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put id="zdukh"></input>
  •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貿易保護論文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貿易保護論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貿易保護論文

        第1篇: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關鍵詞:貿易投資一體化貿易保護對策

        所謂貿易投資一體化,從廣義上講,是指當代國際貿易和國際直接投資之間高度融合、相互交叉與依賴、合為一體的一種國際經濟現象。從狹義上看,是指跨國公司通過在全球范圍內配置和調控資源,使得越來越多的國際貿易和國際直接投資圍繞著跨國公司國際生產的價值鏈,表現出相互依存、互相推動、共生增長的一體化現象。

        一、貿易投資一體化對貿易保護的負面影響

        在貿易投資一體化的大趨勢下,傳統的貿易保護前提基本不復存在,導致傳統的貿易保護思路過時,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以戰略性產業為借口實施保護愈發困難

        高科技產業因其具有較強的外溢效應和規模經濟效應而被稱為戰略性產業。為了提高國際分工地位,獲取更多的利潤轉移,對戰略性產業加以保護也就成為當代貿易保護的一個重要理由。但是,在貿易投資一體化背景下,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實施正變得愈發困難。原因在于:

        (1)對發達國家而言,雖然其資本雄厚、科技發達,但目前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往往涉及許多科學門類、需要高額的財力投入,單靠一個國家、一個企業往往難以完成。

        (2)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其科學技術發展本身就相對落后,有的高科技產業是一片空白,保護無從談起,即使保護,也只會造成封閉和更加落后。

        (3)對戰略性產業的保護能否奏效需要一系列嚴格的限制條件,如對市場信息及時、準確地把握,政府決策的高效率等。一旦這些條件得不到滿足,保護的初衷也難以達到。

        2.以民族產業為界限實施保護已不可能

        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科技的快速推動,跨國公司內部的分工發展迅速。由于國際直接投資的迅猛發展,跨國并購此起彼伏,導致各國產業、企業的相互滲透更加深入,企業、產品的“國籍”日益模糊了。在一國境內從事某種產品生產的,不含外資成分的“純本國企業”越來越少,而且有外國獨資企業、本國與外國合資企業、合作企業等各種企業形式。在這種情況下,一國很難再明確區分民族企業與外國企業、民族產品與外國產品。政府如果出于民族利益對某一產業加以保護,受保護的很可能不是本國企業,而是進入該產業的外資企業。

        3.關稅作為傳統貿易手段的保護效果弱化

        (1)從關稅的名義保護率來看,它主要取決于對受保護產品所規定的關稅率。關稅率越高,保護程度越高;關稅越低,保護程度越低。隨著跨國公司推動下的全球產業鏈條將各國納入國際分工的不同環節,各國市場日益融合,經濟的相互依賴程度不斷加強,在此情況下,一國制定關稅的自不僅受到貿易伙伴的制約,而且受到跨國公司的牽制。從國際范圍來看,全球關稅水平不斷降低,發達國家的平均工業品關稅已降低到3.8%,發展中國家降到2.3%,中國2005年已從1992的43%降到9%。

        (2)從關稅的有效保護率來看,對最終產品的有效保護程度不僅取決于對最終產品進口征收的名義關稅率,而且在最終產品的生產使用進口原材料和中間產品的情況下,還取決于一整套的關稅結構。在貿易投資一體化下,關稅有效保護率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比如,跨國公司可以借助加工貿易的發展暗度陳倉,借助投資在東道國建一條裝配線就可以將中間品迅速轉化成產品,從而規避東道國對最終產品的保護。4.非關稅保護手段的效果具有不確定性

        (1)在貿易投資一體化下實施非關稅壁壘牽涉到的利益主體比較復雜。由于本國對某種產品進口的限制將可能招致外國對本國其他產品出口的報復,本國出口集團因而成為反對貿易限制的力量。另一方面,在東道國增設非關稅壁壘時,一旦影響跨國公司的利益,他們往往會動用各方力量使政策制定偏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并巧妙利用東道國各部門利益的不統一,削弱或避開非關稅壁壘。

        (2)在貿易投資一體化下實施的非關稅壁壘可能是一種自傷行為。投資的流向是雙向的,一國不僅吸引外資,同時也對外投資。例如美國是最大的對外直接投資國和吸引外國直接投資國。一國在通過非關稅壁壘限制外國商品進口的時候,保護了國內廠商的利益(包括在國內投資的外國廠商的利益),但同時又可能限制了本國的對外直接投資的收益,因為其貿易壁壘限制的進口中很可能有部分甚至相當一部分是本國廠商在國外投資生產的。

        (3)貿易投資一體化下反傾銷手段的采用困難重重。在貿易投資一體化下,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子公司因為在當地注冊,取得國內生產商的資格,當其產量達到一定的程度時,傳統意義上的“國內生產商”就很難得到WTO要求的代表25%產量的生產上的支持,不能發起法傾銷調查,只能由國內反不正當競爭法加以規范。如果缺乏完善的競爭政策,保護就難以實施。

        二、解決對策

        1.貿易保護政策應由單純注重商品流動轉向兼顧商品和要素流動

        貿易投資一體化下,要素流動性增強,一國的要素已不再成為其獨有的“專利”,而可以被國外通過投資所利用,同樣,一國發展經濟、增進居民福利的手段除了依靠國內要素外,也可以借助國外要素。國際貿易分工中比較優勢地位下降,競爭優勢地位上升。一國貿易政策的重點應由依靠貿易保護以發揮靜態比較優勢,向鼓勵要素流入以彌補比較劣勢、創造競爭優勢轉變。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因為其經濟發展的瓶頸在于資本和技術的缺乏資本的積累需要過程,技術的研發需要人才和高昂的費用,通過引進可以迅速到位。

        2.投資政策與貿易政策的綜合使用是新時期貿易保護的有效措施

        貿易投資一體化下,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的主體是跨國公司。跨國公司對東道國選擇投資還是出口,取決于一系列條件。國際折衷理論認為,當跨國公司具備所有權優勢、內部化優勢和可以利用的東道國區位優勢時,往往他們選擇投資;當缺少可供利用的區位優勢時,往往選擇商品出口;當之具備所有權優勢時,選擇技術轉讓。很顯然,第一種方式最有利于彌補相對落后國家的資金和技術缺口。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引進國外要素一方面可以幫助東道國發展新的產業(如發展中國家的高新技術產業),壯大已有產業的生產規模,提高東道國的國際分工地位;另一方面通過引進要素開展加工貿易,可以解決東道國的勞動力就業問題。國際貿易理論認為,國際直接投資與國際貿易之間存在一定的替代關系,資本輸出國的對外直接投資將減少其對東道國直接的商品出口,從而減少東道國進口競爭的壓力,對東道國經濟發展更為有利。

        投資政策與貿易政策交叉使用的依據還在于,跨國公司出于全球經營戰略的考慮,在某些情況下對某種產品會根據成本效益的比較,選擇向東道國出口產品,而非直接投資。在此情況下,出于對國內產業的保護,就需要進口國運用貿易政策,一方面限制商品進口,另一方面通過貿易障礙,迫使跨國公司前來投資。

        3.對本國比較弱勢產業的保護要更新觀念,采取新的標準

        當代的貿易保護毫無疑問不能再漫無邊際,而只能是遵守國際規則條件下的適度、動態保護。保護對象只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具有顯著的產業間聯系的主導部門,如中國的汽車、金融、保險等部門;關稅水平只能是與已處于同一發展層次的國家的平均水平,對WTO成員國而言,還要遵守通過雙邊、多邊貿易談判所達成的關稅約束;而非關稅壁壘的使用也要符合國際規范。另外,適應關稅水平的不斷下調,為了提高關稅的實際保護率,逐步升級的關稅結構雖然效果相對于以前有所下降,但它仍然是不可忽視的選擇。

        第2篇: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與傳統貿易保護主義相比,新貿易保護主義有著顯著的特點和更廣泛的理論基礎。本文試對這兩方面作一探討。

        一、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特點

        可以從五個方面將新老貿易保護主義作一比較:1、性質上。傳統貿易保護主義是經濟較落后國家為了發展本國民族經濟、實現工業化目標,通過對某部門或行業實行保護措施來促進這些部門或行業迅速成長的理論或思潮。這種保護的最后趨向是走上自由貿易之路;而新貿易保護主義是經濟發達國家為保住昔日的經濟優勢地位,通過廣泛實行保護措施來維持其政治與經濟利益的理論或思潮。前者在貿易政策行為上不改變國際貿易政策總趨向,而后者則可能影響到國際貿易政策的總趨向。

        2、對象上。傳統貿易保護主義保護的是幼稚工業或弱小的新興工業;新貿易保護主義保護的主要是陷入結構性危機的產業部門。農業作為一個特殊產業在大多數國家的任何時期都受保護。

        3、范圍上。傳統貿易保護主義主要在商品貿易與資本貿易領域實行保護,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保護領域擴展到了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領域,這是因為在70—80年代,服務與技術已成為發達國家國際貿易中的主要因素。它們也象商品與資本貿易一樣遇到了它國的貿易壁壘。

        4、措施上。傳統貿易保護主義的保護措施主要采用關稅壁壘,包括征收進口稅、出口稅、過境稅、進口附加稅、差價稅、特惠稅、普惠制等;而新貿易保護主義主要采用非關稅壁壘,包括繁瑣的海關程序和海關估價制度、條件苛刻的技術標準、復雜的健康與環境衛生檢疫、內容和手續繁雜的商品包裝和標簽規定、進口許可證制、進口押金制度、最低限價和禁止進口、“自動”出口配額制、有秩序行銷協定、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外匯管制、進口國家壟斷、各種國內稅、補貼和進口配額制,等等。據估計70年代未非關稅壁壘達900多項。新老保護主義在措施上的另一個區別在于,傳統保護主義獎出限入的重點在限制進口,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重點在鼓勵出口。

        5、區域上。傳統貿易保護主義以國家貿易壁壘為基礎,而新貿易保護主義趨向區域性貿易壁壘,即由一國貿易保護演變為區域性貿易保護。在區域范圍內,國家之間仍實行自由貿易,而對區域外國家則實行共同的關稅壁壘。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歐洲經濟共同體的貿易政策。歐共體不僅通過關稅同盟與共同的農業政策對外筑起貿易壁壘,而且將這種區域保護范圍擴大到聯系國(如對46個發展中國家實行了優惠制),使西歐工業品和農產品市場逐漸對外封閉,從而影響到美國的出口利益,助長美國國內新保護主義思潮。80年代美國在全球貿易體制上的挫敗使其不再堅持反區域保護的立場,而轉向提倡自由貿易全球化與實行貿易保護區域化的雙軌政策。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建立,標志著美國由片面的全球自由貿易退到強調“互惠”的區域自由貿易的產場上。

        從上可見,新貿易保護主義與傳統貿易保護主義在表現形式上有所不同,然而這種不同主要來自對傳統貿易保護主義理論的修正。

        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理論基礎

        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主要來自凱恩斯主義與新福利經濟學兩大源泉,此外也吸取了其他現代國際貿易理論中的保護主義論據。其理論特點是在分析時采用個量與總量、靜態與動態相結合的分析方法,并且往往通過設立模型來進行數理分析,這與傳統的貿易保護理論的純理論分析有所不同。就其結論來看,該理論批評了高關稅政策,主張實行最適關稅率,并且不以關稅壁壘為唯一手段,而是建議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貿易措施,即非關稅措施兼而有之。

        1.對自由貿易理論的批判

        主張自由貿易理論者堅信國際間自由貿易往來有助于各國生產資源最有效的利用,使社會福利水平達到最高。新貿易保護主義者則認為并非如此,因為自由貿易理論的各種假設并不符合現實。

        首先,市場的非完美性可使貿易國的福利水平比自給自足時要低,非完美性表現在產品市場與生產要素市場可能發生扭曲。從產品市場看,當生產方面發生外部不經濟時,社會成本與私人成本之間就會出現差異。如農民在計算農產品價格時未考慮土地受損因素,從而低估了農產品生產成本,使得國內市場上農產品與工業品之間的相對價格沒有反映出真正的邊際成本,由此造成商品市場扭曲,從而使該國福利水平在自由貿易下比自給自足時低。對此傳統貿易保護理論主張通過關稅政策來解決。但征稅后原自給自足的生產均衡點上移,而消費均衡點卻下移,由于產品市場存在扭曲現象,關稅政策的結果仍難以使消費均衡點上升到生產可能曲線之上。因此,新貿易保護論者主張通過非關稅措施促使私人生產成本等于社會成本,提高福利水平。這就是對低估生產成本的農產品課征租稅,以提高農產品生產成本,同時對工業品給予補貼,使得私人轉換成本等于社會轉換成本,然后通過自由貿易,提高消費均衡點。分析的結論是當產品市場發生扭曲時,自由貿易政策可能使一國福利水平降低,而以關稅來彌補的政策并非最優政策,最優的政策是通過非關稅措施的混合使用來調整扭曲,以達到經濟福利的目標。

        從生產要素看,也會發生扭曲現象,表現為產業之間生產價格發生差異。譬如發展中國家農業部門的工資往往低于工業部門的工資,并且在勞動邊際生產力方面農業也低于工業。當要素市場發生扭曲時,一國的生產均衡點不落在契約線時的生產可能曲線上,而是落在扭曲時生產可能曲線上。假如這時該國以關稅來保護本國,生產均衡點右移,福利水平可能會比自由貿易時要高,但難以使邊際轉換率等于國際交易條件。因此,關稅政策仍并非最佳政策。根據新貿易保護理論,這時就應以非關稅措施去替代關稅政策。假如對工業部門提供補助金,雖說可以使生產的邊際轉換率等于國際交易條件,也并非是最佳政策,因為兩個部門的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力仍不相等。為此,新貿易保護理論認為最好的政策是對生產要素征收租稅或提供補助金。

        其次,新貿易保護主義者認為,經濟結構的調整也存在困難。當一國生產要素難以在產業之間移動且要素價格出現剛性時,實行自由貿易政策必然會使原來在保護狀態下從事進口替代產業的勞動、資本等生產要素一下子難以被出口產業吸收,由此產生結構性失業。假如失業帶來的損失大于自由貿易帶來的利益,那還不如唯持原有的保護貿易狀態[1]。

        這樣,在大多數經濟學家認為自由貿易政策最佳時,新貿易保護論者批判道:在市場出現扭曲時,自由貿易政策并非最佳選擇,關稅政策雖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福利,卻不能調整扭曲,最佳政策在非關稅措施。

        2.對傳統貿易保護理論的批判與補充。

        新貿易保護論者主張運作非關稅措施,但并不完全排斥關稅政策的作用。他們承認關稅的效果,但不認為關稅越高越好,因為在實務中這將使貿易無法進行,因此他們提倡最適關稅。最適關稅理論是在批判傳統貿易保護主義者對關稅效果的一種偏向且加以某種補充后提出的。傳統貿易保護理論強調關稅的保護效果,集中表現在“幼稚工業保護論”上。對幼稚產業的保護在很長的時間里主要是通過高關稅來進行的,但有一段時間關稅保護遍及到了非幼稚產業部門。

        20世紀70年代以后,隨著GATT在削減關稅方面的重大勝利,走高關稅保護的老路顯然已不太可能,為此新貿易保護主義者強調關稅保護的實際效應,這就是確定關稅的有效保護率。他們看到,關稅有保護與進口相競爭部門的同時,也保護了向它提供原材料和中間產品的那些生產部門。如果對后者課征的關稅過大,不僅會抵消保護效果,而且還可能使有效保護率變成負數。因此,并非所有的關稅都起到保護效果。有效保護率理論批判了傳統貿易保護主義在關稅保護作用上的片面性,強調了關稅保護的有效性。

        站在本國的立場上評價關稅的作用,且強調關稅在保護幼稚工業、增加政府歲入、提高福利、提供就業、平衡國際收支等方面的效果,是新老貿易保護論者的共同特點。只是傳統貿易保護論者把重點放在保護工業與增加收入上,而新貿易保護主義論者則把重點放在福利、就業和平衡收支上。關稅在改善交易條件上的效果系新老貿易保護主義共識,只是新貿易保護主義者認為除了關稅措施外,非關稅措施同樣也起到改善貿易條件的效果,且負作用很小。

        3.新貿易保護理論的兩個主要來源。

        新貿易保護理論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主要來源于福利經濟學和凱恩斯主義。福利經濟學主要代表人物英國的阿瑟·庇古認為,單靠自由競爭不能達到最大的國民收入量,需要國家干預,采取必要的經濟措施。例如對邊際私人純產值大于邊際社會純產值的部門征稅;反之,則進行補貼,從而縮小邊際私人純產值與邊際社會純產值的差距,使經濟福利增加。后來新福利經濟學繼承了庇古的方法論基礎和“最大社會福利”原則,但對他的某些理論進行了修正與補充。如撇開收入分配問題,認為經濟學應當研究的是經濟效率,而不是公平的收入分配,并提出效用不可比較等。福利經濟學(主要是新福利經濟學)的理論對新貿易保護理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功利主義的哲學思想。福利經濟學認為經濟學首先要研究社會福利。社會福利是每個社會成員福利的簡單總和,個人是自己福利的最好判斷者,如果一些人的境況好起來而未使任何人境況變壞,那么整個社會福利就增加了。自由競爭能達到最大福利的理想境界,但現實中無法做到完全競爭,因此需要政府干預經濟來增加社會福利。政府的責任就是如何使資源最優利用、使社會福利最大化。這種功利主義思想后來成了新貿易保護理論衡量貿易政策的基礎。

        (2)最適度原理。20世紀初意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曾經在序數效用基礎上說明過經濟福利,指出經濟資源使用最有效狀態,即最適度狀態。其大意是:在收入分配為既定的前提下,如果對生產資源的配置作任何改變必然會在增加一些福利的同時給其他人帶來損失,這種狀態稱“最適度狀態”。新福利經濟學發展了帕累托的這一思想,提出交換與生產的最適度條件。交換的最適度條件是交易的兩種商品的邊際替代率對于使用者來說都是相等的;而生產的最適度條件是某種產品的邊際生產成本等于產品的價格,或者兩種產品的邊際產品交換率相等。在這樣的最適度條件下,生產資源配置最優化,產品生產最有效,產品交換彼此得到的滿足也最大化,從而社會福利也最大。最適度原理被新貿易保護論者運用到關稅上,認為如果課征關稅能使一國獲益,那么就會出現各國競相征收關稅,競相提高關稅,從而使國際貿易無法進行,各國回到自給自足狀態。為此他們不主張這種禁止性高關稅保護,而是傾向最適度關稅率,這是在自由貿易與禁止性關稅之間能使本國實質所得達到最大的一種關稅率,其公式為:t'=1/(ε'-1),換言之最優關稅率(t')就是外國進口需求彈性(ε')減1的倒數。

        (3)補償原理。新福利經濟學家提出最適度條件后,也意識到這種條件未必存在于現實中,因為增加一部分人福利的同時可能便意味著另一部分人利益的受損。為此,新福利經濟學家提出“補償原理”,即增加社會福利允許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增加的福利在補償損失之后還有剩余,社會就算增加了福利,政府在其中應采取適當政策使受損者得到補償。如對受益者征收特別稅,對受損者給予補償金,使受損者保持原有地位。

        新貿易保護理論將這一原理應用于評價貿易利益的分配上,指出貿易利益分配是極不平均的,某項政策變動可能使一部分人受益,而使另一部分人受損,為此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對受損者予以補償和救濟。補償原理在美國貿易政策上的實際運用便是在立法授權總統或貿易代表降低關稅的同時,又設立了某些“保護”條款或免責條款(即例外條款)。

        除了福利經濟學外,新貿易保護理論的另一個重要來源便是凱恩斯主義。雖然凱恩斯本人并沒有系統地論述國際貿易理論,但其追隨者如美國的漢森、薩謬爾森和英國的哈羅德等人發展了他在國際貿易方面的觀點或思想,從而構成新貿易保護理論中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貿易順差論、外貿乘數論和國家干預論。

        (1)新貿易順差論。在對外貿易中追求貿易順差,是重商主義理論的基本特征之一。凱恩斯主義也主張貿易順差,但與重商主義不同,它將貿易順差與就業理論聯系在一起。認為一國的貿易順差可以為該國帶來黃金,擴大支付手段,從而壓低利息率,刺激物價上漲,擴大投資,緩和國內經濟危機,擴大就業;相反,貿易逆差則會造成黃金外流,利息率上升,物價下跌,投資減少,經濟蕭條,失業者增加。因此凱恩斯主義指出,古典自由貿易理論在說明“國際收支自動調節機制”時忽視了國際收支在調節過程中對一國國民收入與就業的影響,事實上,一國外貿順差或逆差對于該國的經濟盛衰起著重要的作用。

        (2)外貿乘數論。為了說明投資變動給國民收入量與就業帶來的影響,凱恩斯曾在他的《就業、利息與貨幣通論》一書中提出乘數原理,認為投資增長與國民收入擴大之間存在著一種倍數關系。凱恩斯的乘數原理后來被他的追隨者所發揮。漢森、薩謬爾森指出凱恩斯的乘數原理說明了一定量的投資對收入,就業的影響,但忽略了消費增加對私人投資的“誘致”作用。他們指出,引起投資變動的因素有兩個,一是外生因素,包括人口,技術進步、新資源與新產品的開發及政府活動等;二是內生因素包括收入、消費、儲蓄和投資等。由內生因素變化所引起的投資變動,被稱為“誘致投資”。一筆投資會引起收入與消費的變動,而收入與消費的變動反過來又會引起投資變動,兩者相結合便產生乘數加速效果。

        一國的出口與國內投資一樣,也具有乘數效果,而進口與國內儲蓄一樣,有減少國民收入與就業的作用。一國輸出商品和勞務,從國外得到的貨幣會使進口部門收入增加,消費也隨之增加。這必然引起其他部門生產增長,就業和收入也隨之增加。如此反復下去,國民收入增加就會是出口增加量的倍數。進口則正相反。因此,一國只有當貿易出超或國際收支順差時,對外貿易才會增加就業,提高國民收入水平,并使國民收入的增加量成為貿易出超的數倍。至于國民收入和消費的變動是否反過來必然產生“誘致出口”效應,問題則比較復雜,它不僅涉及到價格、利率、匯率、消費、儲蓄和投資等內生因素,還涉及到外國收入、進口國貿易政策和國際環境等外生因素。

        乘數理論表明。第一、任何自發性的支出增加或政策誘發的支出增加都會使以y表示的產出、收入、就業提高數倍,其中封閉經濟下乘數為1/s,由于邊際儲蓄傾向(s)小于1,故乘數必定大于1;而開放經濟下的乘數為1/S+M;小于1/s,收入存在兩個“漏出”,一進入儲蓄(S),一流入進口(M)。第二,開放經濟也對收入產生附加影響,如本國與外國自發性的需求轉換以及外國收入變動所引起的外國需求變動,而在封閉經濟中則不存在這一附加影響。當這種變動為正值時,這一附加影響顯然起到“誘致出口”效應,也就是說,在貿易順差時,對外貿易與國內投資一樣也起著乘數加速效果。這一結論自然為新貿易保護主義追求貿易順差、實行貿易保護政策增添了新的理論依據。

        (3)國家干預論,自本世紀30年代凱恩斯理論出現后,美國貿易保護理論的國家干預思想又注入新的內涵。以前的聯邦主義認為國家干預的主要目的是扶植幼稚產業的發展以實現工業化;而凱恩斯主義的國家干預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有效需求,擴大就業,是出于反危機的需要。干預的手段主要包括財政政策、貨幣金融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對外經濟政策等一系列宏觀經濟管理和調節措施。其理論前提是否定市場機制具有神奇作用,認為在現代資本主義條件下,市場機制已不能充分發揮自動調節經濟的作用,因此需要發揮國家干預和調節經濟的作用。

        凱恩斯主義國家干預論是新貿易保護理論的基礎,根據這一思想,新貿易保護主義要求政府加強進口管制,如實行配額制,要求生產國自動限制對美出口,規定最低進口價格等;同時采用經濟手段,諸如優惠貸款,出口補貼等措施來鼓勵出口;通過制定和實施有關對外貿易法規來干預貿易活動從而達到恢復國際收支平衡,保護和促進國內生產,實現充分就業目的。

        4.其他現代國際貿易理論。

        除上述兩大來源外,新貿易保護主義還從其他現代國際貿易理論中吸取“營養”:(1)工資差異論。該理論由哈根提出,認為一國工業部門的工資常常高于農業部門的工資,由此影響到工業生產成本。這樣,某些工業雖與外國工業相比具有比較利益,但在價格上不能與外國進口品競爭,因而仍難以發展,為此需設置關稅加以保護,使之盡可能地發展,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國民所得達到最大。后來哈根又對自己原先提出的比較利益的觀點作了修正,認為所謂比較利益,是指一國邊際轉換率與進口品相對價格的比較,而不是一國內不同商品以貨幣表示的相對生產成本與進口同類商品的相對價格比較。這樣,本國生產的工業制成品與農產品相比較,盡管其價格高于外來品,但可以增加國民的經濟福利。因此,這類工業只有在保護政策下才能生存。

        新貿易保護理論吸取了這種分析工資差異的方法,將農業與工業兩個部門的比較擴大到各國間的比較,認為各國工資水平有所不同,發展中國家或經濟發展相對落后而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國家,工資水平往往較低,由此生產成本也較低;而經濟發達國家的工資比較高,生產成本也就較高(假使不考慮勞動生產率這一因素的話)。因此,如果自由進口,發達國家會在大量廉價品的沖擊下,難以維持較高的工資和生產水平。所以有必要實施貿易保護措施。

        (2)貿易條件論。阿根廷經濟學家拉烏爾·普雷維什曾從發展中國家立場出發,指出由于農業國比工業國主要輸出品的收入需求彈性要小,因而農業國與工業國輸出品的相對價格便十分不利于農業國。這樣,農業國的利益有一部分通過貿易轉移到工業國。假如農業國實行保護措施,發展自己的工業,替代工業品進口,就可改變貿易條件不利狀況,而工業國如果實施保護手段,便會使農業國處于更加不利的狀況。普雷維什把世界經濟體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由發達國家組成的工業國中心地帶;另一部分是由不發達國家組成的初級產品外地帶,而地帶始終圍繞中心地帶的意旨發展。由于技術進步的利益不能在所有國家平均分配,以及制成品市場被中心地帶國家所壟斷,地帶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通常關稅談判要求的互惠,其涵義對中心國與國是不同的。國保護工業的后果不過是矯正其初級產品與工業品收入需求的彈性差異,不會阻礙國際貿易進步;而中心國若取消保護,會增加國輸入中心國的能力,由此使中心國本身受益。因此,在貿易談判中不應要求國對等地削減關稅,而且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因進口結構的變化,保護措施也應發生變化,但仍不宜對中心國家工業品的輸入全部放

        開。普雷維什聲明,這一理論并不意味著國可以進行任何不合理的保護。[2]

        發達國家中無論是主張自由貿易的還是持有保護主義觀點的人,對“中心論”都未給予直接的支持。因為自由貿易論者要求的是國際范圍的貿易自由化,而不是單方面的貿易自由化,而保護貿易論者更不主張本國初級產品市場對發展中國家完全開放。不過,新貿易保護主義吸取了普雷維什在論證發展中國家貿易保護的必要性時對改善貿易條件的分析,并用于改善進口國貿易條件的分析上。提出對進口品課征關稅或實行數量限制,能夠促使出口國價格下跌,從而改善進口國的貿易條件,尤其對那些進口商品的數量占世界進口總量較大比重、有關商品的供給彈性又很小的進口國,這種進口限制的效果尤為顯著。

        (3)市場扭曲論。傳統貿易理論假設市場處于完全競爭狀態,因而資源分配可達到最優化。然而,現實的經濟卻遠離完全競爭狀態,商品市場存在壟斷現象,生產要素市場各種人為的舉措使要素不能完全移動,造成生產要素價格剛性,從而產生產業界的工資差異;加上外部經濟等因素,使價格機制無法促使資源配置,造成市場出現扭曲。市場扭曲是指阻礙市場機制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況的一切制度上的原因,包括不完全競爭與市場機制失敗兩種情況。市場扭曲可能來自國內市場,也可能來自國外市場,無論來自何處,最佳政策就是直接干預產生扭曲的市場。這種干預政策便是對國外市場扭曲采取征收關稅;對國內市場扭曲采取非關稅措施。

        除了以上這些理論外,還有反傾銷論、國家安全論、國內市場論、生產成本均等化論等等觀點。限于篇幅,這里不再一一闡述。

        第3篇: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關鍵詞]新貿易保護FTA美國337條款社會責任壁壘貿易救濟

        作為經濟發展的必經選擇,自由主義和保護主義作為一對并存的矛盾是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在面對自身經濟發展和對外競爭時必須要考慮的核心因素,一方面,如何選擇經濟發展的原則往往取決于多個因素,如一個國家或地區自身的發展水平、自身與外界的相互關系等,另一方面,政策的選擇往往又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實踐中不斷調整、修正,在競爭中不斷升級、完善。

        相對于經濟自由主義而言,貿易保護主義更關注外界因素對自身的消極影響,其主要是通過關稅和各種非關稅壁壘限制進口,以保護國內產業免受外國商品競爭。作為傳統貿易保護主義的延續和升級,上世紀末期,新貿易保護主義方興未艾,保護的范圍已經遠遠超出了商品經濟的范疇,通過綠色壁壘、社會責任壁壘及知識產權保護等措施達到規避多邊貿易制度的約束,進而保護本國就業,維持本國在國際分工和交換中的支配地位。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出現和發展既有競爭加劇、經濟理論發展的推動,也有多邊貿易體制自身的原因,但根本原因依然是各國、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因此,自由和保護的相互交織必然貫穿于世界經濟發展的各個階段。而后危機時代的新貿易保護主義作為自上世紀90年代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延續和升級,一方面保留了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全部特征,另一方面又呈現出自身的獨特性。

        一、后危機時代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特征及發展趨勢

        所謂的后危機時代,一方面是區別于暫時已經過去的全球金融危機,另一方面,由于現階段世界經濟并沒有明顯脫離經濟危機的負面影響,經濟的反復隨時可能出現,因此,此階段的新貿易保護主義更多的是對之前新貿易保護方式的延續和精細化。具體而言,有如下特征:

        1.實施主體的全球性和區域性

        一方面,當今的世界經濟格局有所變化,世界各國和地區由于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而緊密的聯系在一起。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金融危機影響著世界各國和地區,通常一國對他國采取保護貿易措施,會引起他國“報復”,這樣一來會引發貿易保護“多米諾骨牌”效應,導致全球性的貿易保護主義。另一方面,新貿易保護向雙邊化、集團化和區域化方向發展。為了緩解金融危機所帶來的影響,世界各國紛紛利用雙邊協調和FTA,區城性經濟集團,集團成員國內要素自由流動,實行自由貿易,對外構筑貿易壁壘,以此保護成員國的市場,提高整體競爭力,共同應對外部國家的報復行為。當今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快速發展,使新貿易保護主義呈現出區城化的趨勢。對于中國而言,目前,中國迄今共加入了9個自貿協定,同時,官方和民間機構也在不斷推動更多FTA的構建。

        2.保護措施更加復雜和隱蔽

        一方面,新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層出不窮,日趨復雜,其超出世界貿易組織現有協定與協議的約束范圍。新貿易保護主義政策開始由貿易政策延伸到對方國家的經濟甚至社會政策,主要表現為:要求對方國限制國內商業行為,管制對方國家政府利用行政權力妨礙競爭的行為和干預對方國家經濟政策等。此外,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保護對象從傳統工業品和農產品轉向高級工業制成品和勞務,并且開始進人高技術產品領域,以上這些方面也使得我國應對和解決其的難度加大。另一方面,新舊貿易保護主義區別的根本點在于舊貿易保護主義主要采用關稅壁壘,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保護手段以非關稅為主。其中新貿易保護主義所采取的明顯性的非關稅措施主要是進口許可證制度、自動出口配額、出口補貼和進口配額等,而世貿組織規則對以上這些非關稅措施的約束越來越嚴。在這種情況下,新貿易保護主義國家更多的采用更為實用的隱蔽性的技術壁壘如技術標準,質量認證,檢驗程序,環境保護與國民健康等。

        3.保護措施表面日趨合法化

        如今世界大多數國家在WTO規則的約束下,經濟發展都在向自由貿易的方向邁進,可現在的多邊貿易體制還是存在一些漏洞,這樣貿易保護主義總是設法從中尋找“合法”的生存土壤。WTO允許成員國利用其有關協議反擊遭到的不公平待遇以保護本國的利益,這就為各國以“公平貿易”為由實行貿易保護主義騰出了余地。另外,當前,WTO規則保留各成員國的經濟自主性,不僅包括發達國家,而且還包括發展中國家。因此,采取與WTO不直接沖突的各種保護措施,已成為經濟全球化過程中貿易保護主義的普遍形態。此外,各國同樣通過自身立法來繞開WTO規則的規制,如美國337條款,337條款是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的簡稱,它主要規范的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進口貿易中的不公平競爭方法和不公平行為進行調查的行為,337條款并不要求實際損害為前提。若ITC裁決原告勝訴,ITC可向美國公司提供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和停止令等救濟措施,但實踐中,337條款更多起到的是一種敲山震虎的作用,往往程序一經啟動,未等裁決,出口國方面即會規范自身行為以達到相應標準。此外還有以SA8000為代表的社會責任壁壘,它是一種以保護勞動環境和勞工權利為主要內容的管理標準體系,以勞動者勞動環境和生存權利為借口采取的貿易保護措施,是全球首個道德規范國際標準,其宗旨是確保供應商的產品符合社會責任標準。目前,全球的一些大采購集團都非常青睞有SA8000認證企業的產品,這促使很多企業去申請與維護這一認證體系,從而削弱發展中國家在勞動力成本方面的比較優勢,我國目前也正在從事這方面的研究,并積極爭取參與如ISO26000等相關規則的制定,以保護本國權利。總之,新貿易保護主義措施日趨表面合法化,可其實質并沒有改變。

        二、新貿易保護主義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化主義的發展,全球競爭必然不斷升級,對于中國而言,其工業自1949年后經過了幾十年的保護發展,自改革開放后開始逐步面對國內外競爭,在這些競爭下中國的多數行業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競爭力。從歷史的角度看,今日中國面對的挑戰跟19世紀初英國面對的類似,一方面要繼續開發海外市場以擴大出口,另一方面需要不斷從國外進口各種資源。此外,由于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廉價勞動力市場,中國必須保證極大的海外市場以解決就業問題,同時也必須通過外資繼續引入外來競爭,避免由于發展初期對國內經濟的過度保護而導致的現階段國有企業的壟斷對經濟帶來的傷害。當今,中國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新貿易保護主義盛行加大了我國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的難度,對我國的經濟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

        1.嚴重影響了我國的出口貿易

        2009年我國整體出口市場受到阻礙,據商務部統計,2009年中國貨物進出口總額22072億美元,比上年下降13.9%,其中貨物出口12017億美元,下降16.0%。從統計數字可以看到,貿易保護主義對我國進出口的影響非常明顯。其中,2009年美國政府對我國輪胎增收35%進口附加稅的貿易保護主義,不僅極大的影響了我國輪胎行業產品的出口,還使得我國其他行業出口產品也遭遇到同樣的待遇,總的來說,出口企業訂單直線下降,利潤嚴重下滑,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經營,部分企業倒閉,失業率提高,還帶來一些社會問題。繼輪胎案之后的中國玻璃、無縫鋼管等都遭遇無辜調查,影響惡劣,甚至于其他國家也都紛紛效仿,對我國產品不斷的采取變相抵制措施,這些行為對外貿依存度高達70%的中國影響是極為負面的。此外,我們可以看到,貿易摩擦頻發不僅使企業蒙受了巨額損失,而且損害了“中國制造”的國際形象,不利于中國出口的可持續增長。

        2.我國的外部經濟風險開始向宏觀層面滲透

        新貿易保護主義盛行不利于中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增加了中國經濟運行的外部風險。在我國與美國的經濟往來中,中美貿易的巨額順差影響著中美政治經濟關系。美國對我國實施新貿易保護主義,正是為了調整兩國間的貿易順差,維護其在世界市場的支配地位。美國不僅對對中國產品進行貿易制裁,而且在人民幣匯率、對華投資、技術出口等領域對我國進行全面的施壓,影響著中美之間的貿易關系。歐盟也對中國產品頻繁設限,激化了當地企業與中國相關企業的矛盾,發生了砸店、燒貨等事件,中國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脅,也影響著中國相關企業的正常經營,而且在歐盟各國家開始形成針對中國產品的“民間壁壘”。再者,中日“政冷”的常態化對兩國經貿關系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兩國在東亞區域合作主導權方面的競爭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東亞經濟一體化的難度。

        3.“中國”開始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擴散,由貿易領域向經濟、政治、軍事領域擴散

        由于中國在宏觀管理和調控上存在一些問題,為新貿易保護主義的滋生提供了土壤,而另外,發達國家提出的“中國”也是中國遭受到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原因。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以來,經濟迅速的發展,政治地位得到提高,引來許多發達國家提出“中國”,認為中國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威脅到他國的發展及世界市場上的支配地位。發達國家希望借以中國廣闊的市場發展其經濟,使其成為其成熟的商品市場和投資場所,另外,又擔心中國不斷的發展壯大,在世界市場上的競爭力不斷的提高,會使得發達國家自身遭受經濟發展的障礙。如今隨著新貿易保護主義呈現出新的表現形式,“中國”開始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擴散,由貿易領域向經濟、政治、軍事領域擴散。

        三、我國應對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對策

        在全球經濟危機、國際貿易環境惡化情況下,僅2010年第一季度,就共有10個國家對中國發起19起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直接涉及中國出口金額12億美元。而回顧2009年,共有22個國家和地區對中國發起116起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特保調查,直接涉及出口金額126億美元。據WTO統計,中國已連續14年成為被發起反傾銷最多的成員。此外,美歐日等發達國家高筑綠色貿易壁壘、技術壁壘等新貿易壁壘,出現了主要針對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的投資保護主義傾向,限制對基礎設施、高新技術、能源、金融等領域的投資,甚至把經貿問題政治化。針對以上新情況,我國應在政府層面和企業層面尋求經濟發展之策,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

        1.宏觀層面--政府

        (1)我國應堅決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在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日益盛行的背景下,中國作為世界第三大貿易大國,必須聯合世界各國共同反對貿易保護主義。首先,中國應利用各種國際組織和對話機制,如聯合國、WTO協商機制、G20峰會,與其他經濟大國進行充分溝通,堅決反對少數國家以鄰為壑的短視政策,遏制新貿易保護主義的蔓延,逐步推進貿易自由化,爭取形成有利的國際貿易環境。其次,在制定反對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及采取相關的行為中,應把國家整體利益放在首位,盡可能保護我國企業,帶動整體國民經濟發展。這樣也會在抵制新貿易保護主義行為中變得更有力量。最后,參與多邊貿易規則的制訂和修改,爭取改變現有不合理的國際貿易與金融制度安排,推進符合各國利益與多邊貿易體制的WTO多哈回合談判,通過制定和修改多邊貿易規則來約束和抵制新貿易保護主義行為。

        (2)發揮主導作用,盡快調整、制定與國際標準相一致的國家標準。我國政府應強化職能部門的管理功能,利用其在人才、技術和信息上的優勢,加強理論研究,再者考慮到中國的產品質量標準種類多、門檻低、不規范,在當前有關法規大調整的有利時機下,力使自己的思想脈絡與國際思潮保持一致。

        (3)加快建設中國貿易規則技術創新體制。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際貿易領域中形成的以非關稅壁壘為主的新貿易保護主義,雖歷史不長,但其比舊貿易保護主義有很大的發展,無論在其形式的多樣性,手段的有效性還是在技術法規的合理性方面,其對作為發展中國家的我國來說負面影響更為巨大。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應加快建設中國貿易規則技術創新體制,完善和提高體制的系統性、規范性和差異性,加強政策的藝術性,進一步地提高技術手段的多樣性。我國應爭取通過規則的不斷創新,力促國民經濟健康、有序、快速地發展。

        (4)加強我國的區域經濟合作與FTA建設。當前,區域性貿易集團使貿易保護措施添上了集團的色彩,其對內實行自由貿易和要素自由流動,有利于區域內國家經濟發展,而對區域外國家則實行貿易歧視,不利于區域外國家發展。針對以上情況,我國自身也應參與到區域經濟一體化中去,爭取在貿易自由化的世界浪潮中擴展國家利益的實現范圍和方式,實現經濟持續增長的長期性目標。另外,我國還應積極參與和發展雙邊及多邊FTA,在區域一體化中發揮積極作用并獲利。

        (5)完善貿易保護主義立法。在我國企業應對反傾銷等訴訟中,應認識到我國貿易保護主義立法還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而只有我國熟練掌握了貿易保護主義的策略及技巧,貿易保護立法更加完善,才能在其他國家向我國提出貿易保護主義訴訟時應對自如,及時采取相應的對策,以便于保護我國涉訴企業的利益。

        (6)引導我國企業認識到貿易保護主義的實質。我國企業應認識到新貿易保護主義又稱為超貿易保護主義或“新重商主義”,其是隨著世界經濟競爭加劇,最初由發達國家為規避多邊貿易制度的約束,通過貿易保護,達到保護本國就業,維持在國際分工和國際交換中的支配地位而對發展中國家采取的一系列以非關稅壁壘為主的保護貿易的措施。我國企業應一方面檢討自身的傾銷行為,另一方面應主動參與到貿易保護主義訴訟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使得自身在國際市場上能夠受到公正的待遇。

        2.中觀層面—行業

        中國應該轉變觀念,要充分重視行業協會的作用,一方面,對行業協會的定性決不應僅僅將其定義為政府的“二機關”,應該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獨立性與中立性,這樣行業協會作為一個獨立的第三方組織便能更好地發揮政府與企業間的橋梁作用,另一方面,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連接企業與企業的紐帶作用,充分代表本行業,為規則的制定,行業自身利益的保護和救濟等貢獻力量。

        3.微觀層面——企業

        (1)充分了解和學習WTO規則和各國的新貿易保護手段。我國企業應充分了解和學習WTO規則和各國的新貿易保護手段,以使在應對和應訴他國企業時,可以避免遭受各種傳統的和現代的貿易壁壘打擊。如今新貿易保護主義手段呈現出新的特征,貿易保護主義措施更趨復雜性和隱蔽性,我國企業只有通過認識和掌握這些新貿易保護手段和有關貿易調查的相關知識,才能在對方采取一些不利于我國的保護手段時,在最短的時間內積極應對和應訴,合理、合法的保護自身權益。

        (2)優化出口產業結構,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第一,我國企業應提高自身的技術水平,優化出口產業結構,改善自身存在的技術含量低、結構單一、附加值低、產業組織分散、企業規模經濟性差等狀況,改變中國商品低價的形象,并努力創建自主出口品牌,真正實現從中國制造到中國創造的飛躍,從而占領新興市場國家的高端市場。第二,我國企業應該正確的看待新貿易保護主義,專注于自己的核心業務,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實現從以量取勝向以質取勝的轉變,從粗放型增長向集約型增長的轉變,從數量為目標向效益為目標的轉變。第三,我國企業應著眼未來,努力拓寬出口途徑、靈活選擇生產和銷售等,在品牌培育、營銷、保護等方面要舍得投入,帶動企業出口及長遠發展。

        (3)團結應對和應訴,避免同行業企業間的“惡性競爭”。當前,在我國行業遭受反傾銷指控時,往往只有一小部分企業能夠積極應訴,結果也并不令人滿意。事實上,企業若能夠團結應對,做好充分準備,勝訴率也應該會有所提高,自身利益也能得到更好的維護。另外,隨著國際市場的競爭加劇,存在一些出口企業在國際市場上以低價競銷謀取利潤,而這樣做卻使得進口國找到了借口,向我國整個出口行業提訟,使其遭受嚴重打擊。我國出口行業應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行為、充分發揮各種行業協會和商會的協調組織作用,避免企業在國際競爭中“惡性競爭”,共同促進行業發展。

        綜上所述,對于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而言,保護本地區的經濟發展的行為究竟應視為貿易保護還是貿易救濟,由于標準的選取不一往往不容易得到正確的答案,因此對于正處于轉型階段的中國而言,不必太糾纏于他方的貿易保護,而是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同時認真的學習并掌握世界游戲規則,積極參與游戲規則的制定,以便在這個適者生存的競爭世界里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1]齊洪華:論新貿易保護主義及其對我國的影響[J].西方經濟,2008年07期

        [2]王佃凱:貿易保護主義發展的原因、特點與趨勢[J].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08年04期

        [3]張曉霞: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的新趨勢[J].企業研究,218

        第4篇: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一)模型構建本文的計量模型是基于Coe和Helpman(1995)的國際R&D溢出模型(簡稱CH模型)構建的[3],由于我們試圖把服務貿易進口劃分為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技術與知識密集型三類,而且從知識產權保護的視角來研究三類服務貿易進口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非線性影響,因此我們構建的計量模型如下。其中,TFPit為運用不需要事先假定具體生產函數形式的DEA方法計算而得。RDd,sit為剔除了經濟規模因素的本國R&D資本存量;RDf,mer,sit、RDf,l,sit、RDf,c,sit和RDf,t,sit分別為剔除了經濟規模因素之后的通過貨物貿易進口以及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技術與知識密集型①服務貿易進口渠道獲得的國外R&D資本存量;mmer,sit、ml,sit、mc,sit和mt,sit分別為一國的貨物貿易進口存量和三類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存量占該國GDP存量的比例②;IPRsit為知識產權保護;IPRs2it為知識產權保護的平方項,用于研究隨著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增強,國內R&D投入、貨物貿易進口以及三類服務貿易進口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非線性影響;α0,it,…,α15,it為擬合系數;δit為誤差項。

        (二)變量說明1.RDd,sit、RDf,mer,sit、RDf,l,sit、RDf,c,sit和RDf,t,sit。這5個變量的測算包含兩步:第一步,分別計算國內R&D存量以及通過貨物貿易進口和三類服務貿易進口溢出的國外R&D存量;第二步,把計算出的各種R&D存量除以GDP,獲得相對指標。在第一步中,本文使用了永續盤存法,起始年度的存量計算公式為S=A0/(g+δ),S表示存量。表示起始年度的流量,g表示變量從起始年度到2012年的平均增長率,δ表示折舊率,本文涉及的所有折舊率均以常用的5%計算。RDd,sit的計算直接利用統計數據即可,對于RDf,mer,sit、RDf,l,sit、RDf,c,sit和RDf,t,sit則須考慮國際間的溢出。為此,我們借鑒了Lichtenberg和vanPottelsberghe(1998)的測算方法(簡稱LP法)[13],而且考慮到某一期的國外R&D溢出在后面各期依然會發揮作用。同時我們注意到目前難以獲得服務貿易的雙邊統計數據,只能獲得一國對全世界的服務貿易進口總額和出口總額,所以,我們最終將計算公式修正為。3.IPRsit。對知識產權保護強度的測算,借鑒了唐保慶等(2011)的方法[4]。計算該變量的數據來自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網站。接下來本文將分別基于中國1994—2012年的時間序列數據和27個OECD國家①1998—2012年的面板數據對以上計量模型進行擬合。

        (三)檢驗結果與分析為了能夠使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供中國借鑒和學習,我們分別運用中國數據和27個OECD國家的數據進行了回歸,并且進行對比研究。1.中國數據的擬合結果。(1)國內R&D投入未能顯著促進全要素生產率增長。這一結論與Coe和Helpman(1995)等人研究的結論不同[3]。據調查,大量的企業僅僅滿足于眼前良好的發展狀況而不愿意承擔研發投入的風險,低成本發展的原有路徑一直是企業試圖保持的優勢,這導致整個經濟部門的技術水平未能取得實質性的突破。在控制了知識產權保護因素之后發現,知識產權保護與國內R&D投入的協同效應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影響在1%水平上顯著。這表明國內R&D投入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影響一方面受到R&D投入強度的影響,另一方面還要取決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水平。(2)貨物貿易進口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影響不顯著。原因之一,在當今的全球國際分工格局下,盡管某些進口品(尤其是中間品和資本品)可能具有較強的技術屬性,但是由于跨國公司的保密意圖致使中國很難在最為核心的技術層面上操作。原因之二,跨國公司和東道國本地企業會進行激烈的競爭,前者在東道國所產生的競爭負效應可能超過了技術溢出正效應。在控制了知識產權保護因素后發現,貨物貿易進口與知識產權保護的協同效應能夠促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說明知識產權保護有助于貨物貿易進口產生技術溢出效應。但是在控制了知識產權保護及當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增強,貨物貿易進口對TFP的非線性影響因素時,其回歸結果未能通過顯著性檢驗,這說明知識產權保護的作用并不是很穩定和顯著,我們認為一方面原因是前文所說的跨國公司控制了進口品的核心技術環節,另一方面可能在于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高。(3)勞動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和資本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均不利于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由于勞動密集型服務品主要表現為本國居民的出口旅游,其中包含的技術含量較低。資本密集型服務品主要表現為運輸服務,它的特點是資本投入量大、技術含量低,而且運輸服務難以深入地融入到國內上下游產品的價值鏈中,所以很難促進進口國的全要素生產率增長。在控制了知識產權保護因素之后發現,兩類服務貿易進口依然未能和知識產權保護產生協同效應來推動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可見,雖然中國在過去的幾十年中一直不斷完善知識產權保護,但是技術屬性較弱的服務品進口對不斷強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并不敏感,無法促進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4)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顯著促進了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服務業是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品更是服務業中高科技、先進理念和知識的典型代表,中國對此類服務品的進口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自主研發和探索的彎路,節約了大量的物資、人員和人力資本投入,最終顯著地推動了中國的全要素生產率。在控制了知識產權保護因素之后發現,知識產權保護同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的協同效應依然促進了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而且在1%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品的科技含量較高,對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敏感度高于低技術水平的服務品,不斷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不僅從規模上鼓勵了此類服務品的大量進口,而且也有助于提升其內部的技術結構,使得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能夠與不斷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形成較高的匹配性并且產生協同效應,推動了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5)隨著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強,國內R&D投入、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均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產生了倒“U”型特征的“先揚后抑”的作用。由此可見,欲使知識產權保護分別和國內R&D投入、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共同推動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那么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度必須適宜,以便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保護的正向傳導機制,降低反向傳導機制的不利作用,否則只會適得其反。模擬結果顯示,當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度達到5.815時,國內R&D投入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作用達到最大化,這也是以國內R&D投入推動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為目標的知識產權保護最適強度。此外,當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度達到6.084時,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作用達到最大化,這是以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推動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為目標的知識產權保護最適強度。根據計算發現,2012年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強度為5.349,與兩個最適強度均存在一定的差距,可見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國內R&D投入、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在促進全要素生產率增長時所需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最適強度之所以前者低而后者略高,可能的原因是國內R&D投入僅僅是國內行為,而服務品進口則屬于跨國活動,它與國內活動相比需要克服市場準入和人員跨國流動等貿易障礙,只有在更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下這種產品才能夠進入進口國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的市場擠出效應和壟斷勢力效應也會推遲出現。2.OECD國家數據的擬合結果。用OECD國家數據的擬合結果與用中國數據的擬合結果絕大部分是相同的,不同之處在于,OECD國家當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平均強度已經超越了最適強度。模擬結果顯示,這些國家在2012年的平均知識產權保護強度為6.486,而國內R&D投入以及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在促進全要素生產率時所需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最適強度分別為6.227和6.278。也就是說,OECD國家目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強度已經不利于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這與Scotchmer(2004)的研究結論相似,Scotchmer(2004)認為發達國家在推進技術創新的過程中需要考慮的不應當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而應當重新判斷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是否已經過強[15]。

        (四)穩健性檢驗由于我們最為關注的是中國國內的R&D投入、服務貿易進口分別與知識產權保護的協同效應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影響,而且考慮到以上回歸結果可能具有偶然性,所以分別通過改變指標選取以及考慮滯后效應的方式來做穩健性檢驗。在指標選取方面,我們借用韓玉雄和李懷祖(2005)的方法重新計算了知識產權保護強度[16];在考慮滯后效應方面,國內R&D投入、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分別與知識產權保護的協同效應對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影響可能存在時間上的滯后,故分別選取一階滯后和二階滯后來進行回歸。從回歸結果來看,三種不同的穩健性檢驗結果與原始回歸結果十分相似。從穩健性檢驗的三個結果的平均值可發現,知識產權保護的實際強度(4.126)尚未達到國內R&D投入所需的最適強度(4.302),也未達到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所需的最適強度(4.329)。進一步觀察發現,國內R&D投入所需的最適強度都小于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進口所需的最適強度。

        二、結論與政策含義

        第5篇: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關鍵詞] 信息服務貿易 個人資料 保護

        一、問題的提出

        從世界范圍來看,信息服務業作為一項以文獻、圖書、情報等的采集、利用為主要內容的傳統服務早已存在。但作為新興的信息產業的支柱組成之一的信息服務產業,其崛起卻是在20世紀60年代以后。信息服務的根本立足點在于實現對信息資源的采集、處理、傳輸、利用等綜合服務內容上的商品化、產業化和手段上的電子化、網絡化。上述信息資源,有相當部分來自個人資料。而國際互聯網的興起,為資料的跨國流通與信息服務貿易提供了便利。

        資料的跨國流通,英文為TRANSBORDERDATAFLOWS(簡稱TDF或TBDF),TDF最早在由經合組織贊助的一個關于隱私權保護研討會上首次使用。經合組織于1980年9月23日通過的《隱私權保護及個人資料跨國流通準則》提到“TDF是指個人資料跨越國境的流通”。該準則指出個人資料是指任何關于一個被識別或可以被識別的自然人(本人)的信息,其形式不僅限于電腦處理的個人資料,還包括以人工處理的個人資料。其流通方式包括國際航空信件、國際電話、電報,無線廣播、電視之跨國廣播,互聯網傳播,甚至各種有形資料通過人工攜帶出境。

        TDF最初是圍繞個人隱私權保護提出的,然而,隨著跨國經濟組織的蓬勃發展,TDF的范圍已不限于個人資料,而是包括了大量的商業數據、科教文化資料等。本文僅涉及個人資料。信息服務的跨國貿易迅猛發展,要求資訊(包括個人資料)在全球范圍內自由流通,個人資料的安全在貿易自由化過程中不可避免受到影響。如何在貿易自由與保護個人資料之間尋求一個最佳結合點,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

        二、信息服務貿易與個人資料保護的矛盾及沖突

        1.資料與信息

        資料(data)一般指關于某一方面事物或人的原始數據,比如個人的身高、體重、膚色等外貌特征。信息(information)是指按照不同目的、方法,對資料進行分析處理,經過特定處理的資料就成為對人們有用的信息。比如通過對特定人群的個人資料進行分析處理,就可得出他們的消費習慣、消費心理等信息。資料是信息的基本要素,信息由資料處理而來。而資料與信息的區分也不是絕對的,因為信息還可以再加工,對再加工的信息而言,前面的信息也是資料。因此,本文在討論信息跨國服務時,對二者并沒有嚴格區分。

        2.信息服務貿易對個人資料保護的影響

        (1)資料成為貿易標的。經合組織最早提出資料跨國流通,是以保護自然人隱私權為出發點的。在上個世紀80年代,國際間對資料跨國流通討論的重點主要仍在于個人資料的保護上,而隨著信息服務業漸次發達,有百分之九十的資料跨國流通是屬于非個人資料之傳輸,因此如何避免各國藉保護個人資料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成為世界貿易組織及各國著力解決的新問題。

        以提供信息服務為目的的交易行為,我們稱之為信息服務貿易。

        對于信息服務的定義,各國法律并無一致規定,我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至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

        根據不同標準,可對信息服務進行不同分類。基于信息產出流程,可將信息服務分為:①信息生成與采集服務。②信息加工篩選與處理服務。③信息傳輸與利用服務。

        信息服務所涉范圍較廣,本文僅討論與資料跨國流通有密切聯系的利用國際網絡提供信息的電信增值網絡服務業,即信息傳輸與利用服務業。

        與國際貨物買賣相比,信息服務貿易具有以下特征:①交易標的不同。國際貨物買賣的標的為實體上的有形物(something),而信息服務貿易則以理念、知識、信息等無形財產權為主要貿易對象。②交易渠道不同。前者運送標的物的渠道有車、船、航空器等傳統交通工具,而信息服務則需藉由光纖、衛星、電腦、電話等通信網絡來傳輸信息資料。③交易形式不同。電腦與電信結合之后,信息的內容非同于以往,僅以書籍、紙張等有形物顯示,而可改以其他特殊物理形式出現,如電腦熒幕顯示的畫面、電腦磁盤、無線電波等形式。

        (2)信息服務貿易中個人資料本人的權利。信息服務貿易的發展使得我們每個人的資料可能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他人貿易的標的,對此我們應主張何種權利?如何尋求救濟?根據對個人資料的不同保護模式,會得出不同答案。如依據財產權保護模式,則本人可向信息提供者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如依據隱私權保護模式,則會主張侵犯隱私權的精神損害賠償。如上所述,個人資料體現的是某種與特定自然人有特定聯系的信息,是自然人身份的標識,與人格利益相關。而信息的價值因人而異,沒有一個客觀標準,因此,財產保護模式不能很好地救濟資料本人所受侵害。至于隱私權保護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問題,但并非所有的個人資料都涉及隱私,商家收集的消費者資料大多與隱私無關,如年齡、性別、收入等。因此,應該采取個人資料自決權保護模式。 在信息服務貿易中資料本人的權利應包括:①個人資料公開權。即本人可向信息服務業者提供自己的個人資料。②個人資料更正權。提供給信息服務商的資料如與真實情況有出入,可向其要求更正。③停止侵害與損害賠償請求權。未經本人同意而將其個人資料加以處理并供他人利用,本人可請求信息服務商停止使用或永久刪除其個人資料并給予損害賠償。基于一般人格權的損害賠償并沒有一個客觀標準,可根據對本人精神上的損害程度和信息服務獲利情況來決定。

        3.個人資料保護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息服務貿易的發展

        各國對信息服務貿易的限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幾種:①限制信息產業的外國投資。②施行貿易保護政策。③通過個人資料保護嚴格控制資料跨國流通。

        為保護本國公民的個人資料不被濫用,各國都對TDF采取相應的限制措施。如德國《聯邦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英國《數據保護法》第3、5、12、37、39條的規定,以及我國香港《個人隱私條例》及臺灣《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歸納起來,各國對TDF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方式:①內容限制,如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資料不得輸出。②程序限制,如需獲得權利人的書面許可,履行相應的審查、登記、備案手續。③法律限制,指資料傳輸目的國對個人資料有與輸出國程度相當的法律保護。

        在個人資料保護較為嚴格的國家,資料的跨國流通受到諸多限制,這就使得相當部分的資料無法作為信息服務的標的,或者要經過繁瑣的登記審批程序,影響了信息服務跨國貿易的發展。而貿易自由化是全球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國際社會在信息服務貿易方面出臺了一些規范,以促進各國信息服務業的健康發展。

        三、國際間關于信息服務貿易的規范

        1.經合組織資料跨國流通宣言

        經合組織于1985年通過了世界第一份有關資料跨國流通經濟性議題的文件,即資料跨國流通宣言, 內容如下:

        (1)由于信息技術發展,使得各國經濟發生結構性變動,各國應認識到建立共識、協調解決方案的重要性。

        (2)在尊重各國國內法律的情況下,各會員國政府應盡力促成信息服務業的開放,避免對資料跨國流通產生不公平障礙。要求各國將相關法規透明化,發展并尋求解決資料跨國流通所生問題的方案,考慮他國處理資料跨國流通相關問題的可能措施。

        (3)資料跨國流通的三種類型,供各國參考。三種類型的資料跨國流通包括了公司內部資料、從事國際貿易所生資料、信息服務業者提供的資料。

        該宣言與上述經合組織的《個人TDF及隱私權保護指導綱領》相同,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2.WTO服務貿易總協定

        針對是否將服務貿易納入GATT多邊貿易體系的問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存在較大分歧。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希望自由服務貿易國際規范的制定消除服務貿易障礙,以促使各國開放市場。另一方面,由于發展中國家在服務貿易上多不具優勢,故對服務貿易自由化持反對態度。經過若干協商,1986年GATT始將服務貿易列入談判議程。經過七年談判,在1993年12月15日達成協議,稱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簡稱GATS。總協定附則3為電信附件,適用于會員國有關公共電信傳輸網絡及服務之接入或使用辦法,而不及于電話、電報、傳真、電視等基本電信網絡的經營。也就是說,附則3是規范電信增值服務業者及其他服務業部門供應者使用電信傳輸網絡及服務問題。服務總協定還確定了服務貿易的漸進式自由化模式。

        從上述國際協議的內容可看出,信息服務貿易的開放與個人資料的保護均為今后世界貿易的發展方向。但如何規范信息服務貿易過程中發生的侵權行為,是我們今后要著力解決的問題。

        四、我國的應有立場

        1.國內現行規定

        2000年以來,與信息服務相關的《電信服務標準》、《電信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附則二對增值電信業務的業務范圍作了列舉式規定,包括以下九種:(2)電子郵件;(2)語音信箱;(3)在線信息庫存儲和檢索;(4)電子數據交換;(5)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6)增值傳真;(7)互聯網接入服務;(8)互聯網信息服務;(9)可視電話會議服務。

        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則對信息服務作了概括式定義,并將其分為經營性與非經營。其第15條、16條、20條對信息服務者提供內容的限制及其法律責任作了規定。

        由于該辦法屬于行政法規,對違反第15條的信息服務商僅規定了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有待其他法律來確定,而個人資料本人也不能從本法中直接得到救濟。并且第15條第八項中的“合法權益”能否包括個人信息自決權還有待進一步解釋。

        總的來說,我國的信息服務業仍處在起步階段,而上述立法也比較概括,多為宣言式條文和授權性規范,對信息服務中發生的侵犯個人資料、信息服務業的開放等問題沒有具體規定。

        2. 我國應持逐步開放,兼顧保護的立場

        如何平衡貿易自由與個人資料保護的關系,頗費思量。這涉及法律的價值選擇問題,即自由與安全的選擇。法的價值是有位階性、沖突性的。當貿易自由與個體權利發生沖突時我們該如何取舍?我們應該鼓勵交易還是僅關注個人資料的安全?信息服務業的開放是實現信息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必經之路,而個人資料在信息服務業的發展過程中也不可避免會受到更多侵害。個人資料在本人不知不覺中已成為跨國貿易的標的。資料本人應如何主張、救濟自己的權利?個人資料保護在發達國家已有先例可循,而我國在這方面的立法尚屬空白。

        WTO要求其成員必須在市場經濟的共同基礎上,實現全球范圍的貿易自由化,信息服務貿易是其中的重要組成。而我國電信體制在這一方面卻相距甚遠,目前尚無完整成文的《電信法》,所以,加入WTO,我國的電信服務業將面臨一場嚴峻的挑戰。當然,中國加入WTO后,按《服務貿易總協定》的電信服務協議,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在開放過程中可逐步參與,并可以要求有關的電信組織和一些發達國家提供先進的通信技術設備和相應的服務技術幫助我國發展電信業。還可以利用保護幼稚產業、安全例外等條款,保證民族產業的發展。

        第6篇: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自國際貿易產業以來,自由貿易與保護貿易的孰優孰劣便是經濟學家一直喋喋不休爭論的焦點,也是各國政府在貿易政策抉擇中最棘手的問題之一。自由貿易思想雖然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保護貿易不甘示弱,在各國的貿易政策中依舊或多或少的占有一席之地。

        發達國家的保護對象主要是陷于結構性危機的產業部門,而發展中國家主要是保護民族經濟,且保護的重點是幼稚產業。

        加入WTO后的中國是否應該完全貿易自由?幼稚產業的保護是否喪失了意義?對幼稚產業政策應該如何予以取舍?本文將通過對理論基礎和現實的分析來得出結論。

        一、保護幼稚產業的理論基礎分析

        幼稚產業的理論基礎是李斯特的“幼稚產業論”。李斯特發揚了美國漢密爾頓保護本國制造業的觀點,以歷史判斷為基礎,提出不同的國家由于其發展階段不同貿易政策也應有所不同。處于落后地位的國家應該對那些面臨國外強有力競爭而自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身又具有潛在的比較優勢的幼稚產業予以高關稅保護,培植它們的競爭力,直到這些產業成長起來為止。

        這些新的產業能給國家帶來未來收益,形成強大的生產力,而這些“生產力比財富本身更重要”。幼稚產業論一經提出便對自由貿易思想造成了巨大的沖擊,現在也依然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一般認為幼稚產業論對斯密的自由貿易思想提出的質疑主要在于各國國情不同,落后國家進行自由貿易最終不利于該國的生產力的提高和產業體系的建立。李斯特認為自由貿易思想是“世界主義的”。但現實世界是由各國家組成,本論文由整理提供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

        經過李嘉圖完善的自由貿易理論強有力的證明,自由貿易能使世界資源優化配置、能帶來各貿易國福利的增加和世界總產量的提高。

        但李斯特認為對于落后國家而言,這種短期或眼前利益(可以比較低的成本換取較多的商品和勞務,增加國民福利)是以犧牲長期或未來利益為代價的。從長遠來看,目前尚處于萌芽階段但將來對國民經濟發展十分重要的工業產業的生產能力在國際自由貿易的環境下會受到劇烈沖擊,根本沒有發展空間,這種只重視眼前利益忽視未來利益的自由貿易對落后國家而言非常不利。

        所以李斯特主張:通過國家的干預對幼稚產業實施暫時的保護,這種保護應持續到該產業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力為止。幼稚產業論也認為保護可能會產生資源配置扭曲、走私、降低效率等效果,尤其是在幼稚產業的選擇失誤、保護措施不當等情況下。

        但支持幼稚產業保護的經濟學家認為受保護的幼稚產業應該具有潛在的動態的比較優勢和外部經濟,在保護下只要其生產成本下降的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足夠快,那么保護結束后所得的收益就足以補償保護的成本,在這種情況下的保護就是有利的。貿易保護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而放眼世界完全的自貿易也是不存在的。

        世界各國在選擇貿易政策時都要考慮與其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

        二、國際貿易環境的分析

        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加入WTO,自由貿易在更大范圍得到了推進。但是在自由貿易的背后我們也不難感受到貿易保護的潛流強有力的涌動。

        首先是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盛行與加劇。

        上世紀70年代的經濟危機使許多國家加大了利用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保護本國產業的力度,尤其是隱蔽的靈活的具有歧視性的非關稅壁壘的運用非常廣泛。

        由于這一時期的貿易保護特點明顯不同于以往的對幼稚產業的保護,所以被稱之為“新貿易保護主義”。

        在進入21世紀以來,這種保護具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集中的表現就是更多的更為隱蔽的非關稅壁壘的使用。

        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采用高標準的環境、技術等“綠色貿易壁壘”保護國內市場,其中發達國家所設置的市場準入門檻(技術標準等)明顯高于發展中國家。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也提出了更進一步的開放市場的要求,而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自己卻在農產品等領域牢牢的奉行保護主義。美歐日等國采取的農產品補貼政策拉低了全球農產品價格,而農產品出口正是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支柱。目前日本對水稻的進口關稅依舊高達490%。

        其次,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停滯不前。這集中體現在多邊貿易體制下的多邊合作進展緩慢,如國際社會普遍關注

        的WTO多哈回合,在坎昆會議的失敗的陰影下步履蹣跚,而個別WTO成員,特別是發達國家成員,一意孤行的實行單邊主義,使多哈回合的主旨——發展問題的多邊談判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目前區域性的貿易合作的活躍反映了多邊貿易自由化的困境。

        自由貿易與保護的相互交織是這一時期國際貿易領域的一大特點,自由化是斷斷續續的主旋律,而保護似乎是一個無處不在的“幽靈”。不同的國家保護的重點也不同,發達國家主要在于農產品和陷于結構性危機的產業,發展中國家在于幼稚產業和服務業。這種現實反映了它們經濟處于不同的發展水平,也表明了在目前世界經濟格局下國家之間利益爭奪之所在。

        三、外貿政策的現實環境——漸進的貿易自由化近年來,中國經濟穩定增長,外貿以高于國際貿易的增長速度在增長,進出口額在國際貿易額中所占份額越來越大

        但與貿易強國相比我國外貿還存在明顯的差距:如出口結構以低檔產品和低附加值產品為主,貿易條件持續惡化,貿易競爭力較弱,服務貿易出口發展滯后。其中,服務貿易方面的差距尤其引人矚目,1999年發達國家服務貿易出口相當于其商品貿易出口的24%,我國的服務貿易出口相對于商品貿易出口的比重低于15%。這些差距折射了我國經濟本論文由整理提供發展中存在的產業結構不盡合理,產業競爭力較低等深層次問題。中國雖然被號稱為“世界工廠”,但產業競爭力僅限于勞動密集型產品,高科技產業、服務業等相對落后屬于幼稚產業,這種國情決定了中國對外開放的路徑是:漸進的開放市場——漸進的取消保護——逐漸取消保護——貿易自由化。

        加入WTO的談判過程和我們做出的承諾清楚的表明了這一點,而這種漸進的開放思想也構成了被國外學者所稱道的“中國模式”精神的重要部分。實事求是的依據經濟規律和發展所能承受的限度確定開放的步驟是我們理性的選擇,超越式的外貿政策是非理性的。許多拉美國家從80年代起奉行新自由主義,不顧國情的實行貿易自由化最終導致經濟危機的例子應該引起我們的警醒。根據發展階段適時調整、靈活應對才有利于向最終目標的邁進。自由貿易是世界各國理想的終極目標,但在我國工業化尚未完全實現的現實下適度的保護是必要的。這就是國情所給予我們的外貿政策環境。

        四、目前中國幼稚產業政策取向的建議

        根據以上的分析,在當前國內國際經濟環境下,我國對幼稚產業的保護是必要的,而幼稚產業論的理性的成分也給予保護以一定的理論支持。

        但由于對幼稚產業的保護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經濟效率,所以必須審慎運用保護政策,盡量減少因為保護所造成的經濟扭曲和福利下降。鑒于中國目前的經濟狀況,對幼稚產業實施保護的政策取向應該是:謹慎選擇、適度保護、漸進開放、完善市場體制。

        謹慎選擇體現在要科學的選擇被保護產業:主要的原則是應該本著與時俱進的思想科學的選擇被保護產業。一方面是根據巴斯塔布爾標準和肯普標準選擇那些具有明顯外部性和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這些產業的保護在一定時期后收益應該大本論文由整理提供于保護的成本,應該是一國具有戰略地位的產業同時能起到帶動其它產業部門發展的作用,同時對它們的保護也應該是能彌補市場不完善所造成的企業先進入損失以有利于技術的創新。另一方面要適時的對被保護幼稚產業進行篩選。保護不是無期限的,否則會造成低效率和嚴重扭曲資源配置的惡性循環,李斯特提出的時限是最高30年,對于保護時間過長而至今還未成熟起來的幼稚產業應該取消保護。

        適度保護體現在制定合理的保護措施,保護程度要適當。

        一般的保護方式是關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貿易政策主要是關稅和非關稅,產業政策是政府運用宏觀調控手段對被保護產業提供資金、信貸、補貼等產業支持。目前我們的保護方式面臨著調整,原因在于加入WTO后我國承擔的主要義務是關稅有步驟的下降,非關稅壁壘也在逐步取消。所以運用傳統的關稅手段來扶持幼稚產業發展的空間已經逐漸的在縮小。

        以往的以關稅為主的保護措施要逐步的讓位于非關稅措施和產業政策。在可以運用關稅的空間里就要設法提高保護的效率。

        一方面要研究關稅結構,爭取設置對幼稚產業有利的關稅結構,同時提高關稅的有效保護率。除關稅措施以外要適時、適度的使用WTO所允許的一些非關稅措施來實行保護,并且將WTO框架中對發展中國家的優惠條款用足用好。其中可以依據GATT等18條的規定來施行對重要的幼稚產業的保護。

        漸進的開放體現在保護應該是開放的保護、逐漸取消的保護。

        保護的目的是提高產業的競爭力,但完全的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封閉的保護只會產生低效的懶惰的產業,所以應該適度的引入競爭,或者是國內市場分割的打破,或者是在一定限度內允許外國廠商的進入。當然這要根據被保護產業的實力、國內和國際市場環境來決定。此外,要適時的引入“畢業條款”機制,根據產業發展的不同階段,逐漸的弱化保護并在其成熟后堅決的撤銷保護。所以保護政策不應該是剛性的,應該靈活而富有彈性。超級秘書網

        sp;完善市場體制。

        自由貿易思想因為其完美的市場假設與現實相去甚遠而使自由貿易成為國際貿易的理想目標,但較完善的市場體制無疑是企業正常開展其經濟活動的基礎。健全的市場功能齊全的市場意味著市場扭曲的減少,這將為產業的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在市場扭曲消除的前提下許多保護措施也就不必要了。

        但目前國內市場存在諸多問題,如市場體系的不健全,部分市場秩序的混亂,政府的職能“越位”、地區市場壁壘的存在等。所以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市場體制的完善是當務之急,是對幼稚產業逐步取消保護的前提,是進一步對外開放市場的基礎。

        參考文獻:

        [1]尹翔碩.中國對外貿易改革的進程和效果:1978-1998[M].山西經濟出版社,1998.

        [2]張幼文等.外貿政策與經濟發展[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1997.

        [3]任烈.貿易保護理論與政策[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1997

        第7篇: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論文關鍵詞]國際貿易 政策保護性 貿易保護

        中國加入WTO后,應正確認識WTO這一多邊貿易組織的性質,在宏觀政策上制定出相應符合WTO的原則,反映中國利益的貿易政策,筆者就如何構建中國的國際貿易政策保護性進行了闡述。

        一、國家貿易政策保護性的表現

        1、“公開型”的貿易保護

        “公開型”的貿易保護,是指在關貿總協定和WTO下的貿易,以及投資自由化的談判過程中還未涉及的領域,或是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議的談判的領域,再加上談判達成協議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以及協議中的一些規則的例外而引起的保護措施。還未涉及的領域,指某些國家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暫時把某些行業的自由化擱置起來不予談判;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議的談判的領域,是指某些“敏感行業”,國家的比較優勢相差懸殊,如果完全放開會導致本國產業的“嚴重損害”,故在多邊談判中暫時將這些行業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談判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指根據承諾減讓表現在還未兌現的部分;談判達成的協議規則的例外,是指協議中一般都是作了自由化的規定的,但無論哪項協議,都是由一些規則和規則的例外拼湊起來的,這些規則的例外實際上就是承認這些方面的適當保護。這些保護都是公開的,這實際上也是國際在多邊貿易談判中實力較量的結果。

        一般認為,在WTO下的多邊貿易談判中的“敏感行業”,是自由化較緩慢和最不徹底的行業。如農業、紡織業、服務貿易領域,一直是各主要發達國家“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的領域。

        在WTO條件下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公開型”貿易保護的手段有兩種:一是運用高關稅限制進口;二是利用各種各樣的非關稅壁壘。國內的價格支持就是常見的公開型保護措施之一。國內支持的名目繁多,例如國內補貼、價格管理、出口補貼和綠箱(Green Box)政策等等。

        2、“隱蔽型”的貿易保護

        在WTO框架下,除了“公開型”貿易保護外,還有十分重要的“隱蔽型”貿易保護。“隱蔽型”的貿易保護是與“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相對應的,以“反傾銷壁壘”為代表,還包括“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等。這類壁壘的特點是它們往往本著人類的共同利益的原則制定出來的,一般包括了“公平原則”、“保護生態和人類健康”等原則,這些原則本意確實是好的,但現實情況則是它往往會成為某些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定保護貿易政策的依據。事實上這種“隱蔽型”的貿易保護措施,現在已經成了發達國家保護國內產業的主要工具。“隱蔽型”的貿易保護的手段包括兩類:一是征收高額關稅,如加征高額反傾銷稅、反補貼稅;二是禁止進口甚至就地銷毀,這主要是不符合國家的檢驗檢疫標準、環保標準等而采取的措施。

        二如何構建中國符合WTO規則的保護性貿易政策措旋

        1、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體系的必然性

        中國是個發展中國家,國際分工處于不利的地位,貿易利益相對較小。無論是過去還是在現在的WTO條件下,各國的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保護性的,不能幻想WTO會真正無私地給中國一個穩定的、自由的貿易環境。WTO下的保護更具進攻性、系統化、法律化,更加難以對付。加入WTO后的中國,首先,在保護國內市場方面應該好好地向發達國家學習,制定出中國的一套有利于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體系,已成為當務之急。

        其次,對中國國內各產業來講,加入WTO對它們的影響也是各不相同的。作為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協調好各個階級、階層的利益,維護社會的穩定比什么都重要。如果我們一味地強調入世承諾,而忽視各個利益集團的利益協調,必將產生嚴重的政治后果。而要協調入世對各行業帶來的利益不對等也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制定相應的行政法律措篪,在WTO框架下采取適當保護措旆,而且這也是各個國家普遍采取的對策。

        2、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政策體系的可能性

        首先,WTO規則的例外給各個國家制定國家的貿易保護政策提供了合法的依據。因此中國加入WTO后,是有可能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保護貿易政策的。

        其次,WTO中的很多協議和規則并不十分嚴密,存在漏洞。這使得國家可以根據這些存在漏洞的協議制定本國的很容易成為保護措施的貿易法律,如反傾銷協議的模糊性漏洞,就成為各個國家貿易保護的工具。中國也可以利用這些協議的不完善來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法規。

        第三,新型的貿易保護手段(如動植物衛生檢驗檢疫標準、綠色壁壘、技術標準壁壘等),我們的技術水平差并不意味著就不能利用技術手段,也可以利用別的優勢建立中國特有的壁壘前些年中國肉雞產業受到外國的極大沖擊,當時就有人提出要對肉雞的進口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例如,可以根據規定每只肉雞的雞毛渣平均不能多于500根,因為中國采用的是人工拔毛,剩下的雞毛渣比美國等發達國家用機器拔毛后剩下的雞毛渣要少,這樣的規定對我們是有利的。

        總之,WTO不是一個貿易自由化的天堂,相反,它允許“合法”地保護,而且它使貿易保護更加系統化、法律化。

        3、按WTO的原則和“例外”條款構造中國“隱蔽型、新型”的非關稅壁壘體系

        在WTO條件下,關稅手段和“傳統”的非關稅保護措施,是要受到限制并最終要取消的,于是各國紛紛轉向“新型”(“隱蔽型”)的非關稅壁壘。加入WTO后的中國也必須順應這一趨努,按WTO的原則和“例外”條款構造中國“隱蔽型、新型”的非關稅壁壘體系。

        以加強和提高反傾銷、反補貼的能力建設的核心在利用“新型”的非關稅壁壘(NTB)作為保護措施方面,發達國家早已具有相當高的水平,側重點早已轉向以反傾銷為代表的“新型”的、隱蔽性強的NTB。根據中國加入WTO法律文件,進口許可證、進口配額和進口招標這3種傳統NTB的大部分已在中國正式加入WTO之日取消,剩余部分也將在2004或2005年1月1日取消。因此,在利用NTB方面應以加強反傾銷能力建設為核心。從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對反傾銷的規定,到l99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再到最近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應該說,中國在反傾銷立法方面的工作已經初見成效。但是,中國的反傾銷隊伍還有待加強。

        反補貼也是比較新型的非關稅壁壘,也成為各發達國家保護國內產業的一個重要手段。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在1989~l993年期間發起的反補貼案數目占全球反補貼總數的比重高達93.2%。中國最近也頒布了《反補貼條例》,但是,至今中國的反補貼尚無實際操作經驗,專業人才缺乏的問題也較為突出。

        第8篇: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關鍵詞:貿易爭端;貿易保護措施;解決措施

        一、我國所遭遇的主要貿易爭端形式及基本情況分析

        (一)遭遇頻繁的反傾銷為主的貿易救濟訴訟

        我國已經成為國外反傾銷、反補貼和貿易保障措施的主要訴訟對象,形勢嚴峻。

        頻繁的反傾銷制裁和調查給我國外貿發展帶來嚴重影響。一方面,高額的反傾銷稅使我國出口創匯損失慘重,反傾銷指控使我國某些出口商品的國際市場份額縮小。另一方面,頻繁的反傾銷指控嚴重影響了中國出口商品的國際形象,對我國引進外資造成了不利影響。

        (二)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

        技術壁壘廣泛沖擊著我國農產品、紡織品、機電產品、玩具、醫藥等行業的出口貿易。例如在水產品方面,2002年上半年,歐盟以氯霉素超標為由對我國對蝦等水產品實行禁運,苛刻的技術標準給我國水產品外貿造成了極大的損失。醫藥行業中,發達國家更是嚴關把守,美國規定進口藥品必須通過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的檢查。目前,我國僅有20多個廠家的單個品種通過FDA檢查,我國醫藥的出口受到極大限制。據商務部公平貿易局的統計,2009年1月份,WTO主要成員共向WTO通報了248項技術性貿易措施,其中通報技術性貿易壁壘(TBT)175項,動植物衛生及檢驗檢疫措施(SPS)73項。與中國貿易關系比較密切的成員美國、歐盟、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共通報技術性貿易措施83項,占1月份WTO各成員通報技術性貿易措施總數的33.5%,可以看出,中國占了一個相當高的比例。

        (三)知識產權爭端成為新的貿易壁壘

        當前,我國面臨的技術壁壘呈現出與知識產權相結合的新特點,其影響從個別產品擴大到整個行業。許多以達不到技術規定而提起的訴訟都是以知識產權為支撐,或直接以知識產權構筑技術壁壘,如我國DVD、彩電、打火機、電池、手機等產品和行業遭遇的貿易壁壘都是這種情況,訴訟提起國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基礎上構成了技術含量更高的雙重技術壁壘。

        中國的對外知識產權糾紛并不都是中國企業對外侵權,實際上中國的知識產權被侵犯的情形也很嚴重,比如大量的商標和域名在國外被搶注,幾十年的商業秘密被外方竊取。而近年來在國內加工貿易領域,由于知識產權防范意識不強,中國企業吃了不少啞巴虧,例如在服裝貼牌生產企業中,境外不法廠商提供訂單和侵權商標,中國企業照單生產后成了侵權人,被第三方權利人索賠。中國企業合法采購的設備、原料和零部件等沒有獲得供應商的知識產權擔保,結果侵犯了第三方專利而導致索賠。企業采購零部件時沒有獲得供應商的專利擔保,導致組裝后的整機侵權。但是,專利所有人不向零部件供應商收取專利費,而是向中國的整機生產企業收費。

        此外,有些國家還采取了“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的損害和利益信息不對稱對中國產品進行“抹黑”等措施來對我國的出口貿易進行限制。

        二、我國應該采取的措施分析

        (一)宏觀政策上

        1、堅持“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和堅決反對貿易保護主義

        一是始終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把國家整體利益放在首位,但也必須兼顧其他貿易國家的利益。二是堅持采取適度貿易保護政策,積極倡導國際經濟合作,逐步推進貿易自由化,爭取一個有利的國際貿易環境。三是參與多邊貿易規則的制訂和修改,推進符合各國利益與多邊貿易體制的WTO多哈回合談判,通過多邊貿易規則來約束和抵制新貿易保護主義行為。

        2、對貿易保護主義與貿易摩擦關注的重點產業和領域進行戰略性防御

        一是重新評估中國當前比較優勢,積極推進現有比較優勢向長期的競爭優勢的戰略轉變。二是從戰略上加大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力度,把突破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的重點放到科技競爭上,抓住時機提高出口產業技術水平和國際市場競爭力。三是加快完善國內技術標準、環境標準、勞工標準及社會責任標準、知識產權和服務貿易開放等,使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逐步接軌。

        3、積極應對各種貿易保護主義的戰術選擇

        應對貿易保護主義時必須注意各國國家貿易保護措施差別,特別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中國實行貿易保護政策的差異。從戰術上,整合貿易爭端解決力量,分別應對各種貿易保護主義和貿易摩擦。針對發達國家非關稅壁壘引起的爭端,可以采取磋商談判、向WTO提訟和打貿易戰等方式解決,積極依靠雙邊磋商和談判來解決貿易糾紛和摩擦;支持中國企業積極應訴外國“反傾銷調查”。發展中國家頻繁使用關稅壁壘等措施限制中國出口貿易,必須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交流和協商談判,努力打破區域貿易壁壘,為中國營造一個良好的國際貿易環境。

        4、完善應對貿易保護主義的預警機制

        在世界經濟危機之后,貿易保護主義行為將處于高發階段,必須加強各種摩擦的應對,建立和完善應對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一是通過建立和完善國內外貿易數據庫,及時進出口商品的變化信息,依靠專家和企業的力量建立定期信息分析機制。二是提高預警機制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對有潛在貿易壁壘風險的產品加強爭端發生前的預防和化解。三是組織力量及時應訴貿易爭端案件,發揮企業和行業組織參與貿易摩擦的應訴的積極性,并進一步明確政府、企業、中介組織在預警機制中的定位和職責,推動政府管理手段和行業自律相結合,保證出口秩序協調的有效性。

        (二)具體措施上

        1、加快區域經濟一體化建設;

        2、增加海外投資,以投資帶動出口;

        3、應該加強國內相關立法,完善各項技術標準,同時加強對勞工維權的執法;

        4、充分發揮進出口商會、行業協會的作用;

        5、對別國不合理的貿易保護,有理有利有節的進行“反擊”;

        6 積極宣傳中國商品,打響中國產品品牌。

        參考文獻:

        第9篇:貿易保護論文范文

        【論文摘要】中印兩國互為鄰國,也是世界上經濟產出增長率最快的兩個國家,雙邊貿易額在近10年內增長了近20倍。同時兩國貿易摩擦態勢也愈演愈烈,目前印度已經超過美國、歐盟等發達經濟體成為對華發起貿易摩擦最多的國家。本文以中印貿易摩擦所面臨的新形勢為出發點,分析兩國貿易摩擦的新特點,并且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論文關鍵詞】中國;印度;貿易摩擦

        21世紀以來,中印雙邊貿易迅速發展,與此同時,兩國之間的貿易摩擦也逐年上升。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后,在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背景下,印度出臺了一系列針對中國產品的貿易救濟手段,對中國出口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響。那么,中印貿易摩擦呈現怎樣的新形勢,具有什么特點,應采取哪些措施加以應對?本文將集中回答上述問題。

        一、中印貿易摩擦的新形勢

        印度一直是貿易救濟領域較為活躍的國家,1994年,印度對中國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由此揭開對華貿易摩擦的序幕。十幾年來,中印貿易摩擦不斷發展,2008年的金融危機之后,印度更是開始超常規地使用貿易救濟措施,中國成為印度貿易保護措施的主要對象,中印貿易摩擦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據中國商務部統計,2008年,印度對中國共發起17起貿易救濟調查。2009年,印度全年對華貿易救濟調查達到26起,從涉及的行業看,包括:化工產品12起,鋼鐵2起,紡織3起,汽車2起和其他產業7起。從貿易救濟的形式上看,包括反補貼1起,保障措施9起,特殊保障措施7起,進口限制措施1起。

        除了對華頻繁發起貿易救濟下的各類調查以外,2008年下半年以來,印度還不斷地推出對中國出口產品的貿易歧視措施,主要包括對一些中國出口產品采取不合理的進口限制措施和重征進口稅。例如,頒布進口禁令,先后禁止中國玩具、牛奶等產品的進口,還對中國部分鋼鐵產品重征進口稅。上述歧視性的貿易措施,不僅在中印雙邊貿易關系中從未有過,在中國與其它WTO主要貿易伙伴的貿易交往中,也從未出現過類似情況。

        與2009年相比,2010年印度對華貿易調查的案件數有明顯的下降,全年僅為11起。但是,橫向比較,印度對華貿易摩擦仍令人擔憂。以2010年上半年為例,共有13個國家(地區)對華啟動37起貿易救濟調查,在這些貿易救濟調查中,歐盟啟動了7起,位居各國之首,占比為18.9%;其次即是印度,為6起,占比達16.2%。在發展中國家啟動的19起貿易救濟調查中,印度啟動的調查數則位居首位,占比31.6%。這6起案件均為反傾銷調查,占同一時期印度對外反傾銷調查數的1/3,位居各國之首。從中國的角度看,印度則是同一時期對華反傾銷最多的國家。這樣一來,印度已成為金融危機以來對我國商品發起貿易救濟案件最頻繁的國家。

        二、中印貿易摩擦的新特點

        進一步觀察這一階段的中印貿易摩擦,不難發現,除了發生的頻率提高之外,該摩擦還呈現出以下一些新的特點:

        (一)印度對華發起貿易摩擦的形式以反傾銷為主,但趨于多樣化

        相比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對華貿易保護措施,2007年以前,印度對華發起的貿易摩擦手段顯得比較單一,主要是反傾銷,保障措施僅為1起。2008年后,印度對華發起的貿易摩擦中,反傾銷案件的總數及所占比重依然最大,但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反補貼措施都開始應用,且有不斷增加之勢,其中僅2009年1月,印度對中國發起的6起貿易救濟立案調查,就包括反補貼1起,保障措施2起,特殊保障措施2起以及進口限制措施1起。

        (二)印度對華發起的貿易摩擦涉案金額增大

        2005年之前,印度對華反傾銷案的數量雖多,但大部分案件的涉案金額較小,2005年之后,印度對華貿易調查案的涉案金額開始大幅提高。2008年后,涉案金額更是屢創新高。其中,2008年印度對華貿易調查涉案金額達16.7億美元,比2007年增長20倍。僅2008年10—12月,印度即連續對華發起10起反傾銷調查,涉案金額達15.4億美元。這一時期的子午線輪胎案、青霉素工業鹽案、熱軋鋼案涉案金額均過1億美元,青霉素工業鹽案金額達2.3億美元,成為國際上對華醫藥產品反傾銷涉案金額最大的案件,而熱軋鋼案則達到創紀錄的6.86億美元。

        (三)印度對華貿易摩擦觸及新的領域,對個別產業影響深刻

        一直以來,印度對華貿易摩擦的產業比較集中,涉及的多是勞動密集、低附加值的產品,主要包括化工產品、藥品、紡織品、日用品和鋼鐵產品等。金融危機以來,在傳統領域摩擦頻繁的情況下,印度對華貿易調查開始觸及新的領域,最典型的案件是,2009年4月,印度對我國生產的同步數字傳輸系統(SDH)發起反傾銷調查,涉案金額達8.8億美元,這是中國高科技產品遭受的首起反傾銷案件。 轉貼于

        與此同時,在我國部分產業所遭遇的貿易摩擦中,印度已成為最主要的發起國,對這些產業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以2009年為例,當年共有8個國家(地區)對我國石化產品啟動貿易救濟調查。其中,印度就啟動了12起,占比52.2%,位居首位。而在國外對華紡織產品發起的19起貿易救濟調查和對有色金屬啟動的6起貿易救濟調查中,印度也分別和美國、澳大利亞同時位居首位。其中,在紡織品貿易救濟中,印度和美國啟動的調查數均為3起,占比各為15.8%;而在針對有色金屬的貿易救濟中,印度和澳大利亞啟動的案件均為2起,各占1/3。

        (四)印度對華發起貿易摩擦的隨意性增強

        金融危機的爆發使本就奉行貿易保護主義的印度對華發起貿易摩擦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印度政府為了保護國內企業,增大了對中國產品發起貿易摩擦的隨意性。比如,2008年10月,印度專門針對中國的電力設備設置標準。同時,印度存在對同一產品前后多次發起調查的情況,如2008年5月對瓷磚反傾銷日落復審做出繼續征稅裁決,2008年10月又提起瓷磚反傾銷,并于2009年10月裁決征收反傾銷稅。而2009年以來,印度大量使用的貿易救濟手段轉變為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相對反傾銷而言,這兩種措施具有更強的主觀隨意性,而且周期極短。

        三、中印貿易摩擦的應對策略

        (一)加快產業升級,提高產品附加值

        中印兩國主要生產國際分工中的勞動力密集型產品,技術含量低、競爭性和可替代性強使這些產品貿易容易引發摩擦,貿易摩擦的破壞力也尤其突出。當前印度制造業結構調整的趨勢并不明朗,產業優勢依然集中在低技術含量的產品生產上,產業升級明顯慢于中國。因此,中國應抓住這一時機,加快產業升級,提高自身產品技術含量,出口中、高附加值產品,減少利用低價戰略向印度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的數量,避免成為印度貿易保護的主要對象。

        (二)針對印度的國家貿易政策實行產品差別化,實現出口市場多元化

        研究發現,中印兩國貿易摩擦涉案集中的產業均是印度國內重點發展并且實行貿易保護的產業。因此,在對印度出口商品時,企業應該針對自身產品做好出口計劃,注意避開受印度政策保護的商品領域。同時企業應做好并完善自身的貿易預警機制,控制商品的出口增長率。另一方面,企業應該實行多元化市場戰略,降低自身對單一目標市場的依賴程度。

        (三)增強企業應對保障措施的能力

        2009年以來,印度大量使用的貿易救濟手段轉變為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尤其是專門針對中國的特保措施。對于中國企業而言,應對保障措施的經驗和能力還比較欠缺。對此,企業平時要對產品的原始資料多做整理和積累,應該在行業協會或者商務部的幫助下及時應對,同時要注意進行積極的法律抗辯和游說工作,力爭用數據和事實證明自身在調查期內并沒有擾亂對方市場。

        无码人妻一二三区久久免费_亚洲一区二区国产?变态?另类_国产精品一区免视频播放_日韩乱码人妻无码中文视频
      2. <input id="zdukh"></input>
      3.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亚洲欧美日韩愉拍自拍 | 在线永久免费看AV | 亚洲欧美网站在线观看 | 伊人久久福利中文字幕 | 午夜成本人动漫在线观看 | 天天综合网亚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