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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法;教學;改革;高校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5-0269-02
一、高校法學專業稅法教學的現狀與困惑
中國高校法學專業的稅法教學和研究起步很晚,作為一門典型的交叉學科,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實踐性。各高校法學專業的學生由于沒有財政稅收方面的專業基礎知識,使得課程學習比較困難。學科本身的難度和教學實踐與理論發展的不足,造成了高校法學專業稅法的教與學都面臨著許多困難。
1.學科交叉性對講授該門課程的老師提出了很高要求。它除了要求教師須具有法律專業和稅收經濟學的知識以外,還要求具有稅收實務經驗。但是目前高校法學院從事稅法課程教學的老師要么是具有法律專業背景,但財稅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扎實;要么是學經濟類專業出身,財政稅收會計等比較通曉,但對法律原理和理論領悟不深。教師的知識結構決定了其在教學中很難深入淺出,析理深刻,這必然制約了教學質量的提高。并且由于各高校法學專業對稅法這門課程普遍重視程度不夠,老師的進修和交流比較少,提升教師專業能力的途徑十分有限。
2.法學專業的稅法教學與經濟類專業的稅法教學的區分度不夠。雖然法學專業的教師都認識到法律專業學生學習稅法應是學“法”而非學“稅”,但是如何凸顯法律專業稅法教學“法”的特征,實踐中操作起來非常困難。有稅法的教學和研究工作者認為法學專業的稅法課程應只講法,在其編寫的適用于法學專業的稅法教材體系中,只有與稅收有關的法律原理、原則,稅收的基本內容輕描淡寫,一筆帶過。筆者曾建議學生使用過這類的稅法教材,效果欠佳。因為脫離稅收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來講法,猶如空中樓閣,學生無法真正的理解和領會稅法中的法律原理;而脫離法律原理、思想和法律精神純粹只講稅,又無法實現該門課程面向法學專業學生開設的目的。這種對教學重心的把握一直是法學專業稅法教學中的困難。長期以來很多法學專業的稅法教學難免陷入在財政稅收學的體系上對稅法條款進行注釋和解讀的狀況,這種模式只是讓學生懂了“稅”,但是沒有懂“稅法”,稅中的法律理念、法律推理和法律制度構架被忽略了,即學“法”的目的沒達到。如何在課程的講授和安排中實現“法”與“稅”的結合和平衡是高校法學專業稅法教學的最大困惑。
3.稅法課程內容的龐雜與課時有限的矛盾突出。一方面,稅法中稅的內容本身已經相當繁雜,且技術性很強,稅收規定更新又很快,財經類專業的學生純粹只學稅且學習起來比較吃力。法學專業的學生不僅要學稅而且還要學法,課程的容量與難度可想而知。另一方面,由于中國法學高等教育對稅法課普遍重視不夠,稅法沒有被納入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相比而言,國外的很多高等院校將稅法作為一門專業來設置,并已經形成了系統的學科體系。這與中國高校將稅法作為法學、會計等專業下的選修或必修課程在授課時間的安排上差距甚遠。在如此有限的授課時間內要透徹的講解內容龐雜的稅法課程幾乎是不現實的。
4.稅法教學方法的困惑。目前國內多數高校的稅法教學以講授為主。受到課時的限制,采用課堂講授法是在有限時間內完成海量課程內容教學的無奈選擇。但是稅法內容抽象、理論性和實踐性很強,僅僅只采用講授法的填鴨式的教學模式,學生的學習興趣很難被激發出來。特別是在中國高校法學院的稅法課程是作為專業選修課的背景下,許多學生盲目選課,造成一個稅法教學班上學生的基礎知識參差不齊,講授法很難適應所有學生的需要。在稅法的教學中案例法也一直被倡導,它能夠讓枯燥的稅務內容形象化,增加學生的感性認識,增強課堂教學的趣味性,也可以幫助學生鞏固已學知識。但在實踐中如何恰當的選取案例和編寫案例以適應不同基礎的學生存在操作上的難題。特別是在法學院未向學生開設財經、社會類基礎課程的情況下,案例本身往往需要教師向學生普及基本的經濟知識,占用大量課堂時間,故而課堂上案例本身的法律價值極易被沖淡。恰當的教學方法是現有體系下探討稅法教學質量提高的著力點。
二、高校法學專業稅法教學的定位與目標
面對目前高校法學專業稅法教學的困難與矛盾,欲探討其解決的途徑,首要的任務應當是明確高校法學院稅法教育的定位和目標。站在歷史的高度,著眼當前中國經濟、社會蓬勃的發展形勢,法學高等教育應承擔通識教育與專業化、精英化教育的雙重任務。不僅應當培養具有稅收法治意識的法律工作者,更應當培養適應社會專業分工細化的專項法律儲備人才。
具體地講,本科的稅法教育應分三個層次:第一,應培養學生的稅收法治意識,了解中國現行的稅收體制和稅法法律體系結構,對中國的各稅種法有宏觀把握;第二,能分析稅收經濟行為背后的法律原則和精神,能判斷一項稅收經濟行為是否具有合法性,能在稅收領域具有一定的法律敏銳性;第三,對中國稅法的具體內容有正確的理解,并能完成簡單而正確的計稅,為走向專業的稅務工作者領域做好基礎知識的鋪墊。前兩個層次的培養目標使學生適應社會對法律人才基礎經濟知識的要求,第三個層次的培養目標使學生能具有從事專業領域法律業務的基本素質,同時也為有意向在該領域深造的學生夯實基礎。稅法的研究生教育則應立足于培養具有法律與財政稅收雙重專業知識的高級復合型人才,以滿足社會對稅法立法、司法、執法、稅務,經濟管理崗位等專業復合人才的需求。
三、稅法教學的改革路徑思考
如何實現中國高校稅法學在法學學科體系下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以適應當代社會對法律綜合素質人才的需要,是從事稅法學教學與研究者們責無旁貸歷史使命。根據上述筆者就中國高校稅法學教育培養人才的定位,提出以下幾點改革的思路:
1.調整課程的設置。國外很多大學法學院對稅法課程相當重視。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的首府大學法律學院對攻讀法律碩士的申請者提出的入學要求中就包括已經修讀了聯邦個人所得稅課程。甚至還專門設置了稅收法律碩士,商業和稅收法律碩士等學位。歐洲的挪威、瑞典、西班牙等國家的高校也將稅法作為一門強制性的課程。從對課程的重視度來講,中國高校遠不及歐美。借鑒國外稅法課程的設置和中國稅法課程開設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在中國的高校法學院研究生教育中可引入稅收法律碩士這一學位,面向本科學習經濟或財稅專業的學生。在學稅的基礎上再來學法,大大降低法學院自己在本科階段開設經濟、稅收類課程的成本。
由于稅法的學習需要經濟類基礎知識的鋪墊,筆者建議在高校法學院的本科教育中,稅法課程開設于高年級。同時,將稅法課從專業選修調整為必修,增加稅法課程的課時量和學分量,降低對學生學“稅”方面的要求,強調稅中的“法”,以稅法通識教育和興趣培養為基調。
另外,可以嘗試更大膽的改革。臺灣的中正大學在其法律學系中獨立出財經法律學系,以培養財經、科技法律人才為核心。在課程設置上除傳統的法律課程外,注重以下四個重點:企業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財稅法學。筆者認為這樣的改革思路在國內是具有試點意義。
2.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式。傳統的講授法雖有弊端,但對稅法課程內容繁雜、課時十分有限的現狀來講,仍是一種不可拋棄的教學方法。需要調整的是講授法在具體運用過程中的側重點把握。在“稅”和“法”的協調上,多數稅法學授課者都傾向于稅收中的法律分析。具體操作上,筆者建議稅法學的課堂教學分段進行。前半段講授的內容以稅收基礎知識為主,讓學生了解中國主要的稅種,并理解稅收背后基本的法律價值和精神;后半段講授則是在學生已經具備基礎知識的情況下,進行稅法專題講授,啟發學生進行法律思考。同時案例法的運用也有分段要求。前半段教學案例主要用于讓學生感性認識生活中的稅,激發學生學稅的興趣。此外這部分的案例在選取上應以說明、闡釋學稅過程中理解經濟類知識的困難為主。比如,在講解企業所得稅過程中,法條上關于資產稅務處理部分學生沒有財務基礎知識,理解起來很困難,就需要教師用案例的形式使其領會和感知。再如,增值稅的學習中學生容易對其多環節課稅與購進扣稅法的征稅方式產生疑惑,恰當的案例展示增值稅征稅流程,學生就能很快掌握稅的基本面。后半段課堂講授則應以啟發提問式案例為主,以熱點和常見的稅收經濟活動為藍本,探討其中的法律原則和法律問題。這個過程還可采用討論的方式,運用互動式教學法,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促進學生以問題為軸心去進行資料收集和法律思考。
3.拓寬提升教師素質的渠道。稅法的學科交叉性和稅法政策性強、變動頻繁等客觀因素,要求稅法教師需不斷地進修、豐富專業能力。筆者倡議國內各高校集體籌備稅法年會,年會每年由不同的高校承辦,作為一個稅法教學與研究的交流平臺。此外加強稅務實踐部門與稅法教學單位的交流也是稅法教學更上新臺階的重要舉措。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師素質提高手段是稅法教學的應循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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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會計;課程改革;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0-01
一、《納稅會計》課程目標
我院會計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面向中小企業,具備良好職業道德,熟知國家財經法規,掌握財務會計基本理論及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納稅處理等專業技術方法,能勝任企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高素質技能型會計專門人才。”其中納稅處理能力就是《納稅會計》課程的學習內容,它所針對的工作崗位為辦稅員崗位。《納稅會計》是高職會計類專業的專業核心課程,本課程的課程目標為:(1)熟悉我國各個稅種的基本理論知識,包括概念、征收范圍、稅率等等;(2)掌握各個稅種的計算,熟悉稅法和會計準則對相關經濟事項規定的差異,能夠正確處理相關的涉稅事項;(3)熟悉各稅種的納稅申報流程并能夠正確填寫納稅申報表;(4)把稅收籌劃的思想融入涉稅事項處理之中,具有依法納稅和合理避稅的意識。同時,本課程的學習也為初級會計師與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順利通過提供有利保證。
二、《納稅會計》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筆者在高職院校任教《納稅會計》多年,認識到本課程教學中存在如下問題:
1.本課程所含內容較多,基本涵蓋了我國稅法中提到的各大稅種,但是課時安排少,一周4課時,總課時為76課時,由于本課程安排在大二第一學期開課,本院學生沒有稅法以及經濟法知識,因此還要花大量時間講稅法的基本理論知識,最后留給學生實際操練的時間較少,以至于有部分學生到期末都不清楚各種稅種的計算和納稅申報表的正確填寫。因此,實踐教學重視不夠,教師著重理論知識的講解,學生實踐操作能力得不到鍛煉。
2.教學方法單一,大都還只停留在教材層面,很多還是采用“滿堂灌”“一言堂”等傳統教學方法,只停留在理論的教學,例題式的講解,各個稅種各自為陣等傳統教學方法已經不適應現在的人才培養模式,學生積極性不高,參與度不夠,學習效果可想而知。
三、《納稅會計》課程教學改革的建議
1.內容安排上,一方面,內容安排以“實用、夠用”為原則,緊緊圍繞完成某公司納稅申報的需要來選擇課程內容,變知識本位為能力本位,以主要稅種納稅申報典型案例為載體,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課程的內容進行重組,分為三大模塊,每大模塊都設計成若干子模塊。流轉稅類模塊分別為增值稅模塊、營業稅模塊、消費稅模塊、關稅模塊;所得稅類模塊分別為企業所得稅模塊、個人所得稅模塊;其他稅類模塊包括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小稅種。另一方面,由于本課程內容較多,可以適當增加實踐課時量,可以有時間讓學生在校內模擬實驗室進行網上申報納稅等操練,也可以在校外簽訂實習基地,為學生創造更多的實踐機會。
2.教學方法上,以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為核心;由以教師為中心轉為以學生為中心;以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為根本,多種教學方法并用。本課程可以采用的教學方法很多,比如,工作過程導向法、任務驅動法、啟發式教學、情景教學、角色扮演、案例教學、網上模擬、講練結合、真題導入等。比如,任務驅動法,我們可以以任務驅動來設計課程,引入案例、情景等,將本課程知識點通過一個個任務的完成展現出來,最后教師對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驗收評價,讓學生通過任務的完成,獲得成就感,以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和積極性。例如,在講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計算時,教師就可以向學生拋出一個個任務,讓他們自己完成,教師在一邊引導,首先,提出第一個任務:如果你的月工資為5000元,請問你要交多少的個人所得稅呢?學生進行討論計算,教師幫助得出正確結果。教師提出第二個任務:如果你的當月工資5000元,并且當月還領取年終獎20000元,當月應交多少的稅呢?教師組織學生小組討論練習、代表發言,然后集中講評。教師又下達第三個任務:如果你的當月工資5000元,并且當月還領取加班獎金2000元,當月應交多少的稅呢?其他名目獎金應當如何處理?最后教師講評總結進行實際操練。這樣教學筆者覺得學生參與度很高,效果不錯。
3.考核方式上,由于本課程是應用性的課程,強調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因此可以采用過程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過程性考核占總成績的60%,期末考試占總成績的40%。這樣安排主要是要讓學生重視平時課堂表現,更好地達到本課程的教學效果。本課程的過程性考核占總成績的60%。在考核過程中,不僅包括平時出勤率、平時作業完成情況,還包括參與課堂討論、小組團隊工作、實踐作品等。評價標準如下:①平時學習態度,出勤率(5%)②平時課堂討論參與度(10%)③平時作業(15%)④綜合模擬實踐(25%)⑤小組團隊工作(5%)。
4.教材建設上,為了突出職業技術教育的特色,貼近實際工作的需要,我院課程組已于2011年,由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中小企業納稅會計實務》的校本教材,在會計、財務管理、會計與統計和會計電算化專業學生使用,并且已于2013年再版。由于我國的稅法在不斷更新和完善中,新的稅收政策不斷出臺,我們的教材也要及時更新和完善。
總之,任何課程的教學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納稅會計》課程改革也是如此,本課程改革主要以培養“辦稅員”工作崗位為目標,注重應用性,技能性和實踐性的鍛煉。
參考文獻:
【關鍵詞】營改增 稅法 教學優化
我國從2012年1月1日啟動“營改增”試點工作,到2016年5月1日起進一步將試點范圍擴大至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實現了“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營改增”的財稅體制改革目標。此后增值稅將全面代替營業稅,已在我國施行了二十余年的營業稅將很快退出歷史舞臺。高職院校《稅法》課程與稅制改革緊密聯系,因此很有必要探析在全面“營改增”背景下《稅法》課程教學的改進。
一、高職院校《稅法》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配套教材內容陳舊,不能及時更新
“營改增”全面改革已拉開帷幕,稅收法律法規也不斷修訂,但是高職院校配套的《稅法》相關教材卻更新較慢。比如《稅法》中涉及報稅的教學內容依然比較陳舊,涉及營業稅及營改增的教學內容不能及時進行改進。使得學生不能緊跟“營改增”的改革潮流,一方面知識點容易模棱兩可,難以把握“營改增”的重點和難點,另一方面難以體會該項政策對企業稅負及對自身生活帶來的影響,從而對“營改增”理解停留于片面的認識,難以進行有深度的思考。
(二)教師專業成長跟不上“營改增”改革步伐
全面“營改增”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大工程,也一直是人們所關注的熱點話題。但是會計專業教師由于理論教學的局限性,缺乏實踐經驗,且很多專業老師對“營改增”重視度不夠,了解也是相對較淺,不能深入淺出地對“營改增”等相關知識點進行講解。并且常規的實訓模擬練習由于缺乏層次性和統籌安排,對學生納稅實務技能的真正提高幫助較小。
(三)學生興趣度不高,動手能力差
通過對學情分析,了解到高職院校學生一方面基礎知識比較薄弱,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反應能力較差,另一方面,他們又開始有自己的觀點和意見,有一定的學習能力,追求創新和生動的內容。但是,實際教學中,《稅法》課程相對比較枯燥,教學方法較為單一,且多以理論教學為主,難以吸引學生眼球,再加上在學習過程中因涉及的相關稅率和計算方法的變化較多,故學生真正掌握也有一定的難度。
二、《稅法》課程教學改進策略
(一)及時更新相關教材。教學工作應緊跟改革步伐,充分映射社會實際需要。為此,針對“營改增”改革現狀,《稅法》教材及涉及該改革的其他教學資源均應及時更新和補充完善,使“營改增”融入到會計專業教學中,同時應更新《稅法》教學內容設置和實踐活動環節。
(二)加強教師培訓和學習。第一,教師應該通過書籍或會計繼續教育網絡課程自發的學習相關“營改增”知識,提升教學能力。第二,應關注最新的“營改增”政策,收集新聞、動畫等相關內容,增加課堂趣味性,進一步引導學生關注“營改增”改革。第三,教師應積極參加來自各方的“營改增”專題培訓,對“營改增”具有更全面的認識,并為接下來的教學有所啟發和幫助。
(三)改進教學方法。可以采用自主學習、分組討論與合作交流相結合的方式導入教學。由于稅法與現實生活的密切關聯,學生通過自主探索、親身實踐和合作交流相結合的方法可以實現課堂的反轉,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讓他們感覺到所學內容在生活中有著廣泛的作用,并有利于提高他們的納稅意識。另外,采用案例教學法講解新的知識點。案例教學法是以體系化理論為支撐點,使學生通過自發的感悟對稅法的理論體系進行全方位的理解。在講課過程中,先構建稅法的理論體系,然后引入案例來解釋,使該理論體系與現實世界聯系起來,讓學生結合現實加深對相關知識點的理解。
(四)建立稅收模擬實驗室。建立稅收模擬實驗室,進行電子報稅模擬實踐,并模擬電子報稅的知識和技能演練。通過模擬真實的納稅環境,幫助學生熟悉從企業稅務登記到稅務申報,再到發票保存等的所有業務流程,并進行相關的實踐訓練,可以有效提高學生的稅務實操技能。
(五)搭建校企合作平臺,構建“雙師型”師資隊伍。由于高職院校培養的學生以實踐性為主,專職教師理論知識及課堂經驗比較豐富,但缺乏實踐經驗,因此可以通過搭建校企合作平臺,創建專職教師在企業掛職鍛煉的良好環境,可以有效提高教師的涉稅技能,從而使高職院校擁有更多的兼具較高理論教學水平和較強實踐操作能力的“雙師”型人才。另外,也可以請來自企業(比如稅務師事務所)的優秀的兼職教師進行《稅法》課程的實訓教學,因為兼職教師具有更多的實踐經驗以及具備應變突發事件的能力,能夠比較敏感地捕捉到全面“營改增”改革給企業帶來的影響,能夠用自身經歷帶給學生更深入的理解。同時,兼職教師也可以帶學生到企業參觀、實習,親自感受稅務工作的流程,為今后的就業打下良好基礎。
三、“營改增”教學設計舉例
(一)課前準備。課前讓學生去調查所熟悉的人(家人或朋友)所在的企業(盡量涉及“營改增”的行業企業),了解“營改增”前該公司每年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及“營改增”后公司每年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進行對比,找不到的同學在網上下載涉及“營改增”企業的公司年報,記錄增值稅和營業稅納稅金額以及稅率等數據,初步了解“營改增”的含義及改革所涉及的行業。這樣帶著問題來上課不僅使學生預習了新課,而且大大減小了上課的難度。
為會計專業的核心課程,稅法是一門理論與實踐并重且強調實踐的課程,在培養高技能的會計專業人才過程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在稅法課程的教學研究和實踐中,專家、學者們提出了許多改革方面的意見。然而,面對“營改增”在全國范圍的試點等稅收新形勢和學生需求的多樣化,進一步探討現行稅法課程的改革,培養稅收理論知識扎實、稅務實務操作能力強的會計專業人才,是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迫切要求。
一、新形勢下會計專業稅法課程的特點
(一)內容更新快、時效性強,教學難度大
為適應國際化和深化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作為調節經濟重要手段的稅收,正不斷發生著變化,稅法體系中的稅收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也隨著國家對經濟和社會調控的目的不同而頻繁變動,如“營改增”、房產稅的試點、遺產稅的討論等,必然導致稅法課程內容更新快、時效性強,加上現有稅法教材的滯后性,要求教師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法規的動向,及時更新現有教學內容,這對授課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觀上加大了稅法課程教學的難度。
(二)內容復雜、關聯性強,學習難度大
稅法課程涉及的稅種多,實體法就有十幾種,包括各稅種的稅法構成要素、稅款的計算等;此外還有稅收基本理論和稅收程序法等。各稅種之間以及與其他學科的關聯性強、學科跨度大,同時涉及到稅收、財政、法律、財會、國際貿易、經濟等多學科的知識點。因此,在學習稅法的過程中,既要全面、系統地掌握課本知識,對比各稅種間的異同,還要掌握好相關學科的有關知識點。而這對相當一部分學生而言,學習難度較大。
(三)理論枯燥、實踐性強,兼顧難度大
不論從稅收實體法的各構成要素到稅款的計算,還是從稅收基本理論到稅收征收管理法和稅務行政法規,都是理論枯燥的法律規范,如果脫離具體的社會經濟實際,這些法律就沒有任何意義。表面上看稅法是稅收法律理論,實際上它又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只有聯系實際進行教和學,才能真正掌握稅收理論,更好地服務于社會實踐。然而,由于稅法內容復雜、關聯性強、更新快、時效性強,在有限的課時內,要兼顧二者難度較大。
二、會計專業稅法課程教學現狀
(一)學生重視不夠,學習動力不足
除了準備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的學生外,與其他的會計專業課程如會計學、成本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等相比較,學生主觀上普遍地沒有同等重視稅法課程的學習,加上稅法內容繁雜,實踐性強,學生畏難情緒嚴重,學習動力不足,直接影響到稅法課程教學的效果,不利于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
(二)教學內容缺乏關聯性
在稅法課程的教學中,教師注重講解各稅種的基本內容,但是往往孤立靜止地講解,忽視了從各稅種之間的比較和聯系的角度進行教學。例如流轉稅中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進口環節既涉及到關稅,還涉及到增值稅和消費稅,其中組成計稅價格的確定前后有關聯。同時,一個納稅人、一種經濟業務往往也會涉及不同的稅種,如企業銷售應稅消費品,既涉及增值稅又涉及消費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各稅種之間借助于納稅人或者經濟業務發生了聯系;另外,稅法與會計學、財務學等其他相關學科的關聯性也很強,唯稅法而稅法的教學,帶來的是教學效率低,學生聯系實際和動手能力得不到較好的培養。
(三)教學方法缺乏多樣性
在教學課時有限的情況下,教師為完成教材內容仍然采用傳統的以講解為主的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比較教學法等較少采用,使學生難以積極地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特別是在各稅種的比較、各經濟業務的稅務處理等方面,教學方法缺乏多樣性,學生大多還是被動地接受,不能達到培養實際操作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的目的。
(四)理論聯系實際不足,實踐教學欠缺
稅法是一門理論與實踐并重且強調實踐的課程,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應同時貫穿于稅法教學的全過程。然而,許多院校沒有稅法模擬實驗室,也沒有比較實用的實踐課教材,不能進行有效的實踐教學,如填制納稅申報表、稅款入賬、電子納稅系統的使用、企業納稅籌劃案例的討論等。盡管目前有些學校開設了納稅申報實務實踐教學課程,有配套的《納稅申報實務》教材,然而實踐教學環節與理論教學在時間安排上難以最優兼顧,稅法課程設計基本上是要求學生完成稅款計算到稅務處理,然后是納稅申報的處理過程,而且通常是各個稅種的單項模擬訓練,即某項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某個稅種的稅務處理過程。這樣就容易使學生只是停留在根據所給的數據去計算某個稅種的應納稅額,而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的企業涉稅業務的處理過程。實踐教學的欠缺,不利于學生專業能力、創新能力和職業能力的培養,難以滿足社會對應用型會計專業人才的需求。
三、改革會計專業稅法課程教學的建議
(一)更新教學內容,體現稅法課程獨特性的要求
為適應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應密切關注稅收動態,搜集最新的稅收政策和相關信息,及時更新和完善教學內容,既保持各稅種之間的聯系,又兼顧與其他相關學科之間的聯系,同時使課堂教學與稅務實踐保持一致。對于會計專業學生,選擇基本理論和實例相結合的教學內容,注重稅法課程內容的理論性和實踐性相結合,在加深學生對理論理解的同時,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保證教學內容更具有針對性、操作性和時效性,體現稅法課程獨特性的要求。
(二)運用多種教學方法,滿足學生需求多樣性的要求
教學方法是稅法課程改革的關鍵。由于稅法課程內容復雜而枯燥,在發揮傳統教學法優勢的基礎上,為滿足學生需求的多樣性,激發學習動力,可根據具體情況,運用多種教學方法。一是啟發式教學法,啟發引導學生進行積極的思考,培養學生創造性思維和學習主動性。二是情景教學法,通過給學生營造不同的問題情景,以及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培養學生創新思維。三是比較教學法,根據各稅種之間以及稅收與會計之間的聯系,將相關稅種的要素內容進行比較,或者將稅法和會計準則進行比較,抓規律,找異同,培養綜合分析問題的能力。四是案例教學法,通過精心設計的案例,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分析和討論案例中的各種疑難問題,培養學生的分析能力。五是項目教學法,是一種以任務驅動為核心的教學模式,按照實際工作中辦稅員的業務工作場景模擬教學場景,要求學生完成稅款的核算、申報和繳納等任務,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最后利用稅法教學軟件、多媒體和網絡教學平臺等現代化的教學手段,使課程更貼近生活和學生的實際,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運用知識的能力。
(三)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注重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
1.加強稅收模擬實驗。建立稅收模擬實驗室,按照稅收征管程序,讓學生輪流模擬不同崗位人員,如模擬稅務人員、稅務會計,演示稅務登記、納稅鑒定、發票領購、發票認證、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具體的涉稅業務、模擬稅務法庭等,激發學生學習熱情、培養動手能力。
2.充分利用校外實訓基地。建立校外實訓基地,帶領會計專業的學生到企業參觀考察,熟悉經濟業務及納稅業務全過程,解決學生動手能力和實踐能力弱的狀況,為理論和實踐良好的結合打下基礎。
3.手工操作和計算機操作相結合。隨著會計信息化和稅務信息化的廣泛應用,要求學生手工操作完成納稅申報實務,并利用稅務軟件進行計算機操作,熟悉原始資料的錄入、記賬憑證的打印、賬簿登記、納稅申報表的生成,并根據實訓資料進行稅務分析,編制稅務情況說明書,提高學生稅務信息化水平的同時,又掌握了完整的稅務業務流程。
4.安排一定的實習時間。可安排學生去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及稅務局進行中短期實習。通過稅務登記、代領發票、申報納稅、建賬、制作涉外文書,鍛煉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
(四)完善考核內容和方式
稅法課程的考核應側重學生運用知識的熟練程度、實際操作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1.充實考試內容。結合不斷變化中的稅法內容,增加稅法新知識點、難點及熱點問題和實踐性的考試內容。比如,設計企業納稅申報資料,要求學生填制增值稅申報表和涉稅記賬憑證,登記涉稅賬簿等,使學生掌握最新、最有用的知識。
2.增設考試形式。在傳統閉卷考試的基礎上,設立開卷、半開卷以及單科論文、調查報告等多樣化的考核方式,并增加其在最終成績中的權重,使考核方式更加科學,有助于學生提高靈活運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更新考試題型。在題型設計上摒棄填空題、名稱解釋、簡答等死記硬背知識的題型。設計包括判斷題、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分析題在內的能夠體現學生理解、靈活運用能力的題目。
關鍵詞:稅務會計;教學改革;問題;經驗;建議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8-0137-02
稅務會計是繼稅法和財務會計等課程之后開設的一門會計或財務管理專業的主干課程,它依據稅法的規定,利用會計方法體系反映企業納稅義務履行和稅收負擔情況,目的是使學生全面掌握稅務會計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分析企業經營活動中的納稅事項產生過程和產生環節,為進行稅務籌劃打下基礎。對于財經類專業而言,稅務會計是一門非常重要的基礎課程,新形勢下對稅務會計課程教學改革的不斷探索,是促進學科健康發展的重要動力,也是教育者常提常新的重要課題。當前稅務會計課程教學現狀并不理想,目前的稅務會計教學體系存在諸多弊端,已無法滿足社會對會計專業人才素質的要求,因此對會計教學體系進行改革顯得尤為重要。
一、稅務會計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理論根基薄弱,知識點兒掌握不全面。稅務會計課程有其鮮明的特點,其一就是教學內容以稅法為基礎,掌握各種稅收的計算、申報、會計處理等三種職業能力,同時初步掌握納稅籌劃的能力,從調查反饋的情況來看,普遍存在著單個稅法計算方法掌握較好,而對于各種方法的實際運用和納稅申報沒有充分把握,也未能對各個方法發揮的功用形成系統化的認識。知識點兒掌握的欠缺,猶如木桶效應,將會影響到學生走入工作崗位的工作能力,影響到整體能力的發揮。
(二)案例教學薄弱,教學手段單一。受課時、教師實踐經驗以及學生學習習慣等因素的限制,稅務會計課程在教學方式上主要是以教師的講授為主,由于稅務會計大量表格示范和計算的特點,使其課堂教學中對于教材的依賴性強,容易給學生以“照本宣科”之感,造成課堂氣氛的渙散。在教學手段上雖然已經運用了多媒體,但僅限于PPT教學課件的使用,網絡資源與手段的使用未能充分挖掘。這種單一的教學形式,使教師和學生之間缺乏互動,忽視了對學生獨立思考及動手操作能力的培養,不利于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利于學生畢業工作時盡快進行角色轉變。
(三)實踐教學欠缺,流于形式。實踐中,納稅業務往往是由會計人員通過會計的憑證、賬薄、報表歸集數據,進行稅款的計算和申報繳納的。把納稅真正融進會計業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技能培養的目標,但稅務會計教學在提高學生實際操作能力方面重視不夠,忽視了學生納稅實務技能的訓練。目前普遍采用的“集中模擬”實習模式,盡管可以讓學生系統地了解整個業務處理流程,但“集中模擬”實習模式沒有分層次、分階段系統演練財務核算業務,破壞了教學規律。加之實驗內容與實踐教學層次布局缺乏統籌,實驗室流程中未能將財務工作不同崗位、職能特征分開,稅務會計實踐與現實會計工作相脫節,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實踐教學的效率,使模擬實驗無法真正還原現實經濟業務,限制了實驗教學的廣度和深度,影響了實驗的整體效果。
(四)考核方式不科學,難以反映學生的學習水平。目前,稅務會計課程的考核由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期末成績考核基本上沿用了期末閉卷考試的傳統形式,考核內容基本上是對書本知識的直接考察。平時成績主要依據出勤、平時作業、課堂表現、實驗環節等打分,實驗環節的評分也僅是以低分值的形式體現在平時成績中,對總評分起決定作用的仍舊是卷面成績。而閉卷考試帶有一定的偶然性和可突擊性,不能起到應有的以考助學的作用。這種考核方式存在明顯不足,一方面是考核范圍小,不能全面反映學生的學習效果;另一方面則是期末考試試題內容有限,不能很好的反映出學生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二、國外高校相關經驗借鑒
(一)課程設置合理化
以英國高校為例,其稅務會計課程設置不過分強調知識的系統性,而是打破傳統的學科界限,在注重基本知識如經濟學、統計和法律等的基礎上,與財務、金融等相近的學科知識整合,形成新的課程體系,強調學科的綜合性和知識的完整性。相關課程設置與社會需求、學生就業結合非常緊密。每當會計或經濟領域出現新技術、新理論,相應的課程就會被修改或更新,避免學生所學的理論知識與社會需要脫節。
(二)教學方法多樣化
英國高校的稅務會計教學一般分專題進行。很多課程沒有固定的教材,教師列出若干本參考書籍要求學生閱讀,也有些課程會有一本與課程內容結合較緊密的核心教材。教師會要求學生多看專業報紙、雜志。課堂討論一般由老師預先布置主題,學生課后準備資料,然后在課堂上提出想法及觀點,并與同學和老師研究討論。會計考試注重考察學生的綜合能力和素質,學生成績的評定不單純依靠期末考試,而是由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其中平時成績由作業、小測驗或演講等構成。期末考試為閉卷考試,試題多為綜合性的主觀題,即使是會計核算也會要求有相關的分析和決策。
200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復戰已經拉開序幕,廣大考生也進入了緊張的復習階段。筆者從2008年CPA《稅法》教材變化、命題規律、各備考階段的復習要求和2008年命題趨勢預測4個方面給廣大考生提供一些備考的參考,希望對大家順利通過該科目的考試提供一些幫助。
一、2008年CPA《稅法》教材的主要變化
2008年《稅法》教材在結構上變化比較大,刪除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兩章的內容,增加了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內容,教材由原來的18章調整為17章。教材的內容也有所變動,各章變化程度如下:
第2章《增值稅法》
1.27頁第12行增加“按債轉股企業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簽訂的債轉股協議,債轉股企業將貨物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債轉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稅”;
2.32頁最后一個自然段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及管理規定中新增“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查驗,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3.35頁低稅率的規定中新增“鹽、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自來水(不含自來水生產廠)”;
4.46頁17行海關完稅憑證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限定中新增“納稅人丟失海關完稅憑證,可憑海關出具的相關證
第4章《營業稅法》
1.127頁修改了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時確定營業稅扣繳義務人的規定;
2.132頁明確對港口設施經營人收取的港口設施保安費以及單位和個人受托種植植物、飼養動物的行為,應按照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3.149頁新增公司從事金融資產處置業務時的相關規定。
第7章《資源稅法》
1.190頁新增“ 從2007年1月l日起,對地面抽采煤層氣暫不征收資源稅”;
2.刪除了鐵礦石、有色金屬礦的減免稅規定。
第9章《城鎮土地使用稅法》
217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中增加“利用林場土地興建度假村等休閑娛樂場所的,其經營、辦公和生活用地,應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經營采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核電站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免”內容。
第10章《房產稅法》
224頁增加“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產繳納房產稅”的規定。
第11章《車船稅法》
屬于變化較大的一章,根據《車船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重新進行了編寫,增加了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和滯納金的計算內容。
第12章《印花稅法》
242頁調整“股權轉讓書據適用3‰稅率,包括A股和B股”。
第14章《企業所得稅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內容,重新編寫了教材。
第15章《個人所得稅法》
1.自2008年3月1日起,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費用扣除標準、個體工商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租承包經營所得的必要費用的扣除標準由原來的按月扣除1 600元調整為2 000元;
2.316頁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中“適用稅率,2007年8月15日前為20%,8月15日起為5%;”
3.330頁增加了員工取得股票期權的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
4.334頁增加了有關企業向個人支付不競爭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和個人取得有獎發票獎金征免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
第17章《稅務行政法》
刪除了“稅務行政賠償”一節。
二、命題規律總結
《稅法》考試近幾年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題型穩、題量大
考試題型和分值分布基本穩定,其中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三種題型共50題,主觀題包括計算題和綜合題7或8道題,主客觀題的分值各為50分。題量比較大,以2007年考試題為例,客觀題50個問題,7道主觀題共67個問題目,其中計算題28問,綜合題39問,也就是說考生要在150分鐘做117道題目,可以說是時間緊任務重,要求考生對知識點非常熟悉,并有較強的計算能力。
2.全面考核、重點突出
稅法考題的特點是每章均有考題,重點章節考點又比較突出,重點章節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等幾章,分值為總分的80%左右。
3.跨章節考核、跨學科考核
計算題和綜合題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和復雜性,一個題目的考核會涉及多個稅種、或是多個主體,同時有些考題還需要一定的會計知識,這反映了稅法考試側重實務性和操作性的特點。
三、各備考階段的復習要求
1.教材通讀階段
根據考試的命題規律和各章節的重要程度,合理分配復習時間,根據大綱的要求緊密聯系教材的內容,理解各個知識點,進行系統的復習,提高自身的專業知識基礎。
2.教材提升階段
根據考試主客題目的特點,提煉知識點,打亂教材的章節結構,使知識點系統化,全面提高對考點整體把控能力。
3.習題強化階段
精選符合考試命題規律的習題,仔細分析習題的考點,強化知識點、提升解題能力。
4.考前沖刺階段
依據大綱,緊扣教材,突出重點、難點的復習,剖析歷年考題,提升應試能力。
5.模擬考試階段
查缺補漏,精選模擬試題,模擬考場環境,全面提升臨場發揮能力。
四、2008年命題趨勢預測
近三年稅法考試的通過率呈下降的趨勢:2005年通過率為18.19%, 2006年通過率為17.34%,2007年通過率為11.08%。特別是2007年,稅法考試通過率是CPA考試五個科目中最低的,同時由于前述教材內容的變化,教材總篇幅縮水120頁左右,所得稅的考核難度與前幾年比會有所下降。基于以上兩點,筆者預計2008年稅法考試通過率會有所提高,因此在此建議已報名準備參加稅法科目考試的考生一定要借助這個利好消息抓緊復習,順利通過該科目考試。
但作為CPA考試來說,由于稅法政策變化而造成通過率大幅度提高的可能性也不會很大,所以建議考生也不要掉以輕心,特別是所得稅內容調整后其在總分值中的考核比例會從原來的25%下降一半左右,這些分值會轉移到其他稅種的考核中,這會對考題題型、分值分布等產生一定的影響。客觀題的考核依然會體現全面考核的特點,各章的分值分布情況會有所變化,但題型預計不會改變。但主觀題的考核內容和題型會有一定的變化,筆者結合多年的輔導經驗建議考生注意以下幾類題型:
1.多稅種的綜合考核,這是傳統的綜合題目,歷年考試中所占分值比較多,比如流轉稅各稅種之間的結合、流轉稅和所得稅的結合、各小稅種的綜合等內容;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 稅收流失 代扣代繳 征管
一、個稅流失情況分析
個稅被稱為經濟的“自動穩定器”,對社會起著促進公平分配的作用。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始終貫徹“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立法精神。2006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標志著我國正式啟動了對高收入群體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制度。2006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人數約為163萬人,納稅人繳納稅款為791億元,占個人所得稅收入的比重為32%;2007年,自行納稅申報人數約為213萬人,繳納稅款為1057億元,比重為33%;2008年,自行納稅申報人數約為240萬人,繳納稅款為1276億元,比重為34%;2009年,自行納稅申報人數約為269萬人,繳納稅款為1384億元,比重為35%。縱觀近四年自行納稅申報數據,可以發現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每年繳納稅額約占個人所得稅當年收入的1/3。占總人口20%的高收入者掌握著80%的社會財富,他們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只占約33%。在個人所得稅分項目收入中,工資、薪金所得占個稅收入的比重較大,2006年為52.57%、2007年為54.97%、2008年為60.31%,表明工薪階層為個稅的最大稅源。這種現象不僅造成了個稅稅收流失嚴重,加劇了貧富兩極分化,使得個人所得稅“自動穩定器”的作用徒有虛名,對國家宏觀調控機制造成不良影響。
“地下經濟”是偷逃稅收和各種管制,未向政府申報的經濟活動。中國目前地下經濟規模占GDP的比重約在20%-50%,如果按15%的標準稅率計算,目前中國因地下經濟而導致的稅收流失約為4000-6000億元,再考慮公開經濟欠稅、任意減免、費擠稅等,中國稅收流失規模會更大。
二、個稅流失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性稅收流失
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為分類所得稅制,《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對11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分類所得稅制無法以人為單位進行收入的歸集,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之間的信息交叉核對困難,不僅造成綜合收入較高的納稅人總體法定稅負較輕,也導致難以應對多元化的收入進行的調節,例如勞動報酬所得、稿酬所得按人次征收導致扣繳義務人通過多列人數和次數降低稅負等。此外,分類所得稅制還造成了年度收入相同但收入均衡程度不同的納稅人,稅負不同的問題。
(二)稅源監控不利
1、對灰色收入監控不力
由于我國金融系統尚不完善,造成市場經濟中現金交易大量存在,并因此產生了灰色收入,而這些灰色收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全國城鎮居民收入中未被統計到的灰色收入共計4.8萬億元。灰色收入來源主要有行政審批尋租所得、壟斷行業的壟斷性收入、公共資金流失、金融腐敗、土地收益流失等。這些灰色收入不是由市場化造成的,多數與政府自身相關。因此對腐敗和灰色收入監控很難,甚至有的監管人員自身也是灰色收入的受益者。
2、對高收入群體監控不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中,50%-60%來源于工薪階層。工薪階層成為了納稅主體。而在美國,年收入在超過10萬美元的高收入群體,所繳納的稅款占美國全部個人稅收總額的60%以上,是美國稅收最重要的來源。此種現象加劇了貧富分化,形成了中低收入者正常納稅,而高收入者則少納稅的非常現象,違背了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差別的意圖。目前我國基尼系數已經超過了0.45,超過了收入分配警戒線。
(三)代扣代繳制度不完善
首先扣繳義務人扣繳意識淡薄。許多單位個人已經發生了扣繳義務,卻沒有扣繳義務的意識;有的扣繳義務人知道自己有扣繳義務,卻不清楚如何計算稅款。我國個稅應稅項目多,稅率檔次多,還有很多扣除規定,對于非專業單位個人來講難度較大,難免出現少扣、不扣甚至多扣的的現象。其次很多扣繳義務人,為了幫助個人以及員工不納個人所得稅,使所得達不到起征點,或應扣不扣、少扣稅款。再次,當前稅務機關直接面對的是法人納稅人,而對于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自然人,一般通過代扣代繳完成間接征管。這種方式對有支付方的穩定收入所得的征收具有優勢,但使得收入來源多并且分散的納稅人容易避稅和逃稅,造成稅收流失。
三、個稅流失的治理措施
(一)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所得稅模式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為分類所得稅制,西方發達國家大多采用綜合所得稅制。綜合所得稅制能反映納稅人的綜合賦稅能力,需要在客觀上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夠實施,例如納稅人需具有較高的納稅意識、完善的信用制度、現代化的征管手段等。以美國為例,稅收征管已經完全電子化,計算機技術在稅收征管中被廣泛應用。征稅的效率和效果中國目前的現狀都無法相比,中國當前如果完全放棄分類所得稅制不現實,這可能會加劇稅源失控和稅收流失。因此建議采用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所得稅模式。以綜合所得稅為主、分類所得稅為輔。個稅改革由分類模式走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有利于加強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有利于培養公民的納稅意識,有利于居民監督政府行為,推進社會的民主化、法制化。
(二)加強稅源監控
1、加強對個人收入的監控
個人收入的隱性化是所得稅征管的難點,因此加強針對個人收入的監控,就要實現個人收支的信用化。加快我國金融改革,推廣使用信用卡和個人支票,推行有記錄的現代交易方式,這是對個人收入實施監控的最重要的手段。同時限制現金的使用,個人的任何收入來源都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盡量改變因不經過銀行系統而使用現金,資金流向沒有記錄的現狀。個人和單位都要有嚴格的提現限制,違反現金管理規定要有明確的處罰規定。
2、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監控
加強對高收入群體個人所得稅的征管,應采取有效地措施構建個人所得稅重點稅源監控機制。目前我國稅務機關已經建立起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收入信息檔案。對高收入者的收入來源、結構和額度等進行電子存檔并定期分析,確保稅款的征收。在此基礎上,還要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個稅代扣代繳工作,建立稅務機關與扣繳義務人之間的監控體系。最后,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稽查力度。對一些偷逃稅的大案,不僅要補稅罰款,還要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構成犯罪的,還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嚴厲打擊高收入者的偷逃稅行為,維護稅收執法的權威。
(三)完善征管制度
1、推廣代扣代繳制度
代扣代繳制度是中國目前防止個稅流失、實現稅源監控的最有效辦法。因此一方面要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全面實行代扣代繳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強代扣代繳人的責任,建立獎懲機制。
2、完善“雙向申報”制度
“雙向申報”包括納稅人的自行申報和向納稅人支付收入單位的申報。應既有取得單項收入的申報也有年終的匯總申報。“雙向申報”是對納稅人收入狀況的雙重監控。是由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分別向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及納稅情況,在兩者之間建立交叉稽核體系,是實現稅源監控預防稅收流失的有效措施。為保證這一制度的貫徹落實,建議稅法應明確規定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均有向稅務機關申報應稅所得的義務和責任,并明確如不申報、不納稅、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四)提高全民的納稅意識
只有納稅人具有良好的納稅意識,才能夠自覺按照稅法規定,按時交納稅款,稅款的征收才能順利實現,促進良好稅收秩序的形成。為此,一方面要加強政府部門的服務性建設。我們應當加強對政府部門的廉政建設和稅務部門人員素質的建設,提高優化對納稅人的服務,為納稅人創造便利的納稅條件,才會提高納稅人的納稅義務感和納稅自覺性。其次,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建議在中小學課程中增加稅法內容,包括個人所得稅。此外,還可以在高等學校加大稅法相關選修課程力度或相關稅務人員走入高校舉辦講座,加強稅法的宣傳與普及。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個人所得稅法。稅務機關還可以向社會免費發放一些免費的宣傳材料、增設專用電話或網站,解答納稅人的問題。通過各種手段,在全社會形成一個強大地依法納稅的輿論氛圍。
(五)減少地下經濟造成的稅收流失
首先應積極引導未申報經濟。由于這類地下經濟具有規模小、隱蔽性強等特點,因此稅務部門應當加強同工商部門、各行業監管部門、教育機構等的配合,轉地下經濟為地上經濟。其次對非法經濟,應依法嚴厲打擊,對于、行政審批尋租等地下經濟活動,要通過深化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改革,加強廉政建設,減少灰色收入的空間。
(六)建立并完善個人所得稅專項稽查制度
稅務稽查部門按照設定的抽查比例和隨機抽樣程序,對個稅進行稽查。日常檢查以重點行業、高收入群體為檢點。隱匿收入、不申報以及不按時申報的納稅人,實行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計入個人征信系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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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課程是高職會計專業的核心課程,它以稅法為核心,融稅收學、會計學和法學等多學科的理論與實際操作技能于一體,綜合培養學生的會計核算能力和稅務處理能力。筆者進行了稅務專業的崗位調查,調查企業對會計專業畢業生的知識、素質要求,明確哪些專業知識是實際工作中最需要的。如表1所示:
可以看出,稅務知識對會計人員而言是最為需要的,占79.3%,稅務知識在企業會計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而稅收課程又是會計專業的核心課程,隨著經濟的發展,各類經濟組織中的涉稅業務越來越多,會計專業的畢業生必須具備基本的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能力。會計專業的學生不僅要掌握會計專業理論知識和各項業務技能,還必需熟悉各種稅收法規,能從事稅務核算、納稅申報、稅務管理、稅收籌劃等涉稅工作。 我院會計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大多面向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最需要既懂會計核算又會稅務處理的人才,因此稅收課程所要求掌握的技能是中小企業財會人員必備的專業核心技能之一。學好稅收課程對會計處理能力的培養起著綜合和提升作用,對涉稅事務的處理能力培養起著主體作用,對稅收籌劃、稅務能力的培養起著奠基作用,是將會計知識、技能與稅務處理知識、技能有機結合的課程。
二、高職高專稅收課程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課程開設不足,部分課程開設過濫 目前發行的教材中,《國家稅收》僅涉及稅費計算知識模塊,《稅務會計》涉及稅費計算與涉稅事項會計處理模塊,部分院校僅開設一門《國家稅收》或《稅務會計》課程,使得學生稅收知識欠缺,課程體系無法滿足相關專業的崗位需求。還有的院校實行一刀切,不管是會計專業、稅收或財政專業或是財務管理專業,均在《國家稅收》或《稅法》之外加開《稅務會計》、《納稅籌劃》等課程,不準確進行課程定位,對各門課程的內涵沒有深入分析,造成不同課程之間功能相互混淆,內容重疊交叉。
(二)稅收教材建設落后,缺乏實踐性配套教材 與教學內容相對應,高職高專稅收教材體系幾乎與本科教材完全一致,僅在內容上稍作精簡,降低了理論深度。由于稅收法規的時效性強,政策更新速度快,導致稅收教材極易過時,其內容總是滯后于現行法規。另外,稅收教材類型單一,現有稅收教材大多屬于理論教材,而與專業理論教材配套的稅收實訓教材幾乎處于空白狀態。雖然有部分教材配有相應的習題集,但也只是理論訓練題,缺乏實踐訓練的項目指導書,無法起到指導實踐教學的作用。
(三)稅收實踐性教學嚴重不足 稅收課已暴露出實踐教學嚴重缺乏的問題,高職院校提倡“以實踐為基礎、以能力為中心”的職教理念,但目前較多的高職會計專業教學輕稅收課,重會計類課。課時安排中,會計占55%,計算機占30%,稅收占15%。目前稅法課教學計劃對實踐教學計劃制定不詳細,較籠統,實踐教學時間、內容、方法和組織方式不明確,實踐教學比例偏少,環節落實不到位,無系統實施方案,實踐性教學質量缺乏有效監控,嚴重影響會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
(四)實訓設備條件差,數量嚴重不足,且不配套 稅收是一門操作性、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在會計專業主干課程中,財務會計的實驗實訓設施齊備,基本普及,而稅收課程由于長期以來重視不足,投入有限,實踐性教學相對落后。目前,大多數高職院校沒有配備獨立的稅收模擬實訓室,有的高職院校雖然有稅收模擬實訓室,但就實訓室的配置情況來看,遠未達到仿真要求。由于實驗經費短缺,實訓室軟、硬件滯后于目前的實際情況,沒有完整的稅收模擬數據系統,缺乏實訓操作應用軟件。另外,高職院校在校外建立實訓基地的方式一般以給對方培養人才為條件設立,但每個企事業單位對會計人員的需求是極其少的,而學校因為經費不足又不可能給對方在經濟上予以補償,這樣對企業來說收入與付出不等同,不愿成為學校的實訓基地。由于校外實訓基地嚴重缺乏,使得學生的專業實習不可能真正落到實處。有的甚至缺少稅收實訓大綱等基礎性指導文件。很多院校所謂的稅收實踐教學僅是象征性地填幾張納稅申報表,或者合并在會計模擬實訓中,共用一套財務資料,完全不能突出納稅實務能力的針對性培養。
(五)稅收教師脫離實踐,實踐教學方式完全來自教材高職稅收專業教師隊伍脫離實踐是當前較普遍的現象,教師都從學校到學校,缺乏實踐經驗,工作后,因教學任務繁重,難以抽出時間進行社會實踐鍛煉。部分高職院校對教師社會實踐的時間、經費、組織都無安排,沒有把教師參加社會實踐納入教學計劃以形成制度,這就不可避免出現教師脫離實踐的情況。目前高職教師在實踐教學方法上,正脫離 “一塊黑板、一支粉筆、一本教科書”的狀態,轉化為多媒體教學,教學手段愈加先進,但針對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稅收課件制作上卻無突破,來源社會實踐的案例缺乏,課件內容基本從教材獲得。稅收案例有的照搬雜志報紙的內容,缺乏對企業財務管理過程的專業性判斷,從原始案例材料的選擇上就已偏離企業管理的要求,專業化的評價及分析也就很難得出。另外稅收案例陳舊且應用性不強,涉及傳統的制造業過多,而對新型產業涉及甚少。
三、高職院校稅收課程改進措施
(一)課程設置需滿足市場需要 ,體現優化綜合能力 稅收課程設置應根據社會需要、地方特點和行業需求等因素綜合考慮。理論課的開設以夠用為原則,滿足中小企業對人員技能素質的要求,適應經濟的發展。以“圍繞市場辦教育”為理念,滿足市場需求,使稅收課程教育與行業標準接軌,當前人才市場對選聘人才的觀念發生了變化,“學歷愈發淡化,能力陡然走俏”,“學歷選人才”已逐漸被“能力選人才”取而代之,而操作能力強是高職學生職場取勝的法寶。為此,采取加大稅收實驗課程的設置比重,將課堂初步實習、工廠實地實習和分崗綜合實習有機結合,使學生理論知識得以升華,技能得以提高,從而強化學生會計核算能力、財務分析能力、成本核算能力,以及審計及納稅能力。系統化的實習教學,讓無實際工作經歷的學生具備實際操作經驗,形成綜合職業能力,極大短縮學生就業上崗的適應期。
教育部已經明確指出高職教育理論課以夠用為原則。課程的教育也必須強調實踐性,課程的設置一方面是為了拓展學生的知識面,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另一方面是為了讓學生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有利于學生從事其他職業。筆者認為,高職院校應反思稅收類課程的設置現狀,深層分析崗位需求,準確定位各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分解對應職業能力,重構各專業所需稅收知識體系,設置各專業課程,既要避免知識欠缺、開課不足現象,又要避免盲目貪多求全,還要避免各專業課程開設一刀切。財務管理專業的課程設置應有別于會計專業,會計、財務管理專業的學生對稅收知識的要求與財政、稅務專業的學生要有所不同。根據會計專業主要面向的崗位群,稅費計算與申報及涉稅會計處理應是其主要的職業崗位能力之一。高職會計專業應將《稅務會計》課程作為專業必修課,取代《稅法》或《國家稅收》課程;同時開設《稅務籌劃》作為選修課,以拓展學生的職業發展能力;財務管理專業面向的崗位群較之會計專業有所延伸,其核心崗位能力還應包括籌資管理,進而可細化到減輕企業稅務成本,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因此,應將《稅務籌劃》作為專業必修課程開設;稅務、財政專業則不必開設《稅務會計》課程,稅務專業可將《稅法》與《稅務籌劃》作為必修課,財政專業僅需開設《國家稅收》課程即可。同一專業開設的各門課程應按照知識的遞進性依次開設,如會計專業,應由《基礎會計》、《財務會計》到《稅務會計》,及至《稅務籌劃》,對課程特色要準確把握,每門課程的教學要求和內容需嚴格區分,力求將重復內容減至最少。
(二)加強研究,做好教材編寫工作 高職稅務專業的教材編寫必須由企業稅務會計崗位的工作流程來確定教材體系,教材內容要與稅務會計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要求相一致,注重可操作性和先進性。當前適合于高職會計專業稅法課程使用的實踐教材很少,為了保證教學質量,實踐教材應立足于“自編為主,購買為輔”,教師在社會實踐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后,組織一線教師編寫稅法實訓教材,建立稅法教學案例庫。針對課程設置相對滯后、教材落后于實際的情況,建議大膽選用財政部會計資格考試專用教材,其理由有三:一是內容新,因它囊括了近年來一系列新法規、新制度,以解決教材落后的弊端。二是準,這些教材的編寫者都是國內專家、業內精英,有些是我國財經法規的制訂者,具有較高的權威性。三是實用,可以直接滿足學生考取會計資格證書的需要。
(三)加大稅收課程實踐性教學的力度一是課內實踐的開設必須有效、實用。高職教育必須強調課內實踐的開設有效、實用,稅收作為操作性很強的應用學科,必須以培養學生的能力為中心來設計課程內容。要增加實訓課時,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比例力爭達到1:1。先對專業課程進行分析討論,確定該課程必須掌握哪些方面的實際操作能力,再據此安排設置訓練。二是采用多樣化的教學途徑。高職教育除了平時的課堂教學外,要加強與企業的聯系,可以請企業會計總監、財稅基層干部、其他學校專業資深人士等來學校作各種講座,以利于學生掌握最新的會計法規政策,追蹤最新的會計前沿知識。學校還可以在寒假、暑假要求學生下企業進行社會實踐,寫出實踐報告,并酌情給予一定的學分。三是加強稅收模擬實訓練習。稅務模擬實訓要從整體上設置整個公司的每項稅收業務。從稅務登記,到發票管理,到各種涉稅業務的賬務處理,賬簿設置、報表編制和納稅申報,環環相扣,層層設置,層層實訓,使學生對企業稅務處理有一個完整的認識和熟悉過程。此后,還可采用重新分配角色,利用這些稅務資料進行稅務審計和稅務稽查,以便學生在中介機構和稅務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
(四)強化稅收模擬實訓室和實訓基地建設,保證學生具有良好的實踐場所 強化實訓建設,增加經費投資,建立高仿真性的全方位模擬工作流程、職能崗位、工作環境的稅收模擬實驗室,能模擬納稅申報過程,采用納稅申報軟件完成一般納稅申報、稅收優惠申報實驗,同時拓寬建立校外實踐基地的思路,把稅收工作有創新、有成果的注冊稅務師事務所、民營企業作為首選目標,實行校企合作,全方位拓寬高職教育辦學之路。
(五)加強培養稅法課程教師的實際操作技能 培養“雙師型”教師,組織教師報考注冊稅務師;并安排教師下企業從事報稅工作,定期參加稅務部門安排的培訓。教師要結合企業深入實際,熟練稅收實務操作方法,接受前沿最新專業知識培訓,不斷積累豐富的專業實踐經驗,這樣才能有的放矢地組織稅收案例教學、教案的組織和準備以及課程的操作和指導。高職教師須精心策劃,攻關,以高職院校稅收課教學目標制定案例教學,研究一套適合當前社會需求的案例模式及教學實施策略,全方位提升應用型技術人才培養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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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孔祥銀:《淺析高職稅收實踐性教學改革》,《中國科技信息》2007年第13期。
國際稅收課程雙語教學是實踐的需要。國際稅收是研究跨國稅收關系的一門課程,它向學生傳授有關國際稅收的理論及實務知識,要求學生掌握國際雙重征稅問題及其解決辦法、國際避稅與反避稅的主要方法、熟悉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內容。要有效運用這些知識,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國際語言———英語,因為無論是跨國經營的企業(個人)還是稅務機關都會面臨與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稅務機關產生聯系。國際稅收課程雙語教學也是把握國際稅收理論和實踐最新發展趨勢的需要。近年來,國際稅收問題研究獲得了不少新的研究成果,這些研究成果多數是以英語的形式發表的。要想及時了解這些新的發展,就必須具備專業外語閱讀理解能力。二、應用型本科院校國際稅收課程雙語教學面臨的困難筆者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談談應用型本科院校國際稅收雙語教學普遍面臨的教學困境。
(一)國際稅收雙語教學缺乏明確定位對于什么是雙語教學,以及由此產生的雙語比例、主要教學目標等相關問題,還沒有統一的看法。在教學實踐中,有部分教師認為應該采用全外文教學,有部分教師認為雙語應該是同時采用中文和外文兩種語言來教學,而這部分教師對兩種語言教學分別所占的比例又有不同的看法。正因為這個問題不確定,不同學校、甚至同一學校的不同雙語課程標準不一,甚至差異很大。
(二)缺乏有效的雙語教學質量控制體系雙語教學的質量控制體系中,課程的準入控制和效果評價兩個方面還不夠完善。1.準入控制所謂課程的準入控制,即雙語課程的開設應該經過試聽評估,合格方可開設。評估指標包括雙語教學的必要性、教材的適用性、教師的外語能力、學生的外語能力等方面。目前有不少學校為了達到教育部提出的外語教學課程達到10%的目標,只要教師提出雙語課程開設申請即同意開設,甚至強迫教師開設雙語課程,缺乏準入考核。對應用型本科院校而言,缺乏合適的雙語教師是一個突出問題。開設雙語課程要求教師能夠將專業知識以外語的形式向學生進行講授,既要求其專業用語準確又要求其發音準確、表達易懂。具有國外留學或工作經歷的教師可以較好地滿足這個需要,但這樣的人才往往都集中于名校、重點院校,對應用型本科院校而言是非常稀缺的。這就使多數學校都面臨著專業教師外語能力不過關,外語教師缺乏專業背景的尷尬局面。在準入控制方面,缺乏合適的教材是又一難題。根據我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方案》(以下簡稱《評估方案》),雙語教學要求采用外文教材。而外文教材包括原版引進、外國教材影印版和自編外文教材。無論是原版外文教材還是影印版教材對國際稅收教學都是不合適的,因為國際稅收研究的是跨國稅收關系,從某一國家的角度看則是一國稅法的國際方面,外文原版和影印教材多是以作者所在國稅法作為出發點來進行闡述,而中國的學生更需要了解的是中國稅法的國際方面,外文教材在內容上難以完全適合我國的教學。而且,原版引進的教材價格非常昂貴,動輒數百元,超出學生的承受能力;影印版的外文教材較少且往往時間滯后,不能反映國際稅收研究的最新趨勢;自編外文教材需要較長的時間積累,且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專業團隊,參考國外文獻時還涉及到版權問題。學生的外語水平相對較低也是制約應用型本科院校雙語課程建設的一個重要因素。雙語課要想促進外語學習必須保證一定量的外語輸入和輸出。輸出方面主要是指學生,學生要用外語表達自己的看法,至少要求專業術語表達準確。從目前情況來看,學生的外語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較弱,再加上國際稅收的專業術語相對較多,所以學生在聽懂教師所講方面存在一定困難。2.課程效果評價在本科教學評估實施之后,各校都形成了教學評估制度體系。但針對傳統母語教學設計的教學評估體系,缺乏對雙語教學獨特性的考慮,以此評估體系用于雙語教學效果評價,明顯缺乏針對性。
(三)教學方法和手段需進一步提高雙語教學在我國高校還屬于起步階段,已經開設國際稅收雙語課程的學校,有不少還只能停留在盡量提高外語授課比例的層次上,對教學法的研究和應用還顧及不到。再加上學生英語水平的限制,教學的互動還很難開展;在教學手段方面利用多媒體技術、網絡信息共享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提升。(四)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雙語教學比普通教學對教師和學生的要求更高,如果學校不能采取有效的鼓勵措施,教師和學生都缺乏動力。從教師角度看,目前學校在雙語課程的工作量折算、教師的培訓機會等方面都未能給出有力的激勵措施;從學生角度看,在雙語課程的試題難度、考核方式和評分標準等方面都未能有合理的考慮。
三、國際稅收雙語課程教學改革建議
(一)明確國際稅收雙語教學的定位一般而言,開設一門雙語課程主要是因為該門課程需要以外語作為工具來接觸先進的學科知識,促進專業知識的學習。這一點在我國《評估方案》中也有體現,該方案指出優先采用雙語教學的專業應是生物技術、信息技術、金融、法律等專業,這說明不是任何一個專業都有必要采用雙語教學。所以,雙語教學首先應促進專業知識的學習,這也是雙語教學的主要目標。促進學生專業英語水平的提升則是次要目標,這也是國際稅收雙語教學的定位。
(二)完善教學質量控制體系各校應逐步建立雙語教學的管理制度,系統地對雙語教學進行管理,包括雙語教學的開設條件、師資建設、教材選用、課程考核方式以及課堂效果評價方式等系列制度。
1.形成科學合理的雙語師資建設制度雙語師資主要有兩個來源渠道:引進和內部培養。在制定每年的師資引進計劃時,考慮雙語教學的需要,提供優良的條件,引進一些高水平的教師,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加強雙語教學師資隊伍;在招聘應屆畢業生時也將外語教學能力作為一個重要考察指標。內部培養方面,要重視教師的后續教育,特別是對一批有潛力的青年教師,應創造條件,為其提供國外學習、培訓、交流等機會,提升其科研水平和外語教學水平。現在各高校都比較支持年輕教師攻讀博士學位,在給予教師經費支持時可以考慮要求其在博士畢業后開出一門跟本專業相關的雙語課程。教師在進行博士論文撰寫過程中本就需要查閱相當數量的外國文獻,如果再刻意進行雙語教學相關的準備,完全有可能達到這個目標。當然,在這個準備過程中,學校需要在其他方面給予保證,如降低這些教師的基本課時量任務等,使他們不至于壓力太大。
2.雙語教學中外語的合理使用目前,我國雙語教學的主要形式有三種:一是使用外文教材并全部用外語進行教學;二是使用外文教材,混合使用外語和中文進行教學;三是使用外文教材,以中文為主進行教學,只是在一些概念和術語方面使用外語。筆者認為這個問題需要綜合如下幾個方面考慮:(1)規章要求。我國《評估方案》中指出,雙語教學是指采用外文教材,采用雙語教學的學時達到該門課程總學時的50%及以上的課程(外語課除外)。根據該方案的要求,雙語課程中外語講授比例應至少保持在50%,最高可以全外語講授。當然,該方案也指出對一些學校可以采用外文教材中文授課來逐步過渡。(2)學生的外文能力。雙語課程的最重要任務是專業教育,外語的使用不應以降低學生獲得專業知識和技能為代價,所以在外語水平較高的班級可以提高外語的使用比例,而在外語水平較低的班級則應該降低外語的使用比例,循序漸進。以我校為例,它屬于普通二本院校,一般是在大學三年級開設國際稅收課程,此時學生尚未通過英語六級考試,還有相當一部分同學四級考試也未能合格,所以外語水平不高,對原版外國教材的閱讀理解能力還需要提高。在這種情況下一味追求高比例的外語授課是不合適的。(3)課程本身的特點。對于理解難度較大、專業詞匯多且以文字(而非數字、公式等)作為主要信息載體的課程,例如國際稅收課程,在進行中文授課的班級都反映理解上有難度,所以建議在普通院校,可以采用全外語課件,而教師在講授過程中采取不同章節外語使用比例不同的辦法,對國際稅收的基本原理實行全外語授課(如稅收管轄權、國際雙重征稅及其解決方法、稅收協定等),對中國稅法的國際方面則可以采用中文方式進行教學,不必拘泥于每個章節都要求外語教學時間達到某個比例;在課程教學早期,對專業術語密集的地方可在外文講授的基礎上輔以中文解釋,隨著課程教學的推進則可不斷減少中文解釋的比例;教師的講授盡量使用外文,但對學生則不必要求完全使用外文,可以考慮學生回答問題時不能用外文表達的地方可以使用一些中文的單詞,只要專業術語的表達準確,不必追求語法等,而課后作業和期末考核則要求使用外文,使學生在循序漸進地進行學習的同時又有一定的壓力和動力。
3.雙語教材的選用要求課件、教材與閱讀材料緊密配合考慮價格、內容的適應性以及學生的外語水平,筆者認為教材采用中國稅務出版社出版的《國際稅收基礎》(internationaltaxprimer)比較合適。該書采用中英文雙語版本,有助于學生進行對照學習,特別適合學生外文水平不高的情況,而且價格適中。當然,該書是對外國原版教材的翻譯引進,也存在前文所談到的外國教材的缺陷,即在內容上適應性不是那么強,所以還應該配合課件和課外閱讀材料。課件以課本的章節結構為主線,吸收各種不同的觀點且考慮本學科的最新發展。課件除了包含課本的核心內容外,還應考慮我國目前的經濟形勢,如企業“走出去”戰略的實施以及國外資本的流入,在傳統的稅收協定教學內容(傳統教學以OECD和UN協定范本的比較為重要教學內容)的基礎上,側重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的內容探討,教會學生怎樣讀協定;在教學過程中注意增加對中國稅法的國際方面的講述。課件還應反映國際稅收前沿問題,例如轉讓定價稅務管理的最新發展、間接稅的國際協調、稅收信息交換等問題。考慮到國際稅收課程本身學時不多(如在我校僅為32學時),而涉及到的內容卻很多,再加上外文講授本身會減緩教學進度,所以必須補充一定量的課外閱讀材料來增加學生的專業知識背景。當然這些課外閱讀材料應以外文為主,包括典型案例、學科的最新研究成果、相關的稅收協定全文等。將原版教材、課件以及閱讀材料三者進行有效結合是當前國際稅收雙語教學比較現實的一個選擇,從長遠來看則應考慮建設教材。
4.課程教學效果評價問題在傳統中文授課效果評價指標的基礎上,需要增添反映雙語教學特點的指標,如學生的專業文獻閱讀能力、專業英語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教師的外語表達能力、外語使用比例適合度,教材問題的解決。專家評價方面比較容易把握,學生評價方面則需要向學生說明和強調雙語課程與中文授課的差別,使學生能夠客觀、理智地對雙語教師進行評價。
(三)教學方法改革如前所述,雙語教學的首要目標還是專業教育,所以依然需要采用先進、合理的教學方法。對國際稅收課來說,案例教學法是非常適用且必要的一種教學方法。原因在于:第一,國際稅收本身理論性較強,加上英文授課、充滿專業術語,學生畏難情緒較大,引入案例教學可以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第二,有很多復雜的理論和應用,通過案例的講解可以一下變得簡單明確,便于理解,如國際避稅和反避稅的方法、轉讓定價的不同方法等就很適合案例教學;第三,通過案例教學,可以增強學生的參與感,使學生在不知不覺中使用外語進行部分專業交流,促進雙語教學效果的提升。
(四)雙語教學激勵機制的完善應從教師和學生兩個方面分別制定措施,提升其參與雙語課程的積極性。
對教師的激勵:
(1)對教師工作量的考慮。計算工作量時,考慮對雙語教學按普通課時進行加成,按照實際課時量的1.5倍至2倍進行折算,激勵教師投入更多時間來探索提高雙語教學的效果。
(2)對雙語教學研究進行激勵。在教改立項、精品課程的評選、教學優秀獎的評選等方面對雙語課程進行傾斜。舉辦雙語教學競賽、資助教師參與雙語教學交流。如我校每年均開展雙語教學觀摩競賽,既給雙語教師提供了展示舞臺,又使雙語教師獲得了寶貴的交流機會,對獲獎教師在去國外進修學習方面以及崗位評定方面給予傾斜,對教師產生了很好的激勵作用;除此之外,還在教學改革立項中劃分一個單獨的系列為雙語課程建設立項,對教師產生了很好的激勵作用。
(3)資助雙語教材建設。如前文所述,在國際稅收雙語教學中,缺乏合適的教材是面臨的一項重要困難,學校應激勵教師進行教材建設。可考慮對雙語教材建設給予校級立項,進行一定的資助,確保雙語教學工作可持續發展。
對學生的激勵:
(1)可以考慮在評優計算成績時,增加雙語課程的權重,促使學生重視雙語課程的學習。
(2)在非外語專業學生中舉辦外語演講比賽、辯論比賽等,促進學生外語應用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