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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發票管理的現狀是發票管理循環管道不閉合,發票管理職責不明確,難以實現系統的發票管理和檢查;一些納稅人受經濟利益驅動,無視稅收法律、法規,利用發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各種手段進行偷、逃稅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不但造成了稅款的大量流失,而且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不利于整個社會的誠信程度的提高。目前,地稅部門在發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一)基層稅務機關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雖然對發票從印制、領夠、開具、保管、檢查、罰款等做了相應的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沒有對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做出具體的規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內部管理銜接不暢,使發票管理環節偏松。突出表現在放票把關不太嚴密,許多發票管理制度得不到貫徹,如發票驗舊換新制度、存根聯繳銷制度、發票管理期限制度、發票填開制度、填開發票登記備查制度等。在實際工作中沒有一個可操作的具體的發票管理辦法,發票管理的隨意性較大且不統一,還沒有形成一個系統的發票管理體系。
(二)各級地稅機關對發控稅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
地稅部門對發票管理在思想上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認為地稅發票犯不了大錯誤,不值得花太多的精力,對當前地稅發票中存在的制假販假和使用假發票、白條入帳、拒開發票、不使用發票等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在日管工作中,一部分稅務人員對發票控稅在思想認識方面還有一定的差距,錯誤的認為,稅務機關應以征收管理為主,在稅款征收入庫方面投入的精力大,而在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上重視不夠,特別是在日常的征收管理中缺少了發票的監控管理。
(三)地稅部門對發票的科學管理滯后。
近幾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采取了許多新的措施,研究制定了不少制度和辦法,實施了金稅工程,建立了全國協查系統。但對地稅普通發票的管理措施還相對滯后,不管是防偽水平,還是檢驗系統,都與專用發票有很大距離。還沒有一套切合實際工作需要的嚴密細致的發票管理制度,沒有建立強大快速的真假票檢驗系統。
(四)發票檢查力度跟不上在基層稅務機關中沒有設立專門的發票管理機構,不能經常性開展發票的專項檢查和日常檢查。在征收管理工作中,我們只側重了涉稅的檢查,而對發票的檢查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管理人員和征收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納稅人有發票違法違章的行為,由于多種原因,未能完全按《稅收征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或著久拖不辦。在發票檢查方面,我們還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之內部執法責任制度不健全,造成稅務機關對發票違法違章行為的檢查力度不夠,沒有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
(五)個別用票單位內部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
個別用票單位內部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又對《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以及近年來頒發的加強發票管理的規定不夠了解,從而導致內部發票管理的混亂,在工作中分不清哪些行業用國稅發票,哪些行業用地稅發票,對真假發票識別不準,把“白條”當發票充當原始憑證記帳也時有發生,經常調換發票管理員,幾年來用了多少本發票,繳銷了多少本發票,經手人是誰不夠清楚,這給發票管理和檢查帶來了很大困難。
(六)納稅人的納稅意識薄弱。
雖然經過多年的稅法宣傳,但依法納稅、誠信納稅在一部分納稅人頭腦中沒有真正形成,“查出來我倒霉,查不出我賺著”的思想還有一定市場。個別納稅人為了達到偷稅的目的,不惜以身試法,利用發票大肆偷稅。特別是隨著金稅工程的深入開展,國稅發票管理進一步加強,一些制假分子就把目標投向了地稅發票是上,具調查,在有的地區地稅假發票泛濫相當嚴重,且有曼延之勢。
(七)消費者索取發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實行“以票控稅”是要以用票量來反映納稅人的經營收入,讓每個消費者都索取發票是至關重要的,雖然我們采取了一系列的宣傳措施,效果也很明顯,但是,由于我們人力、物力、財力有限,宣傳的廣度、深度都不夠。至使消費者不能從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經濟秩序角度出發積極索取發票,也沒有清楚地認識到消費索要發票即是自己的義務更是自己的權利。目前,還有很多消費者索取發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消費后只要方便、快捷、節時、節錢,便一走了之。據調查,在個體私營經濟中,消費量較大的餐飲業要票率為40%左右,洗浴業要票率為20%左右,娛樂業要票率為10%,這說明“以票控稅”工作的潛力還很大,應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消費者的索票率。
二、加強發票控稅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設想
對發票究竟應該怎么管,才能讓廣大納稅人安全有效地取得和使用發票,也讓稅務部門能最大限度地實現以票控稅,一直是我們地稅部門研究和探索的課題。盡管各地采取了一些相應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措施單一,效果不明顯,未能從根本和源頭上解決問題,發票管理客觀上要求我們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將發票管理的各項內容、各個環節有機的結合起來,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切實加強發票管理,以確保稅收收入的實現和經濟秩序的穩定。
(一)加強制度建設,堵塞發票控稅管理漏洞。
當務之急,應當及時修訂出臺新的《發票管理辦法》,把近幾年來稅務機關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以法規的形式確立下來,使得管理行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時,針對基層發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的問題,將發票管理工作進行量化、細化,堅持從嚴、從細、從實的管理,制定具體的發票管理辦法。并把發票管理工作與征管質量考核相結合,與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相結合,實行嚴格的考核和獎罰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嚴格落實發票管理制度,把好發票領、用、存的審核和管理關。按照“哪出哪回”的原則,在發票的發售環節,應制定和實行嚴格的發售管理辦法和程序,針對不同納稅信譽等級、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的納稅人,做好發票的限量發售和驗舊換新等發售制度、發票的定期繳銷制度和填開發票登記備查制度,在發票發售環節既要方便納稅人依法納稅,又要防止發票泛濫失控,要從源頭上預防各類發票違法違章行為的發生。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在發票管理環節做好發票的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輔導工作,把發票違法違章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按照“誰的責任誰受罰”的原則,在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上明確崗位責任制,防止發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責任心不強或權利濫用現象的發生。再有,對用票單位和個人也應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各項制度,如發票管理員制度、發票領購制度、發票填開制度、發票保管制度、發票繳銷制度、發票管理獎懲制度等。只有建立統一規范的發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才能確保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銜接暢通和良好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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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發票控稅管理的思想認識要提高稅務人員對發票管理工作的認識,切實把發票管理提高到是提高征管質量和抓好稅收收入的高度來認識,決不能認為完成了稅收任務就是管好了稅收。我們應該認識到,發票作為經濟生活中的收付憑證,在整個社會經濟生活中,特別是在稅收征管及財務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它是進行稅源控管和計稅的依據。發票這道防線一放松,就會擾亂整個發票管理秩序,就會給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打開方便之門,給我們稅收征管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導致國家稅收的流失。要充分認識到稅務機關管好了發票,也就控制了稅源,挖掘了稅收潛力,管住了稅收。
(三)加強發票檢查,嚴厲打擊發票違法違章行為。
在基層稅務機關中成立發票的專管機構,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管好發票。堅持日常發票管理與發票檢查相結合,管理與檢查并重。在做好日常發票管理的基礎上,加強發票檢查工作,要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將發票檢查與整頓和規范經濟秩序相結合,把發票檢查作為向管理要收入的突破口,定期開展發票專項檢查,切實做好發票的日常檢查,以查促管,進一步堵塞發票管理漏洞。一是在發票檢查中對納稅人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堅決從成本費用中剔除,并依法給予處罰。二是對拒開發票、開假票和使用非法發票、票據的納稅人,要給予嚴厲的懲處。針對個體私營業戶分布廣泛,納稅意識淡薄,稅務機關難于管理的特點,我們要建立發票違章舉報、獎勵制度,設立舉報電話,集中專人,晝夜值班,保證隨時接到舉報,隨時進行查處。凡舉報發票違章經查實后,對舉報人每次給予一定的獎勵,以鼓勵舉報人的積極性。三是明確檢點,確保檢查質量。針對部分業戶使用假發票現象,把查處重點放在集中打擊假發票上。結合整頓經濟稅收秩序,定期開展大規模的發票打假、制假活動。四是注重檢查方法,保證檢查效果。針對個體私營業戶發票違法違章行為隱蔽性強,取證難的特點,檢查中先從一些應酬多、會議多、對外聯系多、取得發票多的單位查起,根據他們取得的、已入賬的違規票據,順藤摸瓜,查處違規開票單位,能取得好的效果;或者按照行業進行專項檢查,這便于發現問題和總結經驗。在發票檢查中,對違法違章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進行處罰,嚴厲打擊利用發票偷稅的不法行為,以維護稅法的尊嚴。
(四)加強部門配合,加大管理力度。
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有效配合,形成對發票齊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在稅務機關內部,發票管理機關要將發票管理的新規定和新要求及時傳達給基層稅收管理單位和稽查單位,使他們在日管和檢查中落實、宣傳好這些規定和要求。同時,要求基層稅收管理單位和稽查單位要將工作中發現的發票管理中的問題及時反饋到發票管理單位,使他們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二是稅務機關應與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取得聯系和配合,要求各單位在進行消費時,必須嚴格按照消費行為索取合法發票;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取得的票據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簽字報賬,嚴格控制違規票據入帳。三是與司法機關搞好協作,加大執法力度。借助公安機關的執法力量,聯合出擊,共同查處發票違法違章的大案、要案。對拒不履行稅務機關處理決定的,移交法院強制執行。嚴厲打擊發票違法違章行為,凈化稅收環境,整頓稅收秩序。
(五)強化服務意識,加強宣傳輔導工作。
在以前的稅收管理工作中,我們只注重了發票管理事后的監督檢查力度,而忽略了發票管理事先的宣傳輔導工作。當前,黨的十六大作出了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加快調整和改造的重大戰略部署。我們稅務部門應當優化稅收服務,調整思維方式,在發票管理上也要增強服務意識,作好發票使用的宣傳輔導工作。一是要提高用票單位和廣大納稅人對發票的認識,在充分利用好廣播、電視、報刊、公告、標語、專欄、傳單等固定媒體的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采取各種渠道和形式把發票法規知識宣傳好,使廣大消費者和用票單位能真正了解發票的用途和發票取得、使用、保管以及如何識別真假發票等方面的知識,鼓勵消費者在消費時索要發票,積極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支持協助搞好發票管理工作,目前我們正在實行的發票兌獎活動就是一種很好的宣傳和普及發票知識的方式。二是提高用票單位和財務人員、發票管理員和開票員的發票業務知識水平。要求企業發票管理的崗位盡量固定,不得隨意調整,稅務機關要定期舉辦發票管理培訓班,向他們系統地講解發票管理法規和有關業務知識。使他們能夠真正懂得如何管票、用票、識票,督促和幫助他們建立健全內部發票管理機制。三是在日常稅收管理工作中,加強對納稅人正確使用發票的輔導工作,作到服務到戶,宣傳到位。通過宣傳要提高納稅人依法用票的自覺性,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共同協稅、護票的良好氛圍。
(六)積極開展發票兌獎活動。
2004年08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加強發票管理,運用“以票控稅”管理手段,堅持有獎發票制度,充分發揮發票控管稅源作用。根據文件精神,我們也應該轉變觀念,大膽解放思想,開拓創新,采取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加強發票控稅力度,實現稅款應收盡收。針對部分個體私營經濟分布廣泛,行業眾多,而且有部分行業消費量大,稅源分散,基層稅務機關難于管理,群眾索取發票熱情不高的特點。我們應積極組織開展發票兌獎和抽獎活動。在發票開獎時舉辦大型稅法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了消費者依法索取發票的積極性。
而且因地制宜地在消費領域,尤其是在第三產業中開展發票兌獎活動,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地稅稅務部門也由此探索出了一條稅收專業性管理和社會群眾化管理相結合的道路。在多方面起到了促進作用:一是實行發票兌獎的辦法來“以票控稅”,可以通過發票用量較真實地反映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收入,從而真實體現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在購票環節直接扣稅,實現稅款的應收盡收。二是實行發票兌獎的辦法來“以票控稅”,將逐漸取代過去典調核稅、定期定額的征收辦法,改變了個體定額一統天下的局面,解決了核稅不準、稅負不公的問題,使稅收征管進一步加強;三是由于不辦理稅務登記就不能購買發票,在消費者積極索取發票、稅務機關嚴厲打擊發票違章行為的情況下,那些不辦登記進行逃稅的業戶會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和領用發票,解決了漏征漏管戶的問題,使稅收管理進一步加強。四是可以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稅收監督、舉報不法經營者不按規定使用發票的積極性,極大地彌補了稅收征管的不足和漏洞。五是把實施發票有獎管理作為強化稅收征管手段的具體措施來加強,逐步擴大實施范圍和加速實施步驟,從而使發票有獎管理辦法適應了從定額征收到查賬征收過渡的要求,也適應了國家全面推廣稅控機的要求。
(七)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加強對稅源真實性監控。
稅控收款機實質上是一種電子發票,2004年4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信息產業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加強稅源監控的通知》,這對于我們地稅系統加強稅源監控,堵塞稅收漏洞,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減少稅款流失必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應當把握好和利用好這個有利契機,先在規模較大的賓館、餐飲、服務業進行試點推廣,并逐步擴大使用范圍。稅控收款機的使用解決了原有手開式發票中二次復寫、大頭小尾、發票隨身攜帶、隨意填開等缺陷,使營業收入能夠真實的得到反映,也使開票方杜絕了使用假發票的違章行為。
一、普通發票控制與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第一,重增值稅專用發票輕普通發票管理。現在稅務部門已建立起以信息技術為依托,覆蓋全國的、統一的、比較先進和完善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對增值稅發票管理實行以信息化為主的全過程管理。而在普通發票的管理方面,全國各地之間、國稅與地稅部門之間還處于“諸侯割據”、以手工操作為主的狀態。不可否認,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相對于普通發票違法而言,涉案金額往往較大,管理上應當有所區別。但現實生活中,只重視對增值稅專用 發票的管理而輕視對普通發票的管理,割裂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與普通發票之間的有機聯系。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行為與普通發票違法行為往往互相滲透、相互促進,普通發票違法的嚴重性已經不亞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第二,職務分工不明晰。發票的購買與使用是一個人,這種情況會產生發票數量與交款數量不對等,造成漏洞;在我們的會計檢查中,曾經發現,部分建制較小的單位,因財務人員較少,將發票的購買與使用交由一人負責,少了審核與監督的程序,這種情況有可能無人知曉收款者所收款項是否及時交存,造成現金留于賬外。第三,以犧牲國家利益為代價,過分強調部門利益。大概是受商品經濟影響,曾幾何時,由無償供應發票,到今天發票按成本價加上適當的費用,作為一種商品出售,當然也是考慮稅收成本核算,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敢亂賣,那么就存在鼓勵多購買普通發票的怪現象,從某種意義上講,賣得越多差價就越多,而不考慮對賣出的普通發票如何進行管理和監督。第四,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其它不合法收據不斷侵蝕發票應用領域。行政、事業單位從事經營性活動。往往利用到當地財政部門領取由省級財政部門監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收取款項,從而逃避納稅義務。掛靠行政、事業單位的企業。利用經濟利益上的聯系,通過其所掛靠的行政事業單位,獲取從財政部門取得合法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收取款項,進而逃避納稅義務。第五,對于制造、販賣假發票的打擊力度和懲罰力度不夠導致了制造、販賣假發票活動異常猖獗。販賣假發票的現象,在許多地方都存在。
制造、販賣的假發票品種齊全、種類繁多,幾乎稅務機關管理的所有發票在制、售者手中應有盡有,假發票的品質已經達到真、偽難辨的境地。販賣的對象主要為偷漏稅款的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猖獗制造,販賣假發票活動,嚴重沖擊著規范、合法發票的使用,稅收監控手段被大大削弱。第六,票據的使用范圍不規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在我們檢查中發現,部分單位的個人承包部門使用發包單位票據,這會造成發票的法律責任不明確,給消費者的售后服務帶來扯皮,更有甚者,會造成稅費管理混亂。例如,有的單位包括學校、醫院等專業收費票據,讓其所屬的已由個人承包的單位(培訓站、食堂等)使用,顯然是不合適的。在檢查中,我們還發現有的單位,已過期作廢的票據,沒有及時繳銷,而是交由下屬食堂使用,使得食堂所收資金完全在賬外,無法確認食堂的經濟性質。第七,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不開具發票。一是未向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未按規定申報納稅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為逃避納稅義務,銷售商品或應稅勞務時不可能開具正規發票,或開具購買的假發票。二是因個體工商戶和相當比例的私營企業普遍都不建賬或做假賬,稅務部門只得采取“定期定額”的征收辦法征收稅款,對發票實行控制配售。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為逃避納稅義務,銷售商品或應稅勞務時盡可能不開或少開發票,或開具購買的假發票,或用商品信譽卡代替發票,或用“收據”、“白條”代替發票。三是經營者與消費者共同作弊,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時,不開發票的價格比開發票的價格優惠。第八,不按規定開具或套開發票。相當比例的經營者不按規定開具發票。采用“大頭小尾”、盜開發票、借用發票、借開發票等手段偷逃稅款。有的經營者為招攬生意,迎合顧客,虛開、亂開發票,在為消費者虛報冒領、貪污公款犯罪提供方便的同時,逃避納稅義務。
二、對加強普通發票的管理幾點看法
第一,加強普通發票有關知識的宣傳與教育加強發票管理,首先要提高用票單位和廣大納稅人對 發票的認識,在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公告、標語、專欄、傳單等固定媒體 的基礎上采取各種渠道和形式宣傳發票法規知識,使廣大消費者和用票單位能真正了解發票的用途,發票取得使用、保管以及如何識別真假發票等方面的知識,鼓勵消費者在購物時索要發票,積極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支持協助搞好發票管理工作。其次是提高用票單位和財務人 員、發票管理員和開票員的發票業務知識水平。要求企業發票管理的崗位盡量固定,不得隨意調整,稅務機關要定 期舉辦企業發票管理培訓班,向他們系統地講解發票管理法規和有關業務知識,使他們能夠真正懂得如何管票、用票、識票,督促和幫助他們建立健全內部發票控制與管理機制。第二,加強法制化建設。發票被有關專家和業內人士稱為“第二鈔票”,加強此項法制化建設,是從根本上抑制發票違章、違法猖獗現象的有效措施。要借鑒金融系統對金融票據管理的成功經驗,總結近年來稅務部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和普通發票管理的經驗教訓,加快發票的法制化建設進程。一是統一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切實解決發票管理上 的厚此薄彼帶來的諸多問題二是提高對發票違法犯罪的懲處標準。增大發票犯罪的風險成本,震懾發票違法犯罪。三是嚴格規范發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的使用范圍,對利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進行偷、逃稅的經營者及相關部門單位給予嚴厲懲罰。第三,推進發票形式創新,有效防范發票開具活動中“大頭小尾”行為。一是進一步擴大定額發票的應用范圍,以發票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建立起“以票管稅”機制。二是針對不同行業特點。對不同納稅信用等級的納稅人,印制、發售不同最高限額(百、千、萬、十萬、百萬等)的發票,降低“大頭小尾” 發票的風險。三是積極推行裁剪式發票和計算機發票,努力化解發票“大頭小尾”行為。四是對某些難以管控的特殊行業,由主管稅務部門代開、代保管發票。第四,加大對普通發票檢查力度。應重點加強對使用發票的個體工商業主、不建賬或建假賬的私營企業、納稅信譽較差企業發票的管理。通過對開具普通發票的記賬聯、發票聯、存根聯之間相互檢查、比對,建立起“稅務部門——發票開具單位——發票接受單位”相互制約的高效制衡機制,努力縮小稅務部門“ 雙定”額(納稅人納稅申報額、賬面反映額)與納稅人實際生產經營額的差距,走出稅務部門無法比較準確地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困境,努力構建起以票管稅”的良性互動的制衡機制。
這次全市發票管理工作會議,是經過市局黨組同意、發票所精心準備的一次重要會議。主要任務是:總結20*年、20*年兩年的發票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年全市發票管理工作,以解放思想和求真務實的作風,扎實地推進發票管理改革,全面提高我市發票管理工作水平。下面我主要講三個方面問題。
一、兩年來全市發票管理工作簡要回顧
20*、20*年是我市發票管理改革發展之年。兩年來,發票管理工作在市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全省發票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堅持"強化普通發票管理、推進發票管理現代化;理順系統工作關系、提升發票管理水平"的工作思路,深化改革,積極探索應用微機發票,規范發票代開行為,拓寬"以票控稅"領域,打擊發票違章行為,使全市發票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對加強稅收征管、進一步做實地方財力、推動區域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推行"刮獎發票",促進地方稅收增長。
自20*年11月開始,我市首先在餐飲、娛樂、洗浴三個行業實行定額"刮獎發票"。刮獎發票在*地區的面世,極大的激活和調動了消費者維權和索要發票的積極性,使刮獎發票的銷售量得到大幅度的增長,三個行業的稅收收入也在短時間內顯著增長。全市共有4,000多戶納稅人購買定額刮獎發票,購票率占從業總數的95%以上,同比增長20多個百分點。消費者中獎累計28萬余人次,兌付刮獎發票獎金160萬元。兩年間共印制刮獎發票8期,面值8個億,印制刮獎發票357,100本,截止20*年12月末,*地區累計銷售發票面值7.32億元,實現地方各稅6,686萬元,比前兩年同期增長2,386萬元,增幅55%,為地方經濟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在餐飲、娛樂、洗浴行業刮獎發票銷售量大幅度增長、稅收出現強勢增量的形勢下,旅店業發票的銷售情況則相形見絀。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旅店業的發票管理,堵塞稅收征管漏洞,20*年8月,市局發票所對全市旅店業進行了深入的調研,提出了加強和改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下發了《關于旅店業實行定額刮獎發票的通知》,于20*年10月1日對旅店業正式啟用定額刮獎發票,原手寫式旅店業發票全部作廢。刮獎發票范圍的擴大,規范了稅收征管,遏制了人情稅和關系稅,有效控制了稅款流失,促進了地方稅收增長。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代開發票管理。
為了更好地規范代開發票管理,明確代開發票程序,杜絕人情開票行為,避免稅款流失,我們對全地區代開"臨時經營"發票點開展了檢查和調研。檢查中發現,很多稅務所、代征單位存在著開具發票手續不齊全、管理不規范、使用的綜合稅率不統一等現象。為此,市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出臺了《*市地方稅務局代開臨時經營發票管理辦法》。辦法明確從20*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取消稅務所、代征單位開具臨時經營發票的資格,"臨時經營"發票全部由基層局征收大廳開具。《辦法》的出臺,使代開"臨時經營"發票管理得到進一步的規范。
3、實行微機打印發票,促進發票管理現代化進程。
隨著稅收征管信息化平臺的搭建和推進,對發票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過去的手寫式發票容易造成偷、漏稅款,已無法適應目前的征管模式的要求。為此,我們從20*年10月1日起,對全市房地產、交通運輸、建筑安裝三個行業全部取消手寫發票,實行微機發票。同時制定了《*市地方稅務局新版微機發票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微機發票的使用行為。據統計,到20*年12月末全市共有上述三個行業的企業946戶,已安裝使用微機發票的企業81戶;開具發票共計3萬多組,稅收收入比上年同期有了大幅度的增長。在微機發票的推廣和使用方面,蓋州局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他們自行設計研發的"交通運輸業"微機發票系統軟件,于20*年5月在蓋州全地區實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也為市局研究出臺《*市地方稅務局新版微機發票管
理辦法》提供了范例和參考。
4、加速微機發票改革步伐、實現真正的"以票控稅"。
按照稅收征管改革的要求,我們在微機發票軟件的開發使用上進行了大膽的探索,先走一步,對省局微機發票軟件進行了全面升級,實現"聯網稅控"。經過發票所與信息中心的緊密配合,相應的工作已準備就緒。目前已在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全面實施,企業可在辦公室完成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相關業務,它將成為我省乃至全國第一個"稅企、稅銀"之間的納稅聯網系統,也將為20*年全市各個行業全面使用微機發票和網上控稅的軟件及以票控稅工作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5、規范企業自印發票,縮小自印范圍。
為了加強對自印發票企業的管理,積極推廣微機發票,從20*年開始,市局對現有自印發票企業逐漸縮小自印發票使用數量,取消了規模較小企業自印發票資格,將其重新納入使用通用微機發票的行列;將*港務局等5家規模企業,定為冠有企業名稱的自印微機發票企業,并通過聯網稅控系統開具發票;將人民公園、遼河劇院等四戶旅游、文化景點門票全部納入地稅發票管理之中,使自印發票企業由原來的40余戶減少為18戶(含冠有企業名稱的定額發票);自印發票種類由原來的70多種減少到近20種。由于對自印發票企業的規范管理,防止了欠稅、串票、假票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對加強行業票證管理起到積極的作用,為20*年全面推廣使用微機發票奠定基礎。
6、改進工作方式、為基層局做好服務
在日常的工作中,市局立足于為基層服務的思想,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從20*年4月1日起對縣、區局實行網上購票,并下發了網上購票管理辦法、工作程序。通過網上購票,減輕了基層局的工作壓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規范了基層局發票領、售、存的工作流程,增加了發票領、售、存的準確性及透明度,使微機在發票管理工作中得到了進一步的應用。這樣既解決了基層單位購買發票不方便的實際困難,同時又加強了對發票的日常管理。
7、加大發票檢查力度,打擊偷漏稅現象
為了進一步加強刮獎發票的管理,在市局統一部署下,市局發票所于20*年4月、20*年1月對全市餐飲、娛樂、洗浴行業進行了兩次大規模的定額刮獎發票專項檢查。檢查前制定了具體方案,抽調市局的業務骨干和分局的征管人員一同檢查。檢查中采取明查、暗訪相結合的辦法,堅決打擊不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的業戶。檢查面達到100%,檢查出有問題業戶159戶,罰款4.4萬元。通過檢查,打擊了部分業戶的違章行為,促進了刮獎發票的銷售量。另外,市局發票所還開通"16017518"刮獎發票舉報電話,接到舉報案件立即轉送給各相關分局進行查處。兩年來發票所共轉交分局處理的發票舉報案件100多起,分局已查處70余起,罰款入庫近3萬元,給予舉報人獎勵3000元,有效地遏制了偷漏稅現象的蔓延。
二、查找問題,正確的認識和評估發票管理工作。
兩年來,我局在發票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績,有些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但是,我們必須清醒的看到,在發票管理工作上還存在很多不足,可以說發票管理工作在某種程度上滯后于稅收征管改革的步伐。我今天把發票管理存在的問題作為一個專題來講,就是要提醒大家,對發票管理工作現狀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要像重視稅收一樣重視發票管理工作。發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1、對發票管理工作認識不到位。
發票管理是加強稅收監控的源頭,管理好發票就等于管理好了稅收,管理好發票就能有效的控制稅收領域經濟犯罪行為的發生,保證財政收入的穩步增長。從前兩年情況看,發票管理工作在全地區還沒有得到高度重視,各級發票管理人員對發票管理的認識不到位。對發票管理定義的理解還僅僅限于發票的保管、銷售上。在發票監督、檢查、內部資料管理方面還存在很多的漏洞。
2、發票管理軟件模塊利用功能不全。
就我們目前微機軟件開發利用而言,發票管理應用軟件還缺乏整體性與系統性,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較低,不能完全滿足發票管理的功能要求,我們對監控企業發票的使用、庫存、開
具的真偽及以票控稅功能建議信息中心對發票管理模塊進行改進。為了適應新征管軟件的要求,市局發票所經過多次修改,制定了"電子卡"購票方案,一經投入使用,即可取票購買證,防止超范圍售票等違規行為的發生。
3、推廣、使用微機發票工作進展遲緩。
推廣新版微機發票,是全省20*年發票改革的重點,目前就我市情況而言,還只在交通運輸、建筑安裝及房地產三個行業81戶企業實行了微機打印發票,僅占上述三個行業總戶數的8.6%。大多數企業仍然在稅務大廳代開發票,這樣給稅企雙方工作都代來不便,應該說管理局是有責任的。省局要求從20*年11月1日起,全省逐步推廣實行所有行業微機打印發票的工作,而*局因為微機軟件升級工作正在試運行,沒有全面推廣,所以我們的微機發票改革工作步伐有些滯后,這里有一些原因,但我希望在20*年市局發票所要協調處理好目前存在的問題,趕上全省微機發票改革的步伐,發票管理工作不能拖稅收征管改革的后腿。
4、對舉報案件查處力度不夠。
兩年來,市局發票所轉交分局處理的發票舉報案件達100余起,分局查處只有近70起,查處力度、深度不夠,沒能從發票的檢查為突破口,延伸到涉稅檢查,信息反饋也不及時,有些案件長達半年之久未向發票所報送結果,近一半的案件到現在仍沒有結果,使舉報人對我們的案件舉報查處工作產生了不滿和懷疑,嚴重挫傷了消費者舉報發票違章行為的積極性。我希望各基層局對舉報案件的查處應高度重視,對未落實的舉報案件要抓緊時間進行查處,以給舉報人一個滿意的答復,并及時向市局發票所反饋查處結果。
5、代開發票工作流程需要進一步完善。
20*年發票所下發了《代開發票管理制度》、《代開臨時經營發票管理辦法》,對代開發票工作起到了一定的規范作用,但在細節上還有一定的漏洞(如:沒有設計統一申請表)。各分局在理解和操作上也不夠細致,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許多的紕漏。
6、基層局在發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細節問題。
我們各基層局在發票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存在的一些細節問題也不容忽視。細節問題不解決,就會阻礙發票管理工作的開展,必須要認真解決這些"小毛病"。一是上繳發票工本費,個別單位沒有實行內部轉帳,仍然使用現金交付,這不便于內部管理;二是上劃發票工本費不及時,有的分局近一年沒有與市局發票所結算發票工本費。從20*年開始,發票工本費必須一個月結算一次;三是月報表報送不及時、數目不準確。這里我們重申交通運輸業發票清單,每月15日前;刮獎發票領用、銷售月報表,每月30日前必須報送。
市局發票所要將解決上述問題的結果,納入年度績效目標管理考核,從制度和管理手段上進一步規范發票管理工作的細節行為,使我市的發票管理工作上臺階、上檔次。
三、20*年全市發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
20*年,全市發票管理工作要認真遵循市局黨組年度工作指導思想,緊密圍繞市局黨組稅收工作的總體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發票管理工作三年規劃,努力開創我市發票管理工作新局面。總體要求是:以軟件開發利用為依托,積極推進微機發票的信息化進程;以強化系統管理為措施,繼續夯實發票管理的基礎工作;以強化發票管理為手段,努力挖掘稅源增量,為進一步推進稅收征管改革做出積極的貢獻。
1、完善基層發票所科室職責。
按照省編委批復的*局的機構設置方案,各分局都設立了發票管理所,至此全地區發票管理人員已達40余人。由于機構是新建的,目前工作關系還沒有完全理順,各分局發票管理人員對于本身具體的工作內容還很模糊,工作渠道也不順暢。為此,我希望大家在這次會議上能夠集思廣義,就我們本身的發票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發票管理工作的具體細節,進一步明確發票管理工作的崗責體系,讓大家在自己的崗位上知道應該做什么、怎樣做,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把我市的發票管理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
2、積極推行微機發票,加快微機發票應用步伐。
推廣微機發票的應用,仍是20*年發票管理工作的重點
。我們要在省局推行的三十九個行業的基礎上,將營業稅中所有行業全部推廣使用微機發票。爭取5月份在全地區取消手寫式發票,改為具有現代化管理手段的微機打印發票,在我市形成以微機打印發票為主體以定額刮獎發票為補充的征管模式,為促進稅收征管改革提供支撐和保障。
3、加大專項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各種發票違法行為。
去年發票所在旅店業調研、交通運輸業等三行業專項檢查及自印企業專項檢查中取得了一些成果,相繼出臺的一些措施和辦法得到了市局黨組的認可。今年市局準備對"定額刮獎發票"和"通用發票"進行兩次大規模專項檢查,加大發票專項檢查力度,發現有發票違法現象必須嚴肅處理。各基層局要結合各自的情況,在有效進行發票源頭控制的同時,組織開展不定期的檢查,將全地區發票違章行為消滅在萌芽中。
4、積極拓寬發票的使用領域,擴大發票管理范圍。
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發票使用的觸角也將不斷延伸,發票使用領域將不斷擴大,發票對稅收的控管作用將進一步加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市還有部分企業使用的發票還沒有統一印制、統一管理。今年,要以行政事業單位的應稅項目收費、預收款項、代收款項的票據為重點,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尋找突破口,將他們納入正常的發票管理范圍,充分發揮發票在稅收征管中的監控作用,規范用票行為保證稅款應收盡收。
5、進一步擴大"定額刮獎發票"獎勵面
從20*年定額刮獎發票的銷售情況看,定額刮獎發票的銷售量有明顯的下滑趨勢(扣除旅店業售票額)。其主要原因是定額刮獎發票中獎面小、獎金少,再加上今年7、8月份沒有及時給經營者兌獎,挫傷了廣大消費者索要發票的積極性。為了堵塞稅收漏洞,市局發票所將認真落實實施方案,在保證經費充足的情況下,對定額刮獎發票進一步完善,擴大定額刮獎發票的使用范圍、增加中獎面。在工作做實的基礎上還要不斷加大宣傳力度,以更大的吸引力,最大限度地增強消費者索要發票的積極性,達到增加地方稅收的目的。
6、深入基層調研,前瞻性地解決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在新核定的機構編制中,各基層局都設置了發票管理所。為了不斷的發現和解決發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發票管理辦法。今年市局將由市局發票所牽頭,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深入所有的基層稅務所進行調研,聽取基層對發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全面掌握基層發票管理狀況,及時改進工作中不足之處,實現發票管理為稅收征管服務、機關為基層服務的目標和宗旨。在此基礎上,市局發票所還將在適當時期,會同各管理局重點對郵電通訊業、保險業的發票使用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尋找解決問題的途徑。并針對上述行業在發票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提出解決的辦法,形成調研材料向市局黨組匯報,特殊情況將一并上報省局,并將兩個行業用票納入正常的發票管理范圍。
7、學習先進管理經驗,不斷開闊工作視野。
論文摘要: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的免稅農產品收購發票金額可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開據和使用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由收購企業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第二種是:非農戶企業、農場、林場、開發公司銷售自產農產品或經過對農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農產品使用的貨物銷售發票……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是享受免稅政策的,又是可以抵扣增值稅的應稅項目,由于農產品收購發票是由企業開據的,一些收購農產品的企業利用農產品收購發票偷漏增值稅,虛開代開農產品收購發票,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制造銷售假的農產品銷售發票,以謀取個人私利,造成了國家稅收的流失,這也給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如何規范、監管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使用已經成為增值稅管理中我們亟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的免稅農產品收購發票金額可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開據和使用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由收購企業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第二種是:非農戶企業、農場、林場、開發公司銷售自產農產品或經過對農產品生間加工后銷售農產品使用的貨物銷售發票。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是享受免稅政策的,又是可以抵扣增值稅的應稅項目,由于農產品收購發票是由企業開據的,一些收購農產品的企業利用農產品收購發票偷漏增值稅,虛開代開農產品收購發票,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制造銷售假的農產品銷售發票,以謀取個人私利,造成了國家稅收的流失,這也給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如何規范、監管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使用已經成為增值稅管理中我們巫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1.完辱農產品箱德發票的管理,區別兩種發票的性質
一個農產品加工企業他既是免稅農產品的采購者也是銷售再加工農產品的銷售者,農產品采購的發票是可以抵扣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經過加工后的農產品的銷售是應稅產品,是要交納增值稅銷項稅的,那么農產品加工企業自行填開農產品采購發票他的隨意性非常大會出現如下問題:農產品加工企業在開據發票過程中存在一處收購數家或數十家產品只開一張發票的現象,并且多為現金交易,收購業務的真實性難以核對也為虛開代開收購發票提供極大的可能,也給稅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及調查取證工作增加了難度,由于農產品收購企業手中持有發票,一些企業利用現行增值稅進項、銷項相抵的特點,采取提前或滯后的方式調節當期應稅額,人為調整稅款以達到少交稅或不交稅的目的,有些企業采取少購多開增加企業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使企業成本加大逃避企業所得稅的征繳,有些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高開收購農產品價格,虛開農產品采購發票,使企業虛贈產量、加大出口銷售額,以達到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目的。把農產品收購發票交給企業自己管理很難能做到公平稅負以法納稅,這如同法官給自己判案,缺少的是監管。2.分析農產品收購發票存在問題的原因
農產品生產范圍大而又零散,他的價格浮動也大,農產品質量也參差不齊,這給農產品收購企業虛開代開發票有了可乘之機,還有些企業在購進農產品時人為地低價高開,給稅務部門的監管造成了很大困難,稅務部門在稽查企業賬載購入農產品數量、價格時由于人手少也無法一一查對庫存原材料的數量和金額,這些問題的存在是我國現行稅收的漏洞和稅制的不完善,在工作中我們也發現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假的自產木材林產品發票進行銷售活動,使一些正常加工經營木材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購入農產品木材發票入帳問題上很難處理,他們通過電話比對認證,甚至出差到發票開出地稽核發票的真偽。究其原因是我國農產品收購發票的管理游離了我國增值稅的征管范圍,目前稅務部門沒有認證比對農產品銷售發票的程序和系統,筆者認為既然農產品銷售發票是增值稅應稅項目,并可抵扣計算增值稅的進項稅,建議稅務部門盡快開通農產品銷售發票認證比對系統,做到與增值稅發票一樣進入國家金稅工程,就是暫時不能開通農產品銷售發票認證比對系統,也要在農產品發票防偽上多下點功夫,讓不法分子沒有可乘之機。
3.改革企業農產品收購發票使用方法。加強稅收征管
1系統數據安全設計
納稅人開具發票后,暫存于本地數據庫,系統后臺任務定時將發票數據上傳到稅務機關服務器。從發票開具到稅務機關最終接收數據的各環節中,系統數據都存在被篡改的隱患,系統從應用、存儲和傳輸三個階段努力保護數據的真實有效性[4-5]。
1.1應用數據安全
系統為納稅人發放安裝在本地的應用程序,軟件的使用過程沒有全面覆蓋的監督。納稅人受自身利益驅動,必然鉆研如何通過軟件開具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例如,嘗試超過核定額度開票、使用非法號碼開具等手段。為避免納稅人通過應用開具非法發票,系統應該對必要的數據嚴格控制防止操作員惡意修改,例如發票開具額度不可超過稅務機關的核定額度,發票開具的范圍也只限制在正常領用的范圍之內等。此外,系統通過應用規范納稅人的開具行為,限制操作員惡意修改數據隨意開具發票,并提供發票比對工具提供發票數據查詢服務,事后發現假發票數據,在應用層面保護數據的有效性。具體要求如下。(1)所有納稅人在申請領用發票時由稅務機關核定可開具發票的額度,超過額度則不允許開具。納稅人端應用程序在初始化時即向通過遠程應用獲得納稅人的開票限額,在發票開具過程中系統檢查納稅人開具的發票是否超過發票限額。(2)納稅人只能開具從稅務機關領用的發票,不可隨意輸入發票號碼任意開具發票。系統為納稅人維護專用的發票倉庫,發票開具時只能從發票倉庫中選擇一張發票開具,避免隨意印制假發票而通過系統應用程序開具。(3)系統為消費者提供發票查詢服務,消費者取得發票后,通過發票代碼、發票號碼查詢發票的詳細信息,可比對稅務機關獲取的數據與真實的票面信息,數據不匹配即可向稅務機關舉報經營者。
1.2數據存儲
發票開具后數據暫存于納稅人本地數據庫,在數據上報之前,由于本地數據庫自身的脆弱性,數據庫中的數據容易被惡意篡改。為防止直接在數據庫中修改數據,系統為所有的發票數據添加數據校驗信息,校驗信息與發票數據一同上傳稅務機關。校驗信息采用不可逆加密算法,將發票數據、納稅人數據一同加密,產生發票校驗信息。加密算法F,加密數據K,校驗信息為C,校驗信息產生公式如式(1)所示:F(K0,K1,K2,...,Ki)=C(1)發票數據上傳后,系統根據相關數據計算校驗信息C',若C'與C不同,則發票數據被篡改,稅務機關可由此調查納稅人的發票開具行為。1.3數據傳輸發票數據由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過程中,由于惡意競爭等其他外部因素,傳輸的數據有可能被第三方截獲、篡改,由此導致稅務機關掌握錯誤數據,消費者查詢發票時也將提示信息不匹配。為保障數據傳輸過程中不被惡意篡改,系統可以采用SSL技術保護數據傳輸,納稅人端與服務端傳輸加密數據,只有雙方掌握的密鑰才能解密數據,從而避免數據遭第三方惡意篡改。
2結束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式樣的發票,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式樣的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省稅務機關)確定。
第三條 發票的基本聯次包括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存根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留存備查;發票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為付款原始憑證;記賬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省以上稅務機關可根據發票管理情況以及納稅人經營業務需要,增減除發票聯以外的其他聯次,并確定其用途。
第四條 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省以上稅務機關可根據經濟活動以及發票管理需要,確定發票的具體內容。
第五條 用票單位可以書面向稅務機關要求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稅務機關依據《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確認印有該單位名稱發票的種類和數量。
第二章 發票的印制
第六條 發票準印證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監制,省稅務機關核發。
稅務機關應當對印制發票企業實施監督管理,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取消其印制發票的資格。
第七條 全國統一的發票防偽措施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省稅務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增加本地區的發票防偽措施,并向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發票防偽專用品應當按照規定專庫保管,不得丟失。次品、廢品應當在稅務機關監督下集中銷毀。
第八條 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是稅務機關管理發票的法定標志,其形狀、規格、內容、印色由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第九條 全國范圍內發票換版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發票換版由省稅務機關確定。
發票換版時,應當進行公告。
第十條 監制發票的稅務機關根據需要下達發票印制通知書,被指定的印制企業必須按照要求印制。
發票印制通知書應當載明印制發票企業名稱、用票單位名稱、發票名稱、發票代碼、種類、聯次、規格、印色、印制數量、起止號碼、交貨時間、地點等內容。
第十一條 印制發票企業印制完畢的成品應當按照規定驗收后專庫保管,不得丟失。廢品應當及時銷毀。
第三章 發票的領購
第十二條 《辦法》第十五條所稱經辦人身份證明是指經辦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能證明經辦人身份的證件。
第十三條 《辦法》第十五條所稱發票專用章是指用票單位和個人在其開具發票時加蓋的有其名稱、稅務登記號、發票專用章字樣的印章。
發票專用章式樣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第十四條 稅務機關對領購發票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應當留存備查。
第十五條 《辦法》第十五條所稱領購方式是指批量供應、交舊購新或者驗舊購新等方式。
第十六條 《辦法》第十五條所稱發票領購簿的內容應當包括用票單位和個人的名稱、所屬行業、購票方式、核準購票種類、開票限額、發票名稱、領購日期、準購數量、起止號碼、違章記錄、領購人簽字(蓋章)、核發稅務機關(章)等內容。
第十七條 《辦法》第十五條所稱發票使用情況是指發票領用存情況及相關開票數據。
第十八條 稅務機關在發售發票時,應當按照核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工本管理費,并向購票單位和個人開具收據。發票工本費征繳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辦法》第十六條所稱書面證明是指有關業務合同、協議或者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條 稅務機關應當與受托代開發票的單位簽訂協議,明確代開發票的種類、對象、內容和相關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 《辦法》第十八條所稱保證人,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擔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保證人同意為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的,應當填寫擔保書。擔保書內容包括:擔保對象、范圍、期限和責任以及其他有關事項。
擔保書須經購票人、保證人和稅務機關簽字蓋章后方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 《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所稱由保證人或者以保證金承擔法律責任,是指由保證人繳納罰款或者以保證金繳納罰款。
第二十三條 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的具體范圍由省稅務機關規定。
第四章 發票的開具和保管
第二十四條 《辦法》第十九條所稱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是指下列情況:
(一)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個人款項時;
(二)國家稅務總局認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的。
第二十五條 向消費者個人零售小額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務的,是否可免予逐筆開具發票,由省稅務機關確定。
第二十六條 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第二十七條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三十條 《辦法》第二十六條所稱規定的使用區域是指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區域。
第三十一條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第五章 發票的檢查
第三十二條 《辦法》第三十二條所稱發票換票證僅限于在本縣(市)范圍內使用。需要調出外縣(市)的發票查驗時,應當提請該縣(市)稅務機關調取發票。
第三十三條 用票單位和個人有權申請稅務機關對發票的真偽進行鑒別。收到申請的稅務機關應當受理并負責鑒別發票的真偽;鑒別有困難的,可以提請發票監制稅務機關協助鑒別。
在偽造、變造現場以及買賣地、存放地查獲的發票,由當地稅務機關鑒別。
第六章 罰 則
第三十四條 稅務機關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應當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案件,應當立案查處。
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政處罰,由縣以上稅務機關決定;罰款額在20xx元以下的,可由稅務所決定。
第三十五條 《辦法》第四十條所稱的公告是指,稅務機關應當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公告納稅人發票違法的情況。公告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經營地點、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具體情況。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辦法》和本實施細則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數。
第三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發票主要作用發票是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原始證明;發票是加強財務會計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發票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發票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工具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商品流通的不斷擴大,發票在整個社會經濟活動中,特別是在稅收征管及財務管理中起的作用越來越大。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發票是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原始證明。由于發票上載明的經濟事項較為完整,既有填制單位印章,又有經辦人簽章,還有監制機關、字軌號碼、發票代碼等,具有法律證明效力。它為工商部門檢查經濟合同,處理合同糾紛,法院裁定民事訴訟,消費者向銷貨方要求調換、退貨、修理商品,公安機關核發車船牌照,保險公司理賠等,提供了重要依據。所以消費者個人養成主動索取發票的習慣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障。
2、發票是加強財務會計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正確地填制發票是正確地進行會計核算的基礎。只有填制合法、真實的發票,會計核算資料才會真實可信,會計核算質量才有可靠的保證,提供的會計信息才會準確、完整。
摘 要 發票管理是稅收征管的重要環節,是稅務部門有效掌握稅源和監控稅源的基礎性工作和有效措施。但長期以來,發票管理一直是我們地稅務部門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納稅人不按規定使用發票,消費者不按規定取得發票等問題一直是發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因此進一步強化發票的管理,打擊發票違法違章行為,維護正常稅收秩序,堵塞稅收漏洞,提高稅收征管質量,成為當前稅收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本文針對普通發票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相應的有效措施改進發票管理工作。
關鍵詞 普通發票 管理 問題 建議
發票是商品交易的合法憑證,也是稅收控管和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而發票管理始終是稅收征管的重要內容,是實施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近年來,隨著征管制度的不斷規范、稅收執法責任制和稅收執法過錯追究制的推廣運行,普通發票管理制度日趨規范,以票管稅達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地稅發票的種類繁多,使用范圍廣泛,在發票使用、發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現實的問題。如何加強新形勢下的普通發票管理工作,更好地為稅收征管工作服務,是稅務部門必須思考和解決的問題。下面,結合普通發票管理實際,就存在的問題及管理建議談幾點看法。
一、地稅發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發票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不僅造成了會計核算資料失真、導致國家稅款大量流失,還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而且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有悖于和諧社會建設。稅部在發票管理上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嚴格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努力做好發票管理工作,想盡辦法制訂并完善行業發票管理辦法,積極宣傳發票有關知識,在堵漏增收方面發揮了發票管理獨特作用,發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們必須清醒看到發票管理工作仍存在較為突出的問題,主要是:
1.消費者索要發票意識還不強。因為社會稅收意識的淡薄,如消費者個人消費不需報賬,這就導致了這些個人不會主動索要發票,在餐飲業、其他服務業中,以售貨清單、收款收據等代替發票的現象較為普遍。
2.納稅人不按規定開具發票。一些納稅人買假用假,套購倒賣發票,造成稅收的大量流失和管理難度加大。這不僅嚴重違反發票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更影響了營業稅和所得稅的稅基。還有就是納稅人變相使用發票。一些無法列支的招待費用(如水果、食品、運費、餐費),轉開成代開統一發票入賬;建筑安裝工程結算時開具地稅部門的服務業發票;將拆遷賠償費、尾沙、污染費、制作服裝、房租、水電、打字復印等都用搬運裝卸力資發票開具,客觀上又造成了未足額征收稅款的事實。
3.利用發票引稅、買賣稅。目前很多地方面臨稅源少、任務重的復雜處境,為了完成稅收任務,有的基層單位利用發票進行引稅、買賣稅,不堅持稅收屬地原則,鄉鎮到縣城引,縣城到城市引,稅源不足的地方到稅源充足的地方引,欠發達地區到發達地區引,通過以縣、鄉、鎮名義財政返點、獎勵的形式,開展多渠道的引稅,變相降低稅率,流失了地方稅收,造成了發票管理秩序混亂。
4.假發票有時難于辨別。在發票“打假”及發票檢查活動中,對所檢查的有獎定額發票和手工版發票是否是假發票,基層稅務人員有時很難作出正確判斷,一些假發票無論從材質、印刷、大小、監制章等方面,很難辨其真偽。有的假定額發票用的是真發票的票號,所以通過簡單的電話查詢就不能判斷真假。
以上四點是目前發票管理中存在的較為突出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
1.思想認識不足。從稅務部門自身來講,仍然存在“重專票、輕普票”觀念,對加強普通發票管理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在管理上功夫下得不夠深;從納稅人來講,誠信意識不夠強,有的納稅戶違規使用發票,存在逃避稅收的現象,極大地影響了發票的公信力,使社會上假發票較猖獗。
2.發票管理法規相對滯后,理論上存在與現行狀況不相適應之處,如:定義“假發票”、對納稅人使用假發票罰則不具體等等,理論上未界定清楚,給實際工作帶來困難。
3.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稅收管理員監管不力,對管戶實際用票量與發票限購量未進行對比,造成納稅戶稅負畸輕畸重,使民主評議稅負缺乏準確依據,“雙定”稅收不合理。
4.“雙定”稅收存在一定問題,這是主要原因。個、私納稅中小戶定稅與定購發票量、與其實際用票相差甚遠,當月超過核定用量未申購發票,定稅不合理造成納稅戶違法使用假發票。
二、進一步加強地稅發票管理的建議
上述現象嚴重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更影響所得稅的稅基,造成稅收大量流失,迫切需要加以解決。
1.加大對地稅發票管理的宣傳力度。一方面要加強對納稅人如何依法使用發票的宣傳,強調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唯一合法憑證,堵塞發票管理漏洞,促進納稅人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另一方面對消費者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的宣傳。
2.實現發票管理信息化,提高發票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將發票管理逐步納入信息化管理軌道,改變傳統的手工操作方法,從發票的印制、保管、供應,到發票的繳銷、查詢、稽核各環節管理工作均使用微機進行管理,使發票管理工作準確及時、標準規范、信息齊全、查詢迅速,達到堵塞稅收漏洞、強化發票管理的目的,實現發票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系統化、規范化。
一、增值稅電子發票的內涵與特點
增值稅電子發票是當今社會發展的產物,是稅務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創新,與紙質發票相同,由稅務局統一發行、監管,采用最新的防偽手段,在線開具給客戶的電子憑據,客戶可以自行保存,無需即時打印的電子單據。增值稅電子發票表現為紙質發票的電子映像,是一種無紙化形式的發票。增值稅電子發票的特點包括無紙化、平臺化、實名化、互聯化。無紙化又稱為電子化,電子發票最根本特征為非紙質化,所以電子發票免除了印制、現場領購、運輸等環節,其運行及開具操作均基于電文方式,這是與紙質發票本質的區別。從開戶登記、申領申請、稅種核定、開具發票、打印蓋章、作廢紅沖等流程都能在網上完成。發票的開具更加迅速、查詢真偽更加便利。伴隨著互聯網及電子商務的高速發展,網上購物及電子商務充分體現出優勢和便利性,電子發票的開具應用也隨之被人們接受和廣泛推廣。增值稅電子發票的全面推行,能夠節約經營成本、便于保存、主動補充配給、瞬時生成、即開即驗、平臺自動推送、方便查驗,無工作時間、地點、空間限制的優勢越來越明顯。由此,無論是對企業還是對消費者甚至稅務機關而言都是利大于弊。
二、增值稅電子發票的全面推
行對企業財務管理的作用就企業而言,能大幅節省管理成本,創新電子發票的管理模式、簡化核對、核算流程,并可以與企業內部管理ERP等系統相結合,有利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人工出錯導致的無效重復工作,并能及時給企業管理者提供決策所需數據支持。
1.增值稅電子發票帶來財務工作效率及質量的提高。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區別在于開具的媒介不同。電子發票是通過各種終端設備開具,紙質發票則是人工開具。因此,紙質發票的工作效率比電子發票低,而且出現人為誤開錯開的機率也高,紙質發票開具后還需要定期進行匯總數據,整理登記使用情況,并需按時到稅務部門核銷、申請。而電子發票從領、填、核、銷環節都是通過數據傳輸自動完成,沒有時間、空間的限制,隨時登錄系統即可完成。由此可見,電子發票無論在工作效率或質量上更適應現代企業的發展。
2.增值稅電子發票降低了企業的管理成本。紙質發票本身印制成本比較高,此外還存有倉儲成本,發票從購入、開具、核銷、保存都會耗費人力和物力。電子發票一方面沒有印刷、存儲成本,另一方面利于保存及集中進行數據處理。在系統開具的電子票據直接存儲在云系統,保管、查詢、調閱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或其他網絡數據媒介平臺,不占用實際地理空間,能節約大量查閱、調用時間。從申請、核準、配號、數據傳輸等環節全程線上操作,能節約大量的辦稅時間及人力,也避免了發票在申領、使用、核銷、保管過程中出現丟失。
3.增值稅電子發票的推行有利于降低稅收風險。網上購物行為改變了商事活動和人民的日常生活,在日益普及的當今,商家出于成本問題少開或不開發票,以此規避納稅。隨著稅務部門大力推廣使用和積極宣傳解讀,公眾對電子發票愈發了解、熟悉,提高索要電子發票的意識和積極性,有利于企業規范納稅行為。電子發票有助于促進稅收公平,使電子交易活動的征稅行為更具有實際操作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偷稅漏稅的現象,用較小的稅收成本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減少涉稅違法案例,為納稅人營造積極公平的稅收環境。電子商務的發展將進一步推廣電子發票的應用,從本質上改變我國發票管理體制及企業發票使用、管理的方向。長遠而言,電子發票的信息化管理,轉變了管理方式,利用信息技術和網絡工具形成自動預警機制、綜合監管機制,使企業走向規范化經營管理生態鏈的各個環節提供的多元化控制方式和手段,從而減少偷稅漏稅后的惡性競爭,規范市場運營。
三、企業在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中給財務帶來的問題
企業在推廣使用電子發票過程中,既提供了便利又帶來了問題。
1.電子發票推廣使用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為了節約開發成本,很多電子發票系統在搭建時會采用某些開源軟件。開源軟件的修改和分發不受許可證的限制,能為企業節省一筆授權費用。但開源軟件與生俱來的開放特性,也會為系統帶來很多不安全因素,為企業和用戶帶來安全隱患。開源軟件由于代碼開源,任何人都能拿到這部分代碼,甚至對它進行惡意修改。由于發票系統可能與企業ERP、業務系統、財務系統和金融支付系統相對接,如果不法人員獲得某部分系統所使用的開源源代碼,并惡意修改代碼或者利用代碼漏洞發起攻擊,就可能威脅企業信息安全,甚至為企業或用戶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
2.增值稅電子發票存在重復報賬的風險。電子發票和紙質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使用規定相同,而紙質發票復印無效,只能一次性粘貼進行報銷。而電子發票是一個PDF文件,可以無限次重復打印,與原來發票一模一樣,缺乏紙質發票所具有的物理防偽性能。作為財務人員根本無法通過發票表面資料及稅局查詢系統識別是否已重復報銷,這給財務人員在報銷審核單據中帶來困難及風險。
3.篡改發票基本信息,存在稅務風險。作為電子發票載體的PDF軟件,通過軟件修改發票內容、金額、電子簽章在當今發達的系統并不是難事。為了系統安全考慮,國家稅務局在構建中采用了不利于雙向交互信息的閉環系統。企業是無法統一導出其他企業開具給本單位的發票信息,只能通過網上稅務系統一張張查檢。這樣給繁重的財務工作崗位增添不少工作量,所以財務人員基本上對電子發票的內容及金額不驗證,這也給不法人員篡改電子發票提供了便利及機會。
四、增值稅電子發票對企業財務管理影響的應對措施
1.改變核銷發票機制,避免重復報賬。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對于報賬事宜,不僅要審核發票,也要審核與付款相關的采購合同、出差審批等相關資料。開發建設已報銷發票的管理臺賬小程序,通過掃描電子發票上所顯示二維碼自動獲得發票代碼(號碼)、金額、日期等主要電子信息,并通過類似商品條型碼方式掃描識別發票或已報銷電子信息存入臺賬后,如下次掃描輸入的信息相同將自動提示。從而減輕財務人員審核報銷的壓力,避免重復報銷問題的出現。
2.制定電子發票報銷檔案系統及指南說明。電子發票是企業管理中一項重要創新,有利于規范稅收行為,防控發票違法行為,降低征收及納稅人成本、節約社會資源,提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效率。電子發票發展更符合社會發展方向,在依托企業現有會計核算的系統基礎上,開發完整接收電子發票數據,并通過建立完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實現對電子歸檔及查詢。企業編寫相關指引及政策,進一步說明電子發票的制度,列明電子發票作為會計憑證及報銷、報賬嚴肅性,全面提高企業人員對電子發票認識。
【關鍵詞】增值稅發票識別 發票驗審 查詢
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物資分公司合同管理部主要負責國網公司、省公司兩級采購所有方式的物資合同的簽訂、結算以及供應商服務管理等工作。隨著“物資集約化管理”體系建設的不斷深入,合同管理工作量急劇倍增,大量的發票驗審工作向物資公司集中,人工審核增值稅發票工作量大而且容易出錯,針對該問題,物資公司提出建設增值稅發票智能管理系統,采用增值稅發票掃描識別技術,將增值稅發票進行掃描識別,將非結構化數據轉換為結構化數據,通過接口與ERP系統進行數據交互,從而實現發票錄入、發票驗審、發票過賬等環節的自動化、智能化進行,由機器代替人工,提高單據驗審與賬務處理的工作質量,保證業務人員高效率、高質量的完成發票驗審、結算工作。
1 需求分析
1.1 發票數據錄入
傳統的發票錄入工作由人工完成,每份發票的票面信息都要錄入至EXCEL表中進行歸檔,并且數量多,每份合同可能會對應少則一張多則幾十張增值稅發票,所以我們選用高速饋紙式掃描儀,可以支持批量發票掃描,確保發票數據的快速錄入。
1.2 發票驗審
發票驗審工作主要是審核發票開票信息是否有誤,審核發票抬頭信息、審核供應商信息、審核發票開票日期、審核發票金額稅額是否與到貨信息一致等,針對該問題我們需要抽取ERP系統中的訂單數據和供應商數據與掃描識別得到的發票數據進行比對,比對一致才允許錄入系統。
1.3 發票過賬
發票過賬工作主要是進行發票、采購訂單、入庫單三單匹配工作,在ERP系統進行發校驗操作。該環節最大的問題是發票數量較多,并且發票校驗操作需要填寫采購訂單號、金額、含稅金額、日期、摘要等數據,錄入信息量較大,針對該問題,我們將充分利用掃描采集到的發票數據,將發票數據自動填寫到發票校驗界面、自動調整稅差、自動生成摘要,財務人員只需審核數據便可完成發票校驗操作。
1.4 文檔在線存儲及查詢
原始單據的查詢,原始方式便是在檔案室找到對應的發票,但這種方式較為費事費力,針對該問題我們可將掃描采集到的發票影像信息,根據采購訂單或發票號發票代碼為索引,在ERP系統DMS模塊中建立歸檔,通過鏈接便可以實現原始票據的在線查詢。
2 增值稅發票智能管理系統的設計
2.1 設計目標
實現增值稅發票的批量掃描識別、實現增值稅發票的自動驗審、實現增值稅發票的自動過賬、實現增值稅發票單據影像在線查詢。
2.2 主題思路
發票驗審業務的實質就是根據ERP系統內的采購訂單數據與收貨數據驗審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數據,主要驗審內容為:驗審抬頭數據是否正確、驗審開票供應商數據是否正確、驗審發票金額是否與收貨金額一致、驗審開票日期是否在有效范圍之內。傳統的方式是供應商將發票送交至驗審窗口,驗審人員登錄系統找到對應的訂單然后核對數據是否正確,這樣驗審效率較低。
2.3 構架設計
實現發票自動驗審的前提是需要擁有采購數據,所以我們設計通過接口將采購訂單數據傳輸至增值稅智能管理系統中,掃描發票數據并時,系統會將采購訂單數據與發票數據進行比對校驗,從而實現發票數據的初步驗審。
圖1:系統基本構架
2.4 系統功能設計
系統的架構是先掃描、再驗審然后過賬的一條線處理方式。采用多模塊結構。按照功能模塊的功能,可把系統劃分如下:
2.4.1 掃描識別系統
(1)登錄驗證:操作人員輸入納稅人識別號登錄系統,經過系統驗證后,將該供應商對應的采購訂單等信息列出。
(2)待結算合同清單顯示查詢:登錄后,將能直接瀏覽到未結算的采購合同,并顯示各合同的工廠名稱、合同不含稅金額、合同總額等信息,供應商可以選擇需結算的合同進行發票掃描。
(3)發票掃描:完成掃描后,系統將發票票面信息轉換成結構化文件格式和圖片。將增值稅專用發票當中的發票代碼、發票號、含稅和不含稅金額等信息轉成結構化文件。
(4)信息識別及修正:系統讀取發票代碼、發票號在內的發票信息,進行重復發票的檢查。讀取開票日期、購銷方稅號在內的發票信息,通過檢查開票日期是否超過抵扣時間,銷方稅號是否和供應商主數據一致,購方稅號是否和購方數據一致來進行發票信息的初步核對。若該訂單對應的發票信息全部識別正確,上傳即可。
(5)系統審核:供應商確認上傳時,系統將對上傳的信息進行檢查,檢查以下方面:購銷雙方稅號是否正確、發票日期是否在可用范圍內、合同金額與發票金額是否一致,如果同時符合上述條件,方可允許上傳。
(6)粘貼單打印:上傳發票信息后,系統自動打印出發票粘貼單。
(7)發票明細打印:系統將剛剛掃描并上傳的發票明細進行整理,之后自動形成發票明細單。
2.4.2 發票驗審
(1)登陸驗證:驗審人員登陸發票驗審平臺,系統根據驗審人員賬號自動檢測該驗審人員權限,將該驗審人員驗審發票數據列出。
(2)發票驗審:系統列出待驗審發票信息,包括合同信息、發票信息等,并將驗審結果以指示燈的形式輸出至驗審界面,驗審人員審核指示燈信息無誤,點擊通過便可完成驗審。
2.4.3 發票過賬
(1)登陸驗證:發票過賬人員登陸發票過賬平臺,系統根據該人員登陸賬號檢測該人員權限,并將該人員允許過賬發票信息列出。
(2)發票過賬:過賬人員選擇已驗審通過的訂單號,系統自動跳轉至發票過賬界面,并將發票數據填充至相對應欄位,過賬人員審核數據是否正確點擊過賬即可完成發票過賬操作。
2.4.4 文檔在線存儲及查詢
(1)工作人員在掃描發票后將數據上傳至SAP系統中,同時系統自動將對應的發票圖像同時傳輸至SAP系統,存儲至SAP DMS模塊中,以采購訂單號為索引,關聯至相對應的采購訂單。
(2)在采購訂單查詢界面進行增強開發,加入發票圖像查詢鏈接,查詢發票圖像時登陸采購訂單查詢界面,點擊鏈接,系統自動根據訂單號將該訂單對應的圖像信息列出。
3 結語
本方案根據增值稅發票驗審工作的特點,采用增值稅發票掃描識別技術,通過接口與現有ERP系統進行數據交互,實現發票驗審、發票過賬等操作的智能化、自動化進行,有效減少了人工誤差,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該系統具有操作簡單、流程明確、數據安全等特點。后續如何更好的完善該設計方案還待進一步研究。
作者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