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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05年9月5日——11日
活動形式:
一、開展為期一日的換位試崗
試崗前通過交通伴你行欄目進行人員與崗位征集,同時為此次活動進行宣傳。替換下來的司機作為交通協(xié)管員,在市區(qū)各路口執(zhí)勤。交警則換位作為司機?;顒咏Y束后展開關于這次換崗的討論,通過這種換位思考和彼此溝通,密切警民關系,改進工作作風,為上虞的交通狀況改善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
時間:2005年9月10日
二、大型活動
在文化廣場舉行一場別開生面的普及交通安全法文藝演出?;顒悠陂g編排演出有關交通安全的文藝節(jié)目。并穿插交通指揮手勢表演與竟猜,交通標志竟猜等互動活動。提高觀眾的參與熱情。
活動期間在廣場設立了交警宣傳站,搭建不同展臺,開展不同的互動活動
1、向群眾宣傳解答有關問題
2、違章處理咨詢
3、交通安全片資料播放
4、事故案例圖片展
5、編印《交通安全知識實用讀本》,活動期間組織民警向群眾發(fā)放
6、交通安全知識講解
7、與電臺合作
與上虞人民廣播電臺交通伴你行欄目合作,利用交通臺觀眾的針對性強,與廣大司機朋友聯(lián)系緊密等特點。在活動進行前,對本次活動進行宣傳,活動期間邀請交通伴你行欄目組在廣場對整個活動進行直播,或部分直播。交通臺主持兼作本次活動主持,設計一些的活動版快,吸引活動期間,廣大司機朋友的參與熱情。并邀請參加換崗的警察和司機代表參加活動,并在節(jié)目中暢談?chuàng)Q崗感受。
時間:2005年9月11日
三、大型活動與長期宣傳相結合,除在廣場進行活動活動以外,深入開展“五進”活動,延續(xù)國家關于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qū)、進企業(yè)、進學校、進家庭的“五進”活動精神,創(chuàng)建和諧的交通環(huán)境。
1、進農村
組織干凈深入到鄉(xiāng)鎮(zhèn)、村播放警示教育光盤、發(fā)放宣傳資料。掌握規(guī)律,利用好農村司乘人員的空暇時間,對低速汽車、三輪車、摩托車、個體運輸戶展開大規(guī)模的宣傳,與車主和駕駛員面對面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進社區(qū)
提高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深入人群集中的社區(qū)進行宣傳。在各小區(qū)廣泛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櫥窗、宣傳欄,結合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宣傳交通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知識。進行事故案例圖片巡展。
3、進單位
深入本市各公司、企事業(yè)單位等部門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觀看交通安全宣傳掛圖和光盤,提高了職工特別是司乘人員的安全意識。
4、進學校
通過交通安全宣傳進學?;顒樱囵B(yǎng)中小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良好習慣。到學校給師生上交通安全的宣傳課,舉辦安全講座。與教育局合作,在中小學舉行全市交通知識競賽。分小組賽與決賽。其中6——8只代表隊進入決賽。決賽爭取協(xié)調由上虞電視臺進行直播或錄播。通過這種形式在參賽選手以及電視觀眾中擴大影響,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5、進家庭
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把交通安全宣傳延伸到每一個家庭,使其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
【關鍵詞】路線幾何設計;幾何指標;交通安全
近年來,我國道路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與此同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也值得令人深思。交通安全問題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而道路幾何設計對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則起到先決的作用,設計者應該統(tǒng)籌兼顧,不但要做到地形選線,還要做到地質選線,更為重要的要做到安全選線;既要提高道路的運輸效率,還要保證道路的行車安全,駕駛員的一個小小的疏忽不應用生命來償還,正真做到以人為本,深化寬容性設計理念,為道路使用者提供安全保障和人性化服務,切實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水平和服務水準。
1 平面
1.1 直線
過去在實際工程中實踐證明,長直線暴露出了自身的缺陷。莫斯科公路學院對一些干線公路做了調查研究,研究資料表明駕駛員因疲勞睡著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占總數的1.7~2.4%。根據E.科希金的資料,在莫斯科的環(huán)路上,不看車速表,車輛行駛速度在80~120km/h的范圍內,駕駛員會經常低估車速20~30km/h。
在夜間,長直線上由于線形較好車速較高,一般來說動視力比靜視力低10%~20%,速度越高這種現(xiàn)象越明顯,有時甚至降低30%~40%。在沒有做好防眩措施的道路上迎面而來的燈光使駕駛員眩目引起的交通事故增加。通過對國內外研究總結觀察,在長直線段上景觀愈單調,駕駛員的反應時間愈長。根據國外資料,駕駛員在直線段上行駛70s后就會產生疲倦。H.Ⅱ.奧利納特斯基的資料也表明了類似的情況,在蘇聯(lián)澳洲部分長度達10~20km的直線段上,在兩端1/3長度內,事故的數量占了78%,而路段的中間部分只占了15%。
大量事實表明,對直線的長度限制是合理有效的,特別是在沒有景觀的平原區(qū)或者沙漠地帶。結合周邊環(huán)境和地形地質情況,合理規(guī)定直線長度顯得尤為重要,不但要長時間對實際工程進行研究總結,還要結合人機工程學,研究駕駛員的心身理等,只要這樣才能合理的提出直線段的長度限制值。
1.2 平曲線
平曲線是線形構成的主要元素之一,半徑的大小直接關系到路線的危險程度。為了較好的適應地勢地形和減少工程量,小半徑平曲線的出現(xiàn)很難避免。在平曲線上車輛要克服離心力,特別是高速運行的車輛在冰凍地區(qū)更是危險,經常會發(fā)生車輛側滑、側翻等情況,在平曲線上內側障礙物會阻礙駕駛員的視線,造成視距不足,有潛伏的行車安全隱患,特別是在重丘區(qū)、山區(qū)等,并且曲線出現(xiàn)的頻率與轉彎的轉角決定著駕駛員的精神緊張程度與集中性。研究表明,駕駛員正常情況下駕駛時視距不會超出位于離他的眼睛50厘米處,尺寸為10x16厘米的所謂“清晰視距矩形”的范圍。M.B.阿法納賽夫分析表明,當平曲線的轉角不超過20度時,道路就不會出現(xiàn)“清晰視距矩形”的范圍。
Y.特埃絡爾與T.富迪的資料也證明了路線轉角的極限安全值為20°,他們研究發(fā)現(xiàn),轉角對交通安全的影響要比平曲線的影響大。Ⅱ.賽留可夫對于白俄羅斯若干具有曲線半徑為100~5000米的道路,確定了下列轉角與100萬車公里的道路交通事故數量的關系:
美國首次提出曲線出現(xiàn)頻率與行車安全的概念并且做了研究。美國道路設計指南中引用曲線半徑、1公里道路長度內的曲線數量與事故數量的有關資料。
當平曲線半徑小于600米時平曲線頻率對道路事故的影響才會顯著,但是如果頻繁設置平曲線反而會降低事故率,因為平面線形指標較低,駕駛員駕駛謹慎,車速不到。平曲線半徑很大時,設置頻率基本對交通事故率沒有影響。
因此,在評價道路行車安全時,平曲線設置頻率的影響應考慮僅限于小半徑曲線。
2 縱斷面
長大縱坡是事故多發(fā)地段,而且經常是一些惡性重大事故。根據莫斯科公路學院的調查資料,在平原地區(qū)登記的事故總數中的7%左右,是發(fā)生在上下坡路段上;在丘陵地區(qū)為18%左右;在重丘陵地區(qū)為25%左右。
長大縱坡路段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1)在長大下坡路段,車輛會容易失控沖出路基或者與對向車道上駛過來的超車車輛相撞;(2)在上坡路段,超過低速行駛的大貨車與對象車道上的超車車輛相撞,或者與減速迅速的大貨車相撞。第一種類型的事故占較大縱坡路段總的道路交通事故數的64%,第二種類型的事故占18%。一般來說,下坡要比上坡危險,下坡發(fā)生的事故是上坡路段的2倍,最主要的原因是下坡路段制動距離增長,剎車使用頻繁,制動系統(tǒng)容易失控引起車輛失控。在上坡路段,事故主要發(fā)生在上坡的端頭或上完山頭的另一側。
較大縱坡路段上行車事故率大大提高,證明高等級道路縱坡限制在3~4%是合理的;同時證明,在長大縱坡設置爬坡車道是合理的。大縱坡與平曲線重合時,線形指標低,道路行車事故大大增加。關于在長大下坡末端的最小平曲線半徑的建議,可根據比特茨利亞關于聯(lián)邦德國汽車干道上在縱坡與平曲線半徑不同的組合時,1百萬車公里的道路交通事故數的資料來作出。
【關鍵詞】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對策分析
一、我國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狀況及其影響因素的概述
自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截至到2010年我國市區(qū)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數量超過了78個,超過1000萬的城市達到了7個,城市化水平接近50%。城市的快速興起和不斷集中的人口規(guī)模對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非常大的壓力,城市機動車保有量的不斷攀升以及大量的交通事故傷亡人數都在預示著城市交通狀況的潛在隱患。據一份2000-2010年關于城市交通傷亡人數的調查統(tǒng)計資料顯示,該期間的交通事故數量呈現(xiàn)不斷攀升的趨勢,死亡受傷人數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也在不斷升高。
影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很多,綜合起來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直接原因,一類是間接原因。直接原因方面主要包括的因素有:交通參與者的失誤,車輛機械故障,道路狀況不佳等,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多是有相關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規(guī)章制度、組織管理和交通環(huán)境的缺失而引起的;間接原因方面主要包括的因素有:車輛缺乏基本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道路及其輔助設施缺乏養(yǎng)護,交通環(huán)境的綜合治理力度不夠以及車輛安全行駛制度落實不力等。
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構成因素及其特性分析
整體上來說,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構成因素包括三個方面,即人、車、路。人包括駕駛員、行人、乘客和居民,車包括客車貨車和非機動車,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出入口道路及相關設施。下面著重分析駕駛員、機動車和城市道路的交通特性。
駕駛員的交通特性方面,駕駛員在車輛行駛中通過各種感官來獲取交通信息,其對于信息處理的狀況直接影響到交通的安全狀況,其可靠性取決于其技術熟練程度、個性與感受交通信息的特性以及在動態(tài)環(huán)境中的應變能力。具體的可以通過下面幾個方面進行衡量和檢測,即駕駛員的視覺特性、反應特性和性格傾向。駕駛員的性格特征與其在道路上的駕駛特征和表現(xiàn)密切相關,外向型駕駛員和內向型駕駛員其在行車過程中的特征及緊急情況下的處理應變能力等都對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起著重要影響。影響駕駛員反應時間的主要因素包括注意力、內在素質涵養(yǎng)、情緒、成熟性、性別年齡、刺激信息量及強度以及交通環(huán)境狀態(tài)。另外駕駛員的視野與其自身的運動速度相關,運動速度越快注視點就會前移,視野也隨之變低。
機動車的交通特性方面,機動車的性能和特征在道路交通安全中有著重要作用,具體地說有下列屬性和參數影響著機動車的交通特性,即車輛尺寸、動力性能、制動性能。機動車的尺寸與道路參數設計、駕駛員的操作和交通工程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機動車的動力性能通常包括其最高車速、單位時間的加速度和爬坡能力等屬性,機動車的加速度是車輛速度變化量與單位時間段的比值,其對于車輛的靈活性和駕馭能力以及及時地躲閃各種可能引起交通事故的路況有著重要影響;機動車的制動性能是指其在運行過程中能夠迅速地變化速度且能夠保持車輛行駛的穩(wěn)定性,它可以分為停車制動和駐車制動兩個方面,是機動車安全運行的重要保障,其衡量指標一般采用制動效能、制動效能的恒定性和制動時方向穩(wěn)定性來進行衡量。
城市道路的交通特性方面,城市道路是交通安全的基本保障,是交通的基礎和支撐物,城市道路的交通特性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和衡量,即道路的平面線形、行車視距、路面和橫斷面的構成等。城市道路的直線長度由于多種交叉口和城市瓶頸口的交接等因素其直線長度設計不應該太短,城市道路的圓曲線設計應該充分考慮機動車的離心力,其半徑設計可以采用極限最小半徑、一般最小半徑和不設超高的最小半徑等三種形式。另外道路的縱斷面線形和縱坡的設計應該注重豎曲線的設計,為了保證駕駛員視距和減輕離心力作用而專門設計的縱坡折現(xiàn)稱為豎曲線。
三、加強和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議和對策分析
根據我國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及其影響因素的概述,在分析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構成因素及其特性的基礎上,結合筆者在城市道路施工多年的管理經驗,特別是對我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大量案例的綜合分析,從其導致的幾個基本原因和影響因素即從技術原因、管理原因和教育原因等三個方面提出全面加強和應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議和對策。
第一,加強和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中的工程技術方面的對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中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從工程技術的角度分析其應該加強和重視道路框架設計及其附屬配套設施、道路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附屬設備及相關的設備維修養(yǎng)護方面的問題,在制定具體的工程技術解決方案中,首要的問題是分析和識別系統(tǒng)方案所隱藏的危險因素和不確定性,并就不確定性提出應急預案,通過調查研究和實驗,有針對性有系列地提出控制消除危險因素和潛在不確定性因素的工程技術方案和具體應對措施對策。將城市道路交通中的各種對象采取合理的隔離措施和系統(tǒng)解決辦法,以和諧城市和宜居城市為基本理念將交通、旅游、休閑、生活、商業(yè)等各種因素最優(yōu)化地融入到設計方案之中,從而更體現(xiàn)出城市道路交通系統(tǒng)中的人性化因素。
第二,加強和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中的法制管理方面的對策。法制管理對于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有著重要的規(guī)則化制約意義,科學嚴格的交通安全規(guī)程可以告訴每一個城市交通的參與者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從而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交通法規(guī)行政條例的貫徹實施需要嚴密的組織結構和健全的規(guī)章制度予以保障,依靠這種強化管理可以及時地發(fā)現(xiàn)管理中的缺陷和隱患因素。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重車輕人有違以人為本理念的地方特別突出,另外一些交通安全立法方面的缺失也使得相關的管理中缺乏法律的依據和憑證,比如對于車輛駕駛人的身心素質檢查尚未得到法律層面的確認。
第三,加強和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中的教育培訓方面的對策。城市道路中參與者人的交通意識和態(tài)度以及技能方法對于確保交通安全預防相關交通事故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提高城市道路交通中人的交通意識和交通素質技能,培訓的內容包括交通法制、安全知識、交通安全技能和交通安全態(tài)度,交通安全培訓要充分利用社會、單位和個人三個方面的積極性,有重點多層次有計劃地全面展開。
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GIS系統(tǒng)和相關評價體系
GIS即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也就是地理信息系統(tǒng),目前已經得到成熟的應用和推廣,在各行各業(yè)提供著強大的空間地理信息分析功能。GIS系統(tǒng)一般由下面幾個模塊和子系統(tǒng)構成,即空間數據獲取和處理子系統(tǒng),數據存儲和數據庫關系系統(tǒng)子模塊,數據轉換系統(tǒng)子模塊,數據查詢系統(tǒng)子模塊,數據輸出系統(tǒng)子模塊,這幾大模塊的配合和協(xié)同工作賦予了GIS系統(tǒng)對于空間數據信息的強大綜合分析處理能力。
近年來在城市交通安全管理中GIS系統(tǒng)的應用有效地降低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率。GIS系統(tǒng)對于城市道路交通的貢獻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提供了強大的信息數據管理分析功能,二是為車輛駕駛員提供了路徑選擇以及事故信息分析的統(tǒng)計管理功能,建立在GIS技術上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系統(tǒng)可以通過GPS系統(tǒng)、路況監(jiān)視攝像頭和其他監(jiān)控終端實現(xiàn)對于道路動態(tài)信息的實時獲取。當有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候,GIS可以幫助相關事故分析管理者可視化地客觀地描述事故發(fā)生的地點和過程,并精確地在電子地圖上進行定位,然后幫助分析者分析和估計此次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同時對于事故中的相關信息諸如碰撞時間、正面碰撞或側面碰撞、嚴重程度以及車輛行車車道情況進行自動化存儲和分析。因此通過GIS系統(tǒng)同時輔之以機動車輛自身配載的電子通信設備以及交通信號燈等設施可以對進入或處于危險狀態(tài)的車輛和行人發(fā)出預警和通知,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評價指標體系是用來衡量和指導一個城市改善交通質量的重要手段,目前在這個領域一般采用道路安全當量事故指標層次分析法來進行相關的測量和評估,通過這種方法為城市每條道路建立一個危險度表,從而為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相關據測提供一個基本依據。這個方法的基本做法是對城市道路交通中各項事故指標和參數進行分析研究,勾畫出城市交通安全事故的綜合評價指標系統(tǒng),并進而對每條道路每隔一定的長度計算出其危險程度系數表,從而為分析交通事故的規(guī)律特征準備數據以便在必要的方位設置相關的警示標語和提示語。建立健全具有科學性和操作性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必須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一是清晰明確地廓清城市交通道路安全的交通設施建設狀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狀況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相關保障體系建設情況,二是對道路條件、控制管理設施以及道路環(huán)境進行科學準確的評價并建立其相關的動態(tài)評價指標,三是對于各評價指標要根據分層級的基本思想對于其權重和重要性程度運用多級模糊綜合評價模型進行系統(tǒng)分析,從而來區(qū)別和劃分出每條道路的交通安全等級。
五、總結
隨著和諧城市建設目標的提出,城市道路交通的和諧和安全成為衡量一個城市總體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構成和影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比較多,并且有些因素是短時間內無法改變和消除的,但是新的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技術和方法也賦予了加強和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系數和管理水平必要的技術手段。本文重點對影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進行了分析,并就GIS地理信息系統(tǒng)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中的應用及解決方案進行了分析和闡述,最后提出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評價指標和體系。
參考文獻
[1] 管滿泉.從道路因素分析交通擁堵的成因和對策[J]. 道路交通與安全. 2009(03)
[2] 王文濤,張啟義.對城市交通安全暢通問題的幾點思考[J]. 交通標準化. 2008(01)
[3] 貴陽將建環(huán)城高速公路緩解城區(qū)交通擁堵[J]. 交通建設與管理. 2009(08)
提案者:某某,縣政協(xié)教科文衛(wèi)民宗外事委主任.
時 間:2019年1月3日
一、案由分析
基于交通安全問題的嚴重性,近年來國家出臺的很多政策,從重罰酒駕醉駕到嚴格駕考,整治的決心堅如磐石。相關政策、交通法規(guī)的出臺給駕駛員起到了一定的震撼,交通事故也不斷在減少,但有些事故只要我們廣大司機提高注意、文明禮讓,就會大大的降低事故發(fā)生率。比如機動車禮讓行人的宣傳與治理就會為我們的人身安全提高保障,而且也是一種社會文明的體現(xiàn)。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然而,我縣內不禮讓行人的行為仍然比較普遍,“人讓車”遠遠多于“車讓人”。尤其在學生上學、放學的路段,接送學生的車輛與行人搶道、威脅行人安全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
二、意見和建議
第一條為了加強內河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內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通航水域從事航行、停泊和作業(yè)以及與內河交通安全有關的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的原則,保障內河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四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國家海事管理機構在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全國內河交通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在中央管理水域設立的海事管理機構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它水域設立的海事管理機構(以下統(tǒng)稱海事管理機構)依據各自的職責權限,對所轄內河通航水域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監(jiān)督管理。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內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河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內河交通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責任制;
(二)落實渡口船舶、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三)落實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專門人員;
(四)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遵守有關內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第二章船舶、浮動設施和船員
第六條船舶具備下列條件,方可航行:
(一)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依法檢驗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檢驗證書;
(二)經海事管理機構依法登記并持有船舶登記證書;
(三)配備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船員;
(四)配備必要的航行資料。
第七條浮動設施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有關活動:
(一)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依法檢驗并持有合格的檢驗證書;
(二)經海事管理機構依法登記并持有登記證書;
(三)配備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員。
第八條船舶、浮動設施應當保持適于安全航行、停泊或者從事有關活動的狀態(tài)。
船舶、浮動設施的配載和系固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guī)范。
第九條船員經水上交通安全專業(yè)培訓,其中客船和載運危險貨物船舶的船員還應當經相應的特殊培訓,并經海事管理機構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方可擔任船員職務。嚴禁未取得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船員上崗。
船員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提高業(yè)務素質,嚴格依法履行職責。
第十條船舶、浮動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加強對船舶、浮動設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對船舶、浮動設施的交通安全負責;不得聘用無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人員擔任船員;不得指使、強令船員違章操作。
第十一條船舶、浮動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根據船舶、浮動設施的技術性能、船員狀況、水域和水文氣象條件,合理調度船舶或者使用浮動設施。
第十二條按照國家規(guī)定必須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沉船打撈責任的保險文書或者財務保證書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必須取得相應的保險文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并隨船攜帶其副本。
第十三條禁止偽造、變造、買賣、租借、冒用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船員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
第三章航行、停泊和作業(yè)
第十四條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懸掛國旗,標明船名、船籍港、載重線。
按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報廢的船舶、浮動設施,不得航行或者作業(yè)。
第十五條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保持瞭望,注意觀察,并采用安全航速航行。船舶安全航速應當根據能見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縱性能和風、浪、水流、航路狀況以及周圍環(huán)境等主要因素決定。使用雷達的船舶,還應當考慮雷達設備的特性、效率和局限性。
船舶在限制航速的區(qū)域和汛期高水位期間,應當按照海事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航速航行。
第十六條船舶在內河航行時,上行船舶應當沿緩流或者航路一側航行,下行船舶應當沿主流或者航路中間航行;在潮流河段、湖泊、水庫、平流區(qū)域,應當盡可能沿本船右舷一側航路航行。
第十七條船舶在內河航行時,應當謹慎駕駛,保障安全;對來船動態(tài)不明、聲號不統(tǒng)一或者遇有緊迫情況時,應當減速、停車或者倒車,防止碰撞。
船舶相遇,各方應當注意避讓。按照船舶航行規(guī)則應當讓路的船舶,必須主動避讓被讓路船舶;被讓路船舶應當注意讓路船舶的行動,并適時采取措施,協(xié)助避讓。
船舶避讓時,各方避讓意圖經統(tǒng)一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避讓行動。
船舶航行、避讓和信號顯示的具體規(guī)則,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八條船舶進出內河港口,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辦理船舶進出港簽證手續(xù)。
第十九條下列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向引航機構申請引航:
(一)外國籍船舶;
(二)1000總噸以上的海上機動船舶,但船長駕駛同一類型的海上機動船舶在同一內河通航水域航行與上一航次間隔2個月以內的除外;
(三)通航條件受限制的船舶;
(四)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guī)定應當申請引航的客船、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
第二十條船舶進出港口和通過交通管制區(qū)、通航密集區(qū)或者航行條件受限制的區(qū)域,應當遵守海事管理機構的有關通航規(guī)定。
任何船舶不得擅自進入或者穿越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禁航區(qū)。
第二十一條從事貨物或者旅客運輸的船舶,必須符合船舶強度、穩(wěn)性、吃水、消防和救生等安全技術要求和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載貨或者載客條件。
任何船舶不得超載運輸貨物或者旅客。
第二十二條船舶在內河通航水域載運或者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的物體,必須在裝船或者拖帶前24小時報海事管理機構核定擬航行的航路、時間,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船舶載運或者拖帶安全。船舶需要護航的,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護航。
第二十三條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海事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情況采取限時航行、單航、封航等臨時性限制、疏導交通的措施,并予公告:
(一)惡劣天氣;
(二)大范圍水上施工作業(yè);
(三)影響航行的水上交通事故;
(四)水上大型群眾性活動或者體育比賽;
(五)對航行安全影響較大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條船舶應當在碼頭、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錨地、停泊區(qū)、作業(yè)區(qū)停泊;遇有緊急情況,需要在其它水域停泊的,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船舶停泊,應當按照規(guī)定顯示信號,不得妨礙或者危及其它船舶航行、停泊或者作業(yè)的安全。
船舶停泊,應當留有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船員值班。
第二十五條在內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線上進行下列可能影響通航安全的作業(yè)或者活動的,應當在進行作業(yè)或者活動前報海事管理機構批準:
(一)勘探、采掘、爆破;
(二)構筑、設置、維修、拆除水上水下構筑物或者設施;
(三)架設橋梁、索道;
(四)鋪設、檢修、拆除水上水下電纜或者管道;
(五)設置系船浮筒、浮躉、纜樁等設施;
(六)航道建設,航道、碼頭前沿水域疏浚;
(七)舉行大型群眾性活動、體育比賽。
進行前款所列作業(yè)或者活動,需要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當征求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需經其它有關部門審批的,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海事管理機構審批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作業(yè)或者活動,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遇有緊急情況,需要對航道進行修復或者對航道、碼頭前沿水域進行疏浚的,作業(yè)人可以邊申請邊施工。
第二十七條航道內不得養(yǎng)殖、種植植物、水生物和設置永久性固定設施。
劃定航道,涉及水產養(yǎng)殖區(qū)的,航道主管部門應當征求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設置水產養(yǎng)殖區(qū),涉及航道的,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征求航道主管部門和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
第二十八條在內河通航水域進行下列可能影響通航安全的作業(yè),應當在進行作業(yè)前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
(一)氣象觀測、測量、地質調查;
(二)航道日常養(yǎng)護;
(三)大面積清除水面垃圾;
(四)可能影響內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它行為。
第二十九條進行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作業(yè)或者活動時,應當在作業(yè)或者活動區(qū)域設置標志和顯示信號,并按照海事管理機構的規(guī)定,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障通航安全。
前款作業(yè)或者活動完成后,不得遺留任何妨礙航行的物體。
第四章危險貨物監(jiān)管
第三十條從事危險貨物裝卸的碼頭、泊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范要求,并征求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禁止在內河運輸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guī)定禁止運輸的危險貨物。
第三十一條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必須持有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依法檢驗并頒發(fā)的危險貨物適裝證書,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進行配載和運輸。
第三十二條船舶裝卸、過駁危險貨物或者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口,應當將危險貨物的名稱、特性、包裝、裝卸或者過駁的時間、地點以及進出港時間等事項,事先報告海事管理機構和港口管理機構,經其同意后,方可進行裝卸、過駁作業(yè)或者進出港口;但是,定船、定線、定貨的船舶可以定期報告。
第三十三條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在航行、裝卸或者停泊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顯示信號;其它船舶應當避讓。
第三十四條從事危險貨物裝卸的碼頭、泊位和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必須編制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
第五章渡口管理
第三十五條設置或者撤銷渡口,應當經渡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審批;縣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征求當地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
第三十六條渡口的設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選址應當在水流平緩、水深足夠、坡岸穩(wěn)定、視野開闊、適宜船舶停靠的地點,并遠離危險物品生產、堆放場所;
(二)具備貨物裝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設施;
(三)配備必要的救生設備和專門管理人員。
第三十七條渡口經營者應當在渡口設置明顯的標志,維護渡運秩序,保障渡運安全。
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對渡口和渡運安全實施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渡口工作人員應當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頒發(fā)的合格證書。
渡口船舶應當持有合格的船舶檢驗證書和船舶登記證書。
第三十九條渡口載客船舶應當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識別標志,并在明顯位置標明載客定額、安全注意事項。
渡口船舶應當按照渡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線渡運,并不得超載;渡運時,應當注意避讓過往船舶,不得搶航或者強行橫越。
遇有洪水或者大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渡口應當停止渡運。
第六章通航保障
第四十條內河通航水域的航道、航標和其它標志的規(guī)劃、建設、設置、維護,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通航安全要求。
第四十一條內河航道發(fā)生變遷,水深、寬度發(fā)生變化,或者航標發(fā)生位移、損壞、滅失,影響通航安全的,航道、航標主管部門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使航道、航標保持正常狀態(tài)。
第四十二條內河通航水域內可能影響航行安全的沉沒物、漂流物、擱淺物,其所有人和經營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標志,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并在海事管理機構限定的時間內打撈清除;沒有所有人或者經營人的,由海事管理機構打撈清除或者采取其它相應措施,保障通航安全。
第四十三條在內河通航水域中拖放竹、木等物體,應當在拖放前24小時報經海事管理機構同意,按照核定的時間、路線拖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拖放安全。
第四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應當迅速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一)航道變遷,航道水深、寬度發(fā)生變化;
(二)妨礙通航安全的物體;
(三)航標發(fā)生位移、損壞、滅失;
(四)妨礙通航安全的其它情況。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根據情況航行通告或者航行警告,并通知航道、航標主管部門。
第四十五條海事管理機構劃定或者調整禁航區(qū)、交通管制區(qū)、港區(qū)外錨地、停泊區(qū)和安全作業(yè)區(qū),以及對進行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作業(yè)或者活動,需要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應當及時。
第七章救助
第四十六條船舶、浮動設施遇險,應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自救。
船舶、浮動設施發(fā)生碰撞等事故,任何一方應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積極救助遇險的他方,不得逃逸。
船舶、浮動設施遇險,必須迅速將遇險的時間、地點、遇險狀況、遇險原因、救助要求,向遇險地海事管理機構以及船舶、浮動設施所有人、經營人報告。
第四十七條船員、浮動設施上的工作人員或者其它人員發(fā)現(xiàn)其它船舶、浮動設施遇險,或者收到求救信號后,必須盡力救助遇險人員,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遇險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四十八條海事管理機構收到船舶、浮動設施遇險求救信號或者報告后,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救助遇險人員,同時向遇險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遇險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到海事管理機構的報告后,應當對救助工作進行領導和協(xié)調,動員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救助。
第四十九條船舶、浮動設施遇險時,有關部門和人員必須積極協(xié)助海事管理機構做好救助工作。
遇險現(xiàn)場和附近的船舶、人員,必須服從海事管理機構的統(tǒng)一調度和指揮。
第八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五十條船舶、浮動設施發(fā)生交通事故,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必須立即向交通事故發(fā)生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并做好現(xiàn)場保護工作。
第五十一條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內河交通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派員前往現(xiàn)場,進行調查和取證。
海事管理機構進行內河交通事故調查和取證,應當全面、客觀、公正。
第五十二條接受海事管理機構調查、取證的有關人員,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證據,不得謊報或者隱匿、毀滅證據。
第五十三條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在內河交通事故調查、取證結束后30日內,依據調查事實和證據作出調查結論,并書面告知內河交通事故當事人。
第五十四條海事管理機構在調查處理內河交通事故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航路暢通,防止發(fā)生其它事故。
第五十五條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積極做好內河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五十六條特大內河交通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五十七條在旅游、交通運輸繁忙的湖泊、水庫,在氣候惡劣的季節(jié),在法定或者傳統(tǒng)節(jié)日、重大集會、集市、農忙、學生放學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間,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維護內河交通安全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第五十八條海事管理機構必須建立、健全內河交通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并組織落實。
第五十九條海事管理機構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船舶、浮動設施、船員和通航安全環(huán)境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內河交通安全隱患時,應當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有關單位和個人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的,海事管理機構必須采取責令其臨時停航、停止作業(yè),禁止進港、離港等強制性措施。
第六十條對內河交通密集區(qū)域、多發(fā)事故水域以及貨物裝卸、乘客上下比較集中的港口,對客渡船、滾裝客船、高速客輪、旅游船和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海事管理機構必須加強安全巡查。
第六十一條海事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可以根據情況對違反本條例有關規(guī)定的船舶,采取責令臨時停航、駛向指定地點,禁止進港、離港,強制卸載、拆除動力裝置、暫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
第六十二條海事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在內河通航水域對船舶、浮動設施進行內河交通安全監(jiān)督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接受海事管理機構依法實施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并為其提供方便。
海事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依照本條例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出示執(zhí)法證件,表明身份。
第十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應當報廢的船舶、浮動設施在內河航行或者作業(yè)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停航或者停止作業(yè),并對船舶、浮動設施予以沒收。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浮動設施未持有合格的檢驗證書、登記證書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資料,擅自航行或者作業(yè)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停止航行或者作業(yè);拒不停止的,暫扣船舶、浮動設施;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沒收。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未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配備船員擅自航行,或者浮動設施未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配備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員擅自作業(yè)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對船舶、浮動設施所有人或者經營人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航或者停止作業(yè)。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未經考試合格并取得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人員擅自從事船舶航行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其立即離崗,對直接責任人員處*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聘用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國家規(guī)定必須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沉船打撈責任的保險文書或者財務保證書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沉船打撈責任保險文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航,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在內河航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禁止船舶
進出港口或者責令停航,并可以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3個月至6個月的處罰:
(一)未按照規(guī)定懸掛國旗,標明船名、船籍港、載重線的;
(二)未向海事管理機構辦理船舶進出港簽證手續(xù)的;
(三)未按照規(guī)定申請引航的;
(四)擅自進出內河港口,強行通過交通管制區(qū)、通航密集區(qū)、航行條件受限制區(qū)域或者禁航區(qū)的;
(五)載運或者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的物體,未申請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時間航行的。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未在碼頭、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錨地、停泊區(qū)、作業(yè)區(qū)停泊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強行拖離,因拖離發(fā)生的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承擔。
第七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在內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線上進行有關作業(yè)或者活動未經批準或者備案,或者未設置標志、顯示信號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從事危險貨物作業(y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停止作業(yè)或者航行,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或者其它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船員的,并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6個月以上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處罰: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未編制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未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的;
(二)船舶裝卸、過駁危險貨物或者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口未經海事管理機構、港口管理機構同意的。
未持有危險貨物適裝證書擅自載運危險貨物或者未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進行配載和運輸的,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
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未經批準擅自設置或者撤銷渡口的,由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或者恢復,因或者恢復發(fā)生的費用分別由設置人、撤銷人承擔。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渡口船舶未標明識別標志、載客定額、安全注意事項的,由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航。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在內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內養(yǎng)殖、種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設置永久性固定設施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強制清除,因清除發(fā)生的費用由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承擔。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內河通航水域中的沉沒物、漂流物、擱淺物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標志或者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打撈清除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機構強制設置標志或者組織打撈清除;需要立即組織打撈清除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及時組織打撈清除。海事管理機構因設置標志或者打撈清除發(fā)生的費用,由沉沒物、漂流物、擱淺物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承擔。
第七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浮動設施遇險后未履行報告義務或者不積極施救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并可以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3個月至6個月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處罰。
第七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浮動設施發(fā)生內河交通事故的,除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由海事管理機構根據調查結論,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6個月以上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處罰。
第七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遇險現(xiàn)場和附近的船舶、船員不服從海事管理機構的統(tǒng)一調度和指揮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并可以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3個月至6個月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處罰。
第七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偽造、變造、買賣、轉借、冒用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船員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由海事管理機構沒收有關的證書或者證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浮動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指使、強令船員違章操作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航或者停止作業(yè);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在內河航行、停泊或者作業(yè),不遵守航行、避讓和信號顯示規(guī)則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3個月至6個月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處罰;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關于交通肇事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不具備安全技術條件從事貨物、旅客運輸,或者超載運輸貨物、旅客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6個月以上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處罰,并對超載運輸的船舶強制卸載,因卸載而發(fā)生的卸貨費、存貨費、旅客安置費和船舶監(jiān)管費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承擔;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船舶、浮動設施發(fā)生內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海事管理機構對責任船員給予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處罰;證書或者證件吊銷后,5年內不得重新從業(yè);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
關于交通肇事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阻礙、妨礙內河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或者謊報、隱匿、毀滅證據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并對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船員的,并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
任證件12個月以上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它適任證件的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內河交通事故調查取證的,依照刑法關于妨害公務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海事管理機構不依據法定的安全條件進行審批、許可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根據不同情節(jié),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罪、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海事管理機構對審批、許可的安全事項不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根據不同情節(jié),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罪、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海事管理機構發(fā)現(xiàn)船舶、浮動設施不再具備安全航行、停泊、作業(yè)條件而不及時撤銷批準或者許可并予以處理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根據不同情節(jié),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罪、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海事管理機構對未經審批、許可擅自從事旅客、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不實施監(jiān)督檢查,或者發(fā)現(xiàn)內河交通安全隱患不及時依法處理,或者對違法行為不依法予以處罰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根據不同情節(jié),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罪、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不同情節(jié),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罪、罪或者其它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渡口不依法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
(二)對未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擅自設立的渡口不予以查處的;
(三)對渡船超載、人與大牲畜混載、人與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和腐蝕品等危險品混載以及其它危及安全的行為不及時糾正并依法處理的。
第九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一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內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機構認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庫、運河等水域。
(二)船舶,是指各類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飛行器、潛水器、移動式平臺以及其它水上移動裝置。
(三)浮動設施,是指采用纜繩或者錨鏈等非剛性固定方式系固并漂浮或者潛于水中的建筑、裝置。
(四)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動設施在內河通航水域發(fā)生的碰撞、觸碰、觸礁、浪損、擱淺、火災、爆炸、沉沒等引起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件。
第九十二條軍事船舶在內河通航水域航行,應當遵守內河航行、避讓和信號顯示規(guī)則。軍事船舶的檢驗、登記和船員的考試、發(fā)證等管理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十三條漁船的檢驗、登記以及進出漁港簽證,漁船船員的考試、發(fā)證,漁船之間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漁港水域內漁船的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條例另行規(guī)定。
【摘要】中小學交通安全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尤其是2011年全國各地出現(xiàn)了多起校車事故后,中小學交通安全隱患與校車管理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日益凸現(xiàn),引起了社會更多的關注。本文以杭州、湖州等六個地區(qū)為例,探討了浙江省中小學交通安全與校車的現(xiàn)狀,并根據調研資料進行分析,進一步找出影響中小學交通安全的關鍵性因素。最后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旨在引起社會對中小學交通安全的關注,對我國校園交通安全的完善提出建議。
【關鍵詞】中小學交通校車安全隱患
一、序言
(一)背景
2011年11月16日,甘肅正寧縣幼兒園校車事故;2011年11月26日上午,遼寧省鳳城市寶山鎮(zhèn)一輛校車,因道路濕滑發(fā)生側翻,造成35名孩子受傷;2011年12月19日下午17時38分,西湖轉塘轄區(qū)周浦下楊村附近,一輛109路公交車與一輛牌照為浙A2B152的接送周浦中學學生的金龍中巴車發(fā)生事故……一個個校車事故的代價讓我們心驚,更是心痛,同時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一系列重大校車安全事故頻發(fā)絕不是偶然,中小學交通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校車管理與運行混亂,這些事故更加暴露了政府有關部門、學校以及家長等在管理監(jiān)督學生上下學安全問題上的不足。
這些事件引起了政府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中央各有關部委11月29日召開了關于校車安全立法的首次部際會議,國務院總理日前要求《校車安全條例》的制訂需在一個月內完成。即將制定的校車安全條例,主要涉及的是校車安全保障制度方面的內容,如校車的生產、技術、配備、責任主體、校車權限,如何建立安全監(jiān)管長效機制等方面內容。
浙江省也相應地采取了措施,2012年1月17日舉行的全省教育局長會議上,浙江省副市長鄭繼偉說:關于浙江省校車實施的相關細則,最晚將在今年上半年出臺,省內經過備案的校車有9300輛,其中符合國家專用標準的校車200輛,這些校車目前接送的學生大概是66萬人,而浙江省的中小學生總量近千萬人,差距還很大。學校撤點并校,師資力量得到強化,教育資源均衡化,但教育資源帶來的最大問題是學生離上學的距離越遠了,家長接送孩子更麻煩了。省教育廳表示,全省要對中小學交通安全進行一次大排查,了解浙江省各地中小學存在的安全隱患,同時在校車細則確定之后,要在每個學校進行一個大排查,讓班主任對學生一個一個去調查,即家住在什么地方,離學校多遠,家里有沒有監(jiān)護人,需不需要校車來接送等。我們也真心希望,校車安全問題與校園交通安全問題能夠真正得到全社會的重視。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安全的成長。
(二)調研情況
1、調研地點:浙江省6個地市,包括杭州、寧波、紹興、湖州、嘉興、金華
2、調查對象:
(1)財政局、教育局、交通局等相關部門;學生家長;校車司機
(2)杭州聞濤小學;
(3)嘉興海寧實驗小學、教師進修學校附屬小學;
(4)寧波西周鎮(zhèn)中心小學、鎮(zhèn)海務實小學、象山西周小學、慈溪市庵東西二小學、寧波工程學院、鄞州橫街鎮(zhèn)新陽小學、余姚藍天學校;
(5)金華永康古山鎮(zhèn)的大風車幼兒園、象珠鎮(zhèn)的官川小學、永康中學;東陽市春蕾學校,東陽的外來民工子弟學校,東陽市橫店鎮(zhèn)的中小學;
(6)紹興上虞城東小學
二、浙江省中小學校車運營與管理的現(xiàn)狀分析
(一)浙江省各地不同的措施
自全國各地相繼出現(xiàn)校車事故后,中小學交通安全與校車問題被推到了封口浪尖,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各地在中央的號召下,結合本地的特點,紛紛進行了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校車安全整治工作,我們深入浙江省6個地區(qū)了解到了不同的措施:
1、“被叫?!闭吆稳ズ螐模阂粤x務為例
2011年7月7日,義烏市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安監(jiān)局四個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民辦學校、民辦幼兒園停止使用學生接送車的通知》,決定在今年秋季、明年春季,分步取消學生接送車。這一決策下來,義烏將被取消的接送車共有200多輛,涉及3萬多名學生。為何取消校車,有關部門的理由是這樣的:接送車普遍存在超載嚴重、駕駛員素質不高、車況差等問題,很多學生接送車是外省淘汰的公交車,安全隱患特別嚴重,取消校車是對每個學生的愛護。有資料顯示,義烏部分民工子弟學校校車超載率50%以上。義烏市教育局分管民辦學校的副局長吳中強說:“校車其實是學校之間惡性競爭的產物,‘叫?!\囀菒圩o學生的生命。主要是安全問題,畢竟那是人,不是貨?!?/p>
雖然叫停校車,對城市里上學的孩子們來說影響并不大,因為城市里上小學、初中、高中的學生基本是家長接送或自己上下學的,但是,義烏的農民工子弟學校的情況卻很不同,沒了校車,路遠的孩子被迫轉學。據調查,僅欣欣民工子弟一所學校,在得知校車即將取消的消息后,全校已有70多個學生因為家長沒時間接送、離校較遠而轉校。這一后果并不難解釋,據了解欣欣學校共有1200多個學生,大部分是民工子弟,分布比較散亂,最遠的學生在離校5公里的義亭和官塘,而他們的父母為了生計,每天要四處奔波,天蒙蒙亮就出門,天黑才回來,比起接送孩子,他們更需要掙錢養(yǎng)活家人,實在沒時間接孩子,因此全校三分之二的學生靠校車接送。
政府相關的措施中主要的是“公交車替代校車,就近入學”, 文件要求義烏交通部門在安排公交線路、班次時,更多考慮民辦學校和幼兒園的需求,甚至可能延長部分公交線路,讓孩子上學更加方便。此外,教育行政部門也將從方便學生就讀的角度考慮,合理調整民辦學校和幼兒園的布局,為學生就近就讀創(chuàng)造條件。對此,在采訪中我們發(fā)現(xiàn),部分家長們認為這些政策雖好,但距離真正落實執(zhí)行,畢竟還有一段時間,這中間有沒有一個過渡性的銜接,大家希望政府能多從家長方面考慮,采取更有效的辦法。
2、積極完善校車安全機制:以杭州、寧波為例
(1)杭州聞濤小學
據了解,聞濤小學在2006年就已經開通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由于家長工作忙,乘坐公交上學又有安全隱患,校車的開通的確解決了不少家長的燃眉之急。但當時這批校車只是普通的中巴車,并不是專門的校車。安全設備及措施都較欠缺。2012年新學期伊始,迎接同學們的是一批嶄新的“長鼻子”新校車,流線型的校車頗具“歐美范兒”。 新校車比以前的校車更漂亮,在設計上仿照美國,因為是專為學生設計的,每個座位相對要小一些,但座位上都設有安全帶,而且尖頭的校車跟以往普通的中巴車不太一樣,一旦發(fā)生撞擊等事故,這種設計能起到緩沖作用,相對更加安全。不僅如此,校方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的嚴謹態(tài)度從未懈怠,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也非常重視。
關鍵字:道路交通;道路交通信號燈設施;標志;標線;護欄;防眩設施;
我國把交通劃分到我國國民經濟的第三產業(yè)中,它是人、車、貨物、信息在兩地之間的往來、傳遞和輸送的總稱。交通是人類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必然產物,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交通也在以不同的形式發(fā)展著。隨著歷史的發(fā)展,經濟的飛躍,供人類選擇的交通方式越來越多,現(xiàn)代就有鐵路、水路、航空、公路和管道五種方式。在這里,我們把利用道路作為交通方式的稱為道路交通。交通安全設施主要包括:交通標志、標線、波形護欄、防眩設施、隔離設施等。這些交通安全設施的施工技術既對高速公路整體工程的質量和美學有影響,也直接關系到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雖然據有關資料表明,由于道路環(huán)境引起的交通事故只占10%,但是,僅僅這10%的責任也是重大的,而且道路環(huán)境對駕駛員的心理、行為產生的影響卻是很多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所以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對于降低交通事故發(fā)生率,減輕事故的傷亡損失有著重要作用。
一、 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一)把握道路交通中人、車、路的特性
道路上的人可以分為駕駛員和行人,駕駛員在道路交通中占主導作用,在道路交通里行人的數量很多,但是和駕駛員一樣一旦出現(xiàn)交通事故都是弱者。所以,所以交通流量、流向的預測,交通規(guī)劃、設施等都要考慮到行人和駕駛員。包括,他們的心理、視力、反應等;作為道路交通的主要方式,汽車的運動特性,動力特性、穩(wěn)定性、長寬高、所運輸的主要貨物等,都是道路設計、道路設施設計、交通安全等的參考。路,這是道路交通的基礎,在施工之前都要考慮到道路的彎度、坡度等。這些可以很好地為交通流特性、交通安全、通行能力、交通管理等提供了基本參數。
(二)交通流的調查
交通流的調查可以通過交通量、車速以及密度來表現(xiàn)。除此以外,還有對特殊路段例如岔路口進行調查,人流、車流、貨流的起迄點,以及交通安全調查。這些結果不但可以作為制定交通規(guī)則的參照,同時也是交通安全設施等的基礎資料。
(三)道路交通安全的考慮
這要求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統(tǒng)計分析、評價、總結,包括出事原因、地點以及各方面原因,從以前的交通事故里尋找教訓,使得道路交通工程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四)搞好交通環(huán)境的保護
包括交通的噪聲污染、廢氣污染、以及道路交通振動的調查研究。這是對修建好的道路交通關于環(huán)保的要求,環(huán)境保護應該融入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包括道路工程。特別是城市道路和開發(fā)區(qū)道路施工時更應重視。
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技術
(一)道路交通信號燈設施的施工技術
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鎮(zhèn)的擴張,推動著道路交通的快速發(fā)展,路網中復雜路口和交通流量大的路口設置交通信號燈設施已成為一項日益重要的交通安全設施技術。交通信號燈主要用于道路平面交叉路口,通過對車輛、行人發(fā)出行進或停止的指令,使各方向同時到達的人、車交通流盡可能減少相互干擾,從而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保障路口暢通和安全。交通信號燈正確設計和設置是保證公路和道路交通暢通和安全的一個基礎。道路交通信號燈控制的應用主要是在那些交通量較大、交通流沖突較多和復雜的交叉口與岔道口,以及某些道路路段上對交通流方向控制的地方。正確合理地設立信號燈,不僅可以合理分配道路使用者的路權,增強道路的通行能力,還可以減少道路交通的安全隱患,真正使人、車、路和諧統(tǒng)一,有序行駛。
施工時要與管理部門統(tǒng)一協(xié)調,注意要預埋電子警察等相關管線,防止第二次開挖破壞道路。燈桿和機箱基礎采用就地澆筑的方法,并應設有單獨的接地裝置,且接地電阻必須小于4Ω,接地體與設備水平距離不大于5米。不得利用如金屬上下水管道,建筑物、構筑物基礎內鋼筋,蛇皮管,保溫管的金屬網,帶鉛皮的電纜鉛皮等作為接地裝置。當實測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能達到要求時,必須根據當地當時實際情況采用各種可能的降低接地電阻的方式和措施來降低接地電阻,并使之達到實測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小于4Ω的要求。
因電源的保護地線與設備的接地線的接地電阻值要求不同,為保證設備的正常工作以及防止干擾,不要將電源的保護地線(安全地)與設備的接地線(工作地)連接在一起。
接地體形式:可采用垂直接地體(可用角鋼、鋼管、圓鋼等)、水平接地體(可用扁鋼、鋼等)和混合接地體。
燈桿安裝時底座上平面用水平尺校平,安裝立桿垂直,橫臂對準車道;擰緊螺母保持立桿垂直。伸向道路上方時離地面高度不小于6.5米,
燈桿上安裝信號燈設備時將線從管中拉出約15cm,然后用泡沫、海綿將孔塞牢;將上罩內的接線螺釘松開;硅膠光封螺紋口,然后將上罩擰上支架;接線,并將螺釘擰上;最后裝機芯、裝下罩。路口電源不在180~246v波動范圍內時應加裝穩(wěn)壓器;調試人員作業(yè)時,首先應固定好梯子,應用繩索捆在電線桿上,以確保安全;從空中走線時,應先把電纜繞在鋼繩或鐵釘上,然后再架空。
(二)道路交通標志的施工技術
道路交通標志是利用一定的圖形符號、文字、顏色給交通的參與者傳遞特定的信息,從而對交通進行管理的設施。警告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禁令標志、旅游標志、施工安全標志等都屬于交通標志。交通標志的要結合道路交通的特點,要讓交通參與者能在高速行駛的情況下正確、完整、快速地接收到標志所傳達的信息,例如:方向、距離、地點以及各式各樣的提示等,從而交通參與者能合理、安全地去引導車流,使得高公路能夠在暢通無阻的情況下保證安全、舒適。所以,交通標注的設置不應該太集中,應該均衡一點,否則無法表示出標志的作用還可能太多地吸引了駕駛員的注意,給交通安全瞞下隱患。交通標志的設計、結構形式和標志的布設應該和道路的線形相協(xié)調,既不影響美觀及視覺,還能使得標志的視認性得以提高。標志的版面設計以及設置必須嚴格高速公路的標準進行。
(三)道路交通標線的施工技術
道路交通標線是一種由標劃在路面的各種箭頭、線條、文字、突起路標、立面標記以及輪廓標構成的交通安全設施。主要對交通起到引導駕駛員視線和管制駕駛員的駕車行為的作用,有時候單獨使用有時也配合交通標志使用。
在高等級公路路面設置各種標線、文字、箭頭都用該采用白色的熱熔涂料施劃,并且字施劃的時候在涂料里加入玻璃珠,施劃結束之后在標線面撒上一層玻璃珠,保證標線的反光性能。
對于中央分隔帶開口標線的設置,有中分帶開口的路段, 可在開口設置人行橫道線;對于容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開口, 在主線上的適當位置要設置減速帶, 來保證司機行使到路口時讓車速降下來。至于輪廓標,其主要是通過對車燈光的反射作用,給予在夜間行駛的駕駛員能及時指導道路邊緣的位置,以及道路前方的走向,讓駕駛員提前做好準備。雖然,對于輪廓標,國際規(guī)定是50m,并且隨著平曲線半徑的減小而逐漸減小,通過實踐,發(fā)現(xiàn)50cm的設置對于我國的實際情況來說間距偏大。而且, 隨“平曲線半徑調整設置間距”的要求在實際施工中很難操作。我國在近期通車的許多高等級公路上, 輪廓標的設置間距一般為:主線匝道4―8m 、主線20―28m,全線統(tǒng)一設置間距。經使用發(fā)現(xiàn),這種距離使得輪廓標能夠連續(xù)指示的作用得到充分地發(fā)揮,同時還便于施工。
(四)護欄的施工技術
護欄的主要功能主要是防止失控車輛越過中央分隔帶或在路側比較危險的路段沖出路基,避免二次事故的發(fā)生。同時,還能吸收能量,減輕車輛的沖擊力,從而保護事故車輛和人員。此外還有誘導視線的功能。護欄的形式按剛度的不同可分為柔性護欄、半剛性護欄和剛性護欄;按結構可分為纜索護欄、波形梁護欄、混凝土護欄、梁柱式鋼護欄、組合式護欄等。
1. 護欄的高度
由于當失控車輛在碰撞到護欄的時候,既能不讓車輛越出護欄,又能是車輛不鉆入護欄里面,所以護欄要作用于車的有效位置。最理想的情況是,車輛通過護欄的整體作用,使得車輛回歸到正常行駛的方向。由于目前微型車和重型車比較多,所以,有效地防止車輛鉆撞或者越出護欄的高度應該是:纜索護欄――從地面到最上一根纜索頂的高度950mm;箱梁護欄――從地面到箱梁頂的高度700mm;波形梁護欄――從地面到橫梁頂的高度755mm。這些護欄高度,對所有乘用車以及大部分箱式貨車、輕型貨車、多用途車都適合。
2. 護欄的最短長度
由于護欄是依靠自身的連續(xù)梁的結構來發(fā)揮整體作用,從而起到防護的功能。若護欄的長度設置較短,不僅不好看,還發(fā)揮不了護欄自身的導向功能,提高了碰撞的危險性。所以,必須要檢驗護欄的最小長度,就是要滿足結構上需要的最短長度。護欄的最短長度取決了車輛的碰撞能量,所以要針對不同的行車速度來設計護欄最小長度。當設計行車速度v
(五)防眩設施的施工技術
防眩設施是一種讓夜間行駛的車輛在行車時,向車輛的前照燈炫目的人工構造物。防眩設施對于夜間行車有著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沒有路燈而且交通量很大的路段,防眩設施對于保證交通參與者的行車安全起到很大的作用。
在防眩設施的設置方面應該不留任何空隙地設置,即使是中央帶開口也應該連續(xù)設置。因為,如果道路沿線很多地方都設置防眩設施,但是僅有一小部分沒有設置,這樣駕駛員會因為習慣了沒有眩光的情況下突然被眩光刺激到,這樣不但沒有預防交通事故,還為交通事故埋下了隱患,至于在中央開口帶設立的防眩措施,只是在特殊情況才運用,而且是可移動的,在運用之前管理人員會在中央帶口的前后設置指示措施或者警示,讓駕駛員提早做好準備。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fā)展促進安全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的意見》(國發(fā)〔2011〕40號)、縣安委辦《黃湖縣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黃安辦〔2012〕16號)和黃湖縣地方海事處《黃湖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及時糾正船舶違法違章行為、消除安全隱患,維護水上交通安全秩序,確保我縣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穩(wěn)定,我所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和上級海事部門的統(tǒng)一部署,在我所轄管水域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以“反超載、防事故、保安全”為主題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動”專項整治活動。通過全所干部職工的努力工作,真抓實干,上半年水上交通未發(fā)生一起大小事故,促進我縣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的穩(wěn)定好轉。為創(chuàng)建黃湖縣平安和諧水運再創(chuàng)新功?,F(xiàn)將我所三個月來開展的“百日行動”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周密部署,認真履職
***海事所高度重視水上交通安全監(jiān)管工作,明確把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以“三個服務”為宗旨。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我所成立了***海事所2012年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立足長效管理,規(guī)范我所轄區(qū)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jiān)管工作,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落實水運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海事機構安全監(jiān)管責任;進一步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監(jiān)管水平,杜絕重特大水上交通運輸事故發(fā)生,實現(xiàn)我縣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
三個月來,我所巡航巡查197次,巡航時間339小時,巡航里程4154千米,出動海事執(zhí)法人員302人次,其他人員136人次,出動執(zhí)法車輛43車次,執(zhí)法車行程1810千米,檢查渡口渡船船舶58艘次,辦理客運船舶進出港簽證登記1450艘次,安全護送旅客29116次,查所違法違章行為12起,實施行政處罰12件,消除安全隱患10起。我所轄區(qū)未發(fā)生一起有海事責任的水上交通事故。發(fā)放宣傳材料1500張,向船員及安全管理相關人員200余人安全信息2條,LED滾動宣傳水上交通安全提示627小時,海巡艇高音喇叭巡回宣傳乘船安全須知42余小時。
二、 “百日行動”各項工作的開展
1、認真開展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動”工作。主要對我所轄區(qū)水域所有渡口渡船和鄉(xiāng)鎮(zhèn)自用船舶;對通航水域的航道上客貨運輸船舶、水工作業(yè)、采沙場所、浮動設施、占用航道捕撈、養(yǎng)殖、設置漁網和轄區(qū)內船舶違法違章頻率高和水上交通事故易發(fā)的航段開展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我所加強工作組織領導,結合節(jié)假日、夏季水上安全工作特點,進一步建立健全應對災害性天氣及汛期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的預警和預案,加強對客渡船舶船員的汛期安全培訓教育,合理做好春運期間值班安排。提高汛期間防控和應急所置能力,主動應對、大風、大霧、強降雨、洪水災害,把握重點,周密部署,制定措施,狠抓落實。根據本轄區(qū)實際制定監(jiān)管方案,堅決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隱患,確保春運期間不發(fā)生任何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2、認真開展清明節(jié)、“五一”、端午節(jié)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我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清明節(jié)、“五一”、端午節(jié)期間,我所對水路運輸船舶公司企業(yè)、渡口、渡船和集鎮(zhèn)碼頭現(xiàn)場進行安全檢查。一是對所有渡船進行全面檢查,嚴禁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無保障的渡船運行,加強對船員和渡工的安全教育,嚴禁違章行駛、疲勞駕駛和超載,要求渡船航行時懸掛救生圈,渡工穿好救生衣。二是對重點時段、重點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jiān)督管理,杜絕違章作業(yè),確保水上交通運輸生產安全有序,確保庫區(qū)通航航道安全暢通。清明、“五一”、端午節(jié)期間,我所沒有發(fā)生一起海事監(jiān)管責任安全事故。
3、認真做重點時段、重點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jiān)管工作。我所通過深入走訪、廣泛宣傳,通過走訪轄區(qū)水域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各涉水行政村委會,了解各地目前水上交通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力爭向上反映來共同協(xié)商來解決,確保轄區(qū)水上交通不發(fā)生安全監(jiān)管責任事故。
4、開展船員安全培訓工作。“百日行動”以來,我所開展了1期水上交通安全培訓,分別組織轄區(qū)鄉(xiāng)鎮(zhèn)各水安辦負責人、船舶公司負責人、客船駕駛員、渡工、部分涉水村村級船管員、自用船主和漁船主等150余人次進行水上交通安全知識培訓,進一步強化鄉(xiāng)鎮(zhèn)水上船舶管員和客渡船舶船員的工作職責,加強對船舶管理員、船員、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船員和渡工安全意識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重要一環(huán)的認識,任務非常重大,必須不折不扣的履行現(xiàn)場監(jiān)管職責。要求鄉(xiāng)管員認真檢查督促存在的問題,結合2012年的“安全生產年”活動,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堅決杜絕客渡船“帶病”渡運和航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管理條例》認真履行職責,確保不發(fā)生水上交通安全責任事故。
我所作為基層海事所,我所積極為水運企業(yè)和廣大船員提供優(yōu)質服務,將學習科學發(fā)展觀學習實踐活動落在實處,用科學的現(xiàn)場監(jiān)管和一流的服務作風,展示海事形象,為全縣社會經濟發(fā)展保駕護航。##
6、認真開展巡航巡查和渡口渡船安全檢查工作。上半年轄區(qū)庫區(qū)水位有明顯變化1月至3月份枯水期水位下降,通航條件變差,高溪鄉(xiāng)水域未通航,4月至7月庫區(qū)水位上漲,庫區(qū)水域通航里程增加,來往船舶增多, 無論水位如何變化我所沒有放松對轄區(qū)水域的渡口渡船、航道的安全監(jiān)管工作,用海事巡邏艇和海事執(zhí)法車堅持對轄區(qū)水域進行巡航巡查安全檢查,完成了上級海事部門安排的海事監(jiān)管任務。
7、認真開展6月份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為進一步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水運從業(yè)者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從提高人民群眾安全乘船意識出發(fā),我所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結合當前開展的水上交通安全的 “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繼續(xù)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促進水上交通安全生產繼續(xù)保持平穩(wěn)態(tài)勢。我***海事所結合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實際,及早籌劃、提前安排,強化監(jiān)督管理,加大宣傳力度,精心組織和開展了2012年六月安全生產月活動。緊緊圍繞“安全發(fā)展,預防為主”的活動主題。一是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懸掛橫幅4幅,縣地方處領導帶隊深入涉水鄉(xiāng)鎮(zhèn)開展6月安全生產月大型宣傳活動2次,向涉水中小學校發(fā)放乘船安全須知作業(yè)本2000余本,深入集鎮(zhèn)碼頭向群眾發(fā)放水上交通安全宣傳資料4000余份,利用海巡艇高音喇叭在碼頭渡口巡回宣傳水上交通安全須知60小時,LED滾動宣傳水上交通安全提示240小時,營造“安全生產月”活動氛圍;二是加強碼頭和渡口安全管理,向重點渡口發(fā)放安全渡運須知,結合“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開展,加大巡航巡查力度;三是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加強現(xiàn)場監(jiān)管,幫助企業(yè)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三、存在的問題
1、我所海事執(zhí)法人員人數少,執(zhí)法力量弱,在監(jiān)管過程中有時出現(xiàn)心有余,而力不足。
2、我所海事執(zhí)法人員對海事業(yè)務知識的掌握和使用還不夠熟練,需進一步接受培訓和學習;
3、我所執(zhí)法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4、我所轄區(qū)內鄉(xiāng)鎮(zhèn)水安工作員的素質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鄉(xiāng)鎮(zhèn)水安辦工作員沒有很好履行職責,責任心不強,重點時段渡口碼頭上的旁站式管理流于形式。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我所將圍繞縣地方海事處2012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標任務的總體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確保2012年工作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1、繼續(xù)做好我所轄區(qū)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 “打非治違”等專項整治工作;
2、做好“十一”水上交通安全監(jiān)管工作;
3、繼續(xù)做好客運船舶進出港簽證登記管理工作;
4、繼續(xù)做好重點時段重點水域集鎮(zhèn)碼頭渡口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管工作;
5、繼續(xù)做好今年水上交通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日常監(jiān)管工作;
你知道嗎,12月2日是全國交通安全日,通過參加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你都有什么心得感悟?下面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了“2020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個人心得感悟大全”,歡迎閱讀與借鑒!
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個人心得感悟1通過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的開展,廣大家長對孩子的在校學習感到放心,同時,社會對學校的滿意程度有了較大提高。可以說,我們開展的特色活動富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對學校各項工作起了支撐和推動作用,成為學校德育工作的支點和杠桿。
一、統(tǒng)一思想,落實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責任。
我校成立“學校交通安全日活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安排學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學生的交通安全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提出開展活動的方案;在教職工會議上部署工作,開展全校性的教育活動。
二、強勢宣傳,切實增強交通安全意識。精心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一)校外,親身感受,培養(yǎng)學生的自護能力。為開展交通安全日實踐活動,鍛煉學生的實際能力,組織德崗學生外出“交通安全日在行動”活動,學生外出維護校外主要交通道路秩序,感受交通存在的潛在危險,身臨其境,讓學生感受“抵制七類違法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同時,簽訂安全責任書,讓學生掌握了有關交通安全法規(guī)常識,對維護學校秩序,疏導交通,宣傳交通法規(guī)起到了積極而有效的作用。
(二)校內,轟轟烈烈開展學生交通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
1、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課。
我們利用班會課,專門設置“交通安全知識”為內容的課程,備好課,上好課,使全校師生受教育率達100%,實現(xiàn)了交通安全教育進學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使全體學生深受教育。
2、組織學生觀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交通安全宣傳片,通過電影中一些場景感染學生,并通過寫觀后感提升安全意識。
此外,我們網絡搜索有關交通安全的圖片資料、電影片,并將交通安全有關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交通標志牌和事故案例圖片等展板,在學校電子白板內進行展覽。
3、利用各種載體,廣泛開展“文通安全日”活動。
具體做好以下工作:在學校電子白板上宣傳“122”交通安全日和它的主題,各班黑板報出“交通安全專版”進行宣傳;校園都設置了交通安全教育標語和宣傳畫;進行題為“抵制七類違法安全文明出行”征文比賽;學習活動取得顯著成效。
4、加強對學校師生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汽車的管理,嚴禁學生騎車,教育教師嚴格做到“安全行車、規(guī)范停車”,通過教育、檢查等形式制約師生遵守交通法規(guī)以及校紀校規(guī)。
5、將《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下發(fā)至學生,每生人手一份等形式,對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要求家長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車安全提醒,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并決不乘坐“黑車”和超員的車,并要求家長接送孩子上下學或出行時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障孩子安全,這樣,不僅提高了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而且輻射到家長,規(guī)范了家長的交通行為。
通過交通安全日活動的開展,交通安全意識已深入人心,老師、學生和家長都深有感觸。學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識,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規(guī)意識。安全走路,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己成為學生們的自覺行動。開展此活動以來,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沒有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
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個人心得感悟2健康、安全、成長是每一個家庭和社會對小學生關注的三大重點問題,而安全又是小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李千戶鎮(zhèn)中心小學在長期堅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基礎上,將今年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與《教育系統(tǒng)122“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相結合,我校廣泛開展了交通安全宣傳活動。
一、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領導小組
詳細部署了活動的具體內容,將本次活動的主題、內容貫徹到各個教室中,由各教室進一步落實到各個學生當中。要求大家“事事講安全,人人懂安全,健康快樂每一天”。
二、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
1、結合主題班隊會活動進行開展。
活動有觀看安全教育動畫片、互動提問、現(xiàn)場模仿等,活動中,老師們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學生講解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并通過安全小故事、交通事故案例、認識交通標志等進行了講解和提問互動。學生們也在愉悅的動畫片中學習了各種交通安全知識,進一步增強了交通安全認識,提高了自我保護能力。
2、我校根據這次的安全教育活動的主題,設計了以“交通安全”為主的宣傳欄,布置教室出一期有關“交通安全知識”手抄報,各教室利用課余時間收集積累交通安全知識。
3、利用學校各種宣傳途徑,如電子屏幕、學校網站、安全宣傳專欄等。
發(fā)動聯(lián)合父母廣泛關注、主動配合學校共同進行有關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召開校車司機會議,并分發(fā)《致校車司機、學生父母的一封信》,努力構建家、校一體的安全教育。
經過開展這次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師生們得到了深刻的教育,進一步提高了安全認識。讓安全教育牢記在每一位師生的心中,讓健康快樂伴隨孩子成長的每一天!
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個人心得感悟3目前,我國仍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絕對數最多的國家之一,交通事故死亡率與發(fā)達國家相比還相當高,交通事故仍呈上升趨勢。而在我們身邊,因為交通事故致學生傷亡的事例也不在少數,學生交通安全是擺在我們每一個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個嚴峻的話題。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嗇的,他只賜予每個人一次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與我們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們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們的身邊,教育我們,勸戒我們。
生命是寶貴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們應該愛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愛惜生命的一部分。孩子是社會未來的接班人,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系到民族的興衰和社會的進步。育人不僅要進行智力教育,還要進行道德、紀律教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從小學生抓起,使學生從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達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養(yǎng)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良好習慣,是能否達到一代人和一個社會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計。提高孩童、學生的安全文化素質是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車普及到千家萬戶,駕駛摩托也不是什么難事,所以就有學生在不懂交通規(guī)則,不具備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駕車上路玩耍,這是極大的安全隱患。當然,這與做家長的不負責任也有相當大的關系,不要等出了事故再去后悔,那已經是均可挽回的了。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在農村是普遍現(xiàn)象,社會也應該切實承擔起這個責任。
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識一般都在學校里獲得,因此,學校必須重視交通安全教育,發(fā)揮學校內在的教育因素,滲透交通安全教育。課堂教學是教育的主渠道,這并非是某個領導或教師決定的,這是規(guī)律。課堂教學的內容與課堂教學的環(huán)節(jié)蘊含著不少的交通法規(guī)、交通安全教育等資源,教書與育人猶如形與影、光和熱、密不可分。對交通法規(guī)、交通安全教育而言,課堂教學有其特殊的意義,為其它渠道所不能替代。因此,要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在教學中,要不斷轉變觀念,改變脫離實際單純灌輸的陳舊方法,堅持“以學生為本”,發(fā)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形式可采用適合學生生理和心理特點的教學方法?!凹埳系脕斫K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澳懵犇阃浟?你看你記住了,你做你學會了’,一句中國寓言,一條外國諺語,說的都是一個道理,實踐出真知。我們以往的交通安全教育就是管得太多,放得太少,說教太多,實踐太少。因此,學校要重視社會實踐,勇于探索,不斷求實創(chuàng)新。要積極開展“以實踐為主的自主性教育”的活動,讓學生通過身臨其境來體驗、感悟。如果認識的主體不能進入狀態(tài),那么體驗將會大打折扣,還學生以主體地位,推動學生在社會實踐中自我認識、自我體驗、自我感悟、自我教育,充分發(fā)揮學生的自主性,這才是實現(xiàn)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根本動力。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的社會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把“交通安全”這四個字在心里永遠扎下根,讓全世界人民都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讓交通事故永遠在我們生活中消失,讓我們的明天充滿鮮花,充滿陽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的朋友,它將永遠保護著你,帶給你幸福。
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個人心得感悟4我校嚴格執(zhí)行關于開展__年“122”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的通知精神,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加大了交通安全的宣傳力度,增強了全體學生的交通安全觀念,牢固樹立了“文明交通,告別陋習”的思想?,F(xiàn)把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我校成立“學校交通安全日活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安排學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學生的交通安全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居李良校長助理在行政會上傳達了文件精神,提出開展活動的方案;在教職工會議上部署工作,開展全校性的教育活動,通過國旗下講話宣傳的同時,政教處與班主任簽訂交通安全日宣傳責任書等。
二、加強宣傳,增強意識。精心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一)校外,親身感受,培養(yǎng)學生的自護能力。為開展交通安全日實踐活動,鍛煉學生的實際能力,組織德崗學生外出“交通安全日在行動”活動,學生外出維護校外主要交通道路秩序,感受交通存在的潛在危險,身臨其境,讓學生感受“文明交通,告別陋習”的重要性。同時,我們聘請新橋交警中隊的交警為校外輔導員,請他們幫助學校進行交通法規(guī)等方面知識的教育。讓學生掌握了有關交通安全法規(guī)常識,對維護學校秩序,疏導交通,宣傳交通法規(guī)起到了積極而有效的作用。
(二)校內,轟轟烈烈開展學生交通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
1、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課。
我們利用班會課,專門設置“新橋中學學生冬季交通安全知識”為內容的課程,備好課,上好課,使全校師生受教育率達100%,實現(xiàn)了交通安全教育進學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使全體學生深受教育。
2、組織學生觀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宣傳片,通過電影中一些場景感染學生,并通過寫觀后感提升安全意識。
此外,我們與交警中隊聯(lián)系,索取有關交通安全的圖片資料、電影片,并將交通安全有關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交通標志牌和事故案例圖片等展板,在學校櫥窗內進行展覽。
3、利用各種載體,廣泛開展“文通安全日”活動。
具體做好以下工作:在學校電子大屏上宣傳“122”交通安全日和它的主題,各班黑板報出“交通安全專版”進行宣傳;校園都設置了交通安全教育標語和宣傳畫;進行題為“文明交通,告別陋習”征文比賽;學習活動取得顯著成效。
4、加強對學校師生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汽車的管理,教育師生嚴格做到“安全行車、規(guī)范停車”,通過教育、檢查等形式制約師生遵守交通法規(guī)以及校紀校規(guī)。
5、通過發(fā)校訊通、將《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下發(fā)至學生,每生人手一份等形式,對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要求家長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車安全提醒,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并決不乘坐“黑校車”和超員的校車,并要求家長接送孩子上下學或出行時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障孩子安全,這樣,不僅提高了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而且輻射到家長,規(guī)范了家長的交通行為。
通過交通安全日活動的開展,交通安全意識已深入人心,老師、學生和家長都深有感觸。學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識,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規(guī)意識。安全走路,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己成為學生們的自覺行動。開展此活動以來,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沒有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
通過活動的開展,廣大家長對孩子的在校學習感到放心,同時,社會對學校的滿意程度有了較大提高??梢哉f,我們開展的特色活動富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對學校各項工作起了支撐和推動作用,成為學校德育工作的支點和杠桿。
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個人心得感悟5近幾年來,各高校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結合學校的具體實際,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規(guī)章制度。如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治安管理制度等等。實踐證明,這些安全規(guī)章制度在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保障學生的安全方面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
但是,由于大學生的道德水準、思想覺悟、價值觀念、自律意識千差萬別,一些學生在學習、生活、教學實習、社會實踐過程中,總會出現(xiàn)一些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造成個人或他人利益受到侵害。因此,在大學生安全教育中,應注重對學生進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學生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一、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學校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
通過大量的宣傳,使廣大學生充分了解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內容和要求,不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逐步養(yǎng)成遵守規(guī)章制度的習慣。要通過對安全規(guī)章制度考試、知識競賽等形式,加深學生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認識。要使學生認識到安全規(guī)章制度是多少年來實踐經驗的總結,有些是總結事故教訓,用血的代價換來的。如果為了自己省點力、省點事而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那就是對國家不負責任,對社會不負責任,對人民的生命財產不負責任,對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不負責任。從而使學生懂得學校安全規(guī)章制度是同校園安全與個人安全密切相關,增強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學校對違章違紀的學生要進行公開曝光,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使違章人員及周圍學生都受到教育,以促進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
隨著高教體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學校對學生的培養(yǎng)全面引入競爭機制,必然對學生的思維方式和思想觀念等方面產生巨大的影響,使之感到心理有壓力,表現(xiàn)為各種心理上的不適。諸如:焦慮、強迫、恐怖、抑郁、冷漠、固執(zhí)、消沉、暴躁等等,情緒色彩十分強烈,如不加以積極疏導,極有可能導致各類安全問題。近幾年來發(fā)生在學生中的自殺、打架斗毆、偷盜等行為,多數是由心理問題引起的。因此,學校要特別重視學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養(yǎng)學生健康的心態(tài)。
二、在大學生安全教育中引進心理健康教育內容,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良好的心理素質是保障學生安全的內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絕心理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學校對學生心理安全教育應采取普遍教育和個別疏導相結合的方法,有針對性地進行人際關系和諧教育、環(huán)境適應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衛(wèi)生知識教育、挫折應對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內容。這對優(yōu)化大學生的心理素質,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預防心理疾病,促進人格全面發(fā)展與完善,有著十分重要作用。
三、把安全教育與心理咨詢結合起來,有目的、有針對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