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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水利設施在農業生產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長期以來,我國農村水利設施建設都是由政府主導的,因此,在融資問題上并沒有太多的研究。近些年,隨著農村建設的不斷發展,對農村水利設施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農村水利設施融資問題表現的尤為突出。
1. 農村水利設施融資現狀
首先,融資渠道單一。我國大多數的農村其水利投入一直以來都是延續計劃經濟的體制模式,各級政府的財政投入是其主要的融資渠道。但是,多年來國家對農村水利的投入明顯不足,導致農村水利設施較薄弱,亟需改善此問題。各級政府在工作過程中,對農村水利建設重視度不夠,盡管國家對一些重點工程項目做了安排,但是配套資金充足的地方還是少數,尤其是隨著稅費改革后取消“兩工”,政府更缺少強有力的支持,嚴重阻礙了農村水利工程建設。另外,農村水利設施在使用過程中,還必須及時對其進行維護,延長農村水利設施的使用壽命,此工作也需要不斷投入人力和物力。由此可見,農村水利設施建設是需要大量資金,單一的融資渠道根本滿足不了現在農村水利設施的需求。
其次,缺乏有效的引導機制。近年來,農村水利建設吸引了不少民間和外商投資,農村水利能夠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盈利。在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下,在很多地方,農村水利都被認為是政府或者集體主持的福利工程,由政府或集體來對其進行管理,每個居民都有使用它的權利。如果政府或者集體采用平均攤派等方式來融資興辦農村水利,這樣既使農民負擔不能減輕以及農民當家作主愿望不能實現,也使黨群干群關系受到了較大的影響。就算是進行了產權改革,也會由于改革的漏洞,很難實現權責利統一的局面,農村水利會出現經營管理混亂的情況,并且降低了資源利用率,水利工程的經濟效益不能體現出來。
2. 農村水利設施融資對策研究
首先,實現融資渠道多元化。農村水利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因此,需要實現融資渠道多元化,充分利用好原有的融資渠道來進行籌資,另外,還要積極爭取社會資金,在對各項水利設施進行建設時適當的引入股份制來進行經營。在農村水利設施建設過程中要將管理主體落實清楚,切實做到所有權、經營權和管理權的統一。
其次,增加政府主導性投入。政府投入在農村水利建設中起主導作用。一是農村水利基本建設的公益性特點決定其必須納入政府的公共財政框架;二是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的需要;三是扶持和引導廣大農民自覺自愿地投入農村水利基本建設的需要;四是適應加入世貿組織要求,提高農產品國際競爭力的需要。但是長期以來,我國農村水利基本建設,特別是小型農村水利基本建設投入主要靠農民投勞和集資解決,不僅農民負擔重,而且工程建設標準低、配套差,發展滯后,嚴重制約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當前,政府增加投資意義尤其重大。近幾年,中央加大了對農村水利基本建設的投入力度,各級政府也增加了投入,但總的來說,政府投入的比例仍然很低。因此,必須增加政府的投入。特別是增加中小型農村水利設施建設投入有其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對農村水利基本建設的專項投入,并逐步通過政策、法律等形式固定下來。
再次,明確事權劃分,配套完善有關政策。一是明確事權,為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對于流域性的防洪工程、水環境治理、大型水庫除險加固等建設項目,應由中央資金為主負責解決;對于跨行政區域的中型灌區、重要泵站以及省級河道整治由省級資金為主負責解決;對于小型山塘和水庫、泵站、灌區等除險加固、維修改造則應由所在的地方政府為主負責解決。同時,還應明確中央、省和地方所需配套資金的比例。二是產業分類要進一步明確,由于城鄉經濟快速發展,對水利基礎保障要求越來越高,但作為公益事業,主要還是依靠各級財政投入,而社會和民間資金進入水利領域相對較少,其主要原因是我國目前在水利產業的劃分方面尚不夠細致科學,對既有經營性又有社會性的項目界定標準比較模糊。2010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國36條”,可以預見,相應的社會和民間資金進入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進程將大大加快。目前,當務之急,國家應從主要受益對象和水利工程本身功能出發重新劃分和分類;三是政府可以從土地、稅收、電價等方面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確保投資主體的相應權益和合理的回報率,以吸引社會和民間資本進入農村水利建設。
第四,加強協作,規范管理。目前,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良好氛圍已經形成,作為隸屬國資委的水利投資公司在融資過程中,應加強與農行、農發行等支農金融機構的聯系,并積極通過財政擔保、土地抵押等形式,獲取金融信貸支持。就現階段而言,融資后重點還是解決農村水利項目和重點水利工程等方面的資金不足問題。鑒于現有的融資平臺小,實力不強,因此在發展初期,仍需政府提供擔保和支持。水利融資平臺運作,不僅要公開透明,更應接受社會監督。
總而言之,我國農村水利設施建設有助于農村、農業、農民的發展,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來源。解決農村水利設施資金問題是水利設施建設的重點問題。本文對農村水利設施融資提出了四點對策:實現融資渠道多元化;增加政府主導性投入;明確事權劃分,配套完善有關政策;加強協作,規范管理。這些對策經過筆者的實踐以及文獻的搜索,對解決農村水利設施資金問題有很大幫助。
參考文獻:
[1] 馮廣志.小型農村水利改革思路[J].中國農村水利水電.2001年第8期.
近年來,大通縣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三農”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按照“保障供給、提供休閑,城鄉結合、突出特色,大力發展城郊農業”的總體思路和“做大規模,調優結構,提高質量,打響品牌,增加收入”的總體要求,以工業的理念發展現代農業,以發展設施農業、提高產出效益為首要任務,以搞好精細果蔬、精心打造綠色食品為重點,以促進國家第一批現代農業示范區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農業產業化、規模化、園區化發展水平,加快設施農業水利配套工程,做到了水利配套與設施農業建設同步實施,為當年建設當年投入生產提供了保障_2]。至2010年底,全縣建立“一村一品”特色生產基地31個,面積2萬hm,落實“訂單農業”4.27萬hm,全縣經濟作物播種面積占總播種面積的比重達到77。共建成各類溫室17990棟,其中建成豐源、佳興、同創、有龍、神龍油桃、馨源、興康等現代農業設施園區7家。主要栽培黃瓜、番茄、辣椒、西葫蘆、雙孢菇、平菇和葉菜類蔬菜,設施蔬菜種植面積0.12萬hm,年產量8.5萬t,年產值達1.8億元。通過溫室效益調查,在全縣溫室中年收入12.6萬~l8.0萬元•hm的溫室占總數的15,18萬~24萬元•hm的占總數的65,24萬~30萬元•hm的占15,最高年純收入達到30000元以上,是當地糧食作物收入的33~34倍,現代設施農業已成為當地主導產業之一,也是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同時,為當地農民就地就近就業提供了崗位,效益十分顯著。
2水利保障體系建設與管理
“十一五”期間,本著全縣上下一盤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指導思想,加大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力度,每年整合水利配套資金13000余萬用于設施農業,為當地的設施農業生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1水利設施現狀
2.1.1水源條件縣域內主要河流有JLJll河、寶庫河、黑林河、東峽河等L3]。其中寶庫河多年平均流量11.54m。•s‘。,多年平均徑流量3.65億m。;黑林河多年平均流量2.36m。•s~,多年平均徑流量0.785億m。;寶庫河與黑林河匯合后稱為北川河多年平均流量20.1m。•s~,多年平均徑流量6。36億m。。東峽河多年平均流量3.96ms~,多年平均徑流量1.25億m。。地下水資源豐富,承擔著西寧市城市用水6O的供給任務,地下水含量非常豐富。共建成水源工程8處,蓄水工程總庫容1.9億m。。其中大(二)型水庫黑泉水庫,總庫容1.82億m。。小(一)型水庫3座,分別為:景陽水庫、中嶺水庫和大哈門水庫,總庫容424萬m。。小(二)型水庫4座,分別為:蘇家堡水庫、蘭沖水庫、南溝灣水庫和莫河水庫,總庫容102.3萬m。。目前除大哈門水庫外小(一)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已全部完成,“十二五”期間計劃對蘇家堡水庫、蘭沖水庫和南溝灣水庫進行除險加固改造。目前,澇池有6座,總庫容12.4萬m。,有效庫容6.2萬m。。
2.1.2水利工程現狀大通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水利工作,不斷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4],特別是“九五”以來,建成各類水利水保工程600余項,建成國營灌區5個(萬畝以上灌區4個),民營渠道91條;電灌站1O座;農用機井23眼;建成引水干渠長348.75km,已襯砌改造123.4km,占干渠總長度的35.4,尚有225.35km干渠還未襯砌,其中包括國營灌區干渠12.27km,民營渠道干渠2l3.08km。配套支、斗渠1009.62km,已襯砌458.86km,占支、斗渠總長度的45.45,還有550.76km支、斗渠尚未襯砌。水利工程有效灌溉面積1.258萬hm。。縣農灌工程總供水量5116。41萬m。,其中蓄水工程供水量489.71萬m。,引水工程供水量4590.5萬m。,機電井供水31.2萬m。,機電站供水5萬m。。
2.2節水灌溉工程實施情況
截止2010年底,依托設施農業建設縣內各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項目和其它水利項目完成28項。其中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景陽水庫、北川渠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及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改善農田灌溉面積0.589萬hm。;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項目改善農田灌溉面積0.164萬hm,共計改善農田灌溉面積0.753萬hm,農業灌溉水的利用系數從0.4提高到0.5。在工程實施中工程設計為高效節水的管道灌溉和渠道相結合的灌溉方式,灌溉管道主要以滴灌為主[5],管道采用的是以色列耐特菲姆公司研制生產的臺風25型滴灌管線。
2.3人員情況
縣水利系統現有人員376人,其中干部206人,工人170人。人才總量內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和專業技術人員166人,占職工隊伍的44.1。年齡結構:專業人才中35歲以下的39人,36~40歲的53人,40~45歲的41人,46~5O歲的18人,50歲以上的12人。專業技術人員中現有高級職稱的4人,占專業技術人員的2,中級職稱的41人,占24.7,為大通縣的水利建設和管理提供了人力資源。
2.4信息化建設及工程管理辦法
近年通過多方面籌措資金,購置了一批電腦和相關設備,改善了自動化辦公條件,主要進行了硬件配置、網絡建設和系統軟件應用等工作,基本滿足了自動化辦公的要求。同時布設了互聯網室內線路,使局機關辦公樓內各下屬單位都進入了寬帶網。在制度建設上,大通縣水務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為依據建立健全當地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水利工程管理辦法》等,各灌區、各水利工程管護協會還相應地制定了各自切實可行的辦法,為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等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水利保障體系發展的目標和保障措施
一是創新投融資模式,多渠道爭取資金,加大水利投入,加快工程維修、改造和水利建設的步伐,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是加大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力度。基本形成與設施農業、城鎮化、工業化和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供水安全保障體系。初步建立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體系,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顯著進展,建立水資源高效利用與有效保護體系,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斷提高,重點地區水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結合大通縣水利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修訂和制定有關制度,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設,依法管理依法建設。建成以縣水務局為中心,上聯省市,下聯各有關單位的電子政務系統,同時加強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設,建成水利工程管理信息采集系統、通信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對水利管理單位基礎設施進行了改重建,改善辦公條件,提高了工作效能。
四是通過科技創新、科技成果推廣為水利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研究和推廣防洪抗旱減災、農業節水、水環境保護等關鍵技術,為全面實施“合理開發、優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護、綜合治理”的水利可持續發展戰略打好基礎。五是通過完善人才教育培養、目標考核加快加強高水平技術帶頭人隊伍和高技能水利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培訓和學習,大幅度提高全縣水利系統人才擁有量,在數量和層次上大幅度增加專業技術人員,建立一支與水利現代化建設相適應的高素質的人才隊伍。
一、指導思想
克服氣候、物質、資金、人力條件的制約,扎扎實實做好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各項工作,保證最大限度、最短時間、最優質量完成水毀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促進受災地區早日恢復生產,進行生產自救,重建家園,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二、目標任務
7月25日前,全面完成全縣范圍內的潰壩山塘、塌方毀損水渠、人畜飲水工程、引水壩、河堤等水毀工程的應急處理和工程修復。
三、實施步驟
從我縣實際出發,根據各鎮(鄉、街道)排查,核實的災害損失情況,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把事關人民群眾生活、生產、經濟發展、保安的水利設施修復放在優先位置,分項目認真編制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方案,動員部署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
1、在確保群眾臨時應急通水的基礎上,加快鄉村供水設施災后重建工作,優先解決農村集鎮以及居住較為集中的中心村供水工程恢復重建問題,逐步解決聯戶和分散農戶供水工程恢復重建問題,保障農村居民飲水安全。
2、全力抓好農業灌溉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優先解決潰壩山塘、塌方毀損渠道、引水壩、泵站、渡槽等因災造成的水毀工程,確保農業灌溉用水。
3、做好其他水利設施的災后重建工作,優先修復重建受災嚴重,產生災害機率大的堤防、庫壩、涵閘等水利設施,確保防洪,供水安全。
四、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切實抓好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在各鎮(鄉,街道)采取有效的組織方式,把水利災后重建工作落實到位的基礎上,縣水利局將組成由主要領導統一調度指揮,責任領導分片包干,技術人員進駐鄉鎮的工作隊,從7月6日起在全縣各鄉鎮展開水利設施災后重建技術指導工作;
水利基礎設施是農業生產的全過程中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和社會條件,是在農業生產完成的各個環節所使用的勞動重要基礎設施.其作用都是為了擴大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生產水平.有各方面基礎建設綜合發展,協調配套,相互促進,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才可能有所發展、有所提高.
改革開放以來,慶元縣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農業生產條件得到較大改善,綜合生產能力有所提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奠定了一定基礎.各涉農部門在農村經濟和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不斷加大.水利部門在農村“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千庫保安工程”、“強塘固房工程”、“山區小流域治理工程”、“農村整治工程”、“千萬畝十億方節水工程”、“嘀微噴灌工程”防洪非工程措施等各方面的投入了大量的項目的資金[1-3].如前三年投入建設慶元縣“千庫保安除險加固工程”馬蹄岙水庫小(1)型除險加固工程,蘭溪橋水庫中型除險加固工程,農村集體所有的地山、蛟塘、側坪洋、大奔林等小(2)型水庫及山塘除險加固工程省水利廳補助40%,縣鄉兩級補助60%,相關村農村集體負責政策處理[4].解除了隱患,恢復了庫容.具有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盡管如此,新時期農業發展的客觀要求、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來看,各地薄弱和落后的農業基礎設施,特別是慶元縣屬欠發達地區的水利基礎設施,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
1.1資金投入不足
雖然地方政府每年投入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上的資金不少,但相對于農業經濟發展對水利基礎設施的要求來說是遠遠不夠的.如“千萬十億方節水工程”建設的慶元縣淤上灌區灌溉面積由366.67ha增加到419.33ha灌溉保證率60%提高到90%渠系水利用系數[5]從0.52提高到0.7.許多小型的灌區一時無法顧及改造.大部分水利基礎設施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不全,許多河道淤積.防洪抗旱能力減弱,行洪保障能力下降.以2009年為例省水利廳及地方政府重點用于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渠道,堤防的維修.全縣投入維修補助資金350萬元,重點堤防工程建設資金480萬元,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1500萬元,山塘除險工程1450萬元,節水灌溉工程482萬元,整合資金山區小流域治理工程1640萬元,還是滿足不了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的需要.
1.2缺乏資產經營管理
水利基礎設施的管理業主行政村單位對實物管理和設備管理,目前還談不上資產經營管理,管理模式粗放.其現狀為:無償服務,無償供給,供給越多,需求缺口越大,實現擴大再生產就愈是步履維艱.
1.3保障能力下降
大部分水利基礎設施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不全,許多河道淤積.防洪抗旱能力減弱,保障能力明顯下降.遇到水文干旱年份供水保障能力下降,減產減收必將成為定局.
1.4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落后于經濟發展水平
在水利基礎設施的建設中,由于對農村水利基礎設施的作用認識不清,沒有明確的目標要求,缺乏統一科學的規劃以及強有力的措施保障,沒有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保持農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步發展,致使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遠遠落后于經濟發展水平,水利基礎設施不僅在存量上與新時期農業的發展不相適應,而且在增量上也不能滿足新時期農業發展的要求.我縣水利工程規模小,骨干工程少,大型水利工程還是空白,中型水庫也僅有3座,小型山塘水庫53座,這些水庫的功能主要是以發電為主,防洪、錯峰,調蓄庫容量小.灌溉能力十分有限,全縣有效灌溉面積10.03千ha,機電灌溉面積0.7千ha,有充足水源保證的不足20%,主要是靠天田.致使全縣農田保灌面積較低.
1.5效益不高
缺乏統籌規則,因而合理布局不夠加之管理不善.造成了水利基礎設施的投資效益低下甚至無效益.如松源鎮、屏都鎮兩鎮涉及五個行政村的蠻渠上下兩條灌排渠道全長3.2km灌溉面積660ha,2003年重新維修建成后日常維護管養經費無法落實,處于無人管理狀態.受自然和人為破壞損毀嚴重造成灌溉能力下降.其它地方絕大多數早地和稻田沒有水源工程和高標準的灌溉設施,中低產田地所占比重較大,占耕地總面積的70%以上.但是許多水利基礎設施處于癱瘓、半癱瘓狀態發揮不了應有的功能.
2加強農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思路
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不能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不能滿足提高農民收入的需要,已是制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農民收入增加的一個“瓶頸”.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水利基礎設施水平.
2.1提高認識,樹立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先行的意識
要改變水利基礎設施落后的狀況,切實解決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就必須轉變觀念,充分認識水利基礎設施是農業和農村經濟賴以發展的“先行資本”;認識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因此,應把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作為調整農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基礎工程”來抓;作為改變生產條件、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長效工程”來抓;作為為農民辦實事、為農民辦好事的“民心工程”來抓;并把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戰略舉措,作為一項長期的基礎性工作常抓不懈.
2.2探索水利基礎設施經營管理的新體制
集體投資的水利基礎設施,在確保安全、有效運行、發揮效能的前提下,有條件的可以采取承包、租賃、拍賣等形式,由企業或農民承包經營連片經營,實行企業化管理和商業化運作,并努力引入競爭機制,對一些投資主體是企業和個人的農村各類小型水利基礎設施可改建成各種合作經濟、股份經濟、股份合作經濟等形式.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建設項目業主化、籌資方式社會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的局面,使其成為具有一定自我積累,自我發展能力的基礎產業,才能不斷壯大水利產業.
2.3促進部門協調及相互配合,推動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向縱深發展
水利基礎設施基本建設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系統工程,必須聚集各個方面的力量,促進部門有效配合,資金的整合齊心協力,才能收到更好的成效.實踐證明,在目前任務艱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部門協調配合,齊心協力,是推動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向縱深前進的重要因素.如水利、農業、國土、農辦、民政(扶貧資金)等部門的資金的整合就可以建設一定規模的水利基礎設施的水工程項目.在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時,應堅持和貫徹因地制宜的原則.各部門、各鄉鎮應結合實際,抓住影響農民生產生活的關鍵問題,發動群眾進行水利基礎集中治理,并從群眾要求最迫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入手,做到有重點、有特色,杜絕面面俱到,泛泛而抓.要突出主攻方向,采取缺啥補啥的方法,以興修水利為主,山塘水庫的整治、節水灌溉配套在水土流失嚴重、生態環境惡化的地方,實施水土保持工程,加強生態環境的預防和治理措施.
2.4擇優扶持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凡屬國家下達確定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由縣統一規劃和組織實施;凡屬村、鄉、鎮轄區范圍內事關改善生產、生活、生態的水利項目,應由當地黨政依據社情民意,搞好規劃,組織實施.對群眾積極性較高,成效顯著的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在資金上應優先安排,按建設的實績、成效來確定扶持的力度和額度,采取“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的擇優扶持辦法.
二、工作重點
(一)堅持以安全度汛中心,切實抓好各項防汛工作落實。一是以安全度汛為中心,按照“防大汛、抗大災”的要求,開展好汛前防汛大檢查,推進防汛防臺檢查制度化、專業化、規范化。加強對各類在建工程和涉水涉河項目的安全度汛進行專項檢查,以及防汛物資準備、預案修編等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二是狠抓防汛隱患整改。對防汛大檢查后進行的隱患整改工作進行督察,及時督辦,限期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做好圩堤、土壩的加高加固,防洪墻修建以及水閘、排澇站維修等,確保萬無一失。同時要繼續做好水文巡測、水質監測和水文報汛工作,充實排澇搶險物資、設備的儲備,特別是督促各鎮做好“三場”缺口泥源物資的落實。三是進一步完善防汛防臺應急指揮系統,深化細化應急預案。尤其是要完善防臺風預案,細化人員轉移方案,并對預案編制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查漏補缺,形成較為完整的預案體系。四是把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防臺各項責任制落實到防汛防臺抗旱的全過程,使每一個環節都任務明確,責任落實。同時加強對防汛防臺抗旱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促和檢查。
(二)堅持抓好政府實事工程建設,確保年度任務目標完成。一是按照政府實事工程的要求,嚴格標準,保證質量,完成好20*年5萬畝標準化圩區建設任務。強化對已建標準化圩區的管理考核力度,確保已建標準化圩區的防汛能力和標準,確保標準化圩區建成一片,發揮成效一片;鞏固和提高其他一般圩區的堤防建設和各類設備設施的完善配套。做好護岸工程服務工作,提高圩區堤岸的防沖刷能力,確保圩區防汛效能。二是根據省、市、縣工作要求,按“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要求繼續抓好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結合新農村建設和小康示范村建設要求,重點開展農村集中居住區河道的綜合整治。加大各鎮行政推進力度,重點抓好示范村樣板河道的建設。因地制宜,繼續抓好城郊結合部河道整治工程。抓緊做好縣城區重點區域水系溝通方案。在整治過程中,突出“人水和諧”、“生態治理”理念,充分發揮河道防洪排澇、灌溉供水等基本功能,確保全年160公里河道疏浚整治全面完成。
(三)堅持以灌區改造為重點,積極推進農田水利建設。一是全面展開灌區改造工程。做好*年度圩區、灌區計劃調研,并以鎮為主體以年度為單位統一實施招標。完成灌溉水利用系數、鮮切花灌溉定額測定工作。做好03-05年度圩改工程審計準備工作,以及標準化圩區管理考核工作。指導督促城西、南熟等開展省級補助資金項目實施。二是繼續積極推進小型水利工程和諧自主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各鎮開展圩區(灌區)協會建設。完成好農田水利設施安全防范建設項目驗收。完成項目審計,落實鄉鎮防盜報警系統長效運行機制,確保設施持續穩定發揮功效,減少水利設施失竊損失。
(四)堅持以監管工作為基礎,穩步提高工程建管水平。一是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規范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管理,嚴格招投標管理,抓好工程建設進度管理,推行工程管理監理制度。成立項目立項審批小組對項目進行審批,建立圖紙會審制度,充分發揮建設管理的主導作用。二是抓好全縣在建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以質監組為主體,對正在實施水利年度護岸、河道整治開展質監活動。每次活動后提出書面質監意見,并跟蹤督辦。定期進行研討,分析受監工程各施工環節質量監督要點,落實下一步質監活動計劃。通過質量監督活動開展,提高施工企業的質量、安全意識,為提高水利工程質量提供保障。三是繼續抓好全縣河道長效保潔。組織實施好《*縣河道長效保潔管理辦法》,對納入保潔范圍內的全縣11個鎮300公里主要農村河道進行經常性指導、檢查和考核,確保農村河道保潔工作取得實效。特別是針對面廣、量大的水葫蘆問題,根據縣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精神,提前制定好年度各鎮水葫蘆突擊清除工作計劃,根據“屬地原則”,抓好清除工作。
(五)堅持抓好管理切實鞏固一輪治太工程功能的發揮一是繼續加強太浦河3個樞紐管理,嚴格收費。繼續利用好紅旗塘的水域、岸線、工程措施,增加創收。開展經常性的巡查和工程觀測,加大對汾湖堤等重點地段的巡查和管理。科學調度,充分發揮好紅旗塘、太浦河工程功能的發揮,確保治太工程(太浦河、紅旗塘、北排)的安全,努力為防災、減災做出貢獻。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紅旗塘、北排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二是有計劃地開展設備管理人員技術培訓,加強設備維修保養力量,提高人員整體技術水平。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積極做好水管體制改革工作,逐步推行管養分離,內部實行競爭上崗和全員聘任制,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一、工作目標
按照工程質量最好、保灌效果最優和15不落后的目標,全面啟動實施皋蘭山電力提灌大型泵站改造項目、皋蘭山電灌小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重點加強農田水利工程的維修改造、防汛抗旱能力、農村飲水安全“三大薄弱環節”建設,力爭通過5到10的努力,基本建成“四大體系”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后的局面。通過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實施泵站綜合自動化改造,實現能耗下降、勞動強度降低、管理成本下降和保灌效益最大提升,實現保灌面積2.61萬畝,徹底解決皋蘭山地區農田和林業灌溉供水不足的問題,努力把此項工程建設成為全區水利設施建設項目的精品工程、品牌工程。
二、主要任務
1.全面安排部署抗旱防汛工作,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一是成立抗旱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區抗旱防汛工作;二是深入街道、社區強化抗旱防汛工作宣傳力度,全發放、張貼宣傳單、宣傳畫1000份以上。召開專題協調會議部署抗旱防汛工作,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必要性的認識;三是全力做好抗旱工作,加強水利工程管理。投入抗旱資金200萬元,用于農田水利工程更換維修水泵,進一步提高農村防汛應急處置能力。
2.抓重點工程建設和項目前期工作,切實增強水利可持續發展后勁。一是積極爭取完成皋蘭山大型泵站改造項目;二是積極爭取完成羅鍋溝小流域、蘭山公園水土保持治理項目;三是積極爭取完成伏龍坪街道1—5萬畝田間配套項目;四是積極爭取山洪災害治理項目;五是皋蘭山人飲改造項目;六是包裝十個水利項目,加大資金爭取力度。
3.搞好水資源管理工作。對現有用水者辦理用水許可證,辦證率達到100%;進一步加強宣傳和監督,提高依法治水能力,不斷提升水利保障能力,強化執法力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隊伍素質。
4.搞好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工作。結合實際選聘好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工作并舉辦好水利普查培訓班,建立好七個普查項目臺賬及普查數據處理。扎實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進一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三、實施步驟
1.安排部署階段(3月10—3月25日)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計劃,倒排時間表,召開專門會議對各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1.1農村水利設施占用補償的一般形式
天津市農村水利設施被占用原因主要是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市和區縣、鄉鎮開發區、工業園區,南水北調以及市政公益項目建設。各類建設項目,一般是按照所占土地面積向所屬村集體進行占用補償,只對被占用土地的大型水利設施進行補償或拆除重建,對田間小型水利工程很少單獨補償。被占用并單獨進行補償的農村水利設施,按照“誰占用、誰補償”的原則,首先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未能評估的由鎮政府開會研究,制定補償標準,報區縣政府審批,補償標準由鎮政府、村委會和占用單位或個人進行協商達成一致,補償費用于興建效益相等的水利設施或用于村公益事業。
1.2農村水利設施占用補償的典型案例
(1)南水北調中線1期天津干線及市內配套工程占用水利設施補償情況。對影響區水利設施恢復、灌排渠道、農村機井、泵站復建等水利設施補償共5852萬元。其中,南水北調中線1期工程天津干線天津市1、2段(天津市境內段),影響區水利設施恢復費20萬元/km,補償投資479萬元;灌排渠道補償費45萬元/km,補償投資265萬元;農村機井開挖線內16眼、補償標準為28萬元/眼,線外4眼保護費用為2000元/眼,農村機井補償投資為449萬元。南水北調市內配套天津干線分流井至西河泵站輸水工程(西干線工程),影響區水利設施恢復費20萬元/km,補償投資122萬元;灌排渠道補償費45萬元/km,補償投資10萬元;農村機井(深度100m以內3萬元/眼,400m左右32萬元/眼)補償投資53萬元。南水北調市內配套濱海新區供水1期工程(南干線1期工程),影響區水利設施恢復費10萬元/km,補償投資360萬元;灌排渠道補償費45萬元/km,補償投資605萬元;泵站復建補償費1591萬元。南水北調市內配套濱海新區供水2期工程(南干線2期工程),影響區水利設施恢復費10萬元/km,補償投資377萬元;灌排渠道補償費45萬元/km,補償投資311萬元。南水北調市內配套工程爾王莊水庫至津濱水廠供水管線工程,影響區水利設施恢復費10萬元/km,補償投資430萬元;灌排渠道補償費45萬元/km,補償投資680萬元;農村機井補償投資120萬元。
(2)東麗區由于濱海國際機場擴建工程、空港加工區建設需要,西減河、排咸河、東減河、新地河等部分河段被占用。為保障排水通暢,對原有河道實施了調線開挖工程,恢復河道排水功能。濱海國際機場1期擴建工程需占壓西減河河道3.3km、排咸河1.6km,為確保河道貫通,實施了西減河及排咸河改造工程,新開挖西減河河道4.0km,并將排咸河調線與西減河連通。空港經濟區規劃建設占壓東減河(津漢公路至京津塘高速段)河道7.4km;為保證排水通暢,根據東麗區總體規劃實施了東減河永久調線工程,新開挖河道6km(自東減河與津漢公路相交處起,向東沿津漢公路南側開挖,直至東金公路與新地河連通)。空港經濟區規劃建設占壓新地河(起自津漢公路與東金公路交叉處,至東減河與新地河匯流處)河道5.5km,為保證排水通暢,實施了新地河永久調線工程,新開挖河道7.5km(自津漢公路與東金公路交叉處,沿東金公路走向向南延伸至京津塘高速綠化帶后,沿京津塘高速向西至原有東減河)。東麗區對于駐區大型項目建設占用水利設施情況,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由受益單位出資補償,所有被占用的水利設施均得到了有效恢復,確保了該區排水安全。西減河及排咸河改建工程,根據市政府與機場達成的協議(市政府負責機場外部配套設施建設費用),工程建設資金部分由市政府籌措,市建委組織實施,工程總投資6830萬元。東減河永久調線工程,根據空港經濟區與東麗區水務局達成的協議,工程建設資金全部由空港經濟區籌措,東麗區水務局組織實施,工程總投資7000余萬元。新地河永久調線工程,根據空港經濟區與東麗區水務局達成的協議,工程建設資金全部由空港經濟區籌措,東麗區水務局組織實施,工程總投資7000余萬元。
2建設項目占用農村水利設施補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尚未出臺具體占用農村水利工程設施補償辦法
為使建設項目占用農村水利設施補償工作更具可操作性,2007年,天津市水利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1995年水利部、財政部、國家計委聯會的《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補償辦法》(以下簡稱國家三部委出臺的補償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天津市占用農村水利工程設施補償辦法》,并上報天津市法制辦。天津市法制辦認為《天津市占用農村水利工程設施補償辦法》應主要依據國家三部委出臺的補償辦法,不應增加過多新的內容。市水務局認真研究了市法制辦的意見,認為“國家三部委出臺的補償辦法時間比較早,目前的實際情況與當時有很大不同,不增加新內容的《天津市占用農村水利工程設施補償辦法》與國家三部委的辦法區別不大。”經研究,決定待國家有關部委重新修訂的辦法頒布后,再制定天津市的實施辦法,故申請了暫緩實施《天津市占用農村水利工程設施補償辦法》。
2.2對農村水利設施占用補償重視不夠
長期以來,人們對水利設施的功能認識不夠全面,保護意識淡薄,在經濟快速發展的環境中,認為分布在農村土地中的水利設施可有可無,在被占用時沒有充分考慮其重要性。目前,天津市土地資源管理非常嚴格,已有一整套管理辦法,人們對農村耕地的保護意識也很強,而耕地范圍內的農村水利設施保護力量相對薄弱,制度也不夠完善,當遇到經濟發展需要占用土地資源時,無論占用單位還是被占用鎮村集體,往往把目光集中在土地占用補償上,只把農村水利設施作為對土地整體補償的一部分,很少對水利設施單獨補償,甚至沒有補償。
2.3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產權界定不清,對要求占用補償帶來困難
農村小型水利基礎設施由于建設主體不同,由國家投資、集體投資和農民投工投勞建成,部分水利設施由地方政府、村集體投資和農民投勞建設,其產權屬于鄉鎮或村集體,但近年來維修、擴建由國家投資、部門建設,又經過多次變化,到目前,各工程各投資主體投資額難確定、土地使用權作價難確定、農民的投工投勞難評估,產權關系往往界定含混,呈多元化趨勢。在出現建設項目占用農村水利設施時,缺少明晰產權歸屬,沒有確定的占用補償主體,這是造成天津市農村水利設施占用補償工作滯后的原因之一。
2.4占用主體從原來的單位和個人轉變為政府性行為
20世紀90年代以前,天津市農村水利設施占用為單位占地、居民建房為主的小面積土地上的零星占用。而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以政府為主體或政府支持的占用行為與民間占用一起構成了農村水利設施占用主體的多元化。尤其在近幾年,天津市占用農村水利設施的情形大多發生在開發區、園區建設、道路、市政等公共設施建設上,這些工程在啟動階段往往由政府出面,統一規劃、統一實施。而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查這些項目時往往處于劣勢,針對政府性占用水利設施的項目管理難度大。
2.5農村水利設施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滯后
近幾年來,我國法制建設日益加強,在規范各類建設活動中,相關法律都已明確不同專業規劃的效力和作用,并要求各相關專業規劃相互協調。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就會涉及規劃的級別以及時間的先后問題。通常情況下,低級別效力的規劃要符合高級別的規劃,時間遲的規劃要與時間早的規劃銜接。因此,無論是城市建設、公路建設還是園區開發,都非常重視規劃,以便與其他專業規劃協調好,力爭主動。近年來,天津市十分重視農村水利規劃的編制工作,但農村水利設施分布范圍廣、數量多、規模小,小區域內或單個工程設施的功能不突出,效益不明顯,而城市改造、開發區建設占用相對集中區域,建設單位能拿出高標準、高層次的開發規劃,水利部門常常處于被動不利局面。
2.6受局部利益驅動,忽視占用水利設施的整體利益影響
水利設施與水系密切相關,功能的發揮是一個整體,而在涉水項目審批過程中存在只考慮周邊小區域影響的情況,如有的建設項目占用當地農村河道水利設施,只考慮所帶來的局部影響不是很大,但從整個水系或整個區域的防洪來看,可能就有重大影響,尤其當多個局部水利設施被占用,其積累起來的影響可能就會始料不及。
3加強天津市占用農村水利設施補償工作的對策建議
3.1抓住機遇,提升農村水利設施地位
2011年,中央1號文件聚焦水利,把水利改革發展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凸顯了國家對水利改革發展的高度重視。中央1號文件指明了在新形勢下水利改革發展的戰略地位,特別是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作為農業建設不可或缺的首要條件,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支撐。農村水利建設不僅事關農業農村的發展,還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不僅關系到糧食安全,而且關系到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國家安全。這是對天津市農村水利改革發展的巨大支持,面對這樣的歷史機遇,要很好地總結“十一五”工作經驗,計劃“十二五”農村水利工作任務,動員全市農村水利系統,緊緊抓住中央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難得機遇,把加快農村水利改革發展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加快發展,努力開創天津市農村水利工作新局面,全面提升天津市農村水利設施地位。
3.2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特別是領導干部的農村水利設施保護意識
借助當前農村水利發展的大好形勢,通過各種方式,廣泛宣傳農村水利設施的重要意義,并注重典型宣傳,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同時,注意宣傳的時代性和示范性,讓廣大農民逐步認識到農村水利設施的重要性,自覺地樹立起保護好農村水利基礎設施的意識。更要讓領導干部和決策的制定者認識到農村水利設施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可缺少的條件,高度重視農村水利問題,鞏固天津市水利基礎設施地位,使農村水利設施像土地、森林一樣得到保護。
Abstract: As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 rural small water facilities as the associate public type water assets, its property division system and management system still need reforming innovating. This article, taking the practice of living the use right of rural small water facilities in Chongqing for a case, analyzed the pros and cons of contract, leasing, auction, shares cooperation system and trusteeship management, and made recommendations for property reform of rural small water facilities.
關鍵詞: 水利工程;準公益型水利資產;產權改革
Key words: hydraulic engineering;associate public water assets;property right reform
中圖分類號:[TV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10-0077-02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分布極不均衡的國家,水作為公共資源,一直是國家管理和社會生產與人們生活的重要事務[1]。圍繞水資源,國家與國家、社會、不同區域、鄉村及農民之間容易形成的利益糾紛,誘發矛盾,危及社會穩定。究其原因,圍繞水建設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作為一種準公益型水利資產未有一套相應的管理制度以及產權劃分體系[2]。
所謂準公益型水利資產[3]介于非公益型與工藝型之間的水利資產,這部分資產既具有公益型的某些特性又具有非公益性的屬性。這些準公益型水利資產特別是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如:小機井、小塘壩、小泵站、小水池、小渠道等都是在計劃經濟時期興建的,當時主要是由國家和集體投資而群眾投勞建設的,側重于農村水利設施的公益性但是產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但是隨著農村生產關系的變革以及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農業的生產方式由集體經營轉變成為了家庭經營,因此原本屬于國家或者集體所有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管理體制已經不能夠適應農村分戶經營的模式,產權劃分不明晰,致使已建工程有人用無人管,個人用集體修,難以發揮應有的效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逐步建立和發展,如何發揮準公益型水利資產的非公益性即如何發揮準公益型水利資產創造明顯而直接的經濟效益已經成為調動農民和社會各方力量興水、管水的積極性,形成水利良性循環機制,保障農村和社會和諧發展的迫切要求。
通過產權重組,發揮準公益型水利資產的非公益性,將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部分產權作為商品市場化。以重慶市為例放活國家和集體管理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使用權,采取承包、租賃、拍賣、股份合作制以及托管經營等多種形式出讓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使用權。
承包:在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承包方按發包方(國家和集體)的要求,承包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使用權,獨立經營、管理,并負責日常養護、維修和灌溉等用水調度,承擔和服從國家的排水及防汛等任務。以合同形式明確發包者與承包者的責、權、利關系。承包期一般5-10年,承包人應兼顧工程所有者、農民的利益,承包期滿后可根據自主經營情況續包。
租賃:所謂租賃就是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即將經營權出租,所有權不變。目前對于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經營權出租,承租者通過交付風險押金以及租金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受經營自。一般情況下租賃期為5年但是最長不得超過15年。租賃期滿后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確定符合實際的改革方案然后進行新一輪的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制度的改革工作。
拍賣:經水利設施的使用權以及經營權通過競爭的方式進行公開有償的轉讓,一般轉讓期限10-30年;也可以將除了承擔重要防汛任務的險庫、小型水庫和灌渠以外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整體產權(不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進行公開有償轉讓。
股份合作:通過當地農民、企業、參股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是一種農民自愿合辦水利的新形式。農民聯合在承包租賃的土地上按照誰投資誰收益的原則,通過入股合作的方式購買、新建或者承包以及租賃各種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入股的農民不論是從出資方面還是勞動方面都是共同的,同時也對工程具有共同擁有所有權和經營權,這樣以來農民既可以取得勞動報酬,又可以按股分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資金、技術和人力方面不足的情況。
農村用水合作組織:按水系、渠系范圍,組建用水戶協會等多種形式的農村用水合作組織,用水者既是主人,又是經營者,還是勞動者,工程的維護和管養工作可由組織成員完成,管理成本低,管理層次少,中間環節少,是一種較好的經營方式。
托管經營[4]:國家和集體作為法人將水利工程的產權以合同形式部分或全部讓渡,即作為委托方的國家和集體產權法人主體,通過合同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和一定期限內,將本企業法人財產的部分或全部讓渡給受托方。由具有較強經營管理能力,并能夠承擔相應經營風險的受托方去有償經營,從而實現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有條件轉移。現存農村水利工程在經營成本高,管理效率低,運行機制上存在投入機制缺乏活力、補償機制尚不健全和激勵機制缺失的情況下宜將水利工程托管。通過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權重組以及破產清算等多種方式促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有效配置,包括對資產的再配置和對企業本身的再配置。
重慶市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將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以“市場化”的模式進行產權改制,即把原來歸屬集體所有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交付給私人經營。本文認為堅持市場取向,兼顧各方利益,合理確定用水收費標準。不論采取哪種方式對農田水利設施進行改革,都應當以能發動群眾加入到工程的建設和運營中,能夠提高群眾參與的意識以及管理水平,同時也減輕了村干部的工作壓力,增加了農村社會的資本,這些都是符合價值規律的;還提高用水者節水意識和水商品意識,改善農民間關系,提高合作水平,最終形成多種經營組織。這將利于鄉村治理以及農村經濟提高發展,改善城市與農村貧富差距。
水利設施作為一種準公共產品,在其產權改革中應當注意,雖然將農村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產權進行了改革以及私有化,但是這些設施同樣需要政府的補貼以及監管,不能把私有化作為甩包袱的手段,因此,農田水利設施的承包應當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建立長效機制適當延長承包期限,這樣才能有效遏制承包者的短期行為;第二,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和監管體系以約束承包者的經營行為,最大限度的減少承包經營者與農戶用水需求之間的矛盾;第三,最重要的是政府部門對于水利設施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應當在外部性大、監管比較困難的渠系建設方面投入相應的資金,適當的對承包者給予一定的補貼,這樣才能鼓勵他們更多的考慮農戶利益,才能更好地保證水利設施高效的運行。
此外,對于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管理體制改革還應當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要以農民為中心,大力提倡農戶參與到項目的規劃建設之中,到底需要什么樣的公共品服務應當有村民自主組織,通過相應的民主表決程序來決定。除此之外,國家還應當給予基層政府更大的自主性和靈活性,并且建立農戶參與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管理的長期機制和對未來收益的穩定預期。
參考文獻:
[1]陳雷.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加快農村水利事業發展[Z],1998.
[2]周洪文.農田水利建設視野的社區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創新[Z],2012.
一、高度重視、健全機構
按照上級要求,鄉人民政府調整了2016年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制定了防汛工作預案及水庫管理行政責任人等相關文件。落實了由分管領導牽頭,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水利設施安全檢查小組。要求利用15天時間,對全鎮水利設施特別是小二型水庫重點村,山坪塘及山洪災害易發地段進行全面檢查。
二、深入實地、逐一檢查
自2016年3月10日開始,鄉水利設施安全檢查小組深入一線,分別會同各村干部對轄區水利設施特別是小二型水庫進行了汛前檢查。檢查方式采取實地查看、簽訂防汛安全責任書、落實預案和管理人員、提出進一步整改意見、形成檢查記錄,同時就山坪塘及山洪災害易發地段防汛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檢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已成水庫:我鄉村水庫屬除險加固整治工程于2012年副壩整治完工,內外坡完整,大壩穩固,溢洪道暢通,放水設施流暢,目前水庫蓄水在正常水位4米以下,水庫運行正常大壩正常。主壩未整治,存在散漏,該水庫已落實管理人員。
(二)未成水庫:紙廠河水庫,施工隊伍正準備進場進行除險加固整治工程,目前蓄水容量少,能安全度汛,已落實管理人員。
(三)河道、場鎮情況:通過河道禁止采砂一年來,轄區基本無公開采挖行為,但利用夜間采砂現象仍時有發生;無采砂船舶,場鎮屬于滑坡地帶,汛期如遇特、大暴雨天氣,滑坡、防汛形勢較為嚴峻。但我鄉已落實防汛預案和防汛撤離預警設施。
三、強化措施、及時整改
通過檢查,各地落實情況較好。但也存在水庫的防汛沙袋不足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檢查組要求各責任單位迅速整改,要求在4月底前備好備足。同時強化了汛前監管職責,要求搞好預測預報,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保障通訊暢通,若遇險情,立即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項目實施村要加強建設質量監管,督促施工方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紙廠河水庫除險加固整治工程任務。
四、建議
針對汛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鄉水利設施安全檢查小組提出如下建議。
1、加快未成水庫(紙廠河)除險加固整治工程進度。