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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企業稅收政策的分析
(一)增值稅相關優惠政策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增值稅開始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對于企業來說,這種轉型無疑是很大程度的減輕了自身的負擔,一方面是增加了增值稅的抵扣范圍,在新的優惠政策條件下,固定資產可以當期抵扣進項稅額,這便能夠有效的減輕企業的稅負;另一方面對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進行了調整,統一降低到3%的標準,這也是減輕企業稅負的有效途徑。另外,在稅收優惠力度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提升,銷售貨物月銷售額5000元-20000元的,應稅勞務為月銷售額5000元-20000元,低于這個標準的小企業可以免征增值稅。
(二)企業所得稅相關優惠政策
我國于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所得稅法。新的所得稅法也為中小企業提供了較大的優惠,具體措施包括:一是將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改變了內外資企業區別征稅的狀況;二是統一各項支出的扣除標準,對企業人員工資提高了稅前扣除限額;三是提高捐贈支出的稅前扣除標準等,大大地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負擔;三是提供了“三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
(三)營業稅相關優惠政策
在提高起征點方面,個人按期繳納營業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為5000元-20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為300-500元。在稅收優惠方面,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創辦新中小企業,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可以3年內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方面,對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而言,營改增后稅率從營業稅的5%調整到增值稅的3%。這也將大大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
二、企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從當前我國大部分企業在稅收政策方面的現狀分析,仍然存在著較多的不足之處,整體來說,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增值稅稅制仍然不夠完善
現行增值稅在進項稅額的抵扣方面,允許增值稅納稅人扣除購進與生產和經營相關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但是在相關服務業、建筑安裝業、無形資產等行業,未能納入到進項稅額的抵扣范圍中,造成抵扣鏈條中斷。在增值稅的劃分方面,按照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劃分,而小規模納稅人無法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同時小規模納稅人不具有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格,這對于很多小型的企業來說,是十分不利的。
(二)所得稅稅制方面不夠完善
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對于企業所得稅稅率已經進行了一定的調整,這種調整使得企業在稅負方面的負擔很大程度的減輕,同時也有利于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優化。但是,從整體上來說,我國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仍然是較高的,尤其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企業所承擔的所得稅負擔仍然很重,這對于企業的發展壯大有著一定的阻礙作用。另外在進行所得稅稅率的確定和調整方面,缺乏對地區經濟發展因素的全面考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具有普適性,但缺乏針對特定行業的優惠引導政策。
(三)稅收優惠政策體系不健全
一方面體現在稅收優惠政策在方式上十分單一,這與當前復雜的企業發展形勢產生了一定程度的不適應;另一方面則體現在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判定條件方面偏高,這就導致了很多中小型的企業無法獲得稅收優惠政策的使用權。同時,在稅收征管制度方面所體現出來的不健全,也不同程度的增加了企業的納稅成本和稅收負擔,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四)納稅服務體系不完善。
第一,當前我國在納稅服務的法律體系建設方面仍然沒有完善的體系結構,而且目前的納稅服務也主要是根據新征管法,缺乏專門的法律體系做保障;
第二,稅務部門對于企業的認識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偏差,尤其是針對一些中小型的企業來說,稅務機關往往會在主觀意識上認定這部分企業會存在偷稅、漏稅的行為,從而影響了納稅機關為企業服務的質量,導致很多納稅服務無法落實,流于形式。
三、企業納稅結構與稅收籌劃的必然性
(一)企業追求股東權益最大化使得稅收籌劃成為一種必然
企業生存與發展的根本目標就在于追求股東權益的最大化,因此為了獲得更多投資者的支持,必須要保證企業做出一定的社會貢獻,獲得良好的聲譽。同時為了實現股東權益的最大化,通常企業會采取以下兩種有效的途徑,第一是擴大產品的市場份額,以此來促進企業銷售額的不斷提高;第二是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稅款是企業所有成本費用中一項必然的支出為了保證收入不變,而降低稅收成本是提高企業利潤的一個最佳途徑。
(二)稅法自身的特征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基礎
稅收籌劃,指的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納稅事項進行適當的組合和分配,以此來達到降低企業稅款的目標。而企業在日常生產和經營活動中所進行的投資、經營、股利分配等活動,一旦已經產生時再進行稅收籌劃,顯然是違法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如果能夠在一系列活動發生之前,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一方面能夠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增加企業的利潤,另一方面也充分體現出稅法的嚴肅性,也能夠使企業遵守法律,減少在業務發生之后所進行的各種偷稅、漏稅行為,維持合理的社會秩序。
(三)稅收籌劃時企業的稅收義務變得更為積極和主動
依法納稅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義務,而合理的稅收籌劃也是企業一項基本的權利,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因此,當企業將依法納稅視為一種基本義務,并且能夠使自己的權利獲得最大的保障時,納稅便更加積極和主動。合理的稅收籌劃能夠有效的減少企業的納稅金額,通過一系列的計算和分析活動,可以形成多種籌劃方案,而企業則需要根據自身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籌劃方案。對于稅務機關來說,企業在合理范圍內所進行的稅收籌劃,能夠有效的避免偷稅、漏稅行為的發生,同時也使得企業的納稅意識不斷增強,及時履行依法納稅的義務。
四、企業稅收籌劃的一般方法
(一)對會計政策進行充分的利用
1、銷售收入確認時間的籌劃
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可以主動選擇合適的銷售方式,達到推遲收入確認時間的目的,從而可以推遲相應所得稅的繳納,所推遲的應納所得稅額,相當于一筆無息貸款。例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的,以收到貨款或取得索取貨款的憑證,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作為銷售收入的確認時間;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則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作為收入的確認時間;而如果采取訂貨銷售和分期預收貨款銷售方式,則在貨物發出時確認收入;在委托代銷商品銷售的情況下,則以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收入是企業繳納所得稅的基礎,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提前對大額的銷售收入的銷售方式進行籌劃,這就為企業提供了一些合理避稅的途徑。
2、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是企業的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損耗轉移到成本費用中的價值,通常在收入既定的情況下,固定資產產生的折舊費用越多,則企業的所得稅額便越低,因此企業的收益也就越多。因此,可以充分利用會計政策中關于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相關政策,利用加速折舊的方法來進行科學的稅收籌劃。國家對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和折舊年限都有明確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選擇折舊年限最低標準來增加折舊額度,這樣便能夠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
3、存貨計價方法
企業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所持有的各種資產便稱之為存貨,其中包括產品、原材料、包裝物等等,對存貨所進行的成本計算對于企業整體的費用計算有著較大的影響。從我國現行的稅法規定中可以看出,納稅人在及針對存貨的發生和領用所使用的計價方法,以先進先出、加權平均和移動平均為主要的計價方法,而且一旦選擇計價方法則不能隨意更改。所以企業對于存貨計價方法必須要進行科學的選擇,如果處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一般可以利用移動平均法來降低企業的稅負;如果處在物價持續下跌的情況下,則可以選擇先進先出法,這樣便能夠實現科學的稅收籌劃。
4、對固定資產的修理次數進行合理的確定
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是企業在生和經營過程中一項基本的費用,而根據不同資產的分類,對企業所所得稅的相關扣除政策有著不同的政策。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規定,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的當期直接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如果企業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達到了大修理支出的標準,可以通過采取多次修理的方式來獲得當期扣除修理費用的稅收優惠。
(二)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充分利用
1、研究開發費用的優惠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在進行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研發時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對于沒有形成無形資產的費用則需要計入到當期損益中,按照企業實際應當扣除的費用,在進行納稅時按照開發費用的50%進行扣除;如果新建工程無形資產,則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2、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企業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為了安置殘疾人員換所支付的工資費用,需要進行扣除,也就是說,企業為安置殘疾人員支付的費用,按照支付給殘疾人員實際工資扣除的基礎上,按照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因此,在不會影響企業生產和經營效率的情況下,如果能夠盡量安排殘疾人員工作,企業則能夠獲得更多減稅優惠政策。
3、利用小型微利企業以及高科技企業的低稅率優惠政策
由于享受上述低利率優惠政策都有嚴格的條件限制,例如,小型微利企業的規模比較小,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享受,高科技企業的條件限制也非常嚴格,大部分企業都難將自身改造成高技術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難題。企業可以通過設立子公司或者將部分分支機構轉變為子公司來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低稅率優惠。在實際工作中,大型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設立很多下屬公司,因為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其所得稅稅負也是不一樣的,因此這些下屬企業的組織形式如何選擇就給企業的合理避稅提供了一些途徑。
子公司屬于獨立法人,單獨核算,但如果子公司屬于小型薄利企業,稅法規定可以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樣會使整個企業集團的稅負降低;而分公司屬于非獨立法人,與母公司合并納稅,那么如果分公司前期投入較大,在設立初期就會有虧損產生,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能降低整個集團的應納稅所得額,達到避稅的目的。
(三)其他一些優惠方法
1、企業注冊地點的選擇
近些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稅法制度也在不斷的進行改革,為了適應不同地區經濟發展存在差異的問題,稅收政策也在不同的地區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差異性,因此可以利用地區差異來進行合理稅收籌劃。企業在設立之初,可以利用不同區域內具有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而選擇在低稅率的地區進行注冊或者是擴大生產規模,以此便能夠做到合理的稅收籌劃。從當前我國稅法結構來看,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部地區、東北老工業地基等地區都享受著不同程度的免稅優惠政策。因此,注冊地點的選擇對于企業的納稅籌劃有著較為重要的影響。
2、企業行業的科學選擇
為了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國家在高新技術、農業以及第三產業等行業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對企業從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購買研發設備,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等給予優惠;因此企業在進行行業的選擇時,則可以充分利用這些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自己的主體資格是否能夠享受行業優惠政策進行科學的分析,如果自身具有一定的行業優勢則可以進行減免稅收的申請;如果主體結構不屬于優惠政策的行業,則可以選擇一些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行業進行投資,也能為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更有效的支持。
關鍵詞:現代企業;稅收籌劃;節稅
稅收籌劃是國外稅務業和稅務咨詢業的重要內容。近幾年來,稅收籌劃在我國越來越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這是由于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壓力不斷增大,促使企業不斷尋找降低成本、費用的方法和途徑。稅收支出是企業成本的一部分,通過稅收籌劃,在國家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合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的經營利潤,不失為增強企業競爭力的有效手段。本人認為,在實際應用中,企業只要稅收籌劃得當,用足用好國家各種稅收政策,是可以合理合法地節稅,從中得益的。
一、稅收籌劃的涵義和特點
稅收籌劃(taxplanning),是指納稅人在實際納稅義務發生之前對稅收負擔的低位選擇行為。即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籌劃,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政策及可選擇性條款,從而獲得最大節稅利益的一種理財行為。它是企業獨立自利的體現,也是企業對社會賦予其權利的具體運用。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完善,稅收籌劃必將成為企業經營管理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稅收籌劃具有以下特點:
1)合法性。企業稅收籌劃本質是一種法律行為,由稅收政策指導籌劃活動。即稅收籌劃是在國家法律許可范圍內,以稅法為依據,深刻理解稅法精神,在有多種應稅方案可供選擇時,做出承擔稅負最低、合理又合法的抉擇,是有別于避稅、偷稅、騙稅、逃稅的行為。
2)超前性。企業稅收籌劃行為相對于企業納稅行為而言,具有超前的特點。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發生具有滯后性。稅收籌劃是在納稅義務確立之前所作的經營、投資、理財的事先籌劃與安排。如果經濟活動已經發生,應納稅款已確定,就必須嚴格依法納稅,再進行稅收籌劃已失去現實意義。
3)目的性。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取得節稅利益。企業的節稅利益可從兩方面獲?。阂皇沁x擇低稅負或總體收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二是滯延納稅時間。但稅收籌劃不能為節稅而節稅,必須與企業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保持一致,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服務,為實現企業發展目標服務。
4)擇優性。擇優性是稅收籌劃特有的一個特點。企業在經營、投資、理財活動中面臨幾種方案時,稅收籌劃就是在兩種或更多的方案中,選擇稅務最輕或最佳的一種方案,以實現企業的最終經營目的。對納稅方案的擇優標準不是稅負的最小化而是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5)普遍性。從世界各國的稅收體制看,國家為達到某種目的或意圖,總要犧牲一定的稅收利益,對納稅人施以一定的稅收優惠,引導和規范納稅人的經濟行為,這就為企業提供了進行稅收籌劃、尋找低稅負、降低稅收成本的機會,這種機會是普遍存在的。
6)時效性。國家稅收政策是隨著政治、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而變化的。因此,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隨時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適時地做出相應的變化,注重稅收政策的時效性。
二、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中的實際應用
(一)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籌集資金是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企業可以從多種渠道以不同方式籌集所需的資金,這就需要進行籌資決策。在籌資決策中進行稅收籌劃,有助于企業降低資金成本,優化資金結構,增加所有者收益。
一般來講,企業進行外部資金籌措有發行股票和債券兩種形式,從不同角度看,這兩種形式各有利弊。就企業稅收籌劃來講,發行債券比發行股票更為有利。這是因為,發行債券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利息支出,依照財務制度規定可以計入企業的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作為抵稅項目可在稅前列支,企業也就可以少納所得稅。而發行股票支付給股東的股利卻是由稅后利潤支付的,較發行債券方案要多納所得稅。因此,企業籌資時在不違反國家經濟政策的前提下,可通過稅收籌劃既能實現資金的籌措又可達到節稅增資的目的。當然,應該注意到,在籌資決策的稅收籌劃中,有時稅收負擔的減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關注籌資中的所得稅,而必須以企業是否能獲得稅后最大收益作為選擇籌資方案的標準。
(二)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稅負輕重,將對企業投資決策產生極為重大的影響。在投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主要從投資方向、投資地點、投資形式及投資伙伴的選擇等方面綜合考慮,進行優化選擇。
例如,從投資方式來看,企業投資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間接投資是指對股票或債券等金融資產的投資。稅法規定,購買國庫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業所得稅,購買企業債券取得的收入需繳納所得稅,購買股票取得的股利為稅后收入不交稅,但風險較大。這就需要企業進行權衡。直接投資涉及的稅收問題更多,需面臨各種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和行為稅等。當企業選擇直接投資時,還要在貨幣資金和非貨幣資金等投資方式上進行比較。企業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被投資企業可按經評估確認的價值,確定有關資產的計稅成本。如被評估資產合理增值,投資方應確認非貨幣資產轉讓所得,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如轉讓所得數額較大,納稅確有困難,經稅務機關批準,可在五年內分期攤入各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被投資方則可多列固定資產折舊費和無形資產攤銷費,減少當期應稅利潤。如評估資產減值,則投資方可確認為非貨幣資產轉讓損失,減少應稅所得額。
(三)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財務政策是指依照國家規定所允許的成本核算方法、計算程序、費用分攤、利潤分配等一系列規定進行企業內部核算活動。通過有效的稅收籌劃,使成本、費用和利潤達到最佳值,實現減輕稅負的目的。應當注意到,企業財務政策一旦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故在選擇財務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1.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與稅收籌劃
存貨計價方法不同,企業營業成本就不同,從而影響應稅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存貨計價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對企業納稅的影響是不同的,采用何種方法為佳,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物價持續上漲時,應選擇后進先出法對存貨計價,這種方法符合穩健性原則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銷貨成本提高,從而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增加稅后利潤;在物價持續下降時,應選擇先進先出法來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價值較低,銷貨成本增加,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達到“節稅”目的;而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宜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潤變動造成企業各期應稅所得上下波動而增加企業安排資金的難度。
2.折舊方法的選擇與稅收籌劃
由于折舊要計入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直接關系到企業當期成本、費用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所得稅的多少,因此,折舊方法的選擇、折舊的計算就顯得尤為重要。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不同的折舊方法對納稅人產生不同的影響。如選擇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等加速折舊法,可使得在資產使用前期提取的折舊較多,使得企業少納所得稅,起到推遲納稅時間和隱性減稅的作用。延緩納稅對于企業來說,無疑是從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降低了企業的資金成本。
在計算折舊時,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凈殘值和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由于新的會計制度及稅法對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這樣企業便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來計提折舊,以此達到節稅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對于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3.費用列支的選擇與稅收籌劃
對費用列支,稅收籌劃的指導思想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減少應交所得稅和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利益。通常做法是:
1)已發生費用及時核銷入帳,如已發生的壞帳、存貨盤虧及毀損的合理部分都應及早列作費用。
2)能夠合理預計發生額的費用、損失,采用預提方式及時入帳,如業務招待費、公益救濟性捐贈等應準確掌握允許列支的限額,將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
3)盡可能地縮短成本費用的攤銷期,以增大前幾年的費用,遞延納稅時間,達到節稅目的。
三、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稅收籌劃必須以依法納稅為前提,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務主管部門所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
2)稅收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增收,使整體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慮投入與產出的效益。如果稅收籌劃所產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稅收籌劃成本,稅收籌劃就沒有必要進行了。
3)稅收籌劃應從總體上系統地進行考慮。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是取得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能僅把目光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根據企業的總體發展目標去選擇有助于企業發展、能增加企業整體利益的方案,甚至有時還得為企業的整體、長遠利益讓路。
4)稅收籌劃應注意風險的防范。稅收籌劃是一種經濟行為,在錯綜復雜而不斷變化、不斷發展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現實環境中,所有的經濟行為都有風險,只不過程度不同而已。一般來說,稅收籌劃收益與稅制變化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債務風險、匯率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等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因此納稅人應考慮其所處外部環境條件的變遷、未來經濟環境的發展趨勢、國家政策的變動、稅法的可能變動趨勢等因素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綜合衡量稅收籌劃方案,要在收益與風險之間進行必要的權衡,保證能夠真正取得財務利益。
總之,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稅收法制化進程的加快,納稅人稅收籌劃意識會更加強烈,我國企業將越來越多地利用稅收籌劃來當家理財以及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稅收籌劃在我國必將有所發展。
參考文獻:
[1]蓋地。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M].沈陽: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關鍵詞】稅收籌劃 納稅人資格 計稅依據 稅目轉換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交通運輸、建筑、服務業等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經營業務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征收面廣,相對其他稅種,其減免形式較少。如何在相對較少稅收優惠條件的情況下擴大籌劃空間呢?以下介紹幾種營業稅稅收籌劃方法。
一、利用納稅人資格的界定
1、利用“境內”、“境外”做文章,避免成為營業稅納稅人
按現行規定,只有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應稅行為,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所謂“應稅行為”這里指應稅勞務的“使用環節”和“使用地”在境內,而不論該應稅勞務的提供環節發生地是否在境內。即如果境內納稅人提供勞務在境外使用的,不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例如:我國國內一施工單位到法國安裝機器設備所取得的收入,就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2、在“有償”和“視同有償”上做研究,避免成為營業稅納稅人
“有償”和“視同有償”的判定標準是:第一,獨立核算單位之間的行為肯定是有償行為;第二,非獨立核算單位之間若發生結算行為就是有償行為;若沒有發生結算行為就不能視為有償行為;第三,結算關系的判定要看是否有實質性的交易行為。
[案例1]某建筑企業自建一棟大樓,工程預算為8000萬元,企業決定將該工程承包給二工區施工。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雖然二工區是非獨立核算單位,但其承包自建工程,發生了結算行為,應視同為有償行為來處理。所以,二工區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其應繳納營業稅:8000×3%=240(萬元)。
稅收籌劃:若由該建筑企業主持自建工程(其委派設計科設計,材料站采購材料,二工區施工等),由該建筑企業統一辦理結算。那么,二工區與公司都沒有發生結算行為,既不視為有償處理,不屬于營業稅納稅人。因此,建筑公司自建工程免征營業稅240萬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通過在納稅人資格做文章,避免成為納稅人,可以節稅100%,節稅效果顯著。
二、通過分解計稅依據,來進行稅收籌劃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納稅人在與客戶合作的過程當中,可以根據客戶的實際特點,靈活分解計稅依據,以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
[案例2]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設一棟辦公樓,工程造價土建3500萬元,裝潢5500萬元,各類設備1000萬元,合計1億元。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該建筑公司應交營業稅:1億元×3%=300萬元。
稅收籌劃:通過與客戶協商,材料由客戶甲采購提供(即由客戶交付貨款),其中土建需材料2000萬元,裝潢需材料3000萬元。所以其應繳納營業稅:[10000-(2000+3000+1000)]×3%=120(萬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通過分解計稅依據,建筑公司所交營業稅的稅基縮小,稅負相應減輕,此案例節稅比例達60%,效果也相當顯著。
三、利用稅目轉換來進行稅收籌劃
由于營業稅稅目共有九類,稅率主要是3%、5%、20%三類,然而在實際經營當中,許多服務的區分并沒有非常明確的界限,因此,可以利用營業稅各稅目的關聯來有針對性地進行營業稅目的轉移,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
[案例3]甲建筑公司承攬工程10000萬元,由于施工隊伍跟不上,其將此工程轉包給一建筑公司,從中收取5%的中介費用。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甲建筑公司的中介行為屬于營業稅中的服務業,應按其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所以甲應繳納營業稅10000×5%×5%=25(萬元)。
稅收籌劃: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不是中介合同,而是分包合同,即甲公司將此工程其中的9500萬元分包給乙公司,那么甲公司的行為就不涉及服務性質,而只是建筑業中的分包行為,應按建筑業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10000-9500)×3%=15(萬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由于甲公司將合同性質由“中介”改為“分包”,使稅率降低了2%,使甲公司稅負減輕了10萬元,節稅比例達40%,效果較為顯著。
四、通過分開核算來進行稅收籌劃
1、兼營是指企業從事兩個或兩個以上稅目的應稅項目
現行稅法規定,對兼營不同稅目的應稅行為,應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對未按不同稅目分別進行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因此,對于涉及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要盡可能分開核算,利用稅率差別來節稅也不失為一種較好的稅收籌劃方法。
[案例4]一賓館某月客房收入為90萬元,餐廳收入30萬元,卡拉OK歌舞服務等項目收入共50萬元。其中服務業適用稅率為5%,娛樂業適用稅率20%。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若該賓館不分別核算其兼營的各項目,則按規定應從高適用稅率。則該賓館應繳納營業稅:(90+30+50)×20%=34(萬元)。
稅后籌劃:若該賓館分開核算,則可按不同稅率計征,其應納稅稅額為(90+30)×5%+50×20%=16(萬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通過分開核算,該賓館可節稅18萬元,節稅比例約為53%,節稅效果顯著。但此種稅收籌劃方法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要求相對較高。
2、混合銷售行為是指一次銷售行為,即涉及應稅勞務(營業稅),又涉及貨物或非應稅勞務(增值稅)
根據稅法規定: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繳納營業稅。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就需要判斷增值稅稅率與營業稅稅率之間的關系,權衡比較,相應轉換適用稅種,以減少稅收支出。
[案例5]某企業生產銷售一種建筑材料,每平方米1000元,另需150元安裝費,其中每平方米外購獲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500元。
稅收籌劃前的稅負:由于該企業屬于從事貨物的生產企業,所以對其混合銷售行為只征增值稅。即其每平方米應繳納的增值稅為:(1150÷1.17)×17%-(500÷1.17)×17%=167.09-72.65=94.44(元)
稅收籌劃:若該企業另外成立安裝分公司,且該安裝分公司獨立核算。這樣,該企業就能通過分開核算把混合銷售分開,以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其應繳納的增值稅為(1000÷1.17)×17%-(500÷1.17)×17%=72.65(元),其應繳納的營業稅為150×3%=4.5(元),兩者合計72.65+4.5=77.15(元)。
稅收籌劃效果分析:該稅收籌劃方法通過分開獨立核算,以達到利用兩個稅種(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稅率差別來減輕稅負。就本案例來說,該企業建筑材料每平方米節約稅收17.29元,節稅比例達到18.31%,效果也較為明顯。
【參考文獻】
【關鍵詞】企業 財務管理 稅收籌劃
企業的經營活動從始至終都涉及到稅收,企業的稅收籌劃不僅僅是一種節稅行為,也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企業都是以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的,就是追求效益,而通過稅收籌劃能夠使企業合法節約稅款支出,使企業獲得財務效益,因此,稅收籌劃方案都是圍繞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來展開的,在稅收籌劃過程中考慮稅收成本降低的同時,也要考慮綜合成本,將稅收籌劃融合進財務管理的各個環節之中,互相配合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一、企業財務管理與稅收籌劃的關系
稅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中日益受到重視。企業財務管理與稅收籌劃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
首先,財務管理中的各種決策都是同稅收問題密切相關的,通過稅收籌劃可以使企業合法節約稅款支出,為企業獲得財務效益,提高資金利潤率,使整個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合理、合法、經營活動良性循環,從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經濟效益。
其次,稅收籌劃的任何一種應用,都是同企業的財務管理密切相關的,通過財務策劃,可以充分進行稅收籌劃的可行性分析、收益預測以及成本認定。稅收籌劃方案的認定是以企業的財務管理為基礎的,通過財務管理手段,才能預計不同的納稅方案,如果運用手段不當,那么就可能會導致稅收籌劃方案的失敗。而且,稅收籌劃方案單單做出來是不行的,還需要有效的執行,這就需要財務控制,如果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或者稅收政策出現調整,企業都必須運用財務手段對稅收籌劃方案做出調整。因此,稅收籌劃方案的有效執行是離不開企業的財務管理的。
二、企業財務管理進行稅收籌劃需注意的問題
(一)投資、籌資、利潤分配稅收籌劃需注意的問題
財務管理包括財務活動涉及的一切可以用貨幣表現的事項,主要包括投資決策、籌資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決策。另外,企業在出售資產時也可以利用稅收籌劃,減少稅收,這也是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投資稅收籌劃應該注意的問題
投資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中對投資規定的有關減免稅政策以及優惠政策,設計多種投資方案,實現為企業節稅的目的。在稅收籌劃過程中要考慮公司的創立形式以及附屬公司是分公司還是子公司,或者是否將公司設立在稅收優惠地區,這些都是要考慮的。這都是為了節省稅收,但是企業投資稅收籌劃要注意一些問題,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企業節稅的目標。首先,企業在進行投資稅收籌劃時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不僅僅是為企業節省稅收,同樣進行稅收籌劃也要企業支付相關費用,不能僅僅使稅收籌劃方案在理論上可行,更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在稅收籌劃時,不能單純的只考慮節稅帶來的現金流量,要考慮增量現金流量。企業往往為了達到節稅的目的,選擇對企業并不是最有利的投資方案,這對于企業的發展并不會非常有利,也就不能真正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其次,企業在進行投資時,稅收籌劃自身是存在風險的。企業能否把握好國家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否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對投資進行納稅,如果不能深刻理解國家相關法律政策,整個稅收籌劃方案很可能是失敗的。因此,企業在進行投資稅收籌劃的同時也要注意防范稅收籌劃的風險,不要讓企業陷入兩難境地。
2.籌資稅收籌劃應該注意的問題
企業籌資稅收籌劃,即企業采用稅收籌劃方法為企業減少籌資成本的方法。企業籌資的渠道包括兩大方面,一個是權益融資,一個是負債籌資,無論哪一方面,都要付出一定的資金成本。企業籌資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不能片面的考慮成本的節約,負債籌資資金成本可以抵稅,但是也要考慮對其它因素的影響,只有稅收籌劃方案帶來的收益大于費用支出時,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可行的。對于籌資利息支出,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也要密切注意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于租賃問題,經營租賃以及融資租賃二者之間要進行權衡,對于企業不同的角色即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考慮不同的節稅方法,這樣才能達到有效減稅的目的。因此,在企業籌資決策中,不僅要考慮企業的資金需要量,而且必須考慮企業的籌資成本,在企業資本結構的基礎上進行籌資,選擇最佳資本結構方案。
3.企業收益分配納稅籌劃應該注意的問題
企業在進行收益分配的過程中,對企業自身是沒有太大的影響的,關鍵是要注意對投資者的影響,不同稅率地區對投資者利潤分配的形式要加以區分,為投資者創造利潤,減少稅收負擔。另一方面,股利發放形式也影響著股東的收益,發放現金股利,需要繳納所得稅,發放股票股利,投資者可以獲得增值收益。因此,在收益分配的過程中也要注意各種形式的選擇,為投資者減少稅負,確保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二)資本運營稅收籌劃需要注意的問題
財務管理的各個活動都是通過資產的運營展開循環的,因此,在展開資本運營的過程中,要注意為企業節稅。在資本運營的過程中可以通過會計政策的選擇為企業節稅。例如,在營業現金流量中,固定資產可以抵稅,而且不同的折舊方法納稅是不同的。存貨也有多種計價方法,選擇不同的計價方法對企業的利潤有著直接的影響。而且企業在出售資產時,按照規定是需要繳納流轉稅以及所得稅的,但是如果企業出售資本時,就可以獲得稅收優化,企業在資本運營的過程中不僅僅可以運用會計政策進行節稅,也可以通過將某些出售資產的行為轉變為出售資本的行為,從而減輕稅收負擔。但是企業在資本運營稅收籌劃的過程中是面臨著稅收籌劃風險的,企業要密切關注這一點,如果企業處理不當,就會受到稅收部門的懲罰,稅收罰款也會加重企業的經濟負擔,而且利用會計政策來進行節稅的同時,也面臨著不確定性,會計政策雖然是固定的,但是風險是伴隨而來的,如果企業財務人員對稅收政策不清晰,對具體的經營活動處理不恰當,不會為企業節省稅收,相反會為企業帶來風險。因此,企業必須合理掌握好會計政策以及資本以及資產的靈活運用,最大限度的為企業創造收益,實現稅后收益最大化。
由于稅收籌劃是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方法與手段之一,所以要將其放在整體經營決策中加以統籌考慮,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并結合企業特定的經濟環境、經營目的來選擇。對待稅收籌劃的正確態度即以企業的整體利益為出發點,選擇可能使稅負并非最輕,但卻使企業稅后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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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紅珂.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J].冶金財會,2007,(11).
一、企業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的關系
企業稅收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關系。首先,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能增加企業收入、提高資金利潤率,因而它是實現企業財務管理基本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其次,在稅收籌劃下的企業有效結構重組,能促進企業迅速走上規模經營之路,規模經營往往是實現利潤最大化,也就是企業財務管理最終目標的有效途徑。最后,企業的財務策劃是使稅收籌劃得以實現的保證。任何一項稅收籌劃的實踐,都離不開財務策劃手段的運用。通過財務策劃,可以充分進行稅收籌劃的可行性分析、收益預測和成本認定。
二、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實踐
(一)環境利用型稅收籌劃
1.選擇低稅負籌資方法
一般來講,企業進行外部資金籌措有發行股票和債券兩種形式,從同角度看這兩種形式各有利弊。就企業稅收籌劃來講,發行債券籌資比發行股票更為有利。這是因為,發行債券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利息支出依照財務制度規定可以計入企業的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作為抵稅項目可在稅前列支,企業也就可以少納所得稅。而發行股票支付給股東的股利卻是由稅后利潤支付的,較發行債券籌資方案要多納所得稅。因此,企業籌資時在不違反國家經濟政策的前提下,可通過稅收籌劃既能實現資金的籌措又可達到節稅增資的目的。
2.優化投資結構
企業在進行投資決策時,也可以運用稅收籌劃方式,達到節稅增收的目的。如企業用投資所得進行擴張投資,這種再投資本身會減少會計期間內的利潤,從而少納所得稅。若企業進行連續再投資,則能起到稅負延期作用,特別是在投資期長的情況下,這種作用更明顯。企業利用投資收益可選擇那些國家鼓勵投資的行業進行再投資,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時期,企業的這種投資行為就可以享受到低稅率的優惠政策。
3.選擇適當的折舊方法
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著選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等加速折舊法,在資產使用前期多分攤折舊,就可少納企業所得稅,起到推遲納稅時間和隱性減稅的作用。如果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每年增加投資,則推遲交納的稅款可以長期保持下去,起到隱性減稅的作用。同時,由于在資產使用前期有較多的資金從固定資產上轉移出來形成企業的營運資金,因而有利于增加企業現金流量,從而能夠加速資金周轉改善企業財務狀況。
(二)結構利用型稅收籌劃
結構利用型稅收籌劃主要是通過企業兼并來實現的,一般包括以下三種模式:
1.虧損遞延和盈虧互抵模式
所謂虧損遞延是指如果某企業在其經營年度中出現了嚴重虧損,則該企業不但可以免付當年的所得稅,虧損額還可以向后遞延,以抵消以后規定年度(最長不超過5年)的盈余,企業根據抵消后的盈余再交納所得稅。盈虧互抵則是指盈利企業兼并一個虧損企業時,兼并企業可用其盈利先沖抵虧損企業的累積虧損,再按利潤余額交納所得稅。所以,企業在打算進行兼并投資時,可以選擇那些在一年中嚴重虧損或連續幾年不盈利,已擁有相當數量累積虧損的企業作為兼并對象,以充分利用盈虧互抵少納稅的優惠政策。因此,那些管理不善或資金周轉不靈但發展前景良好的虧損企業,是這類兼并模式的首選。
2.換股兼并模式
換股兼并模式是指企業在進行兼并投資財務決策時,采用將被兼并企業的股票按一定比例折換為本企業股票的形式。即當一個企業要兼并另一個發行有股票的企業時,企業不直接用現金收購被兼并方的股票,而是將被兼并方的股票按照一定的比率折換為本企業的股票。由于整個過程中。被兼并企業的股東既未收到現金,也沒有實現資本收益,因而這一過程是免稅的。所以企業通過換股兼并方式,可以在不納稅的情況下,實現資產的流動與轉移,并達到追加投資和資產多樣化的財務管理目的。
3.雙轉換模式
雙轉換模式是一種重復利用稅收優惠措施享受節稅利益的企業兼并財務策劃模型。即企業在兼并一個發行有股票的企業時,不在兼并時直接將被兼并企業的股票轉換為新股票,而是先將其轉換為可轉換債券,一段時間以后,再將其轉換為被兼并企業的普通股票。企業采用這樣的兼并策略,可以享受的稅收好處是,企業付給這些轉換債券的利息是預先從收人中減去的,作為抵稅項目企業可以少交納所得稅。
三、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活動必須符合法律要求
稅收籌劃是利用稅收優惠的規定,熟練掌握納稅方法,適應控制收支等途徑獲得節稅利益,它是一種合法行為.、與偷稅、逃稅有本質區別。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以稅法條款為依據,遵循稅法精神。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通過納稅檢查,不論采用哪種財務決策和會計方法都應該依法取得并認真保存會計記錄或見證,否則,稅收籌劃的結果就可能大打折扣或無效。
1、政策變動帶來的風險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礎就是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一旦這些政策發生了變化,那么也就意味著企業之前的努力都會浪費,導致原有的方案失敗。尤其是1994年我國稅制改革以來,稅收制度不斷完善,政策的變動更加頻繁,這就使得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面臨很大的政策變數,尤其是對于一些中長期的方案,其風險就更大了。例如,對于某啤酒生產廠,每噸啤酒售價3800元,共銷售30萬噸,在2000年之前應繳納消費稅6600萬元。2000年,國家稅務總局對啤酒的消費量進行調整,規定凡是每噸售價超過3000元的,稅率上調為250元/噸。在當年企業如果為了規避由于稅率提高導致的稅負增加,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下,進行了稅務籌劃。企業設立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企業先以2800/噸/的價格將啤酒批發給分公司,再由分公司將啤酒以3800/噸銷售給客戶。由于啤酒的消費稅是在生產環節一次性征收,這樣以來企業只需在出廠環節繳納6600萬元,而不是7500萬元。但是在2002年,國家稅務總局又下發文件,規定企業單獨設立銷售機構的,消費費仍然在生產環節征收,但是計稅依據以銷售機構的價格為準。如此一來,2000年、2001年有效的方案,在2002以后就不能再使用了,否則就很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惡意避稅甚至偷稅,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2、成本過高產生的風險
成本過程也是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經常面臨的風險之一,但是不同于政策風險的是,它更容易被企業所忽略。這是因為決策在設計方案的時候,僅僅考慮節稅本身,而忽略了從成本效益的原則考慮問題。企業在實施方案的時候,需要放棄一些利益、并支付相應費用。這些成本就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以獲取節稅效益的時候,必須付出的成本。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如果沒有考慮其實施成本,并對企業的內外部環境和效益進行分析,就有可能使得稅收籌劃的成本較高,甚至超過其帶來的效益。比如,某制藥廠既生產抗菌類藥物,又成產避孕藥物。每年不含稅銷售收入為500萬,其中避孕藥物銷售收入100萬。全年產生進項40萬,由于不能區分不得抵扣的進項額,所以進項不得抵扣額為8萬,所以可抵扣進項為32萬。經過企業推算,避孕藥物產生的進項有6萬,所以建議將避孕藥物的生產線單獨分離出來,這樣以來進項不得抵扣額就變成6萬,可抵扣額度為34萬,企業少繳納2萬的增值稅。這樣看似企業通過稅收籌劃達到了少交稅的目的,但是單獨建設生產線所需的費用,如購買設備、管理費、員工培訓費用等,都不止每年2萬。
3、片面性產生的風險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往往只是孤立、片面的進行,缺乏從全局角度通盤考慮的能力,這樣就有可能導致方案的失敗。一般來說,片面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只關注單一稅負的降低,而忽略了對企業整體稅負的影響;二是雖然考慮到了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但是沒有考慮到對企業經營和發展戰略的影響;三是只考慮到方案給企業自身帶來的利益,卻忽略了對相關利益方尤其客戶的影響。這種風險具有很強的隱藏性,不容易被企業所發現,因此極易導致方案的失敗。例如某企業年不含稅銷售額為80萬,外購不含稅貨物價值60萬,該企業符合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如果企業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則需要繳納增值稅3.4萬,否則僅需繳納2.4萬。但是不能僅僅因為少交了1萬的稅,就簡單的放棄認定一般納稅人。這是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具專用發票,這會影響企業的銷售。所以,企業在設計方案的時候,必須要考慮各種因素,不能單純的為了節稅而籌劃。
4、認定差異產生的風險
認定差異風險是指企業和稅務機關在稅收籌劃方面的理解不同,從而對于涉稅項目的規劃是否屬于稅收籌劃的范圍產生意見的分歧,并由此導致的風險。這種風險最常見的例子就是企業覺得是正常的、合法的節稅行為,而稅務機關卻將其認定為惡意避稅行為。這就很有可能導致即使企業在主觀上沒有逃稅,卻仍然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逃稅行為而受到損失。造成這種現象原因是多方面的,總結起來主要有幾下幾種:一是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財務活動,要求相關人員對稅收、會計、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知識都要要精通。但是無論是企業的稅務崗還是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能力不同,認識自然也就會有所差異;二是由雙方的立場不同導致的,除了稅務機關,沒有人喜歡稅,企業作為納稅人,總是有動機來少交稅,但是稅務機關則是希望能夠多收稅。雙方產生利益上的沖突,對一些事務的認識也就很難達到一致;三是由于我國的稅收法律制度、會計核算制度等方面還不夠完善,會存在一些漏洞或者忙點,這也會導致征納雙方在認識上的差異。不同于民法,稅法作為財政收入的保障,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當雙方認識產生差異的時候,納稅人大多處于劣勢,所以認識差異也會給企業帶來風險。
二、提升稅務籌劃管理價值的措施
1、利用稅法相關內容進行稅收籌劃
合理的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是受到法律保護,但是這是要籌劃的合法性為前提。所以,企業在進行籌劃的時候,一定要精確的了解稅收法律法規的內容。而且要注意到,我國和稅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較多,時刻關注和自身業務相關的稅種的變化,準確掌握最新信息,并把握立法者的意圖,避免由于信息失真或者理解失誤而導致籌劃方案失敗。只有在合法的基礎上,利用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稅收籌劃,才能真正給企業帶來節稅的效益。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企業可以通過分解合同中的銷售額或者營業額來達到節稅的目的,比如一家展覽公司舉辦推銷會,取得營業收入4000萬,并支付給展覽館1500萬押金。在不進行稅收籌劃的情況下,展覽公司應該繳納的營業稅為4000*5%=200萬。展覽公司可以進行如下稅收籌劃:舉行展覽的時候,可以通知客戶分別交費,即展覽公司收取2500萬,由展覽公司開發票;而展館則收取1500萬,并由展館開發票。如此一來,展覽公司只需要繳納營業稅2500*5%=125萬。這樣以來,在保持雙方收入以及展館稅負不變的情況下,展覽公司通過稅收籌劃減少稅收支出75萬。而對于生產類型的企業,則可以通過改變包裝物的收取方式來達到節稅的目的,比如某聲場企業銷售貨物500個,單價500元,同時需要包裝盒500個,單價20元。如果企業將包裝物連同貨物一起銷售,則企業應繳納消費稅額(500*500+500*20)*10%=26000元。而如果企業將包裝物剝離,并采取押金的方式收費。當押金一年內返還給客戶的話,則僅需對500*500的部分征稅,繳納消費稅25000元;在一年內不返還押金的話,則繳納消費稅500*500*10%+20×500÷(1+17%)×10%=25854。所以企業如果將對包裝物收取押金,并在一年內返還,則可以最大限度的達到節稅的效果。從以上兩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如果企業能夠精確了解稅法相關內容,則可以在完全合法的情況下達到節稅的目的。
2、重視稅收籌劃的成本效益
稅收籌劃雖然可以給企業帶來節稅方面的效益,但是作為一種企業行為,也是需要成本的。企業要在充分評估方案的基礎上,確定方案給企業帶來的效益,以及實施該方案需要的成本和放棄的效益。只有效益大于成本的時候,方案才有可取之處,企業才能考慮是否施行。一般來說,企業在進行籌劃的時候,往往更注重方案的節稅效應,而忽略了方案自身所需付出的代價。一般來說,稅收籌劃的成本包括時間成本、人力成本、心理成本、貨幣成本、以及風險成本。稅收籌劃是一項非常復雜系統的工程,需要稅法、會計、財務方面的資料,而且一項方案也需要和稅務機關溝通。任何一項稅收籌劃方案都不是孤立的,還需要企業內部各部門的協調,這些都需要時間和人力來完成,消耗企業的時間成本和人力資本。而且,很多復雜的方案,單靠企業自身的稅務人員是無法完成的,這就需要聘請專業的中介機構,進而會產生相應的咨詢費、費或其他相關費用。由此可以看出,一項稅收籌劃方案具有顯性和隱性成本,而效益是否超過成本,是方案成功的關鍵因素。比如,如果一個企業希望通過設立分公司來達到節稅的目的的話,那么所涉及到成本除了上述成本外,還會有企業的注冊費,新公司的管理費以及經營的費用,所以企業必須要考慮到這些因素。
3、綜合考慮各種因素
影響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成敗的因素有很多,既包括稅收因素也包括非稅收收入。企業要認識到,進行籌劃的最終目的不僅僅是節約稅收方面的開支,而是要增加利益并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所以企業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的時候,要處理好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關系:首先,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不能僅考慮某個單一稅負的高低,而是要著眼于企業的整體稅負,以確定方案是增加還是減少企業的整體稅負負擔。其次,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的時候,企業要將眼光放遠,有些方案可能會在短時間內會降低企業的納稅負擔,卻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所以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要考慮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以增加企業的整體目標。目前有些企業放棄增值稅免稅優惠也是基于這方面的考慮。比如對于有機化肥生產企業來說,雖然放棄免稅優惠需要繳納大筆的增值稅。但是可以獲得進項稅的抵免,以降低生產成本。而且有機化肥生產企業的客戶一般都是工業企業,對于這些工業企業來說,化肥屬于原材料。如果有機化肥生產企業放棄免稅權的話,則工業企業在購買化肥的時候產生的進項也允許抵扣,如此一來還可以增加生產企業銷量。因此,雖然放棄免稅權表面看起來不劃算,但是對于企業的整體發展卻是有利的。此外,還應該考慮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這是因為一項稅收籌劃,只有在對經濟形勢做出正確判斷的基礎上,才有可能給企業帶來效益,企業應該考慮的經濟環境包括通貨膨脹、市場供求以及國際環境等情況。例如國內有些企業為了規避出口歐洲面臨的高額關稅,就利用歐洲對緬甸的低關稅優勢,在那里投資生產,以利用原產地優勢達到節稅的目的。但是近來緬甸發生的軍事沖突卻使得國內一些企業的投資遭到嚴重損失,這是非稅收因素影響稅收籌劃效果的典型案例。雖然不是每個企業都有對外投資的實力,尤其是對于中小企業來說,但是通過這個事例我們可以看出,企業在設計稅收籌劃的時候,也會受到非稅收因素的影響。有的時候,方案本身是好的,但是很可能因為受到這些因素的影響而面臨失敗,企業必須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
4、加強和稅務部門的溝通
稅收籌劃不是企業一家在唱獨角戲,還有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那就是稅務部門。由于稅務部門具有稅收執法權和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必須要將其考慮在內。企業和稅務部門保持溝通,不僅可以獲取稅收方面最新的信息,而且還可以獲取稅務部門的指導和認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很多都是在法律的邊緣地帶進行操作,稍有不注意就可能越過法律的邊界,被認定為違法行為。而且目前我國關于稅收方面的政策還存在一定缺陷,如果能夠得到稅務部門的指導和認同,就可以增加稅務部門的信任感,從而大大降低了由于認識差異而導致的風險。比如對于軟件開發企業,國家為了鼓勵行業的發展,對其在增值稅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財稅〔2011〕100號問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開發企業必須是銷售自行開發的軟件,才能滿足享受優惠的條件;對進口的軟件進行改造后再銷售的話,也可以享受優惠,但是文件還規定了僅僅是對軟件進行漢化處理,不屬于改造的范圍;對于受托開發軟件的納稅人,著作權歸屬的不同,也會影響納稅結果。對于這些,企業最好和稅務機關保持必要的溝通,以確定是否滿足條件。如果不能滿足條件,則在控制成本的情況下,對產品生產進行改進,以使其產品能夠享受到稅收優惠。
三、結語
筆者認為,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理財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歸屬于企業財務成本管理的范疇。財務成本管理的目標是實現企業的價值和股東財富的最大化。很多稅收籌劃方案,雖然理論上可以少繳稅或降低部分稅負,卻往往不能達到理想的預期效果,這就與稅收籌劃中忽略籌劃成本有關。
稅收籌劃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籌劃方案而增加的成本。稅收籌劃成本又可分為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
顯性成本較為直觀,籌劃者在籌劃方案中一般會予以考慮。
【關鍵詞】 稅收籌劃;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企業所得稅法
為確保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在我國的有效開展,提出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機制的建立與實施。2003年7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了《美國財務報告采用原則基礎會計》的研究報告,提出了以后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既不是“規則導向”模式,也不能是“純原則導向”模式,而應是“原則基礎會計準則”模式,即目標導向法。筆者認為,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機制的建立與實施,亦可出于同樣的考慮,采用與該理論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確立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導向,在此基礎上,輔之以確保目標實現的操作原則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適用方法。
一、正確定位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
(一)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是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
有效開展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關鍵問題,是正確定位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稅收籌劃目標,是指通過稅收籌劃要達到的經濟利益狀況。它決定了稅收籌劃的范圍和方向,是稅收籌劃應當首先解決的關鍵問題。在目前的理論與實踐中,對稅收籌劃目標的定位存在著定位過窄和過寬兩種錯誤認識。 一是目標定位范圍過窄,認為稅收籌劃的目標就是最低納稅或節稅。對此,筆者認為,新《企業所得稅法》雖然使企業所得稅的名義稅負降低了,但如果稅收籌劃目標的定位存在錯誤,無疑是南轅北轍。因為稅收籌劃屬于企業理財的范疇,納稅人的財務利益最大化要考慮節減稅收,更要考慮納稅人的綜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賬”更要算“大賬”。對于納稅人而言,在既定納稅義務(如既定的投資與經營地點、方式、內容)的前提下,稅收是一種絕對成本,選擇節稅方案一般可以減少絕對的稅款支出,增加稅后利潤,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的財務目標。但是,在未定納稅義務(如有多個投資和經營方案可供選擇)的前提下,稅收是一種相對成本,節稅方案未必就是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納稅方案。二是目標定位范圍過寬,認為稅收籌劃的目標不僅包括節稅,而且包括避稅,將避稅納入納稅人稅收籌劃的目標之中,不僅會誤導納稅人,而且也不利于稅收籌劃事業的發展。因此,將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應定義為:在法律認可且符合立法意圖的范圍內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這種定位,既克服了節稅目標的狹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圖的避稅問題,是企業定義其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目標的正確選擇。
(二)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派生目標是涉稅零風險
如果說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是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第一個目標,那么,實現涉稅零風險就是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第二個目標。也是稅后利潤最大化這一稅收籌劃根本目標的派生目標。涉稅零風險指企業受到稽查以后,稅務機關做出無任何問題的結論書。即,稅務稽查無任何問題。企業在接受稅務稽查時,通常會面臨著三種不同性質的稽查:日?;?、專項稽查、舉報稽查。因此,在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中,為了實現日?;樯娑惲泔L險目標,企業必須要強化其內部管理制度,尤其要著重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創造平穩、有序的內部稅收籌劃環境,以備順利通過稽查部門的日常檢查;為了實現專項稽查涉稅零風險目標,企業有必要根據歷次接受專項稽查的經驗,按“專項”有針對性的準備齊全各項備查資料,特別是對于涉及某項減免稅的一系列申請、審批文件,更要嚴格、規范的建檔保存,做到經得起稽查;為了實現舉報稽查涉稅零風險目標,企業除了要在日常稅收籌劃中注意保持合法、謹慎的工作作風外,還要在遭遇舉報稽查時保持冷靜的自查態度,并且要與稅務稽查部門充分溝通,力爭規避涉稅風險。必要時,企業還要做好抗辯以及提請復議乃至訴訟的準備,力爭將涉稅風險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國企業對稅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著稅收風險較高的問題,所以稅收籌劃需要把規避稅收風險、實現涉稅零風險納入進來。這使得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標更具有實際操作意義。
二、 建立企業新所得稅稅收籌劃的一般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第一,企業的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第二,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第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
(二)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地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即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
(三)可行性原則
稅收籌劃工作要根據納稅人的客觀條件來進行量體裁衣。另外,稅收籌劃的可行性還應該具體表現為“程序流暢”,即在稅收籌劃方案的整個執行過程中,無論是會計憑證的獲取、會計賬項的調整,還是納稅申報表的最終完成,都應該是順利、流暢的,不應該因為受到阻礙而無法進行或付出額外代價。
(四)有效性原則
對納稅人有關交易行為所進行的稅收籌劃,一定要達到預期的經濟目的,同時優化稅收、節約稅款。另外,有效原則還要求所進行的稅收籌劃必須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相匹配,不是為了籌劃而籌劃,當稅收目標與企業目標發生沖突時,應以企業目的作為首要選擇,這樣也易于被稅務主管部門所認可。
三、 確定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基本步驟
(一)搜集和準備有關資料
進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納稅義務人,必須準備相關資料以備參考。特別是最新稅收法規資料、最新會計準則、會計法規資料、政府機關其他相關政策;最新專業刊物;生效期內的內部資料等。
(二)制定稅收籌劃計劃
稅收籌劃者或部門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納稅人的要求和情況制定盡可能詳細的、考慮各種因素的納稅計劃。稅收籌劃者應該首先制定供自己參考的內參計劃。包括將來要向納稅人提供的內容和只作為自己參考的內容如: 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稅務計算4.各因素變動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稅收籌劃計劃的選擇和實施
一項稅務事項的稅收籌劃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個,稅收籌劃者為一個納稅人或一項稅務事件,制定出的稅收籌劃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個,這樣,在方案制定出來以后,就要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篩選,選出最優方案。篩選時主要考慮以下因素:1.選擇節稅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財務利益的籌劃方案;2. 選擇節稅成本更低的籌劃方案;3.選擇執行更便利的籌劃方案。
四、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的適用建議
(一)以企業所得稅稅收構成要素為基礎,進行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1. 企業所得稅稅法構成要素的稅收籌劃意義
企業所得稅稅法構成要素是新企業所得稅最基本、最固定的構成部分。以企業所得稅稅法構成要素為基礎建立企業新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
2. 適用性分析
如果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大,或者雖然生產經營規模大,但經營業務單一、會計基礎好,則可以采用以企業所得稅稅法構成要素為基礎的企業新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二)以企業理財活動為內容的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1. 企業籌資、投資活動中稅收籌劃的意義
對于籌資活動的稅收籌劃,主要考慮的是如何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這首先是從企業選用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的比例)開始的。企業籌資主要面臨權益籌資和負債籌資兩種方式。當企業負債籌資比重增大,利息節稅的收益增加,特別是當負債籌資的資本成本低于權益資本成本時,由于財務杠桿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權益,從而使企業資產價值增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這并不是說企業負債籌資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資本結構,否則,企業資產負債率過高,財務風險會增大,當超過企業的承受能力時,有可能使企業陷入財務危機甚至破產倒閉。因此,必須正確把握和處理負債籌資的度。
對于投資,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主要面臨擴大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兩種方式的選擇。如果企業選擇擴大投資方式,則面臨是建廠房買設備,還是收購一家近幾年賬面虧損企業的選擇,如果選擇固定資產投資方式,則固定資產投資方式又可分為購買和租賃兩種。采用購買投資方式的好處,是折舊可抵減賬面利潤,少納企業所得稅。不足的地方是購買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計入固定資產原值。對于租賃,經營性租賃方式的好處是租金抵稅。而且可以避免因設備過時被淘汰的風險;不足的是無折舊抵減。融資性租賃方式雖然可以抵減折舊,但財務負擔較大。企業應權衡以上幾方面的因素,選擇能最大限度降低稅負的理財方案。
2. 適用性分析
如果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會計基礎好,有進行財務管理預測、決策的能力,則可以建立以企業理財活動為內容的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體系。
(三)以確認和處理差異事項為思路的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1. 新企業會計具體準則與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差異的稅收籌劃意義
新企業會計具體準則與新企業所得稅法規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第一,在計算費用損失時,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口徑不同所產生的差異。第二,在計算費用損失時,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法依據的時間不同所產生的差異。第三,部分涉稅事項的處理方法的差異。第四,稅務處理規定不準扣除項目差異。第五,稅收法規對部分準予扣除的項目做了限制性規定差異。第六,對部分應稅收入的規定差異。由于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間存在著上述差異,因此,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要按照稅法規定對會計利潤進行調整。調整的過程即是在會計核算基礎上準確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過程。這無疑為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極有價值的籌劃思路和操作空間。
2. 適用性分析
對于所有查賬征收的企業,均可以建立以確認和處理差異事項為思路的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這種思路簡單、易于操作,可以與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工作結合進行,從而減少基礎工作量,提高籌劃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適合于任何查賬征收的企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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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負債籌資決策稅收籌劃
對任何一個企業而言,籌資都是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企業籌資決策的目的是在滿足自身資金需要的基礎上,謀求資金成本的最低化。企業的籌資方式分為債務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不同類別的籌資方式不僅隱含的財務風險不同,而且對企業稅負的影響也不一樣,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者不同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因此,減輕企業的稅負也是企業在負債籌資決策中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一、 負債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
1.資金結構的選擇。資本結構是指企業各種長期資金籌集來源的構成與比例關系。在通常情況下,指的就是長期債務資金和權益資金各占多大的比例。企業在籌資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稅收因素,因為不同的籌資渠道稅收的影響程度不同。權益資金雖然在使用上具有長期性,無固定的股息負擔,使用起來比較安全;債務資金到期要償付本息,如果企業不能按期償付本息則有破產的風險。但從資金成本的角度是看,權益資金的成本是股息,不能作為企業費用列支,只能在稅后利潤中支付,不具有抵稅作用;而債務資金的成本是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具有明顯的抵稅作用。因此,合理安排企業的資金構成可以獲取節稅效益。只要企業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增加負債額度,提高負債的比重,就會帶來權益資金收益水平提高的效應。
例如,甲企業資產總額120000元,息稅前投資收益率為10%,年息稅前利潤為12000元,所得稅率為33%,假設有五種籌資方案:方案A:權益資本額120000元, 普通股股數為120000股,沒有負債;方案B:權益資本額60000元,負債額60000元,負債比率1∶1,負債成本率為6%,普通股股數為60000股;方案C:權益資本額40000元,負債額80000元,負債比率2∶1,負債成本率為9%,普通股股數為40000股;方案D:權益資本額30000元,負債額90000元,負債比率3∶1,負債成本率為10%,普通股股數為30000股;方案E:權益資本額24000元,負債額96000元,負債比率4∶1,負債成本率為12%,普通股股數為24000股。通過計算可以得出五種方案的負債利息成本分別為0元,3600元,7200元,9000元,11520元; 應納所得稅額分別為3960元,2772元,1584元,990元,158.4元;年稅后凈利潤分別為8040元,5628元,3216元,2010元,321.6元;稅后權益資本收益率分別為6.7%,9.38%,8.04%,6.7%,1.34%;稅后普通股每股收益額分別為0.067元,0.0938元,0.0804元,0.067元,0.0134元。
從上例可以看出:(1)方案B,C利用了負債籌資,在其財務杠桿的作用下,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及普通股每股收益額的水平均全面超過未使用負債方案A,充分體現了負債的杠桿效應;(2)隨著負債總額的增加,負債比例的提高,利息成本呈上升趨勢;(3)權益資本收益率及普通股每股收益額也并非總是與負債比例的升降正向相關,而是一個界點,過之則表現為反向杠桿效應;(4)負債成本具有擋避應稅所得額的效應,而且負債比率與成本水平越高,其節稅的作用越大。比如,未使用負債的方案A與使用50%負債的方案B,息稅前利潤相同,而實際稅負相差1188元(3960元~2772),原因在于方案B的負債利息成本3600元(60000×6%)擋避了相應的應稅所得額,是應納稅額減少1188元(3600×33%)。依次類推,由于方案C負債成本的應稅所得額擋避稅額更大,故而節稅效果更加明顯。但由于負債總額超過了臨界點時,節稅利益超過風險成本的增加,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將下降,這不符合稅收籌劃的目標,在該例中,盡管方案E的節稅效應最大,但由此導致了企業所有者權益資本收益率水平的降低,亦即節稅的機會成本超過了節稅的收益,導致企業最終收益的損失。
2.租賃方式的選擇。租賃融資是企業負債籌資的一種特殊的方式,租賃按其性質可以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企業(承租人)運用經營租賃所支付的租金可以作為費用在稅前列支,減少了應納稅所得額,起到了節稅的作用,特別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屬一個企業集團時,可以直接將資產轉給另一個企業,從而達到轉移收入和利潤,減輕企業集團整體稅負的目的;融資租賃,是借“融物”來“融資”,是企業獲得資金來源的另一種渠道,融資租賃有許多優點,企業(承租人)不僅可以在其資金緊張時迅速獲取所需的資產,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保存舉債能力。從稅收的角度看,租入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折舊作為成本費用,減少了所得稅的征收基數,少繳所得稅,而且支付的租金可以抵稅,通過支付租金減少利潤,從而實現減少稅負,因此,融資租賃的節稅收益也是非常明顯的。
3.籌資利息的處理。根據稅法的規定,企業籌資的利息支出,凡在籌建期發生的,計入開辦費,自企業投產營業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攤銷;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應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的資產價值。計入財務費用的籌資利息可以一次性全額抵減當期收益;計入開辦費,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價值的籌資利息則要分期攤銷,逐步沖銷以后各期的收益。其區別在于計入財務費用可以一次扣除籌資利息,減少風險,獲得了資金的時間價值,相對節稅。因此,企業應盡可能加大籌資利息計入財務費用的份額,獲得相對的節稅收益。為此,應盡可能縮短籌建期和資產的購建周期。
4.債券溢價、折價攤銷方法的選擇。債券溢價、折價的攤銷實質上是對債券利息費用的調整,因而是所得稅額的影響因素,債券溢價、折價的攤銷的攤銷方法有直線法和實際利率法兩種。不同的攤銷方法不會影響利息費用總額,但每期所負擔的實際利息費用是不一樣的,如果使用直線法,前幾年的折價攤銷額大于實際利率法的攤銷額,前幾年的利息費用大于實際利率法的利息費用,企業前期納稅較少,后期納稅較多,獲得相對節稅收益;如果使用實際利率法,前幾年的溢價攤銷額少于直線法的攤銷額,前幾年的利息費用大于直線法的利息費用,企業同樣前期納稅較少,后期納稅較多,可以獲得相對節稅收益。因此企業應使用實際利率法攤銷債券溢價,選擇直線法攤銷債券折價。
二、 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稅收籌劃必須遵守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1)企業在負債籌資決策中進行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2)企業在籌劃時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3)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化。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就必須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收主管部門所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因此,企業應對政策變化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并注意防范稅收籌劃的風險。
2.稅收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就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為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必須綜合考慮。另外稅收籌劃還必須考慮企業的整體利益,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籌劃方案才是最優的方案。
3.充分利用社會中介機構的專業優勢。負債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是一項理論性和專業性都很強的工作,籌劃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熟悉財務會計知識和相關的政策法規,還要具有良好的與外界溝通的能力。如果企業僅憑自身的條件進行稅收籌劃,不僅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且也會力不從心。因此,有條件的企業應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稅收籌劃。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不但可以使籌劃工作科學,有序;而且可以提高籌劃工作的效率,為企業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另外企業還可以通過與中介機構的合作,得到一定的指導,及時發現并改進企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