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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力發電;企業稅收;籌劃研究;有效對策
一、引言
稅務籌劃是企業主動、認真研究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遵循稅收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合理安排涉稅事項,達到有效降低納稅成本的目的、為企業創造價值。風力發電企業有著較大的稅務籌劃空間。風力發電企業合理、合法、超前的稅務籌劃,有利于降低納稅成本,有利于企業的規范化科學化的稅務管理,實現可持續發展,所以本文主要是研究風電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及現狀,從而提出相關的改善對策。
二、稅收籌劃的意義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對于風電企業來講,稅收籌劃的具體意義:一是減輕稅收負擔。通過納稅籌劃使企業達到絕對減少稅額負擔、相對減少稅收比例、延緩納稅時間。從而達到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規避稅務風險。企業納稅籌劃是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進行,這樣就有效地規避了稅務風險,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三是有利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納稅籌劃過程,需要對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內容進行事先科學安排,有助于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風電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分析
(一)風電企業中,國企的占比較大,因此領導及財務人員的重視程度相對較低
首先,在我國對于風電企業上的稅收規則有很多的優惠政策,但是因為這些風電企業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相關的工作人員并不是特別了解稅收籌劃中的優惠政策巧妙利用,所以就無法合理的利用政策來減免稅款。其次是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國家會在特定的時間以及特定的行業進行相關政策的出臺,所以需要企業的領導以及管理加強重視。另外,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國家會在特定的時間以及特定的行業進行相關政策的出臺,所以需要企業的領導以及財務人員高度的關注稅收政策,合理的使用來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減輕稅收負擔,但是很多風電企業中,稅收工作相關的人員不重視,就會錯過國家出臺優惠政策的時間短,也就無法幫助企業減輕負擔。
(二)稅收籌劃不僅僅是財務人員的工作內容,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是密不可分的
在很多風電企業內部,稅務籌劃工作會被安排給合作的事務所,而且他們本身就認為稅務籌劃僅僅是會計人員的工作而已,與企業整體的生產經營過程不相干,但實際情況卻是相反,事務所的人雖然對于稅務籌劃工作非常專業,但是他們不清楚企業的整個生產經營過程,所以他們的建議是較為片面的,而且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尤其是風電企業內部,因為具體的賬務處理意見經營發展目標不同,納稅的情況也會出現很大的差距。
(三)企業的稅收籌劃與當地財政收入相沖,弊大于利
當地的很多風電企業在稅收籌劃工作進行的過程中會受到當地政府財政方面的影響,工作無法順利地進行展開,也就會導致企業無法更好的節約稅收成本。因為風電企業所處的環境地域是較為落后的,稅源非常有限,所以發電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是需要稅務局進行指標安排,而前提就是能夠保證稅務局完成任務的情況,這對于企業來說是非常不利的,既增加了發電企業的現金流壓力,另外也導致主營業務的稅金及附加有了一定的提高,增加了發點企業當期的支出。
四、改善風電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有效對策
在風力發電企業內部,進行稅務籌劃的范圍很廣,涉稅事項籌劃主要包括增值稅、所得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等稅項的籌劃。而飛涉稅事項籌劃主要包括主體法律形式的選擇、投資方式的選擇以及投資地點的選擇
(一)根據企業自身的特點,因地制宜,選擇最合理的稅務籌劃方式
風電企業所處的環境不一樣,在企業經營中的稅收籌劃模式和方法也是不一樣的,面對當地的市場以及稅收方面的相關情況,因地制宜,從而來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發展的方案。每家企業的管理模式都是不一樣的,所以稅務籌劃工作也需要結合企業的經營目標來給到合理的建議,要對待問題做全面獨特的分析。
(二)樹立風險意識,規范化日常財務工作的模式及流程
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在很多情況下,為了追求企業的最終效益最大化,需要風電企業承擔一定的風險因素,要樹立一定的風險意識,盡可能的去優化所選的結果,保證在稅負較小的情況下能夠實現企業的效益最大化。其次就是發電企業內部必須加強管理,保證財務人員都有依法納稅的意識以及觀念,結合當前的三免三減半政策,再根據企業發展的特點,結合自身生產經營過程的各個環節去應對靈活多變的稅收政策,充分的考慮稅收籌劃方案的各個風險因素,綜合各方面過后再定奪。
(三)為保證風電企業效益最大化,建立稅務部,合理的進行稅務籌劃
在發電企業內部建立稅務部是相當有必要的,稅收籌劃工作的意義就在于幫助企業減少稅收支出,更好的規避稅務風險,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所以在內部完善控制機制,建立稅務部,依靠專業的財務人員結合企業整體的生產經營,做最為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決策,能夠幫助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五、結語
綜上所述,稅收籌劃是一個相對要求較高的工作,首先需要得到企業內部領導以及管理者的重視,其次是結合企業自身的發展特點來應對不斷變化的稅收政策,幫助企業規避稅務風險,更少的進行稅務方面的支出,促進企業的長期有效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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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集團;稅收籌劃;問題;建議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家實施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對于企業來說是一種義務也是一種負擔,稅金繳納的多少不僅僅影響企業的成本利潤,而且直接影響企業資金支付能力。稅收籌劃從理論上來講是指納稅人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通過一定的經營方法和措施,對正常的經營業務往來、投資和融資、并購、重組整合等進行事前的籌劃達到節約稅金的目的。在企業集團內部,根據稅法規定,各個分、子公司是納稅主體,單個企業不容易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因此,集團公司應當統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通過對國家稅收政策的分析研究,進行正當合理的稅收籌劃來減少稅金支出很值得我們去研究。
一、企業集團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1.進行稅收籌劃是提升企業集團核心競爭力的需要。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企業間的競爭日益激烈,企業集團只有從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入手,尋求提升競爭能力的渠道,來實現公司長遠健康的發展。而降低稅負意味著增加利潤,增加利潤意味著提高了資本回報率,進而促進了公司的生產積極性,同時提升了企業的競爭能力。因此,
“稅收”是影響企業競爭力的主要原因之一,進行稅收籌劃對提升企業競爭能力意義重大。
2.稅收籌劃能夠使企業集團整體經濟效益最大化。“稅”對企業來說也是“費”,如果企業集團通過改變一些經營方法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減少應納稅額,就能提高公司的利潤,提高資本的回報率,從而提高企業集團整體的經濟效益。
3.稅收籌劃是適應國內經濟發展的需要。金融危機過后,我國經濟開始快速發展,銀行不在采取寬松的貨幣政策,存貸款利率的上調增加了公司籌資的成本,公司只有提前歸還貸款本金來降低財務費用。而通過稅收籌劃可以有效的節約稅金或者延期交納稅金。這就要求企業集團通過進行稅收籌劃以達到節約稅金的目的。
二、企業集團稅收籌劃遇到的問題
1.納稅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避稅是公司領導的重要素質之一,企業集團的稅收籌劃,不是一般的財務人員所能完成的,需要對稅法和國家稅收政策十分了解的人員參與,但很多企業恰恰缺乏這類人才,不能滿足稅收籌劃工作的高標準要求。
2.稅收籌劃的一個主要特點是策劃性,就是在納稅業務發生之前有計劃地對各項活動進行合理安排,以取得節稅收益。但很多企業是在納稅活動已發生、應納稅額已經確定之后,卻想方設法尋找少繳稅款的途徑,這樣的行為違背了稅收籌劃的宗旨。
3.稅收籌劃不是偷稅、漏稅,要周密考慮每項計劃及實施過程。目前有些企業名日稅收籌劃,實際上是鉆稅法的空子而實施的避稅,有的純粹就是為少交稅而進行的偷逃稅,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不僅不能得到預期利益,還毀壞了企業聲譽,對企業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4.企業集團在設立或改制的過程中,沒有考慮到合理避稅這一重要因素,沒有吸收熟悉稅法的人員參與集團模式的討論,使最終組建的集團公司增加內部納稅環節,增加公司的整體稅負。
5.有些跨行業跨地區的集團公司的分、子公司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核算方式設計不合理,人為造成納稅環節的增加或稅基的增大,給企業集團的稅收籌劃加大了難度。
三、企業集團稅收籌劃的前提
1.嚴格遵守稅法。稅收籌劃應當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條件下進行,違背稅法就是偷稅漏稅。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當詳細研究稅法,依法合理納稅籌劃,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集團健康持續的發展,才能使集團公司的遠大目標和理想得以實現。
2.追求整體效益最大化。企業集團稅收籌劃的目的是合理避稅,最終目的是增加集團的整體效益;企業效益分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我國大型集團公司多為國有企業,國有企業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最大,社會效益對其發展的影響比較大,因此集團公司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應當僅僅考慮經濟效益,同時也應當考慮社會效益。
3.統分考慮風險意識。我們應當意識到稅收籌劃方案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所以,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該統分考慮避稅收益和避稅風險,科學地權衡兩者的利弊輕重,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4.稅收籌劃的方案應當具有靈活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納稅人所處的市場環境瞬息萬變,國家的稅收政策和地方的一些稅收法規都在隨我國的經濟形勢而時刻變化著,這就要求在稅收籌劃時,要根據納稅人具體的實際情況,制定稅收籌劃方案。稅收籌劃方案要保持相當的靈活性,以便隨著國家稅收政策、稅法、相關規章的改變隨時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重新審查和評估,適時修正籌劃方案,使得方案達到最佳,并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
四、企業集團稅收籌劃的幾點建議
1.優化組織結構,推動物流產業發展。在企業內部,各個分、子公司經濟性質、行業、盈虧程度等都不盡相同。集團公司可以通過戰略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平衡稅負來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具體操作方法如下:(1)設立財務核算中心,統一對外融資。通過設立財務中心,以集團公司的名義統一對外融資,這部分財務費用在集團公司內部使盈利企業多分攤,虧損企業少分攤甚至不分攤,使財務費用在稅前完全扣除達到降低整體稅負的目的。(2)設立技術中心向盈利企業收取服務費,實現利潤轉移同樣可以達到降低所得稅的目的。(3)設立貿易公司,推動物流產業發展。通過對我國稅法和經濟法的研究,物流貿易企業之間的往來交易是合法合規的,如果一個生產企業當月增值稅銷項稅額較大,可以向貿易公司購進材料等增加進項稅額抵扣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
2.為享受國家稅收政策提供條件。(1)為享受技術開發費稅收優惠政策提供條件。企業集團應當整合技術資源,合理支出和核算技術開發費用,使集團公司享受到國家的技術開發費優惠政策。(2)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我國稅法對高新技術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比較多,集團公司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后,通過企業間的交易將利潤轉移到高新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降低整體稅負。(3)如果企業有新建項目,可以在西部地區投資建廠,統分利用國家對發展西部的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的機會合理避稅、降低稅負、節約資金。
3.在經營管理中合理進行稅收籌劃。(1)按照市場規律調整關聯交易結算辦法。集團公司應對關聯企業之間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專門技術、資金借貸等活動確定集團內部價格,結合公司實際,按照市場規律調整關聯交易結算辦法,為公司合理進行轉讓定價創造條件。(2)建立集團內部轉讓定價機制,認真研究集團內部交易價格。集團公司可以通過公司的整體規劃、發展戰略和投資決策、主營業務的分割和轉移等,實現稅負在集團內部各納稅主體之間的平衡和協調,達到降低整體稅負的目的。集團公司還可以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通過對存貨、資產、勞務、技術服務等價格的確定轉移利潤,實現集團公司整體稅負最低的目標。(3)加強價格管制,降低公司稅收負擔。由于運費與貨物的增值稅稅率不同,在銷售及采購過程中,企業集團應實行價格管制。
4.提前籌劃、合理利用虧損資源。眼下,許多集團公司的虧損資源不能被充分利用,然而在對外投資并購過程中如果出現大的收益,是可以利用現有的虧損資源進行抵補所得稅的,所以,集團企業應重視虧損資源的積累和運用,配合對外投資并購活動的開展。
總之,稅務籌劃是一項具有前瞻性的高級財務管理活動,是對經濟業務的事前謀劃與安排,稅務籌劃人員除應具備財務會計人員的基本素質,還應具備這樣的職業素養:對經濟、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及其變化趨勢的把握能力。因此,企業集團應當加快稅務籌劃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持續提高集團公司稅務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王文華:企業稅收籌劃淺析【J】經營管理者2010年8期
關鍵詞 稅收籌劃 管理效益
一、稅收籌劃及其意義
(一)稅收籌劃的定義
在1935年的英國,發生了著名的“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案。當時涉及此案的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對稅收籌劃作了一個基本的表述:“任何人都有自主安排自己的事業的權利。如果依據法律所做的某些可以少繳稅的安排,那就不應被強迫繳稅。”這在當時的律師界都得到了認同,也被認為是近代稅務籌劃的先例。而對應到當前中國,所表達的“法無禁止即自有”的表述存在一定的共同點。
經過80年的發展,稅收籌劃的規范化定義得以逐步確立: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通過事先籌劃和安排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理財活動的,盡可能取得節稅的經濟效益。這一觀點早已被經濟界所普遍接受。
(二)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意義
1.可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業績和會計管理能力
一個企業的正常運行,最關注的就是財務上的三個關鍵要素,即資金、成本(費用)、利潤。在投入一定資金的情況下,籌劃稅收支出計劃就是實現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財務管理部門在設賬、記賬時,掌握相關的《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更要熟知國家和地區的現行稅法、稅制等;當企業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的要求不一致,企業可根據自身需要,尋求可變通的會計政策、選擇適合的會計方法,在允許的范圍內作調整。因此,稅收籌劃的過程,也正是企業提高管理水平的過程,是成功進行稅收籌劃的能力保證。
2.有利于增強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抑制納稅人偷稅、逃稅等違法行為
一般來說,現代企業在設立時,就會有意或無意地關注稅負問題,并在經營活動中加以考慮。當企業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時,因為稅費的絕對額高,企業必然會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注重巨額稅務負擔的整體籌劃,以規避或減少巨大的稅務壓力。
盡管企業為了少繳稅或緩繳稅才進行稅收籌劃是初衷,但企業的這種安排也是在政策和國家監管機構的管理下,采取的合法或不違法的避稅形式,并不損害國家利益,同時也不對自身的經營規范造成障礙。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正是國家的稅收調控杠桿調節經濟和產業結構的目標取得成效的外在表現。
3.有利于提高企業在政府間的聲望
稅收籌劃是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與政府政策意圖的最佳結合點,成功的稅收籌劃往往既能使經營者承擔的稅收負擔減輕,又滿足了政府賦予稅收法規中的政策得以實現的意圖,對政府、對企業都有利,是雙贏的舉措。因此,智慧的政府和稅務機關對稅收籌劃一般都持鼓勵態度,而企業則將稅收籌劃作為企業長期經營中的有機組成部分。
4.幫助企業實現納稅人的財務利益最大化
一般情況下,企業都將稅收看做經營成本,是消耗企業利潤的負擔,這與現代商業企業的逐利本意相違背。因此,企業應在仔細研究稅收法規的基礎上,組織籌劃經營的項目、規模,利用政府的稅收政策,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稅收法規中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不納稅或少納稅,使企業的利益達到最大化。
5.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
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必然會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通過投資低稅率的相關行業、改變企業性質、調整產品結構等決策,創造條件來達到稅收政策的各項優惠標準,一方面,加快企業業務結構優化和布局合理的進程;另一方面,也可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6.可促進國家稅收總量的增長
從短期來看,稅務籌劃主要是為了達成企業減少企業稅負的目的,但是在此過程中優化了產業布局和資源配置,用更多的可使用資金促進企業快速發展。企業的經營規模得到了擴大,其業務的收入規模和營業利潤必然也隨之增加。因此,從整體看,國家的稅收收入不會因為企業的短期行為而導致稅收降低,反而會促進稅收的增長。
二、稅收籌劃的考量重點
在制定稅務籌劃方案的過程中,通常會碰到以下幾個考量點。方案是否能夠成功匹配這幾個方面的考量點,將是決定籌劃計劃能否實現的關鍵。
(一)適用的稅制不同
一方面,由于我國的經濟發展過于快速,且人口基礎龐大,地區情況復雜而各不相同,國家通常在大法上定調后,由地方上再行制定適應性較強的政策法規。因此,采用哪種稅制,并能夠適用于本企業,這就需要多番摸索和驗證,最終選擇適合企業需要和法規要求的稅制來制定方案。另一方面,我們國家的發展速度快而多變,致使原有的法律法規在運行一段時間后,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出現后,先行稅收法規不能覆蓋到的漏洞和空白而出現籌劃空間。最直觀的就是政策引導的稅率的高和低的差異,以及不同行業、地區的減免稅差異等。
(二)執法標準差異
我國人口眾多,經濟情況復雜而多變,民族與地區文化多樣,加上地區間的稅制不同,各地征稅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客觀上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可利用的空間。
因為經濟活動的多種多樣,行業的各不相同,地方在執行征稅工作中就有了必然的差異,主要表現在自由量裁權。正因為我國立法機構在制定稅法、稅制時有較大的自由量裁空間,本身對具體稅收事項的表述就預先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本意是為了各個地區制定地區法規時更方便。但我國稅法稅務人員利用這一自由空間,在一定的范圍內選擇具體的征管標準,通常這也是被利用的最多的籌劃空間。
(三)財務管理能力
財務部門是引領企業做好稅務籌劃的主導部門,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如合理安排收入的確認時間以延期納稅、合理選擇成本計價方式來降低稅負、方案的成本收益評估比較等,是決定稅務籌劃方案能否成功制定的一個重要方面。企業的財務會計人員及企業管理層是否具備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的專業知識,財務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財務、稅務處理技術和能力,是否具備統籌謀劃的能力,是能否成功實現稅務籌劃目標的前提條件,否則,即使有迫切的籌劃愿望也難有具體的行動方案。
(四)籌劃目標的合理性
由于我國采用復合稅制,導致各個稅種之間結成了緊密的聯系。企業不能以單一稅種、某環節的節稅、絕對稅收支出額的節約為目標來作稅務籌劃,必須以整體稅負下降和企業經濟預期效益增長相結合事前籌劃稅收安排,否則易顧此失彼,使整個稅務籌劃失敗。
(五)信息反饋與溝通
稅務籌劃是面對未來,預先作出的稅務安排。然而,企業運行的情況是多變的,籌劃人員需要不斷跟蹤分析經營情況并作調整,或形成多個籌劃方案以備不時之需。此時,各級管理層及籌劃人員能否及時作出信息反饋,做到互通有無并及時調整籌劃方案,顯得尤為重要。如果籌劃方案得不到大多數籌劃人員的認可,互相之間沒有建立溝通制度,那么方案就得不到相應的配合,就會影響整個方案的貫徹實施,致使稅務籌劃失敗。
(六)環境因素
稅務籌劃雖然是企業自身為未來發展所作出的財務性經營決策,但其作為一個經濟個體,必然會受到經濟環境的影響,理論上可行的籌劃方案在實踐時會遇到突發的困難而變得舉步維艱,導致籌劃目的未能達成。
例如,2015年,衡量我國經濟發展快慢的、最被國家使用、國際認可的指標“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在第三季度只達到了6.5%,未能達到年計劃增長7%的目標,導致國家3次降低存款準備金率和存貸款利率,這對有銀行借貸的企業來說,就是不可預計的環境變量,由此產生的影響是不可預測的,企業必須隨之不斷調整方案。
三、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法
企業以減少繳稅額為籌劃目的的節稅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技術:
(一)稅率差異技術
在合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企業利用稅率的差異,直接做到節減稅收的納稅籌劃技術,稅率越低,減少的稅收負擔就越多。
以房地產行業為例,土地增值稅實行4級累進稅率,即:
第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第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稅率為40%。
第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稅率為50%。
第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同時,土地增值稅法還規定,房產商開發的普通住宅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部分,免征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對自己開發的生活小區房產項目,利用稅率差異技術進行整體稅務籌劃。例如,增加配套設施的成本,建設幼兒園、小學、中學、醫院及其他附屬設施,不僅能有效地降低增值率,從而降低土地增值稅率,或許還可達到不繳土地增值稅的目的。
(二)延期納稅技術
延期納稅技術就是利用稅制要素進行稅務籌劃的方法。
一方面,任何稅種都明確規定了征稅對象,籌劃人員應當利用這些規定作反向思維,逆推出不屬于征稅范圍的內容,然后利用這些規定開展籌劃工作。
另一方面,稅制設計過程中,對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納稅人采取不同的收款方式,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就會有很大差別。企業可以找出有利于延遲納稅的稅法規定,并依此簽訂對外銷售合同,延遲納稅義務。
例如,企業在資金充裕的情況下對銷售對象簽訂約定分期付款的銷售合同,這樣既可以增加銷售量,又可以分期確認收入、分期計算繳納稅金,就可以達到延遲納稅、緩解企業納稅壓力的目的。
(三)減免稅技術
第一,在合法合理的前提條件下,充分利用虧損彌補規定,在不同的年度合理分配收入。一方面,利用合理的手段將收入分配到能負擔最低稅負的年度內;另一方面,增加允許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實現納稅最優化。
第二,減免稅收還可以從資產重組入手。根據我國稅法規定:盈利企業兼并虧損企業,可以用虧損企業的累計虧損額抵減盈利企業的利潤。企業集團中的一個企業盈利時需要繳納所得稅,另一個企業虧損時卻遲遲得不到彌補,這對企業造成了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上級公司管理層就可以利用合并技術進行稅務籌劃,來減少企業繳納的所得稅總額。
例如,企業A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00萬元,企業B累計虧損90元,兩個企業在合并前分別繳納所得稅50萬元和0萬元。現企業A兼并企業B,合并后應納稅所得額為110萬元,應納稅所得率為25%,應納稅所得額為27.5萬元,比合并前少納稅22.5萬元。可見,選擇適當的企業合并,不僅可以得到合并收益,還可以大大地降低企業的稅負,給企業帶來更大的利潤,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四、當前企業稅收籌劃的缺陷與建議
僅考慮稅負最低,籌劃目標單一:
第一,稅收籌劃僅聚焦在減輕稅負的單一目標上。多數企業存在這樣的共同誤區,認為盡可能地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就是稅收籌劃目標達成程度的高低判斷標準。事實上,企業運營是一個連續而復雜的多線程活動,所涉稅種也是多種多樣的,如果為減少單一稅種而作的籌劃,并不能滿足企業的整體需求。
建議從企業的整體財務結構上進行總體籌劃,將企業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結合起來統籌,甚至在為了達到最終的目標時,不惜以接受較重的稅負來達成目的。
第二,內部財務人員運作稅收籌劃存在風險。多數企業開展稅收籌劃主要通過內部的財務人員,盡管他們對企業內部情況知根知底,也能節約財務成本,但稅收籌劃畢竟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正如前文所述,企業的財務人員本身在知識、利益方面的局限性,很難在高要求的法律、財會、管理等諸多方面考慮周詳,很可能在稅務籌劃時發生考慮不周的風險,甚至有可能抱著僥幸心理去制定方案,導致籌劃方案缺乏可行性,潛藏巨大的風險,不能發揮稅收籌劃的真正作用。
建議企業聘請專業機構,借助其掌握的專業能力,熟悉國家各項稅收法規,擁有較多實踐經驗的優勢,對企業開展盡職調查,并根據企業最終的目標,制定考慮周密、風險控制得當、具有可行性的稅收籌劃方案。
綜上,稅收籌劃是經營者及有經驗的財務管理人員合法利用各種制度與操作手段,創造企業利益最大化的方法,其目標明確、手段多樣、效益明顯,值得各類企業的經營管理者采用。掌握和完善企業的稅收優化能力是企業長期經營和規模擴大化的必然要求,應當作為一個長期應用手段存在于企業經營管理中。
(作者單位為格羅茨貝克貿易有限公司)
[關鍵詞]稅務籌劃風險選擇
稅務籌劃是納稅人依據現行稅法,在遵守現行稅收法規的前提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在有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時,納稅人可以進行策劃,選擇稅負最輕的方案,也即納稅人通過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收益。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合法的,也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的。
一、企業稅務籌劃的特點
1.稅務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于2008年1月1日同步實施,這標志著我國稅制的進一步完善,為各類企業創造了新形勢下公平競爭的稅收法制環境。企業如何在稅法許可的條件下實現稅負最低或最適宜,做到納稅成本最低,這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企業的經營活動不僅涉及所得稅,還有很多其他稅種,只關注所得稅是不夠的,稅務籌劃正是以企業所有涉稅活動為研究對象,以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稅收繳納等為研究范圍,涉及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預算和財務分析等環節的籌劃行為。因此,稅務籌劃豐富了現代財務管理的內容,它要求企業充分考慮納稅的影響,根據自身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統籌安排,以獲得經濟利益。
2.稅務籌劃是企業納稅前的規劃行為征稅是一種政府行為,政府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投資者或消費者采取符合政策導向的行為,稅收政策導向使納稅人在不同行業、不同納稅期和不同納稅地區存在稅負差異,這就為企業選擇生產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理財活動提供了基礎,企業可以事先進行籌劃以獲得經濟利益。例如,新稅法的實施對企業稅負是減輕還是加重;對有利的條件如何充分利用,以發揮最大的政策效應;對不利的條件如何應對,以達到影響程度最低、損失最小等。從這個意義上講,稅務籌劃是以經濟預測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權衡選擇,將企業稅負控制在合理水平,對決策項目的不同涉稅方案進行分析,為企業的經濟決策提供決策依據的行為。
3.企業稅務籌劃具有不確定性稅務籌劃是一項復雜的前期策劃和財務預測活動。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和策劃,進而對一些經濟活動進行合理的控制,但這些活動有的尚未實際發生,企業主要依靠以往的統計資料作為預測和策劃的依據,建立相關的財務模型,在建立模型時一般也只能考慮一些主要因素,因此,籌劃結果往往是一個估算的范圍。而經濟環境和其他因素的變化,也使得稅務籌劃具有一些不確定因素。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注重收集相關信息,減少不確定因素影響,編制可行的納稅方案,并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相應的分析,使稅務籌劃的方案更加科學和完善。
二、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存在問題
由于主、客觀的原因,我國中小企業現階段的稅收籌劃工作還存在許多問題。其中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尤其值得重視
1.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存在誤區,總體上發展緩慢。稅收籌劃作為降低經營成本的有效措施之一,引起了企業經營者的空前關注。不過,由于我國的稅收籌劃起步較晚,人們對稅收籌劃缺乏全面的了解,所以在認識上也存在種種誤區。
第一個誤區是認為稅收籌劃是企業自己的事,與稅務部門無關。國家制定稅收法律法規,包括稅種、稅率的確定,稅收優惠政策等,希望納稅人能作出積極的回應,而稅收籌劃就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收政策的一種積極回應,這種回應使稅收宏觀調控作用得以發揮,完善的稅收籌劃有利于政府相關部門通過減少稅務稽查頻率,提高行政效率,從而降低征稅成本。
第二個誤區是認為稅收籌劃是打稅法的球,主要是想達到企業的避稅目的。這種認識目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稅收籌劃與避稅,從表面上看似乎沒有什么區別,其實質確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籌劃體現的是稅收的宏觀調控職能,避稅則體現了國家稅收收入的流失。稅收籌劃是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一種主動安排,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制訂最佳納稅方案,降低納稅成本,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它符合國家政策導向,是一種陽光產業。避稅則不同,它是利用稅收政策漏洞進行一些不正常安排,利用稅法的不完善之處,鉆稅法的空子,用不正當手段通過經營、財務上的變通,達到減少稅負的目的,避稅明顯有悖于國家稅收政策的導向,違背了依法治稅的原則。隨著法治的日益健全,這種做法必將承擔越來越大的制裁風險。稅收籌劃不同于少繳稅。一般人都會認為稅收籌劃等同于節稅或少繳稅,其實不然。如果某種經營方案可以獲得企業利潤最大化,即便該方案會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該方案仍是最佳經營方案。
第三個誤區是認為稅收籌劃減少了國家稅收收入。從表面上看,在一定時間內,稅收籌劃的確使國家稅收收入相應減少。但從長遠看,稅收籌劃反而會使國家稅款大幅增加。稅收籌劃會使企業生產經營更加科學規范,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方式更加縝密,生產規模不斷擴大,收入和利潤不斷提高。從全局和長遠而言,它必然會促進依法納稅社會環境的逐步形成,從而帶動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2.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實施面臨諸多風險。我國中小企業行業種類繁雜,行業門類齊全、所有制形式多樣化,投資規模小,資金人員少,競爭力、抗風險度差,個別企業的投資人和經營管理者為了企業或個人的利益,往往重經營、重效益,而忽視對企業財務的重視程度,忽視對國家稅收政策的研究和運用。再加上這些企業往往經營規模不大,在企業內部的經營機構和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上都較簡單,沒有太多的管理層次,有的企業會計機構設置很不規范,有的獨資小企業甚至不設置會計機構,臨時從社會招聘一些兼職會計,目的就是出報表、交稅,根本無從談起規范管理、規范經營,即使設置會計機構的中小企業,一般也是層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確、會計人員業務素質、業務水平不高。各項管理制度不夠規范,會計核算的隨意性大,造成對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理解不夠,致使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存在各種各樣的稅收風險。
三、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相關建議
1.微觀角度(中小企業自身)而言,要解決上述問題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的盈利空間寄希望于稅收籌劃,因為經營業績的提高要受市場變化、商品價格、商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稅收籌劃也是建立在企業生產經營的良性循環的基礎上,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的實現都是建立在企業預期經濟效益能夠實現的前提條件下,才能達到預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完整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才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
(2)明確稅收籌劃的目的,貫徹成本效益原則。中小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均會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且當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考慮服從企業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3)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已經開始把實施稅收差別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稅收政策的制定以及各地稅務機關在執行中都存在一定的彈性空間,而且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差異性,稅務執法機關往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中小企業需要加強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是對一些比較模糊沒有明確界定、新生事物上的處理盡可能的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只有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可行,并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才能使稅收籌劃方案得以順利實施,避免無效籌劃勞動。
(4)借助社會中介機構、稅收專家的力量。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和會計,而且還要通曉投資、金融、貿易、物流等專業知識。中小企業由于專業、經驗和人才的限制,不一定能獨立完成。應聘請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稅收籌劃專家來進行操作,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從而進一步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
2.宏觀角度的建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我們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完善稅收扶持政策。
(1)稅收政策要有針對性。稅收扶持政策應以中小企業自身特點為主,以特殊目的為輔。中小企業在促進就業、再就業和吸納特殊人士就業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這是其自身特點決定的。因此,稅收政策應根據中小企業靈活多變、適應性強、進入和退出壁壘少等特點,適當放寬對中小企業的稅務登記、稅收申報等方面的嚴格管制。使中小企業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給予中小企業以自由發展的空間,使之處于社會公平競爭地位。
關鍵詞:營改增 房地產企業 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的內容主要包括節稅、避稅、轉移稅負,也就是納稅人以遵紀守法為前提,通過合理的安排與科學的籌劃整理出最優納稅方式,使企業在合理避稅中獲得更多經濟利益。當實施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不僅能通過科學的稅收籌劃有效減輕納稅負擔,還能成功避免重復征稅問題,使企業的成本及風險得到降低。因此,基于營改增后的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是值得分析和探究的重要課題。
一、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稅負受到的影響
長時間以來,房地產企業的建筑業和不動產銷售都需要繳納營業稅這種價內稅,而營業稅作為一個價內稅,極易發生重復征稅問題,無論是建筑業或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還是營銷企業,房地產鏈條上的分工越明細,重復征稅就越嚴重。這使房地產企業無形中增加了稅收負擔。當營改增在房地產行業得到實施后,由于每個環節就其新增價值額征稅,避免了重復征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稅負。同時,營改增進項抵扣的方式能促使房地產企業對其經營流程重新進行設計,將以往的粗狂式管理轉化成精細化管理,達到降稅的目的。但在實際的運作中,房地產企業的營改增面臨許多改革中的問題,比如建筑業作為以提供建筑勞務為主的企業,其進項購進業務非常少,營改增之后如何對其制定合理的稅率,使其稅負不至于過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構成中土地成本作為占比重最大的一個項目,由于是政府直接收取的土地出讓金,還不能作為抵扣進項,導致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負有所增加;此外,增值稅納稅人作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不同的房地產企業選擇不同的納稅人,可能會給企業的稅負帶來不同的影響,不同的企業不能盲目選擇,而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以及稅法的相關規定申報不同的納稅人。
二、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
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房地產行業是根基,任何行業的發展都離不開房地產行業,它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更是人民生活改善的一項基礎性產業。當實施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不僅能成功避免重復征稅問題,還能通過科學的稅收籌劃有效減輕納稅負擔,使企業的成本及風險得到降低。因此,基于營改增后的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是值得分析和探究的重要課題。
營改增以后對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有積極意義。一是稅收籌劃能幫助房地產企業提高其經濟效益。通過稅收籌劃,納稅人能減少房地產企業支出稅費增加利潤。二是幫助房地產企業降低稅收風險。當出臺并實施營改增稅收政策之后,房地產企業的財務人員務必要熟練掌握一系列稅收政策,增強納稅意識,真正實現房地產企業的誠信納稅,通過完善稅收籌劃來降低其稅務風險。三是對提高辦稅人員水平、督促國家建立健全稅收制度等起到積極作用。在任何國家的避稅與反避稅的博弈中,稅制越健全避稅的空間越小,企業避稅的渠道趨于對政策的熟練運用,比如減稅免稅的運用等。而不是能有多少可鉆的空子。正所謂愚昧者抗稅、愚蠢者偷稅、聰明者避稅、精明者籌稅,營改增促使房地產企業的財務人員獲得良好的培訓空間與個人發展空間,為房地產企業依法籌稅、誠信納稅提供良好條件,同時促使國家在稅收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中堵住稅收缺陷與不足。
三、基于營改增后的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建議
(一)科學合理申報納稅人身份
在房地產行業實施營改增后,所有增值稅納稅人都要按照增值稅納稅人的相關規定申請納稅人身份,增值稅納稅人身份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劃分的標準是經營規模的大小和會計核算是否健全,一旦認定后身份不同計稅方法不一樣,一般納稅人使用進項抵扣計算繳納增值稅而小規模納稅人則以全部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當然一般納稅人使用的通用稅率為17%,而小規模納稅人使用的是征收率3%。
經過測算我們以為企業的購進業務達到一定比例有必要按照規定申報一般納稅人,否則稅負會遠遠高出小規模納稅人的平均稅負。并且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現行增值稅納稅人管理規定,對于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納稅人,沒有按照規定期限申報一般納稅人的,稅務部門將要求按照一般納稅人稅率計算增值稅并且不得做進項抵扣,亦不得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企業的財務管理發生了這樣的申報失誤,企業的稅負將大幅度增加。但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房地產企業都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才好,比如提供建筑勞務為主的企業和以不動產銷售為主的企業由于進項稅額很低,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一方面使用一般納稅人的較高的稅率(預測房地產企業為11%的增值稅稅率),另一方面卻幾乎沒有進項抵扣,那么同樣會大大增加企業的稅負。這種情況下不如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二)加強管理增值稅發票,及時獲取可抵扣發票
對于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房地產企業,企業將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求專人開具、專人保管。房地產企業應使其內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并促使財務人員加強學習稅務知識。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方面要管理好銷項稅發票的開具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強管理各項購進業務,包括固定資產購進的管理和采購材料的管理,及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相應的抵扣聯。尤其是在與大多數建筑公司或銷售公司發生業務往來時,由于對方可能是小規模納稅人,要積極協調獲取稅務部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期正常完成抵扣。而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房地產建筑施工企業競爭將更加激烈,由于難于實現外部稅負轉嫁,致使一些建筑企業選擇從工程質量入手,降低成本獲得期望的利潤。這就需要房地產開發企業強化內部質量監管和外部質量監控,盡量選擇那些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相符的、具備正規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既能保證工程質量,又為后期抵扣進項稅打下基礎。
筆者可以預見,基于增值稅避免重復征稅促進社會化專業協作的重要杠桿作用,未來幾年,社會上的建筑業會發生優勝劣汰整合兼并的熱潮,那些資質缺失、質量不過關的游走型建筑施企業會大批淘汰。
(三)科學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實現減稅免稅目的
增值稅減免稅條例有諸多規定,比如利用摻兌廢渣在生產原料中且比例不低于30%的生產的特定建材產品,給予免稅;以廢舊瀝青混凝土為原料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且在生產原料中比重不低于30%的給與增值稅即征即退;采用旋窯法工藝生產并且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含水泥熟料)不低于30%的給予增值稅即征即退;此外,隨著綠色建筑理念的推廣,增值稅對認定為新型節能環保墻體材料的產品將給與免稅或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房地產行業產業鏈的相關企業要科學利用好這些稅收優惠政策,積極稅收籌劃實現減稅免稅。
(四)注重經營活動管理,合理開展稅收與成本聯動籌劃
一是對供應方的資格和價格進行比較。房地產企業到底應該在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還是在小規模納稅人那里購進貨物?在質量相當的前提下要做成本與稅收的聯動籌劃,比如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一批增值稅稅率17%的貨物,價稅總計117萬元,可抵扣進項稅額為17萬元;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同樣一批貨物,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前提下,該批貨物只有等于100萬元,企業的預期成本才不會改變,低于100萬元企業獲得額外利潤,如果高于100萬,即意味著企業成本費用增加。二是利用稅率差異。當同一納稅人的同一項業務既涉及一般物資又涉及建筑業勞務時候,一般物資的稅率是17%,建筑業的稅率是11%,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利用混合業務不同納稅對象稅率不同的差異,減少企業的稅務負擔;
(五)加強稅務機關溝通,確保企業稅收籌劃合法
在企業進行合理避稅的過程中,制訂以及實施籌劃方案,要注意合法性的基本要求與準則。所以,企業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制度的規范,在合法的范圍內進行合理避稅,保障合理避稅行為的合法性。同時,企業還應充分關注國家法律環境的變化,考慮國際相關法規及行業準則的約束。
另外,由于稅務執法機關擁有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應當加強與當地國地稅機關的溝通與協調,熟悉當地的稅收征管特點和具體要求,對稅務部門的指導要主動積極地接受,定期向其咨詢政策的最新發展動態,并進行理解、掌握,為制訂合理的籌劃方案提供參考。制訂方案、實施方案的過程中,對本地稅務部門的征收管理方法要時刻關注,以取得本地部門的認同。實施方案的后期階段,倘若與稅務部門在理解上存在不一致的問題,企業應予以合理解釋。
四、結語
“營改增”的最終目的在于協調社會負擔和政府收入之間的矛盾,降低社會稅負。雖然,在“營改增”初期,房地產企業會面臨很多的問題,房地產企業的經營也會遭受一定的挫折,但是,只要合理進行稅收籌劃,營改增必定是推進企業發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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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 稅收制度 稅制改革
政策性稅收籌劃是我國的經濟生活中的新生事物,與一般性技術層面的稅收籌劃不同,本文所說的政策性稅收籌劃特指針對我國特大型企業集團的一種國家稅收政策層面上的稅收籌劃。從國內研究看,由于目前我國關于稅收籌劃的研究主要停留在技術層面上,對這種特殊的政策性稅收籌劃的理論分析,總的來說,還沒有引起關注。但從實踐看,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某些大型企業集團在政策性稅收籌劃實踐方面積累了一定經驗,并取得了良好的經濟績效。基于此,本文在論述中將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工具,重點對政策性籌劃的內涵進行初步研究,并在此基礎上提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和技術路徑。
政策性稅收籌劃是指特大型企業集團在不違背稅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與國家政府中的稅務、財政等部門進行協商,試圖改變現有對企業或行業不適用的稅收制度,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理財方法。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這種籌劃實質上是一種稅收制度籌劃的創新活動。特大型企業集團發現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從而產生的稅收制度創新需求,政府根據這一制度需求對稅收制度的供給進行調整,以實現稅收制度均衡。政策性稅收籌劃是一種新的更有效率的稅收制度來改進、替代另一種稅收制度的過程。這一基本論斷是本文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視角來透視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基本依據。
政策性稅收籌劃起點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理論,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為稅收博弈的參與人對現行稅制不滿意狀態,從供求關系看,是指制度供給與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種狀態。政策性稅收籌劃實際上就是對稅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種反應。
從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現為稅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對新的稅收制度需求的產生先于該制度實際供給的形成,從而造成稅收制度有效供給的不足。稅收制度的非均衡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稅收政策實施中的統一性與行業執行特殊性的矛盾。因為現有的國家層面上的稅法與各種稅收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基于全國“一盤棋”的考慮,強調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但從現實的情況看,由于國民經濟中各行各業存在巨大差異,使形式上公平的稅收法律和政策在實施中出現結果上的不平等,壓抑了行業生產的積極性,勢必會影響到該經濟主體的利益,導致其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失去同其他同類企業競爭的公平性,從而導致效率損失。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著現行稅制安排的凈收益小于可供選擇稅制安排的凈收益,而基于行業特殊性的對原有稅法與稅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進,正體現了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由于這種改進符合公平與合理的稅收原則,國家的利益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因為行業生產積極性的提高將大幅度增加,形成稅收制度創新的潛在收益,導致新的潛在制度需求,從而構成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起點。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過程是稅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過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潛在收益的存在,而這種潛在收益在現存制度中是無法獲取的。只有通過改變原有的稅收制度安排,選擇和建立一種新的均衡基礎上的制度安排才能獲得潛在收益。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軌跡就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見圖1)。
這一邏輯路徑的主要思想是,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出發點,政府和稅務部門應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納稅人對稅制的接受程度,不斷地調整稅收制度供給以滿足稅收制度需求,從而實現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
需要指出的是,在稅收制度創新過程中,參與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地位不同。政府作為稅收制度的供給者,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進行稅制設計和政策選擇。同時,特大型企業集團作為稅收制度的需求者,有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稅收制度的動機。反映雙方利益最大化稅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供給,也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該制度的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的。然而,由于國家追求稅收政策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的目標導向和信息的不完備性,國家追求潛在收益的積極性相對微弱,相比之下,處于市場競爭的企業在生存本能的驅使下對這種潛在收益的追求要強烈和持久。因此,稅收制度主體是企業,而國家只不過是名義的稅收制度的供給者而已。
政策性稅收籌劃反映了特大型企業集團對更合理的稅收制度的需求,承認了上述特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形成和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即這些大型企業集團不是被動地接受國家既有的稅收制度,作為市場競爭和國民經濟建設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它還是我國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從近年來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的石油、鋼鐵、電力等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創新中發揮了主體性作用。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
由于政策性稅收籌劃是對國家稅法制度的籌劃,它要改變不合理的、與行業特征不適應的稅收政策,與一般性稅收籌劃相比,政策性稅收籌劃要艱難得多。根據上述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如下:
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進行政策性稅收籌劃的企業首先要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準確把握稅收理論的前沿和稅收制度演進的規律。國家稅收政策代表著國家的利益取向,稅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國家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只有準確把握稅制完善的方向,才能為政策性稅收籌劃營建成功平臺。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國家稅收制度的設計均是從全局和宏觀角度出發,而國民經濟的各行業卻是具體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銳地發現并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的稅收政策對行業生產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稅收制度改革的建議。
提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作為一種特殊的對國家稅收政策的籌劃,不能將政策性稅收籌劃片面地理解為向國家“要政策”,政策性稅收籌劃要遵循“有理”的原則。我國石油企業在進行石油增值稅籌劃時就提出石油全生產過程理論作為其籌劃依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強與國家稅務機關的交流與溝通,形成稅制改革的基本意見。企業要向國家稅務機關如實地反映情況,強調現有的稅收制度由于對行業生產的不適應性,最終會損害國家利益,從而提出兼顧企業和國家雙方利益格局的稅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體的國家稅收修正政策的實施細則。作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最后一個環節,就是在國家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體現國家利益,又反映行業特殊性的具體的國家稅收修正政策的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制定和頒布標志著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完成。
與一般性的技術層面上的稅收籌劃不同,政策性稅收籌劃是高層次的籌劃,它是在對自身生產特點和產業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礎上,改變不合理的、與行業特征不適應的稅收政策,其實質是國家稅制的改革與創新。顯然,這一特征決定了政策性稅收籌劃的使用范圍。一般而言,政策性稅收籌劃只適應于我國特大型企業集團,這類企業在國民經濟中處于基礎地位,具有稅收制度博弈的實力。企業進行政策性稅收籌劃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競爭力,而且可以豐富我國稅收籌劃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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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政策性;稅收籌劃;政策性稅收
Abstract:The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isinourcountry''''seconomiclifenewlyemergingthings,isdifferentwiththegeneraltechnicalstratificationplane''''staxrevenuepreparation,thisarticlesaid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referringinparticulartoviewinOurcountryExtralargetypeenterprisegroup''''sonekindofnationaltaxpolicystratificationplanetaxrevenuepreparation.Lookingfromthedomesticresearch,becausethepresentourcountrymainlypausesaboutthetaxrevenuepreparation''''sresearchinthetechnicalstratificationplane,tothiskindofspecial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stheoreticalanalysis,generallyspeaking,hasnotarousedtheinterest.Butlookedfromthepractice,sincethemid-1990s,ourcountrycertainlargeenterprisegroupgainedincertainexperienceinthe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practiceaspect,andhasobtainedthegoodeconomicalachievements.Basedonthis,thisarticlewillutilizethenewsystemeconomicintheelaborationtheanalysistool,keyconductsthepreliminarystudytothepolicy-typepreparation''''sconnotation,basedonthisandproposesthe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logicandthetechnical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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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政策性稅收籌劃是指特大型企業集團在不違背稅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與國家政府中的稅務、財政等部門進行協商,試圖改變現有對企業或行業不適用的稅收制度,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理財方法。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這種籌劃實質上是一種稅收制度籌劃的創新活動。特大型企業集團發現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從而產生的稅收制度創新需求,政府根據這一制度需求對稅收制度的供給進行調整,以實現稅收制度均衡。政策性稅收籌劃是一種新的更有效率的稅收制度來改進、替代另一種稅收制度的過程。這一基本論斷是本文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視角來透視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基本依據。
政策性稅收籌劃起點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理論,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為稅收博弈的參與人對現行稅制不滿意狀態,從供求關系看,是指制度供給與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種狀態。政策性稅收籌劃實際上就是對稅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種反應。
從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現為稅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對新的稅收制度需求的產生先于該制度實際供給的形成,從而造成稅收制度有效供給的不足。稅收制度的非均衡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稅收政策實施中的統一性與行業執行特殊性的矛盾。因為現有的國家層面上的稅法與各種稅收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基于全國“一盤棋”的考慮,強調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但從現實的情況看,由于國民經濟中各行各業存在巨大差異,使形式上公平的稅收法律和政策在實施中出現結果上的不平等,壓抑了行業生產的積極性,勢必會影響到該經濟主體的利益,導致其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失去同其他同類企業競爭的公平性,從而導致效率損失。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著現行稅制安排的凈收益小于可供選擇稅制安排的凈收益,而基于行業特殊性的對原有稅法與稅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進,正體現了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由于這種改進符合公平與合理的稅收原則,國家的利益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因為行業生產積極性的提高將大幅度增加,形成稅收制度創新的潛在收益,導致新的潛在制度需求,從而構成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起點。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過程是稅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過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潛在收益的存在,而這種潛在收益在現存制度中是無法獲取的。只有通過改變原有的稅收制度安排,選擇和建立一種新的均衡基礎上的制度安排才能獲得潛在收益。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軌跡就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
這一邏輯路徑的主要思想是,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出發點,政府和稅務部門應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納稅人對稅制的接受程度,不斷地調整稅收制度供給以滿足稅收制度需求,從而實現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
需要指出的是,在稅收制度創新過程中,參與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地位不同。政府作為稅收制度的供給者,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進行稅制設計和政策選擇。同時,特大型企業集團作為稅收制度的需求者,有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稅收制度的動機。反映雙方利益最大化稅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供給,也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該制度的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的。然而,由于國家追求稅收政策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的目標導向和信息的不完備性,國家追求潛在收益的積極性相對微弱,相比之下,處于市場競爭的企業在生存本能的驅使下對這種潛在收益的追求要強烈和持久。因此,稅收制度主體是企業,而國家只不過是名義的稅收制度的供給者而已。
政策性稅收籌劃反映了特大型企業集團對更合理的稅收制度的需求,承認了上述特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形成和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即這些大型企業集團不是被動地接受國家既有的稅收制度,作為市場競爭和國民經濟建設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它還是我國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從近年來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的石油、鋼鐵、電力等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創新中發揮了主體性作用。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
由于政策性稅收籌劃是對國家稅法制度的籌劃,它要改變不合理的、與行業特征不適應的稅收政策,與一般性稅收籌劃相比,政策性稅收籌劃要艱難得多。根據上述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如下:
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進行政策性稅收籌劃的企業首先要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準確把握稅收理論的前沿和稅收制度演進的規律。國家稅收政策代表著國家的利益取向,稅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國家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只有準確把握稅制完善的方向,才能為政策性稅收籌劃營建成功平臺。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國家稅收制度的設計均是從全局和宏觀角度出發,而國民經濟的各行業卻是具體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銳地發現并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的稅收政策對行業生產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稅收制度改革的建議。
提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作為一種特殊的對國家稅收政策的籌劃,不能將政策性稅收籌劃片面地理解為向國家“要政策”,政策性稅收籌劃要遵循“有理”的原則。我國石油企業在進行石油增值稅籌劃時就提出石油全生產過程理論作為其籌劃依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強與國家稅務機關的交流與溝通,形成稅制改革的基本意見。企業要向國家稅務機關如實地反映情況,強調現有的稅收制度由于對行業生產的不適應性,最終會損害國家利益,從而提出兼顧企業和國家雙方利益格局的稅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體的國家稅收修正政策的實施細則。作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最后一個環節,就是在國家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體現國家利益,又反映行業特殊性的具體的國家稅收修正政策的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制定和頒布標志著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完成。
與一般性的技術層面上的稅收籌劃不同,政策性稅收籌劃是高層次的籌劃,它是在對自身生產特點和產業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礎上,改變不合理的、與行業特征不適應的稅收政策,其實質是國家稅制的改革與創新。顯然,這一特征決定了政策性稅收籌劃的使用范圍。一般而言,政策性稅收籌劃只適應于我國特大型企業集團,這類企業在國民經濟中處于基礎地位,具有稅收制度博弈的實力。企業進行政策性稅收籌劃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競爭力,而且可以豐富我國稅收籌劃的理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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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昌,王維祝。企業稅務籌劃策略研究[J].財務與會計,2001.2
4.諾斯。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M].上海三聯書店,1994
作為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籌劃與安排,降低企業稅收、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有效手段。其主要方法包括企業融資、投資以及收益分配等內容,隨著我國稅收政策的不斷完善,國家對納稅行為已經做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要求稅收籌劃必須與企業的財務管理緊密結合,以便增強其市場競爭力。本文通過全面分析我國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指出了一系列完善稅收籌劃的合理建議。
一、企業稅收籌劃概述
(一)企業稅收籌劃概念
財務管理領域中的稅收籌劃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影響了一個企業的經濟利益。通常稅收籌劃也被稱為“合理避稅”,其主要通過合理的法律途徑調整企業內部的經營、投資以及理財方式以減少稅金的繳納。它約束了企業內部的財務分配,改善了企業的生產結構與經營決策,可以使企業的資金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稅收籌劃的基本原則
1.合法性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應遵循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這也是其合法性的必然要求。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時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選擇各種納稅方案,不能違反相關的國家財務法規。除此之外,企業還應密切關注國家法律環境的變更,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條件下進行的,隨著社會的進步,國家法律很可能會發生一定的變化,這時企業財務管理者必須對財務法規進行相應的修改與完善,以便使其更加適應社會的整體變化。
2.服從財務管理總體目標
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以便取得節稅的稅收收益,它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選擇低稅負,降低稅收成本,提高資本的回收率。另一方面是延遲納稅,這兩方面都可以降低稅收支出。同時,稅收籌劃還應考慮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目標,其計劃內容應圍繞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進行策劃。雖然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以提高企業的總收益,但稅負的降低并不意味企業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企業的負債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標準,但其卻可能會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3.服從財務決策過程
企業的稅收籌劃一般是通過企業經營來實現的,直接影響了企業的投資與融資,因此稅收決策必須要服從企業的財務決策,不可獨立于財務決策。如果稅收決策脫離財務決策,必然會影響企業整體決策的合理性與科學性,甚至還會導致錯誤財務決策的發生。比如,稅法規定,企業的出口產品可以享受退稅的優惠政策,但企業選擇開放式的出口經營策略必然會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利益,忽略國際市場的吸納能力,片面追求稅收利益,必然會作出錯誤的經營決策。
4.成本效益
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取得企業的整體效益,但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具有雙面性,納稅人在享受方案所帶來的稅收利益時,也必然會為該方案付出額外的費用,因此是否選擇一種方案作為自己的經營決策,首先應考察費用與利益的大小關系,若新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則該稅收籌劃方案就是合理可行的,反之亦然。同時,企業的稅收籌劃不能只考慮個別的稅種負擔,還應著眼于整體稅負的降低,必須充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引進資金時間觀念,進而選擇一種最優方案。
二、稅收籌劃注意的幾點問題
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有效節約企業的生產成本,保證國家的宏觀調控能力,因此在實行稅收籌劃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站在企業全局角度進行
一般而言,企業稅收籌劃部門應該設立在財務部門之下,但稅收籌劃部門很少參與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工作,對稅收籌劃的績效考核也一般以稅負水平作為依據,這將導致企業無形之中盲目追求低水平的賦稅,不能更好地將稅收籌劃與企業的財務管理進行結合。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充分了解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做到緊密結合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這樣不但可以有效避免盲目降稅,還可以由根本上實現合理避稅的根本目的。
(二)在法律政策允許范圍內進行
近年來,我國的會計體系不斷完善,稅收法律法規也得到了一定的充實與完善,但還是為稅務違規運作留下了一定的隱患。很多企業利用企業的會計準則實現合理避稅,但也有一些企業打“球”利用會計造假的方式實現稅收優惠。此種行為不但嚴重損害了國家的利益,也對我國的市場經濟運行產生了很大的不良后果,一旦稅務部門進行查處,企業不但會面臨巨額罰款,甚至還會嚴重損害自身形象。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應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三、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
(一)有利于實現財務管理目標
實現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離不開企業的實際稅收環境,因此在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過程中不可回避企業的稅收負擔。這主要是因為企業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在于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要求企業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其中便包括稅收成本。因此,只有通過對經營、投資以及理財活動進行計劃安排同時進行科學的稅收籌劃,選擇最佳的納稅方案降低稅收負擔,才真正符合企業財務管理的真正要求。財務管理目標應有利于企業長期利益的增長,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如果企業所選的納稅方案不能立足于現實,以犧牲長遠利益為代價來換取眼前的短暫利益,則很可能降低企業的償債能力,阻礙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有助于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企業的財務決策決定了其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現代企業的財務決策主要包括籌資、投資、經營以及利潤分配四個部分,且這些決策都會受稅收的影響,稅收籌劃貫穿于整個財務決策過程之中。例如,企業進行籌資時不僅要考慮資金的需要量還應考慮籌資成本,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取得的資金,成本計算在稅法中的規定不同,債券的利息費用應在稅前列支,股票的股利則只可以在稅收列支,因此降低籌資成本必須要考慮籌資活動所產生的納稅因素。而企業在投資過程中也應考慮投資活動帶來的稅后收益,稅法對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以及不同方式的投資活動政策規定不同,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在投資決策中考慮稅制對投資的影響。
四、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實際應用
(一)籌資活動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的籌資活動是財務管理的起始環節,根據籌資方式的不同,企業具有不同的稅負與成本列支方式,而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降低籌資成本,減輕企業稅負。現代企業時刻處于一種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企業的壯大需要大量的資金來源,籌資過程中產生的成本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應充分考慮籌資所帶來的稅收負擔。企業融資的基本方法一般分為兩種,一是發行債券,二是公開募捐,這兩種方法所產生的稅收有所區別。債券等直接融資的成本可以在稅前沖減利潤,而股票卻要在稅后支付股息。企業應充分結合這兩種方式的納稅利弊,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負,提高自身的財務管理水平。
(二)投資活動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進行投資時,稅收籌劃也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企業投資一般通過兼并收購、設立子公司等方式進行,這兩種方式都應考慮其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兼并收購,企業可以利用被收購的企業賬目虧損沖抵公司盈利,從而降低稅負,但此種方法無法實現扭虧為盈的局面,因此企業需要進行稅收籌劃,以此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同時,企業還可以選擇投資地區進行稅收籌劃,將有稅收優惠政策的經濟特區與高新技術開發區作為首要的投資地域,以便獲得最大的投資稅收收益。除此之外,企業在進行投資時還應密切關注國家的法律法規,了解各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在節省開支的情況下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
(三)資金運營活動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日常經營方面也可以使用稅收籌劃進行節稅降負,公司在進行資產重組時,子公司可以直接進行資產重組,將盈利大的子公司與盈利小的公司進行組合,這樣,虧損的子公司賬面就可以沖抵盈利公司的賬面利潤,從而實現合理避稅。企業也可以利用存貨計價方式實現稅收籌劃,目前我國存貨的計價方法主要包括先進先出、加權平均等幾種方法,物價上漲時,企業可以采用的計價方式降低期末存貨成本,增加企業整體利潤水平。除此之外,折舊也可以使用稅收籌劃,折舊的方法與年限都會影響成本費用,企業可以通過籌劃折舊的年限與方式實現稅收籌劃,例如加速折舊法可以在當期利潤延后出現,這樣便可以實現延期納稅,減輕稅負。
(四)利潤分配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利潤分配影響了企業的長期發展,也影響了企業與投資方的稅負。利潤分配中的稅收籌劃主要分析企業的虧損彌補,如果企業發生虧損,則可以使用以盈抵虧的政策優惠,減少企業的所得稅額,降低稅負。因此為了避免企業被重復征稅,投資企業應在轉讓股權之前進行利潤分配,避免股息轉化為投資轉讓所得。
五、結束語
政策性稅收籌劃起點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理論,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為稅收博弈的參與人對現行稅制不滿意狀態,從供求關系看,是指制度供給與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種狀態。政策性稅收籌劃實際上就是對稅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種反應。
從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現為稅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對新的稅收制度需求的產生先于該制度實際供給的形成,從而造成稅收制度有效供給的不足。稅收制度的非均衡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稅收政策實施中的統一性與行業執行特殊性的矛盾。因為現有的國家層面上的稅法與各種稅收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基于全國“一盤棋”的考慮,強調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但從現實的情況看,由于國民經濟中各行各業存在巨大差異,使形式上公平的稅收 法律 和政策在實施中出現結果上的不平等,壓抑了行業生產的積極性,勢必會影響到該經濟主體的利益,導致其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失去同其他同類企業競爭的公平性,從而導致效率損失。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著現行稅制安排的凈收益小于可供選擇稅制安排的凈收益,而基于行業特殊性的對原有稅法與稅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進,正體現了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由于這種改進符合公平與合理的稅收原則,國家的利益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因為行業生產積極性的提高將大幅度增加,形成稅收制度創新的潛在收益,導致新的潛在制度需求,從而構成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起點。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過程是稅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過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潛在收益的存在,而這種潛在收益在現存制度中是無法獲取的。只有通過改變原有的稅收制度安排,選擇和建立一種新的均衡基礎上的制度安排才能獲得潛在收益。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軌跡就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
這一邏輯路徑的主要思想是,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出發點,政府和稅務部門應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納稅人對稅制的接受程度,不斷地調整稅收制度供給以滿足稅收制度需求,從而實現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
需要指出的是,在稅收制度創新過程中,參與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地位不同。政府作為稅收制度的供給者,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進行稅制設計和政策選擇。同時,特大型企業集團作為稅收制度的需求者,有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稅收制度的動機。反映雙方利益最大化稅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供給,也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該制度的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的。然而,由于國家追求稅收政策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的目標導向和信息的不完備性,國家追求潛在收益的積極性相對微弱,相比之下,處于市場競爭的企業在生存本能的驅使下對這種潛在收益的追求要強烈和持久。因此,稅收制度主體是企業,而國家只不過是名義的稅收制度的供給者而已。
政策性稅收籌劃反映了特大型 企業 集團對更合理的稅收制度的需求,承認了上述特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形成和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即這些大型企業集團不是被動地接受國家既有的稅收制度,作為市場競爭和國民 經濟 建設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它還是我國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從近年來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的石油、鋼鐵、電力等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創新中發揮了主體性作用。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
由于政策性稅收籌劃是對國家稅法制度的籌劃,它要改變不合理的、與行業特征不適應的稅收政策,與一般性稅收籌劃相比,政策性稅收籌劃要艱難得多。根據上述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如下:
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進行政策性稅收籌劃的企業首先要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準確把握稅收理論的前沿和稅收制度演進的 規律 。國家稅收政策代表著國家的利益取向,稅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國家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只有準確把握稅制完善的方向,才能為政策性稅收籌劃營建成功平臺。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國家稅收制度的設計均是從全局和宏觀角度出發,而國民經濟的各行業卻是具體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銳地發現并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的稅收政策對行業生產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稅收制度改革的建議。
提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作為一種特殊的對國家稅收政策的籌劃,不能將政策性稅收籌劃片面地理解為向國家“要政策”,政策性稅收籌劃要遵循“有理”的原則。我國石油企業在進行石油增值稅籌劃時就提出石油全生產過程理論作為其籌劃依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強與國家稅務機關的交流與溝通,形成稅制改革的基本意見。企業要向國家稅務機關如實地反映情況,強調現有的稅收制度由于對行業生產的不適應性,最終會損害國家利益,從而提出兼顧企業和國家雙方利益格局的稅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體的國家稅收修正政策的實施細則。作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最后一個環節,就是在國家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體現國家利益,又反映行業特殊性的具體的國家稅收修正政策的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制定和頒布標志著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完成。
與一般性的技術層面上的稅收籌劃不同,政策性稅收籌劃是高層次的籌劃,它是在對自身生產特點和產業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礎上,改變不合理的、與行業特征不適應的稅收政策,其實質是國家稅制的改革與創新。顯然,這一特征決定了政策性稅收籌劃的使用范圍。一般而言,政策性稅收籌劃只適應于我國特大型企業集團,這類企業在國民經濟中處于基礎地位,具有稅收制度博弈的實力。企業進行政策性稅收籌劃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競爭力,而且可以豐富我國稅收籌劃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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