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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法律法規;大獎賽;護患糾紛
[中圖分類號] R192.6 [文獻標識碼] C [文章編號] 1673-7210(2013)03(c)-0159-03
近年來,醫患糾紛、醫鬧案例層出不窮,這里面既有廣大患者維權意識的增長,也有醫務工作者相關法律知識欠缺、依法執業行為欠規范等多種原因造成。例如赤峰學院附屬醫院(以下簡稱我院)發生一起糾紛:一位80歲高齡呼吸衰竭,生命垂危,家屬已放棄搶救的患者,因護士換錯一瓶液體,大鬧醫院索賠8萬元,對我們教育深刻。我院每年對護理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培訓,但護士的重視程度不高,應付考試。為了讓護士在繁忙的臨床工作后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啟動了本次大獎賽。
1 大獎賽活動原因
1.1 目前我國護理人員法律意識現狀
近年來法律課程的重要性在醫學教育中的重要性得到論證,但是我國部分院校依然存在對法律教育不夠重視、課時設置不足等現象[1],由于護理工作的特殊性,護理糾紛屢見不鮮[2]。我院相關負責人向全院護理人員發調查問卷341份,了解護理人員對法律知識掌握情況,結果全院護理人員法律知識欠缺,不同畢業年限的護士掌握法律知識沒有明顯的差異,不同層次的護士掌握法律知識有明顯的差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以后,臨床護士在執業的過程中如何按照這部新法的規定,用細化的立法精神來要求護理人員的具體工作是護士陣線密切關注的問題[3]。
1.2 在臨床工作中護理差錯易發生
在臨床工作中,護士與患者交流、接觸機會最多,時間最長,也最容易發生差錯。據美國相關調查結果顯示,在醫療差錯事故中醫生占38%,藥師占11%,護士占38%,在其他人員造成的3%~5%的醫療差錯中有2%來源于護士。這就表明護士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率高于醫生和其他人員。美國醫學院1999年11月的報道中稱,每年有44 000~98 000例患者由于護士差錯造成死亡[4],可見醫療糾紛與護理差錯事故有密切聯系。
1.3 大多數護士忽視和缺乏法律知識
護理工作是一項高風險、高責任的工作任務,以人的生命為代價[5]。護理安全屬醫療安全范疇,護理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護理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護理規范、常規,造成患者人身損害[6]。在臨床工作中大多數護士覺得自己是守法公民,觸犯法律的事與自己無關,法律觀念淡薄。不知道自己的每一項操作、每書寫一次記錄、甚至與患者交流的每一句話都在受到法律的約束。根據我國法律,患者就醫時享有下列權利:生命健康權、知情同意權、醫療保障權、獲陪權、受尊敬權、隱私權、平等就醫權等其他權力。由于大多數護士忽視和缺乏法律知識,往往侵犯了患者的權利自己并不知道。護士要經常性地、自覺地學習法律知識,以增強法制觀念,掌握遵照法律程序處理護患矛盾,用法律規范言行[7]。
1.4 護士的證據意識差
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表達的思想和記載的內容對案件起證明作用的文件或其他書面材料[8]。從病歷的定義不難看出,病歷材料是以文字、圖形、數據等內容來證明某種醫療行為事實的依據,屬于證據法中規定的書證范疇。護理病歷是一份完整病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護士舉證的重要資料[9]。護理記錄是對患者病情變化及診治過程的真實記錄,但護理記錄往往存在以下問題,使病歷的證據效力大打折扣:①病歷書寫欠規范;②記錄不及時;③記錄不全或錯誤;④署名不實;⑤患者或家屬簽字不規范等。而提高護士的護理記錄書寫水平不但要提高技術水平,還要增強法律意識、證據意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護士的法律意識急待提高,護士的法律法規知識必須掌握,醫院的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和方法對護士進行法律法規的培養和教育。為了給護理人員增加學習法律法規的空間,讓他們帶著動力和興趣主動學習法律法規常識、學習護理常規,我院啟動了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大獎賽活動。現將此活動的開展情況介紹如下:
2 活動過程及方法
2.1 成立大獎賽組織機構
本活動組成了以護理副院長為組長,護理部主任、副主任、宣傳科科長為副組長,各科護士長為成員的活動組委會。負責活動的宣傳、組織、協調及實施。推薦出六名有責任心、無私心、有能力又認真、文筆好又嚴謹的護士長組成命題組,負責每輪考試的出題、監考及判卷工作,聘請學院護理系主任負責試卷的審核工作,保證活動的公平、公正性。由三名組織、策劃能力強的護士長和宣傳科兩人組成策劃組,負責第三輪決賽現場策劃、場景布置、參賽人員培訓、外界聯絡等工作。為保證活動高質量完成,我院聘請了赤峰學院音樂系老師對現場比賽燈光、布景進行策劃,聘請了赤峰電視臺娛樂節目主持人作為這次比賽活動的主持人,醫院領導班子成員作為現場評委,保證了活動有組織、有計劃、有成效的順利進行。
由于教師的思維主要是以抽象的邏輯思維為主,學生以具體形象思維為主,教師與學生所處的思維層次和知識結構不同,因此,在教師看來非常淺顯易懂的道理,對小學生來講不一定容易理解。所以,教師應站在學生的角度來考慮問題,在備課時就要認真鉆研教材,把握教材的深度、廣度和難度,同時摸清學生的知識水平,確定合理的教學方法,做到恰如其分,符合小學生的思維特點,而不能提高教學要求。因為拔苗不能助長,反而會導致教學與學生思維的脫節,使學生越學越累,但也不能隨意降低要求,這樣又不利于學生思維發展。
二、注重操作,讓學生充分感知
感知形象是小學生學習數學的重要環節,也是他們走向數學世界的必經之路。所以,在數學教學中教師應多為學生創造感知的機會,引導學生將知識具體化、形象化。通過動手摸一摸、擺一擺、拼一拼,用眼看一看,動口講一講,動腦想一想,在手、眼、口等多種感官的共同作用下對事物產生感性認識,然后慢慢脫離事物在頭腦中形成表象,最終擺脫具體事物的束縛,順利過渡到抽象,形成抽象思維能力。
教師在教學中不僅是知識的傳授者,還是學生智慧的啟迪者。只有遵循小學生思維發展的規律,讓學生充分感知和理解知識的發生發展過程,學到的知識才能牢固。離開感知所得到的東西,就像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對小學生來講,既難以理解,又不會深入腦海。
三、重視表象的作用,促進學生由具體形象思維向抽象邏輯思維的轉化
表象是連接具體形象思維和抽象邏輯思維的紐帶,沒有表象,感知就無任何意義,抽象也無基礎。而在教學中教師往往容易忽視由具體形象思維向抽象邏輯思維的這一過渡,急于求成,沒有展現思?S活動的過程就端出完整的結論,讓學生背誦記憶,結果學生的操作只是走過場,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例如:做一個長5分米,寬4分米,高3分米的無蓋鐵盒,至少需要多少鐵皮?
同學們都知道這是求長方體表面積的一道題目,他們首先會在腦海里呈現出長方體鐵盒的表象。表象清晰的同學知道無蓋的面是上面,它的面積是長方體的長與寬的積,故鐵皮盒的表面積為其他5個表面的總面積,正確的計算式為:4×3×2+5×3×2+5×4=74平方分米。但也有一些同學雖然把長方體的表面積公式背得滾瓜爛熟,腦子里也有了長方體的形狀,卻不知道究竟求哪幾個面的面積和,無蓋的面的面積是用長方體的長×寬還是長×高,或者不知道不必計入無蓋頂面的面積。出現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學生對長方體的表象建立得不夠清晰和完整,所以,教師要促進學生由具體形象思維向抽象邏輯思維的轉化,不能忽視表象的作用。
四、在教學中要充分體現學生的主體性
要促進學生思維由具體形象思維向抽象邏輯思維轉化,在教學中除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外,還必須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性。因為教師的“教”最終要落實到學生的“學”,教師的主導作用只不過是外因,是變化的條件,而學生的主體性才是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通過內因才能起作用。
一、西瓜枯萎病發生規律
1、癥狀
西瓜枯萎病自幼苗至成株均可發病,以坐瓜期和瓜膨大后期發病最重。
(1)幼苗期癥狀 幼苗受害,出苗前可造成爛種;出土后發病,子葉、真葉呈失水狀萎蔫,莖基部變褐收縮呈猝倒狀,拔出苗子可見根部黃褐色腐爛。
(2)成株期癥狀 成株期受害,初期病株下部葉片呈失水狀萎蔫,似水燙狀,莖蔓基部向上褪綠。最初萎蔫中午尤為明顯,但早晚可恢復,3~6日后整株葉片枯萎下垂,不能復原,后期病部呈棕褐色,發軟,常縱裂,有松脂狀膠狀物溢出,俗稱吐“紅水”。在潮濕條件下病株基部布滿白色至粉紅色霉狀物,即病原的分生孢子,剖視莖基部至根部,可見維管束變黃褐色。病根根系變暗褐色腐爛,極易拔起。嚴重時瓜秧枯死,但葉片不脫落。
2、發病條件
溫度高、濕度大是發生病害的原因之一。病菌在24~32℃和高濕條件下侵染力強,發病快;連陰2 d以上,降雨量大及土粘重、地勢低洼、排水不良、管理粗放的連作地塊均有此病發生。肥料配比不合理是引起發病的另一個主要原因。底肥不足,氮肥過量,磷、鉀肥不足,使用未腐熟好的有機肥都可以導致西瓜枯萎病的發生,所以在施肥上一定要進行土壤化驗,采取配方施肥有利于植株正常生長發育,減少病害發生,達到高產、穩產。西瓜枯萎病發病輕重與輪作年限直接相關,輪作年限越短,發病越重;輪作年限越長,發病越輕。連作重茬地死株率高,往往造成毀種。
3、病原及侵染途徑
西瓜枯萎病是由尖鐮孢菌西瓜專化型侵染引致的維管束系統病害。迄今為止,已發現西瓜枯萎病有3個生理小種,即生理小種0、生理小種1、生理小種2;與其他2個生理小種相比,生理小種2更具侵染性。生理小種1的抗性受單主效基因控制的顯性遺傳,而生理小種2的抗性是由隱性多基因控制,符合“加性一顯性”模型,以加性效應為主,感病對抗病表現為顯性。我國大多數學者認為中國以生理小種1占主導。
西瓜枯萎病菌通過土壤、種子傳播,厚垣孢子在土壤中存活10年以上,離開寄主的情況下也能存活5~6年。尖孢鐮刀菌以菌絲、厚垣孢子、分生孢子和菌核在土壤或未腐熟的帶菌肥料、病殘株、種子和土壤中越冬,一般分布在0~25 cm土層內,是翌年發病的初侵染源。該菌侵染寄主根系的溫度為15~35℃,最適溫度為23~28℃。病菌通過胚根侵染發芽的種子,通過植株根部自然傷口或從根毛頂端細胞間直接侵入,或通過線蟲等侵染傷口及其他機械損傷侵入,最終進入維管束,引起萎蔫。也可以從病蔓經由果梗侵入果實而發病,或從果皮傷口處侵入,引起瓜腐爛。可使皮層腐爛,子葉和嫩葉褪綠,在胚軸上出現水浸狀軟腐環帶,使成株葉片萎蔫。任何生育階段都可發生枯萎病,花期和結果期最明顯。
二、防治研究進展
1、農業防治
(1)輪作倒茬 輪作倒茬是生產上最簡便、經濟、有效的辦法。與蔥屬植物輪作或混植,可以減少其后茬土壤中枯萎病菌的數量,減輕病害的發生。日本報道,瓜類與百合科的大蔥、大蒜,十字花科的甘藍等輪作或混植,對該病的發生具有較好的控制作用,在瓜類連年種植的情況下,枯萎病亦不發生。另外水旱輪作,土壤淹水能夠大大降低病原菌數量。但由于枯萎病菌在土壤中可以長期存活,加之我國耕地面積有限,特別是在保護地栽培條件下,很難完全實行輪作倒茬。
(2)土壤處理 在日本利用蟹殼堆肥、石灰等有機物改善土壤生態環境、可減輕枯萎病的危害,在重病田效果尤佳。據報道,陽光暴曬可顯著減少上層10 cm土壤病菌含量,暴曬30~60 d可延緩枯萎病發生,希臘報道,連續暴曬土壤14 d結合覆膜高溫處理,大大降低了土壤中病原菌數量。2000年,Loannou等人報道銨肥熏蒸可提高陽光暴曬的效果,陽光暴曬配施硫酸銨或者磷酸二氫銨防治效果最佳,獲得產量是單純采用陽光暴曬的2倍。土壤添加劑是一種有機、無機營養混合物,中國臺灣中興大學研制的S-H混合物可抑制西瓜枯萎病菌厚垣孢子萌發,促進瓦解芽管,誘發土壤細菌分解菌絲。近年來日本在夏季高溫利用太陽能進行土壤消毒,并結合增施有機物的綜合防治方法已很快推廣。我國在這方面的研究和實踐較少。
(3)嫁接換根 嫁接技術是目前西瓜種植中防治該病的主要方法。日本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研究西瓜嫁接防治枯萎病技術,50年代開始大面積推廣利用。最初日本對各種瓜類與西瓜的嫁接親和性進行研究,發現葫蘆親和性最好,冬瓜、瓠瓜、南瓜次之,其他瓜類則利用價值較低。后來日本針對葫蘆嫁接后易發生急性凋萎癥的問題,培育出了抗病葫蘆“協力”、“鈍K”等品種,使嫁接技術在日本得到廣泛的應用。目前在我國可利用的主要西瓜砧木良種是中國農科院鄭州果樹研究所培育的超豐F1西瓜砧木新品種。超豐F1不僅對枯萎病有免疫性,對危害根部的根結線蟲和黃守瓜幼蟲也有較好的抗性。嫁接技術也要配合其他管理技術才能發揮很好的效果,但由于我國一些地區栽培技術落后,大面積推廣嫁接技術還比較困難。
(4)育苗移栽 在無病地或無病土上育苗,種子用藥劑處理(50%多菌靈浸種1 h)。育苗最好采用營養缽法,待瓜苗長至4~5片真葉時實行大苗移栽。育苗移栽可減少病菌侵染機率,推遲和減輕病害發生。如移栽前苗床用藥劑如多菌靈、托布津、農抗120等灌根帶藥移栽,防病效果會更好。
2、抗病育種
抗病育種是防治西瓜枯萎病中最有效的一種方法,這方面的研究也比較多。但由于病原菌的變異,抗病育種工作難度較大。目前,我國西瓜種質資源中沒有對枯萎病具有高抗的品種。經過多年的努力,現已育成鄭抗1號、鄭抗2號、西農8號、京抗2號、京抗3號、豐樂5號、抗病蘇蜜、抗病蘇紅寶等一系列中抗或輕抗品種,但還未選育出具突破性的高抗品種用于大面積生產。因此,在傳統的育種方法上,尋找抗病資源就成為首要任務。目前野生西瓜是最具有潛力的抗枯萎病育種材料,已有利用野生西瓜作為父本,經過7年抗性培養篩選出具有良好抗性抗病材料的報道。在分子育種方法上,則采用抗性DNA導
入方法進行。其中瓠瓜對西瓜枯萎病有高抗甚至免疫的效果,因此導入瓠瓜抗病基因可以有效地獲得高抗的西瓜新品種。湖南省園藝研究所率先采用分子育種技術,首次成功地將瓠瓜的DNA導入西瓜并獲得了性狀變異,變異后代材料經多代抗性篩選,選育出了2份高抗枯萎病材料,并以這些抗性材料為親本,選育出了商品性狀優良的3個高抗2個中抗枯萎病的雜交組合新品系。同樣,南瓜對西瓜枯萎病也有很高的抗病性,王浩波等通過向西瓜導人南瓜總DNA的分子育種方法,經田間篩選和6代自交純化已獲得5份穩定西瓜新材料。許勇等利用分子標記輔助選擇,對以后抗西瓜枯萎病分子育種起到了輔助作用。
3、生物防治
目前對西瓜枯萎病的生物防治主要是采用拮抗微生物降低病原菌的密度,從而達到控制病害的目的。其防治機制主要包括產生抗菌素抑制病原菌的生長、與病原菌之間的生態位點及營養的競爭、誘導寄主產生抗性等。浙江農業大學林福呈等人從西瓜根圍中分離3株枯草芽孢桿菌,其中HQS-004菌株抑菌效果最好,2倍稀釋液對西瓜枯萎病菌的大、小分生孢子萌發抑制率分別為89.1%和87.9%。河南農業大學于思勤、王守正等人用從西瓜維管囊中分離到的弱致病菌株F0-3和F5―1在幼苗期(2葉期)注射西瓜莖部,對西瓜枯萎病有明顯的交互保護作用,在F0-3接種后半月再接病菌,或F5-l接種后5 d再接病菌,相對防效分別達96.8%和98.1%。最近河南農業大學李洪連等人從大量鐮刀菌中篩選出了T11和A2菌株,這兩個菌株能在西瓜根部大量繁殖且無致病力,利用它們的固體培養物(麥粒砂)按土重1%接種于西瓜育苗土壤中育苗移栽,田間防效均在70%以上。河南農科院張桂芬等人試驗發現農抗120抗菌素對西瓜枯萎病具有較好的防治效果,以移栽前灌苗床+移栽時灌穴+團棵期灌根再結合葉面噴灑效果為佳,防效達90%以上,優于生產上的常規藥劑,并有明顯的增產作用。西瓜枯萎病生物防治因生防因子具有防治效果易受環境條件的影響、抑菌范圍窄等缺點,而尚未成功地應用于大田,然而就其防治潛力而言,仍不失為值得進一步探索的有效途徑。
4、化學防治
目前在防治西瓜枯萎病的手段上,主要還是化學防治,這是因為化學防治具有見效快,效果好的特點。各地對西瓜枯萎病的藥劑防治工作都比較重視,篩選和研制出了一批有一定防效的藥劑。山東馬立新等試驗發現,利用5%菌毒清100-200mg/kg藥液在移栽后緩苗期灌根,防病效果達92.4%~100%河南農業大學李洪連等也證實了菌毒清對西瓜枯萎病的防效(70%左右)。北京農業大學張元恩等篩選出了一種對西瓜枯萎病具有誘抗作用的KT乳劑,誘抗效果達66%~76%。吉林農校李恩虎等發現利用高錳酸鉀800~1000倍液在定植后1周灌根,7d用1次,連灌3次,對黃瓜枯萎病防效達100%,估計對西瓜枯萎病也會有較好的防效。此外,還有研究報告指出,75%甲基托布津、50%多菌靈、75%百菌清、50%雙效靈、50%DT殺菌劑、68.4%托福美以及可殺得、抗枯靈等藥劑對西瓜枯萎病都有一定的防治效果。藥劑防治西瓜枯萎病多以移栽后發病前灌根效果較好,一般應灌2~3次。
三、問題及展望
【關鍵詞】 動物;法律法規;修改完善
近年來,國際國內社會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日益重視,我國采取了諸多措施解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問題。而其中,法律的完備與執法的到位與否至關重要,相比水生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我國對陸生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較為明晰,本文僅對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予以分析、提出建議。
一、水生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現狀
受消費需求刺激、高額利潤驅使、法律規定不足以及海上監管難、打擊力度有限等多重因素影響,近年來非法獵捕、采挖水生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呈上升趨勢,相關案件報道屢見報端。
從執法實踐看,破壞水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對象主要集中在海龜、硨磲、紅珊瑚等物種。資料顯示,每年約有30多萬只成年海龜被人為殺害,在現存的7種海龜中,6種處于瀕臨滅絕的境地,我國整個南海的成年綠海龜剩下不到2000只;[1]硨磲貝殼加工產業近年來發展迅速,大量捕撈造成天然硨磲資源幾近枯竭;[2]暴利驅動讓本已十分稀缺的紅珊瑚資源加速枯竭,紅珊瑚正在我國福建、廣東、浙江等地遭遇瘋狂盜采。[3]
破壞水生野生動物犯罪行為,不僅對野生動物本身,給整個海洋生態環境都帶來毀滅性影響,對其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刻不容緩。
二、水生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法律存在的問題
1、刑事法律方面存在的問題
執法實踐中,打擊懲治破壞水生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犯罪行為,主要存在立案標準不明確、量刑標準不清晰、案件定性難、物種鑒定困難等問題。
(1)立案標準不明確。按照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未經特許的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均應予以立案追訴。《國家林業局 公安部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2001年5月9日發文),對破壞陸生野生動物(以數量為標準)及制品(以價值為標準)的重大案件、特別重大案件認定標準予以明確,但此規定僅適用于陸生野生動物,對水生野生動物尚無明確立案標準。
(2)缺少量刑幅度標準。最高院司法解釋僅對陸生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的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作出了具體規定。對水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涉案動物數量1只與100只的量刑幅度均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嚴重違背《刑法》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司法實踐中,致使重案無法重判。
(3)部分案件定性存在爭議。以非法采挖硨磲案件為例,執法實踐中,執法部門查獲的非法采挖硨磲船舶,其采挖到的多為硨磲貝殼(自然死亡埋藏海底若干年的硨磲殘體),對其是否構成刑事案件,有不同理解。
不構成刑事案件的觀點認為: 此種行為如構成刑事案件,一方面,如采挖的硨磲為活體硨磲或具備硨磲特征的死體,定性為《刑法》第341條罪名當無異議;另一方面,如采挖硨磲貝殼的行為,符合《刑法》第341條的犯罪構成,則硨磲貝殼必須解釋為硨磲或其制品。
顯然,這種硨磲貝殼不具備硨磲的完整特征,問題在于硨磲貝殼是否為硨磲制品。對于制品,目前尚無明確的司法解釋,學理解釋認為,野生動物制品是指以野生動物為原料所制作的物品。[4]
構成刑事案件的觀點認為:首先,探究《刑法》第341條立法本意,在于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生存、發展環境,基于此,無論是活體、死體、死體某一部分或加工制作的制品當屬于限制流通物品。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內涵應該包括他的活體、死體以及身體具有特殊價值的主要部分,硨磲貝殼屬于硨磲本身最具有利用價值的部分,可以理解為硨磲本身,為該條的保護對象。
其次,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釋,制品以價值作為定罪量刑的標準,硨磲貝殼具有市場交易價值,應構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同時如非法采挖硨磲貝殼行為不構成犯罪,而以硨磲貝殼為原材料加工制作成制品的行為構成犯罪,則于法理不通。
(4)物種鑒定存在困難。《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規定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只有經過登記才可以鑒定,《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種鑒定單位》(農業部1376號文件)公告的全國15家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種鑒定單位,尚沒有任何一家在司法機構登記注冊,鑒定機構主體資格不適格。
即使依據《關于適用的解釋》第87條之規定,在沒有法定司法鑒定機構的情況下,專家檢驗報告可以作為定罪量刑的參考,但農業部1376號公告中沒有貝類鑒定單位,也即目前國內還沒有硨磲物種鑒定機構及專家。
2、行政法規方面存在的問題
(1)授權性規定造成現實執法困境。根據《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規定,案件由工商部門或其授權漁政部門查處。海上執法對執法裝備(船艇、器材等)、人員技能具有相應要求,工商部門又不具備這種能力,造成海上執法的缺位。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由于并非適格的執法主體,查處過程中涉及到查扣、押解、取證、看管、移交等諸多執法環節,執法效率不高,打擊力度有限。
(2)行政處罰標準過高。《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規定,破壞水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在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同時,可并處相當實物價值10倍以下的罰款,海南省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可處實物價值1至5倍罰款。
依據農業部有關規定,野生動物價值以其資源保護費為基準進行計算。水生野生動物產品價值認定,標本按照該種動物價值標準的100%執行,特殊利用部分和主要部分按80%執行。
依規定,紅珊瑚資源保護費為5萬元/千克、庫氏硨磲親體為5千元/只。據此計算,2015年中國海警破獲的特大非法獵捕紅珊瑚案件,涉案紅珊瑚224.41千克,價值近億元。[5]如果實施行政處罰,罰款最高額達10億元、最低為1億元。實際上,這樣巨額罰款很難執行到位,也起不到應有的法律和社會效果,其他種類水生野生動物處罰存在同樣的問題。
三、完善水生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法律的幾點建議
綜上所述,筆者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完善立法,以使一線執法有明確法律依據,有效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1、明確刑事立案標準
由行業主管部門聯合公安部門制定破壞水生野生動物犯罪行為的一般、重大、特別重大案件的立案標準。參照陸生野生動物立案標準做法,對水生野生動物明確立案的數量標準,對其制品明確立案的價值標準,以便偵查機關啟動相應刑事程序,也與司法審判裁量標準相對應,體現法律規定的一致性。
2、制定細化量刑情節標準
進一步制定完善相關司法解釋,將破壞水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量刑情節納入其中,對“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數量標準予以明確,統一量刑標準,以便司法機關準確裁判,執法部門掌握辦案尺度,體現司法公平公正。
3、明確制品的涵義范圍
可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統一的司法解釋,明確制品的涵義。針對硨磲貝殼、紅珊瑚等執法中存在爭議物種,進行集中梳理,在司法解釋中逐一予以明確,形成準確法律依據。筆者觀點,硨磲貝殼應解釋為硨磲,理由主要在于硨磲的主要價值部分即為其貝殼,也是市場交易的主要對象。
4、協調解決物種鑒定問題
依據《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等規定,賦予相關鑒定機構司法鑒定資質。
5、依法賦予相應部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按照現法律規定,水生野生動物主管部門為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且賦予其行政處罰權。條例在具體責任條款中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授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查處的規定欠妥,應修改相應條文,直接賦予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以查處權限。國家海洋局整合重組后,以中國海警名義對外維權執法,整合涵有漁業行政執法職能,因此,修改相應法規時,也應一并賦予中國海警相應執法主體資格。
6、合理確定破壞水生野生動物案件處罰標準
顯然,依據資源保護費收費標準計算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價值,開出的天價罰單不具有合理性,缺乏現實性基礎。可考慮由行業主管部門指定專門評估機構,綜合資源保護費計算標準和市場實際交易價格,合理確定處罰標準,實現法律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參考文獻】
[1] 陳晉楚.保護海龜就是保護自己的家園.東江時報,2015年9月10日數字版首頁.
[2] 張毅,張期望.過度捕撈致天然硨磲幾近枯竭.中國海洋報,2013.4.16.2.
[3] 張明楷.刑法學.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四版,998.
一、學習內容
1、憲法。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在整個國家法律體系中,憲法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各級干部都要深入學習憲法,提高憲法意識,大力弘揚法制精神。
2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關于社會主義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觀念的總和,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原則的概括和反映,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精髓和靈魂,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等法治領域的基本指導思想。
3、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有:《循環經濟促進法》、《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科學技術進步法》等。
4、服務和改善民生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有:《民法通則》、《消防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義務教育法》、《安全生產法》、《殘疾人保障法》等。
5、維護社會穩定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有:《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集會游行示威法》、《刑事訴訟法》、《土地管理法》、《禁毒法》、《條例》等。
6、衛生及依法行政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有:《傳染病防治法》、《紅十字會法》、《母嬰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獻血法》、《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職業病防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執業醫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艾滋病防治條例》等。
二、法制宣傳教育重點對象
1、各級領導干部。
2、各級公務人員。
3、青少年學生。
4、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5、農村“兩委”干部。
6、農民工及流動人口。
三、宣傳教育的形式、方法和載體
1、各單位、各級干部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采取個人自學、集體輔導、集中培訓、法制講座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法律知識學習,學習時間不少于40學時,保證學習時間、內容、人員、質量四落實,確保學習效果。
2、以“法律六進”活動為載體,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及職能,利用法制宣傳黑板報、宣傳欄、街頭法制宣傳等各種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3、充分《食品安全法》宣傳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周、艾滋病宣傳日、結核病防治日等契機,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新聞媒介,以發放宣傳資料、解答咨詢、義診、設點宣傳等形式,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活動,使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和農民了解衛生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衛生法律意識,提高遵守衛生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四、具體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提高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認識,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單位干部、職工教育的重要內容進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計劃,抓好職工的學習教育并納入單位年度目標進行考核。
【關鍵詞】高職護理專業 衛生法律 課程設置現狀 改革策略
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人們法制意識的增強,患者在醫療機構看病時維權意識很強,而目前護理人員在臨床工作中法制觀念淡薄,與臨床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普遍缺乏,導致護理醫療糾紛逐年上升。護理人員不僅應該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和熟練的操作技能,還需具備良好的人文修養。通過對目前護理專業課程進行改革,加強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可以增強他們在工作中的責任心,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護患雙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滿足臨床護理工作需要,有效減少護理醫療糾紛。
一、課程設置現狀
(一)長期以來,學校教學主管部門對法律相關課程的重視程度不夠,注重醫學基礎課程和臨床課程,護理相關法律教學學時數偏少,把護理專業學生的法律課作為公共基礎學科,即與其他專業學生一樣學習法律基礎,授課教師一般為法律相關專業畢業的教師,缺乏醫學、護理知識,講授的知識是一般的法律知識,沒有與臨床護理實踐結合,護士生對法律的認識只停留在表層,缺乏深刻的理解。
(二)目前,護理界人士逐漸認識到加強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最近出版的《護理學基礎》或《護理學導論》中也增加了“護理與法”的內容,但教學課時偏少,一般為2~4學時,且多為醫療事故處理法律制度和護士管理等方面。這部分知識的傳授主要由護理專業教師承擔,護理專業教師雖然有豐富的護理學科知識和實際臨床工作經驗,但往往缺少法學知識的培訓,受課時限制,也很難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與護理臨床實際緊密結合起來,護理專業學生綜合素質中法律素質得不到提高。學生走進醫院后,可能會加重醫療糾紛發生。
(三)還有少數學校開設了衛生法學課程,主要介紹醫藥衛生領域的法律,包括醫事法、藥事法和公共衛生監督法,內容與法律基礎有不少重復。而且由于我國法學界對衛生法學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對許多問題既缺乏實踐探索,又無系統、深入的理論基礎,教學內容比較簡單,教材仍停留在純理論知識學習階段,局限于法律條文的羅列、擴寫的框架中,教學效果不佳。
二、課程改革策略
(一)注重課程分析進行教學設計
由法律、護理行業專家以及資深專業教師共同進行課程分析。課程分析基本要求是越詳細越好,最好能把相關職業經驗、解決糾紛的訣竅納入進去。尤其要注意對細節的分析,因為往往是細節影響職業能力的形成。因此必須從崗位需要出發,結合近幾年來發生在各大醫院的護理糾紛案例確定課程的主要教學內容與要求,即基于護理工作的與其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并明確課程考核方法與要求、建議學時等。
由經過法學系統培訓的護理專業授課教師從各單元“聯系”的角度對課程教學進行整體設計和整體優化,從職業崗位需求出發,確定課程的整體目標,特別是課程的能力目標。以職業活動的工作過程為依據,改造課程的內容和順序,完成規定的課程教學設計文件,包括課程標準、課程教學整體設計、課程教學單元設計、課件等課程資源,并完成以互動式法學案例教學法為主的教學方法設計,特別是典型案例的分析討論、總結及分析報告撰寫提綱等。
(二)以崗位需要為依據重視教材編寫
教材是教學思想、目標、內容和課程的主導,是課程得以實施的重要載體,是教學內容和課程改革的主要標志,因此要高度重視教材的編寫。除傳統的紙質教材外,還應包括學習要點、疑難解答、教學案例、教學圖片、參考文獻、專業期刊、相關網站等以多媒體為載體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教材要由專業教師和醫院護理專家、法律專家共同編寫,從護理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出發,編寫中加入近2年來發生的有影響力的醫療、護理糾紛案例,增加學生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三)聘請護理專家進行講座改進教學方法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使各種抽象的法律條款變為學生自己的知識,使他們能夠正確理解并且學會運用,必須改革傳統的教學方法,采用多媒體教學法、案例教學法等,使臨床具體實例與法律知識有機結合起來,真正指導臨床實踐。
護理專家在護理領域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積累,講解具有極強的權威性和說服力,對學生的實習有很強的實際指導意義。學校要創造條件,聘請知名的護理專家給即將參加實習的學生進行醫療衛生法律知識講座。結合臨床實踐分析護理工作中潛在的法律問題,從法律的角度分析護士生在實際護理工作中執行基礎護理技術操作、執行醫囑時、護理文件書寫以及與病人溝通時潛在的法律問題和護士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結語
隨著我國法制逐步健全和完善,患者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同時,護理人員也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增強法律意識,做到懂法、守法、依法行醫,這樣才能保護護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張志明.加強高職護理專業衛生法律法規課程建設的思考[J].衛生職業教育,2009,2(06):84-87.
“行政”一詞就其原意來說有兩層含義,一指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二指國家行政機關依其職權所從事的管理活動。行政法是規定國家行政機關組織、職責權限、活動原則、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它調整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及其職能部門在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中,同其他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的社會關系。衛生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既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之間、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與同級人民政府之間、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與其衛生行政相對人之間的縱向行政管理關系,又有各種醫療機構、各種提供衛生服務的企事業單位與服務對象之間的橫向衛生服務關系。就縱向的衛生行政管理關系而言,衛生法與行政法是從屬和補充關系。
衛生監督工作是衛生法的執行工作,即衛生行政執法工作。從衛生法與行政法的從屬和補充關系來說,它是以行政法為基礎,以衛生法律法規為依據的具體行政執法工作。具體來說,衛生監督是指具有法定監督權的國家機關、杜會組織和衛生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對衛生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行為.
二、衛生監督主體及其特征
1、主體的特定性
衛生監督執法的主體主要是各級衛生行政機關.只有衛生行政機關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衛生行政執法主體。只是在特定的條件下,法律法規才將衛生執法權授予某一組織。這種組織稱為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一般應視同于行政主體。衛生行政機關要把執法權委托給其他組織行使,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規章明確規定,并承擔法律貴任。
2、職權的法定性
衛生監督執法主體所執行的法律規范,只能是法律規定應當由衛生行政執法主體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執法主體只能在法定職權內履行衛生行政管理責任,不得越權執法。
3、行為的主動性
衛生監督執法是一種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的主動行為,不以相對人的意愿為轉移。一般講,法律規范頒布后它僅是一種抽象規范。有關公民、組織不自覺遵守,又沒有行政主體去執行,就不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產生權利和義務的實際影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會自動的發生、變更和終止。行政執法行為,則成為法的定與實施之間的橋梁和紐帶。
4、國家強制性
衛生監督是國家衛生管理行政權運轉的一種特殊方式,是由衛生行政主體單方面決定的國家管理活動,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具有國家強制性。
行使衛生監督職權的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并根據衛生法律、法規規定,具有某一方面衛生行政管理和執行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職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取得衛生監督主體資格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第一,依據組織法或組織規則設立,并且具有外部生管理職能,能代表國家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生行政上的法律關系。
第二,必須得到衛生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代表國家行使某一類別衛生行政執法職權。無論什么機關、組織和個人沒有得到法律、法規的特別授權就沒有衛生行政執法職權。
第三,法律、法規的授權必須與其外部管理職能、權限、范圍一致。包括權限上的一致性及管理范圍和對象上的一致性.如縣級衛生行政機關就不能被授予省級衛生行政機關的相應權限;其他管理職能的機關也不能被授予衛生行政執法職權。
第四,獲得衛生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還應當具備履行某一項衛生管理職能應有的技術能力。
根據《行政處罰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監督主體包括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受委托組織三種.
1、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是國家設置的,依法行使國家職權,執行法律、法規,組織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關。行政機關一般具有以下特點:①行政機關是執行機關,其工作實質是通過職能運轉將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付諸實施;②行政機關按層級結構組成,實行領導從屬制,下級服從上級;③行政機關在決策體制上實行首長負責制;④行政機關行使職能是主動的和不間斷的;⑥行政機關最經常、最直接、最廣泛的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生關系。行政機關成為衛生執法主體,首先,必須具有外部衛生行政管理職能,或某一特定的相關衛生監督管理的外部職能;第二、依法取得有關的衛生行政執法權第三,在法定的職責范圍內從事執法工作。根據我國目前實際情況,衛生監督主體中的行政機關主要有:
(1)衛生行政主管機關。包括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地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地(市)衛生局、縣(縣級市、區、旗)衛生局。簡稱各級衛生行政機關(部門)。
根據我國憲法、組織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衛生行政機關的主要執法職責是:①制定規范權。根據其法定職能范圍,依法制定相關的規范性文件、政策、標準、規范;②監督、檢查權,依法對所管轄范圍內的社會公共衛生,與健康相關的產品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醫療衛生機構及人員等進行監督、檢查;③審查審批權。依法對與健康相關的產品,與健康相關的社會活動進行審查、審批、頒發有關衛生許可證;④調查處理權。依法對醫療事故,藥品、食品中毒事故,職業中毒事故,其他與衛生和健康有關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實施處罰權。依法對違反衛生法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2)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我國一個獨立的衛生類行政執法機關,是國務院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管的直屬機構,負責對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制品、診斷藥品、放射性藥品、品、毒性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藥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負責保健食品的審批.
(3)計劃生育管理機關。即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所設的計劃生育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作為進行處理和制裁。
(4)國境衛生檢疫機關,國家出人境檢驗檢疫局是我國衛生行政執法主體之一。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境衛生檢疫法》,對出人境人員或運輸工具等進行衛生檢疫查驗、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對進口食品進行口岸衛生監督檢驗;對違反國境衛生檢疫法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處罰。
2、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所謂授權是指法律、法規規定把某些行政權力,授予某些不是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使該組織取得了行政管理的主體資格,即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地行使某些職權的能力。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這種行政管理權的組織,就是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授權必須有法律或法規的明確規定,其他組織或個人沒有授權的資格。被授予權力的組織必須同時具備四個基本條件:①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②具有熟悉有關部門法律、法規和業務的人員;③具有相應的檢查、鑒定能力等;④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3、受委托組織
所謂受委托組織,是指受行政執法機關委托,承擔具體行政執法任務的組織。委托實際上就是一種行為,即受委托組織作出委托的行政機關執法,并且以委托機關的名義進行執法活動,委托機關對委托組織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1)委托條件。①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規章的明確規定,否則行政機關不能自行委托;②委托組織必須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的三個基本條件,即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有熟悉法律和業務的工作人員、有相應的技術檢查和鑒定能力。
關鍵詞:西蘭花;生育期;病蟲害;組合為害;發生規律
臺州地處浙江中部沿海,臺州西蘭花自1989年臨海勞動村80戶農戶成功引種24 hm2以來,經過20多年發展形成了“合作社+企業+基地+農戶”基本模式,近年種植面積穩定在1萬hm2,成為浙江東部的一個特色農業產業帶,被譽為“中國西蘭花之鄉”,其栽培技術和產品定價對全國西蘭花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臺州西蘭花主要為秋播西蘭花,播種期大多為7月下旬-9月上旬,667 m2種植密度2 200~3 000株,收獲期為12月下旬-次年3月。隨著種植制度多樣化、種植結構多元化和冬春氣候趨暖化,西蘭花病蟲發生為害呈加重趨勢,對西蘭花安全優質生產威脅較大[1-6]。為了探索臺州西蘭花病蟲組合發生規律,揭示主要生育期病蟲組合發生為害特性,筆者2002-2010年組織開展了臺州西蘭花主要病蟲發生為害規律研究,以期為病蟲決策防治和綠色防控提供依據。
1 材料和方法
1.1 西蘭花病蟲種類及為害調查
針對西蘭花田間病蟲發生情況,在臨海和三門西蘭花生產基地采取定時定點與不定期相結合,應用蔬菜病蟲測報調查辦法,對田間發生病蟲種類及其為害進行調查。
1.2 西蘭花主要病害組合變化監測
針對西蘭花主要病害病情組合監測,采取定點7~10塊菜地,分別在苗期、蓮座期、現蕾期、結球期、采收期和采后期等生育期,每塊菜地每期調查1~2次,每次抽樣100~200株,統計株發病率。
1.3 西蘭花主要害蟲組合變化監測
2 結果與分析
2.1 臺州西蘭花主要病蟲發生種類
根據2002-2010年田間調查,臺州西蘭花病蟲發生種類主要有20多種,其中苗期病害有猝倒病、立枯病、黑腐病和炭疽病等;蓮座期主要有黑腐病、灰霉病、黑斑病、黑根病和病毒病等;現蕾結球期主要有霜霉病、菌核病等。西蘭花害蟲種類主要有斜紋夜蛾、小菜蛾、甜菜夜蛾、菜青蟲、煙粉虱、蚜蟲、菜螟、黃曲條跳甲、銀紋夜蛾、潛葉蠅、短額負蝗、尖翅蝗、蝸牛、蛞蝓、蠐螬、小地老虎、螻蛄等,其中斜紋夜蛾、小菜蛾、甜菜夜蛾和黑腐病“3蟲1病”為西蘭花主要常發性病蟲,對產量和品質存在較大威脅。
2.2 西蘭花主要病蟲發生為害動態
西蘭花幼苗期病害主要為猝倒病和立枯病,重發年份秧苗株發病率為4%~12%。西蘭花炭疽病主要為苗期和蓮座期的葉部病害,以苗期局部發病較重,葉發病率0.3%~0.5%。西蘭花霜霉病多為蓮座期開始侵染發病,主要為害葉片和花球,流行年份花球發病率達20%~30%,高的達70%以上。西蘭花菌核病為一種土壤傳染而多在結球期發生的真菌性病害,主要發病期在1-3月份,嚴重田塊花球發病率可達30%~50%。西蘭花軟腐病一般為結球期發生的細菌性病害。西蘭花灰霉病在苗期和成株期均可發病。西蘭花病毒病為苗期和成株期病害,局部零星可見發病。斜紋夜蛾和甜菜夜蛾主要為西蘭花高溫期發生害蟲,主害期8-11月,對西蘭花苗期、蓮座期和結球期均可致害。銀紋夜蛾主要為西蘭花蓮座期發生害蟲。小菜蛾為西蘭花全生育期發生為害的害蟲,主害期為春季2-4月和秋季9-12月,在苗期、蓮座期以及結球采收期持續為害。菜青蟲主要在苗期和蓮座期發生為害。菜蚜為持續干燥天氣發生的害蟲。菜螟主害期為9-10月,主要對夏秋播的苗期和蓮座期發生為害。黃曲條跳甲主要為苗期害蟲。蝗蟲主要有短額負蝗和尖翅蝗,主害期為7-10月,在秋播苗期、蓮座期和結球期發生為害較重。蝸牛主要是在苗期為害的軟體動物。地下害蟲主要有小地老虎、蠐螬、螻蛄和蚯蚓等,在苗期局部發生較重為害。
2.3 西蘭花主要病害病情發生特性
根據對主要病害病情系統調查,通過對西蘭花猝倒病、黑腐病、霜霉病和菌核病等主要病害病情消長動態監測,結果見圖1。圖1表明,西蘭花總體病害病情消長呈邏輯斯蒂曲線,先后存在3個組合發生為害的盛期,第1個盛期為播種育苗及其幼苗生長期,以西蘭花猝倒病和西蘭花黑腐病為主體,西蘭花霜霉病和西蘭花菌核伴隨發生,相對集中為害較重;第2個盛期為西蘭花蓮座期和花蕾生長期,主要以西蘭花黑腐病為主體組合發生為害;第3個盛期主要為遲熟西蘭花采收后期,突出為西蘭花菌核病發生為害,表現染病整株枯死狀。
2.4 西蘭花主要害蟲種群消長規律
對西蘭花斜紋夜蛾、甜菜夜蛾、小菜蛾、銀紋夜蛾、菜青蟲和菜螟等主要害蟲種群數量消長動態監測結果見圖2。圖2表明,西蘭花主要害蟲總體消長隨生育期推進而發生種類及其為害漸趨減弱,先后存在3個組合發生為害的盛期,第1個盛期為7-8月,正值西蘭花播種育苗及其幼苗生長期,以甜菜夜蛾和斜紋夜蛾盛發為主集中為害較重,對西蘭花搭好苗架潛存威脅,重發年份甜菜夜蛾平均百株蟲量230條(65~400條),斜紋夜蛾百株蟲量185條(50~400條);第2個盛期為9月下旬-12月下旬,正值西蘭花蓮座期和花蕾生長期,為甜菜夜蛾、斜紋夜蛾、小菜蛾、銀紋夜蛾、菜青蟲和菜螟組合發生為害;第3個盛期為3月上旬以后,主要為遲熟西蘭花采收后期,突出小菜蛾發生為害,尤其對側枝小花球潛存較大威脅,不僅損害花球產量,還損害花球質量。
3 小結
臺州西蘭花主要為秋播西蘭花,播種期大多為7月下旬-9月上旬,收獲期為12月下旬-次年3月,整個生育期主要發生病蟲有斜紋夜蛾、小菜蛾、甜菜夜蛾、菜青蟲、菜螟、銀紋夜蛾、猝倒病、黑腐病、霜霉病、菌核病等20種,其組合發生為害主要為3個盛期,其第1個盛期在苗期,以甜菜夜蛾、斜紋夜蛾、猝倒病和黑腐病為主體,相對集中為害較重;第2個盛期為西蘭花蓮座期和花蕾生長期,主要以甜菜夜蛾、斜紋夜蛾、小菜蛾、銀紋夜蛾、菜青蟲、菜螟和黑腐病為主體組合發生為害;第3個盛期主要為遲熟西蘭花采收后期,突出為小菜蛾和菌核病發生為害。西蘭花病蟲害變化趨勢主要是田間植株生長和氣候條件組合變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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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等衛生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衛生監督和傳染病防治工作,保護廣大師生、幼兒的身體健康,依據省衛生廳、教育廳魯衛發監字號《關于在全省開展學校、托幼機構衛生綜合監督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具體的工作實施方案。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望認真貫徹落實。
一、綜合監督檢查的單位
全區城鄉的各級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重點是鄉鎮寄宿制學校。市區學校檢查覆蓋率到50%、鄉鎮學校檢查覆蓋率到80%,托幼機構檢查覆蓋率到100%。
二、工作內容
(一)傳染病防控和醫療機構
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重點做好教室、宿舍等場所的通風;落實晨檢,學生因病請假管理及病因追查;認真執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對玩具、門把手、桌椅板凳等公共物品進行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檢驗合格證;傳染報告渠道要通暢;建立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新生入學要查驗預防接種證。
(二)飲用水衛生
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等法律法規,重點檢查飲用水來源及消毒情況;課間飲用水情況;學校、托幼機構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措施。
(三)學習環境衛生
教室人均面積、課桌椅、黑板、教室的采光和照明、微小氣候等是否符合衛生要求。宿舍的漱洗設備是否按國家的規定的標準設置;廁所的蹲位數量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室外的環境衛生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四)飲食衛生
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是食品原料的采購、加工過程的衛生;
二是餐具消毒;
三是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
四是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五是衛生管理檔案,主要是索證、購貨臺賬、消毒等檔案。
三、時間安排及工作部署
(一)動員部署階段(4-5月)
做好全區學校、托幼機構的宣傳發動和工作部署,并要求學校、托幼機構按照監督檢查的工作內容開展工作,自查自糾。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上旬)
區衛生局、教育局成立聯合檢查小組,對全區的學校、托幼機構的綜合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依據衛生法律法規抓好工作落實,針對檢查所發現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督導整改。對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據衛生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三)總結階段(8月份)
區衛生局、教育局將對全區開展學校、托幼機構衛生綜合監督檢查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工作經驗,寫出書面材料,填寫檢查匯總表,報送市衛生局、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