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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工商總局2009年年底統計,全國的擔保公司大約有12500家,但其中大部分是為房貸、車貸提供擔保,不對金融體系產生影響。而真正對金融體系運行產生影響的,是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融資性擔保公司。
這類擔保公司有一個很詭異的業態。按照2010年3月8日七部委出臺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辦法規定,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應該全部是現金。為了保證擔保公司的償付能力,至少8成應該以定期存款的形式放在銀行賬戶上。用來做投資的部分只有20%,而且只能投資信用較高的固定收益產品。
擔保公司對單個企業最大的擔保限額是該擔保公司凈資產的10%,擔保公司擔保的全部金額不超過注冊資本的10倍。理論上講,能夠和銀行合作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企業都應該滿足這個要求。
但在實際操作中,這成為不可能實現的任務。
一家小型擔保公司人員對記者表示,“如果一個擔保公司注冊資本1億,那么意味著這些錢里的80%都要投資于收益率不超過5%的定期存款。擔保公司的平均保費水平大概是是2.5%。這樣算下來,就算這個擔保公司把信用額度用盡,擔保10億的貸款,每年的保費收入大約為2500萬,利息收入不超過5000萬,加在一起也就7.5%的凈資產收益率,而且這個水平幾乎是擔保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的極限了。”
“這就是個典型的低收益、高風險的行業。”該人士說,“但是最近兩年,單是北京地區,注冊資本在10億以上的民營擔保公司就有很多家。他們有自己的賺錢路子。”他所說的賺錢路子,即是在資金的運作上。
這種操作分為兩塊,注冊資本變成理財或者交給某某投資公司投資,或投入某某項目。如果進一步追查這些投資公司,就會發現,他們可能是空殼。
不僅僅是這樣。擔保公司一般會在公司的貸款中截留一部分用作保證金。
“出事的中擔擔保公司之前在業內就很有名,他們最高的時候可能會截留50%以上。一般在30%。中擔擔保出事以后,賬上說得清楚的也就一兩億。”他表示。
而掏空注冊資金、違規使用資金的情況,在業內非常常見。對于這種公司,一旦發生代償根本沒償還能力,所謂承擔風險就是空談,“這種擔保公司就是個無本生意,所以才有資本對他們趨之如騖。”他說。
但這種皮包公司,為何能逃過合作方即銀行的層層監管?融資性擔保公司必須進入銀行的認可體系才能獲得貸款。“銀行的審核流于形式,從業人員的素質也不夠強。”另一位北京擔保公司中層表示,一般銀行只要求擔保公司提供簡單的資料,比如營業執照、章程、審計報告、報表、評級報告等,以確定擔保公司的基本財務情況和擔保能力。
但實際上,類似的審計報告、報表,評級報告可信度不高。前述小型擔保公司人員表示,“事務所和評級機構這種弱勢部門根本惹不起客戶,稍微做一下溝通,就能出具一份非常漂亮的報告。而很多銀行人員對企業客戶提供的報表不加審驗,對審計報告非常迷信。”
“銀行的客戶經理都背著一堆貸款指標,只要擔保公司是總行或者分行審批的,出了事也是總行審批的過錯,自己走的程序合法合規合理。自己只要完成貸款指標就可以拿到自己該得的那份錢了,干嘛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呢?”前述小型擔保公司人員表示。
一、全市融資擔保行業發展概況
(一)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經過近三年高歌猛進式的發展,我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擔保機構從2004年1家,發展到2012年21家,其中2010年后成立的有17家。21家擔保公司中,由各縣、市、區財政出資成立的政策性法人擔保公司7家,民營法人擔保公司14家,已形成以民營、國有共同發展的新格局。全市擔保行業從業人員208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88人。
(二)覆蓋范圍逐步擴大。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遍及城區及各縣、市、區,其中市直6家,曾都區9家,隨縣4家,市1家,市經濟開發區1家。在21家擔保公司中,有13家擔保公司分別與開行、農發行、農行、中行、建行、民生行、浦發行、農商行等8家銀行簽訂了合作協議并開展擔保業務,另外還有部分擔保公司正在與銀行合作洽談。
(三)資本規模不斷壯大。截至2012年底,21家融資擔保機構注冊資本總額為16.8億元,其中國有出資1.4億元,注冊資本億元以上擔保公司達到11家,累計為3110家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貸款總額51.66億元。
(四)擔保業務趨于成熟。通過多年實踐,在擔保公司內部制度建設、運營機制和風險控制等方面都有了明顯提升。建立了保前調查、保中審查、保后管理的擔保流程,從企業申報,到貸款回收由專人負責,將責、權、利融為一體,“誰擔保放款,誰負責回收”。
(五)社會貢獻日益凸出。全市21家融資性擔保公司充分發揮融資的扛桿作用,放大倍數最高達8—10倍,最低也達到3倍。擔保機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壓力,有效激發了銀行放貸活力,拉動了經濟增長。2012年為1396家中小微企業擔保貸款1598筆,擔保總額達24.87億元。通過擔保,促進了全市中小微企業快速發展,全市中小微企業新增就業崗位1.2萬人,新增產值82.79億元,新增利稅5.28億元。
二、融資擔保行業存在的問題
(一)信貸需求小。盡管我市工業在經濟下行壓力下仍逆勢上揚,但整個經濟形勢尚不明朗,加之大企業、運行質效好的企業已成為商業銀行的“寵兒”,剩下的都是一些小、微、弱企業,生產不景氣,貸款需求小。調查發現,大多數擔保機構反映當前的經濟形勢對擔保行業有較大影響,僅少數政府注資擔保公司認為影響不大。
(二)業務拓展難。調查中發現,全市21家擔保公司有19家集中在城區內開展業務,占到擔保公司總數的90.5%。擔保公司之間競爭激烈,業務來源不足,經營收益沒有保障,有超業務范圍經營的風險隱患。
(三)合作門檻高。國有商業銀行將注冊資本金1億元以上、具備國資背景作為合作準入條件。我市21家擔保公司中,14家為民營擔保公司,11家注冊資本金1億元以上。國有商業銀行的合作準入門檻,導致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合作受限。目前全市只有13家擔保公司與商業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另外8家擔保公司至今未能獲得商業銀行合作。
(四)經營風險大。從調查情況看,目前我市擔保行業普遍還沒有建立征信系統,也難以共享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資源。大多數擔保公司僅憑經驗或慣例,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埋下了風險隱患,少數客戶貸款到期后不能償還,給擔保公司業務發展帶來了不良影響。
(五)專業人才少。擔保行業對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我市擔保公司快速發展不足3年,人才培養和積累有限,擔保公司從業人員水平參差不齊,相當多沒有專業知識,沒有從業經驗,對擔保業務流程把握不準,極易埋下風險隱患。
三、融資擔保行業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一)著力加強規范引導。一是嚴格準入。從注冊資本的形式及來源、法人治理結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內控機制建設等方面,制定一套嚴格的準入標準。二是規范行業。堅持循序漸進,對融資擔保機構建立信用評級制度,堅持不同的信用級別開展相應的擔保業務。三是加強整改。市經信委、市工商局、市銀監分局組成工作專班,將于4月對全市21家擔保公司進行規范整改驗收。對基本合格的擔保機構限期整改。對于不合格的擔保機構和沒有開展業務的擔保公司,將按照《公司法》、《破產法》等法律法規,引導其實行兼并重組或者退出市場。
(二)著力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廣泛籌集擔保資本金。各級政府應在財政預算中安排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以資本金投入、業務補助、保費補貼、風險補償、創新獎勵等多種方式,提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對中小微企業的擔保能力。二是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各級政府應認真落實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免征營業稅要求,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享受免征營業稅政策。各級經信、財政、稅務等部門應加強協調,繼續落實好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各項準備金提取及代償損失稅前扣除政策。三是扶持擔保機構做大做強。支持擔保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吸引外來資本等方式,不斷擴充資本總量,做大一批實力強的擔保公司。根據擔保機構經營業績,每年開展擔保機構排序活動,向社會公布業績優良的擔保機構名單。在經營業績排序基礎上,制定擔保機構業績考核辦法,組織開展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示范單位評選活動,評選和認定一批示范單位。對經營業績優良的擔保機構,優先推薦申報中央或省級財政扶持項目,支持做大做強。
(三)著力構建合作機制。借助銀行的信用評級、資產評估優勢,為擔保項目提供基本依據;對貸款本息實行比例擔保,合理分擔風險。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適當降低與銀行合作擔保機構的注冊資本門檻,使更多資金實力較強、管理規范的融資性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引導商業銀行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對優質項目擔保貸款利率適當下浮,降低擔保公司風險,實現銀行、擔保機構與中小微企業的共贏。
(四)著力促成資源共享。推進各擔保機構間的橫向聯合,加強擔保公司間的信息交流與合作,發揮資源共享和集合優勢,提高整個擔保行業的整體抗風險能力。建立共保合作機制,通過聯合擔保,對大的擔保項目嘗試組織擔保機構采取共同考察和評審的方式,及時開展分保、聯保、再擔保業務,以分散擔保風險,彌補擔保機構實力不足,最大限度地分散風險。
【關鍵詞】融資性 擔保 貸款 管理 問題 對策 思考
一、銀擔合作面臨的問題及困境
(一)擔保機構內部風險補償機制缺失。財政部關于《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十四條規定:“擔保機構應按照當年擔保費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以及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用于擔保賠付。”“風險準備金達到擔保責任余額的10%后,實行差額提取。”“擔保機構設立后應當按照其注冊資本的10%提取保證金,擔保機構提取的風險準備金必須存入銀行專戶。”但實際操作中,大部分擔保公司沒有遵循相關規定,風險撥備嚴重不足。目前我國經濟處于下行階段,擔保貸款逾期和轉化為不良的壓力較大,擔保公司代償的壓力也較大,這對擔保公司的資金能力是巨大的考驗。
(二)經營管理不規范。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擔保機構基準擔保費率通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執行,正常操作收益不高。因此部分擔保公司脫離主業違規經營,還有部分公司是打著擔保的名義,實為從事高息攬存或發放高利貸等與擔保無關的高風險業務,造成資本金過度流動。部分擔保機構存在截留并占用客戶資金情況,如使用客戶資金作為繳存銀行的保證金,甚至還有以委托貸款方式掩蓋代償風險的情況。這些違法違規業務,不僅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三)公司治理水平較低。商業性擔保公司多數由民間資本出資成立,在形式上雖為公司制,但大部分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主要表現為股權結構不合理,股東多為關聯人或家族企業,缺乏內部有效制衡。多數擔保機構未能建立有效的集體審核、風險內控、運行監測、代償和債務追償等制度,缺乏一套科學完整的風險甄別與分析評估系統,內部控制與管理水平較低。
(四)擔保人才匱乏。由于融資擔保專業性強、涉及范圍廣,因此擔保行業需要具有擔保專業知識和信貸管理知識的復合型人才來進行擔保業務的設計、開發以及擔保風險的控制。但目前部分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絕大多數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僅具有公司財務從業經驗,復合型人才極少。這種從業素質顯然無法滿足行業發展的需要,不可避免地給公司的擔保業務帶來人為風險。
(五)銀擔合作認識存在誤區。部分銀行在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合作中,存在“重第二還款來源,輕第一還款來源”的思想,過度依賴擔保機構的擔保而放松了對借款人信貸風險的管控,對貸款“三查”不到位,形成了事實上的第二還款來源前置現象,這也導致了擔保機構風險向銀行的傳導和轉移。
(六)信息不對稱。一是銀行無法準確、及時地掌握擔保機構對外擔保總額信息。在實踐操作中,銀行往往只能通過征信系統查詢的企業信用報告來了解,但是信用報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更新不及時,錄入不正確等問題,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調查、審查的真實性、有效性、合規性,使銀行無法及時掌握擔保機構對外擔保總額是否超過規定比例。二是銀行無法掌握擔保機構代償信息。銀行對擔保機構代償、賠付及不良資產信息的了解,只能由擔保機構提供,如擔保機構故意隱瞞,就會誤導銀行的判斷和決策。至于擔保機構抽逃資本金、私下為民間借貸活動擔保、從事違法違規活動、與銀行從業人員進行不正常合作等行為,則更是具有較強的隱蔽性,擔保機構往往通過各種形式加以掩蓋,不為銀行所知,風險難以事先預防。
二、發展銀擔合作的舉措及政策建議
(一)增強政府對擔保機構的扶持及獎勵力度 。
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在不擴大獎勵面的情況下,將各種補貼集中,作為對這種“政策性擔保、市場化運作”的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增資擴股。這樣,政策性擔保機構便沒有了來自企業或投資型大股東對資本回報要求的營利壓力,但同時,又因為有這樣的企業參與其中,使得它又有營利要求,從而促進銀擔合作健康發展。
(二)建立科學的準入機制
雖然目前擔保機構普遍反映銀行的合作準入門檻高,但銀行對擔保機構的準入管理仍是必須的,這樣才能盡量避免因擔保公司資金實力和誠信問題影響貸款安全。關健是銀行的準入管理不但要體現在對擔保機構一些定量數據的考核上,更重要的是要體現在對擔保機構的資信水平、管理能力等的研判上。銀行與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合作前,應對擬合作的擔保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充分評估其業務合規情況、資本金充足及運用情況、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情況,要求擔保機構提供外部審計報告及有公信力的評級公司評級報告,并結合內部評級作為合作準入標準。對股東背景復雜、關聯企業較多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準入核準時要審慎。銀行對核準準入的融資性擔保機構要實行名單制管理并納入統一授信,同時要嚴格控制擔保業務合作范圍。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途徑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深層原因剖析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個復雜的社會經濟問題,有著深刻的內在原因,需要從個人、企業、政府等不同層面進行深入的剖析。
(一)誠信危機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社會心理學根源
誠信,曾是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興起,誠信資源逐漸匱乏,信任危機逐漸凸顯。在當今中國社會,人與人之間,人與商業機構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個人和企業與政府之間,都處于一種相互之間缺乏某種信任和信用的危險局面。
(二)企業信用服務體系不完善是企業融資的最大障礙
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都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并相應提高對中小企業借貸的上浮利率的幅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難以獲得權威信用評級,導致商業銀行對其信貸支持存在很重的風險危機感。
(三)政府角色缺失和錯位是企業融資困難的根本原因
1.地方保護和行業保護導致不公平競爭
有些地方政府處于地區利益或行業利益的考慮,有意扶持一些淘汰落后的中小企業,并直接干預金融機構的商業行為,讓那些根本不符合融資條件的企業,通過“政府公關”輕易獲得各種貸款,形成嚴重的不公平競爭,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惡果,嚴重敗壞了中小企業的商業信譽,其后果卻要有所有的中小企業承擔。
2.角色錯位公權力干預經濟活動
有些政府部門不去履行監管職責,放任甚至鼓勵一些企業和法人的違法經營活動,導致國家和集體利益的重大損失。在此情況下,政府部門往往出于"穩定大局"的考慮,干預債務糾紛的法律裁決,使債權方無辜作出重大犧牲,嚴重挫傷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的積極性。
3.政策失衡
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追求“GDP”和政績的目的,片面理解“抓大放小”政策,將“放活”中小企業理解成“放棄”中小企業,在政策、資金方面向大企業傾斜,而中小企業卻很少得到政策上的優惠,比如稅收優惠等等,面臨更不公平的政策環境,只不過是“一賣了之”。這些都加重了廣大中小企業發展的難度,融資的難度。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途徑初探
(一)加強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1.充分發揮政府在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過程中的主導作用
由于擔保企業提供的服務具有外部性的特點,因此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支持不能完全市場化,必須有政府在政策和資金方面的支持。
2.逐步建立合理的擔保風險補償機制
擔保風險的防范、控制、化解和補償是保證擔保機構正常運轉的關鍵環節。從我國的情況看,待時機成熟,由財政從已有的擔保基金中抽出一部分作為再擔保鋪底資金,然后由各家擔保機構入股,組成再擔保基金,各擔保機構可以根據入股份額享受再擔保的權利,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和擔保機構的正常運行和發展。
3.完善擔保機構的法人治理與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素質
作為擔保行業的微觀主體,法人治理結構是保證擔保公司高效運行的基礎。從擔保公司的成立上,應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并建立董事會和總經理,財政部門作為出資人通過董事會來行使監督權;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和業務風險控制機制;其人員身份是企業員工,而不應是公務員;對員工進行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的培訓,提高其從業能力;建立公司的內部的競爭性激勵考核和薪酬制度。
4.開展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評級,形成一個競爭性的市場環境
為促進各擔保公司之間的競爭,財政部門應定期對中小企業擔保企業進行評級,評級標準可以包括資本金、擔保余額、公司治理、風險控制、財務績效等。對每次的評級結果在行業協會內公開,以引導中小企業有針對的選擇資質較優的擔保公司,減少中小企業的尋找成本,用市場的手段淘汰資質較差的企業。
(二)發展市場化運作的多渠道企業融資平臺
1.大力發展地方性中小銀行
由于中小企業所需資金不多、而且分散在各地,大銀行獲取中小企業的經營情況和信用狀況的成本很高,因此,他們難以得到大銀行的資金支持。
2.加強對民間資本的管理和規范
建立私人銀行和中小企業投資公司把民間資金從“地下”轉到“陽光”下。一方面私人銀行的建立可以使灰色的地下、半地下狀態的融資活動規范化;另一方面組建的民間合伙制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可以從民間金融發展中剔除“非法集資”的負面影響,保證資本市場的安全。
3.建立和完善專門的中小資本市場體系
中小資本市場體系應該包括兩個層面的建設,一是二板市場,二是區域性小額資本市場建設。
(三)建立完善合理高效的政府監管服務和保障環境
1.發揮政府在信用擔保體系中的主導作用
從信用擔保的經濟學分析來看,信用擔保屬于混合產品,其外部效益比較顯著,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來說,其外部效益更加顯著,從理論分析看,政府應當支持中小企業擔保體系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2.轉變政府職能,服務中小企業
政府行政方式應從權力、管理型更多地向服務型方向轉變。只有政府職能、角色和政府工作人員徹底轉變"官本位"的觀念,樹立以企業為本位的思想,在提供必須的法律環境,對中小企業依法監管的同時,更多地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制定出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3.改進和完善法律體系
目前我國尚無一部完整意義上的中小企業法律,政府各部門管理中小企業無法可依。因此,應借鑒國外制定的中小企業法,以確定中小企業的社會地位、發展方向和保護原則,構造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較為完整的保護中小企業的法律體系,明確中小企業的責任權力,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高正平.中小企業融資新論[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
擴大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按照“整合存量、安排增量”的思路,整合各類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財政專項資金,增加專項資金總量,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效應,集中用于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擴大民營企業應急周轉金規模。可按照“指定用途、有償使用、到期收回、循環運行”的思路,由管理機構通過受托銀行發放,解決企業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
擴大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效應,完善銀擔合作和風險分擔機制,增加補償擔保公司代償損失總量,鼓勵銀行開發中小微企業定制化金融產品,向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政府可用購買服務的方式,向中小微科技企業發放“科創紅包”,對企業向非關聯單位購買檢驗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研發設計、科技評估咨詢、創新產品推廣及其他科技創新服務進行資助,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創新創業成本。
大力撬動民間資金。發揮政府資金的作用,引導社會資本設立產業投資、創業和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等投資基金,支持創新創業型企業加快發展。
進一步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體系。
完善企業融資風險分擔機制。落實好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補償政策,對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的信用貸款損失,由財政按政策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助。
加大對擔保機構的財稅支持力度。增加對擔保公司的保費補貼,增強擔保機構服務中小微企業的積極性;增加對擔保公司代償損失的補貼金額,提升擔保公司代償承受能力;提高對擔保公司業務補助標準,引導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擔保機構創新擔保方式,擴大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擔保規模。
推動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
推動上市融資。建立中小企業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庫,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報審一批、掛牌一批”的思路,創新企業掛牌上市培育服務,完善掛牌上市配套政策,有序推進中小企業掛牌上市。
發行集合債券。按照“企業自愿、集合發行、分別負債、統一擔保、統一組織、市場運作”的方式,組織效益好、償債能力強的重點中小微企業,捆綁發行中小微企業集合債券、增信集合債券、中小微企業集合票據等新型債務融資產品,企業既可分攤信用評級、擔保、承銷等費用,又可回避中小微企業資產規模、融資規模等與企業債發行指標存在差距的問題,也能有效降低融資成本和融資風險。
開展信托融資。拓寬信托平臺直接融資、間接融資渠道,采取信托貸款融資、信托租賃融資、票據貼現信托融資、股權信托融資等方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多元化融資服務。
加強中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監管。
完善管理辦法。相關職能部門可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資金池”資金和民營企業應急周轉金等管理辦法,明確運行方式,完善月報制度,加強資金監管,提升中小微企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強化風險管控。管理機構、受托銀行、擔保公司應共同做好中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監管,強化專項資金回收和催收。
關鍵詞:中小企業;橋隧模式;路衢模式;融資
中圖分類號:F27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09)11-0073-04
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活力所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是保持我國經濟良性運行的根基之一。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金融管理部門、市場主體等致力于中小企業的融資創新工作,嘗試通過借助各方平臺、構建各種渠道模式、利用各個市場的資金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探索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有效途徑。“橋隧模式”、“路衢模式”就是在傳統的中小企業銀行融資過程中引入其他金融資源、市場主體,以拓展中小企業融資網絡、加大金融要素支持的一種有益探索。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加深、國內經濟形勢復雜、中小企業生存環境嚴峻的背景下,“路衢模式”的創新對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緩解資金緊張問題、促進企業發展、保障經濟增長的意義更加深遠。
一、“橋隧模式”的詮釋及其局限性
所謂“橋隧模式”,就是在擔保公司、銀行和中小企業三方交易組成的傳統擔保貸款模式中導入第四方(業界相關者:包括風險投資公司/上下游企業等),第四方以某種形式承諾,當企業現金流發生未預期的變化而導致財務危機發生并進而無法按時償付銀行貸款時,第四方將以股權收購等形式進入該企業,為企業帶來現金流用以償付銀行債務并保持企業的持續經營,規避了破產清算,從而最大可能地保留企業的潛在價值。因此,第四方的介入,實際上起到了架通信貸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橋隧作用,使得高價值和高增長潛力的中小企業能夠通過擔保公司的信貸擔保和風險投資公司的相應承諾及操作來實現外部增信,從而符合銀行風險控制的要求,順利地實現貸款融資,從而滿足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需要。“橋隧模式”使擔保公司降低了代償的風險,使銀行的中小企業貸款業務有了“第二道風控防線”,使企業在面臨財務困境時避免企業價值流失、業界相關者則能以較低價格獲得具有較好價值潛力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各方形成利益共享的合作博弈。
從2007年創新到2008年實踐,“橋隧模式”在銀行、創投、企業及社會投資者中引起越來越廣泛的關注,許多具有高增長潛力的中小企業通過這一模式順利解決了融資問題。但是,在實踐過程中發現,要推廣“橋隧模式”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一是參與群體相對不足。在戰略投資者培育不足的市場環境中,“橋隧模式”的第四方業界相關者主要是風司,缺乏更多的風險承擔主體;企業必須是能成功吸引風司的高價值和高增長潛力的中小企業,因此在適用范圍上,“橋隧模式”存在“先天不足”;二是模式的操作需要針對風司、企業的具體特征設計不同細節和方式,“一對一”的操作使模式的“復制”效率降低,不能進行有效的“產品化”推廣。
二、“路衢模式”的產生及其特點
“路衢模式”是對“橋隧模式”的升級和拓展,從引入第四方搭建信貸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橋梁和隧道發展為將各種金融資源、各個市場主體和政府,通過網絡聯結起來,共同為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目前,“路衢模式”是以財政資金為引導,以債權信托基金為平臺吸引各類社會資金,按項目模式集合性地對一批中小企業給予融資支持。具體操作流程為:根據產業扶持政策等確定進入項目的企業類別和要求,由專業顧問機構對符合要求的中小企業進行資金需求打包,由信托公司設計、發行債權信托。信托公司按照企業經營狀況和現金流回收預測將債權信托分級,確定一級、二級和劣后級受益人的債券額度、收益和風險分配方法,并向政府財政資金、擔保公司和社會投資者發行。所募集資金由信托公司通過貸款形式提供給項目內的眾多企業。
“路衢模式”與傳統融資模式相比存在以下特點,凸現其以下效率優勢:一是實現中小企業的集合融資。“路衢模式”改變了一家企業申請銀行和擔保公司支持的方式,實現了在形成資金供給基礎上,批量篩選符合條件企業參與融資。二是擴大融資參與主體。通過債權信托基金將政府、各類社會投資者等引入中小企業資金保障體系,增加了金融資源,并且根據各主體風險偏好差異設計分級的收益和償付規則,優化收益與風險配置。三是放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一方面財政資金介入吸引更多社會關注和購買債權信托,“引導放大效應”顯著。另一方面改變財政資金直接補貼模式,既避免了企業使用財政資金不透明、效率不高的問題,而且企業償還資金后,財政資金可投入再一輪的信托項目中,“循環使用乘數效應”得以發揮。四是拓展銀行業務空間。銀行在“路衢模式”中從貸款人角色轉變債權信托發行平臺,通過理財產品方式將認購的債券發行給社會公眾,一方面有利于中間業務發展。另一方面有利于騰出信貸資金支持其他企業,擴大總融資規模;同時銀行在債權基金到期后可對項目內的中小企業提供持續的信貸支持,有利于銀行挖掘有增長潛力的中小企業、降低交易成本和風險。五是有效促進擔保公司的業務發展。擔保公司在“路衢模式”中可以作為部分債權信托的購買者,獲得一定的收益;也可以對等級較高的第一、二級債券提供擔保,降低該等級債券購買者的風險,拓展了擔保業務的范圍。
三、“路衢模式”的實踐
“路衢模式”的首次嘗試是在杭州市西湖區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2008年9月,由杭州市西湖區政府發起,西湖區科技局、財政局聯合相關金融機構,將政府扶持資金、銀行、擔保公司、社會資金捆綁在一起,采用“小企業集合債權信托基金”形式成立了“西湖區企業成長引導基金”,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基金數額為2億元。首期發行債權信托名為“平湖秋月”,規模5 000萬元,由西湖區政府通過財政資金認購1 000萬元,杭州點石引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認購1 000萬元、杭州銀行通過理財產品方式向社會發行3 000萬元。其中前2 000萬元不求回報,其余3 000萬元期限2年,到期還本獲利。所募集的資金為西湖區內小企業提供年利率7.5%的債權融資,融資成本接近貸款基準利率。該項目由信托顧問、信托公司、銀行(信托保管人)、西湖區科技局組成企業評定委員會,審核申請企業是否符合該項目的支持條件(西湖區注冊納稅、成立時間均超過2年、負債率均低于85%、上年銷售額大于等于300萬元、主要經營者在杭州有房產并有較長時間從業經驗、企業及主要經營者無不良信用記錄等),在200多家在線報名小企業中,最終確定了20家企業,涵蓋了西湖區電子信息、新材料、文化創意、高效農業及現代服務業等產業,其中電子信息產業是西湖區政府重點扶持的產業,入圍企業數占比35%,充分體現了政府的政策導向。企業獲得的貸款從20萬元~750萬元金額不等的貸款,戶均250萬元。戶均貸款金額小,降低了政府資金的投入風險,提高了信托貸款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為首次嘗試,擔保公司對全部5 000萬元債權信托提供擔保,政府、社會資金不承擔風險。同時,在后續過程中,擔保公司將聯合相關銀行為項目內企業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建立持續的融資機制。
通過首次嘗試,杭州市政府又推動將“路衢模式”應用于融資最為困難的產業之一――文化創意產業。第二期“寶石流霞”債權信托發行6 000萬元,其中杭州市財政委托市財開公司認購1 000萬元,杭州銀行發行理財產品4 700萬元,創業投資公司認購劣后300萬元。所募集的6 000萬元為文化會展、動漫游戲、現代傳媒、信息服務、文化休閑旅游、政府培訓、設計服務、藝術品業等8個行業的29家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相對成熟的信息服務、現代傳媒和設計服務等行業企業數占比較高為66.34%。企業獲得的貸款從20萬元~800萬元不等,戶均207萬元,年利率8.39%,期限一年。擔保公司為財政和社會公眾認購的5700萬元提供全額擔保,創業投資認購的劣后300萬元自行承擔風險。這個項目既發揮了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同時又通過引入創業投資公司降低了項目的風險,創業投資公司會劣后投資是由于項目中有部分企業具備高成長潛力,獲得風投的青睞。這期產品嘗試通過滿足不同風險偏好資金的需求,讓各方都積極參與,為較難獲得傳統銀行信貸資金的文化創意產業解決了融資難題。
目前,“路衢模式”高效率的融資方式、創新的風控機制和較強的產品可復制性已逐漸受到浙江省內各級政府、銀行、信托、創投和社會投資者的關注,國有商業銀行省分行與信托公司的“路衢模式”合作已經開始,部分縣(市、區)政府也陸續復制“路衢模式”,扶持轄內的中小企業發展。如杭州市蕭山區政府已于4月10日發起了規模6億元的中小企業債權基金。
四、“路衢模式”的推廣建議
“路衢模式”是通過信托平臺,將各類金融資源和市場主體整合在一起,聯成網絡,為批量中小企業提供條條融資之路。目前,其主要模式是集合信托債權基金,交易結構較為簡單。但是如果在主要模式的基礎上,利用各種金融工具給各類參與主體設置不同的風險收益變化機制等,可以實現主模式的延伸,從而既為中小企業融資搭建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也為金融市場提供更多樣化的選擇,合理引導、分流更多的社會資金。比如可以在項目內企業參與項目期間設置期權,如企業未達到一定經營指標水平,認購債權基金的風司或其他業界投資者可購買期權,從而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狀況,增強投資者的投資興趣。比如還可以將“路衢模式”與資產證券化業務連接起來,將對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再進行資產證券化,分散風險,也能擴大金融資源,擴大中小企業的融資空間。此外,還可以將“路衢模式”的期限變長,并在主模式上增加企業贖回機制,既能滿足中小企業對中長期資金的需求,也增加了企業自主掌握融資規模的靈活性。
1. 建議在項目內企業參與項目期間設置期權,認購信托債權基金的風險投資公司或其他業界投資者可購買期權,從而增強投資者的投資興趣,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狀況。
2. 建議將“路衢模式”與資產證券化業務連接起來,將對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進行資產證券化,擴大中小企業的融資空間。同時,還可將“路衢模式”的期限延長,增加企業債券贖回機制,既能滿足中小企業對中長期資金的需求,也賦予企業靈活掌握融資規模自。
3. 創造良好政策環境,提供完善配套服務。政府應結合自身財力積極介入“路衢模式”,參與認購信托債權,發揮政府引導扶持作用。同時,要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對中小企業信用情況和等級進行科學評估,提高項目篩選企業效率,信托公司對債權進行分級操作,方便債券認購者監督企業經營管理和資金運用情況。
五、結束語
在利用金融市場工具和機制擴大“路衢模式”的“內涵”同時,也需要考慮如何構建條件和環境,使“路衢模式”通過“產品化”的復制過程,將“外延”迅速擴張,讓更多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便利。
1. 對企業而言,要規范經營管理。在“路衢模式”操作過程中,盡管是批量放貸,但對企業的篩選具有嚴格的標準,盡管門檻低,但企業規范的財務管理、信用情況是確保債權基金順利運作的基礎。
2. 對政府而言,要堅持參與和引導。在“路衢模式”中政府資金的參與認購是吸引社會資金加入的最主要原因,同時政府要根據轄區經濟發展需要,確立項目入選企業的所屬行業和類型,體現政府的政策導向,使中小企業發展符合經濟結構調整的方向。
3. 對管理部門而言,要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在“路衢模式”中雖然有項目評定委員會審核企業情況,但是可能存在人才素質不高、決策不透明等制約因素。建立和完善信用評級制度可以對中小企業信用情況和等級進行科學評估,一方面提高項目篩選企業的效率,另一方面也便于信托公司對債權進行分級操作。此外,還可以通過經統一評級標準獲得的評級結果來增強運作的透明度,使認購者可以更有針對性地監督企業經營管理和資金運用情況。
4. 對擔保、信托和銀行而言,要提高管理水平。作為“路衢模式”中的相關金融機構,應著力于培養專業人才,提高管理水平,為“路衢模式”的擴展和推廣設計對象和方案,同時要建立起嚴密的內控制度,降低“路衢模式”的業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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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Innovation on SME Financing
Wang Donghua
(Economics School, Zhejiang University of Industry and Business, Hangzhou 310018, China)
小貸公司、擔保公司作為金融業的有效補充應運而生,為發展三農經濟,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業務特點,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總體運行平穩,貸款業務發展迅速,各方面指標良好。
一、基本情況
截止2012年8月末,東川區共有小貸公司3家,擔保公司4家。具體情況如下:
昆明市東川區玉泰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2日正式開業,成立時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最大股東為昆明玉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30%,員工13人;2010年7月,根據市場需求及小貸公司的自身經營發展需要,東川區玉泰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將注冊資本增至4000萬元,股東8名,其中:法人股東2名,自然人股東6人。最大股東仍為昆明玉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資額1200萬元,持股比例為30%。
昆明市東川區環宇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正式開業,注冊資本1000萬元,股東9名,其中:法人股東1名,自然股東8人,最大股東為昆明市東川環宇房地產有限公司,出資金額300萬元,持股比例為30%,員工10人。
昆明市東川區瑞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正式開業,注冊資本3000萬元,最大股東出資金額900萬元,持股比例為30%。
昆明市裕鑫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昆明乾貫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均為5000萬元、昆明市東川區裕民融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13000萬元、昆明融流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其中鑫融資擔、裕民融資公司屬于政府財政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乾貫融資、融流融資公司屬于自然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業務發展情況
小貸公司貸款對象主要是轄區工礦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種植養殖戶,主要采用信用貸款與抵押貸款的方式,截止2012年6月末,小貸公司貸款余額5244萬元,其中保證貸款占比為80%;最高利率26.24%,最低利率6.10%;貸款主要以一年期為主,貸款利率是人行基準利率的1~4倍,在規定范圍內。貸款回收較好,無不良貸款,都未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資金。
6月底,4家融資擔保公司擔保金額22700萬元,無擔保違約情況。鑫融資擔、裕民融資公司是由當地的財政局牽頭組織的政策性擔保公司,其擔保項目多是當地的基礎建設,對當地的中小企業貸款相對較少。主要以支持提高當地的經濟總量起重要影響的項目建設,拉動當地經濟建設,增加當地的稅收為主要目標,出現風險由當地財政局分擔。
乾貫融資、融流融資公司屬于商業性擔保公司,按照國家的規定,擔保額度可以放大5~10倍,擔保公司的利潤主要來源于向需要從銀行貸款的企業提供擔保,收取擔保費。
三、存在問題及建議
(一)監管職責模糊,制度建設滯后
根據《云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人行、銀
監、金融辦均負有管理職責,但對管理職責權限范圍、如何管理、管理到何種承擔缺少全面詳盡的規范性制度。
擔保公司同樣面臨這樣的問題,擔保業在我國至今沒有形成統一的監管體系,什么樣的公司可以進入擔保行業、哪一個部門對擔保行業的業務規范進行指導和管理,現在都還是空白,擔保體系自身也被諸多難點所困擾,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后,擔保機構規模小、缺乏風險分散與補償機制,擔保機構內部業務操作程序不完善,風險管控制度不健全,再加上與之相對應的中小企業信用制度沒有建立起來。對于此,應加強對應的法律法規建設,建立多方聯動的協同監管機制。
(二)風險控制相對難
由于小貸公司、擔保公司尚未加入人行征信系統,加大
了風險控制的難度。根據《小貸公司管理辦法》,人民銀行要將具備條件的小貸公司納入征信系統,但未明確所需條件,因此,應當建立完善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同時,由于監管不到位或缺失,究竟有多少擔保公司真正從事的是擔保業務,小貸公司是不是完全在從事小額貸款業務,不得而知,潛在風險不言而喻。
(三)小貸公司同樣存在融資難
按照規定,小貸公司在銀行融資額度的比例為注冊資本金的0.5倍。根據調查,少數小貸公司有向銀行融資的意向,但因其特殊的資金用途,融資難度較大,形成小額貸款公司資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沒有真正進入金融市由于場,不具備進入拆借市場、票據市場的資格。為了解決小額貸款公司融資難的問題,特別是規模小的小額貸款公司,除積極推進股東增資擴股以外,應該鼓勵金融機構在規避風險的情況下盡可能的為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提供便利,以緩解小額貸款公司對資金的迫切需求。
一、市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及融資現狀
(一)市中小企業概況
根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底,市實有企業萬戶,其中%以上為中小企業;實有私營企業萬戶,注冊資本(金)萬億元;個體工商戶萬戶,實有資金數額億元,戶均資金數額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萬戶,出資總額億元。
中小企業對全市GDP的貢獻為60%,對稅收的貢獻為50%,提供了近70%的進出口貿易額。在創造就業方面,中小企業提供了80%左右的城鎮就業崗位,吸納了50%以上的國有企業下崗人員,70%以上新增就業人員,70%以上農村轉移勞動力。在自主創新方面,中小企業提供了66%的專利發明、74%的技術創新和82%的新產品開發。
(二)中小企業主要融資渠道及現狀
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首要問題是“融資難”,而市僅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就有企業3000多家,基本都存在資金短缺的問題,對于融資擔保需求量很大。僅以重汽的上游供貨企業為例,依托重汽近年來的快速發展,其上游企業也面臨著難得的機遇,但流動資金短缺卻嚴重束縛了企業的發展。重汽在2012年計劃達到總產值500億元,以此計算,其上游供貨企業的融資需求就在50億元以上。而這僅僅是重汽上游供貨企業的融資需求量,加上其他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可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量是非常大的。
目前,市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有:一是通過股票市場直接融通資金,目前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有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數量與全市余萬家中小企業數量總額相比較僅為滄海一粟。二是通過商業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間接融資。從年我市金融機構對1096戶企業的問卷調查看,全市中小企業貸款需求滿足率較低。全年被調查企業有貸款需求的855戶,占被調查企業戶數的78.0%,貸款需求金額為137億元。實際得到貸款戶數227戶,實際貸款金額33億元。企業貸款戶數滿足率為20%,企業貸款需求金額滿足率為24%。年被調查企業貸款需求金額138.3億元,到目前實際貸款金額9.9億元,占計劃的7.2%。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從中小企業自身來看,我省中小企業大多是個體私營企業,發展時間短、自有資產少、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而且資信水平較低,財務制度不健全、運作不規范難以達到金融機構貸款要求,即使貸到款規模也很小,遠遠不能滿足發展的需求。二是從金融服務方面看,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惜貸”,其深層原因主要是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和金融支持系統不健全。
二、市擔保行業現狀及分析
擔保公司作為連接企業與銀行的信用橋梁,主要經營的是商業銀行所不愿或無力涉及的風險業務,同時也是中小企業所急需支持的業務。擔保機構作為資金供需雙方的服務商,最大限度地挖掘市場的潛力,通過介入前期調查、細化風險控制方案等方式,完全依靠市場手段將看似不可行的業務變為可行,將企業的各種資源轉化為有效的反擔保能力,從而使資金配置渠道更為通暢,既擴大了銀行業務,又滿足了企業的融資需求,自己也從中獲利,真正實現了擔保機構、銀行與企業的三贏。
目前,市共有擔保機構17家,其中有9家正式開展擔保業務,注冊資本過億元的有7家。可以說,市擔保公司良莠不齊。有些自身實力太弱,注冊資本過小,風險管理能力無法讓銀行信服,并沒有真正成為銀行可以托付的商業伙件。擔保業務開展較好的有市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創新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經發擔保有限公司等。其中,從事專業信用擔保的只有經發擔保有限公司。根據財政部2001年下發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擔保機構對單個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擔保機構自身實收資本的10%。擔保機構擔保責任余額一般不超過擔保機構自身實收資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過10倍。市現有的擔保機構發展現狀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需求。
三、工商聯牽頭組織成立擔保公司的優勢
工商聯牽頭組織成立擔保公司,是進一步健全民營企業融資擔保體系的需要,有利于深化與金融機構的聯系與合作,促進擔保企業協作,在規范擔保業行為方面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其優勢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發揮橋梁和紐帶的作用,協調各類經濟組織,加強擔保機構、銀行和企業之間的了解和合作。
二是搭建信息平臺。建立中小企業資金需求信息庫、企業誠信信息庫、企業管理人員信息庫等,探索解決擔保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三是成立各種形式的擔保商會、協會,引導行業自律,規范擔保行為,同時加強擔保機構之間的聯合,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四是組織、引導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強強聯合,共同擔保,風險共擔。加大各行業協會與擔保公司之間的聯系,幫助企業在獲得擔保的同時拓展擔保企業的業務領域。
五是發揮工商聯的聯合優勢,建立會員企業內部資金互保融通平臺。
四、我國擔保公司的主要特點和典型運作模式
(一)主要特點
自1998年開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迅速發展,呈現以下三個方面特點:一是資金來源多元化。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有政府財政資金、企業會員基金、企業互助基金、民間投資,以及政府財政資金與其他來源資金的合作基金。二是擔保機構性質和組織形式多樣化。從擔保機構組織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國有股份制公司、私營股份制公司和各種基金的管理公司等;從機構性質看,有非營利的政策性擔保機構,也有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性擔保機構,還有政策性與商業性擔保業務混業經營的擔保機構。三是出現擔保品種多樣化和機構多功能化的苗頭。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有單純提供擔保的機構,也有集投資與擔保功能于一身的投資擔保公司;有的僅為企業提供信用擔保,也有的同時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信用擔保等。
(二)典型模式比較分析
目前,我國大部分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是小規模、功能單一的政策性擔保機構。但不少地方政府和擔保機構正在積極探索中小企業擔保事業發展的新路子。主要有以下幾種典型的擔保運作模式。
模式一:各級財政建立共同基金,委托專業機構管理。比較典型的是上海財政共同基金,由上海市各級財政出資建立,它是全國最大規模的財政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主要采取以下管理和運行機制:一是簽訂委托管理協議,由專業擔保機構(中投保上海分公司)運作和管理共同基金。二是建立出資人之間的利益和風險分攤機制。擔保基金的決策以擔保公司為主,區縣政府負責提供被擔保企業的資信證明,具有擔保薦的推薦權和否決權;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終決定是否擔保。三是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為擔保基金的日常管理機構,必須以政府的產業政策為導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不以盈利為目的,嚴格按照上海市財政局制定的《關于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和經批準的年度工作計劃規范操作擔保業務,接受上海市財政局的稽核、監督和檢查。四是擔保審批程序規范透明,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預。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業擔保審批程序是:第一步,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第二步,銀行審查貸款要求。銀行有意但需要擔保的報擔保公司。第三步,由企業所在地分別考核企業的信譽,按企業的納稅和財務情況,區縣財政局簽署同意推薦或不推薦意見。第四步,擔保公司進行綜合平衡,決定是否給予擔保。第五步,擔保公司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五是上海財政局、中投保上海分公司與有關銀行建立貸款擔保協作網絡,設立擔保受理點,方便小企業,簡化了貸款信用擔保的操作程序。
模式二:互助基金委托專業機構擔保,又稱深圳模式。它是把分散的小額擔保基金集中起來,形成約1億元的互助基金,擔保對象是互助基金的會員企業。互助擔保基金擔保機構擔保,實現了互助擔保基金與商業擔保機構的結合。深圳的企業互助基金的管理和運作機制為:一是實行理事會管理制度。互助擔保基金理事會由互助企業代表、擔保公司代表以及經濟、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并制定了一套有效的管理辦法和約束機制。二是委托商業擔保機構(中科智擔保公司)擔保。基金理事會為決策者,擔保公司主要提供擔保專業服務。其擔保審查和決策程序是:互助基金成員推薦擔保項目;擔保機構負責項目初審和擔保項目的文件準備;最終是否擔保由理事會來決策。三是建立擔保的利益和風險分擔機制。擔保公司只收取擔保費的1/3,其余2/3擔保費歸互助基金,風險分擔原則是:當發生代償時,先由互助基金代償,不足部分由中科智擔保公司代償。
模式三:分層次再擔保。有安徽和上海兩種模式。安徽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以再擔保業務為主,除了自己直接從事少量擔保業務以外,還有選擇地與擔保機構簽訂再擔保協議。再擔保收費為被擔保機構在保期內全部應收保費的5-10%。上海模式就是市財政對區縣財政進行再擔保,再擔保比例為50——60%。
模式四:集投資和擔保于一體。目前,不少投資擔保機構集投資和擔保業務于一體,主要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是同時開展擔保和投資業務。第二種是在進行擔保時,有股權要求。當被擔保方不能如期償還銀行債務時,擔保公司進行代償;一旦被擔保方不能在寬限期內償還擔保債務,擔保公司可以將債權變為股權。第三種是擔保公司成立專門的部門或分公司進行資本金運用,以保證擔保基金保值增值。
五、擔保基金的優劣勢
成立互助擔保基金,委托專業擔保機構擔保的優劣勢:
優勢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有利于集中分散的資金,擴大擔保基金盤子。其次,實行專業機構與互助擔保基金結合,利用專業擔保機構提高互助基金的信譽。第三,有利于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委托管理,可以通過競爭招標的方式選擇有信譽、業績好的專業擔保機構來管理和運作基金。
由于擔保基金的出資人和決策人不一致,有可能存在受自身利益的驅使,擔保基金偏離使用方向,從而影響擔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問題。這就要求委托專業機構管理擔保基金,需要建立一套監督管理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一是要明確擔保對象,確保擔保對象符合政府扶植的方向。二是要明確責權利,明確出資人和專業擔保機構之間的責權利,包括擔保的收費標準、成本和擔保損失分攤原則,擔保資金補償原則等等。三是制定合理的決策機制和嚴格的擔保程序。四是建立監督和考核制度,定期審計和檢查,確保政策性資金的使用方向。五是建立競爭機制,擇優選擇有資信、業績好的專業機構。
六、成立擔保公司的有關建議
鑒于工商聯的部門職能與擔保公司的運營特點,由工商聯牽頭成立的擔保公司,有兩種模式可以選擇:
一是采取深圳模式。即由工商聯組織會員成立互助擔保基金和互助擔保基金理事會。互助擔保基金由理事會進行管理,委托商業擔保機構擔保。基金理事會為決策者,商業擔保公司主要提供擔保專業服務。運作模式可參照上述深圳模式。
二是由工商聯牽頭,企業會員出資,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成立工商聯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要求為:
1、注冊資本至少達1-2億元。
2、股東為出資的會員。
企業法人和經濟組織的,應符合以下條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2)財務狀況良好,入股上一年度盈利;(3)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4)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5)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6)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7)擬入股的企業法人屬于原企業改制的,原企業經營業績可以延續作為新企業的經營業績計算。
自然人投資入股應符合以下條件:(1)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3)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3、決策機構為股東大會。日常工作由公司負責人、擔保業務經理、風險管理經理、財務主管和外聘專家共同組成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擬擔保項目的評審。
4、公司主要設五個部門:擔保業務部、風險控制部、法律事務室、財務部、綜合服務部。
(1)擔保業務部,主要負責中心擔保咨詢服務、申請擔保、項目受理、業務開發、項目分析和保后跟蹤等工作,工作人員要求投資金融、工程技術等專業畢業,有跨學科知識背景。
(2)風險控制部,主要負責中心客戶資信評估、風險管理,工作人員要求投資金融、法律、管理等專業畢業,具有豐富的銀行風險管理知識,信用評估經驗。
(3)法律事務室,主要負責法律咨詢和法律審查工作,對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由取得律師資格者擔任。
(4)財務部,除負責本中心財務管理外,協助擔保業務部和風險控制部工作,提供財務方面的專門意見。
(5)綜合服務部,主要負責日常行政事務和外聯工作,并參與中心業務開發工作。工作人員要求管理類專業畢業,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善溝通。
5、關于風險防范
(1)建立企業、銀行和擔保機構共擔風險的機制。要防止有了擔保,銀行就放松貸款審查的傾向。因此,應確定適當的擔保比例,在擔保機構和貸款機構之間合理分擔風險,擔保機構應定期了解和掌握銀行的擔保貸款業績。與此同時,要增強中小企業主的風險責任,可要求中小企業提供反擔保,按企業信用等級確定擔保抵押資產的比例。(2)把事后的風險控制與中小企業咨詢服務結合起來。擔保機構要設專人或與中介機構聯合,加強擔保后的跟蹤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和解決。(3)支付賠償金后,中小企業作為借款方仍有償還全部債務的義務,擔保機構仍然有權追索企業所欠債務。(4)從保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風險準備金,承擔財政資金代償后的資金損失。(5)對有市場、有效益、發展前景較好,但由于負債較重、經營暫時困難的企業,可采用封閉貸款和擔保基金相配合的方式進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風險。(6)建立對擔保機構資信的定期評級制度,擔保機構定期聘請經財政部門認可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資信評級,并向社會公布評級結果。(7)建立嚴密的監控制度。成立由財政、金融、股東等組成的監管委員會,建立風險防范指標體系。
6、風險補償機制的建立。
關鍵詞:投資擔保公司;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3年7月17日
一、投資擔保公司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促進經濟的發展,維護社會的穩定。投資擔保行業作為金融行業的子行業,與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息息相關,其健康有序的發展有利于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更廣闊的平臺,進而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相反,如果其發展出現問題,則會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極大的損害。2011年10月河南鄭州擔保行業爆發危機,投資者聚集到擔保公司追要理財款,造成擠兌風潮,進而發展到挾持負責人追債,到政府辦公場所聚集,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二)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投資擔保行業內公司聯系緊密,關聯性強。一家公司發展出現問題,往往就會造成行業內公司之間的連鎖反應。鄭州擔保行業危機中,首先是圣沃公司資金鏈斷裂,引發“圣沃事件”。圣沃客戶集體追債的第二天,華大出現擠兌。多米諾骨牌隨后相繼倒下,新通商、三六九、寶銀、歐陸、鼎諾等100多家擔保公司陸續暫停兌付客戶本息。很快,在華悅時間廣場這幢寫字樓里,十幾家擔保公司只剩三家營業。
(三)有利于經營目標的實現,保證企業健康長遠發展。企業經營活動的目標是追求利潤最大化,但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在經濟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企業所面臨的環境越來越復雜,不確定因素越來越多,科學決策的難度大大增加,企業只有建立起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實施有效的風險管理,才能在變幻莫測的市場環境中做出正確的決策,提高企業應對能力,從而影響到企業經營活動目標的實現。因此,企業有必要進行風險管理,化解各種不利因素的影響,以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四)有利于公司員工的自身發展,為企業留住人才。風險管理要求關注每個階段的風險,提高產生道德風險的成本,讓員工自發地去衡量忽視盡職調查、隱瞞信息乃至捏造信息造成的后果,防范道德風險的發生。同時,風險管理要求對員工的工作職責進行規范、并按一定的標準進行考核,強迫員工注意容易忽視的地方,養成科學嚴謹的工作作風。誠信、務實、科學、嚴謹的公司理念最終使員工在樹立個人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的同時對企業產生自豪感、歸屬感。
二、投資擔保公司風險管理現狀
(一)政府環境
1、制度層面,整個擔保行業的監管和規范仍處于“半真空”狀態。雖然此前由銀監會牽頭起草出臺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把擔保行業劃分為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其中,融資性擔保公司是合規持牌機構,必須有地方金融辦或其他監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注冊登記。但《辦法》中并沒有針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行為規范,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也沒有準入門檻限制。八部委出臺的相關管理措施,只是框架式條款,不具備業務操作的指導性和監管的可行性。于是,一方面是大量游離于監管系統之外的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無法從銀行融資,只能以“金融傳銷”的形式圈錢,隨之出現了非法募資、高利貸等現象;另一方面是部分拿到牌照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在利益的驅動下,往往與銀行工作人員“密切合作”,打著政策的球進行操作。
2、管理層面,重審批、輕監管現象普遍存在。監管部門對擔保公司的設立僅有比如公司營業執照是否合規等常規審核,對其業務開展并無明確監管。有八個部門對擔保公司進行監管,審批權則留給了各省市指定的監管部門,而地方監管部門出于本地經濟發展需要,往往很難嚴格執行規定,進而導致這種監管體系很難保證監管到位。
(二)行業環境。我國擔保業起步較晚,行業整體發展不成熟,行業協會建設滯后。信用擔保業務的基本制度和運行規則以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運行模式和業務操作規范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和操作規程,行業發展缺乏自律性。
(三)公司內部
1、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擔保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很多,完全能夠滿足和覆蓋日常業務管理的需要,但在實際業務操作中,在追求規模擴張和以業務論英雄的考核機制導向下,特別是為了完成利潤目標而趕鴨子上架的項目,卻沒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甚至出現逆程序或減程序的情況,原則性不強、執行力不夠、靈活性及“借口”過多,一再自我降低準入門檻。習慣自然、長久以往就會麻木不仁,視而不見,其結果是方便了客戶,卻給公司發展埋下了重大隱患。
2、風險理念偏差和風險意識薄弱。主要體現在:(1)業務準入把關不嚴,特別在激勵開拓和不激勵風險控制情況下,業務人員都會有沖動降低標準承辦業務;(2)特別對于一些關系好、名氣大、效益好的客戶,認為不會淪落到資不抵債和無力償還債務的地步,而忽視了對客戶信息的收集分析、放松反擔保要求和監管管理、不能及時發現企業經營中發生的風險預警信號,錯過了擔保貸款收回的最佳時機,特別是對這些工作沒有制度化、考核到位的情況下,業務人員往往會懶于關注;(3)客戶管理工作飄忽、粗放,不深入、不細致,實地調查走馬觀花、不核實只聽片面介紹、真實了解情況甚少,報告馬虎應付,結論不客觀科學等等,特別是在對這些工作沒有標準、沒有考核到位的情況下,會養成一種只是走程序文化,而不是真正了解項目的所有背景信息,增加了信息不對稱,也增加了項目風險。
3、風險控制沒有全程觀。主要體現在:(1)輕保前調研、保中審查,重保后管理思想,片面認為只要風控部門加強保后檢查頻率及催收力度,客戶就能按時還款,因此而放松保前調查要求,審批也把關不嚴,導致病從口入;(2)重保前調研、保中審查,輕保后管理思想,認為提高項目準入門檻,加強項目審查,就可以高枕無憂,客戶就會經營得很好,到時候準時還款,特別在對保后工作沒有考核和激勵的情況下,相關人員都不會積極去做這些吃力不討好并且可能“麻煩”乃至“冒犯”客戶的事情。
(四)員工自身。投資擔保行業員工普遍學歷低,專業知識不強,道德素質不高。許多擔保公司的業務員以初中畢業為主,缺乏富有金融業務知識的員工,風險管理方面的人才更是缺失,導致整個行業的風險控制和防范能力極弱。
三、如何進行有效風險管理
(一)政府層面
1、建立科學合理的準入和準出制度,嚴格控制風險。完善資格審查機制,將擔保公司的經營資金、管理者信用情況等內容列入審批項目。明確擔保公司職能、業務定位和經營范圍等內容,對于管理不善、違規違法導致資不抵債的擔保公司,應實行破產清算并強制退出擔保市場。
2、加強指導和監管,促使擔保公司規范運作。明確主管部門的主體地位和監管職責,加強對擔保公司內部結構、風險防范、股東結構、高管人員的資歷等方面審查和監管,強化對擔保公司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著力提升金融從業經驗、風險防范能力、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
3、加強普法宣傳教育,避免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針對居民的法律知識相對薄弱,社會誠信度不高的現狀,開展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宣傳,引導居民提高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避免落入不法分子圈套。
(二)行業層面
1、加強投資擔保行業協會建設。積極成立和健全投資擔保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組織職能、協調職能、服務職能和監管職能,增強企業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維護企業共同的經濟權益,規范市場行為,調配市場資源。
2、積極制定擔保行業自律公約。擔保行業的發展,說到底也是信用的發展,因此擔保機構應在自律公約下,增進信用建設,逐步把擔保業務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強化擔保機構的信用評級,才能使擔保公司獲得合作銀行和投資者的信任。
3、積極制定行業標準和操作規程。明確哪些方面能干,哪些不能干。防止少數企業的欺詐或以次充好等機會主義行為對同行業其他多數企業聲譽和利益造成的負面影響,并通過聲譽、信息和技術知識分享等機制促進行業成員的生產和技術水平。
(三)公司層面
1、提高風險管理意識,樹立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投資擔保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對每個部門的每一位員工灌輸風險管理理念,使之形成自身的企業文化,融入到每一位員工的日常工作中。同時,企業對自身實力也要有清醒的認識,不盲目擴大規模,使各項工作均能處于有效管理范圍之內,有效避免因企業管理不到位帶來的風險。
2、采用規范化的管理模式,制定嚴密的風險防控體系。投資擔保企業應對工作中可能存在風險的各個工作環節制定較為細致的、有針對性的風險管理措施,從而使企業的所有項目均能按統一規定的工作程序、要求、標準去做,從而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