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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具有投資額大、工期要求緊、質量要求高等特點,投資控制一旦失控,就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筆者結合多年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投資的控制經驗,淺析如何提高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投資控制水平。
中圖分類號:TU74 文獻標識碼: A
如何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從而節約投資,實現政府投資經濟效益最大化是所有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的重要目標。然而,目前政府投資業主往往是黨政機關單位或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單位,要么沒有專業技術人才,要么雖有專業人才,由于沒有充分認識到政府投資控制的重要性,未將政府投資工作落到實處,致使工程項目投資投資居高不下,投資效益低下,造成國有資金的浪費或流失,無法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為此,政府投資業主或代建單位不斷強化和完善投資投資控制勢在必行。
一、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投資管理與控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投資管理體制。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投資管理涉及發改、財政、住建、業主等單位和部門多,往往各單位和部門都僅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各自的責、權、利不明確,沒有形成完善的投資管理體系。
2.忽視項目管理的系統性
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從可研、立項、設計、招投標、實施、竣工驗收各個階段對投資的影響是相互關聯的,一般說來,前一個階段的工作都會影響后一階段工作,而各個階段又涉及不同的部門和人員,因此,各階段的工作都會不同程度影響項目投資。
3.投資管理人為干擾因素多
投資額的大小不僅受政府有關領導的影響,還受各管理部門的影響。如:在立項階段,建設規模和投資的確定,往往受領導的人為因素影響;在設計階段,受領導的影響,人為增大建筑面積、提高質量標準;在實施階段,由于領導的干預,任意改變使用功能或要求改變裝飾裝修標準,對已招標或已實施的工程內容進行調整或返工等,從而導致工程費用的增加。
4.忽視 “質量投資”與“工期投資” 的管理和控制
長期以來,我國習慣于強調工程質量,而對工程投入關心不夠,造成工程質量雖然有了較大提高,但增加了提高工程質量所付出的投入,使經濟效益不理想。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都有其特定的工期要求,如果一味的強調縮短工期,往往會引起投資的增加。
5.項目管理相關人員經濟觀念和責任意識不強
由于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部門和人員較多,投入又是國家的錢,好象超支和節約跟自己沒多大關系,如:設計的為了脫責,設計過于保守;實施過程,業主單位為了自身的需要,隨意變更、返工。
二、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投資控制原則
政府投資項目投資控制原則是政府各部門投資管理的基礎和核心。在投資管理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則。
1.立項以適用為原則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實施以后,多大的作用,是否有必要,建在哪里?都應從適用角度出發,如果建成的建筑物或構筑物是無用的廢品,就會造成重大的浪費。
2.實施規模以滿足要求為原則
規模并非越大越好,不能為了滿足某個單位單方面的要求,人為擴大規模,也不能為某個領導的政績,人為做大規模。
3.投資最低化原則
投資項目投資控制的目的需要通過投資管理的各種手段降低項目實施投資,在滿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可能性和合理性的原則,達到可能實現最低的目標投入要求。
4.全面投資控制原則
全面投資管理就是政府各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和管理過程的全面管理。只有各級政府管理部門相互配合,全面參與投資控制管理,才能使政府投資投入自始至終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5.動態控制原則
政府投資項目會受國家有關政府和環境的影響,總投資不是一成不變的,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投資,應強調項目的過程控制,采取動態控制,方能達到節約投資的目的。
6.投資目標管理原則
項目建設要經過可研、立項、設計、概算、預算、評審、招標、簽訂合同等程序,可研定立項投資。采取限額設計,根據可研報告立項,概算不超立項投資額,預算不超概算。
7.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政府應建立對各管理部門和人員進行考核的獎懲機制,使降低投入與各部門管理人員切身利益直接掛鉤,增強降低投資的意識,使投資控制人人從自我做起,從而達到提高投入經濟效益的目標。
三、投資管理與控制的有效途徑
1.建立責、權、利相結合的投資管理模式
因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涉及的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多,為使其充分有效地履行職責,需要有一定的物質獎勵去刺激。要在層層抓落實逐級負責的基礎上,形成一個完整的責、權、利相結合的項目投資管理體系。以便調動各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使相關管理人員共同為項目的投資管理獻計獻策。
2.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統
目前的政府投資管理模式,主要有建設單位負責項目管理、專門的政府投資建設管理單位負責管理、城投集團(融資企業)負責建設管理,涉及的政府單位有財政、發改、住建、規劃等部門。因此,必須建立一個項目的各相關單位聯動管理系統,明確各單位的責、權、利,建立考核機制,對造成的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處罰,對節約投資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3.完善工程建設程序
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必須嚴格按建設程序辦理,避免少數領導說了算,減少人為因素對建設投資的影響。
4.向 “質量投資”與“工期投資”要效益
產品質量并非是越高越好,超過了合理水平,屬于質量過剩或浪費。不能盲目地要求質量達到“天府杯”獎或“魯班獎”目標。因此,應采用科學合理、先進適用的技術措施,在確保施工質量達到設計要求水平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工程投資。
政府投資項目必須正確確定工期,讓項目盡早投入使用,發揮效益投資。但并非越短越好,而是需要通過對工期的合理調整達到最佳工期投資,把工期投資控制在最低點。
5.提高項目管理相關人員經濟觀念和責任意識
參與項目管理的相們人員,首先要統一思想認識,從政府投資管理部門到一線項目管理人員,都要進行經濟教育,灌輸經濟意識和責任意識,把“一切為了效益”的意識深深地印在每個管理人員的腦海里。
6.完善投資控制管理辦法
為規范管理,節約投資,政府相關部門要制定有針對性的項目投資管理辦法,如:項目質量投資管理辦法、工期投資管理辦法、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預算評審管理辦法、財政跟蹤審計管理辦法、材料及設備使用控制辦法等。這些管理辦法應是責任到人的、切實可行的、具有較強操作性的辦法。使項目的投資控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四、政府投資項目各階段投資控制的有效控制
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控制貫穿于工程項目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從這其中的每個階段和環節都離不開投入投資管理和控制工作。
1 .項目可研與立項階段的投資控制
在項目實施前,必須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進行充分的論證,分析建成后產生的經濟效益的大小,對環境的影響,本著投資最低的原則,正確選擇建設地點、確定投資規模、確定所用建設材料的經濟性等,邀請有關專家對可研報告開展評審工作。
發改部門要嚴格把關,根據可行性研究和概算(有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寫并經審查)經額的大小,嚴格控制投資規模和投資額。對在實施過程中,超過立項金額規定范圍項目,要經政府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后,重新立項,并對相關人員追查原因,屬失職的,要追查有關人的責任。
2.勘察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
對勘察設計單位的選擇,盡量采取方案競賽等形式選擇有實力的勘察設計單位。邀請專家對方案設計進行評審,施工圖設計必須遵從限額設計要求,選擇工程材料遵從經濟、適用、耐久原則,盡量就地取材,經過對比后,盡量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圖必須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施工圖審查(包括業主、預算單位)、消防審查,避免在施工階段作較大的變更或返工,從而增大投資。
3.預算(財政評審)與招投標階段的投資控制
工程預算必須是有資質、有實力的造價咨詢部門編寫,發現在的圖紙問題,由業主或設計回復解決,避免由于設計不當和預算造成的錯、漏等問題導致在施工過程中的變更,以及不平衡報價引起投資額的增加。財政評審要結合定額,當地材料市場價格,對預算建模進行復核,杜絕計算量差,評出的招標控制價,盡量合理,不得人為的降低或提高控制價。對預算和評審單位也要建立考核機制,做到責、權、利相結合。
招標標書要認真研究,盡量將各種風險合理的轉移為施工單位,招標清單描述要盡量的準確,避免在實施過程在引起歧議。
4.施工準備及實施階段的投資控制
《財經》記者 陳慧穎 于寧
金融危機的寒流,對于中國的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來說,可謂福禍相倚:在融資和退出渠道受到擠壓的同時,也為其在中國的發展提供了制度契機。
2008年12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公布的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九條政策措施(下稱“金九條”)中,首次提出發展“股權投資基金”,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在2008年12月8日出臺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金九條細則”)里,更是明確提出要制定股權投資管理辦法。
這是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下稱PE)第一次出現在國務院文件之中。在這之前,“產業投資基金”才是國家部委對這類投資機構的官方稱謂。
名正則言順。近年來由于相關政策法規的不匹配,國產PE的生長顯得異常蕪雜;既有地方政府為主導、發改委批準下的產業投資基金,又有“券商直投”、信托公司模式的變種,更有大量民間私募成立的投資管理公司,各種PE在操作模式、管理理念和投資業績方面千差萬別。
在市場周期的大浪淘沙和“金九條”自上而下的推動作用下,國產PE正迎來規范與提升的關鍵時刻。
“官辦”基金遲滯
2006年底,第一只大型產業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成立,此后先后有兩批共九只產業基金試點獲國務院、發改委特批。這十家PE規模動輒達百億元之巨,獲批的融資總規模超過1000億元,成為國內PE界資金條件最好、體制也最復雜的一股力量。
然而,除了渤海基金成功募集60億元并開始運作,其余九只基金在經過了多則一年、少則半年的籌備之后,至今無一能夠完成融資目標,一些基金管理人的選聘亦仍在激烈爭奪之中。
從申報產業基金試點開始,各地政府就上下奔走。如今,面對產業基金的融資難題,基金管理者與地方政府一道,使出渾身解數尋求解決方案。
一方面,各地政府為PE們提供各種注冊、稅收方面的政策優惠,以吸引投資者;另一方面,還調動轄內大型企業或者是投資公司的積極性,為產業基金籌措了相當部分的資金。不過,很多地方政府的投資公司也要求在基金管理公司中占有一定的股權。“官辦”的基因已經深深地植入了產業基金的體內。
在第二批獲特批的五家產業基金中,明確公告出資人的只有中信證券(上海交易所代碼:600030)管理的綿陽科技城產業投資基金。中信證券在其基金管理公司中占67%的股份,并同時向基金出資不超過11億元。中國人壽股份公司首席投資官劉樂飛出任該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
山西煤炭產業基金的主要出資人為山西當地的煤炭企業,其基金管理公司則由三家管理人構成。其中中科招商占40%的股份,光大三山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占15%的股份,山西灝鼎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占45%的股份。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據稱將由原山西省發改委主任令政策出任。
上海金融產業基金的管理公司,將由上海新國際集團和中金公司各出資50%,而上海新國際以及上海當地企業也會成為重要出資人。
第三批試點的四只基金(水務、城市基礎設施、裝備制造、船舶)尚在草創階段,但其設計帶有過于明顯的產業特征,被業界認為已與PE的本質漸行漸遠。據悉,城市基礎設施基金正與國家開發銀行以及一家保險公司進行接觸,試圖從中募得資金。
相對產業基金的動作遲緩,鼎暉投資管理公司和弘毅投資管理公司設立的人民幣基金已后發先至。2008年夏天,全國社保基金分別向鼎暉、弘毅投資20億元。目前,鼎暉已經募集了41億元人民幣;弘毅也完成了第一輪35億元人民幣的募集,其中有20億元來自社保,15億元來自聯想控股。
鼎暉、弘毅中選,反映了出資人對業績記錄的重視。經過多年的發展,在中國民間已經形成了形形的PE投資機構,惟其規模非常有限。而產業基金雖然規模巨大,但全無業績記錄。鼎暉、弘毅由小到大,先后募集了數只基金,目前旗下管理的資金規模均超過200億元人民幣。
出資人缺位
合格出資人缺位是PE融資難的顯性原因。2008年初,鼎暉和弘毅幾乎同時開始募集人民幣基金。當時很多機構的代表向《財經》記者表示:“有業績的PE已經開始變得挑剔,他們只想找長期、穩健的有限合伙人。”
國際PE一般均采用有限合伙制,基金管理人擔任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nter,下稱GP),全權負責投資管理,并承擔無限責任,其余投資人則擔任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下稱LP),不參與投資管理,只承擔有限責任。很多PE在融資時,將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機構視為LP的最佳人選,大學投資基金和慈善基金次之,富裕家族和個人因更易受市場波動的影響,并非首選。
然而,中國的合格出資人卻如鳳毛麟角。2007年6月1日《合伙企業法》出臺后,全國各地成立了數千家規模在5億元以下的有限合伙型PE,LP多為民營企業和富裕個人。
據深圳市東方富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裁程厚博介紹,小型合伙制PE的LP多為炒地產和股票的個人或企業,其資金實力極容易受到資本市場變化的影響,現在已經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流動性問題,有的甚至難以履行對PE的出資承諾。
考慮到資金期限、規模等各種因素,目前中國僅有社保基金、國開行等機構具備投資大型產業基金的實力。保險公司、商業銀行以及大型國有企業投資產業基金,事實上需要有監管層的政策許可。
2008年12月8日的“金九條細則”,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對LP的限制,“穩妥推進保險公司投資國有大型龍頭企業股權,特別是關系國家戰略的能源、資源等產業的龍頭企業股權。”
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2008年12月13日參加《財經》年會“2009:預測與戰略”時也表示,未來會把保險資金投資向基礎設施建設、民生社會改造方面傾斜,但前提是要看保險業的風險控制能力,“總的思路是先有制度再放開投資”。
不過,一位國內產業投資基金的管理者對《財經》記者分析,保險公司更傾向于由自己的團隊去操作PE投資,因而短期內保險公司向其他PE投資的可能性不大。
大型國有銀行的資金也是PE追逐的目標。2007年京滬高鐵進行項目融資時,很多銀行有股權投資的計劃,但方案被銀監會否決。“我們的態度是要么做股東,要么做債主,不可能兩邊都占。”一位銀監會的官員對《財經》記者表示,目前產業基金的市場化程度不夠,而且投資周期長、流動性差,現階段不適合銀行投資。
與保險公司運用保險資金投資不同,銀行投資PE則需要占用資本金,所以對PE的回報要求很高。假使委托100億元給PE,就相當于發放1250億元貸款(按照8%資本充足率計算),如果貸款的凈回報率是1%(相當于12.5億元),基金需要有12.5%的回報率才會吸引銀行資金。
上海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方星海極力支持商業銀行為PE出資。他分析,如果從資產配置的角度看,上海銀行業資產總額5萬億元,能投入1%就有500億元的資金;而1%的資金投入對于一家銀行而言沒有太大的風險,因此是完全可行的。“在中國這個環境下,銀行最適合做LP,因為其他機構的(資金)量都很小。”方星海強調。
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銀行的資金尚難以出籠,而且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自己在香港操作的PE有聲有色。國家開發銀行在改制之后成為商業銀行,能否委托PE投資還不得而知。
此外,國資委對大型國有企業的非主業投資管理也比較嚴格。時至今日,主流資金仍未能進入PE領域。
LP和GP的資質,還直接影響到了PE參股企業的退出問題。根據《證券法》,有限合伙制企業不能開立證券賬戶,有限合伙PE參股的企業也難以通過證監會的發行審查。
在很多法律專家眼中,這只不過是“技術性”問題,但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對《財經》記者道出了自己的擔憂:“有限合伙企業的資金從哪里來?這些資金背后有沒有代持?有沒有管理層的錢?現在有些有限合伙企業不愿意披露。北京銀行的‘娃娃股東事件’讓大家很難堪,監管層不希望類似事件發生。”
一位投資方的資深人士更為尖銳地指出:“目前官僚勢力與金融資本結合得很緊密,這是我們不愿意看到的,我們在出資時也要看管理人的個人背景。”
解放LP?
對于官辦PE來說,即使融資成功、基金設立,也只能說是新問題的開始。由于中國的資本市場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專業化的管理團隊在國有出資人和地方政府之間如何進退,已經成為產業基金面臨的共同問題。
“我們常常說要解放LP。當外資機構決定把錢交給PE管理的時候,實際上已經做出了自己不參與投資決策的準備。”弘毅投資總裁趙令歡表示。然而,在中國,這種傳統還需要培養,尤其是要求國有資金對PE的管理人完全放手異常困難。
全國社保基金理事長戴相龍就曾表達過相關疑慮:“中國的基金管理公司經驗很少,回報紀錄不是很明顯,投資人憑什么要把錢交給你?還要很高的傭金?渤海產業基金只用一個月就募集到了資金,但是傭金、分紅的問題就談了六個月。”
渤海產業基金出資人博弈的結果是,出資人同時入股了基金管理公司,使之變成了一個介乎公司制、信托制之間的“四不像”。
“為什么LP要入股管理公司?主要是因為不放心,希望有知情權。”作為渤海基金出資人之一的國開行人士表示。
在九只正在籌建的產業基金中,亦有部分沿襲了渤海產業基金的模式,管理人由多家機構合資,而且這些管理人多為前期幫助地方政府設計產業基金方案的機構。
“國際上是先有PE團隊,再有投資者出資,但中國的產業基金是逆向操作的。”一位產業基金的投資人稱,“我們都是在地方政府撮合下走到一起的,投資者只能接受參與基金設計的管理團隊。”
市場化未來
隨著2008年以來資產估值跌入谷底,PE在中國的投資進入調整期,新的政策突破也將會陸續出臺。
一個最明顯的標志是,“金九條”化繁為簡,僅以股權投資基金統稱各類從事PE/VC投資的機構,官辦與民營的界限不再分明,凸顯出市場化和專業化的導向。
“對PE來說,信譽是第一生命。如果政府給我一張牌照,允許我募集資金,但是沒有人給我投資,拿了這張牌也沒有用。”弘毅投資總裁趙令歡表示,現在PE剛剛走到這輪經濟周期的一半,再過幾年就會自然形成市場化的概念。
在《財經》年會上,上海金融辦主任方星海建議,參考目前已存在的QFII形式,從國外引入一些成熟的有限合伙人,帶動國內的有限合伙人市場。此前商務部官員亦曾表示,如果《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管理辦法》在不久的將來能夠出臺的話,外資PE將可以在中國設立合伙企業,募集管理人民幣基金。
關鍵詞:固定資產 管理
近年來,安徽中煙逐步建立并完善內控體系,在采購、投資、銷售等各環節建立內控制度,為生產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提供了保證,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效果,也確保了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安徽中煙明確資產投資管理職責,統一了固定資產分類及核算標準。分廠也在安徽中煙領導下,制定了固定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規范流程,不斷提升固定資產管理水平。然而,由于安徽中煙固定資產存在種類多、分布廣、更新快等特點,管理中仍存有一些問題,需不斷提高管控水平。
一、安徽中煙固定資產特點
(一)固定資產價值量大
安徽中煙固定資產價值占總資產的37.78%。固定資產在安徽中煙總資產中占較大比重,管理水平直接決定著資產優良目標能否實現。
(二)固定資產種類繁多
根據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表,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建筑物、設備等近十大類。龐大的資產種類給管理帶來了難度。
(三)固定資產分布分散
安徽中煙所屬固定資產分布在五廠等處,實物資產較為分散,造成管理難度大,不易掌握和管理。
(四)固定資產更新較快
隨著安徽中煙做大做強,“十二五”期間,固定資產投資加大,“黃山”精品線、都寶線等大型項目將陸續建成投產,固定資產更新速度空前加快。
二、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及問題分析
(一)安徽中煙固定資產管理情況
1、全面預算管理
固定資產實行投資預算管理,每年度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求編制預算,固定資產退出由企業申請,按照預算和投資管理流程,經安徽中煙或國家局審批后實施。
2、統一分類及核算標準
建立了固定資產目錄,統一了固定資產分類及核算標準。固定資產價值核算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固定資產信息完整,核算清晰,資產價值體系完整。
3、投資制度管控
制定了《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固定資產驗收管理辦法》等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在價值管理方面,財務部制定了《固定資產核算管理辦法》,固定資產投資和賬務管理制度較為完備。
(二)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存在認識偏差
認為固定資產資產管理是投資或是財務部門的事。生產廠將成本、質量、安全、穩定成為主要職能。管理認識存在偏差。
2、管理職責不清晰
與固定資產管理職責相關的部門有投資部和財務部,投資部主要承擔投資管理職責,財務部承擔資產價值核算等管理職責。現有部門職責中,未明確固定資產全過程管理職責。
3、管理手段落后
除了財務實行固定資產系統管理外,缺乏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使用部門有效鏈接、數據共享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支撐,資產管理、價值管理和資產使用管理無法有效結合。
(三)進一步提升安徽中煙固定資產管理的舉措
中國煙草總公司下發了《中國煙草總公司國有資產管理規定》(中煙辦【2009】257號文),明確各單位要維護國有權益,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資產產權管理制度。結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進一步提升安徽中煙固定資產管理水平,實現固定資產全過程動態閉環管理,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1、完善內部控制
(1)完善資產管理職責
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是一項全員全過程管理工作,首先要明確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及使用部門的職責。其次要明確內部審計監督職責,固定資產管理審計部門要全過程參與監督,實現固定資產全過程管理責任清晰。
(2)完善資產管理制度
梳理固定資產全過程管理流程,制定并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明確全過程管理具體方法及管理要求。制定固定資產評估辦法,對資產投資、資產退出兩個關口嚴格評審,減少固定資產投資風險及退出損失。
(3)統一配置及評價標準
統一配置及更新標準,提升安徽中煙整體形象,減少管理任意性。建立并完善固定資產管理評價標準,為資產考核提供依據,并強化資產管理考核。
2、強化日常管理
(1)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實行資產三級管理模式,即一級為總歸口管理部門,二級為各類資產管理部門,三類為資產使用部門。實行分類分級管理,使資產管理更加清
(2)基礎管理工作到位
一是要做好采購環節、保管環節、使用環節、核算環節等常規性的工作。二是做好對賬工作。財務、資產管理及各使用部門要定時對賬。三是做好資產清查工作,定期以賬對物、以物查賬,真正摸清家底。
(3)實行信息化系統管理
實行業務部門與財務賬務信息接口,信息共享,及時解決內部調撥、資產處置各環節信息對等問題,實行電子拍照,建立資產身份管理。實現固定資產管理流程信息化,最終實現固定資產流程可控、信息共享,達到全過程受控目的。
(4)加強資產管理員隊伍建設
固定資產管理要實現全員管理,達到全過程動態閉環管理的目標,需要安徽中煙加強資產管理員隊伍建設,明確主要資產管理崗位職責,建立工作標準。建立管理專職及使用兼職管理員隊伍,定期開展業務培訓交流,履行好資產管理職責。
參考文獻:
[1]安徽中煙工業公司4月份內部會計報表
[2]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按照《通知》要求,我區改革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總的原則是:堅持改革,適當集中,強化職能,規劃導向。
(一)堅持改革。《決定》對企業投資項目決策機制的改革是一項根本性的改革,核心內容是把項目的決策權從政府部門還給企業。徹底改革現行的無論誰投資都要審批的制度。對實行核準制的項目,政府只是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對項目的外部性影響進行審核,不再代替企業決策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的技術方案等內容。實行備案制的項目,政府只對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查,對于合規項目必須予以備案。區屬各有關部門務要深刻領會、準確把握《決定》關于改革企業投資管理體制的精神實質,通過改革,真正做到權力與責任掛鉤,權力與利益脫鉤,還權于企業,發揮好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二)適當集中。要把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通知》和認真執行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決定》(**和黨〔**〕31號)緊密結合起來,按照公開、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確立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即:區計委的職能部門進駐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建立受理窗口,按照《**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市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權限》、《**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管理辦法》、《**市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市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權限受理范圍內的核準、備案項目統一受理,并同時抄告相關部門,以并聯方式由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對項目審核,實行“一門受理、告知相關、按時審核、一門辦結”的管理模式。
(三)強化職能。區屬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投資管理工作,處理好辦理項目核準、備案手續和全過程投資管理的關系,按照職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有效運轉、依法監督,調控和管理好全社會的投資活動,防止出現管理失控和缺位、不到位的問題。
(四)規劃導向。改革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著力推進改革開放,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要在投資項目核準、備案中發揮好規劃的導向作用,注重引導全社會投資,強化市、區整體發展規劃、經濟布局、產業政策和結構調整的實施。加強投資信息的,建立行業準入制度。核準項目單位必須委托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對核準過程中,各有關部門爭議較大的項目,要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咨詢評估,確保新上項目的水平。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堅決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和備案制。
要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對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資金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政府只對其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進行核準,對其它項目實行備案制。實行核準和備案后,取消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開工計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等審批環節。區計委等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好準備并做好與前期審批項目管理的銜接。
(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凡政府資金(即: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和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資金及附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借貸款、贈款;政府融資以及國債建設資金;政府轉讓、出售、拍賣國有資產、經營權所得資金;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其他財政性資金;政府管理的其他建設資金。)及事業單位出資建設的項目在國家和**市對政府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辦法)頒布實施前仍由區計委統一受理,實行審批制并進行全過程監管。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實施投資主體招標,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
(三)確定政府各部門的職能分工。
根據《決定》中“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核準”的規定和《**市核準的投資項目管理權限》中“分別由市和區縣發展改革(計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核準”的規定,我區在辦理核準、備案程序上,采取“一門受理、并聯審核、一道手續、方便企業”的辦法。即:首先,由區計委在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受理企業申請;然后,按照現行審批部門分工,以并聯方式由有關部門對項目審核;其中,區經貿委、區建委、區招商辦等部門對工業項目、城建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和增資項目提出審核意見;最后,由區計委歸納各部門提出的審核意見,在許可中心以一道手續完成對項目的核準、備案。
(四)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
要繼續綜合運用土地政策、產業政策、環保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促進全社會投資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區計委要認真履行對全區投資工作的管理和組織職能,負責對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實行目標管理并定期完成由市級審批、核準、備案坐落在區域內的各類投資項目情況的反饋、收集工作,確保實現市、區確定的投資總量目標。
建立區計委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季度聯席會制度,對區域內建設項目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形成有效的項目調控和監管體系。
區經貿委、區建委、區招商辦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分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和準入制度,做好項目審核、協調、服務等工作。要搞好項目服務、加強項目監管、籌劃、協調和推動行業內重大項目建設,實現各行業投資目標和重點建設任務。要綜合運用規劃導向、市場準入、資質管理、信息、項目監管和資金引導等手段,規范和引導各行業的投資活動。
區規劃處、區建委、區環保局、區質監局、工商**分局、區安監局、區消防處等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區審計局依法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審計監督。
(五)積極培育中介服務市場。
積極培育中介服務市場是我市改革企業投資管理體制的需要,也是優化我區服務業結構,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必然。全區各部門要積極培育和壯大我區的中介服務市場,對咨詢評估、招標等中介機構要實行嚴格的資質管理,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區投資中介服務市場的良好氛圍。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中介服務。
(六)建立和完善公開、透明、高效、廉潔的辦事機制。
區計委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我市禁止投資的產業目錄,連同國家制定的企業投資核準目錄及核準、備案項目的受理權限、條件及效力、程序、期限等一并在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進行公示。
由區計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確定辦理核準、備案流程,建立計算機聯網系統,編制專用軟件,實施網絡并聯審批,縮短辦理時限,切實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規范服務。
三、改革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核準制。
1.由區計委會同相關部門對重點投資項目進行核準。
各部門要嚴格依據《**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市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及《**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管理權限》規定的核準權限,核準范圍、核準條件、核準程序和期限,認真履行核準手續。
凡屬于國務院下發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規定的由地方核準且不涉及全市統一規劃平衡、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的區域內項目及不跨區縣實施的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均屬區級核準項目。項目單位須向區計委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并附規劃和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對涉及農用地征用的項目,還需提供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預審報告》。區計委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項目申報單位澄清,補充相關情況和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補充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向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發出征求意見函(包括申請報告及附件、澄清補充材料),由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行業審核。相關行業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后7個工作日內,向區計委書面反饋審核意見,逾期視為同意,區計委歸納行業審核意見及土地規劃、環保等職能部門意見,對申請項目進行核準。在進行核準過程中,如與相關部門提出的審查意見存在較大分歧,應在收到行業審核意見起2個工作日內,委托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進行評估。
區計委在收到申報材料、附件及澄清補充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含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時間,不含委托咨詢機構進行評估的時間),作出對項目核準的決定,及時通知項目申報單位。由于特殊原因確實難以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決定的,經區計委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及時通知項目單位,說明延期理由。
對同意核準的項目,由區計委向項目申報單位核發《項目核準通知書》和項目核準代碼,并抄送相關部門。項目單位憑核發的《項目核準通知書》到規劃、土地、建設、消防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對不同意核準的項目,在收到申報材料、附件及澄清補充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含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時間,不含委托咨詢機構進行評估的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項目申報單位,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并抄送相關部門。
具體核準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是否符合城市發展規劃和國土規劃,生產力布局是否合理;主要產品是否對國內市場形成壟斷,是否符合經濟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共利益等。對于外商投資項目,還要審查是否符合國家資本項目管理和外債管理的有關規定。
2.由區計委負責對注冊在區域內各類投資主體(亦稱項目申請人)的境外投資項目初審工作。
按照《**市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規定,項目申請人須向區計委提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機構編制的項目申請報告及規定的附件。區計委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項目申報單位澄清、補充相關情況和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補充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境外投資項目的初審工作,同時將初審意見呈報市境外投資項目審查、核準機構(市發改委)。
(二)項目備案制。
由區計委會同相關部門辦理備案項目手續。
各部門要嚴格依據《**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管理辦法》規定的備案權限、備案范圍、備案條件、備案程序和期限的規定,認真履行備案手續。
凡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規劃以及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下的區域內項目(含房地產開發項目),均屬區級備案審理范圍。項目單位應向區計委領取、填寫《**市內資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表》,加蓋本單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文件: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有關法人證明材料;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對涉及農用地征用的項目,還需提供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房地產開發項目須有經區建委對開發資質證書審查合格的證明;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須提供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區計委在收到上述申報材料后的同時抄告區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提出行業意見。相關部門在收到申報材料1個工作日內,向區計委提出書面意見,逾期視為同意。區計委在收到所列申報材料、附件及相關部門書面意見后3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備案。
對確定備案的項目,發放《項目備案通知書》,給與項目備案代碼,并及時抄告相關部門。項目單位憑區計委出具的《備案通知書》到規劃、土地、建設、環保等有關部門依法辦理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前期工作手續。對不屬于備案范圍的項目及不予備案的項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申報單位,說明不予備案的理由并抄送相關部門。
四、強化依法行政,加強后續監管
區計委等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通知》及本《實施意見》的規定和要求。在辦理核準、備案手續中做到公開、透明,制訂簡化辦理程序、縮短辦理時限、公示辦理要件等措施,切實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規范服務。不得變相增加核準、備案事項,不得以核準、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不得拖延辦理時限。對在項目核準、備案過程中、、、索賄受賄的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
要加強對核準、備案項目的跟蹤、服務。在嚴格履行《通知》對項目后續監管的規定的同時,強化服務意識,根據項目單位的要求,幫助協調和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于區域內由市級或國家核準、備案的項目,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服務,幫助項目單位做好協調和溝通。努力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五、其他
(一)在本《實施意見》之前區屬各部門的有關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管理的規定,凡與本《實施意見》有抵觸的,均按本《實施意見》執行。
作為擁有受托管理資格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我行必須對受托人在年金投資中的角色定位有一個清新的認識,認真尋找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通過持續的學習、思考和建設來提高自身的全面受托管理能力。
一、受托人在年金投資中的角色定位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社部〔2004〕20號令)規定“企業年金基金應由受托人受托管理;受托人委托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人社部〔2011〕11號令)規定受托人投資相關的職責包括“選擇、監督、更換投資管理人”和“制定企業年金基金戰略資產配置策略”;而投資管理人的相關職責為“對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進行投資”。
企業年金的戰略資產配置策略指的是受托人在年金政策允許的投資范圍內,根據自己對歷史數據的總結分析和對未來經濟形勢的預測判斷,綜合制定的大類資產配置策略。投資管理人必須按照受托人制定的戰略資產配置策略來進行投資。根據國外學者Brinson、Hood、Beebowe(1986)對美國養老基金組合績效歸因的研究,基金投資收益的91.5%由資產配置決定,“擇時能力”和“擇股能力”對投資業績的貢獻不到5%。國內學者張雪瑩(2005)的研究表明資產配置能解釋基金收益隨時間變動的77.8%,以及不同基金收益率差別的58%。因此,作為一種長期穩定的資產,企業年金的投資回報主要是由受托人制定的戰略資產配置策略來決定的。
企業年金的受托人擁有政策賦予的選擇投資管理人和制定戰略資產配置策略的權利。因此,自然而然成了年金投資的決策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第三十條規定“受托人依法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的,應當對他人處理信托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因此,企業年金的受托人應當對投資管理人的投資行為承擔責任。
鑒于受托人應承擔的信托責任以及受托人制定戰略資產配置策略的事實,受托人也應該是年金投資業績的最終負責人。
二、我國年金投資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的投資沒有完全按照制度設計的初衷來運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現象。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受托人投資管理人選擇權虛無。國內年金市場發展緩慢,但機構眾多、競爭激烈,導致委托人在機構選擇上起著主導性作用;再加上現階段建立年金制度的多是大型央企等規模龐大的企業,管理人選擇的話語權非常強勢,政策賦予受托人選擇、更換投資管理人的權利實質上被委托人剝奪了。受托人只能被動接受委托人的選擇,卻要被迫承擔投資業績不理想帶來的壓力和責任。
二是受托人戰略資產配置能力不足。目前受托機構多是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而投資管理人多是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雙方在資產配置方面的能力差距非常明顯。因此,受托人現在大多是在人社部規定的范圍中針對委托人的不同風險需求劃定不同的權益類投資比例上限,缺乏細化的大類資產配置策略,資產配置最終還是由投資管理人來決定。從制度設計的角度來看,受托人應該緊盯市場,通過戰略資產配置策略的動態調整來控制年金投資行為,而目前受托人制定了戰略資產配置策略后就很少變化和調整。
三是企業年金的投資決策流程不規范。規范的投資決策流程取決于委托人、受托人和投資管理人在年金投資中的明確定位。從信托的法律關系來看,受托人擁有對信托財產完整的處分權,因此委托人不應介入具體的投資產品和投資行為決策中去。在投資管理人和受托人之間,短期來看由于年金投資運營的時間還不長,規范的投資體系還沒有建立,受托人在關鍵產品的決策上有所介入是必要的,但長期來看受托人應更加專注于戰略資產配置策略的制定、動態調整和監督執行,而不應過多地介入每一個具體產品的投資決策。當前,我國的年金投資過程中,投資管理人經常需要就是否具體配置某一個產品征求委托人和受托人的雙方意見,投資的自主性較低;受托人也疲于應付眾多投資管理人的申請,無力研究戰略資產配置策略的制定和動態調整。
三、受托人在年金投資中的改進方向
針對目前我國年金投資過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現象,作為年金投資的決策主體和最終責任人,受托人在規范年金投資過程中有著義不容辭的義務。要改進我國年金投資的現狀,受托人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戰略資產配置能力。經過近年來的快速發展,受托管理機構已經積累了一定的投資管理經驗,對資本市場的分析能力也進一步提高;但戰略資產配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受托人一方面要加強向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投資管理人學習資產配置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方法;另一方面要積極探索、加強實踐,在風險可控的范圍內可以選擇合適的投資品種先行嘗試,最終形成系統的資產配置策略制定和調整機制。通過戰略資產配置策略的制定和動態調整來實現對投資的最終決策權。
二是要梳理年金投資的決策流程。要明確委托人、受托人和投資管理人在年金投資中的角色定位,解決年金投資過程中權責不對稱的問題。具體來說,受托人一方面要減少委托人對年金基金具體投資行為不應有的干預;另一方面要發揮投資管理人的專業優勢,把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做,從而提高投資的效率。
三是提高在投管人選擇中的話語權。委托人對投資管理人的過多干預,會給受托人的投資監督管理帶來諸多不確定的因素,不利于年金資產的增值保值,實質上對委托人本身來說也是百害而無一利。話語權的提高依托于受托人突出的受托管理能力,因此受托人應該練好內功,提升受托管理資產的投資回報率。
從實踐來看,委托人選擇更換受托人往往不是因為具體的受托運營和服務問題,而是因為年金基金的投資收益率過低。因此,受托人的投資管理能力是委托人最為看重的受托能力,也是受托人最急需提升的能力。面對存在的不足,作為受托人的我們必須要加強對提升投資管理能力的正確認識,通過切實有效的措施來改變受托資產年金投資的不合理現狀,從而保證和推動我行受托管理業務的持續、快速的發展!
關鍵詞:交通 國有資產 保值增值
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特別是財政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交通國有企業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規模也不斷膨脹。如何加強交通國有資產管理,防止交通國有資產流失,提高交通國有資產運營效益,確保交通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也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復雜而艱巨的任務。
1、交通國有資產管理現狀
交通國有資產包括兩塊主要內容,一是交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二是交通國有企業資產管理。
交通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的資金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方面,除日常必須的辦公設施和設備管理以外,還包括閑置的辦公用房管理,這些主要通過交通資產管理公司,集中統一對外公開招租,收入納入財政預算。日常維護由資產公司統一操作,經費由資產公司承擔。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局共對161處資產對外進行了公開招租,年租金收入620萬元,全部繳入財政專戶。
交通國有企業資產管理,主要包括各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和重大投資、重大固定資產購置和報廢處置以及企業閑置資產和設備的盤活等內容。目前我局共有國有或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的各類企業20個,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管理性公司,主要包括交通資產管理公司;第二類是為交通建設服務的企業,主要包括交通建設集團,路通監理公司、路通設計院、質量檢測中心以及公路和航道養護公司;第三類是交通運輸服務企業,主要包括公路客運公司,通聯出租公司,交通職校駕校,宏達汽車性能檢測中心等。截止2012年末,交通國有企業資產總額達10.7億元,負債總額7.2億元,凈資產3.5億元。
多年來,我局在交通國有資產管理中緊緊圍繞“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一主線,不斷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在交通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探索出一條可持續發展的路子。目前,交通國有資產效用明顯,各資產經營主體呈良性發展態勢。
1.1、服務功能發揮明顯
我局下屬的20家企業,共有職工3000多名,2011和2012年合計對上貢獻近8千萬元,其中上繳流轉稅4千多萬元,企業所得稅3千多萬元。這些企業分別承擔著全市公路、航道施工和養護、旅客運輸、車輛技術服務、交通技術人才培養等相關職能,所有企業基本上都是為大交通建設和發展所配套服務的,企業在注重經濟效益的同時,更注重各項服務職能的發揮。我市交通現代化建設所取得的成就離不開這些企業作用的發揮。
1.2、盈利能力普遍較強
2012年20家企業經營收入達8億元,凈利潤4千多萬元。除公路賓館等少數企業經營虧損外,絕大部份企業經營管理狀況良好,自主發展能力較強。如公路客運有限公司主動適應日趨激烈的行業競爭,加大資源整合力度,積極開拓新的客運線路,優化內部經營管理模式,健全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全年實現盈利近2千萬元。又如交通駕校,通過狠抓內部管理,樹立品牌形象,不斷擴大市場占有份額,全年盈利達700多萬元。
1.3、資產管理規范有效
近年來,交通國有資產實現了保值增值,2012年末與2006年末相比,凈資產增加了52120萬元,年平均增長25%。成立了專門的資產管理機構,制訂和完善了5項管理制度和規定。幾年來,沒有發生一起資產流失或不按規定出租和處置事件。
2、交通國有資產管理的經驗做法
近年來,我局始終把交通國有資產管理作為全系統重要的工作內容來抓,在組織管理、制度建設、日常管理、監督考核上積極探索,不斷創新,開創了一條適合交通實際的資產管理新路子。
2.1、不斷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多年來,我局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切實加強資產管理的制度建設,先后出臺了《宜興市交通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宜興市交通系統采購管理規定》、《宜興市交通系統國有資產出租暫行辦法》、《宜興市交通國有資產出租操作辦法》和《企業經營管理責任考核辦法》等一系列的管理規定,基本構建起了健全的國有資產投資、處置、監管、考核規范,實現了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化。
2.2、不斷強化資產管理責任
我局從構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出發,努力構建管理體系,明晰主體責任。一是理順了投資主體。以宜興市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通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主體,全系統所有經營性資產全部劃歸其所有,改變了以往投資主體散而多的局面,由交通資產管理公司全面承擔投資主體責任,履行投資主體監管職責。截止2012年底,交通資產公司投資企業20家,總投資額21.9億元。二是理清了資產管理責任。初步構建起了由局資產管理委員會、交通資產管理公司、各經營主體組成的三級管理體系。為加強資產管理,局成立了專門的資產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局屬單位重大設備購置和經營性資產的購置、招租和處置的審核審批和實施過程的監督。資產公司具體組織實施重大設施設備的采購、招租和處置。各單位具體負責管理、使用和維護各種設施設備,并做好各類資產類收入的處置工作。三是強化主體管理責任。由市財政和審計部門對交通整個資產管理進行監督,局資產管理委員會對資產公司的資產管理實施監督,局財務審計和監察相關責任科室,牽頭對各單位相關資產管理每年進行檢查和考核,局專門制定了經營責任考核辦法,進一步強化國有資產的管理責任。
2.3、不斷規范資產運作流程
一是規范采購行為。我局專門制定了《宜興市交通系統采購管理規定》。對50萬元以下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標,根據“依法采購、公開公正、競爭擇優、規范有序、廉潔高效”的原則統一組織實施公開招標,今年以來,共組織實施公開采購招標10起,節約資金25萬元。二是從最大限度地提高資產效用角度出發,對非主流資產和部分閑置資產實施公開招租和經營權競拍。今年以來共組織公開招租26起,組織競拍1次,全系統對外招租閑置用房計56041.47。候車亭廣告位對外招租共85只,其中城區候車亭51只,農村候車亭(宜金線、川善線)34只。取得租金收入130萬元,使每一份資產都能取得實實在在的收益。
3、交通國有資產管理下階段工作打算
交通國有資產管理是項系統而又復雜的工作。下階段,我局將立足長效管理,從健全資產管理常態化工作機制出發,著重抓好兩方面的工作。
3.1、進一步明確資產管理責任,全面構建資產管理規范
一是全面落實《宜興市交通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宜興市交通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和《宜興市交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意見》,強化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國有資產管理中的主體地位和責任;二是進一步完善《宜興市交通運輸局采購管理規定》和《宜興市交通系統國有資產出租管理暫行辦法》,細化具體的操作辦法;三是健全管理規定,要擬定“交通國有資產投資管理辦法”、“交通國有資產處置辦法”。通過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來規范交通國有資產的管理行為。
3.2、努力構建國有資產監管常態化的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國有資產投資審核機制。明確投資企業、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局資產管理委員會在資產投資中的責任,建立資產投資審批審核流程;二是建立國有資產財務監督審計機制。建立財務報表報送制度和定期審計制度。由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國有企業每年組織一次財務審計;三是建立資產審核制度。由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對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資產進行一次盤點,對資產使用、出租情況進行一次綜合檢查;四是建立經營性資產出租、合作報備制度。涉及經營性資產出租或對外合作的,由相關企業向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報備出租合約或合作協議,由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合約或協議履行情況進行督查審核;五是建立資產經營業績績效考核。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凈資產收益率、利潤和折舊與總資產的比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指標納入企業的年度考核,由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對企業經營情況進行考核。
【關鍵詞】城鄉居保基金;保值;增值
隨著基本養老保險體系不斷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城鄉居保基金)積累快速增長,銀行存款或購買國債等方式已不能適應當前基金持續發展的需要。同時,領取養老金人數連續6年增漲也加大了基金支付壓力。因此,要在繼續加強基金管理的同時,提升基金管理層次,完善基金投資政策,拓寬投資渠道,積極穩妥地開展城鄉居保基金的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目標,不僅有利于增強養老基金的支撐能力,促進制度可持續發展;還有利于提高城鄉居保的養老金領取水平,降低各級政府財政壓力。
一、城鄉居保基金規模
自2009年開展首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以來,截止2015年年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50472萬人,其中領取待遇人數14800萬人。2015年基金收入2855億元,比上年增長23.6%,支出2117億元,比上年增長34.7%。基金累計結存4592億元,比上年增長19.43%。
二、城鄉居保基金保值增值存在的問題
1.基金管理層次過低,資金分散,降低了規模效應。
目前僅有少數地區做到市級統籌,大部分地區基金的籌集、管理、支付仍由各縣(區)經辦機構負責。 每個統籌區作為一個主體,這樣的區域性分散管理,一是統籌層次低,沉淀資金規模小,難以實現投資規模化、風險分散化的組合投資策略;二是基金的支付中含有參保關系注銷、轉移等不確定因素,預留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極易影響個人賬戶的支付,不利于社會穩定。因此,各地經辦機構不得不留足活期存款以備周轉。活期存款留存額度越大,基金損失也就越大。三是每年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下撥的基礎養老金,歸集到各縣(區)的社會保障專戶,基層經辦機構在管理的這部分資金時由于金額逐月減少,保管期限短等原因,大多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專戶中,也不利于提高基金收益。
2.基金征繳方式存在的問題
現有城鄉居保基金結余主要來源于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參保人員可在當年的1-12月繳保費,也可若干年后補繳。這樣的多次征收、多檔次征收阻礙了基金規模籌集。一是基層經辦機構每月都要做保費征收工作,增加了工作量。二是每月基金繳費收入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無法對當月和全年保費收入做出合理估計。三是就全國大多數地區來看,居民喜歡選擇低檔次繳費,特別是100元繳費檔次,也不利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規模的快速增長。每月的個人繳費收入在形成一筆定期存款以前,都會以活期的形式出現,活期利率與個人賬戶記賬利率之間的利率差也造成了基金隱形貶值。通過對2015年度各地公布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與國有四大行存款利率進行比較,即使是在基金活期存款執行3個月定期優惠利率的情況下也遠遠低于個人賬戶的記賬利率。
3.基層經辦機構基金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各地城鄉居保基金尚未開展省級管理,僅有少數地區做到市級統籌。大部基金的籌集、管理、支付的權力仍在各縣(區)經辦機構,資金以收益較低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財政專戶中。原因在于:當前市縣級經辦機構缺乏專業的基金管理人才或投資機構,也未形成規范的投資管理制度,除國債或存款外,若開展其他形式的投資,不僅基金的安全無法得到保證,也增大了風險系數。但穩健的銀行存款方式下,城鄉居保基金受利率下調、物價上漲等因素的影響,難以實現保值增值。
4.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尚未試施
目前,由于城鄉居保基金省級管理的資金歸集、機構設置、風險偏好度、收益目標、職能職責劃分等一系列的問題尚未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仍未具體實施, 各地可投資的養老金歸集到省級社會保障專戶的工作尚未完成,基金保值增值的投資渠道還未開通。
三、對城鄉居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幾點建議
1.強化當前基金保值增值管理
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配套方案出臺以及全面實施省級統籌前的一段間內,各地區對于城鄉居保基金仍會實行市級統籌或縣級統籌。 因此,市縣級經辦機構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利率稍高的定期存款或國債來提高基金收益,積極為省級管理過渡期的基金保值增值護航。
(1)落實活期存款優惠利率政策。 經辦機構要主動與開戶銀行協商活期存款執行3個月定期優惠利率,擔負起城鄉居保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不僅要確保城鄉居保基金的日常周轉與安全,還要對基金進行結構分析,確定最佳收益狀態下的活期存款額度。
(2)協商定期存款利率上浮幅度。目前商業銀行定期存款較基準利率上浮20%~30%,通過大額定單或協議存款方式利率能上浮40%,在投資途徑受限的情況下,與銀行協商定期存款利率水平不失為一個便捷的保值增值辦法。
(3)做好基金存款組合。 在保障養老金正常發放的前提下,根據資金的可用程度和可用期限,以及未來短期、中長期養老金的支付情況,建立最優基金存款組合方案,提高基金收益率。
(4)加強基金存款日常監控。 建立基金定期存款臺賬,及時做好到期定期存款的結息和轉存工作,動態監測財政專戶中活期存款余額,在留足3個月支付額后剩余資金轉存定期。避免因不能及時轉存定期,而造成的基金收益率降低。
2.提升居保基金管理層次
(1)完善省級管理相關政策
①現在各地已經完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整合,接下來應就如何從縣(市)級管理轉變為省級管理以及實行省級統籌后的操作出臺具體實施細則,使省級管理制度盡快落到實處,為下一步的城鄉居保基金投資墊定堅實的基礎。
②制定在省級管理模式下的各級資金上繳下撥流程和結算方式,靈活調動和安排資金。在保證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的情況下,減少“沉睡”資金,提高資金周轉率,確保資金的高效運營,以獲得基金的保值增值。
③實行省級管理,應重新定位省、市、縣級部門在城鄉居保基金籌集、管理、監督、投資等方面的職責,完善基金運行機制,加強對地方政府的績效評估,使省、市、縣各級基金管理部門切實有效履行職責,在城鄉居保基金投資運營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2)提高城鄉居保基金管理層次
①盤活各縣區資金存量。歸集各縣區經辦機構基金結余,實行收支兩條線,合理測算城鄉居保基金省級管理模式下備用金底線,通過資金在各縣(區)之間合理調配來保證每月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減少沉淀資金,提高進入投資運營環節基金的比重,拉升基金整體收益水平。
②統一資本運作,總體控制風險,提高資金收益。通過各級部門對基金收支經辦風險控制,投資運營風險控制,實現對基金更有效的監督,保證基金運營過程中的安全性、規范性、高效性。
③積極探索全國統籌。在省級管理模式成熟后,通過總結省級管理模式下的經驗,探索城鄉居保基金全國統籌模式。歸集各地區省級管理基金,進行全國統籌試運行,逐步將基金管理提升到最高層次。由國務院指定機構進行管理和運營,從而達到管理專業化、資金規模化、投資結構最優化、風險分散化、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3.加快基金投資辦法落地
目前, 各地城鄉居保基金歸集到省級社會保障專戶的工作尚未完成,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開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準備工作,盡快將基金投資運營落到實處:
(1)摸底基金存量詳情。 如:各縣(區)級經辦機構基金收支結余情況、基金在各銀行的存儲結構或購買國債情況、近期基金預計收支情況,為規劃基金投資規模及投資結構等提供數據支撐。
(2)完善相關投資配套政策。包括選定托管機構和受托投資機構;各類合同的制定;基金在縣、市、省各級歸集管理辦法;財務會計核算、信息披露和風險控制等;打通實施城鄉居保基金投資的關鍵環節。
(3)制定投資策略。 制定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相關運營策略,對短期、中長期投資目標和基金風險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并確定相應的資金配置方案,確保城鄉居保基金投資能夠順利開展。
(4)健全城鄉居保基金監管機制
健全城鄉居保基金監督機制,強化內部機構監督、外部機構監督、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進行監督,使基金在管理和運營過程中受到有效控制,基金運營結果公開、透明,保障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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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原有的投資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資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項目建設市場化的新格局。但是,現行的投資體制還存在不少問題,特別是企業的投資決策權沒有完全落實,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投資宏觀調控和監管的有效性需要增強。為此,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有利于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推動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改革政府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度,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落實企業投資自;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職能,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拓寬項目融資渠道,發展多種融資方式;培育規范的投資中介服務組織,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公平競爭;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改進調控方式,完善調控手段;加快投資領域的立法進程;加強投資監管,維護規范的投資和建設市場秩序。通過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最終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
二、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
(一)改革項目審批制度,落實企業投資自。徹底改革現行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對于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準,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并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對于企業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的項目,政府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各地區、各部門要相應改進管理辦法,規范管理行為,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下放給企業的投資決策權利。
(二)規范政府核準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準制的范圍,并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準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
(三)健全備案制。對于《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
(四)擴大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決策權。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大型企業集團,投資建設《目錄》內的項目,可以按項目單獨申報核準,也可編制中長期發展建設規劃,規劃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準后,規劃中屬于《目錄》內的項目不再另行申報核準,只須辦理備案手續。企業集團要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規劃執行和項目建設情況。
(五)鼓勵社會投資。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允許社會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逐步理順公共產品價格,通過注入資本金、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經營性的公益事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于涉及國家壟斷資源開發利用、需要統一規劃布局的項目,政府在確定建設規劃后,可向社會公開招標選定項目業主。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各種所有制企業進行境外投資。
(六)進一步拓寬企業投資項目的融資渠道。允許各類企業以股權融資方式籌集投資資金,逐步建立起多種募集方式相互補充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和證券監管機構批準,選擇一些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試點,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籌集建設資金。在嚴格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改革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制度,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按照市場化原則改進和完善銀行的固定資產貸款審批和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運用銀團貸款、融資租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等多種業務方式,支持項目建設。允許各種所有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國外貸款。制定相關法規,組織建立中小企業融資和信用擔保體系,鼓勵銀行和各類合格擔保機構對項目融資的擔保方式進行研究創新,采取多種形式增強擔保機構資本實力,推動設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機制。規范發展各類投資基金。鼓勵和促進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工程項目。
(七)規范企業投資行為。各類企業都應嚴格遵守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不得投資建設國家禁止發展的項目;應誠信守法,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投資風險約束機制、科學民主的投資決策制度和重大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投資項目的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完善政府投資體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
(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范圍。政府投資主要用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夠由社會投資建設的項目,盡可能利用社會資金建設。合理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投資事權。中央政府投資除本級政權等建設外,主要安排跨地區、跨流域以及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二)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和堅持科學的決策規則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資項目一般都要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咨詢中介機構的評估論證,咨詢評估要引入競爭機制,并制定合理的競爭規則;特別重大的項目還應實行專家評議制度;逐步實行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規范政府投資資金管理。編制政府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款等。政府投資資金按項目安排,根據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調控需要,可分別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等方式。以資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確定出資人代表。要針對不同的資金類型和資金運用方式,確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逐步實現政府投資的決策程序和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四)簡化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合理劃分審批權限。按照項目性質、資金來源和事權劃分,合理確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項目審批權限。對于政府投資項目,采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從投資決策角度只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除特殊情況外不再審批開工報告,同時應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審批工作;采用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方式的,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具體的權限劃分和審批程序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頒布實施。
(五)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標準,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按項目建設進度下達投資資金計劃。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中介服務管理,對咨詢評估、招標等中介機構實行資質管理,提高中介服務質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風險管理機制。
(六)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有合理回報和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公益事業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于具有壟斷性的項目,試行特許經營,通過業主招標制度,開展公平競爭,保護公眾利益。已經建成的政府投資項目,具備條件的經過批準可以依法轉讓產權或經營權,以回收的資金滾動投資于社會公益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
四、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
(一)完善投資宏觀調控體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在國務院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有效運轉、依法監督,調控全社會的投資活動,保持合理投資規模,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改進投資宏觀調控方式。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教育、科技、衛生、交通、能源、農業、林業、水利、生態建設、環境保護、戰略資源開發等重要領域的發展建設規劃,包括必要的專項發展建設規劃,明確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總體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等。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發展建設規劃是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努力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引導社會投資。制定并適時調整國家固定資產投資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明確國家鼓勵、限制和禁止投資的項目。建立投資信息制度,及時政府對投資的調控目標、主要調控政策、重點行業投資狀況和發展趨勢等信息,引導全社會投資活動。建立科學的行業準入制度,規范重點行業的環保標準、安全標準、能耗水耗標準和產品技術、質量標準,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三)協調投資宏觀調控手段。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以及宏觀調控需要,合理確定政府投資規模,保持國家對全社會投資的積極引導和有效調控。靈活運用投資補助、貼息、價格、利率、稅收等多種手段,引導社會投資,優化投資的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適時制定和調整信貸政策,引導中長期貸款的總量和投向。嚴格和規范土地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土地供應對社會投資的調控和引導作用。
(四)加強和改進投資信息、統計工作。加強投資統計工作,改革和完善投資統計制度,進一步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全社會固定資產存量和投資的運行態勢,并建立各類信息共享機制,為投資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建立投資風險預警和防范體系,加強對宏觀經濟和投資運行的監測分析。
五、加強和改進投資的監督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詢、投資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監理等部門和單位,都應有相應的責任約束,對不遵守法律法規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完善政府投資制衡機制,投資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能分工,對政府投資的管理進行相互監督。審計機關要依法全面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完善重大項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監督。
(二)建立健全協同配合的企業投資監管體系。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市規劃、質量監督、銀行監管、證券監管、外匯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得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在建設過程中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部門要責令其及時改正,并依法嚴肅處理。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事中和事后監督檢查,對于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的項目,以及不按規定履行相應核準或許可手續而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其停止建設,并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審計機關依法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審計監督,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企業投資誠信制度,對于在項目申報和建設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予以懲處,并公開披露,在一定時間內限制其投資建設活動。
[關鍵詞] 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監督體制
[中圖分類號] F830.5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7)06-0171-03
[作者簡介] 陳亞楠,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碩士生,研究方向為社會保障。(北京 100081)
一、我國社保基金的運營現狀
1.我國社保基金的構成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主要由四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它是通過國有股減持、財政撥款等方式籌集資金而建立的。這部分資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可以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也可以委托投資,即通過投資管理人運作,并對投資渠道和投資比例作出明確規定。
第二部分是省級統籌基金。這是1993年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后行業統籌向地方統籌轉變中過程中集中由城鎮企業繳納的保險費。
第三部分是個人賬戶基金。這也是1993年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后主要由職工個人繳費而積累起來的。這部分資金實行完全積累制,主要用于職工本人退休后使用。這部分資金的管理模式與第二部分資金相同,即由省級社保機構管理,投資渠道限定在銀行存款和國債上。
第四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這也是從1993年后由各企業依據自愿原則在基本保險費外為職工繳納的保險費的積累。這部分資金實行完全積累制,從2004年5月1日起,這部分資金實行個人賬戶方式管理投資渠道也已經放開。
2.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現狀
據公開數據顯示,2005年社保基金資產分布中,股票類投資占10.95%;股權類投資占6.46%;固定收益類投資占59.65%;現金及等價物類投資占22.94%,當年實現收益率為3.12%,而2000年到2004年的5年內累計收益率是11.82%,該數據雖然戰勝了通貨膨脹率,但沒有戰勝利率為13.66%的五年期國債。
2006年,社保基金戰略資產配置計劃進行調整,降低了現金及等價物投資的投資比例,提高了股票投資的比例。全國社保基金資產配置中,股票投資占23.46%,實業投資占13.69%,固定收益投資占54.55%,現金等價物投資占8.30%。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國社保基金市值約2554億元,實現收益121.36億元,期間收益率為6.01%。
二、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正處在發展的起步階段,目前我國的社保基金正面臨著積累數額小,投資運營管理落后,而支付壓力日益增大的困境。歸納起來,其中核心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基金缺口問題;二是基金保值增值問題。
1.基金缺口問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做實”個人賬戶問題,實際上是指1993年后統籌制度建立時,已經退休的職工(老人)的退休金和在職職工(中年人)在舊制度下已經積累起來的養老金權益。由于個人賬戶的歷史欠賬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為了解決社會統籌基金不足的問題,就只好拆東墻補西墻,向個人賬戶透支,挪用已進入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的資金。這使已按規定繳費的在職職工個人賬戶也普遍變成空賬戶,待到目前的在職職工退休時,又必須挪用下一代人的個人賬戶資金,形成一種“空賬運行”的模式,基金缺口越來越大。
2.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問題主要體現在:
(1)社保基金投資體系不健全
從目前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的運行情況來看,能夠實現運作的基本上只有社保基金理事會管理的一部分“儲蓄基金”,而核心部分的“個人賬戶基金”卻運作不力。這些“賬戶基金”是體現社保制度財政可持續性的制度工具,必須且只能投資于資本市場,否則就是浪費和資源誤置。但事實上,“個人賬戶”由于未被單列出來,常被用于彌補統籌部分不足時的養老金發放,形成“空賬”,又或被留置于當地社保部門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未能實現有效保值增值。作為基本社會養老制度第一層次20%的“統籌部分”由于未實現完全的省級統籌和制定統一的投資管理策略,尚不具備徹底解決基金保值增值問題的能力。社保基金理事會管理的“儲備基金”來源于國有股減持、財政補貼等形式,只對“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起到蓄水池的注資和調節作用,也尚不能獨立承擔起整個社保基金投資增值的責任。
(2)投資工具有限,缺乏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國債、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各類資產的具體投資比例限制為: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比值不低于50%,企業債、金融債投資的比例不高于10%,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高于40%。目前,我國社保基金結余絕大部分集中投資于無風險和低風險的銀行存款、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等投資品種。雖然我國對社保資金運用方式的限制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安全性原則,但同時也導致了資金運用的低效率。一方面,違背了現代金融投資的資產組合原理,在獲取盡可能多的收益的同時分散投資風險;另一方面,雖然銀行利率有所提高,銀行存款的收益比以往有所增加,但投資回報率仍然偏低,無法抵御通貨膨脹的侵蝕;購買國債也一樣難以規避通貨膨脹的風險。而購買企業債券和股票雖然是提高投資收益率的重要途徑,經初步統計,全國社保基金2006年實現經營業績619億元,期間經營收益率達到29%,其中50%的投資收益來自于股票市場,對股票的投資比例已經達到資金總量的34%,但由于股票市場的風險較大,隨經濟周期波動較明顯,無法保證收益的安全性。因此,只有不斷尋求新的保值增值途徑、增加投資收益才能滿足社保基金日益增大的支付需求。
三、對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思考
從國外基金投資實踐看,組合化、投資機構多元化、新型投資工具的運用已成為一種趨勢。通過借鑒國外基金投資管理的經驗,并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完善我國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
1.確保社保基金來源
社保基金是國家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措施,確保社保基金正常的資金來源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目前,除了來自政府預算支出、社會保險金收入、國有資產劃撥和部分基金投資收益等資金來源外,可進一步拓寬社保基金資金來源的主要渠道:一是具體落實通過劃撥部分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減持國有股籌資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有企業境外發行時,要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直接補充到社保基金中。二是通過國有資產轉讓的分配,安排一定比例充實社保基金。三是使中央向社保基金撥款制度化。
2.明確社保基金投資運營的目標
我國社保基金的四個組成部分有著不同的投資管理制度,所以應根據統籌資金、個人賬戶資金、全國社保基金和企業年金來源和最終用途的不同,分析其不同的資金特點,確定不同的投資目標,采用各自相應的投資組合和投資范圍。
首先,社會統籌基金由于目前實行現收現付制,資金必須用于支付當前退休職工的基本養老金,重點是保證基金及時、足額收繳與支付。因安全性和流動性是該部分基金的首要目標,近期這類社保基金的少量結余可以委托金融機構用作短期貨幣市場投資,并在嚴格的監管下確社保資金安全。
其次,個人賬戶基金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具有完全的積累性,而且基金保值增值壓力很大,所以,收益性是該類基金的首要目標,兼顧安全性和流動性。因此,如何進入資本市場,并構建其投資組合,從而實現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目標是其投資管理的主要任務,其投資模式也都必須進行市場化改革。
再次,全國社保基金是基本養老保險金之外的附加養老金,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籌調劑,它既是一種處于補充、調劑地位的養老金,也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后安全網,其有較強的保值增值要求,對安全性要求非常高。根據社保基金理事會頒布的《投資管理辦法》,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這三個方面共同構成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目標,但根據經濟學理論,這三者之間又是相互矛盾和沖突的,不可能同時實現,因此,安全性仍是其主要投資目標。
3.積極拓寬社保基金的投資渠道
實現保值增值是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管理的重要目標,而取得良好的投資收益則是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證。只有積極拓寬社保基金的投資渠道,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才能更好地達到保值增值的目標。
(1)繼續讓社保基金以間接入市的方式進入股票市場。鑒于目前基金市場發展較快以及良好的信用度,可逐步提高投資比例,加大基金產品的創新力度,培育和發展藍籌股基金和指數化基金,改善基金發行方式,穩定和發展基金市場。
(2)適當考慮企業債的投資比例和范圍。企業債是國外養老金的主要投資工具之一,我國目前企業債市場發展雖滯后于股票市場,但近年來也發展較快。企業債投資收益較高,但主要問題是存在違約風險。因此,在不斷完善法律基礎和企業信用評級制度的基礎上,可投資信用評級在AA+以上的企業債券。
(3)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方向也應考慮到國家的產業政策。目前,我國的政策大力扶植農業、能源、原材料、公交、基建等產業部門的發展,這些部門在我國都是瓶頸部門,從經濟學的觀點看,瓶頸部門都是稀缺部門,它的市場表現就是供不應求,因此,社會保障基金投資于這些產業部門比較安全,可以獲得高于平均利潤率的利潤率。雖然,目前我國為了抑制通貨膨脹,對這些產業部門進行限價以降低使用成本,但從長期來看,這些產業部門的發展前景是極為廣闊的。另外,像電子、信息這些高科技產業部門,都屬于朝陽產業,市場潛力巨大。因此,社會保障基金在考慮到流動性的同時,經過可行性論證后,可以拿出一定比例投資上述產業部門。同時,隨著2008年的到來,中國的經濟將得到巨大推動,尤其是基礎建設這方面將發展迅速,從而對資金的需求將不斷增大,因此,我們應該抓住2008年奧運會這個契機,考慮將社保基金投資于基建產業,在保證基金安全性的同時又不失其盈利性。
(4)社保基金應加大海外投資的力度。目前,我國基金投資運營不善很大程度上與我國金融市場不完善、次序混亂有關。而國外的金融市場已經發展得很成熟,有健全的市場體系和法制規范,可以給我們的基金提供一個很好的投資環境。同時,根據風險組合理論,通過基金投資的國際化趨勢,能在不犧牲收益的條件下,最大限度降低非系統風險。中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儲蓄基金”可向海外延伸,投資一些低風險且信用程度較高的政府債券或中國政府和中資企業在境外發行的債券等。
4.建立內外監督相結合的相互制衡式監督管理體系
在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民營化管理和多樣化投資的同時,資金的營運風險的將隨之增加。因此,為了更好地規避風險,我國應在改革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模式的同時,盡快建立內外監督相結合的相互制衡式監督管理體系,為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實現提供制度保證。具體包括:
(1)完善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的法制規范。對于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經營機構的準入和退出機制、投資規則等都應該明確規定,對于社保基金投資中的腐敗違法行為規定嚴懲制度,從法律的角度嚴格規范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行為,保證社保基金的高效安全運營。
(2)建立一個系統的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監督體系。社會保障基金這一“保命錢”如何高效安全地運營直接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06年上海社會保障基金挪用事件就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建立一個至上而下的基金運營監督體系已經是十分必要的。筆者認為,監督層次應該分為三個層次:首先,政府部門應成立一個專門的監督委員會,其成員由社會保障部門代表、企業代表以及相關專家共同組成,具體承擔政府對社會保障基金運營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的職能。其次,對于個人賬戶基金的運營,除了政府的監督,還應該成立一個由企業管理者、職工代表組成的監督委員會,對個人賬戶儲蓄基金管理進行直接的監督,維護基金的安全性,保護自身利益。再次,基金管理公司內部通過設置監察與稽核部門完善其內部監控機制,該部門主要負責定期對基金經理的投資決策等內部工作進行查核,以減少基金管理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