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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公布數據,到2015年末,地方政府債務16萬億元,從數據看地方債務增長過快,對當前仍然以地方政府為主體的地方融資平臺帶來很大的風險,迫切要求地方融資平臺要盡快向“實體化、市場化、公司化”方向轉型。
一、地方融資平臺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資產負債率高。以全國開放改革的高地上海浦東新區為例,浦東新區國有直屬承擔著開發建設主力的功能型公司,剔除沉淀的非經營性資產,實際資產負債率達到72.22%,國有資本杠桿率高達1比5.2,遠高于市級國企1比3.7的資本杠桿率。70%以上的高負債率,不僅僅是缺乏長期償債的能力,一旦與政府信用擔保切割,就會因缺乏資產信用失去進行繼續融資的能力。
第二,到期償付債務的比例高。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長期債務比例高,長期債務償付就有明顯的周期性。據國家審計署于2013年12月30日的《2013年度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從地方性政府債務不少地方融資平臺具有較高的對外擔保比重,在當前宏觀經濟下行,信用風險積聚的環境下,融資平臺公司有可能引發債務代償。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性政府或有負債舉借主體中,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占比達到41.3%,高于其在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中的比重。從償付期來看,地方性政府或有負債中,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均將在2014年達到償付高峰。
第三,資產的流動性低。因公司組建是政府出資不到位,或者以存量土地資產作價、非經營性市政資產抵充,導致融資平臺公司資產流動性普遍不足。資產流動比率衡量的是企業變現流動資產以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所以短期融資能力也比較缺乏,較多依靠政府信用背書、以“借新還舊”方式艱難度日。
第四,經營性現金流量滿足率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高低,說明企業自身經營活動創造現金的能力強弱,該比率較低說明企業用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難以滿足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企業再投資能力不強。
第五,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從開始就帶有根本性缺陷,主要就是主體是政府,很難形成具有現代企業制度的市場主體,所以如何走上市場,實現轉型,成為市場主體是關鍵要素。
二、 融資平臺公司存在問題的原因
第一,分稅制造成地方財政收入收不抵支,迫使地方債務急劇增長。財權、事權統一是地方政府保持穩定的關鍵,但當前事權下放嚴重,財權上收嚴重,造成財權、事權無法匹配,地方為了當地經濟發展,往往通過舉債來完成各項支出。
第二,地方政府設立的投融資平臺公司行政色彩普遍較濃,平臺公司高管一般由政府指派,經營決策更多地體現政府導向而非市場導向,更注重投融資職能的發揮,但往往忽略了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三、“實體化、市場化、公司化”轉型過程中融資平臺公司財務管理方向和具體措施
(一)總體方向
1、對政府原有的存量債務要穩妥處理,為地方融資平臺轉型為真正的市場主體打好基礎。
2、作為市場主體的公司沒有理由承擔各種承擔的公益性項目或業務,如果要承擔,政府要按照市場價位對公益項目或業務進行價格完善,讓企業從制度上做到自負盈虧。
3、市場化的公司必須按照市場原則融資和償債,風險由公司自己承擔。政府和公司的關系同樣遵守市場的原則,政府出資的,承擔出資人職責,不得為公司擔保,或者承擔連帶責任等
4、公司的發展和退出遵循市場規則,發展不好的該退出市場,堅決予以退出,阻斷風險傳導和擴大。
(二)具體措施
1、整合資產資源,增強綜合實力。針對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現狀,一方面,要按照國務院要求進行清理規范,防止平臺公司數量盲目增加、債務規模不斷擴大。另一方面,應進一步完善投融資體制,對現有資產資源進行優化整合,夯實公司資本金實力,要通過引進民間投資等市場途徑,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改善平臺公司的股權結構,形成一批規模大、實力優、抗風險能力強的投融資平臺公司,使其真正成為地方政府強化宏觀調控能力、合理調配資源、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平臺。
2、按照現代公司制度設置治理結構,按照現代公司進行商業運營。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必須積極引入公司化的運作模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進行公司化運作,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就是“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方針。讓公司成為真正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實體。公司應設立股東大會,讓出資人行使所有者職能,政府或政府的特設機構作為出資人同樣享有行使所有者職能,按出資額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同時設立董事會及經理層,對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運行承擔承認,同時向所有者負責,只有完善其法人治理結構,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治理,才可能控制風險的同時,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3、控制債務規模,優化融資結構。融資平臺公司債務規模大,且籌資渠道單一,主要以銀行貸款為主,這就造成了資金來源單一、結構不合理、抗風險能力差等問題,因此應發揮市場在基礎設施融資方面的作用,控制債務規模,優化融資結構,降低投融資成本和風險。一是按照國務院等文件規定清理核實并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防范財政金融風險。二是嚴格控制新增貸款和債務規模。公司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因此,平臺公司債務規模應當嚴格控制在公司償債能力范圍內。經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必須規范,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符合條件的項目。三是發揮資本市場的作用,優化公司融資結構。嘗試市場化水平高的公司債、股權融資方式、產權交易方式等多渠道募集資金,采取bt、bot等項目融資方式使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4、加強預決算管理,推進公司程序健康發展。預算和決算管理是投融資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環節。預算控制不嚴,容易造成成本增加,費用控制不力,必須對項目的規模、成本、費用進行嚴格審核,做到既保證項目質量,又保證費用控制。對融資資金實行“三專管理”,即,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專人負責。沒有預算堅決不開支。加強公益性債務的管理,制定償債計劃和債務風險緩釋措施,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加強債務風險的預警和防范。強化對直接投資活動的審批管理,實現投資決策的程序化、規范化、科學化,降低投資風險,確保投資資金的運作安全,不斷增強資金的營運能力和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5、完善融資公司信息披露體系。作為市場化的公司,信息及時完整準確的披露屬于財務管理的重要一環,融資公司必須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體系,做到信息及時完整全面準確的予以披露。建立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體系
及時、完整、準確的信息披露是投融資類公司必須履行的義務,公司應該加快統計系統軟件的研究與開發。建立嚴格的統計制度和合適的報告體系,專項統計制度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如可以按照項目進行分類,也可以按照地區進行分類等,通過合理的分類可以提高統計效率。公司必須建立合法規范的信披制度,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公司對公司投資人,就是股東,要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具體包括項目的性質、資金規模、使用期限、投資回收期等包括債務的具體項目、資金數額及期限等相關信息。二是公司對債權人的信息披露,包括公司的經營情況、償債能力等。
(2)或有債務的及時披露
對于投融資類的公司,相互擔保是經常發生的事,所以或有債務是一種隱形債務,但是一旦發生對公司經營情況往往產生重大影響,甚至產生致命的影響,所以雖然有各種爭論,也有各種不同的披露要求,但是作為投融資類公司,應該、甚至說必須予以全方位的披露。現代會計制度認為,或有債務不屬于負債范圍,負債是已經發生的現金流,但根據會計的謹慎性原則以及投融資類公司或有債務發生的經常性、對經營業績影響的重大性,完全有必要在財務報告中予以全面準確的反映,讓股東、債權人、潛在的債權人對公司的經營風險、財務風險有更加清醒的認識。
6、加強融資公司的償債管理
(1)建立健全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是償債管理的前提和基礎
償債的風險重在預防,預防的保證在于風險機制,風險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風險控制制度或者風險控制不當,很容易造成投融資公司陷入破產倒閉的命運。風險預警技術是一種新型應用技術,需要運用信息技術、管理科學、社會科學等多種學科。風險預警的重中之重是風險投資行為,對每一項風險投資都必須建立合理的風險模型,同時預先設定量化的風險閥值,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套完整的風險評價、決策、度量和控制標準。
風險預警機制由很多部分組成,風險管理是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應該說,風險管理和風險預警是投融資公司風險控制的兩個側面,風險預警是感知面,風險管理是實施面,兩個側面缺一不可,沒有感知面,風險管理無從下手,沒有實施面,有了風險也無法避免。融資公司應在年初根據項目的需要、經濟社會發展的速度和自身償債能力,確定公司融資目標。同時公司要根據融資目標編制融資計劃,計劃必須長短期結合,年度計劃必須明確具體,包括融資規模、還款期限、利率水平、還款方式等。一旦接近風險閥值,公司風險管理部門必須及時向公司高層發出風險預警信號,公司高層采取風險管理措施,有效預防債務風險。
(2)著力提高公司經營效益,保障償債如期償還
投融資公司的經營效益如何直接關系到公司債務的償還能力,公司經營效益的好壞歸根結底取決于員工的能力、水平和積極性,可以考慮采用股權激勵等合理方法提高員工積極性,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同時要加強公司債務管理,對債務進行合理的分類,分析償還長期債務的衡量指標和償還短期債務的衡量指標。長期償債能力的衡量指標主要有資產負債率、產權比率、已獲利息保障倍數等;而短期償債能力的衡量指標主要有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參考文獻:
[1] 姜方放.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的成因分析、問題及應對措施[j].技術與創新管理.2010(9).
[2] 陳炳才等.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風險防范對策[j].中國金融,2010(1).
[3] 敬志紅,楊勝剛.我國地方政府性融資平臺風險及應對策略研究
(一)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含義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土地注入、設立股權等形式進行融資,所成立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其運營目的是為了充分發揮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的種類很多其中包括建設開發公司、城建投資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等許多不同類型的公司。雖然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的類型很多,但是資金融入后的重點都是進行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項目。
(二)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運營特點
一是獨立性。我國政府在相關規章制度中都已經明確指出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成立必須具備一般獨立法人的資格。由于政府投融資平臺所代表的利益主體是地方政府,與一般企業法人相比所代表的利益主體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平臺的獨立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夠促進政府所出臺的政策順利實施。二是一貫性。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在日常運營過程中在資金的使用范圍上與商業銀行信貸有著一定的區別,其并不對資金使用范圍進行限制,也不會存在利率低的情況。而是根據資金來源情況謹遵一貫性原則,進行資金使用性質的確定對有償資金有償使用,對無償資金無償使用。三是公益性。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的經營管理目標與其他房地產企業有著本質的區別,一般房地產企業都是以實現自身效益最大化為經營管理目標,而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則是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為經營目的,屬于政府行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四是服務性。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所建立起來的,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計劃與當地經濟發展息息相關,與財政預算和商業銀行一樣被視為是地區資金的重要來源,地區政府融資平臺的順利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促進我國財政政策順利實施,推動我國國民經濟的順利發展。
二、我國某市政府投融資平臺資金活動情況
隨著各個地區投融資平臺的不斷發展,一些地區出現了投融資平臺經營管理不規范的現象。對此,中央政府出臺了一系列規定以加強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管理。為了能夠更好地規范投融資平臺公司管理、規避風險,本文對我國某市15個區、縣(市)融資平臺公司進行了專題調研,以全面反映該市區、縣(市)國有投融資平臺公司的現狀。截止2011年底,該市15個區、縣(市)共有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61家。總資產金額高達1495.6億元,總負債為848.6億元。籌資總額為465.4億元,銀行貸款占籌資總額的89.2%,共計415.2億元,債券占籌資總額的8.8%,共計41.1億元。本節從利潤、主營業務收入、擔保、籌資幾個方面進行討論。一是利潤情況。該市這61家公司中利潤總額達5億元的占公司總數的4.9%。1—5億的占公司總數的9.8%;1000萬—1億元占平臺公司總數的14.8%;利潤0—1000萬元占公司總數的34.5%;0元以下的公司占總數的36%。由此可見,該市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運營情況總體上良好,盈利企業達到了半數以上。而且公司利潤金額非常可觀,妥善經營在很大程度上會拉動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二是主營業務收入情況。該市這61家公司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億元的占平臺公司總數的4.9%;5億元—10億元的占平臺公司總數的1.7%;1億元—5億元占平臺公司總數的9.8%;5000萬元—1億元的占平臺公司總數的11.5%;0元—5000萬元的占平臺公司總數的63.9%;無主營業務收入的占平臺公司總數的8.2%。由此可見,該市政府投融資平臺總體收入情況良好,間接地反映出該地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穩定。三是融資情況。截止至2011年底,該市61家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總額高達4653682萬元,融資渠道主要包括銀行貸款、債券發行、理財產品以及其他。其中銀行貸款總額為4179872萬元,占籌資總額的90%;發行債券為356800萬元,占籌資總額的8%;銀信政理財產品62300萬元,占融資總額的1%;其它占籌資總額的1%。由此可見,該市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資金最重要來源為銀行貸款。同時以上數據也反映出了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資金來源較為單一,這樣一來公司就存在著巨大的財務風險,一旦銀行資金鏈斷裂公司日常運營就會受阻。四是擔保情況。該市61家投融資平臺公司提供擔保總金額為3612479萬元,其中以財政收入擔保占擔保總額的4%,約160000萬元,保證擔保占擔保總額的75%,約為2694979萬;土地質押擔保占擔保總額的14%,約為513400萬元;其它擔保占擔保總額的7%,約為244100萬元。從以上數據中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要擔保形式為保證擔保。由于保證擔保主要是通過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的形式進行擔保的,當借款人違約或無力歸還貸款時保證人承擔責任。這就存在著一個問題一旦投融資平臺公司出現財務危機,責任就會落到當地政府的頭上,直接會造成政府財政壓力加大的情況發生。
三、我國該市政府投融資平臺財務風險分析
(一)投資風險
以該市綜保公司為例,該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來累計完成投資財務發生額291605.94萬元,按工程項目分,該市綜保公司的資金主要是應用于包括道橋建設、廣場建設、公園、景點、游樂場建設等豐富人民生活的公共基礎設施,舊城區改造、新城區開發、城市水電熱氣供應等公共事業等方面。雖然公司諸如安置房工程等經營性項目可以通過項目投產后自身經營運行所產生的現金流形成“自償性”,但是這一部分資金并不足以滿足公司運營需要。而所占比重較大的公益性項目完全沒有直接收入,政府只能利用其它籌資手段償還借款,使得公司運營壓力增大。同時,我國政府還沒有出臺有關于政府投資內容以及資金運作的相關規定,也沒用建立一個透明而公允的投資資金運營披露平臺,這樣一來資金流向就存在著很多漏洞,導致一些不法分子為了一己之利,最終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的發生。
(二)融資風險
該市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渠道主要包括銀行貸款、債券發行、理財產品以及其他。其中銀行貸款是最主要的融資方式,而債券發行也成為了銀行貸款之后的主要融資方式之一。本節從銀行貸款和債券發行兩方面進行融資風險的討論。一是銀行貸款融資風險。以該市綜保公司為例,從公司2013年資產負債表中可以了解到,截止至2013年年末,公司負責合計2241725769.18元,較年初有所增長,主要是長期借款的增多直接導致負債的增加。長期借款中大部分都是銀行貸款,銀行貸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司資金鏈的正常運轉。因為隨著銀行貸款管理機制的日益完善以及國家出臺一系列政策對平臺項目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地區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獲得貸款資金的難度。同時,一些平臺項目還款期的迫近也會造成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融資風險的發生。銀行貸款融資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兩點:首先,政府和平臺公司的委托-關系所產生的風險。投融資平臺公司可以被視為是政府的經理人,資金投入項目的實際受益方為政府而不是平臺公司,而政府還沒有建立健全平臺績效考核體系,這樣一來就會出現一些不法分子濫用銀行貸款致使平臺公司資金外流;其次,信息差異性風險。平臺公司在向銀行申請貸款過程中,銀行對其進行信用評級與平臺公司的實際還款能力關系不大,更多的時候與當地政府的財政實力關系密切。很多地區商業銀行在對貸款評估過程中無論是在能力上還是在信息上都不占優勢無法監控政府投融資平臺跨銀行的資金流向,使得銀行在對其進行貸款時金額數具有一定局限性,難以彌補公司資金缺口從而引發公司財務風險的發生。二是發行債券融資風險。債券發行融資方面,該市投融資平臺公司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公開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及短期融資券,以籌集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資金。但是從目前該市財政支出與收入總體情況來看,二者之間的缺口正逐年增大,而地方政府有權同時設立一個或者多個投融資平臺,在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存續期內,該市地方政府很有可能會改變對平臺公司的信用偏好,一旦出現投融資平臺債券到期時無法還本付息的情況,政府不會對城投融資平臺債券本息清償付法律責任,這樣就會引發公司財務風險的發生。
四、對于該市政府融資平臺資金運用的一些完善措施
(一)實現融資方式多樣化
單一的融資方式容易加大公司對商業貸款和財政撥款的依賴性,不利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順利發展,所以該市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應當積極探索融資渠道進一步實現融資方式多樣化。首先,平臺公司應當加大對發行債券的重視程度,不僅要重視與國內企業和個人的合作,還可以與國外一些企業進行合作,制定合理的本息發放方式,吸引社會上以及國外的企業和個人資金的投入,盡可能地降低對商業貸款以及財政撥款的依賴性;其次,該市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還應當關注證券市場,通過上市的形式通過證券市場進行融資,這種形式不僅可以進行重復融資而且還不用支付利息,促進公司的資金鏈穩健運轉。
(二)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一套完善的平臺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夠控制和防范公司財務風險的發生。首先,平臺公司應當加強各個部門崗位設置管理,明確各個部門的權責,尤其是財務部門一定要進行不相容崗位的分離,避免一人兼多職現象的發生,實現定期對賬。一旦發現問題能夠落實到個人,控制和防范一些不法分子為了一己之利現象的發生;其次,公司應當建立現代化信息資源管理系統,進一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以便加強各個部門的溝通交流;最后,平臺公司應當進一步促進財務部門工作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主管人員應當積極向部門成員傳遞國家最新法律政策,并組織公司會計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培訓,優化會計人員知識結構,使得公司會計人員在務管理工作時更加得心應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錯誤的發生。
(三)明確責任主體
該市政府投融平臺公司不應當過于依賴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給予公司一定的管理權力,使公司由政府控制其運營管理向實現自主管理形式的轉變,杜絕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兼職公司管理工作閑暇的發生,應當另外選聘一些綜合素質突出的人員擔任相應職務,明確責任主體,避免由于平臺公司債務過重轉化為政府的債務,致使地區財政負擔加重現象的發生。
(四)重視對平臺公司財務監督工作
關健詞:地方政府 投融資平臺 債務管理
上世紀90年代,我國部分地方政府已經開始嘗試利用投融資平臺公司來開展投融資業務,從而逐步形成了一定規模的投融資平臺公司債務。近年來,我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舉債大幅增長。如何用好、管理好如此龐大的資金,使其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并防范可能出現的債務風險,已經成為越來越嚴峻的問題。
一、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實收資本不實,資產負債率過高
目前很多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都存在資本金不實,甚至是抽逃資本金的問題。另外,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主要業務功能是投融資,在國家政策相對寬松的情況下,無論是否存在真實項目,資金需求的具體情況如何,都容易擴張融資,進而形成資產負債率過高的現象。
(二)平臺公司管理結構不健全
很多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的法人結構都存在不健全的問題,管理也缺乏規范性。導致投融資平臺公司在投融資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重大失誤。另外,一些平臺公司還承擔招商引資等業務,為了達到預期的任務指標,在引資過程中承諾過多,在引資后為企業前期建設提供貸款擔保,從而無形中將引進企業的經營風險轉加到投融資平臺身上。
(三)多頭貸款,相互挪用
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所需要的資金通常較大,往往需要從多家銀行進行貸款。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會將這些從多家銀行借來的貸款放在一個統一的資金庫中,然后根據不同的項目來隨時提取所需要的資金。這樣雖然使投融資平臺公司自身在資金使用方面便利了,但由于貸款銀行無法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有效跟蹤,就容易帶給貸款銀行較大的風險。
(四)投融資平臺短借長投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普遍存在利用短期貸款來進行長期項目投資的問題。這樣就容易出現期限錯位。另外,一些投融資平臺的償還主體及投資失誤的責任主體不是很明確,而且由于平臺公司的項目較多,政府往往存在重復性的擔保或承諾,一旦還款出現困難就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
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管理對策
(一)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職能進行合理定位
相關部門應該盡快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投融資行為進行規范。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投融資業務范圍進行明確,比如基礎設施類的業務范圍。凡是地方企業能夠做到的事情,應該盡量讓地方企業做,只有地方企業做不了的,做不好的事情,才應該由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來做。另外,盡量加強對投融資平臺的監督與管理,盡量避免項目貸款挪為他用。
(二)充實實收資本,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隨時檢查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資本金詳細情況,對資本金不足或資本金不實的投融資平臺限期做買。統一而明確的規定投融資平臺的資產負責率,同時與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緊密掛鉤。另外,還要對公司法人的治理結構進行健全,提高投融資平臺的經營管理水平。對投融資平臺的財務信息披露范圍進行明確,其中包括對投融資平臺的資金本真實情況、項目貸款情況、項目擔保情況、負債規模、貸款資金使用情況以及承擔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等進行全面而透徹的了解。
(三)強化投融資平臺的內部控制體系
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內部控制體系進行強化,建立起債務預警體系,提高其內部債務管理能力。投融資平臺應該加強公司內部的財務管理與業務監控,對公司的經營范圍進行嚴格控制,制定出系統的借貸范圍、還款方式等經營活動計劃,科學管理公司的各項經營業務,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辦事。全面提高投融資平臺的內部約束力及抗債務風險能力。
(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體制
對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體系進行健全,明確地方政府對投融資平臺的責任,提高地方政府對投融資平臺的集中管理能力。可建立起一套由地方政府財政部門統一監管的政府債務體系,成立地方債務償還基金,這種償債基金應該與地方投融資平臺的規范相適應。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管理辦法進行科學制定,同時制定出相應的償債流程。
(五)培育專業的外部擔保機構及第三方評級機構
金融市場的發展與一些專業中介機構的支持分不開,但是在地方融資市場上,往往缺乏一些獨立的、專業的中介機構,這也是地方投融資市場存在債務風險的重要原因。因此,地方政府應該盡量創造條件,盡量扶持一些規范的中介機構,來服務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經濟活動,從而讓這類相對獨立的第三方來為地方債務進行評級,同時引入市場機制,并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債務管理體制進行完善與監督,從而長期保持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穩定性。
三、結束語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債務大多數屬于政府性債務,都需要由政府的財政來負擔,這雖然意味著政府在國民經濟中的參與度越來越高,但也意味著政府所承擔的債務風險越來越大。如果債務管理出現失誤或失控,很容易影響到我國宏觀經正常運行,因此,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進行合理而有效的債務管理非常必要。
參考文獻:
[1]汪億佳.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研究[J].金融財稅,2012
關鍵詞: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F407.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3-0200-02
地方投融資平臺是指以地方政府信用為基礎,利用財政資金、國有土地、股權等資產投資設立的,直接或間接的有償籌集資金的一種融資模式,其目的是為解決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短缺問題。總體來看,地方投融資平臺為地方經濟的發展提供了資金動力,但由于約束機制不健全,目前這種融資平臺也積累了較大的風險,亟須采取積極的舉措予以化解。
一、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發展環境
為解決地方政府建設資金短缺問題,規范地方投融資行為,國家出臺了相關的政策,并采取有效舉措推動投融資平臺公司的發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發展政策
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開始發展,國家也相繼出臺了相應的支持政策,如《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支持地方政府投融資。隨著投融資平臺公司的快速發展,國家意識到其潛在風險,開始強調并積極采取措施化解和防范財務風險,如銀監會在“名單制”管理的基礎上,2012年提出對全口徑融資平臺(包含退出類平臺)實行分類管理的原則,并明確分為支持類、維持類、壓縮類三種類型。這些舉措的采取,為有效化解了地方投融資平臺潛在風險,為實現風險總體可控奠定了基礎,也為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了保障。
(二)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發展現狀
總體來看,我國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發展迅速。統計顯示,1997年后,投融資平臺的增長率基本都保持在20%以上,其中2009年更是高達61.92%。這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機后,我國積極推行“四萬億”經濟刺激方案,在很大程度上帶動了地方投資熱情。但地方財政資金有限,必須通過各種渠道籌集發展資金,從而推動了地方投融資平臺的發展。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年末,我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達到1萬余家,縣級(含縣級市)平臺約占70%。這些平臺公司不僅可以采取傳統的渠道進行融資,還可以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融資。
表1 我國地方性政府債券余額增長情況
資料來源:根據新浪網資料整理而來
二、地方投融資平臺發展的意義
地方投融資平臺的發展,既是地方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也是其本身具有較強融資能力的現實反映,因而對于地方政府而言意義重大。
(一)有利于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目前,我國城鎮化步伐加快,這不僅導致道路交通、水、氣、電等基礎設施需求大幅度增加,而且也使教育、醫療等需求加大,這就必然要求有龐大的資金投入。相對于社會需求而言,地方政府的財政實力存在較大的不足,從地方一般預算收入與地方固定資產投資(國有單位)來看,兩者之差為正數的僅北京、上海、江蘇、山東、廣東等少數經濟發達的省市,由此可見,地方財政實力相對于社會需求來說還較弱。這就需要拓寬融資渠道,增加資金來源,而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主體,能夠合法的向社會籌集資金,從而可以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在履行必定的手續后公開籌集資金,保障社會投入。
(二)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籌資渠道的多元性保障了資金來源
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要獲得長遠的發展,就必須有強大的籌資能力。從近年來地方政府投融資資金來源來看,銀行貸款、單位和個人借款、發行地方債券、上級財政支持分別占據了79%、10%、7%、4%的份額。這種多元化的來源渠道使得投融資平臺公司可以利用企業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相對規范的資金管理模式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從而能夠保障地方建設需要。
三、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的風險及其成因
雖然我國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總體風險可控,但仍然面臨較大的風險,表現在償債壓力過大、投融資平臺公司本身管理不規范等方面。
(一)負債規模龐大帶來的風險
總體來看,我國地方投融資平臺負債規模龐大。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2011年底全國地方性政府債務總額約為10.7萬億元,這種負債雖然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要低于歐洲國家,也低于日本等國家政府性債券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但其中蘊含的風險值得警惕,因為我國地方政府收入中,土地稅收等占據了較大的比重,工業類企業稅收占比并不高,這容易導致稅收收入增長乏力,特別是,當前分稅制模式下,地方政府有相當部分財政收入要上繳國庫,地方財政占總財政收入的比重一般都低于50%,這就進一步加大了償債的壓力,從而可能導致無錢還債的風險。
(二)負債比例過高帶來的風險
當前,我國地方政府負債比例過大。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在所審計的18個省本級及省會城市本級中,2011年,負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的省會城市本級達到9個,其中最高的達到189%。這種過高的負債比例不僅可能導致地方政府無法還債,甚至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可能會出現“舉新債還舊債”、債務越來越多的問題,這在公路建設等行業中表現明顯,一旦到期無法獲取足夠的資金償還債務,則可能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不良的后果,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三)地方投融資平臺本身管理不規范帶來的風險
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采取企業模式運作,要達到企業級別的風險控制水平,就必須建立配套的公司治理模式,并有效控制政府部門違規干預。但目前這些目標尚難以實現。首先,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風險管理難以落到實處。如在融資規模的確定方面,公司往往缺乏科學的可行性論證,而是更多的采納政府的意見,這就容易導致過度舉債。其次,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發展環境有待改善,表現在部分地方政府違規提供擔保、或者將籌集的資金挪作他用。導致這類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地方政府是企業的投資人,在人事任免等方面具有重要影響力,從而會影響到企業的決策。
四、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風險防范策略
化解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風險,不僅需要從公司層面完善風險分類及其相關的制度,在政府層面建立風險預警體系,還要從不同的利益主體出發建立聯合監督管理機構,通過三層監督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風險。
(一)完善風險管理及其相關的制度
首先,要健全投融資平臺公司投資管理制度,要規定公司投資的一般流程,如投資前的可行性分析、投資最終決策之前的責任人、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審批等,通過規范流程明確責任,促進投資管理規范化。其次,要健全投融資平臺公司籌資管理制度,在向外融資時,除明確償債主體等因素外,公司還要根據自身的資本結構等內容,制定融資規模、融資渠道和方式等管理制度,真正推動融資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再次,要健全投融資平臺公司利潤分配管理制度,在利潤分配中,可以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如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承諾給予投資人保底利潤,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
(二)建立投融資平臺公司風險預警體系
首先,要建立地方投融資平臺債務控制指標體系。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包括償債率、債務負擔率等在內的監督指標體系,這些指標既要便于數據的收集,又要能夠確實反映債務風險。其次,要建立風險預警管理體系。要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負責指標數值的收集、整理與監督,如省一級政府可以規定轄區內投融資平臺公司在有任何業務時都需要及時的將信息上報,而風險管理機構則要對數據進行更新,并存檔,以此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再次,要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智能化的風險預警系統,地方政府可以開發出相應的風險管理系統,在這一系統中設立各種指標值,通過計算機軟件程序自動計算預警指標的值,一旦發現指標變化異常或者超過臨界值,就要立即啟動相關的程序進行響應,保障風險可控。
(三)構建多元化的聯合監督管理體系
首先,要創新聯合監管模式。要建立包括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對象(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個人或者企業投資者等)、金融監管部門等在內的聯合監管體系,特別是,要建立各主體信息互換機制,如投融資公司開戶行資金發生較大額度的變動時,各監管主體就能夠獲得相應的信息,從而判斷這種資金變動是否會帶來風險。其次,要創新性的建立監督管理機構,如成立投資決策委員會、聯合監管協調委員會等,通過這些專門的機構開展監督活動,避免監管漏洞。
參考文獻:
[1] 夏秀蘭.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風險分析[J].現代商貿工業,2013,(3):108-109.
[2] 仲旭,常友玲.淺析我國地方投融資平臺的風險及其管理[J].商業會計,2011,(30):38-40.
關鍵詞: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經營;成本收益分析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18012502
在分稅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高度依賴土地資源獲得財政收入,以支撐地方發展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學界把這種“對土地資源高度依賴、土地相關財政收支占政府總收支比重較高的財政運行形態”稱為“土地財政”。在地方土地財政的大背景下,這成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對城市土地進行合法有效地經營,盡可能地把土地資源轉化為地方政府收入,也成為各地方政府的基本做法。毫無疑問,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以土地經營為主要內容的經營模式,在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籌集資金,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引發的地方債務風險等問題也引起了學界和中央政府的高度關注。通過文獻檢索發現,現有文獻中對地方融資平臺公司飛土地經營的專題研究并不多,少有的文獻也集中于從較宏觀和一般層面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經營的規則與貸款風險上的探討。而以微觀層面的具體個案分析非常少。因此,本文嘗試以某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為例,以具體的數據分析來探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經營,并提出具體對策。
1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經營的困境
本文所選擇的個案——某融資平臺公司,是中部地區某工業城市七大融資平臺公司中最大的一個。該融資平臺公司于2009年改組成立,公司注冊資本40億元,總資產達262多億元,擁有控規土地56329畝。自成立以來,該融資平臺公司通過以土地經營為主要內容的投融資運作,為該市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從2012年底的數據來看,該融資平臺公司的土地經營面臨了一系列困境,制約了公司土地的有效經營。
1.1 土地資源面臨流失與公共用地增加的雙重擠壓
土地資源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土地經營的生命線,是融資平臺公司貸款融資最基本的抵押物,也是融資平臺公司項目開發最基本的投入物。擁有土地資源的多少,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融資平臺公司融資開發功能發揮的大小。近年來,由于國家日益緊縮的土地政策和地方政府頻繁城市總體規劃修編,使融資平臺公司擁有的土地資源流失嚴重,制約了融資平臺公司的發展。以本文選擇的融資平臺公司為例,盡管該公司擁有的規控土地面積達56329畝,但是近幾年由于規劃調整,被調整出土地15523畝,由于規劃調整導致的土地流失率高達28%。與此同時,由于城市發展對道路、廣場、綠化等公共用地的需求日益增加,該公司擁有的土地資源中真正能用于土地經營的面積進一步被擠壓。據統計,在原有規控56329畝土地中,公共用地面積占了44%,使該公司可經營土地面積進一步受到擠壓,制約了該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與開發能力。
1.2 土地經營成本面臨征地拆遷成本增長與報批成本增長的雙重壓力
成本收益分析衡量土地經營成效的重要方法。近年來,在征地土地拆遷領域頻繁,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征地拆遷工作,并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一方面規范了征地拆遷工作,維護了征地拆遷工作的公正性,但另一方面使單位征地拆遷成本增長迅速,且增速明顯高度單位土地出讓收入。以本文選擇的融資平臺公司為例,從2009年到2012年,每畝拆遷成本由26.17萬元迅速增長到69.3萬元,近3年年均土地單位征地拆遷合同成本增速達到55%。從2009年到2012年,土地出讓收入有每畝101.1萬元增長到151.29萬元每畝,近3年單位土地出讓收入年均增速為16.5%,明顯低于單位土地征地拆遷增速的55%。與此同時,單位土地報批成本費用增長迅速,進一步加大了土地經營的成本壓力(見下表)。征地拆遷成本與土地報批成本的增加無疑給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經營造成了雙重壓力,并且隨著宏觀經濟形式的變化和國家政策的發展,這種雙重壓力有進一步加大的趨勢。
2 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經營困境的對策建議
2010年,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意味著中央政府進一步加大了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監控。但是,只要當前的分稅制和轉移支付制度沒有根本的調整,在地方政府面臨的經濟發展和民生發展的雙重壓力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扮演的融資開發角色將很難得到根本的改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經營土地的職能也不存在存廢的選擇,努力提高土地經營績效是不二選擇。根據上面分析得出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經營的困境,我們認為可以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化解困境。
2.1 加強融資平臺公司與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聯絡協調,減少土地資源流失,降低土地開發成本
融資平臺公司作為地方政府融資開發的重要平臺,要主動加強與土地資源相關的聯絡協調,減少土地資源流失,降低土地開發成本。首先,融資平臺公司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與政府的大力支持,強化對所擁有規控土地資源的控制與管理,盡可能減少土地資源流失;其次,融資平臺公司要增強與國土部門的聯絡協調,爭取土地政策與土地開發指標,增加土地存量;再次,融資平臺公司要增強與規劃部門的聯絡協調,減少規劃修編導致的規控土地流失,優化經營土地范圍內公共用地的配置,在不影響公益的前提下,盡可能節約土地;第四,融資平臺公司還要積極與發改委協調,加快項目審批進度,縮短土地開發周期。最后,融資平臺公司還應該與各區政府、鄉鎮辦事處等基層組織加強溝通協調,加快土地報批及征地拆遷速度,縮短土地開發周期、降低土地開發成本。
2.2 改善融資平臺公司內部管理,提高土地經營效益
內部管理績效是影響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經營效益的關鍵因素。融資平臺公司要改善內部經營管理機制,提高土地經營效益。首先,融資平臺公司要對所控規范圍內的土地資源進行全面清理,摸清家底,并對資源利用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盡可能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其次,融資平臺公司要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從報批、拆遷及出讓等各環節對土地經營項目進行全面評估,提高對土地經營的流程控制;再次,融資平臺公司要主動延伸土地開發鏈,實施一、二級聯動開發,增加土地開發收益,特別是土地二級開發收益;第四,融資平臺公司要加強項目成本收益分析,在項目立項時就要對項目進行全面的成本收益分析,對達不到收益標準的項目盡可能不立項,以減少土地資源的浪費;此外,融資平臺公司還要制定科學合理的開發計劃,實現所有規控土地范圍內的片區建設和土地經營在資金和時間結構上的合理匹配,縮短開發周期,節約開發成本,提高經營效率。
參考文獻
[1]唐在富.中國土地財政基本理論研究——土地財政的起源、本質、風險與未來[J].經濟經緯,2012,(2).
一、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內涵
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由來已久,其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90年代的分稅制改革時期。由于中央政府將財權上收,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不匹配的現象比較嚴重,導致地方政府需要通過借債的方式來行使政府職能,逐漸形成了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地方政府性債務是相對中央債務而言的,主要指的是地方政府作為債務人或者債務擔保人直接借入、欠賬、擔保等形成的,最終需要由地方政府來償還的債務。
地方政府性債務可以分為顯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兩種,或者可以分為直接債務和擔保負債。地方政府的顯性債務一般包括向外國政府或金融機構的貸款、國債轉貸資金、地方發展專項借款等;隱性債務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擔保的債務、由地方政府擔保的外債、地方金融機構的壞賬呆賬、社保基金缺口等,這些債務在清算時需要由地方政府來承擔。
直接債務主要是指由地方政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直接向外借貸的債務,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部門、財政部門以及其他職能部門的負債。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投融資平臺債務以及城司債務都被劃分為地方政府的直接債務。擔保負債主要是指由地方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融資平臺公司為其他單位所提供擔保的債務。
二、我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風險概況
1、地方投融資平臺債務增長較快,總量龐大
近些年來,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以及城鎮化建設的推進,地方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投資力度也在不斷擴大,在各級地方政府財力十分有限的情況下,地方政府通過各種形式的借債來為投資和建設融資。尤其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中央實施了四萬億的投資刺激計劃,地方政府在投資中面臨大量的資金缺口,地方投融資公司成為地方政府向外借債的主要平臺。根據相關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地方各級投融資平臺公司的數量已經達到一萬家的規模,其中主要為區縣級平臺公司。對于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根據審計署2013年的數據,截止到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規模已經達到了108859.17億元,而由地方政府提供擔保的債務達到了26655.77億元,另外還有四萬多億的地方政府可能會承擔救助責任的債務。統計數據還顯示,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在近三年的年均增長達到了19.97%,債務增長的速度非常快。地方政府性債務龐大的總量和較快的增長速度,不僅對地方財政造成了巨大的壓力,也加大了中央的財政風險。盡管我國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地方政府在出現債務違約等信用危機時中央政府需要承擔還債義務,但是出于社會穩定以及政府行政考慮,一旦爆發債務危機,中央財政將是最后的兜底者。
2、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管理存在缺陷,具有很大風險隱患
由于我國地方政府沒有直接發債的權力,因此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成為地方政府向外借貸和融資的最重要渠道,其在推動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經濟增長、提升城鎮化水平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隨著我國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數量的不斷上升以及融資規模的上漲,投融資平臺公司在管理中逐漸暴露出很多缺陷,具有極大的風險隱患。很多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缺乏完善的內部治理結構,公司的責任主體不清晰,在具體的管理操作過程中存在很多不規范的情況,逐漸形成了“多頭融資、多頭授信”的格局。很多地方政府對投融資平臺公司的監督和管理不力,甚至不了解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負債情況,政府直接負債以及擔保負債交織在一起,債務管理非常混亂。同時,地方投融資平臺的擔保人都是地方政府,在借債時由地方財政或者人大出具擔保函,這種擔保方式最終兜底人屬于地方財政,一旦投資項目出現問題不能及時償還本息,地方財政將承擔還債義務。近兩年來,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違約的概率越來越大,一旦爆發大規模債務違約,將給我國經濟帶來巨大的沖擊。
3、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借債與融資缺乏規范性
由于管理機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在借債和融資方面缺乏規范性,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在舉債的過程中沒有進行科學的規劃,具有很強的隨意性和主觀性。目前,我國地方政府的債務收支計劃沒有被納入到同級預算中,大多數債務項目處于預算的管理范圍之外,尚沒有科學的制度以及機構來對地方債務進行統籌管理和約束。根據相關的審計數據顯示,截止到2013年6月,地方政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違規提供擔保3359.15億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等違規發行債券423.54億元;另外,盡管國家下達了相關管理規范文件,仍然有533家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且資金來源主要依靠財政的平臺公司仍然存在違規融資行為;部門地方甚至將資金違規投入房地產市場、資本市場以及其他高風險項目。
三、加強地方投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
1、深化財政體制改革,提升地方政府財政能力
我國現行的財政體制還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不匹配嚴重制約了地方政府充分行使其職能權力。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民生工程以及社會保障方面往往存在大量的資金缺口,導致需要通過大量舉債來籌集資金。因此,要解決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就要從源頭入手,進一步深化我國的財政體制改革,為地方政府創造更多的收入來源。首先,要進一步擴大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逐步使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能夠相匹配。要穩步推進增值稅改革,在適當時期開征房產稅和財產稅,將更多的稅收收入向地方政府傾斜,從而為其創造更多的稅收來源。對于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中央政府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通過財政體制改革,可逐步使地方政府擺脫對債務的依賴。其次,要逐漸賦予省級地方政府發行公債的權力。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允許地方政府發債將逐步提上日程,國家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對地方政府發行公債的主體、條件、步驟以及相關監督體系都要予以明確。通過發行公債,進一步充實了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為債務問題的逐步解決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推動地方投融資行為市場化
目前,我國地方投融資平臺籌資渠道比較狹窄,大多數籌資來源于政府信用擔保的銀行貸款,造成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資金結構不合理,來源單一,缺乏抗風險能力。因此,各級地方政府要不斷推動地方投融資行為的市場化,逐步將投融資平臺推向市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投融資行為中的作用,從而降低投融資平臺的風險。首先,地方投融資平臺要不斷拓展融資渠道,可以引入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股權融資、公司債、產權交易等多渠道資金,并通過資產管理公司以及產權交易平臺等來對投融資平臺進行整合,從而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其次,要不斷降低信貸融資在投融資平臺中的融資比重,優化平臺的資金結構,降低融資成本,分散資金風險。可以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先進經驗,逐步賦予地方政府發行公債的權力,如發行用于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的市政債。最后,要逐步完善風險定價機制以及信用評級體系,對投融資平臺公司進行嚴格的信用評級和風險分類,鼓勵資產結構合理、信用等級程度較高的公司發行公司債、中期票據等來進行融資。
3、加強地方投融資平臺的監管力度
地方政府要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的監管力度,抓緊對平臺債務進行清理、核實以及處理。要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對尚未償還的債務以及在建項目的后續債務問題分別進行處理。首先,要對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的業務性質予以區分,將其劃分為經營性業務、準經營性業務以及非經營性業務,并根據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制定合理的財務制度,將平臺公司的融資來源和投資責任對應起來,從而推動融資平臺公司將服務重心向具有良好償債能力的項目轉移。對于一些具備經營性業務的平臺公司,要進一步推進其市場化改革,促使公司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轉變。其次,要加強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管理以及金融機構的信貸管理。不斷完善投融資平臺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健全其管理信息系統。
關鍵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4392(2010)08-0045-04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地方政府在分稅制導致事權和財權不匹配的情況下,在當前法律制度規定下解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一種現實選擇。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地方政府積極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通過投融資平臺進行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迅速啟動內需和扭轉經濟過快下滑趨勢,有力推動了地方經濟發展。但在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快速發展的同時,當前體制、法律、自身經營和監管等現實制度安排。容易導致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出現諸多風險。本文根據當前投融資平臺現實情況,探討投融資平臺易發風險,深度剖析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易發風險的緣由,并提出若干建議防范和化解融資平臺風險。
一、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潛在風險
(一)融資平臺公司過度依賴間接融資導致風險集中于銀行系統
2009年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政府投融資平臺應當以“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為主要融資渠道。但目前投融資平臺融資主要依賴以銀行信貸為主要渠道的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占比極低。截至到2009年末,我國投融資平臺達到8000多家。貸款余額約為7.38萬億元,其中向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約2萬億元,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約為2萬億元,股份制銀行約0.8萬億元,城市商業銀行約為2.2萬億元,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約為0.21萬億元(黨均章和王慶華,2010)。通過直接融資渠道融資規模較小,2008年10月至2009年末,僅有120家城投企業發行債券1830億元(金融時報,2010)。另外,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為了降低銀行貸款的名義規模,在城建等項目上通過“股權信托”的方式,將銀行的貸款通過信托轉換成在建項目公司的股權,并通過未來回購的方式歸還銀行,如果項目未來難以產生收益,風險最終還是由銀行承擔。投融資平臺融資渠道過于集中在銀行等金融機構,導致風險無法被多元市場主體分散。不利于金融機構的穩定運營。
(二)信息不對稱易引發平臺公司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委托理論中問題的一種典型表現形式,是指交易雙方在交易協定簽訂后,其中一方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有目的地損害另一方的利益而增加自己的利益的行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實質是受政府部門委托,作為政府的機構融集資金來滿足地方資金的需求,但許多地方融資平臺財務信息缺乏透明度,銀行難以獲取地方政府債務和融資平臺的全面信息,信息不對稱容易引發投融資平臺公司產生道德風險。部分平臺公司自身并沒有達到銀行放貸的資質要求,信息不對稱使銀行難以真實、全面地評估地方政府整體償債水平,平臺公司借助信息不對稱以及地方政府和人大出具的不具有法律效應的保證函向金融機構融集資金:部分平臺公司借助地方政府背景,不及時或者根本不向商業銀行提交財務報表,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無法準確了解平臺公司融集資金的流向和使用情況。部分平臺公司利用信息不對稱。沒有嚴格按照信貸協議使用資金,而是將信貸資金完全交由地方政府。導致商業銀行信貸管理辦法無法有效控制平臺公司信貸風險。有些地方政府通過成立多個融資平臺的多頭舉債和融資平臺自身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加大信息不對稱問題。另外,商業銀行無法及時、全面的獲取地方財務收支數據,加之地方債務情況和隱性負債極為復雜,導致商業銀行無法準確判斷地方政府以及投融資平臺的債務風險狀況,商業銀行在與地方政府的互動中相對處于弱勢。信息不對稱導致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難以評估和監測,數據的不可得使得預警指標不能準確反映現實情況,商業銀行、政府監管部門無法采取相關措施防范和化解風險,容易引發市場動蕩。
(三)財政收入結構可能引發擔保風險
當前我國數千家地方融資平臺所投資項目中絕大部分項目需要利用土地開發后出售的增值收益償還,還有部分項目完全是用當地政府的財政補貼來償還(劉煜輝,2009)。多數地方投融資平臺還款來源主要依靠地方財政收入,分稅體制下的地方財政收人結構中的稅收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短期內難以快速大幅提高,因此地方財政收入中的土地收入成為償還投融資平臺債務的主要來源。土地出讓金收入占地方政府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0%左右。王利娜(2009)研究發現部分地區的房地產以及相關產業對當地GDP的貢獻在60%以上,土地收入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的一項主要財政收入來源。在土地財政的背景下,投融資平臺的償債違約風險更容易爆發,一方面土地財政會刺激地方政府推高地價,對房地產泡沫起到助推作用,不僅不利于地方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而且導致經濟缺乏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源:另一方面,我國房地產近年來還沒有經歷一個完整的周期,如果房地產市場出現低迷,地方政府收入來源勢必受到打擊,無法履行擔保承諾,再加之政府擔保缺乏法律效用,導致商業銀行投向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信貸資金出現擔保風險。另外,投融資平臺公司向商業銀行貸款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和人大出具的擔保函,而這些擔保函并不具備法律效應,如果平臺公司發生違約難以按時償還貸款,而地方財政資金緊張,銀行將面臨信貸資金損失風險。
(四)平臺公司盈利能力不佳可能導致違約風險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照盈利性可以劃分為盈利性項目和公益性項目,但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的特殊定位,僅是作為政府的投融資工具,自身無法選擇項目類型,導致部分平臺公司融資全部用于公益性項目。無法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要求。有關部門對3800多家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調研顯示,截至2009年5月底,融資平臺平均資產利潤率不到1.3%,依靠企業自身盈利和投資項目收益償還的比例僅為10.8%和15.6%,其余73.6%均是依靠財政預算、政府回購、償債基金等方式償還(張曄明,2010)。平臺公司獲取大量銀行信貸主要是借助于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出具的還款擔保承諾函,更有甚者,投融資平臺公司之間相互擔保,以此獲取商業銀行信貸資金。平臺公司既不滿足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而且無權選擇投資項目的類型,贏利狀況無法把握。由于投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背景,商業銀行一度將其作為優質資產進行大規模放貸,平臺公司自身的還款能力沒有成為商業銀行關注的重點,如果地方政府財政資金出現緊張,
極易發生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的違約風險。
二、投融資平臺潛在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現行財稅體制和法律制度框架下地方政府融資手段有限
1994年分稅制改革導致大部分財政收入集中到中央政府,留在地方的多是一些增收潛力較小和征管難度較大的稅種,而且地方各級政府也效仿分稅模式,形成了層層向上集中的收入分配格局。但由于大部分公共產品供給被安排到地方,導致地方的財權與事權不匹配,地方政府追求經濟增長的目標受到財力的約束,單純依靠財政收入難以滿足發展地方經濟、承擔基礎設施建設和提供公共服務等義務所需要的資金。另外,現行諸多法律也約束了地方政府融資的渠道,首先,1995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28條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人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種法律安排決定了地方政府不存在市場化的融資渠道。其次,《貸款通則》又規定地方政府不能向商業銀行借款,杜絕了地方政府直接向商業銀行貸款的渠道。最后,中央規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必須經過中央審批并由中央代為發行,這種制度安排導致地方政府通過這種融資方式的時間成本和摩擦成本較高。在這些制度安排下,通過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向銀行貸款成為地方政府的現實選擇,其既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又可以快速獲取資金以供地方政府各項支出所需,
(二)制度安排缺陷,導致平臺公司過度依賴間接融資
當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存在“自己主辦、自己監管”的制度缺陷,抗風險能力弱。投融資平臺公司雖然名義上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組織,但是并沒有按照現代公司制度構建。資本來源以土地注入或存量公共資產組合注入為主,同時由政府部門對平臺公司的投融資工作進行管理,平臺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和總經理等管理人員都由政府任命,平臺公司作為地方政府融資的工具僅僅是以市場化經濟主體的名義行使政府融資功能,平臺公司無法構建合理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地方政府對其定位僅是規避現行法律制度,借助公司這種“殼”資源,通過直接或間接融資方式融通資金滿足地方政府資金需求。另外,地方政府承擔對投融資平臺的監管。這種自己經營、自己監管的模式難以確保平臺公司的市場化運作,抗風險能力存在制度隱患。
直接融資對于融資主體的資質具有較為嚴格的要求。除對融資主體的資本、盈利能力、項目的盈利能力等具有明確嚴格要求外,還要求全社會范圍內的信息披露。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普遍存在資本金到位不足、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融資和投資職能相分離的特點,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等公司治理結構形同虛設,未來收益狀況存在極大不確定性。平臺公司的發展現狀無法滿足直接融資的諸多要求,只有在政府信用的強大背景下通過商業銀行融資,而商業銀行也將其作為優質資產給予積極信貸支持,使得投融資平臺負債主要集中在銀行系統。
(三)項目類型沒有區分。各地平臺公司未來收益差異較大
政府基礎設施項目通常可以分為兩大類,未來有持續收益的可贏利項目和沒有持續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平臺公司融資投向不同會導致償債資金來源不同,如果資金投向公益性項目,平臺公司的未來還款能力勢必受到影響,償債資金來源只能依靠地方財政收入:如果資金投向可贏利項目,未來的還款會有一定的保證。部分平臺公司承擔的投資業務由政府指定,沒有根據項目的類型進行區分和分工。按照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要求。投融資平臺公司應該選擇盈利性項目進行融資和投資,通過項目管理和資產組合,使項目未來的收益償還貸款本息和營運支出,而公益性項目則應有政府通過發債等方式籌集資金。但由于平臺公司的政府背景和功能定位。平臺公司無權選擇項目類型,導致各地平臺公司盈利能力差異較大,應對償債風險的能力各異。另外,部分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和項目投資的職能存在分離。平臺公司只發揮融資職能,大多數平臺公司對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都不實施管理,融資上交政府管理使用,項目的最終受益也不屬于平臺公司,貸款資金實際上完全脫離借款人監控,如果出現償還問題。商業銀行實際上難以進行順利的追償。
(四)缺乏統一監管部門,商業銀行存在信貸軟約束
縱觀我國地方政府融資體系發展情況,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融資一直持較為寬松的態度,沒有對地方政府融資行為采取過有效的措施,對地方政府的違規融資行為也沒有采取過嚴厲懲罰,這種管理格局導致地方政府融資沒有強制約束。地方政府出于獨立的經濟利益要求,加之當前以GDP作為考核地方官員在職期間工作業績的標準,導致每一屆地方政府都有強烈的投資沖動。由于基礎設施建設的政府壟斷性,民間私人資本難以進入,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公司又不存在任何阻礙,導致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在2009年中央經濟刺激政策的大背景下快速發展。
在當前沒有對地方政府進行信用評級的情況下,加之地方財政收支情況沒有及時、全面公開,商業銀行無法獲取準確的信息。另外,我國在處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面缺少完善的法律制度,地方政府產生的問題都可以通過“一事一議”的行政化方式處理,中央政府實質上成為地方政府的最后“財政安全網”。鑒于這種無形的制度安排,而且我國沒有關于政府破產的法律規定和先例,地方政府作為貸款主體不會違約的觀念導致商業銀行敢于大規模向政府投融資平臺發放貸款,造成平臺公司高負債率的現狀。
三、防范和化解投融資平臺風險的政策建議
(一)建立地方信用評級制度,控制地方負債沖動
當前我國地方債務構成復雜,各類隱性債務與或有債務大量存在,難以對地方政府的信用狀況做出準確判斷。建立地方信用評級制度。發展地方政府信用評級機構可以間接抑制政府的過度融資行為。信用評級機構對地方潛在可承受債務規模、財政收入的可持續性、財政負擔等情況進行量化,對地方財政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級,可以為資金供給方提供有價值的參考,進而決定對地方政府的信貸政策、債券購買規模和票據融資規模。另外。地方政府的融資行為必須受到合理約束,防止過度投資導致的過度融資,地方政府應該根據地區的特點和自身財政收支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融資規模和融資方式。在缺少外部管理的情況下,地方政府之間難免出現竟相擴大融資規模,盲目建設新項目的攀比局面,因此中央政府可以借鑒各地信用評級結果,設定各地債務總規模。
(二)拓寬財政收入來源。鼓勵地方直接融資
分稅制是導致當前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不匹配的原因之一,通過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是地方政府在財政收入不足以滿足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需要情況下的一種現實選擇。除了對投融資平臺公司自身進行改革外,還需要改革現行稅收體制,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
的原則,做到合理分賬,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稅收管理權,做強地方的支柱財源。從而減少政府對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的依賴,同時也可以增加償債資金來源。
在當前地方財政資金融資制度安排下,拓展融資平臺融資渠道,改革現行法律規定,改變過度依靠銀行信貸的融資模式。通過債券、資產證券化、票據融資等多種融資方式,鼓勵地方政府采用直接融資的方式。地方政府采用直接融資渠道一方面可以解決地方政府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需要,另一方面發行債券要求信息公開,要求地方政府不斷提高信用水平,通過債券市場的剛性約束和監督機制,可以有效避免地方政府隱性負債的非理性擴張。有助于隱性債務顯性化,防止無法準確掌握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而無法規避風險,也有利于防止風險過度集中。
(三)建立地方信息披露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臺
信息不對稱是導致商業銀行無法控制投融資平臺風險的原因之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披露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財務運營狀況、資金流向等信息。同時,建立投融資平臺信息共享系統。使商業銀行、投資者等主體可以適時登錄獲取投融資平臺關聯企業基本信息、財務信息、信貸信息和企業風險預警等信息,便于商業銀行適時掌握情況,避免對投融資平臺的過度融資。另外。加強地方財政收支情況的披露制度建設。及時公布各級財政收支信息、政府負債與擔保信息、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相關政策等情況。細化地方財政收支科目,擴大信息受眾范圍,使投資者能夠方便獲取關于地方財政的相關信息。通過建設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共享系統,也可以促使地方債務顯性化。
(四)探索投資主體多元化,強化投融資平臺公司治理機制
吸引私人資本、國外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項目投資領域,可以有效提高項目運營效率,減輕財政負擔,緩解政府獨立承擔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和管理壓力。PPP和PFI都是被理論和國外實踐證明的有效模式,通過這些新的模式組建投融資平臺公司,以此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另外,投融資平臺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企業,應該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建立產權關系明晰、法人治理結構明晰的現代企業。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利于強化責任和風險意識。在制度上監管公司的運營。在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方面,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董事會、股東大會、經營管理層和監督層的設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減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等須由股東大會決定。貫徹獨立董事制度要求,從公司系統、學術界、金融界、法律界等領域選取知名人士擔任獨立董事,間接監督公司運營。經營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董事會推薦并由股東大會任命,其余經營管理層成員由總經理提名并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公司應著眼于資本運營的可行性,在政府給與必要的補貼的情況下,實現資產與負債的匹配、收入與成本的匹配。
(五)加強風險預警系統,規避信貸風險
構建地方投融資平臺風險預警系統,科學合理設定預警指標,綜合分析地方償債能力、負債能力以及平臺公司的營運能力和償債能力等因素,使預警系統能夠及時發現和預報地方投融資平臺潛在風險。金融機構、投融資平臺、政府相關部門應及時、完整、準確地向系統報送數據。商業銀行應密切關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土地政策變化對土地市場的影響,加強對政府土地出讓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土地出讓價格和出讓量的監控,跟蹤監測土地出讓收益變化對項目還款能力的影響,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及時跟蹤項目建設進度、資本金到位情況、貸款資金使用和償債資金專戶管理情況,及時反饋加強貸款資金管理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
參考文獻:
[1]黨均章王慶華,2010,《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分析與思考》,《銀行家》,2010年第4期。
[2]張曄明,2010,《對現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幾點思考》,《銀行家》,2010年第4期。
一、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作用及現狀
十余年來,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利用自身的政府背景及信用優勢,通過創新投融資管理模式,加大投融資工作力度,加強項目管控模式,實現資金的最優價值,為城市建設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資金。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發展,有效地緩解了地方政府的財政及市政建設過程中的資金供需矛盾,充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能,促進了地方基礎建設的快速發展。根據2011年全國審計結果,全國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共有6576家,其中省級165家,市級1648家,縣級4763家。
實踐證明,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通過有效運用市場化動作方式籌集資金,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彌補了地方政府財力不足的缺陷,大大推進了我國城市化進程,我國的城鎮化率已從2000年的36.22%提高到2011年的51.27%。各地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改善,創造了就業,增加了財政收入,大大提升了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率。
二、新形勢下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突現的問題
(一)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引發的政府債務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新型城鎮化已成為新一輪的國家戰略,各地的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擴大,而政府的經濟實力及財政能力都不能滿足城鎮化建設的速度,只有全力通過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進行投融資業務,來實現政府的城鎮化建設需求。在這種情況下,一是各級政府涌現了大量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二是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規模急劇擴張。所以近幾年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的債務規模急劇攀升,且部分債務政府負有償債責任。根據《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8859.17億元,其中通過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借款余額為40755.54億元,占比為37.44%。由于政府融資平臺的盈利能力都很低,且地方政府財力有限,因此未來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和地方政府都將面臨嚴峻的償債壓力。
(二)新形勢下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融資面臨的問題分析
新形勢下,特別是2012~2014年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使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面臨了許多融資問題。
2010年6月10日,國務院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19號文件),這一文件全面總結了政府融資平臺發展現狀,對平臺業務提出了新的要求。2012年11月5日,國土部、財政部、人行、銀監會共同了《關于加強土地儲備與融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62號),這一文件明確要求建立土地儲備機構名錄,嚴格控制土地儲備總規模和融資規模,并且要求專款專用、封閉式管理,不得用于城市建設。2012年12月24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共同了《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制止地方政府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2014年9月23日,國務院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43號文件),這一文件建立了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機制,并對地方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和預算管理,完善了相關的配制制度,妥善處理了存量債務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這一系列文件的陸續頒布,降低地方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同時國家對進行政府性債務的融資也明確制定了由政府為發債主體進行融資,剝離了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部分融資職能,同時也就增加了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難度。
三、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模式的思考
目前,國家出臺各項政策和文件,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完善政府預算體系,積極推進預算公開,加強財政收入管理,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風險,用機制來約束政府債務,用思路來解決融資難題,同時界定好各類債務的責權主體。作為城市建設的主體,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應結合城市建設的特點,用新的理念重新審視自身的發展目標、規模和思路。一要充分發展城市規劃的引領作用,為其安排自身的發展目標、總體框架和具體項目,制定自身發展的戰略規劃、投融資規劃、資本運作規劃等,保障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二要充分利用各項資源,努力實現資源的效益最大化。三要探索和實踐多種市場化的、創新的融資模式和融資手段,繼續在國在的經濟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一)統籌規劃,加強項目差異化投融資策略管理
根據項目的經濟屬性不同,可以分為經營性項目、準經營性項目和公益性項目三類,每一類項目也應分別采取不同的融資思路、模式及渠道,有效的提高融資能力,結合項目特點,選取最優的融資方式實現資金效力。對不同屬性的項目,在有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將公益性項目和經營性項目統籌規劃,采取公益性項目的基礎設施投入列入經營性項目的經營收入平衡,同時以經營性項目的開發理念,對公益性項目的前期進行干預,以提高商業項目的價值空間,實現“雙贏”。
例如:江蘇鎮江某片區投融資規劃項目,總占地面積3500畝,對整個片區進行土地一級開發。
1. 不同的項目進行可經營性分析
對片區內所有項目按項目性質進行分類,并對每一類項目的經營能力及現金流量進行預判斷,并按經營性高低進行排序。如表1所示。
2. 投融資規劃方案設計
根據對投資項目的分析,按項目區分理論,確定投融資模式和運作主體,對土地開發成本建設測算模型,設計區域開發模式,建立開發時序,規劃實施與項目啟動、土地取得與出讓、融資與資金平衡的方案。
其中:開發收入=土地出讓收益+稅收、規費,開發成本=土地取得費+資金占用和利息+管理成本和費用。
本項目是根據開發時序,對產生的資金缺口以融資、公私協作的方式解決,對取得的開發收益用來償還貸款、滾動開發和持續經營,實現了不同性質的項目的統籌運作。
(二)引入市場化主體,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市場
融資平臺公司作為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主體,應積極參與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產業的市場化改革,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加強制度創新,大力建設市場化的投融資環境。融資平臺公司還應創新盈利模式,引入市場化主體參與基礎設施項目,由市場化公司提供資金保證以支持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
例如:湖南省某水利綜合整治項目,總投資27億元,貸款19億元。實施過程中,以工程總承包模式由深圳某公司作為借款人,與湖南某水利投資公司簽訂委托代建BT協議。合同約定,深圳某公司投資建設水利綜合整治工程,該公司同時取得水利項目的堤防、排澇、撇洪渠、水利整治的施工權,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湖南某水利投資公司回購該項目。
本項目雖是無收益的水利建設項目,但項目的借款人不是政府平臺也不是金融機構,而是通過市場招投標方式確定項目的總承包商,并通過BT協議方式由政府對項目進行回購。
(三)積極創新融資方式,努力拓展融資渠道,同時做好融資轉型
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在繼續做好銀行類項目貸款、土地融資等融資的同時,還應積極探索新的融資途徑,如股權融資、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產業基金等,充分發揮市場資源的優勢,以多渠道的資金來源滿足城市建設的需要。
多元化融資模式分為四類,分別為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夾層融資和項目融資。其中:股權融資包括上市融資、非上市股權合作和股權信托;債權融資包括銀行貸款、公募市場債券融資(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和私募市場債券融資(保險資金、融資租賃、信托產品、產業基金);夾層融資包括資產證券化和可轉換債券;項目融資包括BT融資、BOT/TOT融資和PPP融資。
同時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轉型的方向與應從融資向經營(產業化發展、市場化經營、規范化管理)轉變,從整理土地向經營土地轉變,從項目融資到片區開發融資轉變,從間接融資向直接融資(債券、ABS、基金、股票)轉變,從業務合作向股權合作、混合私有制轉變,從投融資主體獨立融資向財政、土地、國資聯合融資轉變。
例如:湖南省某鐵路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403億元,采用產業基金與PPP模式相結合方式,其中:基金規模100億元,PPP貸款規模303億元。
基金參與方及出資情況:湖南省某平臺公司出資25億元(占25%),國開行等5家商業銀行累計出資74.99億元(占24.99%),基金管理人(國開行與省基礎投共同設立)出資0.01億元(占0.01%),組成100億元鐵路建設基金。
項目公司參與方及出資情況:鐵路建設基金投入100億元(占99%),某平臺公司出資 1億元(占1%),項目公司總股本101億元。
銀行融資:項目公司資本金101億元(占25%),向銀行申請銀團貸款303億元(占75%)。
年限及成本:基金年限8年(可以接續的方式延至和貸款期限相匹配),貸款期限 20年。
關鍵詞:投融資平臺類公司;資金管控;工程項目
政府的投融資平臺類公司承擔著政府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它主要依據政府指令從事項目建設,其結果往往是若干個大大小小的項目同時進行,企業的資金需要科學、合理地分配到若干個項目中,可是每個項目的具體情況又不同,因此對資金的實際需求計劃也不盡相同。如何管控好工程項目的資金成為了越來越棘手的問題。隨著2014年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和2017《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等文件相繼頒布之后,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公司依靠政府增信從銀行取得貸款的傳統融資模式被限制,外部金融環境的持續緊縮導致這類公司融資非常困難。目前平臺類公司可用的項目資金非常緊張。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對項目資金進行科學管理與控制就顯得更加重要,我們一定要加強項目資金的管控研究、提升公司項目管理能力,增強公司整體競爭實力。
一、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公司工程項目資金管控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資金是每個企業的命脈。公司必須對其資金進行嚴格管控,保證資金的正常周轉,才能確保企業正常運營。目前,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公司主要采用以項目管理為核心的管理模式,而資金管控又是項目管理的關鍵環節。項目資金管控環節眾多,過程復雜,各種利益互相交織。因此要在復雜的項目管理中做好資金的管控就必須找出資金管控的關鍵問題,分析其產生的根源,并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目前,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公司在資金管控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缺乏貼合實際的資金管控機制。從我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公司設立的初衷就決定了其業務和財務等方面獨立性和自主性較差。平臺類公司的設立過程均為政府主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它更像是政府的一個投融資部門。它的資金來源、使用都是以政府的行政計劃為準。財務管理的機制內容不健全、不合理,從而導致了項目資金管控十分盲目,在執行過程中還普遍存在著有章不循的現象。投融資平臺類公司的項目具有建設周期長,資金運作量大,費用開支范圍廣泛等特點,如果沒有有效的管控機制做基礎,就無法規范管理項目施工過程中的一系列行為,難以對資金進行嚴格的管控。相反,如果能夠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現代化的資金管控機制,則可以很好的規范施工過程和相關人員,對項目資金進行嚴格管控,從而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財務管理能力。(二)缺少行之有效的資金管控的內部控制制度。雖然投融資平臺類公司是以公司制的形式設立的,但它缺乏公司制企業應有的一些基礎條件,明顯地,存在企業內部控制缺失或者流于形式,有效性差。主要體現在:首先,公司員工缺乏必要的勝任能力,甚至有些平臺類公司只是簡單整合了一些政府部門的冗余人員組建,缺乏法律、財會、金融方面的專業人員。其次,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有時會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預,導致內控制度無法執行或執行浮于表面,無法真正發揮內部控制的管理與監督的作用。(三)資金預算編制、執行流于形式。資金預算的編制流于形式,在編制資金計劃時初步估計的工程項目開支范圍不夠全面、準確。導致執行結果差異大,對實際工作的指導性差。在編制資金預算時,往往是財務部門牽頭,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工作。由于財務人員對業務了解的局限性就導致了預算編制的資金支出項目可能不夠全面,不夠準確的問題,使得資金預算在控制資金流程方面無法真正發揮作用,對實際工作的參考性差。甚至有些部門計劃意識淡薄,對資金的使用及其隨意,甚至不執行資金預算,極易造成項目資金鏈的斷裂或資金的大量閑置。(四)資金支付審批把關不嚴,浮于表面。工程項目資金的支付流程通常是先由各經辦部門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層審批,然后予以撥付。在實際審核中往往存在審核者對項目實際情況的不了解,沒有親身深入到施工現場獲取核對,而是通過層層傳遞單據進行審批,審批流于表面,極易造成錯誤甚至是舞弊情形的發生,使審批流程不能發揮應有的監控作用。(五)項目完工移交涉及環節多,周期長,項目結算款收回難。項目完工后,一般需要跟同級政府審計部門溝通進行財務決算審計,審計完成之后需要跟國資口接洽辦理項目移交工作,之后再跟財政部門辦理結算手續。整個流程涉及環節很多、周期很長且極容易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預。在平臺類公司,其業務本身就受制于政府,其中哪個環節擱置,就會阻礙整個移交進度。結算款項的長期拖欠,給平臺公司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壓力,影響公司的長遠發展。可能導致平臺公司的乙方單位無法支付工程進度款,拖欠農民工工資,會引發乙方單位農民工討薪問題,到頭來還是會把矛頭指向平臺類企業。平臺類公司迫于方方面面的壓力,可能就會不計代價、不惜成本籌資,從而增大公司的運營風險和財務風險。
二、加強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公司工程項目資金管控的對策建議
針對平臺類公司項目資金管控的現狀及存在問題,建議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強管控。(一)建立現代資金管控機制。建立現代的資金管控機制,全面推進計算機網絡技術的運用,對資金進行實時動態管理,實現對不同項目資金的調劑使用。公司可以嘗試建立管理信息系統,通過計算機終端和網絡技術,及時分析傳遞資金的有用數據,通過數據訪問和加密技術,減少人為干預,使資金管控機制系統化、規范化。另外,對進行資金管控的相關人員,要建立長效的培訓機制,使他們熟練掌握操作技巧,為高效的運行資金管控機制提供有利條件。(二)建立健全資金管控的內部控制制度。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建立健全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企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要依賴內部控制制度的規范。在實際工作中,可以聘請專業機構結合本公司實際進行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有針對性地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精準識別風險點,提高內控地實用性。隨著公司地不斷發展壯大,內控制度要進行不斷地修訂完善。對于資金管控的內控制度地建立,一定要做到全方位控制,全員參與。而且,要加大宣傳和培訓的力度,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對于資金控制的關鍵人員,比如:項目負責人,財務人員等,可在設計績效考核指標時設置相關獎懲機制,以激勵資金管控關鍵人員努力提升業務質量。另外,公司內部還可以設置內部審計部門或者配備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充分發揮公司內部審計的作用,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對公司資金管控的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進行審計,敦促內控的完善與提高。(三)加強資金預算管控,做好資金預算管理。資金預算管理是公司資金管控的重要手段,它能夠幫助公司合理規劃未來資金,從而更加科學合理的分配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風險。另外,還可將資金預算與公司的獎懲制度掛鉤,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針對本公司的具體情況,靈活選擇不同的資金預算的編制方法,充分利用資金預算的作用,約束指導公司具體工作。(四)嚴格公司資金支付的審批程序。針對項目資金支付審批流于表面的問題,企業應該從制度設計層面入手,通過制度進一步規范審批流程。各職能部門審批人員要經常深入到項目一線,通過實地觀察取得數據,然后跟審批單上的數據進行核對,層層核對,充分發揮審批的作用,以最大程度避免錯誤和舞弊情形的發生。特別強調財務的審批環節,財務部門在審批時不僅要深入到項目一線,對數據把關,而且要嚴格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發票的合法合規性把關,另外還要從整體上嚴格審核付款附件的完整性、一致性與合理性。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資金申請、項目計量支付證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確保上述均準確無誤后,才能辦理資金撥付。(五)加強推進完工項目的移交及項目結算款的回收工作。加強對已完工項目的移交及結算管理,并考慮將其納入公司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項目結算款是平臺類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及時回款是防止資金鏈斷裂的主要手段,公司要加大回款管理。在實際工作中,可以成立專門機構對回款進行統一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實行清欠責任制,將清欠工作作為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標,對未完成清欠指標的,按照規定扣發績效考核獎金。對完成或者超額完成指標的,給與發放全額績效考核獎金,考核方法里還可以嘗試設置額外獎金。從而充分調動全員的積極性,全力推進公司的回款工作。(六)拓寬融資渠道,增加資金來源。目前,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有銀行貸款、財政撥款及信托融資等。在當前對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融資政策越來越緊縮的情況下,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中,平臺公司依然承擔著重要的建設任務,當前平臺類公司的債務風險越來越突出,如何有效化解債務風險迫在眉睫。中央監管層和財政部等部委都在陸續出臺相應的限制平臺公司的政策。因此,平臺類公司一定要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做好融資管理工作,積極探索適合的融資模式,鼓勵融資創新,統籌做好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管理工作,增加公司的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