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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市場調節微觀性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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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調節微觀性

        第1篇: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資源的合理與有效配置通過政府制定的集中統一的計劃,這種資源配置方式決定了經濟決策權的高度集中,因為資源的配置者是政府,全社會統一的計劃只能由政府做出,而不是由千千萬萬個經濟主體分頭做出。我國原有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正是這樣的,在經濟管理上,政府不僅管宏觀,而且管微觀。在管理方式上主要不是經濟手段,而是靠行政命令。實際上,把全國視同為一個大工廠,眾多的企業不過是這個大工廠的車間。企業基本投人要素—人、財、物,企業的生產過程—供、產、銷,以及產品的價格,都由政府決定,國有企業實行國有國營,政企職能不分。由于不承認企業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集中統一的計劃,按照行政區劃、行政層次,采用行政命令加以實施。結果,企業成為政府機關的附屬品,喪失了活力。

        通過計劃配置資源,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化和有效,需要兩個前提條件:第一,完全準確的經濟信息,沒有這個前提,計劃決策必然不符合客觀實際而失誤。第二,不同經濟主體,包括各級政府、企業、家庭和個人,在價值觀或利益的完全一致,以保證計劃決策的完全實現。這兩個前提條件是不可能具備的,在現代經濟條件下,經濟信息舜息萬變,錯綜復雜,靠計劃經濟體制下,按照行政等級流動的縱向信息體系,不可能使經濟信息的傳遞與反饋迅速而淮確。不同經濟主體在利益上是多元的,具有不同的價值觀或經濟利益。因而集中統一的計劃目標不可能完全實現,用集中統一的計劃配置資源,也就不可能達到合理和有效。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資源的配置通過市場供求與價格的波動,資源配置者不是政府,而是市場上一個個經濟主體。這種資源配置方式下,經濟決策必然是分散的,資源配置決策由成千上萬個企業和家庭個人分頭做出。由于市場配置資源固有的缺陷和失靈,政府的職能在于彌補市場的缺陷和失靈,從宏觀上對經濟調控。由于經濟主體利益的多元化,政府主要運用財政、金融等經濟手段通過影響經濟主體的利益,加以實施,以實現資源合理與有效配置。因此,從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體制,必須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與方式。

        要確定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首先要研究市場經濟固有的缺陷。政府瞥理經濟的職能在于彌補市場配置資源的缺陷和不足,凡是市場調節能夠解決的問題,就不需要政府干預,凡是市場不能解決的問題,正是需要政府發揮作用的地方。

        市場經濟已實行過數百年。歷史實踐證明,市場配置資源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市場調節有其固有的缺陷,也有失靈的時候。

        第一,基于市場調節是由各個經濟主體根據市場信號進行的事后調節,因此,它不能確定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目標,也不能避免經濟增長過程中的波動,達到經濟的均衡需要較長的時間并伴隨資源的浪費,而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要求按照頂定的目標,穩定協調地增長。

        第二,市場調節不能解決某些宏觀經濟變量的確定和控制,如國家預算的收支總量、信貸收支總量、外匯收支總量等等,而這些宏觀經濟變量的調控,對經濟穩定增長具有決定意義。

        第三,市場調節不能解決收入分配的公平。在公平與效率的選擇中,市場調節注重效率而忽視公平。收人分配的公平和社會成員的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重要目標。

        第四,市場竟爭有產生壟斷的趨勢,而壟斷使價格在反映資源的相對稀缺上失真,從而妨礙市場調節作用的發揮。

        第五,市場調節不能有效提供社會必需的公共產品和勞務,也不能解決諸如環境污染、生態平衡等問題。

        上述種種問題均是市場配置資源所不能解決的向題,也正是需要政府加以干預和宏觀調控的地方。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主要是統籌規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提供服務和檢查監督等。

        統籌規劃、掌握政策,就是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計劃、方針政策,制定資源開發、技術進步和智力開發等方案,部署公共和基礎設施、以及短缺產業的發展。

        信息引導和組織協調,就是為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企業提供經濟信息,引導資源配置,通過組織協調,協調地區、部門、行業與企業間的經濟關系,搞好宏觀經濟的綜合平衡,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經濟穩定協調的發展。

        提供服務,就是積極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匯集和傳播經濟信息,為企業發展提供多方面服務,創造良好的社會壞境。

        檢查監督,就是監督檢查企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照章納稅、交費,保證固有資產的完整和增殖,維護企業依法行使企業經營的自,反對壟斷,保護公平競爭。

        轉變政府的職能,不是要削弱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既有不該管而管,不該嚴而嚴,微觀管得過多過死的一面,也有該管而役有管,不該寬而寬,宏觀沒有管好的一面。從這個意義上說,政府對經濟的管理,既有應當削弱的一面,也有應當加強的一面,以實現宏觀管住管好,微觀放開搞活的要求。

        我國經濟體制處在新舊體制交替時期,處在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時期,在這種體制背景下,要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要切實做到政企分開。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作為資源配置者的企業,應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主體,企業的基本投人要素和企業的再生產過程和生產經營決策應由企業自主決定。改革以來,企業自已有所擴大,但企業還遠遠沒有成為獨立的經濟主體,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對企業千預過多,國家法規已確定的企業權利往往為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截留。要轉變政府的職能,必須切實做到政企分開,凡是國家法令規定屬于企業的職權,各級政府均不應干預,切實落實國務院關于轉換《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經營機制條例》給予企業的各項權利。

        第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商品和生產要素在內的市場體系和市場機制。只有建立完整的市場體系和形成完善的市場機制。各種市場信號才有可能成為反映資源相對稀缺程度的指示器,政府才有可能通過市場,運用經濟手段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才有可能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又是一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市場體系遠遠沒有得到充分的發育,完善的市場機制也遠遠沒有形成。要改變資源的配置方式,要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就必須運用政府的力量,加快市場體系和市場機制的發育,建立各種市場法規,限制壟斷,保護公平競爭,使市場有序的運轉。

        第2篇: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在關于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的眾多經濟學思想流派中,厲以寧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經濟學、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管理學、經濟改革理論、經濟轉型理論、比較經濟制度理論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詣,形成了獨特而系統的思想體系,歷來被論者認為是溝通中西、治學謹嚴、體系恢宏、獨樹一幟的經濟學家,對中國經濟學的學術發展以及中國經濟改革的政策趨向均有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力。本文擬從六個方面評述厲以寧先生的主要經濟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國經濟:經濟改革的現實條件和理論起點;(二)政府調節和市場調節:新經濟體制與資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優先論:重構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場主體;(四)體制、目標、人:經濟學研究的挑戰與創新;(五)經濟轉型和經濟發展:發展經濟學的中國版本;(六)經濟學的倫理視角:經濟運行和道德調節。

        關鍵詞:

        經濟非均衡二次調節所有制改革轉型發展道德調節

        引言

        在中國自七十年代末期以來的以漸進式制度變遷為特征的市場化進程中,歧見紛紜的經濟學家們以其各自的知識背景和社會立場為我們展示了豐富精彩的經濟改革理論,形成了眾多的思想流派,使得經濟學成為中國社會科學中最為繁榮活躍的領域。這些思想,映射著中國的經濟學者在深刻反省傳統經濟體制和理論范式的基礎上所經歷的艱辛而勇敢的探索軌跡,攜帶著鮮明的時代轉折的印記;盡管這些思想家們也許并未形成縝密而成熟的理論體系,然而他們獨特的理論進路和富有創新色彩的思想必將在經濟思想史上留下值得珍視的篇章。事實上,中國經濟學家在經濟發展理論、經濟增長理論、比較經濟體制理論、制度經濟學理論等方面的卓越成就正在受到國際學術界越來越多的關注。

        如何對中國從集中計劃經濟體制到市場經濟體制的極具民族特色的變遷路徑進行合乎邏輯的理論闡釋,如何為中國的經濟改革尋求和選擇一種社會成本最低的推進戰略,一直是中國經濟學家們試圖解決的兩大問題。對這兩個問題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在理論前提、分析方法和政策主張上迥然相異的思想派別。其中有以強調價格體系的全面改革從而建立競爭性市場機制為理論核心的“協調改革派”,有從中國非均衡的經濟現實出發、強調企業改革優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從而重塑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場主體的“所有制改革派”,有把改革宏觀管理體制作為研究重心、把轉換政府職能作為改革中心環節的“宏觀改革優先派”,有以穩健見長的、主張把雙重體制模式的轉換和雙重發展模式的轉換相互銜接有機協調的“寬松學派”,有以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兩權分離理論為其理論基礎的“經營權主導改革派”,有將如何明晰企業產權作為研究重點、主張通過產權制度變革改造傳統體制、重塑適應社會主義市場機制需要的微觀基礎的“產權改革派”,有借鑒西方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分析工具和范疇、從制度變遷和制度創新的視角來研究改革的“制度學派”,不一而足。這些極具政策意味的改革理論經歷了學術上的激烈紛爭和與現實經濟的碰撞摩擦,在大浪淘沙般的甄選和淘汰之后,有些理論被淡忘了,而有些理論卻日漸被中國改革的實踐所證實和接納,從而奠定了它們在經濟改革思想史中的不朽地位。

        厲以寧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經濟學、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管理學、經濟改革理論、經濟轉型理論、比較經濟制度理論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詣,形成了獨特而系統的思想體系,歷來被論者認為是溝通中西、治學謹嚴、體系恢宏、獨樹一幟的經濟學家,對中國經濟學的學術發展以及中國經濟改革的政策趨向均有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力。厲以寧先生著述宏富,視野開闊,在許多領域都進行了富于獨創性的研究,要對他的經濟思想進行一番科學梳理并進行恰當中肯的評價,殊非易事。本文擬從六個方面評述厲以寧先生的主要經濟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國經濟:經濟改革的現實條件和理論起點;(二)政府調節和市場調節:新經濟體制與資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優先論:重構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場主體;(四)體制、目標、人:經濟學研究的挑戰與創新;(五)經濟轉型和經濟發展:發展經濟學的中國版本;(六)經濟學的倫理視角:經濟運行和道德調節。

        非均衡的中國經濟:經濟改革的現實條件和理論起點

        一般均衡理論自1874年瓦爾拉《純粹經濟學要義或社會財富理論》發表以來,已經有一個世紀的歷史,到20世紀的50年代,阿羅和德布魯等人完成了一般均衡理論的現代化闡釋工作。一般均衡理論所要回答的,一是經濟均衡的存在及其穩定性,二是經濟系統的帕累托最優狀態以及經濟均衡和帕累托最優狀態的相互關系。一般均衡的哲學基礎是相信自由竟爭的市場機制是一個精巧的裝置,經濟主體的利潤最大化行為和效用最大化行為使得市場自動產生供求的均衡,分散決策的市場行為下面存在著一般均衡結構,均衡價格把市場秩序強加于可能發生的市場紊亂之上。這種以理想主義的完善的市場結構和靈敏的價格體系為基本假設前提的均衡理論是長期以來西方經濟學研究的基本起點。而非均衡理論在1936年凱恩斯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出版以后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學假設逐漸得到了主流學派的關注和認同,非充分就業均衡和市場缺欠作為經濟學研究中的常識被人們所接受。60年代后期,克羅沃(Clower)和萊榮霍夫德(Leijonhufvud)有關宏觀經濟學的微觀經濟學基礎的研究開創了現代非均衡理論的新時期,并產生了以帕廷金(Patinkin)、克羅沃、萊榮霍夫德、巴羅(Barro)和格羅斯曼(Grossman)等人為先驅的非均衡學派,此后的經濟學家更是把非均衡理論從單一的市場經濟領域擴大到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領域,貝納西(Banassy)的非瓦爾拉均衡模型和波茨(Portes)的計劃經濟非均衡理論對社會主義經濟研究都有深遠的影響。與西方經濟學中非均衡理論發展演變的軌跡相似,在社會主義經濟運行的研究中,以巴羅內和蘭格為代表的經濟學家從一般均衡理論出發,主張中央計劃當局借助“試錯法”達到模擬市場的目的,形成均衡價格,以保證社會主義國家的資源合理配置,這種烏托邦式的模擬市場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被實踐證明是行不通的。現實運行的社會主義經濟是一種偏離瓦爾拉均衡狀態的非均衡經濟,著名的匈牙利經濟學家科爾內(Kornai)甚至認為,非均衡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大經濟體系的共同特征,在其代表作《短缺經濟學》和《反均衡》中,他認為短缺非均衡是社會主義經濟運行的正常狀態,并從這個觀念出發試圖建立以說明現實社會主義經濟機制為基本內容的微觀和宏觀經濟學,他的開創性研究,正如他在《短缺經濟學》的中文版前言中所希望的,對處于深刻變革之中的中國經濟和中國經濟學家的思想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厲以寧先生是較早對非均衡理論進行系統研究的國內經濟學家,他在借鑒和吸收西方經濟學家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尤其在汲取科爾內等現代經濟學家關于社會主義非均衡經濟運行的學說的基礎上,對中國經濟的內在本質特征進行了深入獨特的解析,指出中國經濟的非均衡性是研究中國經濟的基本出發點,也是探討經濟體制改革理論的現實起點。早在80年代初期撰寫《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之時,厲以寧先生就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總量失衡和結構失衡的問題,即社會主義經濟中社會總供給和社會總需求的失衡問題,并認識到失衡或者說非均衡是社會主義經濟運行的現實狀態。而社會主義經濟所追求的均衡,是一種相對的動態的均衡,不是一種靜態的絕對的平衡;在此基礎上,他探討了社會經濟的動態相對平衡和社會發展戰略的動態相對平衡。根據動態相對平衡的觀點,厲以寧先生認為,從我國現階段以及從更長遠的時間來看,需求略大于供給的狀況是發展中社會主義國家的現實,而且為了實現預定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目標,為了保證一定的經濟增長率,需求略大于供給的相對動態的失衡是對經濟發展較為有利和現實的狀況。這就是他提出的“以平衡為分析的出發點,但不以平衡為必然達到和必須達到的境界”的著名命題。這些早期的思想奠定了他以后的“均衡非目標論”的理論基礎。

        80年代末期撰寫的《非均衡的中國經濟》被厲以寧先生認為是最能代表自己關于中國經濟的學術觀點的著作,在這部專門論述中國經濟運行的體制特征的著作中,他從中國目前的非均衡經濟現實著手分析,以說明資源配置失調、產業結構扭曲、制度創新的變型等現象的深層次原因,并進而合乎邏輯地提出中國經濟改革必須構建具有充分活力的微觀經濟主體的政策主張。兩類不同的經濟非均衡的提出,是厲以寧先生對于非均衡理論的重要發展和突破,也是他全部所有制改革理論的根基所在。何謂兩類不同的經濟非均衡?西方的非均衡理論所考察的是市場不完善、價格信號不能起到自行調整供求關系的條件下的經濟運行過程,而厲以寧先生觀察中國的經濟現實所看到的情形是,中國固然存在著市場不完善以及價格信號不靈敏的經濟非均衡狀況,但是,中國非均衡經濟運行中隱藏的更為嚴重的非均衡現實是缺乏具有充分活力的、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具有獨立市場決策權利的企業或者廠商。換句話說,經濟的均衡狀態固然以市場的完善和價格的靈活為前提,但是一個更為重要或更為基本的前提是微觀經濟單位的充分活力的存在。由此,厲以寧先生作出了兩類經濟非均衡的區分:第一類非均衡是指,市場不完善,價格不靈活,超額供給或超額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給約束或需求約束也都存在著,但是參加市場活動的微觀經濟單位卻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商品生產者,它們有投資機會和經營方式的自由選擇權,他們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第二類非均衡是指,市場不完善,價格不靈活,超額供給或超額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給約束或需求約束也都存在著,不僅如此,參加市場活動的微觀經濟單位并非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商品生產者,它們缺乏自由選擇投資機會和經營方式的權利,也不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這樣的微觀經濟單位尚未擺脫行政機構附屬物的地位。厲以寧先生認為,發達的成熟的市場經濟所出現的非均衡屬于第一類非均衡,而在傳統的和雙軌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之下,由于企業并沒有擺脫國家行政機構附屬物的地位,所以這種非均衡屬于第二類非均衡。而經濟改革的首要使命,是建立一種新型的經濟運行體制,重新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有投資與經營自并相應地承擔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的獨立商品生產者,從而由第二類非均衡過渡到第一類非均衡。

        厲以寧先生在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改革時期雙軌運行體制的最核心的本質特征上的深刻洞見,澄清了人們在經濟改革路徑選擇的優先次序上的許多模糊認識,中國在舉步維艱的改革初期所遭遇的眾多經濟陷阱,諸如產業結構調整的遲滯,國民經濟的非正常劇烈波動,政府宏觀調控的效果微弱等,都與中國經濟所處的特殊的非均衡狀態有關。正是由于中國經濟處于第二類非均衡狀態,因此雙軌運行時期的經濟改革的首要任務是完成企業運行機制和企業產權關系的改革,培育具有充分自和活力的市場主體,而不是首先進行大規模的價格體系的調整,也就是說,中國經濟改革必須以現階段的經濟非均衡作為出發點,而不應當迷戀完善的市場體系和靈活的價格體系;從我國特殊的非均衡狀態出發所得到的有關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構想只能是,企業體制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成敗的關鍵所在。正是由于中國經濟處于第二類非均衡,因此雙軌運行時期的資源配置方式就不能只依賴價格調節和市場調節,而應該將數量調節和價格調節、市場調節和政府調節加以有機整合,積極發揮政府在商品市場配額調整和建立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秩序中的主導作用,從而使得商品市場配額均衡的實現對于經濟由第二非均衡向第一類非均衡的過渡產生積極影響。可以說,兩類經濟非均衡的區分,是厲以寧先生全部經濟改革理論的基石,他的所有制改革優先理論和資源配置理論都是非均衡理論的合乎邏輯的延伸和拓展。

        政府調節和市場調節:新經濟體制和資源配置方式

        資源配置是全部經濟學理論的最終指歸,也就是說,由于資源供給的有限性,經濟學研究的最終目的就是要解決如何有效地把經濟中有限的資源配置于各種不同的用途,以便用這些既定的資源達到最大的社會物質產品和勞務的產出。自從古典經濟學時代以來,在資源配置的研究方面大致有兩種不同的趨向:一種趨向認為,市場機制是能夠完善地、合理地在社會有限資源條件下配置各種資源的唯一有效的機制,因此資源配置學說無非是一種市場經濟自發進行調節的學說,其實質是相信競爭性的市場價格機制能夠導致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另一種理論趨向認為,從資源配置過程和效果來看,市場機制具有相當大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或者反映于對社會資源的利用不善,從而造成資源閑置或者浪費,或者反映于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之間的不協調。這種理論趨向強調政府調節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主張政府調節應當與市場調節在不同程度上結合起來以克服市場失靈的弊端。古典學派之后的新古典學派、凱恩斯學派、貨幣主義學派、供應學派以及理性預期學派,在資源配置的研究上,無不是這兩條理論進路的發展和演化,他們的理論分歧,實質上是對市場機制作用的估計程度的分歧,或者說對政府調節效應的判斷的分歧。厲以寧認為,盡管西方經濟學關于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資源配置的理論對研究我國資源配置模式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但是由于我國在經濟體制轉軌時期的特殊性和復雜性,西方經濟學的現有理論不可能成為適用于解決我國資源配置失調的現實可行的對策。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實質性問題是尋找一種合理的資源配置方式,這種資源配置方式包含宏觀和微觀兩個層次的含義。宏觀層次上的資源配置是指資源如何分配于不同的部門、不同地區、不同生產單位,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使每一種資源能夠有效地配置于最適宜的使用方面。較低的微觀層次的資源配置是指在資源配置為既定的條件下,一個生產單位、一個部門、一個地區如何組織并利用這些資源,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它們以達到最大的符合社會需求的產出。厲以寧先生指出,這兩個不同層次的資源配置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其最關鍵的區別在于,兩個層次的資源配置實現的途徑不同,較低層次的資源配置可以在不轉移生產要素的前提下,通過生產技術措施或組織管理措施來實現資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較高的宏觀層次的資源配置合理化的實現,通常要涉及生產要素的流動、產權關系規范化、固定資產的轉讓、宏觀經濟調節手段的運用、宏觀經濟管理體制的改革等問題。通過區分較高的宏觀層次的資源配置和較低的微觀層次的資源配置,厲以寧先生認識到,與兩個層次的資源配置方式的合理化相應的是兩個層次的企業體制改革。較低層次的企業體制改革是改革企業的內部經營機制,由此使得企業變得充滿活力,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將更加關注自身的經濟效益并更好地發揮經營中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而較高層次的企業體制改革是改革企業的經濟地位,使企業由過去作為行政機構附屬物的地位轉變為真正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使企業的產權關系明確化,使企業成為承擔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的投資主體和利益主體。因此,經由對資源配置理論的研究,厲以寧先生順理成章地得出了他的關于經濟改革順序的基本選擇,即:要使資源配置由不合理趨向于比較合理,經濟管理體制和經濟運行機制的改革是必要的,而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必須以賦予企業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地位作為突破口,明確產權關系,實現政企分離,培育和完善市場,在此基礎上實現市場定價的格局和資源的有效配置,而價格改革既不是唯一重要的改革,更不可能成為改革的突破口。經濟轉軌時期的資源配置合理化的這種路徑特征,是由我國經濟的非均衡性質所決定的,因此,厲以寧先生的資源配置學說的最大特色,或者說他對資源配置研究的最大貢獻,在于他從中國的經濟非均衡的獨特狀態出發,從經濟體制變革的角度,從微觀經濟基礎和宏觀經濟調控相互協調銜接的角度來研究資源配置。

        按照厲以寧先生從資源配置角度所設想的新經濟體制的目標框架,這種體制將是一個企業具有充分活力,生產要素可以自由流動和重新組合的經濟體制,企業的內部經營機制已經完全不同于傳統經濟體制之下的情形,較低層次的資源配置將因企業對自身利益的關注而趨于合理;同時由于產權關系規范化和生產要素有可能在社會范圍內重新組合,資源在社會上不同使用方向之間的合理配置亦將成為事實,于是較高層次的資源配置目標將得以實現。但是這種達到資源合理配置的新經濟體制的正常運作離不開政府調節和市場調節的有機結合,離不開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的協調。在厲以寧先生關于政府調節和市場調節的結合以及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的協調方面的一個貫穿始終的基本觀點,可以歸結為一個準則,即:對于經濟運行(包括資源配置)來說,在運行目標上,宏觀目標優于微觀目標,而在運行機制上,市場調節優于政府調節。政府干預經濟的目的在于使微觀經濟和宏觀經濟趨于協調,具體而言,政府調節就是在市場機制保證微觀經濟運行合理性的基礎之上,通過適度科學的政府干預去實現某些單靠市場調節所實現不了的宏觀目標。政府干預經濟的目標是要從資源配置的宏觀經濟視角來考慮資源投入的社會邊際收益,而政府干預經濟的手段或方式是盡力通過市場機制來影響微觀經濟單位的決策,通過微觀經濟單位的資源投入調整和資源轉移來達成資源配置的優化。這就是厲以寧先生著名的“二次調節論”的基本觀點。

        對資源配置中政府行為非理想化以及政府行為適度與優化的深入理論解析是厲以寧先生資源配置學說中頗具特色的篇章,他通過對政府調節局限性的剖析劃定了新經濟體制中政府干預的邊界。政府行為的理想化建立在這樣一種假設之上:即假定存在一個理想化的政府,它作為經濟活動的主持者,擁有調節經濟的豐富手段并掌握充分的信息,它能夠通過及時科學的分析對客觀存在的經濟問題和政策實行的后果進行準確的預測和周密的考慮,并能夠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一一采取適當的對策。這種政府行為理想化的假設是建立在政府有一種非凡的萬能的力量的信念之上的。而厲以寧先生認為,根據非均衡理論,由于經濟中存在的大量不確定性,由于政府所獲得的信息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政策效應的滯后性和不平衡性,政府行為必然是非理想化的,而只有從政府行為的非理想化出發,才能正確估計和有效利用政府干預在非均衡經濟的資源配置中的作用。考慮到政府行為的非理想化特征,政府在資源配置過程中調節行為的優化應當以限制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消極作用并促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為原則,政府調節應當通過對市場的影響而體現出來。

        所有制改革優先論:重構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場主體

        在中國當代經濟學家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優先次序的論戰中,厲以寧先生是一貫強調所有制改革對于傳統體制轉軌的決定性作用并把所有制改革或企業制度改革置于首要位置的代表性人物。所有制改革優先論是厲以寧先生從他的經濟非均衡論和資源配置學說中必然推致的結論,從邏輯上來看,只有徹底改造宏觀經濟的微觀基礎,構建真正具有獨立地位的充滿活力的市場主體,從而使企業成為真正擁有自主經營權利并承擔經營風險的商品生產者,才能真正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運行機制的真正轉軌。所有制改革派(企業改革派)和協調改革派(價格改革派)之間關于經濟體制改革主線的長期論爭,從不同的思維側面和理論視角豐富和拓展了人們對經濟體制改革的認識,在中國當代經濟思想史上具有深遠的意義。

        新古典經濟學將市場機制歸結為價格機制,認為市場配置經濟資源的核心是均衡價格向量的確定;而這種論點的基本前提是,經濟當事人的行為是合乎理性的,經濟當事人的交易界區和產權界定是極其明確的,因此交易行為發生過程中的交易成本為零,不存在交易摩擦,從而資源按照市場經濟原則的配置就只取決于均衡價格。誠然,帕累托最優是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最理想境界,但是它的成立條件和理論前提是相當苛刻的,事實上,如果引入市場機制,至少需要三方面的制度前提:(1)經濟生活中的當事者是分散決策的,這種分散決策不僅應當成為整個社會生活的基本形式,而且應當有制度保證其決策的獨立性;(2)決策者之間必須是平等的,相互之間的決策不能發生直接的影響,即不能存在外在性;(3)分散決策的行動結果事先誰也無法掌握,否則便無公平競爭可言。然而這三方面的制度前提又必須以產權界區明確為前提,因此,若要使中國的市場經濟機制真正建立和運轉起來,必須首先創造這樣一種制度條件。在我國特有的經濟非均衡的現實條件之下,經濟當事人尤其是企業由于尚未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商品生產者而使得均衡價格的形成遭遇阻礙,因此試圖以放開價格為先導從而建立一種競爭性市場機制的觀念是不切現實的。實際上,科斯(R.Coase)在30年代《企業的性質》一文中就指出市場機制賴以運轉的微觀基礎是完善的企業制度,只有在企業產權制度確立、企業之間的財產權利界區明晰的基礎上,企業與市場之間以及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聯系才是明確的,才能夠最大限度地節約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摩擦,從而市場價格機制才能有效運轉。厲以寧先生從中國在經濟轉軌時期所處的第二類經濟非均衡的現實狀態出發所得出的結論同樣印證了科斯的理論。

        蘭格和哈耶克之間關于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的持久的論戰對于中國經濟改革理論的影響是相當深遠的,五、六十年代的經濟理論界曾經普遍接受蘭格的通過試錯法建立模擬市場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這種經濟運行模式,不同于經典作家所設想的完全取消商品貨幣關系的產品經濟模式,也不同于蘇聯高度集權的指令性計劃經濟模式,而是一種試圖以計劃模擬市場的經濟運行方式,這一模式以取消消費者為前提,中央計劃當局只是被動地反映消費需求和生產成本的變化,制訂模擬的市場價格,并通過這種價格調節資源的有效配置。青年時代的厲以寧先生同樣認同和服膺蘭格的思想,但是六十年代后的社會經濟現實迫使他重新審視和反省傳統經濟模式在公平和效率上的體制缺欠,他認為,在傳統經濟體制下,由于國有企業在政府行政的強大約束之下喪失獨立自主的商品生產者地位和決策權力,由于存在嚴重的政企不分產權不明晰的體制頑疾,國有企業既不能實現收入的公平分配,更不能實現資源的有效率的配置。這樣,厲以寧先生由對蘭格模式的推崇轉而對蘭格模式的質疑和批判,并從自己的理論框架出發,確立了自己的改革思路,即改革必須從企業改革也就是所有制改革入手,所有制改革是中國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和關鍵環節,在沒有進行企業改革從而企業尚未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的條件下,在改革并不觸及計劃經濟體制的產權基礎和產權結構的前提下,中國真正的競爭性的市場經濟體制就不可能穩固建立并有效運轉起來。在1986年4月25日北京大學“五四”科學討論會上,厲以寧先生以非常精彩的富于個性的語言表述了他對于經濟體制改革路徑選擇的基本觀點:“經濟改革的失敗可能是由于價格改革的失敗,但經濟改革的成功卻并不取決于價格改革,而取決于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企業體制的改革”。這句在理論界被廣為傳播的名言集中體現了厲以寧先生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基本觀點,可以說,所有制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最為核心也是最為艱難的部分,所有制改革主線論由于觸及最為敏感的產權問題的“”而在實踐過程中倍受磨難,厲以寧先生在強大的壓力面前始終以一個誠實謹嚴的學者的姿態闡揚自己的所有制改革理論,充分表現了一個經濟學家巨大的理論勇氣和科學精神。

        以厲以寧先生為代表的所有制改革派(企業改革主線派)和以吳敬璉先生為代表的協調改革派(價格改革主線派)的論爭的焦點在于對市場機制的理解的差異。在厲以寧先生看來,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內容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能夠適應市場經濟的市場主體的存在,在獨立的產權明晰的商品生產者缺位的情況下,以價格為調節資源配置基本信號的市場機制就不會真正起到引導資源有效配置的作用,以企業的靈敏反應為前提的政府宏觀調控也不會達到預期的目標,只有通過所有制改革徹底改造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一個有效率的市場機制才會最終建立并正常運行。在吳敬璉先生看來,市場經濟是一個有機體系,這個有機體系由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競爭性的市場體系、主要通過市場進行調節的宏觀管理體系三個要素組成,三者相互制約缺一不可,但是競爭性的市場機制是以完善的價格機制為基礎的,在價格改革大大滯后、競爭性的市場機制尚未建立起來的條件下,協調改革派更強調價格改革在構建市場經濟體系中的作用,認為只有理順價格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才有可能進一步推進所有制改革從而構建整個市場體系。所有制改革派和協調改革派之間的長期論爭,從不同的視角為中國經濟改革總體思路的形成提供了寶貴的思想資源,而更加富有象征意義的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歷史進程恰是選擇了一條中庸的路線,在重塑充滿活力的市場主體、構建競爭性的市場機制和完善政府宏觀調控體系三個方向上同時展開全面推進。實際上,價格改革主線論和企業改革主線論只是分別強調了市場機制的兩個不同側面,前者強調經濟運行機制和宏觀環境方面的改革,后者則強調經濟運行主體和微觀基礎方面的改革,而在整個經濟體制改革中,這兩方面的改革都是極為必要的:沒有獨立的產權明晰的企業就不可能有真正競爭性的市場,同樣,企業也無非是市場關系的總和,沒有競爭性的市場也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企業。經濟體制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從系統論的觀點來看,無論是企業改革先行還是價格改革先行都是不切實際的,只有將經濟體制改革的諸方面協調推進配套進行,注重多種路徑選擇和目標取向的折中和諧,才能夠實現經濟體制的真正轉軌。

        體制、目標、人:經濟學研究的挑戰與創新

        現代意義上的經濟學往往被視為一種具有嚴格經驗主義和實證主義性質的社會科學,因而在大多數經濟學家看來,經濟學應該處于一種完全超脫的摒棄“價值判斷”的“道德中立”狀態。在馬克斯·韋伯看來,所謂“價值判斷”,即是指研究者“宣稱他接受從某些倫理原則、文化觀念或哲學觀點中所推演出來的實際價值判斷”,而“道德中立”,是指兩種極端的狀態,或是認為“應把純粹從邏輯上可推演的斷定和經驗事實斷定與實際的倫理價值判斷或哲學價值判斷區分開來”,或是“主張即使不能用某種邏輯上的完整方法作出這種區分,但還是有希望把對價值判斷的斷定堅持到最低限度”。然而每一個經濟學研究者都必然痛苦地感受到區分經驗事實的陳述和價值判斷是如何艱難。這就產生了一個令所有學者都感到尷尬的悖論:一方面:“科學經濟學”的鼓吹者們總是頑固地維護經濟學本身的純潔性和道德中立姿態,認為經濟學的根本宗旨是追求“具有科學意義的在邏輯上和事實上正確的結果”;另一方面,所有經濟學賴以存在的理論預設卻又與“經濟科學不能把主觀性評價作為其分析的主題”這種貌似公允的判斷相左。在厲以寧先生看來,經濟學非但不能摒棄和回避價值判斷,不能完全擺脫或忽視價值觀念在經濟學研究中的作用,相反,作為一門社會設計和社會啟蒙的科學,經濟學應該將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緊密地結合起來,將對客觀經濟運行規律的研究與對人的行為的研究緊密地結合起來,將現實社會經濟狀態與經濟學家經由自我的價值判斷而形成的對理想社會的科學設計結合起來,將經濟學的科學目標和道義目標結合起來。作為社會啟蒙的科學,經濟學的最終目標是要通過科學研究告知人們對經濟行為和經濟事實的肯定與否定的客觀標準,從這個意義而言,經濟學不是超越階級的純粹抽象的數理科學和邏輯哲學。作為社會設計的科學,經濟學將告訴人們,如何進行經濟建設,如何制定發展目標并且把目標實現的可能變為現實,如何促進國民經濟的協調,以及如何把人們創造出來的物質財富用于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經濟學的社會啟蒙作用和社會設計作用在實質上是統一的。經濟學作為社會設計的科學,如果不能在明確經濟中的是非的前提下進行設計,不能對一種社會設計的經濟運行后果作出恰當的科學的價值判斷和是非辨別,那么經濟學仍然不可能起到促使發展目標實現的作用,其社會設計功能的道義上和科學上的可信任度就要降低。同樣,盡管經濟學作為一種社會啟蒙的科學能夠告訴人們如何評價一個目標和經濟政策,但是如果不發揮經濟學作為一種社會設計的科學應有的作用,不研究如何使目標可能變為現實,那么即使是構想科學并且符合道義標準的目標,它也不會自動實現。厲以寧先生將經濟學的本質界定為社會啟蒙和社會設計的科學,強調價值判斷和規范研究在經濟學中的作用,但是這并不表明他不重視實證研究在經濟學中的地位,相反,他認為實證研究所獲致的成果將會豐富規范研究的內容,使得經濟學中有關社會評價、政策探討的判斷建立在更有實證根據、更有說服力的基礎之上。

        新技術革命在最近幾十年的突飛猛進給經濟學研究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這不但是經濟學研究方法上的創新的挑戰,而且更是經濟學研究的根本內容上的創新的挑戰。以新技術革命為出發點,作為社會啟蒙和社會設計的科學的經濟學,就必然將研究的重心置于科學技術對人類經濟行為和社會經濟運行方式所產生的深刻影響方面,這種影響在三個主題上同時展開:就“體制”而言,什么樣的經濟體制能夠有效地配置資源以促進和適應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科學技術的新發展又對經濟體制提出哪些新的要求?以“目標”的研究為例,考慮到科學技術的發展,在發展目標方面應當如何把經濟上的要求與社會上的要求聯結在一起?微觀經濟單位和宏觀調控主體在制定目標時,應該如何趨于現實化和合理化以適應科學技術發展的形勢?從“人”研究層面來說,在科學技術和社會生產方式發生巨大變化的情況下,人類福利的含義和度量標準發生何種變化?如何使得科學技術的發展真正有利于人的全面發展和總體福利的增進而不會成為科學技術發展的犧牲品?由此,厲以寧先生認為,經濟學研究要在新的時代面前回應挑戰,就必須在三個層次上進行全新的探討:第一個層次是對現行經濟體制以及該種經濟體制條件下的經濟運行的研究,第二個層次是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的研究,第三個層次是對人的研究,也就是對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三個層次的經濟學研究在邏輯上有相互關聯和相互滲透的關系,但是其內容各有側重:經濟體制的研究主要是一種比較經濟體制研究,即在現存的世界各國的經濟運行體制中,從集權體制和分權體制各自的優劣比較出發,尋找一種既能夠實現較高的經濟效率又能夠有利于宏觀經濟調控的經濟體制,即探求一種將微觀經濟的管理與宏觀經濟的管理有機結合的經濟運行機制;發展目標的研究是基于信息不充分和政府行為非理想化的理論預設,在摒棄最優經濟原則的前提下,將現實原則而不是理想原則作為制定經濟政策的指導原則,在微觀經濟和宏觀經濟決策中使得目標的確立走向現實化、多元化、綜合化,追求多種發展目標之間的均衡和諧的實現方式;對“人”的研究建立在經濟學的終極人文關懷的觀念之上,在這種觀念中,對人的研究被置于經濟學研究的最高層次,對經濟體制和發展目標的研究都是為了人的總體福利的增進和人的全面發展,在經濟學研究的這個層次上,經濟學的視角與倫理學的視角往往產生相互的交叉與認同。

        厲以寧先生將“體制、目標、人”作為經濟研究的三個層次,而他所設想的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體系正是從這三個層次的研究的角度出發去構建的,他的較早期著作《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反映了他試圖以自己獨特的理論框架來對傳統經濟理論進行重新闡述的積極而有意識的努力,即使以現在的眼光來看,我們仍可以明顯覺察這本著作在體系創新方面的開創性貢獻。在他看來,社會主義經濟研究的重點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運行,而經濟運行總是在一定的經濟體制條件下實現的,因此,必須將一定的經濟體制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研究的前提。在厲以寧先生的設想中,理想的目標經濟體制應該包含以下特征:(1)這是一個建立在多種所有制形式并存基礎之上的、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的、以市場經濟為基本框架的經濟體制;(2)這是一個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真正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從而擁有獨立法人的經濟體制;(3)這是一個在資源配置中以市場為主要調節方式的、市場調節和國家宏觀調控有機結合的經濟體制;(4)這是一個有著基本合理的靈活的價格體系從而價格能夠比較靈敏地反映社會勞動生產率和市場供求關系變化的經濟體制;(5)這是一個依據按要素分配和按勞動分配相結合的原則促使社會成員的收入分配走向合理化的經濟體制;(6)這是一個基于政府行為非理想化的基本理念使得政府的行為趨于合理化從而在政府的宏觀調控和戰略指導與微觀經濟主體的自主行為之間尋求協調平衡的經濟體制。在這樣的經濟體制分析框架的前提下,可以從國民經濟運行、企業經濟活動、個人經濟行為三個層次分別考察,探討社會主義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律和經濟改革的基本路徑。在發展目標的研究中,兩個最為關鍵的問題是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即在給定的經濟體制之下研究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兩大社會經濟目標。由給定經濟體制條件下社會主義經濟運行的實證分析轉入有關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合理程度的確定的規范分析,反映了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探討的深化。社會主義發展目標是一個包含社會發展目標和經濟發展目標的綜合體系,這種目標體系的動態相對平衡性要求在制定發展戰略的時候注重多種目標的統一協進,并考慮到在目標的變動中社會承受能力的強度。在對“人”的研究中,厲以寧先生始終以一個關注民生的經濟學家的姿態,主張“對人的關心和培養是社會主義的生產目的”,認為在理想的社會制度中,人應該成為全面發展的人,他們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力,充分拓展自己的潛在能力,不斷深化自身歷史使命的認識,社會生產發展的最終目標與人的全面自由發展達到統一。以這種人文關懷的理念為出發點,厲以寧先生對平等與效率問題、社會福利的基本含義問題、人的地位的社會評價標準問題、社會主義民主問題等進行了廣泛深刻的探討。

        經濟轉型和經濟發展:發展經濟學的中國版本

        發展經濟學作為經濟學領域一門新興的學科,在最近幾十年中取得了很多學術界公認的成果。但是發生在中國的廣泛而深刻的制度變遷卻給發展經濟學提出了嶄新的挑戰,這種挑戰不是對以往成果的否定,而是對發展經濟學基本研究對象所提出的挑戰:中國制度變遷中面臨的轉型和發展的雙重使命是傳統發展經濟學中所未曾涉及的命題。所謂轉型,是指中國的經濟體制要從初始的傳統計劃經濟體制逐漸過渡到與國際主流社會相一致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所謂發展,是指中國的經濟發展狀況要從不發達的狀態逐步走向繁榮富強的發達狀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在這種轉型發展的雙重背景之下,中國經濟所面臨的許多命題諸如資本形成、人力資本培育、市場化、企業家成長等,都與傳統發展經濟學有著不同的內涵。由于傳統的僵化的經濟運行機制和長期積淀的傳統社會結構的合力影響,強化了中國轉型發展的特有的路徑依賴特征,逼使許多經濟學家在正統發展經濟學的教條之外尋求中國獨特的轉型發展之路。厲以寧先生在他九十年代后期的著作和講演中,一直關注于轉型發展問題的研究,堅持“在轉型中發展,在發展中轉型”的基本觀點:所謂在轉型中發展,就是要在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過程中創造經濟發展的條件,而在這種體制變遷中,最為核心最為關鍵最為艱巨的使命是重新構造宏觀經濟的微觀基礎,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場主體;所謂在發展中轉型,是指通過經濟發展增加社會對劇烈的體制轉軌的承受力,增加整個社會力量對改革事業的支持和理解,從而更加深入地推進以市場化為根本指歸的經濟體制變革。針對中國在轉型發展初期所面臨的特殊社會經濟背景,厲以寧先生提出了中國轉型發展的三個基本命題:以構造市場經濟微觀基礎的產權改革相比于價格改革應居于優先的地位;轉型發展時期的失業問題相比于通貨膨脹問題應居于優先的地位;轉型發展時期經濟增長分析相比于貨幣流量分析更加有用。在這三個命題之外,厲以寧先生還對與轉型發展密切相關的宏觀經濟調節、社會協調和觀念更新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而在九十年代后半期,他對關系中國轉型發展的重大課題諸如區域經濟發展和反貧困、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等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關于第一個命題,厲以寧先生認為,以產權改革為中心的改革既是實質性的,又是漸進性的,“實質性”意味著產權改革將徹底改造深受傳統體制束縛的微觀經濟主體,從而實現中國真正的市場化改革,而“漸進性”意味著中國產權改革的路徑選擇將擯棄激進論者的路線而采取較為謹慎的推進戰略,以最小的社會震蕩成本換取最大的改革收益。厲以寧先生在產權改革上的這種立場,一方面將自己與以維護中國經濟的社會主義性質為依據而對所有制的改革采取抵制姿態的保守人士區別開來,另一方面又與那些主張效仿蘇聯東歐的經濟轉軌模式從而對中國實施大規模徹底而迅速的私有化的激進人士劃清了界限。以股份制為新企業體制的目標模式促進中國盡快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現代企業制度,以股份制改造為突破口完善和促進中國企業的管理模式變革和體制創新,是厲以寧先生產權改革的基本政策主張,經過十幾年的改革實踐的檢驗和學術界的長期論爭,股份制已經成為我國企業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關于第二個命題,厲以寧先生歷來主張“就業優先兼顧物價基本穩定”的經濟發展戰略,在政府宏觀政策目標體系中將就業目標放在首要的位置加以強調,認為惟有將就業置于突出地位即把發展置于突出地位,才能增強綜合國力提高人民生活福利水準,使社會得以穩定協調發展,除非是在物價急劇上漲而引起社會強烈動蕩的特殊情形之下。而產權改革和就業優先這兩個政策主張在邏輯上是相輔相成的:產權改革的順利進展帶來的企業發展將為就業問題的解決提供寬松的環境,而就業目標的優先策略帶來的良好就業態勢又可以減少產權改革引發的社會震蕩,降低產權改革的社會成本。關于第三個命題,厲以寧先生認為,盡管貨幣流量分析是現代宏觀經濟分析中常用的說明經濟增長與波動的方法,但是由于中國在經濟轉型發展時期經濟分析對象的特殊性,應用貨幣流量分析具有較大的局限性,而經濟增長分析比較適宜于研究轉型發展中的中國經濟。中國不但是一個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階段的發展中國家,而且是一個處于非均衡狀態的發展中國家,在這種特殊的轉型發展背景之下,體制的非單一性、市場的不完善、非經濟因素對經濟運行的有力干擾、社會總需求大于社會總供給的狀態長期存在、隱蔽失業和隱蔽通貨膨脹的公開化等,都使得傳統的貨幣流量分析方法無法對困擾中國轉型發展的諸多問題進行有說服力的準確的闡明,而更為嚴重的是,應用貨幣流量分析對中國轉型發展的扭曲解釋會使我們的戰略決策受到相當的誤導,影響中國經濟發展和轉型戰略的制定。具體而言,貨幣流量分析無法說明通貨膨脹、失業和經濟中的短線部門“瓶頸”制約背后真正的體制與結構根源,而由這種分析方法所導致的將治理通貨膨脹置于首位的經濟政策選擇會嚴重忽視就業和經濟增長的重要意義,同時貨幣分析法所推出的理想化的平衡增長戰略在處于特殊轉型發展時期的中國是缺乏現實意義的。

        經濟學的倫理視角:經濟運行和道德調節

        道德問題并非經濟學研究的核心命題,經濟學的核心命題是資源配置和效率增進。然而經濟學并不是不涉及道德問題,相反,在對經濟學的許多命題的最終解答中,價值判斷和道德判斷似乎總是難以回避的。但是經濟學的界限在于,它只是在給定的道德規范和價值體系下進行分析,它把人們的“偏好”、“價值觀”、“生活目標”、“社會公德”等等當作外生的經濟學體系之外決定的變量來看待,當作自己分析的前提條件加以接受。然后在多種給定的道德準則、社會規范范圍內,進行經濟學分析,告訴人們如何行為、如何選擇、如何決策、如何配置資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的目標,增進自己的幸福。經濟學和道德哲學的這種學術分野并未成為經濟學家關注道德問題的阻礙,事實上,每一個嚴肅的有著人文關懷的經濟學家必然懷有道德憂患意識,在20世紀末中國學術界有關道德問題的饒有興趣的論爭中,許多經濟學家以其精彩的論述和獨特的理論視角引起倫理學家們極大的關注。經濟學家“不務正業”介入道德研究領域,在世紀末的中國似乎具有某種象征含義:在中國由傳統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變遷的進程中,經濟學家對倫理道德問題的普遍的強烈的關注不僅反映出學者的強烈的道德憂患意識和社會使命感,而且折射出整個社會在制度轉型期面臨道德規范的混亂與道德意識的迷茫時對于道德秩序的普遍呼喚與強烈渴求。

        厲以寧先生是國內經濟學界較早關注道德倫理問題的學者之一,從他許多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到他試圖從倫理學的視角對經濟學的諸多范疇進行規范分析的努力,作為一個經濟學家,其理論進路與倫理學家的相異之處在于,他并不將眼光貫注于有關道德的是非判斷與善惡評價,而是將道德置于整個經濟運行體制中去考量,探討道德在經濟發展和經濟轉型中對經濟運行的調節作用。在厲以寧先生看來,由于存在著市場缺陷和政府失靈的情形,因而單純依賴市場調節和政府調節就不能達到預期的經濟運行目標,而市場調節和政府調節所遺漏的空白,應該由習慣和道德調節來填充和彌補,在交易活動中如此,在非交易領域就更是如此。由此,厲以寧先生提出,道德調節和習慣調節是超越市場和超越政府的一種調節,它的社會整合和經濟調節功能介于作為“無形之手”的市場調節和“有形之手”的政府調節之間,作為第三種調節起作用,共同維系和引導著整個經濟的和諧有效的運轉。習慣和道德調節的力量來自于經濟中的行為主體內部,即來自每一個行為者自身,它表現為各個行為者按照自己的認同所形成的文化傳統、道德信念和道德原則來影響社會生活,使資源使用效率發生變化,使資源配置格局發生變化。因此,習慣和道德調節的約束力和有效性取決于社會成員對群體的價值觀念和傳統信仰的認同程度的高低,取決于社會成員建立在共同價值譜系基礎之上的自律程度的高低。換言之,道德作為維系社會運行的一種手段,是通過各個行為主體自身的道德約束和相互之間的道德約束從而形成一種滲透于社會生活的道德風尚,它使得經濟行為主體對他人的行為和社會前景形成穩定的預期,以此為整個社會經濟運行提供一種道德坐標和道德秩序。

        道德力量為我們探討經濟學中的一些規范問題諸如效率與公平等提供了新鮮而有說服力的視角。厲以寧先生認為,效率具有雙重基礎,即效率的物質技術基礎和效率的道德基礎,單純用物質技術因素來闡釋效率是不夠的,事實上,物質技術因素只能產生常規效率,而道德力量才能夠真正挖掘效率增長的潛力從而產生非常規效率,從這個意義上而言,道德力量是效率的真正源泉,這個結論已經被經濟史中無數例證以及管理學的現論所證實。道德視角的引入同樣可以加深我們對于公平的標準的理解。從收入的絕對或相對平均而言的公平并不能為公平的衡量提供一個客觀統一的尺度,類似的,用機會平等來測度公平同樣會遺漏下許多難以解釋的空白點。厲以寧先生認為,公平以對群體的認同為基礎,在一個群體內部,成員對群體的認同程度越高,其公平感就越強,當社會中的成員從其處于超利益的考慮而參與的群體中普遍感到一種受到尊重和和諧的氛圍,其公平感就會增進社會的協調的效率的提高。

        厲以寧先生強調道德力量在經濟運行中的作用,但他并非是一個“道德烏托邦主義者”或“道德萬能論者”。第一,他一直強調道德激勵與利益動機的相容性。社會成員的道德的自我激勵使他們激發起為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標的實現而努力的熱情,自愿地在個人利益和公共目標沖突時將公共目標的實現置于個人利益之上,但是,社會群體對于個人正當利益動機的尊重是社會成員實現自我道德激勵的必要前提,而社會成員的持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既來自自我的道德激勵和道德約束,也來自自我的正當的利益動機。第二,他始終重視現代社會運行中法律的作用。從制度經濟學角度來看,習俗或道德傳統屬于非正式制度,而法律屬于正式制度,在現代社會中,社會習俗和道德文化傳統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與政府的法律規范等正式的制度安排一起確立著社會成員的行為準則。習慣和道德調節在社會經濟運行中起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制衡功能和協調功能,但是,習慣和道德調節必須以法律的規定作為邊界,不能違背現行的法律規范。第三,他關注政府的道德自律并主張建立一套嚴密的篩選機制、保障與激勵機制、約束與監督機制,以此規范政府的行為。政府是一種通過自己的立法行為為社會經濟運行提供強制性秩序的組織,政府的成員需要有道德激勵和道德約束,但是更重要的是,政府調節行為必須建立在符合法律規范的基礎上,需要建立一種由公眾實施的監督和約束機制,促進政府行為中的民主程度并防止因政府濫用權力而對社會秩序造成的破壞。

        處在制度轉軌關頭的中國既需要經歷經濟體制變遷的洗禮,又必然經受倫理道德體系和文化傳統更新的陣痛,對于一個具有長期集中計劃經濟傳統并擁有豐厚的歷史道德資源的國家來說,這種經濟體制與道德傳統的雙重變遷的使命注定是意義深遠而步履艱辛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道德重整既具有迫切性,同時又具有長期性和漸進性。

        結束語

        我們有一個共同的感覺,那就是,我們有幸生活在一個中國偉大變遷的時代,我們目睹這個曾經飽受患難的國家重新以一種難以置信的勇氣和信心,向著民族復興的夢想靠近。而尤其令我們感到榮幸的是,作為經濟學的研究者,中國在當代經濟發展中所經歷的巨大變遷為我們的研究工作提供了無可比擬的豐富而生動的素材,這是時代賜予經濟學者的寶貴的際遇。而經濟學界諸多學派之間嚴肅的探討、論戰和爭鳴,不但促進了經濟學科的繁榮,也為經濟改革和經濟發展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理論視角。厲以寧先生是同時代這些優秀的經濟學家當中的一個,假若以對中國經濟學術界和中國經濟改革決策的影響力作為衡量標準,他又是其中最杰出者之一;他以獨特的理論進路、勇毅的創新精神、堅實敏銳的現實感和嚴密宏大的理論體系,為中國經濟改革思想貢獻了豐富的思想資源,確立了自己在當代中國經濟思想史的位置。但他又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學家,他以深遠的憂患意識對國家命運和民生的關注,使得他的思想浸透著一種強烈的人文精神,充滿終極關懷的意味。當然,如同所有深受傳統經濟體制和傳統經濟學知識結構影響的經濟學家一樣,厲以寧先生的理論體系和論證范式不可避免地帶有時代所遺留的深刻的印記,對此,厲以寧先生亦有清醒的自我估價。“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歷史使命”,中國經濟學的繁榮昌明有賴于中國經濟學人一代接一代的持久而不懈的努力。

        參考文獻:

        1.《超越市場與超越政府:論道德力量在經濟中的作用》,厲以寧著,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

        2.《股份制與現代市場經濟》厲以寧著,江蘇人民出版社,1994

        3.《非均衡的中國經濟》,厲以寧著,經濟日報出版社,1991

        4.《走向繁榮的戰略選擇》,厲以寧著,經濟日報出版社,北京,1991

        5.《關于經濟問題的通信》,厲以寧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6.《經濟漫談錄》,厲以寧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

        7.《經濟體制改革的探索》,厲以寧著,人民日報出版社1987

        8.《經濟·文化與發展》,厲以寧著,北京三聯書店,1996

        9.《經濟學的倫理問題》,厲以寧著,北京三聯書店,1995

        10.《厲以寧九十年代文選》,厲以寧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

        11.《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厲以寧著,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12.《體制·目標·人:經濟學面臨的挑戰》,厲以寧著,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6

        13.《中國經濟改革的思路》,厲以寧著,中國展望出版社,1989

        第3篇: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論文摘要:建設區域教育共同體,是希望在一定區域范圍內,以先進的教育理論為指導,以“分享合作、高位發展”為基本原則,打破各自為政的教育格局,整合區域間的優質教學資源,形成一個合作、互動、分享的教育協作組織、教育互助組織、教育發展組織,從而在區域內達到教育的均衡、持續、有效發展。一般認為,可以運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對教育資源進行合理調配,最終促使區域內整體教育資源達到平衡。我們關注的是:在目前條件下,對于區域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市場手段是否能作為基礎性手段發揮作用,其作用結果如何,如何發揮其正面影響而克服其負面影響。

        2009年4月,蘇浙滬三地教育部門在南京簽訂“關于建立長三角教育聯動發展會商機制協議書”,提出“到2020年,率先建成全國跨區域教育聯動發展體制機制最完善、教育要素流動最便利、共建共享覆蓋范圍最大、合作成效最明顯、教育總體影響力最大的跨省市教育聯動發展聯盟和示范區”。正是在此前提與框架下,我們嘗試討論、研究區域高等教育共同體資源配置問題。在戰略角度上,在推動區域高等教育共同體資源合理配置上有兩種選擇:一是由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推進;二是由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對教育資源進行合理調配,最終促使區域內整體教育資源達到平衡。筆者認為,在當前社會和教育發展背景下,市場手段的效用問題是非常值得商榷的。對于區域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市場手段是否能發揮作用,其作用結果如何,如何發揮其正面影響而克服其負面影響,這些問題都需要深入討論。

        當前高等教育改革過程中我們遇到了畢業生就業、高校發展特色化趨淡、高校科研對社會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支持結構不盡合理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在長三角地區也普遍存在著。許多人認為,這些問題應歸咎于高等教育的不完全市場化。而區域高等教育共同體的建立正是要實現高等教育資源的合理布局,增強區域內高校的競爭與合作能力,于是“市場化”手段似乎成為區域高等教育共同體建設中的首選。但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在當前條件下,完全市場化果真能帶來區域內高校的競爭活力與整個區域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嗎?對此,我們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入手分析。

        一、以整個區域高等教育系統為對象的宏觀分析

        在這個層面,主要討論市場一般規律在外部對區域高等教育系統和高校的整體影響。我們知道,如果要通過市場促使某一行業內出現以“質量”提升為特征的競爭,需要它有一個基本前提,即“買方市場”的形成。只在“買方市場”格局下,市場供給大于需求,商品價格有下降趨勢,買方在交易上處于有利地位的市場趨勢,供應方才會根據市場的消費需求來組織生產,適應市場消費需求的變化。在當前社會發展條件下,區域內高等教育資源的稀缺性仍頗為明顯,真正可以促使高等教育資源進行合理布局的“買方市場”并未形成。部分學者通過高校畢業生的就業難現象提出高等教育“買方市場”已經形成,這種論點有其片面之處。因為相較于其他行業,高等教育系統在市場關系中扮演的角色非常復雜:一方面,從教育系統的輸出市場來說,它是相對于社會用人單位的“賣方”,向社會各行各業輸出人力資源,在這個意義上,由于連年擴招加上高校專業結構失衡帶來了畢業生“供大于求”,現在的確是“買方市場”;但另一方面,從教育系統的輸入市場來說,與其他行業截然不同的是,它又是相對于學生的“賣方”,向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提供教學機會,在這一點上,我們現在無疑是“賣方市場”(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2005年為21%,2006年為22%,2007年為23%,2008年為23.3%)。那么,下一個問題就是,在這“兩個市場”中,在完全市場關系下,誰將發揮直接主導作用呢?答案顯然是后者,因為利益驅動是市場主體發展、變化的基本動力,也是市場發揮調節作用的基本動力。在上述兩個方面中,社會(畢業生就業單位)在“購買”高等教育系統的人力資源時并不直接向“賣方”(學校)支付費用;相反,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學生)在購買“教學機會”時則直接支付費用(學費),并且,國家、地方的相關教育撥款也是基本根據系統內各高校的招生情況(而非就業情況)來進行,因而也可視為幫助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購買“教學機會”的費用(學費)補充支付。在這種狀態下,如果將高等教育系統置于完全市場條件下,那么“賣方市場”的調節機制將對高等教育系統發揮指導作用,其后果如何呢?我們知道,在“賣方市場”上,商品供給量少,由于供不應求而不能滿足市場的需求,即使商品質次價高也能被銷售出去,商品價格呈上漲趨勢。這時,買方對商品沒有選擇的主動權,賣方只關心產品數量,很少考慮市場需求,賣方在交易上處于主動地位。“賣方市場”的存在,意味著商品交換中買賣雙方之間的平等關系,已被商品的供不應求所打破。也就是說,這個時候高等教育系統內各個主體(高校)的競爭基本體現為“數量”競爭,大家首先關心的是如何招收更多的學生,其次才是提高教學質量。 轉貼于

        因此,就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現狀而言,單純的市場調節功能不僅不能使當前高等教育改革過程中我們遇到的問題得到解決,某種程度上,它還是這些問題的始作俑者。

        二、以區域內高校個體為對象的微觀分析

        在這一層面,主要討論市場一般規律在內部對區域高等教育系統和高校資源配置、辦學結構的影響。在理想的市場調節機制下,各高校為提升自己的競爭力應致力于自己最擅長、最有經驗的專業發展,從而使各高校依據自己的辦學歷史、辦學經驗形成辦學特色。這種狀態下,各種不同的教育資源也相應流向產生其最大效用的地方,最終形成區域高等教育資源的均衡、最優配置。但依據前文分析,我們可以看到,高校辦學資源(主要是經費)的獲得并不取決于各高校教育系統的輸出市場(就業),而取決于其輸入市場(招生)。這樣,在“賣方市場”格局下,輸入市場在短時間內并不構成各高校的辦學壓力和競爭條件,如果由市場進行調節,各高校在專業建設中顯然將傾向于“最賺錢的專業”或“最省錢的專業”,而不是“最擅長的專業”。這就可以解釋為什么國內諸多理工科院校紛紛興辦人文、財經等專業,因為我們知道,在收費相同的情況下,機械專業的學生培養要比人文專業的學生培養成本大得多,所以,建設“輕專業”的“性價比”更高。

        三、市場無法作為當前區域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基礎性手段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當前的畢業生就業、高校發展特色化趨淡等諸多問題并非由于缺乏市場調節,而恰恰是市場調節的必然結果,須知,按照市場波狀運行規律,每一次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轉變過程都是以一次“產品積壓”“通貨膨脹”為其轉折點的。

        因此,如果完全由市場調節,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區域內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將按照以下規律進行:教育機會需求大于教學資源供給—高校規模擴大—教育機會需求小于教學資源供給—教學資源大規模閑置—高校競爭、優勝劣汰、質量上升。這就是說,在市場規律下,我們期待的市場合理配置的前景必須是建立在教育資源過剩的基礎上的,并且,這一規律發生效用還是建立在“教育機會”需求穩定的前提下。而事實是,根據我國社會發展前景,由于計劃生育和老齡化等因素,等高校規模擴大到滿足當前“教育機會”需求時,高等教育輸入市場的“潛在需求”已經有了相當規模的縮小,這個時候的教學資源閑置問題將不再是簡單的市場調節問題,而是徹徹底底的一場教育和社會災難。故而,在區域高等教育共同體建設中,當前的市場顯然不能作為教育資源配置的基礎手段。

        綜上所述,就當前社會發展和教育現狀而言,市場配置手段的局限性是無法得到根本解決的,由政府這只“有形的手”作為區域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基礎性手段也成了唯一選擇。

        [參考文獻]

        [1]沈健.構建長三角教育發展高地的四條建議[J].江蘇教育參考,2009(4).

        [2]薛明揚.聯動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J].江蘇教育參考,2009(4).

        第4篇: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兩者相輔相成共同促進市場經濟體系的健康發展。針對我國的市場經濟而言,它在一定程度上不是純粹的市場調節經濟,同時也不屬于單純的國家干預經濟,屬于市場調節和國家干預這兩者之間相結合的混合經濟。這種混合經濟的兩方面產物,不僅具有著差異性以及不可替代性,同時也具有協調以及互補性。這兩者之間各自有各自的分工,并且又相互配合。

         

        一、民商法與經濟法之間的區別

         

        1.主體意思限度不同

         

        針對民商法而言,作為私法進一步的要求任何市場主體在進行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只能按照自己個人意志對行為內容進行決定,對任何形式下的意志強制進行有效的排除。例如: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識對法律進行選擇,看其適用于否。在進行訴訟提起以及責任追究的過程中,是需要當事人對權利進行主動行駛才能夠實現的。而針對經濟法來說,它主要是從社會公共利益進行出發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以社會整體平衡以及收入分配公平這些公共利益的體現作為調整的主要目的。對國家權力進行利用,對于不利于社會公共利益的市場一定給以限制,主要表現為:個人自由爭取社會整體利益進行限制,對社會發展的空間在一定程度上進行擴寬。實質就是經濟法產生的過程以及經濟法發展的過程,也就是法律從個人權利本位進一步到社會權利本位的過程,但是針對社會權利而言,本位所需要實現的法律手段就是限制個人的權利。

         

        2.穩定性不同

         

        民商法在一定程度上把市場經濟中最一般的要求對市場經濟活動中較為基本的主體民事主體的資格以及身份進行確定,對民事主體基本權利范疇進行有效的確定,并且以法律的形式進行確定,相對來說比較穩定。經濟法中的大多數內容,例如:鼓勵外商進行投資的法等,對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進行預測,對計劃法進行引導,國家并且以法律強行的手段對原有私法財產進行改變,如:國有化法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都不具有長期的穩定性。

         

        3.效率價值兩者的表現是不同的

         

        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是效率的低級層次,效益以及效率這兩者之間不僅有個體之分,同時也有整體之分,民商法進行保證的主體驅利性,在一定程度上是低層次的效益追求,是個體效益和個體效率,但是它們的追求不一定就會對整體的效益以及效率進行提高,在經濟法中的效率價值主要就是整體效益和效率。

         

        4.目標內容不同

         

        民商法的方法論及其個人主義的觀念是其具有個人本位的特性,這些表明民商法除了重視個人經濟的短期利益之外,還鼓勵積極追求更大的自身財富,就像個人主義倡導的:人是一種具有自我意志的高級動物,可以自己決定利益的選擇。所以,民商法更加重視個人的利益,追求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經濟法與之相反,其所注重的是整體的、長期的利益效果,經濟法認為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部分,只有社會整體強大,個人利益才會提升。因此,經濟法注重社會、經濟和資源環境的長期發展,其目標是實現全人類的大發展。

         

        5.權利保護的特點不同

         

        作為民事主體自然人以及其它一些組織合法民事權利在一定程度上都會受到民法的保護,不僅組織不能夠進行侵犯,其個人也不能侵犯,對所有人賦予同等的權利和義務。經濟法主要是從國家角色、企業角色以及個人角色之間的不同進行區別的對待,也就是按照市場主體的經濟境遇以及地位的不同,對其賦予不同的權利以及義務,主要表現在:壟斷行業中企業與普通行業企業、消費者等。

         

        二、民商法與經濟法之間的關聯

         

        1.兩者在調整對象交叉

         

        在當代市場經濟中,市場和國家在一定程度上有著同樣重要的作用。市場調節以及國家干預過程中,其覆蓋面會對全社會進行涉及,也就是說市場調節以及國家干預的范圍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及于整個市場,因此,和市場調節能夠相對應的民商法以及國家干預發所對應的經濟法,在調整的過程中,其范圍必然會有一個交叉。也就是民商法對微觀經濟關系進行調整,經濟法不僅對微觀經濟進行調整,同時也能夠對其宏觀經濟關系進行調整。

         

        2.取向相對來說比較趨同

         

        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是法的根本取向,民商法和經濟法同樣如此。民商法賦予各個市場主體同等程度的保護,同時給予每個人相同的權力與義務,而不會受制于不同市場主體關系強弱影響。而經濟法卻會根據不同市場主體的不同實力給予不同力度的權力與義務保護。雖然民商法與經濟法分別個人權利和社會權利為主,但個人本與社會共處于同一個整體之中,兩者相互交叉而又趨同,都是為實現社會主義的公平的共同目標而努力的。民商法和經濟法兩者在維護社會平等中各自扮演重要的角色,各自維系各自主體的權利與義務的平等,更好地維護不同市場主體的不同權益。在這個市場經濟日益繁盛的時代,民商法和經濟法是規范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他們相互依托共同肩負起構建和諧市場的重任。

         

        3.職能能夠互補,要素通用

         

        針對民商法而言,它是市場經濟常態性法律,它在一定程度上是通過其任意性的規范,對無形之手的要求進行體現,對市場機制的內部化進行不斷的強調,市場主體的能動性進行充分的發揮,同時也具有一些強行性規范,對市場主體進行導向,并且能夠對市場規則自覺的遵守,不僅能夠對市場的競爭有促進的作用,同時還能夠追求經濟效益。經濟法它屬于市場經濟非常態的法律,一般情況下,能夠通過強行性規范,對市場機制的外在化進行不斷的強調,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具有干預性規則、整體性規則以及政策性規則等,對市場的失靈進行有效的解決,對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起著促進的作用。在民商法以及經濟法中,有些要素不僅在一定的范圍內進行通用,同時還能夠在一定條件下通用。

         

        三、結語

        第5篇: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市場經濟是在資本主義社會產生的,因而給人們一種誤解,似乎它是資本主義的東西。其實,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具有不同的質的規定性。如果把市場經濟一般和產生過程進行抽象,它們的區別就會顯示出來。

        所謂市場經濟,簡言之,就是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市場為樞紐建立起社會經濟調節機制釣商品經濟。它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經濟機體,要對它作全面概括是困難的,但可以從一些主要方面認識它一般的質的規定。

        首先,調節包括生產要素在內的社會資源的分配是市場經濟的主要內容。_調節的對象是全方位的:既包括資金,也包括物資,既包括物化勞動,也包括活勞動,既包括產品加工,也包括科技、管理和土地,既包括生產,也包括流通,而且還包括各個經濟單位、各個地區、各個部門、各個產業經營活動等等在內的各個方面。通過對所有這些方面的調節,實現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使整個社會經濟順利運行。

        其次,社會總商品的實現是市場經濟的中心問題。商品經濟的運行離不開交換,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必須通過社會產品的實現才算最終完成,才能保證社會總商品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并在再生產中顯示其效益。所謂社會商品的實現,就是社會商品的名個部份從哪里出售,使消耗的價值得到補償,從哪里買進商品,使消耗的物質資料得到替換。所以,交換是調節社會資源配置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完善流通體制,搞活交換環節,對建立和實現市場經濟的調節機制至關重要。

        再次,價值規律的要求是建立和實現市場調節機制的根本依據。市場經濟是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商品經濟,價值規律理所當然的是它的基本規律,必然要對市場進行調節。實際上,建立市場調節機制就是生產力發展到機器大工業階段的價值規律的要求。只有按照價值規律要求建立和完善市場調節機制,才能真正達到社會資源合理配置,保證社會總商品再生產順利實現的目的。

        第四,價格是進行市場調節的基本杠桿。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是價值規律的作用形式。通過價格以價值為軸心的不斷背離運動,能夠較準確地把價值規律的要求傳遞到各個利益主體,從而驅動資源的不斷流動,使市場對社會資源配置的調節得到實現,并逐步趨于合理。由于進入市場的商品種類十分繁雜,各種商品價格的形成條件互不相同,作為調節杠桿的價格就不能是某一種商品的價格,也不總體價格,而是形成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價格體系中所有各種商品的價格。建立合理的價格體系,是市場經濟本身的要求,它直接關系能否建立起合理的市場調節機制。

        第五,競爭是實現市場調節機制的普遍形式。競爭是商品經濟的終生伴侶。在市場經濟中,競爭具有其它任何東西不能代替的功能。正是參與市場各利益主體.之間的競爭,造成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把價值規律的要求傳遞到各個利益主體,才使價格成為調節經濟的杠桿。最后,平等是市場經濟的一般社會性質。平等是商品經濟的本質特征,當然也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換必須堅持以價值為基礎,實行等價交換。這是一種平等原則,體現著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平等關系。這一平等原則是價值規律的要求,貫串于市場經濟的一切領域,制約著參與市場的所有利益主體的活動,而不管這些主體屬于哪一種所有制。正是這個平等原則,能夠造就出平等的競爭環境,激勵著各利益主體、’從而社會經濟的發展。

        市場經濟的建立是經歷了一段漫長過程的。在商品經濟產生以后的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由于生產力低下,商品生產規模狹小,商品量不大,社會分工不發達,生產者之間的經濟聯系不緊密,處于自由發展狀態,市場主要是實現商品和反饋信息的場所,不存在對經濟進行社會調節的要求,沒有市場經濟。隨著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的發展,特別是手工業小生產過渡到機器大生產,各個經濟單位的聯系日廣泛和密切,單個勞動越來越成為社會總勞動不可缺少的有機組成部份,一個經濟單位勞動產品的實現與否,都會影響到其它經濟單位的經營狀況,客觀上產生了對社會經擠建立調節機制的要求。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只有通過市場進行調節,同時,市場在不斷發育中也逐步形成了相應的調節功能。于是,市場經濟在社會發展到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過渡的階段時產生了。商品經濟也就進入了一個有社會調節的新階段。

        從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征和產生過程中可以看到,它不屬于社會經濟制度的問題。它與資本主義經濟分屬于不同的范疇系列,具有不同的質的規定性。它們之間既不是誰決定誰的關系,也不是誰依附誰的關系,更不是等同關系。正像武器可以被人用于侵略也可用于防御一樣,只要具備一定條件,市場經濟同樣可以用于發展資本主義也可用于發展社會主義。長期以來,有些人習慣于把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經濟等同起來或把它當作資本主義的產物,主要是因為,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經濟幾乎同時產生,市場經濟的運行狀況,直接顯現出資本主義經濟的擴展或收縮、高漲或衰落。

        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同時產生、至今仍結合在一起,這是歷史事實。但不能由此認為市場經濟附屬于資本主義,是資本主義的產物。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的結合,是同一源頭兩支分流在一定條件下的匯集,它們都根源于生產力的發展。資本主義代替封建主義,是由于發展到機器大生產階段的生產力要求改變不適應它的封建主義生產關系,市場經濟的形成,是由于生產力發展到社會化大生產階段,社會分工更加細致,各個經濟單位成為相互制約、相互依存、具有緊密聯系的社會經濟的有機組成部份,產生了對生產要素和資源配置進行社會調節的要求。前者屬于社會經濟制度的更替間題,后者屬于經濟運行形式和調節機制的演變和發育問題。兩者雖然都由生產力發展引起的,并在同一個時期產生,但確實屬于兩個不同范疇系列的問題,把它們等同起來系屬誤解,是不符合實際的。

        正因為如此,市場經濟也就并不注定只能同資本主義結合,只要具備一定條件,也可以同社會主義結合,而且是歷史的必然。隨著生產力和生產社會化達到一定高度,資本主義基本矛盾即資本主義私人占有和生產社會化之間的矛盾、從而資本主義市場矛盾的日趨尖銳化,越來越要求變資本主義制度為社會主義制度。在兩種制度逐步交替過程中,市場經濟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兩種制度的選擇。由于從一長遠觀點看,一方面,社會主義制度能夠消除資本主義基本矛盾,從根本上克服市場危機,同時要求在鏟除剝削的過程中把平等關系從形式深入到本質,貫串到社會一切領域,為同樣要求貫徹平等原則的市場經濟深入發展提供了優越條件,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為社會主義制度的平等要求提供了具體的實現形式和手段。因此,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的結合是兩廂情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不僅具有可能,而且是必然的。但是,商品經濟或市場經濟是一種不能單獨存在并具有游離特性的經濟形式,它必須存在于某種具體的社會制度下并與之結合才能發揮其功能。在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種社會制度同時存在的情況下,要就是維持原狀與資本主義結合,在為資本主義實現表面平等、本質上剝削的服務過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自己的平等要求,要就是游離出來與社會主義結合,在為建立勞動人民之間真正平等關系服務的過程中,更全面、更充分地實現自己的平等要求。究竟誰能同它結合,關鍵在于人的主動性。所以,社會主義不能消極等待市場經濟的自然合攏,必須發揮主觀能動作用,充分利用自己的優越性,把它吸引過來,使之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

        二、市場經濟可以是自發的,也可以是有計劃的

        市場經濟在資本主義社會產生后的相當長一段時期內是完全自發的。這很自然地使人們把市場經濟和自發傾向聯系起來,認為市場經濟只能是自發的,并把自發傾向看作市場經濟的特有現象。這也是一種誤解。自發傾向不是市場經濟的專利,它與市場經濟之間不是同生共死的關系。市場經濟只是要求以價值規律為依據建立市場機制,對社會經濟進行調節。至于這種調節采取什么方式實現,是自發的還是有計劃的,這不是市場經濟本身所能提出的問題。經濟運動的自發傾向,是由同時并存著兩個條件決定的。一個條件是各個經濟單位具有不同的物質利益,為了獲取更多的物質利益,總要無拘無束地自由發展自己。這種現象早在市場經濟形成以前的自然經濟中普遍存在。市場經濟的產生改變了經營形式,自給自足的生產者變成了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經營者。但并未消除追求更多物質利益的自發傾向,只是自發的內容發生了變化。過去是各個經濟單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自由自在地發展自己,而現在,參與市場經濟的所有經營單位無一例外都必須接受市場規范的約束,在價值規律自發調節下活動。另一個條件是生產社會化程度相對不高,社會分工相對不夠發達,市場容量還有閑置空間,各個經營單位之問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關系還不十分密切,一個經營單位經營狀況的好壞還不致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映,波及整個社會,由價值規律自發調節還不嚴重影響商品經濟運行和市場機制的實現,相反還會起充實市場、促進生產發展的作用。很一長一段時期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就是由于同時并存著這兩個條件,所以是自發的。

        但是,市場經濟并不天生只能是自發的,它也可以是有計劃的。當第二個條件發生…變化,即生產社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社會分工更加發達,市場容量趨于全面飽和,各個經營單位之間依賴關系和制約關系更加緊密,任何一個經營單位自發活動的偏差,都會牽制一系列其它經營單位的活動,對它們起破壞作用,甚至波及整個社會再生產的正常進行,導致市場危機。這就產生了由一個社會中心用計劃來制約、限制以致在某些方面取代自發傾向的要求。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這種現象體現了單個資本家與資產階級總體之間的矛盾,只有資產階級國家才能充當這個中心。于是,逐步產生了國家有計劃的調節,并經過一段時期的發展,充當“總資本家”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萌芽,經過幾次起伏,終于在二次大戰后迅速發展起來,成為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進行計劃調節的主體,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進入了一個計劃調節和自發調節并存的新時期。

        計劃調節和自發調節并存的現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仍然存在。這是因為,一方面,參與市場的各個經營者仍然存在著不同的物質利益,即使占主導地位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之間,也存在著物質利益差別,它們必然要為自己的利益在市場上自由發展,同時,在我國目前總體上生產社會化程度相對不高、社會分工相對不發達、市場容量還有較大空間的條件下,經濟的自發運動不僅會在一定范圍內延續下來,也在一定程度上對社會主義經濟和市場的發展是有利的。另一方面,我國目前相當一部分經濟,主要是一部分全民所有制經濟的社會化程度較高,社會分工比較發達,市場容量較為飽滿,企業之間聯系相當緊密,經濟運動的自發狀態會對它們起破壞作用,并且可能波及總體,要求采取計劃形式,以保證社會經濟有秩序地運轉。

        總之,市場經濟并不注定只能是自發的。作為調節手段的形式,市場經濟既可以采取自發形式,也可以采取計劃形式,或兩種形式同時采用。這里的關鍵在于條件,這無論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都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只是在不同社會制度下,這些調節手段滲透著利用它們的那個社會制度的性質和要求。

        三、建立和健全杜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杜會主義國家的任務

        國家屬于上層建筑,是在一定經濟基礎上產生的,因此,為造就它的經濟基礎服務,是國家的基本任務。

        社會主義國家為社會主義經濟服務,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就是要遵循客觀規律的要求,使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和不斷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當前情況下,必須以價值規律為依據,通過健全市場體系和價格體系,建立起以市場為中心、以價格為基本杠桿,能對生產要素和各種社會資源進行合理調配的市場機制,井利用這種機制進行對社會經濟的宏觀調節,在實現社會主義經濟高效、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保證人民生活的不斷改善。為了有效地實現市場機制,哈競爭制造一種平等的環境是十分必要的。根據我國目前生產力多層次下的不同情況,必須有針對性地引導和協調包括自由競爭在內的各種形式競爭活動的展開,以利于調動各類利益主體發展經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至于競爭的形式,不能只強調自由競爭。競爭采取什么形式,與市場調節采取什么手段是一致的,它不由社會之制度決定,歸根到底取決于生產力一定水平的經濟條件。資本主義社會的很長一段時期,自由競爭占絕對優勢,是因為那時的生產力和生產社會化程度不高,這種競爭形式適應當時的經濟條件,當生產力發展弓L起生產社會化程度相對提高,生產達到高度集中,一個或幾個部口的經濟活動被少數一些大企業控制時,就產生了占統治地位的壟斷控制下競爭。這種以壟斷統治下的竟爭為主與自由競爭并存的局面,更適應新的經濟條件。隨著生產力和生產社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資本主義基本矛盾更趨尖銳化,為適應這種條件,在壟斷競爭和自由競爭依然存在的情況下,又產生了國家指導下的竟爭,并得到不斷發展。我國目前生產力和生產社會化程度不高,并呈現多層次的狀態,同樣要求各種競爭形式同時并存,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為了發展和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國家還必須采取措施,組織力量清除一切阻礙、破壞市場經濟發展的障礙。分清政企職責就是其中要做的一個重要方面。政企職責不分這種原蘇聯模式,本來就是為取消市場經濟而設計的,它對阻礙市場經濟發展的嚴重程度是不言而喻的。在這種模式下,企業失去了獨立性,喪失了作為自主經營的經濟實體的基本條件。面對構成市場經濟經營主體的這種殘缺不全的功能,市場機制無從建立,發展和完善市場經濟也就成了空話。因此,進一步深化改革,把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展到政治體制改革,實現政企職責分開,是當務之急。黨的以來,雖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政企職責不分的現象還未從根本上扭轉,還要花很大氣力才能實現。各種經濟犯罪活動,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另一種嚴重障礙。它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不僅起阻礙作用,還起著嚴重的破壞作用。例如,走私販私會擾亂國內市場和、對外貿易,干挑社會生產要素和資源合理配置,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會破壞生產和流通秩序,其中制造使用很鈔還會擾亂金融秩序,破壞社會經濟正常運行;投機倒把會破壞合理的價格和價格體系,使價格不能正常發揮杠桿作用,給市場經濟造成混亂,封建式的欺行霸市會破壞平等的競爭,‘阻礙市場機制的實現;制黃販黃會腐蝕人的思想,削弱作為經濟活動主體的人的經濟活動能力,貪污盜竊會損害削弱經營主體的經濟利益和經濟實力,影響資金投入和擴大再生產,等等。所有這些經濟犯罪活動,都會從不同方面擾亂、削弱、破壞市場經濟,因此必須給予堅決打擊。

        除了上面這些以外,加強教育和宣傳,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也是社會主義國家的重要任務。市場經濟雖然不是社會制度的產物,然而一旦它被某種社會制度利用,就會滲入該種社會制度的性質和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社會主義制度利用的市場經濟,必然要滲透社會主義制度的性質和要求。而這種要求又是借助于上層建筑的反作用實現的,這是因為,經濟活動的主體是人,人的行為是在一定思想和學識指導下進行的,一旦先進思想和科學技術掌握了群眾,就會變成巨大的物質力量。用科學文化知識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和宣傳群眾,就會使吏多的人了解社會經濟發展規律,把原來對社會主義建立和發展市場經濟的不理解、以致產生抵觸或排斥的消極因素變為積極因素,并逐步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自覺抵制和打擊各種犯罪活動,更主動地用自己的聰明才智,把學到的知識和技能服務于人民。這無疑對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會起巨大作用的。

        第6篇: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關鍵詞】行政合同;民商合同;經濟行政合同

        一、對行政合同的界定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體為了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實現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標,與行政相對人經過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行政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行政主體,當事人之間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平等的;民事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當事人之間法律地位平等。民事合同是實現私權利主體的個體利益,通過民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是市場經濟主體的自發行為。行政合同目的對于行政主體而言是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實現行政管理的特定目標;對于行政相對人而言,一方面是配合行政主體履行職責,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實現個體利益。行政合同出現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結果,是從“夜警”國家到行政國家的產物。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征求行政相對人意見體現管理的人性化和管理即服務的現代公共管理理念。行政合同在性質上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屬于行政執法行政行為,與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補償的不同之處在于與行政相對人協商一致方可成立,是雙方合意的結果,不具有單方意志性;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在合法合理前提下行政主體可以直接實施,不必征求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具有單方意志性。行政合同從內容上分類,主要包括經濟行政合同、人事聘用合同、計劃生育合同、國家科研合同等。下面將運用行政法和經濟法理論分析經濟行政合同內涵。

        二、經濟行政合同的內涵

        (一)經濟行政合同產生基礎

        經濟行政合同是現代市場經濟產物。現代市場經濟是以市場調節為基礎、以政府調節為必要條件的市場經濟。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不可能出現經濟行政合同。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市場經濟不是現代市場經濟,只有市場的自發調節,缺少政府的干預和調控。1776年斯密的傳世之作《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出版,他的經濟自由理念對各國影響深遠:市場自發調節,政府不干預經濟只充當“守夜人”角色。這種理念和思潮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是主流價值觀,不可動搖。在純粹的計劃經濟條件下,也不可能出現經濟行政合同。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市場調節之手被大大削弱甚至被砍掉,政府干預之手無休止地延伸,無論是微觀經濟領域還是宏觀經濟領域只有指令性計劃和服從,沒有雙方的合意,是純粹的行政管理。19世紀末20世紀初,私有制和自由資本主義引起社會矛盾激化,發達國家走向了壟斷和社會化發展階段。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被政府有限干預的市場經濟取代。政府干預、國家管理等理念占據主流。經濟行政合同只有在現代市場經濟即混合經濟中才可能出現,“無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協同并用時才能出現。

        (二)經濟行政合同內涵

        經濟行政合同屬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與民事合同的不同點,與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同點同樣適用于經濟行政合同。只是具有“經濟”內容的行政合同。經濟法是政府對經濟參與、干預(規制)和調節之法,既包括政府對宏觀經濟的介入,又包括政府對微觀經濟的介入。在微觀經濟領域,對應的是經濟法中的市場規制法。通過市場規制法,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規范企業行為,控制市場結構和狀態,創造充分、公平、適度的市場競爭環境和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在這個領域里是純粹的經濟行政管理,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社會控制手段對市場活動主體檢查監督,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不可能出現雙方的合意。所以在市場規制法中不可能出現經濟行政合同。現代市場經濟是政府宏觀調控為必要條件的市場經濟,而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政府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轉為間接管理,運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平衡經濟總量,優化經濟結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經濟的參與將由直接的行政命令和行政指揮轉向公開市場操作和間接干預,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社會化趨勢。宏觀調控法的主要調整方法是引導,即經濟利益誘導和計劃指導。政府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狀況,變化經濟參數如稅率、利率等,誘導微觀主體,履行宏觀調控職責,實現宏觀調控目標。這種方法是導向性的,不是強制性的,是以政府意志為主導的,但要求微觀市場主體配合,要求微觀市場主體的同意。經濟行政合同只存在宏觀調控法中。通過以上分析,對經濟行政合同界定如下:政府為了履行宏觀調控職能,實現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與行政相對人經過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該合同體現了政府意志主導性和宏觀經濟效益性。

        三、經濟行政合同的種類

        經濟行政合同具體包括哪些,現在還沒有定論,現將比較典型的經濟行政合同加以分析,進一步證明經濟行政合同的內涵。

        (一)政府采購合同

        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行為。政府采購當事人包括采購人、機構和供應商。政府采購合同是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的或者采購人委托機構與供應商簽訂的就政府采購事項達成的協議。政府采購合同不同于一般買賣合同。采購資金是財政資金,是預算收入,是納稅人的錢,一般買賣合同資金是私部門資金,是買受人支配的資金,政府采購要符合《預算法》的規定。政府采購目的一方面是滿足政府需求,另一方面目的是通過政府采購規模和結構調控宏觀經濟。一般買賣合同是實現私人物品所有權的轉移,滿足生產生活需求。政府采購合同不同于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從財政學角度考察,政府采購支出屬于購買性支出,要求遵循價值規律和市場規則,要求雙方合意。政府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狀況,通過變化政府采購規模和結構調控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實現總供給和總需求在總量和結構上的平衡。宏觀經濟政策目標的實現是通過各級采購部門與一個個供應商的采購行為完成的。各級采購部門與一個個供應商的采購行為似乎是微觀活動,但實質是為了執行宏觀調控政策。政府采購合同是政府調控宏觀經濟,履行調控職能運用的合同,屬于經濟行政合同。

        (二)再貼現合同

        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將通過貼現業務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業票據向中央銀行申請轉讓,借此獲得中央銀行的資金融通。實質上是中央銀行通過再貼現業務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融通。對中央銀行而言,再貼現是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票據,是一種信用業務;對商業銀行而言,再貼現是出讓貼現票據,解決一時資金短缺困難。整個再貼現過程,實際上就是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票據買賣和資金融通過程。再貼現合同是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就再貼現事項達成的協議,包括再貼現對象、再貼現率、再貼現金額等內容。再貼現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貼現合同。貼現合同的主體是商業銀行和工商企業、自然人,主體之間法律地位平等;再貼現合同的主體是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是行政機關,和商業銀行不是平等的法律主體。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貼現合

        同目的,對于商業銀行是提供金融服務,實現利潤最大化;對于工商企業,是籌集資金,實際上是民間的資源配置。再貼現合同目的,對于商業銀行而言,是籌集放款資金;對于中央銀行而言,是通過再貼現業務控制貨幣供應量和資金流向,實現貨幣政策目標。再貼現合同不是中央銀行的單方意愿,中央銀行是被動的,要有商業銀行的申請才可以,是雙方的合意,不具備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的單方意志性。再貼現率是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過再貼現率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幣值穩定、經濟增長的貨幣政策目標。貨幣政策目標實現通過一系列再貼現合同完成,再貼現合同是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形式,屬于經濟行政合同。

        (三)公開市場業務合同

        公開市場業務指中央銀行通過在金融市場買進或者賣出有價證券,借以改變商業銀行準備金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一種措施。中國人民銀行從1998年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選擇了一批能夠承擔大額債券交易、有效傳導貨幣政策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貨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公開市場業務合同是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就在金融市場上公開買進或賣出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票據達成的協議。公開市場業務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證券買賣合同。公開市場業務合同一方必須是中央銀行,一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行政機關,與相對方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一般的證券買賣合同是資本市場上普通的投資者和籌資者,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公開市場業務合同目的,對于中央銀行而言,通過公開市場操作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貨幣政策目標,對于相對方是實現投資收益或者投機利益;一般的證券買賣合同是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籌資者籌集所需資金。既然是市場業務,就要遵循市場規律,不可能向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單方意志性。公開市場業務是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過公開市場業務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幣值穩定、經濟增長的貨幣政策目標。貨幣政策目標通過一系列公開市場業務合同實現,公開市場業務合同是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形式,屬于經濟行政合同。

        【參考文獻】

        [1]柯梅森.行政法學[M].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2003.

        第7篇: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論文摘要】如何合理配置社會資源,從而使其發揮最大效益,利用經濟法來對國家干預的行為從法律角度進行規制,是當前亟待解決的課題。因此,對于國家干預和經濟法之間的關系探討也極為必要。

        法律規制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市場的調節機制由于自身缺陷并不完全可靠,國家干預從宏觀方面把握全局,促進經濟發展,若二者相輔相成,能有效地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經濟法作為獨立的法律,與國家干預同屬上層建筑,是一種實在的行為規范。

        一、關于國家干預

        1.歷史演變

        現代意義的國家干預是隨經濟理念的演變產生的,大致經歷了自由主義經濟理念階段,國家干預經濟理念階段,自由主義、國家干預結合的經濟理念階段 。

        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資本主義國家頒布了一系列體現干預經濟的法律來保障資本原始積累,隨后英國“反谷物法同盟”、“重農學派”提出了“經濟自由”和“自由放任”主義。18世紀末,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出了“看得見的手”理論,認為人是追求利益的利己經濟人,通過競爭和價格來實現生產要素配置,國家是“守夜人”。進入壟斷資本主義后,生產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分工不斷深化,沖突層出不窮,20世紀30年代,凱恩斯發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基于市場機制的缺陷,提出市場經濟需要“有形之手”,如制定政策、法律來彌補不足。由此,全面干預經濟理論被推上頂峰。70年代后,經濟衰退、失業增多、通貨膨脹嚴重,“經濟滯脹期”來臨,自由主義觀念重新抬頭,以供給學派、貨幣學派、新制度學派為代表的新自由主義成為主流經濟思潮。

        2.國家干預的含義

        國家干預,是指由國家機構,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總體決策、調控和指導的各種活動,包括介入、調節、協調、調控等內容,結合了指令性和指導性的調整方法,以政府干預、間接干預為主,既有法律手段,又有行政手段。國家干預同樣存在缺陷:缺位的干預不足、越位的干預過度。前者是指調控方法不適當,力度不足、手段較少造成的難以克服市場失靈的情況,常出現在經濟運行良好的情況下;后者指干預的范圍和手段超出了合理框架,抑制了市場機制運行,常出現在經濟狀況較為惡劣的情況下。國家干預要求“適度干預”,包括范圍適度和手段適度,同時需要價值規律、貨幣流通規律、社會再生產規律等共同作用。總之,我們在承認市場基礎性作用缺陷的同時,要清醒地認識到國家干預也不是沒有問題,只有做出較好的調整,才能彌補并匡正二者的不足。

        二、關于經濟法

        1.經濟法產生的必要性

        薩繆爾森說:“市場經濟是一種精巧的機構,通過一系列的價格和市場,無意識地協調著人們的經濟活動。”誠然,市場功能優勢顯著,但同時又存在缺陷。

        市場失靈就是缺陷的直接后果。自發性、短期性、盲目性和滯后性使優化功能無法充分發揮,出現壟斷等混亂現象,主要表現有:市場的不完全、市場的不普遍、信息失靈、外部性問題、公共產品和存在經濟周期。治愈“失靈”需要完整可行的法律規制,經濟法的產生及時適應了需要。

        2.經濟法的含義

        現代經濟法是在壟斷資本主義時期形成完善的,其空前發展標志著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產生。我國經濟法學理論界百家爭鳴,主要觀點有調節論、協調論、管理論以及國家干預論等,但均將經濟法本質定位在國家對經濟關系的干預上,并將平等當事人的合同關系排除在外。李昌麒教授認為,經濟法指國家為了克服市場調節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需要由國家干預的具有全局性和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它不同于行政法的“國家本位”和民法的“個體本位”,它以“社會本位”為指導思想,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為出發點。

        三、經濟法與國家干預的關系

        1.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主要法律形式

        國家對經濟的干預手段并不單一,我國綜合運用了經濟、行政、法律、政策等多種方式。經濟手段指由經濟利益驅動實現,還未上升為法律規定的,以計劃、稅收、利率、匯率、工資、價格、補貼、經濟懲罰等方式為代表的措施。行政手段是國家行政機關通過命令、指令、決定等直接調控社會經濟運行的活動,但其使用易產生行政官員及行政機關隨意行為的弊端。法律手段就是用法律來維護市場秩序,規范經濟活動。經濟法是法律手段干預經濟的主要形式,它需要國家運用宏觀和微觀結合的干預手段來保障國家、社會、個人利益的協調統一,以“社會本位”為出發點,全面均衡推動市場有效運行;它具有公私法混合的性質,平衡了市場利益結構,又借國家權力限制私權,達到最優化形式;它還可以規范政府的宏觀和微觀的活動。

        2.經濟法也是干預“國家干預”的法

        國家干預克服了市場失靈的弊端,但它會產生無效干預,過度干預。除此之外,還有權力尋租、官僚主義、政策滯后、效率低下、成本高昂等失靈現象。政府干預是國家干預的主要形式,政府自身是由作為人的成員組成,其機構及成員也具有經濟人的特性,做出的決策可能有損公益,所以在經濟法執行國家干預經濟職能的同時,還要干預“國家干預”,這與許多學者所提出的經濟立法“政府干預”與“干預政府”相一致,所以經濟法也是干預“國家干預”的法。

        四、經濟法對國家干預的法律規制

        為克制國家干預過程中的缺陷,經濟法應就干預的主體、范圍、時間、地域以及手段和責任做出規定。首先,應遵循干預有據、干預有度以及干預有效的原則,以明確的法律依據為準,堅持適度干預原則,將干預功能最大限度發揮。其次,應對主體做出規定,以政府干預為主,但又不限于此,基于政府工作的龐雜性與具體性,應明確各級政府機關及職能部門的職權劃分和范圍。第三,明確范圍和責任。對象上應注意時機和范圍,不缺位,不越位,需要時才能“出手”。第四,規范國家干預的手段方法。充分的運用立法手段,如對不正當競爭、限制競爭行為、社會保障、環境資源的合理應用和保護進行規范,將多種手段完美結合。

        綜上所述,經濟法與國家干預聯系密切,須注重經濟法對國家干預的規制,有效結合“看得見的手”與“看不見的手”的功能,以適應日益復雜多變的經濟格局,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經濟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1]楊紫煊.經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2]常傳領,金純.試論政府干預及其法律規制.現代法學,2004,(12).

        第8篇: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關鍵詞 房地產 土地 開發成本

        房地產業在我國還是一個新興的行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到現在僅有20多年的歷史。但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從實踐上看,房地產業都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是一個具有很高成長性的行業。很多地方政府都把地方經濟增長的希望寄托于房地產行業,因此,在各個方面都對房地產業給予大力支持,于是形成了我國現在的房地產市場。

        1 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現狀

        1.1 地價“只漲不跌”

        按照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觀念,誰擁有了土地誰就擁有了財富。到了現代,對一般工薪階層而言,住房往往就是他們最大的財富。這樣的思維導致我國商品房價格自1999年至今不斷地上升,年增長幅度甚至高達10﹪以上,這給以土地為“命根子”的中國人帶來的信息就是,中國的地價、商品房價格都是不斷上漲的,買到了房子,就等于買到了不斷升值的財富。

        1.2 開發商取得了壟斷性資源——土地

        近些年,越來越多的人投身于房地產行業,原因在于房地產開發商的收益如此之高,甚至可以稱之為暴利收益。當然,它的暴利與土地資產收益分配不公有關。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所作的調查顯示: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農民的補償款占5%到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的20%到30%;各類城市房地產公司,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部分,占40% 到50%。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將GDP增速、財政稅收增長的希望過多寄托于房地產業,以至如今房地產打個“噴嚏”,地方財收就會“感冒”。某種程度上,這些地方政府已為開發商所“挾持”,一起綁在了房地產飛車上,開發商自然就有恃無恐,土地更是“隨手拿來”。

        1.3 面積越來越大,資金占有量過多

        早在我國剛剛實行房改的時候,商品房建筑面積一般為每套60m2左右,近些年來,開發商為了成本考慮(大面積住房單位成本低),著力開發建筑面積每套100m2以上甚至高達每套200m2的住房。且不說這些年我國商品房單位面積售價的提高幅度有多大,即使單位售價毫無改變,僅就購買一套房子的資金,也比過去翻了幾番。

        1.4 商品房空置量上升,企業開發成本增加

        隨著當前建筑材料價格上漲,商品房銷售不旺造成存量房產增加等因素,使企業在開發中的建安成本、土地成本、財務費用等相應增加,跟以往相比,大大提高了企業的運作成本,形成了市場銷售價格與開發成本之間的矛盾,絕大部分開發企業面臨著資金壓力大,開發成本增加,企業運作比較困難的實際問題。為了盡快回籠資金,新開發的商品房也被不同程度的提高了價位。買一套房子對于普通家庭來說本就是一個很大的負擔,新開發好的商品房價位又一直走高,以至于買房子掉入了越買不起價格越高的怪圈。

        當然,我國的房地產的現狀遠不只上述這些問題,當所有的問題交織在一起,牽一發而動全身時,則不僅會使決策者們一時摸不著頭緒,即使在學術研究領域,也是令學者們頗感頭痛的難題了。

        2 我國房地產市場改革的方向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一個概念是,為了解決房地產業中的問題,目前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轉軌經濟的國家,都采用了一種所謂的“混合經濟”模式,既有市場調節,又有政府調節。但是,市場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卻是千差萬別的,因而在經濟領域對資源配置的效率也就有高低不同。

        2.1 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

        房地產市場確實是屬于很“不完全”的市場,但這“不完全”并不能成為不需要市場調節的理由。相對于市場調節更有效率的經濟領域而言,加強政府在社會領域的作用顯然更符合效率原則;同樣,相對于政府在房地產市場運行的微觀領域過度干預和管制所引起的低效率而言,其對經濟宏觀層面的必要調控以及制定正確的游戲規則更富有效率。如果我們能夠認定正是由于市場的發育不完善,改革的不徹底引發了這許多問題,那么我們培育市場,完善市場,就應該能夠解決這些問題。問題越多,問題越復雜,則進行市場取向的經濟改革解決這些問題的效率也就越高。

        明確了市場取向的改革是正確方向,那么合乎邏輯的觀點便是政策的制訂和研究的重點應放在房地產市場的需求方面而非供給方面。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在住宅建設方面所取得的偉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得到世界公認的,由此使得城鎮居民住房條件較大改善。然而,客觀地講,我們目前的居住水平還不高,住宅消費占家庭消費總支出中的比重偏低,大多數普通百姓靠自己的正常收入買不起房。

        2.2 解決問題的關鍵還是在需求方面

        明確了市場取向的改革才是正確的方向,那么合乎邏輯的觀點便是政策的制訂和研究的重點應放在房地產市場的需求方面而非供給方面。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在住宅建設方面所取得的偉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得到世界公認的,它使得城鎮居民住房條件較大改善。然而,客觀地講,我們目前的居住水平還不高,住宅消費占家庭消費總支出中的比重偏低,大多數普通百姓靠自己的正常收入買不起房。特別在當前的轉軌時期,對市場需求、百姓的實際消費偏好應重點考慮。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任何決策都應從市場的實際需要出發,從市場需求出發。任何政策的制定如果背離了這個大方向,將會大大提高其實施成本和難度,最終的政策結果與原定的政策目標之間將會出現越來越大的偏差。

        3 我國房地產市場應采取的政策取向

        目前推行的“住房供應體系”和“經濟適用房”有關政策認為,我國城鎮居民的住房結構應大致如此:5%~10%左右的是純商品房,10%~15%左右的是廉租屋,大約75%~85%是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是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的核心和關鍵。這一政策的出臺,無疑在很大程度上出于對房價過高居民承受能力不足這一切膚之痛的考慮,然而房價過高,居民承受能力不足的原因卻非常復雜,并非單純地通過貼補地價、限制開發商利潤率等簡單的經濟適用房政策就能解決。此外,住房供應體系中所提出的中國城鎮居民各類住房的比例是否科學合理,也是一個尚需討論的問題。

        第9篇:市場調節微觀性范文

        從1971年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美元停止與黃金掛鉤起,美國就一直在分化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從70年代開始,美國的實體經濟占整個經濟的比重就一直在降低,而“零和游戲”的虛擬經濟卻一直在膨脹發展。美國制造業的整體向發展中國家轉移使美國經常項目貿易逆差逐年增加,而為填補貿易逆差,美國只有通過虛擬資本的循環來創造利潤。高度的泡沫化使虛擬經濟所呈現的作用不再是服務于實體經濟的發展,而僅僅是在同一時間截面上以及不同時期的之間的零和的利益分配。例如,美國各大投資銀行的盈利模式近十幾年發生巨大轉變,在高收入的誘惑以及金融機構間高激烈競爭壓力下,把利潤來源由原來的以賺取傭金為主轉向投資高風險的基金。而虛擬經濟的泡沫終將破滅,而破滅的代價就是美元危機、美國股市持續走低和房市資產價格大幅縮水,以及眾多美國金融機構因信用危機導致的破產、購并甚至國有化。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美國GDP總量為13.84萬億美元,而截至2007年12月2日的數據顯示,美國股市總市值約為17.8萬億美元。另外,2007年美國金融機構杠桿負債比例則達到了GDP的130%以上,華爾街金融服務業全年利潤占全美公司利潤的40%。美國整個虛擬經濟脫離實體經濟單軌運行,是造成這次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

        二、政府宏觀監管失誤

        政府監管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借助一系列市場制度設置,為實現某些公共政策目標,對微觀經濟主體進行的規范與制約。美國實行自由經濟政策,強調市場的內在調節功能。而在利潤分配極其缺乏規律的虛擬經濟行業,美國政府的這種放任態度,已被證明是一種政府缺位。具體來說,美國政府在以下幾方面的監管是缺失的:金融衍生產品監管存在真空地帶,房貸機構監管缺失導致次貸發放的失控,投資銀行監管缺失導致對流動性和資本金缺乏約束,銀行“表外投資實體”監管缺失使其虧損時重新并表引致信心危機,評級機構評級方法不夠透明。更嚴重的是,美國政府在金融危機發生之后,處置手段單一,被動的國有化使納稅人不滿情緒激增,這也暴露了美國政府補救措施的匱乏。

        三、金融系統稚嫩脆弱許多國家在經濟的高速發展的環境下,未能建立與之匹配的金融系統,其金融系統不成熟不健全,面對外來的沖擊往往不堪一擊。這a些問題已在亞洲金融危機中表現出來,這次金融風暴席卷全球,他們亦未能幸免。但是對于以美英為代表的有著完善金融系統的國家,由于其金融市場是自發形成與發展起來的,市場機制在市場調節方面起主導作用,因此,政府干預一般只出現在由市場機制失靈與政府監管失效導致金融不穩定或金融危機的特殊時期,它具有較少干預和被動干預的特點。而在這次金融危機面前,美國銀行大量倒閉,美國有關當局不得不插手干預,采取措施紓緩金融市場的緊張情況、挽救會影響金融體系穩定的金融機構,以至支持房地產市場。美國一直以來奉行自由市場原則,這些干預行動可謂前所未有。危機出現至今已有一年多,但即使是最樂觀的金融機構至今仍未敢表示已看到危機完結的跡象。對于美國來說,重建金融體系,重新設置市場調節和政府干預的平衡點,已是迫在眉睫。

        四、啟示

        虛擬經濟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與金融深化必然結果。虛擬經濟既能起“杠桿作用”,十倍百倍地推動實體經濟的發展。但如果對虛擬經濟泡沫的膨脹不加限制,它又會給實體經濟帶來極大損害,正如這次美國金融危機造成全球的經濟蕭條。在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日益增強的今天,我們對虛擬經濟的迅速發展決不能采取視而不見或全盤否定的態度,而是應當認真研究其運動和發展的規律,以盡量防范并消除其消極影響。從此次金融危機中,我們汲取教訓,對于虛擬經濟的發展,有以下幾點建議:

        1.積極推動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改組。

        2.加快銀行業的商業化改革。

        3.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4.發展民間資本。

        5.加強對虛擬資本的控制。

        論文關鍵詞虛擬經濟金融危機

        論文摘要虛擬經濟是相對實體經濟而言的,是經濟虛擬化的必然產物,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產物,以服務于實體經濟為最終目的。隨著虛擬經濟迅速發展,其規模已超過實體經濟,成為與實體經濟相對獨立的經濟范疇。當虛擬經濟完全脫離實體經濟極度膨脹時,就會形成金融泡沫。因而,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要正確處理好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關系”。研究虛擬經濟的內涵及其與金融危機的關系有著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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