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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含義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必須超越把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強調要在生產過程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強調對消費者、環境和社會的貢獻。研究本課題有助于為宏觀經濟管理者如何更好地管理企業,使之更好地履行企業公民的義務提供參考,也有助于為企業管理者如何平衡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處理好企業與各利益相關者的關系提出建議,從而為企業社會責任在中國的實踐和落實提供一定的解決思路。
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必要性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構建企業和諧文化的核心要素,主要體現在:
(一) 履行社會責任有利于提高競爭力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不僅可以促進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也是提高企業自身競爭力和降低經營風險的有效途徑。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的過程中,將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的提高與企業個體利益的實現有機結合起來,會受到全社會的普遍尊重和支持,并提升企業形象和品牌價值。
(二) 履行社會責任有助于構建社會和諧文化
作為企業,一定要站在全局立場上,堅持可持續發展,高度關注節約資源。改變經濟增長方式,發展循環經濟、調整產業結構。尤其要響應中央號召,用好兩種資源和兩個市場,以保證經濟的運行安全。
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一般企業內部主要是存在社會資源的交叉管理,資源的局限性以及市場的宏觀調控等方面都或多或少的影響到了公司社會責任實施的腳步,人員勞工的工作時間有時過長,出差頻率較大,以及保障制度的不夠健全都是公司現存的問題。
(一) 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缺失
整個社會責任意識的缺失與缺位是導致信息類公司責任感缺失的大環境。中國處在一個特定的轉型時期,一部分人通過金錢、財富等物化指標來衡量人的價值,利己、實用、功利主義思想帶來許多社會問題。
(二) 信息類行業本身的不成熟
很多從業人員水平素質良莠不齊,一些法規建設不夠健全。自己本土的理論相對比較匱乏,企業本身也缺乏對國內市場的研究了解和對國外相關廣告理論的整合消化。相關法律規定也十分欠缺或不夠嚴謹、不便于操作,相關管理部門對問題也重視不夠。這決定了我們的信息類從業者制作出的作品在創意上、文字表現上一時難以擺脫稚氣與對即成信息的模仿,也決定了現在我們的信息類市場必然是有些混亂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狀。另一方面,部分信息類從業人員雖然很專業。但又過于追求市場細分和與特定的目標對象的溝通,信息創作立意狹窄,缺少冷靜理智全面的把握,忽視其他公眾,于是才有了缺少社會責任感的信息傳達類作品。
(三) 信息把關人的職責不能很好地堅守
“傳媒對信息類公司收入的依賴日益加大,因此也積極推動使用信息類公司。媒體試圖讓企業相信,信息傳達是合算的,尤其是在一個特定的媒體做更合算?!笔芗ち业氖袌龈偁幱绊懀瑸榱嗣襟w生存,吸引消費者注意。對于此類公司在信息傳遞過程中給社會各界帶來的負面影響考慮不周,一切信息元素都圍著經濟效益轉,唯利潤是圖,再加上缺乏誠信意識,監管審查不得力,使得某些媒體成為社會道德缺失最為明顯的一個領域。毀壞了媒體的信譽和口碑,降低了品位和公信力。
四、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對策建議
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企業價值取向的體現,關乎著企業形象的長期發展,一個成功的企業應該是具備良好的社會影響力,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在做好商品的品牌建設的同時樹立起企業的社會責任的大旗,贏得消費者的尊重和愛戴。因此,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對策如下:
(一)構建有效的監督體系 利用社會性他律機制,加強社會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監督,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監督體系,根據不同利益相關者構建不同層次的企業社會責任感。企業的領導不能再以單純的經濟效益為重點,而是應該多多元化,多角度地把握整體企業。從戰略的高度形成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強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要把建設工作落實到實處。制定出各種有效的合理監督體系,以求保障社會責任建設的正規化、規范化發展。
(二).加強企業社會責任信用體系建設 誠信是企業社會責任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政府相關部門應將企業納入信用體系的建設中去,進一步增加投入,明確分工,完善制度,建設以誠信和共享為核心的企業文化。全面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信用體系化,通過相關的網絡平臺以及現代化的工具的運用,保證信息的公開透明性,提高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力度。
(三)注重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以前,國內企業的發展缺少對環境因素的考慮,企業經營者把目光更多的放在了經濟增長的方面上。但在今后的發展中,管理部門將強化勞動保護立法以及制定強制性的標準措施等,迫使我國企業在追求經意效益的同時,不得不把環境保護的方面納入社會責任中去,促使處于單一原始積累盡快走向以人文發展跟根本的可持續發展上來。 可持續發展作為人類對未來負責的表現,它的實施要有超前的認識,這些都要求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過程中,要有系統向和創造性。企業應在自身發展的同時,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以實現人類的可持續發展。
(四)樹立承擔社會責任的觀念 企業社會責任的實施首先要從觀念上加強認識,使更多的企業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然后才能使企業積極主動的履行社會責任。相關部門可以樹立正面的典型,做好良好的輿論導向,對一些企業社會責任惡性事件予以曝光和嚴厲的懲罰。結合新聞媒體的資源,及加強企業社會責任事件報道的力度和深度,增強全社會的企業社會責任的觀念,加大對社會責任意識缺失的企業處罰力度,通過經濟、行政、法律、道德、媒體曝光等多種手段,增加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如此一來,能夠加強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觀念。
參考文獻:
企業家對捐款的過度宣傳和媒體對捐款過度單一的聚焦給企業與公眾造成了一種印象,即企業社會責任等同于公益慈善,甚至只等同于捐款。這種錯誤認知,恐怕就是為什么在慈善捐款不斷涌現的同時,食品安全、信用欺詐等卻依然在我國層出不窮的原因。
實際上,慈善捐款只是企業社會責任諸多實現途徑的一種。企業社會責任應具有更豐富的內涵。如今,許多世界著名企業已將企業社會責任視為企業價值觀,其重點包括公司治理、社會價值促進(如消費者權益、社會道德等)、利益相關者溝通(如股東、消費者、社區等)、供應鏈管理、溫室氣體管理、水資源及環境生態保護、社會責任投資、可持續發展等。比如,英特爾致力于成為美國最大的“綠電”買主;可口可樂呼吁企業加入產業節水行動;全球最大紅茶品牌“立頓”接受環保組織“雨林聯盟”的認證;寶潔公司長期在中國援建希望小學。
許多世界著名企業極力承擔起社會責任,是因為認識到企業的經營只有同社會價值、同消費者的長遠利益真正結合在一起,才能實現企業持續良好的運營。企業社會責任的最新觀念之一是“社會創新”,企業在研發產品或服務時,不僅要考慮消費者的功能需求,如食品的美味與健康安全,更要納入消費者期待解決社會問題的各種公民渴望。
然而,在我國市場,食品安全問題尚層出不窮,要實現融合“社會創新”在內的企業社會責任更是困難。顯然,我國許多企業的社會責任觀念與世界先進理念相比,落后了太多。
這幾年,呼吁企業實現社會責任的聲音日漸增多。但是,不少企業總將社會責任簡單地等同于在他人需要幫助時捐款捐物,這比過去當然是一種進步。但當前的輿論環境正在慫恿和極端化這種認知,導致一些企業總是視搶險救災、幫助弱者為一次難得的公關機會。他們積極配合的出發點往往是借公益慈善來宣傳自己,利用捐款給自己的企業鑲上金邊,提高企業曝光度,通過捐款,以小博大,既能滿足社會對企業的要求,又能獲得眼球效應,何樂而不為?至于嚴格管控產品質量、實行低碳發展等社會責任,執行起來成本較大,而且短期內也難見成效,媒體又不大關注其進程,很難獲得爆炸性的宣傳效果,不如公益活動現場一擲千金容易出成效,自然會被一些企業所輕視。
未來三十年乃至百年, 浙商需要回答如何保持可持續發展?
在世界的經濟版圖上, 浙商已成長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商業群體, 在諸多方面已成為經濟學上的典型范本。然而追溯浙商發展歷史不難看出, 浙商以往最突出的優勢就是成本優勢,以訂單定生產。隨著中國加入WTO,國家法律法規的健全, 以及各行業競爭環境的逐步規范, 加之資源的日益稀缺及成本的擠壓, 浙商傳統的商業模式與商業思想面臨著重大考驗: 如何繼續保持強盛的競爭力? 如何完成產業結構調整? 如何在進行全球化競爭時確保穩步提升與可持續發展? 這些問題, 所有浙商都必須回答。
2007 年全國兩會期間,11 位浙商人大代表就“ 企業社會責任” 進行了專題討論。廣廈集團樓忠福提交了關于制定《促進企業公民建設指導意見》的建議, 萬事利集團沈愛琴提交了在《公司法》中增加“ 企業社會責任” 內容的議案和關于盡快制訂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標準開展企業社會責任認證的建議。這些議案從不同角度詮釋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與外延, 也是轉型中的浙商思想和價值觀念的集中體現, 同時將企業社會責任這一主題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社會責任是優化配置資源和強化競爭資本的一種新理念、新戰略, 更是一種新型的企業管理思想。經濟管理專家認為, 提倡社會責任不僅僅為了提升企業社會形象, 更能使企業獲得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 提升企業長期盈利能力。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及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 國際化的競爭環境對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將越來越高, 具有社會責任感, 將是企業在全球化運作中取得成功的決定性因素之一。
企業社會責任的積極提倡可以看做是浙商價值轉型的重要標志!
在此背景下,2007 年5 月, 歷經五年的深入探索、思考和實踐后, 浙江華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華盟文化) 適時地推出中國第一個系統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HM3000 企業社會責任標準。這順應了中國商業文明發展的歷史潮流, 更是浙商精神與價值轉型的重要理論支撐。
華盟文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就是中國企業在全球經濟一體化條件下的中國商道!
作為國內最早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專門研究的機構, 早在2002 年, 華盟文化便開始關注、追蹤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及實踐的動態。2003 年,華盟社會責任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由此開始了系統的理論和數據的查閱、分析和研究工作。
2004 年12 月, 華盟文化聯合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等國內著名學術機構舉辦了“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與競爭力論壇”,第一個舉起社會責任企業競爭力的大旗。
2005 年12 月, 華盟文化聯合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等機構在北京成立了國內第一個“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聯盟”, 并在聯盟成立大會上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標準制定框架。
歷時五年后, 在國內外理論、數據分析研究和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動態把握的基礎上, 華盟文化制定出目前中國第一個系統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該標準以構建企業持續競爭力、社會持續發展力為價值導向, 以體現系統性、可導入性、可評價性、可行性、科學性、漸進性為原則, 通過評估企業當前社會責任表現與企業利益相關者訴求之間的差距, 分析得出企業社會責任風險和機遇; 通過企業管理制度梳理, 發現社會責任管理問題, 建立企業社會責任內控管理體系, 從而改善企業經營水平, 提高企業管理效率, 構建企業持續競爭力。
華盟文化基于HM3000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標準體系, 實踐性地使標準走進企業, 實踐性地啟動、實施標準體系的推廣和落地工程。目前華盟已經協助華立集團、海正藥業導入與實施了企業社會責任標準, 使之走出了一條具有特色的社會責任創建之路。
如今,“ 社會責任是企業存在的本質” 已經成為企業全體員工的共識。
標準撰寫的完成與實踐性的成果是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一大里程碑。標準作為今后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規范要求、評估標桿、管理辦法,將成為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引導、規范、可資借鑒的一套準則。
為了共同推廣企業社會責任標準,切實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華盟文化將于2007 年6 月, 會同國家權威部門、權威媒體、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國內著名專家學者以及國內知名企業,齊聚天堂杭州, 和推廣中國首個企業社會責任標準――HM3000 企業社會責任標準。
以標準認證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推動中國經濟健康發展, 共同建設和諧社會。本期的專題策劃――關注浙商突圍轉型。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競爭力和軟實力 企業民主
企業社會責任一般是指企業決策者采取保護與促進社會福利行動的義務。企業不僅負有經濟與法律上的義務,而且負有超越這些義務的其他責任;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對社會應承擔的責任或應盡的義務,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體表現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特別是在決策時,除了要考慮投資人的利益或企業本身的利益之外,還應適當考慮與企業行為有密切關系的其他利益群體及社會的利益。企業建立和發展與社會環境休戚相關,是企業利益的來源,這要求企業通過對這個社會履行社會責任,改善社會環境,使得這個社會整體環境更適合企業更好的發展。企業的經濟活動需要在社會環境中發生,企業應承擔自己的經濟活動所造成的社會后果。企業社會責任體現在: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向社會提品和服務,必須把消費者利益放在重要地位。企業的社會責任在于使消費品得到優質的產品和優質的服務。企業在創新中取得的成績越大,對社會的貢獻越大,也越能實現投資者的利益;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保護環境,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同樣是企業社會責任之所在。企業在這方面做得越好,不僅體現了對社會的貢獻,而且也體現了企業對股東利益的關注,因為企業將持續發展,增加股東們的長期收益;要致力于企業內部和諧和企業外部和諧。企業做好同職工之間的和諧,包括工作條件的改善,遵守法律法規中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增進職工的福利,并使得企業職工的收入能隨著企業的發展而增長;同時處理好同相關居民之間的關系,有助于企業更好地盡到自己的社會責任,同時又能使投資者的利益增長。
一、企業社會責任已成為國際經濟接軌的重要問題
聯合國發出企業社會責任倡議,倡導企業要嚴格遵守人權、勞工標準和環境等方面的基本原則,進行企業排名時要將企業社會責任作為考慮標準之一。社會責任國際組織發起制定了SA8000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其宗旨是確保供應商所供應的產品,要符合社會責任標準的要求,把企業的社會責任可分為經濟責任、文化責任、教育責任、環境責任等方面。經濟責任指企業主要為社會創造財富,提供物質產品;文化責任和教育責任則體現在企業要為員工提供符合人權的勞動環境,教育職工在行為上符合社會公德;環境責任需要企業在生產方式上符合環保要求。歐盟出臺的《企業社會責任框架標準》,把建設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文化作為建設新型歐洲經濟體的一項重要工作。當前我國一些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突出的問題表現在:無視在社會保障方面應起的作用,逃避稅收及社保繳費;忽視社會就業問題;忽視環境保護,將利潤建立在破壞和污染環境的基礎之上;唯利是圖,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務產品或虛假信息,與消費者爭利或欺騙消費者;以犧牲企業職工的收入和福利為所有者謀利潤;缺少提供公共產品的意識,對公益事業不管不問,缺乏公平競爭意識;一些壟斷企業大量侵吞壟斷利潤,極力排斥市場競爭;缺乏誠信,搞假破產逃避債務,通過假包裝到市場上圈錢。
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能形成企業競爭力和軟實力
遵紀守法、安全生產,對價值鏈伙伴負責,讓利益相關者從發展中持續獲益,是嚴格恪守的企業商業道德底線。在此基礎上,企業更應該把自身成長與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能力越大,承擔的社會責任越大,才能贏得投資者青睞和公眾的認可,追求利潤最大化與履行社會責任相輔相成,社會責任才是新的競爭力,也是一種軟實力。從本質上來講,關于道德規范和價值是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實踐中的企業社會責任就是企業在品質、可靠性、責任性及良好公民的基礎上注入強烈的價值感,從戰略上定位自己的領導力和經濟成功。良好的道德規范可以帶來更佳的企業管理和可持續性商業成功所需的利潤,道德規范、價值、廉正、責任已經成為企業的必備素質。企業社會責任的一個基本的功能就是為價值、商業道德和社會責任的整合創建一個有效的、涉及企業運營方方面面的管理架構。
三、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企業的社會責任支出雖然增加經營成本,正是這些社會支付為企業創造了更多的利潤回報:有效地實施社會責任管理有利于保護和提升公司品牌價值,社會責任管理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企業社會聲譽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人力資源狀況對企業獲得競爭優勢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企業全面有針對性的人力資源管理實踐能夠在提高企業績效方面取得更好的效果;與供應商保持長期穩定合作關系的企業比同時擁有很多供應商的企業具有更高的績效水平,提高顧客的滿意度;企業對政府的責任主要是依法經營,依法納稅,才能為自己爭取更好的政策促進企業發展。好的社會聲譽對于求職者具有更大的親和力,容易得到勞動者的認同,會直接影響到人才的流向。
四、推行社會責任管理要制訂切實可行的管理目標,將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納入企業日常經營管理中,確保社會責任管理的落實
樹立承擔社會責任的觀念,建立健全企業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規章制度及強制性執行標準等措施。建立社會責任系統化管理,積極和系統地理解、管理及交流風險,從組織的目標出發制定風險管理策略;建立社會責任管理傳播系統,按照標準要求,不斷改進企業工作環境與職工生活環境。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做法:保護環境的責任,企業既受環境影響又影響著環境,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角度看,企業有承擔環保責任,企業是一種社會機構,經濟活動需要在社會環境中發生,企業應承擔自己的經濟活動所造成的社會后果,不能僅考慮經濟增長和增加盈利,還應計算提高增長率和利潤給社會所帶來的實際成本和利益。企業在謀求長遠利益時需要采取符合職業道德的做法,成功的企業要在利潤和責任、公平與效益之間找到平衡,以促進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五、推行社會責任要健全企業民主
企業要建立穩定協調的勞動關系,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更好地為企業改革發展穩定服務。企業承擔履行社會責任,既是企業民主的內在要求,也是落實企業民主的保障,為使企業經濟效益發揮正態效應,促進企業向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企業經濟行為要符合社會整體利益,擔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應該實施經營行為的民主決策。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在微觀經濟基礎推行民主的必然要求,通過承擔社會責任,可以贏得聲譽和組織認同,也可以更好地體現自己的文化取向和價值觀念,為企業發展營造更好的社會氛圍,保持長期可持續地發展。
參考文獻
[1]熊元斌、張麗華:論企業社會責任及道德調控[J]中州學刊2002(05)
1.1 企業社會責任投資的定義
由于在對社會責任的理解上存在差異,對于企業社會責任投資也存有多種不同的看法和觀點。在目前,由美國社會責任投資論壇(SIF)做出的定義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它將社會責任投資定義為一項投資過程,即在嚴密的金融分析框架中,以積極(即參照一個綜合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以及社會責任等標準的評價體系來對投資對象作出選擇)和消極(例如規避那些違背倫理或者道德標準的賭博、軍火、煙草等行業)的投資選擇方法,充分考慮投資所造成的環境和社會影響或結果。
社會責任投資相對于企業所有者利益至高無上的投資理念而言,更加合理。它將企業股東看作創造企業價值的多方中的一方,而并不是唯一與企業利益相關的團體。它還將其他與企業利益相關的團體也納入考慮范圍,這些其他團體包括企業供應商、債權人、員工、客戶。因此,企業社會責任投資實際上擴展和豐富了傳統投資理念,我們可以將這一投資過程理解成建立在多方利益相關者模型基礎上的企業價值發現過程。從這一點上來說,企業社會責任投資理念是對傳統投資理念的發展與豐富,而不是顛覆。
1.2 社會責任投資的三大特征
相比傳統的財務投資及戰略投資,社會責任投資作為一種全新的企業投資方式,具有非常獨特之處。
投資目標的雙重性。社會責任投資與傳統投資最大的不同就是投資目標的差別。傳統投資的目的比較單一,就是為了獲得投資回報,從而使資本獲得最大程度的增值;而社會責任投資的投資目的具有二元性,除了獲取投資回報外,也包括具有公益性質的投資目標――積極推動被投資公司在職工權益保護、環境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做出良好表現。
投資項目篩選標準的復合化。由于社會責任投資目的的二元性,其在投資項目的篩選標準上與傳統的投資方式具有很大的差別。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傳統的投資者主要關注目標被投資公司的當前財務狀況和預期未來盈利能力;而對于社會責任投資對象的篩選,投資者不僅需要了解目標投資公司的相關財務狀況,也會關注企業在環境保護、公司治理、職工權益保護等有關踐行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偠灾?,社會責任投資將社會責任標準置于與傳統的財務標準同等的位置并進行等量的考察。
奉行積極的股東行權策略。在公司經營不善時,傳統投資者通常采用退出方式來避免進一步擴大投資損失,而很少通過采取積極參與治理的方式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進而實現盈利。與此相反,社會責任投資者奉行積極的股東行權策略,他們主動并且經常的與公司董事、經理等管理層溝通公司治理、職工權益、環境保護等有關社會責任的議題,采取各種方式敦促公司更好的履行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采用社會責任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們認識到,僅通過退出方式無法預防公司作出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更無法促使公司采取主動態度滿足社會公會對其履行責任的期望。因此,投資者必須駐守在公司的內部,通過主動行使相關的股東權利,阻止公司作出損害環境保護以及員工權益等的行為,從而促使公司對社會責任的自覺履行。
2 企業開展社會責任投資的意義
片面強調公司的營利性會造成許多社會問題,例如污染環境、欺騙消費者、蒙蔽債權人、損害員工基本權益等。其實,除營利性之外,企業同時還具備社會性。企業的長期生存和發展很大程度上受其對履行社會責任表現的影響,而社會的和諧幸福反過來又依賴于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社會責任感。企業社會責任投資能夠顯著推動其可持續發展。
2.1 能夠為企業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內部與外部環境
作為一個經濟組織,企業的利潤創造過程是通過眾多利益相關者合作完成的。只有在充分滿足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合理要求的前提下,企業才能夠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如果企業履行了對其利益相關者的責任,將有利于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2.2 有利于提升自身聲譽和社會形象
企業的社會形象是社會公眾在考慮企業活動的基礎上所形成的對于企業的總體評價和印象,良好的形象是一家企業所能擁有的最有價值的資產。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由于形成了良好的企業聲譽和社會形象,有助于贏得消費者的支持和信賴,企業股東更容易得到可觀的投資回報。從長期來看,公司的股票也會因此增值。在證券市場上,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司往往是證券投資者們首選的投資對象。
2.3 有助于吸引和留住優秀的人才
當今的世界正處于知識經濟時代,人才早已成為企業最為重要也是最為稀缺的資源。企業之間的競爭歸根到底就是競爭人才。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企業通常具有較高的社會聲譽,人們對其印象也較為深刻,在招募過程中,更有可能招到優秀的人才。由此能夠給企業帶來許多好處,如招聘、培訓費用的節省,企業營運成本的降低。
3 企業社會責任投資的策略
目前來說,公認的社會責任投資基本策略主要有下列3種:社會篩選、股東請愿和社區投資。
3.1 社會篩選
社會篩選是社會責任投資最簡單但卻是首要的投資策略。社會篩選是指同時采用財務標準和社會責任履行標準對目標投資公司進行細致評價從而確定是否進行投資的策略。社會篩選又可以劃分為消極篩選與積極篩選。
消極篩選是指避免投資于那些在倫理、環境、社會標準等社會責任方面表現糟糕的企業。因此,其有時候又被稱為“剔除”或者“排除”篩選方法。消極篩選主要建立在下面這個事實的基礎上:社會責任投資者會主動規避那些可能有損公眾利益的產業。時至今日,這種篩選方法依然是社會篩選的最基本的方法。
積極篩選與消極篩選恰恰相反,積極篩選選擇在倫理、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等標準方面均表現出色即積極踐行社會責任的公司進行投資。相對于消極篩選,積極篩選可供選擇的范圍更廣,而且通過經濟、社會、環境三重標準可以更清楚地評價公司的表現。
通常情況下,投資者在確定投資對象過程中會同時采用消極與積極策略,先利用排除法剔除那些在社會責任方面表現糟糕的企業,然后再選擇那些財務狀況和社會責任履行狀況均表現良好的企業進行投資。
3.2 股東請愿
股東請愿是指公司股東積極行使被賦予的股東權利,通過提交議案、投票、與管理層對話等方式促進公司更好的履行社會責任。在實踐中,股東請愿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與管理層溝通。公司股東就社會責任政策與執行等事項與CEO、經理、董事等進行直接溝通交流,敦促公司管理層主動踐行社會責任。二是提出股東決議。公司股東聯合其它股東或者單獨向股東大會提出有關公益捐贈、環境保護、員工權益等社會責任議案。股東請愿最為突出的特征就是股東通過積極行使被賦予的各項權利來影響公司的行為。
3.3 社區投資
社區投資是指將資本投資于那些以利潤最大化為主要目標的傳統金融服務機構不愿意投資的社區,向其提供急需的資本、信貸以及其他基本金融產品。社區投資主要通過下列四類社區發展金融機構進行投資:社區發展信用合作社,社區發展銀行,社區發展風險基金以及社區發展貸款基金。除此以外,投資者也能采取購買主要投資這幾類社區發展金融機構的社會投資基金的方式,來實現其履行社會責任的愿望。
4 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投資發展面臨的問題及政策建議
4.1 我國社會責任投資發展面臨的問題
4.1.1 缺少有關法律環境的支持
研究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我們可以發現,社會責任投資之所以能夠得到良好發展,政府的立法支持是功不可沒的。而至今為止,我國尚未制定與社會責任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在目前已頒布的法律中,只有《公司法》要求企業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但是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具體規定企業披露與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法律支持的缺失,使得社會責任投資缺少法律的保障與規范,這些都直接制約了我國社會責任投資的發展。
4.1.2 缺乏足夠數量的社會責任投資產品
興業社會責任投資基金是我國市場上目前唯一的一只社會責任投資產品,資本市場上出現的創新工具也較少,很少出現具有長期投資價值的對象。如我國的養老基金尚未被納入社會責任投資的范圍中,而其又非常適合進行社會責任投資,這與西方國家的發展存在較大差距。
4.1.3 社會責任投資方法過于單一
如上文所述,社會責任投資主要有三種方法,即社會篩選、股東請愿以及社區投資。以目前國內發展較好的興業全球基金為例,其進行社會投資的方法是單純的社會篩選,幾乎完全沒有涉及到股東請愿與社會投資的方法。單一的社會責任投資方法不能滿足所有社會責任投資者的實際需求,而且社會篩選對社會責任投資的推動作用不是很顯著。
4.1.4 缺乏完善的社會責任報告披露機制
目前在我國,社會責任報告的大多是大型國有企業,有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只重視形式,缺少實質性內容。同時,社會責任評價體系也不完善,大多數對社會責任的披露依然采用定性披露的初級方法。
4.2 促進我國社會責任投資發展的政策建議
4.2.1 健全社會責任投資的外部環境
社會責任投資的開展需要良好外部制度環境的支持,從而強化對企業行為的監管力度。如果僅僅依靠企業的自覺,不從外部對其進行明確有效的監督,則由于“逆向選擇”的存在,很難實現所有企業對于其社會責任的自覺承擔。外部制度環境主要就是法制建設。通過頒布相關法律法規,政府和其他相關機構在稅收政策、貸款發放、政府采購等方面對那些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優惠對待,而對那些在社會責任方面表現很差的企業進行懲罰或限制。這樣,企業就會因為對可能后果的考慮而理性選擇自己的行為。
4.2.2 增加對有關社會責任投資的信息需求
首先,增強管理層對于企業社會責任投資信息的需求。傳統意義上的企業把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作為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目標,而社會責任投資要求企業除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以外,還應當努力保護和增加社會福利。因此,我們要改變流行于當前股票市場中的僅僅關注公司財務業績的方法,將公司在倫理、環境、社會等方面的表現也作為投資者進行評估的依據;其次,增強金融市場對于企業社會責任投資信息的需求,這主要是指公司在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或者增股擴股時,必須對公司將要履行的社會責任以及籌集資金的流向作出披露。
4.2.3 向社會灌輸企業社會責任投資的重要性
企業社會責任投資既是為了保證自身能夠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同時也是為了回應社會對自身的期望。企業對社會期望作出回應的原因在于社會壓力的存在,而社會壓力的形成依賴于全體社會成員在企業應當履行社會責任投資這一觀點上達成一致意見。因此,我們要從企業社會責任投資對企業自身實現可持續發展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要性這兩個方面,同時進行認真全面的思考與討論,從而使社會大眾,特別是企業家們清楚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投資對企業自身以及社會所具有的雙重價值,最后在全社會形成一種能夠促使企業主動履行社會責任投資的良好氛圍。
【關鍵詞】港口企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
【中圖分類號】F552.6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外貿發展步伐的加快,港口企業也得到了快速發展,但其所涉及的有關產品質量、企業誠信、勞工安全及環境污染等問題也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如2010年大連碼頭輸油管大爆炸,對居民用水、漁業和海產養殖業以及旅游業等都造成了巨大危害,引發了一系列社會責任問題。因此,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是港口企業應盡的義務,也是其保持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 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現狀
企業社會責任(CSR)的內涵是指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之外,還負有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的義務。包括保護雇員、消費者及債權人的權益不受侵犯、保護環境防止污染、合理利用資源杜絕浪費、支持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等責任。企業社會責任要求企業不能一味地追求“利潤最大化”,還要關注債權人、消費者、職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權益。
社會責任問題一直是人們關注的重點和熱點。1997年美國一家政府組織——社會責任國際(SAI)咨詢委員會以國際勞工組織和聯合國的13個公約為依據起草了全球首個社會責任國際標準——SA8000;2005年我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推出了GB/T19580標準,明確規定了評價企業社會責任的方法和要求;2006年我國頒布實施的《公司法》從法律角度規定了公司應履行社會責任;2009年,中國社科院研發并推出了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據《2011年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統計,截至2011年6月30日,我國A股上市公司共社會責任報告531份,較2010年同期增長了10%左右,呈穩步增長趨勢?!端{皮書》指出,中央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遠遠領先于其他國有企業,部分民營企業社會責任狀況亟待改進,少數企業得分為零 ,社會責任信息披露體系尚未建成。
二、 港口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
(一)港口企業的多方利益主體
港口企業是為水上運輸而進行的旅客接送與貨物裝卸的生產部門,其主要從事裝卸、堆存、理貨、船舶拖帶、引航、外輪等業務。由于這些業務通常需要多個部門的交互參與,因此涉及了眾多的利益相關主體,包括員工、股東、債權人、客戶、政府機構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二)港口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
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是指企業對其多方利益主體所須承擔的具體責任。不同的國家,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或經濟發展階段,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也不同。早期的企業社會責任僅指慈善捐助、社會福利等道德義務。由于產品質量、勞工安全、生態環境等社會問題的日益凸顯,法律法規體系得到逐步完善,企業社會責任也涵蓋了更豐富的內容。將港口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歸結如表1:
三、港口企業社會責任結構與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一)港口企業社會責任結構
著名的金字塔理論把企業社會責任劃分為五種基本責任,由下到上依次為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慈善責任和科技創新責任。
1.經濟責任
經濟責任不僅僅是指利潤最大化或股東財富的最大化,還包括企業為其他相關利益主體創造直接經濟利益的責任。港口企業的資金主要來源于金融機構和股東等投資者,港口業屬于典型的資本密集型行業。港口企業的首要經濟責任就是盡力創造更多的利潤,以保證股東和債權人的投資回報。其次,港口企業對員工所負的經濟責任包括及時支付工資、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職業培訓、提供合理的社會福利待遇等。對政府所負的責任包括及時納稅、不得偷稅漏稅等此外,從道義上還應對其所在社區的建設提供幫助。
2.法律責任
港口企業負有不污染環境、合理利用資源并杜絕浪費的責任。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有關港口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海上安全交通法》《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海事行政處罰規定》《國內安全管理規則》等。
3.倫理責任
企業的倫理責任是指企業承擔的倫理道德方面的責任,包括法律法規中未明文規定的以及與企業經濟利益并不直接相關的一些責任。包括對債權人、員工、客戶、政府、環境等各方面的責任。比如對政府的倫理責任包括支持政府的社會公益活動及福利事業、合法經營、照章納稅等。
4.慈善責任
港口企業的慈善責任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就是社會捐贈,是屬于道德層次的企業責任。目前在承擔慈善責任方面,大型港口企業表現比較良好,而中小港航企業由于經濟能力不足,則表現一般或不盡如人意。
5.科技創新責任
就當前我國港口企業的情況來看,資源投入產出率整體是偏低的,要想獲得更高層次和更長遠的發展,就必需加大科技創新力度,提高油、電、煤資源的使用效率。因此,港口企業要爭取做“科技創新型企業”,不斷引進先進技術,加大科技研發力度。
(二)港口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借鑒已有研究成果,結合我國港口企業實際,構建出符合我國港口企業發展的社會責任指標體系。按照責任性質的不同,分為基本責任指標和表率責任指標,基本責任指標是港口企業必須對社會承擔的責任,包含經濟責任指標、法律責任指標和倫理責任指標三方面;表率責任指標是指慈善責任指標和科技創新責任指標,是非強制履行的社會責任。其中,中小港口企業只需自覺履行基本社會責任,實力較強的大型港口企業,不僅要履行基本社會責任,還要履行表率責任。
員工生產率=公司收入總額÷員工總人數×100%
工資支付率=已付工資總額÷應付工資總額×100%
員工福利保障水平=企業支付的勞動待業保險費÷員工勞動報酬×100%
廢棄物回收利用率=廢棄物回收利用量÷廢棄物總量×100%
資產納稅率=企業稅收總額÷企業總資產×100%
企業守法程度=(1-罰款支出÷當年營業收入)×100%
就業貢獻率=為員工支付的現金÷平均凈資產×100%
投訴率=投訴的公眾數量÷公眾購買產品的總量×100%
合格品率=合格品價值÷服務總價值×100%
環保投資率=環保投入總額÷營業收入×100%
捐贈收入比率=慈善與公益捐贈÷企業收入總額×100%
扶貧力度比率=對弱勢群體投入資金÷企業收入總額×100%
創新投入比率=新產品開發投入總額÷企業收入總額×100%
建立函數:y=f(x1,x2…x16) ,其中xi代表表2中的16個社會責任指標。
1.借鑒宋建波、盛春艷(2009)《基于利益相關者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以制造業上市公司為例》一文,使用層次分析法(AHP)確定以上各個社會責任指標的權重,最后獲得加權得分,得出一個港口履行社會責任的總體水平y。
2.結合港口業的平均水平y*,對個別港口企業進行具體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改進方案。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國民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是未來的發展目標。由強調發展的速度到注重發展的效益和增長的質量,我國的經濟發展理念發生了巨大的轉變。作為交通運輸的基礎部門,港口企業應肩負起履行社會責任的重擔, 本文在分析港口企業應承擔的諸多社會責任基礎上構建了港口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以促使港口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并最終促進各利益相關方健康可持續發展。當然此指標體系也是運動發展的,伴隨經濟的發展,港口企業社會責任勢必涵蓋更豐富的內容,指標評價體系也將不斷發展和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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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宋建波,盛春艷. 基于利益相關者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以制造業上市公司為例[J].中國軟科學,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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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蘇生如. 我國港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相關會計問題研究[N].武漢理工大學,2006(11).
[6] 宋獻中,李詩田. 我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的統計分析[J].中國注冊會計師,2009(6).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企業社會責任法律制度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界定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從20世紀30年代提出至今,已經有無數的學者為其爭論不休,有的認為企業應當承擔除法律責任外的社會道德責任,本文稱之為狹義的企業社會責任,有的則認為企業不應該承擔除為股東謀取最大利益外的其他社會倫理與道德責任,本文稱之為廣義的企業社會責任。
古典經濟學派支持者,如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米爾頓?弗里德曼認為“企業具有一種而且是只有一種社會責任――在法律和規章制度許可的范圍之內、利用它的資源和從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潤的活動”。也就是說,企業確實存在實實在在的社會責任,那就是遵守法律和適當的道德標準的前提下,盡可能掙更多的錢。如果企業要承擔除Levitt覺得,企業應當承擔的責任只有兩種就是誠實(可以大致理解為法律和道德責任)和賺錢。他們認為企業如果承擔廣義的企業社會責任則企業成本將大于其收益,導致企業不經濟,甚至虧損,這與企業盈利的根本目的相違背,所以不可取。
但以安德魯斯為代表的現代經濟學家及管理學者斯蒂芬?P?羅賓斯(Stephen?P?Robbins)認為企業應當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斯蒂芬`P`羅賓斯(Stephen?P?Robbins)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一種工商企業追求有利于企業長遠目標的義務,而不是法律和經濟所要求的義務。它要求工商企業決定什么是對的,什么錯的,從而找出基本的道德真理” 。認為企業不僅僅是“經濟人”,而是“經濟人”和“道德人”的統一。
林恩?夏普?佩因認為:從短期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出現弗里德曼所說的經濟績效的降低,但富有社會責任感是組織有效的基石和保證,一套建立在合理的倫理準則基礎上的組織價值體系也是一種資產,它可以為企業帶來多種間接收益。也就是說從長期來看企業應當承擔廣義的社會責任。
還有一些學者認為企業是否承擔社會責任,以及承擔社會責任對企業的作用難以評價,而本文認為,只有當社會經濟及公眾意識發展一個較高的階段時,企業承擔廣義社會責任才是適當的。就我國目前的經濟狀況而言,微觀層面,我國多數企業還沒有能力承擔廣義的社會責任,這不利于目前我國企業的發展和參與國際競爭。但從宏觀層面看,目前我國社會問題不斷發生,責任主體缺失現象嚴重,以及對外貿易的嚴峻形式等等眾多方面壓力不斷,迫切需要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這就突出顯示出了企業社會責任在我國社會狀況與企業發展之間的矛盾。
二、中美企業社會責任披露的比較
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與發達國家相比,的確存在非常大的差距,本文僅分析與美國企業的差異。
1.以通用汽車為例的美國社會責任報告
其報告按全球報告指引(GRI)的要求主要分為四個部分,企業的經濟狀況;企業生產對環境的污染情況;產品對環境的污染情況;企業對社會對員工的補償等內容,而且內容非常的具體與詳盡。
在其網站的其他地方我們也可以看到一些相當人性化的地方如:環保方面其積極披露相關燃料的消耗與二氧化碳的排放(也就是溫室氣體的排放)之間的關系。在其網站上詳細介紹和說明如何在使用汽車時節約燃料的消耗及如何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且在其網站也會介紹溫室氣體的相關資料。這樣就有利于使用者在使用的過程中盡可能的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和能源的消耗。 以及通過教育從小培養兒童的環保意識。
2.以我國一汽轎車為例的社會責任披露
我國一汽轎車是我國傳統的國有企業,其社會責任意識應當是非常強的,其的企業目標就是“讓中國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轎車”,但由于我國經濟及社會發展的限制,在許多方面我國的企業還沒有想到,或者說想到了但有限于技術水平的發展還沒有做到。比如在環保方面,一汽轎車也在按照安全、環保、節能的開發理念在研發新產品,并且在2005年12月第一批混合動力客車在無錫順利下線。這些都說明我國企業現在對環保、能源已經開始重視,并逐步將其與社會責任聯系在一起。
三、對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幾點建議
通過對中美兩國企業社會責任狀況披露情況的深入分析我們了解到,美國企業之所以會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意識,與社會責任履行狀況,并不僅僅是因為美國國民思想意識高所導致的。其社會責任的承擔也曾經過漫長的經濟發展過程,是其從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至今,不斷加強相關制度及社會輿論運動的結果。
如上圖所示,企業是否承擔社會責任主要由兩個因素決定,一是國家相關制度,另一個是社會大眾壓力,而這兩個因素又會互相影響。一個先進的制度將促進社會輿論的公開與透明,而社會公眾為了提升自身的利益必然要求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并要求國家加強相關治理力度;而國家又將民眾的這種種呼聲轉化為政策與制度的變更,以其強制力要求企業增加社會責任的承擔。這將形成一個不斷的良性循環。
1.政府加強法制力度提升企業社會責任
諾斯認為,經濟行為者之間的互動發生的行為性約束,多都是由社會制度產生的,促進個人在特定情形下做出對社會經濟增長有貢獻的經濟行為的激勵機制,是由上述的制度和約束所決定的 。所以企業的經營行為,包括社會行為是在一定的經濟和法律制度安排下進行的。
對一個企業而言,它是否有動力實施社會責任行為,即確保投資者在企業中的利益;對消費者提供滿意的服務和優質的服務,不欺詐消費者和謀取暴利;對企業職工的安全、福利、教育等方面承擔義務;為債權人提供借貸安全;企事業按照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照章納稅和承擔政府規定的其他責任義務;以及企業對社區、環境的責任等,這些行為都是在現有經濟法律制度下權衡后而進行的 。所以企業是否承擔社會責任以及如何承擔社會責任與政府制度有著密切的關系。
改革開放后,我國加強了社會法律制度建設,截止2002年底,我國已頒布了有關市場經濟法規40部,法律法規基本完善,使市場經濟秩序從一定程度上得到法律保障。但是缺陷仍舊存在,在有些情況下,企業即使違反了法律,給企業利益相關者造成損失,而現有法律文件中卻沒有對此的處罰規定,或者處罰力度很輕,更有甚者可能是司法體系不完善使企業可以逃避社會責任,這樣就導致企業根本沒有動力去承擔相關的責任與義務。而法律也變成了形同虛設。
所以要營造和諧社會,促進我國經濟穩步正常發展,就應該加強法律的獎懲力度,使法律成為一個指示器,使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獲取更多的利益,而逃避或拒絕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要受到嚴厲的處罰。
2.利用社會及媒體輿論促進企業加強社會責任及其披露
社會責任的履行不僅僅是企業單方面的行為,也是社會關心的關注的重大問題,社會有義務督促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通過民間團體對不良事件的追蹤,新聞媒體對不良事件的報道和評論,使人們可以迅速準確地了解事件的發生,避免了企業為維護其自身利益隱瞞或不報事件的發生。從而引起社會公眾的關注和共鳴并督促政府部門和行業組織對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加以處理。同時,通過新聞媒體使來自社會各方的有識之士,共同對事件的性質及現有的管理制度手段等方面分析探討,督促政府部門和行業組織對現有的制度標準等進行及時修改,以防止類似現象再次發生。政府部門及行業組織通過媒體可以更多地了解社會公眾的呼聲,從而加強政府法律和經濟制度的建設。
另外,媒體的導向作用可以促進全社會形成共識,提高民眾的社會責任意識,使其對具有不良社會行為的企業進行抵制和否決,使企業深刻地認識到違公德的嚴重后果。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進程的加快,我國企業如要參與國際競爭,就勢必會出現國際趨同的狀況。而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承擔能力和現狀遠不如發達國家,但先行總是優于滯后,所以我們的政府民眾應當率先為我國企業鋪好前行的道路。
參考文獻:
[1]斯蒂芬?P?羅賓斯:《管理學》,中國人民出版社,1997年
[2]道?諾斯:“制度變遷理論綱要――1995年3月10日在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成立大會的講演”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道德風險
作者簡介:余達淮(1962-),男,安徽歙縣人,河海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倫理學研究。
中圖分類號:F270-05;B82-05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09)01-0124-04 收稿日期:2008-06-03
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不僅是學界關注的一個焦點,而且在社會領域中得到了廣泛應用,且產生重大影響。查閱谷歌,企業社會責任竟有230萬英文詞條,這種極具增長的關注度實質上是社會經濟化或經濟社會化引起人們現實生活和心境變化,人們需要在經濟發展與環境友好、生命健康、精神愉悅等矛盾對立中尋求心理平衡的一種表現。企業的社會責任已經不單純是倫理學的應該不應該的問題,它不僅僅是對虛擬資本造成的信用危機、金融風暴、食品藥品危害兒童健康、損害代際公平或環境污染與破壞等各種令人嘆息的商業行為進行規范或糾正,它開始在歷史和全球化時空視野之下,作為一種意識形態,謀求與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價值理念相契合。然而,正如魯迅先生所說,恰如用自己的手拔頭發要離開地球一樣,企業社會責任問題離開現實條件還是根本無法達成預定目標的。我們依然要問:在目前經濟環境當中,企業究竟要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企業對承擔社會責任真的心甘情愿嗎?中國企業能成為承擔社會責任的主體嗎?
一、爭論:企業要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
1961年,Eells與Walton指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當企業在與社會領域發生互動而產生的問題以及治理企業與社會關系的道德原則。”(趙瓊,2007)在社會中有獨立的個體,更包括了很多的機構和組織(例如企業),它們都按照自身發展的規律存在著,為了自身的完善作著不懈的努力。在它們為著自己的目標發展的同時,同樣享受著社會給予的支持和幫助,和社會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因此也應該承擔社會責任。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在20世紀90年代已經達成共識。問題是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弗里德曼指出:“企業的使命就是在贏利的情況下提供商品和服務,并且通過這樣做,企業為社會做的貢獻最大,事實上,是在對社會負責”,(費雷德里克等,2005)他還得出一種結論:“企業僅僅有一種而且只有一種社會責任――在法律和規章制度許可的范圍之內,利用它的資源和從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潤的活動?!?弗里德曼,1986)
然而,如果企業只是為了自身的利潤最大化而存在,只是為了無限制貪婪地獲取暴利,我們可以預料到將要出現的結果。讓我們一起看看羅伯特?哈特利(1993)討論的違反公眾信任的20個事例,如通用汽車公司的卡爾維亞牌“殺手”小汽車、國際電話電報公司對智利的干涉、洛克在發展中國家的嬰兒奶粉營銷活動、聯合碳化物公司在博帕爾的環境災難、??松煌郀柶澒驹斐傻脑托孤?恩德勒,2002)”’這些事件通過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的傳播,激發起一種普遍的社會感覺,即缺乏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太多了,商人們為了贏利而去犧牲道德素質,這種事情已讓人們習以為常。
如果企業的發展目標僅僅如此,那么它將為其愚蠢的目光短淺付出慘痛的代價。因為正如人在社會中扮演著多重角色一樣,企業作為一個對經濟社會,甚至是政治社會都有強大營銷勢力的組織來說,更不是一元存在的。它從社會獲取的越多,它受到的懲罰就會越大。
加斯帕斯基把企業視為一個具有社會屬性的復雜組織。在他看來,至少有兩個要素決定了企業的多重角色。一是企業內部、企業之間以及企業與社會的相互依賴關系,二是企業的決策和運行都要視社會反饋而定。(周謹平,2007)也就是說企業不能離開社會獨立存在,它只能在既定的社會生存環境中展開其活動。而社會是一個具有穩定的倫理道德和文化價值取向的群體,因此企業在其中所要做的就不僅僅是滿足自身贏利,一個更重要的方面就是在社會這個大的環境中承擔文化和道德方面的責任。
這就是一些研究者的多重社會責任的觀點,他們堅持認為企業應該承擔遠遠超過經濟責任的其他社會責任。美國哲學家杜威在1908年所撰寫的《倫理學》一書中就指出,把企業僅僅當做經濟機器是不夠的,它們也具有公共責任。這里的公共責任正是對國家及其公民的一種社會責任。德?喬治則在1993年從道德方面為企業提出三個層次的社會責任,即最低道德要求、積極的道德義務、對道德理想的追求。
在眾多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中,卡羅爾的社會責任層級理論在回答企業應該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問題上,考慮得似乎更為周全。他提出了一個三維企業社會績效模型,他闡述了企業社會績效與經濟目標的一致性,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社會敏感性之間的一致性。1991年,他又進一步提出公司社會責任金字塔說,把企業社會責任劃分成了四個層次: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自覺責任,并形成從底部是經濟責任,然后是法律責任,倫理責任,最高處是自覺責任的排列。并且他強調這四個責任并不是相互排斥,也不是相互疊加的,這樣排列的目的只是強調社會責任的發展順序。
在1991年,他又把第四個層次改為慈善責任,使得其模型更加完善,具體見以下模型。
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企業的經濟責任是其基本責任,這是滿足自身發展的最低層次的責任;隨著企業的逐利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它要承擔的就是法律責任,遵守國家法律政策,依法做事,以形成企業生存的良好秩序;經過我們前面的分析,這兩者結合起來正是所謂的“社會義務”。隨著法律的約束,企業在自身發展中自然而然地就產生了一種自覺性,形成了對社會倫理的自覺遵守和對文化價值的普遍認同,因此它們能夠在沒有相應法律制約的情況下履行相應義務,這就是企業的倫理責任;最后一個也是最高程度的責任就是企業的慈善責任,是指企業除了遵守法規履行義務之外,它們更加關注自身對周圍社會的影響,于是它們廣泛地對社區投入資源,用自己的資金去做更多的慈善事業,這時候的企業的目標已經完成了一個質的飛躍。
二、案例:華為在規避什么
根據報道,華為公司包括任正副總裁在內的所有工作滿8年的員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后辦理主動辭職手續(即先“主動辭職”,再“競業上崗”),再與公司簽訂1-3年的勞動合同。事情的緣由是,2008年1月1日,中國將實行新《勞動合同法》。新勞動法“第十四條”增補后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
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在沒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前提下,用人單位必須與其續訂勞動合同的。
新勞動法的規定顯然給企業未來用人制度帶來挑戰。以華為為例,針對在華為工作服務即將滿十年的員工,公司將更為謹慎地考慮是否與之續簽合約問題。從作為創新型企業的華為公司利益來說,它考慮更多的是一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該員工能否在此后的服務年限中保持與公司發展同步?一旦公司未來出現經營調整,新用工制度會否對企業帶來過重成本壓力?以后出現勞動糾紛,企業如何減輕壓力和規避法律風險?
華為似乎已經深思熟慮,果斷地一了百了。此舉是“以主動的方式一次性地解決未來人力資源管理面臨的挑戰”。
但是,隨之而來的質疑不絕于耳。人們不禁要問:華為在規避什么?關于新勞動法的調整,已有不少企業在私下溝通中表示正在考慮應對措施。但大多數企業可能都將會顧及社會責任的要求而采取穩妥的方式,而華為集體辭職的方式具有道德風險。一方面,對于華為內部職工,企業忠誠意識已經出現單方面的消解,盡管華為借正在實施的人力資源體系調整相對提高了員工的福利,“員工們都非常滿意”。但是潛在的心理變化會在短期利益之后表現出來。另一方面,作為這樣一個有影響的企業,將創造企業活力與維護職工利益、承擔道德義務對立起來,這種所謂一貫風格的做法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社會信譽。事實上,人們并不看好華為此次“革命性”的舉措。具體網絡調查數據見下表(丘慧慧,2007)。
調查顯示,華為公司將來可能要為其規避社會責任的行為承擔道德風險,大多數人不贊成企業僅僅為了經濟利益而放棄相關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企業行為不可能像打水漂一樣消匿而去,“企業不是單純的經濟組織,它在今天的社會中具有巨大的影響,且這種影響將來還要繼續增長,對企業的倫理評價就是以此為前提的。人們把一種特殊的‘道德地位’歸于企業,這種‘道德地位’表明,……不管企業曾經怎樣履行和應該怎樣履行這種倫理責任,企業本身就具有了這樣一種倫理責任。”(恩德勘,2002)華為的集體辭職采取的是一種消極的方式。
三、質疑:中國企業已成為承擔社會責任的主體
1、問題的提出
現代企業面臨的環境是市場和政治、文化因素交織越來越緊密的復雜局面。企業面臨挑戰,不可能只遵循一條趨利原則,從而獨建經濟之塔。企業既要忠于永恒的直覺,又要遵循公正的原則、生態不傷害的原則、誠信的原則、尊重他人文化的原則等等,從而以這樣的方式形成它們的“倫理世界”。(托馬斯?唐納森等,2001)在今日中國,已沒有哪家著名企業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韙,宣稱其只追求經濟效益,而罔顧社會效益;相反,更多的企業在擴張戰略中都不約而同地注入文化條款、道德條款、環保條款、社會承諾。正是企業日益高調的社會姿態,引起人們廣泛關注,甚至給予其承擔社會責任主體的社會期望。(萬俊人,2007)問題是:中國企業真的能擔負起社會責任主體的重擔嗎?
2、中國企業現狀分析
近幾年,我國的企業在政府主導的市場體制的推動下正處于蓬勃發展時期,一大批大型企業發展壯大,整體優勢地位突出,成為帶動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隨著WTO的加入及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劇,中國的公司也開始向全球市場拓展。
隨著我國企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變化,已經有一批積累了相當實力的公司企業正在接受世界對它的考驗,其中由《環球企業家》雜志社和國際知名戰略咨詢公司羅蘭?貝格公司聯合主辦的“最具全球競爭力中國公司”評選活動中,每年都會有五十強企業脫穎而出。2006年的評選結果顯示,我國有37家人國企業的海外收入比例超過15%,中集集團比例最高,達到93.0%;14家企業的總收入50%以上來自海外,包括媒體做國際化報道的四大明星企業(華為、聯想、TCL和海爾)中的三家。看來,海外市場已不僅是做大做強的戰略選擇,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賴以生存的生命線之一。
誠然,中國企業在新時代的發展中正在以最快的速度發展前進,但是從總體上來說,中國企業仍然不具備全方位超越世界的現實基礎,其中面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市場經濟發展不完善。我國自建國以來的相當一段時問都屬于計劃經濟時期,而且那時候的企業基本都是國營企業,國家和政府控制其產權,企業的盈虧也是由政府來承擔,因此那時候的企業利潤并不是其追求的惟一目的。但是自從改革開放以來的,我國的計劃經濟逐漸轉向市場經濟,市場對經濟的調控作用日益顯著,但是,市場經濟在這短短的二十幾年的進程中并沒有完全發展成熟,它除了要解決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種種問題之外,還要解決自身所面臨的市場競爭和國際環境壓力?,F在的市場經濟發展是不完善的,它還處在一個摸索的階段。更重要的,中國市場經濟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政府在經濟環境中占據重要角色。各級政府在經濟活動中不僅是監督者,還是指揮者,參與者,致使企業沒有完全的獨立的社會地位。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們在市場化方面還有很大的差距。其二,法律制度尚不健全。中國正在邁向法治社會,法制本身還處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針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標準,我國至今還沒有一項法律出臺,許多起碼的社會責任在《公司法》和相關法律中還沒有體現出來,“法無禁止即自由”,對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我們沒有相應的法律武器應對。這是一個根本性問題。即使有了相關法律,我國也始終處在一個監管不嚴的狀態中,加強對企業生產安全、職工權益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監督已成為當前管理的重中之重。其三,企業自身存在問題。中國企業無論國有還是非國有,都存在現代企業身份的轉換問題。國有企業在領導機制、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方面,還沒有透明、公正的社會公共性特征;集體企業、私有企業也沒有完全從家族或小團體利益優先的分配體制和傳統經營方式中革新出來,難于顯現公開、高效的社會公共性特征。此外,在經營規模、管理理念、品牌文化、資本運作機制等等方面,中國企業還都處于初級水平階段。
3、中國企業成為承擔社會責任主體的窘迫境遇
現在回到中國企業能否成為承擔社會責任的主體問題上來。這個問題又引申為兩個方面:
第一,中國企業具備不具備成為承擔社會責任的主體的資格?現代企業具有經濟社會(市場)和公民社會行為主體的雙重身份,企業非道德性神話已經不合時宜。盡管如吉爾?利波維茨基所說,社會壓力已經使得當代企業自覺發明“倫理”,但其著重點不在于商業道德的成功,而在于商業效率的實現。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雖非迫不得已,但任何高估也無濟于事。其一,從道德責任的行為條件來看,中國企業的自由性和自覺性還遠未實現。按照英國新黑格爾主義
者布拉德雷的觀點,在亞里士多德道德責任行為必須具備知識和自由兩個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道德責任行為還應該有三個條件:(1)必須存在一個責任主體。這個行為是由這個主體發出的,而且行為出于行為者的意志。(2)行為具有自覺意識。(3)行為者必須具備必要的道德能力(曹風月,2007)。從上面的企業現狀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發現,我國現在正處于市場經濟發展不完善、政府監管效度有限和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狀態,這種狀況讓企業去作為社會責任的主體和核心是不可能做到的。其二,從企業本性方面,在任何一個時代任何一個國家,企業的本質都沒有改變過,那就是趨利性。企業作為社會中的一個經濟組織或經濟實體,追求業主和股東經濟利益的最大化是其天經地義的行為。因此在企業的活動過程中,它重點考慮的不是社會或他人的利益,而是利潤的最大化,這種趨利性就決定了它在社會中的行為方向,決定了它不會把社會價值當做它的主要行為標準,就是說,企業的本性決定了它不能成為承擔社會責任的核心力量。其三,在中國現有文明條件下,企業道德責任主體與個人道德責任主體還時有沖突,如果強調企業擔負社會責任的主體角色,一旦企業作出不負責任的決策,而其決策也不具備合理諒解條件,就會產生很大危害。企業倫理學一般理論告訴我們,必須增強企業組織中的個人道德社會責任意識,個人的主體地位不可動搖;一般來說,在企業作出相關不符合道德原則的規定且企業文化要求個體服從時,只有個人明確的社會責任主體意識可以與之抗衡。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 利益相關者 歐洲聯盟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承擔經濟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CSR要求企業必須超越把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強調關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各利益相關方的責任。CSR已經成為一個全球的問題。因為我們現在生活在一個地球村,當今的世界經濟面臨著空前嚴重的資源和環境問題,世界各國需要相互交流與學習,相互分享經驗。
1.美國企業社會責任
針對現代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的討論開始于20世紀后期的美國,當時企業行為給社會帶來的積極和消極影響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Bowen(1953)在其所著《商人的社會責任》一書中給出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最初定義:“企業有義務根據社會所期望的目標和價值來制定政策、進行決策或采取某些行動。”這個定義正式提出了企業及其經營者必須承擔社會責任的觀點, Bowen因此被譽為“企業社會責任之父”。 60和70年代,則有越來越多的學者參與CSR研究, 例如:Davis (1960,1973),Frederick (1960),以及Carroll (1979)。 基于對企業社會責任最初概念的理解,學者們都試圖從不同角度來定義企業社會責任。然而,作為經濟體的企業是否應該承擔社會責任也引起了激烈的討論。在這個階段美國經濟學家Friedman提出了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最具爭議的問題即企業是否應該履行社會責任。他認為履行社會責任不是企業的事情,而是政府的事情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做了其不擅長也是不應該做的事情他不贊成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認為企業唯一的社會責任就是合法地經營并為股東創造財富。但是其他一些學者,如Davis與Blomstrom則認為社會責任是一種管理義務,無論就社會整體福利還是就組織利益而言企業都要采取行動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70年代末期,美國和其它發達國家的公眾日益關注以往被忽視的企業行為所引發的社會、環境和制度方面的問題。80年代,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接受和認可。企業都普遍接受這一觀點:企業應對社會各方利益相關者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進入90年代,對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之間關系的實證研究更是成為熱點。近些年,在美國市場上,企業社會責任被視為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與擁護。這意味著企業社會責任可以融入到企業的發展戰略中并能夠給企業帶來獨特的競爭優勢。研究顯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差異化戰略的一個方面,能使企業通過有效地滿足各方利益相關者需求從而在目標市場上取得競爭優勢(Drumwright, 1994)。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有助于提升品牌的影響力,企業產品或服務更有可能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市場認同,企業市場份額也會隨之增加。反之不注重履行社會責任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很多危害:產品可能不被市場認同,企業難以培養長期的忠誠客戶;企業聲譽不佳將對企業市場拓展、資本市場融資、人才儲備等多方面造成不利影響。這些必然損害企業的長期價值,嚴重的可能會危及企業的生存。面對這種情況,企業社會責任不再是一個選擇,而變成了一種必要。因此,美國企業普遍認為CSR是投資者實現長期投資回報的重要保證。
2.歐洲企業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