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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營企業;軟法治理;經營自;社會責任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民營企業規模得以進一步擴大,成為經濟發展最為強勁的動力之一。市場經濟的發展本質上是市場力量在市場活動中起主導作用,民營企業作為市場自發形成的經濟組織,其依市場規律進行活動,既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結果,又是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推動力。不管在何種經濟形態之下,作為國家權力載體的行政機關對企業實施管理是經濟得以健康發展的有利前提,只有“有形之手”與“無形之手”相結合,經濟社會始能實現高速健康發展。在公共行政興起的歷史背景之下,行政機關對民營企業的治理得以從管制模式中脫離出來,更強調采用柔性的手段引導民營經濟發展。行政機關通過軟法對民營企業予以引導和治理,是時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公共行政興起的內在要求。
一、民營企業軟法治理的必要性分析
在依法治國的理念下,行政機關對民營企業進行管理必須依據法律而進行。對民營企業進行軟法治理,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軟法優勢使然。
(一)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自由的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得以依自己的意志參與市場活動,在市場得以自主決策、自由競爭和自負盈虧。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企業的經營自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對于民營企業經營自范圍內的事項,政府機關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干預。這就產生了政府治理與企業自主經營之間的緊張關系,即企業經營自天生地具有排除政府干預的效力。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的有序發展不僅需要市場機制得以充分發揮、市場規律得到充分尊重,更需要政府通過無形的手對經濟運行進行調控。基于市場經濟的復雜性,政府的調控不應當限于通過法律對企業進行征稅、處罰、制定指導價等活動,更需要政府在充分掌握市場信息和尊重市場的前提下對企業經營自范圍內的事項進行引導,才能優化企業生產,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確保經濟健康發展。對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而言,對企業的自主經營范圍內的事項,政府可以通過行使股東權的方式進行干預,而對于民營企業而言,企業所有權為私人所有,企業經營自范圍內的事項,政府既不能通過硬法予以調整,亦不能通過股東權的行使而進行調整,因而只能通過軟法以柔性的執法手段進行治理。因此,從這個角度而言,對通過軟法對民營企業進行治理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
(二)軟法治理具有自身優勢
當前,我國法律體系已較為完整,盡管對民營企業的治理可以通過硬法來實現,但相較于硬法而言,軟法治理的如下優勢是不可忽略的:首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民營企業享有經營自,民營企業的經營自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政府采用法律手段對民營企業經營自范圍內事項進行規制,政府的行為就可能構成權力的濫用。如果政府通過軟法進行治理,避免強制力規制,更多地體現為一種指導和服務,行為的合法性就不存在問題。其次,由于軟法治理更加地體現為政府通過指導、服務等方式實施,在這種方式中,政府與民營企業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政府不能強制企業為或不為一定行為,更有利于政府與民營企業之間建立起合作關系,通過雙方的平等協商實現政府行政管理目標和企業利益之間的平衡。
二、民營企業軟法治理的實施模式
政府通過軟法對民營企業進行治理有其必要性,但通過軟法機制對民營企業進行治理不能過于泛濫,企業所承擔的法律義務不可通過軟法機制予以實現。因此,政府對民營企業進行軟法治理應當是有限度的,需要通過特定的切入點、以特定方式進行。
(一)軟法治理的切入點
軟法治理的切入點,是指政府通過軟法機制對民營企業進行管理時所選取的管理事項。如上所述,企業有其經營自,民營企業的生產經營中的諸多事項不應當成為政府管理的對象;另一方面,立法規定企業的許多強制義務,應當嚴格履行,因此,軟法治理機制在以上兩種情形中是不能予以適用的。其只有適用在民營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特定方面。
筆者認為,軟法治理的切入點應當是民營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政府可以通過軟法治理機制予以推進。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作為社會關系中連接點,其對其他社會關系主體及社會環境、自然環境所承擔的道義義務和法律義務。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之基礎在于:現代社會中企業不應僅僅作為謀求股東利潤最大化的工具,而應視為最大限度顧及和實現包括股東在內的企業所有利益相關者利益的組織體系或制度安排;企業的所有者應對企業的所有利益相關者負責,而不限于只對股東負責。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兩方面內容,一為道義責任,二為法律責任,前者包含在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中,后者則為法律所明確規定。對于法律所規定的企業義務,政府當然應當通過硬法實施予以實現。在硬法實施過程中,政府可以采取協商、聽取意見等方式進行執法活動,但這些執法活動為政府之法定職權使然,不能通過軟法機制進行治理。對于企業所負擔的道義義務,如改進技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員工福利、配合政府優化產業結構等,政府就不能通過硬法機制予以強制實現,而應當通過軟法機制進行治理。綜上,軟法治理的切入點應為民營企業道義責任的履行。
(二)軟法治理的基本途徑
政府對民營企業進行軟法治理,其事項范圍不僅應當受到嚴格限制,限于民營企業道義責任的履行,軟法治理手段也應當受到嚴格限制,只能通過非強制手段予以實現。
1.政策制定
政府對民營企業進行管理可以通過政策的制定的方式實現。“軟法主要是指發展規劃綱要,各種指導性的規則、指南、指令、規程、法則、守則、示范,黨政部門制發的各類紅頭文件,各種請示、批示、指示、通知、講話。”政策是軟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政策制定當然是軟法治理手段之一。對于民營企業治理,政府可以通過制定產業發展政策、產業規劃等方式引導民營企業配合政府工作。民營企業參與市場活動的目的是獲得利潤。政府通過激勵性政策的制定可以引導民營企業按政府設定的目標安排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而達成社會利益與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2.行政指導的實施
行政指導的基本特征是無強制實施力,行政指導目的的實現需要相對人予以積極配合。因此,行政指導也應當納入軟法的范圍,對民營企業進行軟法治理,也包括行政指導的制定與實施這一方式。與政策制定相比,行政指導具有微觀性的特點。行政指導的對象一般具有特定性,可以針對特定的民營企業做出;其目標具有短期性,一般為實現暫時性的目標。在民營企業軟法治理方面,行政指導無疑是良好的軟法治理方式。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對于民營企業經營自范圍內的事務,可以通過實施行政指導的方式引導民營企業做出有利于行政目的實現的行為。就其實現方式而言,“行政指導的作用機制包括利益的誘導、道德的引導以及行政機關在知識、資訊、資源方面的優勢和特殊的社會角色”。由于行政指導沒有強制實施力,而基于政府在信息占有方面的優勢地位,企業又往往愿意聽從政府的指導,因而行政指導機制的運行對于平衡企業經營自保護和行政管理效益之間的關系具有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政府還可以通過與民營企業簽訂合同、引導民營企業制定自律規則等方式實施治理。
三、民營企業軟法治理的司法規制
權力必須受到限制,否則它將無惡不為,這已成為顛撲不滅的真理。對行政權而言,司法審查機制無疑是限制行政權濫用的優良制度,政府對民營企業的軟法治理當然應納入司法審查的范圍。然而,按照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對行政行為 “合法性”進行審查。在軟法治理過程中,政府治理活動依軟法而非硬法做出,因此政府的軟法治理似乎并不能以硬法為依據判斷其合法性。這種情況之下,對軟法治理進行司法審查則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
(一)是否侵害企業經營自
如上所述,政府通過軟法對民營企業實施治理之基礎在于,政府對企業經營自范圍內的事務不能通過制定實施硬法橫加干預。因此,尊重企業經營自是軟法治理產生的基礎,也是軟法治理不能逾越的界限。政府通過軟法機制對民營企業實施治理,一定要建立在尊重民營企業經營自的基礎之下,不能通過采取強制手段而迫使民營企業服從。因此,在司法審查過程中,民營企業對政府軟法治理活動提起行政訴訟的,法院可通過審查政府軟法治理活動是否侵害企業經營自而認定其活動的合法性。在司法審查過程中,法院通過判斷行政機關之軟法治理活動是否侵害憲法所保護的權利從而確定該活動之合法性,這種司法審查的途徑是符合憲法的權利保護精神的。在具體的審查過程中,法院可判斷行政機關的軟法治理是否違反了自愿性的原則,如有違反,則認為其侵害企業經營自,進而撤銷行政機關的該種行為及該行為形成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說,企業經營自意味著企業可以依其意愿而決定是否服從和配合行政機關通過政策、行政指導而實施的軟法治理;民營企業的自愿服從亦視為其經營自行使的結果。如果行政機關在實施軟法治理的過程中超越了不得強制的界限,通過設定不利后果的方式強制民營企業服從其軟法治理,則這種情形就構成越權,法院應當撤銷這種治理行為或宣告這種治理活動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二)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所謂信賴保護,是指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形成可期待的信賴,而相對人基于這種信賴而實施了一定行為,而行政機關不得任意撤銷其行政行為;行政機關沒有法定事由撤銷其行為造成相對人期待利益的損害的,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筆者認為,對于民營企業軟法治理進行司法審查,法院是可以適用信賴保護原則判斷軟法治理之合法性的。
實質上,我國學者對信賴保護在司法裁判中的適用大都持慎重的態度,認為司法審判過程中適用行政法原則將有可能造成司法權的擴張,而權力的擴張,不管是行政權的擴張抑或是司法權的擴張,對于權力間的制約和平衡都是有害的。筆者認為,信賴保護原則作為行政法基本原則,其具有規范效力,這決定了信賴保護原則可以在司法審查過程中適用。即是說,盡管信賴保護原則具有抽象性的特征,其沒有具體規定行政機關的權力義務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但信賴保護原則作為行政法精神的集中反映,其對行政活動的開展具有指導性,行政機關應當依信賴保護原則的要求而做出行政行為;行政行為如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則構成違法行政行為。由于信賴保護原則具有規范和限制行政行為做出的效力,法院當然可以以信賴保護原則為標準判斷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特別是對于民營企業之軟法治理而言,這種治理建立在行政機關無須依硬法對這些事項進行處理的基礎之上,這種情況也使得法院無法依硬法對行政機關活動的合法性進行判斷。因此,法律的原則,包括信賴保護原則,可用來判斷行政機關之軟法治理活動的合法性。就其具體的適用而言,行政機關在軟法治理過程中往往通過政策、行政指導做出一定承諾以引導民營企業從事經濟活動,在民營企業滿足行政機關通過政策、行政指導而提出的要求而行政機關沒有兌現其承諾時,法院可認為行政機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進而判處對民營企業的損失進行賠償。當然,由于信賴保護原則具有抽象性,其僅就行政行為提出一種價值指導,但并沒有也不可能明確規定行政機關應當為何種行為以及如何為該種行為,司法機關適用信賴保護原則解決具體案件,應當就為何適用該原則以及如何適用該原則做出充分說明,這樣才能防范司法權對行政權的過度干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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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民營企業;融資;
近期溫州老板集體外逃和溫州企業的倒閉潮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一時間溫州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問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長期以來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一直是關鍵的制約和影響其健康發展的因素之一。
一、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問題主要集中在:(1)融資渠道狹窄,資金來源有限。我國貨幣市場存在極大缺陷,發育程度低,一直沒有形成規模,中小企業通過票據貼現、承兌來進行短期融資存在很大難度;債券市場起步早,但發展慢,且融資門檻高,大部分中小企業幾乎不會也不能通過發行債券融資。對我國中小企業民營來說直接融資的幾種融資渠道都存在這較大的缺陷,資本市場融資門檻較高,風險投資基金融資運作難度較大,私募方式融資風險大,成本大,商業信用易于獲得,但期限較短。而屬于間接融資的銀行貸款,理論上講應成為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但現實生活中難度相當大。(2)通過銀行貸款籌資困難。不健全的銀行金融體系導致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單一,融資渠道狹窄,審批門檻過高。大中型國有企業占用了絕大部分的銀行貸款,而中小民營型企業得到的銀行貸款數量少、期限短、成本高。(3)從資本市場上籌資困難。我國資本市場成熟度很低,適合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多,配置不合理。民營中小型企業在資本市場上融資存在較大的局限性,主板市場的準入門檻高、上市成本較高,中小民營企業很難進入主板市場融資。我國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屬于傳統的低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很難進入創業板市場。(4)企業自身缺陷導致融資困難。中小民營企業規模小、人員少、資產有限、可抵押品少。使得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很難達到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所要求的抵押貸款條件,獲得得抵押貸款,而其他商業銀行也會因為中小民營企業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考慮到可能產生的違約風險而減少貸款。中小民營企業的經營活動范圍較小,涉及的產品行業、市場范圍有限,抵御市場和行業波動的能力低,經營穩定性差,生產周期短,經營風險大,使得中小企業的融資活動成本高,負債能力有限,中小企業的企業制度不健全,治理結構不規范,經營透明度低,尤其是其財務制度不合理,財務機構不健全,財務報表賬簿不完善,缺乏審計部門確認的財務報表,存在作假帳的現象,很難向銀行和其他投資者提供經過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這些原因導致資金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這樣一來自然就很難獲得銀行貸款或其它外部資金融資。
二、中小企業的融資策略分析
要解決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必須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 改善自身缺陷,加快企業發展
中小型民營企業應當關注市場,注重技術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中小企業不可避免的存在規模小、人員少、資產有限、經營范圍小等問題,但是我們要緊跟市場,提高技術創新能力,盡快實現產品升級、換代,提高產品的生產效率和市場競爭力。同時中小民營企業應該健全監督管理制度,提高經營者和管理者的水平,尤其是要健全財務制度,樹立良好的信用觀念,改善財務狀況。完善企業的財務制度,強化信用意識,提倡“信用文化”,建立科學合理的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緩解信息不對稱現狀,與銀行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二)改進金融機構融資服務體系
首先要積極發揮中小銀行在支持中小民營企業融資的優勢。中小銀行由于其地域性的特點,長期接觸中小民營企業,可以比大型銀行獲得更多的非公開的信息,他們更加了解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和融資風險。通過政府的適當干預通過制度改革、政策傾斜等措施把中小銀行發展成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專門化銀行。中小銀行也應該在市場競爭中找準市場定位,認真分析自己業務覆蓋區域的中小企業的狀況,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大力加強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支持,完善金融服務功能,這樣既可以避免與大型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在同一市場的競爭,又可以找到差異化市場的生存空間。其次要加強大型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服務。大型國有控股有商業銀行還是要發揮自己在資金實力、信貸審核等方面的優勢,解決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大型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要增強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服務意識,公開信貸政策,簡化貸款業務流程,合理配置貸款權限和資源,拓展面向中小民營企業的業務,把對中小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措施落到實處。最后要加快商業銀行金融產品創新,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問題。商業銀行針對中小民營企業信貸融資需求的特點,進行金融產品創新,是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中小民營企業抵押不足等問題的主要途徑。
關鍵詞: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審計框架
內部審計是一種旨在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組織營運的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治理程序的效果,以幫助實現組織目標,是有效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公司治理有促進作用。
一、我國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現狀
(一)對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必要性認識不清
有些民營企業雖然在國內、外都有一定的知名度,但管理層卻不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有些雖然設立了審計機構,但在實際工作中,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的穩定性也得不到保障,民營企業負責人隨意撤并內審機構、精簡內審人員,甚至有些民營企業不敢輕易讓“外人”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所以在用人上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影響了內部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對內部審計的作用認識不足
有些企業在開展內部審計過程中,被審計者往往會產生抵觸情緒,使內部審計工作難以正常開展。另外,有些企業老板則抱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思想,怕開展內部審計會傷了和氣,除非有重大嫌疑或已經出了問題,否則不開展內部審計。
(三)不能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
從公司治理結構看,建立、完善內部審計是民營企業的內在需要。隨著民營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企業高級管理當局逐漸重視內部審計。但是,內部審計如何進行操作,民營企業內部審計還沒有從傳統審計的“陰影”中走出來,盡管形式上有“經濟效益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等,但基本上都是財務審計的翻版,主要職能仍然是“監督”,還停留在“查錯防弊、保護企業的資產安全完整”的階段上,而以財務審計為重點的內部審計并不能直接協助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競爭能力。
(四)脫胎于家族制的管理模式,人際關系復雜
當前許多民營企業剛剛脫胎于家族制,在管理上家族制的氣息還很濃厚。集團內部各個部門、子分公司往往都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親情關系,監督礙于人情面子而不能有效實施;“內部人”與“外部人”的關系還在協調;有的民營企業由多個股東組成,而各股東都派“自己人”加入到企業管理,如果在審計過程中人際關系處理不當,可能會激發股東之間的矛盾,影響企業穩定。
二、對我國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構建及展望
我國民營企業作為改革開放后的新生事物,不健全的市場經濟壞境,使得我國民營企業的產權及治理結構有許多特殊性,這就要求我們要切實以我國民營企業的實情為基準,從內部審計的目標、職能、模式、內容范圍、技術要求、人員素質等方面構建一個適合我國民營企業特點、能切實發揮作用的內部審計框架。
(一)內部審計的目標構建
我國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應以增加企業價值、改善組織運營為目標。隨著現行民營企業的規模擴大和管理層級的增加,對具有現代意義的內部審計的需求不僅在數量上,更注重其提供高質量的咨詢及服務。故我們對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同樣要跟隨內部審計理論的最新研究成果,切實將其轉化為我國民營企業切實可用的,真正發揮其作用的現代內部審計,而不能再停留在查錯防弊、事后的、單純財務領域的審計。
(二)內部審計的職能轉化
隨著現代企業經營活動的擴大,內部審計的范圍必然會從財務收支擴展到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各個方面,從查錯防弊擴展到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控制、評價,它的職能也從監督擴展到控制、評價、管理,使內部審計成為一種滲透到整個生產經營管理領域中的經濟監督、控制、評價和管理活動。
(三)內部審計的模式選擇
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是企業內在發展的需要,是自我約束行為機制的體現,它的設置必須切合民營企業的特點,建立與民營企業相適應的運行模式。對于規模較小的家族制或合伙制民營企業,可以考慮內部審計外包的形式,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在企業內部設立一個審計經理進行內部審計業務的協調和溝通。對于規模較大的公司制民營企業,設置何種形式的內部審計要根據經營規模、管理復雜程度以及內審部門的獨立性要求來確定。新晨
(四)內部審計的內容范圍及技術要求
民營企業要圍繞企業經營的安全性,加強風險管理審計;圍繞規范化建設,加強內控制度評審;要逐漸轉向管理效益審計。同時,內部審計在審計方法和手段上,由傳統的檢查報表、賬冊、憑證的技術,向新的分析技術評價方法發展,包括利用統計抽樣、數理統計、數學模型、投資分析等數字加工技術,以及管理科學和數理經濟學的最新成果。在審計處理手段上由手工操作逐漸向網上審計轉化。
(五)內部審計人員素質要求
關鍵詞:民營企業 企業內部審計 管理體制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民營企業得到迅速發展。隨著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不斷發展,中小民營企業的審計工作也越來越必要。但是由于中小民營企業的經營特點,審計質量一直得不到提高,給注冊會計師執業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同時也阻礙了中小民營企業審計事業的發展。本文將從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現狀、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以及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對策等幾個方面進行論述,希此能夠為中小民營企業審計的發展有一定的貢獻。
一、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現狀及特點
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中小民營企業有許多進行了股份制改造,成為股份制企業。如溫州的低壓電器業中已涌現了象中國正泰集團、德力西集團這樣的大型企業;溫州康奈鞋亞、紅蜻蜓鞋業等5家制鞋企業年產值超過6個億;紹興的輕紡企業已尼完成了脫胎換骨的轉變,其規模越來越大,集紡織、印染、設計、研究于一體的綜合型企業越來越多。
我國的中小民營企業基本上都是改革開放后形成的,家族式管理是當前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一大特色,并在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親情關系,企業財產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往往因為經濟責任關系不清而引發利益沖突,一旦家族成員之間的利益沖突超過親緣的維系力,企業就會分裂甚至破產。
二、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面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小民營企業得到了快速發展,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我國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時間不長,主要受制于投資者和企業主,再加之缺乏有效的行業交流和政府部門指導,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內審工作缺乏有效的監督指導及政策法規支持
我國《審計法》中只規定對國有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等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并進行內部審計,而對中小民營企業如何建立完善內審機構和內審行為等沒有相應規定,致使中小民營企業只能參照國營企業內部審計的模式進行,而明顯帶有國家審計的痕跡。有的中小民營企業審計部門甚至提出內部審計外部化,將中小民營企業作為內部審計人員的“對立面”,形成并加劇了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對立。
(二)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手段落后,審計方式僵化
據相關部門調查的一些中小民營企業,其內部審計仍然采用的是手工方式下順查、逆查等方法,根本沒有意識到電子信息技術、通訊技術、計算機技術等對會計信息的影響,常常采用繞過計算機審計,根本無法真正高效率地進行內部審計工作。
(三)審計范圍只局限于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而未向經濟效益方向拓展
目前大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基本上都停留在財務審計上,主要進行查錯防弊工作,但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企業的投資主體、經營規模、經營環境和經營風險都在發生變化,內部審計如何將工作重點由財務審計逐步移到經濟效益審計上來,就成為當前中小民營企業的一大難題。
三、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強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扶持和指導工作
雖然國家審計部門沒有強調中小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但由于中小民營企業已成為各地經濟發展的動力,因此,建議國家審計機關將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納入國家審計機關業務指導和監督的范圍,對中小民營企業電算化審計的標準和準則、內部審計程序、方法手段等方面進行必要的扶持和指導工作,統一規范內部審計行為,提高內審工作質量。
(二)創造中小民營企業獨立審計環境
雖然中小民營企業保持著強大的生命力,但內部審計工作不能停滯不前,要不斷地改革和創新,在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只有在企業所有者直接領導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才有利于內部審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也只有這樣,內部審計才可以直接代替企業所有者通過服務間接地參與企業管理,通過獨立、客觀的審計工作迅速發現和反映問題,規避企業風險,促使內部審計影響和服務于企業高層決策。
(三)構筑電算化方式下內部審計監督新模式、新方法
構建適應電算化環境的內部控制制度。現在一些中小民營企業已開始實行會計電算化,致使原手工方式下的內部控制制度失效,在會計電算化方式下,審計人員應通過全程參與的形式與財務部門一起制定適應電算化環境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對已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符合性測試,檢查財務人員是否根據不相容職責分離原則進行必要明確的職責分工,查明內部控制制度中可能發生的薄弱環節,同時,加強對財務軟件日志文件和上機操作記錄的審計,確保會計核算軟件正常和安全運行,為企業提供準確無誤的會計信息。
(四)內部審計重點從財務審計轉向管理效益審計
經濟效益是中小民營企業的生命,中小民營企業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過程中,隨著內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會計電算化的普及,使得賬務表面的錯弊越來越少,內審職能也必須從傳統的財務審計轉到管理效益審計中來,進行經濟效益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經濟合同審計等工作,從而為企業謀取最大的利潤。
綜上所述,在當前中小民營企業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只有通過國家審計機關的指導和扶持,多渠道、多專業地選拔和補充既懂財會審計知識又懂計算機、建筑工程、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復合型內部審計人員,提高內部審計整體素質,才能加強經濟合同審計、內控制度審計、資產重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績效審計,進一步降低中小民營企業的經營風險,促使中小民營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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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民營經濟的發展經過初期的資本積累、小規模辦實業的階段,現已發展成為國民經濟中一支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在2001年全國的gdp中占到了33%。但是它的進一步擴張面臨著發展環境欠佳、信貸支持不足、管理機制落后、經營行為短期化等一系列挑戰。本文通過對縣域民營經濟目前發展狀況及存在問題的分析研究,就今后如何促進縣域民營經濟總量的擴張和競爭力的提升、進一步強化其在城鄉經濟融合方面的作用,提出了具體可行的政策建議。
縣域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縣域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欠佳
1.法制環境不健全,民營經濟的合法權益保護存在問題
盡管民營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一再得到肯定,但是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對于民營經濟的認識存在誤區和禁區,使民營企業在與集體和國有企業競爭中處于不公平地位。由于目前國家沒有較完備的保護民營投資權益的法律、法規,各地區只有依靠地方性規章予以保障,缺乏統一而明確的法律界定,因而對縣域民營經濟經營過程中的各種經濟糾紛的處理和裁定具有很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民營企業的利益受損現象屢見不鮮。
2.管理執法部門作風急需改善
有的執法部門(包括上級部門)為了某種利益將“執法”變成“執罰”,以各種名目收費。有的則對民營企業吃、拿、卡、要,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同時民營企業審批程序仍很繁瑣。通過調查發現,私營工業企業,從考察、立項、審批、籌建、運營到產品投放市場,關卡達20余個,涉及對民營經濟收費(稅)的單位38個,收費(稅)項目40多項,正常辦理需要3個月,如果不順利,則時間更長。
3.硬性環境亟待改善
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跟不上民營經濟的發展。近幾年由于經濟增長較快,各地方普遍出現了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的現象,成為制約地方經濟增長的瓶頸,對于民營經濟的發展也不例外,因此對于硬件設施的投入需加大力度,改善基礎設施環境,也可以采取措施引導民營投資積極參與,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
(二)縣域民營經濟發展缺乏足夠的信貸支持
盡管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提出了加大對中、小企業信貸支持的要求,但在實際落實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其效果不盡如人意。
一是融資渠道單一。我國縣級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主要是依賴民間借貸資金、職工保險金、社會集資等有限形式等集發展資金,只有少數民營企業能夠從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縣級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融資。縣域民營企業很難通過風險投資基金、資本市場等融資方式籌集資金;二是貸款困難。在縣域范圍內,民營企業難以真正享受“國民待遇”,縣域民營企業在貸款過程中條件相當苛刻,與國有企業相比較,在貸款資質方面具有明顯的劣勢。有資料顯示,我國民營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獲得的資金僅占其發展資金的15%,這與其對國民經濟發展高達60%的貢獻率很不相稱,我國縣域民營企業也是如此。擔保難、抵押難是縣域民營企業貸款難的主要表現。
導致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所有制歧視現象在縣域范圍內仍很嚴重,由于縣域民營經濟是非國有經濟,所有制歧視導致縣域民營企業在銀行貸款過程中困難重重。
2.縣域民營企業自身的缺陷也是影響其順利獲取貸款的原因之一。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發展潛力有限甚至沒有發展潛力,因而無法獲得銀行青睞,不在優先融資的行列,同時由于某些民營企業管理上的非規范性和非科學性,導致縣域民營企業資信度偏低。一些地方民營企業還存在惡意逃債的現象,影響了同類企業的信譽,導致銀企關系緊張。
3.目前我國的金融體系存在的多方面問題也是制約民營企業融資的重要原因。一是大中型國有商業銀行貸款限制苛刻,在對縣域民營企業貸款過程中還要附加許多額外條件,同時對能夠獲得貸款的民營企業額度限制比較普遍,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民營經濟的規模;二是缺乏針對民營企業的中小型銀行。西方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通常建立專門針對民營企業貸款融資的政策性銀行,對企業的發展壯大發揮了重要作用;三是現行縣域中小金融機構(信用社)自身發展不完善,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諸多困境,對縣域民營經濟的金融支持力不從心。
(三)以家族式企業為主的民營經濟隨著規模不斷擴大,管理機制問題逐步凸現
在縣域民營經濟的發展初期,家族式企業能夠充分調動既有的人力資源,降低機會成本,理順利益關系,降低內部溝通成本,降低監督、費用,有利于有效地完成原始積累的過程。隨著家族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家族管理機制的問題凸現出來。
1.家族式民營企業在人力資源利用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存在裙帶之風,績效評價不公平,壓抑了家族外員工的創新意識和工作積極性,不利于管理和技術人才的引進。民企雖然可以利用親朋好友的可信度來降低企業內部“交易成本”,但是隨著“關系”資源的枯竭,再增加這種資源成本就會很高。
2.縣域家族式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決策隨意化,對企業的發展難有長遠規劃。在碰到需要做出重大決策的時候,民營企業往往要么憑借自己的經驗,要么跟別人學,缺乏符合市場和自身條件的長遠規劃,還處在小農經濟“莊稼人不要問,人家種啥咱種啥”的初級階段。全國工商聯在國內21個城市做過一次抽樣調查,大多數民營企業在決策中竟然以新聞報道、道聽途說作為自己的決策依據。
3.在一些縣域家族式民營企業中,由于公司治理結構薄弱,導致公司財務狀況復雜,賬目混亂,企業信用狀況堪憂。
(四)經營策略和經營手段上短期行為嚴重
私營、個體經濟在經營策略和經營手段上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為比較嚴重。一些私營、個體企業不是通過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來獲得經濟效益,而是通過各種不正當手段,侵害國家和消費者利益。有的經營思想不端正,違法經營,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有的偷稅、漏稅、逃稅,逃避國家稅收。
(五)產業升級困難較大
當前民營企業中的一些佼佼者已發展到較高水平,但大多數仍處于小規模粗放發展階段。表現為企業規模小、布局分散、產品技術水平低、質量差、污染嚴重、資源浪費、經營中存在無序和違規問題、管理水平和經營者素質較低、市場競爭意識滯后等。“大生產小銷售”、“坐店經營”這些陳舊觀念仍在縣域民營經濟中占據主要地位。企業仍停留在勞動密集型的一般工業產品加工領域,目前有過度競爭的傾向,倒閉和新建的頻率加快。受籌資能力、經營者素質、技術開發能力等限制,產業升級進展緩慢。
(六)縣域民營經濟中的勞資狀況較差
私企中工人的利益往往被業主忽視。工人,特別是農民工常常超時工作,工資卻不能按時發放,住宿、醫療、工作條件都很差,沒有保險和養老金,經常引起勞資糾紛,勞資雙方缺乏溝通的渠道。
(七)民營企業主的素質急需提高
在民營經濟從業人員中,具有大中專文化的占0.75%,高中文化的占31%,其余的均為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文化素質低下使他們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瞬息萬變。同時,民營企業技術人才十分匱乏。私企很難得到技術精良的工人,因為國企能提供較為有保障的崗位和社會保障,包括住房、戶口和醫療等,而私企相應的激勵措施有限。
發展縣域民營經濟政策建議
(一)改善民營經濟生存環境,切實轉變政府職能
1.要促進縣域范圍民營經濟的發展,首先從大的體制環境方面,對于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的地位問題,需要加大宣傳力度,從思想上消除民營經濟發展的觀念性障礙,強調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強調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使廣大干部群眾尤其是職能部門的干部職工受到教育,深化認識,轉變觀念,為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要加強對縣域民營經濟的理論研究,目前在民營經濟運行規律、發展趨勢、成功經驗和失敗啟示、未來發展方向等方面的理論研究落后于實踐,無法對縣域民營經濟的發展起到指導作用。
2.在縣域范圍內,加大監督和整治力度,從根本上消除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性和政策性的障礙。理順各職能部門的關系,規范部門行為,明確一個對民營經濟實行統一管理的權威部門,堅決杜絕只收費不服務和相互扯皮現象的發生;嚴厲整治“四權”,即對民營經濟有審批權、收費權、檢查權、執法權的單位和執法人員,采取專門監督、社會監督并定期組織開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部門負責人、私營業主代表參加的單獨或聯合執法檢查監督活動,強化對執罰執收部門的法律和民主監督,禁止對民營企業各類稅外收費項目,提高職能部門依法行政水平。
3.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強化政府社會服務和管理方面的職能,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指導作用。政府應該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的現狀,從宏觀上及時向民營經濟提供行業和地域分布方面的指導信息,防止其盲目發展而導致的分散、低水平重復和過度競爭等問題。同時要注意培養行業的龍頭企業,提高民營企業的規模和實力,為中小企業升級創造條件。由于民營經濟有一定的行為短期化的特點,特別對環境保護注意不夠,因此政府應該在這些方面加強管理,制定必要的標準,給以必要支持,提高民營企業生產的環保水平。
(二)積極發展民營經濟的融資體系
在縣域民營經濟的發展過程中,資金匱乏一直是制約民營企業的瓶頸,需要加大落實金融改革力度,完善民營資本借貸機制。
1.積極創造條件,及早籌建和完善政府管理下的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對符合申貸條件的民營企業實行擔保,以降低銀行(信用社)的貸款風險;對于確有發展前途的民營企業給予財政貼息;采取具體措施推進民間貸款擔保基金的建立和擴展。
2.建立專門以縣域民營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目前,城市商業銀行、縣級合作銀行及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放貸對象主要是國有企業,需要積極發展面向縣域民營企業等中小企業的專門銀行。可以考慮在原有國有商業銀行內部中小企業信貸部的基礎上成立專門銀行,促進對縣域民營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
3.通過適當方式放寬民營企業貸款抵押條件。可以在評定企業信用等級的基礎上,允許其以土地、有形資產等作抵押,降低申貸“門檻”。
4.為確保信貸投向對民營經濟的有效支持,可以將各級金融機構對民營經濟的支持成效與其經營業績和經濟利益掛鉤,實行綜合考評,同時可以考慮制訂相關政策給基層銀行信用社擴大授信額度并簡化貸款手續。
(三)將現代企業制度引入家族制,使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既保留家族制,又淡化和提高家族制
1.首先要明晰產權,按照公司法來組建企業,家族式企業主要負責人之間要有明確的合約,分清各人的權利和義務及發生糾紛時承擔相應的職責。
2.在家族式企業中引入職業經理人。通過職業經理人可以規范企業運作,避免企業在經營決策中的盲目和隨意性。目前我國的職業經理人制度發育滯后,應盡快完善與之相應的聘用契約以及解決糾紛的法規依據,形成相應的職業經理人的職業操守和行為規范。
3.在家族式企業當中,應建立規范的制度來克服家族式企業的弊端。這種制度可以包括三個方面:治理制度、組織構架和企業文化。治理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證所有權不會旁落,另外又可以激勵經理人為企業工作。組織構架從企業流程出發,到績效考核為止,能夠有效地評估企業人員的貢獻。而企業文化是“看不見的手”,從深層次上體現了一個企業的企業倫理。
(四)政府應加大工作力度,切實解決民營經濟發展措施不落實的問題
首先要加強領導。縣、鄉兩級在原來的基礎上,應重新確定發展民營經濟的專門班子,充實領導和工作力量,對民營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其次要嚴格考核。定期督察各地、各部門扶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情況,對發展快的予以表彰,對效果差的進行批評,直至做出處分。考核結果要納入干部提拔使用標準。
(五)發展中介組織
通過中介組織,包括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審計所、咨詢公司等為民營經濟提供各種服務,幫助民營企業改進它們的制度,規范民營經濟的發展。通過這類中介機構對企業的服務,可以提高企業效率,改善產品質量,降低成本。
(六)協助中小民營企業建立自治組織
目前,我國的行業組織還帶有很強的行政管理的性質,與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相適應,應建立屬于民營企業自己的民間性、自治性的組織。一方面有利于民營企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通過行業組合形成集體力量,開發共用性技術,提高資信和開拓市場;另一方面還可以以自治組織為依托,加強業界的行業自律。在這方面,溫州的民間商會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它是當地民營企業家自己的組織,可以保護企業家自身利益,同時能夠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自我執行紀律。
(七)縣域民營企業可以通過品牌建設促進落后產業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品牌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是企業通向市場的門票、市場競爭制勝的重要法寶。針對目前縣域民營企業規模小、數量多的特點,可以通過幾家企業共創一個名牌的方式,提升企業的知名度,引導企業由過去的產品經營向品牌經營轉變。
(八)解決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家整體素質不高的問題
要有計劃地組織他們學習市場經濟知識,提高其預測市場趨勢,規避市場風險的能力;學習世貿組織的有關規則,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做到合法經營,依法納稅。對于落后地區的民營企業家,可以通過到發達地區如溫州、蘇南等經濟發達地區學習先進經驗,進一步拓寬視野,轉變觀念,增強求高、求強、求大的膽識和氣魄,引導他們步入現代企業家的門檻。在民營企業留住人才方面,除了支持企業提高人才待遇外,可考慮通過適當的政府行為,對有突出貢獻者給予重獎,提高其社會地位。
(九)縣域民營經濟的各類違法違章案件呈上升趨勢,產品質量、服務質量低下問題也急需規范
一方面應加強監督和管理,加強法制宣傳,規范其經營、管理行為;另一方面應積極引導,促使其向合法、規范化方向發展。
縣域民營經濟發展的基本情況
隨著改革開放逐步深入,縣域民營經濟發展迅速,從開始的資本積累,經過小規模辦實業階段,逐漸過渡到規模經營階段,開始進入一個新的轉型期,其發展模式和發展途徑也出現新的變化。
2001年,全國縣域經濟的gdp總和約為5萬億元,占全國gdp的52%。其中縣域民營經濟更是逐漸取代原有的作為縣域經濟主體的國有及集體經濟,占據主要的部分。2001年,全國縣域民營經濟的gdp總和為2.8萬億元,占全國gdp的33%,占到縣域經濟總量的56%。
民營經濟是指產權明確到自然人。民間經營的經濟,包括個體私營和城鄉居民控股的股份制經濟。而縣域民營經濟又將民營經濟的范圍限定在縣域范圍內。從改革開放開始到2001年,民營經濟(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規模迅速擴大。近幾年在縣域范圍內,原有的國企及集體經濟由于經營不善等原因逐漸退出或經過改制轉為股份制企業或個體私營企業,縣域民營經濟的規模進一步擴大。
(一)縣域民營經濟主要集中于傳統行業,產業趨同特征明顯
我國縣域民營經濟主要分布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簡單的加工產業,如建筑裝潢和房地產業、冶金機械及加工制造業、食品及農副產品加工業、紡織服裝業、運輸業、餐飲業。這些行業進入壁壘低,制造技術及工藝簡單,因此初期有利于民營經濟的進入和資本的積累,隨著國內的市場由賣方向買方市場的轉變以及行業競爭的加劇,民營經濟在傳統行業的原始競爭優勢開始面臨來自其他方面的挑戰。
(二)縣域民營經濟中,私營企業和個體戶經營規模較小
近10年來中國私營企業平均注冊資金由9.3萬元增加到68.1萬元,增加了6倍多,但是與國有企業及外資企業相比,增速較慢,資金規模依然相差很大。而個體戶的注冊資金平均只有1.4萬元。1999年底民營經濟的就業中2/3是個體戶,1/3是私營企業,個體戶是當時縣域民營經濟的主體形態。近幾年,個體工商戶的增長速度已經放慢,私營經濟正處于快速發展的階段。
(三)縣域民營經濟主要以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為主
由于特定的發展環境,因此在發展的初級階段,縣域民營經濟表現出很強的家族控制特色,“董事長兼總經理”是最普遍的老板身份,大部分企業投資者與經營者一體化。某地區抽查50家私營企業,企業廠長(經理)、營銷副廠長(經理)、主管會計等主要管理人員是家庭夫妻關系的占調查總數的62%;是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直系血緣關系的占調查總數的16%;是叔侄、表親、姨親等家庭非直系血緣關系的企業占調查企業總數的10%;而沒有親戚關系的只有6家,占調查總數的12%。
(四)1998年以來,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轉變,縣域民營經濟進入了一個新的轉型期,呈現出新的特點
1.各地的縣域民營經濟均以本地資源為基礎,依托本地特色發展。
2.縣域民營經濟隨著原始積累的初步完成,其發展模式和途徑也出現新的變化,隨之出現企業吸收就業能力弱化,固定資產投資增長乏力等現象。
【關鍵詞】民營企業 SWOT分析 戰略
過去十年間,我國民營企業蓬勃發展,民間投資已經占據投資總規模比重的62%,其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已占據全國的半壁江山。目前,我國民營企業面臨著加快發展和轉型發展的雙重壓力,較客觀地就其發展優勢、劣勢、機會、威脅等態勢做出準確分析,促進民營企業這一最大的經濟群體在今后健康可持續發展已成為我國當前的重要課題。
我國民營經濟發展的SWOT分析
我國民營經濟發展優勢。我國民營經濟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漸進發展中,憑借其明晰的產權關系,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憑借其靈活的經營機制,使企業具有高度靈活的經營決策權、資產支配權、用人選擇權、內部分配權,可以不斷適應新的市場環境,靈活應變,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憑借其利潤最大化的首選目標,使企業在市場壓力與激勵下產生發展的強大推動力,渴望通過創新知識與技術來更新生產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憑借其具有功能的互補性,使得企業可以與不同所有制經濟相互協作,彌補自身規模較小、資金短缺、技術人才相對匱乏的固有劣勢,實現優勢互補、和諧發展。
可以說,經過多年發展,民營經濟以其發展方式的迅速轉變和動力、活力的充分激發,已逐漸成為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生力軍,與國有經濟、外資經濟齊頭并進,成為了中國經濟的三支獨立又相互融合的力量,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社會各項事業進步中取得了突出成績。
我國民營經濟發展劣勢。首先,進入門檻高,民營企業處處受制。十多年來,民營經濟的產業布局依然不盡人意,民營企業的登記范圍仍然只限于在批發零售、工業制造、居民服務等傳統行業,一些高回報率的壟斷行業、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領域成為了民營經濟進入困難的“玻璃門”,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缺少寬泛發展環境,在“市場準入”上缺少公平競爭的政策待遇,與國有經濟、外商經濟在市場準入方面仍然存在較為明顯的差異。幾乎所有收益穩定、高利潤、處于產業上游的行業都被國有經濟壟斷控制,資源性、要素性的行業尚未對民營資本開放。同時,個別部門和地區保護主義仍然存在,民營經濟不僅發展空間逼仄,在項目管理上與經濟主管部門的沖突往往會使其得不到項目,處處受制,加之民營投資的管卡多、手續雜、費時長,大大增加了民營經濟發展的交易成本。
其次,創業起點低,民營經濟自身先天不足。細數民營經濟發展三十年,雖然數量、規模、競爭力在不斷提高,但整體看,發展到目前,不少民營企業都未能以科學、現代的方式發展,自身的先天不足與弊病日益暴露。大多數民營企業起步水平較低,原始積累不足,在創業初期開拓創新精神不足,發展缺乏長期戰略和長遠眼光,追求目標短期化使得民營企業仍從事勞動密集、附加值低、能耗高的行業,加之傳統的家族式管理越來越難以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沒有真正形成現代企業制度,內部結構治理模式不夠完善,人才總量不足、素質普遍不高、研發人員較少,科技含量低、創新意識淡薄,模仿、跟風致使產業結構單一,這些都使民營企業綜合競爭力不強,處于市場競爭中的脆弱環節,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就會影響民營企業的持續發展。
再次,融資渠道不暢,信貸融資有待拓展。近年來,民營企業貸款難在相關部門努力下得到了一定的緩解,但是一遇經濟調整,信貸收縮,民營企業將受到較大壓力。從銀行角度看,主要服務于國有企業,沒有專門制定對于中小型民營的信貸標準,且民企穩定性不強,承受市場風險和經濟發展周期波動的能力較差,銀行對民營企業經營情況、業主能力無精力足夠了解,致使銀行貸款的風險和成本太高,風險機制設計制約了銀行發放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導致中小型民營企業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較為困難。同時,大部分商業銀行縣級支行“邊緣化”,撤并網點、上收權限、集中資金投向重點項目等,使得民營經濟的集聚區縣域信貸投放受阻。此外,辦理抵押貸款環節的工本費、評估費、登記費等相關費用過高,擔保機構少、社會信用環境落后,征信體系條塊分割,各自為陣等也是制約民營融資的重要因素。
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機會。當前,十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增強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和活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攻堅時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次盛會。34位民營企業家黨員當選為代表,這使得廣大民營企業看到了新希望,服了一顆傾心企業發展、做好長遠規劃、努力做強做大的定心丸;十報告不僅高度重視社會公平正義,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為民營經濟破除發展障礙、擴展新的發展領域給予了政策支持,更為民營經濟發展做出了新的戰略性調整。同時還強調了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翻番,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這無疑對民營經濟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了壓力與責任、機會與挑戰并存的新形勢。
我國民營經濟發展風險。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快速發展,資本運作越來越活躍,面對全球性金融危機的沖擊,民營經濟發展也面臨著更加嚴峻的考驗。在勞動力、原材料等資源成本優勢趨于弱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剛性約束越來越強的大環境下,民營經濟在吸引外來投資、開拓國際國內市場等方面,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一系列統計數據顯示,此次金融次貸危機已經開始影響到實體經濟:工業利潤、稅金下滑2~4成,其中民營下滑2~3成;房地產稅收由高增長逐月下降至-1.75%;民營銷售占比下降5~6個百分點。民營經濟的風險抵御能力還有待加強和提高。
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的戰略選擇
根據當前我國民營企業仍面臨著行業準入門檻過高、創業起點較低、融資渠道不暢、抵御能力有待考驗等“老大難”問題,加快發展民營經濟,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加強政策引導,優化發展環境,破除發展障礙,充分激發創新創造活力,把民營經濟打造成為經濟增長的主體力量和強大支撐,努力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創新戰略格局。
打破政策限制壁壘,增強民營企業經濟發展活力。一方面,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打破政策限制與區域壁壘,形成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共同發展新格局,增強民營企業經濟發展活力,最根本的途徑是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改變目前的投資環境。加大國有、集體企業資本的有序逐步退出一般競爭性領域,從而加大民營經濟的廣泛進入,拓寬民營企業發展領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允許民營經濟進入相關領域,特別是在電力、郵電通信、交通運輸、石油等行業的壟斷領域;加快完善政府特許經營制度,拿出明確的年度開放計劃,規范招投標行為,針對公共和基礎設施領域投資、建設與運營如供水、供氣、供熱、市政、交通、污水垃圾處理,根據項目盈利程度,有針對性地采取特許經營、公私合營、參股控股、建設移交、項目融資等方式,吸引民營資本進入;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積極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建設領域、新能源、環保產業、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等新興產業,凡是國家法律法令沒有明令禁止的行業和領域,都要鼓勵民營企業進入。
另一方面,提高政府服務效能。必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改變對民營企業管理政出多門、權責不清的狀況;認真構建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的投資平臺,全面清理限制、阻礙、歧視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規定,確保民間資本業和其他所有制企業在投資審批、土地、貿易、財稅扶持等方面待遇公平化;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制度,降低收費標準,優化工作流程,簡化審批程序,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不亂收費、不亂罰款、不亂攤派,切實減輕民營企業負擔,使民營企業輕裝上陣;各級各部門應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切實抓好政務公開和服務承諾制度,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提高政策透明度,做到用市場經濟手段促發展,重引導不越位,善管理不錯位,抓服務不缺位,真正使民營企業感到“安全、實惠、可靠、方便”;積極建立社會服務體系,發展創業服務、投資咨詢、管理培訓等中介服務機構,及時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推進經濟戰略性調整,培育民營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第一,管理創新,加速企業現代化改造。民營企業中有很大比例是由家族企業發展而來,傳統的家族制企業管理方式越來越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必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以人為本、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機制,才能幫助中小型民營企業盡快突破瓶頸,協助家族企業成功轉型,全面提升民營企業整體素質。首先,民營企業主應不斷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增強社會責任感,實行科學管理,提高企業的整體管理水平;其次,中小型民營企業要結合實際發展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整,打破封閉的產權模式,形成制衡與效率相協調的治理模式;再次,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增加企業財務透明度,提高人才意識,自覺遵守新勞動合同法,實施科學的人才戰略,把人才提高到關系企業命運的戰略位置。用人性化的管理激勵員工,將人才優勢轉化為創新、競爭、發展優勢。
第二,環境創新,推進經濟轉型升級。推動民營經濟大發展大提升,就要大力推進民營企業優化產業結構,促進民營經濟從數量型、分散化的擴張模式轉向質量型、專業化、集群式發展模式。在民營經濟進入轉型升級的重要階段,要突出政府與市場作用的結合,創造配套的產業環境,確定“多與不如少取”的支持原則,支持引導民營經濟加快傳統改造升級步伐,圍繞主導產業,選擇民營企業重點支持,重在做大、做強;圍繞新醫藥、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選擇民營企業重點支持,重在做新做優;圍繞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科技服務、信息服務、現代農業等產業發展中的重點環節、薄弱環節重點支持,重在產業鏈條的完善和關鍵技術的突破。
第三,技術驅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引導民營企業由資源粗放加工型向資本技術驅動型轉變,是提高民營企業科技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渠道。政府要積極做好網絡資源的整合,為民營企業提供市場化服務的電子商務平臺,發揮其信息咨詢、產品展示、網上交易等多種新商業文明效益;大力推進科技園、創業園、創業中心等載體建設,強化各類載體的孵化作用,發揮其集成信息、產權交易、技術轉移等多元組合服務功能,使民營企業發展創業更加便捷,推進民營企業滾動發展;依托產業集群等技術服務平臺,引進高新技術項目,發揮對民營企業嫁接改造、科研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等技術資源優勢;有機整合各類協會、商會資源,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為民營企業提供行業商務信息和相互交流、合作的機會。
創造寬松的融資環境,切實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要切實解決民營企業特別是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一要解決企業自身問題,提高企業信用意識與信用水平,加強與銀行的溝通,用良好的信用文化確保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在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提高自身信譽度。
二是金融機構轉變經營態度,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一視同仁,改善信貸管理結構,加強與民營企業的信息互動,擴大對民營企業貸款融資服務領域,扎實開發適應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同時,健全民營企業融資及信用檔案,強化金融內部監管,確保資金投放合理。
三是廣泛發展社區銀行、科技銀行、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區域性銀行服務,提高小型金融機構覆蓋率。
四是建立健全利益引導機制,需要通過銀企聯手、吸引社會投資等手段,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行業性小型金融機構、地區式科技融資平臺等多投資主體的民間金融。創新民營經濟的金融扶持方式,針對成長期和擴張期的科技型、先進型中小民營企業發展需求,為其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務,放寬貸款利率范圍,創新收益方式,找到與高風險匹配的高收益,將收益與企業發展掛鉤。
五是建立和完善相應的信用擔保體系與風險補償機制。一方面,建立健全小型、微型企業資信評估標準和評估機制,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擔保服務體系,提供配套服務。在全國范圍內逐步形成科學合理的中小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另一方面,通過擴大中小板、創業板中的中小企業比重,采取“投貸聯盟”模式,政府建立相應的風險資金補償機制,引導民營企業與創業投資機構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
形成永續發展的良好氛圍,增強民營企業發展后勁。優勝劣汰是市場運作的自然規律,在全球化大背景下,企業的競爭力不再局限于一國范圍內,對民營企業自身來說,目前正處于高速發展期,更應考慮到如何規避企業擴張所帶來的風險問題,堅持運用風險、效益兼顧的根本方法,以全球視野謀劃自身發展戰略。
首先,要樹立百年企業觀念,從追逐短期利潤向做精、做優相結合的戰略目標方向轉變。充分發揮勞動力資源豐富的比較優勢,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工藝,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樹立廢物循環利用理念,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形成崇尚科學、降低消耗、永續發展的良好氛圍。
其次,擴大企業的生產經營范圍和市場范圍,高度重視過硬優質產品的品牌價值,通過產品結構的優化升級開辟新的利潤增長點,實現“出口+內銷”的雙向發展,并向產業價值鏈高端轉移,進而提升發展規模和檔次。
再次,民營企業覆蓋越廣、扎根越深,就越有利于區域經濟抵御風雨侵蝕。因此,國家要以項目建設為重點,選擇行業龍頭民營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對象,多方向引導優勢企業把自身優勢同地區的產業優勢和區位優勢結合起來,增強民營企業的產業支撐力、規模競爭力和后續發展力。同時,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骨干企業的扶持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大力推進科技創新、產品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鼓勵民營企業通過技術創新、資本運營、聯合兼并、利用外資等方式實施名牌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擴大自身市場影響力,形成與大企業配套協作、互動發展的新格局,使企業在擺脫困境的過程中增強發展后勁,增加區域經濟效益,增強國際競爭能力。
【關鍵詞】民營企業;原因分析;融資對策
一、引言
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金融制度逐漸建全,金融機構的管理更加嚴格,經營風險防范意識顯著提升。加之近年來國際、國內經濟形式的不斷惡化,企業持續經營能力明顯下降,貸款風險逐步加大。為有效控制信貸風險,各金融機構在貸款審批時門檻不斷提高,條件也越來越苛刻,導致企業貸款難度日益增加,尤其是民營企業。民營企業由于規模較小,企業資源有限,往往達不到貸款要求的條件,貸款通過率相對較低,企業規模越小越容易被銀行拒絕,民營企業貸款在整個信貸投放規模中占比在不斷下降。長期以來,民營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十分匾乏,特別是通過銀行融資難的問題已經成為嚴重制約我國民營企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
二、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我國企業融資難,難在融資渠道不暢,難在可供企業選擇的融資方式不多。我國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是銀行貸款,只有少數企業可到資本市場融到資金。融資渠道的單一不僅制約企業的發展,而且給商業銀行的經營帶來很大的壓力和風險。
去年以來,經濟形勢十分嚴峻和復雜,民營企業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從國際看,世界經濟復蘇進程艱難曲折,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進一步顯現,主要發達經濟體增長動力不足,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從國內看,生產要素成本上升較快,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然突出,資源環境約束進一步趨緊。同時,近年來,原材料和勞動力成本上升,特別是資金鏈緊張和融資成本快速上漲等問題讓眾多民營企業陷入困境。這些企業家四處奔走,然而處處碰壁,呼救無門。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市場準入和門檻的不斷提高,又有多少企業家遭遇了“玻璃門”、“彈簧門”。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民營企業卻不予支持。另外,我國地方金融機構特別是農信社已成為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力量。地方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集中統一的管理體制沒有建立,實際資本充足率偏低,在支持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有心無力的局面。
民營經濟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補充成分,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但是,中國經濟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民營企業,在金融支持方面卻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三、民營企業融資難的解決對策
民營企業融資難表面上的反映是渠道狹窄,而深層原因則是各方面的體制和制度問題。因此,僅靠出臺一些政策是不足以解決問題的,必須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快制度調整,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角度出發來綜合考慮民營企業融資發展的問題。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途徑。
1.豐富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
研究探索民營企業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多種有效方式和途徑,力爭使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得到解決。可通過建立多層次的金融體系,大力發展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相對民營企業來說“門檻”過高,為適應民營企業直接融資需要,有必要為其開辟一個合法的股權流通場所,即開辟一個專門為民營企業服務的第二板市場。
目前,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都下了很大的力氣,也出臺了一些具體政策措施來解決單一的融資渠道。日前,國開行陜西省分行與陜西省中小企業促進局簽署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合作額度130億元。
根據這個協議,國開行陜西省分行在未來5年內,將通過“投資、貸款、證券”等金融手段向陜西省的民營企業投放貸款130億元,同時將積極推動包括區域績優票據、債券發行等在內的民營企業金融產品創新,豐富民營企業融資渠道。
據了解,近年來國開行陜西省分行不斷加強民營企業融資機制建設,推動建設民營企業融資的“四臺一會”,即融資平臺、擔保平臺、組織平臺、公示平臺和信用促進會,實現了以批量融資推動解決民營企業發展初期的融資困境。
2.加強政府對民營企業的融資服務
2013年,全省工業發展面臨的外部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國際國內市場需求還將持續低迷,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生存將面臨巨大的困難。生產要素成本上升較快,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然突出,資源環境約束進一步趨緊。政府應進一步改善對民營企業融資的服務,出臺相應的政策,建立完善的機制,為民營企業融資投資創造良好的環境。形成全社會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通過組織政策咨詢宣講、投融資對接、管理升級競賽、民營企業信息化等各類豐富多彩的活動,組織和動員全社會力量來關心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進一步解決民營企業融資的可持續性。積極開展面向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如創新金融產品,提供理財服務等,建立專門為民營企業服務的銀行,有效提升政府部門行政效能。
3.完善民營企業金融支持體系
充分發揮銀行對民營企業金融支持的調控作用,根據民營企業自身的特點,適當的放寬對其利率的浮動范圍,并調動金融機構向企業貸款的積極性。鼓勵銀行開發適應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充分把握民營企業的發展前景和風險狀況,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強企業的貸款機制和金融產品的創新,積極開展股權質押、票據質押等不同形式的貸款。對阻礙民營企業金融發展的相關規定等進行修改或者廢除,賦予合法的位置,納入國家金融管理體系中。
4.完善對民營企業的信貸體系
首先,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擔保,成立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應加大對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力度,從市場準入、稅收、資信共享等方面提供支持。另外,要建立再擔保機構,降低擔保機構的風險。擔保是一項高風險事業,如果僅靠擔保機構自身的資金實力,是很難實現持續經營的。因此,可以組建全國范圍和省內范圍的兩級再擔保機構,與直接面向民營企業的各種形式的擔保機構一起形成的擔保體系,來共同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促進民營企業的和諧快速發展。
5.提高民營企業的自身素質
遵循市場經濟的要求,深化企業改革,創新管理體制,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切實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如規范企業的股份制改造、融資租賃等市場行為,需增強企業的自主發展和生存能力。利用市場的力量,進行優勝劣汰。逐步形成具有競爭優勢和區域特色的主導產品,積極采用高效節能、降耗和清潔生產技術,注重先進技術的引進和消化吸收,不斷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以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另外,正確引導和發揮企業的積極作用,對企業的發展和進步出謀劃策。
現代的民營企業要生存必須不斷的進行技術改造,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優化產品結構。民營企業應因地制宜,及時調整產品結構,充分發揮地方資源、市場、技術等方面的比較優勢,民營企業可以通過引進人力資源,走科技發展和創新之路。
四、結論
由此可見,造成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原因很多方面,只有不斷完善中小金融機構及融資政策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或緩解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的問題。
參考文獻
一、走向國際市場:民企拓展空間的必然選擇
我國改革開放已進入了一個與國際體制接軌的新階段,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和空前的競爭壓力將民營企業推上了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客觀上要求民營企業必須自覺地走向國際市場,以此提高自己的市場競爭力和發展空間。
過剩經濟的全面來臨使民營企業迎來了“爭奪市場”的競爭。在短缺經濟時代,旺盛的市場需求曾創造出不少民營企業發家的神話,一些民營企業只憑借一兩個產品馳騁市場,就可攫取高額利潤迅速致富。但在過剩經濟條件下,市場競爭已到了白熱化程度,充裕的生產能力和不足的市場需求,完全有可能使任何一種產品在頃刻之間成為過剩的滯銷品,傳統市場的空隙越來越狹小,通過技術、管理、營銷等方面的創新,去開拓新市場、占領擴張新市場成為每個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在這樣嚴峻的生存競爭壓力下,民營企業要突破競爭重圍、尋求發展空間、實現自身的二次創業,首先就必須樹立“放眼世界、走向國際市場”的全球化發展理念,以此規劃企業發展戰略、找準市場定位、有效配置資源、規范內部管理。競爭的時代逼迫民營企業從更大范圍內尋求增長空間。
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快使民營企業面對一個更為自由開放的世界。市場空間不斷伸展,市場的邊界不斷被打破,使國際市場與國內市場的邊界日趨模糊,企業無論是否走出國門都意味著是站在國際市場大舞臺上,面對的競爭對手都是全球性的。如果說,發展對外貿易、進行跨國投資、實行國際合作是走向國際市場的一種選擇,那么在國內市場上與國際跨國公司進行競爭、合作,角逐市場,那也是走向國際市場的一種姿態和標志。盡管我國目前大多數民營企業屬于中小企業,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相對處于規模劣勢,但在一個更為自由開放的多樣化市場上,民營企業只要具有技術專業化、產品特色化、層次多元化等優勢,同樣可以在國際市場中擁有一席立足之地。另外,民營企業的制度優勢和生長潛能也可通過國際市場競爭得以體現。開放的世界向民營企業展示了廣闊的市場空間。
二、政策環境分析:民企走向國際市場的現狀
從政府促進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提高國內企業市場競爭力的角度來分析,民營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的政策環境與國營企業仍存在明顯的差異,由于準人限制、政策性歧視等因素導致的不公平競爭和非國民待遇,使民營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相對遲緩。
外貿進出口經營權的壟斷及準入限制制約了民營企業發展對外貿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貿體制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外貿公司一統天下的格局得到根本改觀。1999年,我國政府頒布了有關賦予私營生產企業外貿進口經營權的試點辦法,政策禁煙終于被打破了,民營企業被允許可以自營進出口了。外貿經營權對民營企業的放開有益于民營企業更直接更廣泛地參與我國外貿活動,這對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然而,從營造市場經濟各主體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來看,我國對外貿易政策上主要還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外貿專業公司的行業壟斷依舊,主要允許國有資本準入,對外資的進入已開始試點(如在上海浦東已試點設立中外合資外貿公司),但對于設立民營專業外貿企業,目前政策上還沒有松動的跡象。這種市場準入的限制對于民營企業發展是不公平的,從我國加入WTO、融入國際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來衡量,這種政策歧視是不符合國際貿易統一規則的,必須加以改革。二是民營生產企業獲得進出口自營權的門檻設得太高。從目前政策規定來看,賦予自營進出口權的民營企業一般要求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年進口額100萬美元以上。對于大多數中小型民營企業來說,這樣的準人條件是太高了,由此也就意味著它們仍無緣獲得自營進出口權,仍必須按原有的方式和途徑進出口。準入門檻過高的后果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整個民營企業發展外貿的內在需要,壓抑了其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
制度結構和相關政策歧視限制了民營企業的助資渠道和利用國外資本的范圍規模。
利用國際資本市場,發展中外合資合作,是民營企業增強規模實力、引進先進技術、改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市場綜合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和途徑。但是,長期來我國大多數民營企業是通過自籌資金或非正規融資渠道來創業、擴大生產和經營。通過國內銀行貸款和資本市場融資的比例很低;國外資本介人民營企業的則是寥寥無幾;通過國際資本市場渠道進行融資,如海外上市、發行債券的民營企業根本就沒有,更談不上國外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有什么信貸業務。據國家經貿委與國際金融公司1999年對北京、溫州等城市民營企業的抽樣調查顯示,只有3-4家民營企業在國內股票市場上市,還沒有一家被調查企業曾從國外資本市場獲取資本。而有15%的企業計劃通過股票市場進行融資,有23%的企業希望跟外國公司建立合資企業,有11%的企業表示愿意向外國銀行借錢。
造成我國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狹小和利用國外資本規模不大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我國目前的金融制度結構安排客觀上不利于民營企業。現行正規的金融體系仍處于國有經濟的全面壟斷之下,仍具有極強的計劃經濟烙印,信貸投放和證券發行的選擇主要向國有企業傾斜,處于傳統體制外圍的民營企業是屬于完全的市場經濟,所以大多被排斥在現行金融體系之外,難以獲取相關的融資支持,表現在國內融資上尚且如此,國外融資則更是難上加難,政策限制緊上加緊。如在B股、H股發行的企業審批和安排國外發行公司債券等方面,國有企業優先,民營企業大多受到政策歧視。
另一方面,長期來我國的外匯管制比較嚴格,國際資本流動受到我國政府的嚴格控制,民營企業利用外資條件限制較多。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從改革前嚴格的計劃管制到目前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已經顯示了很大的開放性,人民幣在經常性收支項目方面已實現了自由兌換。但在資本項目下的貨幣不可兌換制對外資流入具有相當大的,表現在債務融資方面。但在資本項目下的傾向不可兌換制對外資流入具有相當大的影響,表現在債務融資方面,只能允許少數幾家銀行或企業,以國家的名義對外從事債務融資,這使國內企業在公司融資渠道方面受到相對多的限制,民營企業作為體制外圍的經濟實體,在舉債方面的約束更多,一些國外金融機構和有意于推動民營企業的地方政府望而卻步。允許民營企業與外商合資合作經營,這也是民營企業利用外資的一個重要途徑,但是中外合資企業成立審批的條件對于大多數規模狹小的民營企業來說,具有相當多的限制力。據調查統計,目前上海市中外合資私有企業有近百家,相對于私營企業總量比例是相當低的。
政府政策鼓勵支持體系的不健全影響了民營企業進行跨國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
選擇跨國投資和進行國際經濟合作,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市場指向型的。為了拓展產品出口市場、發展對外貿易;二是資源導向型的。為了利用比較優勢,建立原材料生產基地;三是技術引進型的。為了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水平,收購兼并、參股或控股國外先進技術的企業。另外,發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國際招標、開展國際租賃業務、買殼上市和BOT投資方式等,也是企業實行跨國投資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的跨國投資主要還是屬于市場指向和資源導向型的,盡管也有一部分具有實力的民營企業開始進入國際市場,嘗試用收購兼并等對外投資的形式,介入高新技術行業,但大多數民營企業還停留于以“邊貿活動”為主體的小型對外投資上,民營企業進行跨國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總體上還處于相當初級的自發階段。這不僅是由于我國民營企業的整體實力規模較小、產業發展層次偏低,而且還因為我國對民營企業發展還存有較多的限制條件,缺乏健全的鼓勵民營企業跨國投資的政策支持體系。
由于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尚低,目前跨國投資的發展還比較落后,主要屬于政府主導推進型的。為此,金融型跨國公司、技工貿結合集團,民營中小企業主要通過適當“跟進”方式對外投資來參與國際分工的。從財政金融支持的政策措施來看,政府設立的一些對外投資基金主要面向國有大企業集團,財政稅收優惠也往往從這些企業角度考慮。從擴大資本供給、拓展融資渠道來看,對外投資項目的國內外信貸、國際資本市場發行B股與債券、資本流出的外匯管制等政策措施,國有大企業都優先于民營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大多處于被忽視的地位。從信息咨詢和輔助系統來看,政府有關服務部門的設立和運作主要面向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難以有效獲得海外經濟信息、商業咨詢等服務;從風險防范和補償系統來看,多邊投資保障體系是政府為保護企業對外投資的經濟利益而設立的措施,一般由政府、保險機構企業、互助基金、特定企業組成,現階段我國政府出面建立的多邊投資保護協定所覆蓋的國家微乎其微,民營企業海外投資的風險防范還難以得到政府政策的有效保護。
另外,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在國內市場的競爭中,也顯得缺乏相應的政策保護環境。民營企業是民族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主體,是我國對外開放中必須加以大力扶植和鼓勵發展的。但在政府的實際操作上,三資企業有享受著越國民待遇政策優惠的傾向,而民營企業則承受著非國民待遇的政策歧視,兩者的反差在行業準入和稅收優惠上體現得十分明顯,這也是兩者不公平競爭的現實,使民營企業在走向國際市場過程中顯得更為困難重重。
三、若干對策建議:民企需要怎樣的政策環境
政府營造一個寬松自由、公平公正、統一規則的政策環境,是民營壯大的根本制度保護,也是民營企業加快走向國際市場的重要前提條件。從民營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的現狀和存在的來看,我國政府要集中進行的政策環境建設主要應包括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放寬行業投資、市場準人范圍的政策;二是逐步改變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財稅、、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政策落差;三是完善民營企業財產利益等方面保護的政策。具體落實到對外關系層面,可以作重點突破的政策環境建設表現為:
放寬民營企業外貿經營權的準入條件,允許發展民營外貿公司。
從世界經濟全球化發展趨勢和我國加入WTO后的情況來看,改變外貿進出口經營的壟斷權,使所有相關工商企業包括民營企業機會均等地都享有外貿進出口經營權,并將外貿經營權的審批制改為注冊登記制。打破外貿專業公司國有壟斷格局,是我國外貿發展的趨勢,也是外貿體制改革必然的選擇目標,屆時各種類型的企業將按照統一的國際貿易規則開展對外經貿活動。當然,這需要一個過程,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為此政府應利用加入WTO后的這一過渡時期,盡快提升我國民族產業和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以對付強大的國際競爭對手,因為外資一旦進入我國外貿經營領域,其競爭優勢十分明顯。放寬民營企業外貿經營權的準入條件、允許發展民營外貿公司,使更多的民營企業進人國際市場,擴大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提高民營企業市場競爭力。這不僅有利于加快提升民族產業的結構層次,而且也有益于提高國有外貿企業的競爭意識和改進經營管理方式。另外,政府要進一步完善進出口配額的管理辦法,完善招標制度,擴大招標范圍,允許有出口實力的民營企業參與招投標。因此,政府如不利用過渡期在外貿經營上給民營企業一個寬松、公平的政策環境,讓民營企業更多地參與國際競爭,那么就會錯失民營企業加快發展的良機,最終不利于我國民族產業的振興和整個經濟競爭力的提高。
在上認同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具有相同的外貿經營權也許相對要容易些,但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許多難以逾越的困難和問題,突出表現在原有利益格局難以突破。一方面由于大多數民營企業規模小、信用等級低、產品技術含量不高,在開拓國際市場方面具有交易成本高、經營風險大等現實問題,這一定程度上了政策制定者的視線,以為過多賦予其外貿經營權不僅是政策資源的浪費,同時還不利于我國對外經濟的宏觀調控,并可能會影響到我國的經濟安全和國際形象。另一方面,外貿經營權作為政府掌握的一塊重要的侍權資源,具有為政府帶來高收益的特性,政府之所以賦予國有企業是因為其資產是國有的,其利潤和收益能匯入政府口袋。如果讓所有企業都來分享這一權利,那么其原有的壟斷收益也就會逐漸遞減乃至消失。這就是為什么在體制改革卓越有成效、市場化進展加快的條件下,外貿特權還根深蒂固、不易徹底改革的根本原因。匆匆使政策操作能順利進行,我們認為取決于三點:一是政府與企業關系的界定程度,其前提是政府機構改革落到實處,政府職能規范化;二是民營企業對國有企業改革推進的深化,其關節點是企業制度建設順利推進;三是WTO后跨國公司角逐國內市場的力度和強度增強,其影響力可喚起人們對民族產業的關注。
加快國內外金融市場向民營企業開放,允許發展民營金融機構。
融資難是我國目前民營企業生存狀態的最典型特征,也是民營企業走向國際市場難以成氣候的一個關鍵原因,規模小、資金短缺、投資方式單一勢必造成民營企業產品開發難、市場開拓能力弱、風險承受能力差,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這客觀上反映了支撐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存在缺陷,所以加快國內外金融市場向民營企業開放,是改善民營企業發展政策環境的一個重要方面。從信貸市場來看,國家大政策上已允許和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向民營企業貸款,但實際操作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對民營企業貸款的比例很低,不足三%。造成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與之相配套的化、商場化程度較高的中介服務機構和風險擔保機構,為此銀行與企業之間由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經營風險就無法有效化解,銀行從規避經營風險的角度考慮對中小型民營企業的信貸就比較謹慎。針對目前我國設立民營金融擔保機構控制比較嚴格的現狀,我們建議,政府可加快中介服務機構的民營化改造步伐,并適當放開民間資本進入風險擔保領域,依靠市場化運作與化解銀行和企業之間的風險問題。同時在加強金融監管、整頓金融秩序的前提下,仍要積極發展各種形式的民間金融機構,尤其可嘗試加快發展民營商業銀行,如通過中小商業銀行的改制重組,導向民營化;還可通過“增量”發展,在體制外圍新增民營銀行。在此,政府只需設定規則,讓各個主體在競爭中消長變化,演進,不必管得過多。
從我國資本市場形成和發展來看,政府政策長期明顯偏向國有企業。改組上市、發行債券、收購兼并等籌資途徑都向企業傾斜,民營企業則缺乏相應的政府支持。對此,政府應從完善證券法,規范證券上市和交易的角度,讓符合上市條件的大型民營企業盡快進入主板市場。同時,加快推進二板市場建立,以便使更多的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高民營企業及中小規模的民營企業,能與其他企業一樣公平地改組上市融資,解決其企業和發展的資金供給。就開放資本市場的角度來看,通過國際資本市場籌資,如發行B股、H股及有關公司債券,政府在政策制定上應賦予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以平等的權利。
提高政府對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推進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
一、縣域民營經濟在發展縣域經濟中起主導作用
1、發展縣域民營經濟是推進農業產業化的重要環節。農業產業化是縣域經濟發展的重點,符合世界農業發展規律和趨勢。民營企業與農業產業化有著天然的聯系。農業產業化的核心是培育龍頭,而很多民營企業起源于農村又是農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近幾年來,我們堅持以市場為依托,通過政策引導,狠抓農產品商品基地建設和農產品加工,培育了一大批種養大戶,一大批深加工、販運大戶,也培育了一批具有相當帶動力的龍頭企業。我縣坪上食用菌開發有限公司2001年組建,采取“公司+基地+農戶”的經營方式,實行統一配料、統一收購、統一加工、統一銷售,延伸了產業鏈條,帶動了全縣食用菌產業的壯大,到今年,全縣組建了四大食用菌公司、六大生產基地,外銷食用菌達2萬多噸,鏈接農戶5000多戶,極大地帶動了農戶增收,財政增收。據測算,農民種食用菌比種水稻每畝增收4000元,菌農人平年增收600元以上。從一定角度說,沒有民營企業的發展,就不會有農業產業化的顯著成就。
2、發展縣域民營經濟是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關鍵舉措。一是民營經濟是未來縣域工業發展的主導力量。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國家實行了保重點的投融資體制,縣域經濟的投資主體落到了民間民眾頭上,公有制經濟成份在縣域未來經濟發展的作用愈來愈弱,有的縣已經全部退出。二是民營經濟是提高城鎮化進程的內在活力。隨著經濟發展和自身的需要,民營企業更加向城鎮集中,并形成工業小區,進而促進了城鎮功能的不斷完善。三是民營經濟加快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轉移農村勞動力是提高農民生產效率的現實選擇,縣域正處于工業化發展的初級階段,農業人口這么多,靠城市吸納相對有限,因為農民進入大城市成本太高,城市工業處于改革時期、自身就業都難以滿足。而大批農民進入民營企業,向中心城鎮聚集,都具有最大的現實可能性和極為廣闊的前景。如我縣安平鎮20幾位農民組建冠軍米業公司,吸引勞動力1500多人;我縣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民營企業900多家,年創產值10億元,吸納常年勞動力4萬多人,每年賺回勞務收入4億元;近年發展的食用菌栽培產業,從事生產、加工、銷售人員將近10000人。
3、發展縣域民營經濟是解決農民增收和縣鄉財政困難兩大難題的根本途徑。農民收入增長徘徊不前近幾年較為明顯,解決農民增收問題和縣鄉財政脫困問題,光靠農業本身不行,農村人均資源少,目前大部分土地產出有限;靠農產品提價也不現實,加入WTO以后,大宗農產品市場競爭更趨激烈,大宗糧食價格不可能有大幅度增收。農民增收的根本出路在于:減少農民。只有依賴土地的人少了,農村的人均資源才會相應增加,土地的產出和農業的經營才會更有效益,留在農業中的勞動力才能從專業化、大規模的農業經營活動中獲得更高的收入。加快發展縣域民營經濟,使農民在未脫離土地的前提下,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增加了農民的收入。縣鄉財政困難是當前縣域經濟發展中的普遍問題,振興縣鄉財政的根本出路也在于發展民營經濟。很多地方的事實證明,民營經濟發展好的縣、鄉鎮,財政狀況就相對好一些。近兩年來,我縣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民營經濟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民營企業增加值占全縣GDP的48%,實交縣內稅金,占全縣稅收收入的40%,民營經濟從業人員6萬人,占全縣農村勞動力的30%,為農民人平提供純收入630元。民營經濟的蓬勃發展,使財政收入保持20%的增長率,鄉鎮財政狀況也出現了根本性的好轉。
二、現階段縣域民營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
民營經濟具有規模小、定位準、經營靈活、轉向方便的優勢,而且經歷了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改革的錘煉和磨礪,羽翼日漸豐滿。但是,由于受體制、經營、市場、機制等方面的原因制約,發展步履艱難。
一是縣域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欠佳。法制環境不健全,民營經濟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對于民營經濟的認識存在誤區和,使民營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公平地位。由于目前國家沒有較完備的保護民營投資權益的法律、法規,因而對縣域民營經濟經營過程中的各種經濟糾紛的處理和裁定具有很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民營企業的利益受損現象屢見不鮮。管理執法部門作風急需改善。有的執法部門(包括上級部門)為了某種利益將“執法”變成“執罰”,以各種名目收費。有的則對民營企業吃、拿、卡、要,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民營企業審批程序相對外資企業仍很繁瑣。硬性環境阻礙了民營經濟壯大發展。縣域經濟總量相對較小,財政投入有限,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跟不上民營經濟的發展。近幾年由于經濟增長較快,各地普遍出現了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的現象,成為制約地方經濟增長的瓶頸,對于民營經濟的發展也不例外。
二是縣域民營經濟發展缺乏足夠的信貸支持。隨著金融體制改革深化,大多數專業銀行退出農村,縣域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主要是依賴民間借貸資金、社會集資等有限形式籌集發展資金,只有少數民營企業能夠從農村信用社、縣級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融資。縣域民營企業很難通過風險投資基金、資本市場等融資方式籌集資金。在縣域范圍內,民營企業難以真正享受“國民待遇”,擔保難、抵押難是縣域民營企業貸款難的主要表現。縣域民營企業在貸款過程中條件相當苛刻,與國有企業相比較,在貸款資質方面具有明顯的劣勢。有資料顯示,我國民營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獲得資金僅占其發展資金的15%,這與其對國民經濟發展高達60%的貢獻率很不相稱。
三是以家庭式企業為主的民營經濟管理機制問題逐步凸現。在縣域民營經濟的發展初期,家庭式企業能夠充分調動既有的人力資源,降低機會成本,理順利益關系,降低內部溝通成本,降低監督、費用,有利于有效地完成原始積累的過程。隨著家庭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家庭管理機制的問題凸現出來,在家庭式管理模式下,存在裙帶之風,績效評價不公平,壓抑了家庭外員工的創新意識和工作積極性,不利于管理和技術人才的引進。在發展過程中,決策隨意化,對企業的發展難有長遠規劃。在碰到需要做出重大決策的時侯,民營企業往往要么憑借自己的經驗,要么跟別人學,缺乏符合市場和自身條件的長遠規劃,大多數縣域民營企業還處在小農經濟的初級階段。一些縣域民營企業中,公司治理結構薄弱,財務狀況復雜,賬目混亂,企業信用狀況堪憂。
四是經營策略和經營手段上短期行為嚴重。私營、個體經濟在經營策略和經營手段上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為比較明顯。一些私營、個體企業不是通過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來獲得經濟效益,而是通過各種不正當手段,侵害國家和消費者利益。有的經營思想不端正,違法經營,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有的偷稅、漏稅、逃避國家稅收。
五是縣域民營經濟呈現出區域差異性和較大波動性。發達地區縣域民營經濟在完成資本積累后,已步入產業升級和擴大規模的階段。但中西部地區縣域民營企業剛剛進入資本原始積累,發展相對差距還很大。大多數企業規模小、布局散、水平低、質量差、污染重、管理水平和市場意識跟不上,產業升級困難較大。縣域民營企業過分集中于傳統產業,進入門檻較低,因此出現了過度競爭的現象,新生的數量很多,同時倒閉的也不少。
三、新時期發展縣域民營經濟的幾點思考
隨著改革開放逐步深入,縣域民營經濟發展迅速,從開始的資本積累,經過小規模辦實業階段,逐漸過渡到規模經營階段,開始進入一個新的轉型期。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決定:“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把發展民營經濟列為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舉措。縣域民營經濟迎來了茁壯成長的新時期。
(一)優化服務質量,不斷改善縣域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
一要掃除觀念上的障礙。對于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問題,要從大的體制環境方面加大宣傳力度,從思想上消除民營經濟發展的觀念,強調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強調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使廣大干部群眾尤其是職能部門的干部職工受到教育,深化認識,轉變觀念,消除偏見和歧視,為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要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觀念。要按照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盡快轉變政府職能,弱化管理職能,實現“無為而治”,優化服務質量,做到“大有作為”。在提供方便、協助立足、促進發展三大方向上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大力支持。抓好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使之在項目審批和管理上達到快、好、優。要堅決整治損害民營經濟發展的“三亂”現象和不正之風,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私有產權和發展權,認真查處對民營企業亂收費、亂攤派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舉報制度,切實加強執法監督,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指導作用。政府要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的現狀,從宏觀上及時向民營經濟提供行業和地域分布方面的指導信息,防止其盲目發展而導致的分散、低水平重復和過度競爭等問題。同時要注意培養行業的龍頭企業,提高民營企業的規模和實力,為中小企業升級創造條件。引導民營企業克服短期行為,樹立可持續發展的長遠觀念。加強對民營經濟管理,制定必要的標準,給予必要支持,引導民營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二)廣辟融資渠道,積極發展縣域民營經濟融資體系。
積極創造條件,及早籌建和完善政府管理下的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實行擔保,以降低金融部門的貸款風險;對于確有發展前途的民營企業給予財政貼息;采取具體措施推進民間貸款擔保基金的建立和擴展。建立專門以縣域民營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積極發展面向縣域民營企業等中小企業的專門銀行。可以考慮在原國有商業銀行內部中小企業信貸部的基礎上成立專門銀行,促進對縣域民營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通過適當方式放寬民營企業貸款抵押條件。可以在評定企業信用等級的基礎上,允許其以土地、有形資產等作抵押,降低申貸“門檻”。為確保信貸投向對民營經濟的有效支持,可以將各級金融機構對民營經濟的支持成效與其經營業績和經濟利益掛鉤,實行綜合考評,同時可以考慮制訂相關政策給基層銀行信用社擴大授信額度并簡化貸款手續。政府要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大財稅扶持力度,尤其要加大對民營骨干企業扶植的力度,進一步擴大專項資金扶持范圍,實行國有、民營企業扶持政策一視同仁。民營企業也要樹立金融意識,誠信經營,按時還貸還息,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
(三)建立創新機制,著力引導民營企業推行現代化管理。
一要著力提高民營企業決策者的綜合素質。人是社會經濟活動中的第一要素,特別是企業的決策者和管理者,其管理水平和管理藝術的不斷提高,對于民營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要組織業主到高等院校系統地接受現代管理知識教育或參加短期的管理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其決策水平和管理水平。要教育和引導民營業主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立足干大事、謀長遠、圖發展,組織他們參加各類經貿活動,拓寬他們的視野,增強求高、求強、求大的膽識和氣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