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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空調調試;改進措施
Abstract: based on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especially the air condition system debugging process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in the air conditioning commissioning the problem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and proposes the corresponding improvement measures, so as to improve the air conditioning and the whole system debugging level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help.
Keywords: air conditioning commissioning; Improvement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B657.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建筑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而在不斷建設的摩天大樓中,空調調試工作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空調調試的質量好壞對使用有著直接的影響,鑒于此,在提高建筑從業人員素質的同時,建立健全規范的施工、檢查、驗收機制來加以質量控制,確保工程空調施工質量,使我們的建筑行業健康發展。
針對空調調試有以下五方面的常見問題
一、空調機組運行時嚴重結霜
其形成原因歸結為:①回風過濾器堵塞 ②風機皮帶松動后排風量不夠 ③回風閥開啟過小。
可采取①清洗回風過濾網,②調機皮帶,③調整回風閥的大小等措施來解決空調機組運行的結霜問題。
二、制冷機排氣壓力過高
形成原因歸結為:①冷卻水量不足,②冷凝器傳熱管中結垢嚴重,③冷卻水溫過高,④系統中空氣過多。
可采取①維修冷卻塔,②冷凝器傳熱管進行清洗,③排除系統中的空氣等措施解決制冷機排氣壓力過高問題。
三、冷水機組制冷量達不到額定值
形成原因歸結為:①冷卻塔水溫達不到規定的降溫參數,②水泵出力不足,③冷凝器隔離墊錯位而無法降溫,④冷凝器中管道有堵塞。
可采取①維修冷卻塔使其符合水溫及水量要求,②清除管道中的異物,③檢查冷凝器隔離墊是否錯位并糾正等方式解決冷水機組制冷量達不到額定值的問題。
四、水泵動轉時其振動和噪音均較大
形成原因歸結為:①設備本身聯軸器軸向、徑向偏差大,②水泵法蘭偏大且地腳螺栓受力不均,③水泵與管道的固有振動頻率相近而引起共振。
可采取①調整聯軸器的軸向、徑向偏差,②調整水泵與管道間的固有振動頻率,加裝相關軟接部件,③更換法蘭并使地腳螺栓受力均勻等方式解決水泵動轉時其振動和噪音較大問題。
五、系統集氣
形成原因歸結為:①排氣閥沒有安裝在系統最高處,且安裝位置不符合要求。
②排氣閥質量不合格。
可采取將排氣閥安裝在正確的位置并調換不合格的排氣閥的方法解決系統集氣的問題。
關鍵詞:暖通空調;安裝;施工;問題;解決方法
在目前社會高速發展的宏觀情況下,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使得人們對于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當前的日常生活中,空調的使用率以及覆蓋率相對較廣,不論是個人生活還是公司生活。暖通空調作為目前空調研發的創新代表,已被普遍運用。雖然暖通空調給人們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在其安裝和施工的過程當中存在各種不當問題,嚴重影響了暖通空調的使用品質與效率,解決這些問題迫在眉睫。
1 暖裝空調安裝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1 管線、專用設備的定位及標高交叉的問題
在暖裝空調安裝施工之前,需要對暖裝空調的安裝施工進行嚴格合理的規劃設計分析,這是需要專業的技術人員來完成的。只有按照專業技術人員前期的設計規劃來安裝施工,才能夠保證暖裝空調安裝完成后,可以達到預計的效果。但是由于目前這方面的專業技術人才的缺乏以及目前市場的供需不平衡性,在實際安裝施工過程中,負責前期設計的工作人員由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導致了前期設計的不合理。前期設計不合理將直接導致在施工安裝的過程中,管線、專用設備的定位、標高的位置及其他合理性不足,只是暖通空調不能正常使用,從而帶來一系列的安裝遺留問題。這樣的遺留問題,不僅造成安裝的返工,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財力及降低安裝效率,還會讓顧客對暖通空調的專業性及技術性產生質疑。
1.2 暖通空調安裝完成后其產生的噪聲超過了國家的相關標準
在暖通空調工作的過程中,在空調末端的系統設備在運轉的同時,會產生不同零部件之間的噪聲。因此,暖通空調安裝完成之后,要進行調試,其產生的噪聲要在國家相關標準的范圍之內。就目前的研發技術而言:有些設備及技術的噪音已經可以控制在國家要求的噪聲范圍之內了,如:風機盤管技術;有些設備的噪音改革還未能達到國家的標準要求,如:大風量空調機組;還有的噪音是存在于設備與設備的安裝連接處,連接處如果不能達到一定程度上的完美銜接,噪音是必然會出現的。
1.3 暖通空調水系統水循環不暢通的問題
暖通空調水系統至關重要,因為水系統如果出現問題的話,將直接影響到整個系統的正常有序運行。而暖通空調水系統水循環最為常見的問題就是:中央空調冷凍水系統。導致中央空調冷凍水系統循環不良的原因主要有:在設計安裝的過程中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的管線相互交叉,造成管線網絡交叉循環不暢;暖通空調本身水系統管道的清理不干凈,這樣就直接導致了暖通空調水系統的堵塞,造成水系統循環不暢。
1.4 暖通空調結露滴水問題
暖通空調安裝后常會出現結露滴水的問題。結露滴水的問題出現的原因主要有:暖通空調在設計安裝的過程中,對于設備的保溫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關注與解決,主要表現在管道與管道以及管道與設備之間的連接是不夠嚴密的;在安裝過程中因為實際環境的因素可以存在未按照相關的操作程序及要求進行操作安裝;為節約成本或者按雇主要求,未能按照相關的規定來選取設備的材料或是在材料安裝之前未進行相關的檢測檢驗;結露滴水的問題是在設備安裝好之后要進行檢測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一步往往被省略。
2 暖裝空調安裝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的解決方法
2.1 管線、專用設備的定位及標高交叉問題的解決方法
針對管線、專用設備的定位及標高交叉的問題,解決的主要方法:首先是,提高設計安裝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增加培訓,培養這些人員掌握相關技術,使得暖裝空調在前期設計施工時就做好合理的規劃及設備定位;其次是,將設計安裝的重要步驟及關鍵因素程序和流程化,讓施工人員可以掌握或者按照科學合理的設計布局進行施工安裝;最后是在施工的過程中隨時隨地進行施工的自檢,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處理,避免管線、專用設備的定位及標高交叉的問題。
2.2 暖通空調安裝完成后其產生的噪聲超過了國家的相關標準的解決方法
針對暖通空調安裝完成后其產生的噪聲超過了國家相關標準的問題,解決的方法是:對于各種設備在安裝之前要提前測試,如有問題應立即調試,調整到合理的范圍之內;其次,利用其他的小設備減少噪音,如增加設備與設備間的減震裝置,借助外部的力量和工具來減少噪音;最后,各項設備的安裝都必須按照國家既有的規章制度進行,保證工程合理合法性。
2.3 暖通空調水系統水循環不暢通的問題解決方法
對于暖通空調水系統水循環不暢通的問題,其解決方法主要有兩個:第一,前期設計與規劃要符合安裝的要求,不免設計規劃初始就存在線路不合理,造成的線路集結,導致的水循環不暢;第二:要對安裝設備進行提前的檢驗,保證設備的通透性,避免堵塞問題的出現。
2.4 暖通空調結露滴水問題解決方法
對于暖通空調結露滴水問題,解決方法是:第一,在管道設計時,要因地制宜,確保設計的合理性;第二,按章程安裝,不能在安裝過程中疏忽細節;第三,對于材料的選擇要慎重,不能因任何原因而對材料的選擇打折扣。
3 結語
伴隨城市發展而來的城市居民對于暖通空調的需求,暖通空調目前的市場前景廣闊,普及度相對較高。然而要想暖通空調真正服務于民眾,造福生活,僅僅是科技的研發和創新是不夠的,還需要對暖通空調進行合理的安裝。只有不斷解決暖通空調安裝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才能有效保證其正常、平穩運行。
參考文獻:
[1]張春明.淺談暖通空調安裝施工中存在的問題與方法[J].科技與企業.2013(02).
[2]王金祥. 暖通空調施工中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J].中華民居( 下旬刊),2013(02).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統一城鎮變更地籍調查技術標準、規范操作程序,現將《城鎮變更地籍調查實施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函告國家土地管理局地籍司。
附件:城鎮變更地籍調查實施細則(試行)
1.總則
1.1 目的和依據
為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健全地籍管理制度,保持地籍資料的現勢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鎮地籍調查規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1.2 內容
變更地籍調查是在初始地籍調查已完成的地區,針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主體和客體及權利義務發生變化的日常性調查。
村莊變更地籍調查參照本細則實施。
變更地籍調查包括變更權屬調查和變更地籍勘丈。
變更地籍調查是查清宗地發生變更的合法性,以及變更后的位置、權屬、界址、數量和用途等基本情況,滿足變更土地登記的需要。
除本實施細則作特殊規定外,變更地籍調查其他要求按初始地籍調查的標準執行。
1.3 實施單位
變更地籍調查的具體工作由縣(市、區)土地(國土)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4 地方補充規定
省級土地管理部門必要時可對本實施細則某些條款作補充規定,報國家土地管理局批準后實施。
1.5 本實施細則解釋權
本實施細則由國家土地管理局負責解釋。
2.準備
2.1 資料的準備
a.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
b.本宗地及相鄰宗地地籍檔案有關部分的復制件;
c.變更地籍調查通知書(見附錄Ⅰ)、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見附錄Ⅳ)及指界委托書(見附錄Ⅴ);
d.變更地籍調查記事表(見附錄Ⅱ)或地籍調查表(見附錄Ⅲ);
e.本宗地附近測量控制點及界址點成果(坐標、點之記或點位說明、控制點網圖);
f.必要的變更數據的準備(如分割放樣元素的計算);
g.調查工具、文具、儀器等。
2.2 發送變更地籍調查通知書
根據變更土地登記申請,發送變更地籍調查通知書。屬界址發生變更的,應通知申請者預先在實地新增的界址點上設立界標。
3.變更地籍調查種類
3.1 界址未發生變化的宗地的變更調查。包括只發生了土地使用者、土地用途等改變、因行政區劃變化引起宗地檔案變更等。
3.2 界址發生變化的宗地的變更調查。包括宗地合并、分割及邊界調整等。
3.3 新增宗地的變更調查。包括在某一街坊內新增加宗地;城鎮范圍向外延伸新增加的地籍街坊或街道中有關宗地等。
3.4 舊城改造中變化宗地的變更調查。指由原若干宗地拆遷后變成一宗地,建成后又分割為若干宗地等。
4.檢查、審核
4.1 檢查變更原因是否與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上填寫的原因相一致。
4.2 審核變更土地登記申請內容的合法性,如宗地分割、合并,改變用途是否符合有關要求等。
4.3 檢查原地籍資料中的內容是否與實地一致。
4.4 檢查恢復界址點。
對界址點、界址線發生變化的變更調查,在增設新的界址點前,應利用原宗地草圖的勘丈數據及界址點坐標,檢查原界標是否移動。如原界標丟失,應用原測量數據恢復界標。對沒有發生界址點、界址線變化的變更調查,一般不需要檢查界址點位,若需重新測量宗地界址點的解析坐標,亦應根據原勘丈資料檢查界標是否移動或丟失,如已移動或丟失,應恢復丟失界標。對已丟失,但變更后是廢棄的界址點可不恢復。
如果檢查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或與鄰近地物點間的距離與原記錄不符,則應分析原因按不同情況處理。
a.原勘丈值錯誤,以新勘丈結果為準;
b.新勘丈值錯誤,重新勘丈后再分析判斷;
c.原勘測值精度低造成的,則用紅線劃去原數據,填寫新勘丈數據;如不超限,則保留原數據;
d.如是標石有所移動,則應使其復位。
界址點檢測精度與適用范圍見表1.
表1 界址點間距及界址點與鄰近地物點間距允許誤差
單位:厘米
-----------------------------------------
| 勘丈檢查精| 原勘丈 |檢查距離與原勘測距離|
類別 | | | | 適用范圍
|度(中誤差)| 值精度 | 較差允許誤差 |
----|------|-----|----------|------------
| | | | 城鎮街坊外圍界址點及
一 | ±5 | ±5 | 14 |
| | | | 街坊內明顯的界址點
----|------|-----|----------|------------
| | | | 城鎮街坊內部隱蔽的界
二 | ±5 | ±7.5 | 18 |
| | | | 址點及村莊內部界址點
-----------------------------------------
5.界址未發生變化的宗地的變更地籍調查
5.1 變更地籍號
界址未發生變化的宗地,除行政界線變化引起宗地檔案的變更外,所有地籍號不變更。
行政界線變化引起地籍號變更的程序如下:
a.利用變更后的街道、街坊編號取代原街道、街坊編號,在原街道、街坊編號上加蓋“變更”字樣印章,填寫新的街道、街坊編號,將宗地檔案匯編于新的街道街坊檔案,在原街道街坊檔案中注明宗地檔案去向。
b.取消原宗地編號,在原宗地編號上加蓋“變更”字樣印章,在新的街坊宗地最大編號后按順序編宗地號。
c.取消原宗地界址點號,按新地籍街坊界址點編號原則,編界址點號。
5.2 變更地籍勘丈
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進行實地調查,不需到實地進行變更調查的,在室內依據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進行變更,不重新繪制宗地草圖。
5.3 地籍調查表變更
在原地籍調查表的基礎上進行變更。
a.在原地籍調查表內變更部分加蓋“變更”字樣印章;
b.將變更內容填寫在變更地籍調查記事表內;
c.需要到實地調查的,若發現原測距離精度低或量算錯誤,須在宗地草圖的復制件上用紅線劃去錯誤數據,注記檢測距離,并與重新繪制的宗地草圖一起歸檔,注明原因。
6.界址發生變化的宗地的變更地籍調查
6.1 變更宗地號
無論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號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編號加支號順序排列;數宗地合并后的宗地號,以原宗地號中的最小宗地號加支號表示。如18號宗地分割成三塊宗地,分割后的編號分別為18-1,18-2,18-3;如18-2號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則編號為18-4,18-5;如18-4號宗地與10號宗地合并,則編號為10-1;如18-5號宗地與25號宗地合并,則編號為18-6. 6.2 新界址點設置及編號
宗地分割或邊界調整等增設界址點的,按預先準備的放樣數據,確定新界址點并設立界標。也可根據申請者要求,直接在實地設置界標。新增界址點按宗地所在街坊界址點編號原則編號,其它界址點編號不變。
對變更后廢棄的界址點,在現場銷毀。
6.3 變更地籍調查表
對新形成的宗地須按變更情況填寫地籍調查表。
a.在原地籍調查表封面加蓋“變更”字樣印章,并注明變更原因及新的宗地號;
b.根據實地調查情況,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有關規定,以新形成的宗地為單位填寫地籍調查表;
c.新增設的界址點、界址線須嚴格履行指界、簽字蓋章手續;
d.對沒有發生變化的界址點、界址線,不需重新簽字蓋章,但在備注欄內須注記原地籍調查表號,并說明原因,同一界址點變更前后的編號如果不一致,還應注明原界址點號;
e.將原使用人、土地坐落、地籍號及變更主要原因在說明欄內注明。
6.4 宗地草圖變更
a.在原宗地草圖上加蓋“變更”字樣印章;
b.在原宗地草圖復制件上以紅色標注變化部分,廢棄的界址點、界址線打上“×”,變化的數據用單紅線劃去,廢棄的界址線用紅色“×”標記,新增的界址點用紅色界址點符號表示,界址線用紅實線表示,注明相應的實測距離;
c.現場繪制變更后的宗地草圖;
d.原宗地草圖復制件歸到原宗地檔案中,新形成的宗地草圖歸到相應的宗地檔案中。
6.5 變更地籍勘丈
一般采用解析法。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城鎮地籍調查規程》中規定的其他方法。屬土地出讓等對勘丈精度要求較高的,須采用解析法進行變更地籍勘丈。
無論采用何種勘丈方法,均須以地籍平面控制點或原界址點為依據,首先檢測控制點及界址點的精度,確認無誤后再進行變更地籍勘丈。
a.宗地分割或邊界調整等增設界址點的,在不低于原精度的原則下,測量新增界址點的坐標或圖解勘丈。
b.宗地合并等不重新增設界址點的,除特殊需要外,原則上可不進行變更地籍勘丈,直接應用原勘丈結果。
7.新增宗地的變更地籍調查
新增宗地屬初始地籍調查未建立宗地檔案的地塊。其變更地籍調查應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進行。
7.1 變更地籍號
a.若新增宗地劃歸原街道、街坊內,其宗地號須在原街道、街坊內宗地最大宗地號后續編;新增界址點按原街坊編號原則編號。
b.若新增宗地屬新增街道、街坊,其宗地號、界址點號須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的規定編號,新增街道、街坊編號須在調查區最大街道、街坊號后續編。
7.2 地籍勘丈
采用解析法。若新增宗地已進行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經檢查驗收后,應利用勘測定界成果完成地籍勘丈。
8.舊城改造中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調查
8.1 變更地籍號
舊城改造后新宗地號的編號按宗地合并分割的編號原則,用原來的宗地號加支號作為新宗地號。界址點號按本街坊編號原則編號。
8.2 地籍勘丈
對改造的區域,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初始地籍調查的要求進行權屬調查,填寫地籍調查表等工作,用解析法進行地籍勘丈。
8.3 原宗地檔案加蓋“變更”字樣印章。注明變更原因,在新宗地地籍調查表的說明欄中注明來源。
9.宗地面積變更
面積變更采取高精度代替低精度的原則,即用精度較高的面積值取代精度低的面積值。屬原面積計算有誤的,在確認重新量算的面積值正確時,須以新面積值取代原面積值。
a.變更前后均為解析法量算的宗地面積變更,如原界址點坐標滿足精度要求,利用原界址點坐標計算宗地面積。
b.變更前為圖解法量算面積,變更后為解析法量算面積的宗地面積變更,用解析法量算的宗地面積取代原宗地面積。
c.變更前后均為圖解法量算的宗地面積變更,對宗地形狀未變或宗地合并的宗地面積變更,如兩次面積量算差值滿足規定限差要求,仍以原面積數據為準;如兩次面積差值超限,則應查明原因,取正確值。
對宗地分割的宗地面積變更,如變更后宗地面積之和與原宗地面積的差值滿足規定限差要求,將差值按分割宗地面積比例配賦到變更后的宗地面積,如差值超限,則應查明原因,并取正確值。面積量算精度指標見表2.
表2 面積量算精度指標
------------------------
宗地面積 | 較差限差
---- | ----
平方米 | 平方米
----------|-------------
0~100 | 2
----------|-------------
100~500 | 3
----------|-------------
500~1000 | 5
----------|-------------
1000~2000 | 7
----------|-------------
>2000 | 1/300(相對誤差)
------------------------
10.地籍圖變更
a.地籍鉛筆原圖作為永久性保存資料,不得改動;
b.地籍二底圖應隨宗地變更而隨時更改,以保持地籍圖的現勢性。
發生變更時,先將二底圖復制一份(藍曬或復印),并在二底圖復制件上用紅色筆標明變更情況,存檔備查。也可將一定時間內的變更注記在同一張二底圖復制件上,但必須保證一宗地不變更兩次。
根據變更勘丈成果或變更宗地草圖修改二底圖的有關內容,擦去廢棄的點位、線條和注記,畫上變更后的地籍要素。
【關鍵詞】供熱系統計量;提高調控能力;問題與對策
安裝供熱系統計量及相應的調控裝置對于建筑節能有很明顯的作用:一是可為全面實現按用熱量計量收費打下基礎;二是供熱系統計量及調控可逐步培養老百姓節能的意識,逐步實現供熱體制改革,并使老百姓逐步在減少的熱費中受益;三是還可以實現對熱、電等資源以及節能量的科學計量,為下一階段利用多種手段例如CDM(清潔發展機制)來進行投融資做好相應的基礎工作,進而保證建筑節能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本文以我市供熱企業為例,根據多年的供熱工作經驗,就供熱企業節能,推行供熱系統計量,提高調控能力等問題闡述初步看法,以期能有助于促進節能減排工作。
1.存在的主要問題
(1)部分供熱單位使用的鍋爐比較落后、出力不高;配套輔機設備和管網年久失修,運行效率偏低,脫硫除塵設施不能達到環保要求。
(2)供熱管網調節滯后或調節手段不足,存在個別區域過熱等供熱不均現象,浪費了部分熱力。
(3)能源管理和考核用熱計量表具不齊備,不利于推行能源定額管理。
(4)老舊住宅的樓體圍護結構保溫性能較差,造成供熱單位提高供熱參數,延長供暖時間,但用戶室溫仍不達標,從而浪費了大量能源。
2.節能措施
2.1依靠科學,嚴格管理
近幾年來,哈市一些大型供熱企業轉變觀念,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高,節能降耗工作取得長足進展。
(1)管理工作中增加科技含量,加強職工業務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
(2)積極推廣應用高效率、高質量的新設備、新技術,努力實現鍋爐供暖工作的低成本高效益。
(3)科學地制定鍋爐供暖生產資金計劃,加強各類物量消耗的統計和考核工作。在保證鍋爐供暖的綜合效益前提下實施獎罰制度,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節能降耗的積極性。
(4)落實能耗計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能耗計量管理制度,完善計量手段,保證供暖能耗統計、考核。重要節能環節專人管理,計量表具定期效驗,保證能源消耗指數統計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2.2加大投入,逐步完成熱源、熱網和熱用戶系統的更新改造,注重節能技術和產品的應用
(1)對既有供熱系統老舊設施逐年更新①隨著哈市政府推進集中供熱工作的展開,相當數量小噸位的老舊鍋爐房被取締,代之以大型區域供暖鍋爐房,改善了供熱效果,美化和凈化了環境。②用效率高的新型鍋爐取代年久落后的老舊鍋爐,完成效率降低在用鍋爐的技術改造,降低鍋爐熱損失,使熱效率明顯提高,降低煤耗。③充分考慮供熱區域、負荷等特點,對鍋爐房輔機設備進行綜合改造,合理配備;對爐排、鼓風、引風、上煤、除渣、水循環系統應用電機變頻調速技術,大幅度降低供熱電耗。④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灰渣含碳量,減少固廢的排放,改造脫硫除塵設施,減少有害氣體排放。
(2)對供熱管網進行更新,加強運行管理①對供熱管網進行定期維修,更換跑冒滴漏管道和閥門、補償器等管網部件,提高供熱管道的保溫、防腐標準,避免以失水為表象的水、電、熱耗過高等問題。②加強水的軟化和除氧處理,滿足水質要求,避免換熱面結垢造成鍋爐或換熱器傳熱效率降低,同時還可避免因管道內壁腐蝕造成的熱網跑水等問題。
(3)加強用戶系統分戶改造 對既有建筑樓內管網有計劃地進行分戶改造,解決樓內管網堵塞和用戶家中管道漏水等問題;實施對用戶的分戶控制,避免“一家出事,整樓放水”的問題。徹底解決私拆濫改和私自放水等影響熱網工況的問題。
2.3提高供熱系統調控能力,實現均衡供熱
(1)調整、優化供熱結構 供熱企業要不斷優化調整供熱結構,實施供熱資源整合,采用多熱源聯合運行技術和形成供熱環網,改變低負荷運行狀態,提高供熱安全和保障能力,提高熱能利用效率。
(2)提高供熱系統調控能力①建立熱源自動控制系統,根據室外氣溫及負荷變化情況及時進行供熱調節,合理確定鍋爐的運行臺數,調整循環泵的匹配,使鍋爐能夠在滿負荷s狀態下運行。通過微機合理配置熱源各供熱設備運行參數,顯示鍋爐燃燒狀況和輔機設備的運轉情況,既符合鍋爐安全運行的需要,又滿足不同時期熱網對熱量的需求。通過調控系統及時發現運行異常狀況,避免故障的發生,提高鍋爐熱效率,達到節能效果。②建立大型熱網微機自動監控系統,對熱網設施進行優化改造,逐步升級和更新自控系統軟件,實現換熱站供熱參數的遠程、實時監控,及時動態調節,科學分配熱量,達到節約熱量、經濟運行的目的。③在供熱管網中加裝調節閥、平衡閥等管網調控裝置,提高熱網的可調度,消除水力失調,減少過熱損失,避免采暖用戶因過熱而開窗放熱。
2.4充分發揮能源計量管理作用
(1)健全計量設施 沒有精準的計量儀器,就沒有真實準確的能源數據,能源管理考核更無從談起。現階段,雖然大部分供熱企業入口的一級能源(煤、電、水)計量儀表的配備較為完善,但仍采用建筑面積為能耗考核基準,無法滿足以熱量為供熱能耗考核的需求。因此,供熱企業要盡快解決熱量計量相對薄弱的問題,配備必要的熱量計量儀表,實行能源成本核算和能耗考核。同時,建議用戶室內系統加裝溫控裝置,提高節能意識,促使供熱企業和熱用戶雙方都積極采取節能措施。哈市已對40%左右的舊有住宅進行了分戶改造,將原單管順流式采暖系統改為水平串室內供暖系統。近年來,全市大力推廣按戶供熱計量,為住戶自己控制室溫做好準備,達到節約能源目的。
(2)建立供熱能源消耗定額考核機制。供熱企業要加強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各項能源管理制度、能源考核和獎懲制度,制定先進合理的供熱能源消耗定額指標,使供熱節能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獎懲有據可依。對管理人員、耗能設備使用人員要進行節能培訓,提高職工節能意識。進行供熱系統能耗監測,開展企業能效評估和能源審計工作,查找問題和漏洞,挖掘節能潛力,提出切實可行的節能措施和建議,從而制定企業的中、長期節能規劃,促進企業能源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保證節能管理工作的持續有效。
綜上所述,通過采取上述對策,大大降低供熱企業能源消耗,以促進全市的節能減排工作上新臺階。另外,還要通過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節能宣傳,不斷提高居民資源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使節能成為廣大居民的自覺行動,推動全社會節能。
【參考文獻】
[1]孫曉一.淺析鍋爐供暖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黑龍江科技信息,2008(08).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視同銷售;會計處理;納稅調整
中圖分類號:F235.19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5-0095-02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具有復雜性、多樣性和滾動開發性以及生產周期長、投資數額大、往來對象多、市場風險不確定等特點。因此,其開發經營活動不同于一般的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也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業,它是集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管理和服務為一體的綜合產業部門。這種行業特點決定了房地產企業會計處理與所得稅處理的復雜性。稅法與新企業會計制度是房地產企業開發產品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與納稅調整的重要依據,此外在國稅發[2003]83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基礎上出臺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對進行該項業務操作有重要指導作用。
一、視同銷售行為的確認
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銷售商品確認收入的實現,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4)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的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稅法規定的八種視同銷售行為都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但由于在銷售收入確認上的差異,導致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不一樣,可以將其分為應稅銷售類和會計銷售類進行會計處理。應稅銷售類包括四種視同銷售行為:(1)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2)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3)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4)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企業發生以上四種應稅銷售行為時,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符合銷售成立的標志,企業不會由于發生上述行為而增加現金流量,也不會增加企業的營業利潤。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結轉,但按稅法規定,視同銷售行為應計算并交納各種稅費。會計銷售類也包括四種視同銷售行為:(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2)銷售代銷貨物;(3)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4)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個人消費。企業發生上述四種會計銷售行為時,會計上作銷售處理,計算銷售收入,并按稅法規定交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通知》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下列行為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1)將開發產品用于本企業自用、捐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2)將開發產品轉作經營性資產;(3)將開發產品用作對外投資以及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4)以開發產品抵償債務;(5)以開發產品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而開發產品是否轉出企業對業務處理有重要影響,根據這個標準上述五種情況可以分為兩類視同銷售行為:將開發產品轉出企業的視同銷售行為與開發產品不轉出企業的視同銷售行為。對于第一類視同銷售行為,企業按開發產品的賬面成本作為取得資產的入賬價值,或用于清償債務、或列入有關成本費用及其他項目支出,并將其視同銷售,按確認的收入扣減開發產品賬面成本后的余額并入應納稅所得額。但對開發產品不轉出企業的行為,按確定的收入進行所得稅處理。
二 視是銷售行為收入的確認
按照《通知》的規定,視同銷售行為收入確認的方法和順序為:(1)按本企業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類開發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確定;(2)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同類開發產品市場公允價值確定;(3)按成本利潤率確定,其中,開發產品的成本利潤率不得低于15%(含15%),具體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對于房地產行業,自用開發產品視同銷售占有重要地位,特別是在當前行業發展上升勢頭強勁的背景下,對于開發產品的獨立運作是很多開發商的選擇。按照規定,如果房地產企業不對視同銷售行為早作處理,勢必會在未來給企業帶了更大的稅負。
三、自用開發產品視同銷售的折舊問題
對于自用開發產品視同銷售的行為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用于自用,按開發成本入賬,形成會計成本,但其遠低于計稅成本,如果會計上未把會計成本小于計稅成本的金額計入自用開發成本,就會出現對自用產品的折舊額小于從外部購入同樣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可以參考的方法是,先把自用開發成本的入賬價值假設成按計稅成本入賬,再將計稅成本大于會計成本的差額在開發成本移送自用的當年一次性以折舊費用形式將差額轉銷(因視同銷售無現金流入,稅法確認的收入理應有相應的費用抵減),由此,既抵減了開發產品的入賬價值,又抵減了視同銷售形成的差價收入,從而使產品自用的現金流量變為零,這與開發產品自用的現實情況相吻合。在形成時間性差異時,按此時間性差異乘以適用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所得稅稅額,借記“遞延稅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對于這一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的轉回,不論開發產品移送自用與對外銷售的時間間隔是否能夠事先確定,企業對可抵減時間性差異,均隨自用開發產品的折舊過程逐年轉回。按時間性差異乘以年折舊率再乘以適用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所得稅稅額,借記“所得稅”科目,貸記“遞延稅款”科目。待間隔期滿實際對外銷售時,將尚未轉回的時間性差異一次性作轉回處理,會計分錄與上述相同。
四、案例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2007年度決定將其開發產品――A商業廣場,轉為對外租賃的資產,該廣場開發成本5 000萬元,市場公允價8 000萬元,公司按照上述規定繳納了所得稅990萬元,該房產按20年計提折舊,5%殘值率。
按照上述分析,2007年會計處理:
Dr:固定資產8000Dr:遞延稅款990
Cr:累計折舊3000 Cr: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990
開發產品5000
以后年度會計按凈值計提折舊,年折舊額=5000*(1-5%)/20=237.5;稅務申報按公允價可稅前抵扣折舊額=8000*(1-5%)/20=380,每年可遞減應納稅所得額142.5萬元。
遞延稅款按折舊年限20年分期平均轉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0借計“所得稅”;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小于0借計“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會計處理
Dr:管理費用237.5Dr:所得稅/利潤分配49.5
關鍵詞: 水力平衡閥 流量變化趨勢 負荷變化趨勢
在建筑物暖通空調工程中,水力平衡的調節是個重要的課題。本文通過對暖通空調水系統流量變化特性的分析,以及對空調系統末端設備負荷變化規律的分析,探討安裝水力平衡閥后水系統流量變化與負荷變化趨勢的協調一致性,以及采用水力平衡閥調節水系統流量變化與負荷變化趨勢的優勢和局限性。
一、暖通空調水系統流量變化趨勢分析: 對于靜態的暖通空調水管路系統(不含動態調節元件),包括串聯系統和并聯系統二大類。
1、串聯水系統流量特性分析:
串聯管道系統中各個部件的流量是一致的,即
Q1= Q2= Q3= Q4= -------------= Qn= Q0
(Q1----------- Qn : 系統中第1----------n個支路的流量 Q0 :系統中各個支路的總流量)
2、并聯水系統流量特性分析:
并聯管道系統中各個部件的流量與相應的管道特性阻力數開根號的倒數成正比,即:
Q1:Q2:-------:Qn = 1/(Sp1)0.5:1/(Sp2)0.5: -------1/(Spn)0.5
Q0= Q1+ Q2+ Q3+-------+Qn
(Q1----------- Qn :系統中第1----------n個支路的流量 Q0 :系統中各個支路的總流量 Sp1 -----------Spn : 系統中第1----n個支路的管道特性阻力數)
3、串并聯組合水系統流量變化趨勢分析:
絕大多數的管道系統均為串并聯組合系統,對于任何串并聯復合系統,均可按電路模擬法將其簡化成并聯系統。
簡化水系統管道采用如下公式:
a.串聯水系統:
Sp= Sp1+ Sp2+ Sp3+---------+ Spn
Sp:串聯系統總的管道特性阻力數
Sp1 -----------Spn :系統第1----n個串聯部件的管道特性阻力數
b.并聯水系統:
1/(Sp)0.5 = 1/(Sp1)0.5+1/(Sp2)0.5-------+1/(Spn)0.5
將水系統簡化成簡單的并聯系統后,按管道特性阻力數對流量進行分配,然后逐級按同樣的方式對各支路計算分配流量。
綜上所述:
1、串并聯組合系統各分支路的管道特性阻力數Sp不變時,網路的總流量在各分支管段中的流量分配比例不變,管道總流量增加或減少多少倍,各分支管道上的流量也相應的增加或減少多少倍;
對于不含任何動態調節元件的空調水系統,均可視為串并聯組合系統,其各個環路的管道特性阻力數Sp為定值,因此在這些系統中,當管路的總流量發生變化時,系統各個分支環路的流量等比例的發生變化,并且流量分配比值保持不變,
2、在串并聯組合系統中,當某一個管段的管道特征阻力數發生變化時,網路的總管道特性阻力數也會隨之變化,總流量在各管段中的分配比例也隨之發生變化。
因此對于空調系統,應在管路系統初調試時將各個支路的管道特性阻力數比值調至一個合適的比例,并且在運行的過程中保持不變,以保證空調水系統流量的合理分配。
二、暖通空調系統末端設備負荷變化趨勢分析: 1. 影響暖通空調系統末端設備負荷變化的因素有以下幾種:
⑴、大氣環境溫度變化的影響:
大氣環境溫度變化是影響空調系統末端設備負荷的主要因素。
由大氣環境溫度變化引起的末端設備負荷由以下公式計算:
Q大=A*k*Δt
Q大:由大氣環境溫度變化引起的末端設備負荷;
A:傳熱面積;k:傳熱系數;Δt:室內外溫差
由上式可見,大氣環境溫度引起的末端設備負荷與傳熱面積、傳熱系數、室內外溫差成正比。對于處于穩態過程的空調系統,由于在某一時刻的室內外溫差對所有的空調區域都是相同的,因此由大氣環境溫度變化而引起的各個末端設備負荷比值僅與各自的傳熱面積和傳熱系數有關,而與室內外溫差無關,即:
Q大1 :Q大2。。。。。。。。。。。。。Q大n=A1k1:A2k2:A3k3………Ankn
也就是說,不管大氣環境溫度如何變化,各個末端設備的負荷比值保持不變。這是大氣環境溫度對末端設備負荷變化影響的重要特性,也是供暖制冷系統中通過調質法和調量法調節供熱制冷量以滿足空調區域舒適度要求的主要依據。
⑵、建筑物內冷熱源變化的影響:
空調區域人員的發熱量、電器設備的散熱量、食物的散熱量等都會對末端設備負荷產生影響,而且這些影響會隨著時間、區域的不同有很大的差異,比如餐館在中午時這種影響就非常大,反之對于賓館客房這種影響就非常小。所以對于不同區域的末端設備,冷熱源在不同的時間對于負荷的影響差異很大。
⑶、人為因素的影響:
由于人開關門、窗戶等因素也會造成末端設備負荷的增加,從而造成能量的流失。人為因素對不同末端負荷變化影響的差異也很大,且是隨機的。
⑷、內墻傳熱的影響:
對于室內的有些內墻,如隔壁為過道和樓梯間的,還存在著內墻傳熱問題。這些傳熱損耗也會對末端設備的負荷產生影響。
綜上所述,空調系統末端設備的負荷由以下部分組成:
Q總= Q大+ Q內源+ Q人+ Q內墻
(Q總:末端設備總負荷; Q大:大氣環境溫度引起的末端負荷;
Q人:人為因素引起的末端負荷; Q內墻:內墻傳熱引起的負荷)
在不同的空調區域,以上四種因素在總的末端設備負荷中所占的比例不同。一般情況下,對于大部分的空調區域,由大氣環境溫度差異所引起的末端設備負荷在總負荷中占絕大部分比例。
因為由大氣環境溫度變化引起的各個末端設備之間負荷的比值是恒定的,不隨室內外溫差的變化而變化,而大氣環境溫度引起的負荷在末端設備總負荷中占很大的比例,因此在大部分空調區域(飯店、桑那房和浴室除外),我們可以近似地認為各個末端設備之間所需負荷的比值是恒定的,也就是各個末端設備所需冷(熱)水量是近似等比例變化的。
三、水力平衡閥調節水系統流量變化與負荷變化趨勢的協調一致性: 如上所述,對于靜態的暖通空調水系統,各個分支環路的流量是隨著總流量變化而等比例的增加或減少的,也就是各個環路的流量比值是恒定的;而由于在大部分空調區域,各個末端設備負荷變化也是近似等比例的,也就是末端設備所需要的流量比值是近似恒定的。
一般情況下,這兩種比例關系是不相同的,這就導致靜態水力失調。
1、靜態水力失調和靜態水力平衡:
由于設計、施工、設備材料等原因導致的系統管道特性阻力數比與設計要求管道特性阻力數比值不一致,從而使各個末端設備的實際流量比值與設計要求流量比值不一致,引起水系統的水力失調,叫做靜態水力失調。
靜態水力失調是穩態的、根本性的,是系統本身所固有的,是當前我國暖通空調水系統中水力失調的主要因素。
通過在管路系統中安裝水力平衡閥,并在系統的初調試時按照一定的步驟進行調節,使各個環路的流量分配比值與末端設備所需的流量比值相同,從而實現靜態水力平衡。
實現了靜態水力平衡的系統,由于管道系統的流量分配比例與各個末端設備負荷的比例基本一致,因此當外界環境溫度發生變化引起各個末端設備所需負荷近似等比例變化時,只需調節空調水系統總流量(調量法),就可使各個末端設備流量同時等比例變化,從而使各個末端設備同時滿足負荷變化要求。這種方法是代價低廉而效率很高的。
2、水力平衡閥調節水系統流量變化與負荷變化趨勢的優勢和局限性:
通過水力平衡閥調節水系統流量變化與負荷變化趨勢的協調一致性,可以使系統根據各個末端設備負荷的變化很方便地進行調節,極大地簡化了變流量系統調節的復雜性。
但是這種調節方式僅僅適用于對調節精度要求不高、大氣環境溫度引起的末端設備負荷在總負荷中占較大比例的空調系統。
一、宣傳總原則
本著熱烈、節儉、注重實效的原則,各街道統計科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做到宣傳經費有保障、宣傳手段要創新、宣傳產品要多樣、宣傳效果要顯著、宣傳任務要落實的“五要”目標,圓滿完成年度法制宣傳工作任務。
二、普法宣傳重點
(一)結合日常工作開展普法
1、利用召開年(定)報會議、統計報表印刷等工作,以發放宣傳單、紀念品、在報表上增加法律條文的形式宣傳統計法。
2、繼續借助統計月報、要覽、年鑒、特刊等統計服務載體,通過增加統計法條文和釋義達到宣傳目的。
3、結合執法檢查,通過召開座談會、印發公開信或法律告知書等形式,重點對被檢查單位領導、統計人員宣傳。
4、結合統計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將統計法律法規列入統計人員職業道德和各專業業務培訓內容。
5、嚴格執行統計法律事務告知制度,繼續推行統計法律事務告知,提高統計調查對象的配合程度,新增“三上”企業和重點服務業企業告知做到全覆蓋。
(二)做好重點普法宣傳
1、扎實推進統計“六五”普法工作。認真總結統計法制宣傳工作經驗,做好“六五”普法規劃貫徹執行情況的中期檢查督導。印制宣傳臺歷(掛歷)、年歷畫等宣傳品;結合《統計法實施條例》和《省統計條例》的出臺,充分利用“四大工程”建設和第三次經濟普查等重大活動,開展統計法宣傳“六進”活動,進一步營造了解統計、理解統計、支持統計的和諧氛圍。
2、開展《統計法》頒布30周年紀念宣傳活動。結合“12.4”全國法制宣傳日、“12.8”統計法頒布紀念日和中國統計開放日等,通過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多種媒體,以召開紀念座談會、舉辦知識競賽、大型廣場宣傳、征集書畫作品等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統計法》頒布30周年系列紀念等宣傳活動。
3、依托“兩個平臺”,開展重點人群的普法培訓。完善“六五”普法在線學習平臺和知識競賽平臺,繼續抓好地方(部門、單位)負責人、政府統計工作人員和重點企業統計人員的學法用法培訓,加強分類指導,切實提高普法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按照統計“六五”普法規劃的要求,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統計知識及統計法規培訓。
4、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做好普法宣傳。積極與區司法局、組織部和區委黨校等部門溝通,開展統計法進黨校及大型廣場宣傳等活動,認真落實“六五”普法宣傳任務,形成共同推進統計普法宣傳的合力。
5、規范管理,加強人員培訓。開展區和街道兩級普法骨干培訓,確保各地區至少一名統計普法骨干,培養一支政治強、業務知識過硬、宣傳生動的統計普法骨干隊伍;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編印《統計“六五”普法知識讀本》,制作執法專題培訓資料,對執法檢查業務骨干開展專題培訓,提高執法檢查技能和水平;組織統計執法檢查員參加省統計局和區法制辦培訓。
三、宣傳工作要求
省財政廳、省勞動廳、中國人民銀行省分行、省地稅局制定的《安徽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抓緊認真貫徹執行。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地稅部門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收工作移交過程中和過渡期間,要密切配合,主動工作,搞好銜接,確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不受影響。實施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省財政廳、省勞動廳、中國人民銀行省分行、省地稅局報告。
安徽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省財政廳、省勞動廳、中國人民銀行省分行、省地稅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維護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利益,保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財政部、勞動部等四部委印發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暫行規定》(財社字〔1998〕6號)和省政府印發的《安徽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方案(試行)》(皖政〔1997〕6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由企業和職工個人按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為保障企業職工離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籌集的專項基金。
第三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逐步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管理。在國家社會保障預算制度建立以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專項管理,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四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包括基金征集、存儲、支付、管理和監督等環節。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專用帳戶
第五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存入國有商業銀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經協商后,原則上在同一國有商業銀行開設以下三個專用帳戶: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該帳戶的主要用途是:
1、接受國庫劃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2、暫存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解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或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
3、暫存該帳戶及支出帳戶的利息收入;
4、暫存財政補貼收入;
5、暫存其它收入;
6、向“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全額劃撥該帳戶的所有資金。
(二)財政部門開設“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該帳戶的主要用途是:
1、接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入戶劃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2、接受國債到期本息及該帳戶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3、劃撥購買國家債券資金;
4、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帳戶撥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帳戶”,該帳戶的主要用途是:
1、接受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撥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2、暫存1至2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支付費用;
3、暫存銀行支付該帳戶資金的利息收入并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劃轉該帳戶的利息收入;
4、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金;
5、支付銀行手續費等與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其它必要支出;
6、上解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或下撥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第三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集
第六條 我省境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及其職工,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本人及其雇工、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者,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均屬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集對象,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均由地稅部門全額征收。
第七條 地稅部門征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具體程序是: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各地(市)統一費率,向地稅部門提供征集對象繳費的基本數據并報財政部門。
(二)地稅部門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數據(個人部分由企業代繳),向征集對象征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三)征集對象應于每月10日前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銀行根據稅務部門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繳款專用票據從企業銀行帳戶中劃繳國庫;逾期未繳的,由主管地稅機關向企業開戶銀行開具扣款通知書,銀行根據稅務部門的扣款通知書和繳款書從企業銀行帳戶中強行直接劃轉。對個體勞動者等征集對象用現金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主管地稅機關應及時、足額繳入國庫。
(四)銀行根據地稅部門開出的繳款書將征集對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劃入國庫;國庫收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繳款書,應及時入庫,并于當日將養老保險基金繳款書有關聯次分別反饋給地稅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各一聯。
(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收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征收管理法》執行。具體征收辦法由省地稅局另行制定。
第八條 國庫要按月與地稅部門、財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帳,確保養老保險基金入庫數字準確一致。地稅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季與財政部門對帳。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國庫提供的養老保險基金繳款書回執聯,按國家有關政策登記職工個人帳戶。
第九條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主管地稅機關要定期檢查、審核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情況,企業及其他征集對象不得拒絕。
第十條 各類征集對象不得拒繳、少繳或拖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確有困難的企業,經地稅部門核批后,可以緩繳(但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個人繳費一律不準緩繳)。緩繳期滿后,企業應如數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對于未經批準逾期不繳或故意少繳、漏繳的,按日加收2‰滯納金,滯納金并入養老保險基金。對拒不繳納的,地稅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繳入國庫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部門定期于每周二、周五開具財政專用撥款書,國庫據此及時劃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設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于10日內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上的資金全額劃轉到財政專戶。
第十二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收中使用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繳款專用票據,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地稅局、省勞動廳、中國人民銀行省分行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由省地稅局另行下發。
第四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存儲
第十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除預留相當于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不得利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境內外進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第十四條 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入戶、支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優惠利率計息。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資金,按照同期居民銀行存款利率計息。
第五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用款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及時將基金從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支出帳戶。
第十六條 財政部門除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核撥資金外,不得自行安排和使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第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財政部門撥款后應按照規定用途使用。條件具備的地區,可以實行社會化發放養老金的辦法。
第十八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照國家規定應全部用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所需要的經費,由財政部門在預算中安排,其中人員工資按人事部門核定的原工資標準執行(具體辦法由財政部門商勞動部門另行制定)。
稅務部門的征收費用,由省財政廳商省地稅局另行發文。
第六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于每一預算年度終了時,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編制下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劃,經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劃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由財政部門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復,并抄送地稅部門。
各級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批準后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劃,逐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于每一預算年度終了時,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及時編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決算草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決算草案應在對全年收入和支出進行清理核對的基礎上進行,各項數字必須以經過核實的基層單位會計數字為準,不得估列代編,更不得隨意調整收支數字,轉移資金。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報的決算草案,應在規定期限內經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復核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復。各級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批準后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決算逐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一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后,社會保險主管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稅、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加強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編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劃和決算;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發放工作;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額存期和購買國債的安排;負責個人帳戶記錄、管理;負責向地稅部門提供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收的基本數據等。
社會保險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報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劃和決算草案,加強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財政部門負責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制定、貫徹落實及監督檢查;負責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核算工作;負責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用款計劃和結余額的安排等;負責審核、匯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劃和決算;負責撥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費和地稅部門代征的相關費用。
地稅部門參與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計劃的編審;負責征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負責向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供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情況;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催繳工作;負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明細情況。
國庫負責收納地稅部門征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負責將繳入國庫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劃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負責與財政和地稅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對帳工作。
銀行負責根據稅務部門開出的繳款書和扣款通知書劃繳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負責根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款計劃及時劃款,并加強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的監督。
審計部門依法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帳戶和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收支結余等情況進行審計,行使審計監督的職責。
第二十二條 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金管理情況(包括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審計和監督。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支出等進行檢查,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財政部門要定期核對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內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及結余情況。
第七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及管理費歷年收支、結余的清理、審計和交接
第二十四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之前,各級政府要組織審計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養老保險基金歷年的收入、支出和結余情況,及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歷年提取、使用和結余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清理,做到帳帳、帳實相符;對基金管理和資產情況進行認真審計和評估: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帳戶中的銀行存款余額于1998年7月31日前全部劃入財政專戶。原基金收支帳戶全部撤銷。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歷年用結余基金購買的債券和定期存款,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管,到期后及時將本息繳入財政專戶。同時,財政部門要建立債券和定期存款臺帳,加強管理。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結余于1998年7月31日全部凍結,8月20日前劃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從8月1日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費改由財政供給。
(四)各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歷年收支管理情況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的自查清理工作應于1998年8月20日前全部完成,8月20日以后全面進行審計。對動用養老保險基金形成的固定資產,要進行評估,并逐項登記,限期進行拍賣變現,恢復養老保險基金;對挪用養老保險基金進行的各種投資進行清理,逐項登記,限期收回,對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年底前完成歷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及管理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財政部門的交接工作。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以往的征收管理辦法與本實施細則有抵觸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統計工作,即統計實踐或統計活動,是在一定的統計理論指導下,采用科學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統計資料的一系列活動過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社區年終統計活動方案3篇,供您借鑒。
社區年終統計活動方案
一、進一步健全組織網絡,夯實科普工作基礎;
街道社區將在--年創建“市級科普示范社區”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社區科普組織網絡。進一步完善科普工作領導小組,繼續以街道社區主任牽頭總負責、街道社區其他干部成員共同參與實施的科普工作機制;進一步充實壯大“科普志愿者服務隊伍”,以科普志愿者帶動周邊社區群眾樹立崇尚科學破除迷信的決心與信心;并依托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及共建單位,由社區牽頭組織邀請衛生、文化、科技、教育等多方面專家、學者,深入到街道社區及社區居民家中開展多樣、生動活潑的科普文化宣傳及文娛活動。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營造濃郁的科學文化氛圍;
社區以活動室為社區活動主陣地,以文化宣傳欄、宣傳櫥窗、黑板墻報、科普畫廊等作為轄區宣傳載體,在轄區內各居民樓道廣泛張貼科普知識宣傳海報,架設宣傳橫幅,定期組織科普志愿者上門宣傳講解家居實用“科學小秘密”,在全社區營造科普宣傳的濃郁氛圍。
三、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普活動,提升轄區整體科普水平;
1月份合冬季特點,開展防火防盜的普及宣傳;
2月份合春節特點,開展宣傳-禁放工作;
3月份合綜治宣傳月和“3.15”消費者活動日,開展法律咨詢服務;
4月份合計劃生育的特點,開展優生優育科普知識宣傳;
5月份合“五.一”勞動節的特點,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活動;
6月份合“六.一”兒童節特點,開展青少年科普知識講座;
7月份合黨的生日,開展革命傳統教育;
8月份合“八.一”建軍節,開展國防知識講座;
9月份開展食品衛生知識宣傳活動;
10月份合國慶節及九九重陽節,開展愛國主義的教育和尊老愛幼品德教育;
11月份開展“生活小竅門”知識講座;
12月份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宣傳及禁毒知識講座;
20--,我社區將繼續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引,發揮社區的優勢職能,為促進社區居民科學意識的進一步提升,爭創“省級科普示范社區”繼續邁進!
社區年終統計活動方案
一、進一步完善各項統計工作制度,推進服務平臺建設。
為了促使統計工作進一步向規范化、制度化轉變,構建標準化服務體系平臺,我們要不斷完善相應的獎懲辦法,并落實責任制,確保統計報表的按時上報和統計數據的質量。一是落實責任到人。從----年開始,我們對各類各項報表要進行考核評比,通過細化任務、量化指標、強化措施、嚴格獎懲,把每項工作任務都落實到崗到人,確保每項工作都做到有人抓、見成效。二是設立統計服務平臺示范窗口。通過開展公共服務工作調查,全面落實服務平臺建設,在各項統計制度健全、工作職責落實到位的村(社區)設立服務示范窗口,更有效的推動標準化建設。
二、規范統計基礎臺帳,努力夯實統計工作基礎。
做好“農村住戶現金和實物收支日記賬”的調查、記錄、錄入工作,建立健全綜合臺帳等其它各項臺帳,并做好電子臺帳,充分顯現基礎臺帳的優越性,積極向村(社區)進行推廣,為數據及時傳輸及核對帶來便捷,在一些專題調查和臨時性調查中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做好明年的經濟普查相應的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四上”企業調查,健全經濟單位名錄庫,完成特色農業調查等各項抽樣調查和重點調查,及時掌握街道經濟發展勢態,為以后經濟規劃及發展提供有利數據。認真落實上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全面性,嚴把質量關,確保資料上報及時、無誤。
三、加強統計培訓,不斷提高基層統計人員業務素質。
做好統計工作,隊伍是關鍵。只有提高基層統計員業務素質,保證基層統計工作隊伍的相對穩定,才能保證基層統計工作的連續性和嚴密性,才能保證統計基礎源頭數據的質量,才能促進統計工作朝著“快、精、準”的目標不斷邁進。為此,----年將在街道黨委政府的在力支持下,對村(社區)統計員、企業單位統計員進行系統的業務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同時指導全體統計工作人員立足本職干好工作。
四、以《統計法》為保障,努力營造和諧的統計環境。
依法治統是我們做好一切統計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年我們緊緊圍繞提高統計數據質量這一中心環節,以《統計法》為保障,以服從和服務于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為目標,積極配合上級統計部門,切實加強統計法制建設,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充分發揮統計監督職能,要努力促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統工作的順利發展。
社區年終統計活動方案
一、深入開展統計法學習活動
街道將以創建學習型機關為載體,進一步加強領導和機關干部學法工作,以集體學法和個人學法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學法活動,學習通用法律知識、統計法制法規及依法行政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活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統計的意識和水平;進一步加強統計人員學法工作,重點加強《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浙江省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的學習,充分利用法制培訓、法制講座等形式,深入開展統計人員學習統計法律法規活動,提高統計人員依法統計、誠信統計意識。
二、加強基層統計人員普法教育工作
街道將以第三次經濟普查、統計繼續教育、統計檢查指導、統計業務培訓、年報會議和各類經濟工作會議等形式,積極開展對基層統計單位統計人員的統計普法教育工作,向統計負責人和統計人員宣講統計法律法規,把統計普法教育融入統計行政管理和服務的全過程,進一步提高基層統計單位統計人員的統計法律意識和統計法律素質。
三、認真做好“六五”普法查漏補缺工作。
根據街道統計“六五”普法規劃的要求,對2--年以來全街道統計“六五”普法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認真做好查漏補缺工作。
四、大力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街道將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12.8”統計紀念日為節點,結合統計基礎提升年活動,堅持常規宣傳和開創特色宣傳相結合的形式,不斷拓展創新統計普法宣傳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全面提高社會各界對依法統計的認知程度,積極營造濃厚的依法統計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