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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還公積金房貸:
1、準備證件
貸款經辦行通知借款人在約定時間帶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具備貸款賬號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對賬單、還款計劃單等)和還款卡至柜臺辦理部分提前還款手續。各地的具體情況還需要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網點聯系預約時間。
2、填寫申請
還款人申請提前還款,需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清貸款申請書》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申請書》并簽章和提供所需資料。
3、等待審批
具體包括受委托銀行的審批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批。
4、還款存檔
為了更好的實施國家信貸政策,防止不良貸款的發生,特制定本檢查措施:
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1有無戶主的身份證、戶口簿等復印件,審查是否為非農貸款、跨區貸款
2是否為已入股社員,并持有股金證(有無股金證復印件)
3有無綠色貸款證,并審查是否超信用發放貸款
4查看其有無不良貸款記錄
5登陸信貸管理系統,查看其信用等級和實際是否一致
6有無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和協管員的介紹及推薦意見
7是否存在借新還舊貸款(查看以前貸款記錄,是還后貸,還是貸后還)
8貸款利率是否符合規定
9核對綜合門柜系統檢查日1246科目的數據與信貸管理系統是否一致
10貸款合同有關事項是否完整,有無涂改遺漏的重要事項
二、農戶貸款
1貸款資料是否齊全(有無借款申請書、借款人家庭財產證明、借款人身份證明、借款人提供的抵(質)押物產權證明)
2是否存在借新還舊貸款(查看以前貸款記錄,是還后貸,還是貸后還)
3貸款利率是否符合規定
4核對綜合門柜系統檢查日貸款科目的數據與信貸管理系統相應科目的數字是否一致
5貸款合同有關事項是否完整,有無涂改遺漏的重要事項
6有關信用社評級資料是否完整
7保證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合規(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意保證意見書》、財務報告等)。
8抵押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合規(身份證明,抵押物權利證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同意抵押意見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抵押函等。)
9質押人提供的資料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合規(身份證明身份證明,質物鑒定和價值評估報告,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同意質押意見書》等。)
10審查調查報告是否合規有無未調查事項(抵質物的所有權是否進行了調查、抵質物的變現能力及價值是否進行了調查,并發表了調查意見)
115萬以上的農戶貸款是否執行了按季收息對于未按季收回的貸款利息是否執行了相關掛賬制度是否進行利息催收對于以后收回的掛賬利息是否按規定記收復利復核利息計算是否正確?
12抵押物是否進行公證表外入賬是否正確是否視同現金管理
13貸款審批程序是否合規對于超權限貸款是否進行了上報審批
三、自然人貸款
1是否超限額發放(30萬,20**年新增)
2貸款資料是否齊全?(有無借款申請書、借款人家庭財產證明、借款人身份證明、借款人提供的抵(質)押物產權證明),對于貸款資料復印件是否進行了核對?(由核對人注明的與原件核對一致字樣)
3貸款主體資格是否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擔保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規?有無60歲以上無經濟能力人的貸款人或擔保人
4是否執行了審貸分離制度貸款的審批程序是否合規貸款的用途是否符合國家政策
5有無貸前調查報告貸前調查報告是否規范(是否按68號文件要求調查)
6貸后管理是否到位(進否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貸后調查,有無首次跟蹤貸后調查,有五級分類認定表及工作底稿)
7貸后檢查的內容是否包括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的經營情況和償債能力的變動情況
8每次檢查是否有文字報告或記錄
9貸款利率是否符合規定
10貸款合同是否完整(68號文件)
合同是否采用鋼筆或碳素筆書寫,內容填制必須完整,不得涂改
相關條款是否與貸款業務審批的內容一致
客戶部門是否當場監督客戶、擔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在信貸合同上簽字、蓋章或蓋指模,核對預留印鑒,確保簽訂的合同真實、有效(檢查借款合的筆跡和印跡等)
11抵押、質押是否合規抵押、質押物權憑證是否按規定進行登記和保管抵押物是否進行公證
12貸款的主體是否合適有無借名、冒名貸款
13對于及將到期的貸款是否發出了到期貸款通知書
14貸款利利率應用是否正確?對于按季收息貸款未按時收回的是否進行了催收利息計算是否正確?未按時付息等到其異常情況是否作了貸后檢查分析
15對于大額自然人貸款,有無人民銀行核準發放并經過年檢的貸款卡?
16貸款程序是否合規?有無逆程序發放貸款?
17貸款展期是否合規(展期期限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展期貸款申請書抵、質押人是否在貸款展期申請書上簽署“同意展期”的意見有無展期調查報告與貸款人、擔保人是否簽訂了《貸款展期協議書》
四、農戶聯保貸款
1貸款資料是否齊全(聯保協議、聯保貸款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各聯保農戶近三年的家庭收入證明、其他證明材料)
2通過各聯保農戶近三年的收入證明,計算年均收入,確認該成員的最高貸款額度,看是否存在超信用發放貸款
3是否根據單個聯保小組成員貸款實際需求、生產經營情況、還款能力、信用記錄等核定其信用額度聯保小組的貸款額是否超過各成員的信用額之和的50%
4檢查各聯保戶成員有無不良記錄聯保小組是否為直系親屬是否在5戶以上是否單獨立戶有無固定住所有無本地戶口最高貸款期限是否超過3年
5農戶聯保貸款是否實行按季收息有無貸款臺賬
6對種養專業戶、多種經營戶的聯保貸款,每季度是否有一份貸后檢查報告
五、企業貸款
1檢查借款人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借款人身份是否真實并符合申請貸款的條件
有無注冊登記或批準成立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會(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特殊行業的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或專營證件。相關復印件是否經有關信貸調查人員核實
有無客戶的經濟或財務狀況資料有無近三年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業益變動表以及銷量情況,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戶,提交自成立以來年度的報表,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有無企(事)業法人單位的章程,或個人合伙企業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有無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明
有無開戶許可證、預留印鑒卡和有效貸款卡
有無法人營業執照,特殊行業的企業須提供有權部門頒發的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或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及其年檢證明
有無合資、合作的合同和驗資證明
有無人民銀行頒發的有效貸款卡,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有無公司制企業法人的公司章程,董事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若為有限責任客戶、股份有限客戶、合資合作客戶或承包經營客戶,要求提供董事會或發包人同意申請授信業務的決議、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證明,股東大會關于利潤分配的決議
有無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對外擔保情況(指的是貸款申報時)
有無現金流量預測及營運計劃
有無稅務部門年檢合格的稅務登記證明和近二年稅務部門納稅證明資料復印件
有無中長期貸款項目,必須提供各類合格、有效的相關批準文件,預計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預計的資產負債情況、損益情況、項目建設進度及營運計劃
有無中長期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有無客戶的印鑒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簽字式樣
有無保證人公司章程對法定代表人提供借款擔保業務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會決議、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
有無保證人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意保證意見書》、財務報告等。)
有無抵押人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明,抵押物權利證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同意抵押意見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抵押函等。)
有無質押人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明身份證明,質物鑒定和價值評估報告,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同意質押意見書》等)
2有無貸前調查報告貸前調查報告是否規范(是否按68號文件要求調查)
3有無首次跟蹤檢查表首次跟蹤檢查表的是否在規定的時間內(15日)作出
4檢查借款人提供的財務報告是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5檢查借款人各項資料的相關性和一致性,判斷其真實程度
6檢查擔保人是否符合擔保條件、具備擔保能力
7檢查對借款人的信用評級是否符合規定程序
8貸款程序是否合規?有無逆程序發放貸款?對于需報備的貸款是否進行了報備
9檢查《保證合同》是否與《借款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相一致,是否合法有效
10檢查《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是否經過評估,最高可貸額是否在規定的折扣比例內,抵押物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登記,抵押物有無《擔保法》中禁止的抵押擔保物;
11抽查貸后檢查報告及記錄,測試貸后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檢查貸后檢查報告是否及時、全面客觀地反映了借款人及保證人的信用狀況,充分反映借款人信用風險的預警信息;
檢查是否對借款人因改組、改制造成貸款變化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和落實;
檢查展期原因是否真實,展期是否符合規定;
檢查“借新還舊”是否符合區聯社的條件和標準,有無自定標準情況。
12檢查貸前報告和記錄
①檢查調查報告質量,包括了解信貸員政策水平、業務水平和道德水準,報告內容是否客觀真實、內容充足、條理清晰、觀點鮮明、結論準確;
②了解貸前調查報告是否實地考察借款人的經營狀況;
③了解信貸人員是否對借款人資產、負債及投入資本進行實質性審查。
13檢查貸款的審貸分離情況。有無初審、復審人員簽字,對貸款風險是否進行了復測并提出明確意見;
14貸后檢查是否到位有無定期的貸后檢查報告
15對于出現逾期、欠息、信用等級降級或按五級分類貸款形態降級等風險預警信號的客戶,客戶經理、信貸員是否在當期及時進行了跟蹤檢查
五、不良貸款的檢查
1檢查新增不良貸款貸款資料的有無缺失
2檢查新增不良貸款的貸后管理情況。
3有無《信貸業務發生后定期檢查表》或《項目貸款檢查表》
4在不良貸款出現逾期、欠息時是否在當期作了跟蹤檢查并發出風險預警報告
5檢查其貸后檢查報告及貸后檢查提供的資料,看有無風險預警情況貸后檢查人是否發現了風險預警信號是否填制了《風險預警信號處理表》
6對于成為不良貸款前發現填制的風險預警信號是否采取了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7有無信貸管理部門填制的《貸后管理檢查表(按單位)》
8有無到期貸款通知書和《貸款逾期催收通知書》
9有無新的催收措施措施的落實情況
10借款人有無異議原貸款手續上有無漏洞
11看以前有不良記錄
12核對綜合門柜系統檢查日貸款科目的數據與信貸管理系統相應科目的數字是否一致
六、貸款總的方面
1是否建立貸款臺賬
2是否按要求劃分并如實反映貸款形態
3查有無化整為零貸款有無一戶多貸情況
4計算分析不良貸款占比、新增不良貸款占比,對于新增不良貸款較多,不良貸款占比較高的信用社加大抽查量,分析不良原因(并作出合適評價、建議)
5檢查有無相互擔保、連環擔保現象(聯保貸款除外)
6對大企業、大項目是否建立了貸款專管員制度
7對去年的不良貸款是否進行了對賬(到期貸款催收書、貸款人簽字的貸后檢查表也算對賬),其簽字是否與預留印鑒相符(進行了法律訴訟的除外)
8借款憑證的借款日期是否在信貸業務合同生效日期之后?借款憑證與借款合同的簽章是否一致?
9檢查貸后管理。有無貸款到期通知書、逾期催收通知書、貸款展期協議書、貸款展期申請書、客戶財務報表(月季)、貸后檢查報告、經辦信貸員的日常貸后檢查記錄、處分抵押物通知書、貸款呆滯、呆賬認定表、有價單證止付、查詢書等資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
為幫助高等學校部分在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協議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約定:
(一)甲方將在商業原則基礎上,對乙方推薦的借款人進行審查,并最遲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借款人給予能否貸款的答復。
(二)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學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在讀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總和,最高限額暫定為10萬元人民幣。
(三)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借款人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借款人畢業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
(五)甲方負責到乙方指導借款人填寫、簽署借款申請書、扣款授權書、借款憑證、及借款合同等資料。
(六)甲方經審批同意貸款后,按學年及時將學雜費貸款直接劃入乙方指定賬戶,按學期將生活費用貸款直接劃入借款人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償的貸款本息,可在新聞媒體上公布違約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約定:
(八)乙方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受理借款人的助學貸款申請,確認借款人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將有關資料及乙方的審核意見送至甲方。
(九)乙方負責為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借款人落實介紹人和見證人,并督促介紹人、見證人履行其職責。
(十)乙方負責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證明資料。
(十一)見證人如調離學校,乙方需負責督促其繼續履行職責;見證人如出國、死亡、失蹤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見證人繼續履行見證人的職責。指定新的見證人時乙方須向甲方出具書面證明資料。
(十二)乙方負責召集借款人統一辦理填寫、簽署借款申請書、扣款授權書、借款憑證、借款合同等手續。
(十三)乙方須及時將借款人在校期間的違約行為或者發生轉學、休學、出國留學或移居、退學、開除、傷亡、失蹤等情況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十四)乙方應在借款人畢業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關借款人的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變化情況,并協助甲方辦妥借款人還款確認手續。
(十五)乙方協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償的貸款本息,并在借款人畢業時,將其未清償貸款本息的情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同時抄送甲方。
三、違約責任
(十六)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應將貸款連同罰息一起付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
(十七)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條,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貸款本息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補充條款(包括增、減修整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事宜
(十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全部借款人助學貸款本息清償后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茲有我鎮(縣)××××××(具體地址)村民(居民)×××、×××之子(女)×××在××××××××就讀,。該生家庭××××××××(家庭主要成員狀況),主要從事××××××××(主要來源),家中經濟收入×××××××××××××××××××(年家庭收入狀況),經濟狀況××××(是否困難),家庭經濟能力無法負擔該生在校的和費用。請有關和該生助學資助,扶助該生完成學業。
特此證明!
××××鄉(鎮)人民****(或縣民政局)
助學證明
貧 困 證 明 茲有我鄉(鎮)(居委會等)×××(父姓名)之子(女)×××(學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貴校學習。由于×××原因(每個家庭的具體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希望學校、銀行能為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其順利完成學業。
×××鄉(鎮)人民****(公章)或×××居委會等(公章)
××年××月××日
貧困證明要求:
1、貧困證明中要求明文出現貸款人名字,并且要求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規范簡寫字代替,不能有錯別字。貸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縣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公章。注意村民******的公章無效、公章無效。貧困證明盡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
3、貧困證明中明文出現“家庭經濟困難,需要國家貸款”字樣。
4、貧困證明要求用紙或文稿紙,且用鋼筆或性筆書寫,用圓珠筆書寫無效。
單位公章:
所要提交材料包括: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鄉、鎮、街道******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推動全民創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號)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全民創業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開辦的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以下簡稱小額擔保貸款),是指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或城鄉信用社(以下簡稱經辦銀行)發放的,用于支持創業的一定額度的貸款。
第四條經辦銀行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本辦法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小額擔保貸款機構和經辦銀行共同組織實施。
第二章擔保貸款借款人
第六條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借款人應當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工商登記注冊的條件。
第七條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是指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各類下崗失業人員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是指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失業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三)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是指持有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中尚未就業人員;
(四)大中專畢業生,是指畢業*年內尚未就業并具有創業愿望,持有大中專(含研究生、技校和職業高中,下同)院校畢業有效證件的人員;
(五)就地就近創業的農民,是指在戶口所在地創辦二三產業企業并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農民;
(六)由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創辦的小企業,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是指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以上,并與其簽訂*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標準按照原國家經貿委、計委、財政部和統計局《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號)規定執行。
對取得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頒發的創業培訓結業證的符合貸款條件人員,可優先貸款并適當擴大貸款額度。
第三章申請與審批程序
第八條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自愿申請、社區推薦、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保、評估小組進行評估咨詢、經辦銀行發放貸款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
第九條評估小組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街道社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和有關部門專家組成,對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市場潛力、投資回報率、經營者能力以及信用度等進行評估咨詢。
第十條借款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信用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或《大中專畢業證》或復轉軍人自謀職業證明)等身份及優惠扶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四)已參加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的,應當提交創業培訓結業證(含復印件)及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一條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應當在收到個人申請材料后**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其真實有效后,在《****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并將材料送交所在縣(市、區)擔保機構。
擔保機構應當召集評估小組在**個工作日內對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后辦理擔保手續并將有關材料送經辦銀行,由經辦銀行在**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業務。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擔保機構在受理后**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第十二條借款人為小企業的,應當向注冊登記地區縣(市、區)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的《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或《大中專畢業證》或復轉軍人自謀職業證明)等身份及優惠扶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三)《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驗資報告》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四)營業場所證明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五)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合伙協議書復印件;
(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七)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已參加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應提交創業培訓結業證(含復印件)及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八)經申請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九)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三條擔保機構應當在收到小企業申請材料后**個工作日內,召集評估小組對企業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咨詢并審核;經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后送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應當在**個工作日內辦結貸款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擔保機構在受理**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四章額度、期限、利率與貼息
第十四條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經營項目和個人信用狀況、還貸能力等情況適當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萬元。對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且誠信經營、按期還款的人,可再申請一次小額擔保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由擔保機構商經辦銀行確定。
第十五條對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其安置的就業人數,按人均*萬元—*萬元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萬元。
第十六條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其實際招用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失業*個月以上殘疾人、已辦理失業登記的農轉非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等就業困難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人的企業,給予**萬元擔保貸款;超過***人的,給予最高不超過***萬元的擔保貸款。
第十七條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不包括展期)。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貸款展期條件的,應當在貸款到期前*個月向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提出展期申請,并填寫《借款展期申請審批表》。擔保機構對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并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以按規定展期*次,展期期限不超過*年,展期內不貼息。
第十八條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可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個百分點,其上浮利率的利息由財政部門給予貼息(自治區財政和市縣財政各負擔**%),其中微利項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財政負擔,展期內不貼息。
本辦法實施前核準的小額擔保貸款項目,仍按照原政策執行。貸款展期期間的利率,由經辦銀行與借款人商定。
第十九條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內不貼息。
對大中專畢業生、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給予**%的貼息(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各承擔**%),展期內不貼息。
對農民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二三產業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給予**%的貼息,展期內不貼息。
第二十條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的貸款,利率完全放開,在*年內給予貸款基準利率**%的貼息(中央和地方財政各承擔**%),展期內不貼息.經辦銀行開辦此項業務發生的貸款呆賬損失,由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核定后承擔**%的補償(中央和地方財政各承擔*%)。地方財政對開辦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經辦銀行按季給予手續費補助,補助金額為貸款實際發放金額的*.*%。
第二十一條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號)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申請審核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號)規定執行,由擔保機構協助經辦銀行向財政部門申請。
第五章反擔保方式
第二十二條小額擔保貸款的反擔保方式:
(一)*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保;
(二)*名收入穩定的企業員工擔保;
(三)*名創業人員互相聯保;
(四)經營正常的企業擔保。
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應當選擇前款規定的一種反擔保方式并經街道、鄉鎮(信用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調查審核后報擔保機構審批。
第二十三條對小額擔保貸款提供反擔保的人,應當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信用社區常住居民在本社區內創業并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機構可憑其與信用社區簽訂的《借款承諾書》辦理擔保手續,免除反擔保,由經辦銀行直接發放小額貸款。
第二十五條對于已取得創業培訓結業證且其創業項目計劃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評估小組評審通過并出具評審意見的,其小額擔保貸款申請經擔保機構簽署意見后,可免除反擔保。
第六章管理與服務
第二十六條經辦銀行應當在貸款責任余額不超過擔保基金銀行存款余額*倍的前提下發放貸款,并在資金、人員安排等方面優先保證小額擔保貸款的需要。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在收到貸款和歸還貸款后,經辦銀行應當將貸款契約和還款憑證復印件交擔保機構存檔。
第二十八條經辦銀行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貸款業務的各項規定,制定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措施。
相關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區別于其他商業性貸款考核制度的小額擔保貸款單獨考核制度。在操作規范、勤勉盡責的前提下,經辦銀行的小額擔保貸款質量考評情況可不納入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考核體系,不影響經辦銀行和信貸人員的年終評比、獎勵和晉級。
第二十九條建立貸后跟蹤、管理服務、風險預警和回收激勵機制,防范小額擔保貸款風險。
(一)貸后管理。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應當共同加強對借款人從貸款發放之日起到貸款本息收回之日止的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情況的管理;
(二)跟蹤服務。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對借款人獲得小額擔保貸款后的項目運行情況,要建立定期走訪和聯系制度,對項目的運行要給予關心和支持,對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應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以提高經營項目的成功率;
(三)風險預警。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通過貸后檢查,對所調查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管理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盡早識別和確定項目的風險類別、程度、原因及其發展變化趨勢;
(四)回收激勵。對貸款回收率達到**%的擔保機構和信用社區,每年給予貸款回收總額*%的獎勵;貸款回收率每上升*個百分點,獎勵資金增加*.*%。獎勵資金只能作為工作經費,所需資金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五)放貸獎勵。對放款額達到擔保基金*倍的經辦銀行,每年給予貸款總額*.*%的獎勵,放款額達到擔保基金*倍或*倍的經辦銀行,分別給予貸款總額*.**%和*%的獎勵,所需資金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三十條經辦銀行、擔保機構應當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統計、調查和總結工作,完善統計指標體系,統一統計口徑,落實責任人,確保統計數字的真實準確。
各市經辦銀行應當在每月*日前將《小額擔保貸款情況統計表》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并同時抄送擔保機構、同級財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各市人民銀行、擔保機構于每月*日前將核實匯總的報表分別報送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財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第七章擔保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由市縣財政先籌資并進入擔保基金專戶,自治區財政按進入專戶金額給予配資。首期配資對川區市縣按*︰*、南部山區九縣按*︰*配資。對已經建立小額擔保貸款基金的市縣,根據小額擔保貸款回收情況和實際需要,從****年起自治區財政連續*年給予配資扶持。
第三十二條小額擔保貸款到期后,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共同負責向借款人催收逾期貸款。借款人經催告后,到期仍不能歸還的,由經辦銀行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法院審判或仲裁并強制執行借款人財產;經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的,由擔保機構代為清償,其代位清償期限為*個月,由經辦銀行填報《小額貸款擔保基金代償申請表》,經擔保機構審核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由擔保基金代位清償,超過代位清償期限**日的,經辦銀行及時通知擔保機構后,直接從擔保基金賬戶中扣劃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擔保機構負責代償后向借款人和反擔保人追償貸款。
委托人(借款人):_____(以下稱甲方)
委托人(配偶):_______(以下稱乙方)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公積金貸款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儲蓄代扣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自營資金住房貸款帳號:___________
住房公積金儲蓄卡號: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住房公積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帳號:_____________
單位按月住房補貼帳號:_______________
個人住房公積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以下稱丙方)
甲方和乙方提供經單位簽章的《委托提取住房資金申請書》,委托丙方按照《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關于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職工委托銀行按月提取住房資金用以償還貸款的有關規定》,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以下合稱住房資金),并將資金劃入甲方代扣賬戶內用于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甲方和乙方在簽署本委托書時已仔細核對并確認填寫的內容無誤,已知悉委托提取住房資金的相關規定,并與丙方達成本協議:
1.甲方當月還款(不含提前還款和擔保公司代償還款)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由丙方按照《關于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職工委托銀行按月提取住房資金用以償還貸款的有關規定》,提取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帳戶的資金并劃入甲方代扣帳戶。
2.丙方在甲方足額償還當月貸款本息后,根據甲方當月還款金額進行提取。
(1)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帳戶余額大于按月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丙方按甲方本月已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金額提取。
(2)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帳戶余額小于按月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丙方按甲方和乙方各住房資金帳戶保留壹元后的余額提取,不足部分甲方應及時補齊,否則造成代扣還款失敗,按逾期處理。
3.提取住房資金順序依次為:甲方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乙方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甲方住房公積金、乙方住房公積金。前一順序帳戶內資金提取完以后,再提取下一順序帳戶內的資金。以上各賬戶劃款后至少應保留壹元余額。
4.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后,首次提取時生效,在提取住房資金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或在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帳戶全部注銷后自動終止。甲方和乙方自愿終止本協議書時,應到丙方辦理終止手續。
5.甲方或乙方單位變動、夫妻關系變動、住房資金帳戶變動或代扣帳戶變動時,甲方和乙方應及時到丙方辦理本《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協議書》終止,并重新申請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擔。
6.本協議生效期間甲方按月還款憑證不能作為住房資金還貸提取憑證使用,不能辦理柜臺提取。
7.甲方提前償還的貸款部分或由擔保公司代為償還的貸款部分,甲方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到柜臺辦理提取。
8.甲方和乙方應及時通知單位本協議的簽訂和終止,保證單位及時到住房公積金繳存網點領取委托提取住房資金憑證。
9.由于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金額存在不確定因素,甲方應于每月代扣還款日之前查詢代扣卡內的余額,并在代扣卡內存入足夠的資金以確保按月足額歸還貸款,代扣卡內余額不足造成的貸款逾期責任由甲方承擔。
10.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如期劃款時,甲方和乙方有權到丙方投訴,丙方必須認真辦理,并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和解決。由于甲方和乙方提供的身份證、貸款帳號、住房資金帳號、代扣卡號或其他原因造成劃款失敗,由甲方和乙方承擔責任;由于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劃款失敗,丙方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帳務調整。丙方在甲方和乙方投訴十個工作日內未能予以答復和解決時,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11.甲方和乙方必須用正楷填寫相關內容,字跡必須端正清晰;甲方和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的相關材料及簽章均屬真實。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和一切后果由甲方和乙方承擔。
1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
一.原因分析
一是消費者記錯還款日期,導致實際還款日期經常比規定日期晚;二是消費者不清楚利息支付方式;三是被別人冒用身份證辦理信用卡;四是消費者記錯還款金額,致使未足額還款;五是房貸利率提高,月供增加,但消費者卻不知情;六是消費者轉讓房屋時沒有及時將貸款過戶,導致出現大量逾期;七是信息更新不及時,由于金融機構信貸人員對個人還款信息更新不及時和存在錄入的信息不準確等問題,導致個別貸款人雖已還清了貸款本金和利息,但在信用報告上仍顯示著貸款未還或貸款逾期等不良記錄的情況。=.負面影響
(一)影響消費者正常辦理金融業務。雖然此類消費者并非惡意拖欠,但由于征信系統客觀記錄其信用行為,導致其信用報告中出現大量逾期記錄,且很多情況無法通過申請異議得到有效解決。此時如果商業銀行據此斷定該類消費者信用程度不高,將可能導致其無法正常辦理金融業務。
(二)影響征信系統的聲譽。由于大量逾期記錄的產生并不完全歸咎于消費者自身,相關金融機構和部門沒有給予消費者充分的知情權,也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由于消費者一時疏忽而使其為此付出較為沉重的代價,這缺乏應有的人文關懷。若此問題無法得以有效解決,消費者就有可能會對征信系統產生排斥心理,不利于提高征信系統的社會聲譽。
(三)影響商業銀行業務拓展。若商業銀行僅僅由于消費者信用報告中逾期次數較多而不具體分析原因,結果將消費者拒之門外,可能導致銀行流失部分優質消費者。
三政策建議
(一)鼓勵建立逾期記錄及時告知制度。一是引導金融機構建立逾期記錄及時告知制度,即在發現信用主體即將或已經存在負面記錄時,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當事人,避免消費者直到再次辦理業務被拒絕時才發現自己有逾期記錄。二是鼓勵征信機構開發一些方便消費者隨時了解和監督其信用記錄的產品,消費者每年只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每當其信用記錄出現新的變化時,征信機構就會在24sJ'''',1~,1"內用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消費者。
(二)調整逾期還款記錄的計算方法。目前信用報告中還款狀態記錄中的1表示“透支或逾期1—30天”或“表示未還最低還款額1次”,即只要沒有按時足額還款,其信用報告就會出現1的字樣,而沒有考慮到逾期時間長短差別。因此建議只要消費者還款日期延遲5天以內的和貸款利息未償還金額低于50元的,就可不算為逾期行為計人信用報告,以減輕消費者的損失。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最新版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工作。
第二章 提取范圍
第三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或在本市無產權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八)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一)、(五)、(六)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第(六)項(不含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中的房租按實際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超過下列標準的,按下列標準計算租金:一人戶40平方米,二人戶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戶60平方米。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
(二)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四)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重大疾病按照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進行認定。
第五條 職工與父母(或子女)購買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購買同一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余產權未變動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六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三章 提取額度
第七條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拆遷后購買住房的,其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扣除拆遷補償款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購買住房若約定住房產權份額的,按各自產權份額核定相應的購房支出。
第八條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及其配偶累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貸款本息。
第九條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職工及其配偶當年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超額房租。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房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十條 職工及其配偶符合本細則第三條(一)、(五)、(六)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至少應當保留人民幣1元。
職工符合本細則第三條(二)、(三)、(四)、(七)項規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一條 職工符合本細則第四條(一)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至少應當保留人民幣1元。
職工符合本細則第四條(二)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其提取額度不超過醫保核定的個人支付與個人自理金額之和。
職工符合本細則第四條(三)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符合本細則第四條(四)項規定的,其提取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其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章 提取憑證和期限
第十二條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其配偶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其家庭成員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家庭關系證明。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本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下列規定提供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的,應當提供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正本和首付款發票,購房時間以預售合同登記時間為準;
(二)購買二手房(含開發單位轉為自管產的商品房)的,應當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完稅證》、《存量房買賣合同》(《商品房現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購房時間以交納契稅時間為準;
(三)購買公有住房的,應當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全額購房發票(收據)、《公有住房買賣契約》,購房時間以《房屋所有權證》發證時間為準;
(四)在單位參加集資建房的,先由單位向管理中心提供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關于該集資建房項目的批準文件、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關于該集資建房項目分配方案的批準文件和參加集資建房職工花名冊,經管理中心核準后,職工應當提供集資建房購房契約(合同、協議)、購房發票(收據),購房時間以購房契約簽訂時間為準;
(五)在國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翻建住房職工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房時間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間為準;
(六)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供《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翻建住房職工提供)、《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建房時間以《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時間為準;
(七)在國有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街道(鎮)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修房時間以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簽署時間為準;
(八)在集體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供《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街道(鎮)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修房時間以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簽署時間為準。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每平方米價格參照物價部門核定的當地經濟適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價計算。
在外地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比照本地同等情況辦理。
第十四條 職工(配偶)在購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證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若購買的房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完稅證》開具之日前一年內已發生產權變動并被用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十五條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按照提取還貸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于當年十二月份到管理中心及所轄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一)租住單位或房管部門公房的,應當提供《公有住房租賃契約》、職工夫妻雙方收入證明、當年全部租金發票、婚姻狀況證明和戶口簿;
(二)租住私房的,應當提供與出租人簽訂的租房合同、房地產管理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登記證明》、職工夫妻雙方收入證明、當年全部租金發票、婚姻狀況證明和戶口簿;
(三)在校研究生住在學校宿舍的,應當提供學校出具的當年住宿費發票或收據、婚姻狀況證明和學生證;
(四)租住公租房的,應當提供《公租房租賃合約》,職工夫妻雙方收入證明、當年全部租金發票、婚姻狀況證明和戶口簿。
第十七條 職工離休、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退(離)休證,不能提供退(離)休證的,應當提供人社部門出具的有效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職工按國家有關規定延遲退休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后、男職工年滿60周歲后,可持單位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至少應當保留人民幣1元。
第十八條 職工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相關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或者《殘疾人證》。
第十九條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或在外地就業的勞動合同、社保關系轉移到外地證明或者在外地繳納社保證明、戶口遷移證或者外地戶口簿,不能提供戶口遷移證或者外地戶口簿的,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第二十條 職工出境定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和定居國出具的定居證明。
第二十一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職工的戶口注銷證明、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繼承權證明文件。
第二十二條 職工因本細則第四條規定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如下材料:
(一)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應當提供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證明》。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提供市總工會制發的特困職工證書;
(二)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應當提供病人的醫保卡、當年醫保中心醫藥費專用發票、與職工身份關系證明。每年辦理一次;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應當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
(四)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特別困難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三條 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管理中心應當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并可以處違法所提款額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同時將相關信息記錄到個人住房公積金誠信系統。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由職工本人辦理。確需由他人代辦的,除職工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外,代辦人還應當提供其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五條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當提供本細則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交所在單位核實,單位核實后在《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加蓋預留印鑒。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辦理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六條 職工持本細則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管理中心指定的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第二十七條 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單位辦理,單位經督促后,在15日內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予以辦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危舊房改造復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中低價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新就業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住房公積金的性質和特點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為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姜先生的企業屬于貿易型企業,市場需求的快速變幻,意味著他必須及時調整進口的商品,這要求流動資金必須足夠充裕。“因此我們很需要銀行給一個綜合授信額度,這樣能隨時調用這筆錢。”姜先生說。
實際上不僅是貿易型企業,很多生產型小企業,為適應市場競爭,常常需要根據市場變化迅速做出反應,調整生產,因此對綜合授信的需求很高。前幾年,很多銀行為滿足中小企業的這種需求,紛紛推出或優化了綜合授信業務,主要的宣傳點即“企業一次審批,資金隨時動用”,以滿足企業對流動資金的需求。
何謂綜合授信額度
所謂綜合授信額度,是指金融機構(主要指銀行)為中小企業客戶一次性核定的短期授信業務的存量管理指標,在一定時期內,只要授信余額不超過對應的業務品種指標,無論累計發放金額和發放次數為多少,中小企業客戶都可根據實際需求循環、隨時使用各種適合本企業的融資產品。
授信可分為表內授信和表外授信兩類。表內授信包括貸款、項目融資、貿易融資、貼現、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購等;表外授信包括貸款承諾、保證、信用證、票據承兌等。
授信按期限分為短期授信和中長期授信。短期授信業務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開證、保函、押匯等;其中,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關稅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寬到一年以上,為中長期授信。
猶如大額度的信用卡
可以看出,綜合授信作為一種長期承諾的貸款額度,其最具吸引力的地方在于可以讓中小企業在需要資金時隨時申請,使用方便。對于中小企業,流動資金在企業生存和發展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素,銀行的資金支持對于中小企業的發展無疑是“及時雨”和“雪中送炭”。
打個比方,比如某飲料公司獲得了1000萬元的貸款授信,雖然購買設備和原材料一下子不需要這么多錢,但有了這1000萬元,想花錢就能隨時有錢花了。
作為正常貸款的話,一次借1000萬元一年期,就得按1000萬元的一年期的貸款利率付給銀行利息,它是從借的那一天開始一直到還。綜合授信是在1000萬元的額度內用100萬元就交100萬元的利息,用3個月就按3個月的利率,用半年就按半年的利率支付利息,使企業節約了融資資本。
除了資金利息的成本以外,還有一個工作成本的節約過程。綜合授信是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一次性準備申請材料,銀行也可以一次性對企業進行審查,就像銀行預先發給企業一打“糧票”,企業可以隨時用“糧票”買“饅頭”,因而它也更像是企業一張大額度的信用卡。
閑置資金收管理費
不過現在很多銀行在對企業進行綜合授信的業務時,在收取正常的利息外,還會加收一筆所謂的“額度管理費”,或者稱為“額度托管費”。
從央行之前明確要求各商業銀行控制信貸規模開始,這種管理費就開始普遍收取。在銀行看來,很多企業由于財務管理比較混亂,常常對資金的使用缺乏計劃,對資金的使用機動性很強。很多企業在申請了綜合授信之后,有部分資金被閑置了較長時間,造成了銀行資金浪費。而實際上,銀行對企業綜合授信后,企業也確實一般不會在短期內申請使用全部的信用額度,而銀行收取額度管理費的緣由,就在于企業授信資金未充分使用時,占用了銀行有限的信貸資源,銀行可以先將客戶的資金進行托管。
從企業的角度看,銀行在對公業務時收取管理費,其實是在正常信貸業務中又強行設置了一個新的條件,如果銀行要求企業支付額度管理費,但企業不愿照做,則其即使符合授信條件,銀行也可能不會給予授信。而在信貸額度緊張的大背景下,即使銀行信貸利率最高已達基準利率的2倍左右,仍有很多企業會接受,更不用說再額外征收千分之幾的管理費了。
盡管現在對中小企業的信貸額度控制已有很大改善,但是幾次降息之后,銀行利差縮小帶來的收入影響需要通過中間業務創收來彌補。而這種壓力轉移到中小企業身上,銀行會增加將企業是否接受所謂的財務治理服務,作為信貸審批的條件之一。
根據自身需求申請
在銀行網站關于中小企業綜合授信的頁面上,介紹除了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等非法人客戶,以及企業法人下屬的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如分公司等),不可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外,凡獨立企業法人客戶,均可就其在銀行的短期貸款業務向銀行申請采用綜合授信額度方式進行管理、操作。
但事實上,銀行采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有的銀行還有更加明細的門檻,給予綜合授信的中小企業必須在該行有貸款經歷及良好的還貸記錄;法人資質好;企業資產負債率小于70%;企業信用等級1A級及以上;需要有擔保、抵押或質押等等。
也就是說,要申請綜合授信額度,中小企業除了自身資質比較良好之外,事先必須與申請銀行有著較為良好的銀企關系,除了有開戶并有一定存款之外,還需要在此之前有一定的業務往來。換言之,不考慮融資成本的因素,中小企業向平時結算往來的銀行進行該項業務的申請,會有更高的成功率。
另外,雖然綜合授信方便靈活,隨借、隨用、隨還,不僅適應多種融資方案的需要,還能降低企業籌資成本,提高財務工作效率。但它并不是一劑萬用藥,適用于所有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相比之下,它更適合希望隨時提取短期貸款、需做貿易融資等各項業務,同時希望避免逐筆申請的繁瑣手續的中小企業客戶。有一部分生產型企業,就對資金使用的需求有著很明顯的周期性,那么不妨申請單筆授信,這樣僅需要承擔利息,相對的審批手續也更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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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額度申請步驟
凡在銀行開立了存款賬戶并有一定存款和結算往來的公司客戶,可向銀行提出申請,并向銀行提供以下資料:
①企業借款申請書。
②借款人和保證人雙方企業法人資格和法定代表人資格以及有關法律文件。
③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④公司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銀行需要的其他文件資料。屬于抵押、質押擔保的,還須提交擔保財產的權屬證明文件。
⑤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或抵押、質押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