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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家庭地址:
甲方是中國 快遞網絡在 市唯一授權的 快遞網絡經營權的經營商,主要經營國內國際快件的快件速遞業務,因業務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以雇用形式聘請乙方為甲方單位員工,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就雙方的雇用勞務關系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
(1)合同期內,甲方即為乙方的工作內容管理者,有權對乙方在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的工作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并對乙方因違反甲方公司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同時,甲方有權按照甲方制定的獎懲制度對乙方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行政罰款。
(2)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經營需要以及乙方身體健康情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并根據崗位性質而變更乙方薪水。
(3)甲方對乙方在工作時間以外時發生的各種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與經濟后果不負責承擔責任。
(4)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后仍不終止的,甲方有權取消雇用關系,如因乙方的行為造成甲方公司的經濟或法律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5)甲方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擁有最終的解釋與隨時變更的權利。
1.甲方義務: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行為負有監督指導義務,并應對乙方定期進行各類崗位培訓以及生產完全培訓。
(1)甲方應依法制定單位各類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同時,對各類制度負有闡釋義務。
(2)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提供相應的車輛,電腦,把槍,工作服等崗位工具,同時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薪水標準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永康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合同期內,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績效考核情況,給予乙方提高薪水待遇的機會,同時,應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績效考核情況,給予乙方各類崗位競爭的機會。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各類職業危害,同時,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6)雇用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立乙方的工資結算形式。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權利:
(1)試用期滿后,乙方依法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甲方不得因為乙方的性別,年齡,身體健全程度,智力,以及工作能力的程度而歧視乙方。
(2)乙方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甲方不得無故拖欠或克扣乙方每月的工資。
(3)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注:業務員以及內部操作崗位根據崗位性質,不實行帶薪休息。)
(4)乙方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提請勞動爭議處理,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同時,有權拒絕甲方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
2. 乙方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郵政監管部門、以及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類考勤,內務,勞動紀律,績效考核,獎懲辦法等各項管理制度,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2)乙方應積極完成各類業務指標,不得無故推諉,延遲甲方管理人員交代的各類勞動任務,自覺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工作調度,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單位舉辦的各類技能,安全培訓,努力提供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3)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最大限度的發展甲方公司的快件業務,擴大申通快遞網絡在永康轄區內的知名度。
(4)乙方工種若從事對外業務經營崗位的,應及時每日到甲方財務處繳清各類應繳款項,不得無故拖欠,貪污,挪用,私藏各類公款。同時,各種業務支出,應憑正規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假上報。
(5)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公司的財物,及時對甲方提供的各類崗位工具如汽車,電腦,把槍等進行維護,不得無故損毀,藏匿,如有發現,按原價賠償,情節嚴重的,按偷盜交予公安機關處理,
(6)合同期內,乙方提出要辭工解除合同的,須在30日內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30日后到人事部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7)乙方在合同期內,應該嚴格執行公司的商業保密制度,不得對外泄漏甲方的商業企劃、客戶資料、內部價格等信息,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予以辭退并追究其責任。
(8)為保障甲方的市場商業權利,乙方在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后,在 市轄區三個月內不得從事其它快遞物流公司的各類工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9)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專職或者兼職的從事其它職業。
(10)雇用合同期滿后,乙方如不準備續簽,需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三: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⑴.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業務經營(工作)需要,在快遞有限公司 部門從事 崗位,同時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⑵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方根據經營活動需要,對本單位員工實行以下崗位休息制度:
⑴ 客服,內勤,文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9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54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⑵ 操作部、業務部、駕駛員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⑶ 國家法定節假日實行帶薪休假制度。
⑷ 在工作時間內,乙方有事請假,甲方不發當日工資。
六:勞動報酬
(1)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每月,如在試用期間,乙方提出辭職的或者被甲方辭退的,按試用期工資折日計算。
(2)試用期滿后,月基本工資為 元,從事對外業務經營崗位的各類業務提成則按各部門績效考核辦法計算。
(3) 發薪日為每月 日,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⑵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⑶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崗位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相應的保險。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辭職的,需在30內以書面形式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甲方以為乙方的違反公司各類管理制度或者其他原因而辭退乙方,應出具公司有效行政文件并予以公示。
(2)乙方因因犯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因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的,營私舞弊的,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⑷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⑸ 在試用期內,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⑹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⑺ 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⑻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辭工申請后,一個月內及時辦理審核,相關工作交接手續,在30日后辦理交接手續時及時付清乙方工資以及其它經濟補償。
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本著互諒的原則溝通協商處理,協商未果,可向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當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之后既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 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 其它事項
⑴ 本合同適用于甲方外派用工。
⑵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在簽訂之后如有新的條款需變更或者補充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該合同的補充條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 授權簽字人: 證件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遞行業勞動合同范文二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 緊急聯系電話:
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協議。
1.勞動協議期限
甲方對乙方在工作時間以外時發生的各種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與經濟后果不負責承擔責任 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后仍不終止的,甲方有權取消雇用關系,如因乙方的行為造成甲方公司的經濟或法律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1.1 依法應告知乙方的相關事項,甲方均已如實告知。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勞務及其他雇傭關系,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實、合法、有效的,陳述的一切信息資料均是真實的,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員工手冊》及最新相關規章制度的約束。
1.3 本協議類型為固定期限協議:本協議自年日起至月日止。 試用期________。
1.4 試用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2.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乙方在工作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做出必要的調整,對此,乙方確認已被事先如實告知,并表示接受。
2.2 乙方的工作地址為:。
2.3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主要從事
本合同共4頁,本頁第1頁
2.4 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5 乙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全部精力、能力和技術,僅用于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上,除確保自身的工作達到甲方為其規定的崗位職責標準外,還應完成甲方為其安排的本崗位工作以外的臨時工作,盡最大努力協助甲方達到或超過預期的商業目的,并不得從事兼職或第二職業。
2.6 乙方如未經批準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延長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報酬。
4.勞動報酬
4.1 甲方在次月的____日至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4.2 甲方將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5.社會保障
5.1 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乙方參加下列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5.2 乙方如在工作時間發生工傷事故,需24小時之內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認定,根據認定結果作出相應處理。若乙方延誤通知甲方,造成甲方對事故經過無法取證,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 甲方提供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執行符合國家職業危害防護標準的要求。
6.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確保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有違反,將承擔甲方規章制度的相應紀律處分和經濟損失賠償等。
7.勞動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7.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7.3符合法定終止條件的,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本合同終止。
7.4甲方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均以辭退通知單為準。
7.5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即時解除本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1)、未能在30天內完整提供甲方要求的錄用相關資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確立勞動協議關系或辦理相關法定手續等的。
(2)、提供虛假資料的。
(3)、擅自離崗連續滿三個工作日,視為自動離職的。
7.6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后,乙方應依法并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7.7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前條約定履行工作交接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具有尚未處理完畢的經濟事務的,甲方可以暫停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資。
8.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終止本協議,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9.勞動爭議
9.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協議爭議可以先行調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2 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的各類書面通知、雙方的書面協議等都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作為勞動爭議處理的依據。
10. 其他約定
10.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協議內,如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10.2在乙方處于聯系障礙狀態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10.3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20 %。
10.4 本協議約定期間內,乙方不得自行或指使、誘導他人從事直接或間接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與甲方相同、相似、類似或相關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5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沒有約定的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10.6 甲方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擁有最終的解釋與隨時變更的權利。
10.7 乙方應積極完成各類業務指標,不得無故推諉,延遲甲方管理人員交代的各類勞動任務,自覺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工作調度,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單位舉辦的各類技能,安全培訓,努力提供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最大限度的發展甲方公司的快件業務,擴大匯通快遞網絡在重慶開縣轄區內的知名度
10.7 其他約定:
10.7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乙方:(簽字)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快遞行業勞動合同范文三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家庭地址: 甲方是唯一授權的快遞網絡經營權的經營商,主要經營國內國際快件的快件速遞業務,因業務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以雇用形式聘請乙方為甲方單位員工,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FA》的有關規定,就雙方的雇用勞務關系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⑴合同期內,甲方即為乙方的工作內容管理者,有權對乙方在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的工作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并對乙方因違反甲方公司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同時,甲方有權按照甲方制定的獎懲制度對乙方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行政罰款。
⑵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經營需要以及乙方身體健康情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并根據崗位性質而變更乙方薪水。
⑶甲方對乙方在工作時間以外時發生的各種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與經濟后果不負責承擔責任。
⑷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后仍不終止的,甲方有權取消雇用關系,如因乙方的行為造成甲方公司的經濟或法律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⑸甲方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擁有最終的解釋與隨時變更的權利。
2.甲方義務:
⑴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行為負有監督指導義務,并應對乙方定期進行各類崗位培訓以及生產完全培訓。
⑵甲方應依法制定單位各類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同時,對各類制度負有闡釋義務。
⑶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提供相應的電腦,把槍,工作服等崗位工具,同時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⑷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薪水標準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唐山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⑸合同期內,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績效考核情況,給予乙方提高薪水待遇的機會,同時,應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績效考核情況,給予乙方各類崗位競爭的機會。
⑹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各類職業危害,同時,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⑺雇用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立乙方的工資結算形式。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⑴試用期滿后,乙方依法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甲方不得因為乙方的性別,年齡,身體健全程度,智力,以及工作能力的程度而歧視乙方。
⑵乙方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甲方不得無故拖欠或克扣乙方每月的工資。
⑶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注:業務員以及內部操作崗位根據崗位性質,不實行帶薪休息。) ⑷乙方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提請勞動爭議處理,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同時,有權拒絕甲方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
2.乙方義務
⑴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郵政監管部門、以及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類考勤,內務,勞動紀律,績效考核,獎懲辦法等各項管理制度,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⑵乙方應積極完成各類業務指標,不得無故推諉,延遲甲方管理人員交代的各類勞動任務,自覺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工作調度,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單位舉辦的各類技能,安全培訓,努力提供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⑶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最大限度的發展甲方公司的快件業務,擴大圓通快遞網絡在唐山市新火車站區內的知名度。
⑷乙方工種若從事對外業務經營崗位的,應及時每日到甲方財務處繳清各類應繳款項,不得無故拖欠,貪污,挪用,私藏各類公款。同時,各種業務支出,應憑正規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假上報。 ⑸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公司的財物,及時對甲方提供的各類崗位工具如電腦,把槍等進行維護,不得無故損毀,藏匿,如有發現,按原價賠償,情節嚴重的,按偷盜交予公安機關處理,
⑹合同期內,乙方提出要辭工解除合同的,須在30日內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30日后到人事部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⑺乙方在合同期內,應該嚴格執行公司的商業保密制度,不得對外泄漏甲方的商業企劃、客戶資料、內部價格等信息,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予以辭退并追究其責任。
⑻為保障甲方的市場商業權利,乙方在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后,在唐山市市轄區三個月內不得從事其它快遞物流公司的各類工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⑼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專職或者兼職的從事其它職業。
⑽乙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居民,遵守國家法紀,道德高
尚,能獨立自主自身合法權益,維護雙方經營權力,確保甲方所給予的經營合法安全。
⑾乙方投遞過程中產生延誤,按照公司規定100元/天的處罰。 ⑿乙方投遞過程中,產生的快件遺失均應按每件1000元賠償。 ⒀嚴禁以任何理由扣押(銷毀)遞快件。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
⒁雇用合同期滿后,乙方如不準備續簽,需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三、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⑴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業務經營(工作)需要,在XX快遞有限公司XX分部,同時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⑵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經營活動需要,對本單位員工實行以下崗位休息制度: ⑴客服,內勤,文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12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72小時,每周休息一天。
⑵操作部、業務部、駕駛員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在工作時間內,乙方有事請假,甲方不發當日工資。
六、乙方勞動報酬
快遞員報酬
1、乙方必須自帶交通工具。如需公司提供交通工具每月按180元扣除車輛磨損費和電費。
2、派件每件0.8元/票。
3、收件按公司內部價格表為準。
4、工資結算日期每月1號-5號發工資。(月結客戶的提成工資須等客戶回款后支付).
5、壓一個月的工資。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⑴合同期內,乙方提出辭職的,需在30內以書面形式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甲方以乙方的違反公司各類管理制度或者其他原因而辭退乙方,應出具公司有效行政文件并予以公示。
⑵乙方因因犯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⑶乙方因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的,營私舞弊的,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⑷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⑸在試用期內,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⑹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⑺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⑻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辭工申請后,一個月內及時辦理審核,相關工作交接手續,在90日后辦理交接手續時及時付清乙方工資以及其它經濟責任。
八、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本著互諒的原則溝通協商處理,協商未果,可向XX市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XX市市人民FA院提起訴訟。如當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之后既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XX市市人民FA院強制執行。
九、其它事項
⑴本合同適用于甲方外派用工。
⑵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在簽訂之后如有新的條款需變更或者補充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該合同的補充條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簽字人: 授權簽字人: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韻達快遞業務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承諾將礦區二礦韻達分部的全部業務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上述費用包括全部業務及其相關設備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三、甲方至 年 月 日前,結清下屬兩個寄存點的所有費用。其下屬兩個寄存點的風險抵押金(每個寄存點人民幣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一并轉讓給乙方。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二礦韻達快遞分部相關手續暫不過戶給乙方,乙方將繼續使用甲方相關手續進行經營,在乙方經營期間,如乙方需辦理過戶手續,甲方將無條件予以配合。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二礦韻達分部全部業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乙方承諾,將嚴格按照國家郵政管理局對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上海韻達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合法經營,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另 注: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秘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_________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_________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三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5%元。
第四十六條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_________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六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秘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 鄉鎮村
郵政編碼
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餐飲業簡易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
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礦山、井下行業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
2、
3、
第十條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元。
第二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期限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化工行業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創造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中毒及其后果、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甲方必須采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乙方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耐酸耐堿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口罩、面具、 、 等。
第九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乙方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乙方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每月提供勞動保護特殊津貼 元。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凡從事國家規定需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崗位),乙方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存在威脅生命或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有權通知甲方并從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險現場撤離。甲方不得為此而取消或者減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時享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學習和掌握有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七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八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從事有毒、有害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貼為 元。
第二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十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訂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 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簽名)
餐飲行業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按有關政策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 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 %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1 %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 %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 %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①
②
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為:①
②
③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后,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后,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內;
4、乙方若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餐飲業勞動合同書閱讀
簽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 元/月(小時)。( 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 。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餐飲業勞動合同樣本
姓名:
性別:
編號:
××員工餐廳隸屬于××××公司,本合同根據有關勞動法規制訂,適用于本公司聘用的餐廳員工。
××公司員工餐廳(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于年月日,就招收/聘用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自愿受聘,甲方同意錄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試用期:乙方被甲方錄用后,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如果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但因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規定而被辭退,甲方不發給補償金。在試用期間,如發現隱瞞過去的不良行為或患有不適合在大廈工作之疾病及犯有重大過失,嚴重違反合同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第三條
員工職責要求: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動乙的工作。乙方必須遵紀守法,聽從調動,服從分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指標和任務,認真執行本合同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與甲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能在合同期內受雇于其他任何單位。未經許可,不得兼職甲方以外任何職務。
第四條
工資福利待遇:乙方在試用期間和轉為正式聘用職工后的工資和資金按其工作崗位和甲方的工資標準及獎勵辦法發給。
1.按國家規定,乙方每年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共22天法定有薪假日。
2.按甲方規定享受有薪年假。
3.婚、產、喪、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實行每周五天,每天八時(不含吃飯時間)工作制。乙方應在政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如需加班加點,按甲方規定,給予同等時間的倒休或發給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為本人平日加班工資的200%.
5.病假需取得甲方醫務室的病假證明或醫院證明,病假工資按《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6.乙方有正當理由,可請事假,請事假必須經過申請批準,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乙方每月事假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員工因患疾病,病愈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醫療保健、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國家對職工的各項補貼,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獎懲:乙方工作優良、業績顯著,甲方可根據獎懲條例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如違反本合同和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直至解除合同。亦可同時給予經濟處罰。解除合同須征得工會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內,若提前辭職,應受到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第七條
教育培訓: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令、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
凡因下列情況之一者,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1.因甲方營業條件變化而多余的員工,又無法安排從事其他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乙方。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但需提前一個月遞辭職申請書。經甲方同意后辦理離職手續(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規定年限的,須按甲方規定退還培訓費),但不享受補償金。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職的,按除名處理。
3.乙方在合同期內達不到公司規定的員工職責要求,經甲方做工作仍不改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屢犯錯誤不改或觸犯國家法規被辭退、除名、開除的,合同自行解除,不享受貼金。
5.合同期內,乙方如遇離退休等情況,按國家規定辦理。如遇參軍、支邊、扶貧等情況,甲方應給予大力支持,并保留乙方繼續工作的權利。合同內容自批準之日起自行中止。
6.凡是解除合同的員工均要退還由甲方分配給本人的住房。
第十條
因甲方原因提出終止合同,按國家及省市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3個月基本工資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不能解除合同:
1.員工在本企業內因工傷、職業病,被勞動鑒定部門認識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勞動合同不能解除,合同期滿不能辭退,甲方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
2.因病或非因工傷住院治療期間。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在孕、產、哺乳期內合同期雖滿,合同亦必須延續到哺乳期滿。
第十二條
由于無法預見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勞動合同內容不能全部履行或完全無法履行,屆時可根據情況經雙方協商更改合同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無異議,合同可自動順延或重簽。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管理規范》等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需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和工會三方同意。合同內容如與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時,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工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各項條款報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勞動局有關部門批準備案。
關鍵詞:銀行業務合同;授信額度;選擇權
中圖分類號:F832.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1428(2008)03-0080-04
近幾年,實踐中出現了一類以“授信額度合同”為名的新類型銀行業務合同,因此類合同形成爭議而導致訴訟的案例也時有發生。由于1999年10月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下稱“合同法”)未將授信額度合同作為有名合同加以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規范商業銀行業務的有關規則中,也未見有授信額度合同的明確定義。因此,如何認定授信額度合同的效力及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已成為人民法院審判實踐面臨的新課題。
一、銀行授信額度合同的源流和基本涵義
授信額度合同并非我國銀行業務合同中的傳統形式。“授信額度”一詞的出現,是隨著1990年代初期我國國有銀行市場化機制改革進程的深入,在國內銀行學習國際銀行業務和銀行現代管理方式的過程中,陸續見諸于各家銀行的業務規則中的。
1996年11月,根據國內銀行的商業實踐以及銀行監管的需要,央行制訂了《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首次以行政規章的方式提出,商業銀行應健全授信機制,并將額度管理作為授信機制建立的重要內容。根據上述暫行規定及央行之后配套出臺的《商業銀行實施統一授信制度指引》,商業銀行應根據單個客戶的資信情況,通過事先給予并控制其在一定時期內信貸總額的方式,在實際信貸業務發生之前與客戶訂立授信額度合同。至此,作為銀行授信機制實施的外在表現形式,授信額度合同被廣泛使用于銀行授信業務管理過程。從實踐來看,授信額度合同則不僅用于銀行內部的授信業務管理,其也經常以正式法律文件的形式,應用于貸款、貿易融資(如打包放款、進出口押匯等)、貼現、承兌、信用證、保函、擔保等銀行業務,形成了諸如《貸款授信額度合同》、《進出口融資授信額度合同》、《信用證授信額度合同》、《票據承兌授信額度合同》等各種類型的授信額度合同。此外,實踐中還有一類授信額度合同對于授信額度使用的業務范圍也不作限定,此類合同被冠名為《綜合授信額度合同》。
從授信額度合同的主要內容并結合前述暫行辦法對授信額度中作用的界定,授信額度合同的基本概念可簡單表述為:銀行與客戶之間就未來一定期限內客戶特定業務開展的融資事宜達成的協議。根據協議,客戶在額度使用期限內可要求銀行貸予一定限額資金或信用授予,客戶則需承擔獲取授信額度的相應對價。
二、授信額度合同的特征
1、資金或信用額度的實際履行情況存在不確定性。
在授信額度合同中,授信額度是銀行未來一定期限內可給予客戶資金或信用授予的最高限額。在該限定的期間和最高限額范圍內,銀行和客戶可以直接根據該授信額度合同或另行訂立特定業務合同的方式,使用全部的信用額度或部分信用額度甚至不予使用。也就是說,在訂立授信額度合同的情況下,資金或信用實際使用的額度存在不確定性。
2、資金或信用授予及歸還的時間期限存在不確定性。
授信額度合同是銀行和客戶之間就未來可能發生的業務所作的約定,它往往只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客戶可向銀行申請取得資金或信用,而對于具體何時授予資金或信用,并無確定的約定。同樣,就何時歸還授予的資金或信用,授信額度合同一般也只作原則性規定而無具體日期,如約定“取得額度合同項下貸款一年后歸還”等。也就是說,授信額度合同關于額度實際使用的具體時點也是不確定的。
3、資金或信用授予的具體用途存在不確定性。
在授信額度合同中,銀行一般是從統籌安排的角度來確定特定客戶在各類業務中的信用總額。因此,對于資金或信用的具體用途,往往需要等授信額度合同下特定業務發生時才能確定下來。如,在進出口融資授信額度合同的情況下,授信額度合同僅對融資將用于進出口相關業務作出約定,但具體資金將實際用于進出口環節中哪一特定業務就是不明確的。這一特征在綜合授信額度合同的情形表現得更加明顯。在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中,資金或信用授予可以在最高限額內任意選擇,而不區分具體業務。由此,在一個授信額度合同中,可能就會涉及合同雙方不同性質的權利義務關系,會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定。
授信額度合同權利義務存在的上述不確定性,賦予了合同當事人對授信額度合同履行的“選擇性”權利:即,是否履行有選擇性,如何履行有選擇性,履行多少亦具有選擇性。需要說明的是,本文中我們討論的授信額度合同必須具有上述選擇性特征的一種,不具備選擇性特征的“授信額度合同”,實質上就是普通銀行業務合同。
從商業實踐的情況來看,大多數授信額度合同將選擇權授予了客戶一方。筆者認為,這種現象是銀行業務特性在授信額度合同中反映的必然結果,本文對于授信額度合同概念的歸納以及以下的論述也是在認可這一商業實踐的前提下展開的。
三、授信額度合同的法律性質
由于授信額度合同指向的特定業務在授信額度合同訂立時往往尚未發生,且單項特定業務的權利義務與授信額度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并不完全對應。因此,對于授信額度合同是否屬于獨立于特定業務的特殊合同,是否包含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權利義務,成為司法實踐中必須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在前述提及的未簽訂特定業務合同而客戶實際使用額度范圍內相應資金而引起的訴訟中,對于授信額度合同是否包含有約束力的權利義務,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基本條款具備的授信額度合同確立了締約雙方的權利義務,屬于有效成立的合同。該觀點認為,額度范圍內資金使用的行為是締約雙方履行有效授信額度合同的最好證明。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授信額度合同的選擇性特征決定了其不具有可以強制履行的法律義務,資金的流動構成了以實際履行行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事實合同法律關系,授信額度合同只是證明雙方之間存在事實合同關系的證據之一。上述兩種不同觀點,對于銀行與客戶之間已經實際使用資金而產生的權利義務,不會產生相異的結果;但是,對于雙方在授信額度范圍內尚未實際使用的授信,兩種觀點的適用則會產生不同的結論:按照第一種觀點,授信額度合同有效成立,享有額度使用
選擇權的合同一方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尚未使用的授信額度。根據第二種觀點,授信額度合同并未成為有約束力的合同,授信額度合同的任何一方均無權要求對方履行剩余額度范圍內的相關義務。上述兩種觀點的沖突,在客戶一方要求銀行履行尚未給予的授信額度的案例中,則成為無法回避的問題。
筆者認為,授信額度合同具有的選擇性特征是這個問題的難點所在。考察授信額度合同是否具有約束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也應當從授信額度合同對選擇權的安排來進行判斷。在授信額度合同明確合同雙方對于是否實際履行該“合同”均具有選擇權利的情況下,權利義務的確立需要雙方在授信額度合同之外再次達成一致合意,授信額度合同的存在并不意味銀行與客戶之間存在意思一致、有拘束力的合同關系。此種授信額度合同,實質上只是銀行與客戶之間就額度使用達成的初步意向。如果銀行和客戶之間在此基礎上實際訂立了特定業務合同或實際發生資金借貸或信用授予的事實,也只能說明雙方以一致的履行行為在授信額度合同之外確立了一個新的合同關系。從這個邏輯出發,銀行或客戶其中一方沒有權利要求對方實際履行授信額度合同;即使雙方之前已就部分額度的使用實際履行,授信額度合同也不能當然成為約束雙方權利義務的有效合同。
在授信額度合同明確客戶一方享有選擇權的情況下,具備授信基本條款的授信額度合同就可以看作是銀行的有效要約,而授信額度合同約定的額度使用期限則應視為銀行確定的承諾期限。在該期限內,銀行不能撤銷以授信額度合同為表現形式的要約,客戶行使選擇權申請使用額度的行為則構成對銀行要約的承諾。也就是說,在客戶行使選擇權要求使用相應額度的情況下,即使雙方不再另行簽訂特定的銀行業務合同,在客戶選擇使用的額度及業務關系范圍內,授信額度合同因為承諾生效而發生合同法上的拘束力。對于客戶尚未選擇使用的授信額度所包含的權利義務,并未同時轉化為有約束力的權利義務關系,其在額度使用期限內仍屬銀行的生效要約。
我國各商業銀行目前已普遍開展的貸款承諾業務與客戶享有選擇權的授信額度合同非常相似。根據國內各商業銀行的業務規則,銀行一旦作出貸款承諾,客戶就有權在規定期限內決定是否提出貸款申請,而銀行將根據客戶的申請提供相應額度的資金。在國際銀行業務實踐中,貸款承諾業務一般均規定客戶需支付一定數量的承諾費(confirmation)。也就是說,客戶通過事先支付承諾費的方式,換取是否實際使用資金或信用的選擇權。
綜上所述,授信額度合同并不屬于合同法意義上直接在合同雙方之間確立權利義務關系的有效合同,其約束力產生的動力在于合同方選擇權的行使。
四、授信額度合同未約定額度使用期限時的處理
在授信額度合同未明確約定額度使用期限的情形,授信額度合同約定的具體授信權利義務是否還可能產生效力?如果從未約定額度使用期限就是長期有效的角度來理解,客戶就可以無期限地、隨時行使其選擇權,銀行的授信義務將在很長期間內無法確定,銀行對客戶的授信風險也會因為額度使用期限的不確定而變得無法控制。在這種情況下,一些銀行往往會提出確認此類授信額度合同無效或者予以解除的要求。但正如筆者在前文闡明的,授信額度合同本身不存在有效或者無效的問題,因此,銀行也無法通過確認授信額度合同無效或者解除的方式,來結束其可能需要承擔的懸而不決的授信義務。
筆者認為,對于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兩個層次加以考慮:一是,未約定額度使用期限的授信額度合同是否仍構成有效要約?二是如果構成要約,則銀行能否行使要約撤銷權?筆者認為,額度使用期限不屬于合同法規定要約須“內容具體確定”所指的“內容”。因此,其缺失不影響銀行要約內容的具體確定。而從其在額度使用合同中的作用來看,其實質就是銀行對客戶確定的一個承諾期限:在額度使用期限內,銀行不得撤銷其要約(授信額度合同)。因此,在授信額度合同未約定額度使用期限的情形,授信額度合同不屬于《合同法》第19條第1項所指的確定了承諾期限的要約,銀行可以通知的方式依法撤銷該要約。同時,根據《合同法》第18條的規定,銀行撤銷要約(授信額度合同)的效力僅及于其撤銷通知發出后未履行部分的授信額度,對于客戶已經提出額度使用申請(不管是否已經簽訂特定業務合同或實際履行授信義務)所對應的授信額度所及權利義務關系,并不因此而消滅。此外,在授信額度合同的存在或部分履行已使銀行負有維持該授信額度合同的義務時,如果銀行堅持撤銷剩余的授信額度,就需要承擔賠償客戶相應損失的責任。
就開放信貸合同未規定額度使用期限時的處理,法國法律實踐亦認為銀行可以單方撤回。撤回的效果是,銀行不再承擔允諾的信貸義務。為防止銀行濫用權利、保護客戶利益,法國的判例和學說均認為銀行應承擔預先通知的義務,未經通知撤回構成銀行過失,銀行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但客戶對于銀行濫用權利負有舉證義務。法國判例同時認為,在客戶按額度合同應支付承諾費的情形,客戶亦可單方撤回未約定額度使用期限的開放信貸合同。
五、為授信額度合同提供擔保的擔保人責任承擔問題
實踐中,銀行與客戶在簽訂授信額度合同時如果已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在簽訂特定業務合同時往往就不再與擔保人另行訂立擔保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當客戶未按特定業務合同履行義務時,為授信額度合同提供擔保一方,能否會以未對特定業務合同的主債務提供擔保為由,拒絕履行特定業務合同下的擔保義務。
筆者認為,這一問題首先涉及的是與授信額度合同對應的擔保合同的性質認定。如前文所述,授信額度合同的基本內容是銀行和客戶在一個最高額限度內、就未來一定期間的一系列交易所作的約定。而與授信額度合同相對應的擔保合同,也是圍繞著銀行和客戶之間尚未發生的、最高額限度內的主債務來確定擔保人責任的。在我國擔保法律規定中,包含了上述權利義務特征的合同即“最高額保證(抵押、質押)合同”。在擔保人就授信額度合同提供最高額保證(抵押、質押)的情況下,即使擔保人未就特定業務提出擔保意向,擔保人仍需對授信額度合同限額范圍內的所有主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六、授信額度合同下特定業務履行發生訴訟時的合并處理問題
在授信額度合同的額度實際使用過程中,銀行和客戶之間常常會發生一系列性質相同或者不同的特定業務關系。在因授信額度合同下單個特定業務合同關系發生爭議而到法院時,法院對其的處理方式與普通銀行業務合同并無不同。而當多個特定業務合同同時產生爭議且由同一個法院管轄時,銀行能否要求法院在一個案件中一并處理所有爭議,就會發生一些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