵役證,有關部門或單位須查驗后方能辦理相關手續。
應征公民變更戶籍所在地,應及時到發證單位辦理兵役登記變更手續,并到現戶籍所在地街鎮鄉人民武裝部重新登記。
第十三條在適齡公民進行兵役登記的基礎上,應按照上年度征兵任務的3至5倍,選定政治思想好、身體健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當年預定征集的對象(以下簡稱預征對象)。
預征對象的選定應堅持全面衡量、合理負擔、集體研究、擇優選定的原則,實行村(居)委會、街鎮鄉和縣兵役機關三級把關責任制。
(一)村(居)委會應當按照規定的數額、時間和標準,向街鎮鄉推薦預征對象。
(二)街鎮鄉應當對村(居)委會推薦的預征對象進行審查,按規定的數額和時間向縣兵役機關推薦預征對象;
(三)縣兵役機關對街鎮鄉推薦的預征對象,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確定本縣當年的預征對象。
街鎮鄉應將本地區經縣兵役機關確定的預征對象名單張榜公布,并由縣征兵辦公室下達書面通知預征對象本人及所在單位。
當年選定的預征對象,在征集期間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不得出境。
第十四條縣兵役機關建立預征對象管理考查制度,及時掌握預征對象的有關情況。
對預征對象的管理考查,由縣兵役機關和街鎮鄉、企業事業單位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民兵干部負責,當地公安、衛生、教育、勞動、工商等部門應予以配合。
對預征對象管理考查的重點,是了解掌握其現實表現、身體狀況、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及其變動情況。
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和民兵干部應定期對預征對象進行家訪,向有關部門和群眾調查了解預征對象的情況。街鎮鄉人民武裝部應當每兩個月、縣兵役機關應當每季度分析研究預征對象的情況。對情況發生變化、不符合預征對象條件的,應按程序及時進行更換。
街鎮鄉人民武裝部應與預征對象及其家庭建立雙向聯系制度。預征對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的街鎮鄉1個月以上的,應當向所在地的街鎮鄉人民武裝部報告去向,確定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按照街鎮鄉人民武裝部的通知及時返回;預征對象本人應積極主動報名,接受挑選,并按縣征辦發的通知按時到戶口所在地進行應征。預征對象所在的村(居)委會、機關、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督促其按時應征。
第十五條確定上站體檢人員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征兵開始前,縣兵役機關應按不低于本年度征兵任務3倍的比例確定本地區的上站體檢人員總數;
(二)街鎮鄉人民武裝部應根據上級確定的數額,在預征對象中擇優推薦本地區的上站體檢人員;
(三)縣兵役機關應對街鎮鄉人民武裝部推薦的上站體檢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按程序及時更換。
第三章組織計劃
第**條征兵的組織計劃工作由縣人民政府兵役機關負責,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具體承辦。
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設立秘書計劃組,由兵役機關和縣民政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年度征兵工作計劃,擬制征兵工作文書,劃分補兵地區。
第十七條征兵任務的分配,以各街鎮鄉人口和應征公民數量為基礎,兼顧當地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等情況,做到兵役負擔相對合理。
第十八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在征兵開始前將補兵地區劃分到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
第十九條填寫《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的相關內容,應以《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為準,逐字核對,做到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污損。
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的印章和《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等,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秘書計劃組落實專人管理,嚴格使用審批制度。
第二十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當利用計算機等現代辦公手段,加強征兵工作自動化管理,提高辦事效率。
第四章體格檢查
第二十一條征兵體格檢查工作,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縣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第二十二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當在醫療條件較好的醫院或便于組織實施的場所設立征兵體格檢查站,所需的醫療設備由同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保障。
縣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統一抽調政治思想好、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具有一定專業技術水平的醫務人員組成征兵體格檢查組,具體辦理全縣征兵體格檢查工作。體格檢查組一般由15至17人組成,有征兵體格檢查經驗的醫師應不少于1/3,主檢醫師應由有經驗的主治醫師以上醫務人員擔任。
征兵開始前,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體檢組對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第二十三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根據本年度的征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上站體檢人員進行體格檢查。
街鎮鄉人民武裝部應當根據下達的送檢任務,組織上站體檢人員到征兵體格檢查站參加體格檢查。
上站體檢人員在接到體格檢查通知后,必須按要求參加體格檢查,如實反映健康狀況。
對上站體檢人員按照體格檢查項目和程序逐科進行檢查,實行單科淘汰。經過各科檢查的上站體檢人員,由主檢醫師作出結論。
第二十四條征兵體格檢查站實行封閉式管理,工作人員掛牌上崗。
征兵體格檢查應嚴格按照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進行,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
嚴禁進行有損上站體檢人員身心健康的檢查,上站體檢人員的個人隱私依法受到保護,其體格檢查情況不得對外公布。
第二十五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統一安排接兵干部中的有關人員參加其補兵地區上站體檢人員的體格檢查工作。接兵部隊的醫務人員或負責人可參加主檢室工作,了解受檢對象的體格情況。
第五章政治審查
第二**條征兵政治審查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公安機關具體實施。
第二十七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從公安機關、兵役機關和教育等有關部門抽調政治責任心強的人員組成政治審查工作組,由公安機關的有關領導任組長,負責本地區征兵政治審查的組織指導工作。
街鎮鄉和村(居)委會以及有征集任務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應分工領導并組織人員負責征兵政治審查工作。
有關單位和公民對征兵的政治審查工作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情況。
征兵開始前,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政審組統一安排組織負責政治審查工作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第二十八條征兵政治審查內容主要包括:經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的年齡、戶別、職業、現實表現、、文化程度、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征兵政治審查工作實行村(居)委會、街鎮鄉、縣三級政審和區域聯審制度,并實行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
(一)村(居)委會、學校和公安派出所,應對經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的政治情況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
(二)街鎮鄉應對村(居)委會、學校和公安派出所的審查意見進行復審,簽署審查意見;
(三)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當會同司法、教育、工商、稅務等部門,對應征公民進行政治聯審,簽署政治審查結論。
征集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政治審查程序和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特種政治條件兵的政治審查工作,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要求,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單獨組織力量進行審查。
第三十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統一安排接兵干部對符合政治條件的應征公民進行走訪調查,并對其反映的情況予以復查和解決。
對符合政治條件的應征公民進行走訪調查,由街鎮鄉專職人民武裝干部、民兵干部和接兵干部同行,不準單獨走訪或單獨一方召見符合政治條件的應征公民或其家屬。
第三十一條政治審查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征兵政治審查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征兵工作紀律。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情況,不得對外公布。
第六章審定新兵
第三十二條審定新兵工作,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三十三條審定新兵應堅持全面衡量、擇優選擇和集體審定的原則。
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審定新兵,由政府主管領導、兵役機關、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和教育、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等有關人員以及接兵部隊負責人參加,依據軍兵種對兵員的要求和應征公民所在地的街鎮鄉的意見,對符合征集條件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擇優批準政治思想好、身體健壯、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服現役。
革命烈士和革命傷殘軍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應征且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準入伍。
待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本人自愿應征且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準入伍。
依法應當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學的學生的征集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街鎮鄉和村(居)委會對預定新兵和已審定新兵名單,應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對群眾反映有問題的新兵,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及時調查;確有問題的,應依法予以更換。
第三十五條有關單位應當按時向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移交被批準入伍的新兵的檔案材料。
第三**條被批準入伍的新兵,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負責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
第三十七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在調整有關街鎮鄉新兵征集任務時,有關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征兵辦公室應按照調整通知書的要求進行辦理。
第七章被裝發放
第三十八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對上級調撥的被裝認真核查,造冊登記,妥善保管。
第三十九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在新兵交接前,應統一將新兵被裝發給新兵本人,現場組織試穿,做到衣履適體。
新兵被裝發放時,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通知有關接兵干部到場協助。
第八章交接和起運
第四十條新兵起運前,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根據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的通知,會同運輸部門,根據部隊提供的情況,制定新兵運輸計劃,明確各個部隊新兵起運時間和乘車地點,并按時通知相關街鎮鄉和接兵部隊。
第四十一條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根據新兵運輸計劃適時組織新兵集中,做好交接和起運準備。
新兵集中和交接的地點可選擇在縣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其他便于組織交接起運、食宿條件較好的地方。
新兵應以街鎮鄉為單位統一組織送往集中地點。
第四十二條新兵集中期間,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會同接兵干部加強對新兵的管理,進行乘車編組和安全常識教育。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對新兵進行復(抽)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應依法予以更換。
第四十三條新兵交接應當做好下列工作:
(一)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在新兵交接前做好新兵檔案整理工作,編制《新兵花名冊》;
(二)交接雙方應按照《新兵花名冊》當面查點人數,核查檔案材料。檔案材料核對無誤后,由征兵辦公室密封移交接兵部隊,交接雙方在《新兵花名冊》上簽名蓋章;
(三)新兵交接手續,應在起運前一天一次辦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新兵起運時,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當會同當地公安、運輸等部門協助接兵部隊將本地區的新兵安全、準時送達指定的乘車地點。必要時,可組織歡送。
第四十五條新兵必須按照運輸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起運完畢,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九章善后
第四**條新兵在到達部隊后進行檢疫、復查期間,發現因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不宜在部隊服現役的,作退兵處理。
退兵的期限,按照《征兵工作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經復查、復審,確屬不合格的,由街鎮鄉領回,注銷其入伍手續,當地公安機關應予落戶。除本規定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外,原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原單位應當準予復工、復職;原是高等院校在校學生的,原院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準予復學;原是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
退回的新兵屬政治問題的,由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所在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八條每年征兵工作結束后,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征兵辦公室應對年度征兵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將征兵工作總結按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第四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建立健全征兵工作資料,搞好政治審查、體格檢查、審定新兵及新兵數量質量統計匯總,《新兵數質量統計表》隨征兵工作總結一并上報。
新兵的兵役登記、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和審定新兵等資料,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統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第五十條每年征兵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對《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的使用情況進行清查,并向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核報。
第五十一條各級兵役機關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義務兵家屬的優待工作。
征兵工作結束1個月內,縣兵役機關應將《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存根和《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發放登記名單的副本交同級民政部門,作為辦理《優待安置證》的依據。
第十章經費保障
第五十二條征兵和兵役登記工作所需經費由縣人民政府負責保障,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保障本級所需經費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各級人民政府應保障開展征兵和兵役登記工作所需的辦公用房、車輛和通信器材等設施設備的使用。
第五十三條征兵和兵役登記工作預算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截留。
第五十四條新兵集中期間的住宿、交通等費用,在與部隊辦理交接之前,從征兵經費中開支;從部隊接收之日起,由部隊負責開支。
第五十五條部隊退回不合格新兵的費用,在與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辦理退兵手續之前,由部隊負責開支;在辦理退兵手續之后,由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開支。
第十一章法律責任
第五**條依法應當履行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由縣兵役機關處30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逃避、拒絕兵役登記的;
(二)逃避、拒絕被確定為預征對象或者確定為預征對象不接受、不服從管理及應征期間不參加應征的;
(三)在體檢、政審中隱瞞真實情況,制造假像,以達到逃避服兵役或參軍入伍為目的的;
(四)被批準入伍后拒絕到部隊服役的;
(五)到部隊后因思想原因被退回的。
有前五項行為之一,拒不改正的,在兩年內依法不得被錄取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職工,不得出國或者升學,不得辦理工商營業證照、外出務工證件。有前五項行為之一的,由縣兵役機關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情節較輕的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處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轉借、涂改、偽造兵役證的,由縣兵役機關責令改正,轉借處200元以上300元以下、涂改處300元以上400元以下、偽造處4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由縣兵役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由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一)阻撓適齡公民參加兵役登記、體格檢查或者應征入伍的;
(二)隱瞞適齡公民人數或者不接受征兵任務的;
(三)不實施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對應征公民進行體格檢查、政治審查的;
(四)隱瞞情況、弄虛作假以及采取其他手段庇護公民逃避服兵役的;
(五)在規定期限內錄用有第五**條五項包括的人員的適齡公民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職工或批準其出國和升學的,辦理工商營業證照、外出務工證件的;
(六)在兵員征集期間組織預征對象外出或批準預征對象外出而不明確要求預征對象應征期間及時返回應征的。
第五十九條國家工作人員在征兵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一)收受賄賂的;
(二)或者的;
(三)的。
第六十條違反本辦法,由縣人民政府兵役機關予以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依據本辦法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縣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請強制執行。
第十二章城鎮退役士兵(士官)的安置
第六十二條縣人民政府對城鎮退役士兵(士官)的安置按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自謀職業。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戰時征集兵員,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決定執行。
縣人民武裝部兼縣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
一、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扎實做好日常工作
(一)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做好本部門各中心、科室的協調工作,搞好服務。樹立高度的服務意識,努力做到服務態度和藹、熱情、耐心、細致,為領導和同事提供良好周到的服務。在落實各項工作時,進一步注意態度和方法,各項工作都得到了各中心、科室的支持,落實順利,和同事們的關系比較融洽。學生處所轄各中心、科室團結干事,和諧進取,配合默契。
(二)規范學團例會,做好會議記錄和后續工作。學團例會會議制度實施以來,對于提高我校學生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辦公室認真做好例會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提高例會的質量和效率,會后及時整理會議紀要,督促相關科室及時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務,落實工作進度,提高工作能效。一年來,共編輯整理學團工作會議紀要15期,學工簡報8期。
(三)協助領導做好本部門人、財、物的管理。嚴格按照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堅持量入而出,節儉辦公的原則,協助部門領導做好本部門人員考勤統計及報表、部門固定國有資產及低值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管理工作、部門所需資料和用品的購買、發放和財務報銷等工作,為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堅實的后勤保障。
(四)做好本部門公章的管理及上級文件的收發、管理、傳閱及存檔工作。嚴格部門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并做好登記,一年來未發生公章使用違規情況。根據領導的指示,進一步完善了學生工作部(處)上級文件傳閱制度,做好上級文件的收發、管理、傳閱及存檔工作,做到上傳下達渠道暢通,各項工作決策、安排有據可查。
(五)圓滿做好本部門與校內其他部門以及對外的接待、協調與交流工作。
二、積極開展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
(一)組織20xx級XXXX名新生開展了為期14天的軍訓工作,開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廣大學生在軍訓中掌握了基本的軍事理論知識和技能,提高了自我管理能力,增強了體魄,提高了綜合素質,增強了愛國熱情、集體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精神,樹立了團結友愛、互幫、互助、互學的良好風尚,對學生的成長成才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二)積極做好20xx屆畢業生預征和20xx年冬季征兵工作。
5月份,組織開展大學生預征入伍宣傳活動,截止7月中旬我校20xx屆畢業生共有170余人網上報名參加預征。20xx年冬季征兵工作于20xx年10月上旬正式啟動,通過網站網頁、張貼海報、專題展板、懸掛條幅、發放傳單、現場咨詢和征兵入伍宣傳車進校園活動、歡送座談會等豐富形式,全校范圍內形成了在校大學生積極踴躍報名的可喜局面,得到XX市有關部門的高度評價。截止到12月中旬,我校共有9名在校大學生參軍入伍,分赴北京、廣州、新疆等各大軍區,建功立業,報效祖國。
三、圓滿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協助各中心、科室開展工作
根據領導安排,本年度多次參與了上級檢查、評估等大型活動的籌備工作。工作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幫助其他中心、科室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斷增強大局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圓滿完成XXXX大學20xx年畢業生供需洽談會、XXXX大學第五屆宿舍文化節、全省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情況檢查、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情況檢查評估、全省高校教育行風民主評議、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檢查評估、我校20xx年度學生工作總結表彰大會等工作。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總部、軍區關于做好民兵、預備役部隊組織調整和加強基層建設有關指示要求為依據,圍繞省軍區“五聯”建設思想,按照“精編應急、整編應戰”要求,在努力適應經濟發展形勢中求深入,在不斷完善規劃布局調整中謀發展,在積極改進提高編組效能中求突破,在落實軍事斗爭準備“時間節點”的標準要求中抓建設。進一步統籌規范組建秩序,合理調整結構布局,編實建強重點分隊,全面提高民兵預備役部隊建設水平,打牢“兩力”生成的組織基礎。
二、主要任務、編制數量及重點
按照基干民兵建設任務和要求,民兵組織編成和布局調整,要以城市基干民兵為重點,將民兵作戰隊伍、勤務保障隊伍和應急隊伍的編組逐步向城市、沿交通干線以及重點城鎮轉移。各單位根據上級賦予編組任務,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充分發揮轄域內人才、技術、裝備資源優勢,突出城市防衛作戰需要,提高“應急”“應戰”能力。
(一)規范民兵預備役部隊組建秩序。本著統籌規劃,區分任務、歸口建設和協調發展的原則,進一步規范組建秩序,防止和糾正無序組建、任務重疊、交叉編組、一兵多職和建用脫節等問題。
1.嚴格組織整頓工作程序。按照組織整頓有關要求,合理制訂計劃,嚴格程序標準,提升“三率”水平,確保工作質量。針對區域特點,積極研究探索,采取“行業統編、專業抽編、區域聯編”等形式,拓寬編組范圍,創新編組方式。認真落實在同一編兵單位不組建同種類、同專業的民兵和預備役預編分隊要求。貫徹“軍民兼容、平戰結合”原則,力爭把防空作戰分隊、專業技術分隊和應急維穩分隊放在與分隊性質要求相統一的重點企事業單位編建。積極向民營企業、醫療院所、大專院校推進。按照“科技人才、高學歷人才、專業對口人員優先編”的原則,廣泛挖掘兵員潛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兵員對口率和整體素質。
2.整合基干民兵隊伍。著眼平時“應急”和戰時“應戰”的需要,在完善原有專業種類的基礎上,基干民兵隊伍按作戰隊伍、勤務保障隊伍、應急隊伍和其他隊伍四種類型整合。按照“統籌規劃、區分任務、歸口建設”的要求,今年的民兵預備役組織整頓任務,三鎮一鄉和各企事業單位基干民兵人數和擔負的任務有所改變(人員改變詳見任務區分和附表)。班、排、連、營逐級配齊配強干部骨干,調整出入轉隊比例,出入轉隊比例不得超過10%,不低于6%。根據編組專業和特殊技術崗位的需要,基干民兵年齡、性別可適當放寬,原則上專業技術分隊骨干可放寬到35歲,個別具有高學歷和高級職稱的技術人員,如本人同意可放寬到45歲,作戰分隊應從嚴掌握。
3.抓好基層武裝機構建設。根據鄉鎮機構改革和企事業單位合并調整的實際,下大力鞏固鄉鎮、街道武裝部機構,調整企事業單位武裝部設置,配齊配強專職武裝干部;6月份,組織專武干部進行系統業務培訓,提高基層武裝工作能力。按照警備區正規化建設現場會確定的標準要求,斷續加大軟硬件建設的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探索流動兵員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基層武裝部和民兵預備役部隊營(連)部的正規化建設水平。
(二)民兵隊伍的結構編制及數量
根據*警備區下發的《*市20*年民兵預備役部隊組織調整實施方案》,今年我區編組基干民兵總數3880人。其中,作戰隊伍[防空作戰部(分)隊和信息作戰分隊兩部分組成]編839人。主要是優先落實防空團機關、指揮連及直屬導彈連、工兵連、防化連和綜合防護分隊等編組任務。信息作戰分隊編組按照“精干管用、確保質量、實裝配套”的原則,結合編組任務抓好調整落實;勤務保障隊伍編943人,建制和編成不變;應急隊伍編290人,根據民兵配合公安、武警部隊維護社會穩定和參加應急救援的需要,主要包括應急維穩分隊和應急救援分隊;其他民兵隊伍編18*人,原則上城區每個街道辦事處編1個基干民兵連。
(三)加強重點隊伍建設
一是抓好民兵防空隊伍建設。在保持防空分隊和人員相對穩定,嚴格控制出入隊比例情況下,盡最大可能把經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抽編到民兵高炮分隊,確保其退伍軍人比例和專業對口率分別達到50%和80%以上。防空高炮營增編10%的機動員額,以保障指揮機關和專業崗位需要。要優先落實防空作戰分隊人員編組,為8月份雙37高炮分隊執行實彈射擊任務奠定組織基礎。
二是抓好應急維穩分隊建設。把應急維穩分隊作為平時應急、戰時應戰的“拳頭”力量,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則,在交通便利、人員集中和專業對口的單位擇優落實編組,按照“軍地兼容、以地為主”的原則,配齊訓練、演練等各種物資器材,確保一聲令下能夠“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按照上級要求,原則上在一個國有大中型企業和鄉鎮政府所在地至多編一個排,確保應急分隊的退伍軍人率和經訓率達到65%和95%以上,在位率達到100%。結合我區實際,在道外區綜合執法局、城管局、水務局、房管處、煉油廠、肉聯廠、*北方特種車輛制造有限公司、華能供熱集團、紅光鍋爐集團、團結鎮、永源鎮、巨源鎮、民主鄉等單位進行應急分隊編組。5月中下旬,應急維穩分隊要認真做好警備區組織的人員、器材點驗準備。7月份,組織應急維穩分隊駐訓練基地封閉式訓練,嚴格管理、科學組訓,進一步提高民兵應急分隊在成建制情況下遂行任務能力。7月底前,組織參訓民兵參加*市應急分隊快速動員集結演練。
三是抓好信息戰隊伍建設。信息戰分隊堅持以科技含量確定編兵結構,以兵員質量確定編兵數量,建立以人員科技素質為重點,作戰需要為前提、綜合集成為特點的編組模式。繼續抓好民兵高技術分隊復雜電磁環境下訓練試點工作,提高遂行信息作戰任務和綜合保障能力。
四是深入落實應急動員準備任務。要把應急動員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按照“急需先備、突出重點、整體聯動”的原則,結合年度民兵預備役部隊組織整頓工作,繼續深入抓好落實。按照上級要求,專項動員人員在區國動委的領導下,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跟綜管理,認真落實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人員核對要求,保證去向清、責任明。特別是對未核實人員,必須由社區、街道(鄉鎮)和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逐級出具證明材料,建立追究制度,簽訂責任狀。
五是扎實做好退伍軍人服預備役和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人員登記統計工作。鄉(鎮)、街道辦事處在普遍登記的基礎上,指定專職人員,采取多種措施,著力解決登記信息不準確、人員分類不清楚等問題。退伍軍人服預備役登記統計工作,要著重把近5年來符合服預備役條件的軍兵種部隊退伍軍人的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調查詳實,登記準確。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人員登記統計工作,要把部隊急需且培養周期長的地方科技人才、專業人才作為重點,確保戰時兵員動員基礎工作落到實處。區人武部將根據上級配套下發的相關軟件,組織進行系統培訓和檢查驗收。
六是建立信息反饋制度。根據總部要求,在全國人民武裝動員系統建立信息情況反饋制度,用以反映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在保衛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處置突發事件中所占的特殊作用。信息反饋主要包括組織民兵處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治安,參加反恐維穩和打擊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勢力破壞活動等情況。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民兵信息網作用,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確保重要信息能夠及時上報。
七是抓好組織整頓工作試點。區人武部確定太古街道、大有坊街道、火車頭街道、*煉油廠、道外區水務局、哈北方特種車輛制造有限公司、團結鎮、巨源鎮等單位為城區、鄉鎮組織整頓試點單位。以上單位要嚴格按照組織整頓工作程序,認真搞好試點先行,為全區組織整頓工作順利實施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做法。
三、實施步驟
我區民兵預備役組織整頓工作從4月3日開始至5月15日結束。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1.籌劃準備階段(4月3日至4月13日)。區人武部組織召開民兵工作會議,傳達上級精神,部署工作任務;組織專武干部進行業務培訓,熟悉工作程序和標準。各基層單位結合賦予的編組任務,及時向黨(工)委報告工作,組織召開整組工作會議,成立組織整頓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搞好調查摸底,抓好退伍軍人服預備役和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人員登記統計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務。
2.組織實施階段(4月13日至4月30日)。各單位按照組織整頓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分步實施。區武裝部成立民兵組織整頓專抓組,深入基層單位幫助解決組織整頓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確保組織整頓工作順利進行。建立健全民兵花名冊,詳細填寫各種表冊,分類整理、存檔。
3.檢查驗收階段(5月1日至5月15日)。組織自檢自查,搞好工作總結,及時準確上報組織實力統計。區武裝部組織對編兵單位整組情況進行檢查,組織集結點驗,上報實力統計和相關數據。做好迎接兩級軍區和*警備區對檢抽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是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年度組織整頓工作,是提高民兵預備役部隊質量建設的重要環節,是推動國防后備力量建設一項基礎性工程。各單位要提高認識,理清思路,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嚴格按組織整頓的程序、內容和要求抓好落實。
二是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民兵編組工作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充分挖掘兵員潛力,緊決克服“虛擬編兵、交叉編兵、重復編兵”等問題出現。要立足把應急分隊“建在手中、抓在手中、用在關鍵”,在編實上打基礎,編精上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