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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4)26-0200-01
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稱口頭或無形遺產,指的是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相對于有形遺產即可傳承的物質遺產而言,其強調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具有濃厚的活態流變特點。主要包括民間信仰、文學、音樂、舞蹈、美術、戲曲、曲藝、雜技、手工技藝、生產商貿習俗、人生禮俗、歲時節令、傳統體育競技和醫藥等。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多民族的國家,燦爛的古代文明為中華民族留下了極其豐富的文化遺產。為了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2011年我國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一直以來,在政府的主導,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近年來,各地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加快,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環境漸趨惡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流失情況相當嚴重,特別是一些依靠口頭傳授和行為傳承的傳統民間技藝正在不斷消失,許多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更甚者,濫用、過度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還時有發生。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地政府在發展規劃中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缺乏對文化發展重要性的認識,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宣傳上力度不夠,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也相對偏低。二是時代不斷在進步,傳統的經濟形態和生產、生活方式日益改變,許多原有的與生活密切相關的物品、習俗逐漸退出社會生活,加之人民群眾自身在現代化進程中,缺乏對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自覺意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發展所需的群眾基礎日益薄弱。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承載著人類社會的文明,是人類歷史的真實見證,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而且較之物質文化遺產,其保護和傳承難度更大,一旦消失,即不可再生。我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識,不僅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而且是維護我國文化身份和文化的基本依據。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可持續的經濟、文化全面協調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當前,我國正處于現代化進程不斷加快的社會轉型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狀況尤顯嚴峻,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已是刻不容緩。
三、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對策
(一)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
俗話說:“思想是行動的基礎”。要搞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必須要搞好相關知識的普及工作,創造保護、傳承、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一方面是要通過報刊、電視、網絡、廣播等各種媒介途徑廣泛地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性的知識宣傳,加強人民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自覺意識,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為一種社會共識;另一方面還要加強人民群眾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知識,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更加及時、有效的保護。
(二)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投入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程,要堅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以及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一是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比重,促進經濟、文化的同步發展。二是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弘揚。
(三)搞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的關系
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煙臺市從2006年開始進行了為期三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共普查到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曲、曲藝、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醫藥等10個類別的線索資源11716條、項目5902項。在前兩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評選中,煙臺市共有海陽大秧歌、藍關戲、膠東大鼓、八仙過海傳說、長島漁號、膠東全真道教音樂、八卦鼓舞、螳螂拳、萊州草辮、掖縣滑石雕刻、黃金溜槽堆石砌灶冶煉技藝、漁燈節、煙臺剪紙等13個項目入選,項目之多居全省前列。另有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9個。眾多豐富的“非遺”項目,在特定的文化生態場景、語境中發生、發展,真實記錄了煙臺特色的傳統文化發展,展現出豐富多彩的城市地理人文歷史。
海陽大秧歌――山東三大秧歌之一,集歌、舞、戲于一體的民間藝術。它以豪放、古樸的表演風格、嚴謹的表演程式和恢宏的表演氣勢而著稱于世。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具有濃厚的生活氣息和強烈的藝術感染力。藍關戲――流傳于膠東半島萊州、招遠等地的一個古老的高腔劇種。據記載始于明末,興于清初。是以“錯用鄉語”的音調特征沿襲和模仿弋陽腔“其節以鼓,其調喧”的表現形式和吸收了膠東的民間曲調及其他成分長期演變而成的戲曲劇種,“幫、打、唱”三為一體,交映生輝,成為該劇種音樂的三大支柱。膠東大鼓――產生并流行于膠東半島沿海各縣的一種曲藝形式,在整個膠東民間民俗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豐富多彩的膠東民間民俗文化的一個縮影,在各個歷史時期,特別是在時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影響巨大。八仙過海傳說――源于煙臺蓬萊。是中國民間流傳最廣泛的道教神話故事,八仙(由道教的八位神仙組成的一個神仙群體,他們是鐵拐李、漢鐘離、張果老、何仙姑、藍采和、呂洞賓、韓湘子、曹國舅)以不同身份,手持不同寶器演繹了“八仙過海”的傳說,留下廣為傳頌的俗諺“八仙過海,各顯神通”。長島漁號――源于山東省唯一的海島縣長島縣,距今已有300多年的歷史。漁民以吆喝、吶喊和領合叫唱為代表形式,號詞簡單,語調粗獷、豪放、堅定、有力!傳達出漁民的生活氣息,盡顯長島傳統漁民情調。它是漁民長期從事海上勞動創造的歌,是風帆時代海洋文化苑中的一朵奇葩。膠東全真道教音樂――誕生于元朝,至今已有800余年歷史。它吸收了古代傳統曲目、膠東民歌、地方戲曲與民間音樂的精華,形成了獨特的音樂風格,也保存了許多優秀的傳統曲目,對膠東道教音樂的傳承、保護和發展,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價值和學術價值。八卦鼓舞――源于煙臺棲霞。產生于神秘的道教儀式,將傳統的道教齋醮儀式與傳統的中華武術相融合,集鼓、舞于一體,是山東省唯一屬于道教文化的廣場舞蹈表演藝術,是山東民間舞蹈的瑰寶,是中國道教舞蹈中的一朵奇葩。螳螂拳――為明末清初膠東人王朗所創。王朗之后,螳螂拳有史可查,有譜可考的首位傳人,便是萊陽小赤山李秉霄。經過三百多年近十代傳人的創新、篩選、提煉,已經成為最能體現萊陽傳統體育競技風貌和特點的文化結晶。萊州草辮――源于沙河一帶農村,據傳已有1500多年的歷史。19世紀60年代開始出口,是我國最早進入西方市場的商品之一,沙河由此成為全國草編辮生產和出口的中心。技藝高超,產品之精美堪稱一絕。掖縣滑石雕刻――原產于山東萊州的一個以當地特產“萊州玉”為原料進行手工雕刻的工藝品種。源于宋代,興于清代,盛于上世紀60-70年代。它技法獨特,經過歷代藝人的創新發展,逐漸形成了六大類、門派、120多個品種、2000多種花樣的滑石雕刻作品。主要以花鳥、魚蟲、動物、山水、人物為創作對象,作品出口西歐、北美、東南亞等40多個國家和地區,70年代曾被當作國禮贈送外國元首,在國內外享有極高聲譽,是極具地域特色的原生態民間工藝。黃金溜槽堆石砌灶冶煉技藝――來源于具有“中國金都”之稱的煙臺招遠市,是招遠人民發明創造并傳承使用逾千年的文化遺產。至今仍在發揮著重要作用。煙臺剪紙――有著悠久的歷史,在我國的剪紙藝術中獨具特色,久負盛名。煙臺是民間剪紙極為普遍的地區,剪紙樣式品類豐富,勾繪染色剪紙、窗裙、對聯剪紙等均表現出不同的情趣。漁燈節――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沿海漁民自己特有的傳統民俗節日,距今已有500多年的歷史。是沿海漁民以一家一戶為單位,自發在正月十三和正月十四午后,從各自家里抬著祭品,打著彩旗,一路放著鞭炮,先到龍王廟或海神娘娘廟送燈,祭神;再到漁船上祭船,祭海;最后,到海邊放燈的一種祭祀活動。它改變了漁家文化對農耕文化的依附地位,是漁家文化的典型代表。不僅是漁民的一種祭祀祈福活動形式,而且是漁民民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鮮明的漁家特色,豐富的文化內涵,是其他傳統民俗文化不能涵蓋的。改革開放以來,漁民們大力弘揚漁家文化,漁燈節不斷繁榮發展,已成為漁民宣傳推介漁家文化的一種有效載體。
非物質文化遺產走進百姓
煙臺“非遺”作為當地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代表了煙臺當地人民的智慧和非凡創造力,展示了煙臺深厚的歷史文化資源和多樣性的現代文化內涵,成為煙臺寶貴的傳統文化財富。為讓煙臺百姓了解、認識家鄉的傳統文化,激發大家參與、支持“非遺”文化建設的熱情,增強民眾的“非遺”保護意識,煙臺市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珍貴實物陳列廳,集中展示煙臺的非遺文化,每年都會選擇重要的時間向社會免費開放。其中膠東餑餑、煙臺剪紙、煙臺絨繡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令世界都嘆為觀止。在每年的“文化遺產日”,煙臺市會以不同的主題,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展演、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等活動,組織煙臺市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煙臺剪紙》《螳螂拳》《煙臺面塑》等代表性傳承人走進校園,普及宣傳非遺知識、傳授傳統制作、表演技藝。今年“文化遺產日”的主題是:“文化遺產,在我身邊”。在160平方米的“非遺”陳列廳,展示了煙臺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本情況、重點項目,陳列珍貴實物200件。作為螳螂拳的故鄉,煙臺市還于當日邀請到太極螳螂拳傳人、國家級武術段位制考評員、中國武術六段于永波先生進行了傳習講座,廣大螳螂拳愛好者在講座中進行了互動學習。在煙臺每年舉辦的毓璜頂廟會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成為廟會的精髓,海陽大秧歌、膠東大鼓、煙臺剪紙、只楚廟鼓、蓬萊大桿號、螳螂拳、吳氏太極拳、芝罘島秧歌……精彩紛呈的表演讓游客看到了真實的煙臺民間文化。
煙臺“非遺”走進百姓的同時,也驚嘆著世人。2004年,在中央電視臺首屆中國魅力城市展示盛典上,煙臺被授予“最佳中國魅力城市”桂冠。在城市展示現場,膠東藝人表演了膠東大鼓《拉洋片-八仙過海》,匠心獨運地以膠東大鼓的形式將“八仙過海”這一神奇傳說作為城市瑰寶推出,向世人展示了煙臺多彩的民間民俗文化。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墊場表演,海陽大秧歌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蘊和濃郁的地方特色贏得現場陣陣喝彩。隨后海陽大秧歌又參加了中央電視臺以“弘揚民族文化,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題的《舞蹈世界》欄目的節目錄制,向建國六十周年獻禮。近日又入選上海世博會“山東周”巡游演出節目,屆時,海陽大秧歌將在世博會上向中外游客一展風采。具有濃郁煙臺特色的膠東大鼓、海陽大秧歌等非物質文化遺傳,在記載煙臺歷史的同時,儼然成為煙臺的一張“歷史文化名片”。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正如我們在解讀地方文化傳統的復興過程中常將“文化自覺”掛在嘴邊一樣,這是基于對文化多元性以及“全球化與地方社會之間有一互相對應的邏輯關系”的認識,特別在全球化時代中,“和而不同”的文化觀與“文化自覺”的意識應當是相輔相成的,不僅在于地方文化的傳統與發展歷程,更加在于文化的未來。②其實我們不得不承認,作為當前文化發展中的一股新興潮流,文化創意產業正在實踐一種“和”的可能性,而作為文化創意產業重要根基的地方性文化傳統則強調“差異性”的價值。同樣,文化創意產業在加強不同區域和群體文化交流的同時,也將現代市場的價值觀念帶入這些社區,這也將極大消弭地方文化的差異性。在這個意義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而言,全球化與現代化的意義或許不僅僅是生存環境的轉變,更可能成為其內省的契機,而文化創意產業是一個重要的切入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干事伊琳娜•博科娃(IrinaBokova)也提出:“我們也意識到,當下一種新的經濟增長模式———文化創意產業的興起,為解決某些社會問題提供了新途徑。文化創意產業與電影、戲劇、節日節慶、工藝品和設計等緊密相關,不僅創造了新的就業機會,在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當然,文化創意產業帶來的不僅僅是經濟方面的回報,還有一些回報是無法量化的,那就是文化創意產業可增加社會的包容性和凝聚力,并鼓勵公眾或者不同社區的人們廣泛參與其中”。③無可否認的是,20世紀以來世界范圍內時間、距離和技術等因素的現代化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了便利,而由地方性文化差異引發的“好奇心”則是其興盛的根本原因,近半個世紀以來藝術品貿易、文化交流的繁榮局面為這一觀點提供了有力佐證。克里斯托夫•B•斯特納(Christo-pherB.Steiner)從藝術品中間商的角度出發,將非洲的傳統部落與西方世界連接起來,成為一個完整的產業體系,他詳細說明了中間交易商通過展示物品、描述物品和改變物品的方式來控制非洲藝術產品。①我們仍不禁要問———在這個產業體系的兩端,作為文化生產者的手工藝人和作為文化消費者的西方買家,是如何實現他們的角色扮演的?進而引申出對于內容更加廣泛的文化創意產業的疑問———其創意何來?又是誰來消費呢?而像弗雷德•R•邁爾斯在對澳大利亞土著丙烯畫的藝術生產中所關注到的,“對于中部澳大利亞的土著來說,在帆布上作畫(和在樹皮上作畫)是新鮮事物,是拿來出售而不是充作儀式或日常之用。但是他們還是用自己所知的詞匯定義這些繪畫。樹皮畫和丙烯畫都是為賣給外人而制作的,但是兩個藝術傳統都在很大程度上從土著宗教活動中借用圖案和故事”②。對于中部澳大利亞土著來說,丙烯畫是日常生活的象征,也是地方民俗儀式的附屬品而非藝術形式,如今卻作為一種藝術品來進行創作與生產,其間充滿了“有意識的創造”。這一過程中,丙烯畫的圖案和故事代表了土著社會的傳統,同時也是藝術界眼中的他性;而作為新創意形式的帆布等材料的運用,以及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在土著眼中則可能是西方審美的體現。其實,不管是由文化差異帶來的“新鮮感”,還是在文化傳統中衍生的新形式,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角度來審視文化創意產業,大多是在固有文化邏輯下進行的,其意義生產的根基在于文化持有者的“日常生活”。如同薩林斯在美國的飲食文化中的食物選擇與禁忌角度出發,認為美國人在以牛肉作為肉食的選擇中“產生了食物的性別法則中的雄性一極,這可以追溯到印歐傳統中對牛的認同或認為牛肉可增加生殖力的觀念”③,進而形成了美國人一系列對動物的消費觀念與方式。所有這些都隱藏在人們的生活方式當中,或者根本不為人們所關注,其實像諸多文化傳統所面臨的變革一樣,如果將文化創意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的領域,其影響也并非都具有積極的意義,我們將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是,作為創意主體的傳承人往往失去鮮活形象,成為被產品、中間商和消費者所表述的對象。方李莉考察梭嘎生態博物館建立之后長角苗人生活的變化,發現最顯著的變化之一就是地方性的文化變成了一種表演———日常生活與民俗活動都成為展示與表演的內容。如長角苗人正月里跳花坡的習俗,已經由未婚青年男女的愛情活動演變成為外來游客參加的“跳花節”,甚至有數千游客前來參觀表演。④這種轉變不能不說是地方性文化發展的一種悲哀,我們在強調通過生態博物館保護這些傳統生活方式的同時,也在無情的將這些傳統的社會推向了世界。其實,這種傳統社會生活的景觀化背后,就隱藏著現代市場的觀念與體系,從封閉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變,終歸是伴隨著各種社會心理的、文化的陣痛。對于地方文化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困境,先生曾經以“保人和保文化”的命題來解讀其中艱難的抉擇⑤,而薩林斯也強調“當不能夠找到足夠的金錢來支撐他們的傳統生活時,大問題才會出現”⑥。當然,不管是政府,還是研究者,終究不能代替當地人做出關于生存、關于文化、關于生活的決定。正如梭嘎鄉高興村村長所說的,“這個問題我不是沒有想過,你不許他們修(新式房屋),他們就只好住這種土墻房。你說是文化保護,大雨一來,土墻房(里的人)多半都找不到躲處,到處漏雨,不好搞呢。”①同樣,像地方傳統生活的“景觀化”與轉型過程中所面對的困境一樣,社會環境的轉變也帶來了許多傳統手工作坊的新適應方式。劉曉春教授關注到廣東順德地區廣繡的傳承“正經歷從傳統家庭式作坊生產向現代規模化集中生產的轉型”②;無獨有偶,黃旭濤也在天津楊柳青木版年畫傳承單位類型分化中發現了現代轉型的趨向③。其實,廣東涼茶等項目的產業化發展之路已經見證了這種現代性轉型的成效———市場化的運作與發展模式在傳統釀酒技藝、食品制作技藝等傳承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涼茶在國內的銷量早已超越可口可樂,而茅臺、五糧液、洋河等也都已成為酒類產業的代表。當然,唯經濟利益至上的觀點并不應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占據主導,以生產的視角來看待傳統的延續更加貼合國家的初衷,但這卻不能阻擋人們對經濟效益的追求。而正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承載著地方傳統的“物”與“人”、“生活”等實現了分離。如丙烯畫創作被從澳大利亞土著人社會生活情境中抽離的過程一樣,作為當地人日常生活的丙烯畫生產在西方被賦予“藝術創作”的名義———這限于丙烯畫產品本身,而其背后的土著人及其生活,則被作為藝術作品虛幻的背景。“見物而不見人”的產業模式已經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的某種慣習,但是這背后冷冰冰的價值、交換沖淡了文化的溫情。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領域中,可能生產的結果是帶有傳承人情感與體溫的文化產品,“這體溫讓使用它的人感覺到溫暖”④。
二、脫離傳統的文化消費
生產與消費的時空錯位,這是當下全球化大市場體系帶來的弊端之一,也將是文化創意產業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必然面臨的問題。與澳大利亞土著丙烯畫產業相類似的個案并不少見,而在努力適應全球化趨勢的同時,地方性的生產也在不斷被強化。傳統與現代、地方與全球,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在其間游刃有余的轉化,他們會根據情境的差異作出自我身份的選擇。因此,我們可以根據文化生產的具體情境區分“作為產業的文化生產”和“作為傳統的日常生活”,⑤由此而來對文化消費觀念的擴展。麻國慶教授曾以“無意識的傳承”與“有意識的創造”來區別不同主體在文化再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影響,目前看來,“無意識的傳承基本上不存在了”。①而由文化創意、生產與消費所帶來的“有意識的創造”,則將我們帶入對異文化的想象。舉個簡單的例子,現在全國各地旅游區中經常可以見到把地方婚俗作為一種舞臺表演,每天重復不斷的表演,甚至許多觀眾也被納入到表演當中———男性觀眾在舞臺上可以“娶”到漂亮的少數民族姑娘。這種情境下,文化的莊重、儀式的內涵以及人們的情感都被抽離出來,僅僅婚禮的外殼被保留了下來。在演出者看來,這并非是他們的日常生活,而是一種經濟利益驅動下的文化復制與生產。當然,作為文化消費者的觀眾也未必認為當地人就是這樣。不單是對于傳統的儀式生活,許多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技藝也被賦予了更加開放的內容。在韓國,漢山苧麻手工業的現代化讓我們看到了完全不同以往的創造過程和結果,不單傳統的苧麻織造技藝被傳承下來,當地還開發出苧麻添加食品的制造等,甚至苧麻糕成為韓國第一的銷售食品。②其實,如同西敏司將食物烹飪的“去社會化”和“無時間規律化”作為當前社會轉變的表征一樣③,我們所觀察到的可能僅僅是文化創意產業“有意識的創造”背后冰山一角,文化創意中的“日常生活缺席”、“去社會化”和“反傳統傾向”等越來越明顯,這是全球化背景下市場經濟發展帶來的必然選擇。除此之外,在社會生活空間內部,相當一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產活動并不是以市場交換為準則的,或者說是為了滿足群體自身的文化需求而存在的,其背后隱含著地方社會的秩序與規范。其實不難發現,除了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完成從技藝向產品的轉化,其他大多不適合進行嚴格意義上的產業轉化,如果一味借此追求經濟利益,將會破壞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的文化生態。然而,雖然不能將文化創意產業應用到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發展當中,但我們不能因此限制在文化傳統中衍生的“創意”———這些根植于地方文化邏輯、基于日常生活需求,并由傳承人和文化持有者共同進行的“文化創意”活動,有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或許薩林斯的敘述能夠給我們某些啟迪,“在西伯利亞和北美,從事狩獵、捕魚和采集的人們,還是通過利用工業技術,來實現舊石器時代的目的”④。其實,不管是刀耕火種,還是機械化種植、收割,人們還是處在農業文明的社會當中。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觀點來看,我們強調其本質屬性———這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不變”的屬性,是“舊石器時代的目的”,而附屬于其上的技術、形象等,都是“可變”的因素。在這個意義上,基于文化傳統的“創意形式”,大多附屬于地方社會基本的文化邏輯。可以認為,“不變”的文化邏輯與“可變”的文化形式之間,以及由此而來的文化創意實踐,構成了社會內部文化創意生產的自我消費結構。文化創意產業適用于文化生產者與外部社會的互動,或許其間除了生產者與消費者之外,還有所謂的“中間商”———在某種程度上,中間商扮演了敘述者與需求者的雙重角色。貝尼塔•如勒-羅塞(BennettaJules-Rosette)曾寫到:“藝術生產者和消費者來自不同的文化世界,只能通過藝術換的媒介建立融洽的關系”①。文化生產者通過中間商將文化產品的生產過程,以及所蘊涵的地方性知識表述給外部世界;與此同時,外界消費者也可能通過中間商表達自身的文化需求,甚至中間商代表了對地方文化生產普適性的需求,是諸多文化產品最初的“消費者”。文化生產者、消費者和中間商等多方群體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意性生產與開發進行協商和共謀,是彼此之間相互理解、相互博弈的過程。
三、界限的消解
若非在某種理想的范式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不可能單純生產一堆產品去迎合市場的需求,否則就喪失其文化的真實性;同樣也沒有一個專為他們延續技藝而創造的市場體系,這不符合市場經濟的需求。實際上,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文化創意產業的差異性,并沒有在兩者之間劃定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而是造成了一種相互混搭、相互依賴的局面。從宏觀角度看,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化創意產業所涵蓋的內容原本就有諸多模糊之處,而對于要明確區分兩者之間邊界的想法,或許就摻雜了太多理想主義的色彩。特別是20世紀后半葉以來,伴隨著全球化對傳統地域范疇的解構、傳承人文化與身份認同的混亂,以及人們對經濟文化發展的抉擇困境等一系列問題的提出,使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文化創意產業越來越無法分割,在兩者之間劃定明確界限的可能性也越來越小。在我國的國家話語體系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限定在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和傳統醫藥炮制類項目,這或許是與文化創意產業最相似的形式,甚至其運作模式都有許多可彼此借鑒之處。但是這種限制體現出國家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發展中的躑躅,以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體系與文化創意產業之間關聯性認知的缺位———畢竟這并非是兩者之間的唯一交集,或許在DavidThrosby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中就可見端倪。當然,宏觀層面上對文化創意產業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社會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更加理想化的表述,2013年《杭州宣言:將文化置于可持續發展政策的核心地位》中稱:“我們應當通過鼓勵各類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及當代創意表達來推動以文化為導向的城市復興,特別是公共空間的復興,以期維護社會結構,獲得更多經濟回報,同時提升競爭力。我們還應當推進文化創意產業、基于遺產的城市復興項目和可持續旅游業的發展,這些強有力的經濟領域將創造綠色就業崗位,刺激地區發展,同時鼓勵創意”②。微觀層面上,從特定社區、群體和個人的角度考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創意產業之間的邊界更加難以確定,人們往往習慣在兩者之間左右搖擺,以獲得更加直觀的利益。研究者們看慣了“國家化”等社會背景下民間文化的順從與反抗,對民間文化發展脈絡的梳理也都與社會形勢相銜接,但是卻經常忽略一些細微的因素變化對人們所選擇道路的影響。其實,對于社區、群體和個人來說,不管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還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都只是自身生活的附屬,“擇其善者而從之”的觀念在人們生活實踐中體現的淋漓盡致。比如生活在藏彝走廊中的白馬藏人,隨著民族地區旅游的興起,其日常生活顯示出更多的開放性,從旅游飲食與傳統飲食的差異中就可以發現當地人的這種心態。對于飲食上的這種差異性,當地人有自己的解釋,“外面搞旅游的都是這樣,菜的名字要好聽,家庭旅館也要起一個好聽的名字,像白羽毛、奪博風情園、香格里拉這樣,游客才喜歡”②。這些敘述背后反映出一種認知的差異,當然也有當地人對社會變遷的某種回應。或許對他們來說更加喜歡金鍋銀、火燒饃、炒洋芋等日常食品,烹飪羊肉也多習慣用煮的方式,但是旅游帶來的經濟效益讓他們不得不選擇臘排、回鍋肉和烤全羊———白馬藏人在“傳統生活”與“現代經濟”之間的抉擇在餐桌上被展示出來。長遠來看,如此日復一日的生活實踐,傳統生活與現代經濟之間的界限還能存留多久,又有誰還能分得清楚呢?
四、結語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權利;權利保護
中圖分類號:D9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04(2012)04-0054-05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以文化權利為其法律基石,相關國際公約亦奠基于文化權利基礎之上。從基本人權保護對象的視角來看,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其自身的屬性。目前,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利保護問題仍困擾著學界與立法機關。筆者基于文化權利的基本人權視角,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權利保護問題開展深入研究,以期有助于推進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發展。
一、作為基本人權的文化權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之理論基礎
文化權利是屬于特定文化的人對這些文化所享有的權利,作為一項基本人權,被國際社會和國際人權文書所確認,是各族群和社區對其文化的參與、文化身份的保有和文化尊嚴的尊重方面的權利。“文化權利與經濟權利、社會權利相并列,是一個民族在保有和發展方面區別于其他民族的文化性的權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基于發展人權和文化權利實現的高度,在參酌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1966年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基礎上,于2003年10月制定和通過的一項重要的國際文書。《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5條第1款規定:本公約締約各方承認每個人有權利:(1)參與文化生活;(2)享受科學進步和對其實施所帶來的惠益;(3)對其自身創作的科學、文學或藝術作品所帶來的精神利益和物質利益享受被保護的權利。該條款是文化權利的重要國際法淵源。
1950年,T.H.馬歇爾把21世紀描述為文化權利的世紀。文化權利被學者稱為人權發展史上的第二代人權。與其他基本類型的人權相比,文化權利概念內涵豐富且處于動態的發展中。在相關人權國際文件中,精準的文化概念和文化權利的內涵還難以尋覓,但基于相關國際人權文書對文化權利有關列舉性規定之內容,筆者贊同吳漢東教授把文化權利厘定為公眾參與文化活動并從中享有相關利益之權利[3](P325)。
國際社會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視為一項關于人權的科學工作,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為人權事業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來推進。松浦晃一郎(200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干事)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一項科學的工作,同時又是一項和平、發展與人權的基礎性工作。20世紀以來形成的人權以及文化權利理念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理論基礎。
(一)參加文化生活的權利
1 文化尊嚴和文化自由權
尊重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即要求尊重他人文化之尊嚴和文化選擇之自由。文化自由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個人或群體有自由參與或不參與文化生活之選擇;二是個人或群體享有進行科學研究和創造性活動所不可或缺的自由,個人或群體在參與文化生活過程中不受國家或政府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干預之自由。文化自由不僅指通常意義上的科研自由,還包括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結社自由、選擇個人身份的權利、接受信息權、使用選擇的語言的權利和自決權等。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面對西方國家的強勢文化,在存在狀態上,非物質文化遺產處于弱勢。非物質文化遺產多與原住民或發展中國家的族群相聯系,而發達國家的文化主要是工業或商業文化,相比較而言,非物質文化遺產處于劣勢地位。應鼓勵發展中國家的官方機構和相關組織積極地參與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立法和保護工作中去。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文化自由權應在一國或一個地區社會內部得到實現,相關民族、族群和社區享有文化尊嚴權。
2 文化認同權
文化認同權是各個國際人權公約關于文化權利首要界定的權利內容,意指每一個文化群體都有權保留并且發展自己特有的文化,不論在更廣義的語境中自己的文化與其他文化是如何整合或如何相關聯的。為表述思想、創造創作和傳播作品,人人都可以通過利用包括自己的母語在內的其選擇的語言進行上述活動的權利;接受尊重其文化特質的優良教育和培訓是人人應當享有的權利;人人都有資格參與其選擇的文化活動及從事自身所特具的文化生活。
非物質文化遺產,使某一族群和社區的人們對其自身特征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是維持該群體及其民族文化認同的重要橋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有助于維護一個民族、族群和社區的文化權利,可以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世界性和文化一體化過程中的競爭力量,從而更好地鞏固處于弱勢地位的該少數人群體的文化認同權。
(二)享受科學進步及其實施所帶來的利益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四股弦;四股弦劇
中圖分類號:J6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5312(2010)24-0126-01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文化也越來越多的被外國人接受和學習。中國文化源遠流長,上下五千年的文化給我們炎黃子孫留下了豐富的文化資源。
從198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召開的第25屆總會上通過的《關于保護傳統文化與民間創作的建議》之后全世界就掀起了保護各國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浪潮。(在《人類口頭及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宣言》中采用了“口頭及非物質文化遺產(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這一表述方式,這和“民間創作”、“傳統的民間文化”在內容上可以說是相一致的)那什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呢?它的形式有包裹哪些呢?
非物質文化遺產即提及的口頭及非物質遺產。口頭及非物質遺產是指口頭及非物質遺產是指來自某一文化社區的所有創作,這些創作主要以傳統為依據、由某一群體或一些個體所表達并且被認為是符合社區期望的,作為其文化和社會認同感的表達形式,其準則和價值通過模仿或其它方式口口相傳。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形式也是多種多樣。它的形式主要包括:語言、文學、音樂、舞蹈、游戲、神話、禮儀、習慣、手工藝、建筑藝術及其它藝術等。
一、流行區域
四股弦在輝煌時期曾唱響河北、河南、山西三省的石家莊、邢臺、邯鄲安陽、德州、聊城六個地區。先因受其他戲曲影響幾乎絕跡。
二、音樂形態
(一)語言
四股弦主要使用本地語言演唱,以巨鹿方言為代表。其行腔吐字,跌宕起伏,高亢激昂,充滿燕趙陽剛之氣,具有非常濃郁的地方特色。
(二)唱腔結構
四股弦的音樂以板腔體為主,輔以少量曲牌,由唱腔、伴奏和曲牌三大部分組成。在四股弦唱腔中,宮調式居于主導地位,徵調式則相對居于次要地位。宮、徵兩種調式在唱腔中,多數情況是各自獨立使用,但也有的唱段是同時使用了兩種調式。主要情況大體有兩種,一種是宮、徵兩種調式的相互連接;另一種是在徵調式唱腔中存在著徵、宮兩種調式的交替現象。
(三)音樂組成
四股弦伴奏是構成四股弦音樂的重要組成部分,按其功能和作用可分為文樂伴奏、武樂伴奏兩大部分。文樂伴奏主要用于伴奏唱腔和配合表演動作奏曲牌,武樂伴奏則用于唱腔的各種開頭和收頭,以及用于配合人物上場、下場、念白、身段和武打等。
(四)曲牌分類
曲牌系四股弦音樂中純器樂演奏部分。按其演奏時所用主要樂器的不同共分弦笛曲牌和嗩吶曲牌兩類,弦笛曲牌主要用于過場和動作的伴奏,嗩吶曲牌主要用于武將的行軍作戰。
三、表演
(一)四股弦表演行當分為:生、旦、凈、丑四個行當。再演唱方面其實并我本質區別。之分男腔和女腔。男腔和女腔的區別主要便現在音域和音色的差別。腔略低,女腔略高。在實際演唱時,生、凈、丑行各類角色從男腔,旦行各類角色從女腔,演唱方法以真聲為主,輔以假聲和真假混合聲為輔。
(二)四股弦在內容上最初四股弦劇在內容上,起初大多是反映民間家庭生活的小戲,后逐漸轉變為演出歷史傳統戲和連臺本大戲。
四、主要曲目及演員
其主要劇目有《忠保國》、《打鸞駕》、《拴娃娃》、《天賜祿》、《賀后罵殿》、《斬姚琪》、《二進宮》等。
四股弦劇目有200多出,其興盛時期和復興時期著名演員有郭素娥、尹秀珍、董小苓、王海棠、馬風云、張春山、馬風仙等,尤其是馬風仙影響最大。
五、發展歷程
四股弦劇從誕生到今天已有近200年歷史,其間從1920年到這段時期,四股弦有了突破性發展。1937年“七七”后陷入低潮,1949年后重又得到復興。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文化生態學;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4)-08-00-02
一、文化生態學的基本內涵
“文化生態學”,指的是將生態學的方法運用于文化學研究的交叉學科,也是研究文化的存在發展與資源、環境、狀態之間的關系以及規律的科學。總體而言,文化生態是由“自然環境、經濟環境和社會組織環境”三個層次構成的三位一體的復合結構[1]。
文化生態學在借用系統論的理論前提下,將文化視為一個整體,即“文化生態環境”,對其進行全面、系統而又整體的研究。本文將“文化生態系統”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中,試圖探索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文化生態結構與策略。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文化生態保護的訴求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首先是自然環境的產物:地理位置。地理位置一般是用來描述地理事物時間和空間關系。本文在這里主要是指自然地理位置,即地理事物在地球表面本來就存在的時空關系。不同的地理位置形成不同的地緣文化、造就不同的文化風貌與文化形態;氣候條件。氣候是地球上某一地區多年時段大氣的一般狀態,是該時段各種天氣過程的綜合表現。氣候條件決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產生的可能性。如山西省平陸縣由于地勢北高南低,日照充足,溫差大,土壤結構比較堅實,為當地獨特的民居建筑技藝――地窨院營造技藝的誕生創造了條件;自然災害。自然災害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不可忽視。一方面自然災害的發生可能導致發生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消亡;另一方面自然災害的發生也可能使發生地之前未被重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重新回歸人們的視線。
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地域的產物,也與地域息息相關;離開了特定的地域,便失去了它們賴以存在的土壤和條件,也就談不上挖掘、利用、保護、傳承和發展。因此,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首先要關注孕育該文化的自然生態,只有保護好其原生的自然土壤,才能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汁原味”,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生和發展離不開經濟環境:生產力水平。生產力水平較低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人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產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那個時期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因而具有蓬勃的生命力;但隨著人類生產力水平的的提高,人們的需求變得更加多元化,消費選擇更加多樣,文化產品也更加的豐富,此時的非物質遺產與現代化生活相隔絕,由于“落后”而成為了邊緣物。
生產方式。農業時代,生產方式較為落后,以傳統手工作業為主,鐵犁牛耕,所以傳統手工藝大多為個體、民間藝人手工制作,用料、工藝十分考究、工序繁復,并呈現出獨特的個性;而工業化時代,產品被大量的復制,由個體創造帶來的獨特的精神和氣質被機器消解掉了,文化內涵被抽空,現代化生產下的產品成為形式的“秀場”。
經濟體制。就國內來看,在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多以政府為主體,以靜態保護為主,體現為“博物館藏”,由于缺乏廣泛的受眾參與,文化資源只能在創造者或傳承者的所在地的小范圍內發展,其所創造的價值也僅僅是滿足所有者自身的生存所需;而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當中,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成為大眾消費的產品,成為各種企業創造和利用“原料”,其價值可以在不同的觀念、技術中創造和疊加,從而為社會的發展增加豐厚的動力,創造出繁盛的效益。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離不開社會環境:社會環境是指人類生存及活動范圍內的社會物質、精神條件的總和。人是一切社會活動的主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核心是“人”,因人產生、隨人發展、靠人傳承;人的保護與傳承活動貫穿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始終。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要以人們生產生活的真實的社會環境為依托。
國家法律。國家立法的目的在于調動資源加大保護力度,對破壞非遺行為進行強制性制止,對保護非遺進行法律上的支持,為政府行為乃至其他社會力量包括公民個人保護行為提供法律保障;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指社會政治領域中要求政治實體遵行的各類準則或規范。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政治制度緊密相連,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利于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它是與民族問題、宗教問題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社會體制。在當今中國,非遺不僅是文化消費的核心資源和重要的旅游資源,它還承載著中華五千年的燦爛文明,代表著國家的形象與成就,社會主義體制為非遺的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后盾,社會體制改革在緩和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建設的同時會更有力的提高對文化資源的保護強度;教育體制。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中,學界作用無可替代;一方面,專家學者所擁有的專業知識、保護技術、研究手段,都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不可替代的智囊要素。另一方面,文化傳承離不開學校教育,加強小學生的傳統文化素養,培養他們對于傳統文化的興趣和保護意識,對非遺的傳播與傳承是很好的促進;傳播體制。非遺的保護工作,需要加大宣傳的力度,使非遺在全社會得到認可和尊重,要贏得全社會的支持,需要發動全社會的廣泛參與、提高公民保護文化資源的自覺,增強文化保護意識,利用各種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資源,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知識,形成良好的非遺保護輿論氛圍和風氣。
【關鍵詞】:臨清貢磚燒制技藝;文化象征;造物思想;意義
臨清貢磚燒制技藝是一項中國臨清一帶古老的漢族手工技藝。貢磚的燒造最早始于明永樂初期,這種燒制技藝是山東臨清漢族勞動人民,在長期生產實踐中積累下來的的獨特經驗。明初到清末,京城北京大量的營建宮殿、鐘鼓樓、城墻和帝王寢陵都是靠臨清貢磚來營建的。在北京城,首先是故宮和十三陵,其次還有日壇、天壇、國子監、地壇、月壇,各城門樓、文廟、清東陵和清西陵,到處都有帶著“臨清”印記的貢磚。據文獻資料顯示,北京修建皇城所用的貢磚,絕大多數都來自臨清燒制。
一 與貢磚燒制相關的寺廟和信仰
臨清運河兩岸曾經存在很多寺廟道觀,這些寺廟道觀既是僧徒教民從事宗教活動的場所,同時又是臨清各行各業的工匠們祭祀祈愿的地方,它們構成了臨清工匠們的信仰空間。工匠們信仰這些寺廟中的神抵,是因為他們相信這些神抵能為他們祛禍賜福,能夠滿足他們某種精神的或物質的要求。工匠們在精神上依靠這些寺廟中的神靈,這些寺廟也確實給工匠們提供了精神生活的空間。
在臨清貢磚燒制工匠信仰空間中,與運河水運和商業經營活動相關的水神信仰、商業神信仰最為普遍。祭祀水神的金龍四大土廟和天妃廟等寺廟數量多,香火旺盛;祭祀窯神和財神的關帝廟、財神廟等則是眾多窯戶們頂禮膜拜的場所。
關公財神信仰,在景永祥窯廠辦公室內東南角供奉一座太上財神像,奉祀的是武財神關羽。關羽為三國時期人物,一生忠義勇武,堅貞不二,從不為金銀財寶所動。后世尊其為“武土”、“武圣人”,被神化為有司命祿、估科舉、治病除災、驅邪避惡等具有“全能”法力的神抵。因其忠誠、信義和公正的品德,符合商業道德和誠信原則的要求,燒窯的窯戶們也都希望對于貢磚的銀兩交往能夠以誠信為宗旨,公平買賣,不欺詐窯戶。商人之間也需要誠信原則進行交易,所以關公化身成為商賈和工匠們共同信奉的公正不阿的保護神。
二 臨清貢磚的行業諺語和俗語
“肚大窯門寬,必定出好磚”,是指貢磚磚窯形狀大小以容納磚的數量為宜,其罐狀形胎,土窯的肚子要大,窯門更大,這樣燒出的磚,顏色好看,碰墻放出銅音經久耐用,然而將制作好的土磚坯裝入窯內,作窯的方法順序,多人往窯內運磚坯,老師裝窯。
“餃子配酒,越喝越有”。這句話是貢磚磚窯窯工自我安慰的。發薪以后,窯工們就會買半斤帶湯的餃子,買半茶杯老白干酒,配上餃子往板凳上一坐和熟人邊聊邊喝,自我陶醉。一般都是幾個人去小酒館,也是各喝各的。過去的小酒館里,一般配有豬頭肉、豆腐干、花生米三樣菜,就這樣窯工們喝酒也買不起菜肴,或是只買一樣下酒菜。
“三分做工,七分燒工”。在貢磚燒制生產工藝中,三分是做工、七分是燒工。匠人稱燒窯行業是“火中求財”,這就奠定了燒工在整個貢磚燒制過程中的地位。為了掌握火的溫度準確性,窯工根據自己的經驗,判斷火候,為了使產品的成品率提高,加大燒工和匠人的責任心,窯主往往采用以出窯的成品率實行分貨制和工錢分配。
三 臨清貢磚燒制技藝體現的造物思想和文化意義
第一,材盡其用。
手工造物活動必須根據材料的特性來進行,隨著物品用途的不同,采用的材料也不會相同,材料是造物的基礎。可以說,臨清貢磚燒制技藝周邊獨特的水土環境資源成就了臨清貢磚優良的原材料,優質的“蓮花土”和充足的水源。
第二,惜物用物。
中國先民的手工造物思想同愛物惜物的傳統一樣,帶有比較真摯的感彩。“惜物用物”是指廣大手工藝人在對物的使用過程中,珍惜物的使用,以延長物的使用壽命,或者拓展物的功能用途,或充分利用當地環保材料做到可持續發展。臨清貢磚燒制技藝的窯匠們在對燒磚的過程中同樣表現出對物勤儉節約的美德。自古以來,燒磚取土造成的土坑都作為養魚池,臨清貢磚磚窯附近的土坑把運河的水引進來之后,變成了養魚池,取土燒窯與生態養魚根本不沖突,這樣既不浪費土地資源,又做到了生態綠色循環。此外,臨清貢磚燒制對窯柴的利用也達到了綠色環保現代水平,本身這些棉柴、玉米和大豆秸稈屬于農作物的再利用,燒完窯之后的草木灰變成了耕地里急需的天然化肥,草木灰又可以重新回到土地,給農作物提供必要的天然營養,這樣完全達到了能源無污染循環利用。
第三,物以載道。
手工器物是具有文化屬性的。文化屬性是通過一定的物質形態、社會活動形式和受眾心理表現出來的,大致包括實用性、審美性、象征性等幾個方面。手工藝人們對生活有自己執著的追求,對人生的價值有自己的見解,他們不尚浮華,只是以自己誠實的勞動換取人生價值的實現。在這些大都是自制自用或是定制的器具中,同樣表現出一種樸實、嚴謹的風格,而在樸實之中又流溢出情趣和機巧。柳宗悅在《民藝四十年》一文中寫道:“須留意極其地方的、鄉土的、民間的事物,是自然而然地涌現出來的無作為的制品,其中蘊涵著真正的美的法則。”民藝品中含有自然之美,最能反映民眾的生存活力,所以造物器物之美屬于親切溫潤之美。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化;保護;
中途分類號:J0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4)-04-0094-02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特殊的文化遺產,相比于文化遺產有著較大程度的區別。非物質文化遺產有著自身獨特的特點。非物質文化遺產難以捉摸主要是由于其自身的非物質性和載體的活態流變性,也因此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帶來一定程度的阻礙。非物質文化遺產現存的保護方法從總體上來說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而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化保護的提出,有利于彰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強化物質的載體、規范保護過程、擴大接受的范圍以及增強保障的真實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而言,檔案保護是在新型保護領域上的探索,而對于檔案學來講,也給檔案理論以及檔案事業帶來全新的挑戰。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及其特點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業品和文化場所;是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總而言之,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等。其自身具有的特點如下。
(一)社會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社會性是指非物質自始至終都不可能脫離人類社會,起自身的形成過程到以后的存在以及傳承都是在人類社會的基礎上加以實現,因而能夠從某些方面體現出人類社會的創造力和人的主觀能動性。此外,非物質文化遺產很大程度上以來人們的各項實踐活動,它起源于人們的生活,并扎根于人們的活動中進而不斷發展,最終才有了各民族所獨有的民族文化。因而,文化的社會性也決定了非物質文化也具有社會性。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社會性有其獨特的一面。首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形成主體是多種多樣的,但主體成分無論是群體還是個人,都是社會的產物;其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形成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人們生活的時代背景、社會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此外,非物質文化的形成也與當地的環境因素息息相關,例如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以及當地的的地形、氣候、人文環境等。另一方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交流等都離不開人的作用,傳統的手工工藝需要一代代的延續,表演技巧的傳承需要人們言傳身教,人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主體;一旦離開傳承的主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過程將會發生破壞。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措施、保護方式、保護手段等都是以人為媒介來進行選擇,人們的強烈保護意識將有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長久發展。
(二)歷史性。非物質文化遺產被比喻為歷史文化的“活化石”,其中所蘊含的豐富歷史信息以及存在的價值顯而易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形成經歷了漫長的過程,其本身包含著政治、經濟、文化、人文等歷史信息,更是歷代傳承者智慧的結晶。從不同方面反應著人們的感情、思想、信仰以及審美、價值觀。例如戲曲藝術的形成是經過表演者一次又一次的實踐,一次又一次的觀摩改進,從每個細節入手直到整體的完美表演,無處不凝聚著表演者的智慧以及心血。人們對戲曲藝術的研究不僅僅局限在舞臺上的表演,而且還要研究它的起源、興起和演變、發展的過程。被譽為“百戲之祖,百戲之師”的昆曲是我國現存的最古老的的劇種之一,它起源于明代,經歷了六百多年的歷史沉淀依然吸引著廣大愛好者。
(三)地域性。世界各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國各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一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等都因其所處地域的不同而具有著不同程度的差異。非物質文化遺產有著明顯的地域性,深刻影響著本地域的文化,同時地域性的存在也與當地的經濟狀況、地理環境、人文環境等息息相關。
(四)多元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多元性主要體現在存在形態上。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中,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傳統和表述、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多種多樣的存在形態貫穿于人們的生活生產活動中,清晰的展現著人們的生存狀況。
(五)價值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地區、不同的社會,其本身所蘊含的價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形成,其目的在于促進人們活動的開展,表達出人們的某種情感、信仰等。此外,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將會較大程度的帶動當地旅游經濟的發展。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化保護概述及其原則
通過實施保護可以使得物質文化遺產和檔案工作得以聯系。檔案化,是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從無形到有形的重要手段,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起到促進作用。而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化保護作為一種系統性的保護方法,就是講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檔案納入檔案管理范圍,以檔案管理的系統要求來對其實施保護,以此來達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以及傳承的目的。其遵循的原則如下。
(一)遵循分類、依項建檔的原則。以項為大類進行建檔,即每一項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項。切忌分項不清,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項復雜性,在分項過程中很難做到分項的準確無誤。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檔和整理又是一項極具科學性的工作,其中,堅持系統的有序化則是此過程的重中之重。堅持系統有序原則,即對較為散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當安進行系統的、科學的、有效的整理。如果分類立項,建檔的不合理將很大程度上阻礙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建立。
(二)遵循分級建檔的原則。我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行分級保護的制度,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這里的“分級”即是在價值和管理層次的劃分。我國依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的人文價值大小,將其分為四個級別。并根據不同的等級進行相應的有效的管理。可參考國家文物的“多級保護制度,依據遺產名錄級別,劃分檔案管理的價值級別,以便于系統性的管理以及重點保護。
(三)遵循搶救性原則。由于我國地域遼闊,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工作面臨嚴重的考驗,而非物質文化遺產每一時刻都可能面臨消亡,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檔要緊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步伐,盡可能做到搶救一項建立一項,保證檔案情況的真實、完整。
三、結語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是值得人們深究的話題。如何使其完好的保存下去,更應該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執行下去,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化保護作為一種新型保護方式有利于非物質文化的發展,應作為保護任務的重中之重。
參考文獻:
【1】儲蕾.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化保護理論初探[J].湖北檔案.2011, (4):92-93.
關鍵詞: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旅游開發
2003年10月17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舉行的第32屆會議上正式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公約的宗旨是保護、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所有國家必須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及其在現代社會中的作用,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延續性。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不僅有大量的物質文化遺產,而且有多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的杰出創造,其保護和旅游開發研究,在國內備受關注。宜興,素以“洞天、竹海、陶都、茶洲”著稱,“中國陶都,生態宜興”的形象深入人心。基于宜興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地方性文化旅游產品,使游人徜徉于生態優良的自然環境中,感受文化,品味歷史,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和傳承,對宜興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
一. 宜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宜興是一座“千年崇文”的江南古城。遠在新石器時代,宜興就有陶器的生產。悠久的制陶史,造就了燦爛輝煌的陶瓷文化,贏得了“中國陶都”的美名。此外,宜興自古崇文尚教、人才輩出,還流傳著梁山伯與祝英臺化蝶起舞的動人傳說。目前,全市共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7項[1]。宜興主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如下:
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門類齊全,數量眾多,涵蓋民間工藝、民間舞蹈、民間音樂、曲藝、民間美術、文學、民俗、雜技與競技類、傳統醫藥九個大類。其地域特色鮮明,內涵豐富,傳統手工技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形式多樣,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影響深廣。
二.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關系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理念在世界上已經取得共識。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指出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刻不容緩,并確定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指導方針。聯合國官員愛川紀子認為:“傳統的文化表達必須適應現代生活才能保證生存下去,挑戰在于找到積極的、具有社會基礎的、合作性的方法來保證無形文化遺產在將來的生存和活力。”[2]所謂“合作性的方法”,具體來說,就是一種雙贏的方法:即既要給當地土著帶來效益,促進當地社會文化的進步和發展,同時又要達到保護傳統文化的目的。而實現這種“雙贏”結果的具體思路和辦法——就是對旅游業的開發和借助[3]。
有研究表明,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旅游資源的組成因子,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相輔相成。旅游開發有助于遺產保護工作的開展,能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證原生環境、為其保護給予經濟支持、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育更多受眾、有助于民眾文化自信心與自豪感的增強、有助于全社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的增強。只有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才能合理利用,才會使旅游業得到進一步發展。當然,旅游開發的負面影響,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商品化、舞臺化,使部分學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產生了質疑。旅游是一把雙刃劍,發展旅游時,不能以破壞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代價,須在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并科學利用,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一種必然選擇。宜興選擇以旅游開發的形式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可行的,但在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時,應盡可能降低旅游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帶來的消極影響,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進行有限開發,以合理旅游開發來促進有效保護,即保護性旅游開發。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旅游開發的過程及開發后的綜合效用可見下圖:
三.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旅游開發的策略
(一)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旅游開發的原則
1.保護與開發相結合
一方面,全面普查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數量、分布、保護現狀等,進一步認識其文化、經濟、社會等價值,逐步形成宜興上下全民保護的自覺意識。另一方面,發揮政府職能,積極開展相關規劃,正確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盡可能避免忽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持續利用和保護的現象。
2. 以人為本
這里的“人”,既包括當地居民,也包括旅游者。針對當地居民,應鼓勵社區參與旅游開發,活化文化旅游資源。針對旅游者,注重旅游主體的旅游體驗,營造情感氛圍,設計多元化的旅游產品。
3.特色性與文化性結合
“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開發特色性旅游產品。強調特色的同時,要突出地方文化內涵,注意特色性和文化性的完美結合,展現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華以及相關旅游產品的深厚文化內涵。
(二)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旅游開發的具體措施
1. 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宜興文化旅游品牌打造的主要依托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以陶器制作技藝為龍頭,加大梁祝文化的開發與宣傳。
宜興以“中國陶都”的形象示人,因此打造陶器文化旅游品牌有著一定的市場基礎。在陶器文化品牌打造過程中,要不斷挖掘其文化內涵,緊扣制作技藝,充分利用紫砂陶器的工藝表現造型、材質與品質、理趣、良好功能以及陶器與繪畫、陶器與文學、陶器與茶文化等的關聯,設計陶器文化觀光游、主題游和修學游。其中,修學游要帶有強烈的探索和研究的性質,以追求深遠意味、升華精神意志為目的。宜興陶器文化旅游的終極目的是“讓您的生命更精彩”。
梁祝傳說在我國有著1600多年的歷史,家喻戶曉。因此,梁祝文化旅游品牌的打造對于宜興旅游營銷有著積極意義。宜興現有梁祝文化節(即觀蝶節)的開展,針對現有節慶,可基于文化情結,明確愛情主題,找準市場定位,突出亮點,形成規模效應。
2. 開發體驗性旅游產品
體驗經濟時代,人們注重個性化、參與性和創造性。依托男歡女嬉、宜興絲弦等民間舞蹈和民間音樂,從視覺、聽覺角度,使游客獲得娛樂和審美體驗。依托紫砂陶制作技藝、青瓷制作技藝等,從觸覺、運動覺角度,隨著觸覺深入、新奇感的獲得,使游客獲得娛樂、審美、教育及超脫現實的體驗。依托宜興烏飯、橋豆腐干制作技藝等,從嗅覺和味覺角度,使游客獲得娛樂體驗。
3. 選擇合理開發模式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模式主要有博物館、文化生態旅游區、主題公園、實景舞臺劇等。在宜興的丁蜀古鎮、祝陵村、陽羨茶場,按不同的保護模式,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區。丁蜀古鎮,先后被命名為“中國歷史文化名鎮”、“中國陶瓷藝術之鄉”和“中國民間藝術之鄉”,這里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保持完整,可利用與當地世代相傳、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制陶資源,開發文化生態旅游區,進行原真、動態、整體和可持續保護。祝陵村,相傳為祝英臺誕生地。梁祝傳說由通俗文學而戲劇化而藝術化,并以民間故事、歌謠、傳奇、木魚書、戲劇、曲藝、音樂等形式傳播,成為了中國最具輻射力的口頭和非物質文化藝術。可參照《印象·劉三姐》、橫店影視城的開發模式,利用現代傳媒手段和文化產業的運作方式,把梁祝文化放大,把那些具有表演性、參與性的節目展現出來,展示其歷史文脈和地方韻味。陽羨茶曾為朝廷貢茶,早在唐代就有“天子未嘗陽羨茶,百草不敢先開花”之說。在陽羨茶場,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茶館,建筑外觀設計成茶壺形狀,整體風格做到古色古香。茶館內部裝修上,墻面懸掛一些具有宜興民間特色的手工刻紙、烙畫等。在茶館,可以一邊品茶,一邊吃高塍豬婆肉、徐舍小酥糖、和橋豆腐干、楊巷蔥油餅、官林葷油糕等茶點的同時,還可領略宜興的民間曲藝。
4.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其他資源相結合
生態休閑游是宜興旅游的主要定位,但文化是旅游的靈魂,宜興生態休閑的主題內容離不開非物質文化。因此,要順應旅游業發展趨勢,精心設計宜興旅游線路。善卷風景區與梁祝文化、宜興茶場與陽羨茶制作技藝、宜興陶瓷制作技藝與中國茶文化相關。旅游開發中,進行聯帶開發,將相關的文化因素有機、有序組合,圍繞共同的主題,調動有關物質與非物質文化因素,最大限度地營造文化氛圍,開發愛情尋根之旅、茶文化之旅。
5. 加強區域旅游聯合開發
旅游實踐發展中,區域旅游聯合開發得到認可,它能夠實現區域之間旅游發展優勢互補,或者優勢共享和優勢疊加,從而為參與合作的各個區域提供更大的旅游發展機會,并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4]。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必須堅持“大旅游、大市場、大產業”的發展思路,走區域聯合開發的道路。具體而言,可與中國瓷都景德鎮聯合,打造“中國陶瓷文化鑒賞”精品旅游線路,與寧波合作,打好“梁祝文化”旅游品牌,與長三角其他地區交流,共同協商線路組織和聯合促銷等。
四.展望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宜興重要的文化遺產,旅游開發中,應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從行政管理、法律、財政、教育科研等角度,保證宜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經濟發展的雙贏。
參考文獻:
[1]無錫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網.宜興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EB/OL].http:///zt/dmjt/fwzwhyc/dbxxmml/gjjml/5492119.shtml.2012-3-01.
[2] 愛川紀子.無形文化遺產:新的保護措施[EB/OL]. http:///news_show.asp?newsid=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