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任職備案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是指佛教寺院的住持(方丈),道教宮觀的住持(方丈),伊斯蘭教清真寺主持教務活動的阿訇、伊瑪目、海推布,天主教教堂的主任司鐸,基督教教堂的主任牧師、相當于牧師的專職長老等。
第三條宗教教職人員擔任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應當經所在地宗教團體同意后10日內,由該宗教活動場所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四條宗教教職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擔任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應當由擬任用該宗教教職人員的宗教活動場所征得該場所所在地宗教團體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征求該宗教教職人員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意見后,予以備案。
第五條履行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備案,應當填寫《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備案表》,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一)該場所管理組織民主協商情況的說明;
(二)擬任職人員的戶籍證明復印件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宗教教職人員證書復印件。
此前在其他宗教活動場所擔任主要教職的,還須提交離任其他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的注銷備案證明。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自收到宗教活動場所提交的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已完成備案程序。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備案:
(一)未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辦法任用的;
(二)未經該場所管理組織民主協商的;
(三)擬任職人員離任其他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未辦理注銷備案手續的;
(四)提供的備案材料不屬實的。
第八條宗教活動場所在備案程序完成后,可為擔任主要教職的宗教教職人員舉行任職儀式,并正式賦予其職責。
第九條宗教教職人員離任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應當按照任職備案程序辦理注銷備案手續。辦理注銷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該場所管理組織民主協商情況的說明;
(二)該場所所在地宗教團體同意的書面意見;
(三)擬離任人員離任財務審查情況的報告。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銷備案:
(一)未經該場所管理組織民主協商同意的;
(二)未經該場所所在地宗教團體同意的;
(三)未辦理離任財務審查的。
第十一條擔任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的宗教教職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情節嚴重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外,宗教活動場所應當按照任職備案程序,在辦理注銷備案手續后,解除其擔任的主要教職。
第十二條宗教活動場所未按照本辦法辦理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備案手續,或者備案時弄虛作假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十三條宗教教職人員一般只能擔任一個宗教活動場所的主要教職。特殊情況下,需要兼任另外一個宗教活動場所的主要教職的,應當由該宗教活動場所征得所在地宗教團體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一、妥善安排選聘大學生食宿
選聘大學生原則上安排在鄉鎮政府食宿,縣、區委組織部要提前通知鄉鎮安排宿舍,宿舍要干凈、安全,伙食按照鄉鎮政府機關用餐人員標準收費。縣、區委組織部長是負責選聘大學生工作、生活和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赴鄉鎮檢查選聘大學生的宿舍和食堂,并經常了解大學生的工作生活情況,幫助大學生盡快適應農村工作生活環境。
二、做好選聘大學生上崗前送迎工作
選聘大學生崗前培訓結束后,縣區要舉行選聘大學生送迎儀式。8月24日上午通知各鄉鎮黨委副書記到永昌縣委黨校,由縣、區委組織部派專人舉行歡送儀式,由鄉鎮黨委副書記親自陪送到任職村上崗。各村要召集大學生任職村黨員大會,歡迎并宣布大學生所任職務,有條件的村可舉行簡單的歡迎儀式。大學生所任職務由鄉鎮黨委負責派人宣布。
三、做好選聘大學生的職務任命工作
選聘大學生由鄉鎮黨委決定任命,是黨員的可任命為村書記助理,是預備黨員或團員的可任命為村主任助理,并根據各村實際,讓他們兼任村團支部書記或婦女主任,也可負責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工作。任命文件同時上報市委組織部和縣、區委組織部備案。縣、區委組織部要結合任職村發展現狀,與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簽訂三年任期目標管理責任書;各鄉鎮黨委要與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簽訂年度目標管理責任書。
四、做好選聘大學生合同簽訂和工資核定工作
縣、區人事局要在8月31日前與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書》,聘用期限為3年。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的黨團關系轉至任職村,戶口可留原戶籍所在地,也可落戶在任職的縣(區)政府所在地或鄉鎮。人事檔案由任職村所在縣、區人事部門負責調取和管理,或由縣級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免費。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工資待遇和其他待遇按照《甘肅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為目標,以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為重點,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實行崗位總量控制、結構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級控制,組織引導所屬事業單位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換,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順利實施,調動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增強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促進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競聘范圍
全局所屬二十二個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人員和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除外。
三、競聘原則
列入競聘范圍的二十二個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都要根據崗位任職條件與要求,實行按崗聘用,競聘上崗。
貫徹以人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學人才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與能力。
以市人社局批準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為依據,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總量、類別、等級及其數量組織實施。
聘用人員資格要與申報的崗位一致或相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般不得同時在兩類崗位上任職,確因需要兼職的,經局黨委研究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后,依照規定參加競聘上崗。
四、競聘基本任職條件
根據市人社局核準的我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所屬事業單位共設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兩類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是: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管理崗位分為5個等級,現有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六至十級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高、中、初各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的條件,由局按照有關規定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需要、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
五、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整個競聘工作分八步進行
(一)成立競聘委員會(八月底以前)。
以平人字[2012]65號文件有關規定為依據,采取黨委提名,二十二個事業單位分頭召開職工大會選舉產生。
(二)制定競聘實施方案(八月底以前)。
競聘委員會根據平人字[2012]65號文件精神,制定《市交通運輸局事業單位崗位競聘實施方案》,以及工作考核量化積分標準、任期考核辦法和民主測評票,提交職代會通過后,報市人社局備案。
(三)調查摸底(八月底以前)。
由局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全局二十二個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年齡,學歷,專業技術資格的類別、等級、獲取時間,以及計算機考試合格證的取得時間,進行登記造冊。
(四)傳達文件,思想動員,公布競聘方案(九月十五日以前)。
1、召開全局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大會,傳達平人字[2012]65號文件和《市交通運輸局事業單位崗位競聘實施意見》;局長葛學齋同志代表局黨委做動員講話。
2、張榜公布《市交通運輸局事業單位崗位競聘實施意見》,以及擬競聘崗位職數限額等有關事項。
(五)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九月二十日以前)
1、擬競聘人員提出書面申請;
2、競聘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
3、將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按崗位類別張榜公布,公布期5天。
(六)組織競聘(九月三十日以前)
由競聘委員會按競聘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1、工作考核。對競聘人員進行工作考核,量化積分。競聘人員按《工作考核量化積分標準》,提供相關有效證件原件。
2、任期考核。競聘人員向局競聘委員會提交任期書面述職報告;競聘委員會根據競聘人員述職情況、任期內年度考核情況和平時表現情況,對其進行任期考核,并量化積分。
3、民主測評。召開職工大會,根據競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學、廉等表現情況進行評議打分。
(七)公示(十月十日以前)
競聘委員會將競聘得分明細及競聘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負責調查核實,予以答復。
(八)備案(十月二十日以前)
公示結束后,競聘委員會寫出競聘工作報告,填寫聘任人員花名冊,一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六、組織領導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崗位競聘關系到事業單位每個職工的切身利益。實施過程中,要堅持思想領先的原則,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上級文件和《市交通運輸局事業單位崗位競聘實施意見》,統一思想認識,克服職工思想上存在的無所謂、思想抵觸等模糊認識,將全體職工的思想統一到上級文件精神上來,保障崗位競聘的順利實施。
為進一步規范和明確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的報批程序,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證監發〔1999〕43號)和《關于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審批工作的通知》(證監期貨字〔1999〕20號)的要求,我會制定了《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報批程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報批程序
一、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的報批程序
(一)期貨經紀公司的籌建
1.申請設立期貨經紀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應當由全體擬投資人共同指定的申請人向公司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籌建申請報告;
(2)可行性報告;
(3)籌建方案;
(4)擬投資人名冊及其擬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比例;
(5)所有擬投資人前兩年度的財務報告(暫不需審計,經審計的報表與申請開業的材料一并上報)以及股東背景材料(比照股權變更申請上報材料的要求);
(6)籌建負責人的名單、簡歷、任職資格證明或資信情況說明;
(7)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要求的其它材料。
2.公司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收到上述材料后,應比照《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的要求認真審核,重點考察公司的設立是否有利于期貨市場的合理布局和規范發展,擬投資人是否符合作為公司股東的條件,擬投資人的出資金額和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籌建方案是否可行等等。
3.派出機構初審同意后,向證監會提交關于同意籌建公司的報告,連同上述申請材料一起報證監會復審。報告應以正式文件上報,在其中明確表明派出機構的意見。
4.證監會復審同意后,向公司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下發關于同意籌建公司的批復。
5.公司的籌建工作應自批復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籌建的,原批復文件自動失效。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籌建期限的,應當于籌建期滿前1個月向證監會提出延期籌建的書面申請,經證監會同意后予以延期,但延長期不得超過3個月。
(二)公司的開業
1.公司籌建工作完成后,申請人應向公司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開業的報告;
(2)籌建情況報告;
(3)《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2.證監會派出機構結合公司的開業申請和上報材料,對公司的籌建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驗收。驗收標準包括:
(1)申報材料與實際籌建情況相符;
(2)注冊資本足額到位,以實物出資的,產權轉移手續必須辦妥;
(3)有規范的公司章程;
(4)高級管理人員具備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并已經過考核談話;
(5)從業人員應取得從業資格;
(6)有健全的組織機構;
(7)業務規則、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要求;
(8)經營場所適應期貨經紀業務的需要;
(9)與期貨經紀業務有關的設施要求;
(10)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為需要驗收的其他事項。
3.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合格后,向證監會提交關于同意公司開業的報告,對驗收情況和材料初審情況出具明確意見,連同公司上報材料一并報中國證監會復審。
4.證監會審查驗收合格后,向證監會派出機構下發關于同意公司開業的批復。
5.公司按《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和工商登記后,在指定報刊上公告,并將公告報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上述程序適用于目前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公司,今后其它形式公司的設立程序另行規定。
二、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的報批程序
(一)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的籌建
1.申請在異地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以下簡稱“營業部”)的公司,應當首先向公司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申請。公司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應對公司的經營財務情況和守法經營情況進行考核,認為公司具備設立營業部條件的,向公司下發關于同意籌建營業部的批復,并抄送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同時在《期貨經紀公司設立營業部申請書》“公司所在地派出機構意見”欄簽署意見。
2.公司應向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籌建的報告;
(2)可行性報告;
(3)籌建方案;
(4)籌建負責人名單、簡歷、任職資格證明或資信情況說明;
(5)公司上年度經營財務情況;
(6)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要求的其它材料。
3.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審查同意后,應向證監會提交關于同意公司籌建營業部的報告,連同公司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的批復文件及公司上報材料一并報證監會復審。
4.證監會審查合格后,向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下發關于同意公司籌建營業部的批復。
5.營業部的籌建工作應當自證監會批復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籌建的,原批復文件自動失效。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籌建期限的,應當于籌建期滿前1個月向證監會提出延期籌建的書面申請,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后予以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二)營業部的開業
1.營業部籌建工作完成后,公司應向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以上材料:
(1)申請開業的報告;
(2)籌建情況報告;
(3)《關于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審批工作的通知》第三條規定的材料;
2.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結合營業部的開業申請和上報材料,對營業部的籌建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具體驗收標準包括:
(1)申報材料與實際籌建情況相符;
(2)營業部崗位設置符合有關規定;
(3)有符合要求的營業部管理制度;
(4)營業部經理具備相應資格;
(5)從業人員取得從業資格,從業人員數量符合要求;
(6)有適合開展期貨經紀業務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7)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認為需要驗收的其他事項。
3.營業部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合格后,在《期貨經紀公司設立營業部申請書》“營業部所在地派出機構意見”欄中出具材料初審和現場檢查驗收的意見,連同上述材料一并報證監會復審。
4.證監會審查驗收合格后,向營業部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下發關于同意營業部開業的批復。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快把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重點切實轉移到規范管理和提高質量上來近年來,我省民辦教育發展迅速并取得顯著成績,已成為我省高等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全省現有獨立設置的各種形式的民辦高校13所,另有獨立學院20所,在校生總數已占全省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生總規模的三分之一。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對于滿足人民群眾對高等教育的多樣化需求,加快緊缺人才的培養,創新辦學體制和辦學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民辦高校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招生、管理、教學等方面不夠規范;投入不足;不少學校法人財產權不落實、財務管理混亂,有的甚至造成校園不穩定,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等等。對這些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并切實加以解決。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當前,要把規范管理、提高質量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實。
二、加強民辦高校的內部管理,依法規范辦學行為民辦高校及其舉辦者要積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端正辦學指導思想,始終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加強內部管理,切實保證教育質量。
(一)依法建立健全內部管理體制。民辦高校須按法律規定設立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決策權。制訂理事會(董事會)章程,規范決策
程序。各民辦高校理事長(董事長)、理事(董事)名單以及理事會(董事會)章程須在*年6月底前報省教育廳重新備案,省教育廳據此進行規范管理。民辦高校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要求制訂辦學章程,實行規范辦學。辦學章程經理事會(董事會)批準同意后,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校(院)長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及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報省教育廳核準后,依法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權。民辦高校在申請校(院)長備案時,要提供校理事會(董事會)會議紀要、填報《校長備案表》、舉辦者或理事長(董事長)與校長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依據學校章程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校(院)長任期原則上為5年,連任或適當延長任期的須重新上報審核備案。
(二)規范招生辦學行為。學校要按照辦學許可證核定的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類型、辦學層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確需變更辦學主體、名稱、辦學層次和辦學地址的,須報審批機關重新批準。不得在辦學許可證核定的辦學地點之外辦學,不得自行設立分支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承擔的辦學任務轉交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
舉辦全日制和成人學歷教育的民辦高校招生納入省年度招生計劃,學生須參加當年全省統一組織的招生考試,達到錄取分數線,并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擇優錄取,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同時經復查合格后予以電子注冊并取得學籍。對非學歷教育學生,民辦高校可自行招生,對其發放“學習通知書”;對學習時間在一年及以上的,必須實行登記備案制,將學生的名單、學習形式、年限、取得學習證書等及時報省教育廳備案,備案后的名單在校內公布。
在每年招生前,學校須將招生簡章和廣告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招生簡章和廣告須載明學校名稱、辦學地點、性質、招生類型、學歷層次、學習年限、收費標準、退費辦法、招生人數、證書類別和頒發辦法等。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必須與備案的內容相一致。未經備案不得。
(三)落實法人財產權。民辦高校出資人須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民辦高校要對舉辦者投入資產、國有資產、受贈財產、辦學積累等分別登記建賬,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學校資產。學校貸款、受贈資產不得作為舉辦者的投入。
民辦高校資產須在批準設立之日起一年內過戶到學校名下。已經成立的民辦高校,其土地、校舍等資產尚未過戶到學校名下的,須在*年12月底前完成過戶工作。
(四)規范財務管理。民辦高校要依法設立會計機構,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須取得會計職業資格證書。要建立健全內部預算管理、資產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針對民辦教育的實際,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要根據國家統一的財會制度,就資產管理、成本核算、投資回報、財務監督等制訂具體的財務管理暫行辦法。今后國家出臺新的民辦高校財會管理規定,從其規定。
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民辦高校要及時編制財務決算報告,委托有資質的機構依法組織審計。各高校須接受省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管。
規范收費管理,依法組織辦學收入。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價格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相應的管理辦法。積極推行收費“陽光工程”,加強收費公示工作。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一律不得收取。民辦高校須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收費時須使用合法票據。各項合法收入須存入學校賬戶,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五)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要建立一支思想政治素質較高、熟悉教育教學規律、精通管理業務的管理干部隊伍和數量充足、相對穩定、專兼職相結合的師資隊伍。嚴格按照專任教師資格制度規定,聘任或安排符合任職條件、具備任職資格的教師承擔教學工作。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按不低于1∶200的師生比例配足配齊輔導員,每個班級還需配備1名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的班主任。高校要與教師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責、權、利關系,依法保障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并按規定辦理各類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加強教師的培養和培訓,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六)建立健全安全穩定工作機制。民辦高校要積極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加強應急管理,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對學校教學、生活、活動設施等的安全檢查,認真落實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隊伍建設,依法維護校園正常辦學秩序,落實安全和穩定工作校(院)長負責制。
三、依法落實扶持政策,為民辦高校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一如繼往地關心和支持民辦高等教育發展,依法落實有關扶持政策,及時研究解決民辦高校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一)依法落實民辦高校的稅收優惠政策。要充分保障出資人的權益,調動出資人持續投資辦學的積極性。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高校,依法享受與公辦高校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高校,其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省教育廳在*年6月底前根據出資人的要求,對民辦高校的類別進行界定,實行分類指導和管理。
(二)建立并完善人事制度。民辦高校教職工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表彰獎勵、教齡和工齡計算、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高校教職工同等的待遇,人事檔案由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負責管理。教師的專業技術資格納入全省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范圍,參照同級同類公辦高校教師的評價聘任辦法和有關政策執行。
(三)落實表彰和獎勵措施。省市設立專項資金,對在民辦高等教育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獲得省級及以上水平性教育教學重點建設項目的民辦高校,原則上享受公辦高校同等標準的項目經費補助。補助經費專項用于改善辦學條件,不得用于人員經費的支出。
四、切實加強對民辦高校的領導和監督,促進民辦高等教育健康協調發展省級有關部門、民辦高校所在地政府要加強交流與合作,建立促進民辦高校健康發展的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各自對民辦高校的支持、引導和監督管理職責。積極構建政府依法管理、學校依法辦學、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民辦高校管理工作新格局。
(一)建立省級民辦高等教育協調機制。省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民辦高等教育納入管理范疇,積極做好服務、管理、監督工作。省教育廳牽頭負責民辦高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省財政廳牽頭負責對民辦高校財務狀況的監管。省工商局牽頭負責對違規招生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的依法查處。公安部門牽頭負責對非法辦學機構和非法中介的依法查處。省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工作重點,加強協調,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依法建立對民辦高校的督導制度。自*年開始,省里將建立一支專兼職結合的民辦高校督導專員隊伍。督導專員的職責是:監督民辦高校遵守法律法規和執行政策文件;引導辦學方向、辦學行為和辦學質量,向省教育廳報告辦學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等。具體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專職督導專員由省教育廳按國家的有關要求,考慮學校黨務、教學、財務、人事等專業管理需要,原則上從已退居二線或退休、身體健康、有豐富管理經驗的高校校級領導中聘任。督導專員聘期一般為5年一屆。受省教育廳委托,督導專員以督導組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民辦高校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專職督導員必要的工作經費,由省教育廳商省財政廳確定。各民辦高校的黨委書記為兼職督導專員,協助專職督導組開展工作。民辦高校的黨委書記要進入學校理事會(董事會),全過程參與所在學校規劃、人事、財務、基建、招生、收費等重大事項的
(三)實行民辦高校年度檢查制度。每年12月份,省教育廳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對民辦高校進行年度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學校遵守法律法規和執行政策情況,財務狀況,法人財產權落實情況,按章程開展活動情況,黨團組織建設、安全穩定工作、招生辦學等情況。具體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
一、組織形式
全區各鄉鎮行政村(含居委會、社區)全部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村委會主任擔任組長,并配備專(兼)職安全員。行政村人口在5000人以內,配備1名安全員;行政村人口在5000以上的,配備2名安全員。村主干原則上不兼任。各村安全員是本轄區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在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委員辦公室的領導和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任職條件
1、熱愛安全管理工作,有較強的安全生產意識;
2、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忠于職守,身體健康;
3、具備一定的文化知識,熟悉安全管理知識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判定能力。
三、工作職責
1、協助上級政府和安監部門抓好本村的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2、認真學習和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國標或行業安全標準,帶頭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配合鄉鎮、村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和安全生產知識宣傳;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以崗前培訓為重點的安全知識“三級”教育;切實做好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4、負責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應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和制止其違法行為,并及時向村委會和鄉鎮安辦報告,每月底向鄉鎮安辦報送隱患排查治理報表;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者重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應立即向村委會、鄉鎮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報告。
5、負責督促檢查本村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特種作業規定規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安全設施器材配備狀況、各類設備運行安全狀況、安全標志及消防通道狀況、電線電器規范接設狀況、易然易爆有毒物品正確儲放狀況等情況。
6、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或安全生產緊急事件,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村委會、鄉鎮安辦或有關部門,同時要采取恰當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盡可能減少事故損失。
7、負責本村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臺帳建設,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宣傳、會議等有關工作和活動的記錄,使安全生產工作有據可查。
8、對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做好受理、協調和處理工作。
9、經常加強與鄉鎮安辦、生產經營單位的溝通和聯系,爭取各方對安全生產工作支持,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政策措施有效地有落到實處。
10、完成上級安委會辦公室下達的任務。
四、聘任程序
具體聘任程序是各村委會從村兩委干部中推薦,鄉鎮安辦審核把關,報鄉鎮政府審查批準后,發文予以聘任。聘用后由鄉鎮安辦登記備案進行管理。每次聘任期為一年,期滿后根據本人表現及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聘。任期內如有調整,應及時上報鄉鎮安委會辦公室調整。
五、考核制度
鄉鎮安辦針對村安全員的工作情況,每年度進行考核一次,考核情況作為下一年度聘任的主要依據。
1、年度考核不稱職或不能勝任本崗位職責的,應當予以解聘,并按照聘任程序,在一個月內重新選聘。
2、年度考核優的村安全員,由區、鄉鎮適時予以表彰,并給予適當獎勵。
六、日常管理
1、實行安全員工作例會制度。鄉鎮安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員工作例會,收集安全生產有關信息;各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交流信息,布置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加強聯絡溝通。
2、建立工作報告和情況通報制度。村級安全員每周向村兩委和鄉鎮安辦匯報日常工作,村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向鄉鎮政府報告安全生產工作,鄉鎮每季度向區政府安辦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建立培訓制度。村級安全員受聘后必須進行上崗前培訓,并定期接受鄉鎮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的業務培訓。鄉鎮安監所要加強與村安全員的聯絡,指導他們開展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七、工作待遇
受聘的村級安全員每月給予100元的崗位補助,由區、鄉鎮財政分別承擔50%,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八、其它事項
1、各鄉鎮于年12月20日前將《區村級安全員配備情況一覽表》報區安監局備案。
2、鄉鎮政府于每年月31日前將本鄉鎮承擔的村級安全員工資部分上繳到區安監局帳戶。
一、集團公司與各子公司之間人力資源管理的工作分工和權責劃分的規定與落實。其中,要重點抓好計劃、干部、招聘、薪酬、培訓、勞動、績效等七項管理。如干部管理,中層及以上干部的任免,經子公司推薦,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考核通過后。由子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聘任。薪酬管理,集團公司應制定薪資和福利管理的基本制度,子公司可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符合行業特點和特色的薪酬管理辦法和運行體系.并報集團公司審核、備案后具體組織實施,年度薪資調整方案、社保繳費基數、公積金繳費基數與比例均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實施。社保與公積金自行辦理繳納手續。績效管理.集團公司應制定員工績效管理基本制度,子公司制定相應的體系和流程f報集團公司備案)并組織實施,年度經營目標責任計劃書由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簽訂并由集團公司負責績效考核與政策兌現。中層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同時參加。
二、強化干部管理特別是二級領導班子、二級部門經理以及相應的儲備干部管理。進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包括試用期考核、任期內考核、年度考核。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才能履行聘任手續,否則解聘;年度考核合格的兌現正常年薪,否則按規定減薪,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解聘;任期內考核合格的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向可以續聘,任期內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勞動合同。干部考核的相關資料、考核結果須報集團備案,進入干部檔案。建立健全干部考核環節和體系,包括干部的培養、選拔、考核、聘用、調整的管理規定.干部任職期限與年齡的一般性規定,干部任職條件或資格的規定,干部解聘的規定,干部輪崗交流、AB角的規定,干部述職與民主考評的規定,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與此同時,要改進干部考核內容和方式,健全干部監督機制,并引入競爭機制和內部人力資源市場機制.實行干部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制度,在有條件的子公司先行試點,積累經驗不斷完善后再從面上逐步推開。
三、建立外埠子公司干部派駐制度。切實加強外埠子公司的管控工作。如制定系統的外派干部管理制度。明確外派干部必須在集團公司工作滿3年以上.在公司擔任過中層以上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在人事行政、財務會計、工程管理、材料采購、產品銷售等崗位有不少于5年的從業經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一定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管控能力,品質修養好,善于團結員工,一般任期3年。按季度、年度須向集團人力資源部、企業發展部、財務部分別書面匯報工作情況、存在問題以及建議等。制度中也要明確外派干部相應的待遇,例如探親假、外派待遇、醫療費處理等。為充分發揮外派干部的履行崗位職責和督察職能,必須切實加強外派干部的考核,加強對監督者的監督工作,外派干部不僅要參加子公司的干部考核工作.還要接受集團人力資源部等部門的考核工作,要求每半年開展一次,并且年底進行年度考核,外派干部應在此之前完成工作述職報告,交集團人力資源部。考核不合格的立即調回作降職處理或解除勞動合同,表現突出的及時給予提職或調整到更重要的崗位。人力資源部建立外派干部基本信息制度。制定花名冊、通訊錄、外派臺帳,經常關心外派干部工作情況以及家庭情況。及時幫助外派干部解決后顧之憂。在干部的選拔使用方面,有外派經歷且表現較好的干部。應得到重用,至少同等優先。
四、全面深入地開展“三定”(定編、定崗、定員)和人力資源預算工作。強化人力資源量化管理。集團及各子公司都要在當年的12月底之前編寫完成次年的“三定”方案并履行報批手續,次年的招聘計劃在此基礎上同步形成并報批。“三定”方案上報和執行工作納入子公司主要領導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三定”工作必須堅持平均先進水平的原則和大部門制、大崗位制的工作要求,提倡系統操作和一人多崗.要因事設崗、因崗設人。原則上,沒有新項目、新任務、新業務的子公司.年度定員水平不高于上一年。與此同時.要加強人力資源預算管理:[作,主要內容包括:工資總額計劃、培訓費用計劃、招聘費用計劃、補償金計劃、福利計劃(含五險一金)的編制與報批工作(時間同上),要分別按年、季、月列出,對超計劃使用的要嚴格履行報批程序。并參照“三定”管理的規定.對上報和執行工作納人子公司主要領導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
五、建立行之有效的績效考核制度。全面推進績效管理工作。要形成集團公司的員工績效管理制度、體系和流程,要把集團年度經營目標分解到各子公司、部門、班組、崗位和個人。分層分類地設計考核周期、考核方法、考核內容,使企業的整體經營業績與員工的績效形成利益共同體,構筑戰略驅動的、全員參與的、結果與過程并重的績效管理體系,各子公司要根據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和落實績效考核與管理辦法,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審核備案。
關鍵詞:企業風險 防范 化解 財會內控機制 構建 提升舉措
近年來,各企業間的競爭日益激烈,內控機制在提升企業經營的效率效果,保證企業財務報告真實、可靠和完整,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合法合規以及企業戰略實現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而財會內控機制的構建在企業管理體系中占據著重要的部分,且是現代企業管理中所采取的一種必要的管控手段。所以,為了更好的防范和化解企業的風險,構建有效的企業風險防范體系,促進企業合理健康的生存與發展,就必須要合理的建立及完善財會內控機制。
一、企業財會內控機制構建的重要性
財會內控機制的構建是企業為了實現經營戰略目標,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和舞弊,保證財務收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內部控制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只要企業存在經濟活動和經營管理,就需要加強內部控制,健全的內控體系能夠保證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只有不斷進行內部控制體系的變革與創新,通過內部相互牽制、相互制約、才能確保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只要是存在經營管理活動,就一定要有與之相適應的財會內控機制,且其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
二、當前企業財會內控機制的現狀與不足分析
(一)財會內控機制中財務人員管理模塊
1、運營策略
現狀:大眾聯合公司現實行的是財務負責人委派管理制度,委派范圍涵蓋下屬所有戰略管控企業;下屬企業非委派財務人員的管理是以下屬企業自主管理為主。
短板:未形成大眾聯合公司整體的財務人才規劃與戰略,其中對公司未來財務人才質量與數量的規劃也需要包括在內。
2、組織和人員
現狀:總部和下屬企業分別根據人才的特點為財務人員制定了職業發展規劃,并建立了財務人才儲備計劃與后備人才管理機制,總部組織了如全體財務人員培訓、執業資格培訓、財務主管級、科經理級及廠部級領導級等個性化的集團層面財務管理培訓,并對考勤進行考核。總部和下屬企業分別制定了財務人員崗位職責說明書,對財務人員的任職資格和能力進行了規定,并定期對財務人員的資質情況進行梳理和評估。總部負責統籌協調委派財務人員的調配工作。
短板:下屬企業財務人員的選拔與任職資格都是由企業自行設置的,總部并未參與審議與備案,從而未能使企業財務人員的勝任能力水平基本一致得到有效保證。總部非委派財務人員的輪崗機制與企業間財務人員的協調和調配機制并未正式形成,偶爾會有財務資源不足的問題出現。
3、績效管理
現狀:總部建立了聯合公司整體的財務人員考核機制,并對總部一般財務人員和委派財務人員建立了考核標準,同時要求企業備案本企業的考核機制和考核方案,做到了對考核機制和方案的統一管控。
總部一般財務人員和委派財務人員的考核方案、流程和方法等由總部制定,下屬企業一般財務人員的考核方案、流程和方法等由下屬企業自行制定,由總部對其進行備案。
總部對正式財務人員和試用財務人員有各自相應的績效考核表,考核內容各不相同。
總部對委派財務主管的績效考核內容包括業績考核和個性化考核,其中業績考核包括重大事項報告、業務管理、考勤管理、財務風控管理;個性化考核包括團隊建設考核。
總部和下屬企業在對財務人員考核后,均能與被考核人員進行溝通,考核結果能與績效獎金直接掛鉤。
總部在績效管理方面相對而言是比較成熟的,且處于領先階段。
(二)企業財會內控機制中財務組織管理模塊
1、運營策略
現狀:大眾聯合的財務職能是以集團整體的定位與策略來制定的,并以集團的經營需求與環境變化為依據進行必要的調整,總部財務組織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明確,對會計核算與報表的制定、控制與管理職能基本能全面覆蓋,而且企業的財務組織架構是由企業自行設計的,并由總部進行備案。
短板:尚未形成正式的管理性標準與文件,以明確財務組織的會計核算與報表制定職能、控制職能與管理職能等,沒有起到對企業財務組織架構設置的指導性作用,到目前為止集團財務共享服務中心也尚未進行建設。
2、制度和流程
現狀:財務組織相關制度與流程由下屬企業自行制定,總部進行備案。下屬企業財務負責人能夠就財務組織相關問題與總部之間進行廣泛且有效的溝通,且總部和下屬企業財務負責人的職責得到合理確認。
相對而言,財務組織管理中的制度和流程現階段是成熟的,暫無短板。
3、組織和人員
現狀:總部和企業各自進行財務職能設置和編制崗位說明書,不實行集中化管理。總部對企業職能設置情況進行備案。
短板:在組織與人員中,有的財務管理職能的條線管理較弱;在財務組織的績效管理中。
4、績效管理
現狀:總部成立部門績效管理專項工作組,負責設定、跟蹤、評價各部門績效管理的年度指標中的財務類指標,建立了財務組織績效管理體系。財務組織績效的管理條線清晰明確:總部負責總部部門考核中的財務類指標考核,下屬企業自行組織對企業財務部門的考核。下屬企業財務部門的考核由企業管理層進行。
短板:下屬企業管理層在考核企業財務部門時未考慮總部的意見。
(三)企業財會內控機制中財務制度及流程管理模塊
1、運營策略
現狀:總部制定公司整體制度,由下屬企業在總部基礎上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對制度進行細化。備案下屬企業建立的制度,審核下屬企業制度與總部制度有無沖突。
短板:財務制度建設規劃未形成書面性文件。
2、制度和流程
現狀:總部制定了大眾聯合公司整體的財務類制度,且基本覆蓋了全部財務管理領域。且對財務管理類制度能夠進行定期梳理、優化和更新。
3、技術和數據
現狀:通過郵件和信息化平臺下發各項制度,并設置專職對制度進行維護。
(四)企業財會內控機制中財務治理、風險、合規與財務監管管理模塊
1、運營策略
現狀:聯合公司主要通過財務人員委派、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定期開展財務檢查,統一化財務管理系統等方式初步構建了財務管理架構。總部財務建立了聯合公司標準化財務風險控制指標體系。總部財務部主導開展內部控制建設與內部控制檢查。
短板:大眾聯合公司尚未基于不同企業組織特征(規模、發展階段)組織架構建立起系統化的財務管控架構,對總部與下屬企業財務部,以及下屬企業財務部與管理層,在各財務管理模塊中權責分配作出系統性機制設置。且絕大部分下屬企業尚未建設自身內控體系,并獨立開展內控自我評估工作。
2、制度和流程
現狀:總部財務管理部建立《財務內控手冊》,對各與財務相關的流程內控要點進行了明確。
短板:下屬企業尚未根據自身情況建立內控與合規控制手冊,對內控與合規性要點進行細化與明確。
3、技術和數據
現狀:總部建立了財務風險指標檢測指標庫并設定了風險閥值。
短板:財務風險閥值的更新和維護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4、績效管理
現狀:總部財務部已經將對企業內部控制檢查結果納入對企業財務負責人KPI考核之中。
短板:絕大部分下屬企業管理層未能將財務部內控與合規性檢查以及自我評估結果納入財務部門整體KPI考核之中。
5、組織和人員
現狀:財務部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職能建立在總部。
短板:絕大部分企業尚未建立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職能。
(五)企業財會內控機制中戰略與決策管理模塊
1、運營策略
現狀: 財務部門為集團整體戰略的制定提供數據,并參與戰略規劃的制定工作。
短板:設定了年度財務目標,但未設定中長期財務戰略目標。
2、制度和流程
現狀:總部財務部每年制定年度計劃,并按月度跟蹤執行,工作流程已經明確和規范。
短板:尚未制定財務戰略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3、組織和人員
現狀:總部財務設置了財務規劃與風險控制的專門科室,進行財務戰略管理相關管理工作。總部財務部門對下屬企業進行條線管理,定期收集企業完成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
4、績效管理
現狀:總部財務依據設定的年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考核總部財務各科室和下屬企業財務主管,并與績效掛鉤。
短板:尚未將創新工作的成果與績效考核進行掛鉤。
三、企業財會內控機制構建改進的有效提升策略
(一)企業財會內控機制中財務人員管理的提升
大眾聯合公司將財務人員的目標管理狀態分為了短期、中期與長期三個目標狀態,首先短期將制定財務人員的發展戰略與規劃,并結合聯合公司財務管理工作規劃、財務轉型發展方向以及財務管控職能定位等依據進行制定,對集團未來發展所需要的財務人才質量與數量進行綜合的考慮,制定短、中、長期的財務人員發展戰略與規劃;在短期目標狀態達成之后,就正式形成總部非委派財務人員的輪崗機制,將財務資源的靈活調配有效提高,并對其進行充分的利用;在中期目標狀態達成后,就要根據集團的實際情況,加強對財務人員能力的統一管控,保證集團內同質企業同質崗位的財務人員任職能力水平保持基本一致。
(二)企業財會內控機制中財務組織管理的提升
首先大眾聯合集團公司要明確財務組織職能定位,將正式的管理性標準與文件制定出來,對財務組織的會計核算和報表制定職能、控制與管理職能進行明確,并指導下屬企業設置財務組織架構;其次加強條線管理,通過健全集中管理機制、健全監控保障機制與加強財務信息歸集等措施,來加強條線管理成熟度較低的管控領域;再其次將下屬企業財務組織考核納入總部意見中,總部能參與到下屬企業對自身財務部門的考核中,并將考核的意見傳達給下屬企業的管理層;最后建設財務共享中心,對財務共享中心共享服務的詳細流程與組織架構進行確定,并將財務共享中心的管理制度文檔編寫出來,然后進行試點實施,使整體財務共享最終得以實現。
(三)企業財會內控機制中財務制度及流程管理的提升
首先,要提升管理成熟度。對于制度建設成熟度較低的管理領域,通過補充和更新制度內容等方法,完善現有制度體系和內容。
其次,細化對下屬企業的指導。部分管理領域的制度指導性較弱,通過規范流程和制定操作手冊,細化對下屬企業的管理指導。
再次,促進財務轉型。在明確重點財務轉型方向后,根據轉型目標進行配套制度、流程和手冊的建設。
(四)企業財會內控機制中財務治理、風險、合規與財務監管管理的提升
首先大眾聯合公司要對財務管控模型進行推廣,根據不同企業組織的特征,如發展階段與規模等將系統化的財務管控架構進行組織架構與建立,并明確總部與下屬企業財務部,及管理層與下屬企業財務部在各財務管理模塊中權責的分配;其次,對財務風險管理閥值進行維護更新,在聯合公司層級與企業層級分別建立財務風險監控體系,對聯合公司整體財務風險監控指標及關鍵行業與關鍵企業風險監控指標與監控指標閥值等進行明確;最后,將下屬企業內控與合規自我評估能力進行建立,在下屬企業建立內控員合規測試底稿、內控手冊、整改工作方案以及跟進報告體系等,使下屬企業內控與合規自我評估結果與總部的內控檢查相結合,并與讓與下屬企業財務部的績效考評掛鉤。
(五)企業財會內控機制中戰略與決策管理提升
其短期管理目標狀態為:財務參與戰略規劃目標的討論和審批,確保最終的戰略規劃目標從財務的角度可實現,主導建設戰略規劃中量化指標,并從風險的角度進行提示;完善規劃的相關內容、制度和流程,并確定崗位分工和崗位說明書,編制財務戰略規劃,要確立明確的財務規劃的編制方法和工具,并滾動執行和持續更新;總部每年檢查戰略規劃的企業執行情況,并在企業KPI指標中予以反映;財務部聯合其他部門,組織財務分析報告的編寫,從財務的角度持續監控可能影響規劃目標實現的內外部環境因素,并定期進行分析,形成正式和規范的分析和匯報機制;財務部建立對財務戰略規劃進行調整的機制,并及時調整規劃。
在短期目標狀態達成的基礎上,建立財務創新激勵機制,明確財務創新提案上交的渠道,根據財務人員的創新提案給予激勵。.建立收集、跟蹤合理化建議和創新提案的流程,定期將財務人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創新提案進行公開,并能協同職能部門和集團管理層,促進轉化。
四、結束語
經過探索與實踐,大眾聯合公司在建設及完善財務內控規范體系上已取得一定成效,但還需不斷推進及完善。致力于大眾聯合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構建并完善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財務內部控制體系是聯合公司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既可為大眾聯合公司實施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積累寶貴經驗,更可為大眾聯合公司規模的擴大和實現集團財務共享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一、選拔任用條件
局系統中層干部職務實行委任制,基層水利農機站站長參照中層正職規定執行。中層干部人選,原則上在公務員中選拔產生。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的,也可在事業人員中產生。
(一)基本條件
l、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觀念和大局觀念強,廉潔自律。
2、事業心強,工作勤奮積極,實績比較明顯,在群眾中有較高的認可度。
3、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具備勝任中層干部職務所需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4、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初任中層正職(或享受正職待遇)的,一般應在水利農機系統工作五年以上,且任副職兩年以上;初任中層副職(或享受副職待遇)的,一般應在水利農機系統工作三年以上。
2、初任中層正職(或享受正職待遇)的,男年齡一般應在四十四周歲(含)以下,女年齡一般應在四十二周歲(含)以下;初任中層副職(或享受副職待遇)的,男年齡一般應在四十二周歲(含)以下,女年齡一般應在四十周歲(含)以下。
3、初任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德才表現較好,近三年年度考核評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且在機關考核得分中名列前茅。
5、參加系統內中層崗位競爭上崗的人員,應符合設定的其他具體條件。
6、特別優秀的年輕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二、選拔方式
(一)直接選拔
中層干部的選拔任用一般采用直接選拔的方式進行。
1、民主推薦。民主推薦包括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特殊需要的崗位人選,可以由組織推薦提名。局黨委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民主推薦結果在一年內有效。
2、組織考察。局人教科會同有關科室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不同崗位的職責要求,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各種方式,多角度、多層次、多渠道地全面考察和識別被選拔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最后形成書面考察報告。
3、黨委研究。局黨委成員討論決定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在聽取對擬任人選考察情況介紹并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表決,贊成人數達到應到會人數半數以上的為通過。未通過人選一般不再提名為同一職位人選,確需再次提名為同一職位人選的,原則上應在一年以后。
4、談話和公示。對決定任用的中層干部,由局黨委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會同職能科室負責人同本人談話。擬任人選通過有關途徑公示,公示期一般為七天,公示期內對公示人選有異議的,由有關部門對反映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將結果報局黨委研究。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
5、辦理任用手續。由局黨委主要負責人簽署任職文件,在公布后將任職文件送市人事局(編辦)備案,并及時將《干部任免審批表》歸入干部本人檔案。
(二)競爭上崗
結合我局內設機構及人員變動情況,在核定的中層干部職數內,對部分空缺職位和新組建職位,可采取競爭上崗的方式進行選拔任用。競爭上崗方式的具體條件、實施辦法等,在組織競爭上崗前確定和公布。
三、任免
(一)試用期制
新任的中層干部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2個月。在試用期間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提前結束試用期,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任免時間的計算
中層干部任免時間以局黨委集體討論決定任命之日起計算,并在文件中注明。
(三)任用調整
1、調整的有關程序,參照上述任用程序中的黨委集體討論決定、談話方式進行。免職文件視為擔任職務的終止。
2、中層干部在任職期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或年度考核為不稱職;或連續兩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連續三個年度考核排名為末位的;或無正當理由并經反復教育仍拒不服從組織有關決定的,根據情況應予以降職或撤職。
3、在任職期間,因故不能繼續履行職務或個人提出辭職要求的,應予以調整或解職。
辭職分為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干部因個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請辭去現任職務或公職;干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引咎辭去現任職務;干部因工作態度、能力及其他原因不適合擔任現職的,責令其辭去現任職務。
辭職應按照干部管理有關規定辦理,在辭職辦理審批期間或者組織決定其暫緩辭職期間不得擅自離職。
4、降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的干部,在局系統新的崗位工作兩年以上,實績突出,符合選拔任用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聘任為中層職務。
5、到齡退職
①局系統中層干部退職年限為男滿五十周歲,女滿四十八周歲。
②中層干部到齡退職手續一般一年辦理一次。
③中層副職干部到齡退職后,原則上在所在退職單位安排工作;中層正職干部由局協調安排工作。
④特別優秀的中層干部由局黨委視工作需要專門商定延長任職時間。
四、日常管理
(一)教育培訓
根據中層干部需求和崗位要求,把理論學習、知識拓展、能力培養、黨性鍛煉四個方面內容貫徹其中,不斷加強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切實提高適應崗位的能力水平。局黨委將根據中層干部狀況擇機進行集中培訓。
(二)年度考核
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后,局每年組織一次考核測評,考核形式包括述職述廉等活動。對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或情況不佳的,及時采取談話、誡勉等教育措施。年度考核材料歸入干部個人檔案。
五、交流輪崗
(一)條件
現任中層干部只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之一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
1、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滿十年的;
2、經考核認定不適宜繼續在原職位任職的;
3、其他需要交流輪崗的。
(二)途徑
1、中層干部的交流輪崗,一般在局機關不同科室之間或機關與基層之間或基層與基層之間進行。
2、同一科室或站的正副職一般不同時交流輪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