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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及承擔行政裁決職責的行政機關,是否將健全行政裁決工作機制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進行安排部署;是否將其納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體系;是否完善獎懲機制,細化目標任務;縣財政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是否考慮行政裁決工作任務需求,合理安排經費。
2.隊伍建設。各承擔行政裁決職責的行政機關是否組織開展行政裁決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是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隊伍建設,培養專業人員;是否明確本部門內部承擔行政裁決機構職責,安排專人承擔具體工作。
3.督察指導。是否對《實施意見》貫徹落實情況、行政裁決工作情況進行督察指導。
二、制度建設
4.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合本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承擔行政裁決職責的行政機關是否組織清理有關行政裁決規范性文件,明確清理責任主體、清理內容和完成時限。
5.調解制度。是否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完善行政裁決應當先行調解程序,保證調解工作有章可循。
6.告知制度。人民調解委員會、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時,是否告知行政裁決渠道供當事人選擇。
7.救濟制度。依法承擔行政裁決職責的行政機關,是否主動與人民法院聯系,建立健全行政裁決的救濟銜接制度。
三、工作落實
8.履行職責。是否依法履行了行政裁決職責,建立行政裁決工作流程圖,并提供2018年以來辦理的行政裁決案件目錄清單。
9.編制清單。是否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定,編制行政裁決事項清單,明確行政裁決的依據、事項、條件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
10.普法宣傳。是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將行政裁決工作納入本地本部門普法規劃、年度普法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是否加強對行政裁決工作的宣傳力度,全方位宣傳行政裁決的優勢特點、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不斷提高其在人民群眾中的認知度。
11.數字化建設。是否結合“互聯網+政務服務”“數字政府”和“數字”建設,推動納入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積極推進行政裁決在線立案、在線辦理,努力適應人民群眾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的需要。
下面,按照會議安排,我主要結合個人自學、集中研學的一些體會,專家學者輔導報告的聆聽感悟,以及自身崗位工作的一些現實實踐,結合研討主題,匯報一下個人對“初心、使命和忠誠”的認知和學習體會,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一是要當標桿、作表率。作為“關鍵少數”,要自覺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組織、廉潔等紀律規矩。堅持正人先正己、嚴下先嚴上,以嚴于和高于一般指戰員的標準要求自己,帶頭守好規矩、嚴格執行紀律,以“頭雁效應”的充分發揮帶動整個隊伍的全面過硬。堅決不越“雷池”、不闖“禁區”、不踩“紅線”、不破“底線”、不觸“高壓線”。
二是要立規矩、提戰力。要按照“兩嚴兩準”的管理標準,堅持紀律部隊建設標準,按綱要建、按大綱訓、按條例管、按制度抓,依法治隊,建立正規的執勤、執法、訓練、工作、生活秩序,不斷催生隊伍的戰斗力,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沖得上、打得贏,馳而不息推進隊伍標準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三是要嚴執紀、必問責。從嚴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完善制度執行的監督機制,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充分利用紀檢、督察、巡察、審計等監督手段,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動輒則咎;善于拿起紀律的戒尺、用好問責的利器、打下問責的板子,以剛性問責倒逼全面從嚴治黨治隊責任落地,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
一、爭創特色提升檔次,實施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工程
1、進一步深化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精心組織各類法治宣傳主題活動,打造漢城湖法治主題公園、北三環大明宮法治文化廣場,以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為基礎,不斷深化面對群眾的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在全社會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深化法治建設工作。做好年終的法治百分制考核工作。在全區范圍內建立一批普法依法治理聯系點、示范點,對全區中小學法制副校長進行法律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確保政府常務會每年學法不少于六次,繼續加強對全區政法干警、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相關法律知識培訓。不斷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等法治創建活動。抓好“法治校園”、“執法示范窗口單位”、“誠信守法企業”建設,全面提升我區依法治理水平。
3、構建普法工作新格局。要以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等為普法重點,以各行業領域法制宣傳教育牽頭單位為主,形成共同協作普法的大格局。新建和改(擴)建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設一批村(社區)市民法治學校。繼續深化“三項服務進社區”活動,每個街道至少舉辦一次“法治大講堂”活動;組建一個普法講師團;制作一部普法宣傳片、舉辦一次社區(村組)干部法制培訓、播放一場法治電影、開展一次送法進社區(村組)活動。在全區中小學開學初,舉行“法律宣傳周”活動,增強青少年學法、用法、守法的觀念,提高法律素養。
4、探索普法工作新形式。創建一批“法律六進”示范點,開展法治文化書畫、動漫、涂鴉大賽。通過普法網站、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大型廣告牌、普法大講堂等創新做法進行普法宣傳,做好“有約-法制熱點1+1微訪談”,及時圍繞熱點事件、重大問題涉及的法律法規進行解析,主動法制信息、法律知識,運用現代傳媒優勢增強法制宣傳效果。圍繞黨委、政府拆遷、城改、違章建筑拆除等中心工作做好專項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引導群眾用法律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全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際效果。
5、迎接普法工作中期督導。高標準迎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六五”普法規劃進行中期督導檢查,評選和表彰一批“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推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
二、拓展領域創新機制,實施矛盾糾紛調解深化工程
6、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的“三調聯動”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醫療糾紛、物業管理、道路交通、集貿市場等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立人民調解員人才信息庫,選聘首席調解員。落實“以獎代補”的激勵政策,深入開展人民調解示范點和金牌調解員創建活動。建立人民調解信息員隊伍,實行網格化管理,圍繞“春節”、“兩會”召開和全區中心工作,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專項活動。組織開展《人民調解法》宣傳月活動,評比表彰全區首批人民調解示范點和首屆十佳金牌調解員。
三、延伸觸角更新理念,實施公證法律服務惠民工程
7、不斷加強律師管理水平。繼續加強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嚴格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隊伍管理,從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為政府提供支持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扎實開展律師“優質法律服務年”活動,推進“陽光執業”。開展“一項目一律師”市級重點項目法律服務團活動,組建區政府決策咨詢法律顧問團,為參與市場經濟活動進行事前法律咨詢、事中法律審核、事后法律監督。進一步完善律師參與涉法工作網絡,探索建立區級領導接訪律師服務團。進一步完善律師執業狀況評價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評比表彰全區首屆十佳愛心律師。
8、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網絡機構建設的覆蓋面,在全區工、青、婦等社會組織和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廣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積極開展案件評查活動,不斷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機制,保持監督檢查工作常態化。發揮12348援助專線作用,降低法律援助門檻,重點加大對各類特殊群體的法律援助力度。開展“法律援助服務示范窗口”創建活動,大力推進法律援助便民設施建設,進一步調整援助范圍和經濟困難標準,確保應援盡援、應援優援。
9、不斷提升公證工作質量。開展公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牢固樹立公信意識、服務意識、誠信意識和質量意識,確保依法辦案、依法辦證。繼續深入開展公證質量大評查活動,完善錯假證責任追究制度,不斷提升公證質量和公信力。積極拓寬服務領域,在服務人民群眾日常公證業務需求的同時,積極圍繞換屆選舉、安置房分配、違章建筑拆除等涉及經濟發展大計的重大事項以及政府重點項目、重點工程、重點工作開展工作。要深入開展“百處萬件”公證法律援助活動,讓更多人民群眾得到實惠。
四、破除瓶頸豐富手段,實施社會管理創新推進工程
10、不斷探索安置幫教工作新途徑。深化安置幫教工作,做實“四有”安置幫教模式,簽訂安置幫教目標責任書,落實跟蹤幫教機制,探索刑釋解教人員危險性評估體系,全面加強銜接管理和教育幫扶。積極創建各類刑釋解教人員培訓基地,要加強司法行政機關與安置幫教工作成員單位的聯系與協作,充分利用現有社會資源,主動與勞動力市場和人才市場等單位協商,積極合建安置就業基地,確保刑釋解教人員回歸有業就、社會有人幫。
11、不斷探索社區矯正工作新模式。進一步完善打造區社區矯正安置幫教過渡性教育安置基地新航驛站,全面鋪開矯正宣告、心理疏導、遠程視頻、技能培訓、安置就業等幫扶工作。強力打造“一站(新航驛站)三基地(思想教育基地、技能培訓基地、安置就業基地)”,實化社區矯正工作。探索建立社區矯正聯席會議制度,規范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實社區矯正對象的接收、管理、考核、獎懲、解除、收監等各項工作制度,采用手機定位管理系統,確保“底子清、情況明,不脫管、不漏管”。扎實做好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視察社區矯正的準備工作,推進特殊人群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五、加速推進夯實基礎,實施規范辦公創一流工程
12、大力推進基層司法行政標準化建設。以律師事務所、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公證處、法律援助機構為重點,深化所所結對創建工作,大力推進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統一規范標識、健全組織機構、細化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規章、制定監督體系,使我區司法行政所有基層單位和工作部門實現責任分工明確、崗位任務清晰、權利義務到位、賞罰標準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的目標。
13、大力推進人民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加強和規范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通過嚴把入口關、培訓關、管理關、獎勵關,完善人民調解員分級培訓機制,加強人員的管理,規范待遇標準等方式,力爭將這支隊伍納入正規管理渠道。集中時間、地點、人員,扎實開展人民調解員專項業務培訓,力爭實現人民調解員隊伍全員輪訓、持證上崗。按照“五有、六落實、六統一”的要求,加強調委會規范化建設,通過開展人民調解示范點創建、人民調委會“三查三評”活動和爭創“標兵調委會”、金牌調解員等活動,全面提升各類調委會整體建設水平。
14、探索建立社區法律服務機構。探索在社區(村組)建立法律服務站(點),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綜合性、一站式、窗口化”的公益法律服務,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眾實現法律需求。要圍繞“三官一律”進社區活動,引導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走進社區,積極服務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為社區(村)群眾提供周到便捷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幫助群眾解決遇到的法律問題。進一步開展三項服務進社區活動,增設便民服務點,增強法律服務機構在社區的服務功能。
15、積極推進業務用房建設。加速推進司法業務用房建設項目,設計規劃新辦公樓功能設置及裝修布局,不斷加大對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的投入力度,堅持實施司法所經費使用報賬制度,加大力度創建省級規范化司法所,爭取8個司法所全部創建達標。
六、注重學習科學管理,實施群眾滿意度提升工程
16、提升綜合能力。認真組織開展黨的十精神學習貫徹活動,通過舉辦專題報告會、組織巡回演講等形式,提升干部政治素養和理論水平。要加大干部隊伍培訓力度,針對不同層次、不同人員和不同需求,制定切合實際的培訓計劃,分層分級進行培訓。創新學習模式,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大力開展理論學習和崗位大練兵活動。切實加強基層司法所、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的學習,深入開展創建文明單位和學習型組織活動,全面提高全系統各級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
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必須充分認識其對于重慶乃至全國改革發展的重要性。
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建設,其核心要義是“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基本路徑是把保護與發展有機統一起來,以保護促發展、以發展促保護,通過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為新常態下區域協調發展提供綠色動力;通過強化資源環境約束、倒逼產業發展轉型等措施,持續改善環境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既是長江經濟帶恢弘篇章中的關鍵環節,也是統籌長江流域協調發展國家戰略賦予重慶的歷史使命,既是重慶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內在要求,也是重慶服務全國改革發展大局的題中之義。改革開放以來長江流域經濟社會迅猛發展、綜合實力快速提升,是我國經濟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但同時長江流域也是生態環境脆弱、人地關系復雜的區域,“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已然刻不容緩。重慶地處長江上游和三峽庫區腹心地帶,生態資源豐富,在國家生態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嚴守“五個決不能”底線,突出發展的綠色本底,從源頭上保護好三峽庫區和長江母親河,推動重慶實現大城市、大農村、大山區、大庫區聯動協調發展,攜手長江流域相關省區市共同推動綠色發展,是報告明確的統籌市內外區域協調發展的優先事項,也是市委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充分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而作出的堅定選擇。
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必須充分把握其系統性,堅持做到統籌謀劃、整體推進。
報告提出,“建設綠色發展、生態安全、城鄉共美、人與自然和諧的美麗山水城市”,并從全市空間布局、產業發展、生態保護、環境治理、制度保障等多個維度明確了具體任務和工作要求,重點要把握以下三點:一是大都市區與生態發展區必須齊頭并進。報告指出,“要深入實施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促進各功能區域發展差異化、資源利用最優化和整體功能最大化,加快全市一體化發展?!遍L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建設必須堅持全市“一盤棋”,關鍵是要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管控區域生態空間,各區域板塊之間必須嚴格按照功能定位,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大都市區作為重慶建設國家中心城市、長江上游地區經濟中心和成渝城市群的主要支撐,在集聚各類高端發展要素、集中打造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和高新產業集群的同時,重點要圍繞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空氣環境質量改善、飲用水源保護、生產生活污水處理等方面,統籌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堅決杜絕走先污染后治理、重地上輕地下、重顯績輕潛績的老路。占全市面積65%的渝東北、渝東南生態發展區要按照報告要求,“著眼建成以生態經濟為支撐的生態發展區,強化生態屏障功能,堅持面上保護、點上開發,推動產業發展生態化、生態資源產業化,建設綠色發展示范區”。在生態環境保護上要用“快思維”、做加法,快干實干、保優控差、減量提質,在產業發展上特別是一些可能會對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的項目上,要用“慢思維”、做減法,真正把產業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兩化”要求落到實處。二是水、氣、土等環境要素必須聯動治理。環保“五大行動”是重慶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其成效較為明顯。特別是黨的十以來,主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從200天增加到301天,細顆粒物(PM2.5)濃度同比下降22.9%,空氣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30天;三峽庫區水質保持穩定,長江、嘉陵江和烏江干流水質總體為優;全市森林覆蓋率提高到45.4%,節能減排目標全面完成;劃定生態紅線保護區域30790.9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37.3%,落實最嚴格的分級分類管控措施,全市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生態功能得到有效保障和提升。實踐證明,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環保“五大行動”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尤其要科學編制實施好新一輪《重慶市環境保護“五大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2)》,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全面打好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役。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既要精準發力、單兵突擊、點上突破,又要做到系統謀劃、區域協同、面上提升。三是城鄉環保基層基礎工作必須一體推動。報告指出,要“促進城鄉在規劃布局、要素配置、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生態保護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發展,加快形成新型工農城鄉關系。”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城市和農村兩個板塊缺一不可,頂層設計與基層基礎兩個端口缺一不可。農村鄉鎮普遍處于經濟發展相對不足、環境基礎設施相對滯后、環境管理能力相對薄弱的階段,要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綠,達到城鄉共美的目標,農村生態環保短板必須及時補齊補強。以三峽庫區為重點,大力推進長江防護林建設、石漠化和消落區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退耕還林還草等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化肥農藥施用強度,加快城鄉自然資本增值,推動綠色發展示范,補齊生態產業發展短板;加快農村鄉鎮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運維,確保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區縣城污水處理設施擴建與改造,實現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收運設施全覆蓋,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嚴格落實《重慶環境保護條例》,從職能職責明確、機構人員配備、專項經費投入、業務技能培訓等多個層面入手,補齊基層環境管理能力的短板,實現有人做事、有能力做事、做得成事,夯實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基層基礎。
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必須充分突出其針對性,以人民為中心,強化問題導向,全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
報告指出,“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突出發展的綠色本底,嚴守‘五個決不能’底線,確保長江重慶段水質流出好于或不低于流入、主城區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保持300天左右、不發生重大環境事件,堅決保護好三峽庫區和長江母親河,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這既是對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也是為重慶解決突出問題、改善環境質量劃出了“三條底線”。我們要加強工業污染防治,確保到今年底前全市鋼鐵、火電等8個重點行業達標計劃實施取得明顯成效;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落實黃標車淘汰、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揚塵污染管控等措施,建立完善跨區域聯防聯控機制;鞏固和提升建成區湖庫整治成果,全面推動落實城市黑臭水體和次級河流不達標水體整治;全面開展第二輪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詳查,深化重點流域區域水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治理噪聲擾民問題。全面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歸根到底就是順應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關切和期盼,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公共產品。當前,尤其要以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為契機,凝聚各方共識,整合各方資源,限時抓好37項措施、115個具體問題的整改落實。對已具備全面整改條件的問題,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對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解決的問題,嚴格打表、分時段推進整改;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重點問題,深挖細查、把握規律、重點整改;對帶有制度性、根本性的問題,從完善體制機制入手,從源頭上強化整改。確保今年完成37項整改措施的81%、115個具體問題整改任務的77%,其余在2018年、2020年完成的整改任務分階段取得實效,讓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建設成果真正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必須清醒認識其長期性,強化生態文明制度保障,持之以恒,久久為功。
一、堅持立足大局,以百倍努力把服務經濟發展工作做“好”
(一)依法組織稅收收入。2014年,上級下達的全年國稅收入任務是比2013年實績增長8%,達到25.54億元。要在深入貫徹組織收入原則、確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務的同時,堅持收好稅與保穩定相結合、優服務與惠民生相結合,著力鞏固收入穩定增長的基礎,提高稅收收入質量。
(二)深入推進“營改增”試點。抓好收派服務、郵政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擴面工作,密切跟蹤“營改增”試點運行情況,實時掌握試點工作動態,及時解決各類問題。深化“營改增”試點效應分析,全面分析政策執行對稅收收入、經濟發展的影響,鼓勵試點行業加大投入、擴大規模,把結構性減稅政策效應轉化為試點行業發展的后續動力。
(三)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全面落實支持民營經濟、浙商創業、高新技術企業、中小企業等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加大政策減壓紓困力度。發揮固定資產抵扣政策作用,促進生產性有效投入,助力企業梯隊培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及時貫徹出口退(免)稅政策,完善出口退稅服務,引導出口企業培育核心競爭力優勢,促進出口商品結構優化。
(四)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科學評估稅收收入政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跟蹤反饋政策執行效果或難點,及時報告、研究、解決政策執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圍繞地方經濟發展實際和政策瓶頸,深入開展稅收專題調研,從稅收角度為地方經濟發展建言獻策。
二、堅持依法行政,以嚴謹態度把稅收執法工作做“實”
(一)強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設。以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為重心,深入推進“六五”普法工作。推行理性執法,運用行政指導、服務、疏導、教育等柔性執法手段,規范稅收行政行為、化解涉稅矛盾糾紛。繼續抓好稅收執法督察,按季確定重點內容開展執法督察,實現執法督察工作日常化。全面開展依法行政考核,推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工作。
(二)完善普法教育平臺。借助稅收宣傳月活動,完善“納稅人之家”、“稅企通”等行之有效的法制宣傳實體平臺,提高納稅人的稅收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積極參與地方政府的法制宣傳平臺建設,加強與法制辦、普法辦的工作聯系,就依法行政共性問題進行探索。
(三)營造公平稅收環境。以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為手段,堅決打擊各種涉稅違法活動。以行業稅收監控模型為依托,建立覆蓋全縣主要產品和行業的“行業電銷比指標體系”,強化納稅評估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設,加強對涉稅檢舉及行業稅收風險的引導和預警。
三、堅持改革創新,以創優精神把稅收征管工作做“精”
(一)深化稅源專業化管理。強化稅收風險分析監控中心的功用,建立相應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及處置的組織和網絡,明晰各部門和各環節的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在全局范圍內形成一個閉環的風險管理模式。這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需要各科室、各部門的相互配合和緊密協作,希望全局上下按照《新昌縣國家稅務局稅收分析監控及處置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把這項工作做實、做細。繼續修訂和完善《稅源專業化管理作業指導書》,對目前工作中內容要求、職責界限等尚不清晰的事項進行明確。建立一整套適應專業化管理要求的考核激勵機制,制訂和落實稅收風險分析監控及處置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稅收聯系員”和“稅收核查員”工作制度,為把稅源專業化管理真正落到實處提供切實保障。
(二)加強各稅種管理。做好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擴面后的稅法宣傳、政策輔導和風險防控工作。加強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協作,加大反避稅調查力度,加強“走出去”企業的服務與管理。推進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加強股權轉讓所得稅管理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管理。進一步完善車購稅二維碼電子化管理,探索經銷商代辦車購稅和車管所代征車購稅的可行性方案。
(三)提升信息管稅水平。外部要完善第三方涉稅信息獲取機制,同時加強對第三方信息的應用與成果轉化;內部要由專業人員進行內外部信息的整合、數據分析和加工,加強對信息的增值利用。深化網絡發票綜合應用,做好重點行業普通發票稅前扣除的驗證工作,推進電力發票信息實際應用。加強對各類應用系統運行的日常監控,加強對納稅人端涉稅應用系統聯系點企業的技術保障。
(四)堅持管理創新。以省局管理創新推廣項目為重點,結合新昌實際,加強推廣運用。重視日常運用情況的分析,及時反饋存在的問題,確保項目推廣出成效。針對稅收執法、征收管理、干部隊伍、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積極創新,以解決實際問題,將管理創新作為強化管理、堵漏增收、優化服務、提能增效的基本途徑。通過歸納、總結歷年管理創新項目,評估項目 的實際效果。對“農產品三定兩檢”、“廉情信息管理系統”等效用較好的創新項目,在深入運用完善的基礎上,不斷拓寬應用領域,努力提升實際效能。同時,整合效用類似或分兵作戰效用較小的項目,舍棄對當前工作不適用的項目,不斷提高創新實效。
四、堅持提速減負,以先進理念把納稅服務工作做“優”
(一)加快推進納稅服務績效評價。進一步明確服務流程,解決什么情況下提供何種服務的問題。完善、細化服務崗責,解決如何開展服務的問題。設置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準確反映服務情況。應用納稅服務績效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納稅服務績效管理工作機制,制定外部評測管理辦法,開展納稅服務績效分析,促進納稅服務工作持續改進。
(二)持續創新納稅服務舉措。完善“網上辦稅廳”功能,做好12366服務熱線保障工作,逐步建立起包括網絡服務平臺、電話短信平臺和自助服務平臺在內的三位一體信息化服務平臺。推進涉稅權益保障機制建設,拓展納稅服務監督渠道,完善納稅人意見征詢機制,建立健全納稅人參與稅收事務的制度。積極開展涉稅風險提示服務,做好一般風險重點稅源企業的提示類應對工作,幫助納稅人降低涉稅風險。加強信用評定管理,發揮信用等級管理的綜合效應。進一步優化“紅背心”志愿者隊伍,開拓新的納稅志愿服務項目。
五、堅持以人為本,以更高標準把隊伍建設工作做“強”
(一)大力弘揚國稅正能量。深入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努力提升文明創建層次,積極營造爭當先進、爭創一流的良好風氣。加強對典型事跡、好人好事的發掘、表揚和獎勵,以“正能量”激勵干部。以舉辦心理學講座、推薦心理學讀本、建立心理舒緩室等方式,多渠道化解干部的各類思想問題,緩解干部壓力,營造和諧、包容、快樂的工作氛圍。
(二)構建績效管理體系。2014年,省、市局將全面實施績效管理,替代此前的工作目標綜合考核,我們要圍繞《浙江省國稅系統績效管理辦法》,以現有應用系統為主要數據來源,搭建涵蓋績效管理過程中績效計劃、實施、考核、反饋、溝通、改進諸環節的信息平臺,扎實做好此項工作。充分依托《浙江省國稅系統基層單位標準崗位職責》和《省級關鍵績效指標KPI》,結合我局特色的個性指標,積極穩妥地推進崗位績效管理,實現績效考核的“到崗到人”,從而促進組織績效和個人績效的全面提升。
(三)加強干部教育管理。抓好領導干部、專業骨干和一線人員“三支隊伍”培訓。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提高其履行領導職務的能力;加強專業化骨干人才培訓,貫徹落實《浙江省國稅系統專業人才庫建設管理辦法》;加強基層一線人員培訓,綜合運用團隊學習、崗位練兵、業務比武、網絡培訓等多種教育培訓方式,確保一線人員培訓和學習的制度化、經常化。優化完善和充分利用好稅收執法與效能管理系統(LEP系統),依托LEP系統加強干部上下班紀律管理、日常性工作待辦事項提醒等,進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六、堅持懲防并舉,以法治要求把黨風廉政工作做“嚴”
(一)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貫徹落實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準確把握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方法步驟,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以“反對‘’、服務群眾”為重點,查找問題,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工作,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二)健全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嚴格貫徹落實《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進一步梳理權力事項,查找風險點,完善防控措施。依托廉情信息管理系統,深入開展“日省、月思、季評、年述”廉政主題教育活動。鞏固政風行風作風建設成果,積極參加地方行風評議、行風熱線等活動,繼續深入推進“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機關服務品牌、示范服務廳等創建工作,提高國稅部門的社會滿意度。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314”總體部署,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原則,以建設人民滿意政府為目標,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法治政府、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為高質量完成“五個主題年”工作任務、建設好“五個”創造優良的發展軟環境,推動實現科學發展和跨越式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用好一個業務系統、優化一項審批項目、落實一名首席、開展一次法制宣傳等“四個一”活動,進一步創新服務方式,提高辦事效率,增強服務能力,確?!拔鍌€主題年”建設任務高質量完成。
三、主要任務
(一)用好一個業務系統??h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已經建成投入運行并與市級監察平臺成功對接,實現了數據和視頻的互聯互通。用好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是打造廉潔、高效、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是有效監督行政權力依法行使的重要途徑,是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的重大創新,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防止公共權力濫用的有效手段,是優化投資環境、建設“五個”的迫切需要。為此,縣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按照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運行規范的要求,落實好專業人員,開展好技術培訓,全面、準確、完整、及時清理好審批服務項目和收費項目,將所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納入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受理和辦理,主動接受市、縣監督機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要認真梳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范審批行為,確保網上辦理流程與實際操作流程完全一致;要嚴格審批時限,并在規定期限內辦結,減少或杜絕超時辦件,實現網上審批系統的高效運行;要制定與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運行、管理、使用、安全相配套的各項制度,保障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的安全、高效、規范運行。
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完成時間:年10月底前
(二)優化一項審批項目。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51號)要求,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特別是審批項目流程和建設領域審批制度的改革??h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至少要對一項審批服務項目進行精減審批材料、簡化辦事程序、壓縮審批時限、理順運行機制等優化工作(建設領域和涉企的重點部門要優化兩項或三項審批項目,具體任務詳見附表),不得以法律法規、上級規定為理由拒絕進行優化審批項目。特別是建設領域和涉企的有關審批職能部門更要把審批項目流程優化作為服務“五個主題年”建設的工作重點,切實抓緊、抓好、抓落實;要理順部門內部運行機制,按照“一個窗口對外、定崗定責、高效便民”原則,明確各個審批環節的標準、條件、時限和相應的責任,規范和簡化內部辦理程序;要積極推行“并聯審批+會審”的運行機制和聯合審圖、聯合踏勘、聯合驗收的“三個聯合”審批方式,變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要規范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規范制度,對自由裁量權幅度分檔設置、細化標準、嚴格程序,減少審批工作的隨意性;要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突出管理和服務重點,進一步改進服務方式,減少辦事環節,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完成時間:年9月底前
(三)落實一名首席??h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認識,創新服務理念和服務方式,緊緊圍繞“五個主題年”建設工作要求,選拔一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正”的工作人員作為本部門的行政審批首席(審批業務量大的部門可分類落實首席),在明確行政審批首席責、權、利的基礎上,落實好行政審批首席“AB”角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制度,并對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和重點企業(特別是園區內的企業)的審批服務事項無償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務;首席在承辦審批業務時應及時與申請人聯系,主動到申請人所在地(單位)去完善材料或相關手續,真正體現“”的作用,不得要求申請人來回跑;首席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和工作職責、投訴及處理辦法等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網站、部門業務網站、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事大廳(分廳)、部門辦公地等進行公示。
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完成時間:年5月底前
(四)開展一次法制宣傳??h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圍繞“弘揚法制精神,建設法治政府,服務科學發展”主題,積極開展與行政審批服務相關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h政府法制辦、縣司法局、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管委辦在年8月牽頭組織各審批職能部門集中開展一次行政審批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普及法律知識,提高行政審批透明度,實現審批職能部門與申請人之間的有效互動,推進行政審批依法行政??h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應將所有審批服務項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全面梳理,通過制作展板、課件、光盤、指南等方式,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行政審批法律法規,推動部門依法行政,引導企業守法經營。
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完成時間:年8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2020年開展的重點工作
(一)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
全年共組織召開三次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和會前學法制度要求參會人員學習了近期出臺的國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文件,相關部門負責人對稅收政策文件進行重點解讀。會議對我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部署,審議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市區權責清單》,并對對減稅降費、疫情稅收減免執法督查作了相關要求。
(二)推進重大稅收業務集體審議制度
按照我局重大稅收業務集體審議制度要求共召開五次審議會議,審議廣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等10戶企業重大涉稅事項,有效降低了稅收執法風險,維護了納稅人合法權益。
(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權責清單編制工作
按照省局和市局權責清單編制要求,股室積極開展我區權責清單編制工作,按照省局下發的《省及省以下稅務機關權力和責任清單范本》及《分執法主體權責事項表》編制了《國家稅務總局市區稅務局權責清單》,共7大項132個子項;第一稅務分局權責清單,共5大項54個子項;第二稅務分局權責清單,共7大項72個子項和西市稅務分局、三個農村稅務分局權責清單共7大項96個子項。并提交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
(四)持續開展減稅降費和疫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執法督查工作
全年省局綜合監督檢查共推送全量數據1573條,其中涉及指標38項,經核查排除疑點數757條,確認問題數816條,已全部整改到位,共退稅135452.4元,補稅323743.3元;省局第三季度重點指標核查共推送2017條,其中涉及指標45項,經核查排除疑點數1244條,確認問題數773條,已督促整改完畢。目前已退稅5075102.08元,已補稅1593.84元。
(五)扎實推進“三項制度”貫徹落實
我局通過政府信息網、政務服務網、辦稅服務廳和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等渠道對外公示了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許可、行政強制、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清單等有關稅收權責事項和執法事前、事中、事后環節信息,自覺接受監督。
按照《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實施辦法》規定對55戶企業涉及重大稅收執法決定進行了法制審核,并建立健全法制審核臺賬。
我局稅收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過程文字記錄齊全,執法記錄儀在下半年按照規定進行了配置。
(六)組織稅收執法資格考試
我局高度重視法制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新錄用人員的法治素養。按照市局執法資格考試備考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法制股自5月起每月組織模擬測試,對基礎較差、主觀努力程度較差的考生加強督導,有針對性地進行補差補缺。通過共同努力,8名參考人員全部通過執法資格考試。
(七)開展現金稅費征繳專項整治工作
為積極響應省局開展現金稅費征繳專項整治工作,我局迅速反應,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和專項檢查要求,各組成人員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臨聘人員管理、稅收作廢票證、現金票證和各委托代征單位稅收票證使用情況進行摸底排查。通過自查,進一步加強了我局現金稅費征繳的管理與監督,堵塞稅費征收漏洞,嚴格把控稅收票證的開具進程,提高各開票人的稅費征收安全意識,確保稅費安全。
(八)落實長江三角洲首違不罰和行政裁量基準工作
自《長江三角洲區域稅務輕微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和《長江三角洲區域申報發票類稅務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出臺后,股室立即組織各稅源管理分局法制員進行集中學習,傳達文件精神和上級要求,要求各稅源管理部門從8月1日起對納稅人實施行政處罰時必須嚴格按照兩個公告進行辦理。截止目前,各稅源管理部門能夠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個別違規處罰也及時進行了糾正。
(九)開展綜合監督檢查工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關于開展2020年綜合監督檢查的通知》(六稅函〔2020〕65號)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各單位認真對照省、市局檢查通知、檢查內容、檢查方案和檢查指引,逐條開展自查,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壓實工作責任,對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十)開展離任經濟審計工作
2020年8月18日至9月5日市局審計部門對我局原局長黃必顯同志進行離任經濟審計。并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了《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督察審計報告》(六稅督審報〔2020〕7號),報告中我局在稅收執法、黨建及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上存在一定問題,我局認真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要求各相關部門對存在的問題再次進行自查并以積極的態度加以整改。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是開展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公示工作。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開展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我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梳理確認,并上報區司法局審核。
二是開展2020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自查工作。按照區司法局下發的《關于開展2020年度依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開展了執法案卷自查,對2019年度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和行政強制35份案卷逐一進行了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了糾正。
三是總結分析支持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全面、系統地總結分析了我區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和助力脫貧攻堅取得的積極效果。
四是開展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回頭看”。組織相關部門召開了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會議,對各項工作進行細化分解,明確責任單位,并印發了《區稅務局關于開展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方案》,從六個方面看展了自查,對自查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了整改,圓滿完成“回頭看”檢查任務。
五是開展2019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區局第一時間對單位財務層面、業務層面、信息系統層面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總結和梳理,搜集佐證材料等附件內容,強化部門協作,確保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對此次填報工作最終形成的內部控制報告,積極總結了本單位內部制度建設存在問題難點和經驗做法,對本年度的內控工作提供指導。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疑點數據不能及時準確反饋
因減稅降費、疫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等因素,省、市局下發的疑點數據較多,由于時間緊、任務重,部分分局核查不能按時完成,反饋數據質量較差,股室無法匯總上報。
(二)下發的疑點數據不能及時整改
部分分局對應整改的數據未按照要求及時進行整改,造成上級反復推送整改。
執法監督是指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內部對執法行為的監督,包括上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下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本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所屬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的執法活動實施的監督。多年來,國家煤監局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監督工作,根據安全監察工作任務和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推進執法監督制度建設,2004年印發了《關于完善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首次提出“搞好執法指導和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有力推動了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的規范化。2005年前后,在各省局先后組建了執法監督處,2014年印發了《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監督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了執法監督的責任制度、工作內容和專職執法監督隊伍,執法監督的大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2煤礦安全執法監督面臨的問題
1)執法監督職能未得到應有發揮。多年來,一些省局和分局把工作重點和主要精力集中于煤礦“三項監察”、排大安全隱患、查處重大事故的方向無疑是正確的,但在注重安全監察的同時,往往忽略了執法監督的重要作用,沒有充分考量執法監督對提升安全監察質量,提高執法效果的推動和引領作用,沒有把提升安全監察與抓住執法監督的本質有機聯系。執法監督部門的地位與權力分配不盡合理國家局、省局、分局執法監督部門之間協調、通報、配合不夠,沒有形成信息化網絡平臺,對監察執法尚未形成應有的監督力量。
2)執法監督體系尚未建立。一些省局尚未建立健全監察執法監督制度和機制,缺乏對執法活動、過程和效果監督的規范養成,監督環節不具體,制度約束不到位。主要表現為:對監察執法缺乏內部監督所必須具有的制衡的配套機制,如監察執法不履行煤礦安全監察職能時,如何處理;未普遍建立并認真實行監督責任制,對查出的執法不當等違法行為時,有相互推諉、無人查究的現象,執法監督也缺乏考核標準、量化標準和責任機制。
3)執法監督規范化不足。在具體執法監督活動中沒有從監督的規范性來規范執法程序的正當性,對安全監察執法權未能有效制約。對監察執法重大自由裁量權監督沒有形成規范。例如監督部門發現監察執法適用法律不當的問題,往往考慮執法程序已經終結,而沒有采取糾正措施。對在監察中責令整改的煤礦沒有對整改過程的監察進行監督,對于整改沒有達到預定效果的,監督檢查中也沒有及時對監察工作提出監督意見,對這些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處罰的自由裁量未能有效監督等同于失去監督,其直接的后果和影響則是監察權的不受約束。監督中的社會化監督工作普遍沒有開展,
4)執法監督理念和方法上存在不適應性。執法監督認識上存在誤區,誤以為執法監督就是對監察執法處罰是否合理。依法監督觀念不強。重“人治”,輕“法治”,監督不力、懲處不嚴。執法監督被動,重事后監督,輕事前監督,監督的事前防范機制薄弱。重程序性監督,輕實體性監督。一些礦難發生后,有的法律專家就指出,一些煤礦即使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也不能保證不出事故,程序性合法,不能替代實體性合法,關鍵在于企業能否將安全生產的所有要素真正落實到生產的每個環節中。
3解決執法監督問題的主要對策
3.1堅持權責法定健全煤礦監察執法監督職能
1)深化執法監督機構配置。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監督辦法》(試行)規定,加快推進省局、分局執法監督內設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強化執法監督地位,各省局執法監督處獨立設置,省局、分局要配足專職執法監督人員。可探索建立省局執法監督處與紀檢監察室聯合執法監督,執法監督處負責組織、監察室負責協調,這為行政監督、效能監察和廉政監督的集中統一,為執法監督發揮綜合性、權威性、防腐提供了組織保障。
2)強化執法監督職能。執法監督部門要加強對監察執法權力的有效監督,依法推進安全監察執法機構信息公開,執法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結果公開。對執法人員是否正確履行法定職責,是否依法處理違法行為開展監督。依法開展煤礦企業反映的執法問題的調查、核實,配合紀檢監察部門依法查處對控告人、申訴人、舉報人打擊報復等行為。
3)矯正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行為。監督部門要依法對監察執法行為主體行使條件、程序進行監督,又要對煤礦安全執法權力不當擴張或無由放棄進行監督,按法律規范的層級序列,監督安全監察權力邊界及權力行使的條件,還要強化對安全執法行政強制有無空頭設定或者放松強制條件的監督,開展對煤礦行政處罰有無突破相關種類和幅度等專項監督。通過對監察執法行為的監督推進執法宗旨的實現。依法發揮執法監督的規范效應,有效矯正監察執法,避免執法的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后果[1]。
3.2健全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權的制約和監督機制
1)解析安全監察執法權力。列明具體的執法權力清單,詳細分解違法行為、執法依據、執法權限,以公開為常態。推進煤礦安全監察規范性文件、執法流程、執法計劃網上公開。實施網上行政審批,公布受理、審查流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2]。
2)探索監察職權解構制衡。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處罰、許可、強制等職權,一般均執法主體一體實施并完成,其證據調查、事實認定、依法裁決、執行跟蹤等,在相對封閉的主體范圍內封閉運行,獨立作證,證據審查,職權回避都難以做到客觀和公正。執法監督有必要依行政權分立的原則,至少將證據收集固定,證據審查與事實認定適度分離[3],專人分段行使,獨立負責,相互制約,保證執法的客觀公正。
3)推動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基準分類統一。執法監督有必要對相對寬泛的執法幅度,按照對象條件、行為影響、過錯差異等標準,予以分格細化,完善適用規則,真正實現執法規范的針對和可操作性,以利于監察執法作出裁決的實質意義上的公平。
4)健全對監察執法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監督。行政執法的規范性文件是行政邏輯的起點,要實施有效監督必須加強源頭合法性的監督,對同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法律上的監督、審查,是否有職權移轉和責任讓渡;是否存在越權、懈怠或濫職等職權非法現象,自由裁量有無選擇性適法現象[4],裁量結果是否充分,有無必要,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
5)建立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實行重大行政處罰集體研究制度。對嚴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給予責令停產整頓、吊銷安全許可、撤銷有關崗位證書、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的,應集體研究決定。加強對煤礦關閉、資源重組、重大工程驗收等執法監督,嚴格監督重大執法決定適用法律的正當性。未經執法監督部門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確保依法決策和科學決策。
3.3堅持法治引導健全監督制度保障
執法監督部門要完善評查制度,注重評查實效,定期開展執法案卷抽查,確保執法文書科學、嚴謹、合法、有效。省局要結合駐地煤礦實際情況,根據執法計劃、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和行政復議、訴訟結果等,定期對下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所屬執法部門、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評議,并將評議結果納入公務員年度考核的范圍。省局、分局要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具體的執法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制定執法計劃-確定被檢查礦井-編制具體執法方案-實施現場監察-依法處理-跟蹤督辦-結案歸檔”的閉合執法工作機制,實現執法過程程序化、執法行為規范化、執法監督制度化。
3.4改進執法監督的方式與方法
1)規范監督的實質是實現有效監督。執法監督外觀表現是對安全監察行為的依法規范、重塑和再評價,以推進達成監察執法的行為規范、程序正當、結果公正的執法宗旨。鑒于監察執法的持續性和全覆蓋,執法監督事實上不可能對所有的執法行為進行再評價,如何實現對執法水平“點上突破、面上提高”的監督效果,需要在監督的方式方法有所突破,在監督和執法的時序配置上,實現監督在執法之前、之中和之后的全覆蓋。加強執法前監督,實現監督重點前移。
2)重大隱患備案審查監督。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是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的核心環節,開展重大隱患的備案審查監督,對提升安全監察質量有著極端重要性[5],監督審查備案的全面性、系統性,排查出的重大隱患有無遺漏。監督是否及時督促企業制定措施治理隱患,是否定期督察重大隱患的治理情況。監督煤礦企業是否定期對治理情況進行報告,是否做到及時銷號等情況。
3)執法過程監督。它是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的過程規范。執法監督應著眼于執法全過程,包括執法程序的啟動,執法環節的完備,執法流程的透明等。程序正當是實體公正的保障,程序瑕疵或違法,相對人知情、陳述、申辯與監察執法主體的對抗性權利無法保障,故執法監督對執法過程的規范尤為關鍵。要監督指導監察員在執法過程中按規定形成檢查筆錄、行政處理決定書、立案、立案審批、立案調查、詢問筆錄、處罰告知書、處罰決定書、問題復查、問題整改報告等,做到規范清晰;對執法監督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監察員所在部門發送執法監督建議書、糾正違法通知書,并限期糾正。
4)執法現場監督。執法監督部門要對監察執法活動現場督查,如,監察方案是否突出了重點,執法文書是否符合現場,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照執法文書,按照監察方案、監察地點和行走路線,從資料到現場進行督查。發現現場執法問題,可根據情況適時終止執法行為,及時糾正后繼續實施。
5)執法結果監督。執法效果監督是監察執法發現的不當行政行為而采取的主動監督糾正機制,是后位糾偏。其實現方式可以是專案調閱,案件抽查。要監督安全監察活動所大安全問題或隱患的處理結果是否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采取措施適當;重大處罰情況是否及時備案,自由裁量權使用處罰上、下限是否適當,是否有重大問題不上筆錄的現象等;不當行政行為的監督可以直接更正,指令重新處理,予以撤銷或確認違法;對執法結果監督,還要建立對安全監察執法活動隨機現場回訪制度,由執法監督部門負責,重點了解監察執法活動方法是否得當、安全問題或隱患是否處理。
3.5健全執法過錯問責機制
煤礦監察執法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健全問責制度,推進問責法治化。執法監督對行政相對人違法行為的追究,應依法合規,罰當其責,責稱其過。據此,建議省局建立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制,對發現監察執法不當行為的,省局由執法監督處認定執法違法行為的類別和程度,由省局紀檢監察室根據執法違法其性質和相關規定,進行執法行政問責:對執法監督中發現的錯誤和問題不認真糾正的,應當對執法單位或執法人員給予通報批評、約談。執法監督中發現的嚴重問題,應當制作執法監督意見書并啟動調查程序,視違法事實,給予紀律處分。綜合分析執法追責中是否考慮責任人法定范圍,行為人職權表現,過錯形態,其行為對違法結果的影響力大小,權衡判斷追責是否確當、公允。
3.6堅持以人為本推進執法監督法治化水平
加強煤礦執法監督人員的守法教育。執法監督工作的核心是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法律至上。要大力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培育法律至上精神,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我們要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培育法治文化和法治認同,大力開展執法監督的法律業務培訓,嚴格執法監督人員的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盡快形成一批符合實際工作需要的具有較高法治思維能力的執法監督群體。對在安全監察工作中執法能力強、沒有出現重大失誤、辦案質量高的個人要進行獎勵,對亂用法律條文、造成辦錯案的個人要進行懲戒。多措并舉,全面提升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效率和執法水平。
4結語
所謂執行力,簡單地講就是把決策轉為結果的能力和程度。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應該著重從以下幾方面入手,著力提高執行力,切實將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其應有效能。
一、牢固樹立服從協作意識,確保檢令暢通
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的首要目標就是上下統一。黨的領導和上級檢察院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重要內容和顯著特征,是檢察工作服務大局、保證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的重要保證,具有無比的優越性。各級檢察機關、檢察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強化服從意識,絕對服從地方黨委和上級檢察院的領導,不得陽奉陰違,也不得采取實用主義態度片面取舍,把維護地方黨委和上級檢察院的領導有機統一起來。既要及時地向地方黨委報告上級檢察院和本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項,主動爭取黨委的領導和支持,又要向上級檢察院報告地方黨委關于檢察機關、檢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保持信息溝通;既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檢察機關的貫徹執行,又要貫徹落實上級檢察院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確保檢令暢通,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執行力首先是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的執行力。如果一個單位執行力出現大的問題,首先是這里的領導有問題。因此,強化服從意識,首先是各級院領導班子特別是檢察長要做表率,自覺服從地方黨委和上級檢察院的領導,按照上級院的統一部署,合理安排、組織好本級院和下級院的實施工作。全體檢察人員要不折不扣地執行院黨組決定和院領導的指示,確保一體化的要求和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多數檢察業務工作,尤其是職務犯罪偵查工作,不是一個人能獨立完成的。要增強法律監督的整體合力,提高工作效能,需要打破地域和部門界限,需要檢察機關上下級之間、橫向之間、內部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密切協作。如跨地域的職務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在涉及案件線索、材料的移送、證人的傳喚取證、嫌疑人的羈押等諸環節,都需要涉及地檢察機關的密切配合。檢察機關內部偵查、批捕、公訴、監所等部門之間既存在監督關系,也需要協作配合。對檢察人員明確崗位職責是科學的、必要的,但分工并不等于分家,在特殊時期遇有中心工作或特殊任務時,全體工作人員都必須顧全大局,無條件地、毫無怨言地服從院領導的統一調度。因此,落實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要強化協作意識,站在全局的高度,從檢察機關整體利益出發,在需要配合的時候積極協作、盡力協作、優質協作。
總之,要讓服從和協作意識入腦入心,要讓服從和協作成為檢察人員的自覺行為。
二、著力提高隊伍能力素質,確保執行效果
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的實現,其載體是檢察人員個體。檢察人員個體能力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檢察工作一體化水平的高低。黨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現在,人們的法治意識在增強,法治觀念在變化。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檢察人員、檢察工作不斷提出了新要求、新期盼。適應時代要求,國家的法律法規也在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我們必須不斷地提高檢察人員的素質和能力,以適應時代的變化和人民的需要。
首先,要統一執法思想。進一步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堅決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宣揚西方法律制度的傾向。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堅持中國特色檢察制度,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核心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統一執法思想,更新執法觀念。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努力實現檢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機統一。只有思想統一了,才能實現步調的統一,才能為檢察工作一體化提供堅實的思想保證。
其次,要提高執法辦案能力。落實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既有人員的統一調度,行動的統一,更要有法律的統一實施,結果的統一。這必須依靠檢察機關、辦案人員的能力素質來實現。當前,以下四個方面的因素,對檢察機關執法辦案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一是法律制度的不斷規范和完善。如律師法的頒布實施、對自偵案件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等,對執法辦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犯罪分子防范意識的增強和犯罪手段的更新。三是檢察機關落后的裝備與犯罪分子的高科技裝備的不對稱。四是檢察機關人員結構的不合理。因此,檢察人員要轉變辦案觀念,摒棄傳統落后的辦案手段,綜合運用現代心理學、偵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理論和現代科技手段,提高辦案能力和技巧。要高度重視業務技能培訓,以省級培訓機構為依托,建立上下統一的培訓網絡,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投入更大的財力物力,實現有計劃、分步驟、大循環的全員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培訓效果。要積極探索人員分類管理辦法,優化人員配置,盤活有限的人力資源,必要時可采取上掛、下派、平借等臨時措施,緩解人才矛盾。要改善裝備條件,有效利用現代技術手段辦案。鑒于目前基層院財力不足,可以由省院或條件好的市州分院集中、分片建立高科技裝備基地,實行資源共享,減少人力、財力的浪費。上級檢察機關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和辦案政策支持,積極為下級院排憂解難,提升檢察機關保障水平,創造良好的執法條件。
第三,要提高創新能力。要正確認識和處理繼承和改革的關系,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過程中,注意收集人民群眾的司法意愿,善于思考并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議,不斷完善國家法律制度,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要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修改和完善一體化工作機制,使之日臻完善。要注重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和不足,針對工作中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地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實增強法律監督效果。要注重調研成果的轉化應用,將各級各地的優秀調研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在實踐中加以探索運用。
三、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機制落實
檢察機關的雙重領導體制,為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的落實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檢察機關應充分利用這一體制優勢,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本級院各內設機構和下級院落實一體化工作機制,推進檢察工作一體化進程。
一是要強化領導責任,建立一套落實檢察工作一體化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貫徹落實檢察工作一體化,領導是關鍵。檢察機關各級領導不僅要提高對上級檢察機關和地方黨委決策部署的執行力,還要提高對下級單位貫徹落實一體化的管理和監督能力。因此,必須制定配套的監督、處理、責任追究辦法,明確各級領導監督責任,規范監督檢查程序,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確保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各項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