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設立申請書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首先要核準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或當地工商局網站下載《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書》,按要求填寫,可以多準備幾個名字,因為名稱在一個工商局轄區內不允許有近似或同名。
填好后報工商局,可以由其他人代辦,但必須要拿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原件。
當時就可以取得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有限公司設立申請表》(也可以在網上下載)。
二、拿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股東身份證原件和股東委托代辦人的《授權委托書》到銀行開設驗資賬戶,誰是法人要刻有法人名章。
銀行會給一張開戶申請表,表上也要有所有股東的簽字。如手續全的話當時也可以辦好。
我是在建行辦的,開戶費200元。
接著就可以把股東的出資交到驗資賬戶上。
出資交齊后,讓銀行出具資金證明,費用200元。
在讓銀行開資金證明之前要確定你找哪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因為資金證明的抬頭要填寫事務所名稱。
三、拿著核名通知、資金證明和填寫好的《有限公司設立申請表》、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經營場所證明、股東身份證原件等材料到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費用500元到數千元不等,是根據出資比例收費的。一般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都是500元。
四、拿驗資報告及第三項所需資料到工商局審查資料,如資料齊全,五個工作日內可下發營業執照。
此項費用約300元左右。
您們好,在現今社會,我們的生活有很多美好事情都會在一瞬間發現,而就在這僅僅的一瞬間內,所以,為了記錄下我們美好的3年高中生活,我在此申請創立拍客社。
社團成立可行性分析依據如下:
一。社團介紹
社團名稱:拍客社
社團目的:繁榮文化生活,讓每一位學生有一個展示自己才能的平臺;推廣校園文化。
社團人群:在互聯網時代下,利用各類相機、手機或dv攝像機等數碼設備拍攝的圖像或視頻,通過計算機編輯處理后,上傳網絡并分享、傳播影像的人群。另外,本社團主要招收藝術生。
社團活動:①運動會攝影比賽
②攝影展
③社團組織拍攝dv,微電影
社團口號:小小的鏡頭,大大的夢想。
拍客定義:拍客是一種眼界,是一種積極、主流、社會公德的態度,這樣一種態度比技術更難能可貴。一個對生活和他人充滿愛心的人,用自己手中的手機、數碼相(文秘站:)機或數碼攝像機記錄生活,那么,這就可以稱得上是拍客。
二、社團制度
1.個人成員
(1)擁護本社的章程
(2)自愿參加本社的活動
(3)由本人通過面試筆試入社
(4)本社側重招收藝術生
2.成員權利
(1)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社團活動,領取有關資料的優先權
三、組織職位
職位:社長
社長a:負責策劃拍片內容,與團員溝通想法,拍片時需在現場,并負責最終短片審核。
社長b:負責組織團內大小活動,與領導溝通,有較廣人脈,負責招生考試。
職位:導演
職責:在拍攝現場對鏡頭進行指導,負責整片制作的全過程。是片組的老大。
要求:熱愛電影電視劇,熱愛拍片,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敢于創新,冒險,開拓。(藝術生優先)
職位:編劇
職責:編劇主要負責拍客社所拍片的主題思想以及劇本寫作。
要求:熱愛文學藝術,熱愛電影電視劇,擅長寫作,敢于創新,有個人主見,有藝術感覺。(藝術生優先)
職位:攝影師
職責:負責鏡頭拍攝以及擔當大小攝影比賽的評委。
要求:熱愛電影電視劇,懂得使用dv數碼相機等拍攝工具,能掌握鏡頭,有雙發現美的眼睛,敢于發現創新。(藝術生優先)
職位:剪輯
職責:將拍好的片子剪輯連貫成一部具有完整意義的作品。
要求:懂得剪輯技術,會打字幕,添加音樂,處理鏡頭,會基本的圖片ps技巧。(藝術生優先)
職位:配樂
職責:負責添加背景音樂。
要求:熱愛電影電視劇,懂得基本音樂常識,對音樂有所了解與認識
職位:播音(記者)
職責:音色較好,容貌較好,面對鏡頭自然大方,性格外向,普通話標準。(藝術生優先)
(本社團人數不限,只要是有才能的學生,本社希望多多益善)
時間:__.2.24.
辦理社保轉移申請書怎么寫?下面是小編收集到的關于辦理社保轉移申請書范文,歡迎大家借鑒和參考,下面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辦理社保轉移申請書范文
尊敬的公司領導:
你們好!
本人于__年10月進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7個多月,在此感謝公司領導對我的栽培和幫助!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我個人的能力也在不斷提升和進步。我很珍惜并且熱愛這份工作,為了更好的投入工作,長久的成為開元的員工,本人申請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在此,特向公司申請幫我辦理社保,望公司領導給予批準辦理,謝謝!
申請人:
__年__ 月__ 日
辦理社保轉移申請書范文
尊敬的公司領導:
首先感謝公司領導對我的栽培和幫助。我身為某某某公司的一名員工感到很自豪!自加盟公司以來,在您的領導和同事們的幫助下,學到了好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有公司親如家的感覺,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愿在今后的工作中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揚長避短,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為解除我的后顧之憂,請求公司幫助給我解決社保問題。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辦理社保轉移申請書范文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本人加入長興公司差不多二年了,至今一直表現良好,能服從公司規章制度,刻苦耐勞,因長期未有購買社保,現向公司申請購買社保,望公司批準為盼。
特此申請。
您好!
此時此刻,我們鄭重地向您提交我們的申請書,希望您能給我們一個來成立我們學校的藍羽曳步舞社團的機會,讓我們釋放激情。
我們是12屆的學生,平時都喜歡關于曳步舞的文化,喜歡了解曳步舞方面的事項,喜歡從事交流的實踐性活動,極羨慕那些能獨當一面的有才人士。我們經過長時間的縝密思索,咨詢了老師的意見,并在對同學們進行了調查后做出了成立藍羽曳步舞社團的決定,我們對藍羽曳步舞社團的美好前景充滿了信心。現在我們已經建立了完善的制度體系,并且在此基礎上,我們將謀求更遠的目標,攀登更高的山峰,創造更優秀的成績。把我們社團建成一個有特色、有活力的社團。
自古以來舞蹈就是一種高尚的文化,是傳播發展文化的工具。中國人對舞蹈文化的鐘愛從未間斷過,舞蹈在不同的時代都起著不同的作用,而曳步舞無疑成為舞蹈中的一塊瑰寶。曳步舞與此2012年正式傳入國內,是一種有氧運動,全稱墨爾本曳步舞,英文名Shuffle,由于曳步舞在黑夜跳的時候速度快而讓人看不清步伐在國內便有了鬼步舞的別名,曳步舞是一種拖這腳走的舞步,動作快速有力,音樂強悍有震撼力(音樂多為Hardstyle Musiic)舞蹈充滿動感活力,極具現場渲染力,有這強烈的飄逸感而得名。目前為國內升溫最快的舞蹈,全國個地的曳步舞愛好者也紛紛組建舞團,在校園如暴風雨般涌現,青少年將其視為至愛并努力學習。曳步舞讓他們在繁重的學習生活中得到了清泉般沁人心脾的涼爽。
藍羽曳步舞社團是以“營造校園文化藝術氛圍,促進廣西中醫學校藝術文化建設,以舞會友,陶冶情操”為宗旨的校園社團。社團將立足宗旨開展一系列/!/有特色的曳步舞表演活動。定期給學員進行教學,每學年推出高水準、高質量的活動,參加學校的各項演出活動。藍羽曳步舞社團將積極營造一個輕松休閑愉快的舞蹈氛圍,讓我們緊張的學習氣氛得到放松,豐富我們的課余生活,拓寬我們的舞蹈知識面,使我們結識更多有共同愛好的朋友。
我們初步確定了藍羽曳步舞社團的主要成員,現已確立了社長、副社長和各部門的部長,一個朝氣蓬勃,干勁十足的領導班子已經蓄勢待發。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廣播電臺、電視臺是指采編、制作并通過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眾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含廣播電視臺、教育電視臺、廣播影視集團、總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分臺等)。
第三條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負責制定全國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規劃,確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總量、布局和結構,負責全國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臺、電視臺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禁止設立外資經營、中外合資經營和中外合作經營的廣播電臺、電視臺。
第五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原則上由縣、不設區的市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或經批準的廣播影視集團(總臺)設立,其中教育電視臺可以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設立。
第六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合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以及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
(二)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廣播電視專業人員、技術設備和必要的場所;
(三)有必要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穩定的資金保障;
(四)有明確的頻道定位和確定的傳輸覆蓋范圍;
(五)傳輸覆蓋方式和技術參數符合國家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規劃。
第七條中央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合并和相關事項變更,直接報廣電總局審批。地方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和變更,由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向上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逐級審核后,報廣電總局審批。
教育電視臺的設立、合并和相關事項的變更,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征得同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同意后,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逐級審核后,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報廣電總局審批。
第八條申請設立、合并廣播電臺、電視臺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人力資源;
2、資金保障及來源;
3、場地、設備;
4、節目頻道設置規劃(含頻道定位、欄目設置);
5、傳輸覆蓋范圍、方式和技術參數;
6、運營規劃。
(三)擬使用的臺名、臺標、呼號,并附臺標設計彩色樣稿、創意簡述和電子文稿;
(四)本級人民政府同意設立、合并的批準文件;
(五)籌備計劃。
第九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申請調整節目套數和節目設置范圍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調整節目套數和節目設置范圍的理由;
2、人力資源;
3、資金保障及來源;
4、場地、設備;
5、節目頻道設置規劃(含頻道定位、欄目設置);
6、傳輸覆蓋范圍、方式和技術參數;
7、運營規劃。
(三)籌備計劃。
第十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臺名、呼號等原則上應與國務院確定的行政區劃名稱一致。
臺標可以由圖案、漢字、數字和字母組合而成,并與其他廣播電臺、電視臺或其他機構已使用的標識有明顯區別,播出時在屏幕左上角標出。廣播電臺、電視臺所屬節目頻道的標識應
以臺標為主體,與頻道名稱或簡稱、序號等組合而成。
第十一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申請變更臺名、臺標、呼號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擬變更的臺名、臺標、呼號及其設計彩色樣稿、創意簡述和電子文稿。因行政區劃變更的,須提交國務院關于變更行政區劃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因其他原因變更臺名、呼號的,申請書中應充分說明變更的理由。
第十二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申請變更傳輸覆蓋范圍、方式、技術參數的,須向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對技術參數的使用建議、必要的設計文件或技術評估報告。
申請書中應說明變更傳輸覆蓋范圍、方式、技術參數的理由及對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影響。
第十三條副省級城市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或經批準的廣播影視集團(總臺)設立的
廣播電臺、電視臺可以按照國家廣播電視事業、產業建設和技術發展規劃,利用衛星方式傳
輸本臺廣播電視節目。
利用衛星方式傳輸本臺廣播電視節目的,應向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由廣電總局審批。
第十四條申請利用衛星方式傳輸本臺廣播電視節目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以衛星方式傳輸廣播電視節目的理由;
2、人力資源;
3、資金保障及來源;
4、場地和設備;
5、節目頻道設置規劃(含頻道定位、欄目設置);
6、運營規劃。
(三)節目審查和管理制度;
(四)安全傳輸與播出方案、技術方案;
(五)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文件;
(六)籌備計劃。
第十五條副省級城市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或經批準的廣播影視集團(總臺)設立的
廣播電臺、電視臺在合法存續期間,可以向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申請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
設立分臺,經逐級審核后,由廣電總局審查批準。
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分臺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人力資源;
2、資金來源;
3、場地、設備;
4、節目頻道設置規劃(含頻道定位、欄目設置);
5、傳輸覆蓋范圍、方式和技術參數。
(三)臺名、臺標、呼號,并附臺標設計彩色樣稿、創意簡述和電子文稿。
第十六條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的分臺,應于開播前向所在地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所在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的屬地管理。
第十七條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均一式五份。負責受理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期限和權限,履行受理、審核職責。廣電總局對申請材料做最終審查,申請
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標準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
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廣電總局對經批準設立的廣播電臺、電視臺頒發《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并同時對批準開辦的每套廣播電視節目頒發《廣播電視頻道許可證》。
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自頒發之日起計算。期滿后如需繼續開辦,須于有效期屆滿180日前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同意后換發許可證。
《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和《廣播電視頻道許可證》由廣電總局統一印制、換發。
第十九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終止的,應充分說明理由,并按原設立審批程序逐級上報廣
電總局審批,其《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及《廣播電視頻道許可證》由廣電總局收回。
第二十條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按照批準的設立主體、臺名、呼號、臺標、節目設置范圍、節目套數、傳輸覆蓋范圍、方式、技術參數等制作、播放節目。
第二十一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因特殊情況需要暫時停止播出的,應當經省級以上廣播電視
行政部門同意;未經批準,連續停止播出超過30日的或自廣電總局批準之日起超過180日尚未開播的,視為終止。
第二十二條廣播電臺、電視臺頻道可區分為公益性頻道和經營性頻道兩類。允許兩類頻道按照各自不同的特點和目標要求,從機構設置上適當分開,采用相應的組織管理方式和生產
經營方式。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可以跨地區合辦經批準設立的廣播電視頻道或欄目。
第二十四條合辦廣播電視頻道及欄目,應由該頻道或欄目所屬廣播電臺、電視臺向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后,由廣電總局審查批準。
合辦廣播電視頻道或欄目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合辦廣播電視頻道或欄目的理由;
2、人力資源;
3、資金保障及來源;
4、場地、設備;
5、節目資源及設置規劃;
6、傳輸覆蓋范圍、方式和技術參數;
7、運營規劃。
(三)合作合同。
第二十五條縣級廣播電視臺原則上不自辦電視頻道,其制作的當地新聞和經濟類、科技類、法制類、農業類、重大活動類專題、有地方特色的文藝節目以及廣告等,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公共頻道預留時段中插播。
第二十六條廣播電視付費頻道的審批管理按照廣電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申報的技術方案、安全傳輸與播出方案、傳輸覆蓋范圍、方式、技術參數應符合廣電總局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的,依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年9月20日起施行。第一條為規范廣播電臺、電視臺管理,保障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廣播電臺、電視臺是指采編、制作并通過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眾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含廣播電視臺、教育電視臺、廣播影視集團、總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分臺等)。
第三條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負責制定全國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規劃,確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總量、布局和結構,負責全國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臺、電視臺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禁止設立外資經營、中外合資經營和中外合作經營的廣播電臺、電視臺。
第五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原則上由縣、不設區的市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或經批準的廣播影視集團(總臺)設立,其中教育電視臺可以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設立。
第六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合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以及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
(二)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廣播電視專業人員、技術設備和必要的場所;
(三)有必要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穩定的資金保障;
(四)有明確的頻道定位和確定的傳輸覆蓋范圍;
(五)傳輸覆蓋方式和技術參數符合國家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規劃。
第七條中央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合并和相關事項變更,直接報廣電總局審批。地方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設立和變更,由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向上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逐級審核后,報廣電總局審批。
教育電視臺的設立、合并和相關事項的變更,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征得同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同意后,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逐級審核后,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報廣電總局審批。
第八條申請設立、合并廣播電臺、電視臺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人力資源;
2、資金保障及來源;
3、場地、設備;
4、節目頻道設置規劃(含頻道定位、欄目設置);
5、傳輸覆蓋范圍、方式和技術參數;
6、運營規劃。
(三)擬使用的臺名、臺標、呼號,并附臺標設計彩色樣稿、創意簡述和電子文稿;
(四)本級人民政府同意設立、合并的批準文件;
(五)籌備計劃。
第九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申請調整節目套數和節目設置范圍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調整節目套數和節目設置范圍的理由;
2、人力資源;
3、資金保障及來源;
4、場地、設備;
5、節目頻道設置規劃(含頻道定位、欄目設置);
6、傳輸覆蓋范圍、方式和技術參數;
7、運營規劃。
(三)籌備計劃。
第十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臺名、呼號等原則上應與國務院確定的行政區劃名稱一致。
臺標可以由圖案、漢字、數字和字母組合而成,并與其他廣播電臺、電視臺或其他機構已使用的標識有明顯區別,播出時在屏幕左上角標出。廣播電臺、電視臺所屬節目頻道的標識應
以臺標為主體,與頻道名稱或簡稱、序號等組合而成。
第十一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申請變更臺名、臺標、呼號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擬變更的臺名、臺標、呼號及其設計彩色樣稿、創意簡述和電子文稿。因行政區劃變更的,須提交國務院關于變更行政區劃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因其他原因變更臺名、呼號的,申請書中應充分說明變更的理由。
第十二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申請變更傳輸覆蓋范圍、方式、技術參數的,須向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對技術參數的使用建議、必要的設計文件或技術評估報告。
申請書中應說明變更傳輸覆蓋范圍、方式、技術參數的理由及對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影響。
第十三條副省級城市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或經批準的廣播影視集團(總臺)設立的
廣播電臺、電視臺可以按照國家廣播電視事業、產業建設和技術發展規劃,利用衛星方式傳
輸本臺廣播電視節目。
利用衛星方式傳輸本臺廣播電視節目的,應向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由廣電總局審批。
第十四條申請利用衛星方式傳輸本臺廣播電視節目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以衛星方式傳輸廣播電視節目的理由;
2、人力資源;
3、資金保障及來源;
4、場地和設備;
5、節目頻道設置規劃(含頻道定位、欄目設置);
6、運營規劃。
(三)節目審查和管理制度;
(四)安全傳輸與播出方案、技術方案;
(五)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文件;
(六)籌備計劃。
第十五條副省級城市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或經批準的廣播影視集團(總臺)設立的
廣播電臺、電視臺在合法存續期間,可以向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申請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
設立分臺,經逐級審核后,由廣電總局審查批準。
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分臺的,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人力資源;
2、資金來源;
3、場地、設備;
4、節目頻道設置規劃(含頻道定位、欄目設置);
5、傳輸覆蓋范圍、方式和技術參數。
(三)臺名、臺標、呼號,并附臺標設計彩色樣稿、創意簡述和電子文稿。
第十六條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的分臺,應于開播前向所在地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所在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的屬地管理。
第十七條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均一式五份。負責受理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期限和權限,履行受理、審核職責。廣電總局對申請材料做最終審查,申請
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標準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
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廣電總局對經批準設立的廣播電臺、電視臺頒發《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并同時對批準開辦的每套廣播電視節目頒發《廣播電視頻道許可證》。
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自頒發之日起計算。期滿后如需繼續開辦,須于有效期屆滿180日前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同意后換發許可證。
《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和《廣播電視頻道許可證》由廣電總局統一印制、換發。
第十九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終止的,應充分說明理由,并按原設立審批程序逐級上報廣
電總局審批,其《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及《廣播電視頻道許可證》由廣電總局收回。
第二十條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按照批準的設立主體、臺名、呼號、臺標、節目設置范圍、節目套數、傳輸覆蓋范圍、方式、技術參數等制作、播放節目。
第二十一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因特殊情況需要暫時停止播出的,應當經省級以上廣播電視
行政部門同意;未經批準,連續停止播出超過30日的或自廣電總局批準之日起超過180日尚未開播的,視為終止。
第二十二條廣播電臺、電視臺頻道可區分為公益性頻道和經營性頻道兩類。允許兩類頻道按照各自不同的特點和目標要求,從機構設置上適當分開,采用相應的組織管理方式和生產
經營方式。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可以跨地區合辦經批準設立的廣播電視頻道或欄目。
第二十四條合辦廣播電視頻道及欄目,應由該頻道或欄目所屬廣播電臺、電視臺向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后,由廣電總局審查批準。
合辦廣播電視頻道或欄目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1、合辦廣播電視頻道或欄目的理由;
2、人力資源;
3、資金保障及來源;
4、場地、設備;
5、節目資源及設置規劃;
6、傳輸覆蓋范圍、方式和技術參數;
7、運營規劃。
(三)合作合同。
第二十五條縣級廣播電視臺原則上不自辦電視頻道,其制作的當地新聞和經濟類、科技類、法制類、農業類、重大活動類專題、有地方特色的文藝節目以及廣告等,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公共頻道預留時段中插播。
第二十六條廣播電視付費頻道的審批管理按照廣電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廣播電臺、電視臺申報的技術方案、安全傳輸與播出方案、傳輸覆蓋范圍、方式、技術參數應符合廣電總局有關規定。
a.外國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b.《外國企業申請注冊登記表》;
c.承包工程合同;
d.承包工程的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e.有關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承包工程許可證;
f.外國企業的合法開業證明;
g.外國企業的資信證明;
h.外國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在華項目負責人的授權書,以及該負責人的簡歷、身份證明;
i.登記主管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變更登記。從事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其主要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以下文件:
a.外國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b.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c.營業執照;
d.登記主管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注銷登記。從事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時,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以下文件:
a.外國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b.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c.海關、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和國家外專局教科文司負責“111計劃”的具體組織工作。核心內容是按照“統籌規劃、限額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建設、動態管理”的原則,以項目形式建設100個左右引智基地。2005年啟動實施以來,該計劃共有77個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獲得批復立項建設,引起了教育界、科技界的廣泛關注和各高等學校的高度重視,為國內高校與國外開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以及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做出了重要貢獻。
根據“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十一五’規劃”要求,今年,教育部和國家外專局將于近期啟動2008年度 “111計劃”的申報工作,再建設一批新的引智基地,進而完成“111計劃”的整體布局工作。為方便申請者申報,現就有關具體事項做些說明,供申請者及相關高校與部門參考。
受理條件
申請者申報前須仔細閱讀“關于申報‘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申報通知”)與《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嚴格按申報領域和相關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申報程序
1.了解申請信息
“111計劃”自2007年起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通過“教育部科技管理平臺”(訪問網址stmp.moe.省略/)進行。
“111計劃”項目申請者和依托高校在組織項目申報之前,首先要了解和把握“111計劃”的性質、內涵和意義,以及申報資格要求等事項。相關文件可登錄教育部科技司網站主頁(dost.moe.省略/)查閱。
2.為申請者設立賬戶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臺”系統是為滿足教育部科技管理工作電子化辦公需要而建立的,目前該系統已在全國各高等學校推廣使用。高校使用此系統進行項目申報時,必須擁有相應的帳戶和密碼。目前各高校科技(研)處(部、院)擁有本校管理員賬戶和密碼。凡通過學校外事處、國際合作處等部門申報“111計劃”項目的高校,需與本校科技處協調設立申請者賬戶事宜。
3.申請者網上提交申請書
申請者在教育部科技司網站下載最新版本的項目申請書后,按要求填寫“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項目申請書”的各項內容。填寫完成后,進入“教育部科技管理平臺”系統,選擇對應的支持領域,按提示要求逐條在頁面上填寫相關內容,并將申請書電子版本通過申報頁面在申報系統中提交。
4.依托高校審查并提交申請書
申請者通過“教育部科技管理平臺”提交申請材料后,依托高校須對申請書內容真實性等進行審核,并在管理平臺中填寫項目審查意見。特別注意必須在受理期限內通過網絡提交申請材料。直屬高校的申請可通過管理平臺直接提交到教育部科技司,部門所屬高校的申請在管理平臺中只能提交到相關部門,須經部門進行審查后方能提交到教育部科技司。
5.部門高校管理部門審查并提交申請書
部門高校管理部門必須對所屬高校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提交后,申請材料方能到達教育部科技司。
申報注意事項
鑒于前兩批項目申報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為避免今后項目申報發生類似情況,現將申報中需注意的事項做一較為詳細的介紹,供申請者參考。
項目組織要求
1.“111計劃”主要目的是引進海外人才并與國內團隊形成較緊密的結合,以帶動學科發展。強調的是“強強合作”。項目經費主要用于人才引進和人才培養,要求擬建立的引智基地需同時擁有較好的硬件條件和軟件條件。
2.在注重海外學術大師的學術影響力的同時,也要考慮其個人影響力,考慮其能否團結和凝聚整個團隊在一定時間內開展研究等。
3.海外學術骨干要與學術大師及國內研究團隊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礎。海外團隊的人員組成結構必須合理,避免臨時拼湊、避免海外團隊與國內團隊研究方向不一致等情況發生。特別注意要避免海外人才的重復引進聘用。
4.國內科研骨干要有較高的研究水平,擁有能夠與海外人員開展高水平合作研究的能力。國內研究團隊的人員構成要合理,團隊成員間要有較為穩定的前期合作基礎,避免臨時拼湊。不建議將外單位研究人員加入到國內研究團隊中。
5.要注重斟酌和凝練擬建基地名稱,避免基地名稱不能反映申報基地的研究方向和內容。
申請材料撰寫與提交要求
2007年度,“111計劃”項目實行網上集中申報,最新版本的申請書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網站的“下載中心”下載。
1.申請者應嚴格按照申請書中的“填寫說明”和各條款中的“填寫要求”填寫。
2.申請者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臺”中提交申請書電子版(須PDF格式,大小不超過10M)時,申請書中各簽章頁和部分附件內容須掃描,其中各簽章頁須原件原色掃描。在撰寫附件材料時,項目申請者只需按申請書要求提供相關附件材料即可,無需制作上千頁的附件材料。同時,申請者提供的紙質材料內容須與申請者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臺”中提交的電子版材料內容完全一致。
3.項目依托高校需組織本校學術委員會專家討論項目申請,并對擬建引智基地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工作設想的科學性、預期目標、經費預算的合理性等簽署具體意見。依托高校管理員須對項目申請內容進行審查,確認申請書填寫無誤后,在“審查意見”欄填寫審查意見,并提交至上級管理員進行審查。各項目申請只有通過教育部管理員審查通過后,方視為有效申請。
4.申請者提出的首年度申請經費一般不得高于“申報通知”中規定的經費額度,項目依托高校應按照《管理辦法》和“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項目申請書”中的相關要求出具匹配資助經費等條件的書面承諾,否則不予受理。
網上申報流程
為避免項目申請者因不熟悉申報要求和申報流程而失去申報資格,“教育部科技管理平臺”中提供了“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項目申報注意事項及網上申報流程”,供申請者在進行網上申報前了解申報流程。項目的申報和評審流程如下頁圖所示。
在進行網上申報時,必須嚴格按照網上申報流程操作,否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臺”將無法顯示申報項目信息。對教育部直屬高校而言,申報操作流程為:項目申請者填寫學校管理員審查教育部管理員審查;對各部門高校而言,申報操作流程為:項目申請者填寫學校管理員審查部門主管司局管理員審查教育部管理員審查。如果低一級管理員沒有對項目進行審查,則更高級管理員將看不到該項目。項目申請者及各級管理員都應隨時關注項目狀態,直到項目狀態顯示為“教育部審查通過”,方可認為項目網絡申報成功。
學術人才要求
1.國外人才規定
應聘請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學術大師、不少于3名學術骨干、不少于6名來華短期學術交流學術骨干。已被其他高校引進聘用或已在前期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專家,不得重復引進聘用。在擬引進的海外人才基本條件方面,《管理辦法》做了較為嚴格的規定,具體如下:
(1)海外人才應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或研究機構任職,且與擬建基地有良好的相關合作研究基礎。
圖:“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項目申報及評審流程圖
(2)海外人才所屬學科領域包括基礎科學、技術與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應具有外國國籍、所在國家或地區永久居留權,對中國態度友好,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富于合作精神。學術大師年齡一般不超過70 歲(諾貝爾獎獲得者可適當放寬),學術骨干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4)學術大師應為國際著名教授或同領域公認的知名學者,學術水平在國際同領域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過國際公認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眼光,能夠把握國際科學發展的趨勢,引領本學科保持或趕超國際領先水平,匯聚國際上本學科的學術骨干,解決對學科或國民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研究課題。
(5)學術骨干應具有所在國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職位,擁有創新性思維,與學術大師有合作基礎,在所屬領域取得過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
(6)國內工作時間:學術大師每人每年原則上累計不少于1個月;學術骨干每人每年累計不少于3個月,一般應有一名學術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來華短期學術交流的學術骨干不少于6人次,時間不限。
2.國內人才規定
申請負責人,亦為國內研究團隊學術帶頭人和擬建學科創新引智基地負責人,需要有很好的全局統籌意識和戰略眼光,也要有很高的學術造詣,并有能力統領一批高水平人才進行長期合作研究,其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國內科研骨干,要求配備不少于10名國內科研骨干。科研骨干成員需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國家和省部級各類人才計劃獲得者應占國內科研骨干的一半以上。
3.資助經費使用
“111計劃”對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的支持采取分階段滾動資助的辦法,首年度支持經費一般為180萬元,各申報單位應按照國家外國專家局相關經費使用原則和“985 工程”經費使用管理辦法進行預算。資助經費主要用于:
(1)聘請海外人才的國際旅費、津貼、住房、醫療等開支;
(2)開展科學研究所需的科研業務費、實驗材料費、人員費、助研津貼和其他相關費用,原則上不得用于購買30萬元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
(3)學科創新引智基地配備的國內優秀科研骨干赴國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短期訪問及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所需費用;
(4)其他與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相關的費用。
4.項目申請者與依托高校的責任和義務
(1)申請者的責任和義務
申請者要按照本年度“申報通知”中支持的指南領域要求,認真撰寫申請書,要保證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申請者有義務向擬引進的海外人才說明“111計劃”的性質及相關要求,不得制作虛假合作證明,更不得通過非正常方式獲得海外人才簽字。對于故意在項目申請中提供虛假資料和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該申請負責人申請資格,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相應處理。
(2)依托高校的責任和義務
(1)辦理申請手續的條件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由發起人負責有關事務工作。由于發起人不只一人,設立什么樣的公司,名稱是什么,公司經營的內容和范圍有哪些,如何組建公司,等等,必須由所有發起人達成一致意見。況且,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申請手續時發起人應提交給政府部門有關文件,如協議書、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公司章程、資產評估報告、驗資報告、招股說明書等文件,這些文件其中一部分要由發起人擬訂,還有一部分要通過做一些工作取得;發起人辦理申請手續之前,必須準備好上述文件。 (2)設立申請的審查批準 對于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手續《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規定了以下五個方面的審查批準事項: ①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意見。公司所處行業以其主管范圍確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公司設立的意見。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公司設立的意見,其主要目的是保證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指導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②投資項目審批。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對于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報批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及涉及外商投資項目等,要按規定辦理投資項目審批手續。投資項目的審批,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審批權限報批。投資項目審批的目的,是為合理控制投資規模,保持積累和消費的基本平衡。 ③公司設立文件審批。公司設立的文件,包括設立公司的協議書、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公司章程、資產評估報告、驗資報告、招股說明書等,須由政府授權部門審批。政府授權部門指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體改委牽頭,加之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④原外商投資企業改組公司的審批。原外商投資企業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修改原合同、章程,應報原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并報經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同意。 ⑤外商投資股份較高公司設立的審批。對于外商投資股份達25%以上的公司的設立,要報政府授權部門特別批準,批準后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核發批準證書。 (3)設立申請提交文件的文字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提請政府授權部門審批提交的各種文件,一律用中文書寫上報。不過,在有外商作為發起人時,為了照顧外商投資者,可由發起人各方商定再用一種外文書寫,以備外商投資者考查。用外文書寫的各種文件,應以審批生效的中文文本為準。 (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建登記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建登記,是法律對公司設立行為的確認。設立公司申請經政府授權部門批準后,發起人應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到同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籌建登記手續。籌建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發起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名稱、目的及宗旨;經營范圍;公司設立方式、總投資、股本總額,等等。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建登記辦理完畢,即告設立公司申請手續的正式結束。
件審批。公司設立的文件,包括設立公司的協議書、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公司章程、資產評估報告、驗資報告、招股說明書等,須由政府授權部門審批。政府授權部門指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體改委牽頭,加之政府其他有關部門。 ④原外商投資企業改組公司的審批。原外商投資企業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修改原合同、章程,應報原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并報經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同意。 ⑤外商投資股份較高公司設立的審批。對于外商投資股份達25%以上的公司的設立,要報政府授權部門特別批準,批準后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核發批準證書。 (3)設立申請提交文件的文字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提請政府授權部門審批提交的各種文件,一律用中文書寫上報。不過,在有外商作為發起人時,為了照顧外商投資者,可由發起人各方商定再用一種外文書寫,以備外商投資者考查。用外文書寫的各種文件,應以審批生效的中文文本為準。 (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建登記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建登記,是法律對公司設立行為的確認。設立公司申請經政府授權部門批準后,發起人應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到同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籌建登記手續。籌建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發起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名稱、目的及宗旨;經營范圍;公司設立方式、總投資、股本總額,等等。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建登記辦理完畢,即告設立公司申請手續的正式結束。
宗旨;經營范圍;公司設立方式、總投資、股本總額,等等。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建登記辦理完畢,即告設立公司申請手續的正式結束。
第一條為了規范房屋登記行為,維護房地產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的房屋登記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登記工作。
第四條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第五條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統一的房屋登記簿。
房屋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由房屋登記機構管理。
第六條房屋登記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
從事房屋登記審核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登記上崗證書,持證上崗。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七條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于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第八條辦理房屋登記,應當遵循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
第九條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確定申請房屋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將申請登記材料目錄公示。
第十條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并且有明確、唯一的編號(幢號、室號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
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層、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筑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層、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第十一條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第十二條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四)有本辦法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
(五)房屋滅失;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第十五條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委托人申請房屋登記的,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境外申請人委托人申請房屋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
第十六條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登記費。
第十七條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并出具書面憑證。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第十八條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查驗申請登記材料,并根據不同登記申請就申請登記事項是否是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申請登記房屋是否為共有房屋、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請登記材料中需進一步明確的其他有關事項詢問申請人。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并歸檔保留。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申請登記房屋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
第十九條辦理下列房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實地查看:
(一)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二)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
(三)因房屋滅失導致的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實地查看的其他房屋登記。
房屋登記機構實地查看時,申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條登記申請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登記,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
(一)申請人與依法提交的材料記載的主體一致;
(二)申請初始登記的房屋與申請人提交的規劃證明材料記載一致,申請其他登記的房屋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一致;
(三)申請登記的內容與有關材料證明的事實一致;
(四)申請登記的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房屋權利不沖突;
(五)不存在本辦法規定的不予登記的情形。
登記申請不符合前款所列條件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登記的原因。
第二十一條房屋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之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
(一)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的面積等內容建造的建筑申請登記的;
(二)申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權利來源證明文件或者申請登記的房屋權利與權利來源證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請登記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沖突的;
(四)申請登記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獨立利用價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沒收,原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間,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七)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不予登記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于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房屋登記簿應當記載房屋自然狀況、權利狀況以及其他依法應當登記的事項。
房屋登記簿可以采用紙介質,也可以采用電子介質。采用電子介質的,應當有唯一、確定的紙介質轉化形式,并應當定期異地備份。
第二十五條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并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申請登記房屋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共有”字樣。
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后,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第二十六條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
第二十七條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破損的,權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換發。房屋登記機構換發前,應當收回原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的,權利人在當地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后,可以申請補發。房屋登記機構予以補發的,應當將有關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補發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上應當注明“補發”字樣。
在補發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前,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就補發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公告。
第二十八條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將房屋登記資料及時歸檔并妥善管理。
申請查詢、復制房屋登記資料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實現全國房屋登記簿信息共享和異地查詢。
第三章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
第一節所有權登記
第三十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筑區劃內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并,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并,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第三十五條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后,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第三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房屋滅失的;
(二)放棄所有權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上存在他項權利時,所有權人放棄房屋所有權申請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供他項權利人的書面同意文件。
第四十一條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消滅后,原權利人未申請注銷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依據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決定辦理注銷登記,將注銷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原房屋所有權證收回或者公告作廢。
第二節抵押權登記
第四十二條以房屋設定抵押的,當事人應當申請抵押權登記。
第四十三條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抵押合同;
(五)主債權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四條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抵押權設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將下列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
(一)抵押當事人、債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二)被擔保債權的數額;
(三)登記時間。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第四十四條所列事項發生變化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定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情形的,當事人應當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
第四十六條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他項權證書;
(四)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變更抵押權的書面協議;
(五)其他必要材料。
因抵押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發生變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發生變更申請變更登記的,無需提交前款第(四)項材料。
因被擔保債權的數額發生變更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文件。
第四十七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抵押權因主債權轉讓而轉讓,申請抵押權轉移登記的,主債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他項權證書;
(四)房屋抵押權發生轉移的證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八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抵押權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
(一)主債權消滅;
(二)抵押權已經實現;
(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
(四)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條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他項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抵押權消滅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條以房屋設定最高額抵押的,當事人應當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設立登記。
第五十一條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房地產權證書;
(四)最高額抵押合同;
(五)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記原因證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將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存在債權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存在債權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記原因證明材料;
(二)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同意將該債權納入最高額抵押權擔保范圍的書面材料。
第五十三條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最高額抵押權設立登記,除本辦法第四十四條所列事項外,登記機構還應當將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的期間記載于房屋登記簿,并明確記載其為最高額抵押權。
第五十四條變更最高額抵押權登記事項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定變更最高額抵押權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應當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變更登記。
第五十五條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他項權證書;
(四)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尚未確定的證明材料;
(五)最高額抵押權發生變更的證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因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的期間發生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文件。
第五十六條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最高額抵押權發生轉移,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轉移登記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他項權證書;
(四)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尚未確定的證明材料;
(五)最高額抵押權發生轉移的證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確定前,債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房屋登記機構不得辦理最高額抵押權轉移登記。當事人約定最高額抵押權隨同部分債權的轉讓而轉移的,應當在辦理最高額抵押權確定登記之后,依據本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辦理抵押權轉移登記。
第五十七條經依法登記的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確定,申請最高額抵押權確定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他項權證書;
(四)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已確定的證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八條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最高額抵押權確定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將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已經確定的事實記載于房屋登記簿。
當事人協議確定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了債權數額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依照當事人一方的申請將債權數額確定的事實記載于房屋登記簿。
第五十九條以在建工程設定抵押的,當事人應當申請在建工程抵押權設立登記。
第六十條申請在建工程抵押權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債權合同;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或者記載土地使用權狀況的房地產權證書;
(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一條已經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登記證明;
(四)證明在建工程抵押權發生變更、轉移或者消滅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二條在建工程竣工并經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后,當事人應當申請將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轉為房屋抵押權登記。
第三節地役權登記
第六十三條在房屋上設立地役權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地役權設立登記。
第六十四條申請地役權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地役權合同;
(四)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五條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地役權設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記簿,并可將地役權合同附于供役地和需役地房屋登記簿。
第六十六條已經登記的地役權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登記證明;
(四)證明地役權發生變更、轉移或者消滅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節預告登記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
(一)預購商品房;
(二)以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權轉讓、抵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條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書面同意,處分該房屋申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相應的房屋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當事人申請房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按照預告登記事項辦理相應的登記。
第六十九條預售人和預購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后,預售人未按照約定與預購人申請預告登記,預購人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
第七十條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四)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預購人單方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預售人與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預購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第七十一條申請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債權合同;
(五)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
(六)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十二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
(四)轉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五)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十三條申請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債權合同;
(五)房屋所有權證書或房地產權證書,或者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預告證明;
(六)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節其他登記
第七十四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房屋登記簿記載的事項有錯誤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更正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證明房屋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材料。
利害關系人申請更正登記的,還應當提供權利人同意更正的證明材料。
房屋登記簿記載確有錯誤的,應當予以更正;需要更正房屋權屬證書內容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換領房屋權屬證書;房屋登記簿記載無誤的,應當不予更正,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七十五條房屋登記機構發現房屋登記簿的記載錯誤,不涉及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應當書面通知有關權利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更正登記;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更正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依據申請登記材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件對房屋登記簿的記載予以更正,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對于涉及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房屋登記簿的記載錯誤,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書面通知有關權利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更正登記;辦理更正登記期間,權利人因處分其房屋權利申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暫緩辦理。
第七十六條利害關系人認為房屋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而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持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屋登記簿記載錯誤的證明文件等材料申請異議登記。
第七十七條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異議登記的,應當將異議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
第七十八條異議登記期間,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處分房屋申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暫緩辦理。
權利人處分房屋申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但尚未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之前,第三人申請異議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中止辦理原登記申請,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七十九條異議登記期間,異議登記申請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駁回其訴訟請求的,異議登記申請人或者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可以持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相應的證明文件等材料申請注銷異議登記。
第八十條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房屋權利歸屬或者權利內容與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權利狀況不一致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申請或者有關法律文書,辦理相應的登記。
第八十一條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委員會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證明當事人以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獲取房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撤銷原房屋登記,收回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或者公告作廢,但房屋權利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第四章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
第八十二條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法律、法規對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三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四條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后,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第八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第八十八條依法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設立抵押,申請抵押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條房屋登記機構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權屬證書上注明“集體土地”字樣。
第九十條辦理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的地役權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等房屋登記,可以參照適用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九十一條非法印制、偽造、變造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變造的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由房屋登記機構予以收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二條申請人提交錯誤、虛假的材料申請房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房屋登記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辦理房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房屋登記機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房屋登記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后,對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登記錯誤的工作人員,有權追償。
第九十三條房屋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涂改、毀損、偽造房屋登記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